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例6篇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美国;医疗保险;初探

一、美国医疗保险体系概况

在美国,其医疗保障主要是通过大部分私立医疗保险和小部分政府医疗计划来实现的,,旨在为人们应对身体伤害,残疾或意外死亡或其他意外因素致死,或由疾病引起的费用等提供补偿的一种保险。所以,医保体系是由多种非政府私立医疗保险项目、政府对特殊人群医疗照顾和补助项目构成的。其私人或商业的健康保险业和政府或公共健康保险业服务于不同的人群,并提供了广泛的救助和计划。私立医疗保险包括有偿服务计划方案,管理有偿服务的计划,健康维护组织(HMOs),优先提供者组织(PPOs),以及服务点计划(POSs)。政府主要的健康保险计划则包括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具体有老年人医疗照顾、低收入人群医疗补助计划、退伍军人医疗照顾、特殊患者医疗照顾等。

美国现代公共和私人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20世纪初。美国的私人健康保险业,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开始于1929年贝勒医院为1200教师开始提供预付款。这个方案就是日后被称为蓝十字保险计划的开始。私人医疗保险计划的数量增长和普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二战期间,大部分工资被冻结,作为战争的努力的一部分。私营公司,无法提供更高的薪金,开始转向提供医疗福利,以吸引潜在的雇员。到1943年,蓝十字健康保险计划提供43项服务。为我们当前的雇主赞助的医疗保险制度,雇主和一般福利计划的而建立的税收基金会,成立于1913年,当时的美国国会通过了第十六次修订合法化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法案。这些没有在高薪福利征税的公司,开始从他们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税中削减这些福利的成本。现在,雇主依旧在平衡由他们支付给员工的健康保险和由国税局提供的税务豁免之间的关系。

同时,联邦政府规定的商业(或私人)医疗保险的参数健康福利计划是按照综合预算协调法(COBRA)和其他联邦法律来实施的。员工健康计划,以及许多其他的好处,是于1974年制定的受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演变而来的,法案制定了最低标准,以最优势的私人自愿成立行业计划为个人提供这些计划的保障。员工健康福利计划一般包括如COBRA规定提供的权利,可以在失去工作后的有限时间内继续享受基层医疗,住院保险,心理健康的救助,新生儿和生育救助,以及癌症救助。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法规规定公司该给其员工提供何种福利计划。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健康保险给老人,失业者和残疾人。政府的健康保险计划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形式。社会保险是指以任何保险计划进行或由政府授权,提供经济援助给那些失业人士,老人,或残疾人。社会保险方案的例子包括社会保障,伤残保险,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65岁及以上的保险。 2005年,社会保险方案占联邦政府支出的37百分比。社会保险项目与福利项目有显着区别。例如,在社会保险方案的参与通常是强制性的还是以大量的财政补贴所致。社会保险不是故意的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二、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根据卫生经济学家的看法,现代医疗保险制度正处于危机之中。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保险和政府保险都在努力向广大民众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服务,就业型保险的特点是高的行政成本,成本分担不公平,不能覆盖大部分人口,容易引起劳资纷争,雇主不能采取有效行动让医疗保险更符合成本效益。政府的健康保险,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正经历不断上升的参保率和成本支出。

就业为基础的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覆盖比率最高峰。在过去二十年导致就业型保险覆盖率下降的因素包括大型跨国公司的增长,工会的作用,从社区额定保费到以精算风险基础额定保费的转换以及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的影响(Enthoven&富克斯,2006)。政府的健康保险方案也遇到问题。政府一直试图通过调整报销策略来控制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成本的不断上升。在20世纪80年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由追溯基于成本的补偿方法改为了前瞻性支付制度。这种变化是设计给医院,更多的激励他们控制费用。这种设计使得对医院的偿还与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率无关。这种变化导致了许多医生和医院拒绝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和救助的病人。为减少医疗就助和医疗费用的备选方案包括减少医疗服务,雇主强制参保,服务费用,再就业的资格标准以及降低对医生和医院的补偿(卡尔斯特罗姆,1994)。

医疗保险问题主要包括不断增长的成本、多部门的人口覆盖率不足、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对医疗保险改革的呼吁等。为应对这些问题,医疗改革的重点是以下问题:医疗保险金融改革、免入息审查保险改革、组织和服务提供,质量控制,成本效益取舍改革。提倡对医疗保险改革是渐进还是全面的争论。增量改革战略主要包括雇主的义务,补贴,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健康储蓄账户,管理的竞争,质量奖励等,综合改革措施包括个人的义务,个人支付计划,学券制等。(福克斯和伊曼纽尔,2005)。

