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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提高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网格化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市网格办《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考核主体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工作由区城指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镇街(地区)及相关单位。
第二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打分和主观打分相结合,定期考评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统一规范和分部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条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体系建设(8分)、第二部分为数据更新(7分)、第三部分为案件管理(50分)、第四部分为网格员队伍(15分)、第五部分为重点任务(10分)、第六部分为创新创优(10分)。
第四条考评方式采取计算机统计、提交材料和专人评判的方式分别对不同考评内容进行打分。其中,提交材料的考评项是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佐证材料进行打分。
专项考评采用百分制,以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二、四、五、六部分采取不定期考核形式,完成相应考评项目即可获得对应分值,根据完成进度每月考评时更新;第三部分每月进行考评。
月度考评得分为当月六部分分值之和。年度考评得分为第一、二、四、五、六部分年终得分与第三部分月度平均分之和。
第五条惩处规则1.区城指挥中心负责对考评项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督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当月该项考评记0分。
2.各镇街(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网格员管理和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网格员薪酬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议调整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核数量网格案件考核数量分配综合考虑地域常住人口数量(占60%)和辖区面积(40%)两项指标,其中常驻人口数量为各镇街(地区)2020年上报数量,各镇街(地区)面积采用2019版年鉴数据。各镇街(地区)分配案件基数=全区总案件数/总常住人口数*各镇街(地区)常驻人口数*0.6+全区总案件数/全区总面积*各镇街(地区)面积*0.4,同时结合各镇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指标分配结果详见附件2。
第七条结果运用1.本专项考评得分经区城指中心考评联席会审定后,纳入城市2020年度党建统领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2.本专项考评作为拨付各镇街(地区)网格人员奖励经费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年终排名差额拨付。
第八条附则本细则由区城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城市网格化管理专项考核评分表
2.网格案件考核数量分配表
附件1
城市网格化管理专项考核评分表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方式
考评内容
体系建设
8分
分中心建设
4
提交材料
专人评判
按照各镇街(地区)分中心建设情况打分,建立分中心并与“接诉即办”建立联动机制(4分);建立分中心仅应用于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3分);未建立分中心(0分)。
系统运行
4
计算机统计
全年(365天)被市、区中心监测系统故障天数累计不高于10天或240小时,得4分。每超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系统或系统无法使用记0分。升级改造一年不超过两次,累计不超过1个月,超出1个月的计入系统故障天数(时数)。
数据
维护更新7分
地理信息更新
2
计算机统计
专人评判
基础地理信息、地址兴趣点、空间数据图层数据等信息完整、准确,符合数据普查更新要求,按情况分档加分:1档2分,二档1分,未更新基础数据0分。
网格信息更新
2
每年对本辖区网格覆盖情况和划分调整及时、准确、有效更新,并至少提前三周报送数据及更新方案到工作邮箱或工作群(方案应包括对网格基本情况、数据变更情况、历史案件影响分析、历史案件处置办法说明,提供涉及到变化街道、社区和网格的历史案件对照表等),根据数据更新情况及方案内容分档打分:一档2分,二档1分,未更新基础数据或未提交更新方案0分。
部件信息更新
3
每年对本辖区城市管理部件信息(编码、权属)及时、准确、有效更新,并至少提前三周报送数据及更新方案到工作邮箱或工作群(方案应包括对部件基本情况、数据变更情况、历史案件影响分析、历史案件处置办法说明,提供涉及到变化街道、社区和网格的历史案件对照表等),根据数据更新情况及方案内容分档打分:一档3分,二档2分,三档1分,未更新基础数据或未提交更新方案0分。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方式
考评内容
案件管理50分
案件数量
30
计算机统计
按照月均完成符合标准案件数量情况进行打分,得分=月完成量/月均指标*24,最高不超过2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每超过去年同期5%加1分,最多加3分。此项总分最高不超30分。
案件质量
8
考核时间内抓取各镇街(地区)正常结案案件进行抽查,每月得分=5*合格案件数量/总抽查数量,无结案案件0分。
案件类型多样性:简单类型案件和自处置案件数量比例不高于30%,超过30%得0分,21%-30%得1分,11%-20%得2分,10%以下得3分。
发现问题倒查
7
计算机统计
专人评判
发现率(5分):根据现场检查、首环办月检查台账、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群众举报的问题与立案案件中发现问题的比值(及时发现问题数量/总倒查数量)排名进行打分:一档5分,二档4分,三档3分,四档2分,五档1分,六档0分。
及时反馈(2分):对各镇街(地区)及时回复情况、问题准确度、有关材料完整性予以打分。一档2分,二档1分,三档0分。
结案率
5
计算机统计
结案率比全区平均结案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网格员队伍15分
人员到位
5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有专人负责,配备人数不少于0.8人/社区(村),得5分,每减少0.1人/社区(村),减1分,无专人承担网格巡查员工作0分。
专业化
5
对网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覆盖全体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分批算一次)一次加1分,针对新入职、班(组、队)长等部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一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规范管理
5
对网格巡查员日常的出勤、巡查轨迹、巡查频次、工作量和专项普查等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奖惩,根据考核奖惩情况分档打分:一档出台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得5分,二档出台考核制度、无奖惩措施得2分,未出台考核制度0分。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方式
考评内容
重点任务10分
市区两级平台派件
2
计算机统计
专人评判
按及时率*结案率结果排名,一档2分,二档1分,三档0分。
市区两级专项
8
安排专人接收网格平台、微信工作群、邮箱通知得1分;及时完成市、区网格办交办的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通知为准),以完成质量和反馈时限为依据,一档7分,二档5分,三档3分,四档1分,五档0分。
创新创优10分
大数据分析
3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利用大数据方法开展网格数据分析,预测城乡管理问题变化,指导城乡管理各方面工作。依据考核期内是否提交大数据分析报告及内容打分。一档3分,二档2分,三档1分,未提交报告0分。
社会参与
1
计算机统计
