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例6篇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1

关键词:董事会治理 财务报告舞弊 治理机制

财务报告舞弊一直是困扰国际会计学界的重大问题,也是阻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处于公司治理结构核心地位的董事会治理缺陷正是引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深层次原因。因此,从董事会治理层面来研究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因素,寻求识别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董事会治理方面的预警信号,进而改进董事会治理以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不仅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而且有助于政策制定者对症下药,维护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本文研究了基于董事会治理层面的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假设:

(1)董事会独立性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我国董事会的独立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董事会独立于国有股股东。区别于美国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我国的股权结构存在特殊性,即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并且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的特殊现象。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由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比较高。由于代表国有股权的股东与真正出资者是不完全相同的,前者除了关注经济利益外,可能更关注社会就业与稳定等,而后者主要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因此,就股东监督其委派董事的积极性而言,前者不如后者。而且,我国目前对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其自身经济利益与企业业绩(股东利益)的相关度较低,该类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不可能充分发挥。可以说,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在既缺乏约束机制又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缺乏维护股东利益的动力,该类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重越大,董事会相对于国有股东的独立性就越差,董事为其自身利益(如更多的在职消费等)最大化与经理层合谋而侵害股东利益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二是董事会独立于经理层面。Fama and Jensen(1983)提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越高,越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概率。Beasly(1995)的经验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显著的影响着舞弊财务报告的发生率,独立董事越多,虚假财务报告发生的概率越低,公司越倾向于更大程度的资源披露信息。美国SEC曾对150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舞弊公司的内部董事比例明显高于非舞弊公司。可以认为,内部董事比例越高,独立董事比例越低,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也越大。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大

假设2:内部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大

(2)董事会积极性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有效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为股东利益勤勉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前提是董事会的积极性。Beasley(1996)研究表明随外部董事持股比例的增加,其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外部董事监督作用越大,该公司发生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下降。独立董事成员持股量越多,发生财务欺诈概率越小。可以认为,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相比较而言)独立性相对较高,其持股比例越高,其工作积极性也越高,对经理层监督更为有效,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财务报表舞弊的发生。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外部董事持股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3)董事会的监控能力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董事会的监控能力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财务监控能力,二是经验监控能力。经理人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有着一定的自利倾向,且处在信息优势一方,极有可能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进行掩饰其侵害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行为。这种情况下,假如董事具有财务知识背景,能凭借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错误,及时遏制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其监控能力必然提高。如果董事具有在其他企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因其熟悉经理的工作流程,对本公司经理层的监控更为有效,另外,还能提高与经理的沟通效率和效果。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较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假设5:具有高官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收集了自我国证券交易所成立至2008年12月31日,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陈述等行为并对当年财务报表重大影响而被证监会公开处罚的上市公司,共82家。舞弊公司的名单来自朱国泓《财务报告舞弊的二元治理》一书,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csrc.省略)。同时,为了控制外部环境和行业等因素的影响,为每一家舞弊公司分别选择一个配对样本。配对样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舞弊公司同行业、同年度、同上市地点;与舞弊公司规模相当,具体而言,配对样本的资产规模控制在舞弊样本资产规模的70%至130%范围内;必须为非ST、PT公司;当年的审计意见必须是无保留审计意见。根据上述选样原则,选取了一组配对样本,这样得到舞弊样本和非舞弊样本共计174个。对两类样本的规模进行了一致性检验,结果见(表1)显示两组样本在规模上无显著差异,表明配对样本在规模上满足选样要求。财务数据均来自于SESMAR数据库,董事会治理的相关数据均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进行逐一整理而成。所用计算和分析软件为EXCEL和SPASS17.0。

(三)变量定义 研究变量主要包括因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和解释变量(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变量)。(1)因变量。因变量fraud,表示是否发生财务报告舞弊,发生财务报告舞弊fraud=1,否则fraud=0,这是个哑变量。(2)解释变量的设定见(表2)。

