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例6篇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1

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__]94号)和《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苏林政[20__]10号、苏财农[20__]5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市县二级农林林政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20__年和20__年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进行了重新调整,完成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我市共区划界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49.29735万亩。其中部级生态公益林5.8936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3.07475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0.3195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0.00945万亩。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全面实行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尝基金打好了基础,也为今后市、县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尝金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全市举办学习培训班12期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4起,结案33起,查处率97%。没收违法木材53.875立方米;野生动物206只。罚款4.9506万元;补种树木4862株,行政处罚22人。加大了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林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__年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约请电台、电视台、无锡本市报社等相关栏目宣传野生动植物知识,报道查获的野生动物案件,报道野生动物管理中的执法检查活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具体事例,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种植、养殖和经营利用管理。

20__年度我市的野生动植物的种、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但对管理我们并没有因此放松,而是更进一步地加强了规范,按照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凡养殖、经营国家二级以上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我们都将原有的证照重新报省林业局审核批准并核发新证。对超证养殖、经营的单位暂不予上报换证,并督促其改正后再上报,对不再进行养殖、经营的单位,我们及时收回已发放的有关证件并进行备案。今年以来江阴及本市南禅寺市场有两家申报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观展演出,因野生动物来源的有关手续不完备,我们对此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制止了两起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非法演出活动。在经营流通领域,我们重点抓了审核查验工作,江阴巧集园艺科技公司每年都有大批量兰花瓶苗进出口,我们在规范企业经营发展的同时,也做好服务,把好进出口查验关,协助做好各份上报材料的审核,确保了该企业依法经营利用濒危兰花品种,丰富了国内外市场。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的统一布置,对我市生产企业利用天然麝香、熊胆作为原料制售中药活动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协助企业做好规范经营和有关事项的申报工作,使生产企业的经营利用纳入规范化。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随着人们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养殖经营活动逐步规范,但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采取日常巡查与公安110联线,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特别是非法运输、销售青蛙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共截获查处非法运输、销售青蛙5起,清理整顿市场一个,没收野生青蛙约4000斤,3万余只,蛇类25条,鹭鸟4只,并全部及时进行放生,成活率达90以上,通过查处有效地打击了我市非法 利用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四)、积极做好禽流感的预防工作。

今年秋季以来,禽流感疫情在我国多个地方发生,苏南无锡又是候鸟南来北往迁徙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据国家、省林业局的要求,我们对有关通知精神,迅速进行了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候鸟疫情监测点,加强值班制度,定时上报制度,制定疫情处置方案。我们在全市设立了10个候鸟疫情监测点,分布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滨湖区各区县,投入资金8.5万元,购置观测望远镜配发到各监测点,从而保证监测效果及时、准确。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发现因候鸟疫病源而引起禽流感的事件,我们将继续抓好各监测点疫情疫源的监测,踏踏实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两个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林和“严管林”不动摇,坚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不动摇,坚持进一步加大林地林权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资源监督等各项工作力度不动摇。为推进林业垮越式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建设生态无锡保驾护航。

(二)工作打算

1.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2.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大检查。

3、组织开展对林政管理人员和社会相关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2

关键词:森林植物;野外实习;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1-0066-02

1 引 言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流域治理、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涵养水源、二氧化碳储存及维持生态系统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森林的保护和发展不仅影响着区域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也影响着全球的气候变化及人类的生存环境。

森林公安队伍具有保护森林的神圣职责,是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的专门执法机关,学习、了解森林植物是森林公安必备的专业知识之一。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森林公安的学校,森林植物是在校学员的专业基础课之一,一般安排在新生入校后第1学期或第2学期,学时为32课时,森林植物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求教学全过程始终贯穿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只通过短暂的课堂学习不能让学员掌握较多的知识,安排野外教学实习成为补充课堂教学较好的方法。本文拟对森林植物课实习方法进行探讨,为今后的实习提供参考。

