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例6篇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

一、检查考核时间:

1、各区局每星期检查一次。

2、市局每月联合检查一次,抽查一次。

3、市、区局组织日常巡查、检查及督办整改工作。

4、检查考核时间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

二、“三乱”保洁考核标准

按“清理保洁协议书”的要求,对所承包路段的保洁内容实施日常清理保洁,达到无“三乱”违法广告,对被“三乱”违法广告污染的设施,按照恢复原样的保洁要求,清洗、粉刷或油饰等方式进行保洁,做到清洗不留痕,粉刷、油饰要求横平竖直,色彩要与原样基本一致,并保持地面清洁。

三、考核扣分标准及要求:

1、“三乱”清理保洁道路:发现1处乱涂写扣5元,发现1处色差扣3元,发现1处乱张贴、乱刻画扣2元。

2、第一次综合考核如不符合保洁标准,可责令保洁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检查考核仍不符合保洁标准的,则取消其保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保洁竞标。

3、各区对辖区内“三乱”保洁路段检查扣分,按标段每月汇总上报市局广告处。

4、开展各标段保洁竞赛活动。根据年终考评情况,对全年保洁工作突出的保洁公司进行奖励,奖励经费在扣除款中列支。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2

一、工作意义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就是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两大方面的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的,反映了建设现代化的美丽新城区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大力开展城乡卫生运动,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对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及优化投资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切实实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惩罚并重的原则。依据《湛江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依法对“五乱”行为进行管理,重点打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必要的处罚提高管理效果。

(二)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举全区之力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开展治理“五乱”现象。

(三)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托辖区有关单位,分级负责,多方配合,上下互动,全民动手,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城区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巩固提高,逐项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建设美丽的新城区为出发点,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重点开展摊点乱摆设,车辆乱停放,垃圾乱扔丢,广告乱张贴,施工场地乱堆放等“五乱”整治工作,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年,改进薄弱环节,打好基础,确保**年湛江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年,全区有50%的镇(街)、村(居)实现“城乡清洁工程”和“五乱”治理的达标示范镇(街)、村(居)(以下简称达标示范点),有40%的镇(街)、村(居)分别实现市卫生先进镇、镇卫生先进村(居);2010年,有80%以上镇(街)、村(居)实现达标示范点,有80%的镇(街)、村(居)分别实现市卫生先进镇、镇卫生先进村(居);2010年,实现城区市容平面整洁、立面规范、空间和谐、动态有序的总体目标,形成规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协调推进的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清理整治违章乱摆卖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牵头负责)

1、强化日常管理。对城区违章早市、日市、夜市、洗车点和占道经营行为的易发、多发地段采取车辆巡查、专人跟踪、错时执勤、集中行动等方式,定员、定岗、定责、定时监控。在“四定”的基础上,每天组织机动车巡回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容管理不留空档,不留盲区。

2、建立和完善城区管理快速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区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媒体和有关部门反馈事项的快速处理机制。一般性群众投诉,一小时内要到达现场了解情况,一般性问题48个小时内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5天内见成效或拿出解决方案。群众投诉办复率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问题,要联合公安、工商、城管、市政、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协调搞好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坚持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完善网络的体制,全面推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分落实管理任务,对辖区道路市容环境管理负全责,严格督促、检查本区域街道违章乱摆卖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情况。组织、指挥、协调辖区执法力量配合区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违章乱摆卖摊点开展清理整治和日常监控。清理交通主干道两旁废旧收购店。

4、实行城管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城管执法无缝隙覆盖。区城管分局要向镇(街道办)和社区选派执法人员,密切配合,互为依托、优势互补,与镇(街道办)、社区义务执法队员联合开展小街小巷小区的综合整治,扩大综合执法覆盖面,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解决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市容市貌无人管和管不住的问题。

5、坚持疏堵结合。管理过程中,立足经济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生活需要,坚持“先疏后堵、疏堵结合”原则,从尊重市民生活习惯,照顾生活困难居民的角度出发,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群众生活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选择道路两旁闲置的空地、停工的工地、停车场或适宜夜市长期经营的场所,做为指定夜市摆卖区的试点,集中管理,集中经营。

