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心得体会范例6篇

防台风心得体会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1

只是普通血肉之躯,一旦坐上监控台就责无旁贷,代行航海“守护神”之职。“这不是轻松的工作,但是一想到是在做妈祖做的事情,我们都感到很自豪。”广州VTS(vessel traffic services,意为船舶交通服务)中心副主任吴小章感慨道。

风浪无常 预防重于泰山

台风“威马逊”刚刚过去,所幸对广州港并未造成损失。看似风平浪静,它的背后却是广州海事人绷紧了神经,丝毫不敢松懈的防台抗台工作。在记者走访广州海事局时,广州船舶交管中心主任、广州市搜救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志刚,广州VTS中心副主任吴小章、孟先华接受了联合采访。他们强调,“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备”,这是他们防抗台风的重要理念。

7、8、9三月都是广东的台风高发季节,在台风来临之前,广州海事局总是事先启动应急预案,召集防台成员单位,部署预防工作。

由于广州辖区航运企业和港口较多,防台主体责任的落实变得尤为重要。今年台风季之前,广州海事局就由局领导带队走访辖区主要港航单位,引用历年事故教训对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避免在台风中造成损失。对需要帮扶的企业重点帮扶,敦促其落实防台措施,完善防台预案,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此外,各单位还应要求,灵活组织应急演练,无论干部职工,安全技能都是必备技能,以此保障台风来临时防抗工作稳妥有序。

在强化责任落实的过程中,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是促使他们自觉做好防抗工作的思想武器。广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执法、现场检查等时机中,主动对辖区港航企业、船舶、船员等开展防台安全教育,散发安全宣传单张,讲述台风防抗小知识。

值得强调的是成立不久的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在以前,海事部门防台抗台,要得到其他单位的协助,只能靠临时协调,没有形成固定、长效的协调机制。

“现在不一样,防台成员单位要按照搜救中心的部署,统一执行防抗任务。这样一来,工作更加行之有效。”陈志刚说。

海上搜救中心成立之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始按照搜救中心职责,加紧制定中心内部的运行机制、制度和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机制,初步搭建起信息通报平台,加强应急搜救演练,通过发挥中心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台风来临或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各相关单位落实防台职责或开展应急搜救,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或次生事故。

及早部署,提前防范是把灾难扼杀在未然中的必要条件。早在今年台风季来临之前,搜救中心就召集了广州的港航单位、船舶、船公司等,总结去年的防台工作经验,对今年的防台工作进行了部署。

广州局还事先对南海救助局等具有搜救力量的单位进行防台走访,收集了40多个港航单位的防台指挥机构及辖区救助拖轮资料,同时组织召开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2014年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

按照气象台的风球信号,广州海事局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交管中心也通过现代通讯设备,通报海上船舶的情况。

风中动态 监管一对一点名

“很多国际大航运公司要进驻一个地方,都会事先打听当地有没有海上交管。因为交管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在台风中尤其如此。”陈志刚说,“如今的交管中心,要求做到对船舶一对一点名。”

港口上,大喇叭频频可以听到监管人员的声音,却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不少来访的电台记者不必走进监控室,只在港口上,数分钟就录到了鲜活生动的“现场音”。“因为这种提醒太频繁了,珠江口是全国也是全世界比较繁忙复杂的港口之一,都说屁股指挥脑袋,我们监管人员的屁股坐到监控台前,脑袋就丝毫不敢松懈。要盯住船只防止走锚,要盯住油船不能间隙太密,怕发生碰撞爆炸的险情,更重要的是要一一通知到每一条船,敦促他们做好。”孟先华说。

说到油船和险情,陈志刚忍不住透露给记者,就在前不久,中心副主任孟先华就避免了一桩大事故的发生:“一艘长期抛锚的大油船出现险情,被他发现了,及时处理。三十米长的大油船啊,如果发生爆炸……想想让人捏了好几把汗。”

当记者提议孟先华的事迹可以作为典型进行宣传时,陈志刚却说,“其实像这样的事情,中心有很多,相信其他海事部门也不少,我们的工作人员只是做了职责范围内的事。如果要宣传,我提议向船舶、船公司多做宣传,呼吁他们创造条件,把该装的设备装上来,装了就不要随便关掉。我们监管他们,最终是为保障他们的安全。”

陈志刚举例,在台风时,船舶一旦遇到险情,这些设备可以更有效地呼救求助。尽管在台风天气中,信号会受影响,时断时续,但总比完全失联好。即使在平时,有的船舶不装设备,或者为了逃避监管关掉设备,这样出现险情的时候监管人员也无法通知到船舶。

“我们看到的是大屏幕,比船舶自己看到的要全面。即使这些船不装识别仪,叫不出名字,我们还是会不停地叫,但叫出来的却只能是某某前面,某某右边这样去叫。”吴小章无奈地说,“最好就是船舶能自觉安装使用了。”

风过出航 百舸争流求秩序

媒体关于台风防抗工作的报道,总是停留在风前的预防和灾后的损失上。广州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却纷纷告诉记者,每次风球信号解除,应急预警解除之后,锚地里成千上万的船舶一涌而出,水面上一时从“大停车场”变成“拥堵的高速公路”,才是交管中心工作人员绷紧神经繁忙工作的开始。

“不得不说这种百舸争流的场面,即使在大制作的电影里面也很少看到,我们工作人员自己都觉得很壮观。”孟先华对这个水上交通疏导工作并无疲惫之意,反而发现了熟悉风景之美。不过,这种美可不是纯欣赏性的,更多的却是挑战性。

珠江经济发展越来越好,珠江口的船舶越来越多,台风后的出航疏导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工作量、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

这时,发挥电子巡航监控平台效用至关重要。通过电子执法工具,海事人员优化了船舶出港指引服务,提高了大型船舶进出港的效率,也保障了台风期间在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

以“威马逊”台风后为例,今年7月19日,当广州港解除所有台风信号之后,水域风力却仍在6级以上。对此,广州海事局不敢有任何松懈,依旧是继续做好安全提醒和交通组织工作,有序组织锚地锚泊船进出港,提醒进出港船舶注意防范大风,必要时仍须停航防御。

风球新规 避免不必要待港

台风不可避免,但海事人齐心协力,却能将台风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今年台风季节来临之前,广州海事局助推风球升降新规则的出台,为广州港内船舶节省约近亿元的开支!