2 传统野外实习方法

活植物,是学员全面和准确掌握植物形态及各种特征的基础[1]。森林植物课实习基地一般设在南京市中山植物园和南京市情侣园,这些地点物种丰富,具备了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学校与两个单位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野外实习方法为:对实习学员进行分组,每组五至六人,指定采集标本人员、记录人员;指导教师带领学员到达实习基地后,进行现场教学,一般现场讲授50~60种树种。标本采集、记录后,带回学校进行室内识别,最后进行考核。这也是一般农业院校在开展森林植物实习时普遍采用的方法。

2.1 该方法的优点是:

在野外实习中,学员可以亲眼看到树木的整体状态,由理论上升到实践,更能加深印象,达到学习的目的。

2.2 该方法的缺点表现为:

(1)南京市中山植物园和情侣园以观赏的人工植被和种类为主,与天然植被有较明显的差异,有很多珍稀名贵植物在实习过程中见不到。

(2)学员在实习初期尚能集中精力听讲,时间一长,容易产生疲倦,而且很多学员由于同组人员中有采集标本的学员,因此会有依赖心理,在听课过程中开小差。

(3)时间有时难以选择。新学员入学后第一学期要进行军训,延后了森林植物保护学理论课程的进行。实习时间如果安排在第1学期进行,时间上已进入深秋,很多树种进入落叶期,不利于观察树种形态。如果安排在第2学期,理论课已经学完,在实习时很多知识不能连贯起来,达不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目的。

(4)野外实习成绩主要根据学员采集标本数量和认识标本数量来评定,忽视了学员合作精神、环保意识、撰写实习报告和总结等多方面能力的考核。

(5)集中实习时间较短。现在学校根据不同专业把森林植物保护学课程和野外实习分为1周和0.5周,学员要在短时间内印证理论课内容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是标本的制作要领,也仅仅是初步了解,对标本进行分类的有关知识等根本无暇顾及。

3 改变传统实习方法的措施及对策

3.1 科学选择野外实习基地

科学选择植物学野外实习基地是保障学习质量的重要条件。该校已与南京中山植物园和情侣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离学校较近,交通方便,可以作为短期实习的基地。但是在实习过程中,经常会有游人旁观,分散学员精力,因此应选择一处高质量的植物学野外实习基地。野外实习基地就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物种丰富;二是人为干扰较少;三是离学校距离较近,交通食宿方便。目前还没有选定适合的野外实习基地。

3.2 合理选择实习时间

经过教学实践,实习时间应安排在理论课进行中和理论课完成后。从季节上看,森林植物保护学理论课最好安排在新生入校的第2学期。在理论课进行中,可以带领学员到中山植物园和情侣园进行实习,印证课堂内容;在理论课完成后,应集中时间在选定的另一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3.3 野外实习应注重实用性

森林公安学员学习森林植物,其最终目的是要在侦破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等案件时,能对案件中涉及到的植物,有一定的认识,不至于放过犯罪嫌疑人,也不至于冤枉守法的公民。只有在对森林植物有了一定的认识,才能抓住案件办理的有利时机,才能保证立案的准确,把握住案件的性质以及侦破方向。不同的植物,其保护级别、濒危类型不同,量刑标准不同。因此,森林植物保护学知识是办理有关林业案件的基本知识[2]。

考虑到森林公安学员将来工作的性质,实习中应注重实用。森林公安学员走上工作岗位,难免遇到不认识的树种,需要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学习制作标本、拍摄树种重要特征,应成为其基本的技能。在实习过程中,每位同学都应该亲手制作标本,学习拍摄树种的主要识别特征。

3.4 激发学员学习热情

由教师讲授,学员被动的听,很容易产生疲倦,想办法让学员自己主动去学,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矛盾。可以事先给学员几种没有讲授过的树种,让其查资料,然后自己根据特征寻找树种,最后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核对。这一方法在实习过程中已使用过多次,学员反映这样可以调动学习热情。