(四)模型建立基于研究假设,本文构建识别财务报告舞弊的董事会治理变量的Logistic回归判别模型。为了尽可能保证最终进入模型的变量在模型中有着较强显著性,并增强所建立识别模型的有效性,将对舞弊公司和非舞弊公司进行显著性检验时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的指标变量作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的初始变量,以期建立能有效判别舞弊可能性的识别模型,建立如下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差异性检验为了进一步发现舞弊样本和非舞弊样本之间有显著差异的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量化指标,将所收集到的舞弊样本和控制样本按0、1分组,1为舞弊公司,0为非舞弊公司,采用SPASS17.0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对舞弊样本和控制样本的变量进行显著性检验,以期能找出显著的指标变量,建立有效识别舞弊的判别模型。舞弊样本和配对样本变量指标的配对样本T检验和Wilcoxon检验结果如(表3)。从两组样本均值和中值的差异性配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1)代表董事会相对于国有股股东独立性的指标在舞弊样本与非舞弊样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代表董事会相对于经理层独立性的两职状态在两类公司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但内部董事比例这一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第一,国有股股东委派董事比例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前者的均值为55.0746%,中值为49.2%,均高于后者,并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即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总人数中的比重与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呈正向关系,假设1得到验证。这表明,在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且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的情况下,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缺乏履行其应尽职责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该类董事的比例越高,“内部人”(经理层甚至是经理层与董事合谋)控制的现象更为严重,“内部人”为自身利益而侵害股东利益的财务舞弊行为的可能性越大。第二,内部董事比例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对该指标的检验结果显示,内部董事比例T检验的Sig值为0.837,Wilcoxon检验的Sig值为0.835,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发现上述两指标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假设2没有通过验证。这可能因为独立董事制度从2001年起实施,内部董事比例高是我国的普遍现象,因此,不能说财务舞弊与内部董事比例毫不相干,而是说,它们之间相关关系的证明是后续研究的关注重点。(2)代表董事会积极性的量化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即非舞弊样本的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显著高于舞弊样本。舞弊样本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为0.008443%,中位数为0,而非舞弊样本的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为0.107578%,中位数为0.003350%,且在10%显著性水平下通过Wilcoxon检验,即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与财务舞弊成负向关系,假设3得到检验,这表明因外部董事本身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其持股比例越高,工作积极性也就越高,对经理层的监督力度也就越强,对防止因“内部人”控制而引起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更为有效。(3)代表董事监控能力的量化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第一,舞弊样本董事会中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显著高于非舞弊样本。舞弊样本董事会中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的均值为15.174524%,中值为14.28575,而非舞弊样本则分别为10.582754%和10.101%,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即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呈显著正向关系,这与提出的假设4恰好相反,但与Todda.Shawver(2003)的研究结论却是一致的。可能原因在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比例普遍很高,而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大多为内部董事,该类董事的独立性较差,其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不仅不能遏制舞弊的发生,反而成为经理层的“帮手”,提高舞弊的发生率。第二,非舞弊样本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显著高于舞弊样本。舞弊样本则分别为44.78%和44.44%,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即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呈显著负向关系,这与提出的假设5一致,表明董事具有高管任职经历,其熟悉经理的工作流程,对本公司经理层的监控和沟通更为有效,从而降低舞弊的发生率。

(二)卡方检验和拟合优度检验本文采用了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中的Backward Stepwise:Wald方式,即采用向后逐步法,根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值将变量剔除出模型,根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进行剔除变量的检验可以自动消除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逻辑回归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最终模型的卡方值为27.766,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模型中包含的自变量整体检验非常显著,说明回归模型的设计较为合理。(表5)中的-2LL是将对数似然比值乘以-2来衡量模型对数据的拟合度,好的模型的似然比值要高,其-2LL相对要小,本模型中的2LL=160.770。Cox&Snell R Suare和Nagelkerke R Square统计量利用数量来解释Logistic模型中的变化。它们与线性模型中的R相似,本模型Cox&Snell R Suare=0.185,Nagelkerke R Square=0.246。

(三)回归分析 (表6)表明方程的正确分类能力为66.2%,具体来说,当样本为舞弊样本时,该模型将其判断为舞弊的概率为64.7%,而判为非舞弊的概率为35.3%;当样本为非舞弊时,该模型判断为非舞弊的概率为67.6%,而判为舞弊的概率为32.4%。一般认为,方程的总体正确率大于50%时即为有效。(表7)列示了最终进入模型的相关统计量,再次证明了以下结论:董事会独立性越差,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大,模型中X1(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的Sig值为0.001、系数B的符号为正,即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关系,与假设和指标的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董事的积极性越高,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小,模型中X2(外部董事的持股比例)的Sig值为0.051、系数B的符号为负,即外部董事持股比例与财务舞弊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关系,与假设和指标的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在未保证董事独立的前提下,其财务监控能力越高的公司,其发生管理舞弊的可能性越大,模型中X3的Sig值为0.014、系数B的符号均为正,即在1%显著性水平上与舞弊的发生呈正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假设相反,但与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董事会的经验监控能力越高,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小,模型中X4的Sig值为0.006、系数B的符号为负,即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与舞弊的发生呈负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假设和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根据(表7)各个变量的系数(B),可以写出(假设将系数取小数后的三位):

logit(odds)=b0+∑biXi=-1.613+0.037X1-20.895X3+0.042X4-0.025X5

再根据公式logit(odds)=ln(p/1-p),就可以计算某个公司在以上变量值已知的情况下,该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概率。

三、结论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其公司治理指标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寻求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董事会治理机制的量化指标来进行实证检验。多元logistic回归检验得出董事会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关系的经验证据: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较差是引发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积极性是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外部董事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监控能力也是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负相关。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本文提出如下相关政策建议:首先,应当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这是董事会发挥其应有职责的重要前提;其次,提高董事会的积极性,尤其是独立性较强的外部董事,建立一套合理的董事会激励机制;再次,应提高董事会的经验监控能力;最后,应当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方式,以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陈宏辉、贾生华:《信息获取、效率替代与董事会职能的改进――一个关于独立董事作用假说性诠释及应用》,《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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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德仁:《审计委员会:本原性质与作用机理》,《会计研究》2005年第9期。

[6]于东智、王化成:《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理论、经验与实践》,《会计研究》2003年第8期。

[7]李维安、张耀伟:《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评价实证研究》,《当代经济科学》2005年第1期。

[8]Fama E. and Jensen M..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

[9]Beasly. The corporate Board: Confronting the Paradox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10]Todda.Shaw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raud. Working paper,2003.