专人评判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热线、APP收集城乡管理问题,拓宽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问题发现渠道,社会渠道收集问题数量相对较多,反映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得1分。
宣传
1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市级主流媒体对各镇街(地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行报道,根据提交材料情况打分。市级主流媒体报道一次加0.3分,最高不超过0.6分;考核年内向市级媒体报送宣传材料不低于6次记0.2分,不低于12次记0.4分。
创新工作机制
5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2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公共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
责任网格是指按照标准划分形成的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管理区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
部件是指窨井盖、消火栓、电力杆、电话亭、防汛墙、道路护栏、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垃圾箱、行道树、加油站等与城市运行和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备。
事件是指占道无照经营、非法占道堆物、毁绿占绿、违法搭建、非法客运、无证掘路、餐饮油烟污染、非法行医、非法食品加工等正在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暴露垃圾、道路破损、墙面污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状态。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遵循条块联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实时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和单位职责)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本市城管执法、交通港口、规划国土、房屋、路政、环保、水务、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环卫、道路和绿化养护、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信息共享和执法对接)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预留接口,逐步与其他管理领域实现信息共享。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联合执法体系予以处置。
第六条(经费保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公共服务单位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当纳入本单位现有的经费渠道予以解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工作量数据,可以作为所需经费的测算依据。
第二章规划、工作标准与信息系统建设
第七条(规划)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
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对象、区域、标准、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市新城、新市镇建设应当同步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第八条(网格化管理内容)
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内可以通过巡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标准的制定)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和事件的具体类别、名称及其说明、责任分工、案件分派规则、处置要求、处置流程、处置时限等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系统功能与性能、运行环境、编码体系和基础数据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建立市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记录、监管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部件和事件问题的受理、分派以及处置情况的监督,并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分平台。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本部门、本单位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处置信息终端,用于接收部件、事件问题的分派信息和反馈处置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维护要求)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全市统一的要求。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明确维护要求、维护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巡查、发现和立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现场巡查。
网格监督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即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予以立案。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能够当场处理的轻微问题,网格监督员应当当场处理,并即时将处理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
对于本市相关服务热线等渠道转送的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或者事件范围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十三条(网格监督员的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监督员的管理,并为网格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交通工具和休息场所。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全市统一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网格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案件分派)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内容和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件分派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
案件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负责接收分派的案件信息。
第十五条(案件处置和反馈)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收到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并将案件处置结果反馈至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传送的照片、录像等信息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第十六条(核查和结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收到反馈的案件处置结果后,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案件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处置结果符合处置要求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予以结案;不符合处置要求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并要求重新处置。