三、结论

在最后的分析中,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包括雇主赞助的团体健康保险,个人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等许多计划。尽管这些计划有着高覆盖面和广范围,但是仍然不符合所有美国人的健康需求。2005年,近六分之一的美国人没有健康保险。目前,雇主,特别是在小企业领域,通过让员工付出更多,或医疗覆盖率下降的方式来降低福利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没有医疗保险则越来越多地转向政府健康保险计划,例如医疗补助,医疗保健。2004年,27.2%的美国人参加了政府医疗保险计划。工人,尤其是低工资的工人,为了自身的健康需求参加了政府健康保险方案。而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似乎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但是改革的种类和数量仍需做进一步讨论。

参考文献:

[1]冯国忠,朱亭郦.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现状、改革及给我们的启示[J].上海医药,2006,27(7):304-305.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 老年人;健康服务;政策

研究老年人健康问题及健康服务,实现健康老龄化,采取科学合理的针对老年人口的社会政策行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老年人口这一特殊年龄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更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现状、存在的不足及发展趋势作一综述。

1 发达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与保障制度

国外学者对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研究较早,侧重描述老年人及其健康需求、生活质量,如约束与跌倒、压力性溃疡、失禁、谵妄与痴呆、疼痛等领域;延伸至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政策、法律支持与服务体系化、服务实践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均取得系列成果〔1~4〕,有关老年人的理论研究与老年保障、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现以美国与日本为例介绍其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与制度。

1.1 美国 主要从老年社会保险项目与老年社会服务项目两大体系建构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与保障制度。老年社会保险项目方面,1935年确立相应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老年残疾遗嘱健康保险计划(OASDHⅠ),1965年美国国会颁布医疗保险制度,以帮助老年人支付高昂的卫生保健费用,1974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社会安全补助金计划 (SSI),为65岁以上需要经济援助的老年人或是任何年龄的盲人和残障人士提供补助金。老年社会服务项目领域,1965年美国通过年长老年人法案,通过法律方式确立了服务老年人的各种保障项目、系列的老年服务计划,包括了降低财产税计划、家庭健康服务计划、营养计划、家政服务、日间护理中心、电话确认计划、集中家政设施、生活辅助设施、特殊的公车费服务、年老公民中心、群养计划、寄养照顾家庭计划、住房计划、低价票计划、护理院、持续关心退休人群计划、护理院调查官项目等20多项具体的有关社会系统的老年关怀计划〔5~7〕。各州都建立了老龄机构,一些市、县也建立了社区老龄委员会,许多大学建立了老年医学中心、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课程以及大量社会化老年服务机构。以上老龄社会政策与公共产品的出台,与美国老年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密切相关,为解决老年群体的生命维持与生命质量保证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其他国家所效仿。

1.2 日本 1970年,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老龄化国家,现日本人口老龄化严重,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为18.5%。日本的老年社会保障,从开始就走法制化,而且经历了效仿西方模式到构建本土模式的转变。《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法律制度,撑起了日本老人福利保障体系〔8〕。1959年颁布《国民年金法》,根据该法,个人缴纳年金满25年,且年满65岁,便可定期领取养老年金,此外,国家为公务员特设了“互助养老保险”,民间企业雇员还可参加“厚生养老保险”,很多企业设置了“职业养老保险”。 1963年7月颁布《老人福利法》,推行养老社会化。1982年《老人保健法》出台,日本老人福利政策的重心开始发生转移,这项法律和1989年制定的“黄金计划”,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发展方向,构建了具有日本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由政府出资,培训10万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老人、处理家务;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设立70亿日元的长寿福利社会基金,推出“银色住宅计划”,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对愿意入住的家庭,提供优惠贷款。2000年推出了老人介护保险制度,这一制度是将老年福利制度和老年保健医疗制度合并而成的〔9〕。介护保险制度的推出既保障老年人生活不便时有人照料、有病能及时得到医疗和护理,又尽可能提高劳动人口照料老年人的效率(节约劳动人口的劳动力),而且通过专业人员的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延缓衰老进程,促进和维持健康状况,节约了大量的医疗费。

