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例6篇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1

现代审计不仅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讲求审计效率。这使得重要性概念在审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运用重要性概念必然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本文拟在讨论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两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二者的关系,并试图探索一种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的新方法。 

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 

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审计理论中,指会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严重程度。《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定”。重要性实质上强调了一个“度”,在会计或审计报告中,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存在,但是要以这个“度”为界。 

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贯穿于会计审计理论及实务中,但重要性水平则可以是针对会计报表、会计账户、乃至于各项交易,在多数场合是针对和首先针对会计报表的。 

审计风险由审计行为带来,指由于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被市项目真实情况不一致而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概念的意义不仅在于提请审计人员注重审计质量,承担审计责任,更重要的在于正确评估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 

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内在关系 

我国理论界公认的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为: 

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 

它最根本的用途在于根据确定的预期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来计算确定检查风险水平。检查风险的价值在于据此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把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不可分割使用的两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研究。那么,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审计报告对被审事项中的重要性错误未予极因,就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重要性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和重点。审计过程中同样的事项,其重要性程度提高时,审计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审计风险必然提高。因此,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是反向对应关系。 

重要性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首先要对重要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判断要从数量和性质等方面来考虑。从数量角度讲,重要性表现为重要性数量水平,如“税前利润的5%-10%”、“总资产的0.5%一1%”,等等。在此之所以单独称之为“重要性数量水平”,是为了区别于一般论述中的“重要性”、“重要性程度”、“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实务中,“重要性数量水平”的作用在于作为会计报告允许出现差错的最高水平,评价所发现问题的重要性,进而确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员对不同规模企业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同,即有一个大致相同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这个水平应该是相对数。重要性数量水平越大,如从5%提高到10%,则对同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程度认识就越低,从而审计风险也越大;反之,审计风险就越小。所以,重要性数量水平和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审计风险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要素。所以,控制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决策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成正比关系。 

从而,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对于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关系我们有理由进一步作如下推断: 

1、如果检查风险水平趋向0时;即在审计中几乎不允许遗漏任何错弊,则重要性数量水平也应接近0; 

2、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取值范围均在0一100%之间; 

3、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格查风险水平在取值范围内的变化是连续的; 

4、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不一定是均匀的。尤其在两者接近100%时,重要性数量水平变化速度应小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速度。因为对任何一个审计项目,从理论上讲、即使审计人员愿意承担极高的审计风险,也不能采用100%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换言之,即使检查风险水平为100%,审计人员也不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定为100%、容忍所有的错误,而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限定在100%以下,对必要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方能提出审计报告,结束审计项目。 

根据上述推断,试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Z=f(d)=ek/d 

其中:Z表示重要性数量水平;k为系数、且必须小于0;d表示检查风险水平。 

该指数函数曲线图示如下: 

各项数值确定方法如下: 

(l)审计风险水平 

期望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目前尚未达成统一认识。有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可允许的审计风险不超过5%,可以定为5%时。但在一定条件下,则要把审计风险走得更低。我认为,5%的审计风险水平还是太高。因为它意味着有1/20的引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以我国一个中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接受20项左右的审计项目为例,则该事务所每年就有一次引发审计风险,遭致审计诉讼的可能性。应该说,比较稳健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2%以下,一般可定为0.5%-2%范围内。 

(2)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水平 

确定审计项目的固有风险水平,既要考虑该项目的内容、性质,又要充分考虑该项目所面临的环境。目前作为国民经济主要成分的国有企业尚未走出困境,其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其它企业造假作假现象也很普遍,因此将固有风险水平定为 10%-50%,比较符合稳健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如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超过50%时,审计人员应改变审计方式,采用详细审计或拒绝接受审计业务,以使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检查风险水平必须依据上述3个方面计算确定。结合审计风险决策模型,试列表一如下: 

表一: 

对上表一说明如下。根据前述所确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固有风险水平、控制风险水平的正常取值范围,抽出各自的最高值、中等值和最小值三种特例进行组合,以对应考察检查风险水平的情况。第一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低,但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最低,因此可允许的检查风险水平较高;第二种情况,审计风险水平仍为最低,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处在最高水平,此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谨慎行事,将检查风险水平控制在极低的2%以下;第三种情况,准备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最高,同时又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计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为200%,超过100%。由于风险水平以100%为上限,放在此改为100%。这种情况意味着审计人员充分信赖被审单位,主观上又准备接受极大的风险,因而检查风险水平就很高;第四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高,但被审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很高,因而检查风险水平较低;第五种情况,前三个方面都是中等水平,检查风险水平也为中等。 

