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艺术论文范例6篇

谈判艺术论文

谈判艺术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徽文化遗产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发工作中,可用“商务谈判三部曲”的视角来看待一些问题。包括时刻记住申明徽州传统文化的价值,将其价值最大化,使之转化和产业化,同时建立对策克服一系列障碍等。

徽文化,与敦煌文化、藏文化一起被誉为中国三大地域文化,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地方显学之一,拥有着重要的文化价值与现实意义。安徽省黄山市作为徽州文化的发祥地和保存地,拥有着非常深厚的徽州文化底蕴,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有着不解之缘。近年来,徽州地区相关的政府及民间机构围绕着徽州民间传统文化与艺术,也在积极推动着徽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工作。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保护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作者试从谈判学角度,用“商务谈判三部曲”的理论对徽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一个论述,试图为徽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地进行提供一个新的思考角度。

一、何谓商务谈判三部曲

“商务谈判三部曲”理论是谈判学中的基础理论之一,是谈判者在任何商务谈判中都适用的原则。谈判的成功不仅要求谈判者熟练掌握商务谈判的专业知识,还要求遵循一定的步骤和科学方法来把握谈判的进程,因此专家学者们提出了一个“商务谈判三部曲”的概念,它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明价值

此阶段作为谈判的初级阶段,主要目的是弄清对方的真正需求,主要的技巧就是多向对方提出问题,探询对方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也要申明我方的利益所在。结合徽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要在申报各项遗产保护、申请各项发展基金时应明确了解申请的具体要求,了解要想保护和发展徽文化知识产权需要怎样的资格和条件,并在初步沟通时就表明徽文化的各项价值,为“谈判”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和步调。

(二)创造价值

此阶段为谈判的中级阶段,谈判中双方需要想方设法去寻求更佳方案,为谈判各方寻求最大利益。结合徽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说,就是要求我们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去创造最佳最全面的保护方案、策划出最优最适合徽州地区发展的发展方式,使得保护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三)克服障碍

此阶段往往是谈判的攻坚阶段。谈判的障碍来自于两方面:一个是谈判双方彼此利益存在冲突;另一个是谈判者自身在决策程序上存在障碍。前一种障碍是需要双方按照诚信合理的客观原则来协调利益;后一种障碍即需提高自身的前期准备,使决策顺利进行。结合徽文化知识产权护来说,就是要克服在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中所出现的一切障碍,以促成谈判、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要谈判中谨记这三大谈判步骤,并有效地遵循适当的方法,就能够使谈判的结果达到双赢。现在很多商学院都在用“商务谈判三部曲”的理论教学生们进行商业谈判,事实上各界谈判的成功案例中都能看到“三部曲”的应用。那么如何发挥“三部曲”在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并使得效果最大化呢,下面将做具体阐述。

二、“商务谈判三部曲”在徽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

(一)申明价值与传统文化的保护

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蕴藏着十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经济实现资源、科学教育资源。因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分类、立项和申报工作中,突出强调徽州传统文化的各项价值。它们表现为:

1.历史价值。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徽文化的沃土,折射了徽州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生产水平和生活风貌。如很多徽州民间文学就记录着徽州历史的变迁:徽州的宗法制度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个典型;《抓壮丁歌》真实记录了民国年间的社会现实和政府抽壮丁的状况。基于还原徽州历史甚至中国古代历史的角度,将徽文化无形的文化沉淀和有形的文化遗产结合起来将显得十分重要。2.文化价值。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着儒家文化,保留了山越文化的遗迹,还受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如徽州古建筑所体现出的水口文化就反映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休宁齐云山的道场音乐就是道教文化的体现等。总而言之,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兼容并蓄,展示了古徽州文化发展的过程,体现了古徽州人的聪明和智慧,对于现今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3.科学价值。古徽州所保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为很多学科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史料,是现在历史学、宗教学、生物学、医学、民俗学、语言学等学科研究的主要对象。作为文房四宝之一的歙砚,其制砚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就对科技史、工艺史的挖掘提供了重要的研究价值;徽派建筑的营造技术、设计理念、实用构造都为现代建筑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享誉世界的新安医学无疑是中医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现代医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4.审美价值。流传至今的徽州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项目都包含着强烈的审美要素。新安画派作为中国美术史上的重要流派之一,其画风意境深远,让人印象深刻;徽剧、目连戏体现了徽州独特的原生态审美取向。这些艺术表现都给人们带来极高的审美享受和欣赏价值,使观者如痴如醉,流连忘返,同时它们也为现当代艺术家们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如很多美术学院的学者、学生们就长来到山水徽州寻找创作的灵感。转贴于 5.社会价值。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了丰富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打锣封山等习俗,传授于后人严禁砍伐森林树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自然和平相处的意识;徽州古村落的布局构建和徽派民居的营建反映了邻里之间和谐相处的有机思想;徽剧《四郎探母》等宣扬的就是正义、孝慈的中华传统美德等。6.经济价值。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应当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保护、传承工作不仅要对日益落寞的传统文化遗产进行完善地记录、保护,也应对传承人的基础生活提纲保障,为保护和传承提供充足的经费和发展的空间。例如徽州制砚、罗盘制作作为一种技艺,若将其制作过程予以策划展示也是可塑造的的文化旅游项目;傩舞、徽剧、目连戏等文艺项目文艺项目还可以发展特色演出业等。

(二)创造价值与文化创意产业

在保护徽文化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必须持续地促进传统知识成果转化成产品、效益,使之产业化。具体表现为以下二方面:1.探索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对传统知识文化遗产的发掘、整合、创新和发展,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如将徽州三雕、制茶技艺、火腿腌制等具有实用性的工艺技术产业化、规模化,既实现了传统技术艺术的传承,又从另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城镇的剩余劳动力,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2.积极推进徽文化传统知识产权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使得徽文化的发展同黄山市地域旅游经济有机结合。如大力发展歙砚雕刻的创意产业,形成品牌,推动传统知识形成特色新兴产业,同时可将表演道具或者表演内容纳入旅游产品、礼品的设计、研发行列中,这些丰富的产业衍生品也能够起到增加经济效益、扩大文化宣传的作用。

(三)克服障碍与保护对策的建立

徽文化知识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障碍,如资源枯竭影响了可持续开发、传统知识传承人老龄化与新人的培养面临窘境、行业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乏力等。面对这些问题,应着重从政府、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传承人这四个层面来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形成有利于优秀文化发扬光大的良好氛围,应采取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群众响应的方针。具体表现在: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包括完善徽文化知识产权保密制度,防止传统知识泄密;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深入企业指导专利申请;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2.进一步加强传统知识的保护管理:应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由专门人士对徽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整合,并建立民间民俗艺术技术目录和数据库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形成以商标权、设计专利申请、工业产权等为主的多维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3.进一步完善传统知识遗产传承机制:针对传统知识遗产传承需要,抓紧培养新一代工艺人才和技艺大师显得十分重要,所以要力求对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进行有力的扶持,为徽文化遗产的人才资源库打下保障。4.进一步探索实践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立法依据:在借鉴吸收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典范基础上,也注意用心收集整理已有的徽文化传承保护方面的成功案例,为政府出台相关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以上都说明对徽文化遗产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发工作中要时刻记住申明徽州传统文化的价值,并将其价值最大化,使之转化和产业化,同时建立对策克服一系列障碍,这样才能使得徽文化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下去。

