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例6篇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1

本学期我任六年一班数学科的教学任务。本班共有学生56人,其中男生28人,女生 28人。绝大多数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对数学比较感兴趣,勤于动脑,乐于探究。大约有5名学生的学习情况不稳定,听、说、读、写的能力差,作业需要老师不断督促,思维反应慢。这就要求我在新学期里,不断探究、完善教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使全体学生都乐学、爱学、想学数学,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同时,在面向全体的同时,要使不同的学生在数学上有不同的发展,注意培养学生思维的开放性、灵活性、发散性和独创性,使之善于思维,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二、教学目标分析

(一)、学段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经历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数以及简单数量关系的过程,了解分数、百分数的意义,掌握必要的运算(包括估算)技能;探索给定事物中隐含的规律,会用方程表示简单的数量关系,会解简单的方程。(2)经历探索事物与图形的形状、大小、运动和位置关系的过程,了解简单几何体和平面图形的基本特征,能对简单图形进行变换,发展测量、试图、作图等技能。(3)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的过程掌握一些数据处理技能。

2、过程与方法:

(1)能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收集有用的信息,进行归纳、类比与猜测,发展初步合情推理能力。(2)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能对结论的合理性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3)能从现实生活中发现并提出简单的数学问题。(4)能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并试图寻找其他方法。(5)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学会初步与他人合作。(6)具有回顾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的意识。

3、情感与态度

(1)在他人的鼓励与引导下,能积极克服数学活动中遇到的困难,有克服困难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成功体验,对自己得到的结果正确与否有一定的把握,相信自己在学习中可以取得不断的进步。(2)通过观察、操作、归纳、类比、推断等数学活动,体验数学问题的探索性与挑战性,感受数学思考过程的条理性和数学结论的确定性。(3)对不懂的地方或不同的观点有提出疑问的意识,并愿意对数学问题进行讨论,发现错误能及时改正。

(二)具体目标

1、学生理解分数乘除法的意义,掌握分数乘除法的计算法则,比较熟练地计算分数的乘法、除法(简单的能够口算)。

2、会进行分数的四则混合运算。

3、理解比的意义和性质,会求比值和化简比。

4、掌握圆的特征,会用工具画圆;掌握圆的周长和面积的计算公式,能够正确计算圆的周长与面积。通过介绍圆周率的史料,使学生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5、通过大量的生活实例,使学生初步理解轴对称的意义,初步认识轴对称图形。

6、能够解答比较容易的一到二步计算的分数应用题,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比较简单的实际问题,能够根据应用题的具体情况,灵活地选用算术解法和方程解法。

7、理解百分数的意义,比较熟练地进行有关百分数的计算,能够解决一些比较简单的有关百分数的实际问题。

三、教材知识结构分析

这册教材包括下面一些内容:分数乘、除法,分数四则混合运算和应用题,圆,百分数。

这册教材总的编排是:在前册已有的基础上重点教学分数四则运算,培养学生分数四则运算和分数四则混合运算的能力;开始认识曲线图形——圆及其周长、面积公式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认识轴对称图形,进一步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开始教学百分数及其应用;结合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培养思维品质;提高学生解答比较容易的分数应用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比较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分数乘、除法,分数四则混合运算和应用题,百分数及其应用,分数的简易方程,列方程解分数应用题等属于“数与代数”领域。圆的认识,圆的周长和面积的计算,扇形的认识*,对称的初步概念,轴对称图形等属于“空间与图形”领域。实践活动课“量一量,算一算”与“调查利率,计算利息”,分数四则应用题属于“实践和综合应用”领域。

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数学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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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册的重点是分数四则混合运算和应用题,圆的周长和面积公式的应用以及百分数应用题。难点是一个数乘分数的意义,分数除法的意义和分数应用题的数量关系。