(3)K值 

目前,除澳大利亚外,其他国家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审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以下是实务中用来判断重要性的一些指标:(1)税前净利5%-10%;(2)总资产的0.5%一1%;(3)权益的1%(4)总收入的0.5%-1%。 

上述项月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最高为10%,最低为0.5%,和上表一计算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对比,计算K的数值如表二: 

表二: 

(K的计算公式推导如下:对z=ek/d,等式数,得InZ=k/d,因此k=dlnZ) 

由上表二可知:k的取值范围大致在A-0.1—2.7之间,最佳取值范围为一0.4一1.4之间。在具体运用中,审计人员可根据使用者对会计审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被审单位陷入财务困境可能性的判断、对审计风险的偏好程度来具体确定k的数值。 

三、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客观连接点 

重要性一般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但完整地讲,重要性应分为以下4个层次:报表总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报表项目金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负担;账户余额,如现金帐户余额、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等;业务发生额,如差旅费等支出类业务的金锁。根据项目内容的不同,重要性所针对的项目有税前利润、总资产、权益、总收入等。根据本文前论,可由审计风险水平计等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但最后计算出的这个重要性数量水平应该首先对应什么性质、哪个层次的项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项目不同,评价的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究竟以什么性质的项目作为入手处,我赞成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作为运用重要性数量水平的入手点的观点,理由是:(1)损益表上当期净损益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来,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中事实上已包括了当期的净损益。尤其我国现阶段国企效益状况不佳,成本利润不实现象严重,以资产总额代管税前利润或净利润有其合理性。(2)根据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负债权益共中的错误,又都能反映在资产类总额上。 

将重要性数量水平作为评价资产总额的标准,然后将该数量水平按每一项资产项目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为依据进行分配,接下来就进入实质性测试,审查各项目,判断各项目的错误金额。最后加总计算全部错误金额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将其与总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进行比较。如前者小于后者,说明该项目审计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否则应修改审计计划和审计风险水平或采取其它的措施。 

四、说明 

1、以上论述是建立在以下审计假设的基础上 

(1)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可定量评价假设。如,将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定在0.5%-2%,将固有风险、担制风险水平定在10%-50%。 

(2)执行重要性原则不是导致审计风险的唯一因素。实际上还存在一些其它因素,如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被审单位舞弊手法极其隐蔽而难以觉察、审计人员独立性不强等都可能导致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2