参考文献

[1] 徐文.商务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谈判艺术论文范文2

“谈论何以可能”是个基本问题,明确其内在结构是首要的。此问涵摄如下逻辑层构:“谈之所谈”“谈之所以谈”及“谈之何以谈”。艺术谈论总关涉于某物,此物于未被谈及前就先已在谈论者的意识中被“默认”或“默斥”为“艺术”了,这表明,在谈论之先,谈论者已对“艺术”有所领会了,此领会基于对“艺术是什么”即“艺术观念”的理解,此即“谈之所谈”。“谈之何以谈”则指向艺术品的内蕴和意义,并彰显之。最后得追问业已为谈论者所彰显的“艺术品的内蕴和意义”之合理性与合法性,此即艺术谈论之“合理性诉求”,也即谈论的“法权问题”。因此,“谈论何以可能”这一基本问题就涌摄“艺术观念”“艺术作品的意义结构”和“艺术谈论之合理性诉求”二者。

“艺术观念”可从两方面考察:历史的和逻辑的。就后者论,这似乎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解问题:艺术观念来自艺术传统、艺术理论、艺术观感或艺术偏好,而后者必先已设定了前者,否则就无以确定艺术与非艺术之界限!历史证明了这一点:艺术始而是“实用技艺”(古希腊至中世纪),接着属于“科学”(文艺复兴),后被定为“自由的”“美的”(启蒙时期),继而是“某种惯例”或“艺术界的点头”“家族的相似性”(20世纪),终而是“如果你认为是,它就是”(21世纪)。现在我们只能用一种“一切皆有可能”的近乎放任的多元宽容心态来对待一切宣称自己是艺术的“存在物”。多元宽容的心态会使我们相对的客观、冷静和明智,面对中国当代艺术,这正是现在最需要的。“当代艺术”既不是时间概念也不是价值判断,而只是一“存在”范畴:“艺术即存在”,“存在”就需要“理解”和“谈论”,仅此而已!据此,决不能以先在同有之观念裁割中国当代艺术,而应尽力去理解“它之宣称为艺术的动机、缘由何在”!对于“艺术家”,我们得相信他,给他自由,不论其怀何种目的去创作,要知道,“金钱”决不是败坏艺术的罪魁祸首!

艺术作品的意义结构可分“电学意义”与“美学意义”两层。前者由艺术发展史说,后者针对艺术作品本身。如果谁的艺术创作有意无意地背离了它的传统,从而呈出某种新的艺术理念、艺术技巧甚或艺术题材,进而改变了艺术的发展方向和人们的艺术眼光、习惯和态度,则其有艺术史之意义,具体表现在“艺术观念”(常借助“艺术媒介”)“艺术技巧”“艺术题材”诸方面。艺术史就是由这些改变的“点”连缀起来的序列。故而,为把一些东西看作艺术品,要有艺术史的知识(阿瑟・丹托)。此类作品的价值若不由此角度入眼,就要么根本不理解人们对它的推重,要么就根本无法充分认识其全部价值。如就“艺术观念和媒介”可举:杜尚的《泉》及他对“蒙娜丽莎”的恶搞、凯奇的“4分33秒”和沃霍尔的“洗衣粉盒子”――此类创作最宜模仿而其实不可模仿,它们很有影响力但缺乏魅力;就“艺术题材”可举:作为中国当代艺术开端的“星星美展”(1979/1980),尤其是马德升的《息》、王克平的《沉默》和《偶像》,包括“’85美术新潮”,它们基本上是以敏感题材的大胆入画来“对抗”当局从而实现艺术和自身自由的,事实的确如此,而西方艺术收减界似乎自行夸大了这种“对抗”的度,中国当代艺术在今天国际拍品市场上的价格飙升与此关系甚大。张晓刚的《天安门》和“血缘系列”、曾梵志的《和我们在一起》、王广义的《AC》和“大批判系列”这些所谓“政治波普”作品之所以被高价竞拍,与其题材之特殊(最高领导和最高象征)及对此题材之特殊处理(包括用色、构图及整个画面氛围的渲染)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有直接关系。可以说,国际收藏界对中国当代艺术的青睐,除了艺术炒作集团的“做局”外,多半是其“中国题材”和“中国经验”之故,若说它们在艺术上有了国际水准,还言之甚早!当然,中国当代艺术也有于观念、技法诸方面均有所突破和创新者如吴冠中。就此而论,中国当代艺术在题材上、吴冠中绘画在技法上,均已进人中国艺术史无疑!

艺术作品之美学意义亦可分为两层来看:“是不是艺术”以及“是不是伟大的艺术”。它们分别对应于艺术作品的存在形式和内在意蕴。二者乃递进关系,不能换序、越位亦不能斩为两层,谈论后者必须以前者为基础,谈论前者也最终必触及后者。就前者即艺术的存在形式看,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作品没有“存在形式”,现代艺术虽然在取消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界限后,又抹平了艺术题材与艺术媒介之差异,最后隐去了,艺术品与现成物即艺术与生活的区别,但还是没能达到“逍遥游”的境地,即便是最精神化、心灵化的“观念艺术”也还得借助于文字之类的媒介,更遑论描绘一切琐碎平几之物的波普艺术,超越绘画平面限制的装置艺术、环境艺术,以行动为主题的偶发艺术、身体艺术、行为艺术及以自然为对象的大地艺术。艺术即存在,存在定有其形式,故艺术之创构终有底线!极端艺术家之行为业已陷入自打嘴巴的悖论中:既然阁下的创作已冲逝了艺术与生活之畛域,而生活又已然存在,那阁下还有创作之必要?

与通常对现代艺术观念之概括不同,我认为上文言及的“抹平了艺术题材与艺术媒介的差异”这一点极为重要,它是(后)现代艺术解构传统艺术的法宝。而问题的微妙处在于:如果说传统艺术的主体性、创造性主要体现在构思和表达的“苦心经营”上,那么,在现代艺术看似“好玩”的创作方式下,用心良苦的是对题材即媒介的“选择”。作为改变两方现代艺术进程的“天才”(注意:不是“大师”)杜尚曾谈到这一点。有人问他:“您选择现成品时取决于什么?”他答:“东西本身。通常,我不得不考虑到它的‘样子’。选择一个东西很难,因为15天后你会开始喜欢它或者讨厌它。因而,你必须在接近它的时候是冷漠的,仿佛不带任何美学的情感。”于是就有了艺术的第二个基本界定:艺术即被选择了的存在形式!“选择”一词内摄创作者之意图、观念、体验、情感,成功的艺术创作即成功的“选择”:当代艺术的发展并 未溢出黑格尔“(艺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经典界定!

