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案例教学范例6篇

证据法案例教学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1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刑事诉讼法 教学大纲 教学设计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述

在当今法学学科教学活动中,将案例融入法学理论的学习已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越来越多的教师在其教学设计中也越来越多的去运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一般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有步骤、针对性的讨论,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在实际案例中进一步学习理解和掌握法学原理、原则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大量运用,使得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学教育有了新的生命,更加明确了教学目标。变换教学形式,使得教师和学生呈现双向活动关系,加强教学活动的交流与互动,实现教学相长。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三大程序法之一,在法学学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其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特点,因此,在《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往往会将案例教学作为教学方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案说法,以案探法。

二、学习理论与案例教学

传统的学科教学关注原理和结论的阐述,其中大部分应用性问题是之前界定较好,问题的假定答案也只有一个,只是对本次课程所学内容或之前所学知识的基本运用,使得学生误以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仅仅通过复习旧知识即可,而不需要依靠自身能力,所以传统教学方法不能帮助学生从现实境况出发,去探求理论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得我们培养出的学生考试成绩都还不错,但是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从高校走出社会后不能马上适应工作的职业能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教学方法带来的弊端就凸显出来,这种方法培养的学生只会读死书、死读书,书本知识教扎实,实际动手能力较差。

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的界定并不是良好的,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正是解决界定不良这一问题的过程,通过对实践中一个现实情境的阐述,在这个复杂现实的阐述中包含一个或数个争议问题,同时也包含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选择的多种的方法。教师将选取的案例呈现给学生,学生结合给出的问题对案例进行分析,在教师的引导下思考、讨论、制定解决方案,阐述个人观点,最后教师根据学生的方案,和学生探讨最合适的解决方法,并进行总结,达到目标状态。

在这种案例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内隐学习、合作学习、情境学习等能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

首先教师选取的教学案例均来自复杂的现实生活,常常具备“结构复杂,选择面广、信息隐蔽、模棱两可、无法直接解决”等特点,再加上在教学形式上注重良好的教学互动,师生、学生之间平等的进行讨论,发表个人意见,使得学生内隐学习的特征愈发突出,案例讨论后虽不能像传统教学方式后对知识点的记忆,但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却能得以提升。

合作学习一种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与策略,是为了完成一项教学目标,通过不同的方式将学生进行分组,通过本组成员之间的任务分配、交流沟通、讨论决议,提出本组对问题的解决方法。案例教学的学习是通过案例和研究方法交叉运用而形成,一方面,学生不断地从案例中提取相关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另一方面,不同的学生从不同的视角去对问题进行假设、推理,通过相互争辩探讨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从而对问题有更加丰富、深刻的理解。

情境教学是根据课程标准,结合教学目标,设计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通过学生进入案例呈现的情境中,设身处地的去分析、探索解决问题、获取新知识的过程。情境性也是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模式最为根本的区别点。教师在课堂上对社会实际生活中的案件进行陈述,并创设一些具有挑战性、争议性的问题情境,通过教学与现实情境的交融,学生自主的查找、搜索、分析资料,总结知识,提出解决方案,整个学习的过程中有助于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提高学生自学能力。

三、基于案例教学法的《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设计

纵观现今中国高校法学教学方式,案例法教学法已成为法学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方法,但是仅仅是在课堂上讨论一两个案例就认为是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话,那这样的方式是达不到案例教学法的教学目的。如何将案例教学法真正融入一门课程当中?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典型的程序法,其包含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程序,因此对于这门实践操作要求较强的课程的讲授既要注重对总论部分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也要考虑学生如何在课堂的学习中掌握程序论部分对于刑事诉讼相关程序的掌握。这就要求教师需要认真的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使得该课程的各个方面都能包涵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例如:教学大纲、教案、PPT的制作等需要更好的将理论知识和案例教学进行融合。通过案例教学法的设施和运用使得本科学生一方面能掌握相关诉讼的理论知识,有能在以后的实习、工作中灵活的运用诉讼程序。

(一)在教学大纲的设计中贯彻案例教学法

(1)教学活动与方法。按照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的安排,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较强,如何能在本科教学活动中,通过理论知识的讲授,更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其教学活动中适度安排教学案例就显得尤为重要。教师课前给定相关案例,学生阅读相关教材,查找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教师课堂通过案例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理论知识;教师通过个案卷宗的分析,引导学生对程序论部分的学习;对实践案例的讨论,分析国内外制度的异同,寻找该项制度的积极性与消极性;讲授法为主,案例教学法为辅。

(2)学习考核与评定。传统方法在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的时候通常按照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的做法,而教师在给定平时成绩时大部分参考出勤率,这样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考核不是很完整,因此在落实案例教学法的同时,进一步改进对于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与考核,突出对于学生在平时学习中动手能力的测试,首先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平时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学生出勤率,占平时成绩的10%;第二部分是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小论文,占平时成绩的40%,目的主要培养和检查学生的自学能力。第三部分是模拟庭审,占平时成绩的50%,通过学生在模拟庭审中承担的角色、表现来给出分数。

(3)课程教学内容、活动与安排。按照法学本科教学要求,《刑事诉讼法》课程学时以72学时为宜,理论授课54学时,实践课程18学时。在54学时的理论授课过程中结合各章内容特点,合理安排案例引入课堂,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进一步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例如:在第一堂课,通过三个不同性质的案件(民事、行政、刑事)的讨论,引出本学期课程刑事诉讼法的讲授,使学生第一时间对三类性质的案件有直接的了解分析,以便刑事诉讼概念和特征的理解。在讲授外国刑事诉讼法发展这一章时,事先给学生安排案例,上课时就可分若干小组,组织学生对外国四个时期的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进行讲解,帮助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发展史。在讲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时,由于理论知识的枯燥性,教师可寻找典型案例运用与每一个基本原则,便于学生对这一理论知识的掌握。对于回避制度的讲授,由于本章难点不多,但知识点较为杂乱,故教师可在课前编写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案例,囊括回避制度绝大部分知识点,通过课堂上该案例的讨论,既可检查学生的课前预习工作,又可将本章的内容作系统性的分析讲解。在对刑事诉讼法后半部分程序论的讲授中,教师可选择几份较为标准的案件卷宗,在课堂中分小组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实践案例中问题的提出、解决帮助学生掌握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程序。在18个学时的实践课程中,可通过模拟庭审的方式,分小组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进行考核,通过不同案件的审判过程,全体学生的参与角色,给出实践能力测试的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真正在教学中做到寓案例于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在教案设计上凸显案例教学的重要性

