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范例6篇

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范文1

【关键词】阴阳合同 合同效力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严格来说并非法律术语,但却大量出现在实践中。其主要表现为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外(即阳合同),一份对内(即阴合同)。其中阳合同是以规避政策法律等为目的签订的虚假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也并不实际履行;相反,阴合同为实际履行的合同,体现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阴阳合同的出现,给合同效力的认定造成诸多困难,笔者试图通过案例予以探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混业经营制度,一度造成金融秩序混乱、腐败横生,后国家陆续出台政策进行治理整顿。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撤销及转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227号,下称227号通知),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并要求银行限时将下属证券营业部转让或撤销。

A银行为继续保留其下设的某一证券营业部盈利,与B公司签订了阴阳两份合同,其中阳合同为一份《转让合同》,约定A银行将证券营业部转让给B信公司;阴合同则为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证券营业部只是挂靠在B公司名下,实际仍由A银行所有并自主经营管理。随后,双方以《转让合同》为依据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批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等手续,该证券营业部更名至B公司名下。

后来该营业部被政策性关闭,第三方因与该证券营业部之间的纠纷将A银行诉至法院,上述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二、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阳合同――《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银行主张《转让合同》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并办理了登记,应为有效合同。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提供材料”办理批准、备案、登记,其只是对外形成了具有公示效力的法律事实,而由此形成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是不一致的(如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等),但是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则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即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

A银行主张的《转让合同》是为了规避国家监管而采取的一种欺骗行为,缺少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意思表示真实,属于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实际履行的原则,以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二)阴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

在涉及阴阳合同的纠纷审理过程中,审理和裁判理念一般为:在厘清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再考虑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是否存在效力上的法律否定,如有效力上的法律否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无效力上的法律否定,便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并据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首先,本案中《补充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亦按照该协议履行,因此,该协议符合《合同法》合同实际履行的原则。

其次,《补充协议》虽然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227号通知,但该通知在规范性文件位阶上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不过,《补充协议》未经监管部门审批且未予以备案,同时《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合同与《转让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从该约定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时明显存在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的情形,故《补充协议》应认定无效。

综上,本案中的《转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均为无效合同,法院认定该证券营业部仍为A银行所有,A银行应对该营业部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践中,阳合同一般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参考文献:

阴阳合同范文2

【关键词】合同效力;阴阳合同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23-01

我国的合同效力制度,经历了明显的变化。“总的趋势是,意思自治原则越来越发挥出实际效能,公序良俗原则越来越定位合理,鼓励交易原则越来越落到实处,无效的范围逐渐缩小,效力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未生效并存的模式渐趋完善”①。现行的《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在实践中,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很多合同纠纷的处理都从合同效力进行认定开始,甚至有一些合同纠纷的处理就是对合同效力所做的妥当认定作为终结的”②。我国现行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招投法》第4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对于“阴阳合同”效力仍然没有规定,只是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一、建筑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备案的效力

合同备案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备案既不是审批,也不是核准,应属于存档备查。即便是对申请备案的合同进行审查,也应是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合同法》44条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应进行登记备案的情形下,登记备案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未进行登记的,合同应处于成立未生效的状态而不是无效。所以,仅就备案而言,不能判定建筑施工合同“阳合同”有效,而“阴合同”无效。

二、建筑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是否违法

无效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从该司法解释来看,并没有将建筑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纳入无效合同的范畴,可见最高院对“阴阳合同”的效力持有谨慎的态度。

那么根据合同法五十二条,订立“阴阳合同”是否因违法而无效?依据《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已达到实质性修改《招投标法》,并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此分析,不应该认定,无论“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是无效行为,而应该效力分开评价。如果“阴合同”是对“阳合同”非实质性修改,“阴阳合同”均有效;如果“阴合同”对“阳合同”实质性修改,“阳合同”有效,“阴合同”无效。但是,《招投标法》只是禁止订立“阴合同”,但没有规定“阴合同”效力问题。所以,目前只能确定“阴合同”不能确定无效。

三、建筑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是否可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瑕疵的合同,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型和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型。意思表示是合同的核心,建筑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的效力可以从意思表示是否瑕疵来分析其效力。这里只讨论“阴合同”实质变更“阳合同”的情形,一种是“阴阳合同”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阳合同”是虚假意思表示,只是掩人耳目,依照法律形式上的要求,而“阴合同”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还有一种,“阳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阴合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主要体现在施工方完成招投标后,后续又通过非法方式,如胁迫、乘人之危,又签订一种合同。在实际履行中,“阴合同”取代了“阳合同”。对于第一种情形,依据《合同法》两份合同均是有效地合同,从《合同法》角度没有讨论的必要。对于第二种情形,也是典型的“阴阳合同”。“阳合同”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亦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故而此种情形下“阳合同”无效。“阴合同”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其履行必将损害第三利益,故应判定无效。第三种情况下,由于“阴合同”是在招标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下而订立的合同,依照《合同法》五十四条,应认定依申请可撤销合同。

注释:

阴阳合同范文3

无独有偶,2013年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也查处了一起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相互勾结逃避税收的案件。为了少缴税费,房产经纪公司将两栋原价2000多万元的别墅房价做低到六七百万元,又找到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房产登记受理员刘某及审核科终审员王某,请他们帮忙通过审核,并许诺分别给予好处费6.5万元和31万元。在利益的诱惑下,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了两份本应被退回的交易材料,使买房者顺利拿到了房产证。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科终审员王某以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另一名受理员刘某同样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们反映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中介参与、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勾结规避税收的问题非常值得注意。

“阴阳合同”现象普遍

房屋中介为了获得客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在二手房税收中采取不法手段,与房产交易当事人、税务人员勾结规避税收。

房屋中介偷逃税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对新购买的住房未办理产权证就再次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使二手房转让变成新房销售,不仅使原购房者未缴纳契税,而且逃避了再上市转让应纳的其他各税。二是房屋中介唆使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实际成交合同,另一份为办理相关税费的合同,从中逃避税款。三是对不足两年进行上市交易的房屋实施“以租代售”,即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时将原购房合同改签为租赁合同等。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现象普遍。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做低房屋价格申报纳税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达成促进交易和少缴税费的目的,房地产经纪组织与上下家恶意串通,申报纳税价格与实际成交价相差甚远,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究其原因,一方面,二手房交易是以交易金额为计税依据,买卖双方合同价格的真伪直接影响税收收入。但是,目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没有明确的标准,二手房的成交价格也很难核实。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收,合谋降低合同成交价格。房地产经纪组织为促成二手房交易成功,最大限度地压低纳税申报价格是有效的手段。

中介与税务人员串通逃税

按照法律规定,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因此,具体负责的税务人员就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形成中介与税务人员串通偷逃税款的现象。

按照规定,征税有受理、审核和审批三个环节,分别由三个岗位办理,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人受理、审核,事后由他人在纳税申报表上补签意见的现象。由于二手房交易的价格不需要房管部门审核、备案,卖方在保证实际成交价格的前提下,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多数愿意帮助买方压低纳税价格,偷逃税收。税务部门在审核上流于形式,或省略审核环节,或颠倒审核顺序,极易引发渎职犯罪。

另外,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也给了税务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空间。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了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千差万别,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的不同会导致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偏差,从而产生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执法风险。当前,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二手房交易税收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房产交易的价格处理存在任意性。由于目前相关法律的内容操作性不强,在价格认定上标准不明确,给税务人员以可乘之机,或与中介机构、房屋买卖双方串通压低价格、或者放宽区域价格的最低标准适用。导致房产交易中课税对象价格失真,影响国家税收,而工作人员却利用房产交易机会获得非法利益。

二手房交易反避税建议

严格审批流程,健全监督机制

为防止人为操作擅自减免税现象的发生,应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严格审核程序关和事后监督也是重要环节。程序公正是行政行为公正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最有效的手段。应建立房屋交易链条体系,“先税后证”。实行稽查约谈和重点稽查,帮助和促进纳税人提高自核自缴的能力和纳税遵从度。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虚假交易

对合同销售价格与测定价接近的实行查验征收。对合同销售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又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核定征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将税收征管信息和房产部门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比较、分析,防止漏征漏管。

此外,还可以加大群众的举报力度,并对举报人实施一定奖励。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管

目前,对房地产经纪组织的监管,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还是由行业协会进行的自律性监管,都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为了打击“阴阳合同”,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就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操纵“阴阳合同”就要被处罚1万元,中介机构3万元;早在2010年9月,统计部门宣称,一旦发现房屋销售虚报价格的行为,最高将处以20万元的罚款。

