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例6篇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升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年成绩再提升一节,现制定**年妇幼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妇幼保健质量。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每月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镇0-6岁儿童保健工作,0-6岁常住儿童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即0-36个月按0、3、6、8、12、18、24、30个月分别进行体格检查。3-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儿童及时进行指导及转诊。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落实妇女孕前期及早孕期的叶酸增补率,完善产前检查,减少畸胎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对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6.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学习与监督

1.按时按点参加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2.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3.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2.对各村乡医进行系统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五、加大妇幼宣传

1.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

2.通过板报、视频、讲座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3.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乡医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 妇女;儿童;保健指标;分析

“两纲、两规划”的全面实施推动了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10年,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如期实现“两纲、两规划”的完成各项目标,现将本区达标情况分析如下:

1 实施“两纲”、“两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1.1 领导重视,建立和完善组织网络,明确责任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两纲”和“两规划”的重要核心,所涉及的具体指标占总指标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居全区各部门之首。区卫生局十分重视新“两纲”与“两规划”的贯彻落实。卫生局成立了“两纲”与“两规划”领导小组,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建立了以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疾控中心为牵头单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参与“两纲”具体工作实施。县卫生局还将“两纲”实施情况与监测工作纳入到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中,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了“两纲”和“两规划”的实施。

1.2 认真开展培训,大力宣传“两纲”,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两纲”与“两规划”及早得到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卫生系统贯彻实施“两纲”动员大会和培训工作会,对先去医疗保健单位实施新“两纲”进行了专题部署,对就位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通过各种培训、讲座、学习班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人员,提高其对妇幼卫生保健的认识和技术能力,再让他们直接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群卫生保健认识,使其能主动参加保健。

1.3 重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及培训 提高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素质 保健院作为妇幼工作专业指导单位,非常重视基层工作的督导及业务培训。成立了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妇幼卫生工作督导组,划片包干,保证每季度对全区乡镇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一次,督导中将“两纲”工作与日常妇幼工作相结合。采取查房、门诊指导、院内培训等形式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规范检查指导内容。

2 我区实施两个“规划”妇幼保健项目的效果

2.1 “两纲、两规划”可量化指标 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达标情况,妇女与健康领域从提高生命质量着手,强调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保障妇女健康权利。儿童与健康领域则加强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特别是关注农村儿童的初级卫生保健,核心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了2010年目标。

2.2 婴幼儿保健水平不断提高,死亡率明显下降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核心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类进步标尺之一。且农村下降幅度比城市还要大,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2010年目标值。

2.3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死亡率降低 住院分娩是降低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一直都是100%住院分娩,超过65%的目标值。

2.4 降低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到目标值。各医疗机构仍要规范儿童系统体检,建立儿童健康卡,做好体格检查及血常规、体格评价、保健指导,以降低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2.5 待达标的妇女儿童健康指标

婚前医学检查的《两纲》目标值为大于80%,2005 年南川的婚检率为0.3%,婚前医学检查率待达标。

3 讨论

3.1 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建议政府免费婚检,利用县婚姻登记处寻求改变办公用房的契机,建立一个新型的婚姻服务中心,为结婚当事人提供结婚登记、婚前健康咨询,新婚学校等一条龙服务。利用电视、计生平台加大婚检宣传力度,从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的角度,启发和引导公民增强参加婚检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婚检的自觉性。

3.2 加快建立和完善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履行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完善的三级妇幼卫生网络,是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本保证,保健院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有着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的功能。应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卫生院应尽快完善公共卫生的人员及基础设施配备,重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我区长期以来村级网底薄弱,村医很少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及工作考核迫在眉睫,督促乡(镇)、村卫生机构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逐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3.3 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体系 由于农村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和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建立,给患儿家庭带来巨大经济压力。同时,仍有贫困高危孕产妇由于经济原因未得到及时医治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妇女生育保险,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生育救助。同时,儿童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切实解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儿童不因病致残、致死,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3.4 抓住妇幼保健方面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卫生投入,解决村保健员的报酬。二是重点抓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提高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三是抓好城市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医疗和卫生保健,在常住人口妇幼卫生保健体系趋于健全的基础上,将医疗保健网络的伸向流动人口的妇幼群体,实行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制。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3

