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3-04-03 10:48:11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1

 

一、出台背景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以及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明电〔2020〕413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职健发明电〔2020〕15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以下简称监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依据

(一)监测方法

2021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采取常规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医学随访、现场调查、网络报告、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疾控中心负责本监测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等总体技术支撑工作。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根据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关监测内容及任务。

(二)监测内容

1.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内容包括全区的放射诊疗机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等有关数据。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监测内容包括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情况、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在岗期间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情况、眼晶状体健康检查情况、甲状腺检查情况和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库情况等。

3.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项目承担机构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既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事故受照人员及年剂量≥20mSv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上述人员开展医学体检,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例,提交健康检查数据,撰写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报告。

4.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内容包括监测医院基本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放射防护配套设备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

本方案监测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表格详见《工作手册》,《工作手册》由省卫健委另行下发。

三、工作范围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包括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四部分。

(一)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覆盖全区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对象为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泉港合众医院。

四、落实措施

(一)组织实施

1.局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辖区内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2.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协调组织监测医院开展监测工作,督促监测机构按时报送辖区内监测医院基本情况、监测数据和工作总结等监测项目内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测工作报告与监测数据的利用

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业务培训、过程管理、抽查、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或质量评估、经费分配与使用、各分项工作评估等情况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

区卫健局及时组织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2

综合医院承担着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着传染病的医疗救治、消毒隔离工作[1]。为了减少传染病的迟报漏报、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我们对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1 成立医院传染病领导管理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

2 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明确有关医务人员的分工、职责,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3 职能科室设专职疫情报告员

明确责任,负责每天向国家疾病报告系统网络直报医院发现的各类法定传染病,各临床医技科室每科设一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疫情报告登记,每周自查,每月汇总后与医院专职疫情报告员核对,查漏补缺。

4 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健全疫情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各科室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这是减少迟报漏报现象、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的关键。

5 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要求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患者按登记项目逐项填写门诊日志,不得漏项缺项,对不能排除传染病而进行相关检查和化验的患者,在日志登记的备注栏做特殊标记,如有阳性结果,及时报告[2]。各住院病区设传染病登记本,经治医生对有关传染性疾病检查的结果进行核实,明确传染病诊断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给专职疫情报告员。

6 建立阳性报告制度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阳性报告,除做好专门疫情登记外,还要将阳性报告直接送达开单医生,如开单医生休息,则由科主任负责签字接收,并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止迟报,漏报的发生。

7 建立疫情搜索制度

专职疫情报告员每日主动到各门诊、放射科和化验室搜索疫情,将与传染病相关的检查检验阳性结果,收集并登记,核实上报的传染卡,对未及时上报的立即与相关科室医生联系,要求医生核实检查结果,及时诊断,诊断为传染病的,及时做好登记、报告。

8 规范传染病管理

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对就诊病人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普通病房的患者一旦确认为传染病,及时转入传染科隔离治疗。加强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区污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再进入医院处理站。

9 建立消毒隔离制度

综合医院的门诊、急诊就诊量大,病种复杂,大部分就诊的传染病人先经过门诊、急诊处理,因此,加强门诊急诊的传染科的消毒管理,是综合医院控制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的重要措施。传染病门诊空气每天消毒一次,桌子、病人座椅、地面每天清洁、消毒二次,遇污染随时消毒,传染病室要做好终末消毒。

10 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座谈会、板报、宣传栏、健康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人们对传染病的认识,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11 严格实施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半个月对全院各科室进行1 次巡查,检查疾病的诊断是否与传染病登记相符,有无漏登漏报情况。每月对当月搜索、巡查结果进行汇总,一式3 份,一份上报医院,一份反馈至科室,一份疫情报告员存留,对迟报、漏报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全年无漏报的科室,在年终考评中加分奖励。

经过实施上述措施,传染病迟报漏报率明显降低,有效预防了传染病的医院内传播、流行和暴发,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3

创建AVC的目的

对临床来说,放射科创建AVC有以下几个目的:

