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 核电厂;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1-0063-02

0引言

按照GB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要求:在核动力厂厂址首台机组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必须完成环境本底辐射水平的调查,至少应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昌江核电厂是海南省的第一个核电项目,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本底调查是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也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 本底调查的目的、重要性、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和质量保证

1.1本底调查的目的和重要性

调查目的:1)获得核电厂运行前环境中辐射水平和周围介质放射性水平,为评价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事故及事故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提供充分的本底数据;2)获得运行前环境中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分布,确定生物指示品种,为制定核电厂运行或事故期间环境监测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提供

依据。

本底调查的重要性有如下几个方面:1)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2)在时间进度上,本底调查过程无法复制和重现;3)核电厂装料运行后,环境辐射本底将不复存在;4)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2本底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1.2.1 调查内容

1)环境γ辐射水平:陆地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

2)主要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浓度:监测环境介质包括陆地环境介质(大气、水、底泥、土壤、陆生动植物)、海洋环境介质(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样品);

3)收集厂址周围的放射性历史数据:现有的辐射或放射源应用情况。

1.2.2 调查范围

1)陆地环境γ辐射: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50km;

2)陆地环境介质: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20~30km(稻米取50km);

大气:气溶胶、大气沉降物、空气中的H-3和C-14;

水:地表水、地下水、降水、饮用水;

底泥:河/塘底泥;

土壤:陆地表层土;

陆生动植物。

3)海洋环境介质:以核电厂总排放口为中心,半径10km

海域。

海水;

海洋沉积物;

海洋生物样品。

1.3本底调查的质量保证

为获得完整、正确、可靠的环境本底数据,质量保证须贯穿于环境本底调查工作的整个过程。本底调查由具备资质的环境放射性监测单位承担,调查单位需建立严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持续、有效运转。

2 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由于本底调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及不可重现性,又因持续时间长及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即:EPC模式)的特点,使本底调查的实施具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1本底调查时间进度计划

海南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计划于2011年10月开始,于2014年2月结束。其中,实际调查时间为连续调查24个月,其余时间为调查准备、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时间。

2.2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使本底调查监督工作更有计划性,2011年7月,编制了《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

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时段和工作进度将监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本底调查前期准备;2)本底调查实施;3)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

本底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编制技术任务书、外委单位确定、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评审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包括本底调查实施准备(实施计划、人员准备、实验室和测量设备、文件准备)、第一年本底调查实施、中期报告评审、第二年本底调查实施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阶段包括报告编制、报告评审、本底调查成果提交等工作内容。

在本底调查实施前,对外委单位进行开工前实验室检查;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跟踪。

2.3本底调查开工前实验室检查

2011年10月初,按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对外委单位进行了本底调查实施前的实验室检查。

检查会上,项目总承包方、海南核电及外委单位相关人员就本底调查人员准备、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准备、项目实施计划准备、文件准备、质量保证和关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对项目相关人员资质、实验室认证资质、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检查结果表明:外委单位基本满足调查实施的相关条件。

2.4 本底调查实施

通过开工前实验室检查,确认外委方基本满足本底调查实施的条件,2011年10月中旬外委方工作人员进入昌江现场,开始本底调查监测、取样工作。

本底调查按期顺利实施,在时间节点上为昌江核电厂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

2.5 本底调查过程跟踪与监督

2.5.1现场取样监督

每月对本底调查取样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掌握现场取样情况,定期编制《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记录现场相关信息,并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反馈与沟通,保证现场取样顺利进行。

2.5.2实验室样品分析监督及人员培训

每3个月对本底调查实验室样品分析进行跟踪及人员培训。实验室样品分析等情况编入当月的《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

2.6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有:1)《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2)经业内专家评审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中期报告》;3)经业内专家审评、满足装料阶段环评要求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

3结论

通过现场跟踪监督、实验室检查及人员培训等方式,既可了解本底调查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进度,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沟通,保证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顺利进行;也可让环境管理人员提前熟悉辐射环境监测、野外样品采集、实验室样品分析等工作流程,为核电厂环境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的按期实施及顺利推进,为申请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EPC模式下厂址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监督管理的有

效性。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2

(一)基本目标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明晰执法责任,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内部执法和工作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现代化的执法及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得到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合法、效率原则,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既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运行,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领导

(1)市环保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副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

成员:各主任、科长、大队长、站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法制科科长(兼)

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审查、实施、监督、考核、奖惩的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科室、站、大队及人员限期纠正。

(四)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及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规划;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起草本市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市的贯彻实施。