就艺术内蕴即作品的“伟大与否”说,我主张艺术(家)应该有“大情怀”“大担待”,为人类担荷,惟万世为忧,有阔大宇宙之襟怀,抱宗教虔诚之挚爱,自承文化之命脉,不遗天地之精魂!故而,伟大艺术总因艺术大师之襟怀而与宗教有天然之关联。中国当代艺术所真正缺乏的就是这种宇宙襟怀和宗教担待:“那种健康的,崇高而庄严的精神愈来愈远离了我们……高扬人本的崇高与自然的和谐,建树一个新的精神模式,无疑应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艺术家们的共同日的。”“百个齐白石比不上一个鲁迅”也就在这层意思上说!不管是中国当代艺术,还是吴冠中的“混血艺术”,都应该掂量掂量这个不算太小的问题!的确,后现代是个主观上拒绝大师而客观上亟需大师的悖论年代。

谈判艺术论文范文3

摘要:凡从事商业贸易或商业合作的人士,对商业谈判应该都不陌生。因为商业贸易和商业合作大都是通过不同形式的谈判来实现的。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商务谈判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要想取得谈判的成功,企业的决策层不仅要掌握与谈判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具备扎实的语言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成功的商务谈判都是谈判双方出色运用语言艺术的结果。通过对商务谈判语言艺术的分析,阐述了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和特性。 关键词:商务谈判;对外贸易;语言技巧 1 商务谈判概论 1.1 商务谈判的概念理解 商务谈判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商务谈判,经济活动便无法进行。小到生活中的购物还价,大到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作、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都离不开商务谈判。 那么商务谈判有哪些具体特点值得我们学习注意呢? 1.2 商务谈判的个性特点 商务谈判是一项集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于一体的社会经济活动,除了具有一般谈判的共性外,还有其个性特点,表现在: (1)商务谈判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商务谈判以价格谈判为核心。 1.3 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商务谈判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 (1)商务谈判是商业交易活动中的桥梁和纽带。 商务谈判有利于企业获取市场信息,为企业的正确决策创造条件。 (3)商务谈判是企业树立形象的重要手段。 (4)商务谈判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5)商务谈判能够提高管理水平。 2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 2.1 商务谈判的沟通艺术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表现在谈判者之间的语言沟通,贵在信息的交流,只有双方或多方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有效的沟通是商务谈判成功的前提。口头语言、书面文字和行为动作都是沟通的载体,它们帮助谈判双方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加强认识。口头沟通是有声语言沟通方式,它主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基本方法来完成。 2.2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也称自然语言,有声语言是指通过人的发声器官表达的语言,一般理解为口头语言,这种语言借助人的听觉交流思想、传递信息。它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叙、辩、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谈判中有声语言的要求:准确性、表述清楚、注意用词。 2.3 谈判中有声语言的沟通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答、辩、叙、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沟通有效与否取决于以上方面的综合表现。当然涉及到听、问、答、辩、叙述、说服等各方面的技巧。 2.2.1 听的技巧 听的技巧表现在就是指谈判者要善于倾听,要有耐心地听对方的发言,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情况,反驳对方的不同意见。其实成功的谈判者50%以上的时间是用来听的,他们仔细倾听,获取大量的宝贵信息,增加谈判的筹码。 2.2.2 问的技巧 “问”是商务谈判中谈判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通过提问可以发现对方的需求,掌握对方的心理。在商务谈判中,“问”主要分开放式提问和封闭式提问两大类。所谓开放式提问,是指具有广泛答复的问法,通常无法采用“是”或“否”等简单的措辞作答复。通常在谈判开始时使用,引导对方多说,进而获取相关信息。所谓封闭式提问,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在特定的领域得出特定的答复 。一般用“是”或“否”即可予以答复。通常在谈判的尾声,用于缩小谈判范围,进行收尾工作。 2.2.3 答的技巧 如何才能做出较好的回答,最重要的还是实现记下最可能提出的那些问题。在谈判之前,先扮演一个挑剔的角色去对问题作出联想表演,准备如何回答那些难对付的问题。你考虑的时间越长,想出的回答会越完美。但是,我们无法预知对方可能提出的所有问题,更多的时候谈判的回答是一场即兴表演。在谈判中,谈判人员的每一句话都负有责任,都将被对方看作是一种承诺。回答不当易使己方陷于被动,这都要求谈判者回答问题时要有艺术性和技巧性。 2.2.4 叙述的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叙述就是基于己方的观点、立场和方案等,通过阐述来表达关于参加本次谈判的基本观点和意见,使对方有所了解。从内容上可分为开场阐述和总结陈述两种。开场阐述是各方对己方谈判观点的第一次陈述,通过对谈判观点的介绍,说明己方参加投票的基本立场及要求。总结陈述则是在谈判的各个阶段或全部谈判结束前作的陈述。一方面它要对取得的成果进行肯定性总结,另一面还要为接下来的谈判打好基础。 2.2.5 辩的技巧 在商务谈判中,由于利益、立场的差别,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观点的对立,辩论则能使这种对立得到沟通和解决。谈判中的讨价还价就集中体现在辩上。 2.2.6 说服的技巧 谈判中能否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是谈判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说服是谈判过程中最艰苦、最复杂,同时也是最富有技巧性的工作。那么在谈判过程中,谈判者应当如何说服对方,顺利达成协议呢?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论述这个问题。 (1)创造说服对方的条件。 ①要说服对方改变初衷,应当首先改善与对方的人际关系。 ②在进行说服时,还要注意向对方将你之所以选择他为说服对象的理由,使对方重视与你交谈的机会。 ③把握说服的时机。 说服的一般技巧。 取得对方的信任,不要只说自己的理由。 从谈话一开始,就要创造一个说“是”的良好氛围,而不要形成一个“否”的气氛。 努力寻求双方的共同点。 强调彼此利益的一致性。 不要直接批评、责怪、抱怨对方。 要诚挚地向对方说明,如果接受了你的意见将会有什么利弊得失。 说服要耐心。 说服要由浅入深,从易到难。 不可用胁迫或欺诈的方法说服。 运用经验和事实说服对方。 2.2.7 协调的技巧 成功的商务谈判都是谈判双方出色地协调的结果。 对于成功的谈判,人们常常用这样一个例子来描述:某一家庭有两个男孩,有一天兄弟俩为吃一块蛋糕而争吵起来,谁都想多吃一点,而不愿平分,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他们的父亲向他们建议:由一个孩子先来切蛋糕,他愿意怎么切就怎么切,另一个孩子则拥有优先挑选的权力。两个孩子都觉得这个建议挺公正,就接受了,结果,兄弟俩高兴的地分完蛋糕。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需求,又维护了双方的关系,同时又不毫不费事地解决了矛盾,所以谈判的效率很高。 3 商务谈判的语言特性 3.1 针对性强 在商务谈判中, 双方各自的语言,都是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的,因此谈判语言的针对性要强,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肯带。模糊、罗唆的语言,会使对方疑惑、反感、降低己方威信,成为谈判的障碍。每次在谈判内容确定后,要认真准备,反复研究。针对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谈判内容、不同的谈判场合、不同的谈判对手,要有针对性地使用语言,才能保证谈判 的成功。例如,对脾气急躁、性格直爽的谈判对手,运用简短明快的语言可能受欢迎。慢条斯理的谈判对手,则采用春风化雨的倾心长谈可能效果更好。在谈判中,要充分考虑谈判对手的性格、情绪、习惯、文化以及需求状况的差异,恰当地使用有针对性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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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泰纳;艺术哲学;文学思想

在文学批评的领域里。法国批评家希波里特·泰纳(nipplm adolphetable,1828—1893)以其大名鼎鼎的文学演变受制于种族、环境、时代三要素的理论而闻名于世。他的理论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且不说l9世纪后期的许多批评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理论,就是在当今我国的很多文学读物和教科书里,依然可见泰纳那种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影子。虽然泰纳的这种从外部进行文学研究的理论的弊端早已为西方的学者所批判,但是它毕竟是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先声,因此时至今日仍不乏其追随者。作为一位博学多识的学者,泰纳在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方面均有造诣,仅就文学批评的领域而言,除了“种族、时代、环境三要素”理论。泰纳关于文学问题的讨论还有很多,其中很多不常被人论及。这些论述散见于他的《拉封丹及其寓言》(e.,m/suar脚delafonm/ne1854)、《英国文学史》(h/sto/rede/af妇盘鹏ang/a/se,l一4vol1864一l869)、《艺术哲学》(p^del’art1865—1869)等有关文学批评的著作里。其中,《艺术哲学》一书虽不是专论文学的理论著作,但是它将文学置于“艺术”的总体范围之下,并从这个角度对文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这样的一些讨论,对于说明泰纳的文学思想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从文学批评的角度,仅就《艺术哲学》一书,谈谈较为显著的几个问题。

