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的原因范例6篇

流浪动物的原因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1

关键词: 流浪动物 伤人 赔偿

近几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疯狗咬人”事件,这些疯狗一般是无主的流浪动物,被害人轻则致伤,要付出几千元的治疗费用,只能自己承担,重则失去生命,一时间流浪动物伤人的问题被提到了法治日程上来。流浪动物给社会的环境及人安全问题都提出了思考,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流浪动物?依照《民法通则》和将于2010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应该得到侵权责任人的赔偿,而实际上,受到因为遗弃、逃逸的流浪动物咬伤的人却只能自己承担费用,这显然与立法者的初衷是不相符的。面对这些流浪动物给我们造成的伤害,我们应该找到何种解决办法呢?

一、流浪动物伤人的原因

近几年在各个角落里,出现了许多的流浪猫和流浪狗,它们聚集在一起,栖居在某个无主的房屋、垃圾箱、社会公用设施中,成群结队地寻觅食物,也在不断地繁殖。这些流浪动物影响到市容市貌,威胁社会环境卫生,更令我们害怕的是这些流浪动物也危及了人的生命健康。造成现在街头巷尾流浪动物伤人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有如下两点:

(一)饲养动物的主人随心所欲,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责任意识。一些人没有责任心,由于生活条件变化,不能获得比较好的住房和居住的生活条件,也可能是孩子不喜欢这个宠物了,不再允许家里饲养动物,而遗弃这个动物,还有可能是不能承担不起动物登记、防疫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都是动物主人没有责任心的表现,是对社会不承担法律后果的表现。

(二)行政机关对于动物管理力度不够。虽然各地方都制定了关于管理动物防疫的规章制度,但实际执行却很困难。政府缺乏管理家庭饲养动物的一整套的执法体制,导致了在这一方面处于无秩序状态。正是行政机关没有惩罚和管理措施,导致遗弃动物的人无所畏惧。一些人也不管从哪里抱来的动物就当宠物养,行政部门不会主动上门登记检查,他们更不会主动地到动物防疫部门去检查,一旦发现宠物疯了就遗弃,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市场上很多动物没有经过检查,也没打过防疫针,市场交易也很简单,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二、遗弃动物伤人的法律规定

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赔偿难以实现。《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将于2010年7月正式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这两部法律条文我们会发现,对于动物伤人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被遗弃、逃逸的动物虽然已经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一旦给造成损害,原主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条文规定得很明确,可是流浪动物伤人后,我们很难找到原主人或者是饲养人,这样的官司是只有原告,而找不到被告,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立案,诉讼不能成立。法律条文明确而具体,却在实践中很难适用,失去了立法的意义,违背了立法者的初衷。

三、解决流浪动物伤人的赔偿的建议

尽管《侵权责任法》对于流浪动物伤人的赔偿主体作出了规定,但目前在我国很难找到原动物饲养人,法律的规定失去了它应用的效用,并不能解决实际的损害赔偿问题。

(一)行政机关必须对动物进行信息管理和防疫。为防止饲养动物主人心存侥幸,对遗弃动物和非由第三人故意使得动物逃逸的情况,一经查出就给予处罚,并且赔偿因此所给他人及公共利益的损害。现今我国的动物信息管理并不规范,许多动物丢了也很难找,只能贴出的体态、特征、种类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电子芯片的方式,将动物身上的芯片信息输入电脑就能很容易地找到动物的主人和动物的一切相关信息,我国应该学习吸收先进技术。对于找不到主人的流浪动物,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以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保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运行。对于没有恶疾的无主的动物应该统一安排在流浪动物收容所,以待想养宠物的人来领养,费用应从行政机关对饲养动物主人收取的信息管理和防疫费用中支出;对于疯狗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流浪动物,没有争议的是击毙。

(二)流浪动物伤人责任应分段。流浪动物伤人,本是遗弃动物主人的责任,但如果找不到原主人,在现代社会当这种社会现象危及人身权时,政府就有义务承担教化和治理的义务,因流浪动物伤人的法律赔偿责任此应分清责任阶段。如果主人故意遗弃、放走动物以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可以在行政机关的帮助下,查找动物原主人,要求损害赔偿;对于已被收容的动物伤害或者经查动物并未进行信息登记找不到主人,应该行政机关要求赔偿。虽然分段的法律责任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法律,前者属于民法的范筹,后者则归类于行政法,但这样的责任区分有利于受害人权利的维护。既可以增强动物主人社会责任心,又可以保障社会环境的安定,最大的益处就是能够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受害人及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在流浪动物伤人的事件中,以疯狗咬人为多。按照我国目前的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来看,一个家庭一旦遇到严重的伤人事件就会遭到巨大的精神打击,精神损害赔偿也能抚慰受害人近亲属。因此,当被动物咬伤严重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各地区家庭饲养的动物越来越多,街道也出现了成群的流浪动物,如果对这种现象不加以重视,悲剧将不会停止上演,与此同时,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也不能保障。只有认真履行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责,对造成流浪动物伤害的原主人进行有效的登记,才能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潘志玉.饲养动物致害责任探析[J].政法论坛,2007,(4).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2