原来,广州海事局主动协调气象、港务部门推出该项新规,把广州港气象服务水域从2个细划为4个,大大提高了船舶防台效率和周转效率,避免了不必要的待港现象,为航运企业和船东减轻了压力,由此而令船舶节省开支。

在新规则出台之后,广州港又深入落实新规,及时组织修订内部防抗台风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控实施细则,按照分区管理的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差异化监管举措。即使在防台压力较大的8、9两个月,也要做好完善运砂船等重点船舶和港珠澳大桥施工水域等重点施工水域的跟踪管理。

作为海事部门,特别是海上搜救中心,在台风频仍的暑假期间,他们肩膀上担当的安全责任还不仅仅是船舶安全,还有包括放假学生在内的一切水上安全管理。为此,在暑期放假之前,海事部门就大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师生们学习水上交通事故应急自救常识。

8月1日,发生在白云区人和镇的8人游水5人溺亡事件,更是为人们敲响了警钟。总之,提高台风季节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是共同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题中要义。

广州局的“威马逊”样本

今年,“威震三省”的09号台风“威马逊”已成为防台抗台的一个重要案例。不管是成功经验,还是不足之处,都在台风防抗史上留下了一笔。在广州海事局,1409号台风“威马逊”也写下了自己的记录。

此次台风期间,广州海事局成功处置了5起大型船舶走锚事件,督促“米索1号”、“开心”、“瓦拉达”等辖区长期锚泊的船舶做好防范措施。防台风期间,广州海事局辖区在港防台船舶约1033艘,VTS辖区安排大、中型船舶锚泊防台159艘,预警信息3003条次,出动海事人员共计314人次,海巡船艇96艘次,最终,辖区无人员伤亡、无溢油,通航秩序良好。

7月16日,第09号强台风“威马逊”进入南海海面,并由强台风级减弱为台风级。当日,广州港1号区、2号区同时升挂1号风球,广州海事局也同时启动了防抗热带气旋IV级响应;17日,广州港1号区、2号区同时升挂2号风球,广州局则同时启动III级响应;17日19时,“威马逊”加强为超强台风。18日,台风先后在文昌、徐闻登陆,广州港先是1、2号区升挂3号风球,3、4号区挂2号风球,后调整为1、2、3、4号区均挂2号风球。在19日“威马逊”第三次登陆――登陆防城港之后,广州港解除台风信号,广州海事局同时关闭防抗热带气旋响应。在整个过程中,广州海事辖区对风球升降密切跟进,从2水域划分到4水域划分台风预警服务,避免了船舶不必要的待港。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2

罗友才是榕江海事局执法大队的大队长。1990年从部队转业来了海事,已经26年。多年在现场的工作经历,使他对台风的认识和体会更为深刻。

“台风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要躲进房子里。海事人却偏偏要走出去。尤其是在台风正盛的时候,整个人都感觉要被吹走了。”罗友才强调,“台风年年来,榕江局年年防。防得科学,防得合理,才有持续的安全局面。”

预案先行

榕江海事局的防台原则有两个,一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一是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这两个原则屡试不爽。

2015年,“莲花”、“苏迪罗”都在榕江海事辖区形成了较大的台风,却没有造成一丁点的安全事故。这首先得益于预案的制定。

2015年6月,在台风季来临前,榕江海事局召开了防台动员会,根据《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的通知》及汕头海事局有关通知精神,榕江海事局开始台风来临前的预案准备工作。首先对防台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制定出详细的防台工作措施,与相关单位建立起防台工作应急协同机制;二是认真学习《汕头海事局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和《榕江海事局防台监管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及行动范围、上报资料的要求等统一了防台工作要求及做法;三是在辖区范围进行防台宣传,提醒船舶强化防台安全意识,落实防台措施,提高船舶防台操作水平;四是加强辖区水域的巡查。在台风季节前期或台风对辖区有影响时,及时清理占用防台水域和防台锚地的船舶,确保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安全畅通。同时,加强对在港船舶及设施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同时,对辖区的在港船舶进行摸查。对辖区的闲置船、施工船、无动力船、海关扣押船等进行逐一摸查登记,详细掌握在港船舶情况,并建立有关台帐资料。

据统计,2015年榕江海事局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出动海巡船7艘次,出动车辆5台次,发放《防台劝告书》25份,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锚地繁忙

榕江海事辖区是重要的防台锚地,一旦台风来临,各类船舶就都靠泊于此,这对海事也是极大的考验。

由于是商港、军港、渔港,三港合一,靠泊的船舶类型多样,数量众多。罗友才说,“不要以为防台工作就是船,每一艘船之间的安全距离,都是要牢记于心的。这艘船今天在这个锚地,那么明天来也必须在这个锚地,如果锚地出现了偏差,问题就来了,就要开始处理了。”

榕江海事局通航处智保胜也对锚地的情况了如指掌,他在采访中也表示,“台风期间,每一艘船你都要点到,一共六十多艘船,点齐了还要去现场巡逻查看。”

汕头区域,防台做得最好的当属榕江海事局,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得益于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防台期间,榕江海事局坚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督促防台船舶有序进入防台锚地;局属各处室及各办事点安排值班人员,各司其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加强办公场所、车辆、船艇及人员的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内部安全事故。

同时,密切跟踪台风动态。落实专人负责,分析台风的移动路径及变化趋势,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及时掌握在港船舶动态。台风来临前,派出执法人员、船艇对辖区在港船舶进行详细摸查,更新《辖区船舶动态表》;对防台水域及锚地的船舶进行疏导,保障船舶进出防台水域的安全畅通;按防台预案的要求,与汕头局指挥中心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报送《广东海事局防热带气旋情况统计表》、《汕头海事局防热带气旋锚地动态表》、《防抗(**)辖区在港船舶资料一览表》及防台相关信息。