四、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

1、 认真备课,精心上课,及时反馈,有效辅导,实现“三清”。

每讲一节课前,要依据新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翻阅教参,疑难探讨,了解学生,有效地吸收各方面备课信息,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写出切实可行的教学预案和适合的教学方法,从而优化课堂教学。同时在课堂教学中要实施素质教育。我们要遵循学生的心理特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热爱你的学科,以达到乐学、爱学、学好的目的。教师要以导为主,学生要以思为主,多给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机会,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能力,使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学会学习。结合课堂测试、大作业、家庭作业和单元测试,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及时反馈,个别辅导,有效实现“三清”。

2、继续加强培优补差工作

课堂上要注意抓两头,带中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多辅导、多提问、多鼓励,激发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同时发挥同学间的团结友爱的精神,成立同桌“一帮一”活动,嘉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小组。对于学习优异的学生,要使之在课堂上吃饱,课后参加数学兴趣小组,充分开发其智力潜能,实现不同的学生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4、大力发展数学实践活动

本学期安排了两次数学实践活动,一是“量一量,算一算”,二是“调查利率,计算利息”。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发现实际问题中所包含的数学信息,探索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加深对所学的知识的理解,能和他人进行有效的合作与交流,意识到数学和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树立用数学的意识。每一次实践活动后,要让学生写出实践活动报告,进行优秀活动小组评选,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2

一、贯彻《课程标准》,重视复习的针对性。

教师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把握教学要求,弄清重点和难点,做到有的放矢。要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本,弄清重点章节,以及每一章节的复习重点。要根据平时作业情况和各单元测试情况,弄清学生学习中的难点、疑点所在。计划先根据教材的安排进行复习;再分概念、计算、应用题三大块进行训练;最后适当进行综合训练,切实保证复习效果。

二、梳理拓展,强化复习的系统性。

复习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系统原理的指导下,引导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进行系统的整理,把分散的知识综合成一个整体,使之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体系,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水平。

三、倡导解题方法多样化,提高解题的灵活性。

解题方法多样化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灵活解题的能力。不同的分析思路,列式不同,结果相同,收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同时也给其他的学生以启迪,开阔解题思路。复习时,要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引导学生对各类习题进行归类,这样才能使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提高解题的灵活性。

四、有的放矢,挖掘创新。

复习一定要做到精要,有目的、有重点,要让学生在练习中完成对所学知识的归纳、概括。题目的设计要新颖,具有开放性、创新性,能多角度、多方位地调动学生的能动性,让他们多思考,使思维得到充分发展, 学到更多的解题技能。

五、面向全体,全面提高。

面向全体学生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义之一,总复习更应该体现这一点。教师应全面了解“学情”恰当对学生作出评价,正确引导学生搞好复习,以期他们取得好的成绩。

六、在复习过程中,我们精心选择和设计练习题,加强解题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解题能力。

毕业班数学复习课的备课,重点要抓住二点:一是要把握教材内容,善于提炼和归纳教材的知识要点和训练重点;二是要根据教材的知识要点和训练重点,精心选择和设计练习题。

七、我们在制定复习计划、实施复习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克服复习单纯为应付考试的错误思想,防止在复习中不适当地加重学生过重负担,大量挤占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只重少数学生提优、轻多数学生提高和猜题押题、死记硬背等错误做法,应该把复习看作整个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2、克服复习中只重一例一题,不重知识基本结构的做法。

3、克服复习中只重知识技能,不重提高发展学生数学思考能力的做法。

4、克服复习中只管上课不管效果的做法。

5、克服复习中只注意课本,不关注课改和(标准)的做法。

八、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巩固知识、整理知识。4-5周

第二阶段归类训练发展提高3周

第三阶段模拟训练查漏补缺2周

九、复习的基本策略

1、巩固知识,以练为主。巩固知识是复习课的主要任务。以练为主,且以学生自己笔练为主,应作为巩固知识的主要策略。常见复习时有的课还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或者以教师提问个别学生应答为主。实践证明这些方式大多没有以学生动笔练习为主的效果好。复习时教师除了帮助学生理清要点和说明常见错误的防止和纠正策略外,应大胆放心地让学生自己练习,通过练习巩固知识,获得提高。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小学;数学教学;六年级;质量;对策

