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例6篇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

继2000~2005年“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一期圆满完成之后,2007年,李嘉诚基金会再次捐资1亿港元,支持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配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假肢服务”、“高科技助残就业”、“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三个子项目。不仅给予残疾人以特别扶助,还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模式;着力探索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等领域保障机制;推动政府和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大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在更广泛领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两年来,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不但给残疾人带来了实惠,还为中国残疾人工作引入了新的理念。

新机遇 新成就

假肢装配工作是中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的重中之重。项目第一期在全国建立的180个长江假肢装配站充分发挥了作用,仅在2008年就装配假肢1.6万余例,超额完成1.3万例的年度装配任务。各级政府通过拨付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或纳入相关政策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举办各类培训班,实操与理论并举,涵盖各类下肢假肢装配技术,全年共培训技师153名;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使技师逐步掌握中高端产品技术,扩展服务领域,增强装配站可持续发展能力。为107个长江假肢装配站更新和配置设备,共21种700余台(件),提升了装配站的服务能力。

目前,我们已拥有了500余人的假肢矫形器技术队伍,其中近40人已获取国家假肢执业师资格。假肢品种已从壳式小腿假肢发展到普通骨骼式假肢,以及膝离断、长残肢等特殊假肢。部分装配站具有上肢假肢和矫形器装配服务能力。

2008年对中国人来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举世瞩目的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震惊世界的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既是对中国假肢装配工作的巨大挑战,也给了他们展示自己工作实力的良好机遇。

众所周知,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之前的历届残疾人奥运会都是由国际相关机构组成临时维修团队开展服务,此次北京残奥会是历届残奥会历史上首次有主办国技师参与的维修服务。根据北京奥组委要求,中国残联组织了国内11个省23个长江假肢装配站的50名技师参与北京残奥会服务,合同外方技师为各国运动员提供了2000余次轮椅、假肢及其他辅助器具服务,既锻炼了队伍,提升了长江假肢装配服务网络的影响力,又开拓了眼界,学到了国外先进的维修技术,以及大型赛事维修服务的组织、管理和运营,同时也学到了国外技师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为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残奥会作出了贡献。维修团队荣获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奥组委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五好团队》的表彰。为支持残疾人事业,也由于中国技师在残奥会期间的出色服务,北京奥组委将全部维修设备捐赠给中国残联,增强了长江假肢装配网络的服务能力。

这次参与残奥会服务,不单单是体现了对残奥会的服务,也是我们国家服务能力的一种体现。这种能力的来源就是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从第一期到第二期在全国建立的180个假肢装配站,且这些站的水平和服务能力在进步、在提升,这也是长江项目的意义所在。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向世界表明,中国残联建立的这一支队伍具备了为国际赛事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这180个站作为基础,关键时刻能够拉出一个过硬的队伍,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2008年5月12日,随着大地剧烈地颤动,举国同悲。大家纷纷向灾区人民伸出了援助之手。继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之后,中国残联与李嘉诚基金会再度携手合作开展“5・12地震义肢轮椅捐赠项目”,为因灾致残者免费装配假肢和配发轮椅。中国残联为此印发专文,并在全系统抗震救灾动员大会上进行部署,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委会特别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了组织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部分长江假肢装配站承担了为地震伤残人员装配假肢和矫形器的任务,装配假肢477例,矫形器599例。

为地震伤残人员装配假肢有其特殊性,他们的残肢伤口刚刚愈合,只能安装临时假肢,等日后伤口完全长好之后还要更换,进行调试并长期维修养护。这就意味着这项工作不是三两天的事情,而是一项延续性的,持久地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5・12地震义肢轮椅捐赠项目慢慢会淡化,它会融入到残联长期的服务之中,纳入残疾人事业的整体运作体系去执行,这也是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的一个主要特点。一位亲身经历过长江项目的同志自豪地说:“过去,没有哪个社会组织能够承诺对残疾人一管到底,而我们做到了,我们承诺只要残疾人有需要,我们就会管到底。”

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的实施,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广泛重视,给予了大量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不仅如此,在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中,假肢装配的完成并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终结,还对残疾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都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一个有延续性的事业。

