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税体制改革范例6篇

新财税体制改革

新财税体制改革范文1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市场经济;工作状况

结合财政税收体制的功能特性及当前的形势变化,注重与之相关的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探讨,可使这类制度有着良好的适用性,实现对财政税收体制的高效利用,有利于丰富其改革方面的工作内涵。因此,在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研究时,应给予其改革创新更多的考虑,积极探索相关的创新措施并进行整合利用,不断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步伐,拓宽其创新方面的研究思路,避免对这类制度应用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财政税收体制概述

为了增强财政税收体制在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的应用效果,则需要对与之相关的内容有所了解。具体包括:(1)通过对资源优化配置、收入协调分配等方面的考虑,可使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更具科学性,实现对这类制度的科学应用,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重视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大其改革过程中的创新力度,可降低这类制度应用问题发生率,紧跟时代步伐,逐渐形成和谐共赢的社会局面;(3)在创新理念、专业理论知识等要素的支持下,有利于增强财政税收体制应用中的改革创新效果,丰富其创新目标实现中所需的参考信息,且能使财政税收工作质量更加可靠。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存在问题分析

在细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研究内容的过程中,应了解相关的存在问题,积极开展具体的分析工作进行科学应对。在此期间,相关的存在问题包括方面:

(一)税收体制与市场发展间的适应性有待增强在财政税收体制应用过程中,受到税种有所缺失、创新理念运用不充分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这类制度与当前的市场发展不够适应,给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造成了不利影响,阻碍着这类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会使其改革水平有所下降。同时,受到财政税收体制适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适应性有待增强的影响,使得这类制度的潜在应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给财政税收体制应用水平的提升带来了制约作用,对税收工作质量产生了潜在威胁。

(二)转移支付不够规范基于分税制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带有福利性支出的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更好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在此期间,受到转移支付不够规范的影响,使得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不显著,减少了其改革中的技术含量,难以真正地实现这类制度的高效改革目标。具体表现为:(1)由于既有的转移支付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加上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制约着财政体制改革水平的提升,会使其改革难度有所加大;(2)受到转移支付类型比例不够规范的影响,部分地方利益缺乏有效保障,未能做到按需分配,从而加大了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发生率,会使其改革水平有所下降。

(三)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进行探讨时,也需要关注这些方面的存在问题:(1)由于对精细化管理理念、创新理念等缺乏科学运用,加上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所落后,致使财政税收管理状况不佳,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实际作用发挥不充分,会引发这方面的税收体制改革问题,未能实现对财政税收的科学管理;(2)在实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计划的过程中,部分人员的责任意识薄弱,对信息技术利用不充分,从而减少了这类制度改革中的技术优势,降低了税收体制改革工作效率。同时,实践中因对税收体制改革创新不够重视,相应的改革工作开展缺乏针对性,加上预算制度不健全、财政税收收支范围不够明确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这方面的制度改革效果不明显,无法满足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且财政税收工作质量、税收改革效果等缺乏保障,需要找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

三、新形势下提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水平的相关措施

在了解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了达到其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应考虑相关措施的配合使用。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重视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加大其改革创新力度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税收工作高效开展要求及其制度的应用状况,应重视这方面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大税收体制改革创新力度,确保相应的改革工作计划实施有效性。在此期间,应做到:(1)注重对税收方面专业理论知识、创新理念等要素的引入及充分利用,为适用性良好的财政税收体制完善提供专业支持,促使其税收工作开展更具针对性,逐渐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水平,为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长效发展打下基础;(2)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状况分析、创新发展要求考虑等方面入手,给予这类制度改革创新方面更多的支持,加大其创新力度,全面提升财政税收体制在实践中的改革创新水平,满足其工作计划高效实施要求,增强税收体制与市场发展间的适应性。

