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例6篇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1

一、以利用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有着相对科学的分析和认识,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3年时间里,为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的战争,国库空虚,财政困难,面临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党清醒地认识到:想要迅速恢复和重建健康的国民经济,单靠重建国营工商业一种途径,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于是,我党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为五种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并存,提出了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强调了“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但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毛泽东还在1950年6月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告诫全党:“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2]这一时期的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采取团结政策,让其得到存续和发展,又采取一定的限制和引导政策,提防其对国计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引导其向资本主义国家过渡。

二、以限制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52年1月~1952年12月,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认为限制与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3]

从1949年4月~1951年底,仍有不法资本家、国民党残余势力扰乱经济秩序,全国出现四次物价较大幅度地上涨,部分民族资本家唯利是图,让中共对以利用为主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开始有所动摇。1951年底~1952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党政机关内部以及私营工商企业中,分别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揭发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通过行贿、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经济斗争逐渐演变成政治斗争,经济问题从此被当成阶级斗争来对待,中共开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从利用为主转变为限制为主。

三、从限制到几乎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时期

土地革命、抗美援朝以及国民经济恢复三件大事的顺利完成,使中共一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思想开始动摇。毛泽东在1952年9月的中共中央书记会议上,提出要用10年~15年时间,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以后才开始过渡,[4]经济上从继续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向消灭资本主义过渡。1953年1月~1956年12月,我党对非公经济的政策也从利用、限制向消灭民族资本主义转变。

1953年春,李维汉等向中央提交了一份经济报告,毛泽东非常赞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民族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途径”这一提法,并把报告中的“利用、限制、改组”改为“利用、限制、改造”。1953年9月,中共宣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标志着中共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终形成,也标志着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消灭私有制经济,使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此后的3年,国家又先后对工商业、农业以及手工业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改造的步伐过快、过急、过粗,整个改造已经演变成为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过程。

四、政策反复调整最终混乱、失调的时期

1956年9月~1976年期间,我党对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政策的制定,试图返回正确道路,但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政策反复调整,最终陷入长期混乱失调的状态。由于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波兰和匈牙利发生骚乱,毛泽东提出以苏为鉴,党内一些领导人开始对国情、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重新思考,也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作出调整。1956年9月八大上,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发展模式;[5]刘少奇和周恩来先后主张部分手工业要长期保持单独经营方式。同年12月,毛泽东也提出:“可以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可是,这些科学的理论和政策被“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以及“人民工社会”运动终止了,未能贯彻落实。

反右斗争,使党在经济政策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打压政策越演越烈。毛泽东在1957年2月的最高国务院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在此思想影响下,党在经济建设上指导思想越发偏左,开始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1958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经济、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对工业户、个体手工业户、小商小贩提出了不许存在、合并、重组等要求。同年5月,毛泽东又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指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始终是国内主要矛盾”。这一时期,私营、个体近乎绝迹,生产力严重破坏,外加自然灾害,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出现负增长,我党开始意识到“左”的危害。于是,在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上,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又获得了发展机会。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2

〔关键词〕经济心理学;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任

中图分类号:F121;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5006807

一、引言

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始终坚持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多方面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对政府的一系列支持举措,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不一定会积极响应。究其原因,这与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有限信任”有很大关系。因此,如何采用适当的手段和方法,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是当前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性问题[1]-[3]。针对这一问题,一些学者曾经着重从政治学的角度进行了描述和解释[4]-[10],但对这一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应对策的探讨则显得非常贫乏,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尚缺乏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任心理机制的关注。根据心理学研究,信任本质上是一种决策,它建立在个体对某事物发展的主观判断基础之上,对自身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不断计算。在计算的过程中,个体一般会设定一定的原则,或尽力获取收益,或尽力回避风险,但这种计算同时又会不可避免地受到群体认知(如从众心理)等其他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个体的信任决策至少包含三个要素:决策基础、决策原则和非理性因素。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过程,也可以视作一个决策过程,因而同样要从决策基础、决策原则和非理性因素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设定本文的研究路径如下:首先,通过调查访谈,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基础。其次,从前一项研究的结果中观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原则可能是什么,从而建立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在前两项研究的基础上,考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个体对政府的信任决策是否会受到群体认知因素(如从众心理)的影响。

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基础

(一)研究方法

被试:成年人31名,年龄跨度24—43岁,男性25人,女性6人。在全部被试中,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目前在岗的工作人员22人,财经类大学在读研究生9人。

研究材料:自编调查提纲。提纲共由前后相继的五部分问题组成:(1)对于您目前生活中最为信任的人或组织,为什么信任TA?(2)您认为如果要对一个人或一件事情产生信任,需要符合什么条件?(3)接上题,如果不能对其产生信任,原因又有哪些?(4)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您认为政府行为对您及您所在组织的未来发展是否重要(如果您不是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则根据您自己的经验,想象自己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来回答此问题)?(5)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才会让您对其言行产生充分的信任(如果您不是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则根据您自己的经验,想象自己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的工作人员来回答此问题)?

