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例6篇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1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2

1城市环境地球化学调查的技术路线

1.1采样点布置方案

目前,国外的城市环境调查一般在两个区域进行,即郊区和城区。在郊区的调查一是为了确定城区的背景值,写作论文二是获得城-郊地理变化区域内元素分布的地球化学变化梯度。如Lind等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调查土壤重金属的含量时,以城市最繁华地带为中心,分带布置样点,带距为0~3km,3~9km和>9km[5];Birke等在德国柏林市的调查中就包括大范围的郊区区域[3]。通过对比城-郊区的地球化学特征来揭示人类活动对城区地球化学环境状况的影响程度。

为了调查城市不同区域内的环境地球化学状况,研究不同的用地类型对元素分布的影响,分别在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域分类取样,即:郊区土壤、工业区土壤、居民区土壤、商业区土壤和农业土壤[3-5]。主要采集表层土壤(0~5cm)。在不同类型区域内选择代表性点位取垂向土壤剖面样品。城区的土壤难以实现均匀的网格化取样,一般按公园和绿地的分布随机布置取样点。

1.2采样介质

环境地球化学的采样介质包括土壤、大气、水、水系沉积物、生物样等。但目前城市环境地球化学调查主要集中在土壤、大气颗粒物(或气溶胶)、大气降尘等三种。其中较常用的是采集和分析城市浅层土壤样和降尘样。

在街道两边或高层建筑物顶部收集降尘并结合地面土壤是城市环境地球化学调查的主要方法。如Rasmussen等在渥太华市内取居室内灰尘、附近的街道降尘和公园土壤进行比较来研究该市的环境质量[6]。降尘和土壤对比调查,即可查明元素在不同介质中的污染水平,还有助于分析污染物的来源。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3

关健词:铅锌矿;尾矿库;土壤;重金属;污染

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铅锌矿是丹东地区主要矿产之一,主要分布于凤城青城子、刘家河、爱阳至宽甸大金坑、张家堡、青山沟一带。有大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6处,矿点及矿化点81处。保有资源储量铅13.64万t,锌13.16万t。铅锌矿的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是采矿废石、选矿尾矿、废渣、废液等,其中含有铅、锌、砷等重金属元素和残留的选矿药剂,在其堆放或排放过程中,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也可能会造成矿区及周边地区的土壤、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

1 基本调查[1]

本次土壤调查主要选取丹东地区4家铅锌矿尾矿库周边地区。调查面积为0.953km2,共布设点位42个,其中调查点位36个,对照点位6个。每个点位采集表层0~20cm垂直混合土壤样品。监测项目为镉、汞、铅、铬、铜、锌、镍、锰、钒等9项重金属元素与砷、硒等2项类重金属元素,共11项,共获得监测数据462个。

2 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评价[2]

2.1 评价方法

2.2 评价标准及分级

根据Pip的大小,可将土壤污染程度划分为5级,评价标准及评价分级见表1与表2。

2.3 污染现状评价结果[3]

丹东市铅锌矿尾矿库周边地区土壤元素中镉、汞、铬、铜、镍、硒、钒、锰等8种元素测定值均达到《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价参考值(除蔬菜地外)》的要求,污染等级为Ⅰ级,评价结果为无污染。砷、铅、锌3种元素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具体如下:

36个调查点位中(详见表3),砷有11个点位超标,其中2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Ⅱ级,轻微污染;2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Ⅲ级,轻度污染;1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Ⅳ级,中度污染;6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Ⅴ级,重度污染。其余25个点位砷的污染等级为Ⅰ级,评价结果为无污染。铅有7个点位超标,其中1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Ⅱ级,轻微污染;3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Ⅲ级,轻度污染;2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Ⅳ级,中度污染;1个点位污染等级为Ⅴ级,重度污染。其余29个点位铅的污染等级为Ⅰ级,评价结果为无污染。锌有3个点位超标,污染等级均为Ⅱ级,轻微污染。其余33个点位锌的污染等级为Ⅰ级,评价结果为无污染,详见表3。

6个对照点位中,有5个点位11项元素测定值全部达到《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价参考值(除蔬菜地外)》的要求,污染等级为Ⅰ级,无污染。另1个点位砷的污染等级为Ⅴ级,重度污染、铅的污染等级为Ⅱ级,轻微污染,其余9项元素污染等级为Ⅰ级,无污染。对照点位中砷和铅出现超标,说明调查区域内2项元素的本底值较高。

3 污染防治对策

土壤中的重金属长期停留和积累在环境中,无法彻底清除[4]。根据丹东现有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结合丹东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3.1应调整产业结构

矿山生产应从粗犷生产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的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回收率,争取一矿多选。