(2)参与制订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3)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本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中的“三同时”跟踪管理及污染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公布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本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4)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省、台州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和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

(5)指导和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各部门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邻市和市内各镇、街道的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市外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监管;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及省、市的规定审核、审定、申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环境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市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7)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重大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初审、环保产品认定和鉴定的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组织制订本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参与制订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8)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监督环境监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全市环境状况质量公报;定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推动公众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9)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光污染的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负责本市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员工岗位培训和工资管理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执法责任分工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分工总要求是:局长对全局执法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部门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对局长负责;各执法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对分管局长负责,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承担本岗位的具体执法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六)执法责任部门及其主要执法责任

(1)局纪检组主要执法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督促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公私财产损失或者损害人体健康,尚不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给予行政处分。

(2)办公室主要执法责任

1.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党群、、信息、督办、保卫、计划生育、财务、统计、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

2.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奖励建议;

3.负责办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环境议案、提案;

4.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5.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6.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从事管理;负责全程办事工作。

职责流程:登记报送局长阅批分送分管局长发送相关科室备案

(3)法制科主要执法责任

1.拟定或修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操作方法;

2.负责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3.组织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4.根据市人大、政府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负责承办相应的执法检查具体工作;

5.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进行深入调查,组织召开案件审议会,制定行政处罚文书;负责承办强制执行案件。

6.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并提出听证意见;

7.负责办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8.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9.负责办理环境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

10.规划并组织指导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法规培训;负责环境执法统计工作。

职责流程:立案登记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审核案审会告知

处罚决定送达结案归档

申请强制执行

(4)项目管理科主要执法责任

1.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拟定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

2.组织协调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审批限额内和台州市环保局委托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议;负责建设项目中的“三同时”管理、验收工作;

4.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协调环保科学研究及技术引进;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行业和地方标准,负责环境标准综合管理;

6.负责指导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认证工作。

职责流程:受理现场勘察审批备案

(5)污染控制科主要执法责任

1.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参与制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3.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

4.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

5.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6.负责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工作;

7.负责审查、监督进口利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

8.具体负责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工作;

9.负责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0.对环境工程设计、有机(天然)食品认证和环保产品使用认可(认证)及审查申报工作;推动全市环保产业的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11.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市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本市综合环境统计工作,环境质量公报。

职责流程:受理报送局长审批办理备案

(6)生态科主要执法责任

1.承担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生态市建设、指导生态镇村、生态示范点创建工作;

3.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

4.组织拟定全市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

5.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6.负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7.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职责流程:管理报送局长审批办理备案

(7)环境监察部门主要执法责任

1.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2.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和追缴;

3.负责对辖区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现场调查与处理;并依法查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6.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7.负责监督检查“城市两控区”建设规划、计划的实施;

8.负责对排污口实行规范化管理,掌握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去向,并建立台帐;

9.参与对“三同时”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施工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立即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进口废物污染的现场监督检查;

11.负责全市社会生活中的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多种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

12.负责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死灰复燃”。

职责流程:排污单位审报核定监察收费(或上报处罚报告)

(8)环境监测站主要执法责任

1.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负责辖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的监测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监测;

4.负责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工作;

5.负责辖区污染事故及纠纷仲裁监测工作;

6.负责接受辖区排污申报单位委托的监测;

7.负责申报的新建项目验收的监测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地表水体的水质检测。

9.负责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0.负责本市区域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和培训;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3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控数据的数据中心、采集系统以及传输系统组成。其中监控数据的数据中心任务是对放射源进行在线监控、存储数据、查询、显示和调控数据。采集系统的任务是采集放射源的相关数据,比如视频信息和辐射剂量率等;而传输系统的任务则是传输数据,将系统收集到的放射源相关数据通过采集系统和现场的服务器,传输到数据中心,实现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传输。图1是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网络结构。

2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特点和应用

2.1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以数据中心为基础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将数据中心中的业务与数据分离开来,使得业务的变化不会影响到数据的归档调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而数据库主要以数据中心为基础,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即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元数据库以及配置数据库,其管理主要是由管理中心来进行,以提高数据库使用的可操作性,便于维护[1]。

2.2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基于GIS管理监控综合业务平台

GIS系统不仅能为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提供应用程序的接口,还可以对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提供挂接地图以及与地图相关的各种服务功能,如地图的基本操作查询(缩放、移动、编辑、点选、增加或删除标注、控制地图涂层以及地图输出等)、多媒体展示、最优路径分析规划、在线监督管理、信息查询以及应急调度等。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通过GIS系统可以方便的搜索到存在放射源的单位位置,查看单位的基本信息以及放射源的数量分布和种类。因此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基于GIS管理监控综合业务平台,环保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放射性企业和放射性场所的实时情况[2]。

