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例6篇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农业技术人员;素质状况;问题;对策;辽宁朝阳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2-0393-01

科技实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朝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县农业中心)是全县综合性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机构,为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对该县农业中心技术人员素质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1专业素质状况分析

朝阳县农业中心由推广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蔬菜站、质检站、农广校和办公室等8个站、室(校)组成。

从文化结构看,全体49名在职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占53.06%,大学专科占26.53%,中专及高中以下占20.41%,其中,全日制本科仅占2.04%。从农业技术职务看,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均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2.65%,初级职称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4.70%。从专业结构看,农学本科占技术人员总数的53.06%,农学专科占技术人员总数的18.37%,农学中专学历占技术人员总数的6.12%,非农学专业学历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2.45%。其中,全日制农学本科仅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04%。从来源渠道看,人员仅占2.04%,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占技术人员总数的51.02%,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调入占技术人员总数的18.37%,其他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8.57%。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占技术人员总数的12.24%,31~40岁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6.73%,41~50岁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0.61%,51岁以上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0.42%。从配置情况看,配置在业务站占技术人员总数的73.47%,配置在综合办公室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6.53%,其中,配置在领导岗位占技术人员总数的8.16%。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总体文化素质不高

由于门槛过低,加上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人员来源复杂,造成技术人员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2.2专业不对口

从专业结构看,全日制农学专科以上学历仅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4.49%,其余75.51%技术人员为农学中专学历或第一学历为非农学专业,缺少蔬菜、植保、土肥等重点专业技术人员。

2.3专业人才短缺

经过正规、系统农业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少,既有农学专业知识,又掌握植保、土肥、蔬菜等学科知识的人员更少[1-2]。

2.4人员配置不合理

从各站技术人员配置情况看,真正工作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的技术人员仅占50%左右,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一线特别是一些主要业务站,如蔬菜、植保、土肥、推广等站的技术人员十分紧张。

2.5高素质技术人员分配不均衡

各站技术力量分布不均,蔬菜站、土肥站、植保站高学历、高素质技术人员极为短缺,急需新人补充。

2.6存在断层隐患

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占12.24%,而41~50岁和51岁以上所占比例分别高达30.61%和20.42%,队伍老化现象严重。

3提高技术人员素质的对策

3.1严格准入制度

朝阳县农业中心技术人员必须立志献身农业,服务人民,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县农业中心技术人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水平,中专毕业生应有进修大专以上学历的意愿。要提高和保证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严把进人关口,规范该县农业中心技术人员准入制度。朝阳县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成效明显。该县农业中心应根据本单位技术人员需求情况,及时向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岗位招聘申请和具体要求。提出申请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优化现有人员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二是要切实体现岗位需求;三是要着眼长远和人员专业结构。人员招聘后,必须分配到业务站从事业务工作。

3.2完善农业技术人员遴选制度

一名优秀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仅需要正规的农业专业教育,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县级农业技术人员必须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一定年限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农业科技工作者中遴选产生,建立县乡遴选的农业技术员晋升制度。具体做法是: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在工作一定年限后成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者,方可选任到县农业中心工作。但是,对于招聘的高学历人员可以破格晋升,如农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经过1~2年的业务实习或研修后可直接进入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工作。这样既可解决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高素质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可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中高素质技术人员的晋升和出路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基层,努力工作。

3.3加强专业培训

国家农业“两法”中都有关于对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要求,因而做好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是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教育培训领导机构,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检查督导。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的要求,设计不同的培训内容,确保教育培训与实践需要相结合[3]。三是加强师资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一方面从一线农业技术人员、大中专院校、市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中选聘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教师;另一方面根据农村技术推广实际和教育培训的需要,组织资深专家和学者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

3.4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

一个好的考核评价体系可以激发人的潜能,促人奋进。采取立体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全面评价一个人,有利于人尽其材,发挥每个人的优点[4]。同时,还可以发现某人某个时期某项工作的状况,从而及时制订培训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原辽宁省人事厅于1997年下发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1997〕1号),该通知对考核内容、方法,考核结果存档、备案,考核结果的使用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细化并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对每名技术人员做出科学评价,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参考文献

[1] 路战远.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研工作的思考[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5):1-2.