新理念 新尝试

周灿是个很可爱的长沙女孩,她和其他的女生一样对自己的未来有着美好的向往,可是由于听力残疾,她的生活经历了很多困扰,满腔抱负却求职无门。2008年4月,周灿参加了市残联举办的“长江新里程计划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电脑培训,通过考试获取了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结业后学校推荐她参加湖南航天磁电集团的面试,以较好的综合素质顺利的成为了磁电的一名检测员。在磁电集团工作刚开始有些辛苦,但是周灿做得很开心,毕竟这对于一个听力残疾人来说,确实是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高晋来自西安,今年25岁,因为肢体残疾,初中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因为待业时间太长,高晋的心里总是空空的。自己着急,父母更着急,作为父母,特别是作为残疾人的父母,能够看到孩子自食其力,今后生活有所依靠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西安市长江新里程计划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启动实施,高晋被筛选确定为受益残疾人,参加了“综合计算机操作专业”为期3个半月的学习,毕业后高晋很快被西安创源电力金具有限公司聘用,主要从事软件、网络维护工作,月收入在700元左右,并且有“三金”保障。工作和生活有了保障,高晋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父母也了却了他们最大的心愿。高晋高兴地说:“工作后自己的身体、心理、气色状况好多了,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体现了自身价值,今后要继续学习,向更深的方向发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业一直是困扰着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大问题,如今,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积极开展了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使千千万万残疾人受益。2007年、2008年共筛查受益残疾人12234名;参加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技能培训10865名(高端548名,中端1642名,低端8675名);动员社会用工单位2664个;提供就业岗位7727个;经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扶持扶助创业从业的受益残疾人4254名,就业稳定率达到90%以上。

在项目实施中,他们还首次在残疾人就业管理工作中引入个案管理的理念。每一个来残联寻求就业帮助的残疾人,从踏入残联大门的那一刻起,他的个人情况和需求就被残联完整地记录下来,这在就业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模式上是与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人本服务”的先进标准接轨,是落实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就业服务工作要做到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三化”工作要求,标志着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现在只要是长江项目的受益人,所有的信息都在项目的数据库里,可通过为受益残疾人的追踪服务,监控准备工作、培训工作、为用工单位服务、就业工作四个工作流程的规范运作情况。

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首次将就业培训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使一些基础好、素质高的残疾人有机会走向高科技工作岗位。这种新的尝试不但增加了一部分残疾人的收入,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还在很大程度上让社会重新认识了残疾人,改变了很多人心中残疾人就业仅是解决他们温饱问题的旧观念。陕西省西安市被确定为全国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首批30个项目执行市的试点单位后,立即将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列入了陕西省“民生工程”实施项目,主动提高了高、中端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比例,2008年完成培训:高端17人,中端108人,低端95人。使118名受益残疾人实现就业。超额完成了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培训工作所要求高端10人,中端10人,低端200人的目标任务,并在项目资金上多方筹措增加投入,2008年共投入培训资金140余万,远远超过项目年度配套资金数额。

新课题 新探索

先天残疾的残疾人从一出生就生活在痛苦之中,脑瘫儿童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在我国0~6岁的脑瘫患儿约有31万人,且每年新增4.6万人。由于专业人员匮乏,康复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很多脑瘫儿童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与康复,失去了早期康复的机会,造成由轻症发展到重症,甚至终身不能自理的遗憾,给家庭带来巨大负担。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针对这一人群,在全国遴选了28个省(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和两个卫生系统儿童康复科,学习、借鉴香港引导式教育先进模式和经验,提高脑瘫儿童康复的效果和质量,使广大脑瘫儿童能够尽早得到有效干预,改善状况,融入社会。帮助30个机构培训120名专业技术人员,并资助2000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为探索和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绿色通道”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以往,国内康复机构在训练方式上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过分偏重运动功能训练,忽视了对脑瘫儿童的行为调整。而长江项目倡导的引导式训练方式是把功能训练融于日常生活和适应环境的学习之中,包含了运动、心理、认知、社交等全人发展的各方面,以达到实现正常生活的目的。这一模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残疾儿童人格意愿和发展需求,提高了训练的效果。通过引导式教育训练的孩子在生活自理、语言交流、人际交往和生活环境的适应等综合能力都有明显改善。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

第三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怀孕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工资。

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第十二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

