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例6篇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风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台风、暴雨、洪水等造成跨坝、溃堤、房屋坍塌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风情、汛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风灾情的发展和防汛抗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必要时,向社会公众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区防指、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

三、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协助各村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分析雨情、汛情、风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街道各科室及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街道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街道经委、城管等科室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道路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居民区等抢险救灾工作;社事科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街道经发办牵头,协调落实并应急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报请区防指,协调电力供应与电信畅通。

(三)应急资金保障。社事科、城管等科室负责街道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事科、卫生院等科室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行政办牵头,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和抢险物料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统计站牵头,负责了解、收集、核实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区防指、区民政局。

(七)善后处理。社事、城管、人武部等部门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科学防范和处置各种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XX市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防范化解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

县气象局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影响的重点地区,加密与省、市气象局之间会商频次,密切跟踪监测天气变化,强化会商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等各类预警信息平台重要作用,第一时间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民政等单位的会商和沟通,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行业和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等信息。

(二)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加强责任落实,以政府名义公布划定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适时森林防火禁火令,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修订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火源管控,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在全县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排查整改,严格管控森林火灾多发地段、敏感时段和高危人群,适时适地开展计划烧除,切实消除隐患;加强预防宣传,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信息,做好监测预警和火险趋势预测;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森林防火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兼)职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三)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

防范化解江河超标洪水风险。汛前明确各级江河防洪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逐一落实江河防洪工程行政、巡查、抢护责任人;抓紧组织力量对水毁堤防、险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恢复防汛保障能力;依法开展河道清障,全面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确保江河行洪安全;加强汛期工程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做好沿江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调峰蓄洪作用。防范化解汛期水库水电站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坝、不漏一人;进一步明确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及时编制审批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完善水库水电站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施和手段,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坚决实行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督促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值守。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汛前开展各类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用好管好已建县级监测预警系统,注重汛期动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和县、乡、村预案修订完善及基层临灾避险演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城镇洪涝风险。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健全城镇防洪组织指挥和防汛应急体系;汛前抓紧对城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建立城市低洼区、滑坡危险区下穿隧道等部位的防汛预警机制;落实防汛排涝供电、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建立城镇防汛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重点积水区、重要区域的防汛物资储备;广泛开展城镇防洪防涝知识宣传,确保洪水期城市居民人身安全,努力减少城镇洪灾损失。

(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现险情、发出预警。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用监测设备采集数据、通过视频传输、无线传输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手段进行专业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多渠道争取和统筹使用资金,适当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对实施搬迁避让难度大、威胁人数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充分发挥地勘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

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监测力量部署,保障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监测质量和效能,密切跟踪震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加强震情会商研判。摸清重点危险区道路、铁路等交通状况,逐步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基础设施、水库大坝及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抗震设防要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标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各类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助能力。

(三)加强物资装备储备。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相应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制度。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3

2021年夏季汛期抗洪工作总结报告

xx镇处于全区的西部,属于典型的低洼地区,抗洪排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洪水,我镇迅速启动防洪预案,落实各项抗洪排涝措施,组织全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迅速投入到抗洪救灾的洪流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截止x日上午,内河水位降至x米,其中xx已降至x米,受灾田块全部被救出水,全镇无一人伤亡,未出现大面积的农作物受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未受大的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抗洪排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一、抗洪的几点总结。

1、超前决策,未雨绸缪。

我镇是西部水乡低洼地区,十年洪水九年淹,抗洪工作十分重要,根据这一具体情况,近两年来,我镇对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大投入,投资近xx万元,新建一座双泵排涝站,xx座防洪闸,加固圩堤近xx公里,提高防洪能力和标准,在雨季来临之前,花费近xx万元,对全镇原有闸站进行全面的检修,保证了战时用得上,打得响。同时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x月xx日当天降雨,当天关闸,当天排涝,做到了及关及排。

2、加强领导,组织得力。

今年的洪水来势猛,来速快,雨量大。我镇党委、政府迅速做出反应,连夜召开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联系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布署,动员所有的力量深入到抗洪一线,靠前指挥战斗,同时组织全镇的民兵成立抗洪抢险小分队,及时化解险情。