2.3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多种监督控制方式的集成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多种监督控制方式的集成,其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监控系统、巡检系统、射频识别系统、电子标识系统、辐射剂量监控系统以及门禁系统,多种监控方式对放射源进行联动监督控制,能有效避免放射源管理不善的情况,提高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保证环境的安全。(1)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利用视频监控来对存在放射源的场所进行监督控制,实时了解放射源的具置以及其情况,并通过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其他监控系统来实现全面监控。(2)安全巡检系统。安全巡检系统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将企业自检的放射源相关信息上传给监控系统,再由监控系统对上传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让每一个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都能做到位,使得环保局的相关部门能实时了解放射源的情况,做出有效的安排。(3)门禁系统。门禁系统主要用于查看工作人员的出入记录,了解出入放射源场所人员的基本信息,系统的记录方式有读卡记录、循环记录、进出记录以及非法闯入的记录等。(4)射频识别系统。射频识别系统是一种不用接触即可自动识别的系统,主要通过无线通信来实现。它具有抗污染、容量大、能远距离识别的特点,能对放射源进行远距离的监督控制,在出现放射源事故的时候也可立即进行处理,不受地域的限制。(5)辐射剂量监控系统。辐射剂量监控系统主要是利用辐射剂量相关的探测仪器对存在放射源的场所进行辐射剂量率的探测,并分析所得到的辐射剂量率大小和变化情况来对放射源进行监督控制。

2.4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使用多级别的用户权限管理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使用多级别的用户权限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实施分层管理。多级别的用户权限管理最高层是最高管理员,然后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配相对应的使用权限,并对每一级层设置相应的管理员,并赋予一定的管理和操作权限,如创建新的用户、设置用户初始密码和设置用户组分组管理用户等。多级别的用户权限管理还将权限划分等级,不同的职位或者级别拥有不同权限,有助于加强环保部门对放射源的管理[3]。

3系统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3.1提高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不仅建立健全的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库的使用,还完善了数据库的更新机制,能让环保部门及时的掌握和了解放射源所在场所的实时情况以及放射源的相关数据,而且通过GIS管理监控综合业务平台能让环保部门对放射源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加强管理力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环保部门对放射源的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2促进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效率

由于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繁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然而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环境监管人员相对不足,在使用放射源的现场管理方法时显然效果不尽人意,无法全面的监控放射源的使用,这就使得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应用十分重要,因为该系统具有自动化的监管优势,能收集分析放射源相关数据,在发现故障时能及时反馈并采取应对措施,大大减轻了环境监管人员的工作负担,促进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效率,确保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实现全面、严密和高效。

3.3保障放射源相关安全控制设施的运行安全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用能有效提高环境监管部门对放射源的监督控制,在放射源出现辐射波动时及时的反馈并处理,以保障放射源相关安全控制设施的运行正常,让放射源的辐射剂量维持在正常范围中,而且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因为全天无停休的运转,能对放射源企业起到警示作用,避免企业因为侥幸心理而使得放射源危害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再者,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相关监控设备属于智能化设备,能实时、连续性的收集放射源的数据信息,并对辐射剂量的达标率统计更为精确,能有效控制放射源。

3.4加强了对突发辐射事件的应对能力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应用提高了环境监管部门对突发辐射事件的应对能力,当放射源企业存在辐射剂量过大,安全防护设备非正常的关闭时,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会自动的对事故进行识别,并向环境监管部门发出报警信息,让监管部门能及时的纠正放射源企业的违规行为,制止放射源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还能有效的提高辅助决策以及应急指挥的能力,通过报警和数据分析,给环境监管部门领导的分析判断和决策提供了积极的参考,加强了监管部门对突发辐射事件的应对能力。

4结束语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4

一、加快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

今年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年,“两项体制”改革、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大步骤。一是尽快全面完成两项体制改革。未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单列,班子、人员和财务独立设置和运行。二是加大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督导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管理。已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卫生监督机构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各地卫生局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参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大势,争先参公,早参公早受益,为下一轮职能调整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稳妥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坚决执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认真履责,实现平稳和谐过度。四是抓住体制改革和参公时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推进体制改革和参公管理的同时,落实监督执法机构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卫生监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提前规划和稳步实施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履行监督职责所必须的装备设施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五是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优化执法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本扭转非法行医严峻形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2011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一是市卫生监督局在“春雷”行动的基础上,实行班子领导划区分片,包干负责,调整整合好监督资源,狠抓专项集中行动的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清理、规范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使医疗服务秩序明显规范,非法行医形势得到根本扭转。二是各地要统一行动和步骤,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整顿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的攻坚战。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工商、计生、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地移送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服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面对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府主导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启动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增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能力,扩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项目评价覆盖率,用好法律监管和行政手段,推进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加强职业监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轮哨点监测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四是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继续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文件,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周”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与本篇 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计划 内容有关的: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1年度学校创卫工作计划