论文摘要:我国流浪乞讨群体于当代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贫困及资源配置失衡;流动失范造成生存状况恶劣;边缘地位遭受多重剥夺,边缘人格强化了乞讨心理;家庭贫困成员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救助机制不完善。解决大量充斥社会生活中的流浪乞讨现象,应先从建立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层面入手,即:确立身份认定标准,向流浪乞讨群体提供分类分层救助;整合全社会的力量,科学区分救助政策相关者的救助责任。

自2003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1982年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一转变,表明了救助方式从管制发展成了管理,提倡的是对弱势人群的服务;也表明了现代救助规范逐步形成从遣送发展到救助,提倡的是对弱势人群的帮助与扶持。这以后,收容遣送站改变为救助管理站,流动人口中的街头流浪者将被当作需要救助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的社会控制转向了社会治理。无疑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贯彻落实,也为我国最终将要形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体系准备了条件。

一、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的形成原因

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的成因复杂而多元,贫困、资源配置失衡是造成流浪乞讨的原生原因;流动失范是造成流动过程中生存状况恶化并逐步趋向流浪乞讨的重要原因;而农民人口流动政策、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流落街头的弱势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不完善,是加速流浪乞讨群体形成的客观原因。这些综合性原因决定了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构成的多层级,而这一群体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贫困及资源配置失衡

据研究资料显示,收入低下、土地资源及多种经济成分匮乏造成的贫困,是流浪乞讨群体大范围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个群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低收入和绝对收入低。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看法,2003年农村未解决温饱的人口与低收入人口两者相加为9000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1%。截止到2004年,我国有2610万人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2004年农村绝对贫困标准由人均纯收入637元调整为668元,低收入标准由882元调整为924元),当年人均纯收入在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占50.2%。入不敷出的生活水平必然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加入向外流动并行乞的队伍。2.土地资源匮乏,非农产业低下。在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土地资源稀缺一直都是影响农村人口生活水平提高的难题。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通常又都是以单一的农业经济为主,从事其他生产活动比例较低的地区。农民纯收入低下,生活相对贫困,这是导致人口大量外流的重要原因。3.工商业薄弱,剩余劳动力外流。外流人口多的地区,通常也是流浪乞讨人口输出数量多的地区,原因就在于城市工商业和城乡民营企业不发达,第三产业薄弱,无法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由于自身素质等原因往往不能适应发达城市工作与生活的要求,成为向城市流动过程中的贫困者。流浪乞讨群体的产生和这种社会流动存在着高度相关的关系。4.劳动力能力状况不足。农村劳动力能力状况包括劳动力状态、人力资源状态、劳动力资源配置状况、生产工具状况四个方面。中西部地区在这四个方面远远落后于东部,具体表现为:家庭成员劳动力严重缺乏;人力资源开发程度低,半文盲、文盲比例高;劳动力资源配置单一,主要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缺乏先进的劳动工具,生产力落后。5.外部、内部发展条件恶劣的双重挤压。即:城乡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导致贫困人口产生强烈的外流动机;不顾个人年龄、身体、技能等情况的盲目外流很容易使他们陷入赤贫状态;人地矛盾加剧了贫困人口的贫困现象;劳动力价值没有保障,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使他们失去了发展的前途和基础,进一步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而无力自拔。于是,流浪乞讨就成为最简单的维持生活的方式。

(二)流动失范造成生存状况恶劣

农民在流向城市寻找工作的过程中,陷入贫困状态甚至成为流浪乞讨者,部分是因流动失范造成的。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将传统与新价值观冲突中产生的社会问题称为“失范”。“失范”理论对社会、心理、文化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的文化结构理论从目标与手段的角度,提出在社会与文化结构中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社会认可的目标;一是达到目标所运用的符合社会规范的手段。如果目标与手段在社会结构中不被认可,失范便产生了。具体到关于农民的“流动失范”问题上,其含义是指农民在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个人素质、个人能力、城市生活能力、城市生活信息、城市生活支持系统均有不足,从而使“生活目标”与“实现目标手段”之间出现不平衡,导致找不到工作、失业、生活资源缺乏、生存状态恶劣、信仰迷茫、越轨行为等,属于“常态流动”秩序的“失范”。