(二)规范车辆停放行为,杜绝“车辆乱停放”现象(市交警支队**大队牵头负责)

1、严格审批人行道车辆停放点。根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杜绝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方便的、严重影响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及城区景观亮化重点道路上车辆静态停放点的设置审批。

2、依法加大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力度。对城区范围内未经区市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擅自设置的人行道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擅自改变停放车辆类型、随意改变停放位置和车辆超范围停放等违规违章行为,交警和城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对违反城区管理有关规定,不在指定划线范围内乱停乱放的违规违章行为实施严管重罚。

3、继续推进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市场化运作。对符合审批条件,经过区市政、规划、交警等部门审批的停车点,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按照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培训的“五个统一”原则,对车辆停放统一实施管理。交警和城管执法队员要加强日常巡逻、加强执法等手段,说服、督促门店业主、市民配合管理,保管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滚动实施,逐步走向全面规范,将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大力治理乱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现象(区创卫办、区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

1、建立监控点,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区环卫处应联合城管执法队员在市场、人群聚集场所、内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位设立监控点,并组织巡查,对违反《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2、集中清理整治。区创卫办负责部署、发动各单位负责组织责任辖区的市民开展全民性环境卫生大整洁活动。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的卫生死角、城中村、城乡交汇处、失管破产企业、单位庭院、小区,尤其是无人管理的商住楼、小街小巷、各类市场、商业门店等环境的专项整治,清理垃圾和杂物,疏通水沟,做到环境整洁,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农贸市场卫生清洁由区工商局、区市场物业管理站牵头组织,对全区集贸市场进行卫生整治,对农贸市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认真清理,杜绝乱摆乱卖,做到秩序良好,划行归市,设施完善,整洁卫生。团区委负责部署和发动“志愿者清扫活动”,对公共场所,卫生死角,管理盲区等进行清扫保洁。

3、坚持上门收垃圾制度。区环卫处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有效地遏制随时随地丢扔垃圾的现象,减少无形垃圾点。

4、健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区环卫处力求主干道全天候清扫保洁,次干道二大扫全保洁,小街小巷一大扫全保洁,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覆盖面。

5、鼓励群众自我约束与管理。通过向社会聘请督察员、义务监督员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市容长效管理。

(四)全面清理整治户外非法“小广告”,有效遏制“广告乱张贴”现象(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

1、成立专门队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城管、公安、工商部门要将非法“小广告”的治理从街头向源头纵深,对雇用、指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从重处罚。

2、推广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市场化运作。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道路上设施管属单位负责对其沿街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提倡实行市场化运作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实施承包制,统一由清洁公司(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确保辖区范围内沿街公共设施上无非法“小广告”。

3、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力度。由市城管执法局**分局组织清理。凡能用“小广告”清洗机清理的,不宜用涂料对非法“小广告”进行覆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用“小广告”清洗机清理的,可用与外表同颜色的涂料对非法小广告实施覆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加大对临街建筑橱窗宣传品的清理。要组织力量对居民区、办公楼、住宅楼等临街建筑面橱窗乱贴宣传品的行为进行纠正,屡教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定期不定期地发动群众开展全民性的清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加大建筑渣土管理力度,严防“工地杂乱现象”(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1、与沿街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各项目施工单位要与区建设局签订责任状,严格执行市建设部门制定施工工地“五个不开工”标准,即手续不全的不准开工,不签订管理协议的不准开工,保洁员不到位的不准开工,施工出口不硬化或未铺设防污材料的不准开工,不设围墙的不准开工。

2、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要求业主设置密封装置,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并派出人员及时清扫保洁,确保沿途无撒漏污染,施工工地必须办理《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方能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要求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3、对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实施严管重罚。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对没有进行加盖的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扣,提高执法威慑力,达到惩戒、预防和教育的目的。

(六)加大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力度,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市容环卫综合治理工作(各镇政府牵头负责)

1、充实“门前三包”内容。根据目前“门前三包”的实践经验,要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必须进一步充实、提高、完善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特别是要增加奖惩内容。