第十七条(案件信息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巡查、立案、分派、处置、核查、结案、督办等信息如实录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泄露。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分析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作为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效率、改进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特殊案件的处理
第十八条(联合执法)
对于网格监督员发现或者现场核实的情况复杂、需要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置的案件,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将该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特殊案件的分派和处置)
对于属于跨区(县)行政区域或者市级有关部门管理情形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案件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予以分派。
对案件处置存在争议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案件处置的协调;必要时,可以直接指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案件督办)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案件处置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案件进行督办。
第五章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评价)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县)人民政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考核)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下列考核的依据之一:
(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以及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三)相关的行业管理考核。
第二十四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向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举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经核实的举报,应当作为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阻挠网格化管理行为的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恐吓、威胁或者伤害网格监督员的;
(二)破坏、抢夺网格监督员的工作装备、交通工具的;
(三)阻挠网格监督员正常履行巡查、发现职责的其他行为,依法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网格监督员的违规处理)
网格监督员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致使部件或者事件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单位违规处置行为的处理)
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巡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予以立案的;
(三)案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怠于履行特殊案件的上报或者处置协调职责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专业网格化)
本市尚未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专业管理领域,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网格化管理平台,并接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
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安全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监管的全覆盖、无缝隙,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教育管理,逐一明确教育系统内各级网格安全责任,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安保、消防、校舍设施、食品卫生、交通车辆、宿舍、实验室、教学活动、大型活动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校园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有效防范校园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三、定岗范围
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包含: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镇教委;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教师。
四、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各镇教委、各学校(园)、局各科室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各学校幼儿园、到每一个科室、到每一个岗位。全区以教体局、各镇教委以及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校园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业务范围将学校幼儿园划入相应网格,明确各网格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根据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校园安全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划分为四级:一级网格为区教体局;二级网格为局机关科室;三级网格为各镇教委;四级网格为各学校幼儿园。
(一)一级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
1、一级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是指区教体局为主体的纵向实名制管理体系,制定《全区学校安全网格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编制《学校安全网格实名制责任表》,建立教育系统网格实名制管理信息台账。
2、在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网格学校安全监管工作。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全区学校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网格内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班子成员为分管业务内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分管责任人和包保网格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监管责任人。
(二)二级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二级网格实名制管理是以区教体局机关各科室为主体的实名制管理体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依据责任分工和业务职能工作,负责科室业务职能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各自职能范围内主要责任人,科室成员为业务内分管责任人。
(三)三级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三级网格实名制管理是以各镇教委为主体,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各镇教委负责人是全镇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网格内学校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安全的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是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责任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编制《单位安全网格实名制责任表》,建立单位基础信息台账。