阴阳合同范文4

大约成书于商末周初的《周易》是我国的哲学性巨著,几千年来,其原理渗透于我国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思想等各个领城,堪称“大道之源,众经之首”,中医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亦不可避免受其影响。

我国自古就有“医易同源,医易相通”之说,其“同”的是认识事物之基础,如阴阳变化之理;其“通”的为看待事物之方法,如整体观、恒动观。确切的说,即中医学的理论体系及辨证方法是在吸取了易学中的阴阳对立统一观和象数思维模式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故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刘完素在《素问玄机原病式·序》中言习医如不研易,犹无根之木不得昌茂。明代张介宾所著《类经附翼·医易义》则有云:“是以《易》之为书,一言一字皆藏医学之指南。”

纵观《周易》全书,其对中医学理论有较深远影响的,是结合有三才论思想的阴阳理论;而东汉郑玄的著作《易论》认为“易一名而含三义:简易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故本文主要就三义来简要阐述《周易》对中医学阴阳理论的影响。

1“简易”之于中医阴阳

“简易”指的是天地自然的法则简朴平易,调护阴阳则是中医诊治疾病最简朴亦是最根本之原则。

《周易·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这里的“道”即指宇宙的基本规律,此规律由阴阳构成。《老子·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简要地指出了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与变化不外乎“阴”“阳”二字。成书年代较晚于《周易》的中医学巨著《黄帝内经》吸取其思想,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同样提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来表明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同样禀受阴阳二气而生,阴阳是构成人体的基本元素。根据阴阳分布的不同,中医在认识人体时,将五脏六腑分属阴阳,经络亦有阴阳之别。同时,疾病的产生同样需责之于阴阳之变化,阴阳不相协调,则疾病产生,阴阳离散,则形消神灭。即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言:“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基于以上论述,中医治病的根本原则为调护阴阳,其最大目标则是将人体调整到一个阴阳调和的平衡状态。《素问·至真要大论》即有言:“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医家将此至简至要之理进行发挥,在诊断疾病时则将阴阳作为八纲的总纲,其将一切疾病性质分为阴阳两个方面,而另外六纲则分别从属阴阳,即表、热、实属阳,里、虚、寒属阴,又将机体不同的病理表现归于阴阳,如多言为阳,无声为阴,脉浮大滑数者皆阳,沉微细涩者皆阴;而在治疗上,中医根据其时阴阳的状态,选择相应偏性的药物〈药物的偏性由阴阳所化,故亦有阴阳之分)或采取适宜的手法以调之。因而,张介宾在所著《景岳全书·传忠录上》中道:“医道虽繁,而可一言以蔽之,曰阴阳而已。”

2“变易”之于中医阴阳

“变易”则是指世间万事均处于一种绝对变化、相对静止的状态之中,中医同样重视阴阳衡动论。

《周易"系辞上》云:“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强调阴阳相易才能化生万物。宋代周敦颐则在《太极图说》中具体阐释道:“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生焉。阴变阳合……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中医将此观点引申至生理方面,《素问·六微旨大论》中云:“夫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认为人体生命活动的维持关键在于正常的“运动不息”,例如阴气滞浊,主降,阳气轻清,主升,故人体之气清升浊降,以达到机体气血充盈、精力旺盛的状态。因此,中医所追求的“阴平阳秘”指的是阴气平和,阳气固密,阴阳平和协调、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是人体自身、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绝非一成不变。

在病理上,与《易·坤文言》中“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相似的,中医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提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认为疾病的产生在于阴阳二气间运动的失衡,如阳气不升反降则病飧泄,阴气居上不下则生瞋胀。此外,由于阴阳消长、阴阳交争、阴阳转化等运动变化,疾病产生后同样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当中,如伤寒有六经传变,温病有卫气营血传变,因此在不同的影响因素下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中,相同疾病所表现之症状亦有所异,故在治疗上,中医提倡采用动态思维,讲究辨证施治、随症加减,因而常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之案例。

3“不易”之于中医阴阳

“不易”是指尽管万物衡动不居,但其变化有其必然准则可循,即存在一个共同的变化规律,如日之东升西落,如水之潮起潮落。《周易》以最简单的阳爻(—)和阴爻〈- -〉为符号,来说明事物变化的基本规律。而中医则将其发挥,总结出阴阳互根、阴阳消长、阴阳逆顺、阴阳离合、阴阳交争、阴阳转化等一系列规律,并用以概括医学现象、成为医学理论。这些规律为中医诊治疾病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操作思路,如《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提出中医治病的基本原则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而在养生保健上,《素问·上古天真论》中有云:“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指出保持人体阴阳的相对动态平衡,即可健康、长寿。

此外,中医之“不易”尚体现于周期性上。《易·系辞上》曰:“往来不穷,谓之通,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相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中医则认为,四季阴阳消长,主气有异,故主病不同,提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在针刺上则言“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如此循环,一日亦如四季。

4小结

阴阳合同范文5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变化的,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即一分为二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以致分为无数个。任何事物都有矛盾的两方面[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发展方向。矛盾的双方是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中国古代哲学认为:世界是由阴阳两方面组成的。阴阳是对立统一的。纯是相对的,不纯是绝对的。

1 人是阴阳运动的产物,阴阳失调是疾病产生的根源。

一个生物所在之地,太阳射到地面之光热,就是阳;次地面的光热已过,与光热未来之间,就是阴。阳性上澎,阴性下压;阳性直上,阴性直下,阴阳交合,发生爱力,彼此相随,遂成一个圆运动。阳主动,阴主静,静则沉,动则浮,由动而静则降,由静而动则升,升起浮降沉一周,则生中气。中气者,生物之生命也。人秉造化阴阳圆运动之大气以有生。人的个体即造化个体的遗传。《易传》“一阴一阳谓之道”[1]。阳气是生理功能,阴血是物质基础,阳一方面来自太阳,一方面来自阴血化生,阳化气,阴成形,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阴平阳秘”,机体不断地进行着新陈代谢,维持着一个动态平衡,这种平衡被打破,阴阳失调,疾病就会发生,各种治疗方法都在调整着阴阳,从量变到质变,恰到好处的,偏差过大的,不管意识到或意识不到,都是如此。如热毒损阴,热去阴留,热毒伤阳,毒去阳复。阳虚补阳,阴虚滋阴。金、木、水、火、土的相互生、克构成物质的运动、变化。中气属土,一年的大气,春生,夏浮,秋降,冬沉,故春气属木,夏气属火,秋气属金,冬气属水,升浮降沉运动一周而为一岁。夏秋之间,为圆运动的中气。地面的土气,居升浮降沉之中,为大气升降的交合,故中气属土气。金水木火土,大气圆运动之物质也;行,运动也[1]。相生者,大气圆运动次序的先后;相克者,大气圆运动对待的平衡。相生者补其不足,相克者制其太过[1]。中医学引进了这一理论。认为人体是由阴阳两方面组成的。纯阳无气,纯阴无气,阴阳交合,乃是能成气。大气者,阴阳已经交合之气;阴阳交合之中点称之中气。造化之生物也,先有阴阳的运动,而后成生物的中气,是为先天;物之有生也,先秉造化旋转的中气,而后成个体的运动,是为后天。著名中医学家陆广梓[1]认为:应阴阳自和。致力于阴阳和谐应是一切中医的根本目标。

1.1 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之中又有阴阳,伤寒论中的阴阳及附子汤的适应范围 《类经》“阴阳者,一分为二也”。八卦图为阳运阴中、阴包阳外的圆运动,河图为阴阳平均的圆运动。河图阴多于阳,故人身的阳气为圆运动之始,人身的阴气又为包藏阳气,使阳气运动能匀之资也。少阴,即阴气较少之意 [1],故少阴有阴中之小阴之说。少阴包括手、足二经和心、肾二脏。心属火,主藏神、主血脉;肾主水,主藏精、主水液、为先天之本、肾阴、肾阳又称真阴真阳,是五脏六腑阴阳之根本,故肾有命门之称。心在上、肾在下,同属少阴。心火下蛰于肾以暖肾水,使水不寒。肾水上济于心,以制心火,使火不亢。心肾交通,水火既济,相辅相成,维持人体阴阳平衡。少阴病是以心、肾虚衰,水火不交为主要病理变化的疾病。其中又以阳虚化寒的虚寒证为重点。少阴病的发生,一是素体少阴阳虚或阴虚,复感外邪,邪气直中少阴,内外合邪而发病;二是病在他经失治、误治,损伤心、肾阴阳而转属少阴;三是内伤杂证久治不愈,累及少阴。脾阳赖肾阳温煦,故太阴虚寒易转入少阴,成为脾肾阳虚证。内外湿邪相结,与痰瘀相凝,亦可导致肾阳受损。由于致病因素不同,感邪轻重不同,以及体质各异。有少阴阳虚寒化和阴虚热化不同。本文主要论述阳虚寒化。