2、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切实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社会化管理制度。将其实施情况作为市容环境卫生“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于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3、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道办)负责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工作。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各镇政府及区城管执法部门派出相对固定的执法队员作为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按“门前三包”的要求,对责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责任区秩序井然,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区市政管理部门举报。

(七)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镇政府牵头负责)

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除严格按照治理“五乱”要求抓好所属地段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外,同时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中村逐步发展为中心城区,但环境卫生滞后,“三无”现象较突出,即无保洁专业队、无收集垃圾、无环卫设施。各辖区要高度重视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明确主管机构和领导分工责任,统筹专项经费,区拨一点,镇、村分别筹一点,村民捐一点,确保有领导机构,有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

2、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村巷有清扫保洁队打扫,垃圾定时收集,集中清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改水、改厕、改灶力度,加强环卫设施的建设。

3、城乡结合部要加强“五乱”的整治,确保村容村貌与城区卫生相配衬。各村要尽力而为,净化、绿化、美化出入口,做到无乱摆卖,无乱停放,无乱仍丢,无乱张贴。

(八)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步伐

区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完成《**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重点抓好公厕、垃圾收集、清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推进和规范城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凡是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无物业管理或无规范管理的居住小区,由区建设、城管、房管、市政园林部门联合整治,在**年前城区所有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要达到规范化要求。

**年,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开展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和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研究及成果的利用。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分别负责)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联动机制。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由区委、区政府统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府十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督办检查机制。将城乡清洁工程纳入“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工作。每季度开展对城乡清洁工程的督查,内容包括:各责任单位、镇政府、社区制定城乡卫生联动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层层签定和落实责任状情况;进一步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情况;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卫生难点的问题;部门和单位产生的卫生死角问题;新闻媒体曝光整改问题等。

(三)协调沟通机制。**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可定期召开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汇报或研究讨论专项问题,交换信息、交流经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经费保障机制。区、镇二级政府要建立各级财政经费增加与城区(镇)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从业人员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拨款保障。**年,要全面完成开征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业内的各项行政性收费要全额用于行业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不断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五)行业改革配套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污水与垃圾处理产业化有关政策,减免行业发展的各项税费,鼓励行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污水与环卫处理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市场动作机制。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的企业化运作。降低行为发展门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行业投入与行业竞争,走事业化、企业化经营的道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市民的民心工程,是投资置业的信心工程,是城市管理的核心工程,是发展经济的环境工程,是考验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成立组织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一是建立领导责任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和各部门要相应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区(路段)联系点制度,落实责任,将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实行逐级负责制,按照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工作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及干部考核内容,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放松、标准不降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的攻坚战,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达到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标准。三是建立“双轴制”工作机制。建立监督体系和实施体系,实现日常监督和管理分开。区、镇(街道办)组织本辖区内各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治理“五乱”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直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并派出督察队伍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建立“双100%责任制”。区、街道办事处(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治理“五乱”工作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联系部门领导的责任。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总结表彰大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领导,还有乡镇、街道、城管系统职工受邀的社区志愿者共余人。首先,请允许我代县委、县政府对各位志愿者在百忙中光临今天的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百日会战”以来的工作,表彰这一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全面巩固和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大力度的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打造现代宜居中心区而努力。

我县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全县上下按照“净、美、绿、亮、序”的总体要求,从11月15日初起,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历时4个月,各乡镇、街道、城管执法局、各整治组责任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克服了资金短缺等各方面的重重困难,共同努力,艰苦奋战,使城市整体形象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明显的变化,使我区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城市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不断增强,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奋力攻坚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领导和奋战在城市管理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志愿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将要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诚挚的祝贺!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将去年11月份以来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向各位领导、各位志愿者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发动全民参与

自全县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百日会战”动员大会之后,全县上下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从区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区“百日会战”指挥部办公室,配备工作设备,迅速开展相应工作。各镇、街道、整治工作组立即着手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专门办公室,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部门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了由街道、社区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辖区企业代表、商户代表及志愿者参加的动员大会,为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龚家湾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百日会战’志愿者在行动”大型启动仪式。西站街道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在省博物馆门前开展了以“打造宜居环境,创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充分调动起辖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百日会战”氛围。