3.5 完善考核方案

不能单纯以植物标本的识别数量来考核学员。标本制作是考核学员的实际动手能力、工作的细致程度等,而且标本制作也是森林公安学员走上工作岗位后必备的技能,这应是实习考核内容之一;从野外实习采集的标本中选取几种植物编写检索表,从中考核学员运用植物学术语言描述物种的基本特征,掌握识别植物的基本技能,这也是实习考核内容之一。还应有实习表现考核,依据实习过程和小组活动的遵守纪律情况、吃苦耐劳表现等进行质量评估。

4 结语

森林植物课野外实习的质量影响到将来学员的工作。整个实习过程牵扯到社会、学校教务处、图书馆、指导教师与学员等方方面面。只有领导高度重视,专业教师努力投身其中,适时进行教学实习改革,森林植物课野外实习的教学质量才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3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utilization status of China's wildlife resources and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detail and puts forward the author's opinion based on the problems.

关键词: 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现状;保护;看法

Key words: wildlife;resources utilization;current situation;conservation;opinion

中图分类号:S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300-02

0 引言

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多样,是世界物种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广阔的地域使得我国的动植物物种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脊椎动物占世界物种数14%以上;无脊椎动物占世界物种10%左右,植物占到了世界物种数12%。此外我国还独有多种珍稀动植物(珍稀动物: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植物:水杉,珙桐等)。对于如此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何加以合理利用与保护,使之得以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笔者结合当前现状及国内外的处理方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 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现状和已取得的成就

目前全国共建成自然保护区1800多个,面积超过1.3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6%以上,新建成的森林公园面积达到了750多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的300多种珍稀动物及130多种珍稀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同时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起到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此外,专门针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研究项目在全国各地纷纷得以开展。目前已建成的濒危野生动物繁育中心已达到14个,珍稀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基地达到400多个。其中以大熊猫的保护工作最为成功,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地保证了大熊猫的种群数量没有下降,还极大地拓宽了野生大熊猫的生存环境,让大熊猫逐步摆脱了濒临灭绝的困境。另外野生扬子鳄,东北虎,金丝猴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的繁育工作也都取得了极大的突破,基本都已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种群数量都已得到了保障。第三,湿地保护工作也已见到成效。我国现存的湿地面积达6600多万公顷,天然湿地面积大致为湿地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占到了全国国土面积的2.7%。为了更好地进行湿地保护工作,我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为国内湿地保护争取到了大量的国际援助项目。同时,与湿地保护工作配套的相关机构建设,人员培训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现已建成湿地类自然保护区达473处,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标准的多达36处。第四,在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过程中,扩大了国际影响。我国相继加入了多项与野生动植物相关的国际公约,积极开展了对外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在学习国外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同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为我国大力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软件基础,极大地促进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良性发展。另外,我国的大熊猫,金丝猴作为中国特有的物种,在与多数国家的友好交流中,起到极好的“友好使者”的作用,在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友谊的同时,为我国的外交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2 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