伤寒论304条,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305条,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上述两条论述少阴寒湿身痛的证治。304条的口中和是审证要点,主证是背恶寒,口中和并非病症,是指口中不苦、不燥、不渴,是为排除热证而提出的鉴别方法。督脉循行于背,统督诸阳,少阴病阳虚,背部失于温煦,故有恶寒,由于阳虚湿盛,故以附子汤温阳化湿。305条是以疼痛证候为主要病变,肾阳虚衰、水寒不化,寒湿留着筋脉骨节肌肉,经脉受阻,经气不利,故身体关节疼痛,肾阳虚衰,四末失于温养,故手足寒,阳虚湿遏,故脉沉。其鉴别诊断:附子汤与白虎汤均可见背恶寒,但附子汤为阳虚寒湿阻碍所致,白虎汤加人参为里热炽盛,元气耗伤所致。附子汤与麻黄汤证都有身体痛、骨节痛。附子汤病症在里,为肾阳虚衰、寒湿内盛,寒湿流着不化所致,麻黄汤病在表,为寒邪束表,营阴郁滞所致。

1.2 附子汤是一阴阳合体的处方 附子汤由附子、茯苓、白术、芍药、人参组成,炮附子重用为君,温经回阳、祛湿止痛,为阳药。与人参相伍温补元阳,扶正祛邪,配茯苓、白术健脾除湿,共同组成本方中的阳药部分,芍药性寒,滋养人体阴液,活血通络止痛,共起补阳化湿、温经止痛之功。广泛应用于伤寒日久邪陷伤阳,杂病阳虚湿盛。素体阳虚之人患外感,外证虽愈,但邪伤肾阳,阳虚寒盛,出现一派少阴阳虚证候。阳虚寒湿不化,阻于四肢腰背,故腰背酸痛,证属阳虚寒盛,外感寒湿之邪,寒湿凝聚于筋脉,骨节之寒痹,病程较久,久则伤阳,形成典型的阳虚寒湿内盛证。证较重,证重药亦重。附子汤具有温阳化湿、祛寒镇痛之功,临床多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心功能不全之怔忡、冠心病、子宫下垂、胃下垂、内耳眩晕证、血管神经性头痛、滑精、尿闭、多尿、遗尿等疾病。阳虚寒湿内盛为辨证要点。此外阳腑病热,阴脏病寒。少阴肾脏,病则阴寒,水寒克火,火灭土亡。四肢秉气于中土,中土阳亡,则手足寒冷,阳入于阴则寐,水寒无阳,则蜷卧欲寐而不能寐,肾主骨,肾寒则背脊恶寒,水寒土湿木郁生风,则骨节痛”。附子温补肾阳,人参、茯苓、白术补土泄湿,芍药和木熄风。附子温补肾阳,易动风木之气,附子与芍药并用,肾阳复而风木不动,已现骨节痛,风已起矣,故用附子以温水,芍药以熄风。火土复而木气安。阳与阴平[1]。

1.3 附子汤的应用体会 患者的需要就是医生的探求方向,祖国医学中众多的医学流派就是在各中各样的病情需要中由医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中形成的。对附子汤的阴阳属性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在治疗肺心病、心肌病合并肝硬化、亚急性、慢性肠炎、痢疾的过程中,不仅阴寒湿盛的患者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而且一些阴虚火旺、阴阳两虚、湿热内生、甚至阴虚阳亢、脾气虚弱,不能运化的病例在应用相应的方剂,疗效欠佳的患者在应用了附子汤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疗效。上世纪70~80年代,我国农村经济水平低,慢性肠道病多,易反复,导致脾胃长期受寒凉刺激以致脾阳不振,脾胃虚弱不能运化水谷,精微不能输布全身,附子理中汤正是针对这一机理而设。加味附子理中汤治疗这类疾病有良效[2]。曾遇1例肺心病阴虚火旺患者用百合固金汤无效,改用附子汤加减后,效如桴鼓,大量应用于临床效果亦很好,且有较好的远期疗效。其论文摘要曾在全国第七次肺心病学术会议交流。1例心肌病合并肝硬化病例曾在济南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在济宁市第一医院治疗的患者,在我处用补气健脾利尿药,收效甚微,用附子汤加减后,疗效十分明显,这类患者由于病员少,没有系统总结。一部分患者因药物反应而拒服,影响了该方的应用范围。可经过加减,减少不良反应,提高疗效。阳虚便秘加大黄,湿热内生少加黄连、黄芩,阴虚阳亢加龟板、黄柏,口苦,胃内灼热加生石膏,痰涎壅盛者,寒痰者加三子养亲汤,热痰者加贝母、瓜蒌、胆南星,天竺黄。阴阳两虚加重附子用量后,口干、胃中灼热能减轻甚至消失。笔者体会初始用3g附子即口干、胃热,不敢再用,后来用附子30g,并准备了石膏,却没用石膏,胃热未作,口干渐消。因为附子汤阴阳兼备,有是证,用是药,证重药亦重,证轻药亦轻,证变药亦变。人的差异,对药物的耐受性,亦应注意。临床应用要根据患者的阴阳含量来决定附子汤中阴阳药的含量,辨证精确,用药恰当,效果就好。