[11]Jensen M. and W Meckling. The 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we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76.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2

[关键词]会计信息处理;计算机舞弊;问题;策略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9138

经济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电子计算机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计算机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企业会计信息处理中也融入了现代计算机处理技术,该技术的投入和使用,大大地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让冗杂的会计信息处理变得轻松自如,也会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出现的计算机舞弊问题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1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会计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确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会计信息是某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价值运动的体现,数据信息的变化代表着整个项目过程中价值的运行轨迹,可以通过数据明确价值的来龙去脉。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资金的轨迹和现金流向,是投资者决定投资的重要根据,也是完善公司管理的重要依据,另外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有助于财政部门的监督和调控,总而言之,会计信息的正确处理关系着公司组织经济活动运行。

2计算机舞弊

21计算机舞弊的含义

计算机舞弊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相关的设备或程序为载体,对现有的数据信息进行虚假掩饰或者掩盖,以此来获取非法财物,欺诈或者掠夺别人的财产,因此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消除舞弊现象。

22计算机舞弊的常用手段

通常计算机舞弊手段包括特洛伊马术、数据欺骗、意大利香肠术、活动天窗、逻辑炸弹和计算机病毒等。

(1)特洛伊马术,是将作案的计算机指令密置于计算机程序中,计算机仍可以完成本来任务,但从中截取使用口令和密码等。

(2)数据欺骗,通过非法输入、篡改数据,发生在输入和输出过程中,常见的有伪造凭证等。

(3)意大利香肠术,多次作案累积并形成一定的公式,可以比喻为从香肠中偷走一片,人们并不会发觉,常见的有银行和证券等工作人员用此法截取客户的利息和存款等。

(4)活动天窗,程序员开发时设置的程序语言,可以进入到客户的系统窗口中,访问数据和代码,为后期作案留有密道。

(5)逻辑炸弹,特意在系统中设置一串程序代码,并且保证这些代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运行,当系统出现障碍或者事故时,此代码就像是炸弹一样爆发,损坏系统,从而破坏数据。

(6)计算机病毒,该类现象是舞弊问题中常见的类型,通过病毒来非法获取系统中的数据信息。

23计算机舞弊的特点分析

计算机舞弊主要的对象是银行、证券和企业单位,因为这些单位可以为作案人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因这些企业中工作人员众多,很多计算机舞弊操作是由内部工作人员、系统用户等完成的,仅有少量的入侵者是外来人员,所以增加了调查和监督计算机舞弊的难度。这些企业单位中的计算机舞弊主要是通过篡改或增加非法数据等,造成工作过程中失误的假象,以此来获取非法利益。总而言之计算机舞弊的特点主要包括智能性、隐蔽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计算机舞弊对会计信息处理的危害

会计信息是某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价值运动的体现,数据信息的变化代表着整个项目过程中价值的运行轨迹,影响着企业经济活动的组织状况,更决定着企业未来的发展,一旦会计信息被篡改,不仅会直接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还会阻碍整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泄露企业发展的信息,势必会让企业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严重者会出现企业破产和倒闭的现象,因此需要加强对计算机舞弊的监督和控制。

4提高计算机舞弊管理的策略

计算机舞弊已经成为企业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要想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就需要加大对舞弊现象的打击力度,消除舞弊现象的发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1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系统

计算机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防止舞弊和错误发生的前提和基础,必须要完善该项系统的各个部分,主要从计算机一般控制系统和应用系统入手。一般控制系统涵盖了电子数据处理的制度和政策,从系统安全控制、组织控制等方面为信息处理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应用控制主要包括会计信息数据输入、系统处理和输出等过程,两者比较更应该重视的一般控制中的疏漏。计算机系统的应用控制主要考虑的是程序控制,若程序运行中出现连续性、重复性等方面的缺陷,就会增加舞弊发生的概率。因此计算机系统设计时需要加强对输入、处理和输出过程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整个控制系统的完备,从原理和方法上优化,消除舞弊的发生的自身因素。

42完善相应的法规和法律

由于计算机舞弊现象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国家和政府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明确地对舞弊现象进行打击,并对计算机舞弊现象的处罚条例明确化,让舞弊人员意识到自己触犯法律的后果。

43加大对计算机系统监督力度

积极开展对计算机系统的监督和检查,安排专业的人员对计算机舞弊问题进行监督,在检查和监督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一方面可以直接检查出计算机舞弊的区域和位置,另一方面可以间接地查找出计算机系统的薄弱点,判断计算机舞弊现象发生的概率,进而对其进行保护和维修。检查和监督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检查出计算机舞弊易发区域,然后分析计算机舞弊发生的类型、可能性等,甚至可以算出在哪些时段发生计算机舞弊的概率最大,针对性地制定防护方案,加强计算机内部控制,并对测试方法进行审核。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计算机系统控制的薄弱点,可以为其出具相关的检查报告,若检查出问题,需要及时制定相关的应对策略,防止舞弊的扩大化。

44计算机系统的审计监督

(1)系统审计。通过审计工作要保证计算机程序代码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检查程序的有效性,坚决杜绝程序设计中的非法编码,消除舞弊现象的内在因素。

(2)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主要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入手。为降低系统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可以制定审计方案,完善审计过程,如下图所示:

降低活动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流程图

(3)数据文件的审计。首先要符合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其次要对经济业务的账号余额和使用记录进行审查。