[2] 王红彬.合江县当前农技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刍议[J].泸州科技,2001(3):23-26.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2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3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4

1 农技推广队伍基本情况

1.1 数量

吐鲁番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现有总编制370人,实际总人数368人。其中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2.6%;管理和工勤人员占总人数的27.4%。技术人员中,高、中、初级职称人数比例为1:4.05:2.79;老、中、青人数比例为1:4.48:2.78。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技术人员总人数85%以上。综上所述,全地区农业技术人员编制和实际数量基本满足需求,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基本合理。

1.2 质量

在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中,只有30%的技术人员能够在基层一线独当一面,即全地区约80名技术人员有解决综合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这些技术人员平均分配到农业乡(镇),每个乡(镇)不足3个人。

1.3 管理

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管理、管活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实行聘用制,签订了聘用合同;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实行一年两次考评;三是健全奖惩制度;四是构建多元化推广服务平台。

2 主要问题及表现

2.1 基层人才总量偏少,严重影响发展的后劲

据调查,直接在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平均每个乡镇3人。此外,农业技术人员流动性较大,外单位借调、借用人员多。不适应当前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精品版的实际需要。

2.2 专业结构比例失衡

由于近年来地区种植业结构调整,随着各级、各类农业项目和基层农业技术服务需求增加,普遍存在缺少植物保护和土壤肥料专业技术人才问题。

2.3 经费不足,严重阻滞技术的更新

目前,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许多基层农技站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严重,有相当一部分农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还比不上外出务工人员,导致许多农技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纷纷另谋出路,即使正常上班的人员也无心开展业务。

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一是现代农业生产中不断出现新问题、新事物,学习培训不够;二是缺乏有效的知识更新手段;三是从事工作任务杂、多、繁重,缺少经历、经验等。而因经费的严重不足,对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基本处于很低的层次状态,致使农业技术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阻碍了新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应用。

2.4 岗位设置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近年来社会化评审机制的日趋完善,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由于受到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指标制约,使得许多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获得相应职称级别的待遇。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3 探索解决途径

3.1 提升综合能力

一是对能独当一面的技术人员,进行高端的知识更新培训,学习新观念、新技术、新方法等,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1]。二是不能独当一面的技术人员,在一线锻炼3~5年,建立技术人员实战棚和示范棚,在边干边学中提高实践技能,积累实际工作经验。

3.2 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

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激励约束机制。(1)鼓励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入股,培养技术骨干,激发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2)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完善实施《一线科技人员补贴办法》、《科技人员奖励办法》、《农技中心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激励与奖惩机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技术服务开展得好、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员,在评优、评先、推荐后备干部、进修、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3)完善考评机制,对一线技术人员的实战棚、示范棚进行严格的月督查、月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考核优秀的实战棚、示范棚和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和表扬;对工作不力、实施效果差的实战棚、示范棚和技术员给予通报批评和惩罚[2]。

3.3 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搞好职称岗位设置

首先,岗位设置工作应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状况,由上级部门定期或每个聘期制定切实可行、切合各地实际的岗位设置指导标准,并有一定的浮动比率。其次,要从单位实际出发,根据其自身性质和特点,坚持按需设岗,稳定农业技术人才队伍。

3.4 优化专业结构

引进、招收新人才、新力量,在单位招聘新人员时优先考虑植物保护和土壤肥料专业人才。同时保证现有植物保护和土壤肥料专业人员真正从事本专业技术、开展专业基础性研究和推广[3]。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5

本标准规定了专业技术干部的资格评审、聘任、考核及评选优秀专业技术干部的程序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干部

2引用标准

2.1人职发〈90〉第4号《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2人职改字〈87〉10号《关于在企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2.3晋纺科字〈97〉6号《关于山西省纺织系统科技功臣、科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1.1组织机构

a)由总经理、各部门主管领导、人事教育处处长、宣传部长等组成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b)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c)成立工程、经济、卫生、会计、中学、小学、技工学校、统计、政工九个专业初级职务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专业的初评工作。

3.1.2评审程序

a)个人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级5份,中级4份,初级2份;