台风期间,通过现场巡查、船舶签证、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将掌握的台风动态和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通报,提醒和督促辖区港航单位、船舶和船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敦促有关船舶尽快进入防台锚地避风,同时,对未落实防台措施和占用锚地的船舶发放《防台劝告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至上

安全是防台的最终目的。即使是台风过后,海事的安全责任亦不可少。

台风过后,锚地船舶要出行,秩序极为重要。榕江海事局抓住重点,在台风解除后,都会及时派出海巡船艇加强对现场通航环境巡查,维护好通航秩序。一是清理碍航锚泊船。对在航道锚泊的船舶要求其马上出港或重新申请锚位,杜绝碍航,确保安全。二是加强督促提醒。督促龟西锚地锚泊船加强值班、保持AIS开启和VHF收听,锚泊船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碰撞事故;三是指挥船舶有秩序地离开防台锚地或锚泊水域。提醒出港船舶加强t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确保航行安全。

罗友才表示,尽管目前没有出过台风导致的安全事故,但是辖区的防台仍然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地方。比如沿江各海事机构在船舶防台未形成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周边海事局辖区有大量施工船舶,部分施工船舶进入榕江辖区防台没有开启AIS,也未经指挥中心同意就进入防台锚地,防台期间大量船舶进江防台就可能造成江内船舶锚泊拥挤、随处锚泊、不安全锚泊的被动局面。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3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防汛防台抗洪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频繁,影响我省的台风之多、之强、之早、之晚,均为历史罕见,特别是去年的“罗莎”台风来得晚,10月中旬袭击我市,受强降雨、上游来水等综合因素影响,城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

面对洪、涝、台灾害,特别是去年的“韦帕”、“罗莎”台风和城区洪水灾害,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指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并将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了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也积累了科学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宝贵经验。

一是工程体系加快建设。先后建成了当湖街道南河头防洪小包围圈、新埭镇泖河圩区和广陈镇萌芽圩区;杭嘉湖南排独山应急工程也于上半年正式开工;治江围涂工程全线10公里大堤基本建成,九龙山海堤、标准海塘得到加固,沿海防台能力得到了提高;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今年台汛期将投入应急运行;全市河道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去年共疏浚河道320公里,土方494万方,其中我市第二大泄洪河道(广陈塘)疏浚土方17万方,使我市河道蓄洪、泄洪能力得到新提高;同时,全市加快标准化农田建设,防汛防台抗洪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加强。各镇、街道以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指挥协调、协同作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去年城区抗洪工作中,水利、交通、公安、城管、民政、海洋渔业、供电、市政、气象、当湖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圆满实现了防台抗洪“不死人、不伤人”的工作目标。三是组织体系、指挥体系不断健全。防汛指挥会商系统得到改造,抗灾预案不断修订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特别是当强台风、洪涝灾害来临的时候,各级各部门指挥有力、政令畅通、预案启动及时,为夺取防台抗洪的全面胜利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应该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体系建设,基础比较扎实,工作成效也已显现,多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分析现阶段我市的防汛工作形势,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防汛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方面,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防灾工作的要求日趋提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进一步集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防洪减灾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更为突出。2007年我市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03万元,尽管损失总量不大,但对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还是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社会公众对防汛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另一方面,气候的变化无常,给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增加了难度。根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出现“拉尼娜”现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增多,我省今年气象灾害中等偏重,梅雨期和台汛期部分地区出现降水集中期的机率增加,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出梅后将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另外,我市从“99.6.30”特大洪水以来,已连续九年没有发生过流域性大洪水,按照洪水规律,发生大洪水的概率在不断增大,防洪形势对我市较为不利。同时,由于今年预测台风登陆我省的位置将北移,如果在象山附近登陆,将正面影响我市。从上述情况分析,我市今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市防汛防台抗洪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从“99.6.30”特大洪水到现在为止,我市都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再加上近年来我市梅雨季节雨量普遍不多,导致一些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一些地方侵占水域、填堵河道、改变水系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最新的水域调查显示,我市现有河道2259公里,相比1988年减少了近260公里。

二是基层防灾体系偏弱。近几年,我市不断完善防汛防台抗洪应急预案、预警体系,充实应急队伍,改善应急装备,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与实战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装备不够、应急反应处置不够迅速,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偏弱、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年村级组织刚刚换届选举,基层防汛责任人变动较大,不少新上任的基层防汛责任人缺乏防御洪涝台旱灾害的实战经验,对防汛防台抗洪工作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过程。

三是我市总体防洪能力仍然不强。洪涝灾害依然是我们的心腹之患。从整个流域的防洪大环境看,独山南排应急工程刚刚启动建设,杭嘉湖地区的外部条件与“99.6.30”前相比没有大的改变。就我市而言,一方面“上承客水、下受顶托”格局依旧,并且随着周边地区防洪能力快速提高,我们的防汛压力日趋增大;另一方面我们自身的区域防洪设施还很薄弱,防洪能力依然不强。

四是我市的地面沉降日趋严重。全市地面仍呈明显下沉趋势,尤其是当湖街道部分城区地段,地面沉降比较严重。水利部门前阶段对城区几个水准点进行了校对,结果显示:平湖城区地面高程最低的是绣花里,只有1.24米(黄海高程),市政府门前道路只有1.44米。因此,在去年“罗莎”台风期间,虽然水位并不高(2.11米),但主城区出现了严重内涝现象,受淹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以上,最长受淹时间达到了7天,最深处达到1.5米。

五是在建工程防汛安全隐患较多。从前阶段检查情况看,各类高等级公路、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河项目建设,影响了防汛防台抗洪的安全。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存在断河施工、缩小河道行洪断面的现象;部分桥梁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未能及时清理施工时泄漏的泥浆,致使河道堵塞,排水不畅;一些在建项目、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等未能落实到位。

总之,今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汛防台抗洪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和防御措施,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困难估计得多一些、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问题考虑得全面一些;立足于最坏打算,作最充分的准备,努力打好今年防汛防台抗洪这一仗。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