(1)教学目标。在讲授《证据制度》这一章时,首先通过生活中的证据引出法律中的证据概念,进而分析证据的“三性”,使学生熟练掌握证据的三个特征,从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出发,探讨我国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要求学生能熟练掌握对相关证明资料的种类划分以及学理上的证据分类。

(2)教学重点难点。各类证据的三性的分析,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

(3)教学步骤。课堂教学的前五分钟,引导学生对上次课的内容进行复习,对重点法条进行背诵。通过这样的方式能使教师检查学生课后的复习情况和对旧知识的掌握程度。然后在黑板上列出本章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本章推荐书目,让学生能对本章的学习内容做到胸中有数。由于在上次课就已要求学生对本次课内容进行预习,因此在讲授本章内容时,先通过案例的方式引出本章课程。通过组织学生对该份证据的讨论,提出本章的授课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针对学生的回答不做点评,而是提出方向性的指引,引导学生自己去回忆知识,评价自己的答案。等待学完该知识点后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答案有什么样的问题。

课堂第二部分正是介入正文的讲授,第一节证据的概述,主要向学生传达两个内容,一是证据概念,二是证据的特征,重点在第二个部分。

首先从日常意义中和法律意义中证据概念的分析,进而通过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阐述我国刑事证据的定义和法定种类,这一法条也是需要学生强记的内容。在讲授这一内容的同时列举出《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其证据的相关定义和种类,帮助学生比较学习和记忆。在完成概念的讲授之后需要重点介绍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三个特征。

对于证据的客观性,通过大量的图片让学生感受我们眼睛看的,耳朵听到的不代表就是客观的,你的眼睛会欺骗你,所以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客观存在的事实。对于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除老师讲授外,还通过两个题目帮助学生进行理解。

通过对于刑事证据概念和特征的讲述,使学生对刑事证据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而对于第二节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和第三节刑事证据的理论分类这两部分内容,如何能让学生有更好的掌握,直接讲授理论会掉入学法条的枯燥方法中,在课堂上需要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调动起来,于是全班学生围绕一个案例展开讨论,先让学生自己去分析案例,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在通过小组讨论方式形成方案,围绕本案中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辩护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等这些问题,巧妙的将第二节和第三节的内容融合到一起。

通过学生的自行思考,分组讨论后,再请三位同学到黑板上将自己的答案书写出来,其他同学可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的看法,教师再根据学生的答案寻找出在这两节内容里学生容易出错,且通过自学后掌握都不太好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论讲授,再和学生一起对案例进行分析,寻找学生出错的原因,在自学中忽略的知识点,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这两节内容,完成本章的教学任务。

四、总结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2

关键词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创新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x.2015.03.054

UseandInnovationofNegotiableInstrumentsCaseTeachingMethods

LIULinlin,CHENLi

(CollegeofPublicAdministrationandLaw,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Dalian,Liaoning116024)

AbstractCaseteachingplaysanimportantroleintheNegotiableInstrumentsLawcourses,boththeoreticalknowledgetoenablestudentstounderstandtheNegotiableInstrumentsLaw,butalsotodeveloptheircreativethinkingabilityandlegalpractice.PlayNegotiableInstrumentsCaseteachingeffectivenessdependslargelyontherationaluseofteachingmethods.However,thecurrentpracticeofcaseteachingNegotiableInstrumentsLaw,applicablemethodissimpleandnotscientific,valueorientationdeviation,stilldoesnotgetridofthetraditionalcaseteaching.Inthisregard,wemustusethecaseteachingmethodofNegotiableInstrumentsbreakthrough,changeitsvalues,theuseofinnovativeteachingmethods.

KeywordsNegotiableInstrumentsLaw;caseteaching;methods;innovation

1票据法案例教学法的现实需求

案例教学法,是在1870年前后由美国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兰戴尔提出来的,在学生们能充分地熟知课程的基础知识与技术分析方法之后,教师运用相关案例,引领学生对其予以分析,通过学生们的主动探讨与思索,从而培养其对某一方面的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如今,该方法已被证实是一种既能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又能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票据法是通过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述技术性规则的学科,同时也广泛运用于商业贸易,因而具有技术性与实践性。由于在票据法的运行规则与技术知识中会涉及到专业概念与术语,且具有较强抽象性和专业性,①学生在学习中对此会倍感陌生,从而致使学习效率低下。由于票据法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学学科,它以票据法律事实为基础与研究对象,所以在票据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可以讲述票据法案例将其内容进行充实,用通俗的案例使学生能易于理解,同时通过对相关票据法案例的详细分析,使学生能理解并且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理以及理论知识,并且对这些票据法案例进行充分讨论与综合,从而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分析、处理票据法相关问题的能力,启迪其创造性与实践性思维,提高学习效率,进而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2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实践

在票据法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必须运用合理科学的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就对我国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的主要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2.1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采用的主要方法

目前,在票据法课堂采用案例教学法所运用的方法主要有:

一为案例导入法,即教师在讲授票据法理论知识之前将案例作为引导,从而导出将要讲述的概念与制度。教师在进行票据法案例教学必须借助具体票据法案例而展开,使之能来呈现某种票据法原则、规则或思维。从其本质上讲,案例导入法实为归纳法,在开始时使学生接触到具体的票据法案例,并让其从中总结出一些抽象的原理与规则,进而使学生探究出票据法具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