2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与制度

2.1 我国现有的老年人相关政策 1996年8月,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对老年人群体各方面权益通过了法律上的确认,此外,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均相应规定。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出台(中发〔2000〕13号),对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老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老龄工作要点作了阐述。同年,民政部、国家计委等11部委发出《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确定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确定了福利性、非赢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全国总工会等21个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及人民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就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的文件,也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部老龄工作部级政策性文件。《意见》提出,全社会应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优待;对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优待,城市 “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要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如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出诊费、提供免费体检等;提供生活服务优待,采取多种措施,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维权服务优待;提供文体休闲优待,努力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同年,国家民政部出台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随后,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对“十一五”期间老龄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与主要任务做了具体要求,指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住房保障、老年教育、法律援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2006年2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以全国老龄委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委发〔2006〕2号),提出在城市要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项政策,努力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在农村,要继续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要加大对城乡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等。 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6 号)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内容、供养形式及监督管理作了界定。

各省市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积极开展老年人群社会服务工作。如全国率先步入人口老龄化城市——上海,先后在《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务实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方针、政策中,推出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养老财政补贴、支持养老机构、鼓励到养老机构就业及医疗政策等优惠政策和措施〔10〕。而福建省早在1990年就制定了《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2.2 我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制度 我国老年人群体健康保健服务可分为医院与社区两部分,以社区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部分费用由国家补助。《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决定: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补助,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市(地)级以上政府的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预防控制,有关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列入政府补助范围;规定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中、西部地区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并统筹考虑各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情况给予补助。

老年群体健康保健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要制订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老年群体健康保健服务人员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为主,《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支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并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要求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和社区基地建设,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的配套教材;并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培训制度作了相应规定。

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财政部等部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7〕253号)、财政部会同卫生部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1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正逐步使农村老年人得到基本健康保健服务。

3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存在的不足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①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卫生政策体系,老年人相关政策法规总体上缺少法律层面的根本保障,多停留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层面,没有制定出老年福利的专项法律法规,老年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缺少配套和衔接〔11〕;②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构建实践、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需求难以适应;③现有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政策并未完全落到实处,存在执行难;④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构建呈现区域不平衡性,内陆经济不发达地区明显滞后于沿海发达地区;⑤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构建城乡间差异巨大〔12,13〕,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覆盖面以及开展的养老服务、社区卫生机构的健康保健服务主要对象多为城市老年人,少有涉及农村老年人,农村合作医疗促进了农村老人健康保健服务,但农村老年人只是其中包含的对象之一。

4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构建与发展

发展、完善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靠政策先导,且具有长期性〔11,14,15〕,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提出,要积极推动老年健康保健服务的立法进程,将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总结概括,提升为法律,制定老年社会福利的专项法律法规,如老年福利法、老年保健法等;逐步建立起城乡协调、均衡、统一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低保制度、医疗救护和贫困救助制度,终结城乡社会福利割裂、反差明显的状态,大力发展农村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实践、构建农村老年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质量专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加强养老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从专业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等级划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者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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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argent MP,Breart G.Epidemiology of falls and fallrelated injuries in the aged〔J〕.Rev Epidemiol Sante Publique,1995;43:7283.

4 Appollonio I,Carabellese C,Fratola A,et al.Dental status,quality of life,and mortality in an older community population:a multivariate approach 〔J〕.J Am Geriatr Soc,1997;45(11):131523.

5 John M,Levy.Urban America:process and problems〔M〕.New Jersey:Prentice Hall,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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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ischer DH.Putting our heads to the “problem”of old age〔J〕.New York Times,197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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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黄 婧.老龄化现实下的日本医疗保险制度〔N〕.学习时报,2006;5:30.

10 台恩普,翟德华.上海陆续出台优惠老年人政策〔J〕.老人天地,2006;1:54.

11 阎青春.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靠政策先导〔J〕.科学决策月刊,2006;4:179.

12 彭 英.“健康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老年医疗保障的政策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857.