关键词:审计风险 现代风险导向 审计质量

一、审计方法演变历程

(一)国外审计方法发展演变历程 国外审计方法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账项基础审计即详细审计【16世纪――19世纪】。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约3/4精力投向会计凭证和账簿的详细检查方面,以满足其财产所有者对其授权的经管人员采用诚实和可靠地行为的信息需求。二是制度基础审计【19世纪末――20世纪50年代】。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从检查企业报告的利润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以满足投资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信息的需求。在蒙哥马利审计学第一版中写道制度基础审计代表了“更为广泛的和更重要的工作类型”,从而使详细审计的目标“成为从属地位但并没有降低它的重要性”。三是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分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传统风险导向审计【20世纪50年代――20世纪90年代】。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开始改变全面检查报告支出的方法,转为有选择测试会计交易,形成基于内部控制的制度基础审计。以满足其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对提供这一信息的系统有足够的控制,以保证信息生产地可靠性的需求。蒙哥马利第八版(1957年)首次提出“风险”概念与审计程序设计联系起来。1981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第39号审计准则公告《审计抽样》,附件中提供了供参考的审计风险模型。1983年,了《审计风险与重要性》,在正文中对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了阐述。1984年,ASB要求审计师遵循第47号审计准则公告要求,运用审计风险模型。这是对这一审计方法的最终确认。这种基于对会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来确定实质性测试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审计方法,称为“风险导向审计”。而在实务工作中,审计对风险的分析和评估还是一种狭隘的“会计观”,注意力主要放着对会计报表账户余额及发生额本身的风险和会计系统的可靠性上。审计思路依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形式。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各个项目及相关交易类别、账户的各个“认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和测试,并加以实质性测试,就可以为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目前主要是一种观念上的审计程序,并没有使审计过程和审计方法在审计实务方面产生巨大的变化(周勤业,1996)。总的来讲,传统的风险导向审计只是在观念上对制度基础审计做出了一定得发展,还没有成为一种基本的审计方法以主导整个审计过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20世纪90年代至今】。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基于内部控制的审计思路已越来越不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重新审视风险导向审计的内涵:核心――风险定位。2001年震撼世界的“安然公司财务欺诈案”,世界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轰然倒塌,给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造成了巨大冲击,也加快了人们对审计风险规避的讨论。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第7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绘制新的审计风险模型的内容。2004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颁布了《国际审计准则240号一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考虑的责任》,专门就“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考虑的责任”制定了基本原则,程序和提供指南。新15A240的颁布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发展的道理上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二)国内审计方法发展演变历程 我国审计职业自1980年代初恢复重建以后,积极吸取了审计理论与实务发展的最新成果,总的来说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主要特点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讨论激烈。王修歧和刘兵(1997)认为:虽然制度基础审计是使审计风险最小化的一种可取方法,但它不直接处理审计风险问题,为了适应新的情况,必须发展一种新的,多维的审计技术,以缓解审计人员面临的错综复杂的风险(传统);黄世忠、陈建明(2002)认为:导致“五大”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与其审计模式的改变有关。……可能使审计由一门高尚职业沦为一种唯利是图的生意;刘峰等(2002)也认为风险导向审计会诱发道德风险。上述学者研究的有一个大背景是在2001年“安然事件”的时候,安达信等已经实施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但依然没有查出安然的管理层舞弊,导致审计失败。李爽(2001)认为:“风险导向审计时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确定剩余审计风险,执行追加审计程序将剩余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谢荣、吴建友(2004)通过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的梳理,指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时一种新的审计方法。它以审计理论,系统理论和战略理论为指导,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审计思路完成审计工作。2006年顺应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和国际审计准则趋同,我国全面采纳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1211号,1212号,1221号,1231号。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现阶段我们准则中规定的审计方法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与其他审计方法比较,其最本质的进步是注册会计师查高管舞弊的本领大为提高。要求注册会计师从战略角度人手,通过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模式――剩余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将会计报表错报风险从战略上与企业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结合起来考虑,从源头上和宏观上分析来发现会计报表错报,把握审计风险。其逻辑结构图如(图1)所示。

二、风险导向审计内涵、本质特征及与传统审计方法比较

(一)审计相关定义界定 (1)审计风险界定。第1101号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职业风险是指有关关系人对审计的结果表示责难控告,使审计人员在职业形象,财产等方面受到伤害和损失的可能性。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审计风险的定义,但我们常说的审计风险,其实更接近于后者。(2)审计责任界定。第1501号审计准则中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定义中没有包含未履行职责时对各方应负的法律责任。我们认为前者是审计的职业责任,后者是审计的法律责任。(3)审计质量界定。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2006)在新审计准则实施讨论会上说道“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要以出台审计风险准则为契机,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重树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关于审计质量的界定目前存在两种观点:其一是审计程序的质量,这种观点认为实施了审计程序,获取了审计证据,按照专业标准执业,就是审计质量高;其二是审计报告的质量,这种观点是把审计当成产品生产,“审计报告”是“产品”,审计的质量决定于审计报告质量的好坏。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本质特征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从企业战略角度着眼。用战略系统思维来分析财务报表的重大错

报;思路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测试偏重分析性程序;特点是必须对风险进行评估,且根据风险评估做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现代风险导向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比较见(表1)、(图2)、(图3)。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争论焦点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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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风险的基本涵义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二、审计风险的三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①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可以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③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3.终极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简而言之,评估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是主观确定的,而终极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审计人员在决定是否承接某一审计项目时,可以将评估审计风险与可接受审计风险进行比较,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决定取舍。如果接受该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尽量严格执行所设计的审计程序,使终极审计风险等于或小于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虽然终极审计风险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