(二)制定好切实有效的转移支付体系通过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要求、形势变化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在改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提升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水平的过程中,应深入思考切实有效的转移支付体系制定,确保相关的账目更加清晰。具体表现为:(1)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转移支付要求等,从技术可靠性、适用性等角度进行必要的考虑,完成好财政税收方面的转移支付体系制定工作,全面提高这方面的支付效率,不断规范这方面的支付操作,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水平的提升打下基础;(2)在制定转移支付体系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财政税收体制应用效果等,加大转移支付项目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这方面所需的基础设施,确保分税制支持下的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状况良好性,并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效果增强及整体水平提升等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形势变化。

(三)其它方面的措施1.注重财政管理人员的优化配置,健全其管理机制。在财政税收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素质状况是否良好,体现着这方面的管理水平,关系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因此,在提升其改革创新水平的过程中,应积极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实施好奖惩机制,逐渐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增强税收体制应用中的专业性,丰富其改革创新水平提升中所需的参考信息。同时,应通过对精细化管理理念、创新理念科学运用方面的考虑,健全财政税收管理机制,实现对这方面的科学管理,进而提升税收体制应用中的改革创新水平。2.加强信息技术使用,明确财政税收收支范围。结合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在提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水平的过程中,应对信息技术高效利用方面加以思考,实现对丰富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税收体制改革创新中的技术手段,从而达到其创新水平全面提升的目的。同时,财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应明确其收支范围,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增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中的专业性,提升这方面的专业化水平。除此之外,应在思想上提高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加深对其创新水平提升方面的重视程度,确保财政税收工作开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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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新思维;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

一、财政税收改革过程中的问题

(一)部门分配任务不合理现阶段财政税收的体制中仍有缺陷,转移支付制度过于简略,并且正在逐步构建过程中,财政部门对于城乡差异不具备完整的调节功能,导致公共服务不能均等划分,资金投入无法满足需求,进而导致城乡之间与各个地区的公共服务存在很大差异,而且近几年差异还在逐步扩大。

(二)财政税收体制不完善由于工作性质不同,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需要具有稳定性的特点,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是由上级领导下派到各个地方部门,一旦当地的领导有人事变动,当地的财政税收管理负责人也被相继取替,部分地区仅凭个人意愿处理问题,忽略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特点,甚至将素质不达标的人员安排在财政税收管理的职位上,导致财政税收管理岗位无法发挥作用。

(三)资金利用率低目前,部分地区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策具有很强的过渡性,例如,将收入与支出作为主要的管理办法,但也仅仅将收支分开,并没有改变本质上的运行方式,此外,部门需要使用资金需要经过层层的上报与审批,过程极为复杂,资金不能够很好地利用。

二、创新思维应用到财政税收改革中的策略

(一)处理好部门财政关系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以确保政府的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同时不断将中央以及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在财权与事权相协调的条件下,明确划分政府各级的财政管理体系。中央政府将承担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解,地方政府应该对地区支付承担公共服务;对于跨地区性质的服务,需要明确其责任的主要及次要,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共同承担与协调,如果想实现转移性支付进一步的扩大规模,政府需要提升对于有财政困难的地区的帮助与扶持;如果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需要省级直接实施管理,使税收管理层减少,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二)优化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截止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现阶段应用的财政管理体系无法真正意义上摆脱目前的管理方式,财政税收管理体系的改革已经成为目前财政税收管理的主要问题。要想达到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预期,就需要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辅助,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仍然忽视管理问题,需要提高财政税收管理的法律地位,确保降低人为因素的不利影响,并促进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更合理,实现财政管理体系的和谐构建,实施财政税收管理体系的创新,使财政管理体系能够适应新时代的社会发展。

(三)合理规划财政税收收支在高效率的原则上正确的引导财政收支,对于财税管理进行明确,并对合理分配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系统,加快公共服务的均等划分效率。对财税管理当中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各个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发挥职责的权利,进一步扩大财税管理的范围,同时明确财税管理部门人员的工作内容,将财税管理工作放到预算管理当中,调整分配不均的情况。合理兼顾中央控制和区域经济发展;制备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对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结合国家未来的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协调管理机制,并加强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将收支均列在体系当中,在委员会以及线管预算审查机构的监督下,不断完善预算改革体系,进一步促进财政税收体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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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财政 税收 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 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贪污腐败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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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改革与创新