研究过程:采取个别施测法,使用研究材料对每个被试进行单独调查访谈。依次询问五组问题,并对被试的回答进行记录编码。每个被试的访谈时间约15分钟。

数据处理: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建立数据文件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

由两名专家对所有被试的答案进行汇总并分类编码,最终在每组问题中选择出现频数最多的三种答案,其内容和出现频率如表1所示。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基础展开访谈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如何对某个个体或组织产生信任或不信任的。从第一组问题可以看出,对对方足够多的了解和对彼此利益关系的估算,是理性人对他人或组织产生信任的一般决策基础,即如果要使个体对他人或组织产生信任,那么个体会首先会对对方过去的相关行为有尽可能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同时会对未来自身与对方的可能利益关系做出预期。在此基础上,理性的个体方能做出对对方信任与否的决策。

第二组和第三组问题针对一般个体信任决策的具体机制而展开。从这两组问题的高频答案中可以进一步看出,对方过去行为情况的有关信息大体上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取,一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二是他人的间接评价。通过这两种方法获取的信息,便构成了对方的“信誉记录”,接下来个体便可以通过这份信誉记录,对对方未来的可能行为做出预期,从而做出对其信任与否的决策。此外,对于“如何对对方产生信任”,大多数被试将“足够了解对方”放在首位;而对于“不能对对方产生信任的原因”,大多数被试则将“曾有过欺骗行为”放在首位。这说明,个体对“信任”和“不信任”的决策机制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因此,从经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个体的信任决策过程通常是本着风险规避的原则来进行的,即在对某个人或某个组织建立信任的过程中,个体通常都会赋予信任风险以很高的权重。一旦意识到存在信任风险,个体往往都会选择不信任对方的保守策略。

第三组和第四组问题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决策机制而展开。从这两组问题的高频答案中可以看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非常重视政府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而对于如何才能对政府产生信任,被试的回答主要集中在“行为及结果公开”上面,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普遍希望,政府的一切行为决策及行为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在大众视野之下,使民众掌握真正的知情权,这也是他们对政府产生充分信任的基础。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不是非常在意政府的行为对错与否,而是更加在意政府真实的行为结果是否能够为自己所知晓。这一结果也与国内外的有关研究结论相符[11-12]。这进一步说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决策,是建立在对政府过去行为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更看重政府的行为结果是否真实,而并非要求政府的所有行为都是正确的。

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原则

(一)研究方法

被试:成年人40名,年龄跨度25—43岁,男性27人,女性13人。在全部被试中,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目前在岗或即将入职的工作人员28人,财经类大学在读研究生12人。

研究材料:“信任损失—收益施测题”。题目形式为:“你有(A1)的可能会损失(B1)万元,同时有(A2)的可能会赚到(B2)万元。”括号内的值都作为自变量进行调节,A1和A2分别代表损失和收益的概率,在实验中我们设定,A1—A2分为3个水平: 30%—70%、50%—50%和70%—30%;B1和B2分别代表损失和收益的数值,在实验中我们设定,B1—B2分为9个水平:10—10(高损失—高收益)、10—5(高损失—中收益)、10—0(高损失—低收益)、5—10(中损失—高收益)、5—5(中损失—中收益)、5—0(中损失—低收益)、0—10(低损失—高收益)、0—5(低损失—中收益)和0—0(低损失—低收益),共计3×9=27种不同的损失—收益情况组合,如表2所示。这样,我们就可以观察被试在不同的损失—收益预期之下会做出何种信任决策。

研究仪器:IBM兼容计算机。实验材料呈现在17寸显示屏中央,屏幕分辨率1024×768,刷新率75HZ。实验时被试双眼距屏幕约为60cm,屏幕中央与被试双眼处于同一高度。