二为案例例证法,即将案例作为一种证明例子引入,教师在对票据法理论知识进行体系化的讲解后进行例证说明,用已讲授过的票据法理论知识对案例予以分析,或者是通过案例来检验与解释理论。例证法采用的实际是演绎法,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推演下出案例结果。这种方法主要是学生听取教师的知识讲授,然后能从所举的教学案例中发现问题并巩固所学知识。

2.2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问题

(1)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价值定位偏离。由于受一般性的人文科学教育的传统法学教育背景的影响,现行的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不是为了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是为了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注重完备性、逻辑性的讲授票据法理论与具有实践性、个案性特征的票据法案例教学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致使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的价值目标仍定位于对法律理论知识人才的培养,而不是法律实践人才的培养,颠覆了案例教学的应有之义。②因此,在票据教学中案例一直以理论辅助品的角色出场,③也就决定了其功能仅限于对所讲授的票据法理论知识的解释与补充。

(2)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异化为案例讲解。票据法案例教学的初衷是以学生为中心,使之主动参与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并拓展知识与开拓思维,但在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采用的案例导入法与案例例证法是以教师的讲解为主,教师在票据法授课中处于主导位置,学生只是单纯地听讲,不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这就揭示出这种方法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这种采用方法的影响主要呈现为,教师对票据法案例的事实予以陈述,对涉及的票据法理论予以讲述,实际上是案例讲解,属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仅仅将票据理论转换成案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票据法案例教学。④

3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创新

在票据法课堂中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仅是为了传授其基础理论知识,更是注重培养学生解决票据法律问题实际能力。因此,面对票据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满足培育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票据法案例教学的价值定位及其运用方法必须有所突破。

3.1纠正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价值定位

现行的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主要是侧重票据法理论知识的传授,往往忽视了其应用性价值。基于上述的分析,主张将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体现为一种综合性的价值定位,⑤一方面,注重系统化、逻辑化的票据法理论素养的提升,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实践性的应用能力的训练,使学生成为票据法案例教学的主导者,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发挥其思考力,提升处理票据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此外,还要兼顾职业道德水准的完善和提高,以卓越法律人才为教学目标,多方位培养学生。⑥

3.2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的创新

现行的票据法案例教学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效果不佳的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教学中并未深入地探讨票据法案例教学具体运用的方法,难以激发学生积极参与性,制约其创造性思维。因此,学生真正需要的是票据法案例教学活动中的进行思维的过程,是如何理解票据法案例映射票据法理论的方法,并不是商法案例本身的解析。

为了更好地叙述和理解下面的票据法案例教学应采用的科学合理方法,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与方法相结合予以阐述,在此介绍一个票据背书不连续的案例:甲因购买了一批木材签发了一张以乙为收款人,以H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承兑汇票。乙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在该汇票到期之前,丙被丁收购,其债权债务全部归于丁,丁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其债权人M,充抵原来欠款。M随后立即将该汇票未经背书交付为自己供应原材料的N。N在汇票的到期日持汇票请求H进行付款,H却以票据背书不连续而拒绝付款,由此引发N与H之间的票据纠纷。

3.2.1分析综合循环法

即在票据法案例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将票据法案例分解拆分为各个部分,对各部分的票据法原理、票据法法律条款分别加以了解,通过综合分析能得出普遍性结论,思索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在票据法案例教学中,通过分析综合的循环往复过程锻炼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与抽象性思维。对于上述介绍的票据背书不连续案例,首先要求将各个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进行拆分予以分析,在分析他们的基础关系上,进一步知悉其票据关系,然后依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分析,可知票据背书存在不连续的情形,进而在教师的引导下,对《票据法》第33、58条等相关法条进行解读,并适时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如背书的形式是否影响背书甚至是票据的效力,接着,通过学生自己的探讨综合得出H是否应该付款给N的结论,如果不能,N应该如何救济。最后,教师可以对学生探讨的结论予以点评,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揭示该结论背后的法律政策,使学生能明白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在此过程中,主要是依靠学生自己的积极探讨,充分锻炼其发散性与创造性思维,并综合循环运用票据法理论知识。

3.2.2类似案例比较法

在票据法案例教学中对类似票据法案例进行多维度比较,包括适用票据法理论的比较、相似法律事实的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票据法案例的比较。通过类似票据法案例比较法可以使学生准确界定票据法律关系,深入票据理论分析,拓展票据法律思维。⑦对于上述的票据背书不连续案例,在课堂讨论之前,教师可以要求学生查找一些相似的关于票据背书不连续的国内外案例,对其法律事实、说明理由与适用条款进行比较,关注其差异,挖掘所依附的票据法理论,了解在不同法律背景下对票据背书不连续的处理方式,这样能够使学生对于票据背书不连续案例有一个开阔的思维,使之从横向的角度进行拓展。因此,运用类似票据法案例比较法对培养学生的票据法律制度创新思维具有重要的意义。

3.2.3票据法规则网络法

在票据法案例教学中,一个票据法案例会涉及多个票据法律关系,不同的票据法律关系所映射的票据法律制度不同,若干个票据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立法逻辑联系,票据法理念相互影响。通过引导学生票据案例分析和综合之后,将会为学生呈现出该票据案例所涉及的票据法规则网络,通过其分析可知现行票据法制度的缺陷,学生能运用已学知识构建出自认为合理的票据法规则体系,再通过票据法案例的反复验证,能够基本演绎出票据案例教学所要教给学生的知识结构,真正达到票据法理论知识与实践的融会贯通。在上述的票据背书不连续的案例中,既涉及到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到持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等,对于这些关系进行归类,同时探究本案例的背书不连续的情形与原因,继而探寻在票据实务中其他票据背书的情形与原因,在结合票据法分析H是否应该付款以及N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按照一定的逻辑使上述的内容形成完整的网络知识体系,对此分析我国票据法对背书不连续的法律规制的不足,并结合其所学知识,提出自己关于票据背书不连续的完善意见,不仅能提升学生对票据背书不连续的理论知识水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对于票据背书不连续案例的法律实践能力。