我市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以“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确保城区、城镇及主要河道安全度汛、确保海塘和重要水利防汛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不断完善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洪综合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要按照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强降雨和干旱的标准,精心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省《条例》规定,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抓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各镇、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熟悉预案、了解辖区防御重点、掌握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做到指挥有力、决策有效、工作有序、措施到位。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洪涝和台风灾害防御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要抓住这两个重点,加快应急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一是抓住主汛来临前的有利时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及时排查影响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通过检查督办、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等措施,争取在主汛来临前完成整改工作。对确需度汛施工的工程,要将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实现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市水利部门要按照应急运行方案,加快已完工闸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加高、加固施工围堰,修筑临时防洪堤,及早完成管线改道等工程。在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在今年台汛期能应急运行,提高我市内涝外排能力,有效缓解短时强降雨造成的内涝。

(三)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洪抢险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作为应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省《条例》规定,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要切合实际,注重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各类重点防汛水利工程要制定并落实好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应急机制,尤其要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做好重大险情的抢护预案和涉及人员的紧急转移预案。在建度汛工程特别是沿海在建的围涂工程,要认真落实度汛措施,抓好防台预案的修编完善,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人员转移预案的修编等,做到网格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四)抓好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与驻平部队、武警的联系,继续充分发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抢险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按照《省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做好我市的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品种测算和储备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储备到位,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同时要整合社会上的物资和设备资源,探索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调用机制。

(五)加强指挥系统建设。要以防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动防汛防台抗洪指挥调度决策现代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加强对上联系沟通。二要加大市防汛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构建全市防汛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指挥决策水平。三要充分利用市级水情、雨情和潮位测报系统,不断提高洪水的预测预报水平,强化科学指挥、调度与决策。

(六)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基层是防灾救灾的第一现场,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应急处置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直接关系到防灾减灾的成效。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做好防汛组织、预案预警、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抓好检查落实,把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作为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人员、筹措经费、改善装备,尽快提高基层的防汛防台抗洪能力。

(七)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地下水禁采限采和深井封堵,遏制地面沉降,提高区域防汛能力,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年我市禁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到2010年限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的工作任务。要完善区域供水实施方案,增加投入,加快古横桥水厂三期和广陈水厂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地表水供水管网铺设进度。同时,要运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禁采限采地下水后也能喝上安全、干净的自来水。

四、密切配合,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依法防汛

一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要根据《防洪法》、《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为抓手,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内容。要坚持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抗洪责任体系,重点是要全面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具体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落实好一线海塘、重点防洪水利工程、在建重点工程等工程保安责任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如同抗震救灾“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一样,防汛防台抗洪也是一场和平时期的战争,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必须令行禁止,雷厉风行。要严肃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纪律,对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防洪法》及省《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4

根据市三防办《关于开展对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委对照市政府与**管委会签订的《**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地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度汛责任履行情况

**年度,**“三防”指挥部在

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深化监管、以防为主”的“三防”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按照《**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要求,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经全山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来山香游客和本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今年“三防”工作的全面胜利,经过自评,基本达到满分。

二、年度三防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方面得益于天气的帮忙,另一方面与我山认真抓好各项防御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主要从组织、责任、措施等方面着手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年度“三防”工作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一)落实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省是台汛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由台汛引起的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分布广,危害大。因此,做好灾害预警和防汛抢险工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山已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三级“三防”责任制体系(管委会、镇、社区),年初我们又根据人事变动,对三级“三防”指挥体系进行了调整补充,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同时,我们为了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新编制了《**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预案》,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汛期来临前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对**现有海塘、水库(山溏)、河道、矸闸等相关水利设施的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责任人重新进行了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我山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

(二)周密部署,狠抓信息保障工作。信息的畅通及时是快速反应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筹集建设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步伐大为加快。入汛前,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年度三防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年度三防工作,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对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入汛后,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相关管理单位都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严阵以待,密切注视汛情动态,及时掌握风情、汛情、雨情和灾情,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畅通。今年,我们充分依托**防汛会商系统这个工作平台,发挥其在“三防”工作中的预测、分析、沟通作用,特别是在遇到台风、汛情时,为进一步做好实时指挥决策,由“三防”指挥部随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直接听取省委、省政府和省、市防总对抗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并根据灾险情的变化研究部署抗洪救灾对策,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三)落实措施,及早做好防灾准备。我山历来高度重视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抗台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及管理工作。今年,我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存在问题的“三防”设施进行了修缮,对司基畈长河重新进行了疏通、清淤。同时,我山还投入10余万元,积极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数据普查,全山共普查房屋1563户(除旧庵堂及未批自建房外),普查率72.9,查出较差的81户,差的23户。邀请市房屋鉴定委员会对我山的防台避险场所重新进行了,落实防台避险场所3处。并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总体要求,精心布置,严格督促,从早准备,从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指导方针,我山已落实“三防”指挥部物资储备点3个,常年储备相当数量的麻袋、编织袋、帆布、木板、救生衣、安全帽、尼龙绳、油毛毡等防汛物资和救生抢险应急器材,遇到险情时可由“三防”指挥部直接调用。在物资管理调度上,强调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以管委会、镇、社区、村分级储备、分级保管、分级调度、分级补充的新的管理体制,应急运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四)加强督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汛前、汛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下发检查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管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分头组织全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山水库、海塘、防浪堤、在建工程、“三防”物资储备等有关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今年汛前、汛中,管委会三防办组织开展“三防”安全检查15余次,发现各类隐患25处,均已落实。与此同时,管委会领导也高度重视,入汛前后,蒋书记、薛主任、徐副书记、周副主任、章副主任等领导先后深入到重点水利工程和社区,多次检查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五)众志成城,全力做好防台工作。今年汛期内,台风对我们地区的影响比较晚,但强度都比较强,且时间跨度大,在10月份还有超强台风(罗莎)对我们舟山地区造成较大的影响,这是历年来少有的。每次台风来袭,我山都紧紧围绕“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的目标,积极应对,认真宣传,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全力做好防台各项工作。