转贴于   2 附子汤的组成各药亦含阴阳,以《中华本草》精选本为主要参考叙述如下

附子主产于四川江由,那里高温多雨,所以附子亦为水中之阳,属于阳中含阴。并不是所谓的纯阳药,亦是由阴阳两部分组成的。功能属阳,物质属阴。附子含乌头碱、次乌头碱、乌胺等物质。其药理作用,强心作用不因煎煮时间延长而减弱,或消失。对心脏的作用可能通过直接作用或间接作用,即直接对心脏的兴奋作用和因激动受体,释放儿茶酚胺的间接作用。抗心肌缺血、缺氧作用是因为其能降低心肌耗氧量,增加心肌的供血、供氧。抗炎的主要成分是乌头类化合物。提高血清补体含量,提高阳虚患者的体液免疫能力。附子具有胆碱样、组胺样及抗肾上腺素作用,能显著兴奋离体肠管的自发性收缩,去甲乌药碱还具有显著平喘作用。其味甘、辛,性热、有大毒。归心、肾、脾经。《吴普本草》“大温”。《别录》:“味甘、大热、有大毒”。《医学起源》:“气热,味大辛、其性走而不守,通行诸经引用之。”《心印绀珠经》:味辛、性热浮也,阳中之阳也。《本草经疏》:“其气味大辛大热,微兼甘苦、而有大毒气厚味薄、阳中之阴,降多升少,入手厥阴、手少阳三焦兼入足少阴、太阴经”。《药性切用》:“入肾命、而通行十二经”。具有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祛湿之作用,《本经》:“主风寒咳逆邪气”。《别录》:“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痢赤白”。张洁古:“温暖脾胃,除脾湿肾寒,补下焦之阳虚”。《药性集要》:“治短呃,虚寒喘”。《崒全裘本草述录》:“偏风半身不遂、下血虚寒痈疽久漏,久痢休息,虚寒痼冷,肝肾之阳不足必用之品”。附子温阳之功,上能助心阳以通脉,中能温脾阳以散寒,下能补肾阳以益火。阳随阴脱者,君宜用本品以挽救散之亡阳。与干姜同用,以助其升发阳气。与人参同用于温阳中增强益气固脱之功。治肾阳不足、命门火衰、阳痿滑精、肢冷畏寒、小便自遗者常与肉桂、熟地、山茱萸,枸杞相伍,于阴中求阳,温肾益精。若脾肾阳虚、脘腹冷痛、大便溏泄者,常配干姜、白术温中补脾。治冷痢日夜不止属大肠虚滑者,常配干姜、肉豆蔻以固肠止泄。治身面浮肿、小便不利属脾肾阳虚者,每与白术、茯苓相伍,兼有温阳利水健脾之功。阳虚风寒外感者,于发散中配附子以助阳解表。湿温缠绵、阳衰湿困、昏沉瞀闷、渴而引饮者,于芳香化湿中加用附子,以扶阳逐湿。阳衰邪陷者,于清解宣透药中加附子以温阳透邪。白芍,味苦酸,性微寒,归肝、脾经。是附子汤中的阴药,与附子共同组成一个阴阳相合的整体。制约着附子的热性,滋润着人体的阴液,具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化学成分芍药苷、氧化芍药苷等。具有中枢抑制作用,解痉作用,对平滑肌有抑制或解痉作用,抗炎、抗溃疡作用,能促进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对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有增强作用,有扩张血管和增加器官血流量作用等。《医学启源》:“《主治秘要》云:性寒味酸、气厚味薄,升华而微降,阳中阴也”。《本草正》:“味微苦,微甘,性颇寒,气薄于味敛降多而升散少,阴也”。张洁古:“泻肝,安脾肺,收肾气,止泻痢,固腠理,和血脉,收阴之,敛逆气”。王好古:“中气治脾虚中满,心下痞,肋下痛善逆等”。朱丹溪:“白芍酒浸炒,与白术同用则补脾,与川芎同用则补肝,与人参、白术同用则补气”。茯苓味甘淡、性平,归心、脾、肺、肾经。其药理作用:利尿、增强免疫作用。《医学启源》:“《主治秘要》云,性温、味淡,气味具薄,浮而升,阳也”。《品汇精要》:“气薄者,阳中之阴也”。人参味甘、微苦,性平。归肺、脾、心肾经。《珍珠囊》:“甘、苦,阳中微阴”。《医学启源》:“《主治秘要》云:性温、味甘,气味具薄,浮而升,阳也。又云,阳中之阳”。《本草经疏》:“气味不厚不薄,升多于降”。《药品化义》:“属纯阳、体微润、气香而清韵,味甘、性大温、性与气味具厚”。《得宜本草》:“能通行十二经”。《滇南本草》:“治阴阳不足。肺气虚弱”。《本草要略》:“通经活血”。《本草蒙筌》:“定喘嗽、泻阴火、滋补元阳。能回阳于垂绝,去虚邪于俄顷”。“气虚导致阳虚,气脱常伴亡阳”。与附子同用,共收补气固脱,回阳救逆之效。与白术同用则补其中。《本草经疏》:“人参补五脏阳气之君药,开胃气之神品,与附子同用治阳气脱,温肠胃中冷”。治一切水气,通身肿满。养正邪自除,阳旺则生血。胃弱不能食,脾虚不磨食。人参补虚,虚寒可补,虚热亦可补,气虚可用,血虚亦可用。里虚则痛补不足也。白术,味苦、性甘温,归脾胃经。《汤液本草》:“味厚气薄,阴中阳也”。《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味甘性温,无毒,可升可降,阳也”。有利尿作用,能促使电解质,特别是钠的排出,增强人体免疫功能。《药性论》:“治水肿胀满,止呃逆,腹内冷痛。吐泻不止及胃气虚冷痢”。《日华子本草》:“冷气腹胀,滑痰,治水气,利小便”。《医学启源》:“除湿益燥,和中益气。其用有九,温中,一也,去脾胃中湿,二也,除胃热,三也,强脾胃,进饮食,四也,和胃生津液,五也,主肌热,六也,治四肢困倦,目不欲开,怠惰嗜卧,不思饮食,七也,止渴,八也,安胎,九也”。《药类法象》:“去诸经之湿,理肾”。《汤液本草》:“治皮间风,止汗消痞,补胃和中,利腰脐间血,通水道,上而皮毛,中而心、胃,下而利脐,在气主气,在血主血”。《本草衍义补遗》:“除湿之功为胜,又有汗则止,无汗则发,味亦有辛,能消虚痰”。《药性考》:“兼补气血,定痛止呃逆,水肿宜之”。

3 典型病例

患者,男,57岁,患慢性气管炎30余年,每年冬季发作数次。胸闷心慌3年余,15天前出现下肢无力,嗜睡乏力,安静状态下亦心慌,于1993年4、5月来诊,查体:憋喘状,说话无力,面色紫暗,口唇发绀,心尖搏动位于剑突下,心音低钝、心律43次/min、两肺呼吸音降低,偶闻干性啰音,舌苔黄厚,前半部较干糙,脉弦细数。心电图;心律43次/min,肺心病图形。胸透肺气肿,肺心病,慢支合并感染。辨证;肺气虚弱,湿热内阻。附子(单包)5g,白术20g,全瓜蒌20g,胆南星20g,薤白10g,丹参20g,枳实10g,肉桂5g,黄连5g,公英30g,地丁30g,白芍15g。4剂服后感觉良好,下肢稍有力。加减服用10余剂,舌苔由黄厚糙,变为黄厚微腻。体力改善,患者自己可行走百米左右,附子加至15g左右,曾一度出现内热较甚,附子适当减量,服至50余剂,患者已能从事轻微体力劳动。后配制丸药巩固,至今已16年未犯,咳喘多年未作。

【参考文献】

阴阳合同范文6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en nong’s yi  and  fu xi’s yi

lu qing-zhong

(he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zhengzhou 450002,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holds that sheng nong’s (a legendary chinese figure who invented agriculture and herbal medicine, being venerated as one of the three emperors) yi and fu xi’s (a legendary chinese figure who invented trigrams, even hexagrams, nets and taught people to fish, hunt and raise livestock, also one of the three emperors) yi like “two wings of a bird and two wheels of a cart”, forming two (inseparable) sides of the system of yi. they jointly and closely constitute a holistic systematic theory for the cosmos’ generating, naturally manifest the innate features of the cosmic binary generation. their twins like unity of opposites just conversely demonstrates the profound yi principles and original connotations reflected as “(transformations between) yin and yang embraces the dao” in yi zhuan and “yi is that which explicates (principles of) yin and yang” asserted by zhuang zi. coexistence of sheng nong’s yi and fu xi’s yi will inspire people to deeply retrospect the image-number theory embraced in yi jing again.

key words: sheng nong’s yi; fu xi’s yi;  shao yong    

    邵雍从陈抟那里发掘出《伏羲易》,后经朱熹推崇而传于后世,享誉至今。今天,又一被称为“神农易”的易系突现于世。据将此易公之于世的南阳人武化方所述:解放前夕,武化方的祖父武崇献在本村堡长手下做事。一次出于善心从堡长私设的刑堂上私放一个外乡人,此人姓陈名修,陕西渭南人,精易学,好游历,常行走于湖北、河南一带。解放后,陈修为表答谢,每年春节携礼到武家看望,遂成为至交,于是传武崇献一套配数的八卦图数。据陈修称即为上古人皇神农氏易图数。[1]此图是否真是神农易当然颇值得怀疑,但是我们重视的是此图亦如伏羲易一样,蕴涵着丰富的易学思想和哲理内容,值得我们去挖掘。通过将此一易系与《伏羲易》在易理上的比较,笔者以为,两个易学体系是对等平行而又互相发明的,它们的共存能使我们更进一步地理解阴阳至简却生生变化奥妙不穷的易理精蕴,亦使我们更加确信易本于阴阳象数的易学基本理念。

一、“神农易”与《伏羲易》是对孪生的易学体系

    以前,正值《伏羲易》独行之时,我们因为没有参照对象而不能全面透彻地领会它所包含的深层义理,只能从表面上看出它是一个成之自然入情入理的圆融体系。现在“神农易”出现了,这不但使我们进一步地理解了《伏羲易》的隐而不彰的另面意义,而且也使我们看到事物中阴阳的生生变化还有另外的一种自然的形式。“神农易”亦是一自足的与《伏羲易》相对等的“圆而神”的易学体系。

    我们说“神农易”与《伏羲易》是对孪生的易学体系,是因为它们有相似的等量的外在表征,就像是孪生的姊妹一样。首先,从外在的体式上看,“神农易”即与《伏羲易》完全同构。《伏羲易》是以四个基本易图立其易系之本的,这四图即伏羲八卦次序图、伏羲八卦方位图、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与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正是此四个基本易图才使邵雍推演出了他的整个大易系统。与之相应,“神农易”亦有四个基本的易图,即神农八卦方位图、神农八卦次序图、神农六十四卦方位图与神农六十四卦次序图(见文后图1、2、3、4)。而“神农易”也正是以此为基而自然生成其大易体系的。《伏羲易》与“神农易”体制的对等即反映了二者的亲近关系:它们是相似而又相近的易学体系。