5技术性防范

(1)企业高管离职后需要将Internet的地址和密码等更换,防止企业生产销售等重要数据资料的泄露。

(2)跟踪监测技术,企业重要的数据资源等需要进行跟踪监测,查看其详细的记录。

(3)操作系统各项参数应该重新设置,操作系统被黑客攻袭后就会获得突破口,因此需要重新设置。

(4)企业内部软件重新设计后增加安保措施,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策略,以便事故发生后可以积极的应对。

6结论

计算机技术在会计工作提供帮助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弊端问题,主要的就是计算机舞弊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计算机舞弊问题的分析和监督,提出有效的策略和方法,消除或者将舞弊问题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马迎森新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及治理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2]彭卫平会计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舞弊问题及其对策[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3(6):69-70

[3]李秋蕾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2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3

一、财务报告舞弊的概述

1.1 财务报告舞弊的概念

财务报告舞弊是舞弊的一种,它是管理当局通过违背公认会计原则,故意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并实现自身目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突出表现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其他信息提供者故意编制、鉴证并披露含有重大虚假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甚至季报)等行为。

1.2 财务报告舞弊的类型

从财务报告舞弊从内容上看,有财务数据舞弊和非财务数据舞弊两种。财务数据舞弊的财务报告最为常见,如企业虚增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计费用等。非财务数据舞弊的财务报告是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表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用途、隐瞒重大事项等。

从财务报告舞弊方式上看,主要有财务报表舞弊、上市公告书虚假、招股(配股)说明书虚假、年度报告虚假和中期报告虚假等类型。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成因

西方会计学界对财务报告舞弊问题已经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大多数研究起点源自会计信息舞弊的形成因素,其中以"冰山理论""舞弊三角理论""舞弊GONE理论"和"风险因子理论"最为有影响力,以"风险因子理论"的认同度最高。

(1)冰山理论

1999年G·杰克·波罗格纳和罗伯特·J·林德奎斯特提出了冰山理论, 该理论把舞弊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并将导致舞弊行为的因素分为两大类。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是人人都看得见的客观存在部分,包含的内容是组织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为第一类因素;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以下,是更主观化、个性化的内容,更容易被刻意掩饰起来,包括行为人的态度、感情、价值观、满意度等,此为第二类因素。

(2)会计舞弊三角形理论

最早由美国内部审计之父L.B.Sawyer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他认为舞弊的产生必须有三个条件:异常需要、机会和合乎情理。其后,美国会计师委员会主席、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斯蒂文·阿伯瑞奇特进一步发展了舞弊学理论,提出了"舞弊三角理论"。阿伯瑞奇特认为诱导舞弊的因素主要有压力、机会、道德取向三种,舞弊发生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因素,所以只通过消除舞弊机会来治理舞弊是不全面的,必须同时考虑消除压力或者提高管理者的道德取向。一般而言,压力是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包括经济压力、恶癖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其它压力四种类型。

(3)舞弊GONE理论

该理论由G.J.Bologua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所提出,GONE理论把舞弊的诱因分为四种,即G(Greed-贪婪)、O(Opportunity-机会)、N(Need-需要)、E(Exposure-暴露), 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共同决定舞弊风险。其中"贪婪""需要"与个体行为(潜在的财务报告舞弊者)有关,"机会""揭露"更多地与组织环境(潜在的受害者)有关。现实中,各因子均有不同的不利影响,在特定环境中全部因子组合形成重大不利时,即舞弊者有贪婪之心,又十分需要钱财,只要有机会并认为不会被发现,他就一定会实施舞弊,便出现了"Money is gone"的必然情形。

三、财务报告舞弊的预警

3.1 财务方面的预警

当上市公司所处的整体经济环境恶化,或者所处的行业环境恶化时,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导致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甚至为负数时,造成企业资金紧张,这时上市公司会采取舞弊手段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到外界质疑时,会对公司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时管理人员为了扭转局面很可能会采取舞弊手段,使公司在短期内能够恢复公众的信心;董事会、股东会所赋予管理层的要求过高,管理人员往往会采取舞弊的手段去达到董事会、股东会所定下的要求;公司的管理层人员的经济利益和公司业绩密切相关,或者公司给予管理人员的公司股数量过多时,公司的业绩就会牵动着管理人员的行为,在为个人谋求利益的动机驱使下,管理层人员很可能会利用舞弊的方式,修饰财务报表,以获得良好的表面业绩效果。

3.2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预警

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有很大的关系,当上市公司进行会计舞弊的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当上市公司的第一个大股东为国资局时,国家成为第一大股东,国家股一股独大,董事会无法发挥作用,增加了上市公司舞弊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持有公司股份过多,会造成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成员操控公司的局面,加大了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过小,或者独立董事的任期过短,独立董事起不到监督作用,由于人数较少也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这样也会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公司独立董事或者外部董事的所占上市公司股份较低,其经济利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较小,有可能会造成独立董事或者外部董事忽视自身监督职责的局面,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可能性;由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比例过低,那么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比例也会过低,这同样会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同时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专业专家的比例过低,也会增加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内部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较高比例的股份,会增加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监事会规模较小,无法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也会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提供机会。

3.3三大报表勾稽关系的预警

(1)资产负债表同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复核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例如关注是否存在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通过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看是否与利润表中"管理费用"的金额一致。分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利润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看看它们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资产负债表同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资产负债表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等项目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现金流量表最后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或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减少或增加。