3.2提高废渣综合利用率

特别是提高硼泥等尾矿渣综合利用,对伴生矿进行复选,减少污染。

3.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矿石采选过程中的粉尘和废水染物排放量

减少对周围环境土壤的污染。

3.4加强矿区生态保护

全部矿山采选必须制定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植被保护措施、动物保护措施、矿石回填等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对周围环境生态系统的破坏,增强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

3.5加强环境监管

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铅锌采选企业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门要定期对现有铅锌采选企业执行环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放总量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停产治理,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应予以关停。

4 结语

丹东市矿产资源具有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地分布较集中、成矿地质条件良好、伴生矿产多等特点。根据丹东市矿山环境保护现状和矿产资源规划,如果切实实施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解决采矿区的污水、粉尘和固废污染和区域生态破坏问题,有效减缓重点采矿及周边地区的铅、锌砷污染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 丹东市土壤调查报告[C].2011.

[2]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S].2008.

[3]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技术规定[S].2011.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4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调查范围广,内容多,数据量庞大,为了减小功能界面和逻辑实现的耦合,并最大程度的实现代码的共用和统一维护,所有子系统和功能模块都采用分层设计和实现的原则。系统总体架构如图1来所示。最低层为数据库层,包括各类样点(质量调查、本次背景调查、“七五”背景调查、重点区域调查和“七五”背景新测数据)的调查数据、工作数据、评价数据以及最终成果数据,另外还包含辅助的质量控制数据和背景地理数据。在数据层之上为基于Oracle10g和ArcSDE9.2的数据访问层,包括数据的存储、查询和更新等基本模块。中间层为开发平台层,在VisualStudio.net2005的平台上,结合ArcGISEngine9.2进行C/S(客户机/服务器结构)功能模块和应用系统的开发。再上一层为功能逻辑实现层,主要实现各应用系统功能所需的功能逻辑实现代码,并以动态链接库的方式供各应用系统的功能界面调用。逻辑实现层根据功能需求的不同,分为针对ArcGISEngine的功能模块、针对属性数据的模块以及系统公共模块(用户管理、数据字典等)。最上层为功能界面意义上的各应用子系统,各子系统通过功能界面,将功能逻辑层、数据库层统一,并输入各功能所需的参数,将结果进行展示,最终完成所有功能需求。主要包括面向不同类型用户的数据集成应用系统、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

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的内容与功能

内蒙古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根据所面向用户和运行环境的不同,分为数据集成子系统、应用分析子系统和系统管理子系统三个子系统,这三个子系统相互独立运行,在功能上又相互制约。各子系统包含的内容和实现的功能见表1。以下介绍面向应用的主要功能:在系统中存储了土壤调查的各种数据和及相关资料,各类调查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文档资料分别存储,数据管理人员通过数据集成子系统完成数据的录入、检查、更新和导出。保证了数据无缺失、无逻辑错误和安全性。根据土壤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单项污染指数评价、综合污染指数评价和风险评价。用户根据需要可以按照不同查询条件查询各样点类型的调查数据和评价数据。在对调查结果的表达上,需要掌握全区、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和自然地理单元或污染场地类型等各类统计单元的土壤环境状况,以调查数据和评价数据分别进行统计,生成统计表或相关统计图。系统查询、评价和统计功能十分灵活,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分类或组合实现功能,在目前土壤调查报告编写和环境监管的使用过程所需的各类需要均可以由系统自动实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不仅将相关数据在统计图表上形象展现,还可以把属性数据绑定到相关的空间地物(点、线、面)上,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空间分析(地理分析)是基于地理对象的位置和形态的空间数据的分析技术,其目的在于提取和传输空间信息。本系统空间分析模块包括了数据插值(点到面),生成污染程度数据以及生成等值线等数据处理功能。本次土壤污染调查数据,都是离散的点状数据,而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这些有限的数据信息,评估整个区域乃至内蒙古自治区的土壤污染状况。空间插值就是要利用这些有限的采样点数据,对研究区域内其他未知区域的特征数据进行地理空间信息的推理和估计,从而构建一个连续的地理特征表面分布。本系统采用的两种空间插值方法是:距离反比插值和简化的克里金插值。用户结合数据和专业知识通过空间插值可以估算面上的土壤环境质量,初步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在空间分析后,系统除可以生成点状图外,还可以生成面状图,如分层设色图、等值线图、格网图等,而且可以进行污染面积和程度的估算,在地图制作时按照需要进行输出,系统提供1:1200万、1:1500万、1:550万、1:250万4种比例尺,能自动配上默认的图名、比例尺等制图要素。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5

摘要:通过对襄阳市16个点位农田土壤实地调查、采集及实验室分析测定其重金属含量,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评

>> 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修复技术分析 杭州市土壤和蔬菜重金属污染现状及评价体系 武汉市新城区菜地土壤重金属含量状况及污染评价 湖南某尾矿库周边农田土壤及蔬菜重金属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价 探析长期污灌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与潜在环境风险评价 山东省典型农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评价 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与防治 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植物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 我国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安全利用综述 白银市东大沟污灌区表层土壤重金属污染及潜在生态风险评价 大理市不同生态区表层土壤重金属污染初步评价 兰州市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与分析 包头市绿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析与评价 十堰市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 常熟市土壤重金属污染研究 郫县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 探析土壤重金属的污染及其评价方法 不同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方法对比研究 关于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方法研究 三峡库区土壤重金属元素含量分析及污染评价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7] 国家环保总局.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5.