(三)边缘地位遭受多重剥夺,边缘人格强化了乞讨心理

“边缘”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边缘地位”;一是“边缘人格”。形成流浪乞讨群体边缘化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这两个方面去理解:首先,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成群体,如农村贫困人口、身患重病人口、部分处于流动地位的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就是处于边缘地位。特别是流动中的农民工,无论职业稳定性、经济收入还是基本生活保障,都处在“被城市生活忽视”的边缘地位,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待遇,收入不高、克扣工资、无疾病劳动保障、找不到工作、失业等如影随形。那些生存能力更弱的人被抛离城市生活的轨道之外,乞讨常被他们当作一种非正规的职业而采纳。目前很多大城市中的乞丐增长较快,原因是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很稳定的赚钱“职业”。其次,由于流浪乞讨群体属于绝对被剥夺群体,他们毫无社会地位可言,内心充满着矛盾、冲突、无奈甚至扭曲,向往过好日子却常常遭遇唾弃,不甘心底层生活又无法从边缘向上回流,对美好生活憧憬而整天灰头土脸,没有钱却对比他有钱的人不屑一顾,想过体面生活而对一切约束怀有敌意,这就导致当代流浪乞讨群体经常表现出一种并不反社会,但也不健康并伴有诡异、无序迁徙、无视社会规则、越轨等边缘人格特征。流浪乞讨人员的这种边缘人格的发生机制与其生成人群长期被远离、被排斥、被忽视、被遗忘有关。

(四)家庭贫困成员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救助机制不完善

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导致的流浪乞讨现象,既有客观原因,如人口抚养负担沉重、经济状况低下、承担家庭变化的能力脆弱等;也有主观原因,如家长教育不当,青少年出走甚至流浪街头;还有的属于主客观原因兼有,如家庭矛盾导致出走,浪迹天涯或者乞讨度日。但在我国,目前与流浪乞讨现象相关的保障政策救助机制还远未完善,具体可以归结为:农村人口流动政策、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导致许多农村流动人口因流动而贫困,无业和无生存保障的流动人口成为职业流浪乞讨的生成源;现有的救助站模式不足以解决流浪乞讨问题;救助政策体现了救急救难,没有体现“救穷”,难以从根源上解决流浪乞讨现象;对流浪乞讨人员界定的涵盖面不够宽泛,使许多职业流浪者成为无法救助,也无法管理的人群。救助政策不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不力,那么流浪乞讨群体在现代大量生成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二、完善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议

在中国慈善文化历史的演变中,个体贫困论和社会推恩论始终受到普遍的认同并流传至今:个人无颜向政府诉求,社会往往将救助区分大小,大则救,小则弃;重则急救,轻则缓救,乃至不救,逐渐演绎为临时性为主、定期定量为辅的社会救助特征。在这种救助文化下,处于特殊地位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难以获得物质帮助。而解决大量充斥社会生活中的流浪乞讨现象,无疑要先从建立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层面入手。在我国,完善当代流浪乞讨群体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一)确立身份认定标准,向流浪乞讨群体提供分类分层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弱势群体,属于社会救助对象。但是不能给予笼统式救助,要锁定不同对象,提供不同救助项目,特别应该依照这一思路设计出分类分层的救助项目:

1.补救性救助。补救性救助是指为贫困、疾病流浪乞讨者、短期流浪乞讨者、部分反复流浪乞讨者提供小额救助金等资金援助。救助金额要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被偷盗骗”、“投亲不遇”等原因的被救助者,提供免费食宿和往返路费;另一种是针对贫病流浪乞讨者、短期流浪乞讨者、部分反复流浪乞讨者,提供小额救助金等资金援助形式,促使他们积累最基本的生存资金、资本,救其危机,解其困难。2.开发式救助。开发式救助指为除疾病流浪者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劳动、学习机会等,通过心理、行为、能力、劳动态度的适应性调整,达到人力资源再开发。3.有限救助,是指对自觉选择并执意流浪乞讨生活的反复流浪乞讨者、越轨流浪乞讨者实行维持基本生存的低救助,同时提供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对乞讨行为进行一定限制,促使其承担行为责任。4.安置劳动救助,即对部分越轨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集中安置,让他们参加劳动。这既是一种有目的的劳动力迁移方法,又是一种行为干预方法。通过劳动让他们积累资金,也促使他们形成新的行为模式,缓解他们对流浪乞讨生活的依赖。5.全面收养,这是针对精神疾病、流浪儿童的一项救助内容。关于精神疾病流浪者的收容,关键是要建立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医疗站、家庭三者之间的联系制度,以及争取政府资金援助。对于流浪儿童要实行收养与教养相结合。6.治安管理,即要将救助和社会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对挟持儿童和其他人进行乞讨的丐帮头目实施打击,缩小打击面,增强打击力度,对那些跟随者起到惩戒作用,以阻止他们向违法行乞方向发展。