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3

一、设定受益计划解读

新准则并没有对设定受益计划的概念做具体描述,而是采用排除法,将设定受益计划定义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定义,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风险承担主体的不同。在设定受益计划中,企业承诺并将确保职工离职后的福利待遇达到固定水平,该福利水平与企业缴费水平、福利基金投资收益之间的差额由企业补足,因此风险承担人是企业。设定受益计划也称为待遇承诺型计划。以下,将对新准则中与设定受益计划相关的几个关键概念进行分析。1.设定受益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并不单指企业应承担的现时义务,它包含两个部分: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是两者的组合。其中,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处于核心地位,是设定受益计划必不可少的部分;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脱离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独立存在。基于双重性质的考量,笔者认为应当引入共同类科目“设定受益计划”,对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和负债进行平行核算,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和负债抵销后,以其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该设定受益计划表现为企业所掌握和控制的资源,属于资产;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表现为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属于负债。2.资产上限。资产上限可以理解为企业退出设定受益计划(将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和负债同时处置)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是对设定受益计划整体(包括资产和负债)的现时估价;当且仅当设定受益计划表现为企业的资源时才会涉及到资产上限的判断和处理。3.义务现值。义务现值是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单方面的描述,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核算并不影响义务现值。简单地说,义务现值就是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贷方余额,是企业已承担义务折算至会计核算日的累计额。4.过去服务成本。根据新准则定义,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变化额,如果不存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的情况,也就不需要确定过去服务成本。由于义务现值是一个累计额,确认过去服务成本的目的就在于对计划修改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