(四)四级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四级网格实名制管理是以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主体,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和各处室责任人、年级级部责任人、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是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责任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编制《单位安全网格实名制责任表》,建立单位基础信息台账。
四、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网格实名制管理工作以各镇教委和各学校幼儿园为推进主体,分别以本辖区和本单位安全监管范围内为网格实名制管理对象,制定实施方案,建成学校网格实名制管理体系。
(一)全面调查摸底。各镇教委负责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区直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安全监管范围内管理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对所有管理对象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底子,确保全面、真实、准确。
(二)建立责任台账。各镇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根据调查摸底结果,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细化落实岗位职责,层层明确所有管理对象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安全网格实名台账。镇教委负责建立辖区管理对象网格实名台账,并组织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内部网格实名台账。区直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建立监管范围内管理对象网格实名台账。管理对象内部实名台账要明确每个责任岗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的网格实名制台账上报区教体局汇总,建立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网格实名制台账,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台账运用。各镇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网格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建立岗位职责实名制即时调整机制,各单位、科室业务职能、人员发生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职责、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不脱岗、不空岗。新增管理对象要及时纳入网格实名制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格实名制管理电子档案库和信息系统,实现区教体局、镇教委、学校幼儿园三级联网,提升岗位网格实名制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学校安全生产网格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镇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网格实名制岗位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安全网格实名制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民生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预警预防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促进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无欠薪”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人社局领导担任。区维稳办、区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农水局、九州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领导担任。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和谐企业为主线,重点突出“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实施网络动态监管、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六项主要内容,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含联合工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欠薪案件较上年下降10%、区政府建设项目企业落实员工实名备案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全部实施“一卡通”、区属企业书面审查达到目标考核数,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
四、主要内容
(一)夯实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基础,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
1.实现网格精细化管理。配足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网格、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制度,根据网格划分清晰、网络上下贯通、人员配备到位、硬件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业务运转规范、经费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精细化网格管理工作和考核标准。
2.增强网格管理实效性。继续开展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扩大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覆盖范围,提高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和更新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为做好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等工作提供网格管理信息支持。
(二)实施网络“ABC三级分类”监管,实现信息管理动态化
1.完善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平台,健全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的动态管理,将辖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实时录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基本数据库。
2.实施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根据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案件调处等工作中掌握的企业情况,对用工企业实施“ABC三级分类”,将企业分为三类:经审查全面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为信用A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未发生使用童工、无故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的,为信用B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不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虽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但劳动保障基础管理薄弱,存在一定劳资纠纷隐患的用人单位。为信用C级。