1. 放射科本质上是为临床服务的,建立AVC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提高效率不是最主要的诉求。

一般来说,临床科室对放射影像的认识不及放射科医生专业,对于相关影像表现所代表的患者疾病信息的理解没有放射科医生深刻,对于整体组织解剖的熟悉程度也不及放射科医生。目前放射科能够给临床提供各种影像图像,但是面对如此大量而繁琐的原始图像,临床科室却不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有效利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临床科室很需要放射科提供在影像三维方面的帮助与支持。我们把放射科比作厨师、临床科室比作客户,之前客户觉得菜不好吃所以不爱吃,是因为菜不是他们自己点的,现在让客户自己点菜,相信他们一定会爱吃的。

2. 临床科室最了解其需要的信息类型和展示方法,例如心内科需要的扫描方式、重建方式、关键测量数据以及根据疾病导向的结构化报告等,需要的不是数以千计的DICOM图像,而是准确而有用的数据信息。AVC已经具备了这样的超前意识,能自动将临床所需要的图像以特定的方式展现给临床医生,并将以疾病为导向的结构化报告提供给临床医生和放射科医生使用。

目前放射科提供的报告虽然符合格式要求,但是却不能满足临床对以疾病导向的报告的需求;放射科的报告中虽然已经包含了丰富的影像信息,但是对临床来说却无法真正起到帮助;临床医生还是需要自己动手进行各种数据的收集,这样反而增加了临床的工作量。长期的思维固守造成了现在大部分临床医生只看放射科提供的图像,直接忽略由放射科医生辛苦写成的报告,对放射科来说,这是致命的问题,亟待解决。解决的办法是提供更多经过处理的针对性很强的信息。

3. 在数十年的发展中,放射科的检查设备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端,放射科的影像诊断和检查技术也随着设备的发展而突飞猛进。

对放射科来说,这样迅猛的发展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大多数临床科室并没有感受到现代高端设备所带来的影像革命。临床科室最大的感受仅仅停留在检查预约时间缩短、检查项目增多等内容上,这样的结果完全出乎放射科的意料,无疑是对放射科的一大打击。

拉近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的距离,让放射科给临床科室提供更多其真正需要的影像信息,提高放射科的工作效率,配合临床共同改变传统的就诊流程,形成以疾病为导向的新的个性化的就诊流程,改变放射科的尴尬现状……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AVC的建设。

密切联系放射和临床

在这样一个放射科发展新理念的推动下,放射科自身的各项问题会得到显著改善。在AVC的引导下,对疾病的诊断会更有针对性。而如此专注的深度挖掘,能加快放射科对某些特殊疾病诊断的系统化和精准化进程,提高对某些特殊疾病的辨识率,提高放射科的工作效率,对今后诊断工作的整体规范化提供了帮助。

AVC所特有的各种结构化报告,能协助放射科在临床科室的亚专业和放射科的亚专业之间形成对接,这种一对一的沟通和协作,可以为临床中的不同疾病和亚专业提供更准确而有用的个性化、专业化报告,在提高放射科医生诊断报告价值的同时,也能提高放射科报告的利用率和实用性。比如,可得出针对心内科某种特殊疾病术前评估的各项相关指标数据――包括相关手术所需的测量数据和影像表现征象,全部内容都可以呈现在一张包含各种表格而且图文并茂的个性化、结构化报告中。这样的结构化报告不仅可以为临床提供患者的术前评估,还可以在临床设计手术方案的时候起到引导作用,并且能够协助临床完善手术方案和术前准备,帮助提高临床的手术质量。

在术中提供的相关部位的丰富的三维图像,结合不同患者的个性化、结构化报告,可以供临床在术中随时使用,还能够根据结构化报告和三维图像实时调整手术方案。在术后跟踪复查中,可以再次得出一份个性化的结构化报告,结构化报告依旧会生成一份包含所有术后相关数据测量值的各种表格和图像,再结合术前结构化报告的内容,就可以轻松评估术后愈合效果。这样不仅提高了放射科报告的水平,也提高了影像数据的使用效率,还能为不同临床科室提供制定不同疾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标准流程的参考和依据。这样的设想将在未来逐一实现。