以13号超强台风(韦帕)的防御工作为例。由于今年13号台风生成时间短、发展快、风力强、降雨量大、预测正面袭击的可能性大等特点,管委会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这次防台工作,时刻关注分析台风发展动向,并根据省、市防指通知要求,分别在9月17日、18日连续4次召开全山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紧急视频会议,认真听取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及防指成员单位的台风形势分析和防台工作部署,管委会党委书记蒋宝华、副主任章毓法也分别对防台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全山“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3组对全山各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工作,并到各自联系的社区督促抓好各项防台工作,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台风临近期间,指挥部总指挥坐阵指挥防台,其它领导每人分片包干一个社区范围的防范工作,各成员单位一把手都在岗到位,镇、社区、村负责人各自进重点区域检查部署。当晚全山有1500余人参加防台值班。

根据台风发展动向,我们及时启动防台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工程及财物安全。一是组织转移危房、地质灾害下游的民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等各类人员,转移人数639人;安全疏送离山游客11600人。同时做好滞留**约1500人香游客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滞留香游客的安全。期间,管委会蒋宝华书记、薛剑波主任、章毓法副主任等领导还多次到现场指挥人员转移工作,并到社区、单位等避险场所看望、慰问转移的群众、民工和外来人员。二是组织交通船只和民用船员回港避风,安全转移船上人员73人。三是已明确的山塘、水库、码头、海塘巡查人员全部到现场巡查。四是根据各在建工程实际,落实专职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保安措施。五是及时关闭了千步沙、百步沙公园、浴场、潮音洞、梵音洞等4处危险景点。五是组织抢险队伍,落实管委会机关、驻山海陆部队、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分局、房地产管理处等8支抢险突击队伍,共有抢险队员240余人,在原地随时待命。这次台风最终虽然没有对我山造成大的损失,但可以说检验了我们的指挥系统、应急能力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员转移,在我山也是少有的,可以说是一次防台应急大演练,为以后的防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年,我山的三防工作虽然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在每次台风警报后,我山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提前组织人员对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庵堂和临时工棚内的本山居民及民工进行转移。但对在什么情况下居住在什么等级房屋中和那些地段的人员必须转移不够具体,多次转移后,很多群众和民工认为台风不会真正登陆,不会对其有影响,政府部门是为了转移而转移,逐渐产生了抵触情绪和逃避方式,思想工作难以做通,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

二是游客疏散受地域条件限制。首先是交通条件限制。**是海岛,如遇十级以上风力,至外岛和大陆的客运船只将全线停航。特别是在台风期间无法及时将急重伤病员运送出山抢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其次是场地限制。**客运码头虽经改造,但在重大节假日遇到台风天气,客运站室内候船场所容量远远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

三是老庵堂防御能力差。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一部分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还继续居住在老庵堂中,老庵堂都已年代久远,且都是土石、木质结构,防御能力差。管委会近几年虽投入资金对个别老庵堂进行了整体改造,但大部分老庵堂还未列入规划,未进行过改造,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容易产生土石流失,墙体、屋顶倒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四是水库监管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目前有小二型以上水库3座,其中合兴水库、天竺水库已纳入了市水务局的监管范围,而龙沙水库是由我山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由于缺少相关设施、设备及专业人才,监管工作还比较滞后,还不能适应水库专业化、安全化管理的需要,须进一步理顺监管单位,来减少管理盲区。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5

(一)编制目的

做好台风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防台风工作程序,保证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台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法》、《防汛条例》、《海洋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辖区范围内台风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防台风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职责

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县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县防指由县长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县农林水务局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林水务局、财政局、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安监局、地震局、公路局、旅游局、港航局、气象局、县海事处、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县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拟定防御台风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和工作制度等;组织召开县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下达调度指令;动员社会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重建。

(二)成员单位

1.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台风工作,认真执行县防指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县的防台风工作。

2.部门、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搞好各单位的协调。

县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协调安排防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损毁工程修复计划、资金。

县气象局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实时掌握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台风预警信息,为县防指决策提供优质气象信息服务保障。

县农林水务局负责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县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计划;加强城区供水管理;负责雨情、水情测报,及时向县防指提供大中型水库、重要河道的洪水预报。

负责农业遭受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业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林区防灾、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防台风期间煤电油气等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协调解决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指导全县生产企业制定雨季防台风措施和应急抢险预案,监督检查企业防台风工程设施配套情况,确保台风期间安全生产。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加强校舍安全排查、维护及师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加强在校师生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台风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阻挠防台风工作、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洪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命令及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制,查处防汛防台风违法违纪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报县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台风、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重大防台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

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城乡危旧房屋和建筑设施、工地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城县防台风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城区防汛防台风排涝、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县公路(桥梁)、港口航运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海上客运交通管制。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和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和灾后渔业生产工作;编制修订《县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县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雨水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导防台风抢险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台风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受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重点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地震台负责加强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适时开展由台风等引发的地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县公路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及时修复水毁路段,确保交通畅通;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渡汛和防台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关闭高速公路和通阻绕行信息;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助、指导当地旅游景区的主管单位、企业做好景区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台风期间景区内游客疏散、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

县港航局负责及时向各县港航管理部门及有关港口、水运企业台风预警信息,负责防抗台风期间的港口安全保障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核实和处理港口和进出港航道突发事件,组织水上紧急重点物资运输。负责灾后港口、码头等设施的评估、修复等相关工作。

海事处负责所辖海域内防台风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台风期间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负责向船舶航行警(通)告和提供预警信息;负责水上险情、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台风、风暴潮安全,确保防台风工作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及风暴潮时应急处置的通信准备,当灾情,险情发生时,及时赶赴通信故障地段,在最短的时间内抢修通信设备及线路,保障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抢修,必要时对个别重点抢险设施提供应急电源。

要塞负责根据防台风抢险需要,协调驻地部队担负防台风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台风措施的任务。

(三)预案执行体系

各级政府防汛行政首长为责任辖区(单位或工程)防台风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的防台风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个行业的防台风专项预案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行政责任人担任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村、社区、防洪工程的防台风预案由相应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预案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案的修订、实施、培训演练等全过程负总责,预警、现场报汛、抢险救灾、群众转移、物资保障、抢险队伍等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责任人对预案执行第一责任人负责。

(四)办事机构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为县防指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市防指的决定、命令,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及县防总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全县防御台风工作;组织拟订县有关防御台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贯彻实施,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防御台风工作;及时提出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政府和县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台风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防台风预警