一、文学艺术耍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

泰纳抓住了艺术要表现事物的普遍性这个问题,对艺术的本质进行了讨论。既然是一部“艺术哲学”,必然要从艺术的总体概念出发,去探讨艺术的特点和规律,进而去说明各个艺术形式。泰纳从对艺术作品的定义这一角度去考察艺术的本质,并对艺术形式做了分类。他认为,一切“艺术品的目的都在于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诗歌、雕塑、绘画、建筑、音乐这五大艺术形式中,泰纳将前三者界定为“模仿的”艺术,因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总体”与实物相符;后两者界定为非模仿的艺术,他们表现的是“各个部分”间的数学关系。泰纳强调“模仿的”艺术,并非照搬现实,而是要抓住最能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的因素,对这些因素进行模仿。他认为一切上乘的艺术品都不拘囿于现实,因为现实不能充分表现特征,必须由艺术家来补足。相反,艺术家如果缺少这种善于抓住事物主要特征的天赋,也就与临摹的工匠毫无二致了。因此对现实进行一定的夸张和歪曲,以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在艺术作品,特别是优秀的艺术作品中是十分必要的。泰纳这里所谈的“诗歌”即文学,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虽然关于文学究竟是“模仿的艺术”还是“表现的艺术”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不能简单而论,但是泰纳提出模仿并非照搬现实,至少肯定了文学作品中那些不同于现实生活的因素。当然,泰纳所举的文学方面的例子都紧紧围绕他的“艺术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这一论点,并没有深入到文学的虚构性问题,可是这种讨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为说明“文学真实”与“生活真实”的不同奠定了基础。而反对艺术创作单纯地摹仿自然,要求艺术抓住事物的普遍性,这也正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历史角度看待文学问题

在《艺术哲学》中,关于艺术以及文学诸问题的讨论始终是放在历史的具体角度进行分析和考察的。泰纳深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而其中“最重要的影响(认识论问题另当别论)体现于……泰纳的历史观念,这样一种历史的眼光和角度与他的“时代”这一术语相类似,也正是其历史观念的体现。简单地讲,这种历史眼光就是:认为文学作品产生于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文学批评也由于经历了历史的积淀才得以确定和趋于合理,因此只有将具体的文学作品及其相关批评,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才能对文学问题得出比较科学、公允的结论。正是对泰纳关于艺术作品的产生、评判以及作用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他文学观上所反映的历史意识。

艺术品的产生受到当时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是泰纳在《艺术哲学》中着重论述的一个问题。而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是如此。泰纳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笔力去说明意大利画派和尼德兰画派,古希腊雕塑等艺术形式是如何在他们那独特的“气候”下产生的。这“气候”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历史环境。

从分析绘画艺术的产生人手,泰纳总结了艺术的产生规律,继而将这一规律推广到各个艺术形式中去。因此对艺术的产生问题的讨论,同时就包括了对文学作品如何产生的认识。泰纳认为,艺术品的产生及其作用都与历史的具体形势密切相关。泰纳说:“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uj他认为,首先有一个“总体形势”,其次是总体形势产生的特殊倾向于特殊才能;然后这些才能与倾向造就一个中心人物;最后,声音、形式、色彩或语言这些艺术材料,把中心人物变成形象,或对中心人物的倾向与才能进行肯定。

关于“总体形势”,泰纳描述为:在古希腊是好战与畜养奴隶的自由城邦;在中世纪是蛮族的入侵,政治上的压迫,封建主的劫掠,狂热的基督教信仰;在l7世纪是宫廷生活;在l9世纪是工业发达,学术昌明的民主制度……而“特殊倾向”和“特殊才能”则表现为爱好体育或耽予梦想,粗暴或温和,战争的本能,说话的口才,追求享受等错综复杂的倾向,具体来说:在希腊是肉体的完美与机能的平衡,不曾受到太多的脑力活动或太多的体力活动扰乱;在中世纪是幻想过于活跃,漫无节制,感觉像女性一般敏锐;在17世纪是专讲上流人士的礼法和贵族社会的尊严;到近代是一发不可收拾的野心和欲望不得满足的苦闷。

所谓的中心人物,就是表现了“特殊才能”或“特殊倾向”的典型人物:这个人物在希腊是血统优良、擅长各种运动的裸体青年;在中世纪是出神人定的僧侣和多情的骑士;在l7世纪是修养完美的侍臣;在我们的时代是不知厌足和忧郁成性的浮士德和维特。按照泰纳给艺术的分类,艺术作品或是表现中心人物或是诉之于中心人物。而文学和雕塑艺术一样,被他划分为模仿的艺术,它们表现中心人物。他认为,古代雕像中的《梅莱阿格尔》和《尼奥勃及其子女》和拉辛悲剧中的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一样,都是表现中心人物的。同样,文学和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一样,其产生受特定历史条件影响。因为从泰纳对予“总体形势”、“特殊倾向”和“才能”,以及“中心人物”这些术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时代精神”和“周围风俗”无非都是特定的历史环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们所代表的含义也不同。而按照他的推论,正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才产生了表现不同的典型形象的文学作品。

从艺术品的产生来看,文学作品的出现受到了历史环境、特定社会风貌的影响,同样,从艺术批评的角度来看,关于文学作品的合理评价也是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而文学批评也应回到历史中去,参考特定的历史背景,从而对文学作品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解和评判。泰纳在谈到如何形成对艺术品的公允判断时谈到:先是与艺术家同时的人联合起来予以评价,这个意见就很有分量,因为有多少不同的气质、不同的教育、不同的思想感情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趣味方面的缺陷由别人的不同趣味加以补足;许多成见在互相冲突之下获得平衡;这种连续而相互的补充逐渐使最后的意见更接近事实。然后,开始另一个时代,带来新的思想感情;之后再来一个时代;每个时代都把悬案重新审查;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丽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几百年中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因为不高明的作品不可能使许多大相悬殊的意见归于一致。也就是说,在历史积累中形成的价值判断是一个趋于真理的结论,正如我们“今日每个人都承认,有些诗人如但丁与莎士比亚,有些作曲家如莫扎尔德与贝多芬,在他们的艺术中占着最高的位置。”这样的一个结论正是在数百年来众多意见和判断的不断修正、不断积累中所产生的。因而也是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那么当代的批评家又如何去考察判断一件艺术品呢,泰纳认为,艺术品产生于历史环境之下,因此批评家对待历史的第一件工作是为受他判断的人设身处地,深入到他们的本能与习惯中去,使自己和他们有同样的感情,同样的思想,体会他们的心境,又细致又具体地设想他们的环境;凡是加在他们天生的性格之上,决定他们的行动,指导他们生活的形势与印象,都应当加以考察。这样一件工作使我们和艺术家观点相同之后能更好地了解他们;又因为这工作是用许多分析做成的,所以和一切科学活动一样可以复按,可以进行改进。根据这个方法,我们才能赞成或不赞成某个艺术家,才能在同一件作品中指责某一部分和称赞另一部分,规定各种价值,指出进步或偏向,认出哪是昌盛、哪是衰落。