    但是,外在形式的相同也仅能说明其表面的现象,还不能从本质上反映出其内在的相关性。能够从本质上揭示两易学体系相对等相平行的就是它们都是建立在阴阳观念基础之上的。阴阳观念是《伏羲易》与“神农易”生成的大本大根,这正符合易学的基本理念。《庄子·天下篇》说:“易以道阴阳。”阴阳观念是所有易学体系的核心。“神农易”与《伏羲易》立足于阴阳的构创,深得易学之正源。

    不唯如此,“神农易”与《伏羲易》亦皆是理分卦、数,沿数生象、生生不息而自然生成的。都是遵循着“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一分为二的原则而得发生的。因此,两大易系可谓皆是得之自然、“说一事物如此齐整”(《朱子语类》卷一百)的。这就充分说明了两大易系并非人为的巧构,而是理势的必然生成。

二、“神农易”与《伏羲易》的不同之处

    “神农易”与《伏羲易》都是基于阴阳观念而自然生成的具有相同结构的易学体系,但是孪生姊妹的相像并不能表明其内在个性的根本相同。实际上,它们是两个绝然不同的易学体系。

    首先,《伏羲易》与“神农易”的阴阳观念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这也是形成它们两个易学体系绝然不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它们阴阳观念的不同也就表现在它们从各自的视角所揭示的阴阳变化规律的不同上。如:

    《伏羲易》的阴阳法则为:

    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

    而“神农易”的阴阳律则为:

    阴阳、阴阳阳阴、阴阳阳阴阳阴阴阳、阴阳阳阴阳阴阴阳阳阴阴阳阴阳阳阴、……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它们都遵循着一分为二的法则,但它们所表现出的阴阳交互变化的形式却是截然不同的。

    更值得特别说明的是阴阳交互变化的状态有且只有此二种形式。正是因为如此,这就决定了除了《伏羲易》与“神农易”之外,根据阴阳的生化规律不可能再有第三种形式的易学体系。这也就是我们把《伏羲易》与“神农易”看成是孪生易系的深意所在。或许有人会有疑问:阴阳的交互变化真的就仅有此两种形式吗?为了对这个问题做出科学的回答,下面我们用排列组合的数学方法来穷究一下阴阳变化的所有形。

    我们知道,按照大易的阴阳观念,天地万物皆由阴阳二气所构成,而事物在通过阴阳之化的生成过程之中,又遵循着一分为二、二分为四的法则而展开,就像一个生命体的形成是从一个细胞的一变二、二变四如此地逐渐分裂生长而成的一样。在此生成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即是第三阶段。因为在“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过程中,太极是不分阴阳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们无法看出阴阳的变化。第二阶段即是生两仪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只有一阴一阳,因此我们也看不出它们会有什么复杂的变化形式来。最为紧要的就是第三期,即两仪生四象阶段。对阴阳交互变化的分析也正须在这个阶段上来展开。在这个阶段中,阴阳的变化就有了丰富的内容,全面地来看,它们的交互变化总共有六种形式,即:

    1)阴阳阴阳式或阳阴阳阴式;

    2)阴阳阳阴式或阳阴阴阳式;

    3)阴阴阳阳式或阳阳阴阴式。

    然而,从阴阳等易的观点来看,阴阳执事不分先后,孰先孰后皆是适当的,既可以以阴起首,也可以以阳打先。因此,这六种形式实际上也可以约化为三种形式。而从此三种形式中我们亦可以看出,《伏羲易》遵循的是第一种形式,而“神农易”则是按第二种形式运作的。那么,是不是第三种形式就是两个易学体系之外的又一种阴阳运化的规律呢?回答是否定的。我们从“神农易”或《伏羲易》的八卦次序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四象阶段,如果呈“阴阴阳阳”状态则不能反映出阴阳“交互变化”的规律,因为“孤阴不生,孤阳不长”,这种形式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我们将之移至“神农易”与《伏羲易》的八卦方位图中,我们将会看到,在八卦的第二爻变中,“阴阴阳阳”按一圆周排列起来就变成了“阳阴阴阳”或“阴阳阳阴”。在这里它又转化成了“神农易”阴阳律的运化方式。因此第三种形式不是别出于“神农易”与《伏羲易》阴阳律之外的又一阴阳变化法则。

    那么,再进一步地说,是不是阴阳的运化规律定型于“四象生八卦”的阶段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从“神农易”与《伏羲易》的六十四卦次序图上可以明确地看出,在“四象”阶段上,二图的阴阳的变化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我们可以说阴阳运化的形式的形成是“四象”奠其基,而八卦成其势,以后阴阳的交互变化皆沿八卦而来,而不会再有什么新的变化产生。这即是说,阴阳的交互变化即仅有此两种形式。“神农易”与《伏羲易》分别从仅有的两种方式展现了天地自然万物的运化规律。有比较才有鉴别,惜乎我们在没有发现“神农易”以前,是一直懵然于此的。

    其次,“神农易”与《伏羲易》表达阴阳生化规律的形式不同。

    以上我们从阴阳变化的规律上说明了“神农易”与《伏羲易》这两个易学体系是不能添加任何人为工巧的自然生成。然而事在人为,凡人事即无不打上人为的烙印。譬如在如何表现阴阳的变化上,在将这种自然的规律付诸形式时,两个易学体系的创作者即各自表现出了其创作上不同的个人理念。自然他们也都表现出了尽量以人合天遵循自然规律的努力,尽量使之表现得圆通周遍,完满圆融。

    要言之,《伏羲易》系与“神农易”系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其八卦图、数的相异上。《伏羲易》系的八卦数是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与之相应,“神农易”的八卦数则是坎一、巽二、艮三、坤四、离六、震七、兑八、乾九。两个易学体系八卦数的不同,即反映了“神农易”与《伏羲易》的创作者在如何以数代卦上的不同理念。

    那么,它们各自以什么原则来生成自己易系的八卦数呢?

    在《伏羲易》的八卦次序图上,我们很容易看出它的形成过程。在“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后,其创作者很“自然”地顺势即以十进制数为序数从右向左标乾为一依次至标坤为八,从而形成了《伏羲易》的八卦数序。显然,这种以数代卦的方式是随意的,表示能指的数与表示所指的卦仅只是代码与所表示物的简单对应关系。因此,数与卦象与义理之间皆是游离的,其中没有一种内在的谐和相关关系。当然从正面考虑,这样做也可以被认为是自然的,因为这里从一至八是一自然的数序,自然的数序自然最能表示自然生成的八卦,这是顺理成章的。

    然而,“神农易”的作者却不这么看。在给按阴阳律自然生成的八卦配数上,“神农易”的作者是很费了一番脑筋的。他没有《伏羲易》八卦数的生成那么随便。按照“神农易”作者的构创思路,数与卦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任意编排的,卦与数应该用一个理念统一起来而使之有机化、谐和化。于是,即用阴阳律将卦与数进行整合,使之合成了一个整体。既然卦分阴阳,数分阴阳,那么,用阴卦配阴数,阳卦配阳数,既是合情的又是合理的。经研究,“神农易”的创作者发现,在十进制的十个基本数中,天数五,地数亦是五,在天数与地数的交互生化中,有着这样的一种规律,即“差五与合十”。差五之数有六与一、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合十之数有一与九、二与八、三与七、四与六(五与自身相合得十,十与自身相合得十在易学中按模十处理,五、十为太极之数,它们存在于四天数与四地数的数理关系中,因此,亦是隐数而不是显数。)。显而易见,在差五的四组数中,各自显示出一阴一阳的状态,而在合十的四组数中,则分别表现出同阴或同阳的构成法则。而在八卦中亦恰好存在着与数的“差五合十”关系相一致的对覆关系(这里在对卦中,其关系与通行易学中的对卦关系没什么不同,皆遵守同爻位爻相反的原则。而覆卦关系则与通行易学有别,按通行易中倒卦体为覆来定互覆之卦,在八卦中只有震艮、巽兑两对覆卦,而“神农易”的作者又进一步从震艮、巽兑的覆卦关系中总结出了它们中爻相同而上下爻相反的规律,由此规则即生成了乾坎、坤离的覆卦关系。)。在八卦中有四对对卦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与四对覆卦即乾坎、艮震、坤离、巽兑。在对覆的卦组中也使人很容易看出,互对之卦呈一阴一阳的状态,而互覆之卦则显示出同阴或同阳的式样。这样卦与数就有了可以通约的桥梁。顺此,“神农易”的作者将卦与数进行通配:对卦配差五,覆卦配合十。具体做法即是:乾为老阳,故配九,乾坤互对,故坤配四,坤离互覆,故离配六,离坎互对,故坎配一;震为长阳,故配七,震巽互对,故巽配二,巽兑互覆,故兑配八,艮兑互对,故艮配三。经过有序的推演,于是,“神农易”就形成了其坎一、巽二、艮三、坤四、离六、震七、兑八、乾九的八卦之数。由此我们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神农八卦之数与伏羲八卦之数比较起来,更增添了创作者理性化的思考与合理的成分,它使阴阳的交化规律在其体系内部得到了更为彻底的贯彻,从而使其大易体系内部诸要素的组合更加有机、谐和。比如将卦与数的谐配而生成的神农八卦数之序与由阴阳律自然生成的神农八卦方位图上的八卦之序正好相合:即由坎一始顺时针旋转一周,卦与数一致依数序而至乾九。而《伏羲易》的八卦数与由阴阳律生成的八卦方位图上的八卦位置就不太相合:它不得不在由乾一逆时针转至震四时再从乾一右侧从巽五开始按顺时针转至坤八。这种旋转是非连续的、断裂的。因此,这种内在构成的不甚圆满多少增加了些许遗憾。然而这些许的遗憾却被邵雍以“数往者顺,知来者逆”的巧妙解释给化解了。