此外,临床医生看不懂放射科提供的报告中术语的情况时有发生,AVC的出现能让放射科和临床科室之间形成共有的语言体系,这样就能大大提高沟通的统一协调性。

推动放射科发展

现在的放射科大都疲于应付大量的患者,没有多余的力量进行专业研究,而AVC能通过智能算法和大量自动功能,将放射科医生和技师从大量繁琐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放射科整体的工作效率。让放射科在诊断和技术所涉及的广泛领域中加深精细工作的深度,使放射科在未来工作中兼得广度和深度。在和临床科室的沟通中,能更有目的、更有针对性地改善放射科和临床科室的协作关系,提供对临床科室更有效的指导和手术帮助,从而改善放射科目前的尴尬地位,让其成为更有竞争力的科室。

对放射科自身今后的发展,AVC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设备和技术的进步下,放射科虽然累积了大量的数据信息,但是却无法充分、有效地利用如此庞大的数据库,这对放射科来说是相当大的损失,同时也拖慢了放射科发展的步伐。如果能够将这部分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这将是放射科一笔巨大的财富。AVC的高效管理数据的能力也能够充分地体现出来。这对放射科来说,将又一次迎来快速发展的机会。

诊疗模式的新革命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4

【关键词】针刺伤;急诊护士;危害;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4)01-0209-02 针刺伤是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由针头及其他一切锐器所造成的意外伤害,是护理人员最常见的一种职业性损害,是当今医务人员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职业性危险因素之一。有报道称我国约80%的护士受到过针刺伤害,急诊护士由于其工作的性质所致,其发生率更是居于首位。在我院有急诊护士58名,2013/01/01至2013/10/30共发生针刺伤24起,其中15起上报防保科处理,9起未上报自行消毒处理。现将针刺伤的常见发生原因、危害及防护措施做如下阐述。

1 急诊护士发生针刺伤的常见原因

1.1 急诊工作特点病人多、病情急、周转快是急诊科的特点,面对大量病人和部分急需抢救的病人,护士工作显得更加紧张,在短时间内建立静脉通路、采取血液标本等过程中容易发生针刺伤。工作繁忙紧张、环境嘈杂拥挤、半开放的抢救场所使护士的操作多处于病人家属的直视下,护士心理压力增大,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年人均锐器伤的发生次数显著高于其他科室。有研究表明,42%的锐器伤是在心情急躁或紧张时发生的,74%的锐器伤是在工作紧急或繁忙时发生的。

1.2 不正确的操作习惯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针刺伤发生的决定因素。针头使用后重新套上针帽是导致针刺伤发生最常见的原因,尤其在工作忙碌时,仓促地针帽回套更易发生针刺伤。

1.3 标准预防意识的缺乏 标准预防是预防经血液、体液、传播疾病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概念下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都被视为传染性,对标准预防内容缺乏依从性是发生针刺伤的一个危险因素。有调查显示,39.7%的护士对标准预防不是很熟悉,甚至从未听说过,69.9%的护士在注射输液操作时从不戴手套。对医用锐器伤造成血液种植的定量研究发现,医用手套可明显减少缝合针上所带血液量,两层手套效果更好。

1.4 病人不配合操作 急诊病人由于疾病急而重,往往有焦虑、恐惧等负面心理,对疼痛侵入性护理操作不易配合。部分抢救病人由于病理原因如脑外伤后烦躁等也对护士的操作不配合。上述病人的不合作也是导致针刺伤的危险因素之一。

2 针刺伤的常见危害

2.1 感染的危害 针刺伤传播职业性血源性传染病的危险性远大于其他途径( 皮肤、黏膜) ,约占 80%,目前已证实有 20 多种病原体可经针刺伤接种传播,其中最常见、危害最大的是乙型肝炎病毒( HBV) 、丙型肝炎病毒( HCV)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2.2 对受伤者心理的危害 不慎发生针刺伤后会使受伤者产生恐慌、焦虑,害怕感染血源性传染病,担心危害自身健康。这种影响可能是严重的、持久的,尤其是 HIV 阳性患者血液污染的针刺伤。多数遭受 HIV 污染的针刺伤者均会产生重度或中度的悲观情绪,甚至还因此停止了工作。而对患者的感染状况的不确定也会加剧护士的心理压力.