2011年社区计生工作计划

2011年第一学期卫生工作计划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5

           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布置,按照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的工作要求,狠抓组织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蓝盾”品牌,全面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把打造“蓝盾”党建品牌,守护人民健康作为党建工作的整体要求和目标,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建工作的主线,以此武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头脑;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此践行“两学一做”;立足单位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结合自身情况,区域特色,将党建与卫生计生优质服务、文明执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和学教两协调、两促进。

        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7次,党支部共建活动3次,党员廉政学习5次,党员讲党课6次。内容充实的党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完成新常态下的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位年初被省卫计委、省文明办表彰为“湖北省文明卫生计生监督局”,支部7月被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红旗党支部”称号,市卫计委党组授予“优秀党支部”称号。

           二、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一)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上半年修订完善了《xx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度汇编》,涵盖工作机制,行风政风建设、财务、会议、集体活动、安全,应急机制等七大方面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通过运行效果明显,组织纪律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了将纪律,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系统,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基于国家、省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系统的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掌握度不断提高,我局已基本实现监督,执法的现场证据收集,现场文书打印,现场信息上报的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干预,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规范卫生计生执法监督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局已为一线执法科室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在上半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已实现全过程记录,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达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

(三)办好“卫生监督讲堂”,提高执法能力

      卫生监督讲堂是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的一个重要载体。监督员轮流上讲台,以案释法,从典型案例入手,详细讲解了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在法律适用、执法规范化,应当注意规避的风险等方面问题,从监督实务出发,内容充实,调动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出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共举办“卫生监督讲堂”10期,学习专题10个,培训人数200人次。

         三、狠抓业务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放松

         上半年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为主线,开展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范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截止4月底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2家,摸排生活美容机构446家,发放宣传医疗美容告知书220份,清理宣传医疗美容字样及宣传画33处,监测搜索引擎10个,网站网页8个,立案7起,责令改正7家,警告5家,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75万元,有效的震慑了不法行为。

二是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等内容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上半年已立案处罚3家医疗机构目前正在走程序,行业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不松懈

           一是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和信誉体系。对辖区251家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并对151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评出A级单位6家,B级单位26家,C级单位119家,建立了定期评定的进出机制,促进了行业的良性竞争。同时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水平,通过增强监督信息透明度,使广大市民更加重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养成在走进公共场所时主动了解和关注公共场所相关卫生信息的习惯,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二是完成饮用水卫生监测与每日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与每日信息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原则,做了如下工作:

常规监测工作不停,常规监测指标不变。每月1次9项常规指标检测和每季度1次42项指标的监测工作不变。增加每周5个监测点和每日2个监测点水质监测。对xx城区选取了5个有代表性的水质监测点,每周对水样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同步公示在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栏上;每日选取两个水厂较近的出水点为取水点,对水样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规范了城镇供水、用水活动,及时发现供水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了城镇供水、用水安全。

              (三)整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行业违法行为不手软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找中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及感染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共检查1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立案查处4起,共计罚款金额5万元。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二是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共检查131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抽检198个产品,发现7个问题产品,涉案金额45756元。同时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建立健全验收、索证制度。在省局的统一指导下对协调全市执法机构对“鼻舒堂”类消毒产品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鼻舒堂”经营店11家,立案查处10家,已结案8家,其中没收非法所得共51933元,罚款人民币共44000元。

           (四)职业放射卫生、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不松懈

           一是狠抓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市直12家放射诊疗单位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和1家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组织全市长期工作在医疗放射及放射相关工作一线的1033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质量,推进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制度,积极维护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放射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与安监局联合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场共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份,接受现场咨询千余人次。针对xx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侧重粉尘,高温,噪声以及油漆等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宣传,社会反应强烈。

            (五)开展扎实有效卫生计生稽查工作不含糊

一是完善投诉举报反馈机制,严格回访制度。上半年受理群众及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共9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1500元,群众回访率100%,投诉举报处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4月份起对全市55家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专项稽查活动,共完成抽检病历431份,处分894份;对55家医疗机构均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下一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问题与建议