3、确保重点,注重实效。

我镇的抗洪排涝工作始终围绕“五个确保”开展,注重具体效果,确保不因洪涝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确保各村(居)不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受淹绝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4、思想统一,作风扎实。

面对洪灾,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及时的统一思想,投入到抗洪一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始终站在抗洪工作的最前列,化解各种矛盾,宣传情况,排除险情,广大党员干部顶风冒雨,日夜驻守在抗洪一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人在阵地在,与群众共进退,正是这种扎实的作风,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唤起了激情。

5、理清思路,狠抓关键。

抗洪排涝的关键是抓排水,抓自救,稳定群众的情绪。我镇在重抓一级排水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狠抓二级排水,匡自为战,确保了农作物不长时间经受水淹。同时,面对人民群众焦虑的情绪,加强宣传,加强疏导,耐心解释,及早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到受淹最重、困难最大、群众情绪最激烈的一线解决问题,防止了过激行为的发生,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灾后的几点反思。

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抗洪工作根本所在。我们党是人民的党,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我们党和各级党员干部的根本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损失,面对洪灾,容不得我们党员干部有不作为的行为,有半点闪失,否则群众不答应,组织也不答应。

2021年夏季汛期抗洪工作总结报告

近日来,我县出现了连续普降暴雨天气,周边乡镇发生了不同程度灾情,我镇也受到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镇党委政府启动了《平江镇防汛抗洪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开展防汛抗洪减灾救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指挥体系。为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xx同志任组长;副镇长xx、xx同志任副组长;镇安监站、水利站、民政办、农服中心、国土所、道交办、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及各村委、安监员、地质灾害监测员为成员的平江镇防汛抗洪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站。各村、各部门、学校、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汛期安全监测、研判、排查治理、调度、督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启动三级联动机制。以村寨、小组为单位,明确各组组长、鸣锣喊寨人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每天向村级报告情况,各村每天xx时向镇值班室报告汛情、灾害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遇突发紧急情况及时上报。镇值班人员每天定时作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应急值守。入汛以来,我镇每天明确带班领导x人、值班领导x人、值班人员x人、值班驾驶员x人作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x月xx日以来,全体干部职工均驻岗值班,作好应急准备。

(二)明确观测排查重点。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观测排查责任。

(三)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排查,xx、xx、xx、等村部分农户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特别是xx的屋基严重受损,已组织农户撤离受损房屋。另一组由xx副镇长带队开展道路交通和水电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认真作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因汛情损坏农田亩、房屋栋,无人员伤亡。

(五)强化应急抢险救援训练和演练。为强化应急抢险救援能力,x月xx日,我乡组织x名干部群众参加县防办举办的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培训,并现场学习冲锋舟驾驶救援技能。x月1xx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村干应急分队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模拟汛情引发洪涝、地质灾害后的应急救援场景,检验应急分队和基干民兵的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掌握和完善应急预案流程,发挥预案的预防、应急功能。

(六)作好应急物资保障。一是补配救生衣、雨衣、雨鞋、抛绳、电筒、发电机、棉衣棉被、大米、食油等救援物资,统一存放,明确专人管理。二是政府公务用车、卫生院xx车和派出所警车随时作好应急准备,并调用单位职工私车、农机联组运输车x辆作为应急救援机动车辆。

(七)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对房屋受损的农户引导进行维修和重建。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坚持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信息畅通。

2、加强观测、排查、治理工作,适时关注天气预报,作好雨情和地质监测,加强电站水库、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的排查,小隐患及时排除,大隐患及时会商治理,对不能治理的问题及时上报。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4

1、1编制目的

港闸区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长江下游左岸,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我区是一个洪涝、台风、暴潮灾害频发地区。制定我区防洪应急预案,是争取主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从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防洪法》、《水法》、《气象法》、《防汛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

2、《关于我省长远防洪(潮)设计水位及沿线建筑物设计标准的通知》(*省水利厅苏水计[*]210号);

3、《*市城市防洪规划》,年1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有关堤防、水闸设计规范,管理规程。

5、《*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灾害包括:长江洪水、内涝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坍江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城市防汛抗灾的水平。