13 周绍斌.论农村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健康服务〔J〕.社会主义研究,2007;29(2):702.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3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步伐,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和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0*]1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通知)(渝府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认识,加大领导力度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有利于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利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同时,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巳纳入全国和*市的“*”计划纲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将社会福利社会化纳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区政府建立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民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劳动、卫生和计划、建设、教育、编制等部门,研究解决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增大投入强度,确保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是:到20*年,基本建成以国有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网络。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数量增加到305个,床位增加到4575张。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农村敬老院覆盖面达100%。初步形成包括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为主,标准有别、层次不同、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良性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的福利服务要求。

为确保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

(一)建立财政投入机制。为配合民政部“星光计划”的实施,区财政在“*”期间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性、示范性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改造,建成一批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样板。同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扶持和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及农村敬老院的人员工资、办公及收养人员生活所必需的正常经费,对社会办福利机构收养“三无”对象,应根据收养人数给予适当补助。(二)切实支持社会福利电脑的销售,努力扩大发行规模,面向社会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资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农村敬老院的比例应不低于20%。(三)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慈善总会,开展各种社会捐赠、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四)鼓励、支持境内外组织、个人依法向社会福利机构捐款、捐物。凡用于福利事业公益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三、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

(一)计划部门必须把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建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凡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项目,计划部门要优先审批其建设项目。

(二)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规划建设部门应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人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建设部门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项目,要优先规划定点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地段,并免收或低限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和规划管理费,建成后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挤占。

(三)土地部门要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优惠;属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渝府发[20*]76号文件测算后适当下浮,经市政府批准,可将土地出让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涉及新征土地有偿使用费,除上交中央的外,交地方部分按市政府相关规定返还;耕地开垦费可按渝府[]54号规定的低限收取。

(四)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按规定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民政、工商、编制部门应优先办理。凡未获民政部门批准而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法人登记注册手续。

(五)对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社会和兴办的婚介、殡葬服务等第三产业及残疾人本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务,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对福利性、非营业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人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业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六)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经民政部门认证的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用天然气执行居民收费标准;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要给予优先优惠照顾;租用公用非住宅房屋,租金按我市公用住宅房屋标准收缴。

(七)卫生部门在制定本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需要,积极支持社区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业性医疗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应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营业。

(八)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应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应优先推荐就业,免费给予岗前培训。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要按有关规定免收学杂费和书本费,其中书本费可在国家助学金中列支。就读于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高校的孤儿,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并给予必要的经济资助,书本费由学校和福利院协商解决。

(十)允许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对外经营服务,并享受福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及市里制定的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

(十一)在正式实行燃油税前,福利机构的工作用车经福利机构按程序报请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减免征收养路费。

四、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福利事业的行业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服务协调、检查督促等作用。对全区所有福利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人员岗前培训、机构年检、等级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区社会福利事业“*”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目标,搞好统筹安排,防止盲目发展,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一、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

2015年1月,全县月均保障城市低保1675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271人,其余保障人员1404人)、农村困难群众11905人、农村“五保”对象479人、孤儿36人,城乡低保金要全面实现金融机构,发放率要达到100%。2015年,资助1675人城市低保(含271人城市“三无”人员)、11905人农村低保、479人农村“五保”对象、36人孤儿参保参合,共支出参保参合金126.855万元。完善全县低收入群体收入核定办法,到2015年年底,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三无”、五保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将全县符合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200元和90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2015年,城市“三无”人员月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350元。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五保户等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区别实施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

二、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省、州、县专项资金投入到城市“三无”供养、孤儿养育和发展福利事业方面,让我县孤老残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得到提升。

目前,现有城乡敬老院11所,其中茹龙镇中心敬老院1所并已纳入事业单位登记,有床位195个,有敬老院工作人员5人,敬老院床位使用率为68.72%;集中供养134人,集中供养率27.97%,继续实施敬老院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和学雷锋活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人员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为召开全州敬老院管理工作现场会议作好准备。抓紧抓实老龄日常工作、养老监测、老干部慰问等工作,开展好重阳节座谈、慰问活动。计划新建拉日马镇中心敬老院1所;做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沙堆乡通科村农村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的后续设施配备工作;计划新建吾西新区社区服务中心1个。完成养老服务体系重大课题研究,将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县“十三五”规划,力争争取1个养老项目,力争出台80周岁老年人优待政策并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5

一、济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摆正位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首先开展创文明卫和院,文明科室和先进个人的比、学、赶、帮、超活动。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做好事,办实事。其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及职业道德教育。谷话说“医德重如金,医者父母心。”我院着重抓好医德风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成立了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基本做到病、群众、党委三满意,得到了群众与领导的好评。由于我们把经济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使医院形成了良好的医德医风,从而吸引了大量病人,加速了我院经济的发展。