(3)现金流量表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的两大重要科目,与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的相应科目存在下述勾稽关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类似这种勾稽关系存在于三大报表的每一具体科目中,成为我们分析报表真实性的重要武器。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税中的两大类型,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一般而言,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但如果账面税率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税前会计利润中的大部分在税法中不能确认为利润,这种显著差异折射出一定的会计舞弊风险。

参考文献:

[1]张国强.会计舞弊治理之我见[J].商业会计,2004年第7期

[2]黎四龙.会计舞弊动因理论述评[J].当代经济,2005年第5期(上)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4

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给资金使用、经济收益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现金是确保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根本,其真实性直接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运作。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存在现金舞弊现象,在其财务中现金舞弊的影响极为恶劣。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的存在,使其自身以及其他企业难以正确了解并掌握可运作货币资金的实际情况,容易造成错误经营规划,引发资金链断链,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资金难以到位,对产生经营管理带来严重的恶性影响。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严重,很多上市公司通过利用现金舞弊对会计信息进行篡改,使得投资者与债权人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发生误解,不能通过财务报表会计信息对该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一、上市公司现金舞弊问题基础理论

(一)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的概念

上市公司现金舞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有意识的对相关财务报表中相关货币资金数据信息内容进行忽略或错报,进而误报,使得数据信息使用者难以达到其目的。上市公司现金主要包括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本票、信息证保证金、信息用卡以及外埠存款等。货币资金是维持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支撑,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现金作为使用最广泛的内容在非货币资金形态和货币资金形态之间来回转换状态,并实现企业经营周转,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运作。我国绝大多数破产的上市公司都主要是跌倒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货币资金供给出现问题,导致上市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进而造成企业亏损甚至破产倒闭。根据当前上市公司现金舞弊形式的不同,现金舞弊问题绝大多数表现为:高现金余额舞弊、现金流水舞弊、募集资金舞弊以外账外现金舞弊等。根据其不同表现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产生原因及后果,应当根据实际的现金舞弊问题采取不同的、具有针性的对策措施,进而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的合理化管理与监督。

(二)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的特点

上市公司现金舞弊在具体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第一,上市公司现金舞弊较普通的企业更具有多元化且随意性较强的特点。上市公司更易利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漏洞,借题发挥、弄虚作假,进而达到公司不正当目的。当前我国外部监督力度的不足,上市公司现金舞弊极易造成经营连锁反映,更甚者可能影响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第二,上市公司现金舞弊较普通企业现金舞弊的影响和危害更强,由于其隐蔽性较强,追踪较为复杂,且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并利用现金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审查现金舞弊则要查出其源头,从根本来判断上市公司经营和现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上市公司现金舞弊存在的原因

(一)外部监督视角原因分析

1.证券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

当前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经营和货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并不够完善和具体,这使得很多企业频繁地出现现金舞弊现象。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主要由证监会进行,而证监会和交易所赋予的权利、职责方面内容划分并不够明晰,当一些上市公司出现违规现象时,对其的处罚和问责并不够明确。除此之外,针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行为的处罚缺乏针对性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在处理相关情况时,对上市公司主要采取批评、谴责、警告以及一定金额的罚款,而批评和谴责并不能够让上市公司对现金舞弊现象提高重视进而更正。一些公司在接受批评和谴责后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对现金舞弊现象我行我素,这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比如,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发现现某明星电力企业存在隐瞒现金受限和违规担保的现象,证监会对此进行公开批评和谴责,电力企业现金舞弊资金数额高达3亿之多,只进行批评与谴责明显处罚力度不足。从这些方面能够表明,我国证券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并不够完善,且在诸多地方存在漏洞和不足。

2.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国家财政、审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不足,未能真正履行该职能部门职责,且没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进行有效监管。由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受到各地方政府保护,各职能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督检查带来极大困难,所以,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未能及时受到控制和纠正。同时,审计检查一家公司需要较多人力和时间,但我国一些地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匮乏,且地方企业众多,这给监督检查带来极大局限。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都弱化了我国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力度。比如,我国财政部2012年对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处罚,这对于上市的众多公司而言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有很多存在现金舞弊现象的公司而未受到处理,彻查范围不够具体化且缺乏针对性。又比如,我国公司在银行存款方面的舞弊也极其严重,最具代表性的ST金城,为了能够掩盖公司股东占公司货币资金比例,通过利用银行存款来进行舞弊行为,而其实际资金并未通过银行进行借款,这种现象极其之多。

(二)内部管理视角原因分析

1.公司内部股权结构不合理

一方面,我国当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中的第一股东与第二股东之间持股比例明显存在较大差距,两者之间地位在公司中较为悬殊,国有企业控股占有率较高,且具有绝对的控股地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使得上市公司丧失自主经营管理权,虽然名义是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收益情况都表现良好,但被国有公司控制后,其经营管理、资金使用等并不受自身控制,现金支出等都被国有公司所侵占,上市公司逐渐成为一个只有上市资格的空壳,现金舞弊现象非常严重。同时,公司持股之间也同样存在较大差异,第一和第二大股东彼此之间持股比例不均衡,公司经营未实现彼此之间监督与制约,并极易发现现金舞弊现象。比如:东方电子,其第一大股东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24%,而第二大股东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劳动服务公司,持股比较为2.20%。由此可见,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偏差极其严重。另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上市的,国有股占股份总额比例高达六成以上,这种特殊情况的存在,使得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开不合理,且产权主体存在多元化。产权多元化形式的存在大大的削减了机制的作用发挥,极易发生控股股东挪用进而侵占公司资金的现金舞弊现象,故而严重危害上市公司的宏观运营。除此之外,当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国有股采取多重委托制度,而在各级政府部门、国有控股公司产权之中,他们又被视作是国有资产的代表,并履行相应资产所有者的职责和权利。然而,由于自身并非是真正的资金所有者,因此不能真正做到从实现自身利益出发为企业实现长久发展而努力。所以代国有资产行使权利时,未能充分发挥出其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缺乏必要的推动力,这也是造成上市公司现金舞弊情况存在的主要原因。