1.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二条指出:“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简单地说,审计重要性就是错报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标准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说,在重要性水平之内的错报,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评估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评估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这样才能保证终极审计风险在一定水平内。反之,评估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的审计风险指的就是评估审计风险。这一反向关系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计划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对审计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条件下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正向关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保证审计成本的节约。反之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控制。因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审计人员要求的财务报表错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则其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才能满足较低的审计风险的要求。“”版权所有

终极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也是正向关系。因为终极审计风险基本上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4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二、审计风险的三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①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可以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③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3.终极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简而言之,评估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是主观确定的,而终极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审计人员在决定是否承接某一审计项目时,可以将评估审计风险与可接受审计风险进行比较,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决定取舍。如果接受该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尽量严格执行所设计的审计程序,使终极审计风险等于或小于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虽然终极审计风险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

1.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二条指出:“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简单地说,审计重要性就是错报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标准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说,在重要性水平之内的错报,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评估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评估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这样才能保证终极审计风险在一定水平内。反之,评估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的审计风险指的就是评估审计风险。这一反向关系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计划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对审计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条件下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正向关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保证审计成本的节约。反之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控制。因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审计人员要求的财务报表错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则其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才能满足较低的审计风险的要求。

  终极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也是正向关系。因为终极审计风险基本上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5

一、引言

在世界范围内所爆发的一系列重大财务丑闻暴露了日益激增的财务风险,也暴露了审计失败的严重后果。社会呼唤新的审计技术,这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契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对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未能恰当发表他的意见的风险。《国际审计准则》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错报的财务报表资料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我国新所颁布的1101 号准则——《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将审计风险修订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尽管关于审计风险涵义的表述各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它们在以下三个方面是相同的:

(1)审计风险成立的条件相同:各国在审计风险的上述解释中,都强调了审计风险成立的条件是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审计人员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同时存在。

(2)审计风险潜在的特质相同:在审计风险的涵义中都不同程度地提到“可能”一词,这反映出审计风险的或然性,而这种或然性主要是由审计人员引起的。

(3)审计风险凸现的需求方相同:上述审计风险均暗示了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担负揭错查弊的任务,并根据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与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意思在审计发展历史上,审计模式的发展演进大致分为3 个阶段:账项导向审计阶段、制度导向审计阶段、风险导向审计阶段。而审计风险真正得到运用的阶段是在风险导向审计阶段。在风险导向审计发展的90 年代,出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它是以被审单位的经营风险为研究起点,以识别、评估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为核心的一种审计模式。该模式的审计风险模型是: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根基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研究中,系统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被视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根基,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框架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系统理论系统理论提高了认知科学的水平,它与风险导向理论的结合,形成了一种新的认知视角,即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所倡导的视角观:任何一个企业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都由各要素、各个部分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同时。通过结构整合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从而使得企业的结构根据环境持续的改变,企业内外的关系也在相互改变。也就是说,审计人员要对企业这个复杂系统进行认知,必须事先以经营风险为分析线索,透过各种环境和关系网的分析,把握企业结构的集合性、相关性、层次性和整合性,再根据分析结论得出企业的整体风险水平,高风险审计领域,由此进行审计。

(二)战略管理理论战略管理有两个主要的模型---产业组织模型和基于资源的模型。产业组织模型强调的是外部环境对企业战略行动的决定性影响,企业的高额利润是由外部环境特征决定的,而不是由企业内部独特资源与能力决定的。与此相反,以资源为基础的模型认为,企业的独特资源和能力才是企业战略的基础,企业所选择的战略应该使企业最大限度的针对外部环境中存在的机会而开发出它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审计理论界借鉴战略管理模型时主要引用的是后者,即基于资源的模型,强调在竞争性市场中竞争优势与核心能力是企业绩效的核心,并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观察一个企业是否缺乏竞争优势与核心能力,这样是否会造成其盈利能力持续性的缺乏,是否会因此产生高审计风险等。战略管理理论系统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是:从对战略和环节的了解评估到对业绩和账户的预期,以至于最后对企业整体层面和单元层面的认定,反映的都是基于企业的战略管理而实现的审计流程。因此可以说战略管理理论作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另一个重要理论支柱,为实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提供了极其宝贵的指导。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的研究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的研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引入“重大错报风险”概念,正式启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风险模型(2)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贯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意识观。(3)完善审计计划,确保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在审计工作中得到真正落实。(4)改进审计业务流程,实现审计事务操作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逐步接轨。(5)强调评价列报与披露的适当性,丰富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评价内涵。(6)鼓励项目组讨论,强化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头脑风暴法的使用效果。(7)强调对管理当局和治理当局的沟通,树立了禁止管理舞弊的警示标牌。(8)出台专项应对舞弊的审计准则,凸现利用新审计方法对抗舞弊的信念。