技术报告或学术论文,高级5份,中级4份;

学历、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各1份;

工作总结,高级5份,中、初级各1份;

外语或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技术成果证明,技术革新获奖证书各1份;

其它可以证明本人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的材料各1份。

b)基层单位按要求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写出考核评语及推荐意见;

c)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评审机构;

d)各专业评审机构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打分)方式,确定担任相应技术职务人员的名单;

e)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记要,写出考核评审评语和评审意见,填入申报表;

f)需经上一级专业职务评委会确定职务的或委托地区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推荐意见,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转报;

g)经相应专业技术评委会确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相关单位和本人,并负责资格材料的及时归档;

h)本人申请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申请转换专业的评审条件重新评审任职资格。

3.1.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执行;

3.2专业技术干部考核

3.2.1考核

a)由总经理授权总工程师和各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委员会主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考核;

b)各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员会具体实施本专业考核;

c)人事教育处负责检查各专业的考核情况。

3.2.2考核内容

a)工作实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

b)人事教育处协助各专业初级评委会依据上述内容制定本专业的考核细则。

3.2.3考核的办法

3.2.3.1日常考核

a)各单位行政领导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定期(每季一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实绩考核》表,并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b)人事教育处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考核专业技术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落实情况。

3.2.3.2年度考核

a)每年年末,由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b)单位领导审查,并填写评语和意见;

c)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评议考核,写出年度考核评语;

d)人事教育处汇总考核情况,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公布,并将年度考核表装入被考核人的技术档案。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6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水利事业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水利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肩负重大的历史使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要适应时展需要,并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科教兴水”、“依法治水”、“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以及“西部开发水利先行”等必然成为水利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需要有现代化的水利教育与培训体系作支撑。

人才资源学历结构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国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在职人数大幅减少。从1995年154万减少2001年132万。7年累计减少22万人,年均3万多。主要原因是水利机构改革,政企事业分开所致。近几年水利行业职工队伍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从1995年18%提高到50.74%。但水利企业职工学历普遍较低,特别是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明显偏低。我国水利企业科技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92%,低于全国其他行业17%的平均水平。其中研究生以上的所占比例为0.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37.11%;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员59.6%。水利科技人才的学历结构明显偏低的状况,将会制约水利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及水利企业技术潜力的进一步发挥。另外,水利教育的培养能力尚不能满足水利事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据统计,每年新增中专以上职工仅相当于同类学历职工的自然减员人数。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水利职工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专业人才短缺,是水利在建设、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方面粗放式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水利行业若不尽快改变人才资源总量不足、文化技术素质不够高、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将必然制约水利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人才资源能级结构矛盾突出

到2001年底止,水利部直属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27671人,其中正高级职务56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1%;副高级职务470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0%;中级职务11413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1.2%;初级职务983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5.5%。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为1:8、3:20、1:17.3。

在正高级职务中,45岁以下的有265人,占正高级职务的47%。在副高级人员中,45岁以下的3236人,占副高级职务的69%。经过这几年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整,45岁以下的正高级人员已占到正高级人员的一半,45岁以下副高级职务已占到高级职务的2/3,基本完成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新老交替,专业技术队伍已逐步年轻化。但在水利人才队伍中,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严重匮乏。东西部人才差异性大,地方性水利部门高级人才奇缺(见表3)。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严重不足,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性人才更是短缺。这种人才状况既不能满足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不能适应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和未来水资源市场的要求。

急需的高新技术及复合型人才少

水利企业科技人员长期固守在一个岗位上,岗位交换的机会少,其后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功能比较单一。随着高新技术对水利传统行业的改造,一些传统专业、技术岗位将逐步被淘汰,而一些大量高新技术岗位人才匮乏,将成为水利现代化的制约因素。水利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专业人员占水利人才的80%以上,较高层次的计算机、金融、法律、市场营销、信息科学技术、管理科学技术及精通工程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则严重总体性短缺。加入WTO给我们带来了各种机遇和挑战,水资源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利市场投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将吸引到更多的外资,将引进更多的先进施工模式;国内建筑市场将进一步规范;水利监理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利企业可以更便捷地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换与分工;水材料生产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也面临入世后进口设备在性能、价格的比较优势。这将使那些成本高、技术水平低和管理落后的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压力。加入WTO后,我国水利行业高素质人才的缺乏状况将更为突出:一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家,包括适应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领导人才,适应国际发展需要、在国内水利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拔尖人才;二是高新技术人才,包括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三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性人才;四是熟悉世贸规则、了解国际惯例、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商务人才和外语人才;五是是信息、农业、投资、理财、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六是生物技术、环保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七是高技能的人才;八是跨领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成人教育毕业生比例偏大

