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例6篇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县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按照严密部署,严厉打击、严惩重处、严肃问责的总体要求,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不按批准矿种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方针,全面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以纪律问责和法律惩处为手段,巩固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成果,巩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精神,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是:对无证勘查、开采和以探代采的违法行为要集中打击,依法处理;对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行为要全面清理、坚决取缔;对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煤矿要一律停产、从严规范;对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认真整改;对关闭矿井要严格标准、关闭到位、从严监管。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建矿山的监管,坚决制止违规采矿的行为,对堆煤场要综合治理,斩断非法违法收购、销售矿产品的渠道。在全面开展以上重点整治的基础上,要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以落实,认真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韩正泽(兼)。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违法采矿的排查及监管。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煤矿及非煤企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以租、未批先占的用地企业立即停止生产。

(二)国土部门做好持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排查。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对私挖滥采易发区做到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对已关闭矿井做到监管到人,对未批先建的用地企业进行查处。对本范围无法解决的,报县人民政府并移送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排查不认真、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工作开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企业予以严肃责任追究。

(四)公安机关要严禁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火工品;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法》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侦查。

(五)煤炭、安监等部门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不予安排生产、复工复产并停止一切采掘活动。对违反操作规程等违规开采行为的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对非法违法采出的矿产品运销进行巡查监控,防治流向市场。

(六)环保部门要对非法违法采矿破坏环境的情况进行巡查;对非法违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查处。

(七)工商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对吊销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有关部门的吊证通知责令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相关变更登记。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非法违法采矿用工行为进行查处。对从事非法违法采矿的务工人员,要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遣散。

(九)供电部门要严格企业供电管理,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无土地使用证建设的非法坑口,一律不允许供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已供电的单位,立即停止供电。

(十)矿山企业地测人员对本矿区范围内的资源有保护和监管责任,确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国土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站在讲政治,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部署。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活动为重点,坚决遏制非法开采盗采伤亡事故,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底止。

三、打击重点

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在全市矿产资源产地全面开展。

四、责任分工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群众参与支持、各方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治非集中行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搞好督促、检查和指导。

1、市地矿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对以下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工作:(1)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组织非法勘查、开采的;(2)以采代探的;(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2、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行业以下行为的查治和打击工作:(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非法勘查、开采的;(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3)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而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3、市煤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对煤矿行业以下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工作:(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非法开采的;(2)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而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4)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对民爆物品和爆破作业以下行为的查治和打击工作:(1)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和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2)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3)民爆物品运输单位无有关资质、运输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和进行混装运输的;(4)矿山民爆物品器材库建设、安全间距和存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5)未严格执行民爆物品保管、领退、流向登记等有关制度的;(6)营利性民爆服务公司爆破人员违规进入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的露天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的;(7)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非法向不具备民爆物品运输、使用单位供应民爆物品的。

5、市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对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和非法盗采点提供电源的查处和打击工作。

6、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各地“打非集中行动”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员的查处工作。

7、市直有关单位、市属经济组织及中央、省、驻市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和所属企业的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山资源和民爆物品非法买卖集中行动的相关配合工作。

五、工作安排

集中行动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9月1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这次集中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打非集中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重点矿产资源乡镇均应在矿产资源主产地张贴、散发相关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和民爆物品非法买卖等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集中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公布曝光。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1日—7日)

各有关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今年以来发生非法开采、盗采事故的区域和单位,重点对存在非法开采、盗采问题的区域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非法开采、盗采的区域和单位,作为这次集中行动的重点。集中时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全面开展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和民爆物品非法买卖等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区死角。要落实排查责任,依法完善排查记录和相关物证、人证的收集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提供有力证据。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逐一核实,重点查处。各地要将摸排出来的案件情况9月8日前书面报市集中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8日—9月22日)

1、加强部门沟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整治办通报排查情况。安监、煤监、矿产、公安、监察、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和须提请其他相关部门查处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抄告其他有关部门;重大情况要同时报告市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属经济组织及中央、省驻市单位要将进入所属企业非法盗采的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打非办。

2、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打非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安监、煤监、地矿、公安、监察、供电等部门和单位既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工作,又要积极主动地协同并参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查处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强源头监管,依法严打违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和民爆物品非法买卖活动。(1)发现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组织非法勘查、开采和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由地矿、安监部门按各自职责提请市政府依法采取炸毁窿口及其巷道、截断电源、拆除设备及工棚、遣散人员等强制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发现以采代探、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由地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3)发现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非法勘查或开采的,矿山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而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由安监、煤监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依法予以责令停止非法勘查或开采、停止非法建设、停止作业及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停供或限供其民爆物品。拒不执行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理。(4)发现进行民爆物品非法买卖的,向无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非法盗采点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由公安部门、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发现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及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民爆物品运输单位无有关资质及运输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和进行混装运输的,民爆物品器材库建设及安全间距和存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未严格执行民爆物品保管、领退、流向登记等有关制度的,营利性民爆服务公司爆破人员违规进入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的露天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的,由公安部门分别予以责令停止爆破作业、停运及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6)发现向无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和非法盗采点供电的,由供电公司、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2日—9月30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9月25日前报送市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市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市政府成立“治非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打非集中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地矿局局长、市安监局书记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煤监局、市地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安委办,邹圣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乡镇场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经济组织及中央、省驻市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打非集中行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