参考文献:

[1]王泽霞.管理舞弊导向论文审计研究.电子工业出报社.2005.1.

[2]马贤明,郑朝晖.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探讨.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1.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6

【关键词】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

“重要性”是现代审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概念来自于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在抽样审计时,由于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审计人员就必须降低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或者把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为此审计人员必须衡量报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错的重要程度,由此产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确理解重要性的含义,明确区分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对合理的确定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与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重要的定义是:“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一个理性的人依赖信息所做的决策可能因为这一错报或漏报得以变化或修正。”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第1221号把重要性解释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可见重要性实际上是指一种错误的程度,它是一个临界点,即报表中的错报和漏报是否会影响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临界点。它不仅包含数量上的,还有性质上的。而这个临界点源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重要性是针对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的,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估计是有所差异的。所谓重要性水平就是重要性的具体标准,它是指会计报表中允许错报或漏报的最高限额。在审计实务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重要性水平:(1)实际重要性水平(2)计划重要性水平(3)估计重要性水平

这三种水平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报表使用者总有一个决策点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但这个点相对于审计人员又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在实务中由于报表使用者的可以接受的重要性标准各不相同,所以这种客观仅是相对的。我们就把这个相对来讲是客观的决策点称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同时在编制审计计划阶段。由于必须确定重要性水平,以便于确定审计程序性质、时间和范围,在审计计划后评价审计结果。所以审计人员必须在计划阶段根据各种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评估出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而估计的重要性水平是指评价审计结果时,由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进一步了解,审计人员会对原有的计划水平进行调整,从而形成估计的重要性水平,作为评价审计结果的依据。由此可见实际的重要性水平相对于审计人员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只能利用专业判断在不同的审计阶段对这个实际重要性水平进行估计,从而产生了计划重要性水平和估计重要性水平。

(二)审计风险

风险的本质是不确定性,或者说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我国新的审计准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而检查风险又与控制风险和固定风险的水平有关。一般的我们建立审计风险的模型为: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定风险X控制风险,可见要降低审计风险,就必须降低检查风险。

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注册会计师经过专业判断体现在审计工作中的“可接受风险”;二是审计项目所含的实际风险水平,即“实际审计风险”。三是审计项目完成后。注册会计师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

总之,。注册会计师应该运用专业判断对实际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过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最终降低审计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这种反向关系。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如何理解这个关系呢?举例说明一下他们的关系。例如:重要性水平为8000元时的审计风险就比5000元时的审计风险要低。因为如果重要性水平是8000元,则意味着低于5000元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处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5000元,则金额在5000元到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查处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显然,查出所有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要比查处所有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的风险低。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重要性水平是那种形式的水平呢?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即他们认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是呈反向关系的。笔者认为审计重要性水平的表现形式与审计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有着对应的关系。即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计划或评价审计结果阶段所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越低,那么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就越低,既审计的风险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反之,则相反。而最终审计工作完成后所承受的实际审计风险则取决于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与实际重要性的偏离程度,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是水平计划或估计的高了,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本身本来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有所减少,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二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计划或估计的低了,就意味采取更为谨慎的审计策略,执行更详细的审计程序,从而增加查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性,降低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但这会加大审计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审计准则里的重要性水平指的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是计划或估计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指的不是最终接受的审计风险。而是由于采用更高或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所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查出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的大小,即出错的概率。实际上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实际的项目审计风险只是能够定性而不能定量的,如果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是实际的审计风险,将会使这种关系的描述失去意义。

(2)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由于审计工作固有的限制,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重要性水平则是抽样审计理论下的产物。在现代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的低一些,如果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二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的确定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入的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