4结语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3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教学  实际应用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将抽象的、一般性的书本知识融人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去,使学生从生动的、有代表性的个性中去理解书本知识,掌握必备的流程规则。《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合约履行细项及规则,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有以下特点:

1、实践应用性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和处理国际问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课程,其中涉及到贸易术语的使用,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处理等各环节,如交易磋商、租船、投保、报验等内容。因此,这门课程所介绍的每一个知识点在国际贸易中都有具体的操作环节,即直接指导对外贸易业务的实践应用工作。

2、与国际惯例和法律密切相关

这门课程涉及到许多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惯例、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等,这些国际惯例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接纳、使用。因此,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必熟悉这些惯例和法律。

3、涉外性

《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介绍的都是涉外贸易,它的做法与国内贸易不完全相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洽谈对象均为国外的交易商,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过程,贸易合同的签订过程,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过程,填写各种单据的过程以及到银行结汇等环节)都要使用英语这个工具来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实务》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其交易流程和有关单据,而且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中职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对应的中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应该在明确教学目的指导下,改变过去重点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为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通过案例的分析、鉴别,学生可以了解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实践的,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实施

1、案例的准备

根据每章节和课程总的教学目标编制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案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师应着手收集、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因而选择的案例既要与特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特定的教学环节很好地结合,又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联系密切,更要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

根据案例教学实践,在编写教案时,已经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将案例收集在内,这些案例要涵盖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质量、出口包装、货物的运输、保险、货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等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分析此案例时所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应引导学生提前查找、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2、案例辨析与讨论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尽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应该通过案例辨析与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首先,教师推出案例。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巧,既要选准切人口,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要向学生指出案例中必须注意的地方,讨论的难度,要达到的目标;

其次,学生分析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中,教师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应少讲多“点”,应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辩驳,这样才能深入挖掘,达到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锻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当然,在讨论脱离了主题时,或是在一些细节上纠缠不清时激师要把讨论引回到正题上。授课教师应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当学生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时,为了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给予及时的帮助,设法启示学生提出另外一种方案,引发大家的探讨,从而引导他们由“学会”到“会学”到“活用”。

例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贸易术语部分是重点也是难点。贸易术语中cif是目前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得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而它的特点之一“象征性交货”很多学生不能理解,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来讲授,并采用讨论的方法,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1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齐全、正确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在课堂上,老师可以把案例讲出来后,先让同学们展开讨论,引导同学们思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经过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可以掌握在该案例中,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主要看两方面:一方面看卖方在轮船触礁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if成交的合同,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已灭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完成交货任务。因此,从这点看,买方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是不合理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因此,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性交货的特点之一。

另一方面要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之前还是之后。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下,卖方只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而本案例中,轮船是在离港1小时后触礁沉没,所以这一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买方以货损为由拒付货款也是不合理的。

通过老师的对案例的解释、引导,同学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学生对cif条件下“象征性交货”的理解豁然开朗。

3、案例的总结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思路、讨论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总结中要注意不要简单对案例做出结论,也不要单就某人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而要对整个讨论情况做述评,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关键问题,给予澄清,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问题

1、甄选合适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所学内容。另外,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案例教学必须适应国际经贸易活动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如在贸易术语方面的案例选择上,传统的案例主要是fob、cfr、cif术语,但是,由于运输方式的变化,现实业务中fca、cpt、cip货交承运人的术语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教学中必须反映这些术语的案例。又如,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如在讲述“货款的支付”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分析题,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如什么是信用证,什么是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什么是保兑,什么是保兑信用证以及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保兑的信用证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不知晓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此教师必须先讲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之后,为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加入案例。

3、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4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操作性极强的课程,为了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参与程度,培养学生实践导向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素养,增强学生对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实际运用能力,文章主要研究针对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情景模拟教学方法”,辨析其与“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诊所式教学”的关系,明确其功能和特征。第二部分研究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中的案例设计。第三部分探讨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中如何与目标对象进行交流和互动。第四部分分析情景模拟实践的主要内容。第五部分讨论如何对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模式下的学生成绩进行考评。

关键词:

情景模拟;教学;刑事诉讼

引言

刑事诉讼是专门司法行政机关在诉讼当事人、其他参加人的共同参与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过程。刑事诉讼法该门课程就是向学生展示这些司法行政机关、诉讼参加人在一个固定的时空、场所,如何进行法定的程序工作;以及设置这些法定的程序背后的意义。在传统的以讲授式教学为主的课堂当中,学生刚开始接触程序法,难以了解到程序的重要性和意义。大量的程序法以及程序法解释等法律性规范构建出的略显繁琐的刑事诉讼程序,会让学生觉得枯燥乏味。而以实践或者虚拟的实践为导向,引入法学的职业教育,会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法律共同体的认同感。“在法学教育认识上的分歧和悖论实际上反映出法学教育中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即法学教育的职业技能性和学术研究性”[1]我国不少学者发现了该问题,有学者提出应当设置专门的模拟法庭课程和加强校内外模拟法庭竞赛。[2]有学者提出了诊所式教育与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相一致,是实现法学教育目的的良好的手段。[3]但总的来说,第一,诊所式教学偏重于真实参与,难以在课程中普及。第二,我国目前对模拟教学模式的研究集中在“模拟法庭模式”上。第三,缺乏类型化研究。因而,文章专门就刑事诉讼情景模拟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概述

(一)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概念

辨析情景模拟教学的概念对法学教育来说比较陌生,在实践法学教育领域,更常见的是“诊所式教学”或者“模拟法庭教学”。根据弗兰克•S•布洛克的观点,“诊所式教育”是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学生积极地参与法律程序的不同方面来教学。它常被称作“通过实践学习”。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机构称为法律诊所。[4]“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担任和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接近真实的法庭场景下,严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的一种教学方式。[5]而“情景模拟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调整教学形式,通过设定特殊场景,对学生的身份进行假设,模拟现实中该场景该身份的人可能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要求学生对问题进行解决。该教法属于虚拟的实践性教学方法。[6]同为实践教学方式,“诊所式教学”倾向于真实的程序参与,包括法律援助,参与办理真实的案件,参与程度较高,但同样由于条件较高,普及较难。“模拟法庭”通过虚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案例,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角色,尽管由授课老师指导,方式仍旧较为单一,难以让学生更深层次的体验法律职业。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尽管是虚拟的实践教学方法,却更为全面的让学生体验整个司法实务过程,不仅限定于模拟法庭,包括证据调查、律师会见、检察员审查、庭前会议等多种情景模拟,通过录像视频、访谈、座谈、听审等多种方式,事先进行对目标对象的了解和模仿,从而加深学生对角色扮演的法律共同体体验程度。