2、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健全“打非集中行动”的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信息报告等制度。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3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煤矿整顿关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下步将采取的几项措施》文件精神,和全省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我省发生的恶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工作“两个攻坚战”,努力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刚才,根发同志传达了市煤矿整顿关闭会议精神,并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县煤行办主任查忠仁同志布置了具体工作,新湖煤矿法人代表余辉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近期恶性事故频发,继10月13日发生丰矿建新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月22日发生横峰银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10月28日又发生乐安零线煤矿透水事故,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再看我县,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平稳,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但形势却不容乐观。全年至今已发生煤矿死亡事故5起,死亡8人,事故次数与去年全年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全年还多出2人,已突破市里下达我县死亡人数指标。

分析近年来我县发生的多起煤矿安全事故,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灾害能力不足,安全保障水平较低的客观现实,也反映出在经济发展较快,电煤供求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运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安全条件盲目生产、瞎指挥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更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工作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事故处理、应急求援、推进安全生产文化、法制、责任、科技、投入“五要素”落实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脆弱的安全基础已不能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一些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矿井安全装备投入、安全管理、隐患整改不到位,这些都是薄弱环节,都需要在今后认真克服和解决。

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和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和谐发展的大局,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坚决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痛下决心,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攻坚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我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真正形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强大合力

这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自上而下的统一行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产煤乡镇、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首先,这次煤矿整顿关闭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首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经常深入矿井和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和动态,逐个矿井检查,逐个问题落实,切实搞好监督指导,确保整顿关闭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煤炭、国土、工商、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和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强大合力。

其次,确定整顿关闭的煤矿业主要看清形势,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该整顿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迅速整合资源,改进生产条件,完善安全设施;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及时转产转业。

第三,各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各生产环节、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班组和作业岗位。特别是煤矿企业责任人要定期下井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第四,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进行公开曝光,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众对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坚决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

县政府已下发了《*县深入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县小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矿井关闭范围,也明确了县国土局、县煤行办、县公安局、县供电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局的具体职责。当前,我县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就是到2007年底整顿关闭方案中确定的22家矿井,并对已经关闭的7家矿井继续加强跟踪监督,严防死灰复燃。这是一个硬指标,大家务必把它上升到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以超常规的工作作风,铁心硬手,真抓实干。为了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在这里,我强调“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按照“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确保整顿关闭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坚持按照统一关闭煤矿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整顿关闭的煤矿必须达到5个要求: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讯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五项要求,缺一不行,以此确保关闭矿井真正关死关实。

三是坚持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县乡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在当地主要煤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依法治理,努力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和各类事故。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493号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非法违规开采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凡发现属于关闭取缔的矿井应关未关的,要对当地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失职、渎职的责任。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生产活动;造成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凡投资入股矿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要坚决查处在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凡发现公务人员存在与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有利益关系或在幕后纵容及为非法生产矿井充当保护伞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严肃惩处。

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生产条件。通过几年来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各类矿山依法办矿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好转,但由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类煤矿和非煤矿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加强整改,不断完善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和提升运输系统。要注意巷道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力量,下到各矿井生产一线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薄弱就加强哪里”的原则,督促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突出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矿井的防灾和抗灾能力。

三是要强化行政职能,严格证照管理。抓好证照管理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强对各类证照的管理,认真开展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凡年检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坚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参加年检年审的,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吊销其证照,并公开曝光。

四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必须看到煤炭市场和烟花火爆等市场非法经营、掺假使假、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存在,对我县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局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违法经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产和经营秩序。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4

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2008年初国务院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作了全面要求,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提出,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西山煤电集团是山西焦煤集团核心骨干企业,拥有全国最大的燃用中煤坑口电厂,是全国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和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09年,原煤产量完成3 510万吨,精煤产量完成1 437万吨,发电量完成47.6亿度,焦炭产量完成74万吨,水泥产量完成46万吨,销售收入202亿元,利润30.8亿元,资产总额407亿元。经过多年的发展,西山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煤为主,跨地区跨行业,产权多元、产业多元、产品多元的新型现代企业。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在履行社会职责方面,西山集团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回报社会,走出了一条具有西山特色的和谐之路。

一、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确保投资人和债权人权益

(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西山集团前身西山矿务局成立于1956年。1998年改制为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按《公司法》组建了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目前,集团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形成权责明确、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关系,构成一种相互配合、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

集团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股东会会议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作为集团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定集团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集团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以及对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出资各方推荐选举产生。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行使集团法定代表人职权,对外代表集团。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独立发表意见,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集团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检查集团财务,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集团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集团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美国著名法官布兰狄西有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西山集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时向有关各方披露集团财务状况、债务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及集团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

集团下属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更加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为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使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更加规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三年被深交所评为优秀。

股份公司非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到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由公司统筹安排,指派专人接待,并设专人回答问题,使来访人员具体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研究机构举办的分析师会议,就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同时把监管部门、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质询也归入此类工作中,并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及时解答提出的具体问题。西山煤电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资本市场颇受好评。

(三)提高集团盈利能力

在煤炭市场政策向好的背景下,西山集团上下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外闯市场、内抓管理,经营状况持续向好,即使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利润水平逐年递增,2007年实现8.1亿元,2008年实现26.2亿元,2009年实现30.9亿元,一年一个新台阶,资本年年保持增值,资产总额不断增加,2007年255亿元,2008年351亿元,2009年高达407亿元,集团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在取得丰厚经济效益的同时,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积极分红派息,回报投资者,截至目前为止,股份公司累计分配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234 320万股,分红派现金373 700万元,公司累计分派现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05.13%。