[8] 国家环保总局.NY/T395-2000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9] 黄顺生,廖启林,吴新民,等.扬中地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与评价[J].土壤,2006,38(4):483~488.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范文6

关键词:土壤污染概念;3类评价指标;探析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1.189

1 土壤污染的概念和3类评价指标内容概述

所谓土壤污染,指的就是由于某些土壤元素的超标,导致土壤的效力下降,对于农作物的生产起到了不良的影响,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截至目前为止,对于土壤污染的含义的界定,主要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定义指标。

目前,所广泛使用的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采用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的评价指标。在该类型的土壤污染评价过程中,主要是对土壤所能够承受的污染元素的总体含量进行考察,一旦土壤中的元素数值快要接近这个数值,就要对土壤的污染排放和元素摄入进行合理的控制,防止土壤污染的产生和加剧;第二,是采用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该指标主要指的是GB-15168之中所谓土壤污染元素的含量的具体规定,具体的来说,一旦相应的土壤污染元素数值超出了该指标的具体规定,就需要对该土壤的实际污染情况进行深度的调查研究,防止土壤污染的情况的出现;第三,是采用土壤污染临界值的土壤污染的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是对当地区域的土壤的质量进行深度分析,为土壤环境选择一个具体的污染临界值,一旦土壤中的污染元素超出了这个临界值,就需要对土壤的污染元素进行重点的整治处理,有效的防止土壤污染情况的出现。

2 进行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的重要意义

所谓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指的就是在进行土壤污染的研究控制过程中,按照保证土壤质量的实际要求,进行对监测土壤污染的各个指标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保证在进行土壤污染控制过程中,都进行严格的指标设定,以便于保证最终得到的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结果可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土壤的实际状态,为后续的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进行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工作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真实有效。其中,保证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的完整性指的就是最后的数据结果可以满足后续的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数据要求;保证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的代表性指的是所采用的研究指标可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土壤污染的真实情况;保证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的准确性则是保证最终得到的土壤污染情况数据有着对于区域土壤环境的真实反映效果。针对这样的情况,可以看出进行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研究工作,可以对土壤的真实污染情况进行真实的反应,具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

3 土壤污染的3类评价指标的深度探析

3.1 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的评价指标

在进行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的评价指标的应用过程中,要对我国目前的环保政策所标出的土壤中所蕴含各种污染物质的数据信息进行调查。具体的来说,进行采样的过程中,要对进行土壤中所蕴含的酸碱度数值情况、有机物蕴含情况、重金属浓度含量情况进行严格的监测研究,并按照相应的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的具体规定,并在进行土壤污染数值的控制之前,对于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进行调查设计。一般情况下,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指的是在很少经过人类活动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土壤污染数值,在进行该类型的土壤污染的控制过程中,要保证要进行对于该数值的适当人为调整,保证土壤环境避免可能经受的污染情况

3.2 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

在进行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之中,要对相关的国家指标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所采用的国家参考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土壤中的各种元素的实际含量。具体的来说,在进行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设定之前,要对检验数值的准确性进行分析研究,保证所使用的参考指标可以真实的反映出土壤的状态。在进行土壤状态的监测过程中,还要对相关的参考数据进行整合处理,防止由于检测的疏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的准确度。最后,要保证所使用的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数据都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土壤的真实状态,保证后续的土壤污染排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土壤污染临界值的土壤污染的评价指标

在进行土壤污染临界值的土壤污染的评价指标研究过程中,要进行对土壤承载能力的真实考核。具体的来说,要对进行土壤的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并对土壤的元素含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土壤污染临界值研究的合理性,还要保证制定出来的土壤污染临界值可以和土壤环境的实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做好了土壤污染临界值的研究工作之后,还要对土壤元素含量的研究过程中,严格的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来进行研究,以便于充分的满足后续的土壤污染的需要,为后续的土壤污染解决过程提供足够的参考建议。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进行土壤污染的概念和3类评价指标的研究过程中,通过采用土壤环境背景上限值的评价指标、土壤环境评价的相关国家指标参考、土壤污染临界值的土壤污染的评价指标进行研究,可以有效的控制好土壤质量,并为后续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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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怀满,郑春荣,周东美,王慎强.关于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研究中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4(06).

[3]袁建新,王云.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现存问题与建议[J]. 中国环境监测,2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