2.企业内部控制制定缺乏针对性

合理、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上市公司出现现金舞弊现象,但是,我国当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现金舞弊是近年来企业所采取的舞弊行为,企业所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条件并未严格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制定,致使货币资金舞弊能够避开财政制度管理。一些上市公司在货币资金使用审批方面制定不够规范化,而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情况中,公司内所有资金的使用审批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又因大多数公司内部控制倾向于关注员工,而对公司管理阶层的舞弊行为则较为忽视,这也是发生内容控制失效的重在因素之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作为公司经营决策者和管理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未对其进行相关管理规定,经营决策者利用自身职责权利进行越权限货币资金使用、挪用、占用轻而易举。这给上市公司资金造成了流失;另一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受到公司董事长或经理的管理,所行之事全部由公司管理层说的算,因此,其主要职责和权利都受控于公司管理者,其部门并不具备实际独立能力,对企业财务、货币资金等方面审计和控制并不具备作用。比如,东方电子集团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等相关部门都受控于董事长,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并未能充分发挥出应具备的作用,各部门之间互连互通进行造假,其行为极其恶劣,影响极其之坏。也正是由于此种现象的存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完成失效,进而使得公司现金舞弊现象难以控制。

三、防范企业现金舞弊现象的治理对策

(一)从外部监督角度防范上市公司现金舞弊

1.建立健全证券监督管理体系

其一,加强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应当根据相关现金舞弊现象,构建合理的、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货币资金使用不规范管理,控制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的发生。根据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形势,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管理应当以证监会为核心,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组织进行有效结合,通过各方面灵活交叉运用,形成良性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多元化监督管理主体并存的局面。充分调动并发挥其所具备的市场优势,运用市场化、法律化和规范化方式方法,构建有效的证券监督管理体系。其二,把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外,还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是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进行规范化管理,且在处理、处罚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一套针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的识别机制,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行为进行重点监督与审查,对有限的监督管理管资源进行合理的统筹分配,规范上市公司现金使用合理化。其三,制定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等。同时,还应当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违规上市公司自行披露相关货币资金使用情况。其四,利用法律法规减少上市公司现金舞弊可能性,利用证监会自身优势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进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其应具备的重要作用,维持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实现证券市场交易公开化。对于存在现金舞弊现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批评和通报,并作来暂停交易处理,责令期限进行整改、整治。对于涉及现金舞弊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处罚,根据其涉及金额和情况的严重性来进行处罚。证监会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审查小组,专门对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现象进行查处,定期对各上市公司进行抽查,复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真实性,对披露的会计信息报表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则责令其退出股票市场。

2.加大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各级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权利和监督管理力度,尤其重视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况。赋予各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划分其具体职能和权利。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可以对其执行预算、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政策法律,对公司财务收支、会计信息数据、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公司有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与经济相关事项、资料,审查公司名下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扩大职能部门监督规范和事项。各级财政机关部门有权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存在的货币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做出暂停经营、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罚款决定。对于公司责任人可以做出吊销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对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可以移送至司法机关进行追责。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所的监督管理,抽查审计所对上市公司作出的相关审计报表,并对外公布存在失职行为的会计师事务,进而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责任感。在对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时,如果发现上市公司在使用现金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予以及时披露和纠正。

(二)从内部管理角度防范上市公司现金舞弊

1.加强监事会、董事会监管作用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主要采用股东大会来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并由公司董事会共同监管、聘请经理层来开展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同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应监事会,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管理和决策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机关,董事会、监事会则分别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种治理模式更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现金使用等方面管理,避免现金舞弊现象的发生。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者在法律地位和作用上是平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主要是针对股东会,而不必对监事会负责,监事会在公司决策中只有监督权。监事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监督公司董事、经理的违法行为。加强监事会、董事会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对现金舞弊现象的监管,有效防范挪用、占用公司资金现象发生。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5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特征;舞弊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3-0052-05

一、引言

作为一种故意错报财务数据,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为,财务报告舞弊始于18世纪20年代的英国。尽管各国政府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是,从麦迪逊公司到安然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厦事件,国内外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仍是层出不穷。国外的学者对会计舞弊的动因、识别、防范与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学者大多是从舞弊动因和公司内部治理与舞弊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的。关于舞弊识别、防范与治理偏重于规范性描述。