(一)预警等级

根据不同强度台风威胁和影响严重程度,防台风预警等级划分Ⅳ、Ⅲ、Ⅱ、Ⅰ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Ⅳ级预警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登陆或影响我县沿海。

(2)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Ⅲ级预警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县沿海。

(2)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Ⅱ级预警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县沿海。

(2)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Ⅰ级预警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县沿海。

(2)12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防台风预警等级。

(二)预警基础信息与报告

1.县气象部门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实时掌握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台风预警信息;县海洋渔业部门负责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县水利部门负责雨情、水库河道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县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工情、险情的监测和报告;县城管部门负责城县积涝、防洪排涝工程、公用设施的工情、险情的监测和报告;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上述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单位报告。

2.县防办负责及时收集、汇总防台风预警基础信息,分析形势,向县防指提出防台风预警建议。

(三)预警、变更及解除

1.县防指负责本级防台风预警、变更及解除。

2.防台风预警可针对全县范围也可针对县内部分区域。其主要内容包括防台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构等。

3.防台风预警以县防指文电。县防办根据防台风形势提出防台风预警建议,县防指秘书长及时组织会商确定防台风预警级别,报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同意,按下列程序签发:

Ⅳ级预警(蓝色):县防指秘书长签发。

Ⅲ级预警(黄色):县防指副指挥签发。

Ⅱ级预警(橙色):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签发。

I级预警(红色):县防指指挥签发。

4.根据台风、风暴潮形势变化,由县防办提出防台风预警级别变更(升级和降级)建议,按规定程序重新签发。

5.根据台风、风暴潮发展变化和实际影响情况,县防办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由县防指秘书长签发解除;或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防台风预警自行解除。

(四)预警行动

1.Ⅳ级预警(蓝色)行动

(1)县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防御重点,部署防御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县防指领导。

(2)县防办将台风信息和县防指工作安排部署意见通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并收集、汇总、整理全县防台风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防指领导报告。

(3)县农林水务局组织水库、堤防(防潮堤)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防洪工程水情,进行抗洪能力分析,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根据降雨实况和降雨预报,作出洪水预报;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航道和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排查工作;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旅游局加强县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在建工地、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检查工作;海事处、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港航局及时预警信息,适时组织船舶返港避风,撤离海上养殖看护人员,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防风措施。其它部门组织做好相应本行业防台风准备工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广播电视台等县主要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防台风预警信息。

(4)县海洋与渔业局每12小时将风暴潮、海浪信息报县防指,其它有预警基础信息提供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隔6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县防指。

(5)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准备工作,加强各类设施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有关信息每隔6小时上报县防指,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县防指。

2.Ⅲ级预警(黄色)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督导组检查督导防台准备工作;做好县级防汛队伍、物资调度运用准备,并将工作部署意见通报县防指指挥、副指挥。

(2)县防办将台风信息和县防指工作安排部署意见通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预警范围涉及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值班力量,收集、汇总、整理台风最新动向和全县防台风准备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工作意见,供县防指领导决策。

(3)县气象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台风动态信息;根据降雨预报,作出水库抗洪能力预测和洪水预报,以及水库的测流准备工作;县农林水务局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值班值守,严密监测工程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根据洪水预报,按照汛期控制运用方案,落实预泄措施。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水利在建工程,做好人员设备撤离工作;落实好农作物、大棚等的防范工作;海事处向台风影响海域船舶及作业人员发出预警,做好停航准备,督导各类船舶落实避风措施;县港航局负责向受台风影响的县港口和航运企业预警,督导营运船舶落实避风措施。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向渔船渔民预警信息,组织渔船返港避风或就近择港避风,撤离海上看护人员,并组织对渔港码头、渔养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排查,督促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县旅游局加强风景区、海上游乐项目安全检查,落实游客疏散避险措施;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地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县商务局、安监局组织生产企业落实防强降雨应急措施,做好停工撤人准备;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行业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县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实时播报防台预警信息。

(4)县海洋与渔业局每12小时将风暴潮、海浪信息报县防指,其它有预警基础信息提供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隔4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县防指。

(5)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准备工作,各类包工程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处理。根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抢险和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工作。工程险情、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有关信息每隔4小时上报县防指,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县防指。

3.Ⅱ级预警(橙色)行动

(1)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台风减灾工作,做好县级防汛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通报部队、预备役师等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并将工作部署意见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指挥。

(2)县防办将台风信息和县防指工作安排部署意见通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预警范围涉及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并加强值班力量,收集、汇总、整理台风最新动向和全县防台风准备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工作意见,供县防指领导决策。不定期编辑防台风信息简报,报县防指、省防总。

(3)县气象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台风动态信息;根据降雨预报,做好测报大洪水的准备;县农林水务局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工作,指导水库、河道控制运用和洪水调度,督促落实防洪工程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落实好农作物、大棚等的防范工作;海事处向台风影响海域船舶及作业人员发出预警,加强所辖海域、航道交通管制,组织做好海上救助准备工作;县港航局负责向受台风影响的县港口和航运企业预警,督导籍营运船舶落实避风措施。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清查渔船返港情况,落实停港渔船防风防碰撞等安全措施,对尚未回港渔船采取应急措施。组织近海养殖单位做好防风工作,落实作业人员应急疏散避险各项措施;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码头、运输和作业船舶(车辆)及人员的防台风工作,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为防汛抢险人员、物资运输,人员疏散转移作好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准备;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组织搞好城区林木、广告牌等安全防护工作,对城区低洼易涝地段落实应急抢排措施;组织城乡危旧房屋排查、加固工作,落实人员疏散转移措施,组织指导在建工地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县旅游局加强风景区、海上游乐项目安全检查,落实游客疏散避险措施;县商务局督促指导电力、等企业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必要时对相关企业采取停产撤人避险措施;安监局组织、指导、监督重点企业防台风各项工作的落实,必要时予以停产;县国土资源局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危险点的监测,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行业的防护工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流动播报防台风信息,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防御台风工作部署和全县防御台风动态。

(4)县海洋与渔业局每8小时将风暴潮、海浪信息报县防指,其它有预警基础信息提供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每隔3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县防指。