1999年全国共有74所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招收水利类专业的研究生,年招生规模500余人。全国有独立设置的水利普通高等学校8所,另有53所普通高等学校设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年招收水利类专业学生5000余人,在校生18000余人。此外,有14所水利职工大学及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每年还招收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学生约5000人。而培养的水利专业人才有一部分在从事非水利专业。

全国有水利普通中等专业学校48所、职工中专36所、水利技工学校32所,年招生2万人,在校生规模近6万人。1999年,水利系统有职工教育培训基地180余个,职工教育工作者6100余人,年培训能力达40万人次。

根据部分省市水利局的抽样调查,专业技术人员中,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比例偏小,而成人教育及技校、高中以下毕业生比例偏大。成人教育毕业生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及党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大多数属于技术使用性人才,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经验,但普遍缺少发展后劲,是制约水利科技人才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才资源区域结构矛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东部地区水利企业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高于西部地区,水利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区域差异逐步加大,东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所占总量的比例为%38左右,中部地区所占比例为35左右,西部地区所占比例为20左右%。西部地区水利人才不仅在数量上少,而且在人才的科技文化素质上也低于东部地区,科技人才的区域差异过分加大,会制约水利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吸纳能力不断增强。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专业的需求比例,西部地区要高于东部沿海地区。

科技人才年龄结构优势日趋弱化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中35岁及以下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48.52%,35~45岁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29.43%,45~55岁年龄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为22.06%。科技人才日趋中年化。目前的年龄结构状况不仅使各类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受到很大制约,也使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表现为水利企业科技人员吸收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下降、体能负荷减弱、存量有明显的波动性,企业缺乏对科技人才的长远规划。

当前,我国水利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水利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与开发,水资源市场的开发和利用等,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我国水利人才总体文化素质偏低,高素质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水利类、工程类专业占据80%以上的比例,而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人员比例过低。高学历人才分布不均衡。大多数集中于教育、科研、机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基层单位中学历人员统计为零的单位仍然存在。地区分布同需要成反比。从我国现有的水利人才结构来看,存在“六多六少”,一是传统水利人才多,高新技术领域人才少;二是继承型人才多,创新型人才少;三是单功能人才多,复合性人才少;四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多,企业人才少;五是熟悉计划经济的人才多,熟悉市场经济的人才少;六是管理型、研究型的人才高能低就的多,实用型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者少。据对东北地区水利企业的调查,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员规模偏大,许多工种能实际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很少;企业管理人员与技术工人比例严重失调;高级技术人员年龄偏大、数量极缺;这样的人才结构完全不适应企业的发展。对西北地区水力企业的调查显示,员工队伍中普遍存在重学历提高、轻技术能力,追求高职称等现象。目前我国高级技工占3.5%,与发达国家的40%相比差距太大。中级技工占24%,初级技工占74%,而同期日本的高级技工则占32%,中级技工占43%,初级技工只占25%。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高技能水利人才,已成为决定水利企业兴衰的关键。

加入WTO以后,我国水利人才需求类型也将发生深刻变化。适应新时代的新型水利人才不仅首先要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和高超的金融管理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专业技能,而且要有创新、创业、合作的精神与能力,拥有理解、包容不同文化习俗的胸怀和品质,同时还要精通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善于处理国际水务。而我国高校目前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因此各个学校及培训机构,都将面临新的挑战,都要按照水利事业现在及未来的人才战略规划,潜在的人才市场需求作出新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加大人才开发力度 培养高素质水利队伍.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

2.高技能人才培养是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要基础.林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