TreadwayCommittee(1987)的报告认为:财务报告舞弊通常与那些正处在财务困难中的公司联系在一起。Beasley(1996)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Shleifer and Vishney(1997)认为股权的集中或大股东的存在会减少管理者机会主义的幅度,导致管理者和股东间更少的冲突。减少成本。Jensen(1993)认为当总经理也是董事会主席时,内部控制系统失效,因为董事会不能有效执行其关键功能。这些都是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的研究,国内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近年来也逐步增多,刘立国,杜莹(2003)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两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娄权(2003)研究发现,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杨薇和姚涛(2006)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少数股东联盟、CEO任期、总经理董事长独立性和法制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袁春生和韩洪灵(2008)证明由于董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直接负相关,其边际监督能力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先增强而后减弱;企业经营绩效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由于国情不同,国内外关于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研究不尽一致,甚至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本文认为研究财务舞弊的诱因与治理应该从财务报告的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客户、政府监管机构、外部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等角度来展开。因此,我们分别从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内部环境与事务所选择、

证监会监督两个外部环境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做统计分析。然后,根据舞弊公司这四个方面的不同特征做实证研究,为我国财务舞弊的治理提出参考意见。

二、上市公司舞弊特征的统计分析

文章选取的2003~2007年度5645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包括209家发生财务舞弊并被证监会惩罚的公司。下面仅就舞弊公司分别从公司本身(经营业绩、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特征、审计师相关特征和证监会相关特征来分析舞弊公司特征。

1 舞弊公司相关特征

统计结果显示舞弊的行业半数以上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这两个行业相对来说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业务范围较广且复杂,为财务舞弊制造了相应的条件;在209家舞弊公司中有43家被“sT”的公司,处罚后被“ST”或者被兼并、重组而成立了新的公司103家,占舞弊公司总数的近1/2,这说明舞弊公司存在明显的业绩较差问题,经营业绩是影响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财务舞弊的治理应该关注舞弊高发的重点行业,同时,还应该关注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

从表1可以看出,舞弊公司违规类型中,推迟披露、重大遗漏、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虚假陈述、违

规担保、虚构利润占了绝大多数,而出资违规、操纵股价、欺诈上市等违规类型从没有被发现,虚构利润和虚列资产并不像以往研究的那么严重。其中“其他”违规类型发生52次,占有较大比重,可以判断财务舞弊存在一些不为我们熟知的类型,也就是说舞弊公司操纵盈余有其他更大的隐形区间。这说明公司违规的类型存在多样性,一些重大的违规类型可能没有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舞弊的识别能力。从处理对象上看,75%的舞弊公司和管理层同时受到了惩罚。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应关注频繁发生的违规类型,同时,应该从管理层着手,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财务舞弊的重要诱因。

2 审计师选择的相关特征

在我们对证监会处理公告中,发现很少事务所同时被处罚的情况,这说明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事务所和审计师的处罚力度。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代表较高的审计质量,从表2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中,聘请“十大”事务所的仅有23家,占11%;有46家舞弊公司在舞弊年度更换了审计师,占22%;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91家,占44%,这说明部分审计师还是履行了职责,发现舞弊并报告舞弊的能力较强。舞弊公司倾向于更换小规模事务所取得标准审计意见。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还应该从事务所及审计师入手,使他们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选择事务所规模和更换事务所频率和非标意见的出具成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舞弊的重要信号。

3 证监会监管相关特征

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表3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处理类型中公开谴责143次,占整个处理类型的一半以上,而处以罚款仅占37次,且5年累计罚款金额为1310万元,还不及一个大型公司一年虚增利润的金额。

可见,证监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的力度。通过表4可以发现处罚公告和公司舞弊年度之间的时差,由于披露舞弊的时间滞后,往往舞弊2~3年后,证监会才发出舞弊公告,严重影响了报表使用各方的利益。公告延迟期间达10个月之久,舞弊期间超过两年的占20%以上,上市公司舞弊期间平均达24个月,有的公司

甚至连续5年舞弊。另外,舞弊期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计有110家公司舞弊,而样本选择舞弊数为209家,这说明有一半的舞弊公司是连续年度舞弊的。如何进一步加强证监会发现舞弊的及时性和处罚的力度是上市公司舞弊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财务舞弊特征的实证检验

通过舞弊公司相关特征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财务状况、内部治理结构、事务所相关特征和证监会处罚的及时性和力度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诱因。下面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以及统计分析得出的这些特征来验证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2003~2007年度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剔除变量缺失的部分数据,共计5645家。主要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数据库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另外一些缺失变量根据新浪财经各公司财务报告手工收集补充。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设计

利益决定着行为主体的特征和价值取向,上市公司有配股、吸引投资、逃避惩罚、管理层完成考核指标等经济方面的利益,也有政治利益,而这些利益的获取和失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数据的高低与增减,促使企业更有动机去粉饰财务报表。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另外,深沪两个交易所也规定,凡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一律要被“ST”处理。因此,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业绩的主要指标,提出假设1:

H1:净资产收益率在舞弊公司和未舞弊公司中存在明显差异,且与上市公司舞弊负相关。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舞弊关系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已经很多,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发生财务舞弊与未发生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舞弊;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上市公司配股活动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樊行健(2005)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逐步理顺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的关系,强化财务治理,以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尽管各自研究结果有所差异,但都证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因素对于财务舞弊有影响。结合相关实证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H2:股权集中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警察的地位一直都受到高度的重视。虽然审计合谋的现象令人困扰。但事实证明审计师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具有较高审计质量。DeAngelo(1981)认为大规模事务所比小规模事务所有更强的提供高质量审计以维护其品牌的内在经济动因。同时,根据特征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大规模事务所0可以有效防治财务舞弊,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负相关;事务所更换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正相关。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负债率是公司经营情况较差的表现。更需要通过审计师的选择获取标准意见,来传递较好财务状况的信息;而同时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力相应增强,倾向于向董事会施加压力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来判断公司财务状况。另外,考虑到公司规模为财务舞弊提供物质基础。将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研究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模型设计如下(其中ζ为误差项):