虽然这种历史主义的口吻有滑向相对主义的危险,但是毕竟道出了批评工作的_丌一分真意。正如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所说的:“实际上,我们是从自己认识中的一个部分建立一个更高标准出发去批评自己认识的另一部分”。从当代的批评视角出发,回到历史中去体察作品的原生态,继而在一个动态的价值尺度中综合考察和重新认识作品本身,这正是泰纳在19世纪对批评工作所作的概括,也是与韦勒克等人所倡导的“透视主义”(pempcctmsm)相类似的地方。

不仅文学的产生和文学批评受制于历史环境,泰纳认为,文学的作用也体现在对于时代精神与风俗的反映上。而对于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表现得越充分、越生动、越深刻,作品所占的地位就越高,泰纳将这样的作品称为“历史的摘要”。他认为,文学作品,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可以补足历史研究的文献缺漏,可以提供各个时代的思想感情、重大事件和民族特性。,虽然我们不能同意将文学作品当成历史研究中的文献资料,但是,承认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世纪的掠影,它更具代表性地体现了历史进程中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认为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感受历史环境,则是不无道理的见解。既然越是伟大的文学越是表现事物的本质特征,而这种本质特征无疑是历史性地存在的,因此艺术所表现的真理也必然是历史的真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泰纳的历史主义眼光的确渗透在文学研究的每个基本层面,无论是文学的产生、评价,还是对于其作用概括和价值的判断,虽然其中有些观点未免极端,但从总体上看还是有很多合理成分的,这些观点也的确道出了文学的特点,为我们更好地研究文学本身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三、价值强调对历史相对主义的克服

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泰纳的历史主义贯穿于《艺术哲学》,也渗透在他的文学观念之中。然而历史主义很容易导致彻底的相对主义,但是在《艺术哲学》中,泰纳却避免了相对主义的错误。他并没有过分注重作品的历史价值而忽视其艺术价值,相反,他致力于对文学价值判断标准进行界定,强调即便是同一时期的相同题材的作品,由于艺术家运用了不同的手法,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从而使艺术品分出高低等级。他将衡量艺术价值的标准规定为,对于“显著特征”的表现,以及对特征的效果集中程度的表达。“显著特征”分为“重要的特征”和“有益的特征”。“重要特征”主要指更接近事物本质的特征,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精神生活的等级,别的方面都相等的话,作品的精彩程度则取决于它所表现的特征的重要程度。而人类精神生活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一个民族、种族的主要特征。“有益的特征”则与人的道德等级相关,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道德价值的等级。因此,作品所表现的道德等级越高则其艺术成就越大。但是泰纳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将作品中人物的道德等级等同于作品的道德等级,这种逻辑上的谬误不仅在例证上损害了他理论的合理性,更成为其理论的一大硬伤。当然,作品具有显著特征也并不一定就会成为伟大的作品,还要看如何去表现这些特征,这就涉及到效果的集中程度的问题。要达到作品效果的集中,泰纳认为要做到三个方面:在塑造人物性格时要表现他的“精神地层”,也就是人物性格的典型与集中;构思情节要与人物的性格相符,要能够表现人物;最后,作品的风格要与人物性格以及情节相配合,做到人物、情节、风格的统一。虽然泰纳的论述并不算深入,所持观点也并不新颖,但是却体现了他对艺术的自身规律及其价值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_izeji~y他理论上单一的历史标准,避免了相对主义的弊端。

四、文学艺术研究中的“科学”方法

谈判艺术论文范文5

然而,在某种程度上,谈判是一门“输”的艺术。

在这里,我不准备将“输”引申为“让步”、“妥协”的意思,因为谈判本身就是一门让步和妥协的艺术,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大幅文字。我所说的“输”,就是你没有达成预期的谈判目标,和对手相比,你真的“输了”!

这确实是一件很糟糕的事。然而在现实谈判中,因为彼此所处位置的不同、实力的差异、谈判水平的差异等因素导致谈判“输”的情况并不少见,那种双赢的结果没有预期出现。赢家自然高兴,那么“输家”呢?

输家在谈判接近尾声、在结果几成定局的时候,一定不能让对手发现他们明显占据了上风,因为这可能让他们感觉触摸到了你的底线,同时,很可能会在未来的谈判中,保持这种咄咄逼人的气势,让你永远处于劣势——除非你放弃和他们的合作!这时,你必须提出一个条件作为补偿,而这个条件,你心里清楚,对方不会很难做到。那么,你本次谈判虽然输了,但是气势没输,下一次也许能赢回来。

笔者曾经带领一位区域经理和一个非常强势的经销商洽谈年度合同续签的事情。在合同“销售返利”这一项,该经销商坚持按照年度销售额的2%给予核算,而我司坚持上年度的1%。双方僵持不下。稍后,我们从侧面了解到,该区域零售系统今年费用普遍上涨,给经销商带来了现实的经营压力,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按照这个条约签订了协议。“输”的结局看起来已成定局。在最后一次谈判时,我们一改常态,高姿态的表示将支持他共同度过难关,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按照月实际出货量的1.5倍以上备货,否则仍然只能给予1%的年度返利。

显而易见,这次我们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我们输了。但是在最后的时候,我们能把让步当做给对方的支持,同时提出了一个客户能够做得到的条件作为附加,很巧妙的化解了自己的被动局面。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在谈判中“赢”了呢?

那当然要恭喜你!然而你仍然需要懂“输”的艺术!

谈判艺术论文范文6

近些年来,由于文化研究的冲击,文艺学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对象的泛化、研究方法的游移、学科边界的模糊和学科独立性的动摇,导致了学科性质的困惑和学科前景的迷茫。面对文化研究的强劲势头,"转向"说、"跟风"说、"劫持"说、"终结"说、"拯救"说、"扩容"说、"侵占"说、"跨学科"说、"大杂烩"说、"国际化"说、"殖民化"说,以及究竟是"文化研究遭到文学研究的劫持",还是文化研究"入侵""劫持"了文学研究?可谓歧见蜂起,异说纷呈。"冷战",有持续升温之势。

为了协调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紧张关系,更为了应对当下中国文艺实践所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谋求文艺学在全球化语境中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思路和可能,我认为重建文艺社会学,是必要的。

提出"重建文艺社会学",并非我的发明。至少在2001年4月的扬州会议上,陶东风先生即有过明确主张。尽管我把80-90年代的文艺社会学研究统称为"学科重建期" ,并把再提"重建"的目标之一,定位于承传上个世纪的未竟事业。但本文之缘起,仍可视为对陶氏话题的展开与延伸。

一、 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

文艺社会学和文化诗学

文化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先是作为文艺社会学,继尔是作为艺术文化学介绍到国内的。1995年大连"文化研究:中国与西方"国际研讨会后,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把它当作一种"跨学科跨文化研究"。1997年,乐黛云先生仍将其视为"跨学科文学研究"和"跨文化文学研究" 。此后,尤其是1999年南京"世纪之交:文论、文化与社会"学术会议后,文化研究发展迅猛。据最新资料介绍:始于20世纪60年代英国伯明翰学派流行文化的研究方法,目前已经应用于全球。而国外最有名的人文网站"Voice of Shuttle"对文化研究的界定是:"文化批判主义/理论和社会学、传媒研究、后殖民主义研究、经济学、文学以及其他代表了当代人文主义领域中’文化’层面领域的交叉点" 。尽管究竟何为文化研究,学界仍有不同意见,但可以肯定地说,作为具有全球性的学术文化思潮,文化研究既是在文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将文学研究泛化、策略化、意识形态化了。

关于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研究的渊源关系,文化研究的创始人理查德·霍加特有过清晰表述。他不但认为作为文化研究的"当代文化社会学"是对"传统称为文艺社会学或文化社会学的领域"的扩展,而且提出了应该把"文学社会学"当作"当代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的思路与构想。 而他关于当代文化研究所应该关注的五大问题 ,其实也无一不在文艺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唯其如此,阿兰·舒特尔华斯在论及早期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学术宗旨时曾明确指出:"在’中心’里这些是很一致的:为了开展文学的社会学研究或大众文化与大众媒介的社会学研究……对于这个中心来说,很明显的一项任务即是培养在文学批评中的社会学家。"约翰·科纳在《作为社会学的批评:解读媒介》中也强调:"’文化研究’是在社会-文学的考察中形成的,继而在理查德·霍加特和雷蒙德·威廉斯的著作中得到重要的发展。"

文化研究的著名学者如此看法,文艺社会学专家又如何见识?