研究设计:采用3(损失—收益概率)×9(损失—收益值)二因素完全被试内设计。

研究过程:实验在正常照度的安静房间内进行。被试的任务是根据屏幕中央出现的特定实验材料做出行为反应。每个试次的实验流程如下:首先,在屏幕中央出现指导语:“欢迎您参加本实验。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现在假设,如果您信任政府,将会面临以下可能的结果,那么,您还会对政府产生信任吗?”当被试熟知指导语后,按任意键,切换至实验材料页面。根据实验设定,实验材料中A1、B1、A2和B2四个位置分别随机出现某一个值,被试则通过按鼠标特定的按键,来根据阅读到的实验材料决定是否会对政府产生信任。按鼠标左键代表“会信任”,按鼠标右键代表“不会信任”,系统自动记录被试的按键反应及反应时。被试做出反应后,空屏3 000毫秒,然后自动出现下一个试次的指导语和实验材料,以此类推。

全部实验程序由EPrime 11软件编写。正式实验前设定9个试次的练习实验供被试熟悉实验流程。在正式实验中,每个被试都接受所有的实验处理,共进行4个轮次的实验,因而每个被试共做出108次反应。

数据处理: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建立数据文件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

将40名被试在每种损失—收益情况下的信任频次和不信任频次列于表2。

根据表2中40名被试在3种损失—收益概率情况下的信任频数和不信任频数分别绘制图1、图2和图3。从图中可以直观地看出:(1)在每一种损失—收益概率情况下,被试的信任频数都呈现出“低损失>中损失>高损失”的基本规律,即被试在低损失条件下,更可能会对政府产生信任;而在高损失条件下,则更不可能对政府产生信任。(2)随着损失概率的逐渐上升,被试的信任频数显著减少,不信任频数则显著增多,这表明,被试对政府的信任会受到被试风险预期的显著影响,当被试感知到自己的信任风险逐渐增大时,就会对政府的信任采取更为保守的策略。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建立信任的决策原则展开实验。实验结果表明,无论在何种损失—收益概率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都会受到损失值的极强影响,而受到收益值的影响却比较弱。这意味着,从总体上说,相对于自己可能获得的收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自己可能会承担的信任风险更为敏感,即在中等风险和高风险情况下,即使收益概率和收益值都比较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态度也更可能趋向于保守。这一结果说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首要决策原则,并非获取最大收益,而是风险规避[13]。

在实验结果中我们进一步发现,在低风险—高收益和低风险—中收益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率最高。这一结果基本符合我们的常识,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第一部分研究中的某些结论。在低损失—低收益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率都是最低的,即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几乎不会对政府产生信任。这似乎说明,在对政府的信任决策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并非一味地追求风险规避,如果自己对政府的信任毫无获利的可能,那么即使没有任何信任风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不会对政府产生信任。因此,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来说,对政府的信任决策实际上包含两个互相依赖的决策元素:风险规避和适当获利。其中,风险规避是第一原则,在满足这一原则的前提下,获利越多,获利的可能性越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感就会越强。但如果获利可能性为零,那么风险规避的原则也将无法发挥作用。

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非理性影响因素

(一)研究方法

被试:成年人60名,年龄跨度23—43岁,男性25人,女性35人。在全部被试中,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目前在岗或即将入职的工作人员38人,财经类大学在读研究生22人。

研究材料:“关于成立大连市非公有制经济体联合会的意见调查问卷”。问卷中所涉及的政策内容全部都是虚构的,但被试在事先并不知道这一点。根据研究目的,我们将调查问卷分为两种:一是有从众条件问卷,二是无从众条件问卷。这两种问卷的指导语完全相同:“您好!感谢您能抽出时间帮助我们做这项调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辽宁省制定了一项方案,即准备以地级市为单位成立非公有制经济体联合会,其成员全部由该市非公有制经济体组成。辽宁省委省政府承诺,联合会一旦成立,将下辖于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需要向会内各成员收取一定费用,用来保证联合会的正常运行,以便以更快的速度直接向省委省政府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体遇到的问题,表达自身的诉求。现针对这一提案,辽宁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征集意见。下面有三种意见:赞同、不赞同和弃权。请根据您自己的想法,在其中的一项上打勾。本调查不记名,所以请放心作答。”在这一指导语下面,是赞同、不赞同和弃权三种选项。但在有从众条件问卷上,主试已经事先打了34个勾,并全部打在了赞同框内,这会使被试在直觉上认为,他本人是第35个受访者;但在无从众条件问卷上,没有任何打勾的痕迹,这会使被试在直觉上认为,他本人是第一个受访者。