1.4.2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和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因地制宜,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

2、自然状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形地貌

港闸区范围属江海冲积平原,境内地面高程3.6~6.2m(吴淞基面,下同)。地形相对平坦,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其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老岸田,成陆最早,地面高程为5.5~6.2m;位于通扬运河以东,九圩港以南地区。

2、中沙田,成陆较晚,地面高程为4.5~5.5m;位于通扬运河以西,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心河胜利套闸以东。

3、圩塘田,成陆最迟,地面高程为3.6~4.5m;位于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以河胜利套闸以西到长江。

2.1.2气象

港闸区范围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4.6~15.1℃,平均日照2100~2200hr,年总幅射量为110~117大卡/cm2,年均降水量1078mm,其中年间降水量分配很不平衡,有约55%的降水量集中在汛期。一般年份有5个相对集中的降水阶段,即一至二月份的早春冬雪水,降水量为95~120mm;四至五月份春季连绵阴雨,降水量在230~270mm之间;六至七月份的梅雨期,降水在250mm左右;八至九月份的热带风暴雨,降水在306~470mm之间;九至十月份秋季,降水量在20~250mm之间。年均雨日120d左右,年相对湿度为80%、雾日31d左右、无霜期212~235d,年蒸发量在1350~1450mm之间,年均风速3.1m/s,最大风24.0m/s,春夏以东南风居多,冬季以西北风为主。

2.1.3长江潮性

本区长江潮性为非正规半日潮,每日两涨两落,日不等现象十分明显,并受涨、落潮流的双重影响。

2.1.4长江潮位

市区长江代表站天生港站的历史最高潮位为7.08m(1997年7月18日),历史最低潮位为0.42m(1956年2月29日),平均高潮位为3.86m,平均低潮位为1.97m,最大潮差4.01m,最小潮差0m,平均潮差1.93m,平均涨潮历时4:09小时,平均落潮历时为8:06小时.

2、2、洪涝灾害分析

2.2.1、洪涝灾害特征

我区的洪涝灾害特征主要表现为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这四个要素的多重组合影响。一般情况下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的多发季节在汛期6~9月份,这期间还有梅雨的影响。如果以上四个要素中有两个、三个或四个要素共同作用,极易引发特大洪涝灾害,从而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台风(热带气旋)一般7月份以后影响我市,台风影响主要表现为台风正面袭击影响、台风登陆后减弱成低气压槽与冷空气结合产生的暴雨影响。根据1949~2000年统计资料,本市每年平均受台风影响2.2次。台风一般夹带着暴雨,台风暴雨来势猛、强度大、时间短,往往形成大面积雨涝灾害。

洪潮的产生一般由上游长时间暴雨所产生的大流量径流加上天文大潮而引起,其特点是:流量大、流速快、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对江堤的破坏程度大。

2.2.2雨涝灾害成因分析

雨涝灾害成因:导致我区内涝的原因是梅雨型暴雨、台风型暴雨或强对流天气降水影响。以上三种天气形成的强降水主要发生在6至9月份,当暴雨径流宣泄不及,特别是在长江潮位起涨高于内河水位时段时,沿江涵闸无法自排,内部涝灾就可能出现。导致涝灾的人为因素还有: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大量房地产项目的上马,使部分水系遭到严重破坏,打乱了排涝水系的整体布局,同时不透水面积比例不断增加,造成径流量加大;部分河道淤积现象相当突出,加上人为设障等原因,致使河道原有设计断面大为缩减,影响涝水外排;另外我区的排水管网配套建设不全,低洼地区的抽排泵站设置跟不上等原因也比较明显。

2、3、洪涝防御体系

2.3.1、防洪体系现状

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潮位资料的分析结果,市区代表站天生港站的2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50m,5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7.18m。由于我区地处平原河网地区,地面高程只有3.6~6.2m,因此,如果没有江堤的挡潮作用,只要发生20年一遇的洪水,我区范围将全面受淹。

我区江堤达标建设起步较早,主江堤、港堤的防洪挡潮标准都基本达到了“长流规”防洪标准,另外,加上护岸工程、内河排水网络、城市排水网络及配套建筑物工程的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能挡、能排、能引、能控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江堤