我们把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城市管理执法环境氛围作为工作的重点,发动宣传攻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报道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工作,全力打造“百日会战”的舆论氛围。

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民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频次、大容量进行宣传。11月份以来,出动城市管理宣传车360余台次,发放市容整治宣传单1万余份,各媒体播发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公告2次、致市民公开信4次,电视播发新闻20次、城管专题3次,广播电台播出报道12条、专题报道4次,报纸刊出稿件35篇、图片17幅。在市区各街路显著位置挂“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等为内容的宣传条幅100余条,刷写墙体宣传标语36处,制作大型宣传公益广告23块,既改善了市容环境,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百日会战”氛围。

三、开展专项整治,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在城市管理中,我们以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着力点,以树城市整体形象为工作主题,全力开展集中整治。

(一)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整治成效显著。一是经过近四个月艰苦扎实的工作,违法建设猖獗的势头已得到基本控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城管执法局和乡镇、街道、公安、交警等部门积极协作,协调配合,先后对30余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20人次、民工1630人次、执法车辆772辆次,大型机械53台次、工程车5台、氧气切割设备12套,部队官兵30人次,公安交警2388人次,相关街道出动人员530人次,电力人员70人次,铁路人员90人次。通过重拳出击、强力拆除,起到极大地威慑作用。

二是按照市政府整治违法建设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及市政府办公厅〔2011〕59号《关于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精神,由县委、县政府召集,于2011年12月13日召开了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专题会议,组建了整治拆除违法建设联合工作组,人员从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热公司、区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国土、房管、建设、司法、城管执法部门抽调。在彻查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对已建成完工和正建的违法建设实施“断水、断电、断气、断商砼”的“四断”措施,指挥部办公室致函相关部门协助解决违法建设停电、停气问题。先后对48处(80%)违法建设采取了四断措施,从根本上遏制了违法建设。

(二)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

一是规范牌匾广告,治理“乱贴乱画”,美化市容环境。按照“逐街推进、提高档次”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限期整改,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通过多次集中整治和日常规范管理,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21853平方米。户外广告和沿街商店门头招牌设置中存在的设置混乱、破旧污损、规格不统一、结构外露等严重影响市容面貌的现象减少。

在对非法粘贴小广告的治理上采取了“堵”、“疏”结合的方式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11月份以来,全县共清理不规范墙体广告932块、布幅广告193条、残破对联、门窗广告字、非法小广告共15000多处。通过整治,街头野广告明显减少,特别是西津路、敦煌路等主干道“牛皮癣”野广告整治成果突出,“牛皮癣”野广告等城市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彻底清理“乱摆乱卖”,整治市容环境。此项工作本着重点街路管死、日常巡查区域管严、偏远区域有效控制的原则,节假日不休息,早、中、晚加班,整治期间,共下达各类违章整改通知5200余份,清理流动商贩、店外店10700多家,经过全天候整治和持续不间断的强化管理,等地段无证流动摊贩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等路段占道经营现象得到遏制。市容秩序明显改观。

三是严格规范“乱停乱放”。为加强软环境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树立城市形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管理。部分路段非法“摩的”、“载人小三轮”、“黑车”运营现象有所减少。

(三)全力监管“乱扔乱倒”,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一是全面落实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一天两扫、全天保洁”,精细完成洒水压尘、清扫、保洁“三位一体”作业,对城区主要道路加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时间,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积存的生活垃圾,确保道路无杂物、裸露垃圾、漂浮物、污水等问题。组织人员对市区所有道路的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池进行擦洗及维护,确保环卫设施完好。开展道路绿化带专项整治,清掏绿化带、清除杂物垃圾。以“示范公厕”为标准,加强全县公厕管理,保持公厕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好公厕整洁卫生,按时开放,文明服务。