(二)整合全社会的力量,科学区分救助政策相关者的救助责任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依赖于政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但不同政策相关者在整个救助体系中的责任应各有侧重:

1.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质救助。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是政府最应该做也是最能做好的事。针对流浪乞讨现象的社会政策需要全面规划,如流浪乞讨救助原则、小额救助金政策、乞丐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治安管理和执法裁量并重政策、职业乞丐集中教养政策等。在政府救助中,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工作应各有侧重:流出地政府侧重扶贫、资金援助与早期干预等;流入地政府侧重制订全面的救助计划——详细而全面的救助计划是对分类、分层救助的细化,以防止流浪乞讨现象深度蔓延。2.机构提供照顾性、预防性救助管理。“照顾”是指直接的物质支持和生活服务,“预防”是通过管理、劝导等方法预防流浪乞讨现象蔓延。目前救助管理站提供的是普遍的过渡性初级管理和诊断。“普遍救助”是指救助不能设标准,为入站的人提供衣食住行等“初级照顾”,体现每一个公民遭遇困难时都有权利享受物质帮助的国家福利原则。但当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站的救助时,政府也应该提供街头照顾,避免“强行收容”现象再现。民政部及下设各省市民政部门要建立联合管理机构,将救助站、财政、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机构联合起来,常设机构放在救助管理站,对城市救助管理工作进行政策支持、问题综合分析和协调管理。3.社区提供整合资源的支持性救助。在我国,社区组织一直比较独特,兼有“民间自治”和“官方角色”两种背景,这一组织特征决定了社区在救助工作中的最大功能是将政府、市场、机构、企业、市民各种资源进行链接整合,形成功能各异的救助网络体系,比如社区劝导系统、救助信息采集系统、志愿者服务系统、生存保护系统等。信息采集和集中提供生存物质照顾,是最适合社区做的工作。社区志愿者对行乞方式、集中地点、特殊行为、团体活动等案例进行信息收集管理,将为决策和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国际救助工作的良性发展,往往是从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开始的,他们的支持对唤起乞丐的社会情感、自我认知、行为自觉都必不可少。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发送救济物资与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只会造成更深的“依赖文化”。4.公民接纳并参与救助。任何救助制度的实施,都需要公众的接纳、善待,并提供合适的、理性的救助。流入地市民的救助态度可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流浪乞讨者的生活,要倡导良好的救助价值观,如生命关怀、真情抚慰、劝告引导等。公民良好的接纳态度,能唤起人的道德感,也是救助制度完善的表现。

注释: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3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职能;现代救助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63-02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思想观念的变化,社会流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伴随着这种变动过程,涌入城市的大量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我国的救助管理机构带来了诸多困境与挑战。于是,做好新时期的救助管理机构职能的定位,以救助管理站为依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实现流浪人员的正常回归社会就尤为重要。这不仅直接关系到流浪人员自身权益的实现、生活状态的改善,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进程、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及救助现状

苏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前身为1954年组建成立的“苏州市收容遣送站”,2001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在站内设立“苏州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2003年8月响应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办法》的号令,收容遣送站更名为“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原来的儿保中心也在2006年的8月更名为“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中心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以“爱心、真心、热心、耐心、安心”为救助服务理念,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要求,救助管理站主要提供以下7项服务,分别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存;根据导致流浪乞讨发生原因给予受助者相应的帮助,这主要体现在协助那些因遭遇临时困难的主动求助者返回居住地,或对能查明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的特殊受助人员进行跨省接送工作;对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甄别工作;对未成年流浪儿童的保护、教育工作;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上街劝导、主动救助工作;对突发事件中人员的安置与分流工作;对受家庭暴力危害的妇女儿童的维权、庇护工作。中心不仅为流浪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为他们提供心理矫治、文化辅导和一些相关的技能培训,以期通过这些措施来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苏州市流浪人员救助模式优势与不足分析