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矿区和谐稳定发展

西山集团是由原国有大型煤矿改制而来,历史的渊源使集团的企业文化牢固树立了“以人文本、依法治企”的核心价值观。长期以来,山西集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职工收入及福利待遇,创造职工培训机会,确保职工劳动保护,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为百里矿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确保职工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1.完善用工管理制度

尊重职工人格,关爱职工成长,培育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及作为西山人的自豪感是集团用人管理的长期目标。集团建立了分层次协商、多形式交流、综合性谈判、职代会通过的集体合同签订运行机制。集团坚持每次签订集体合同前都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酝酿和认真修订,使之不断丰富完善,更加符合实际。在集团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企业、职工面临不同问题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及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把握职工思想脉搏,适时调整维权工作的目标、内容、重点和手段;采取有力措施,有重点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加强维权工作贯穿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全过程,做到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平等协商来决定;凡是劳动关系中最重要、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在集体合同中加以体现。特别是将动员职工为企业发展目标而奋斗的内容写入合同之中,体现了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一致性。同时,积极推进履行集体合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建设,坚持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检查,并把履行集体合同的责任,逐条分解纳入责任法人制度中进行管理和考核,维护了集体合同的严肃性,提高了集体合同的履行率和双方的满意率,形成了“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双赢。

为了更好地推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集团先后制定了《劳动者奖惩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工作时间考勤管理和休息休假暂行办法》、《劳动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煤炭企业劳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集团建立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形成了科学的企业自主工资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集团非常注重结合企业效益、保持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2007年集团在岗职工人均收入34 514元,2008年46 263元,2009年达到56 891元,职工收入得到有效提高,大大激发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

西山集团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由统筹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构成,分别成立了社会保险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医疗保险中心等机构,对各项保险进行有效管理。

集团养老保险归属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直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集团按时全额缴费,省中心按时足额发放,从没发生过拖欠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现象。养老保险企业提取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参保人数2007年为73 855人,2008年为74 339人,2009年为72 535人;离退休职工人数2007年为23 424人,2008年为22 454人,2009年为23 022人。近年来,随着职工收入的不断提高,集团缴费基数逐年升高,2007年为219 335万元,2008年提高到258 485万元,2009年更是达到341 017万元,离退休职工退休金也随着不断提高,2007年~2009年分别为15 300万元、17 268万元和18 864万元,平均年增幅为11.04%。

集团企业年金工作开始于2008年,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集团依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年金管理考核办法》精神,结合西山集团年金管理的需要制定《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年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完善集团企业年金管理,规范年金运作,确保年金基金按时收缴,促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业务处理流程(补充)》,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年金业务流程。在管理职责上,调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将年金管理工作纳入西山集团绩效考核中,为进一步加大企业年金工作力度,提高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今后企业年金工作顺利规范实施打下坚实基础。目前,集团共有60 412名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实际参加比例达到74%,收缴企业年金资金30 23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0 116万元,企业缴费20 115万元,顺利完成企业年金的职工基础信息库建立、资金收缴、归集工作,企业年金各项工作已迈入正轨。

集团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于1995年8月。1995年8月至2003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以1993年职工月平均基本工资为基数,个人按5%缴纳,单位对等补贴,以后又经过数次调整,至2009年6月4日以西山煤电发[2010]260号下发《转发关于调整200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为企业负担12%,个人负担6%。集团实行公积金财务归口后的真正代扣代缴,保证了职工公积金的按时足额缴存,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截至2009年12月末,西山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为64 427人,累计归集额为17亿元。

为了发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集团积极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认真做好退休、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审核、发放工作,共办理退休支取1 398人,提取金额2 453万元,死亡支取26人,支取金额51万元。集团稳步开展购房支取使用业务,结合实际最大限度简化手续,审核办理购房支取工作,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12月末办理购房支取9人,支取金额20万元;办理西山中小学校移交社会15个学校共1 125人,移交金额631万元;办理移交山西焦煤中心5个单位1 071人,移交金额3 062万元。集团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截至2009年12月末,共审核发放贷款380户,发放金额5 163万元;还开展了提前还贷业务,共办理提前还贷9户。

集团医疗保险工作从2002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医保中心统一管理,按险种纳入单独的医疗保险基金账户,专款专用。共设有四种基金:基本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补充险基金、大病险基金。大病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6.5万元,大病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个人账户划拔3元,企业补充险划拔5元)。近年来,集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医保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研究创新开拓管理思路,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保护了参保职工的利益和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加强和完善了医保工作的管理力度,促进了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真正地做到了为职工谋福利努力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3.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集团党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不断改善职工居住生活条件,加大住房建设和改造力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截至2009年底,集团共计有各类职工住房58 767套,367.23万平米,居住人数22.83万人,人均居住面积7.92平米。集团于2005年率先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下发了《西山煤矿总公司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方案》,于2008年7月正式运作。截至2010年5月,集团公司优先对已调离集团、去世职工、离退休职工,安排发放住房货币补贴资金8 635万元,共发放5 430人;另对19 570名无房在职职工将住房货币补贴计入工资,按月进行发放。

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集团于2006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2010年5月底,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84亿元,实际开工新建住房81.61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1 978套;竣工47余万平米,6 628户。根据山西焦煤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2012年的三年规划,集团将再建设住房99.4万平方米12 627户,预计2015年完工,届时将彻底改善西山职工的居住条件。

(二)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推动职工个人发展平台建设

集团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任用,长期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开展“素质工程”建设,促使员工牢固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职工立足岗位、自学成才。为了进一步搞好职工培训管理,集团建立健全了《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办法》、《职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规章制度,成立了由内部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外聘与集团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中国矿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大、专院校教师担任客座教授,加强分层分类、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内外相结合的职工培训,为集团快速扩张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1.强化安全培训