首先,我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这给执法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把握执法的尺度,执法成本直线上升。其次,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级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当前的保护制度固然对珍稀物种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但是从动物食物链的角度来看,如果对食物链底层动物保护不力,滥捕滥杀,那么位于食物链高端的珍稀动物也会因为找不食物,最终陷入灭绝的困境。而对于珍稀植物而言,有的珍稀植物是寄生或伴生在某种普通植物上的,如果对寄主植物破坏严重,那么珍稀植物也会随着寄主的消亡,失去生存环境,从而渐渐走向灭绝。因此,想要保护好珍稀物种不致灭绝,要有针对性地将保护范围逐步扩大,使整个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才会真正让生态系统内的物种得以自然延续。第三,对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或生存环境保护措施未能跟上。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大面积森林被砍伐,土地开垦剧增,草场退化严重,沙漠地域不断扩大,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日益减少,种群数量下降。而依照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保护对象常常过于集中在野生动植物本身,而忽略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生存环境的保护,这样的保护措施对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恢复帮助有限。而栖息地丧失就是造成野生动物濒危和灭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失去了原有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野生动植物就成为了孤立的个体,很难得到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种群就会慢慢出现退化现象,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第四,在野生动植物的驯养、驯化管理方面存在着不足。目前对于野生动植物的经营管理及利用过程中存在着方式、方法老旧,效率普遍不高的情况。一些私营驯养场所或者动物园在捕捉野生动物后,一般只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资源管理费即可实施捕捉活动,而在整个捕捉过程中缺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这一点常常被一些利欲薰心的不法分子所利用,籍此进行乱捕滥杀活动。此类滥捕活动一旦过度就会直接造成野外种群数量的急剧下降,并最终导致野生动物资源的枯竭与濒危灭绝。鉴于以上情况,我国将134种哺乳动物、156种鸟类、33种爬行类、2种两栖类、15种鱼类、343种无脊椎动物列入了ITES公约的附录,使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贸易中均受到了严格管制。第五,环境的污染及外来物种的入侵。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物通过污染食物链中的某个环节,使污染得以进入食物链,并通过食物链的放大作用最终将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崩溃的恶果,最后将对自然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而外来物种的入侵导致当地物种的大面积灭绝,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我国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外界的接触日益增多,于是首当其冲地成为了外来物种入侵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牛蛙对中国西南、江浙地区的入侵,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了当地两栖物种的大量

减少。

3 针对当前现状及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

①首先应当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滥捕滥杀野生动植物的现象,尽快出台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活动真正起到遏制作用,从源头上减少针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活动。②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国各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工作推进到县,乡,村一级,增强当地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个别典型案例,要做到大胆曝光,对犯罪情节严重的偷猎分子一定要做到严惩,加大其震慑作用,用以警醒妄想依靠倒卖珍稀野生动植物发财致富之人。③重视经济投入,成立各种研究机构。在野生动植物比较集中的地域设立自然保护区,让它们能够拥有使种群得以恢复的时间与空间。另外还要设立各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研究机构,通过对濒危动植物的深入研究,可以找出科学合理的拯救方案,确保这些珍稀物种不会完全灭绝,使种质资源得到保护。④积极研究药用濒危物种的替代品。濒危物种之所以会遭到人类的捕杀或滥挖,其最主要的原因是自身的经济价值,如果能尽快地研制出相关的替代品,就能极大降低市场对濒危物种的需求,从而使这些物种免遭偷猎分子的祸害。

4 结束语

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虽然相对比较丰富,但是如果不规范当前的利用方式,不加强保护工作,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珍贵的物种将会永远从国内,甚至从整个世界中消失。这将对世界种质基因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这项庞大的保护工作的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拿出爱心与勇气,做到不吃野味,拒绝使用与野生动物相关的产品,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参考文献:

[1]付开成.略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1993.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4

关键词: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对策;遂昌县

中图分类号:S511.90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4005802

1 引言

遂昌县属中亚热带的地理位置,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和复杂的地形环境,使得遂昌县成为南北植物的汇集之区,也是许多古老孑遗植物的避难场所,植物的种类十分丰富。据考察调查,遂昌县野生观赏植物资源极其丰富,有已知的非维管束植物384属804种,已知的维管束植物(蕨类、种子植物)179科684属1 569种。保护区内有伯乐树、南方红豆杉2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白豆杉、长叶榧、连香树、鹅掌楸等16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另有白豆杉属、香果树属、伯乐树属等15个中国特有属和银鹊树、南方铁杉等9种珍稀濒危植物。遂昌冬青、九龙山景天等40种植物模式标本又是九龙山区域的原产地。