(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功能和特征

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具备以下功能:第一,提高学生对课程教育的参与度。情景模拟方法与传统点对面授课模式不同,学生从案例遴选开始,到与目标人物的互动、程序操控等环节,全程参与课程设置。第二,体验式教学,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学生对目标对象的学习和模仿,带入目标对象的身份,操控和参与程序,体验职业共同体的身份。第三,以实践为导向,培养学生法学思维和法学职业素养。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属于实践性教学,以实践为导向,学生在虚拟解决问题的过程,培养实战能力。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有以下特征:第一,设计虚拟的或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案例作为背景,情景模拟,要求学生进行有目标性的带入。第二,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之前,对目标对象进行学习和模仿,这一过程应当实践性的进行互动,包括视频、座谈、访谈、讲座、听审等方式,以了解目标对象。第三,学生通过带入目标对象,操控程序进行,进行体验式学习。对设计好的背景案例情形下,模仿并带入目标人物,开始角色饰演,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操控程序。第四,成绩考评以过程考评为主,引入目标对象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情景模拟教学法不仅仅以结果为导向,重视过程考核,并引入模仿对象的第三方考核,真正与实战接轨。

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一

刑事诉讼法课程案例设计对于刑事诉讼法课程案例设计,主要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尽可能的丰富背景案例。在一个案例当中,尽可能涉及多个角色、丰富内容、涉及多个法律和事实的争点,涉及多项证据。第二,如何提高学生在遴选背景案例时的参与程度。设计和遴选背景案例,需要意识到该案例在教学和实践上的意义,这是教师的工作,但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模拟教学的积极性,应当尽可能多的设计和遴选热点问题,提供多个选项,让学生做选择,可以细分为四种案例设计:

(一)导引模拟案例定位:课程开始前,将本章重点内容设计成虚拟案例,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站在司法实践的立场上,代入当事人、诉讼参加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学习。设计标准:1.切合本章重点内容;2.具有真实性,引起学生的关注;3.多元化主体角色代入,使得学生能够站在各种诉讼主体和司法行政机关,理解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价值。

(二)经典案例解读定位:在重要刑事司法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制度问题上,详细遴选各国具有代表意义的经典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比较,加深学生对原则及制度的理解。案例遴选标准:1.涉及重要刑事司法原则和关键刑事诉讼法制度;2.在各国具有重大影响,具有确立规则或者改变规则的地位;3.可以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相互印证。

(三)社会热点案例追踪定位:通过对近年来有关刑事诉讼制度的社会热点案例介绍和追踪,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和法学思维,引导学生适用刑事司法制度进行思考。案例遴选标准:1.有关刑事司法制度;2.在社会上引起广发关注;3.适合学生进行讨论和思考。(四)模拟法庭和审前会议案例设计及遴选定位:刑事诉讼审判程序课程讲授之后,遴选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和模拟审前会议,让学生代入情景和角色,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案例设计及遴选标准:1.案情设计便于学生模拟控辩双方收集证据;2.法律问题具有争议,便于学生就法律和事实主张进行法庭辩论;3.角色设计繁简得当,有足够的开展空间,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也不至于过于繁琐,流于形式。

三、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二

目标交流与模仿学生进行情景模拟之前,应当已经学习过情景模拟相关的刑事法律制度,并对自己扮演的角色有参照性依据。因而,除了配套的课程进度之外,设计学生对角色的了解和参照原型工作,也至关重要。考虑带领学生进入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进行访谈和听审,对自己需要模拟的对象有一定的参考性了解。这一部分主要针对通过哪些渠道和方法能使学生掌握刑事法律制度和模拟对象。

(一)辩护与制度———辩护律师讲座与访谈定位:学生以律师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辩护与制度。目标人物选取: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从事刑事司法辩护的律师。方式方法:1.目标人物讲授。讲述其辩护和过的具有典型性案例,在收集证据、会见、法庭辩护、职业风险及保障等问题上,予以介绍司法实践内容。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从业以来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刑事辩护技巧,及律师职业的行情进行交流。

(二)审查制度———检察人员讲座与访谈定位:学生以检察官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公诉制度。目标人物选取:地方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人民检察官方式方法:1.目标人物讲授。讲述我国检察机关内部的科属分工,检察院工作职能,公诉科的职务以及检察官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进行审查和支持公诉。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从业以来我国检察机关的变化、检察人员的工作方式、检察院内部职能分工进行交流。

(三)庭审程序———听审与访谈定位:学生以法官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庭审制度。目标人物选取:地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方式方法:1.听审。通过学生到地方人民法院听取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现场进行学习和模拟。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庭审方式、庭审准备、庭审技巧等问题进行交流。

四、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三

情景模拟实践情景模拟实践是根据刑事诉讼课程的进度组织学生设置不同的情景进行模拟。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和收集证据;2.报案和立案制度;3.审查制度;4.审前会议和证据交换;5.模拟法庭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作诉讼文书定位:学生熟悉并亲身制作书、答辩状、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培养学生归纳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要求:1.格式符合不同诉讼文书的规范要求,语言规范有逻辑性。2.案件事实表达清楚,明确具体,重点突出。3.主张明确,合理可行。4.主张理由充分,引用法律准确,事实理由清楚,证据分条别类。方式方法:1.实例模仿学习。刑事司法文书主要包括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四类。在进行情景模拟实践之前,首先需要为学生准备基础知识,让学生模拟学习刑事司法文书的制作。2.板块化、格式化诉讼文书。根据刑事司法文书的类型和特点,将刑事司法文书板块化,固定其写作格式,由学生就具体内容进行填充。3.根据模拟教学进程,有针对性的制作诉讼文书。随着情景模拟教学的进程,根据证据收集、审查、辩护、审前会议、模拟法庭的阶段,由负责角色带入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制作诉讼文书。