法国著名文艺社会学家埃斯卡皮曾根据韦勒克、沃伦的《文学原理》,把文学社会学研究归纳为三种:作家社会学、作品社会学、公众社会学。他认为:三种学说中,第二种源远流长并发展很快。而"理查德·霍加特及其伯明翰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功绩在于专攻这一课题的另外两个方面,这一总体态度的特征就是从文学出发,通过社会学的方法,达到一种社会化的文学。"

德国学者西尔伯曼,也把文化研究当作文艺社会学研究的新发展,将雷蒙德·威廉斯的《文化和社会,1780-1950》(1958)、R·霍加特《文学的用途》(1956)与《文学和社会学》(1966)等著作,作为重要的文艺社会学文献加以推介。而英国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和法国波尔多"文学和大众艺术技术研究所",也被同样作为国际著名的文艺社会学研究机构而加以列举。

无论从学理的角度还是从学科史的角度看,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特别是和文艺社会学研究的历史/逻辑关联性,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那么,文化诗学和文艺社会学关系如何?

由于文化诗学本身就是新历史主义的别称,是格林伯雷对新历史主义的另一种命名;而新历史主义,既是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

基于担心随着文化研究的研究对象漫无边际地泛化,从而使建立在"文学文本"研究基础上的文学理论,有失去起码的学术品格和学科独立性的危险,北师大文艺学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文化诗学"的理论构想。早在南京会议上童庆炳先生《文化诗学是可能的》,便引起了我的极大关注;《文学评论》2001年第6期"文化诗学"研究专辑,更给人以中流击水力挽狂澜之感。在文艺学何为?文艺学何能?文艺学何去何从似乎越来越不明朗的学术语境中,倡导一种既立足于文学本位,又具有视界融合特点的"文化诗学"范式,是适时的,极具建设意义的。

不过,在倡导"文化诗学"之时,又以"文化研究"来贬斥"文艺社会学",却有点使人不得要领,匪夷所思。

作为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教义"的文化诗学,尽管在理论上有些"无法定论",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新历史主义之"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对不同理论视域/体系/原则/方法所持的具有包容性的"开放的态度"。为了更加有效地探讨资本主义文化中艺术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福柯主义和欧洲(尤其是法国)的人类学和社会理论等等,都成为文化诗学的资源。用格林伯雷的话来说,即"都对我自己的文学批评实践的形成发生过作用"。有论者将文化诗学的理论假设归纳为"新历史观"、"文本的阐释"和"文本的扩张"三大特点 ,是精当的。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其"文本的阐释"绝不仅仅是"审美"的,甚至主要不是"审美"的。它重视的是"文本"和"语境"的关系。而在对这种关系的阐释中,他们所喜欢使用的又偏偏是那种不但"无诗意",甚至根本就是"反诗意"的商业化术语。正如格林伯雷所言:"艺术作品是一番谈判以后的产物,谈判的一方是一个或一群创作者,他们掌握了一套复杂的、人所公认的创作成规,另一方则是社会机制和实践。为使谈判达成协议,艺术家需要创造出一种在有意义的、互利的交易中得到承认的通货。"

他们之所以要用"流通"、"谈判"、"交换"之类的商业隐喻来阐释文本,是基于有意识地要解构经济和非经济的二分法,借以"说明似乎是最不沽名钓誉、远离铜臭的高尚实践(包括艺术),其实也在最大限度地谋求物质或象征的利润。上层建筑不只是单纯地受经济基础的支配,它也参与了经济基础的构成。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新历史主义企图找出社会流通的踪迹是如何被抹擦掉的。" 而这一学术旨趣和目标,恰恰是西方现代文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立场之一。

当然,"新兴的文化研究与原来的文艺社会学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但必须强调和补充的是:第一,与"原来的"文艺社会学有很大的不同,不等于和"现在的"文艺社会学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传统的"文艺社会学和"现代的"文艺社会学本身便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关于这一点,童先生在《文艺社会学及其现代形态》 一文中有过透辟分析,不用赘述。第二,这种"很大的不同"主要是表现为"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方法"?童先生在文中特别指出了方法:"经过’审美’和’语言’的洗礼后,文化研究也找到了新的批评方法,那就是紧紧地从文本的语言出发来揭示文本的思想蕴涵,而不是像过去某些批评家那样,脱离开文本的语言,发一些议论。"这与上面所强调的"不同",以及对离开文学文本的"无诗意或反诗意的社会学批评"的批评所构成的意指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关于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关系,本文将在下一节讨论。这里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是:文艺社会学和文化研究的不同,尽管也包括了方法,但主要的不是方法,而是对象。前者的研究对象是"文艺",而后者则是"文化"。由于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无一不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文化研究也就把它的研究对象无边际地泛化、无限度地扩张到了几乎无所不包的地步。这是二者最大的"不同",也是学界最大的"不满"。正因为如此,本文才提出要重建文艺社会学。

当然,就文学研究领域的某一个体而言,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学术选择。他可以成为一个文学研究专家,也可以并可能成为一个卓越的文化研究专家。而且我还认为,在转型期和全球化的社会历史语境中,文化研究所具有的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性,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是非常必要和非常重要的。但是,另一方面,就学科而言,文艺学却不可能也没必要对什么都发言,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打天下。有论者称:越俎代庖,已成为一种"学科霸权与侵略";而文学理论的"文化化"倾向,则是当前我国文论研究中"最主要、最流行、最隐蔽也是威胁最大的问题"。 "目前国内的’文化研究’有沦为二流社会学、经济学的危险。" 这是否有点"危言耸听",可以讨论。但毫无疑问的是,跨学科研究,必须以本学科的特性、独立性为基点、支点和出发点。否则,它不但有大而无当、大而化之之虞,而且有自毁安身立命基点之险。理查德·霍加特的告诫在今天仍不失其警醒意义:"……我们将迟早停止谈论文学,而发现我们自己只是在谈论历史、社会学或者哲学,而且也许只是在谈论糟糕的历史、糟糕的社会学和糟糕的哲学。"

霍加特曾将文化研究的领域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属于历史和哲学方面的研究;二是属于社会学方面的研究;三是文艺评论。而文艺评论,他认为"是最重要的",并批评了那种"忽视""必不可少的"文艺批评方法的倾向。