二是及时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合理安排人力、机械车辆,根据节假日垃圾量剧增及相对集中,垃圾较多的特点,增加转运班次,确保垃圾无积压。及时冲洗各垃圾转运站(点),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做到站内消毒作业达标,垃圾无积存,日产日清。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整治卫生死角。各镇、街道对辖区背街小巷、楼群院落、河洪道的卫生死角及道路延伸区域进行摸排,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镇道路等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清运不及时和收集设施缺损等问题,消除辖区卫生死角。街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有力调动起辖区单位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街道落实“四定一查”制度,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机制,对流动商贩、乱扔乱倒治理进行专人看守、不留死角,从点、线、面上确保对地点、路段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控。街道建立保洁员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制,划分清扫保洁责任片区,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管好管精背街小巷卫生。晏家坪街道制定和实施“4321”制度,有效解决了环境卫生整治时干净,整治后脏乱的顽疾。敦煌路街道成立督导小组,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周检查、月通报、月评比制度,通过各种督查考核,保证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是认真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自“百日会战”活动开展以来,按照指挥部安排,各乡镇、街道每周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在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中督查中,全县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到街道组织的大扫除活动中,集中清理脏源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督查。自“百日会战”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志愿者、义务保洁员共20余万人次,清运垃圾1.4万吨,铲除“牛皮癣”野广告6万余条,清理河洪道6.5万米。经过“百日会战”集中整治,全县主次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环境卫生整洁,保洁工作到位;背街小巷和楼群院落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及时;以往管理较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南出口、铁路沿线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河洪道环境卫生得到改善,河道通畅,周边环境整洁。

(四)协同作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保证市场秩序井然。我区城市管理“百日会战”市场秩序整治组按照《七里河区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安排》的要求,区商务局联合区工商局、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分局及相关街道,从2011年12月12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分五个阶段对我区4个标准化菜市场、 6个规范化菜市场,蔬菜服务点等17个规范化街巷马路市场及等未审批的、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进行了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从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入手,对市场内外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了治理,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了取缔。重点解决了个别市场堆放垃圾、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消防设施不全、个别经营户无经营证照等问题,目前全县各菜市场总体上秩序井然,各市场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保证了各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

2、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区食药监局联合工商、教育部门进行了为期二周的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整治活动,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专项整治,以规范餐饮操作经营行为。同时加大了食品安全执法力度,重点解决了饮食摊点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无证照经营、设施不全、公共用具不消毒、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推进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完善防鼠、防尘、防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生产、流通、餐饮摊点、门店食品卫生基本达标。

3、加大清理排查,确保环境污染治理出成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突出抓好了小燃煤炉具和低空排烟设施排查整治,分期分批取缔不达标燃煤锅炉,对30佳污染严重的企业下发了冬季停产、限产通知。设立尾气排放检查监测点15个,重点对长途客运车、大型货运车和老旧车辆、农用车辆进行尾气专项检查,共检查车辆3105台次,对尾气超标排放的39台车辆,现场进行查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同时扎实开展了餐饮业综合整治,进行餐饮业市场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集中统一管理餐厨垃圾。加强了燃煤锅炉的检查,严格控制燃煤锅炉超标排放。严格检查防治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巡回检查全县6条主洪道、124处排污口、18家涉水企业,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广泛宣传,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四、成绩来之不易,诸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近四个月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全县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卫生状况明显改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尽人意之处。突出表现在:

1、基础设施薄弱。一些次干道沿线垃圾台、果皮箱等基础设施缺乏,在城乡结合部缺乏垃圾收集点,辖区居民产生的垃圾无法处理,只得随意丢弃和倾倒,严重影响环境卫生。部分居民的不良卫生习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有些整治过的地方又出现反弹,导致整治工作只治了标而未治本。

2、“门前三包”等基础性工作抓得不够牢靠。虽然已经普遍与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但部分商户未能很好的履行三包责任。在“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上还应进一步强化。

3、思想还不够解放,城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还不够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健全管理机制,理顺部门关系,划清归属权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4、部分参与集中整治的干部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应付了事。周末大扫除活动中,个别包街部门人员未能按时到位。

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尽快加以解决的。因此,我们不是可以就此停歇,而是责任更大了、压力更大了。希望大家把集中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为新的起点,把上级的表扬和群众的认可作为奋斗途中的加油站,与时俱进,继续保持和发扬敢打硬仗、勇于争先的精神,树率先发展之志,创率先发展之举,乘势而上,再谱城市管理工作新篇章!