作为大型煤炭生产企业,集团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西山集团通过各级安全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选送拟上岗和已持证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矿级领导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再培训,组织生产管理系统和区队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集团统一组织强制培训。对其他从业人员的持证培训工作由各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近三年来,通过各级安全培训机构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持证培训累计94 861人次,并通过有关部门考核持证(主要负责人由省局组织培训)。2009年共计安全培训5万多人次,其中持证培训32 499人次。另外,结合集团及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每年组织《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消防安全知识》、《工伤急救》、《灾害预防》等专项培训,举办区队长、班组长、关键岗位管理及操作人员、转岗人员、新上岗人员、三违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1万余人次,同时利用班前会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形式进行全员安全培训。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集团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2.拓展培训渠道

(1)提高管理人员决策能力培训

为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不断开阔企业管理层的视野和提高业务水平,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西山集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组织高层管理培训讲座和培训班,以内培为主,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请集团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讲学办班、交流研讨、外派进修、远程教育和全国知名高校联合办学等多种途径,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创新、党的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集团干部队伍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都得到有效提高。

(2)推动专业技术人才业务水平提高

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西山集团强化技能带头人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本着理论知识够用,技能操作实用的原则,突出技能和技巧的训练,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基层员工培训的经验,通过科学的培训提高技能带头人的素质和能力。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工程建设以及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西山集团以适应建设现代型企业和提高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集团每年举办各类管理和业务培训班100多期,使各类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稳步提高。

3.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

以不断提升职工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操作水平为目标,在广大职工中坚持不懈地开展“学、练、比、推、超”活动是集团提高职工素质的一种基本形式。集团从2002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全员职工参与“技能大赛”,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选拔命名技术状元、技术标兵、技术能手。“技能大赛”这一活动得到了全体职工的积极响应和各二级单位的高度重视,每年各单位都要在组织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自己的技能大赛,并且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集团大赛,每年报名参加的人数不断增长,营造出一种尊重知识、重视人才、争学技能、苦学业务的浓厚氛围。

技术工人是企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力量,中高级技术工人的素质不仅直接影响集团的生产,而且直接影响集团的安全和效益。为此,集团在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的同时,也很重视高级技工的培养,以突出职工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培养目的,每年都要组织20多期中高级技工、技师培训班,并进行内部职业技能鉴定,受聘的中高级技师、技工都能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从2009年开始,为提高关键岗位职工的技术素质,集团公司实施了煤矿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用三年时间,对2 115名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中等职业教育,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有效推进集团民主进程

1.尊重职工合法信仰自由

集团非常尊重职工个人合法,在职工招聘、使用、工资分配、培训机会、职称职务晋升、解职或退休等方面一视同仁,从不因民族国籍、、性别年龄等对职工采取歧视行为。但是,对于的等组织,集团则予以坚决抵制。

2.扎实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集团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以职代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推行企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推动企业民主管理进程。集团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体系,规定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改制重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破产兼并、产权转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企业年度经营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听取职工意见。集团、矿(厂)、区(车间)有职代会,队(班组)有民管会,形成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上下呼应、组织有序、全员参与的民主管理工作体系,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搭建了平台。

集团成立之初,就将企务公开工作有机融入“阳光工程”之中,将职工关心的热点、企业管理的难点、廉政建设的焦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文件、会议、公示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了企业民主管理与和谐建设。近年来,集团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向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延伸,提高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公开办事结果和具体内容,又公开办事依据和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在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利用局域网平台,开设职工论坛,实现了公开的网络化,提高了企务公开的迅捷性和互动性,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职工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集团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职工监事选任制度。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出任,监事会有7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本着“一般监督与议事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参与,对事关企业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更富有针对性和主动性。监事会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按时对企业管理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集团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同时,在技改基建和招投标工作中,集团将职工代表列入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在选拔用人上,让职工代表进行信任投票,有效发挥了职工监事的监督作用。

三、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运转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经营的灵魂。多年来,集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珍惜生命,珍爱健康”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

(一)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依靠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尤其是先进的煤炭开掘技术、煤层检测技术、井下瓦斯检测技术等。同时,也依靠安全投入的落实。近年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集团大力加强安全费用投入,2007年6.39亿元,2008年7.19亿元,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安全投入达到13.42亿元,大规模的安全投入,提高了煤矿生产的安全系数,有效地保障了集团安全生产状况。

(二)搞好瓦斯防治

集团首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瓦斯攻坚上,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大的敌人。集团严格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优化了系统,确保了通风系统的可靠安全。重点推进瓦斯治理三年规划的各项任务,以抽采达标、瓦斯示范矿井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玻璃钢管、无“煤安”标志设备、隔离式自救器更换、双专供更换、“U+L”通风系统改造,消灭了“两进一回”等瓦斯安全管理的“补课”工程。同时,大力提升瓦斯治理水平,通过聘专家、大会诊、提理念,真正以抽采为主、卸压抽采为努力发展方向,实现低瓦斯状态工作下的治理目标。通过多措并举、一矿一策,建立瓦斯治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技术革新,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对瓦斯进行技术治理。

(三)矿井水、火防治

对于矿井水防治,集团坚持“预测预报、先探后掘”的原则,突出抓好“有掘必探、有疑必钻”的工作落实,加大投入,上设备,重点摸清小煤矿、采空区、老窑积水情况,建立了完善的防治水档案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把“有掘必探、有疑必钻”这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专业化的防治水队伍,有效地控制了井下水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威胁。