研究设计:实验采用单因素(有从众条件和无从众条件)被试间设计。

研究过程:实验在天气良好的室外个别进行。被试的任务,是在阅读完实验材料的指导语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赞同、不赞同和弃权这三个选项中的任意一项上打勾。实验流程如下:首先将全部被试随机分为两组,A组为有从众条件组,B组为无从众条件组,每组30人,然后对这两组被试分别进行实验。给A组被试提供有从众条件问卷,给B组被试提供无从众条件问卷,并记录被试在哪一项上打勾。被试打勾后,告诉被试本问卷的所有内容,包括所谓的提案都是虚构的,仅供现场实验用。最后对被试致以口头谢意。接着对下一个被试进行同样流程的实验,以此类推。

数据处理: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建立数据文件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

两种实验条件下每个选项的选择人数如表3所示。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考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过程中是否会受到非理性的从众心理影响。根据实验设计,在对政府产生信任的过程中,如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存在从众心理,那么在两种实验条件下,选择相同选项的人数应该不会出现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但在有从众条件组中,由于我们预先设计了34个表示赞同的“伪回答”,于是这些回答对被试的信任决策产生了巨大的引导作用,并最终导致绝大部分的被试都选择了赞同这一选项。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对政府产生信任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从众倾向,这验证了我们的假设。

对于从众现象产生的原因,国内外都曾经有学者进行过专门研究。现在普遍认为,人们通常都有一种想让自己的行为与社会其他成员的行为保持一致的倾向,这种倾向在东方集体主义文化下体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在我们的实验中,对于有从众条件组的被试来说,当面对前面几十个统一的回答时,他们就很可能会屈从于这种虚构出来的社会压力,从而更倾向于选择与其他人相同的选项。而对于无从众条件组的被试来说,由于他们是第一个受访对象,并且没有任何其他个体的回答可供参照和影响,因而更可能会通过自己对问题的细致分析做出选择。也有学者认为,从众行为的出现与个体所面临的问题情境有关[14]。当个体面对的信息并不全面或比较模糊而无法使个体进行冷静分析时,从众心理和行为出现的概率更大。在本实验中,我们没有对这一假设进行直接验证,可以在未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五、总讨论与结论

本文分别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基础、决策原则和非理性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和增强信任的基本决策机制,有助于政府据此制定相应的对策。首先,在各个方面给予非公有制经济支持,并尽可能保证这种支持的长期稳定性,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和增强信任的基础。但即使政府已经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力所能及的最大支持,也不可能保证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对政府产生充分的信任,这在第一项研究的结果中有所体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普遍具有“选择性知觉”的特性,即人们通常都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实,而对自己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往往视而不见[15]。因此,对于少数内心不安全感极强或怀疑态度极强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任何积极的政策几乎都不可能使他们对政府产生充分的信任。积极的信任引导,只对对政府抱积极态度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奏效。其次,欲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在政策的战略制定上就不应首先考虑如何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获利,而应首先考虑如何降低其经济行为的风险。相对于能够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济收益的行为,政府的那些能够充分降低其经济风险的行为更容易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信任。最后,特定群体中的个体通常会努力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与群体内其他成员保持一致,即使这种态度和行为原本并非出于其本意。甚至,大部分个体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学习倾向,即人们通常都愿意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与社会承认的典型个体趋同。因此,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应该充分利用个体的这种从众心理,大力树立一些在政府的鼓励和扶持下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典型,作为可供其他个体学习的社会榜样。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对政府过去行为的评价和未来行为的预期,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基础。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对政府产生信任之前,都会首先尽可能多地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政府过去的有关行为及行为的结果,然后根据掌握到的情况,对政府未来的行为及行为结果做出预期,从而做出是否对其采取信任的决策。其次,风险规避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决策原则。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对政府做信任决策的过程中,都会以风险规避作为第一原则,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决策并非首先为了获得更大收益,而是努力排除信任风险。但如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明确预期到自己在未来没有从政府获得任何收益的可能,那么他们也不会对政府产生信任。最后,从众心理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产生信任的重要非理性影响因素。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对政府产生信任的过程中,都会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即他人的相关信任决策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政府的信任决策结果。相比之下,当没有他人的行为作为参照条件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才会通过自己的分析独立做出对政府的信任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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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庆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参与及其困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9,(1):14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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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Kahneman, DJudgment and Decision Making: A Personal View[J]Psychological Science, 1991,2(3): 142-145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3

基本特点

在基金运作中,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涉及到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等多个方面。

在所得税方面,相似于很多国家,为了避免造成重复征税现象,我国对基金也不征收所得税,而对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征收所得税。

在营业税方面,《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0年底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3.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2001年又专门下发通知,将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延长至2003年,反映了国家对基金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印花税方面,通常认为征收一定的交易印花税会抑制频繁交易,但实际上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是短期的,股市持续非理性上涨时,交易印花税并不能有效地抑制投机。