(一)苏州市救助站救助模式的优势

1.积极主动为受助流浪人员提供全面的生活照顾、医疗服务和心理咨询

为入站人员首先提供“五个一”的服务,“喝一杯热水,洗一次澡,理一次发,换一身衣服,做一次体检”。针对入站身体不健康的人员,小毛病在站内医务室处理,大毛病送至合作医院治疗。站内设有心理咨询室,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保持长期合作,配有相关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与不定期为有行为偏差的流浪人员进行心理矫治。

2.对部分回归家庭的流浪儿童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

对那些因为家庭重组、家庭暴力等原因被忽视的儿童回归家庭后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了解他们回归家庭后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动态,鼓励孩子要自强自立自信,告诉孩子遇到事情可以打电话向当地公安、民政求助,站里会协同当地机构共同处理好相关事宜。同时对来站接孩子回家的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享有受教育权是监护人的义务,避免孩子再次流浪,巩固救助效果。

3.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方法,推进救助工作专业化发展

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之一,亦是建立在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进步与福利水平提升的基础上,两者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和价值取向,因此在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中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苏州市救助站救助模式的不足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这项救助不是对救助对象进行长期终身救助并使其生活达到一定水平,而是帮助其临时解决基本生存困难。但现代救助的要求不仅仅是穿暖吃饱,更应该从生活救助到注重能力救助、从消极救助到积极救助、从单一性救助到多元化救助、从补救性救助到注重预防性救助、从救助管理到救助服务的转变,相对来说,苏州救助站救助模式面对新形势下的要求做得还是有些不够。

1.救助管理机制不完善、实施细则不明晰

救助力量比较单一,缺乏联动机制,没有发动社会民间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搞好救助管理工作,光靠民政一家肯定不够,政府部门起主导作用,官方硬性的力量可以强制一些问题的解决,剩余的政府不太擅长的,就要有民间机构力量来完成。针对轻度智障、无法核实原家庭地址等一些原因长期滞留站内人员没有其他相应的转介或安置的详细措施。

2.救助对象单一、救助方式“机械化”

救助站的救助对象主要以未成年人为主,其他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救助方式主要还是以提供住所、食物、医疗、车票等物质帮助为主,按照《救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条款机械实施,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将救助工作视为一件具有固定流程的工作,按照公安送达或者自投——入站登记——提供食宿等服务——查询家庭地址——接回或护送的这一套救助流程,由于大部分流浪人员留站时间短,还没等工作人员去了解受助者流浪乞讨的深层原因就要离站了,导致对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少,满足不同受助人员的特殊需求少,缺少对求助者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等等连贯,救助产生的社会效果较弱。

3.物质资源利用率不高、专业工作人员配备不足

为了满足留站人员多方面的需求,救助站建立了多媒体教室、技能室、电脑室、阅览室、心理辅导室、健身房、音乐室、投篮机等,但这些设施资源利用率并不高,长期处于空置状态,未能发挥其有效作用。出现这种现象和缺少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是有关系的。目前救助站负责这些设施开展活动的工作人员,远远低于存在的设施资源数量,经常是一个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忙东忙西,导致不能按时按质开展活动,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局面。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少,社工理念普及不到位

站内现有中级 社工师一名,助理社工师四名,数量远远没有达到机构设置的岗位要求。机构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多寡会直接影响到救助管理的质量。新时期的救助管理应是以“以人为本”为宗旨,以维护保障流浪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大部分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还停留在收容遣送的层面,未能体现现代社会工作的要求,在助人的过程中,只严格遵守规范流程,而未能注重方法手段和沟通技巧。在方法的选择上,没能依据受助者的问题特征、个性特点区别对待,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各种专业方法的使用更少之又少,这阻碍快速实施救助和提升救助的效果。

三、现代救助管理机构职能定位的可行性路径探讨

我国以临时解决求助对象基本生存困难为主体的社会临时救助制度成为保障流浪乞讨群体基本生存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面临的新问题,这种仅仅以维持基本生存为理念,以经济补偿为主要方式的救助管理制度已经面临严峻挑战。现行救助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救助群体需求多样化的要求,难以应对被救助者流浪乞讨的诸多复杂因素,难以实现助人自助的根本目标。所以迫切需要对现代救助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重新的定位。