税收体制改革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平衡、加强宏观调控,维持经济秩序的稳定,能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同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实现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如何进一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1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历程

我国的税收制度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的改革: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在总结老解放区税制建设的经验和全面清理旧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税制。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形势的要求。第三次是1973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仍然是简化税制,这是“”的产物。第四次是198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普遍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发展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第五次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取得的成就

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而言,这场改革极大地改进了原有的财政支出体制,建立健全了我国原有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了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序进行,建立起以集中采购为基本特征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践了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以及财政绩效评估等相关举措,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财政管理效率。此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还有效完善了国家预算体制,并实现了国内税制全面转型。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其目的在于有效加强预算监督体制的实效性,尤其要加大力度具体实践部门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单一账户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税制的全面转型,要求政府应逐步建立起一种立足于增值税的新流转税体系,逐步完成由具体计划经济特色的产品税制转变为一种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流转税。总体来讲,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教委完善的分税制体制,加强并改进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关系,增加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补助额度,尽量缓解我国经济欠发达地方财力紧张的相关问题。

3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猿衷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

4.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财政税收管理的性质要求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实际上大多都是指派兼职的。每逢更换领导,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也跟着更换。甚至有的地方在选派财政税收管理人员时,根本不从工作实际考虑,往往只凭个人感情与好恶去办。

5.资金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有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措施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如有的地方虽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只是将收入资金和支出资金简单分开拨付,实际上仍然是收入、支出一条线运行,加上一些专项资金必须经过层层申报、层层拨付,直接影响到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 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分析

1.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阶段改革发展需要,与各级政府事权相适应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规范合理、持续稳定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在合理设定政府层级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以及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

2.建立健全宏观税负水平适中、税负结构公平合理、主体税种设计科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3.建立健全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合理搭配、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科学的中央、省(市区)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

4.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分离、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和相应的预算管理体制。

5.财税改革要在制度上实现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不论在什么时代,人们都会关注体制方面的改革工作,积极的落实制度革新工作,能够显著的带动经济的进步,带动社会的发展。确保中央和区域的机构之间有效的协调是创新工作的关键着重点。

6.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针对税务机构来将,明确国税与地税间的关联,确保其彼此有效的协调,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此财税改革必须由“放权让利”走向“制度创新”;同时,财政职能的转换必须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步进行,我们才能做好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与改革,以跟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与发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朱云飞,刘祥永.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思考[J]商业经济.2004.

[2]刘茂兴,司俊.关于构建我国财政监督管理体制的思考与建议[J]财会研究.1997.

新财税体制改革范文5

[关键词] 创新思维;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9. 022

[中图分类号] F8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9- 0036- 02

如今,财政税收管理已经成为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中的主要环节之一,对于全面调动财政税收管理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财政税收征管水平,保障国家财税收入任务的如期完成等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中还是存在着诸多无法忽视的困难与问题,对财政税收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严重影响到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继续推进。因此,运用创新思维来推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形成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财税管理体制已迫在眉睫。

1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能够切实改进社会资源的配置、调节收入的平衡、强化宏观调控,并且维持宏观经济秩序的长期稳定,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2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

一是实现了财政支出体制的完善。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增强了财政管理的成效,优化了支出的结构,逐步实现了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尤其是大力增加在公共基础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加快了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二是实现了预算体制的优化。通过改革现有的预算管理体制,提升了预算监督体制的实效。通过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单一账户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提升了预算体制的工作效率,实现了规范性运作。三是实现了税制的转型。全面完成了增值税与所得税改革,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型流转税体系,从具有鲜明计划经济特色的产品税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流转税制转变,保障了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升了各级政府的执行力。