假设甲公司于2016年1月聘用了刚满55周岁的高级经理王先生,并承诺在他60岁退休离职后的5年内每年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金额为2020年甲公司职工平均月薪的2倍。甲公司采用的精算假设包括2020年职工平均月薪为5000元;采用的折现率为活跃市场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10%。(一)仅有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核算假设设定受益计划不存在资产,以后年度甲公司也不会重新计量或修改设定受益计划,那么甲公司只需在每年期末计算当期服务成本和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退休日养老金义务现值:5000×2×(P/A,10%,5)=37907.97元;第二步,计算每一年应承担的当期服务成本。运用偿债基金法,根据退休日的义务现值计算义务归属期间的年金:A=37908÷(F/A,10%,5)=6209.23元;第三步,计算每一年应承担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上年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期末余额×10%。最终得到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核算表,如表1所示。企业相关账务处理如下:2016年期末借:管理费用6209.23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当期服务成本6209.232017年期末借:管理费用6209.23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当期服务成本6209.23借:财务费用620.92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利息费用620.922018年-2020年的处理以此类推。(二)存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情况假设2016年期末甲公司花费30000元购买福利基金作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预期持有期间年综合收益率为5%。此时,甲公司在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进行核算的同时,需要对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进行平行核算。如果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存在盈余,还会涉及资产上限的判断和处理。因此在第(一)种情况的基础上,甲公司需额外进行以下操作。1.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核算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核算类似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核算,相关账务处理如下:2016年期末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2017年期末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利息收益1500贷:财务费用15002018年-2020年的处理以此类推。由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不能脱离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独立存在,通常情况下资产的利息收益和负债的利息费用应当同时确认,合并分录中两者的差额就是新准则第16条第2款所说的“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2.资产上限的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13条第2款规定,应当首先根据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负债的义务现值计算其盈余或负债。为了讨论方便,假定资产负债表日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就是其账面价值,则2016年-2019年甲企业存在设定受益计划盈余,此时需要与资产上限进行比较并取两者孰低者作为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从而倒推出资产上限的影响额。假设2016年-2019年期末甲公司判断退出设定受益计划可收回金额(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扣除对王先生的赔偿金)分别为20000元、16000元、13000元和9000元,得出表3。2016年期末,设定受益计划盈余为23790.77元(即资产上限影响额核算之前“设定受益计划”账户的借方余额),资产上限为20000元,甲企业应当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为20000元,需做会计分录将“设定受益计划”期末借方余额调整至20000元:借: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3790.77(23790.77-20000)贷: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3790.772017年期末,甲公司应确认的资产影响额为2460.62元,影响变动额为2460.62-3790.77=-1330.15元,属于第17条第3款规定的“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1130.15(3790.77-2460.62)贷: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1130.152018年期末,由于资产上限低于设定受益计划盈余,故对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无影响,应将2017年剩余的“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全部转出。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2460.62贷: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2460.62应当注意的是,“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影响”类似于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的备抵科目,其处理与减值准备的处理相似,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发生可能导致资产上限影响变动的事项(比如设定受益计划修改、计划资产变动、精算假设变更等)时,待“设定受益计划”其他相关科目处理完毕,最后对资产上限影响进行测试和判断。(三)计划资产回报变动的核算承接第(二)种情况。假设2020年1月1日甲公司预期福利基金持有期间年综合收益率提高至6%,属于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计划资产回报”变动的情况,需要对2020年以前的累计利息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计算方法得到计划资产回报变动核算表(见表4)。计划资产回报变更后累计应计利息收益为5730.48元(变更后2019年累计利息收益),扣除前期已经计入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4728.75元(变更前2019年累计利息收益),差额1001.73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变更日,甲公司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投资回报变动1001.73(5730.48-4728.75)贷: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计划资产回报变动)1001.732020年期末,甲企业应按照资产回报变更后的收益率计算利息收益。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利息收益2143.83贷:财务费用2143.83(四)设定受益计划修改与过去服务成本的核算承接第(二)种情况。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应王先生要求修改设定受益计划,将退休后受益金额更改为职工平均月薪的2.5倍,属于第16条第1款规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修改的情况,涉及到过去服务成本的核算。首先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修改后的情况计算各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得到设定受益计划修改后的负债核算表(见表5)。修改当日应当累计确认的义务现值为2017年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期末余额16299.23元(见表5-2017年期末余额),实际已经计入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现值为13039.38元(见表1-2017年期末余额),当日因计划修改导致义务现值的增加额3259.85元(16299.23-13039.38)应作为过去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当日,甲公司应做以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3259.85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过去服务成本3259.852018年期末,甲公司应按照计划修改后的结果确认当期服务成本和利息费用。借:管理费用7761.54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当期服务成本7761.54借:财务费用1629.92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利息费用1629.922019年、2020年的处理以此类推。(五)精算利得或损失的核算承接第(二)种情况。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更改精算假设,预期2020年职工平均工资由5000元上涨至5500元,属于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精算利得或损失。此种情况与设定受益计划修改的计算方法类似,只不过将精算假设变更导致的义务现值的增加额或减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变更当日应当累计确认的义务现值为14343.34元(见表6-2017年期末余额),实际已经计入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现值为13039.38元(见表1-2017年期末余额),当日因精算变更导致义务现值的增加额1303.96元(14343.34-13039.38)应作为精算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修改当日,甲公司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精算损益)1303.96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精算损失1303.962018年-2020年期末,甲公司应按照精算假设变更后的结果(见表6)确认当期服务成本和利息费用。(六)设定受益计划结算的核算承接第(二)种情况。其他条件和假设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表1和表2的结果,2021年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期初余额为36465.19元,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期初余额为37907.97元,此后五年不再确认当期服务成本,但需从福利基金中支取养老金,因此账务处理只涉及设定受益计划利息净额和结算的核算。2021年期末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利息收益1823.26财务费用1967.54(3790.80-1823.26)贷: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利息费用3790.80借: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支付养老金10000贷: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支付养老金10000以后年度的处理以此类推。假设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与王先生达成养老金买断协议,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养老金25000元,以后年度不再承担福利义务。由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不能脱离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独立存在,甲公司必须将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余额全额转出作为独立资产重新进行核算。假设甲公司将福利基金重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当日该基金公允价值为30000元。甲公司应做以下账务处理。借: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结算31698.77贷:银行存款25000营业外收入-设定受益计划结算6698.77(31698.77-25000)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0000贷: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结算28288.45其他综合收益1711.55(30000-28288.45)同时,由于设定受益计划终止,计划持续期间因精算假设修改、计划资产回报变动和资产上限影响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应做会计分录“借: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

三、完善设定受益计划会计核算的建议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4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便于学校更好的安排期末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起止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校、幼儿园寒假从__年1月21日开始,2月20日学生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假期29天。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精神,不得随意变更放假和开学时间。

1.做好放假前的常规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年终工作总结、教职工考评等放假前的常规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尽早研究新学期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明确重点工作和工作目标,在学校文化建设、德育品牌创建、提升教学质量、学校稳定发展等各方面做好精心安排,组织好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2.积极做好假期培训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政策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专业素质。要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学习,用科学的思想谋划新学期的各项工作。

3.丰富师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要努力拓展学生活动空间,充分发挥学校和校外教育资源的作用。

(1)寒假期间学校少年宫、图书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要加强对开放场馆的管理,安排好管理和辅导人员,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培养兴趣爱好的学科拓展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文艺、体育、科普等活动,让健康向上的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

(2)对学生进行春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的活动指导,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反封建迷信教育,通过优秀的传统文化充实学生的心灵。