(二)主持和参加审前会议定位:学生了解审前会议的功能、流程,掌握确定争点、固定证据、证据交换的技巧,为庭审工作做准备。设计要求:1.审前会议的情景模拟设计应当帮助学生了解审前会议在确定争点、固定证据方面的功能。2.审前会议的情景模拟设计应当适合控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帮助学生了解证据交换中的技巧,以及如何运用证据交换来从对方手中收集证据。方式方法:1.情景模拟设计,背景案例设计见上文。2.分组:

(1)法官组:审判员1人。工作:召集控辩双方,住持庭前会议,询问回避问题,管辖权异议问题,调查非法证据排除,组织证据交换,确定争点,固定证据。

(2)公诉组:检察员2人,被害人1-2人。对管辖权异议问题、回避问题提出意见,固定证人出庭名单,参与证据交换。

(3)辩护组:被告人1-2人,辩护律师2人。申请会议和管辖权异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固定证人出庭名单,参与证据交换。

(三)组织模拟法庭定位:熟悉审判程序操作和实体法律知识运用,锻炼法律实践技巧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7]设计要求:1.案情设计便于学生模拟控辩双方收集证据。2.法律问题具有争议,便于学生就法律和事实主张进行法庭辩论。3.角色设计繁简得当,有足够的开展空间,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也不至于过于繁琐,流于形式。方式方法:1.情景模拟设计,背景案例设计见上文。2.分组:

(1)法官组: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工作:主持审判流程、进行裁判、制作判决书。

(2)公诉组:检察员2人,检方证人2-4名,被害人1-2人。工作:制作公诉书、公诉意见,收集并提交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害人做出陈述。

(3)辩护组:被告人1-2人,辩护律师2人,辩方证人2-4人。工作:制作辩护词、辩护意见,收集并提交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进行供述与辩解。

五、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四

成绩考评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成绩考评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授课模式在考评指标、考评形式、考评内容上具有所差异。该考评方法重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司法程序的实际操控,法律职业素养。主要依据“法律推理思维”“刑事司法程序掌控”“发现事实”“适用法律”“法律辩论”“司法文书制作”六个维度指标,通过情景模拟实践和书面考核的方式,引入教师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对学生的法律思维、实际操作、法律职业素养进行考评。其具体考评方法如表1。

六、结束语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操作性极强的应用学科,传统的讲授-演示式的教学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学生对刑事司法程序的设置功能和意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适用刑事司法规则难以把握。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以实践或虚拟的实践为导向,设计情景模拟,引导学生有意识的学习和模仿目标对象,代入情景中运用刑事司法制度解决法律问题,进行实战演练,帮助学生体验刑事司法程序,培养学生法学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

参考文献:

[1]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

[2]陈兵.法学教育应推进模拟法庭教学课程化[J].中国大学教学,2013(3).

[3]徐立.试论法学教育目的与诊所式法律教育培养目标的一致性[J].湖北社会科学,2007(2).

[4]彭锡华.法律援助式诊所有关问题研究[A].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C].2001.

[5]陈学权.模拟法庭实验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2.

[6]刘佳.情景模拟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J].长春大学学报,2012(7).

[7]刘晓霞.模拟法庭[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10-12.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5

关键词: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学教育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这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对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使学生真正懂得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不仅需要对他们进行法学理论知识教育,还要给他们提供司法实践的机会。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推广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是必然选择。

一、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来扮演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公诉人、诉讼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法警等诉讼参与人员,来模拟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活动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多次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笔者认为,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在教学中如果只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地听教师讲课,就很难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因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没有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只是听取一些理论知识,没有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培养出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必须让学生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模拟参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件的审理,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法庭辩论、分析案情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培养和提高其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能力

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是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以及确定案件事实的决定性阶段,是整个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审判组织分析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的集中体现。只有正确地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才能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掌握怎样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方法,从而为他们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制作法律文书和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要学会制作状、答辩状、反诉状、辩护词、裁定书、判决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特别是模拟法庭辩论,它是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最能检验学生法学理论掌握和运用水平的一个环节。学生通过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使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示,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案情及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教师仅在课堂上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当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教学法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司法实践的环境,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能够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在审理案件的活动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角色的真正含义,通过经历一个案件的完整审判过程,学生不仅能够学会查明案件事实、审查判断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等知识与技能,缩短所学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的距离,而且还可以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情与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5.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指导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和分析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若能一些案件,经常接触司法实务,就更有利于搞好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教师容易开拓出新的科研领域,从而使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得到大的提升。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法看似简单,但要搞好却很不容易。笔者认为,要想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需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并应注意一些相关问题。

1.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基础环节,案例选择是否恰当决定着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与否。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教的课程精选民事、刑事或行政方面的案例,最好挑选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对学生有教育意义,内容不太复杂,有可辩性,有书面证据、物证、证人等,能够公开审判的案例。比如,笔者教的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就精选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捐助”方面的典型民事案例。通过进行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教学,学生既学到了有关社会捐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熟悉了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又受到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可以从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挑选案例,也可以到法院、律师事务所去挑选案例,还可以挑选律师辩论大赛中的案例,甚至由学生通过网络来挑选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在挑选案例时,切忌挑选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能够公开审理、争议性比较大、不属于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法律知识相脱节的案例。否则,就达不到模拟法庭教学效果。

2.挑选角色

进行模拟法庭教学,需要挑选多名学生来扮演法庭中的各种角色。笔者每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全班学生都非常踊跃地报名参加,这就面临着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的挑选问题。笔者的经验是,先确定好案例和模拟法庭中需要扮演的角色,譬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原告、被告、诉讼人、证人和鉴定人等,然后让学生申请扮演角色,最后从报名的学生中通过面试择优选用。