3 当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 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财税管理的性质要求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者具有相对稳定性,然而当前一些地方的财税管理工作者事实上主要是上级领导指派的或者兼职的。一遇到更换领导,财税管理工作者往往也会跟着被更换。甚至一些地方在选派财税管理人员的过程中,根本不考虑工作实际,常常仅凭个人的感情去办理,甚至将一部分素质较低下的人安排到财税管理岗位中,无法真正发挥财税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3.2 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由于分税制体制尚不够健全,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尚在建立之中,财政对于地区以及城乡差距所具有的调节能力相当有限。因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健全,造成能用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资金量有限,造成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非但未能缩小,反而还有所扩大。

3.3 预算体制覆盖面过窄

相对于税收体制以及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而言,随着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些实质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目前的税收体制改革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的实际发展,所以,深化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必然有利于加快经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3.4 资金效益亟待提升

当前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措施带有显著的过渡性特征。比如,尽管已经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只是把收入资金与支出资金简单地进行分开拨付,但实际上依然是收入与支出在一条线上运行,再加上一部分专项资金一定要经过层层申报与拨付,必然会直接影响到资金使用的效益。

4 创新思维下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

4.1 全面改革现有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相对较为完善和稳定的财税管理体制,现有的财税管理体制难以摆脱集权、分权循环的固有模式。改革、调整、完善与创新目前的财税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应当说,财税工作要达成既定之目标,主要还需依赖于财税管理体制。鉴于一直以来财税管理部门存在着重收入和轻管理的思想,这就需要在财政税收管理过程中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减少人为的影响。要形成规范化的财税管理秩序,建设一种人心思齐、和谐统一的财政税收管理体系。所以一定要切实改革以往传统意义上的财税管理体系,形成能够适应当前时展的财税管理新型体制。

4.2 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要建立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从而规范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充分界定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出上的责任,健全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要依据财权和事权相适应之原则,更好地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对于全国性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具备调节收入分配性质支出上的责任,主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而地区性的公共服务支出上的责任,则由地方政府承担;对于具备跨地区性质的公共服务上的支出则应分清主要和次要的责任,这就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共同承担。要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之规模,提高对于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程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省对县的直接管理,这样一来就能减少财政税收管理的层次,提升行政效率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要实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对一般性乡镇实施乡财县管的方式,从而切实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4.3 科学确定财税收支的范围

应当依据优化、高效与服务之原则,进行合理的引导,充分明确财税管理的范围、税负的比例,科学合理地配置于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领域之中,切实加快区域公共服务的均衡化过程。要明确财税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各级财税管理部门能够行使职责之权利,扩大财税管理的范围。在此基础上,应当结合财税管理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之实际,逐步将财税管理的收入纳入到预算管理之中,全力调整易导致财政税收税源转移以及跨区域之间分配不公之状况。要兼顾中央宏观调控需求与地方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上的积极作用,降低市场等因素对于区域间财税收入转移之影响,实现我国财税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4 改革预算体制

要形成专门化的预算编制管理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等,把国家的中长期预算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健全两者相互协调的新型国家预算管理体系。要不断扩大包含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等在内的复式预算的范围,形成复式预算体系。要强化国家复式预算体系建设、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的经营等,把全部财政性收入都纳入预算的框架当中。要在各级人大建立专门委员会,而各级政府也应当设立预算顾问委员会和专门预算审查部门,把预算管理与监督体制的改革作为预算体制改革之重点,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更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

4.5 提升财税资金的使用效益

提升财税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前提是改革、完善与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断强化财政税收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全力加快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依据全面、科学、规范、精细之原则,充分整合财税资源,把全部财税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之中,从而提升财税管理的公开性、完整性以及透明度。与此同时,还应不断加大对财政税收资金进行整合的力度,提高对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实现资金投入往农村和基层倾斜,加快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增效与农民的增收。要加强信息的交流、沟通共享之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管理之优势,形成由政府领导、各部门联动的财政税收资金整合协调体系,对资金使用开展全程监督,提升财税资金的使用效益。