2 遂昌县野生植物资源现状

2.1 查清野生植物资源底数

1995年以来,国家林业局相继启动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等,通过调查,第一次在浙江省范围内掌握了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分布及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状况、生境状况和受威胁等情况。2002年6月,编印出版了《浙江林业自然资源》森林卷、野生动物卷、野生植物卷、湿地卷,以今后的保护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也为比较分析资源变化趋势打下了基础。

2.2 野生植物产业得到较快发展

针对野生植物资源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在加强野外资源保护的同时,为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野生植物培植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科技投入,规范管理行为,探索市场机制,促进野生植物产业步入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初步建立起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产业框架。涉及的领域有餐饮食品、医药保健品、旅游观赏、贸易等,年产值达亿元,野生植物产业的发展已成为效益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地方经济建设和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3 加强和规范执法监管,维护野生植物经营秩序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对乱采滥挖、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并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协同作战,组织联合执法,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近年来,先后组织“春雷行动”和“绿剑行动”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遏制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活动的势头,维护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秩序。

2.4 加大宣传,提高野生植物保护意识

为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并参与野生植物保护,通过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的纽带桥梁作用,坚持长期广泛深入的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倡导保护新观念,使全社会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的意识日趋增强,野生植物保护的群众基础不断强化。

3 存在的问题

(1)自然生态系统脆弱、退化的局面依然存在。目前,遂昌还有部分生态脆弱区域、重要湿地和珍稀野生植物没有纳入到保护范围,盲目开发破坏野生植物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部分区域生态失衡、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情况还未得到彻底改变。兰花在遂昌县资源种类十分丰富。

(2)野生植物资源总量不足,部分物种资源过度利用严重。由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持续扩大,已严重超出了资源增长幅度,导致资源总量不断下降。一些需求量大的物种,资源已下降到濒危程度。特别是在市场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仍在大肆乱挖滥采和非法经营对野生植物资源造成极大破坏。如不尽快采取措施,遏制资源下降趋势,促进资源的恢复和发展,相关产业势必因资源危机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

(3)忽视综合开发利用。遂昌县的资源种类多,但往往集中几个品种上,忽视本地的名、特、优产品的开发,限制了资源优势的发展。同时还忽视了每一种野生植物的多功能综合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

(4)野生植物培植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虽然遂昌县野生植物培植已初见成效,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还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繁育培植体系,经济发展所需资源大部分仍依赖从野外获得,给野外种群保护带来很大压力。野生植物培植科技含量较低,资源增长缓慢,还有的借人工培育为名,非法从野外掠取资源,不仅达不到发展资源的目的,还对资源造成极大破坏。

4 对策与建议

4.1 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

围绕林业产业发展总体要求,组织编制野生植物产业发展规划。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科学布局栽培及产品开发基地,明确产业定位、发展重点,避免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发展,确保野生植物繁育利用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遂昌县野生植物资源种类多,但规模不大。对野生植物的开发利用,前提是保护好现有的野生植物资源,在保护中求开发,在开发中促保护,整体提升野生植物资源的开发水平。

4.2 加大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野生植物野外资源的普遍保护,强化对野生植物保护区的保护,在一些濒危、珍稀野生植物重点分布区域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工作,使野生植物野外种群得以休养生息,逐步扩大,维护生物多样性。严禁对珍稀野生植物资源进行直接的商业性利用和以食用为目的采集野生植物的行为。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基础研究,为技术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形成具有遂昌特点的适用技术,发挥效益,要针对性地根据野生植物资源自身的特点,对特色资源加以研究,发展特色产业,以特色资源的技术开发研究为突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遂昌在全国林业科技领域的知名度。

4.3 加快种源示范基地建设

坚持科技创新与合作组织相互促进,加快野生植物开发步伐。加强野生植物种源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品质优良、市场广阔、技术成熟的种源基地,保护好优良种质基因。大力发展一批基础设施较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抓示范基地、抓典型来推动遂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以遂昌的特色资源为基础开发特色产业,坚持科技创新与种苗合作社相结合,以特色资源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引导,组建种苗专业合作社,加快野生植物产业开发步伐,提升、壮大遂昌的林产业。产业壮大了,反过来支持林业科技发展,形成良好互动的机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野生植物开发的水平。