    其三,《伏羲易》是以其八卦次序图为立易之本的,《伏羲易》的八卦方位图是从伏羲八卦次序图的卷曲变化而来的;而“神农易”则是以神农八卦方位图为立易之本的,由此才推出了神农八卦次序图。两个易学体系这种相反相成的现象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其中包含着很深的易理内蕴。

    关于《伏羲易》的八卦次序图是如何生成八卦方位图的,邵雍在其《皇极经世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解释,他说:“太极即分,两仪立矣。阳下交于阴,阴上交于阳,四象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于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乾坤定上下之位,离坎列左右之门,天地之所阖辟,日月之所出入,是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长短,行度盈缩,莫不由乎此。”(《皇极经世书·先天象数第二》)这显然是充满想象地描述了伏羲画卦的情景和过程:先进行在平面上加一倍而分成八卦,然后再立体地错置卦位使之具有与空间诸方位相对应的意义,就形成了《伏羲易》八卦方位图。朱熹也认为伏羲八卦次序图对于《伏羲易》来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他说:“若要见到圣人作《易》要原直截分明,不如且看卷首横图(即伏羲八卦次序图),自始初只有两画时,渐次看起,以至生满六画之后,其先后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费辞说。”(《答袁机仲书》)这里朱熹明确地表明了圆图产生于横图。

    实际上,邵雍与朱熹对这个问题仍然是没有说得清楚的,他们只说明了由伏羲八卦次序图可以顺理成章地生出伏羲八卦方位图,而没有从相反的方向来说明为什么不能由伏羲八卦方位图而生出伏羲八卦次序图。或许他们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根本不须说明。实际上,这正是必须说明的问题。“神农易”的出现恰恰给了我们可资参照的对象,使我们通过比较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伏羲易》只能由次序图生成方位图而不是相反,这是由其内在的阴阳运化规律所决定的。

    我们只要按照同样的顺序排列一下它们由两仪生四象、再由四象生八卦的阴阳变化顺序,便可以对这个问题一目了然,如下所示:

    伏羲八卦次序图的阴阳生化之序为

    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

    而伏羲八卦方位图的阴阳生化之序则为:

    阴阳、阴阳阳阴、阴阳阴阳阳阴阳阴

    (这里是从坤卦起首,当然也可以从乾卦起始,道理是一样的。)

通过这种比较,显然伏羲八卦次序图中的阴阳更替之序是自然的,更有规律的,它完全符合《伏羲易》的“阴阳阴阳……”式的基本定则,实际上《伏羲易》阴阳变化规律正是由此图生出的。相比较而言,伏羲八卦方位图中的阴阳之化方式则是与《伏羲易》的阴阳变化规律有出入的,它不那么规则,在第二段的阴阳变化中,它表现出了与“神农易”阴阳律相一致的特征。因此,伏羲八卦方位图是伏羲八卦次序图的自然弯曲所成,而其方位图则根本不能生成其次序图。

    同样的道理,我们按照同样的顺序再排列一下“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与八卦次序图中的阴阳变化模式,也可看出,“神农易”是由神农八卦方位图生成神农八卦次序图的,而不是相反。

    神农八卦方位图中的阴阳变化模式为:

    阴阳、阴阳阳阴、阴阳阳阴阳阴阴阳

    而其八卦次序图中的阴阳运化模式则为:

    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阳阴阳阴阴阳

    (当然,这里也可以以阳起始,道理一样。)

    显然,在神农八卦方位图中,阴阳的变化是自然的,有序的,有规律的,它遵循的正是“神农易”的阴阳变化规律。因此,它应该是“神农易”的本图。而“神农易”八卦次序图中的阴阳变化则不那么规则,其第二阶段的阴阳变化则串进了《伏羲易》的阴阳律之中。因此,它不是“神农易”的本图,它只能由神农八卦方位图生成而不能生成神农八卦方位图。

    由上可知,“神农易”的由圆图而生横图与《伏羲易》的由横图而生圆图,这种相反相成互动不逆的生成规律以及它们之间阴阳律的互渗互助更进一步地证明了它们的共生性与孪生性。实际上在阴阳变化的第一阶段上,《伏羲易》与“神农易”的八卦次序图与方位图都是相同的,即皆为阴阳;而在阴阳变化的第二阶段上,《伏羲易》与“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所呈现的也都是一样的,皆为“阴阳阳阴”;它们的横图中也完全一致,即为“阴阳阴阳”。因此,它们之间亦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互渗关系,这些就清晰地反映出了混沌初分乍定未定可此可彼、模棱两可的中介状态。

    其四,《伏羲易》与“神农易”皆对《易·说卦传》中的“天地定位”章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是它们对该章节的最后一句的解释颇迥异其趣。

    邵雍认为:“天地定位一节,明伏羲八卦也。八卦者,明交相错,而成六十四卦也。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数往也。知来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故曰知来也。”(《皇极经世书》卷七上《观物外篇上·先天象数第二》)即是说在伏羲八卦方位图中由震四始左旋至乾一为顺为数往,因为它们是已生之卦;而自右上巽五右旋至坤八为逆为知来,因为它们是未成之卦。显然,《伏羲易》的由数往而知来是顺着显见的阴阳的消长生息之理而言说的,只有首先数往,然后才能知来。实际上,“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上的八卦之序才真正与《说卦传》三章所陈述的八卦之序是完全一致的。而且“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的八卦之序之位,是按坎一顺时针旋转、中间隔去五而至乾九的,这有一自然之序,然而从阴阳消息上看,纯阴卦之坤隔一覆卦离至震卦才有一阳生,而纯阳乾卦隔一覆卦坎而至巽才有一阴生,这里显然存有着与《伏羲易》不同的易学思想。据笔者分析,此图显然包含了这样的易理,天地生万物,天地定位后,乾为纯阳,坤为纯阴,其质为不能彰显的无形的阴阳二气,而乾坤交化形现为水火,实是万物的产生由水火的交化开始。由此,宇宙由无形之气至有声之雷风再至有形之山泽,才开始了阴阳有序运动,才生成了自然万物,这是一自然的序列。因此,“神农易”中的“知来者逆”,则为自坎一而至乾九,这正是由乾坤互交而生成的天地万物的自然顺序;而其中的“数往者顺”则为自乾九而至坎一,沿数为序,自然而成。所有之卦皆可为生卦,亦皆可为成卦,完全依靠八卦生成先后的顺逆关系而定,表面上是沿八卦数序而定的。所谓“数往者顺”,即既往之事易明,故顺;所谓“知来者逆”,因为即来者不可知,不易知,故欲知之则须逆行,所以是不顺的。“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蕴含着深层的宇宙生成之理,它是宇宙生成演化的时间序与逻辑序的统一,而且它亦合理地标示了空间的方位,是时、空、理、数的有机统一。