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1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0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08]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10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10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房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0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利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册、标语,会议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妇女病免费普查的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三是县保健院要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湖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好妇女健康行动技术小组人员,四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确定好普查流程,以乡为单位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对查出妇科病患者进行治疗的,按照新型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切实完成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管理科研。2010年对化龙、军店、门古三乡镇试点,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公安联合,通过育龄妇女花名册、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等,提高孕产妇检出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探讨我县流动孕产妇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要加强报表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及时收集、上报、分析,利用信息的可量化性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七)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九)加强宣传,提高降消项目政策、新生儿疾病筛查、自然产、开展听力筛查的好处等主要妇幼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4

同志们:

这次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妇幼卫生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抓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区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刚才张天德局长作了专题工作报告,希望同志们会后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区妇幼卫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妇幼卫生主要指标:两个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住院分娩率、婚前医学检查率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连续五年无发病病例报告。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基本健全,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逐年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降消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这是卫生部门和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区政府对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妇幼卫生事业的仁人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使我区的妇幼卫生工作与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妇女儿童的一些健康指标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生活环境还比较低。但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给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带来了机遇。已经确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纳入民生工程,“降消”项目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需求不断增加等,都给妇幼卫生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明确思路,增强信心,促进我区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抓好“四个坚持”

(一)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是在政府主导下,面向基层群体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实行预防为主,以消除危害母婴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为重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幼保健服务具有公益性、外部性和共享性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国家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中得到了加强。因此,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里,而要体现、落实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建立机制、提供服务、谋划发展中,更要积极宣传,努力让其成为相关部门的共识、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确定的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是这一方针的核心,对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具有丰富的内涵,“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是这一方针的基础,只有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才能依据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提供综合的、全面的优质妇幼保健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体现了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服务前移,层面下沉,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预防为主”强调了妇幼保健服务的策略,就是要把妇幼保健服务的重点放在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防治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等方面上。

(三)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正确思路。第一,我国的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公共卫生机构,理所当然要坚持公益性。第二,群体妇幼保健服务是通过个体服务体现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医疗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彰显公益事业性质的妇女儿童所需要的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妇幼保健服务。第三,当前有两种错误的发展思路需要纠正:一是重临床轻保健。目前,个别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了经济补偿或创收,重临床、轻保健,没有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基层和群体保健上,这里虽然有投入不足和缺少补偿机制等原因,但也反映出极少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有所动摇,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二是轻服务、不服务,由于妇幼保健服务收费较低,个别基层医疗单位对妇幼保健没有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积极性,业务萎缩,设备闲置,技术生疏,对村级的业务指导也流于形式,根本谈不上发展。第四,国家对妇幼保健的投入越来越向需方倾斜,政府买单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基本达到免费、免费婚前保健已经实现,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也被列入政府买单,所以,妇幼保健机构一定要有责任感、紧迫感,一定要把服务做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我区乡、村级妇幼保健规模小,人员、房屋、设施条件差,底子薄。业务范围窄、经济实力差、发展速度慢,与日益增长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重视软件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快建设和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完善,区乡两级妇幼机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方便、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实现《甘肃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和《两纲》确定的各项妇幼卫生目标。

二、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重点,始终抓好“五个加强”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妇幼卫生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作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村级要配备负责妇幼保健的乡村女医生,用好政府财政给予的补贴,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承担妇幼保健服务任务。要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和高危孕产妇转诊急救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緑色通道的畅通。配备相应卫生人员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建立乡村一体化妇幼保健服务模式。同时要重视和发挥社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使之承担起开展妇女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和任务,要做到对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底子清楚、数据准确,档案规范。达到常规保健不出社区,疑难病例及时转诊。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要结合“十二五”卫生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机遇,结合项目的实施。要认真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好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根据实际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提供的需要,确定投资内容;争取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区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服务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服务能力上一个台阶。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编制少、人才缺乏、队伍不稳,是制约我区妇幼卫生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妇幼卫生技术队伍。一要引进人才,要落实编制,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改变人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二要培养人才,岗位培训是队伍建设的重点;三要留住人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更加合理的人事制度、分配机制、人才流动制度,稳定队伍,激发干劲;四是用好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培训力度,对于提高妇幼保健形象、优化妇幼保健服务、降低运行成本、规范管理与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开发与利用已是当务之。要积极探索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经验,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能源的有效利用,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强领导,善于应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和指导实践,修正工作计划,做出正确决策。