防火是井下安全生产的另一项重要任务。集团通风处、机电处对各生产矿井罐笼、井底车场、巷道、硐室、工作面所有的电缆进行鉴定检查,对建筑材料进行摸底,对入井的设备进行鉴定检查,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坚决更换。同时,加大对煤层自燃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常规防灭火技术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束管监测技术,防止煤层自燃,引发火灾。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集团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断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文件,以围绕危险源辨别和风险评价为主线,控制危险因素,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保证员工职业健康和职业安全。

四、维护企业良好信誉,与合作伙伴实现共赢

(一)建立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集团在原辅材料采购上与供应商建立了较长期的协作关系,不断加强供方管理,建立了供应商分类档案。集团通过加大质量方针的宣传力度,增强供方质量意识,强化采购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严把质量关,确保原辅材料符合公司质量标准。钢材、木材、油料是集团生产的主要原料,集团将其确立为关键控制点。在购进原料时,为确保质量,供应分公司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全程跟踪和检验,督促指导供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原材料。

集团长期重视用煤客户的建设,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营销理念,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集团不断调整营销体制和架构,整合内部管理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提升营销队伍素质,优化和完善销售渠道平台。集团与信誉好、有实力、长期合作关系融洽的大型冶金企业、电厂都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炼焦精煤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

(二)做好产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保证。集团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战略方针,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了产品质量。

1.从源头抓起

生产煤矿根据井下煤层地质情况,优化采区及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中有针对性稳定煤质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集团对各单位入洗原煤进行考核,以质论价,充分调动了矿、厂抓煤质的积极性,确保原料煤质量满足生产需要。

2.严格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集团督促各单位强化生产过程的工艺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在关键工序及薄弱环节,建立工序控制点,精细管理,把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控制起来,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产品质量指标达到集团要求。

3.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

产品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报出准确数据正确指导生产的同时,搞好产品发运,做到质级相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不定期对检验全过程进行监督,经常检查化验原始记录与化验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强化质量监督与质量考核

集团加强了质量稽查,通过原煤生产、加工、装车各环节全方位稽查,对煤炭质量的预见性明显加强。集团对各单位主要产品、原料及服务质量按月进行质量监督考核,对质量波动大的生产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按照集团责任法人责任制考核方案予以严格考核;质量部门在做好考核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基层帮助责任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指导服务职责。

5.以用户满意为宗旨,建立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用户服务和质量信息反馈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通过煤质科长月例会制度、煤质信息日汇报制度、矿厂―市场联系制度畅通了信息沟通渠道,使原煤生产―市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生产相关部门根据客户反馈信息及市场对产品质量和品种需求,合理组织生产,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用户的质量异议,快捷、妥善、客观处理,并建立信息档案;对重点用户进行定期访问,开展技术服务,了解用户的需求,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

(三)妥善处理商务纠纷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集团长期致力于不断改进和提高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服务好客户和消费者,简化和优化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商业往来活动中,集团严守商业道德,保护供应商和用煤厂家的商业信息。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及时处理用户和投资者的一些抱怨或投诉,受理率和处理率达100%,客户和投资者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

西山集团是山西省的利税大户,2007年上缴税费27.6亿元,2008年上缴税费48.6亿元,2009年上缴税费45.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和地方财政,极大地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集团在创收、创利的同时,注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文化水平的进步做出贡献。

(一)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西山集团是全国大型煤炭企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集团规模逐渐扩大,职工人数逐年增加。目前,集团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就业岗位达7.8万余个,为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农民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和发展舞台。职工不但有了生活保障,而且其中部分职工在企业受到良好培训和教育下迅速成长,使职工和家人素质也随之提高,人生价值得以更好实现。

(二)努力改善矿区环境

集团坚持管建结合,将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小区建设结合起来,改善矿区环境面貌,完善小区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仅2009年,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1.29亿元,实际开工面积62.36万平方米,投入环境治理专用资金2 536万元。通过棚户区改造、标准化小区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西山矿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集团现有各类绿地面积163.5万平米,绿地率16.4%;绿化覆盖面积204.3万平米,绿化覆盖率20.5%。2009年矿区新增绿化面积6.3万平方米;矸石山综合治理完成1.9公顷;完成太原市人民政府绿化东西山义务植树任务14.3公顷(215亩);成功举办了34个单位参加的庆祝建国60周年“锦绣中华”大型花展活动,设计制作了40余组绚丽多姿、造型优美、立意高远、制作精良的各式花坛景观,极大地丰富了国庆期间矿区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烘托了矿区的节日氛围。

(三)有效推动后勤保障工作

集团非常重视矿区供水、供电、供热及燃气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集团建立健全各项供水、供电管理制度,水库定期清洗,水质定期检查,老旧供电线路定期更换,确保矿区供水、供电安全、及时。矿区供热是另一项惠民工程,2009年集团投入资金1.13亿元,为新建棚户区和改造小区铺设供热管网,矿井单位热风炉站均安装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对一氧化碳和入井温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井下热风质量和安全。在燃气供应方面,通过修缮住宅楼户外保温垛,组织人员入户巡查,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地段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加强对煤气管线、调压站和户内用气设施的巡查、检修,保证供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护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

为了搞好护林防火工作,集团建立了由20个成员部门、单位参与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有消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200人,下设7个专业灭火中队,配有物资器材专用库,实行“以专为主、兼专结合”的防控体系。现建有防火隔离带27 600米,其中矿区有高标准的防火隔离带11 600米,阳曲林场新建和改建了防火隔离带和林道16 000余米。