CR=β0+β1ROE+β2AUDITOR+β3AC+β4MNG+β5INDP+β6CRI+β7DUAL+β8LEV+β99SIZE+ζ

(三)实证分析

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6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选择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1,这说明两个样本方差存在显著差异,也既是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这些指标存在显著差异;同时,经过两个独立样本的T检验,在事务所选择、事务所变更、股权集中度和公司规模方面两个样本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且舞弊公司这五个指标的均值均小于非舞弊公司,这和统计性分析中的结果吻合,可以初步推断上述这些指标确实是上市公司舞弊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多重共线性问题诊断

Logistic回归需要考虑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利用线性回归来检查容忍度,可以发现无论是被处罚上市公司还是没有处罚的上市公司,容忍度均在0.90附近,方差膨胀因子VIF基本上均接近于1(限于篇幅共线性诊断表略去),同时,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变量之间即使存在相关性,但相关系数远小于0.3,相关性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可以判断变量间共线性的问题并不严重。

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分析检验了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事务所规模对公司舞弊的影响,通过表7回归检验结果,没有发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与公司舞弊的显著相关性,仅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规模和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与公司舞弊具有显著相关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均在1%的水平显著负相关,与假设2相矛盾,这说明在我国股权集中度越大、公司规模越大,大股东的监督力度越大,由成本所导致的舞弊情况出现的越小;事务所规模与财务舞弊在5%的水平显著负相关,舞弊公司倾向于选择小规模事务所,这说明审计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财务舞弊的发生,事务所变更与财务舞弊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假设3得到证明。另外,在加入独立董事比例的平方后,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舞弊成“u”型关系,也就是说适当的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过高的独立董事会使执行董事比例下降失去有效监督,而过低的独立董事又不利于监督,通过计算最低点比例为45.16%。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无关,特别是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杠杆两因素与财务舞弊不相关。虽然在舞弊公司与未舞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但假设1没有得到很好证明,却证明了公司舞弊是由于治理结构的原因,而不是财务状况本身,这和大量学者研究结果不一致。同时,也与我们的统计性分析不一致,毫无疑问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会导致财务舞弊,实证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究其原因可以从表1的特征描述发现,大量公司的舞弊并不是靠简单的虚增利润、多列资产达到的,而是存在一些更隐性的操纵空间,使得两类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业绩指标差别缩小。但是,财务状况差导致财务舞弊是不争的事实,舞弊治理在关注其他因素时,也应该关注财务状况。

大数据时代的利弊范文6

会计电算化舞弊的手法与特征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舞弊手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篡改输入进行舞弊与犯罪活动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计算机舞弊手法,该方法通过在经济数据录入前或录入期间对数据做手脚来达到个人目的。

2.通过篡改文件进行舞弊与犯罪活动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会计数据存放在数据库文件中,如果数据文件没有加密,就可直接读写数据,对数据库文件进行非法篡改、删除或复制。

3.通过设置舞弊程序或篡改程序进行舞弊与犯罪活动

通过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机舞弊与犯罪,需要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技能,隐蔽性很强。

4.通过非法操作进行舞弊与犯罪活动

非法操作是指未经允许的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系统或合法的操作人员越权操作系统。

5.通过篡改输出进行舞弊与犯罪活动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通过非法修改、窃取、销毁输出数据或将输出信息传递给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手段达到舞弊与犯罪的目的。

会计电算化舞弊产生的原因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舞弊现象出现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

1.会计软件的缺陷

目前市场上有数百种会计软件,有些单位还使用自己开发的软件,各软件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企业使用的软件在安全性与保密性上存在诸多问题,对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没有具体记录,出现问题不便于追究责任。另外,数据库缺少必要的加密措施,可以轻易地从外部打开修改。还有一些商业软件为了占领市场,为用户提供修改以前年度账目等功能,这些都为舞弊提供了便利。

2.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实施会计电算化,就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加以约束,才能充分发挥电算化的优势。目前,不少单位没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或有章不循使得会计电算化不能正常运转。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操作人员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篡改、复制、伪造、销毁重要的数据,以达到个人目的。

会计电算化舞弊的防范与控制

1.加强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

目前,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现有的一些法规,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因为会计电算化犯罪是高科技、新技术下的一种新型犯罪,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加以有效控制很有必要。

2.岗位设置与加强岗位管理

手工环境下的岗位牵制原则对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仍然有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保证出纳和会计严格分开,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严格分开;自行开发专用软件的单位,需要将系统开发人员同操作人员严格分开;还应尽量将操作岗位同系统维护岗位隔离。这是因为系统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作为电算化会计软件的编写者及修改者,有机会了解软件系统运行的内部技术信息。在某种情况下,他们有可能利用掌握的这些知识隐蔽地从事会计舞弊活动甚至进行经济犯罪。

3.严格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包括权限分配和用户名/密码管理两方面,前者决定相应用户对会计数据具有哪些操作权,后者则保证了用户和权限的一一对应关系。权限分配能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用户名/密码管理核心是为用户生成密码以及利用密码来确认不同用户,以保证不会有越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