4.4 推进产业化经营,发挥综合效益

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公司+农户的形式,积极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行业协调等方面功能,维护行业秩序,强化行业自律,给政府主管部门当好参谋。针对当前遂昌经济发展对野生植物资源需求不断扩大的实际,林业主管部门要为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探索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引导激励机制。实行“谁培育,谁优先利用”的原则,鼓励资源利用者加入到资源培育中,吸引全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参与到资源培育中来,调动各方面培育资源的积极性。重点保障中医药、文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资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产品开发,引导企业推进产品精深加工。合理利用资源,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培育野生植物专业市场和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野生植物的休闲旅游功能,因地制宜发展以野生植物为主的多种形式的休闲旅游业,提高档次和品位。

4.5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

林业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产业发展的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野生植物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培育和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对种源基地、示范基地给予扶持。

4.6 坚持科技自主创新与林区建设相结合

提高科技自主创新的保障能力。林下资源开发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林下资源开发就是开发天然林下的野生植物资源;开发野生植物资源是培植林业产业的重要措施之一。现代化林区建设既可以是野生植物资源的一项保护措施,同时,也可以开发利用野生植物资源,搞好兴林富民建设,推进和谐林区建设。

参考文献:

[1] 谢碧霞,张美琼.野生植物开发与利用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

[2] 陈俊愉.中国花卉品种分类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3] 苏雪痕.植物造景[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5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拟定我市的地方性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果品的生产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协调处理林权纠纷;监督和管理林木的采伐与更新、木材运输、经营与加工,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申报和管理。

5、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颁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湿地保护;负责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贵树木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和申报。

6、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林木案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组织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审批;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

8、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市级以上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外资项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火灾信息。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岗位职责

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种类和性质,明确局长岗位职责如下:

(一)局长岗位

1、全面负责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工作,为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2、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在全市林业系统营造遵守法律的氛围;

3、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4、按照林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由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审批的重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对市林业局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讨论决定;

5、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主管市属场圃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2、负责审定市属场圃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组织制定市属场圃长期发展规划;

4、指导市属场圃业务生产工作;

5、指导市属场圃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场圃行政工作。

(三)主管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管理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

4、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种苗管理的其他行政工作。

(四)主管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行政工作。

(五)主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

4、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行政工作。

三、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

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和“林业三定”方案的规定,市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1项。资源和林政科、森林公安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市森林植物检疫中心站、*市林业站等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分别为上述权力行使的责任部门。

资源和林政科

资源和林政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权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3)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4)对林种变更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5)对封山育林区内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6)对森林、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

(7)木材运输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8)林木采伐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2)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3)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4)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5)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6)对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7)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8)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9)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0)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1)对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2)对出租、转让、抵押、拍卖或者作价出资森林资源资产未进行评估;对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毁、流失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13)对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权: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4)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地内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进行工程建设等活动的,超过批准数量多占林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5)对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及移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内的树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6)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7)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18)对在林地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林地内建造坟墓;在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防护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幼林地内放牧;在林地及其边缘地带烧荒、烧纸、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在树下堆放或者焚烧作物秸秆、杂草等可燃物;乱砍、乱折树木;在林地或者树下堆放垃圾;其他危害林木的行为的处罚权。

依据:《*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二)岗位职责

1、资源和林政科长岗位

负责科内全部工作,是本科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一

(1)协助科长进行林权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林地管理;

(3)协助科长做好林政执法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林业执法的复议与应诉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林政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3、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二

(1)协助科长进行各级森林公园管理、规划、编制、评审、申报、审批;

(2)协助科长做好旅游收入统计报告;

(3)协助科长做好绿委办的日常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行政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科技管理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转办件、督办件的督查;