    其五,《伏羲易》与“神农易”八卦及六十四卦序中的首卦尾卦等关节点不同。这些关节点的不同标示着它们在内在义理上的相异。在八卦中《伏羲易》起乾而终震为生卦,起巽而终坤,为成卦,而其在六十四卦中则起乾而终复,起姤而终坤。与之相异,在“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中,起乾而终离,起坤而终坎;在其六十四卦方位图中,亦为起乾而终既济,起坤而终未济。由此比较可知,“神农易”八卦首乾坤而终坎离正是今本六十四卦卦序上经三十卦的首尾之序,而其六十四卦中,首乾坤而终既济、未济的天然构作恰巧又是今本六十四卦卦序的首尾之序。八卦是小成之卦,因此,以其首乾坤而终坎离的次序而限定的只有二十六卦,而六十四卦是大成之卦,以其首乾坤而终既济、未济而含括的自然是六十卦。显然乾、坤、坎、离、既济、未济作为大易的门户,在“神农易”的卦图中表现得最为充分,也最为合理。邵雍试图“乾坤定上下之位,离坎列左右之门”(《皇极经世书·先天象数第二》)、“是以《易》始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既济、未济”(《皇极经世书·后天周易理数第六》)的美妙构想是摆对了方位,而错拧了理位。由此我们不得不承认“神农易”正确地部分地解释了通行本《周易》中一直为学界所头痛的六十四卦卦序问题。

    其六,在“神农易”的六十四卦方位图中,其圆图始乾、坤而终既济、未济之卦位与方图中以乾、坤、既济、未济来定位,二者表现出了奇妙的一致性,但在《伏羲易》的六十四卦方位图中,其圆图与方图的定位之卦则是不一致的。这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神农易”的内部组织要素结合得更为有机,更为严密。

    其七,不管从圆图还是方图中,“神农易”六十四卦的分组相对固定,组与组之间的连续性不及《伏羲易》六十四卦的卦组关系紧密。虽然如此,它们仍然是一个声应气求的整体,卦组与卦组、卦与卦之间的关系不是表现在时序的连续上,而是表现为互相对应,前呼后应的平衡对称上。这种关系在六十四卦的方图中表现得最为显明。如在《伏羲易》的方图中,从乾开始依次左行至泰,再往回从第二行的履卦开始左行至临,依如此之序至复,再如此从姤卦开始,最后至坤,《伏羲易》井然有序地以阴阳消长变化呈现出一个完整的序列,显示出爻变在六十四卦中通畅的变化关系。而在“神农易”的方图中,它的六十四卦的排列虽然也是由爻的渐变而成,但每组卦都显示出了相对独立的态势。如从乾卦开始至大有卦为一卦组,居于右下角之位,然后由泰卦开始至需卦为第二组,依次临、损、中孚、节为第三组,履、兑、归妹、睽为第四组,此十六卦分别构成两大卦组,即乾卦组与兑卦组,居于右下方之位。其余卦组可依次类推。因此,“神农易”六十四卦不是一个连续的序列,而是以相对独立的卦组组成的一个有序整体。但是这并不是说“神农易”六十四卦之间的组织是散沙一盘,相反,它也是一个极其有机的整体,如在“神农易”六十四卦的方图中,以纵中分线为界,其左右两边相互对称的两卦初、三、五奇数爻位对应而性质相反,如乾与未济、姤与睽等。而关于横中分线两边相对称的两卦二、四、上偶数爻位对应而性质相反,如乾与既济、同人与需等。因此,“神农易”六十四卦之间,也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着卦卦之间、爻爻之间的声应气通的畅通关系的。

    由以上比较可知,“神农易”与《伏羲易》确是一对同形同构又相辅相成的孪生易系,它们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反映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三、“神农易”与《伏羲易》的比较所折射出来的深层意蕴

    以上我们从“神农易”及《伏羲易》的生成原理及其构成要素等易体本身进行了方方面面的“入乎其内”的比较,展示了两个易学体系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那么,我们再“出乎其外”从统一的视角来观照两个易学体系的时候,“神农易”与《伏羲易》的互相发明就更折射出了其深层的理性内蕴。

    首先,《伏羲易》是事物外部发展规律的反映。这主要表现在它的阴阳交互变化的规律上。它的“阴阳阴阳……”式的矛盾运动正是对昼夜变化与寒暑往来的最直观的描述。而“神农易”则与之相反,它的阴阳律是对事物内部矛盾变化规律的反映。如果我们将由阴阳所构成的完整的一岁或一天再进行一分为二地划分,其所得出的四部分正是一年的春、夏、秋、冬或一天的后夜、晌午、下午、前夜的序列,它们的阴阳运化顺序正好是”神农易”的阴阳阳阴式的等易律的变化模式。

    而且,从前面我们对《伏羲易》的八卦次序图生成八卦方位图与“神农易”八卦方位图生成八卦次序图而不能相反生成的比较中已经蕴含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伏羲八卦次序图是对自然界阴阳变化规律的直观的表面的理论概括,基于此,然后才以“天地定上下,坎离列左右”而配八卦与八方之位。然八卦次序图中的阴阳变化是平面的,是理想的,它没有深入到事物内部的阴阳变化中去,所以在转化到八卦方位图后,它的第一圈与第二圈的阴阳变化就不能统一起来(第一圈为阴阳,而第二圈为阴阳阳阴),到了第三圈才得到了恢复而变成了“阴阳阴阳”的模式。显然表面的简单化的直观抽象一遇到实际的阴阳变化状况便降低了其效能。相比较而言,“神农易”以八卦方位图为本便奠定其扎实的现实基础。因为阴阳的相推相替往复循环的圆周运动才符合阴阳自然运化的实际,阴阳的运动变化只有用圆周的形式去表现去反映才是最客观、最恰当的,也只有如此,才能准确地表现出天地之“复”。因此,“阴阳阳阴”式的矛盾运动是更内在的。邵雍对象数亦曾进行过深入细致的区分,他说:“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内象内数也。他皆外象外数也”,“《易》内象,理数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变者也”(《皇极经世书·后天周易理数第六》),他也自以为抓住了内在的不可更易的象数,可惜还有比其象数更内在的象数在。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伏羲易》的阴阳变化规律就是错误的,而“神农易”的阴阳变化规律就是绝对正确的。实际上,它们各自从自己的角度上反映了事物运动变化的实际状况,它们都是对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正确的反映,我们只有将二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才是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全面的揭示。

    其次,《伏羲易》的阴阳律反映的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相胜相克关系,而“神农易”的等易律反映的则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合和统一关系。

    按照易学的观念,事物的发展是以阴阳二气相互斗争、冲突作为其动力的,而事物的良态存在则是事物内部阴阳二气的和谐统一所产生的结果,正如老子所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四十二章)《伏羲易》阴阳律的交替运动正是阴阳二气相胜相克的表现,而“神农易”的阴阳律的阴阳组合则正表现了阴阳二气的互动与融通。我们稍将两个易学体系的阴阳律竖向列成下图就可清晰地显示出其蕴含的此种理性意义。如下图表:

    《伏羲易》的阴阳变化为:

    1.阴 阳

    2.阴阳 阴阳

    3.阴阳阴阳 阴阳阴阳

    4.阴阳阴阳阴阳阴阳  阴阳阴阳阴阳阴阳

    ……

    “神农易”的阴阳变化为:

    1.阴 阳

    2.阴阳 阳阴

    3.阴阳阳阴  阳阴阴阳

    4.阴阳阳阴阳阴阴阳  阳阴阴阳阴阳阳阴

    ……

    在此两图表中,由于第一阶中都是一阴一阳合和而成、结构相同的太极易体,因此我们可以略而不谈,而从二图式中表现其各自差异的第二阶及其以下各阶的静态结构上看,《伏羲易》的阴阳二气在等分两边的位置上是重复的,阴位对阴位,阳位对阳位,根据太史公所言之“同性相敌”的“阴阳之理”[2],它明显地表现出了同类相胜的对立关系。而且就其相异的阴阳二气上说,二者之间也存有着此消彼长相互冲突的一面,如从其具有时间性的阴阳交替运动中,即可以看出,阴阳的变化否极泰来,泰往否至,盛衰轮回,往而又复的循环运动,正是阴阳互胜相克的斗争形式的展现。而“神农易”的阴阳律则正好相反,在其阴阳变化的各阶上,也从静态的结构上看去,阴阳二气在等分两边的位置上则表现出相互对应的特性,阴对应着阳,阳对应着阴,根据“异性相感”的“阴阳之理”[2],阴阳异性的相感相交,冲和互融,正是阴阳二气合和成物的显明展示。再从其阴阳消长的对立角度上来看(即按照阴阳变化的时间性观照),“阴阳阳阴”中从阴再转到阴所完成的一个循环上,明显地存在着盛阳与衰阳的逐渐过渡,同理,在由阳到阳的一个完整变化过程中,其中亦有由强阴到弱阴的软性连接,其中正体现了事物变化中矛盾双方合和的渐变形态,这与《伏羲易》的“阴阳阴阳”中从阴再转到阴、中间只隔一阳的冲突性过渡的生硬变化相比,显然更显现出了其柔顺和谐的一面。因此,可以这么认为,《伏羲易》具有阳刚强劲的特征,而“神农易”则显现出阴柔和谐的风格。