(5)预警范围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组织搞好辖区内各项防台风准备工作,险情、灾情、工作动态等信息每隔3小时上报县防指,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县防指。

4.I级预警(红色)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作出防台救灾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提请县委、县政府听取汇报并做出部署。县防指派出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台风防汛抢险,现场督促检要防洪工程调度、重点行业停业准备、人员疏散转移等落实情况。

(2)气象、海洋部门加密相关信息报送频次,其风动态及发展趋势每隔2小时,雨情、水情每隔1小时报县防指,重点站点的水情每隔0.5小时报县防指,风暴潮、海浪信息每隔6小时报县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县防指。

(3)各级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组织,积极做好防抗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变更及解除

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热带气旋已登陆或影响我县及沿海,平均风力达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热带气旋已登陆或影响我县及沿海,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热带气旋已登陆或影响我县及沿海,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热带气旋已登陆或影响我县及沿海,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应急响应启动、变更及解除

(1)县防指负责县级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变更及解除。

(2)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可针对全县范围也可针对县内部分区域。其主要内容包括防台应急响应级别、起始时间、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构等。

(3)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信息以县防指文电。县防办根据防台风形势提出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县防指秘书长及时组织灾情会商确定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报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同意,按下列程序签发:

Ⅳ级应急响应:县防指秘书长签发。

Ⅲ级应急响应:县防指副指挥签发。

Ⅱ级应急响应: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签发。

I级应急响应:县防指指挥签发。

(4)根据防汛和台风形势变化,由县防办提出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变更(升级和降级)建议,按规定程序重新签发。

(5)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信息以县防办文电。当台风威胁解除,县防办及时提出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建议,由县防指秘书长签发解除。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安排部署防抗台风工作。

(2)县防办将台风信息、工作部署安排报告县防指领导,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并根据县防指领导要求进行防抗台风工作部署。

(3)县气象局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动态,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防指。

(4)海事处、县港航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海上船只、浅海养殖和海上作业人员的防台避风工作。

(5)县商务局、县安监局组织、指导、监督受暴雨影响区域内的企业做好停产撤人、防涝抢排工作。

(6)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防抗台风工作。

(7)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组织做好辖区内防抗台风、强降雨工作,相关工作信息每隔2小时报县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预警范围涉及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巡查,按权限要求做好洪水调度。

2.Ⅲ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根据险情、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指导相关区域的防抗工作,组织县级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赴发生重大险情区域抗洪抢险。

(2)县防办加强值班,及时收集、汇总台风信息和雨情、水情、工情、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将防台风相关信息报告县政府、县防指和上级防指,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县政府、县防指指令传达到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并督促落实。

(3)海事处、县港航局加强对港口、航道和锚地船舶的监管,安排各类船舶回港或到港外锚地避风,密切监视受台风影响海域的安全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救助。

(4)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清点和防碰撞工作,组织近海养殖单位做好防风工作,必要时及时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5)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加强城乡危旧住房,在建建筑工地的安全防护管理,必要时,立即组织疏散和转移相关人员;组织做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防灾减灾工作,对低洼地段落实专人盯守,一旦积涝,立即组织抢排。。

(6)县农林水务局组织加强水利工程监查,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指导各地做好果树、高杆作物、大棚的加固及农田积涝强排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及时将台风信息发送交通运输企业,向交通运输车辆、船舶进行预警和告知,督查水运船舶服从防台风安全管理。

(8)县国土资源局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必要时组织疏散和转移危险区域人员、财产。

(9)县公安局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0)县民政局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按规定时限报县防指。

(11)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做好医疗救护队伍集结准备工作,视险情、灾情需要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12)县旅游局指导风景区、旅游企业做好沿海旅游区游客疏散避险等防抗台风工作。

(13)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搞好防台风减灾工作。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广电媒体实时播报防抗台风信息。

(15)其他有关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好本行业的防抗台风工作。

(16)受台风影响区域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防抗台风工作。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类防洪工程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伍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工程巡查检查,按权限要求,组织搞好洪水调度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护,同时将险情报上级防指。

3.Ⅱ级应急响应

(1)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的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工作,明确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各地防抗台风工作,督导有关部门落实船只避风、人员转移、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防总,情况严重时,提请县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部署。

(2)县防办及时收集汇总台风动态信息和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编辑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汛情通报,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指、省防总,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县防指指示和要求,调配县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物资,联系驻岛部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

(3)海事处对受台风影响海域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做好海上救助工作。

(4)县港航局督促港航单位落实港口设施、港存物资防台风措施,妥善疏散、安置滞留在港口的旅客、车辆。组织做好港口、进出港航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县海洋渔业局组织指导渔业行业做好防抗台风工作,禁止各类渔船出海作业,组织海上养殖和看护人员全部撤离上岸。加强停港系泊渔船的安全巡查,落实渔船渔港防风避风措施。

(6)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加强城乡危旧住房、建筑工地等安全监管,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抢护,疏散转移相关人员;组织做好城区林木、市政公用设施加固处置工作。加强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监控管理,搞好城区积涝抢排强排工作。

(7)县农林水务局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水利工程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以及临时应急措施。加强供水监控管理;指导台风影响地区做好河网和水库的洪水调度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水利工程抢险救灾。指导各地加强农业防灾抗灾,搞好生产自救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码头、运输和作业船舶(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防台风工作。做好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简易工棚、危房等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为紧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时提供车辆,并根据需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9)县国土资源局监督指导各地开展台风引起的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10)县公安局组织搞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运输车辆通行。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县民政局指导各地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及时开展救灾救助,收集汇总各地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

(12)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及时掌握灾情和人员转移信息,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13)县商务局组织指导电力等生产企业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对暴雨影响区域内的企业予以停产撤人。

(14)县安监局监督指导危险品等企业做好防抗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危化品泄露等异常情况的应急措施。台风期间大雨以上天气以及连续降雨达到50毫米以上或接近50毫米降雨仍未停止时,要求立即进行停产撤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15)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海上游乐项目的管理,必要时向景区及经营海上游乐项目的职能部门、企业提出关闭景区,停止海上游乐项目,疏散游客的要求。