(3)组织开展“读书观影”、“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创建全国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4)深入组织开展教师进社区、进村队活动,建立与社区、村队的联系制度,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爱民助民活动。

(5)建立家校联系制度,组织开展教师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6)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使他们过一个快乐健康的假期。

4.认真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科学安排假期生活。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禁止布置过量的寒假作业,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严禁教师组织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禁止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高三年级学生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0天。

5.抓好期末学校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期末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常规工作,认真组织好期末的质量监测(具体安排见附件)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假期前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投资决策

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它是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中枢,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开始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与之紧密联系的管理会计更是如此,为了使得企业更加容易辨别两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笔者对两者之间的区别做了详细的分析,为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及时有效的做出最优决策提供理论方面的指导,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概念

(一)管理会计

对于概念的界定不同的研究者的定义不同,各有各的观点,目前来说大家比较认可的观念就是“将企业目前和将来的资金运转作为服务对象,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最终目标,为相关企业的管理层提供科学依据,最终能够促进企业获得更好效益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管理会计最后的落脚点在“管理”上,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进一步管理,使企业的财务运转更具保障性,更加的科学、合理、高效。

(二)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对财务的管理,包含了企业内部所有涉及财务的事件,它的侧重点在于财务。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部分,财务管理更多的是对成本的预算和控制、核算、结算,以及对资金的把控,保证企业资金链的不断裂,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对企业的整体运转有一定的把控,将投资、 融资、 营运资金等融合到一个整体中, 努力做到财务的优化结构、 科学布局。

二、基本假设与原则

(一)管理会计的假设与原则

假设内容一:会计实体、持续运作假设。管理会计假定会计是具有实体且是连续运作的。“实体”是指管理会计所针对的对象是确定的,有固定的的范围和工作地点,尤其指出的是管理会计的层级性。“持续运作”指的是管理会计的实体处于持续运转的状态,也就是说企业的各项资金运转、企业活动等都是正常的运行的,反过来带动着管理会计的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两方面的假设将管理会计与企业日常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彼此互相影响,突出了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

假设内容二:会计分期、 计量单位假设。就分期和计量单位字面意思而言,我们可以理解,会计分期即使要求管理会计的工作人员将企业运营的各项资金活动的时间限制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以确保能够及时的获取最新信息,方便企业决策。计量单位提示我们不要过于刻板,要学会变通,在设计、评估各项资金活动时不仅仅可以使用货币这一种计量单位,还可以使用例如时间、单位量等的计量单位。

假设内容三:成本性态可分假设。这一假设是对成本类型划分的假设,它强调成本类型划分要依据企业的经营性质来划分,既可以划分为直接和间接的成本,又可以划分为固定资产成本和变动的成本。因此成本的划分类型具有动态可变性,但是总的来说还是要有具体的划分方式来对成本进行区分,尽量客观的来划分,减少主观性。

假设内容四:目标利润最大化假设。利润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家所追求的,他们往往认为,一个方案的优劣主要是看方案实施后企业获得目标利润的大小,而且企业往往会采用这些方案,并期待方案中的目标利润可以实现。但是在实际中我们会发现目标利润只是一个目标,它的实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值得说明的是企业管理者不要将目标利润的方案看的那么美好,可行性与自我主观意志会限制其发展。

原则:一些学者指出,在管理会计的原则要与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相匹配,甚至是等同的,例如要遵循可靠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些学者根据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指出,管理会计的原则应该包括注重成本效益的原则、相关性原则、信息的可靠性原则、信息获得的及时性原则等,

(二)财务管理会计的假设与原则

假设内容一:有效市场假设。这一假设认为在投资市场中,投资者获得投资信息和承担的风险要与获益的多少相一致,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这样的市场行情就是有效的市场,例如当我们在炒股的时候,我们选择的股票的价格与我们自身获得的股票信息高度相关,那么这一股票市场就属于有效的市场,反之则不是。

假设内容二:财务主体假设。该假设指出,为了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的清晰准确程度,企业需要设定具体的财务主体,同时与股东等其他的主体相分离,否则我们企业的财务管理将陷入混乱的状态,无法识别盈亏。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将每一部分的财务进行单独管理,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等。

假设内容三:持续理财、 财务分期假设。与会计实体、持续运作假设相类似,持续理财、财务分期假设同样限制的财务管理的时间和范围,但指出了理财持续的时间要依据活动目标的完成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要持续到活动计划的终止。