3.实现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动态监管。对信用A级用人单位,通过授牌授证、公告表彰等方式进行鼓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主动监察、书面审查或者信息采集;对信用B级单位,积极帮助其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争取尽快达到A级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主动监察或者信息采集;对信用C级单位,做出限期责令改正决定,落实整改措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季进行一次主动监察、书面审查或者信息采集;对于整改不力的C级单位,向社会公布名单,依法进行执法监察,严格查处各类违法用工行为。
(三)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以“春暖”、“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工资清欠”、“规范职介”为主的不少于6次的专项监察行动,加强对建筑装饰、劳动密集型、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检查,以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突破口,规范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2.完善欠薪预警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预警防控体系,充分依托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劳动密集型、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以及已发生欠薪、可能欠薪、工资争议较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控,按照及早发现、及早疏导、快速处理、属地解决的原则,预防和预控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把劳资纠纷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
3.实行租赁企业工资支付报备制度。将区范围内租用经营场地从事餐饮服务企业、娱乐服务企业、无资质装潢业企业以及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施工资支付报备制度。
4.建立楼宇商圈联动机制。建立楼宇商圈承租单位欠薪预警工作联动机制,通过与楼宇商圈出租单位、物业管理等单位之间的定期联系机制,及时发现企业欠薪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通过落实责任,定期预警分析,排点监控对象,实时跟踪、督改,及时有效防控因欠薪引发的。
5.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建筑(装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责任人岗位职责》两项制度,建立《建筑(装饰)施工现场职工名册》、《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员工考勤表》、《建筑(装饰)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表》三本台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劳动关系清、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六清”目标,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由银行农民工工资,禁止将农民工工资转交包工头,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市上要求,区政府所有建设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企业一律不得进场开工。
(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提高工资支付保障能力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所劳动者维权接待工作,劳动监察各网格点要统一标识,方便劳动者就近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健全工资清欠应急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处置欠薪事件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欠薪逃匿案件、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欠薪金额10万元以上,涉及20人以上的,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区政府。对反映的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性、,就近就地派遣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确保及时查处,将欠薪群体、突发案件调查处理周期从原规定60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元旦至春节期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确保劳动者工资报酬及时足额兑现。
3.完善劳动争议工资报酬快速调处机制。利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实现重大劳动工资报酬争议案件和集体欠薪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依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网络,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少的欠薪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
4.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进一步明确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办法,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区本级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筹集应急周转金。一旦发生因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形导致欠薪特别是群体性欠薪事件,迅速启用应急周转金,确保应急机制发挥作用。
(五)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实施“无欠薪街道”评估制度
1.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书。建立《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分解目标责任,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2.制定“无欠薪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街道成立“无欠薪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研究制定“无欠薪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深入推进创建“无欠薪街道”活动。
3.建立“无欠薪街道”评估制度。出台《区创建“无欠薪街道”活动评估细则》,从组织领导、劳动监察“两网化”基础建设、日常监管、案件处理、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对评估内容进行量化和细化。区政府每年3月组织创建“无欠薪街道”工作评估活动,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
(六)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工资清欠处置能力
1.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作用。继续完善人社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作用,加强本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协调指导,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协商办法,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已建工会企业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建设。把“劳动监察、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司法援助”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融为一体,形成劳动争议调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劳资纠纷、仲裁、监察、劳动关系、政策法规等部门维稳联动处理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劳保所调解作用,实现劳动争议就近就地及时解决。