因此,尽管《通知》将印花税税率降至0.4%,双向税率调至0.8%,但是实际税率仍旧偏高,使基金的投资操作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另外,对于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时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也值得探讨,《通知》和后来的补充条例规定了税收暂免至2001年12月31日。

另外,2002年国家下发了《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开放式基金的四个优惠措施:1.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4.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一些缺陷

总的说来,为了扶持基金行业的发展,中国的税收政策对基金行业提供了一定的优惠,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优惠规则制定过于笼统和宽泛,对特定领域的引导性不强,特别是没有着眼于建立基金市场发展的稳定资金补充渠道这个大的方向,因而对特定资金引入的作用不明显。

具体来说,中国对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特定的资金缺乏明确的免税优惠,无法像美国等成熟市场上的个人退休投资基金或者教育储蓄投资基金那样投入于投资基金领域。

其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不规范,征税规则的解读不明确,优惠措施的更改不正规,各个地方执行的尺度不一致。在行业逐渐走向成熟时,税收会成为基金运作中的一项重要成本,系统规范、符合国际惯例并且相对稳定的征税规则是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再次,随着中国基金创新的加快,相应的税收政策往往难以及时跟上基金创新的进程,往往是在基金创新产品推出一两年后才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滞后性使得新产品在一开始面世时就面临税收上的不确定性。

最后,因为缺乏对私募基金的清晰监管框架,使得当前私募基金基本上在税收体制覆盖之外运作,显然会形成税收的流失。

完善基金税收制度的建议

一是合理界定中国基金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要参照成熟市场基金税收政策的经验,制定我国基金行业合理的税收范围和比率,在金融市场开放环境下,不能以过高的税率阻碍自身发展,降低与外资基金的竞争力。

在征税环节和程序上,做到“使基金投资者通过基金形式买卖证券的实际税负不高于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证券的税负”,以公允的税收水平提高行业竞争力。

二是要通过清晰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基金市场形成稳定的资金补充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渠道。例如,对于社会保障资金、企业年金、个人退休投资计划等要制定清晰的免税政策。

三是在所得税方面,按照虚拟法人理论基础,避免重复课税,在纳税环节的选择上建议采用代扣制,实行源头控制;营业税方面,当前税率过高,可适当降低;对资本利得的征税应当加以研究,对长期和短期资本利得或资本亏损区别对待。

四是着手研究私募基金合法化的问题。

五是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应该重视税收在基金运作中的调节作用,关注其对成本和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税收会成为基金运作中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一方面管理公司可以研究税收政策,采取合理方法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征税规则在某些领域的优惠而进行产品创新,以税收的减免作为吸引投资者的一种手段。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专家委员会委员)

相关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关于所得税指出:

1.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4

一、系统研究、整体规划、注重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

(一)强化政策的稳定性。要避免由于政策缺乏连续性而导致“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出现。比如,为引进项目,有些地方领导招商时草率承诺,而项目落户后又不能全部兑现。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价格收费、土地矿产要素保障等针对非公经济的政策扶持上,自治区、各盟市、各旗县区三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持续、透明、可预期。

(二)强化政策的公平性。要全面清理关涉非公经济的各种歧视性政策,重点审查市场准入、审批手续、项目审查、税费、土地、电力、运输、信贷等内容。同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践行公平。大力扶持本土企业发展,要“大中小微企业并举,外埠本土企业并肩,国有非公企业并进”。

(三)强化政策的执行性。切实杜绝以下三种现象:第一,杜绝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因受利益驱动而使政策在执行中打折、截留的现象,避免优惠政策空置浪费。第二,杜绝政策执行过程不透明,缺乏规范,尺度不一的现象。第三,杜绝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信息掌握不对称的现象。

(四)强化政策的引导性。加快制定非公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在“十二五”规划总体框架下,按照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和自治区“五大基地”的建设布局,对非公经济发展进行战略定位,制定非公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用目标引领发展。同时,建议制定非公经济分领域、分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支持方向,充分给予政策引导。

二、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优化市场环境

目前,从反映一个地区市场化进程情况的“市场化指数”看,我区非公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化进程缓慢。只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才能达到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效应。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就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一定要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这是优化市场环境的治本之策。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在市场准入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放宽注册资本限制,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降低门槛、放宽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的以外,只要具备要素条件,予以先行注册登记,核发执照。落实国家已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国防工业领域的市场准入政策,让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三、提高立法质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环境