原则:一些学者就不同的假设内容提出了不同的财务管理原则,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市场的有效性要求我们要遵循双方交易的原则、信息传递的原则。财务主体假设要求我们要形成风险、成本与收益均衡原则。持续理财与财务分期假设促使我们形成了财务分期原则和可持续理财原则。但在实践当中企业最常用的就是成本与效益均衡原则,货币时间价值原则和理性理财原则。

三、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共同特征与区别

(一)共同特征

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虽然在概念上的侧重点不同,但是总结起来还是有很多的共同点,具体有:第一,二者都是致力于服务企业,提高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管理水平。第二,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都是通过对以往做的不好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纠正,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改正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保障未来的发展,其共同的目的就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第三,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核算对象都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既可以核算企业整体的财务信息,也可以仅针对某一具体的活动,实现对资金流向的掌握,规避财务风险。第四,在财务信息的核算方法上比较统一,大多是采用账本等一些资料来进行统计分析,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方面的决策,而且其方式比较灵活,不会有过多的要求,只要结果相近就好。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即管理会计所针对的对象是企业本身为企业本身服务,财务管理是针对企业、员工个体以及融资的市场。其次,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所发挥的职能不同。管理会计是对财务管理的进一步管理,主要是对未来的计划、预测、考评、把控,而财务管理主要是对成本的预算和控制、核算、结算,以及对资金的控制,充分利用资金,保证企业资金链的不断裂,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最后,由于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所以在分析财务信息的视角上也是不同的。

四、两者在投资决策方面的不同

第一,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工作时间点不同。管理会计会在项目投资之前做好充分准备,收集充足信息,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财务管理则相反,它会在进行投资决策后开始广泛收集信息,对投资进行管理,维持决策的正确性。

第二,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对先进流的处理不同。财务管理会综合考量企业原有和即将要有的项目的现金流,并规定当总的现金流额度大于原有的现金流就得出可以投资的结论。但管理会计只关注将要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只要是正值就可以投资。

第三,在折现率的选择上,财务管理通常是将企业的原有成本作为新近项目的折现率,然而管理会计则不会考虑企业自身的成本价值,而是一切都以现有项目为准,将本行业规定的基准利率作为折现率。

五、结语

目前,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笔者通过比较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在职能、概念、决策方面的差异,希望借助这一比较使管理者清晰的知道两者之间的差异,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彼此的优点,加深两者的融合,进而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李心合.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关系新论[J].财经科学,1995,01:61-66.

假期中业务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1.4;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7-0121-05

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首次明确给出离职后福利的概念,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离职后福利进一步区分为设定提存计划以及设定受益计划。新准则中明确提出离职后福利,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也体现了我国对单位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进一步重视。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雇员福利的相关规定于1999年至2011年期间在不断修订中得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中的离职后福利则是首次提出,其中的设定受益计划刚刚开始执行,处于起步阶段。相比较国际会计准则,我国会计准则对离职后福利的规范尚不完善。本文重点探讨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

(一)设定提存计划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按期向社保中心等独立福利基金支付固定费用,除此以外,企业不承担其他义务。职工退休后由该基金支付养老金,职工所得养老金数额主要取决于企业已缴纳提存金总额及基金运行产生的收益,由此具有不确定性。设定提存计划下,投资收益风险由职工承担,与企业无关。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采用的是设定提存计划,其他大部分商业保险也属于此类。

(二)设定受益计划

准则中并未给出设定受益计划的具体概念。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与职工达成协议,职工退休后,企业会给职工支付固定金额的养老金,且必须履行该义务。在此方法下,职工退休后的受益是固定的,无需承担风险,企业将承担年金缴纳和投资运营风险。企业在计算每期应缴费用时需综合考虑职工薪酬水平、在职服务年限、退休后寿命等多重因素,若后期实际发生的福利费大于预期数额,由此导致的精算风险也将由企业承担。

由此可见,设定受益计划与设定提存计划在风险承担主体和养老金支付方式上都存在差异。新出台的设定受益计划有其独特的优点,一方面体现在企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法,企业是风险承担主体,职工退休后的福利有所保障,且职工的工作年限及供职期间的贡献收入与退休后福利相关,因此设定受益计划对职工吸引力较大,可以激励职工在供职期间更好地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企业采用设定受益计划,无需定期向基金缴纳费用,缴费具有一定弹性,企业可灵活掌握投资运营。