长期以来,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质量的提升问题一直是困扰广大六年级数学教师的问题。因此,本文开展提升六年级数学教学质量的对策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

一、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小学阶段正是思想不够稳定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小学生容易受到外界思想的影响,这是数学教学实施有利的一面,也是数学教学实施不利的一面。有利的一面是指教师根据小学阶段的学生容易塑造数学观念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数学观念的教育,不利的一面是小学阶段的学生极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认为数学知识只是一些搞专业数学研究的人才会更有用处,生活中数学的应用性不强。这种错误的数学观念对于学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学生数学学习的意志,使学生对数学学习缺乏学习的动力。面对这样的数学教学问题,教师要根据学生现实的数学学习态度和数学学习观念,因势利导地引导学生认识数学学习的意义,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懂得数学学习的重要性,要让学生知道数学知识的掌握是一个合格人才必须具备的素质。数学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学科,也要让学生通过一些生活中应用到的数学知识实例来认识到数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通过这样的教育与引导,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数学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学生参与数学学习活动注入强劲的动力。

二、注意加强对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六年级是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阶段是数学学习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可以这么说,在这一阶段教师重视学生良好数学学习习惯的培养,可以为学生今后的数学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强学生数学学习的动力。在现实的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的实施中,教师为了完成学生的毕业考试,让学生能够顺利地毕业,往往对学生数学学习习惯的培养是比较忽略的,在学习习惯的养成方面要求不严,这样的情况会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的提升,影响到学生良好数学学习习惯的养成。因此,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求教师充分地重视六年级学生良好数学学习习惯的养成工作,教师要在日常的六年级数学教学中重视学生从细节处着手,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具体来说,首先要针对一些六年级学生,对于数学学习缺乏规划,对数学学习活动的开展缺乏计划性的现实情况,注重在数学教学的实施中帮助学生养成制订数学学习计划的习惯,要让学生认识到数学学习计划的制订是非常必要的。在小学高年级所开的学科数量已经不少,这些众多学习科目的计划性不强,其学习精力的分配也不会很恰当,这对数学学习的实效性实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制订数学学习计划并落实计划的良好习惯的养成是极其重要的。其次,在小学六年级的数学教学实施中,教师也要重视培养学生数学学习的专注习惯。在小学六年级,一些学生还是没有在数学学习中养成比较专注的学习习惯,在上课时,往往表现的好走神,愿意摆弄小动作,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强,对学习缺乏兴趣等现象,这些都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小学数学的学习中不够专注的一些根本原因。针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就要采取一些有效的训练措施,培养学生专注的数学学习习惯,专注的数学学习习惯的培养是学生数学取得进步的一个重要法宝,专注的数学学习可以有效地提升小学六年级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除此之外,教师在小学六年级的数学教学中,还要重视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培养,长期以来,教师已经习惯于采用灌输式的数学教学方式,教学中对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培养重视程度不够,这对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的有效实施是影响非常大的,因此,在小学六年级的数学教学中,加强自主学习习惯的培养势在必行。

三、以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优化促进教学的高效实施

传统的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相对落后,教学中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人,教学中学生是数学学习的被动接受者,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不高,教学的实效性不强。要改变这样的教学现状,就要求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以学生的数学基础和数学学习的个性化需要,对现有的不利于数学教学效率提升的教学内容加以优化,并进一步创新数学教学的方式,以小学六年级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促进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的高效实施。

针对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质量的提升问题展开研究,对促进小学六年级数学学习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以提升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质量为视角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应当及时、准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发展计划、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口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第十八条政府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后报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

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第三十二条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第三十三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七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业务培训、药具供应等职责。

第三十八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发现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六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八条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

(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第四十九条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条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收养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

(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容留、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的,侮辱、伤害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5