将"文化诗学"定位于"文化研究的专为研究文学文本的分支" ,是符合霍加特把"文学社会学"当作"当代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的构想的。而这一"分支",只有提到"最重要的"高度,才能予以充分估价。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走向文化诗学"和"重建文艺社会学",其学术旨趣是根本一致的。二者的不同点主要在于:文化诗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学",而文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文艺"――它不仅包括文学,而且也包括其它艺术门类,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曲、影视、建筑等;其次,就文学本身而言,它研究的也不仅仅是"文本",同时也研究文学的社会过程、社会机制、社会团体、社会管理、社会预测等等。

二、 "简单的""机械的"和"精致的""富于想象力的"

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在方法论上并无高下之分

重要的是理论范式和学科自律的确立

理查德·霍加特在《当代文化研究:文学与社会研究的一种途径》一文中,曾区分了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文学社会学。他指出:"文学社会学中的某些研究是简单化的和机械的,而有些则是精致的和富于想象力的,大多数则介于两极之间。最有效的文学社会学能够阐明某种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文学作品的特性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这种研究可以涵盖大众艺术和高雅艺术,对于某些当代大众艺术则具有特殊的价值,诸如电影,其完整的创作过程,要受到一系列不同因素(经济的、物质的、职业的影响)。"

上述区分是必要的,重要的。文艺社会学(包括文学社会学)既有简单的、机械的、庸俗的;也有精致的、富于想象力的、科学的。那种"最有效的",自然应该是既不忽略文学艺术的"特性",又能阐明"制约"或"影响"这种特性的"社会因素"的理论范式。

毫无疑问,"语言论"转向的理论成果,也在现代文艺社会学中沉淀了下来。戈德曼宣称:"发生学结构主义是在假设事实的评判和价值的评判之间,理解与解释之间,决定论与目的论之间的一种综合。"

传统的"因果关系",在他那里成了"同源关系"。而线性的"决定论",也为众多更加审慎的"促进论"或"影响论"所取代。就是在经验主义、实证主义学派那里,形式主义的"文学性"概念,其实也受到关注。埃斯卡皮关于"文学是什么"的分析,便是从"语言"和"文学性"出发的。只不过他将"语言"和"交际"、"文学性"和"社会性"结合起来加以分析而已。通过对语言具有"物品-意义"、"能指"和"所指"这一首要特性和双重意义的分析,他提出了"作为交际的文学"的概念。而作为一种社会性的"交际",文本所具有的"超出语言之外的意义",便构成了文学的特性之一。也就是说,"仅仅是在一部文学作品中人们才可以插入一些新的意义而不破坏它的同一性。"于是,"一部具有’背叛的能力’的作品,一部带有那种随意性的作品是具有文学性的……这种随意性能使得作品在另一种历史环境中表现出与在它产生的那种历史环境中以显而易见的方式表现出的意义不同的另一种意义。"

这也就是所谓"创造性的背叛"。"创造性的背叛"是理解文学现象的钥匙之一,它指的是"对作者创作时的实际意图的无意或有意的曲解。这种重新阐释可能挖掘出作者自己未曾意识到的作品的潜在意义,或者增加一种预料不到、甚至可以代替原意的新意义。"

而意义阐释的空间具有无限可能的作品,便是经典的永恒的作品。

皮埃尔·V·齐马的"文本社会学",也是一种精致而有效的阐释方式。基于传统的社会学批评"基本上都未涉及作品本文的语义、句法和叙述结构",他尝试将社会批判理论的文学批评和不起批判作用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综合起来,从而建立一种既是"批判"的又是"经验"的文学本文社会学的社会学批评。它同只关心作品的主题或观念的"批判"的文学社会学的区别,就在于"它关心的问题是:社会问题和集团利益如何在语义、句法和叙述方面得到表现";它同那种排除了价值判断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的区别,则在于它"不放弃批判的评述",主张把本文结构及其产生的条件与读者的各种元本文联系起来。

这种既强调"文本",又强调"元文本";既强调文本细读、语言分析(包括语义、句法和叙述方式等),又强调意识形态意义的揭示,把"理解"和"解释"、"经验"和"批判"统一起来的文本社会学批评方法,可视为继戈德曼之后的又一综合创新。而这种视界融合,集审美因素、心理因素和文化因素于一体的文本社会学批评理论和方法,也就是霍加特归纳并命名的"品质阅读"和"价值阅读"辩证统一的方法,即所谓"某种形式的审美阐释和文化阐释的辩证综合"(陈太胜语)。

由是观之,如果说文化研究找到了一种"新"的批评方法的话,那么,这种方法和那种精致的、富于想象力的、有效的文学社会学方法,并无二致。甚至可以说,它们本身就是一回事。在强调文化研究的"新方法"时,有意无意地只拎出那种简单、机械、庸俗社会学的批评加以对比、烘托、反衬,是不够恰当有失公允的。脱离文本缺乏诗意或反诗意的批评,在文艺社会学中有,但在文化研究中也同样有。文化诗学呢?在我看来,"诗意"或"诗性"之有无,并不因为"诗学"之命名而有所益损。因为"诗学"本身说到底,也就是文学理论。文化诗学和过去所指称的文学文化学,似乎也没有什么的区别。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文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极其广阔多样的。有的研究,如对文艺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研究,与文本的某种程度的脱离,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必须的。有的研究,则需要诉诸社会学的调查、统计方法。尽管这种定量研究,是没有诗意的,但并不意味着就是简单的机械的无效的。

当然,我在赞同"走向文化诗学"之余还要提出"重建文艺社会学",更为重要的动机还是出于学科史方面的原因。

80年代以来,文艺学领域的"热点"太多,"更新换代"太快,新名词新概念乃至新学科层出不穷,有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之感。这一方面固然表明了文艺学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但另一方面似乎也表明了文艺学的确还是个"不太成熟"的学科 。有论者批评文艺学领域的"追新逐后"和"赶潮综合疲惫症",认为"高频率的结构调整,没有形成研究定势,更遑论优势。" 语虽尖锐,但令人深思。1987年,钱中文先生便提出"必须建立我国科学的文学社会学"的构想。但在1987-1997这十年间,文艺社会学研究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距离钱先生提出的目标,似乎尚有很大距离。尽管文艺社会学对于我们来说绝对不是个新名词,早在20-30年代,便有大量译介。到了40年代,更是出现了要为"文艺心理学"、"文艺形上学"争得"文艺社会学"同等地位之呼声。但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丰富历史文献和学术资源,学科性质和学科边界相对清晰也相对成熟的学科,在近20年来的文艺学研究中,却相对"沉寂"(童庆炳语)了。1998年8月我曾在北京图书馆对文艺美学、文艺心理学、文艺社会学研究成果进行过调查:按书目全文方式检索,分别为103、57、23个;按主题词检索,分别为65、50、20个;按书名检索,则分别为39、15、11个。数据表明,在文艺学分支学科中,文艺社会学研究明显滞后。其成果大约为文艺美学的1/4,文艺心理学的1/2弱。书名的比例差所以稍小,恰恰又表明了文艺社会学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单一。

不过,在文艺社会学相对"沉寂"的时期,童庆炳先生的研究还是卓有建树的。1994年,他和程正民先生共同主编并出版了的《文艺社会学·传统与现代》。他认为:文艺社会学是文艺学中一种传统而又现代的理论与方法。说它是传统的,是因为它古已有之。说它是现代的,是因为无论是"西马",还是60年代的"接受美学",以及70年代的"新历史主义批评",都表现为以现代的形态向文艺社会学"回归"。这一论断是精当并极具启示性的。传统与现代,不仅打通了古今中外,而且也为我们认知继"新批评"之后的"新"批评、继"语言论转向"之后的"文化论转向",提供了清晰的理论地图和坐标。正因为如此,我才始终认为新历史主义或文化诗学,其实也就是一种具有"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