二、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仅仅负有向基金提存金额的义务,因而会计处理比较简单。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根据一定比例计算的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中增加了一条规定,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结束后12个月内,企业若不能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则需要按新准则规定的折现率将应缴存金额折现,并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一般情况下,全部应缴存金额将于会计报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支付。

例1:2015年1月,东方公司当月应发工资200万元,其中生产A产品工人工资50万元,生产B产品工人工资6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0万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3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10万元,工程施工人员工资20万元,公司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14%、20%和2%计提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职工薪酬计算表见表1。

1.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A产品 680 000

生产成本――B产品 816 000

制造费用 408 000

管理费用 408 000

销售费用 136 000

在建工程 27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000 000

――福利费 280 000

――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

400 000

――设定提存计划――失业保险

40 000

2.发放职工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 000

――福利费 280 000

――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

400 000

――设定提存计划――失业保险

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720 000

例2:东方公司2015年1月应为销售部王经理计提养老保险2 000元,失业保险500元,王经理由于个人原因停薪留职三年,协议三年内停止计提各种保险,三年后即2018年1月开始缴纳。假设适用折现率为8%。

本例中,由于东方公司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年内不会支付应缴存金额,故应将应缴存金额进行折现处理:

养老保险金现值=2 000(P/F,8%,3)=2 000×0.7938

=1 587.6(元)

失业保险金现值=500(P/F,8%,3)=500×0.7938

=396.9(元)

借:销售费用 1 984.5

未确认融资费用 515.5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

2 000

――设定提存计划――失业保险

500

以后各期,将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到财务费用中,即: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设定受益计划的步骤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会计处理的步骤可分以下几步:

1.用精算假设确定职工离职后福利金额。运用精算假设方法要考虑众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职工的死亡比率、流动比率、离职后寿命年限,以及财务方面的折现率、福利计划资产的预期回报率、通货膨胀率等多重因素。上述因素若有变动,由此带来的风险将由企业承担。

2.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义务,并计算该义务现值,从而确定当期服务成本。计算方法为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所谓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是早期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及的方法,即估计职工未来养老金的总额,根据其继续供职的年限及相应的折现率计算折现额,并将折现额分摊至职工服务的各个期间。其中折现率的选择方法根据新会计准则具体规定执行。采用此种方法计算,企业每期承担的义务各不相同,但为职工每期提供养老金的终值是相等的。

3.若存在职工离职后福利的资产,即存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情况下,该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价值,然后将上述计算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这一步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较。若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大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即为盈余,将差额作为净资产;反之,则为赤字,差额作为净负债。若差额为净资产,则采用盈余与资产上限较低者。所谓资产上限,是指企业通过设定受益计划的退还或提存金的减少而获得的金额,即该资产产生的预期流入收入的现值。

4.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下职工薪酬成本。按新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成本由三部分构成,即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的利息以及重新计量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导致的变动等。其中的服务成本也是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当前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结算。

5.确定其他综合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由于精算假设,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实际收益率或资产上限等因素发生变动,则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需重新计量,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以后期间满足条件的除外。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的利息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具体案例分析

例3:2015年1月1日,东方公司开始实施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决定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5名销售人员,退休后每年支付年薪20%的养老金,当年每人年薪20万元。目前5名销售人员的平均年龄55岁,退休年龄60岁,5名销售人员还可为公司服务5年。精算师预算5名销售人员退休后平均寿命为10年。假设采用的折现率为8%。

本题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计算未来退休金折现至退休时点的现值。

退休后每年的退休金=200 000×20%×5=200 000(元)

方法一:每年逐步计算现值(退休金义务现值表见表2),取合计数额。

方法二:用年金现值系数计算。退休时点现值=200 000

×(P/A,8%,10)=200 000×6.7101=1 342 020(元)。

方法一适用于退休后各年退休金不相等,计算复杂;方法二适用于退休后各年退休金相等,计算简单。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的差异由系数小数点所致。本例题为计算简单取方法一的结果,退休金折现至退休时点的现值为1 342 000元。

第二步,将年金现值平均分配至服务期各年(服务期间成本计算表见表3),计算当年福利义务,即1 342 000÷5=268 400(元)。

第三步,将当年义务计算复利现值,即当期服务成本。

第四步,计算服务当年现值本利和,并计算期末福利义务。

计算说明:

1.当年加以前年度义务(C)=当年义务(A)+以前年度义务(B)。

2.当期服务成本(D)=当年义务(A)×(P/F,I,N)。

即第一年服务成本=268 400×(P/F,8%,4)=268 400

×0.7350=197 274(元)

第二年服务成本=268 400×(P/F,8%,3)=268 400×0.7938=213 055(元)

以后各年以此类推。

3.当期服务成本现值本利和(E):

第一年本利和=197 274+0=197 274(元)

第二年本利和=197 274×(1+8%)=213 055.92(元)

第三年本利和=197 274×(1+8%)(1+8%)+213 055.92

×(1+8%)=460 200.78(元)

以后各年以此类推。

4.利息(G)=期初义务(F)×8%。

5.期末福利义务(H)=当期服务成本(D)+期初义务(F)+利息(G)。

本题中,东方公司在职工供职期间发生服务成本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5年末:

借:销售费用 197 274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197 274

2016年末:

借:销售费用 213 055.9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213 055.92

同时:

借:财务费用 15 781.9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15 781.92

2017年末至2019年末账务处理以此类推。

例4:承例3,若东方公司每年根据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相应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即形成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假设基金收益率为8%,则:

方法一:

2015年末提存资金时: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197 274

贷:银行存款 197 274

2016年末提存资金时: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213 055.92

贷:银行存款 213 055.92

同时,基金产生的收益为197274×8%=15 781.92(元)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15 781.92

贷:财务费用 15 781.92

2017年末至2019年末账务处理以此类推。

方法二:

年末提存资金账务处理相同。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产生的收益,则也可作如下处理: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15 781.92

贷:投资收益 15 781.92

方法三:

年末提存资金账务处理相同。

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产生的收益,也可冲减计提义务时计入的服务成本: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15 781.92

贷:销售费用 15 781.92

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收益率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折现率相等的情况下,两者产生的收益与利息相互抵销。在正常情况下,5名销售人员退休后,其养老金恰好可以由东方公司设立的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等额支付。若收益率与折现率不相等,则产生净资产或净负债。

例5:承例3,东方公司于2017年开始对该5名销售人员的工资进行上涨调整,因此东方公司于2017年对设定受益计划进行重新计量。假设由于在职薪酬的调整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增加了20 000元,则形成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精算损失。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该损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20 000

四、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中的问题

离职后福利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也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当前各国采取的主流方式是设定提存计划,相比较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也相对完善一些。由于我国养老金方面的会计体系起步较晚,此次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中第一次提到设定受益计划,因此设定受益计划在实务中具有以下难点和问题:

1.会计处理比较复杂。首先体现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如要计算每期的应计负债和费用,需要通过精算假设计量。由于精算假设包含的因素较多,容易发生变化,所以会经常产生精算损益。其次,当期应付薪酬的计算需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最后,企业年金费用的确定较复杂,与企业当期缴费的金额一般不相同。

2.新准则中,将离职后福利引起的负债全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离职后福利可能是一项长期负债,而“应付职工薪酬”是一项流动负债,如此记账,没有考虑负债的偿付期问题。而且在报表列示中,无法区分与其他职工薪酬的差别,会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

3.新会计准则中对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不够详细、具体。主要体现在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方面,没有明确给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定义,也没有规范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收益的具体会计处理。因此本文例题中,对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收益处理,列出几种不同的理解。

4.相比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设定受益计划项目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对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的建议

1.在离职后福利核算中,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对离职后福利独立反映,使离职后福利的偿付具有长期和短期的弹性表现。在信息披露中,应明确离职后福利在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建议将离职后福利作为独立项列报。

2.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对会计人员及精算师要求较高,应加强会计人员及精算师的专业培训和职业素养,提高其会计核算能力和精算能力。建议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进行适当简化,使企业和会计人员更好地运用设定受益计划。

3.针对目前新准则规范存在的不足,对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应作出更详细的界定,建议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1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的规定应进一步细致,明确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相关处理。

由于设定受益计划是我国会计准则中提到的新兴概念,会计处理及各项规定不够完善,企业在执行设定受益计划过程中会承担较大风险及支付不确定性,若企业盲目随意执行,则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及会计处理都比较成熟,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企业普及执行设定受益计划的时机并不成熟,应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实施。大部分企业可以先继续执行设定提存计划,可以先鼓励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会计核算制度非常完善的企业先行实施,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引导其他企业逐步执行设定受益计划。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S].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