【导语】

2018年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在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专程监督指导,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通过市、城六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共同努力下,从7月31日至8月11日进行招生录取,现已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城六区普通高中100所学校下达招生计划26971人,职业高中下达招生计划15035人。截至目前,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共录取26789人(其中,91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25317人,9所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1472人),城六区职业高中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成立了多部门参与的西安市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录取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没有突破计划招生;职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三是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执行《西安市2018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计划审核、领导审批、信息投档、录取审批、打印盖章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录取。四是强化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宣传杜绝炒作学校中考录取分数线。五是严守廉政纪律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承诺制,签定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招生录取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22日-24日将进行城六区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

六年级数学工作计划范文6

今天,我们召开部署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视频会议,是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年6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随后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职业教育工作,出台了包括“六项行动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总结前一段工作,全面抓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特别是就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作进一步部署。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特别是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后职业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全省职教会议后,职业教育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1、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不断拓展思路。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省各地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职业教育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以后,各地对会议精神和的批示,吕省长、盛副省长讲话进行了认真传达和学习,并从更宽的视野和更高的层次来谋划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路已完全跳出了就学校论学校、就教育论教育,而是更加注重教育与经济的结合、更加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宁波市毛光烈市长、嘉兴市陈德容市长等市领导亲自对职业教育发展进行调研。杭州市提出要在更高层次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并对下一步职业教育布局进行了新一轮的统筹规划。嘉兴市根据产业结构发展的趋势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做强做精作出了详细的规划。宁波市不久前召开了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由骨干专业实习操作室、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组成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网络,做专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做精做优高等职业教育、做大做实社会培训,加快构建服务型职业教育体系。同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宁波市新增财政职教专项1600万元、统筹城市教育费附加15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加上**年增加职教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职教的财政性经费达到每年8100万元。另外,从**年起,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按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安排,生均经费标准届时将达到每年5100元的水平。一些技能型人才需求量大的经济强县(市),如绍兴县、义乌市等都先后召开了职教会议,出台了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更可喜的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及欠发达的县(市),如天台、三门、仙居、景宁、龙泉、浦江、磐安、龙游、开化、岱山、文成等县(市)也决心很大,克服困难努力跟上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步伐,搞好县级职教中心的发展规划,全面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其他一些市地虽然还没有召开职教工作会议,但在搞好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具体的政策措施、解决配套的资金、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做了许多工作。

2、保持合理规模,深化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有新的提高。一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做好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今年招生工作面对初中毕业生生源下降和高职面向中职学校招生数减少带来的两大不利因素,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部署,统筹高中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积极引导、促进普职教的协调发展。台州等地为解决争抢生源的问题,推行了电子注册方式,控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据初步统计,今年我省普职招生比仍将达到1:1,杭州、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中职学校招生数还略高于普通高中。一些中职学校还吸引了不少高分学生,有效地改善了职业学校的生源结构,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初步显现。二是进一步改善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今年,各地对职业教育的专项投入有所增加,各级政府和学校自身增加投入新增的实训设施和其他设备已经陆续到位,有效增强了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较好地改善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三是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深入,课程和专业结构得到较大调整。社会急需的数控、机电、模具、汽修等工程技术类专业招生数有较大增加,长线专业得到压缩。四是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一批重点职业学校如临平、象山、平湖、嵊州、长兴、永康、衢州、舟山、临海、缙云职教中心(或职业学校)都与企业进行多方面的深度合作,逐步形成了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有了提高。杭州等一些地区则在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促进与企业、行业办学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

3、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服务,社会服务功能有新的增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普遍重视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9月下旬,温州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就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提出温州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的目标任务,对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基地建设、培训课程设置与开发、学业评价与学籍管理、政府补助及资金管理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温州市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7万人,其中**年培训1万人,**—2010年每年培训1.5万人。为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年温州市财政已安排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1100万元,**—2010年还将每年安排1350万元,专项用于学生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的补贴、培训基地办学经费补贴和奖励以及培训课程教材开发等。对温州的做法,吕省长作出了重要批示:“温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对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其他市地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衢州市在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的基础上,决定实施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按照“政府补助、乡镇(街道)发动、在校报名、基地培训、考试发证、推荐就业”的要求,每年计划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4500人以上;宁波市根据预备劳动力培训的专业(工种)类别实行政府补助,补助标准为:制造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服务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元。据我们了解,台州市、安吉县等市县也相继出台了有关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的政策措施。