挑选角色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挑选学生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的特长来安排角色。审判长是模拟法庭中的主角,在模拟法庭中起着主持和控制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挑选在班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在学生中有威信的班干部来担任。教师一定要鼓励学生报名参与,切忌仅靠指定就确定由谁来扮演模拟法庭中的角色,这样会有损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在做好角色选择的同时,也要安抚和调整好没有被选上的学生的思想情绪。

3.准备材料

学生要根据案情和自己在模拟法庭中担任的角色来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譬如,审判长要准备法庭审判提纲、裁判书等诉讼材料,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准备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被告要准备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诉讼人要准备词,证人要准备证人证言等诉讼材料。同时,还要有人负责准备开庭审理时用到的法袍、法槌、律师袍、国徽等物品。

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不要让学生对着准备好的庭审材料“照本宣科”,一定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准备开庭时的有关诉讼材料,这样才能加深学生的印象,达到动脑与动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

4.组织排练

模拟法庭教学中,教师一定要组织好学生按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进行排练,对于在排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要熟悉法庭审理的全部程序,教师最好组织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观看庭审录像或者带领学生去法院让他们亲身感受庭审实况。同时,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案情,指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组织排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模拟法庭教学进行得如何与学生排练的认真程度密切相关。教师要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进行排练,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以保证效果。切忌态度不端正,使得模拟法庭排练流于形式。

5.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学生像演员一样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在开庭三日前,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应将模拟法庭布置得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一样,场内悬挂国徽,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人、证人等标牌要摆放整齐,法官组学生要穿法官袍,律师组学生要穿律师袍,以营造一种神圣、庄严的法庭氛围,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进入“实战”状态。

(3)开庭审理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提前进入模拟法庭参加旁听,点评教师也要提前入座,法警要进入模拟法庭维持法庭秩序,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4)开庭审判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要让学生自己去完成。

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这一阶段,即便是学生出现一些错误,指导教师也千万不要打断学生的发言中止开庭审理程序,以免影响学生的思路、情绪和状态。

6.教师点评

教师点评是指教师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各方面的具体表现所作的总结性发言。笔者认为,教师点评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点评教师要由模拟法庭中审理的案件相关专业的教师来担任。譬如,民事案件要邀请民商法学系的教师,刑事案件要邀请刑事法学系的教师,行政案件要邀请行政法学系的教师等。如果能够邀请到人民法院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的法官来进行点评则更好。

(2)点评教师既要指出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在实体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等,又要指出在程序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审判长对法庭的控制,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的辩论等。

(3)点评教师既要肯定学生的优点,对在模拟法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鼓励,又要指出学生在模拟法庭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和指导。

(4)点评教师一定要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错误和不足提出完善、合理、全面的意见,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改正和弥补,起到总结和提高的作用,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姚建涛,杜庆贵.关于模拟法庭教学的若干问题[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3).

证据法案例教学范文6

关键词:教学研究;探究式教学法;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7-0183-03

“探究”(inquiry),是指深入探讨,反复研究的意思。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Nat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将“探究”定义为一个多层面的活动。需要通过观察、提出问题、查阅书刊和其他信息资源、设计调查和研究方案、运用各种手段来搜集、分析和解释数据、提出答案、解释和预测、对所做解释加以检验以及同他人交流结果[1]。探究式教学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获取知识和技能、学习科学方法、感受科学思想的教学模式[2]。与传授式教学模式不同,探究式教学中教师并不直接讲授知识点,而是通过问题设计,启发诱导学生进行独立自主的学习,并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表达、质疑、探究、讨论问题的环境,让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解难释疑的试错尝试,将自己所学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3]。从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4]。

将案例教学引入到探究式教学当中,利用案例设置情景模型和“问题链”,引导学生参与到探究过程中,有助于训练和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规范的探究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5]。根据探究式教学法的教学理念,如果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只需要学生从认知结构中直接提取即可回答,而不需要进行分析、评价、创造等高层次的思维活动,那便不是探究[6]。因此,探究式案例教学是需要教师精心设计和准备的。

根据Randy L.bell.等人的研究,依据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参与程度,可以把探究式教学按照其探究水平从低到高分为以下四种类型[7]:验证性探究(Confirmation Inquiry),教学目标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原理或基础知识;要求学生证明一个结果预知的原理或定理的探究教学活动,对学生的探究能力的发展要求^低。结构性探究(Structured Inquiry),教学目标在于通过引导学生自己主动学习和思考,按照规定的步骤,解决教师提出的问题,以掌握基本知识,发展探究能力;指导性探究(Guided Inquiry),教学目标在于锻炼学生从掌握基础知识逐步转向综合运用知识,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或者选择步骤,搜集资料解决问题;开放性探究(Open Inquiry),教学目标在于锻炼学生创造性地解决专业领域和实践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自己确定相关的研究问题,并通过自己设计研究方案进行探索。

在探究式案例教学的实践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水平、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等因素设计和选择不同教学模式。

一、验证性案例教学模式

验证性探究的教学目标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原理或基础知识,对学生的探究能力的发展要求较低[1]。因此,验证性案例中所设计情境信息应相对简单且明确,案例题材应采用学生周边较熟悉的题材,解决问题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策略也比较明确。验证性案例要求从多于一个观点的角度检查某一概念,这既能增强对该概念的理解,又能增强这一概念迁移至其他领域的能力。验证性案例教学在实践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案例解释。教师提供案例情境信息,并启发学生将信息的表征从一种方式转换成另一种方式,例如用不同的语句进行转换,或者将图表、数据等信息转换成为语句,或者反之将语句转换成为图表或者数据信息。

2.案例列举。教师在讲授完某一概念或原理之后,请学生列举出与此相关的特定事例。通过这类提问方式,启发学生把握概念或者原理中的关键特征,并能运用关键特征选择或者建构具体的事例。