    其三,《伏羲易》是生卦的易系,而“神农易”则是成卦的易系。

    总体言之,《易经》即是讲“生”与“成”的学问。所以《易·系辞上传》说:“生生之谓易。”“生生”,一方面强调了阴阳相磨相荡而造生万物的连续性,流动性,即强调了“生”,而另一方面,“生”即是物生或生物,因此也包含有成物的意涵。而《系辞上传》中“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的著名命题,对大易即生且成的核心义理表述得最为明白,清代易学家尚秉和即将之明确地解释为:“道无他,即一阴一阳也。继,统也。乾统天生物,故曰善,坤顺乾成物,故曰性。”[2]  因此,万物即是天生的,地养的。所谓“生”,即是强调了阴阳交互变化生物的流动性,连续性,这是从天地万物在总体的变化性上而言的,揭示了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显见的外部特征。而在《伏羲易》中无论是其阴阳交替生化规律还是其六十四卦生生变易的往复循环,都体现出了其连续的时间序流和流动不止,一句话,《伏羲易》动态地展示了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之状。而所谓“成”物,即是强调在宇宙万物流变的过程中对个体事物的造就。“生生”是就总体概貌而言,而“生成”是就个体而言,它凸显的是大化流行中的相对静止。这正符合事物变化中的辩证运动的法则。只承认绝对的运动而不承认相对的静止,而事物的状态与性质就无法得到确定。庄子对之亦有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庄子·天地篇》)这即是说宇宙起始于“无”这个大一,大一即是混沌的道,万物得道而生成便是“德”,没有形体却有了阴阳二气的分辨而且流行无间称为“命”;道(即元气)的运动稍微停滞便产生了个物,于是有了各具形体的万事万物,因此有形之物的形成就是大化流行中的稍微停留所至。造化正是通过相对的静止来生成有形体的相对稳定的事物的。“神农易”的阴阳交化而生物的律则正是对这种自然法则以易学的阴阳象数语言的描述。从上文所明示的“神农易”的阴阳律我们即可以看出,“阴阳阳阴”不像“阴阳阴阳”那么有序的连续不断,我们可以把《伏羲易》阴阳的交错看成是连续的,但“神农易”的阴阳交化明显地具有阶段性(当然,我们承认其阶段性并不否定其连续性),如“阴阳、阴阳阳阴、阴阳阳阴阳阴阴阳、……”,虽然它的变化亦很有序,但我们没有办法不间断地连续地像排《伏羲易》中阴阳交替的规律一样把它们排出来。因此,这种阴阳交化的间歇性、时段性充分地反映了“神农易”对相对静止的肯定,相对静止就是大化“成”物的另一种表述。这一点在其六十四卦方图中表现得相当突出。如上文所示,在《伏羲易》的六十四卦方图中其各卦的生成俨然是一有序的流动的序列,而“神农易”中六十四卦在方图中每四卦一小组,每八卦一大组,每两大组占一个方位,各自为战,各守一方,相对独立的情态,亦俨然是一幅万物各得一方各具其位的完整图像。其中每一物都是“道留动而生”的。再者,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六十四卦方图上四角定位之卦而得到印证。在《伏羲易》的方图中,四角定位之卦是乾、坤与否、泰,就此而言,否、泰之卦就其本义上显然标示了乾、坤二气交化的通与不通,讲究的是变化中的通畅与否;而“神农易”方图中的四角定位之卦则是乾、坤与既济、未济,显而易见,这里表达的意思是乾、坤交化生成万物的过程中的成与未成。一“生生”变易之理,一成性生物之道在两个易学体系中判然而有分。因此,“神农易”就是对易道“成物”规律的描述,这是易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其四,《伏羲易》是自然思维的结果,而“神农易”则是由哲学的反思所成。综上比较,我们可以进一步地看到,《伏羲易》与“神农易”创作思路的不同颇近于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所区分的自然思维与哲学思维的不同。胡塞尔认为:“自然的思维态度尚不关心认识批判。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我们的直观和思维面对着事物,这些事物被给予我们,并且是自明地被给予。”[3]实际上即是说自然思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对其自己的可能性与正确性丝毫也不去怀疑的思维形式(当然胡塞尔将自然思维与哲学思维对举,目的是在于反思自然思维的可能性和正确性,从而为哲学思维的张显开辟道路。我们这里只是借用其表面的意义,而不关心它们区别的别的价值。)。实际上这种思维方式是一种本真的直观。后人对伏羲画卦过程的描述,显然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系辞下传》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这里即说明八卦的诞生就是伏羲直观地通过仰观俯察而自然获得的。不仅如此,正如上文我们对伏羲八卦次序图的分析,邵雍所展示的伏羲画卦过程是毫不加人为智力的自然生成。特别是伏羲八卦数以十进制的基本数为序数的自然标出,更是在自然思维的状态中获得的,《伏羲易》的作者丝毫也不怀疑这样的标示有什么不妥,相反地识之为自然而然,顺理成章。

    哲学思维则与之相反,它反身思考思考的可能性,怀疑自然思维的正确性。胡塞尔认为自然思维虽然成就卓著,可是其可能性却是很值得怀疑的,即人是如何在认识中用意识去切中对象并与之保持一致的,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神秘问题。这里我们不去关心反思思维对自然思维的认识困境的反思,而是重在突出反思思维是对自然思维的再思考和进一步深化。显然“神农易”的创作是对《伏羲易》的超越。由上文可知,对《伏羲易》的创作过程,可以做出这样的描述:仰观俯察天地万象及其生化—归类抽象出阴阳二仪—以一分为二建立八卦次序图—卷曲次序图而成方位图,这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遵循着自然思维的法则,而“神农易”的根本图是先有神农八卦方位图,然后才生成了神农八卦次序图。那么,这个神农八卦方位图又是如何生出来的呢?我们可以做出两种较为合理的推测:首先,“神农易”的八卦方位图没有经过观象—抽象—生卦—列位这样一个人们一般认为的认识规律去构创。原因很简单,就是它的八卦次序不能生成此图,前文我们已对此进行过详细的分析。自然它亦并非凭空杜撰,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是对《伏羲易》八卦方位图按“神农易”阴阳生化规律而进行的改造。因为在伏羲八卦方位图中其阴阳的变化表现为第一圈为阴阳,第二圈为阴阳阳阴,而第三圈则为阴阳阴阳阳阴阳阴,显然第三圈的阴阳变化之序与第一、二圈所表现出的总体阴阳变化规律是不一致的。这显然是为了使之与伏羲八卦次序图阴阳变化之序相一致而造成的。因此,“神农易”的作者聪明地看到了这一点,即在八卦方位图上的第三圈的阴阳变化次序改成了与第一、二圈相一致的阴阳交化法则,即阴阳阳阴阳阴阴阳。这一改造使邵雍的体现自然生生变化之序的平面的八卦次序图而变成了一合理的符合自然阴阳之化内律的立体的方位图。神农图是在反思由自然思维所建构的《伏羲易》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真实地反映了天地万物阴阳生化的本然状况,表现了高超的反向思维水平。

四、结 语

    基于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神农易”与《伏羲易》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是中华大易体系的一体之两面,它们孪生共体,相辅相成,共同严密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宇宙生成理论,以二进制数理自然地展现了宇宙生成的本然面目。它们孪生的对立统一关系恰恰又反过来证明着“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以道阴阳”的易理精蕴和大易本根。《伏羲易》中的易理思想为后人所称道,而时至今日出现的神农易,更使象数之学又添一翼,更加互证了它们各自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  [1] 武化方.新发现的神农易图数简述\[m\].中州学刊,2002,(3).

    [2]  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1,1,363.

    [3]  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译本)\[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9.                

        图1 神农八卦方位图(参见《周易研究》2003年第2期)

    图2 神农八卦次序图(参见《周易研究》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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