除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之外,各地各学校还积极承担“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开展对企业职工特别是中小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培训,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构建职业培训网络。职业教育已经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生力军。

4、做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的前期工作,职业教育出现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全省职教会议结束后不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会议精神、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进行研究,还及时召开了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和职成教处长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了讨论、研究,要求各地认真抓好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实施“六项行动计划”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有鉴于“六项行动计划”涵盖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其中许多的子项目,内容复杂,我们和省财政厅一起,反复测算人员和经费需求,研究制订“六项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为了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我们召开了**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研讨会,形成并下发了会议纪要,还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了部署。今年暑期,“六项行动计划”中的高技能师资培训工作已启动,已有数百名骨干教师得到了专业培训;10月举办了第一期中职校长高级研修班;12月中旬将举办4个工种的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新一轮中职学校示范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也开始进入评审阶段。各地积极配合支持省教育厅的工作,提供了大量具体的数据和其他材料,使“六项行动计划”能够一次性地完成规划并着手组织实施。

当前,各地正值换届,党政领导的工作十分繁忙。有的教育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职业教育的领导也作了调整。这对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推进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在这里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管是老领导还是新领导,都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省职教会议精神,学习领会省政府出台的文件,切实抓好职业教育。特别是具体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同志更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基础性的工作,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

今天我们各个职业学校的领导也来了。职业教育发展不仅要靠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更要靠学校领导班子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要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职业教育工作的文件,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在新一轮职业教育发展中找到自己的工作着力点,共同为实现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我们既要看到这几年来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又要清醒地看到在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方式方法上还存在许多差距。职业教育要发展,增加投入是一个方面,但关键是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很好,但能不能抓住机遇,关键还在于我们自身的工作。希望职教战线的同志们要善于学习,取长补短,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以提高质量求生存,以深化改革求发展,当好职教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办学机制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省政府决定实施职业教育“助学奖学”、“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校企合作”和“提升劳动力素质”等“六项行动计划”。实施这“六项行动计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举措。

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有助于强化政府的引导和调控。职业教育要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实施“六项行动计划”,今明两年需安排财政资金10.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支出4.2亿元,每年安排2.1亿元,比原有职教资金增加1.9亿元,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会大大带动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有助于增强职业学校的基础能力。通过增加投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全省重点建设好200所重点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好100个国家和省级中职实训基地、200个省级中职示范专业等。这些措施的实现,将会大大改善学校教学设备落后、实训设施不足、学生动手能力不强的面貌,增强职业教育的竞争力,提高职业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有助于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六项行动计划”对校企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将建立500个比较稳定的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这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学生将提供更多较好的实习场所,也为基地企业优先培养技能型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对“双师型”教师培养,对专业、教师、课程建设等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抓好这些计划的落实,将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端正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

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有助于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六项行动计划”通过扩大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规模、免除就读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学生的学费、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以及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及农民的技能培训等,将有助于充分地调动和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建设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六项行动计划”则是这一《意见》近期目标的具体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我们一定要集中财力、集中精力,认真扎实地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努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实实在在提高职教的水平,使老百姓感受到职业教育的好处,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对“六项行动计划”的提出和具体实施,吕祖善省长、章猛进、盛昌黎副省长都十分重视,多次就这一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省财政厅也对“六项行动计划”的出台倾注了大量心血。“六项行动计划”的提出来之不易,作为推动职教发展比较完整的举措,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职教工作的决心和关心,凝聚了许多具体从事这项工作同志的真心。“六项行动计划”是今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六项行动计划”应该成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大家应像抓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一样,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地抓好落实。