(8)协助科长做好信息工作。

4、资源和林政科员岗位

(1)协助科长做好林木采伐更新、验收、档案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及林产工业管理;

(3)协助科长进行木材运输及木材检查站管理;

(4)协助科长进行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照管理;

(5)协助科长进行生态公益林及护林员的管理。

森林公安科

森林公安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2)林区生产性用火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

2、行政处罚权

(1)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二)岗位职责

1、森林公安科科长岗位

(1)在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主持市森林公安科全面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协调各类森林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侦破重特大案件;

(5)及时主持召开科务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编制、拟定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6)负责市森林公安科各项公安业务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森林公安科副科长岗位

(1)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

(6)分管负责全市林业派出所等级达标考核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林业站

*市林业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种苗工作会议;负责区县两证发放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单位两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市种苗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负责林木良种标签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苗木交流会;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种苗行政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

(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

(7)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8)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二)岗位职责

1、*市林业站站长岗位

负责站内全面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市林业站副站长岗位

(1)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

(2)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

(3)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执法工作;

(5)协助站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中心相关工作;

(6)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站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8)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9)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指导工作;

(10)协助站长做好林木良种标签发放使用工作;

(11)协助站长做好种苗统计工作;

(12)协助站长做好苗木交易会的参展工作;

(13)协助站长做好苗木调研工作。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濒危物种管理等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

(2)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3)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管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对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6)对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

(7)对科研、教学单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科学研究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8)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对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10)对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11)对引进种子、苗木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六条

(12)对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

(13)对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14)对出售、收购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15)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16)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范文6

“眼镜蛇行动”取得成功后,各参与方决定在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类似行动并命名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由中国协助非洲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牵头组织,在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26日成功开展了全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行动。

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眼镜蛇二号行动”国际协调组共同主席、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执法处处长万自明。

今日中国:中国已经连续两年牵头组织了跨国打击走私濒危物种的“眼镜蛇”系列行动,成效显著,连年组织这样活动的意义何在?

万自明:濒危物种非法贩运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了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和政治承诺,切实保护濒危物种,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活动,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我们继2013年初由中国主导并组织开展“眼镜蛇行动”后,又会同有关国家和区域性政府间野生动植物执法组织,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26日成功地开展了一次代号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的跨洲跨国联合打击行动。这次行动规模空前、成效显著,开创了多国合作打击濒危物种走私犯罪新模式,在国际上产生了极好反响。

“眼镜蛇二号行动”期间共查获350多起非法贸易濒危物种案件,处理40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缴获犀牛角36根、象牙及其制品3吨以上、各类野生动物皮张1000多张以及其他大量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动后濒危物种走私犯罪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打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国际社会对这次行动给予高度评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CITES)秘书长约翰・斯甘伦认为,“眼镜蛇”系列行动是聚集众多分布国、中转国和消费国各类执法机构的重要行动,对打击团伙犯罪至关重要。国际舆论和非政府组织也对此次行动赞不绝口,“眼镜蛇”系列行动已成为国际打击濒危物种非法贩运的经典案例,并被国际社会赞誉为联合打击行动的国际品牌。

今日中国:中国政府在此次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万自明:中国是“眼镜蛇”系列行动的发起方、组织方和领导者,既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也为各参加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非洲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虽然是这次行动的牵头组织,但因其缺乏组织开展国际联合打击行动的经验,在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界的人脉也不如我们宽泛,为确保行动有条不紊进行,特别是保证国际协调组和国家联络员能正常工作,应“眼镜蛇二号行动”国际协调组主席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之邀,中国成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的共同主席。

在行动中,中国充分利用首次主导“眼镜蛇行动”建立的威望,结合自身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无论从方案的制定,还是行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始终牢牢把握国际协调组的主导权,使行动自始至终保持着正确的方向。

在此次行动中,中国林业、海关、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万人次,查获案件200多起,处理违法人员250多人。