(五)搞好污水处理工作

集团污水处理工作主要是由西山古交给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负责,厂区占地6万平方米,处理工艺采用A2/O微曝氧化沟工艺,处理能力为20 000吨/日。2008年11月,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总投资为7 458.8万元,设计处理工艺仍采用A2/O微曝氧化沟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 000吨/日。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总处理能力为40 000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六)促进周边农村发展

长期以来,集团高度重视与周边农村关系的协调,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集团在集约用地、生态改善、节能减排、扶贫济困等方面找准切入点,积极采取劳务工、迁村补偿、土地复垦、筑桥修路、文化联谊、医疗联防等前瞻性预防措施,改“松散接触”为“紧密联系”、变“临时救助”为“长期帮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正确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煤炭开采塌陷区的农村进行了整体搬迁,建设成片农民住宅新区,解决农民的安居问题;实施造田还农、修桥铺路、植树造林等工程,改善周边农村的土地耕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建成铁路专用线、矿区公路、桥梁涵洞,在改善企业自身煤炭运输条件的同时,方便了周边农村的物资运输和农民出行;集团还适当安排一定基建工程、机械修造、原料供应等业务给周边的农村,并在劳务用工上优先使用当地农民工,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发展。

集团在开发兴县矿区的过程中,按每吨煤4元提取扶贫费,扶持地方经济,造福老区人民。同时,还积极配合驻地政府兴修基础设施,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参加抗灾救灾。仅2007年,就投资11.74万元修建堤坝,使河道附近数百亩耕地免受洪水冲蚀;捐赠60万元修建寄宿学校,解决了贫困地区孩子入学难的问题。

(七)救助帮扶困难社会群体

多年来,集团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入手,始终坚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把帮扶困难职工、救助弱势群体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让他们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让他们及时得到“温暖”和实惠。

一是充分发挥“十大”救助金复合式救助功能。集团创建的“十项救助金”集助学、助困、助医、助残、法律援助、创业援助、住房救助等内容为一体,2007~2009年,共救助困难职工19 527人(次),发放金额达1 551.46万元,其中发放助学金62万元,帮助192名困难职工子女圆了大学梦。

二是坚持每年重大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最近三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期间累计对贫特困户、工病亡遗属、伤残病人员、职业病人员、离退休职工、劳动模范、老红军等37 469人次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 020.95万元。

三是不断引深“一助一、献爱心”帮扶活动。集团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参与到“一助一、献爱心”帮扶活动中来,关爱困难职工、主动奉献爱心成为了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帮扶对子由最初的658对增加到现在的2 583对,先后脱贫1 250户,西山的贫特困户无一遗漏地得到了帮扶。

四是成立山西省西山慈善基金会。2007年,西山集团成立了由董事长亲自任理事长的非公募基金会――西山慈善基金会。成立以来,基金会严格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扶贫、救难、赈灾、助残、助孤、安老、扶幼、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把有限的善款用在最恰当的时机、最需要的人群、最合理的地方,真正做到了救到急处、救到难处、救到实处。西山慈善基金会目前已筹集善款2 000多万元,公益性捐赠达420余万元。四川汶川地震后,西山两次捐款1 148.55万元,并及时送到了灾区。同年10月又向灾区捐献了新棉被1 660床,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2009年山西省社会组织评估中,西山慈善基金会名列前茅,被评为5A级基金会。

五是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2007年~2009年,共为2 952户符合条件的贫特困职工、工病亡遗属家庭减免了冬季取暖费;优先安置困难职工子女就业,为173名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子女解决了就业岗位,使困难家庭直接摆脱贫困;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共组织3 800余名职工和劳模分赴全国十多个疗养点进行疗养,使职工群众共享了企业发展的雨露阳光。

(八)推动残疾人发展事业

西山残疾人事业起步于1987年8月,当时是为了解决西山矿区职工的残疾子女而建立的。从一个规模不大的五金厂起步,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西山福利企业已经发展为前、后山两个福利总厂、六个福利分厂的企业网络,产品涉及劳保、化工、机械加工、建筑材料、土建工程、社会服务等六大类,并注册了“信拓”品牌。西山残疾人事业有着良好的历史传统,从建立至今,始终得到了方方面面的关心和支持。国家、部委、省市及社会各界纷纷给予了肯定和关怀。尤其是2001年10月山西焦煤集团成立后,将残疾人事业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残联工作归口到多种经营系统管理,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经过全体残疾职工、残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西山残疾人事业在推进福利企业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提取、管理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残疾人队伍稳定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从2002年至今,西山残联连续7年获得省市残工委授予的“先进残联”称号,2004年荣获中国残联授予的“文明建设先锋、扶残助残楷模”光荣称号。2005年西山残联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企业代表出席全国企业残联工作座谈会并作经验介绍。2009年1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西山残联“残疾人之家”称号。

(九)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集团医疗卫生系统由两家职工总医院(职工总医院和古交矿区总医院),九家分院和一家疾控中心组成。多年来,西山集团医疗卫生事业立足于疾病防控体系,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健全,长期致力于卫生宣传防疫工作和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2009年门诊人数达到30余万人次,住院人数1.7万余人次,手术台数3 500余台次,医疗队伍稳步发展,从业人数2 975人,为矿区职工家属的治病防病作出了较大贡献。西山医疗卫生事业秉承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不仅在日常的工作中,在面临重大灾害急救中,西山医疗战士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灾害救治等紧急救援中,也表现出了巨大的勇气和决心,以令人称道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赢得了一致的认可。