港闸区沿江堤防西起九圩港、东至通吕运河口,全长9km,加上*亚华船厂段江堤,总长度10.1公里。土堤顶高程8.10~8.50m,顶宽5m,挡浪墙顶高程9.23~9.63m,外坡比1:3.0,均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内坡比1:2.5;

2、涵闸

港闸区范围现有涵闸17座,其中内部河道节制闸、套闸17座,直接穿堤出江的涵闸有5座。沿江企业江堤上的旱闸口59座。

3、内河水系

我区内陆河网密度较高,辖区内有大小河道238条,总长度达460km,大部分河道相互贯通,所形成的河网与长江堤防共同构筑了防洪、排涝体系,其中过境一级河三条,分别为九圩港、通吕运河、通扬运河,二级河四条,三级河24条,其余均为四级河。

全区各级河道按各区地形、地貌的差异分别排涝入高、中、低三个不同水系再通过沿江涵闸排入长江。

高水系(老岸田地区):又称九、吕水系,正常水位4.2m。

中低水系(中沙田地区、圩塘田地区):又称沿江圩田水系,正常水位3.7、3.2m。

沿高、中、低水系分界线建有节制闸、套闸实施水位控制,防止高水下压,避免水位失控产生涝灾。

2.3.2、防洪体系现状防洪标准

港闸区范围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为9.23m,这个标准是根据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6.73m设计水位加2.5m超高来确定的,其现状标准仅相当于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的50年一遇防洪标准,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其防洪排涝标准偏低,与其经济发展程度很不相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3.3、防洪体系规划标准

根据*省水利厅苏水计1997年210号文件精神,*市市区主江堤到2010年的规划防洪标准是:设计水位7.18m加2.5m超高,使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达到9.68m,在遇到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外坡进行灌砌块石护坡。

排涝标准:2010年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水210mm

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将防涝安全水位控制在4.90m、4.10m及3.60m以下。

2.3.4、防洪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堤身和堤基大部分为沙壤土,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

(3)部分出江涵闸老化、机电设备陈旧、带病运行,例如,天生港闸;

(5)高低水系控制设施有的老化需要更新。

有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由于堤身和堤基土质沙,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在遭受台风、暴雨、高潮袭击时,容易使上部产生雨淋沟、发生块石塌落、跌塘,从而给防汛工作带来难度;

(3)出江涵闸带病运行,易使涵闸失去排水功能和局部地区产生内涝。

2、3、5、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防护对象是:

34家沿江企业,及江堤内的天生港镇,重点在防风暴潮及防涝;

3组织体系与职责

港闸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街道、乡、沿江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3.1、区防指组织机构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政委、区农经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办事机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农经局内。

3.2、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省防、市指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防旱工作部署和指令,制订、颁布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有关规定、制度、通告、预警信息等,组织制订港闸区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3、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导工作。

区政府办: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好防汛防旱各项职责。协助指挥长调度指挥防洪抢险。

区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的落实、防洪防旱救灾资金和电力、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旱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及破坏防汛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协助防汛防旱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及时将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里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指导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区建设局:负责全区社区雨水管、泵站等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城市主次干道排涝工作。

区农经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和防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全区防汛防旱

准备工作;提出防汛防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方案;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

区人武部:调集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防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任务。

发生特大、重大或较大水旱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由各部门组成若干应急工作组。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4.1.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区堤防管理单位及沿江企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涝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区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江堤、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区防指。区防指立即向市防指报告。

(2)当堤防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堤防、涵闸所属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淹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1.2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

(1)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区的堤防防汛抢险工作,一旦汛情紧张分头赶赴负责的地区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工作。各街道、乡的党政领导和区各部委办也必须层层落实分工负责制,责任到人到位;

(2)分级管理责任制

按照水利工程的收益范围、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的防汛责任制;哪一级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出了问题,哪一级领导承担责任。

4.1.3、各级防汛人员岗位责任制

(1)建立和完善各种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制。从指挥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任务,以确保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4.2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4.2.1洪涝的量级划分