3.设立元旦春节期间区“清欠追逃”行动办公室。在元旦春节期间设立区“清欠追逃”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组成,针对群体性欠薪、欠薪逃匿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部门联动处理。
4.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案件查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区维稳办、人社、住建、公安、工商、检察院、法院、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联动配合,有效形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置合力。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和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和审判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落实全区“无欠薪”创建活动,全面部署创建活动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5年1月至2015年年12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区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深入排摸,切实掌握工作实情,确定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办法和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各项任务,全方位做好“无欠薪”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要求,做好“无欠薪”创建自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交流材料,推广典型,互相学习,查漏补缺,深入整改,逐步将防范处置用人单位欠薪工作引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2016年9月至11月)。各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并将自查自验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评估并进行通报。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造“无欠薪”,对于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谐企业的创建、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协调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单位打造“无欠薪”活动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强“无欠薪”创建活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要周密部署、科学计划、结合实际、调查摸底,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劳动保障法律讲座和培训班等活动,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完善处置拖欠工资及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应急措施,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拖欠工资清欠工作。
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5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今年以来,本人作为xx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持续带领支部的党员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支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积极开展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先后共参加学习6次,以身作则引导党员干部铭记党的光辉历史,深刻领悟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同时,每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学习信贷业务知识以及警示教育、案例学习,提升部门理论知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认真履行部门各项职责。在年初与个金经理配合讨论制定了全行旺季综合考核方案以及专项考核方案,加强对网点对公业务的指导,按周统计各项指标进度并督导网点及时完成落后指标。同时制定了对公客户经理全年考核方案以及月度考核方案,对部门对公客户经理实行按周制定计划表,按月制定派工单制度进行核算和考核绩效工资,督促辖内客户经理及时做好月度小微企业利息催收及存款归行率的提升,按周制定公私联动方案,每周联系2个企业与网点配合走访营销工资、信用卡等业务。
三、积极上报项目贷款。配合支行领导积极走访xx公司对接xx项目贷款,经过多次协商和讨论确定上报方案,并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资料,撰写项目贷款调查报告,一个月内发起贷款流程,在三月底成功获批,与xx务积极沟通后续开立账户及放款事宜,为二季度项目贷款发放做好基础工作。同时针对xx两个项目,协助客户经理做好业务上报与其他沟通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与客户的对接以及与上级行业务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并传导至客户经理做好业务的上报工作。一季度成功获批xx项目贷款3000万元,xx5000万元正在积极对接中,预计二季度可上报。
四、维护重点客户,提升核心业务。一是积极对接机构类客户。主要负责关注招投标网站的动态,及时获取账户招投标信息,并与支行领导讨论参标细节。一季度参加存款招投标项目2次,成功中标xx存款招投标,新增机构类存款xx万元。二是加强对xx集团公司维护和对接。陪同省分行投资银行部及市分行机构部领导走访和营销xx公司,积极上报流贷周转业务和集团发债业务和理财融资业务,三月底留存转贷资金xx亿元,完成流贷上报工作,并发起授信变更和理财融资业务流程,预计二季度可上报至省分行。三是陪同支行行长积极走访房地产公司做好资金留存工作,加强对xx公司销售资金回笼监管和集团资金营销,提升日均存款。四是加强对重点客户的走访和营销。积极走访制造业龙头企业xxxx等公司的走访和营销,及时了解融资需求,制定融资方案等,同时做好日均存款的留存和维护工作。五是分层维护,陪同网点负责人积极走访5-50万元日均余额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挖局客户潜能,提升网点对公业务经营能力。
五、做好管户客户管理工作。一季度兼任客户经理,管户12户,主要为项目贷款客户和xx集团、xx等重点客户的管户工作,一个是做好日常走访工作,除了陪同支行领导走访外,个人按周拜访财务相关人员,做好日常维护联系工作,及时获取客户需求及融资信息。二是做好客户年度评级、授信以及贷款周转,确保客户评级及授信在有效期内。三是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客户的上门贷后检查及其他贷后管理工作。
六、强化三线一网格管理,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强对部门员工的管理,因客户部除法人客户经理外还包含了个金经理以及卡电团队负责人和一名负责抵押登记的老员工,日常加强对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和生活方面人文关怀,重点排查员工是否有非法集资、代客理财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有业务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平稳运行。
网格员工作考核方案范文6