五、下一步工作的初步构想

1、逐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化管理机制,巩固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成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工作24小时全覆盖,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长期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及每两周一次大扫除集中督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群众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辖区居民群众主人翁的思想,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动员社会一切力量爱惜和守护创建成果。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现代化、镇级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的,根据宜城管发[2015]11号文件《关于更高标准推进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管理执法,健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市容长效管理责任,使城镇主要街道市容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并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路的效应,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促进全市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努力打造城市管理品牌。

二、创建范围

各城管执法中队必须至少申报创建一条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报的市容管理示范路:长度应在500米以上,应为市区、镇区具有较浓商业气氛的主要街道,2014年已创建达标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创建标准

参照《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城区、镇区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对照标准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

(一)示范路标准

1、建构筑物立面(20分)

(1)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设计;外立面保持整洁,无废弃附着物,无脱落破损,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拉乱挂;门窗及玻璃无破损;采取相似色覆盖方式清理乱涂写。

(2)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卷帘门色彩统一,保持完好无锈蚀。

(3)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整洁;无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4)临街空调外机应按规划设计要求统一设置,整齐规范,牢固安全;原则上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建筑立面空调外机设置较零乱的以及大型落地空调应统一遮挡外罩,其样式和色彩与街景风貌特色相协调。

(5)无违法建设,无破墙开门(窗);建筑物顶部、阳台、窗户、雨篷无乱堆放。

2、户外广告(30分)

(1)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符合《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标准等规定,总量控制、密度合理、制作规范、色彩和谐,与街景风貌相协调。店招标牌无户外广告内容。

(2)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验收、整治等台帐资料齐全、规范、真实。

(3)道路两侧无大型立柱广告(高炮广告);无未经审批设置的流动电子显示屏;无过街横幅,无布幔,无烟草广告,无闲置广告位和空白版面,无未经审批擅自乱设置店招、指示牌等现象;公交站台广告设置规范、画面美观;无落地灯箱、移动灯箱;交通指示牌、隔离栏、路灯杆、公告、招贴、阅报栏等各类公共设施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洁。

(4)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完好无破损,广告画面无褪色,无安全隐患;支架应做防锈处理,保持无锈蚀;无缺字、漏字、错字、别字,无多层设置和一店多招现象,店招标牌无广告内容;使用霓虹灯制作的店招标牌保持其亮化设施完好。

(5)店招标牌应采用铝塑板、亚克力等新材料、新工艺制作,不应采用喷绘布等简易、粗劣材质;墙体严禁挑出式灯箱设置;大型广告应有夜景照明装置。

(6)严格控制短期性户外广告的审批,经批准设置的应按批准的位置、规模、期限设置并按时拆除。

3、路面秩序(20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划线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管理秩序良好,道路畅通。

(2)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贴乱挂、乱堆乱放;路面整洁,无卫生死角;电话书报亭、便民服务点设置合理、经营规范,无占用人行道、盲道等现象。

4、建筑工地(10分)

(1)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墙体平直;沿街施工脚手架设置规范,防护网无破损,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围环境协调;拆迁、待建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场地内无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现象,管理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临街围档应当进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围墙广告。

(2)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及污水导排设施;施工工地出入口配有专人保洁;工程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无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内机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堆放整齐,无积存垃圾。

5、执勤管理(20分)

(1)台帐资料齐全规范;有创建计划和长效管理措施,人员分工、自查整改和责任考核等记录齐全、详实。

(2)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职责;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执法管理实际效果。

(3)监督考核机制健全;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执勤管理的意见。

(二)示范路评定

1、示范路评定:2015年申报创建的示范路经市局综合考评,综合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为达标,评定命名为市市容管理示范路,予以挂牌,评定示范路不受名额限制。

2、示范路复核:2014年已创建达标的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全市9条),年终考核汇总分低于80分的撤销示范路资格,予以摘牌。

四、考评方法

各城管中队创建工作按照申报、检查、自评、综合考评的流程实施。

1、申报:结合中队实际情况,确定申报路段,于3月31日前上报城管执法大队,由城管执法大队审核确定创建街路。

2、检查:根据申报中队的工作实际,市局、大队对创建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中队推进进度,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同时形成示范路创建检查考评档案,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