根据我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防洪工程体系的现状,其洪水的量级划分以长江天生港站的潮位为准:警戒水位5.50m,20年一遇潮位为6.50m,50年一遇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潮位为7.18m,200年一遇潮位为7.44m,300年一遇潮位为7.59m。

内河(非区域性一级河)防涝标准以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210mm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确定防涝安全水位不得超过4.90m、4.10m及3.60m。

4.2.2防洪预案的分类

防洪预案按其作用分二类:

(1)标准内防洪预案,长江天生港潮位小于50年一遇6.73m;内河水位小于20年一遇涝水位即高水系4.90m、中水系4.10m、低水系3.60m。

(2)超过以上标准的防洪预案;

4、3、标准内防洪预案

4.3.1、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

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的内容包括:

(1)河势监测

对沿江重点险段水下河床冲淤变化的监测在每年的汛前、汛后各进行一次,以掌握河床深泓部位的变化情况。如河势变化较快,威胁堤防工程,应予加测。区内重点险段为三化厂段江堤等。

(2)堤防工程监测

区属堤防管理部门和堤防占用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占用范围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技术力量和专人于汛前、汛中、汛后对堤防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堤身护坎、护坡、土方流失、裂缝、管涌、渗漏、滑坡、滩面塌陷等。尤其是在台风袭击、大汛高潮期,应加强日夜监测和管理。

(3)涵闸监测

具体由涵闸管理部门负责,主要监测内容为:一是对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二是对闸室上下游引河于汛前、汛后进行定期监测,并拿出对比资料,以摸清引河的冲淤变化。

4.3.2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区、街道(乡)、及沿江企业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机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有线和无线通讯设备,并完善每年汛期防汛责任人的通讯联络,防汛通讯号码分发给有关防汛部门。

4.3.3防汛调度

(1)沿江堤防的防洪调度

根据“长流规”提出的标准,我区范围沿江堤防的防洪设计水位为6.73m,在出现设防水位以下的水位时,由区堤防涵闸管理所护堤员、沿江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组成巡查队伍不定期地上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2)内河水情调度

按划定的高、中、低水位控制线调度节制闸、套闸,控制各水系的运行水位,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各片排涝前应视内河水位、预报降雨量等权衡是否需要预降内河水位,随降雨与积涝过程适时启闭涵闸排涝入河(区域性一级河)或直排入江,区各水系运行水位。

4.3.4防汛抢险

当长江天生港站出现5.5~6.73m潮位时,预示长江沿线可能会出现一般险情。全区各级防汛防旱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区防汛指挥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涵闸管理部门、沿江乡镇、堤防占用单位防汛巡查、监测人员上堤不间断查巡,24小时轮流值班;沿江各企业要关闭旱闸门;沿江涵闸不离人、确保涵闸启闭设备运行正常;区、有关街办防汛指挥部要派员上堤查看汛情,密切注视水情和工情的变化,加强对水情和工情的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工作:区人武部组织抢险队伍待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关险情和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对险情的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加固措施。

4、4、超标准防洪预案

4.4.1做好抢险备用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工作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防汛物资的准备和储存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区防汛部门专储;二是乡(镇)、沿堤企业单位的自储。一旦发生险情,根据险情程度、物资需要等情况,区防汛指挥部作具体调度;如果本区抢险物资缺口较大可向市求援。

根据市防指要求区级防汛物资的储存如下:块石500吨(储于永兴船厂内);另请幸福乡供销社代储存防汛编织袋1.0万只,箩筐、竹扛若干。各沿江企业根据防汛责任状上的要求备足防汛物资。

在防汛抢险阶段,由区防汛指挥部下达调运指标,由区防汛指挥指派有关沿江企业出车调运。

4.4.2组织落实抢险队伍

由区人武部落实由沿江乡(镇)、企业为单位组织的巡查、抢险、预备三支抢险队伍,具体人员配置见表

4.4.3统一指挥、突击抢险

当沿江江堤遭遇特大洪潮袭击时,区、街道(乡)、沿江企业单位,要全面动员,抢险队伍要各司其责,上堤坚守自己的岗位;重大险情由区人民政府、相应的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特殊险情,除立足于自抢自救外,要与驻通部队取得联系,请求得到部队的支援。