三、认真落实“六项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10月23日,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省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希望各地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抓紧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六项行动计划”多数项目已经着手进行部署,推进速度也比较快,但也有一些项目还未得到很好地实施,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开好局,起好步,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1、思想认识要统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真正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当前,要积极开展调研,为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要把实施“六项行动计划”作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六项行动计划”中,有的是扶弱的项目,有的是扶强扶优的项目,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都能从中找到实施的突破口。实施“六项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推进,而不能光选取其中某一项或几项加以关注。省里的各项资助奖励项目,将与各地实施“六项行动计划”的实际进展程度相挂钩。

2、组织保障要有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实施领导机构,配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各类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理清思路,敦促落实。今后两个月,是实施今年“六项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各地要调配、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做好工作。

省教育厅已成立了“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学军同志任副组长,具体工作分工是,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由计财处牵头,职成教处和高教处配合;其他五项行动计划,由职成教处牵头,计财处负责经费安排方案,有关处室配合。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根据各处科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确保各项资金正常拨付到位。

3、经费管理要到位。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六项行动计划”中要求地方筹集的资金,确保足额按时到位;要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对职业教育奖学、助学资金要抓紧按时发放。对已确定的补助项目,要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这一方面的审计工作要同步跟上。

4、导向作用要明确。吕省长非常强调职业教育的导向机制,“六项行动计划”及实施意见中都已体现了这种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性。“六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在统一规划下,将优先选择、重点支持以下一些职业学校:一是办学方向正确,能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培养大量社会急需和紧缺的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受企业欢迎的职业学校;二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校企合作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的职业学校;三是在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及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社会培训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法和措施,使“六项行动计划”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在完成省里“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地可以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好的做法,结合地方特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创造一些“自选动作”,更好地促进当地的职业教育发展。

5、难点问题要突破。抓工作一定要着眼于解决问题、突破难点。“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多,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实施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尤其是要针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加以克服。

一是要组织实施好“助学奖学行动计划”。各地要按在校生总数不低于10%的比例制订享受助学金资助的标准,按5%的比例制订奖学金评选办法,确保公平公正,落实相应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真正让学生受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初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都能了解相关信息,了解相关办法,充分发挥助学金、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对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对象的确定,学校要做好过细的工作,助学金、奖学金发放要到学生个人,并告知家长。

二是要切实承担起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训任务。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目前,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看,整体水平不高,专业课教师比例还偏低,“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据**年统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中,专业课教师仅占40%,“双师型”教师仅占专业课教师的30%。为此,“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了分层次对全体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的要求。培训教师的责任主要在学校,在这个问题上学校校长一定要承担起责任。现在学校教学任务很重,学生数量增长也比较快。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从学校长远发展考虑,挤出时间和经费,对教师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教师的水平提高了,教育质量才能得到保障,职业教育才能得到良性发展。我们对教师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职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重点培养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训指导能力。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认真组织专业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方案,落实培训经费;要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和学习,积极选派专业课骨干教师参加省级高技能培训和专业负责人调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省里将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开展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及校长培训。今后,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课教师培训情况,将列入教育年度考核和专项督导范围。

三是要花大力气抓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对象比较分散,组织难度比较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吕省长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借鉴温州、衢州、宁波等地的好做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落实培训经费;要借助乡镇政府、街道的力量,加强宣传、动员,落实培训对象;结合社会需求和培训意愿,确定培训工种,制订培训计划;发挥职业学校和乡镇成校的各自优势,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统筹安排好培训教师和学员的实习实训;加强培训管理,保证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这些人的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四、认真落实“六项行动计划”的督查机制

一是优化管理方法。对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教师素质提高培训等行动计划要做到管理到人,逐人落实政策;对其他计划管理项目,要逐校落实到项目。凡使用实训基地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二是完善评估机制。我们将与省财政厅一起建立专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评估“六项行动计划”实施进度和效益情况,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各市、县核拨经费的依据。“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将纳入教育督导的范畴,并提请省委、省政府能把相关内容纳入到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目标考核中去。

三是推进校务公开。要加强“六项行动计划”的宣传,建立举报制度,拓展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教育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介入“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特别是在经费发放、设备招标采购等方面要严格程序、标准和方法,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实施奖励办法。对工作开展好的、投入力度大的、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省里将给予奖励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