在完成了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与文艺社会学",以及国家"七五"社科重点项目"文艺心理学研究"之后,1997年,童先生等北师大学者又推出了另一博士点基金项目的理论成果《文学艺术与社会心理》。可以认为,在分别对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所推出的文艺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不但显示了研究者学术思路的连续性、承递性,而且也显示了学术旨趣和目标的综合性、创新性。而文艺社会学和文艺心理学在方法论上的结合或综合,其实也就成为文艺社会学学科建设在90年代中后期所呈现的理论形态的多元化、多样化趋势与走向的重要标志之一。

不过,随着90年代中后期文化研究的异军突起迅猛发展,文艺社会学学科重建的工作似乎突然被搁置、中断了。当然,这种情况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即文艺社会学研究,在包罗万象的文化研究中,其实得到了深入和发展。毫无疑问,在文学批评理论的又一次"转向"中,文艺社会学是个得益者、受惠者。尽管这种得益与受惠,不是形式上的而是实质性的。就这一点当然也仅仅限于这一点而言,可以认为,提出"重建",只不过是为了给文艺社会学"正名",或者说图个"虚名"而已。

三、 怎样重建文艺社会学?

文艺学分支和社会学分支

技术的、批判的、实践的

在重建问题上,陶东风提出要打破文化与社会存在的一元论与依附论,把文化理解为一个不仅反映现实,而且建构现实的基本的社会实践。因此,不仅要用社会理论来解读文艺现象,同时也要从审美的、文艺学的角度解读社会现象,用审美现代性来反思现代社会,诊断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偏向。

把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人类文化活动当作参与历史过程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力量,既是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的理论支点,也是20世纪文艺社会学一个基本出发点。豪塞认为:"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可以互为主体和客体。"它们之间的影响具有"同时性和相互性" 。正是本着这一思路,杜书瀛才反复强调:文学既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也是人类创造世界的一种方式。它的创造物是具有物质形态的精神存在物,并以此积极参与到"历史创造人"的过程,从而创造"历史的创造者"。

如果说关于文艺和社会的互动关系偏重于学理的探讨,那么关于文艺学和社会学在方法论意义上的互动性与辩证法,则不仅在学术史的意义上重申了利维斯的基本立场及其现实意义 ,而且也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揭示了法兰克福学派以及文化研究的基本路向与价值。

长期以来,在国内的文艺社会学研究中,一般都是讲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艺现象,而用文艺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则较为鲜见。正如有论者言:文艺学在方法论上所能提供给文艺社会学的非常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文艺学本身很少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方法。而文艺学和社会学在理论方法上的"互为主体和客体"的互动性与辩证关系,实际上也就涉及到文艺社会学学科定位这一具有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

作为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事实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文艺社会学,即"文艺社会学"和"社会文艺学"。国内关于文艺社会学的学科定位,有"美学"说、"社会学"说、"文艺学"说数种。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文艺学定位。国外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它一度从属于艺术社会学,一度从属于文化社会学,一度又从属于文学理论、文学学或知识社会学、阅读社会学或文明建设社会学,并在其中加以讨论。"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学。同为社会学定位,其中也有不同的理论与学派。其根本差异在于:"究竟从哪种社会学的立场――如从历史的、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证主义的、新实证主义的、批判的、经验的、功能主义的以及行为主义的等等――来阐述这一问题" 。

因此,重建文艺社会学,首先便应该根据不同的理论立场,建构和拓展作为社会学分支的文艺社会学和作为文艺学分支的社会文艺学。当然,根据约定俗成和惯例,无论是属于社会学分支还是属于文艺学分支,我们还是可以统称之为文艺社会学。但有两点必须明确:第一,分属两大学科的文艺社会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应该相互诘难与颠覆。国内学界曾以"没有文艺的文艺社会学"来非议经验的、实证的文艺社会学,其实是一种"越位"。第二,作为社会学分支的文艺社会学,在它的研究对象或方法中,必须有"文艺"或"文艺学"的因素、特征、性质。也就是说,并非任何方式的社会现象的解读,都属于文艺社会学。《文化研究》第2辑的"哈贝马斯论话语政治",以及对北大百年校庆的文化分析等,即如此。对于社会现象、社会文本的解读,如果没有本着文艺学的视角与方法,那么,它只是一般的文化研究。

其次,在两大分支之内,还应该重视不同学派的建构与拓展。

关于20世纪的文艺社会学研究,国内一般将之分为四大学派: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社会学、理论批判的文学社会学、发生学结构主义的文学社会学、实证主义的经验的文艺社会学;或者分为实证主义经验派、批评辩证派、发生学结构主义、苏联的文艺社会学。而国外,则将其分为两大流派:"经验的实用的文学社会学"和"理论批判的文学社会学"(德国,菲舍尔·科勒尔);或"经验的"和"辩证的"(法国,齐马);或以法国实证主义为依据的"具体-经验性的研究流派"和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一般理论流派"(苏联,尤·H·达维多夫)。声称"至少有三千种考察文学事实的方法"的埃斯卡皮,则以"对处于社会之中的文学的研究和对文学中的社会的研究"

两种方式,对其加以概括。

我认为,"经验的应用的"和"理论的批判的",应可概括20世纪文艺社会学研究的不同流派和方法。这两大流派,其实也就表征为韦伯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工具合理性形式和价值合理性形式,以及哈贝马斯关于知识分子角色的经典研究――将知识分子功能划分为技术的知识分子功能和批判的知识分子功能――在文艺学领域的分化与对立。

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的文艺社会学,是20世纪西方文艺社会学的主流。其研究对象极其广阔繁复;其主要特点,在于谋求一种"处方性知识"。关于这一学派的研究对象与方法,法国波尔多学派颇具代表性。注重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并建立数学模型,是这一学派的方法论特征。

与实证经验派的文艺社会学相反,理论批判的文艺社会学则对此持抨击与否定态度。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阿多诺,便曾因此而与经验派公开论战。他认为专注于作者、作品、读者的外部交流关系的经验社会学研究,其实是从纯商业角度出发,给用户提供资料,寻找潜在的市场。这种方法无助于促进对作品的社会理解,而"只是一种有益于想要搞清楚哪些方法可以赢得顾客而哪些不能的商的技术" 。故此,法兰克福学派反对只把文学当作一种纯粹的社会现象加以研究,而是坚持历史、美学、社会辩证统一的立场,强调理论思辨的方法和"否定的美学"、"批判的理论"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功能。

尽管上述两大学派的研究路向与学术旨趣相悖,但在国内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如果说花建、于沛的《文艺社会学》(1989)偏重于经验实证派路径,那么姚文放的《现代文艺社会学》(1993)则偏重于理论批判派路径。两种不同的路径和方法,其实也就预设了前者后来转向了文化产业与文化政策研究,而后者则走向了审美文化批判的学术道路。

由于国内学界素来有重理论轻实证的倾向,因此,在学派建设中,我认为法兰克福学派所代表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固然重要,但波尔多学派所代表的实证主义经验研究同样重要。正是本着这一基本判断,我认为金元浦最近主持的一组文化研究个案分析,在方法论意义上应予特别关注。据报道,这一个案研究已经引起了"普遍关注与高度评价"。这也恰恰表明了实证的经验的文艺社会学,对于当下文艺学建设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