1、江堤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江堤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保护区发出警报。江堤决口、水闸垮塌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指。

(2)江堤决口、水闸垮塌应急处理,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视情况,根据潮汐规律及时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对塌江严重的地段,还要作好退堤的准备,及时加固二道堤,如果没有二道堤,要在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组织人力、物力抢筑二道堤,将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5

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避免台风、暴雨、风暴潮、洪水及其次生灾害(以下简称洪涝台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为防御洪涝台灾害而进行的人员避险转移(以下简称人员转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员转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水利、气象、民政、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建设、经贸、公安、卫生、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第二章预防预警

第五条易受洪涝台灾害影响地区(以下简称影响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防汛防台预案组织编制人员转移预案,并予以公告。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防汛防台和人员转移预案确定被转移人员的避灾应急安置场所,并向社会公告。

对避灾应急安置场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定期检查和安全鉴定,加强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汛防台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人员转移预案演练,普及防汛防台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气象、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洪涝台灾害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预测预报信息。

第九条水文机构应当加强对水情、雨情的实时监测和洪水预报,并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安全鉴定和安全巡查;对可能出险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科学调度洪水,并及时向影响区发出洪水警报;水库等水利工程需要泄洪的,应当提前向社会预告。

第十二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确定和公告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含单位)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指导住户做好相应的防灾避险工作。

第十三条交通、海事、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掌握船舶信息,做好船舶避风的组织、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当可能遭受洪涝台灾害影响,出现地质灾害征兆或者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警报等方式,向影响区发出预警信息。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当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登陆或者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以及海洋与渔业部门预报风暴潮灾害将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时,影响区内的下列人员和船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

(一)船舶应当及时进港避风,船舶不能及时进港避风的,应当转移至其他安全区域,并及时向船籍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其中渔船同时向船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二)进港避风的船舶上除了抗台(潮)操作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应当上岸避风,当台风将严重危害船舶安全时,船舶上的所有人员应当上岸避风;

(三)滨海和海岛旅游区、海水浴场和其他海上休闲娱乐场所的所有游客;

(四)海塘外和可能出险的海塘内的全部人员;

(五)居住在简易房、工棚、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以及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设施附近的人员;

(六)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第十六条当气象部门强降雨预警或者发生短时强降雨时,影响区内的下列人员在强降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

(一)处在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库、山塘下游的人员;

(二)处在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

(三)处在山洪易发区和易受洪水灾害严重威胁地区的人员;

(四)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第十七条当水文机构预报江河将发生较大洪水时,影响区内的下列人员应当在致灾洪水到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致灾洪水在夜间到达的,应当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

(一)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

(二)水域作业人员;

(三)无标准堤塘的江心洲上的人员;

(四)可能溃堤而被淹没区域内的人员;

(五)准备启用的蓄滞洪区内的人员;

(六)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第十八条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人员转移预案,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人员转移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并向社会紧急避险通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上级人员转移预案和紧急避险通告的要求,启动相应的人员转移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根据本级人员转移预案自行人员转移指令,并组织实施。

当遭遇突发性暴雨、山洪等灾害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人员转移预案主动自行实施人员转移。

第十九条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后,有关人员应当主动自行安全转移,并将转移去向及时告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或者相关联络人员。

第二十条按照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自行转移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告知被转移人员灾害的危害性及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组织转移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必要的交通工具,并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被转移人员应当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被转移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人员转移工作。

第二十一条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风暴潮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人民政府依法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第二十二条在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原处;组织转移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返回。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救助等工作,有关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被转移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被转移人员救护、避灾安置场所及灾区的疾病控制和卫生消毒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人员转移中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依法保护已实施转移的乡镇(街道)、村、企事业单位以及避灾安置场所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及时依法惩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交通、海洋与渔业、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安置救助工作。

第二十四条人员转移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服从人员转移指令的;

(二)没有履行人员转移和安置职责或者延误人员转移时间,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阻碍人员转移工作实施的;

(四)虚报、瞒报转移人数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人员转移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定、命令(指令)和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因非洪涝台灾害原因导致水库、山塘以及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发生险情的,处在影响区内的人员转移,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洪涝灾害的成因1.坡水、洪水成涝