(一)准确把握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首先,注重立法的协调性,解决法律与政策不协调、执行中左右为难的问题。实践中典型的表现就是政策突破在前,法律修改滞后或者不修改在后;政策替代法律;实施非法优惠政策等。其次,完善立法的参与机制,扩大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非公经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再次,禁止立法部门化和部门利益合法化。在立法体制上,立法主体能否做到“利益超脱”和能否避免立法主体“近水楼台”现象非常重要。最后,在立法上准确界定非公经济的内涵并厘清其外延。

(二)抓准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核心环节。首先,要搭建有效的维权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建议由自治区工商联牵头成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维权投诉服务中心,解决救济渠道不畅、维权不力等问题。同时,建议将工商联和各种商会协会(如个体私营协会)等进行功能整合,构建多方联动合作机制。其次,要大力推广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形式为调解、仲裁)。在关涉非公经济的矛盾纠纷化解中,该方式以其平和、程序便捷、成本低廉、效率更高的优势获得了非公经济主体的普遍认可。最后,强化非公经济主体自身维权意识。非公经济主体应非常清楚自己法定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义务要积极、充分、有效履行,对权利要积极主张。实践中主要注意:针对违法行政行为要有维权意识,不能忍气吞声,要据理力争;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应进一步强化;自身从源头上依法诚信经营,减少违法行为。

四、继续深化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政务环境

(一)继续推进体制改革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难点。在宏观层面,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的深层次因素。在中观层面,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避免“短板效应”,不能过于强调和突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而致使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偏弱。在微观层面,要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政府最该推进的工作是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加强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一线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强化综合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

(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重点。要强化对决策的监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真正践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同时以决策责任尤其是决策问责倒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全面推进行政权运行公开化,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三)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基点。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具体工作中,应大力推行政府行政绩效考核与评估制度,建立非公经济主体对行政机关履职评议制度,以此提升政府的勤政、善政、优政能力。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关键点。行政机关要充分履职,解决部门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要清理税费,治理“四乱”;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功能;建议成立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要重点改进工商、公安、交通、财政、税务、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发改委、技术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作风。

五、明确非公经济定位,强化市场意识,优化舆论环境

(一)持续宣传报道正能量。宣传报道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待遇;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报道非公经济科学发展、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二)正确宣传非公经济的功能定位。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非公经济主体自身一定要明确这一功能定位,破除既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认为自身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有益补充的矛盾心态。同时,社会舆论氛围也要正确宣传非公经济主体的定位,扭正对非公经济定位的不准确理解和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5

一、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利及制约因素

(一)有利因素

总结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家和自治区领导重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氛围。近几年,国家多次下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像被称为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旧36条”等,为各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指导作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成立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2013年,自治区党委更是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区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是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利好的影响。近几年,自治区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经济发展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十一五”时期,我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7.6%。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及2013年党委提出的五大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稳步推进,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

三是各项社会事业改革步伐加快。为了深化改革、破除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制度束缚,近几年,国家和自治区加快了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步伐。在打破垄断、医疗卫生、教育公平、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内部竞争机制的引进,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革之中。随着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行业的垄断局面将逐步被打破,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了发展领域。

(二)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结构不合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内部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传统行业比重偏高,新兴服务业涉足不多,金融保险业、垄断行业比重低,流通服务型企业多而生产型企业少,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处在以资源开发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下端。分区域看,呼包鄂地区集中了全区45%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鄂尔多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最高,其次是包头和呼和浩特。发展程度最低的是兴安盟,与鄂尔多斯相比总量相差十几倍。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偏小,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与全国一些省市相比规模偏小,市场化程度不高。从规模上看,广东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已达460万户,重庆为131.5万户,而我区刚刚突破110万户。以建筑业为例,2011年,我区建筑业非公经济单位数为882个,从业人员为39.7万人,建筑业总产值为1343.83亿元,利润总额为104.62亿元,分别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24、20、24和15位。从市场化程度看,我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模式和不平等竞争等因素依然存在,造成我区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年度报告数据来看,内蒙古市场化综合指数为6.5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4,在全国排名第18位,与我区自身发展实力与潜力不相适应。

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层次较低。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中,而在对技术要求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垄断性较强的行业中分布相对较少。像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中,非公有制经济涉足很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龙头企业较小,中小企业数量较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在我区上市公司中,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很少。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总体还处于发展水平较低的层次。

四是县域经济发展滞后,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县域经济的充分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而现阶段,我区县域经济发展滞后,还不能完全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土地、信贷、资源、技术等方面的需求。