另外,中国在这一行动中还实现了多个“首次”:首次组织销毁库存罚没象牙。中方在“眼镜蛇二号行动”国际协调组工作首日组织销毁了6.15吨象牙;首次在境外成功举办保护讲座。中国驻肯尼亚使馆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在肯尼亚举办控制濒危物种非法贸易研讨会,邀请有关国际专家授课,培训华人华侨;首次借调执法人员在非工作。中国CITES执法工作协调小组选派海关总署和国家林业局执法人员,借调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工作,支持和配合非洲国家打击濒危物种跨境犯罪,并促成国际联合抓捕行动。

今日中国:目前世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现状和特点是什么?对此,中国政府做了哪些工作?

万自明:野生动物是仅次于和军火的第三大走私对象,年非法贸易额在100亿美元左右。当前,在南美的亚马逊林区,每年消费的野生动物多达960万~2350万只。在中非的刚果平原,每年的丛林动物肉消费量超过100万吨。在亚洲的东南亚地区,每年大约有10亿美元的蟒蛇皮被走私到欧洲,用来满足奢侈品业的需求。在非洲,每年大约有5%的野生犀牛和大象被偷猎,获取的犀角和象牙主要用来满足亚洲的非法需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年作为宠物饲养的活体野生动物也不计其数。

在绝大多数国家,既存在国内非法消费野生动物现象,又存在走私活动,野生动物走私过去主要是从亚洲、非洲和南美向西方国家走私,现在由亚洲和非洲国家向中国走私也很活跃。

近些年,不仅国际旅客作为旅游纪念物购买、携带、邮寄或者托运出境野生动物,特别是象牙、贝壳、海马、鳄鱼皮及其制品现象增多,大宗走私和团伙犯罪也日趋活跃,并且,违法犯罪分子正在利用网络贸易的优势,通过互联网走私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非法贩运问题,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相关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先后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森林法》、《海关法》、《刑法》等,禁止或限制濒危物种或其制品的贸易,并将非法猎杀、出售、运输、收购和进出口濒危物种的活动列为严重犯罪行为,违法者最高可被处以无期徒刑。中国的国内立法,确保了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完全达到了履行CITES公约的要求。

中国还成立了专门的森林公安和缉私警察队伍,前者负责侦办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后者负责侦办包括濒危物种在内的走私案件,每年可查处数千起涉及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像中国这样设立专门执法机关的做法,在国际上并不多见。

与此同时,中国高度重视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大力支持国际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同盟及其成员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参与这些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特别是跨国打击行动;适时组织有关国家,开展“眼镜蛇”系列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日中国:通过此次行动,在打击非法贸易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难点?遇到哪些困难急需解决?如何破解?

万自明:通过这次行动,我们发现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困难重重,需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大多数国家在查获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后,仅仅罚款了事,既不深入调查有关违禁品来源和去向,也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导致大多数罪犯特别是幕后操纵的团伙主犯逍遥法外,很难发挥打击和遏制非法贸易活动的作用。此外,相当一部分国家未将野生动植物犯罪视为严重犯罪,其处罚十分轻微,达不到惩处和震慑犯罪的目的。

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需要多部门合力开展。通过组织开展“眼镜蛇”系列行动,我们发现一些参加国的部门间协作远未到位,导致根本无从收集相关部门的办案信息和有关情报。国际协调组安排有关国家开展的合作调查工作,有一部分开展不下去。至于开展境外缉捕团伙主犯之类的活动,更是十分困难。

目前各国普遍缺乏执法经费。经营情报和查处非法贸易活动,需要耗费大量办案经费,导致有案不查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打击非法贸易活动的效力。

我们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国家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落实各自的国际承诺。我们还呼吁各国均应强化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非法贸易活动,认真组织查处案件。有关国家还应像中国、肯尼亚一样,提高对非法贸易活动的惩处力度,切实发挥震慑犯罪的作用,以补充执法能力不足的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