(五)加强婚育保健服务,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婚育保健服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一年的运行,起步良好。当年婚前体查率由过去的0.81%提升至76.72%。提高认识、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杜绝流于形式是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保证在“十二五”规划末使婚前体查率提升至95%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筛除项目是我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武都地区等地的妇女宫颈癌死亡率在全国处于较高位,做好宫颈癌筛查早诊早治工作,对提高我区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妇幼保健机构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宫颈癌筛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探索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方式,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宫颈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获益权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以《母婴保健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抓好“五个强化”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从以人为本、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宗旨出发,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卫生部颁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婚前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助产技术服务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妇幼保健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母亲儿童安全。

(二)强化服务质量和创新意识。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我们要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人员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改造设施、配齐设备,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做到环境温馨,技术一流,态度和蔼,群众满意;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科学设计服务流程。要努力降低收费标准,尽最大限度减轻妇女儿童的经济负担;要提高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水平,积极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妇幼卫生事业和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妇幼保健工作实际,创新思维,促进我区妇幼卫生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意识。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实现“两纲”目标、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技术规范和要求,强化妇幼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助产技术属高风险技术,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加大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要严格妇幼卫生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发现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妇幼卫生工作考核和指导。妇幼卫生服务领域越来越宽,项目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降消”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妇幼卫生重点工作,都将列入了重点卫生工作考核内容。区卫生局要严格妇幼卫生的目标和进度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并组织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要严格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如实及时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要按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强化社会动员和部门协调。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主动的协调发改、财政、物价、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口计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加大社会宣传、咨询力度,要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宣传妇幼卫生方针、政策、措施、成绩,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同时,我们更要加大群众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广大妇女儿童提高健康素养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努力为我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服务。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5

一、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妇幼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在全县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妇幼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妇幼下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6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㈠目的

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改善基层卫生设施,培训产科技术人员,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促进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㈡意义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是省政府承诺2008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降低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关爱,把温暖送给最贫困、最艰难、最需要关心帮助的人,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

二、项目目标

㈠长期目标

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建立全县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完善产科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产科装备优良,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各项指标达到或好于项目规定的标准,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㈡2008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零;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为零;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6、新法接生率达到98%以上;

7、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8、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实施社会动员,加强产科建设及人员培训,开展健康教育,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规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急救中心”建设,加强项目工作督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五、项目措施

㈠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县政府成立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妇联、财政局、民宗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作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2~3人具体从事妇幼保健和“降消”项目工作,为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母婴安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负责本村项目工作。

2、县卫生局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专家组、项目督查组,负责“降消”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评审工作。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为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业务指导中心。

㈡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依法实行项目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降消”项目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职责;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产科技术准入制度,对全县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及抢救能力进行评定;指定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孕产妇系统保健中心,建立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开展孕产妇死亡的县级评审;定期组织检查“降消”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县妇联:组织和动员各级妇女组织加强对“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并给予政策支持;与村委会和妇联干部签订孕产妇住院分娩动员工作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掌握孕情,开展孕期宣传教育,动员孕妇落实住院分娩,确保孕产妇对“降消”项目政策和孕产妇保健知识知晓率达100%。

县财政局:负责“降消”项目资金的筹集、划拨和监管。

县广电局:负责落实“降消”项目宣传专题节目,报道工作进展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实施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救助。

县人口计生局: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强化村计生信息员的妇幼保健工作职责。掌握孕产妇信息,协助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和住院分娩宣传动员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从民族地区医疗减免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

2、县降消项目办(县妇幼保健院)职责。

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工作数据;组织专家组对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个案调查和评审;负责乡级人员培训,协助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技术指导,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3、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职责。