梧桐河中下流域地处小兴安岭东缘,松花江、梧桐河下游。西北部低山丘陵区

2.水文气象

梧桐河流域中下游位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季受西伯利亚冷气团控制,漫长干燥、严寒少降水;夏季常受太平洋北上暖湿气流影响,炎热多降水;春季多风干燥;秋季降温快,温差大。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80毫米左右,降水年际变化和年内分配不均,年内降水多集中在7~9月。年降水量虽然不多,但时空分配变差大,7、8、9三个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70%,此期间常有短历时高强度暴雨或受北上台风影响而形成的长历时连续降水过程,造成洪涝灾害。由于秋冬季气温低,蒸发量小,秋季滞流耕地中的雨水及受冻结温度梯度作用上升到地表的地下水冻结成为固态,与冬季降雪一起,春暖融化滞存于耕地表层形成春涝。故当地有一年秋雨,两年成灾之说;

3. 土壤与地质

流域中低平原地表为厚1.5米左右的亚粘土沉积层,该土层质地粘重,通透性差,垂直下渗弱,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含蓄水量多,易造成涝渍灾害。向下为深厚的砂砾石沉积层,地下水位距地表仅1.5米左右,补充地表土层水量并阻滞地表水下渗。雨季江河水位上涨高于地面,在下层砂砾石连通管作用下,使耕地地下水层上升至地表,低洼地的地下水甚至出逸形成地表水;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6

做好今年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和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全面动员、全面备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奋力夺取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全面胜利。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欢迎大家阅读。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首先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X月X日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简要传达。

6月28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6月以来,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明显增多,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防灾、救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强调:当前,我国多地进入主汛期,一些地区汛情严峻,近期即将进入台风多发季节,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防汛防台风的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6月27日,李克强总理对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指出:近期,南方部分地区连降暴雨,涉及区域较广,持续时间较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相关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地方抓紧抓实防汛各项工作,加强各类灾害隐患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副省长指出:目前全省多地正处于汛期,暴雨明显增多易引发洪涝地质灾害,要充分认清形势,坚持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扎实做好防御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要充分发挥各部门防汛职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实行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抗洪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7月1日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下面,就抓好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我讲3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分析,充分认识当前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关于抗旱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总体推进有力有序。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得到强化。X省是全国防汛的重点区域,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调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X同志担任指挥长,由我担任常务指挥长的组织领导机构体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X个县也相继将指挥长调整为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防汛抗旱指挥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汛前备汛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继组织了周密的汛前检查,各成员单位也相继开展了分管领域的汛前检查,针对查找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均已责令整改,目前大部分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完成了汛前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巡检和防汛救灾物资补充储备,为及时开展抗洪救灾打下坚实的物资基础。

三是各成员单位配合密切。机构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更加深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自觉性和水平明显提升,改革的“红利”已明显显现。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仍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降水空间分布极为不均,单点降雨较多,防汛压力大。据气象部门监测数据,入汛以来,全市平均降水为X毫米,比去年同期减少X毫米,强降水主要集中在X等区域,局部地区单点暴雨频发。“7下8上”是我市降雨高峰期,单点性暴雨、大暴雨等强降水天气过程较多,极易引发局部洪涝和泥石流、山体滑坡、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全市防汛抗洪形势较为严峻。

二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少数重点工作推进不理想。全市X个防洪城市中还有X县没有开展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演练,特别是防汛压力最大的X座小型水库还有X座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情况非常令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仍有部分县(市)工作相对滞后,仍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这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部分县(市)对灾情上报不重视,影响了工作判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反复要求各县(市)要及时上报汛旱灾情,但一些县(市)就是不统计不上报,总是把灾情藏着掖着,导致不能真实客观的反映出全市受灾情况。有情不报,极易引发“黑天鹅”事件和爆发负面舆情,这同样也是非常危险的问题。

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贯彻落实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务必要把学习贯彻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7月1日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当作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抓落实上下足绣花功夫,找准问题根源,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全市防汛备汛工作