3、自评:对照《市市容管理示范路考评细则》开展自评。

4、综合考评:年终,市局组织考评组按照示范路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对2015年申报创建的示范路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2014年创建达标的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并量化汇总,考核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是我局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城管文化建设年、执法规范建设年”一项重点举措,各单位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规划部署,亲抓亲为,把工作任务传递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要全面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使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全面治理“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建立系统、科学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监督长效机制,提高城乡文明与环境卫生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4年左右的时问,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和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城乡环境清洁保洁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清洁保洁工作,重点整治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公路、内河、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周末全民卫生日制度和每月一次清洁卫生大行动制度。建立县城各单位、各镇、各村(居)委会日常保洁制度,财政提供必要经费,配置相应的环卫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

(二)整治城乡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顿路边奇场,还路于民。

(三)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管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源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河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办事程序,遏制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切实解决广告乱贴(画)顽疾。

(四)加强施工工地与工程车辆管理。县城要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场。组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运输建筑材料与渣土的车辆要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严厉处置各类运输车辆污染城乡道路的行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区别对待,分离处理。

(五)加强城乡居住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县所有商住小区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的管理方案并抓好实施。推进和规范城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凡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要尽快规范。县建设、城管部门和各镇要逐年安排综合整治任务,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和主要街道的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抓好镇村建设“三四五”工程和村庄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面貌。

(六)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塑料购物袋管理。禁止生产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和严禁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避免“白色”污染。

(七)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有条件的镇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引进社会资金的力度,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建立便民、高效的环卫管理机制。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的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四、责任划分

(一)县城:由县城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以及紫城镇、附城镇、乌石镇密切配合。

(二)各镇、村(居)委会:由县建设局统筹协调,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行业责任。

五、资金投入和筹措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

(二)资金筹措渠道。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86万元,各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万元,每个村(居)委会每年自筹4000元,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乡清洁工程。其中县级资金只用于县城城乡清洁工程支出,不负担对各镇、村(居)委会的经费补贴。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10月以前)。

1、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2、召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暨创卫工作再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年10月一2011年6月)。

l、*年10月—12月:主要解决县城、圩镇、村庄的“脏、乱、差”问题。具体工作如下:

(1)彻底清理地上、墙上、水上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江河湖塘、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公路村道沿线等公共场所的垃圾。

(2)整治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现象。

(3)整治乱停放、乱堆倒和乱种养问题。

(4)按照镇村建设“三四五”工程竞赛活动要求,各镇要建设l条标准的混凝土样板路、1个农民新村、1个垃圾屋(池);中心镇要建设1条标准样板路、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1个垃圾填埋场、1个无害化公厕;县城要建设1条高标准样板路(安良大道)、1个标准样板住宅小区(*花园)、1个生态性公园(千家寨公园)、1条高标准步行商业街(特美街)、1个标准垃圾填埋场(林田青河径垃圾处理场)。

2、2009年1月一2011年6月:县城和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做好各自保洁责任区日常保洁工作。紫城镇要在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确保2009年灭蝇工作达标,2010年实现广东省卫生镇。各镇、村达到市级卫生先进镇、村要求,2009、2010、2011年分别完成镇、村总数的40%、.40%、20%。

(三)总结阶段(2011年6月—12月)。

1、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2、总结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府办、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各抽调1名股级干部组成。

2、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抽调1位同志组成。

3、督查考核组。

(1)督查考核一组(负责督查县城)。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公路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各抽调1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

(2)督查考核二组(负责督查各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团县委各抽调1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

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市、县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切实加强对本镇、本单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督察工作。

(二)建立考核制度。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各单位的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镇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列本镇、村(居)委会的考核。

(三)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内容,要及时进行处理。

保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为原则,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全民发动,人人动手,扎实开展创卫集中整治,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力争年底前各项创卫工作任务基本达标,通过省爱卫会暗访调研。

三、时间安排

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22日)

调整充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交办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各部门、街道分别开展创建整改问题调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2日——10月31日)

着力解决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差,保洁力量薄弱,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闲置地带废弃垃圾多,临时市场卫生差,影响交通,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不高,业主卫生意识不强,缺少保洁人员激励机制,车站等窗口单位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五小”行业散小乱,城市牛皮癣有增无减。