2.3 经济危害 根据美国医院管理机构报道,1 例医务人员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后终身约需 100 万美元用于检查、治疗、弥补因病不能工作的损失和作为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即使没有感染,每例针刺伤后相关检查及治疗花费也需 51.3766 美元。

2.4 社会危害 血源性传播疾病存在着从患者到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到患者的双向传播途径。

3 针刺伤的防护对策

3.1 加强职业安全教育, 树立全面性防护的管理理念 为了防止 HIV、HBV 等经血液传染疾病在医患之间的传播,应当特别强调,在进行可能接触到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应戴手套。同时在操作及处理针头时也应当戴手套。 医院应对工作中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工作人员,进行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防护的定期培训。特别是对新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在职继续教育,严格执行全面性防护措施,减少针刺伤的发生。

3.2 加强针器废弃物处理及丢弃过程的管理 观察发现, 在操作后针刺伤发生的几率更大,尤其是在整理用物和处理使用过的针头过程中。 为避免针刺伤的发生,护士应立即处理使用过的针头。医院管理者应提供针器收集容器,以便操作者在使用后及时将针头处理,减少污染针头的时间,避免引发针刺伤。建议使用防刺破、防渗透的塑胶收集容器,此方法可有效地减少针刺伤的发生。

3.3 尽量采用可预防针刺伤的护理用具 医务人员针刺伤多发生在静脉滴注加药或静脉注射时,而真空采血系统、防逆流留置针、可自动回套的针头、防漏、耐刺、密封的环保型锐器收集箱等的使用,能够有效地降低护理人员针刺伤的几率。应当增强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在做静脉穿刺、输血、采血等容易造成针刺伤的操作时应戴手套。

3.4 完善针刺伤报告制度 护士在发生针刺伤后应该及时上报,得到及时的、正确的处理,从而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各级医护领导部门必须更新知识、转变观念,结合实际工作尽快建立健全职业防护的相关报告管理制度, 要求刺伤、损伤后上报相关部门,简化报告流程,明确各级报告及监管责任人,并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和追踪管理。

3.5 加强护士安全操作 禁止护士用双手重新套针帽 ,可采用单手重新套针帽技术;禁止将使用过的针头从针栓上分离;禁止用手去掉注射器针头及转移未套帽的针头,在注射器使用后立即丢入锐器收集箱内;盛装锐器的盒子不能过满,利器盒满 3/4时应及时更换或移去,绝不能将锐器随意放置或无人管理;锐器盒应放置在容易看得见的高度;不要徒手弯曲或掰断针头,不要用手装卸手术刀片,操作过程中应规范程序,防止自伤或伤及他人。

3.6 改善医疗操作环境 安全的操作环境能有效减少医护人员锐器伤的次数。医院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光线充足、空间宽敞、操作区域整洁。

4 结论

急诊科护士针刺伤的危险因素是多方面的,对护士而言,需提高自己的防护意识,改变或纠正不良的护理工作习惯和危险的工作行为,规范操作程序;上级主管领导应当从本质上加强针刺伤的防护管理,防止此类伤害的发生;此外,改良医用器具,减少护士与病人分泌物及针头的接触也是降低针刺伤发生的有效途径.。总之只有加强针刺伤的防护管理,提高护士对针刺伤危害的认知程度,提高护士对针刺伤的自我防范意识,才能使护士的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参考文献

[1]申良荣.护理人员被针刺伤的研究现状[J].护理进修杂志,2008,20(3):216

[2]易宜芳,李映兰.临床护士针刺伤及针刺伤低报告现象的原因综述[J].中华护理杂志,2009,24(2):182-183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5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连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放射、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13、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放射医生述职报告范文6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文献报道及工作体会,总结如下。 