(一)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流浪乞讨成因具有复杂性特点,影响流浪乞讨人员发挥自身职能获得独立生活机会的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相互交错、相互影响,针对不同个体的需求,对症下药,制定实施细则。流浪乞讨是社会问题,单靠救助站本身的力量不足以完成这个宏大的主题,救助站应扮演好资源筹措者的角色,积极引导慈善机构、民间社团组织等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救助参与到救助主体力量中来。

(二)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丰富救助方式

按照《实施细则》中确定的4个救助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的规定,执行救助必定会将一些确实需要救助的人员排除在外。救助管理站应根据求助者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的范围,在实践中要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对那些遇到应急性困难或特殊性原因而生活无着的其他人员实施救助,防止他们沦落为流浪、乞讨人员。

(三)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力量,提高物质资源利用率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社会事业。在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过程中,志愿服务能发挥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向大众宣传救助管理办法,在日常生活中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还能组织、发动广泛的社会资源来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物质帮助、工作机会、法律援助。同时,拥有各种职业、知识、经历、观念和技能的志愿者还能为受助者提供知识和劳动技能的教导,补充救助站人员不足无法开展各项设施的缺陷,促进受助者认识与观念的改变,帮助救助管理站实现社会救助的最高目标——“自助”。

(四)推广社会工作理念,实施社会工作技巧

社会救助服务需求的深化大大扩展了社会救助管理的内涵,使社会救助工作愈来愈趋向专业化,要求由专业人员运用专业技巧向流浪乞讨者提供各种物质和精神帮助。有鉴于此,救助管理站应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理念与专业技巧方法培训,并逐步吸收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救助站。“平等、尊重”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念之一,它要求社会工作者必须以平等的姿态、尊重的心态与受助者接触,这样,社会工作者才容易被受助者所接纳。现代社会工作有一套完整严密的工作流程,从接案到评估到干预到结案,要求必须做到环环到位,节节不少,这样专业方法的规范性确保了救助环节的完整性,提高了救助效果。

参考文献:

[1]徐祖荣。非政府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主体多元化的必然选择[J].重庆社会科学,2007,(10)。

[2]谢敏。社会救助“联动服务”模式研究———基于对广西G市救助管理站的调查与思考[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4

近年来,各医院接受治疗的流浪精神疾病病人逐步增加,且感染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医院加强对精神科疾病病人的院内感染管理及控制十分关键,能够帮助该科室病房管理人员有效的预防、控制感染发生[1]。为了探究流浪精神病病人医院感染的原因及护理措施,文章选择100例住院乞讨病人进行研究,并作如下报道。

1.资料及方法

1.1资料

本次入选的100例病人均属于我院2010~2015年间接收治疗的住院乞讨病人,男性为73例,女性为28例,年龄在13岁-5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5.6岁;患者住院的时间为2010年-2015年,平均住院的时间为365d。

1.2方法

按照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及回顾调查法,对精神疾病病人的医院感染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借助我院自制的流浪精神病病人院内感染调查量表来登记病人感染时间、部位以及诊断等情况。

1.3统计学数据处理

本组研究的数据均借助统计软件来分析,其中,标准差( ±s)表示计量数据,(n)表示资料例数计数、百分比为(%),当P

2.结果

100例患者,发生医院感染的有20例,医院总感染率为20.0%;其中呼吸道感染为13例,感染率为65.0%;胃肠道感染为3例,感染率为15.0%;皮肤软组织2例,感染率为10.0%;眼耳喉咽口腔及泌尿道分别感染1例,感染率分别为5.0%,无血液感染现象;可见流浪精神病病人发生医院感染中,呼吸道、胃肠道、皮肤软组织、眼耳喉咽口腔、泌尿道等均属于常见的感染部位,其中感染率最高的部位是呼吸道。

3.讨论

3.1原因分析

医院流浪精神科室病人在住院期间出现医院感染的原因较多,主要与医院管理、病人流动量较大、自理能力较差以及躯体疾病、身体抵抗能力差等均有关系。本院收治的100例流浪精神疾病病人,发生院内感染的几率高达20.0%,这可能与病人入院之前,长期流浪无固定食物、乞讨、营养供给不足、易贫血等原因有关,使得病人自身的抵抗能力受到影响,进而入院后发生感染。在相关研究报道中,近年来流浪精神病人的医院感染发生率显著降低,可能与近年来医院加强院内感染管理措施;加强对医护人员防控感染培训;加强病房消毒、隔离、开展感染监测、强化病房通风、清洁等有关。