五是非公有制企业素质不高。集中表现为“两低一少”:1.整体发展水平低。非公有制企业结构单一、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以初级加工和服务业为主,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利润空间小,竞争力不强。2.科技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常少,大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弱,非公有制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3.专业人才少。多数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现代经营意识不强,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尤为激烈。

六是政策体制、市场准入方面的制约依然存在。近几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这些政策在落实和运行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困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体制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同时,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进入的领域仍有许多,尤其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科教文卫等领域的投资进入很少,导致严重的投资结构不均衡。

二、加快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要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大力引导,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垄断行业和领域等。

(二)各党政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新旧非公有制经济36条”的规定,并制定出台我区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发展规划,围绕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创业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同时把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用目标引领发展,以硬的举措保障发展。二要尽快指导制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办法,建立和完善概念清楚、科学规范、指标统一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全面科学统计有关数据,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媒体深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对我区非公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和表彰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及失信惩戒机制、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非公有制企业要强化信用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赢得市场和社会的认同和尊重。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的融资办法。一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诚实守信企业的贷款支持,积极创新适应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品种;二要积极争取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从今年起,自治区及各盟市、旗县将逐年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非公有制企业要向政府进行积极申请,争取获得专项资金的支持;三要充分发挥投资公司的作用,积极引导非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资本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培育和壮大非公有制科技企业;四要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整体实力

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整体实力,最根本的是要增强创新能力。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高校、科研机构相结合的开放型的创新体系,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层次和科技创新能力,引导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发具有自主技术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组织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培训班,让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学习和了解最新经济、技术知识,以便更好的促进企业进行创新活动。

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范文6

关键词:非公经济;软环境;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3-0060-02

2005年2月,国家适时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经济三十六条”),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以中发〔2010〕16号文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中央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加快非公经济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时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程度和坚强决心,这对“十二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近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按照“‘好’字当头、‘快’字优先、投资拉动、工业引领、率先发展、保障民生”的原则,抓招商、抓工业、抓项目、兴产业的同时,狠抓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特别是把培育、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作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大优化力度,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从总体上来看,非公经济发展现状还远远不能令人满意,对发展环境问题从认识到实践都仍需要不断深化、细化和系统化。

一、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基本内涵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区域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发展软环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已愈加凸显、倍受重视,诸如“软环境也是生产力”、“经济发展的竞争更多表现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竞争”等论断的正确性也越来越被实践所证明。长期以来,我们虽然对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性已逐渐提高了认识,但是对其丰富内涵的理解与把握还有失肤浅与偏颇。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搞好软环境的优化工作,就必须从根本上深刻理解软环境的基本内涵,真正了解它的“复合型”、“双赢性”、“竞争性”、“动态性”特点,把握其实质。

软环境是相对硬环境而言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物质条件以外的诸如政策、文化、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在现有的环境下,这些因素又集中体现在机制上。软环境就是在经济发展中相对于地理条件、资源状况、基础设施、基础条件等“硬件”而言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及政府行政能力水平和态度等。软环境指人文环境,例如公民素质、政治制度、社会舆论等等。

二、优化非公经济软环境需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不优,经济管理部门的认识不到位

经济发展的政策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缺乏比较优势。所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向发达地区或后发展地区模仿而来,这些模仿性政策不仅由于受“硬环境”的影响,还具有操作上的区域局限性,而且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又有明显的滞后性。实际上,目前许多“优惠政策”并不具有实质性优惠,发挥不出比较优势。第二,缺乏系统性。优化软环境的政策往往是一些专为解决个案问题而采取的“零碎措施”,形成不了整体的竞争力。第三,缺乏延续性。随意性较大,甚至有的根本无法操作,或者会产生很大的负效应,出台快、失效也快。这些政策性问题,优化不了软环境,有的还可能对软环境整体造成新的破坏。同时,在经济管理部门干部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顽固陈旧思想的束缚。

(二)服务不佳,利益相关部门的认识不到位

针对利益相关者来说,中央16号文件的落实、“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的落实,是基于利益博弈基础上将利益在非公有制经济和既得利益部门或集团之间重新分配的过程,产生巨大的利益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尽管中央高层领导和中央部门对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有许多积极政策,但到了下边具体实施环节,政策的执行在有些地方就打了折扣,利益相关部门口头上也说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但行动上采取“等等看、跟着转”的办法。