        1 误诊、漏诊的原因 

        1.1 临床医师 (1)客观方面,限于知识水平所限缚,没有提供真正需要检查的部位而漏诊,如:当患者主诉髋关节或膝关节不适时,即认定为上述关节疾患,而想不到股神经、闭孔神经的解剖分布[1],在其受累时,亦可于上述部位出现症状。宋文阁、郑宝森等提出:腰椎间盘病变,腰椎结核,肿瘤等也可引起髋、膝关节不适[2,3](2)主观方面,诸如病史采集不详细,体格检查不细致,不能确切地向放射科提供必要的临床资料,加之射线投照的特殊性,处于边缘射线部位的X线影像,由于倾斜投照,可歪曲被照体[4]。 

        1.2 患者检查前准备欠充分 尤其是造影检查,如胃、肠道内滞留物很易遮盖病变或误以为病变。 

        1.3 照片投照条件和/或投照位置不适 (1)投照条件过高,则密度偏低的病灶显示不清;(2)投照条件过低,对厚实部位穿透差,易掩盖病灶;(3)投照位置不当:病变不在投照中心线位置上。

         1.4 影像诊断方面 

        1.4.1 观片环境条件不适宜 (1)室内光线亮度过高,(2)光线亮度过低,对观片者眼睛产生不良刺激,不利于微小病变的发现。 

        1.4.2 影像诊断医师 (1)对变异认识不充分,而将正常变异 误诊为病变或将病变误以为变异;(2)主观武断(臆断)、凭想当然;(3)疑难片子经一位诊断医师报告后,结论便被定格。   

        2 误诊、漏诊的预防措施 

        2.1 临床医师 (1)加强自身业务技能;(2)申请单填写应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诊断医师综合分析,吴恩惠指出:同一病变可有不同的X线表现(即“同病异影”),而不同的病变又可有相似的X线征象(即“异病同影”) [5]。            2.2 对被检者应充分作好检查前准备工作,这是完成高质量检查的前提。

        2.3 影像技术 (1)技术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照相技术,还要熟悉人体解剖学知识;(2)控制照片质量,使照片具有“适中的黑化度,好的对比度、高的清晰度、小的失真度”。  

        2.4 影像诊断方面 

        2.4.1 营造良好的观片环境, 观片室内亮度适中。   

        2.4.2 影像诊断医师应掌握一定的临床知识,才能更好地将临床资料与影像表现结合起来,提高诊断准确率。(1)不定期邀请临床医师到放射科做学术讲座;(2)经常参加临床科室病历讨论;(3)加强随访,不断总结失误;(4)首先全面评价照片技术条件,判定照片质量能否符合诊断要求,为避免遗漏X线征象,应按一定顺序,全面而系统地进行阅片观察 [5];(5)影像要与临床资料相结合;(6)切忌,主观武断地下结论。必要时加照或辅以透视;(7)遇有疑难或不能明确是否有异常时,可向临床医师提出恰当的建议,进行别的影像学检查,另外,X线检查结果阴性并不能排除疾病存在的可能,因为很多疾病在早期可以没有阳性X线的表现[5]如:股骨头缺血坏死早期X线征象可以是阴性,可建议进一步行MRI或血管造影检查,必要时复诊;有些骨折的早期,X线征象不确切,而经一定时间后,由于断端骨质吸收而显露出骨折线,可建议复诊[4];(8)疑难照片须经2名以上诊断医师阅片后,报告方可发出。                 

        由此可见,误诊、漏诊是可以加以预防的,其重要性也并非小题大做,让我们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崇高的职业道德来战胜“误诊、漏诊”。 

参 考 文 献 

[1]柏树令.系统解剖学.第五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9:394. 

[2]宋文阁,傅志俭.疼痛诊断治疗图解.郑州: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6:222-224. 

[3]郑宝森.慢性胸腰背疼痛治疗.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2,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