3.案例分类。教师提供一些案例,这些案例中有部分案例具有相同的关键特征。要求学生能够对这些案例依据关键特征进行分类,并能够应用相应的概念或者原理进行解释。

4.案例推断。这种方式同样是由教师事先准备一组案例,请学生在一个整体情境中对各个案例进行比较、分类,从中发现这些案例的关键特征,并能据此创造出一个新的案例来。

验证性案例教学以课堂为主要场域,强调教师在教学中需要强化案例、提问和讨论。教师通过案例情境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将新进入的信息与原有认知框架整合在一起,以考查学生在类似案例上的知识迁移为主。当学生能够将要获得的“新”信息与原有知识产生联系时,他就产生了理解[8]。

验证性的案例教学需要较多课时进行大量的课堂提问和互动,因此采取验证性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安排专门的讨论课时。在学生人数较少时(一般少于30人),可以采用点名提问的方式。当学生人数较多时,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当学生在小组内部产生不同意见时,可不同意见汇总,报告教师。教师不直接对学生的回答或小组报告进行评价,而是继续采用提问的方式,通过“问题链”引导学生进行探究。

二、综合性案例教学模式

综合性案例教学模式首先需要教师设计和准备综合性的教学案例,综合性教学案例包含丰富的情景信息,所涉及到的知识点较多,需要学生将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因此,综合性的教学案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事件典型。综合性教学案例应该具备典型性,能够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的教学效果。如果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学生经过系统的案例分析与讨论所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可以顺利实现从案例教学课堂向未来实践的迁移。第二,情境信息丰富。综合性案例不仅要提供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还要提供大量的背景信息、甚至包括一些干扰性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设置训练学生的观察、分析、比较、联想、类比、归纳、判断和决策的能力,对问题进行探究。

综合性案例的课堂教学活动可以采用自学探究的方式,但更适合采用同学间互助式教学的模式[9]。采用同学间互助式教学模式时,教师可以在上课前提前布置案例阅读内容和思考题目。思考题目一般是般是三个问题,前两个问题针对提前阅读内容的难点进行提问,最后一个问题,要求学生详细写出提前阅读内容中最感兴趣的内容,或者是最难看懂的内容[10]。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于内容的理解程度,同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选择在课堂上讨论的题目。在课堂上,教师首先对学生反映的难点问题或者教师根据以往经验而确定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讲解。如果案例信息中涉及到一些基本概念,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一个概念测试,来检验学生的理解情况。这个概念测试一般是一个多选题,要求学生在一分钟内独立选出答案。然后,教师要求学生和周边到同学相互之间交流一下答案,并相互讨论。讨论过程中,学生相互之间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且尝试说服对方或者接受对方的观点。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在学生间走动,聆听学生的讨论,并给出一些建议。讨论完成后,学生可以重新给出答案。最后由教师对案例的探究过程进行总结。案例探究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为中心,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学习效果的方法。[9]。

三、开放式案例教学模式

开放式案例教学模式不需要教师提前准备案例,教师只需要指出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并对学生进行分组,每组学生不超过6―8人;要求学生小组自己确定与话题相关的研究对象,小组内部进行分工,自行搜集资料,撰写案例、分析案例,最后制作案例演示稿,在课堂上完成案例汇报工作。在小组完成案例制作的过程中,在操作程序上,从选题立项到最后的成果展示,整个过程都要求学生小组自行完成,指导教师只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帮助。教师要高度信任学生,给予学生充分发挥自主性的空间,在非必须的情况下,教师不得随意否定或修改学生的研究计划。

开放式案例教学模式的目标已经从掌握基础知识逐步转向综合运用知识,要求学生能在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搜集资料解决问题。在探究过程中,需要保证学生充足的研究时间,同时,学生自身也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和探究能力,能参与小组合作设计研究方案,并具有执行方案的能力。因此,一般更适合在本科高年的学生实践性环节或者研究生教学当中使用。

开放式案例教学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包括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合作能力、主动学习能力等。因此,教师必须更多地采用过程评价,纵向考查学生的能力发展情况。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采用小组阶段汇报、小组成员相互评价、组长打分等方式。开放式案例教学结束之前,教师需要对案例研讨的观点进行一个总结,还要对每个小组的表现进行中肯的评价。这样做有助于学生明确自己在分析问题、表达观点等方面的差距,并建立更加合理的思维框架。

无论采取哪种探究式案例教学法,教师必须要有开放式的教学理念,尤其是当学生在案例研讨中提出的一些打破常规、非常新颖的观点时,教师切不可利用权威或者固有理论去反驳学生的想法。为了鼓励学生的创新性思维,教师可以再次采用反问或者追问的形式,同学生一起继续进行探究。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向同事们请教,搜索和阅读大量背景知识,参加相关的进修培训等方法来扩展自己有关课题的知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师还可以邀请各方面的专家、科学研究者、企业家等有助于学习某些科学知识的人走进课堂,与学生们一起进行科学探究[11]。

参考文献:

[1]National Committee on Science Education Standards and Assessment,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Science Education Standards[S].National Academies Press,1996:23-24.

[2]陈刚.论探究式教学实施的误区及应对方案[J].上海教育科研,2009,(9):56-60.

[3]张胤,胡菲菲.回归实践、回归问题、回归主体――论探究式教学的本质、特征及实施模式[J].江苏高教,2013,(4):67-70.

[4]冯锐,缪茜慧.探究性高效学习的意义、方法和实施途径[J].全球教育研究,2009,(10):3-8.

[5]赵航.基于“情景化―去情景化―再情景化”探究式案例教学模式研究[J].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2015,(6):284-290.

[6]陈刚.试论探究式教学的实质及实施策略――学习心理学的视角[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2):46-49.

[7]Randy L.Bell,Lara Smetana,Ian Binns.Simplifying Inquiry Instruction[J].The Science Teacher,2005,(10):30-33.

[8]盛群力,褚献华.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修订的二维框架[J].课程・教材・教法,2004,(9):90-97.

[9]袁志钟,戴起勋,陈康敏.同学间互动教学方法简介[J].中国电力教育,2009,(1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