(16)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指导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予以停课。

(17)县供电公司根据受损电力设施情况,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调整运行方式,对重要用户提供临时供电措施,并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尽快恢复供电。

(18)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广电媒体即时播发县气象台的台风信息及公众注意的事项,及时刊播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动态和汛情报道。指导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县内外新闻单位和境内外记者的管理,确保各项信息对外及时、准确。

(19)要塞驻地部队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根据需要确定参加抢险救灾的兵力,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重大险情抢险处置任务。

(20)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按照职责分工、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行业防台风工作。

(21)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抗台风工作之中,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将防洪抗台风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防指。

4.Ⅰ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县防指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会商会议,作出防抗台风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新闻会,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拟请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做出部署。县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抗台风工作。

(2)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3)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把防抗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组织抢险救灾。有关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并及时将抢险救灾情况报县防指。

(三)应急响应结束

县气象局解除台风预警信号,或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风力减弱至6级以下,将不再对我县造成较大影响,或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县防指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批准程序同应急响应启动批准程序。

五、人员转移安置

(一)确定需要转移避险的人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调查不同预警级别下台风威胁区范围及居民分布情况,确定不同响应级别需转移的人员数量、位置等。

(二)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三)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有转移任务的各村转移负责人每年汛前及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县、乡二级应在预案中编制具体的群众转移安置计划,明确应急转移信号,联络方法,安置地点及相关责任人,并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

(四)转移准备

每年汛前,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摸清辖区威胁区内人员分布变化情况,及时确定需转移人员数量及具置,制作明白卡,将辖区内人员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威胁区各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五)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相关责任人统一组织,通过鸣锣、人工传递信息等方式转移信号,按照预先确定的转移路线、地点及时转移。当遇到紧急险情且无法与负责人联系时,危险区受威胁人员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上的内容、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六)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总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明确转移安置纪律。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企业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抗灾信息畅通的责任。

2.各级防指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等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运营企业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救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风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驻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防台风救灾的突击力量。

2.县防指要结合当地实际,整合行业资源,组织防台风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防汛任务较重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也应成立抢险队伍。公安、消防、卫生、住房建设、电力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组建行业应急抢险队伍。

(三)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四)电力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抢修,对个别重点抢险设施提供应急电源。同时,根据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的保电场所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大面积停电或保电场所停电后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五)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风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风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台风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

(七)物资保障

县防指按照“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依托交通干线设置县级防汛防台风物资仓库,贮备适量县级物资、器材和设备。县级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包括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抢险急需的物料;救助转移群众及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抢险机具、器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要结合本区域防台风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根据规范要求储备相关物资。

(八)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和使用。

(九)技术保障

加快和完善防汛防台风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台风信息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台风灾害、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应急救助灾害预警水平。

(十)转移安置保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社区)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水利、气象、民政、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住房建设、商务、公安、卫生、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建设、水利、人防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救灾安置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应当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避灾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各类学校、影剧院、会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台风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人民政府或防指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公共建筑物作为避灾安置场所受到损坏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台风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

根据防台风预案或实际情况,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人民政府或防指应当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被转移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转移工作。

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十一)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公众教育

(1)县防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宣传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开展相应的预防、自救互救、逃生等技能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应对灾害和事故的处置能力。

(2)企事业单位、公民应积极参与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台风灾害风险意识与自我防御能力,自觉配合各级政府与防指实施防御台风预案的各项工作。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统一组织培训。县防指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负责人、防台风抢险技术人员和防台风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驻军的培训工作由驻军根据需要统一安排,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习

(1)各级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台风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水利、海洋与渔业、海事、住房建设、交通、电力等有行业防台救灾任务的部门要根据专项预案要求,定期举行防台风救灾演练,提高行业防台风抢险救灾能力。

(3)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各自的业务特长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灾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防疫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环保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灾后及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损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五)总结与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县防指应针对防台风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抗台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台风抗洪设施的规划、运行管理及应急工作程序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抗灾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的大小进行分级。起,采用国际统一分级方法,近中心最大风力在8级~9级(风速为17.2m/s~24.4m/s)时称为热带风暴,近中心最大风在10级~11级(风速为24.5m/s~32.6m/s)时称为强热带风暴,近中心最大风力在12级或12级以上(风速>32.6m/s)时称为台风。

其风又分台风、强台分、超强台风。台风: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32.7~41.4m/s);强台风: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41.5~50.9m/s);超强台风: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及以上(51.0m/s以上)。

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大风;②暴雨;③风暴潮。

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防指备案。每3~5年对预案修订一次,修订后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在防台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荣誉称号。对防台风抗灾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解释。

防台风心得体会范文6

今年来,区委台港澳办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和区委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区对台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建水平。区台港澳办坚持抓好精神及新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的学习。全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了“党建e家”、“学习强国”、以及“干部在线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区统战系统、统战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党课教育,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台港澳办自身也经常性的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党小组会议、每周例会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通过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对祖国统一,对如何做好对台港澳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领会和把握。通过学习,区台港澳办人员的思想素质、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做好今年我区台港澳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主任对台港澳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主任办公会议”制度,通过每周一“主任办公会议”,落实台办干部经常性学习、梳理工作进展、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勤政廉政。制定了《区台港澳办领导“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和单位目标管理,提出防范措施,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人员分工、责任到人,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党风廉政建设得到真正落实。

三、强化正风肃纪,狠抓问题排查、整改、防患。一是制定《台港澳办落实“基层减负年”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任务细化表》,自查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休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着手进行整治,确保九月之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以去年底区委巡察组对统战支部巡察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我办的问题为导向,继续做好问题整改,改得彻底,防止反弹。三是按照《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查摆问题提出台办《2019年台办党风廉政建设及对台工作风险防控点》(5点),做到精准防控。四是严明纪律。纪律就是战斗力,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台港澳办作为区委重要对台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做表率,台港澳办人员坚决在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思想上与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生活上,深入基层一线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园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今年来,区委台港澳办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一些进步,党员干部中未发现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但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欠缺,主要有: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有待提高;党风廉政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充实完善。

下半年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积极参加中央统一布署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推动我区对台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