健全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好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工作;协助“降消”项目办做好乡级人员培训工作;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助产技术服务,指导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原因分析、评审,提高干预措施,协助妇幼保健院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乡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乡、村妇幼保健网络,成立由村支书、村主任、保健信息员、乡村医生组成的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负责村干部、村级保健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健全月会工作制度,安排布置工作;加强辖区内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

5、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职责。

做好“降消”项目相关政策及知识的宣传;做好孕产妇的高危识别筛查工作;做好本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的转运工作。

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重点推行“以妇女为核心,以医疗保健机构、家庭为最佳场所”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大力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传播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专栏、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宣传。县项目办公室全年在电视台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印制《孕产期保健手册》、降消项目相关政策、孕产期保健、生殖保健等宣传资料下发到每名孕产妇手中。各乡镇在乡镇主干道、醒目位置刷写固定标语不得少于3条。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开办1次“孕妇学校”和“准爸爸妈妈学校”。孕产妇宣传教育达到“五个一”:即给每户孕产妇家庭发放一份宣传单,每个村或居委会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出一期宣传专栏,每个村有一条宣传降消项目的固定标语,每个孕妇接受一次保健宣教。全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实行“三统一”。即统一表册:县、乡、村三级使用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管理手册、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手册、住院分娩登记册和报表;统一要求:按报表填报要求及《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要求开展调查评审,汇总上报各种资料;统一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之前上交上一季度报表到县项目办。

㈣切实加强产科建设

提高产科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产科基础条件落后,管理粗放,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2、严格准入制度。按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产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妇产科服务环境,增加设备,提高技术含量,规范产科服务。

㈤认真抓好人员培训

1、抓好管理培训。具体培训对象为项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直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村干部、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专家组所有成员。培训内容为项目的实施目的、意义和职责。

2、抓好业务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省卫生厅派驻我县项目专家的技术资源,重点加强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骨干的业务培训。二是根据不同的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派技术人员到省、市、县进修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要求、产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服务技术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㈥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

按照《湖北省29个贫困县(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限价免费。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顺产实行限价收费。县级限价500元内,乡级限价400元内。

2、平产(顺产)免费服务项目:血、尿常规、黑白B超、单胎顺产接生(含产程观察、阴道和检查、胎心监测和脐带处理、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3天以内的普通病床、孕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基本用药(催产、镇静、抗炎)。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将以上免费服务项目上墙公示,超出平产(顺产)免费范围的服务项目费用由孕产妇个人自负。

3、补偿标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例定补200元;有产科合并症或并发症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外,剩余部分按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例报销。城镇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50元。

4、对孕产妇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剖宫产率,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剖宫产率超标1例县级医疗机构扣减补助经费800元、乡级医疗机构扣减补助经费600元。

㈦抓好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畅通绿色通道

1、健全县、乡、村分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村级保健员主要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初级保健管理和宣传、动员、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主要处理正常分娩,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县孕产妇急救中心负责接收危急重孕产妇的转诊急救,从而形成网络通畅、功能完善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2、进一步落实住院分娩动员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与管理》的规定,筛查评分在30分以下的孕产妇,必须动员到乡镇卫生院检查并住院分娩;筛查评分≥30分的孕产妇,必须动员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层级管理。村妇联干部、计生专干、乡村医生为该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动员宣传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三清楚二明白一确保”(所辖范围孕妇底数清,孕妇孕情清,孕妇家庭情况清;孕妇明白孕期保健知识,明白住院分娩目的、意义及好处;确保孕妇住院分娩)。对未能落实孕妇住院分娩的,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县级急救中心建设,畅通绿色通道。按照《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评估标准》,明确责任,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县级急救中心建设。成立孕产妇急救专家组,组建急救队伍,确定固定交通工具和急救电话,规范抢救程序,加强应急演练,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㈧加强项目督导检查

1、严格管理,加强督导。

县督导组每季度督导一次,覆盖所有的乡镇。督导内容如下:⑴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⑵培训和健康教育落实情况和效果;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政策落实情况;⑷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含高危转诊)和抢救中心运转情况;⑸人员培训情况;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