近年来,在省联社电子银行部的正确指导、关心与支持下,XX联社电子银行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绩效得分位于南平地区前列。2019年,XX联社紧紧围绕省联社电子银行业务考核指导方向,主动适应金融服务线上化需求,以提升手机银行动户率、微信银行关注度、扫码收单使用率为重点,构建福建农信移动金融生态圈,进一步巩固深化物理网点“乡乡通”、便民服务“村村通”、电子银行“户户通”的金融服务品牌。现将我社当前电子银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至3月22日,扫码收单商户存量6315户,其中一季度新增1477户,扫码收单日均交易118笔,日交易金额3.8万元,笔均交易76.4元。
手机银行存量7.95万户,其中一季度内交易三笔以上客户为13300户,动户率为16.75%,按省联社电子银行部考核预测动户基数6.5万户计算动户率为20.46%。
微信存量关注用户9.4万户,一季度净增700户;微信公众号绑卡2.55万户,一季度新增绑卡3500户。
新增云闪付用户1200户,累计推广云闪付13200户;ATM/CRS布设42台、自助服务终端14台、移动开卡机2台;个人短信银行31255户、对公短信264户;IC卡覆盖率达84.5%,位于全省前列。小额支付便民点布设108个。
贷记卡分期1101笔,分期余额4461万元,其中今年新增分期53笔,余额360.96万元;公务卡累计开办327张,其中新增138张。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培训、绩效保障,提升员工积极性
为更好地提升员工营销意识,激发员工营销热情,一是举办为期六天五夜精准营销实战方略培训班,提升员工的营销技巧;二是提高电子银行产品营销计件应酬,激励员工营销动能;三是改变以往任务到网点,任务分解到员工个人,鼓励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按月兑付营销计件奖励。五是加速网点转型,加大智能设备的投放。
(二)力推扫码收单,抢占移动收单市场
为进一步加大扫码收单布设力度,抢占业务空白点,我社加大对扫码收单绩效考核力度:一是从年终绩效考核上引导,加大扫码收单考核项目绩效分值;二是积极打造智慧景区,与XX市和平镇开展战略合作,景区内布设“专属二维码收单”;三是加大优惠力度吸引商户,大力拓展新商户,引导存量商户使用我社扫码收单,同时,制定出最新的优惠方案:即小额高频类商户实行“零”扣率,普通类商户补贴最高500元手续费,进一步促进了扫码收单业务的发展;四是每周定时外拓营销,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营销意识,确定每周二、四下午为客户经理外拓日,周三晚为全员营销时间,全市网格划分,强化网格化管理和地毯式营销,大大提高了扫码收单业务的发展;五是加快行业批量发展,积极与顺丰快递等单位对接,批量配备扫码收单。
(三)做实客户群体,提升手机银行动户率
首季即冲刺,为全年手机银行动户率开好头、定好调。年初,即对手机银行动户率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各网点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一切困难,在通过营销开拓新客户的同时,对存量未登录的手机银行客户进行二次营销,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配套相应的营销对策,提升手机银行动户率。一是开展手机银行动户赢话费活动,通过我社的短信平台将营销短信向全体手机银行用户推送,使客户积极主动地将手机银行使用起来。二是定期分析数据库客户群信息,将不同客户群体(如普惠卡客户、工资客户等)手机银行未动户数据按旬发送到各网点,由各网点指定专人对客户进行针对性的电话回访;三是借助省联社“一元购”“银行联二维码”满减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LED等媒介方位宣传,同时做好参与满减活动商户培训工作;四是按周通报完成进度数据,部门参与网点晨会,召开网点业务推进会等形式,多渠道多方进行督促、交流业务过程中问题与经验。五是充分发挥运营主管指导作用,运营主管营销办理电子银行产品后,将一对一讲解演示,帮助客户现场体验,让客户切身体会到我社电子银行产品的方便快捷,激发客户开通使用兴趣,做到开一户动一户,确保新增客户动户率100%。
(四)1+N营销方略,加速发展微信银行、云闪付业务
微信银行是业务营销、品牌宣传的主要自媒体渠道,为开展的电商、在线发卡和在线申贷等业务打下移动用户基础,我社始终坚持电子银行“1+N”营销方略,即营销一个客户,既营销手机银行又营销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绑卡、云闪付等电子银行业务。截止目前我社一季度新增微信绑卡3500户,云闪付1200户。
(五)加快便民点升级,打造金融服务生态圈
我社从定位、选址、人员、机具、功能等方面入手,针对普惠金融便民点机具进行优化和升级,主动适应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新需求,将生活便利店、快递收发站、社保缴交点等功能有机融合,着力把便民点打造成为农村人气中心。同时,为加强金融服务点的管理,让各网点分清责任田,明确各网点在所属区域内的商户管理责任,做好业务辅导,更好的拓展电子银行业务。目前,已升级改造便民点57个,超额完成省联社改造任务。
(六)拓展贷记卡业务,增强客户粘性
为了提高贷记卡的使用及业务收入,增加客户粘度,我社多措并举,拓展贷记卡业务。一是多渠道宣传贷记卡业务,利用我们点多面广的优势,进村入户宣传,同时通过短信、微信、电视、立体广告墙、LED等平台宣传,让全XX人民知道贷记卡分期业务,增加了信贷投放渠道,有效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实现银商共赢局面。二是接入多家车行,开办汽车分期业务,利用知名品牌汽车经销商优势,获取推荐客户资源,同时依托我社网点众多优势,各网点专职对接1至2家车行,提高审批效率,形成口碑效应,增加车行进件量,有效推动业务增长。三是针对楼盘小区制定相关营销方案并引导网点开展。如与嘉园名城、皇庭新世界等房地产楼盘对接,开办家装分期业务,有效拓宽获客渠道,发挥合作效应,实现存贷业务双增长。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1.加大扫码收单布设。通过发展菜场商圈、发动存量商户推荐商户等方式,进一步深挖扫码市场,结合收单系统改造的卖点,批量发展出租车、快递等行业性应用。同时,继续实行扫码收单手续费优惠方案,扩大扫码收单影响力,针对存量未使用商户,批量推送优惠信息,网点指定营销人员上门回访,提升扫码收单动户率
2.提升手机银行动户率。将手机银行网格化管理,加大营销激励机制,责任到网点,任务到个人,提升全员的营销积极性。一是做好手机银行动户营销活动,如开展“一元钱吃早餐”、“9.9元观影”、菜场满减等活动,使得手机银行的使用更贴近客户的生活进而提升动户率。二是充分利用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期,通过对普惠卡、贷款客户、资金交易频繁而未动户的数据传到网点,让网点知道动户目标,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加速网点转型,加大智能设备的投放,便于运营主管厅堂营销。
3.拓展普惠金融覆盖面。对接XX农业局、扶贫办,将当地扶贫农业项目产品推广到福E购平台,在扶贫助农的同时发展福E购电商平台,更好的构建金融场景,做好商金融生态圈的闭环工作。同时,对接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云闪付交党费业务。
4.提高IC卡覆盖率。加快推进磁条卡换卡工作,通过批量推送磁条卡换IC卡安全提示短信的申请,提高客户主动前来换卡的意识;柜面加强换卡进度,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磁条卡客户来一张换一张,同时将磁条卡零余额客户,进行批量销卡。
5.提升便民点服务功能。主动适应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新需求,加快普惠便民点升级,配备金融服务需求联络牌,搭建社区、村镇联络点,落实联络员制度,充分利用便民点资源广的优势,使之成为信息采纳中心、下村入户的落脚点。
6.拓展二手车分期市场。与二手车商洽谈合作事宜,通过二手车行提供保证金担保、保险公司履约保函等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放分期资金。继续商谈以汽车抵押方式开展分期业务等合作事宜,通过车辆抵押,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一定折扣,为无车贷的优质车主给予一定现金分期额度。
7.开拓家装分期团购活动。利用合作楼盘交房等契机,营销业主组团办理家装分期,通过组团人数实现优惠费率,吸引业主批量办理,有效提高家装分期进件量,同时成为我社家装分期营销人,提高家装分期营销成功率。
四、当前存在困难及建议
1.相关系统能否进一步优化。扫码收台管理缺乏商户绑定日均、资金净流入等信息;手机银行动户率数据无法快速获取,需通过人工统计,能否考虑数据仓库进行优化,同时,能否将扫码商户端移植到手机银行中,方便统一使用手机银行品牌。
2.扫码收单发展拓展难度大。根据省联社考核要求,我社2019年末存量扫码收单需达到11130户,而我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足7000户。同时,我社打造中的和平古镇智慧景区,由于景区刚开发且知名度不高,春节以来的交易量仅2000余笔,无法满足行业应用次月交易笔数的要求。
3.车贷、装修贷分期竞争压力大。当前,金融公司的车贷分期准入门槛低与线上审批、给车行返点等原因,车行偏向于推荐客户办理金融公司车贷分期,竞争压力大。同时,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装修分期贷款,将装修资金直接请款至客户借记卡中,客户自主使用。我们是否能借鉴此类方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