(三)自身不强,非公企业自身的认识不到位

一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所有者中,同样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某些自我禁锢企业发展的思想,存在着某些自身边缘化的忧虑与恐慌,受到安于小打小闹、小富即安、作坊式生产、家庭式管理等狭隘的小农意识的束缚,影响了进一步树立敢想、敢干、敢闯、敢冒的勇气和胆识,影响了抢抓机遇、坚持内涵外延一起抓、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的发挥。二是信用和形象不好。目前赤峰市的非公经济企业相对规模小、档次低、竞争力较弱,在与外界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少数企业常以“失信”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

(四)舆论不强,新闻舆论部门的认识不到位

舆论环境是软环境,当前也是软环境优化工作的“软肋”。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舆论的辐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对社会舆论的软环境功能没有进行强有力的整合,未能很好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二是“硬环境”中的软环境因素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赤峰的“硬环境”在国内有着自己的特色,特色就是比较优势,对此,虽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而言,宣传和推介还不够广泛、不够有力。三是投资者的舆论效应没有得到积极重视。缺少让投资者参与软环境建设的快捷沟通渠道,因而个别投资者只能当反面的“宣传员”。

(五)文化不浓,普通社会民众的认识不到位

赤峰市拥有“红山文化”、“夏家店文化”、“玉龙文化”、“草原青铜文化”等饱含历史文化底蕴的“风土人情”,本应是软环境中一种绝好的比较优势,但因没有很好开发和挖掘,以致人们观念上的“劣势”掩盖了人文环境整体上的“优势”。另外在普通社会民众中,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在一些人思想中一直与“规模小、技术差、管理乱、产品质量低、偷税漏税严重、企业主独断专行、思想狭隘、利益至上、唯利是图”等现象联系在一起,受到社会的偏见,具体体现为还有一些人认为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不算正规职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缺乏工作稳定性和职业安全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没有自信心和荣誉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就是雇佣工人等等。这些均体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在普通民众、社会生活中遭遇的种种偏见和不公正看法。

三、优化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对策

(一)强化领导重责任

软环境工作决策正确与否、成效大小,责任在于党委、政府。第一,认识上要与时俱进,做到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软环境的丰富内涵及其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抓自身认识到位的同时,抓全局认识的到位。特别要把软环境建设融入硬环境建设之中,努力使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转化为社会环境优势,谋求软硬环境的共同优化,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策略上要坚持全局抓,长期抓,做到横向一抓到边,不留死角;做到纵向一抓到底,不搞虎头蛇尾。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动员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乃至普通群众正确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人人都是开放使者”的大局意识。第三,方法上要重视调查研究,及时有效地总揽软环境优化工作全局。科学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找准和把握问题;强化分层抓落实的责任意识,有效整合一切与软环境相关的积极因素,分清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传媒工具造舆论

要以互联网、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为舆论工具,以开办政策网站、电视论坛、报刊专栏、广播讲座等为手段,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舆论环境。首先,加快政府网络建设,实现省、市、县、重点企业四级联网,使“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等政策精神借助现代化传播手段直接传达到最基层;其次,通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制作播出系列专题片、刊登连载文章和开办专题讲座的方式,加大电视、报刊、广播等领域对“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等政策进行宣传和推介的力度,快速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再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和贡献的宣传,全面深入地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以及成功企业和先进企业家。

(三)非公企业树形象

为了使公众充分体会到发展非公经济各项政策出台的必要性,非公有制企业搞好自身宣传,树好自身形象也是必需的。第一,非公有制企业要以实际行动树立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国家、社会、政府在大力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的同时,非公有制企业自身也要遵守“依法经营,依法纳税,道德自律”的准则,赢得社会舆论的尊重,为自身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二,非公有制企业要以自身行为赢得利益相关者的认同,促使职能部门和垄断集团以长远眼光和宽容心态接纳非公经济,使他们逐渐认识到,每个行业要想实现快速健康发展,要想充满活力和拥有动力,就要允许融入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使之参与到这个产业的发展中,合力建立一种共赢的利益驱动机制。

(四)政府部门抓落实

首先,经济管理部门要通过抓政策的配套和落实营造舆论氛围,以落实促宣传,借宣传抓落实,将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其次,建立主管领导对重点企业对口帮扶制度,对于有实力、有效益、有前景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要继续落实“领导联系,部门分包”制度。再次,尽快清理解决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多年悬而未决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扯皮现象,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结有关问题和处理重大矛盾,切实减少和清除过去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问题。

(五)群众参与营氛围

优化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更是一项全民工程。社会群众是发展经济的主体,也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主体。没有社会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根本优化。为此,社会群众要自觉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化工作建言献策,争当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义务宣传员”、“义务监督员”和“义务建设者”。

参考文献:

[1]白永秀,顾颖.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2]李克.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理论解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