在20例医院感染病人中,呼吸道感染率最高,为65.0%,其次是胃肠道感染,为15.0%。这是由于病人生活及居住的环境比较集中且封闭,细菌、病毒等均通过病人喷嚏、咳嗽等方式进行传播,使得病人间出现了交叉感染的现象。流浪精神病人入院之前在外长期流浪,在入院之后个人卫生处理不当,加之暴饮暴食,使用抗胆碱能等,使得病人肠蠕动功能减弱,进而对消化功能造成影响,所以引发胃肠道感染。此外,女性病人的感染率比男性病人要高,尤其是泌尿感染,这可能与女性生理特征相关,加之女性深度抵抗能力比男性差,所以抗感染的能力就低于男性[2]。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5

犀利哥现象很简单,也很单纯。因为已经排除了先期人为炒作的痕迹。但是后期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虽然多少跟炒作有关,但是更多的还是关注和跟风。

关注也好,跟风也罢,导致的结果是:犀利哥红了,而且红得发紫。在网络上、电视上甚至是报纸上,无不成为噱头,大肆传播和报道。在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一些电视和网站论坛上,犀利哥都成为了名人,甚至一些明星也效仿犀利哥的装束,以引发受众关注。犀利哥更一度登上英国的主流媒体《独立报》,成为头号人物。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犀利哥的走红呢?有分析认为:犀利哥走红网络,只是网友太寂寞,是贾君鹏的翻版;另一个原因是当代年轻人压力太大,需要解压,因而会关注一些很独特的主题,继而恶搞或者追捧。这些论点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认为,这两个原因用来分析群体心理是可以的,但用来分析犀利哥走红背后的复杂原因,还是有些牵强和单薄,顶多只能算是背景,而并非原因。

其实,几乎每个人心理都有过流浪的冲动,相当一部分人还曾经将这个不羁和稍显冲动的想法付诸实施。试想当年,我们考试不及格,不敢回家面对父亲的铁拳和母亲的责骂,一个人背着书包,身上绝对没有多少钱,就开始了短途的流浪生涯。当然也有长途的,这需要一些条件,比如在火车站附近居住等。这是我们童年时期的流浪梦,很幼稚。

随后,在青春期的时候,我们开始偷偷地尝试恋爱,当然这是被学校和父母视为大敌的,在一些严格的地区,这是要被“宣判死刑”的,属于极端恶劣的中学生行为。这时候,我们是不是经常想着,真不想被别人管。而女友也会说一句:“咱们一起离开这里吧?过咱们自己想过的生活。”这种心理大部分人都是经历过的。这是我们年轻时候的流浪梦,很浪漫,但是很不真实。

之后,我们上大学,找工作,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在流浪。找工作的痛苦经历并不比流浪好受多少,其实与乞讨也没有多少分别:乞讨是讨要食物和零钱,而找工作只是乞讨一个饭碗,如此而已。这是我们刚刚进入社会的流浪梦,很真实,但是很残酷。

接着,我们工作、恋爱、结婚、生子,这就说到上面那个关于压力的问题了。我们的压力大,经常想歇一歇,停一停,但是看到家人和孩子,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顶多在上厕所的时候,抽着烟,发着愁,心里想着:真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什么都不干地去流浪。我想,相当一部分成家之后的人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这是我们成年之后的流浪梦,愿望很强烈,但是很难实施。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6

社团声音:

减少流浪生命而不是制造流浪生命

当你从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手里领养宠物的时候,你可能没有意识到,你的行为使社会上减少了一个流浪的生命;而当你从一个非法的市场里买一个宠物的时候,你则纵容甚至帮助制造了更多的流浪生命。这是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人人都知道有买的才有卖的道理,如果大家都不去光顾非法猫狗市场,这类市场就会自生自灭。而现在猫狗黑市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因为善良无知的人还在不断地光顾,还在不断地为非法经营贡献金钱!

——北京领养日新浪官方博客博文《领养,比买一只宠物的意义要大很多》内容节选

不要让无序繁殖蔓延人间

请不要购买纯种犬,即便你好命买到一只比较健康的纯种犬,请你了解下它们的父母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它们都是激素狗,无良狗贩为了让它们多排卵多下狗大量注射雌性激素,促使它们多多繁殖,繁殖犬只命运悲惨,培育纯种狗是将它们引向死亡!不要让无序繁殖蔓延人间!随意繁殖,只会造成抵抗力下降,疾病横行!你买到的是它们的孩子同时也是他们的血泪辛酸和屈辱!!The puppy mill-狗贩的利润制造机器,纯种犬的地狱!!请告知一切可能的人:你的购买导致悲惨,请以领养替代购买!