5 结束语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各类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我们应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运用创新思维实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以我国实际国情为基础,充分借鉴别国的实践经验,全力以赴地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实现财政职能转换与政府职能转换同步进行,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认真处理好财政和经济间的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东琪.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路[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新财税体制改革范文6

一、财政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存在体制性梗阻

(一)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财权层层上收,事权级级下放,县乡财政债台高筑,没有能力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

县乡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导致了县乡基层财政在政策变革中的弱势地位。首先,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收入主要由一些金额比较大、征收成本较低的税种组成,而县乡基层财政收入则主要是依靠像农业税这样一些小额、零星的税种组成。所以,取消农业税,受影响最大的当然是县乡基层财政。其次,共享收入在全部税收中的比重过高(所得税共享后这一比重为60%左右),且中央的共享比例比较大(增值税为75%,2003年所得税为60%),县乡基层财政的共享比例极低,与彻底的分税制相比表现出很大的差距。再次,现在这种财权向上集中的趋向被盲目推广和延伸,省市也形成了集中下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思维定势,在税收返还时进行资金的二次集中,这样,最后留给县乡基层政府的财力已是杯水车薪。

在财权向上集中的同时,事权却有所下移,财权与事权失衡,县乡财政自弱化。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县乡基层政府的事权划分不合理,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职责。如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保障、民兵训练等事务都是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品,外溢性极强,并不专属于某地方、某部分居民的利益和事业,但现在这些事权主要由县乡基层政府承担。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乡镇财政负担了78%左右,县级财政负担约9%,省级财政负担约11%,而中央财政只负担约2%。这种“上级政府决策,下级政府出钱”的现象直接加重了县乡财政的支出压力。财力层层向上集中,职能和支出责任却不断下放,而且下放的通常是刚性强、支出大的事项,还经常出现上面出政策、下面出资金的增支减收情况,使地方支出责任加大。

(二)转移支付的成本很高,资金分配不公正,多头分散管理,使用效率低

这表现在资金上下转移成本增加,中间“跑、冒、滴、漏”严重,体制性消耗太大,而且这个过程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分配不公,“富裕的地方有钱跑资金,结果得到更多,贫困的地方没有钱跑资金反而得到更少”。

当前我国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组织机构的特点是,部门过多、层级过多、人员过多。从管理支农资金的横向机构看,中央级直接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的部门有9个,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农业部、科技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国家防洪抗旱办和国家气象局。从纵向看,这9个部门又自上而下地设有或配套有管理和分配农业资金的机构,层级最多时有中央、省、地级市、县、乡镇和村等6级。这样,支农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就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结构。

这样的结构存在诸多弊端:(1)多部门的管理容易造成支农资金的使用分散,不利于形成资金的整体合力,而且项目有许多的重复,削弱了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资金的分散还导致许多项目资金拨付不足,产生“豆腐渣”工程,引起巨大的浪费。(2)管理的层级过多,过程长,资金流动速度慢,容易导致支农资金的逐级漏损,资金到位率低,最终真正使农业受益的资金不多。(3)这个庞大的纵横交错的管理机构配备有大量的人员,支农资金中相当一部分要用于人员费用和行政运转费用的开支上。

不仅如此,现在很多项目(包括涉农项目)都要求有相应的配套资金。上面的许多专项资金分散掌管在多个部门,出现层层提留、层层摊派,专项资金要求县财政配套资金,造成争取的项目越多,配套资金越多,县乡财政越难以配套,项目越难建设,县乡财政越加困难。这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基层政府(特别是经济不发达、财政本来就比东部地区困难的中西部地区)不得不四处借债,导致债务包袱越来越重。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获得项目甚至弄虚作假。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打通新农村建设财政投入的通道