               (一)双随机任务分配规则设置有待完善

       上半年,国家下达我市“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执行单383件排除游泳场所,其中市级48件;下半年又下达561件,市级占76件,抽检对象涵盖辖区11个县市区,范围广,任务重,给基层监督机构带来一定困难。原因主要;一是市级“双随机”任务多为下属县市区偏远乡镇,单位较分散,路程较远而基层监督机构没有配备执法车辆,从执法平台租用车辆成本加大;二是由于部分专业执法人员较少导致任务分配不合理;三是疾控中心技术支持存在一定困难。但是我市上半年仍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目前监督完成47件,任务完成43件,因种种原因任务关闭5件,监督完成率97.92%,完结率100%。第二批双随机任务正在执行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引入卫生监督出发点是好的,是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需要。但是“层层双随机”却改变或曲解了“双随机”的本意。就目前情况来说,有国家卫生监督中心下达的双随机,有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双随机任务与国家相同,有本市下达的且必须经“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的“双随机”,部分专业被监督对象抽取比例要求达到100%如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检查等,部分专业被监督对象抽取比例要求达到50%如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在监督管理单位,监督人员改变的情况下,这样的“双随机”显然失去了意义,同时也增加了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放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6

【摘要】介绍我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工作进展。方法 对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2002~2007年有关工作进行回顾分析。结果 从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的立项和审查、标准宣贯、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建设与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归纳总结。结论 可为进一步做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管理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

【关键词】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标准化;管理;进展

1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建设

1. 1 向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转化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一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卫生部要求有关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开展对职业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和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清理复审,并转化成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在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开始实施前后。

1. 2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医用辐射技术发展很快,本届标委会针对医用辐射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技术、新设备制定了迫切需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监测评价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例如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乳腺X射线摄影、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防护标准或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2 标准立项及审查情况

2. 1 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本标委会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认真起草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标委会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

2. 2 从放射卫生监督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可能性、可行性出发,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一步完善放射卫生防护体系,使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与我国改革开放形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与国际有关标准相协调。标委会充分征求各委员、主管部门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提出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十一五”规划。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是:①进一步完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特别是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②尽快制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规所要求的配套标准;③尽快制定为落实中央编办[2003]17号文、中央编办[2003]15号文对放射源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监管的部门职责分工的界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监测需要配套的技术标准;④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2003]17号文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要求,针对潜在辐射危害比较大的辐射应用项目就其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内容和方法制订标准;⑤按照中央编办[2003]17号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精神,为配合卫生部门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的职能,制订相应配套标准;⑥积极采用IAEA的最新辐射安全导则和ICRP最近报告,选取其中合适的题材,结合我们的需要和我国国情,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贯彻落实制定相应的导则;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参照IAEA、ICRP、NCRP、WHO等国际组织的标准、报告和技术文件,制订有关突发核与放射事件医学应急处理的技术标准;⑧有关防护标准、监测、检测方法与规范的制修订,特别是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相配套的次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3 标准审查工作 第六届标委会2002~2007年共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议9次(含4次部分委员参加的预审会),函审1次,共审查标准45项,其中通过41项,缓评3项,不通过1项。标准的起草程序严格按照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共三稿的要求进行,最终应提交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汇总和标准编制说明;要求起草人征求意见时应选择熟悉标准内容和标准化工作的专家并考虑代表性,尽可能包括不同单位和代表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不同方面人员。标准审查中坚持了本标委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主审人制度和预审制度,以提高标准审查的效率,进行严格把关。要求起草人在征求意见的专家中选择1-2名熟悉标准内容和标准化工作且又十分认真负责的专家作为该标准的主审人,在标准送审前就提前介入,协助起草人对送审稿的定稿进行把关,并在标准的审查和以后修改成报批稿的过程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直到标准的最后完成,以保证标准的质量。对于重要标准进行预审,邀请部分委员和标委会以外的同行专家参加,以利于交流、共同,与此同时,将标准提交未与会委员进行函审;对预审中未取得较为一致意见的个别标准或标准中的个别问题,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提交标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审查。对于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标准反复讨论,以求达成共识。

3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卫生部门放射卫生防护监管职责的重大调整,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与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核与放射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不适应的情况越来越多,需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加紧制订新的标准,对现有标准进行适时清理和修订。标准的实施情况不够理想、有些标准不能得到认真执行,应利用多种多样的具有针对性的形式,积极推进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动态追踪、调研工作,了解相关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作为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的重要参考,为提高我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研制和管理水平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卫政法发〔2007〕21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卫生标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Z]. 2007-07-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