——瑞家志愿者团队新浪官方微博微博表明无序繁殖会导致被繁殖犬只的悲惨命运

众生平等,关爱生灵

众生平等,让我们从每个人做起,关爱我们身边的众多生灵。抵制只接受纯种猫狗的理念,以领养代替购买。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新浪官方微博简介

名人声音:

少一次对生命的买卖,多一份对生命的保护

捡来的它们乖得不能想象,珍惜新家的小心情让人心酸。领养代替购买吧!少一次对生命的买卖,多一份对生命的保护。

领养代替购买,让我们给世界更多的爱。流浪过的狗狗更懂得爱人,它们出奇地懂事,出奇地会照顾人的感受!因为怕再失去温暖的家,它们更乖得让人心疼!如果你打算付出十五、六年的精力来照顾一只小狗,希望你领养代替购买,谢谢!

——演员孙茜新浪微博,说出了自己对领养狗狗的感受

领养狗只,拒绝购买

那些流浪狗如果没有被领养的话怎么办,它们就会被安乐死,所以我希望我的歌迷朋友们,如果你真的想养动物的话,不用去买,你可以去领养,因为领养你可以找到很多你喜欢的动物啊,重点是它可以跟你直接眼对眼地对看,“带我回家,带我回家”,它希望你可以带它回家,好好照顾它。

——罗志祥和被救助的混种狗Bobby共同替亚洲善待动物组织代言,向歌迷呼吁:“领养狗只,拒绝购买”

狗民网网友声音:

问题总有两面性,只能择其利益最大化者

人生而平等,狗狗也是,单纯用品种来区分也是歧视的一种。

支持领养代替买卖,并不是说购买狗狗不对,狗市的存在固然好,能让有需要的人买到自己心仪品种品相的狗狗,但不可否认也正是因为狗市的过热导致部分狗狗被当做生育机器,也因为不少不负责任的主人买狗却不爱狗,最后丢弃狗狗,造成了流浪狗狗的产生。相对而言,弊略大于利。

而领养狗狗不但减轻经济支出,使得钱款能更好地改善狗狗的生活。更能使狗狗不分三六九等高低上下欢愉地生活。我们出生,不能选择自己丑陋或者美貌,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是残障。对于狗狗而言也是一样的,它们同样不能选择自己的品种品相身体状况。那么将心比心,流浪狗狗就因为自己长得不好,身有残缺而活该被抛弃,活该被伤害吗?

问题总有两面性,只能择其利益最大化者。在狗狗的领养与买卖中我宁愿选择领养。

——狗民网网友FLORAHAR对“领养代替买卖”表示赞同

爱狗之心人皆有之,但责任心才是重点

我觉得,领养的始终感觉是别人送的,欠别人的,还是没买来的感觉实在。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就像水果,有的人喜欢苹果,有的人喜欢西瓜,不喜欢吃西瓜不代表这个人就不喜欢吃水果。所以同理可证,喜欢狗的人不代表每个品种都喜欢。就像我,我爱狗,但是也有不喜欢的品种。花钱在正规的地方,买一只健康的、自己喜欢的狗狗,并能一辈子对它负责、不离不弃,不亚于去领养流浪狗。如果每个人能保证不抛弃自己所养的猫狗,世上也就不存在流浪猫狗了。这同样也是在做贡献。

——狗民网网友samoyeqq对“领养代替买卖”的问题持反对观点

因人而异,因需而异

如果你只是单纯想要一个小生命的陪伴,不追求它长得多漂亮,不要求它血统多纯正,那么领养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果你非常注重狗狗的外表,喜欢某一个特定犬种,本身有轻度心理洁癖无法领养流浪狗,那么购买就是最佳途径。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花钱买狗狗的人抛弃狗狗的几率也非常高。因为它们花了钱,对狗狗就有很多期许,比如期待它长大后变漂亮、血统纯正、听话等。但往往在饲养过程中发现自己“买的不是纯的,被坑了”,于是就产生了抛弃心理,这样的人非常多见。很多流浪狗,被卖掉的二手狗,都是主人自私地以为狗狗长大会变漂亮,却无知地接受不了狗狗的“尴尬期”,觉得带不出手,就送掉或者低价卖掉,更狠的就是干脆抛弃。

——狗民网网友xiaofeirou对“领养代替买卖”的问题持中立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