(一)重新调整财权与事权的搭配结构,合理划分各级地方的事权和财权

1.财权适当下移。现有财税体制进行如下调整和改革:一是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给地方多留一些资金,同时加大资金使用审计力度。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进行统筹,集中管理,合理配置到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同的各个地区。二是针对地区差异,实行等级分税制,西部等贫穷落后地区可以留下更多的财力,改变其财政和经济发展的窘迫情况。三是税收增加部分,可以考虑给予地方更多的比例,给予欠发达地区更大倾斜,对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予以坚实的财力支持。四是给予县级财政适当的税收自。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地方财政只有很小的选税权(筵席税和屠宰税),这显然不能适应今后分税制体制的要求,因此,取消农业税后需要赋予县级财政一定程度的税收自,以使基层政府有能力通过选择税种和税率提高地方可支配财力。县乡基层政府可以财产税作为自己的主体税种。五是坚决制止财权向上集中被盲目推广和延伸的趋向,省市级政府应破除“雁过拔毛”的理财观点,不搞财力的二次集中。

2.事权适当上移。首先,县乡两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太多,已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而其中有些公共物品的外溢性极强,受益范围并非仅局限于本区域,比如义务教育、优抚、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等,因此,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该部分基层事权应适当上移,不能完全由哪一级财政单独支付,而是由多级财政共同承担。其次,县乡基层财政现存收支缺口中的一部分应由中央、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目前,县乡基层财政收支缺口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隐患。取消农业税,对于部分基层地区而言,又相当于失去了弥补缺口的资金来源。而该缺口的形成是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城轻乡、挖农补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相关的。因为农村通过对城市劳务输出、工农产品“剪刀差”、消费城市工业品等,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严重限制了农村自身经济的发展。因此,从受益与负担的情与理来看,县乡基层财政收支缺口中的一部分应由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1.提高中央直接对县转移支付的资金水平,扩大总量,合理调整转移支付结构。首先,要扩大中央直接对县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量。中央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县乡基层政府的承受能力,对于超出基层政府承受能力的,中央财政要实施转移支付予以必要补助。其次,要合理调整转移支付结构。要增加均衡作用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并且要以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为目标,以因素法计算的标准收入、支出作为分配财力的基础,通过更好地衡量支出需要和财政能力来完善目前所使用的计算公式,更好地发挥它的均衡作用。

2.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建立本地区内的省对县转移支付框架。首先,要确定选择转移支付的目标,将纵向平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其次,要根据转移支付的方式分别设计不同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省对县的纵向转移支付。按人均相关因素计算后,以县为单位,由省财政通过拨款方式弥补缺口。二是县(市)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在省级财政的干预下,将经济发展快的地区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以一定比例补助给落后地区。

(三)树立公共财政理念,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并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落实这五方面的措施和要求需要观念的改变、机制的转换,同时也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我们应确立公共财政的理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朝着逐步实现城乡平等的方向扩大公共财政的范围和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支出,有针对性地加大财政支农投入。

就目前来讲,要解决燃眉之急,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逐步降低涉农项目配套资金比例

鉴于目前涉农资金配套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关人士建议中央取消资金配套,减轻基层政府负担。但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如果完全取消配套,会使得基层政府在这些项目上失去应有的责任。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是完全取消也需要一个过程。基层多多少少要拿点,以增加县级政府的责任。国家实际上在某些方面已经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不同的配套资金比例,例如有些项目江苏省的配套比例是1∶1,山东省和河南省为1∶0.5,四川省则为1∶0.25。而且,基层还可“以工代钱”作为配套,这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从改革方向来看,要逐步降低涉农配套资金的比例。

(二)改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整合分散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资金分散在各个部门确实导致了项目的重复,要整合分散的资金和资源,尽可能减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有些乡村既有文化活动站,又有党支部的活动场地,为何不能用一个场地呢?文化活动和支部活动都不可能天天搞,完全可以在时间上统筹安排,这样就节约了资源。对于修路资金拨付不足问题,有关的部门要尽快加以解决,提高资金拨付标准,使农村道路达到一定等级,节约资源,不再年年“村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