六、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矿区环境可持续发展

集团严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着力落实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完成了各项环保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格落实政府环保指标考核

集团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种类和数量排放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排放量均完成了当地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节能减排目标;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全部达到了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7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各项控制指标均达到了政府要求。工业“三废”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自2007年以来,集团连续被评为太原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优秀或优良单位。屯兰矿荣获“山西省生态示范矿井”称号。另外,集团还通过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的验收,成为山西省首家“中华环境友好煤炭单位”。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

集团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贯彻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分解指标,落实责任。以集团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平台,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坚持月度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环保工作的开展和治理任务的落实,奥运会和“煤博会”期间集团重点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集团庄重承诺“利国利民利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民众负责任的企业,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早发展低碳经济,以古交电厂为中心,着力构建的五麟公司循环经济园区和“煤―电―材”循环产业链,且已形成一定规模,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协调发展。2007年以来,古交电厂二期2×60MW工程,东曲矿一期、杜儿坪矿一期、屯兰矿一期瓦斯发电项目,五麟公司焦化甲醇项目、古交中心污水厂二期扩建等一系列循环经济项目相继开工或改造。目前东曲矿和杜儿坪矿瓦斯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行,有效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屯兰矿瓦斯发电项目、五麟公司焦化甲醇项目、古交中心污水厂二期即将建成并投入运行。集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目前屯兰矿及厂、东曲矿及厂已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2010年,公司组织了官地矿及厂、杜儿坪矿的清洁生产审核。屯兰矿等9个基层单位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每年都由认证机构进行监督审核或复评换证,使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环保管理规范有效

集团坚持可持续发展,自觉遵守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良性循环。2007年以来,集团产业升级改造项目、东曲矿选煤厂技改项目,屯兰矿、马兰矿、东曲矿瓦斯发电项目,古交中心污水厂二期扩建项目,西山矿区救护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0余个项目相继取得了省、市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开展了关系公司可持续发展的12座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东曲矿技改项目、官地矿选煤厂通过政府环保验收。

(四)重视污染治理

集团充分利用内部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外部节能减排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环保补助等专项资金,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工程,推动了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和环保储备项目的实施。废气治理方面,新建了官地矿和杜儿坪矿原煤筒仓,每年可减少煤场扬尘10 000多吨。截至目前前山、古交矿区原煤和精煤储存场全部建设了密闭筒仓或防风抑尘网,减少了原煤流失,大大改善了矿区环境;对重点废气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督,为环保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废水治理方面,2008年,进行了杜儿坪矿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对矿井水和浴池水进行深度处理。2010年,着重部署白家庄矿、东曲矿、官地矿矿井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升级改造处理后的矿井水水质可达到回用水标准,全部复用于生产,不但节约了水资源,还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五)加快生态建设

在生态建设方面,集团配合太原市政府完成了西山地区生态治理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对循环经济试点省煤炭企业进行生态恢复试点的政策,分前山、古交矿区编制了“西山煤电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努力按方案组织实施,切实把生态建设作为创建和谐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大事来抓。

高度重视矸石山治理,相继制定了“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及考核评分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把科学治理矸石山提高到安全生产的高度,并成为公司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企业形象管理专业的重要考核内容。各矿井每月进行内部考核,公司每季度对各矿井进行检查考核。重点解决矸石山治理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修建拦渣坝、设置雨水导流渠、分层碾压、黄土覆盖、植树绿化、恢复生态等综合治理措施,对矸石山进行全面、科学、规范、彻底的治理,逐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矿区生态环境安全,矿区绿化总面积逐年增加。

七、做好社会责任会计工作,促进集团经济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单纯追逐自身利润最大化而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纳入会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已经成为未来会计学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西山集团社会责任会计起步较晚,目前尚处在摸索阶段。

西山集团社会责任会计财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资本增值率、销售增值率、职工所得率、债权人所得率、股东所得率、企业所得率等指标。集团社会责任报告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反映集团对职工履行责任情况;反映集团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反映集团的环保责任;反映集团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西山集团下属子公司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对外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会计作了详尽的披露。

毋庸讳言,社会责任会计作为一个新兴课题,在西山煤电集团起步较晚,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责任会计与一般会计核算很难区分

目前,集团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并不完善,不存在相应的社会会计核算科目(如企业治污资产、职工福利资产、应付公益活动经费等),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时虽然使用了会计基础型的模式,但这部分被披露的内容是以现有的一般会计科目进行加列而变现的。就目前集团核算体系而言,很难直接从会计科目中体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

(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文字性内容占据主导地位

集团所属西山煤电股份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使用了大量的文字描述语言介绍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却很少运用会计数据加以说明,当然社会责任报表体系更不完善,集团的社会责任会计披露水平尚待提高。

(三)社会责任审计工作有待加强

我国从1988年开始相继出台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一系列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集团社会责任的履行已经开展多年,这些都为社会责任审计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目前,集团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刚刚开展,很多措施和集体的实施办法尚在制定之中,集团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社会责任内审和第三方审计作为重点予以加强。

作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西山集团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当然集团有能力也很愿意承担这些责任。因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履行社会责任是集团主动适应国际潮流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随着西山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西山集团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作用将更加凸显。

邢崇荣总会计师简介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矿山(废渣堆放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煤矿煤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和工业废渣堆积场等危险场所。

(二)整治内容

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矿山;消除煤矿煤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等的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和完善煤矿煤矸石山、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等危险场所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督管理及应急救援体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关闭一批小煤矿和尾矿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三、专项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自查自改阶段:(*年9月20—30日)。