二、济工作与科学管理相结合

俗话说:“三分成绩,七分管理”。医院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管理。我院抓住了这个重点。首先完善领导体制,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支委会、院务会、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科、组长责任区,党员目标化管理和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在管理工作中,我们实行目标化计划管理。基本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全院各科组基本实行了目标化计划管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在实施目标化计划管理的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逐步完善经济和承包责任制,实行五定一奖一罚责任制,即是“定人员、任务、职责、出勤、效益”的奖勤罚懒制度。实践证明:把经济工作与科学管理结合起来,就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

一、经济工作与增收节支相结合

我们的历来把增收节支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是注重社会效益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不断扩大医疗业务,改善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收益源泉,逐年增加收入,提高效益。今年,我院扩大了四项医疗业务。预计今年总收入将突破180万元大关,比上年同期递增50%。

二是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坚持勤俭节约。去年,全院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医药费、应补发的增加工资等都能按政策全部兑现。

二、经济工作与三贡建设相结合

在市场经济竞争大潮中,山区乡镇卫生院要走出低谷,摆脱困境,求生存,求发展,就要重点搞好医院“一无三配套建设”,逐步改变医疗环境和医疗条件,更好地为伤病员服务。

(一)增加智力投资。94、95两年,先后派往湛江卫校等地进修学习的共26人。请市、县医院来医院上辅导课18人次。并派员到外地卫生院参观学习。今年6月份我院与广西地区红十字医院搞骨伤科联合医院,运用中西手段,开展大、中、小、骨伤手术,填补了化北地区骨伤科的空白,方便了骨伤科病人就医。我院初步形成了“请进来 、派出去、横向联合、技术移植”一齐上的局面,为卫生院扩大医疗项目,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

(二)更新医疗器械,增加医疗设备。两年来,我院购置了和种先进医疗设备一大批,逐步改善了医疗条件,提高了医疗质量,增加医疗收入。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6

一、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力推进直属市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一)抓住机遇,科学定位。2002年6月,因市政建设需要,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休养院等单位需异地重建。我们紧紧抓住这次搬迁机会,精心谋划,提出了将新建区定位于以建设老年服务中心为主的新思路,走一条由政府牵头,民政承办,社会力量合办,实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报经市政府同意,重新划拨土地135亩(为原有土地的3.5倍),项目名称为**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规划面积8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其中一期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投资7000万元。建设资金由政府补偿和建设单位自筹。从2003年9月份起,一期工程陆续开工。

(二)整合资源,解决经费。重建资金除拆迁补偿904万元外,其他均为自筹,与立项规模比较,差距较大。我局曾花大力气积极招商引资,寻找合作伙伴,以求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但由于受该行业的社会福利性质所限,一直未能落实。为使已经开工的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我局将局机关和其他直属单位在老城区的办公土地和门面房等拍卖变现,筹集资金2500万元(18亩土地拍卖2000万元,800平方米门面房拍卖500万元),另从公墓、殡仪馆经营收入,福彩公益金,省发改委引导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

(三)从严要求,规范运作。整个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规划、征地、招标、施工、审计、决算。坚持不留债务,坚持勤俭节约,没有动用任何民政其它专项经费。

(四)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我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于2007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整体工程按照实用、经济、安全的原则,达到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景观、园林造型新颖。现已投入使用的设施总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其中儿童福利院大楼床位400张,老年服务中心大楼床位800张,康复医院大楼床位300张,房间均有空调、暖气、监控、呼叫、卫浴等必要服务设施,各楼层配有电梯、文体活动室等,服务内容动态性、静态性俱备,集休、养、疗、康、娱乐为一体。

二、扩大规模,改善救助条件,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市救助管理站系国家民政部确定的全国较大的救助中转站之一。2003年为适应服务性质的转变,我局及时对救助管理站设施进行了改造。先后投入180万元,改建和装修流浪乞讨人员宿舍、餐厅、文体活动室等服务设施4000平方米。近几年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量呈上升趋势,2007年1—8月份已救助4500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700多人。根据工作需要,目前已正式启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政府划拨土地25.5亩,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床位260张。现征地和规划设计工作已完成,今年四季度动工,预计2008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三、创新机制,授权经营,积极探索直属老年人福利服务机构管理模式

为使新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拟注入经济目标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老人休养院、老年康复医院和所属的后勤保障中心等“两院一实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成立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两院一实体”的业务协调;负责设施资源的保值和行业项目的争取;负责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监督和履行协议情况监督;负责规范行业服务,维护行业形象。签订《责任经营协议书》,经营期暂定5年。目前,“两院一实体”的授权经营管理人员招标工作已启动。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直属福利事业单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