(三)检查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市爱卫会进行调研指导,根据调研意见,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迎接省和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

四、主要内容

主要进行12个方面集中整治。

(一)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环卫处)、*工商分局、*执法分局

工作要求: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整治。组织制度健全,有专职保洁人员;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积存垃圾,无露天粪坑,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规范管理各类废品收购站。取缔不合格经营点,规范城乡结合部临时集贸摊点。道路平整,无沉陷;路灯覆盖率要达到100%;排水畅通,道路无积水,窨井盖完好率达到100%。坚持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政基础设施完好,花草、树木修剪及时,整齐美观。(任务详见表一、二、五)

(二)建筑工地和闲置地块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新城区

配合单位:区卫生局、*执法分局、*环保分局

工作要求:文明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临街工程外墙墙面必须写文明标语;围墙外做到无建筑垃圾,不堆放建筑材料;进出路口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要冲洗;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闲置地块无垃圾,对已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建筑工地食堂整洁、卫生。(任务详见表四、九)

(三)街景市容整治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区城建局

工作要求:要达到“净、绿、亮、美、畅、新”的标准。道路整洁,路面平整;市容设施完善,无破损、残缺,清洁卫生;大街小巷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沿街无残墙断壁、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挂衣物、无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广告、门牌、匾额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任务详见表七)

(四)城市“牛皮癣”清理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工作要求:大街小巷、公共设施无乱贴、乱画。

主要干道由执法分局负责,小街小巷由街道社区负责。

(五)铁路、公路、河流沿线整治

责任单位:上海铁路局*车务段、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新城区、*街道、*街道

工作要求:清理沿线垃圾、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沿线无倾倒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水面漂浮物。(任务见表八)

(六)汽车东站、公交东站、火车南站等窗口单位及周边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汽车东站、公交东站、火车南站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区城建局、区卫生局、*新城区、*街道

工作要求:有卫生制度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配备垃圾车、果皮箱,洗手、通风设施完备;空气质量良好,设有吸烟室和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和烟草标志;食品、饮水卫生达标;环境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多种形式宣传栏;取缔无证摊贩,无违规停车、非法阻客现象。

(七)交通停车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交通局、*街道、*街道

工作要求: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语言标识;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道路畅通;大街小巷无乱停车现象,停车秩序良好。(任务见表十)

(八)市区沿街洗车、修车店(场)环境卫生整改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工作要求:清理占道经营,保持人行道畅通;清除油污,保持路面清洁;取缔无证经营。(区交通局负责与市交通局联系)

(九)“五小”行业整治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

工作要求: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熟悉岗位卫生操作技术,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好;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布局合理,各功能间齐全,卫生设施完善,店内外环境整洁;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保洁储存;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盐、酒、醋等调味品;“四害”防灭制度健全,“四害”密度达标。(任务见表六)

(十)企事业单位垃圾委托外运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环卫处)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工作要求: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社区内部有专职保洁人员,所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垃圾必须委托外运,不得随便乱倒。

(十一)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马路市场整治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执法分局

配合单位:*街道、*街道、*新城区、*环保分局、区卫生局

工作要求:集贸市场与废品收购站点整治由工商分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由执法分局负责。市场内摊位布局符合消防、食品、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有序、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蔬菜摊点必须配备垃圾筒,无乱停车现象,划出专用停车区位;市场卫生整洁,建立保洁制度及奖惩考核措施,配备保洁人员,配置保洁用品;市场内地面硬化平整,给、排水设施完善;“四害”防灭制度健全,密度达标。对马路市场应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予以规范。对废品收购站点要加强管理,要求城区一环线以外1000米范围内无废品收购站点(任务见表三)。

(十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营造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街道、*街道

配合单位:区教文体局、*执法分局

工作要求:要积极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氛围,在主要道路、广场、车站设置创卫宣传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

五、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整个活动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城管办负责协调督查,各牵头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落实人员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开展全民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明确创卫内容和目标要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新闻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卫动态。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墙报、宣传窗、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和普及卫生知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联动机制。为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完善机关部门与街道社区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创建力量;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