当前全市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县(市)和市、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突出重点领域,采取超强措施,对防洪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洪保护对象和防汛救灾准备情况等,继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度汛工作。

(一)要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前期全市共检查出涉及防汛安全隐患X个,并已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至各涉及县(市)。各县(市)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的抓好防汛安全隐患反馈问题整改,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继续开展好各类问题排查,针对水库、江河、水电站、交通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地质灾害、尾矿库、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精心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汛前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对汛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抓紧整改督办,确保各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前期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对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导致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问责。

(二)要认真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保障措施。水库安全度汛核心要抓住几个方面,即:“三个责任人”要履职到位、调度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抢险预案要有针对性、汛限水位管理要求要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和管护要到位。目前我市安全度汛最薄弱的是小型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多是村民兼职,专业技术知识匮乏,需要进一步强化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抗洪抢险水平和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站水库的监管,按属地管理原则审批调度方案和抢险预案,更加注重对电站水库汛限水位的管理。要认真落实水库应急演练,目前,全市X座小型水库中还有X座没有开展演练,请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务必在7月9日前不打折扣全部完成。

(三)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抓好防汛抗洪救灾,关键在抓好“防”字;抓好“防”字,关键在抓好预报预警。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切实做到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要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解决好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十里不同天”是我市气象的显著特点,天气预报很难准确到狭小的区域范围,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对待每一次预报预警,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村、到户、到人。

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在建工程项目度汛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更新,保障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要切实抓好专群结合的防汛应急救灾队伍建设,组织技术培训,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一有险情能迅速反应、快速处置。特别是没有开展应急演练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演练的,要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知道危险来临时向哪“跑”。

(四)要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严格落实山洪灾害防御专群结合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针对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认真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机制,做到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信息报送人、预警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六落实”,点面结合、群测群防,提前报警、及时避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都要做到“一个地方一个方案”,要认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熟悉预警方式、撤离路线、避险点位置。要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的运行维护,对设备老化、陈旧和损坏的要安排资金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确保山洪灾害防御系统能正常使用。

(五)要加强防范应对超标准洪水。要加强江河特别是重要河流重点河段超标准洪水防范应对,提前制定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应急、群众避险转移等预案措施,按照属地原则分段落实巡查防守责任制度,一旦可能出现超警(超保)洪水,要迅速组织实施沿河巡查防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有关措施。对于X市X县和X县城区防洪任务较重的县(市),一定要把防范超标准洪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编制超标准洪水预案,完善城市防洪风险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科学防御城市洪涝,结合雨污分流工程提升城市排水能力,加快老旧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和市政管网联通工程,确保发生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不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出现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六)要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充分发挥部门的防汛职责,认真贯彻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旦发生险情时,要根据受灾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闻令而动,对号入座,从抢险技术指导、救灾力量物资投入、交通运输、医疗保障、民政救助等方方面面同时发力,把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

同时,各县(市)、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强化值班工作责任,严禁脱岗离岗,确保及时收集整理雨水情、险情、灾情信息,以及防汛抗旱指令的上传下达。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灾情认定渠道,按规定做好信息收集、核实和报送工作,确保灾情上报全面、及时、准确、统一。

三、压实工作责任,为坚决打赢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梳理防汛抗旱处置体系和机制,按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研判提出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水务部门要全面排查库塘蓄水情况,适时动态监测,指导各级政府做好库塘汛期调度,督促指导各级责任单位强化防汛薄弱环节;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农业生产情况统计,及时提出农业生产补救措施,指导各级政府做好农业灾情应对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动作为,开展好防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市、县(市)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需调整充实为政府主要领导。X月X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对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市长担任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我为第二责任人。目前,X市、X县、X县和X县没有调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第一责任人还不是政府主要领导。下来,请X县(市)要按照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会议要求,务必在7月9日前调整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防汛抗洪责任。各县(市)要按照关于采取市级干部包县(市)、县(市)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措施要求,要在7月20日前制定完成挂包方案,进一步压实防汛抗洪责任。要强化责任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各级责任人的履职能力;要强化监督检查,多形式检查各级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要进行提醒、批评教育、直至启动问责机制;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及调度指令上传下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