全县各类矿山企业要按照普查登记建档和“边查边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对尾矿的地质环境进行检查,对地质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估,检查尾矿库是否超库容,超设计标准。对不稳定的尾矿或堆积体要划定安全范围,对受到威胁的群众实施搬迁避让,对不稳定的尾矿或堆积体实行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并将本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行政区域内的尾矿库进行清理,建立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查清本辖区正常库、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已经停止或闭库等各类尾矿库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尾矿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下游受威胁的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分级管理。对存在重大险情的尾矿库,立即停产,迅速疏散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群众。查清非法、应关闭和废弃的尾矿库;对尾矿库不安全的小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实施关闭。对已经停止使用的尾矿库,要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提出重大隐患整治方案。督促企业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实施挂牌整治,消除隐患。在9月底前完成本地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必须保证覆盖100%的尾矿库(废渣堆放点)。

2.隐患治理阶段:(*年10月1—30日)。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将危库、险库和下游有居民区、重要设施或影响饮用水安全重大隐患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拒绝整治、到期整治不合格的尾矿库,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企业,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对现有尾矿库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对确定为危库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确定为险库的企业,要限期消除险情,并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治理;对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住区,要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煤矿煤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等危险场所的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乡镇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凡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监控和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大投入,规范生产。矿山企业要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防爆破和冒顶片帮事故;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制定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排水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尾矿库,由生产企业负责制订整治方案,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对因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遗留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单位和整治时限。企业要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用于专项整治。

3.联合执法,有效监控。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快速解决有关问题。对非法生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进行环境评价且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尾矿库,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尾矿库,要限期整改和治理,经整改和治理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停用。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的,未执行尾矿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要责令停产整改,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依法进行处罚。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出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对存在重大险情的煤矿煤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要设立稳定性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并做好监测预测报警工作,确保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监管

各涉煤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和违法生产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加强煤矿煤矸石山排查、建档、监管、整治、应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防灭火、煤尘防治、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井下火工品管理等专项工作措施。要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大力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和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证后放松管理、不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政府坚决予以关闭。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安全的各项法规标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从非煤矿山开采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上依法强化监管,实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绝不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继续违规生产。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矿山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排查隐患,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煤矿煤矸石山隐患排查工作;县建委负责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县移民局负责移民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县农业局负责农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县教委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移土培肥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县交通局牵头负责督促公路施工单位做好公路边坡和弃土堆积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县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督促垃圾处理场和市政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县航道管理处负责对威胁和影响航道安全的堆积物进行排查和治理。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做好配合工作。

(三)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是打击矿山非法开采、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负责行政区域内打击矿山非法开采、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

非煤矿山履职报告范文6

今年1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这既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铁律,更是对全国550万矿工的承诺。在全省煤矿矿长宣贯大会上,陈炎生局长强调:“《七条规定》明确了矿长的职责,主要内容就是‘七个必须、七个严禁’,这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每位矿长都必须要落实责任,只要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如果违反规定,就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限处罚,责令矿井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直至依法关闭取缔,决不姑息迁就。”

春节过后,福建煤监局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开展《七条规定》宣贯活动。2月底以来,按照“四覆盖”(覆盖全省所有煤矿、所有矿长、所有煤矿实际控制人、所有一线员工)要求,全省煤矿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举办一次安全承诺,全省所有煤矿矿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组织一场《七条规定》专题考试;每个矿井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每位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献言献策;开展一次专题巡回宣讲;举办一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每个矿井开设一个安全文化长廊,《七条规定》在主井口上板上墙;每个矿井聘请一支安全督导队;在三个重点产煤市分别组织一次示范式、解剖式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开展一系列专项督查。

2月27日和2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派出督导组分别在三明、龙岩两市组织召开宣贯大会。全省291名煤矿矿长、147名煤矿法人代表和140名省能源集团公司、产煤县、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578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督导组将《七条规定》亲自送到煤矿矿长手中,国家煤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对《七条规定》做了具体解读。全省煤矿矿长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现场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参加了专题考试。经阅卷,平均成绩97.7分。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安全生产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要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把工作重点由“认定达标”向“国家标准”过度,督促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评审机构和评审队伍建设,加大现场评审、现场认定的推进力度。二要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层次、巩固升级的进度,引领带动其他行业领域做细做实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确保所有企事业单位在今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三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协调本级政府明确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完善提升工作。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最关键、最直接的行业领域,是名副其实的事故“大户”。一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二要在推进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定位,特别是对道路设施“三同时”制度要严格落实,严格把关,并切实加强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推动乡镇优化组合整治力量。三要认真抓好生产经营性和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及定位,从严把好事故的跟踪管理,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运用警示通报、行政问责、事故调查等手段,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切实抓好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建筑施工、消防、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各地要认真落实新出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两个九确保”,切实抓好自己的责任田。

五、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从严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等“四个一律”,坚决实施及时通报、公布曝光、严厉处罚、挂牌督办、取缔关闭、严肃追责等“六个一批”,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剿,从严惩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本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本地主流媒体持续加强安全发展战略举措、煤矿“七项规定”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教育。二要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并按照事故等级,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四要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改菩监管执法装备,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五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协调发放工作。

在如何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履职上,陈炎生局长结合自身工作体会,认为最主要的就是要围绕责任这个主题,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有效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要落实政府安办综合监管职责,注意发挥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跟踪协调,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要落实安监局长职责,关键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监局长们要提高认识,准确定位、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究方法,提升实效、带好队伍,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