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与海洋研究范例6篇

边界与海洋研究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1

【关键词】一带一路 海南 海洋产业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世界各国都更加重视发展海洋经济。在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下,海南如何发挥自己优势和抓住战略机遇是海南十三五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海洋资源和海洋产业海南的资源优势也是一个新的经济热点。一带一路战略给拥有海洋资源优势和地缘战略的海南省有了更多的机遇。海洋经济完全可能成为海南十三五经济发展中的新增长亮点。海南如何认清自己的资源优势并且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一、海南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发展海洋产业中的必要性和优势

(一)海洋产业对国家和海南的一带一路战略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海洋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度达3.2万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较长崎岖的海岸,通过发展优良港湾和发达沿海城市,有利于l展对外贸易、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近海军事防御。因此,海洋在现代化可持续发展中处于关键地位。海南是岛屿省份发展经济离不开海洋。一带一路战略也离不开海洋,离不开海洋就离不开海洋产业。海南发展海洋产业对海南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最具有举足轻重的举措。

1.海南开发海洋经济是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的必然要求。一带一路战略是机遇,海南处于一带一路战略前沿,海南要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就是要发展海南的优势产业,海洋产业无疑是海南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最有优势的产业。海洋的开发与利用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要求必然打破地区和国别封锁,真正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全球流动及合理配置。而海洋的开发利用正是实现这一沟通的桥梁,是对外开放的主要载体。

海洋经济已成为沿海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开发海洋,利用海洋已经成为沿海国家的共识。很多沿海国家把发展海洋经济列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海洋开发计划,不断加大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力度,力争使海洋经济成为国家经济中发展较快的一个领域。

2.海南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海南是一个海岛、资源相对不足。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样对于不发达的海南地区来说更加是具有后发优势的产业。

一带一路战略给海南发展海洋产业带来了机遇。海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实施海洋开发。海南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与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要节能挖潜减少消耗,另一方面要寻找新的资源。而海南所管辖的海域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矿资源,加大海洋开发力度,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海洋领域的社会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海南实施海洋开发有助于国家的一带一路雄伟战略的实施。海洋开发,不仅仅只是一种开发能力,它也是提升、保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海上综合能力的体现。海南正好在东南亚与中国连接处具有重要战略位置,南海的资源和贸易地位都对一带一路战略具有重要影响。海南要参与到一带一路战略同时利用好一带一路战略必须发展好海洋经济和产业。

(二)海南具有发展海洋产业的资源优势

海南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工作开展比较早,取得了一定进展,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等几个个方面:

第一,对海南热带的主要水生生物资源进行调查与研究,进一步了解了热带生物资源,包括海洋经济鱼类资源、淡水及河口经济鱼类资源、水产经济软体动物资源、水产经济节肢动物资源、水产经济藻类植物资源等。

第二,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海草床、典型海岛等重要海洋生态类型的普查和研究工作,完成了全省珊瑚礁普查工作,基本弄清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基本现状;开展了大规模投放人工渔礁恢复生物资源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的部级和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三亚部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大洲岛部级海洋生态保护区和儋州―临高白蝶贝自然保护区等。

第四,开展了放生包括鲸鲨、海龟和鲎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活动,并在国内首次开展鲸鲨卫星跟踪研究。为配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海南后水湾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建设》的全面实施,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进行了文蛤、华贵栉孔扇贝、麒麟菜、篮子鱼和翡翠贻贝等品种的底播增殖放流工作。并开展了拯救濒危珍稀物种大珠母贝的人工放流工作。

第五,尝试性开展了遗传多样性初步研究,我省参与的南海区主要海水养殖种类的种质保存与评价技术的研究,以20种南海区主要水产养殖种类为研究对象,采用常规保种技术和超低温保存技术对其基因组DNA、和活体进行保存。并利用多种标记技术,从形态学水平、细胞水平和分子水平建立一套完整的种质评价体系。

二、海南发展海洋经济是维护南海利益和保障一带一路的重要一环

(一)海南发展海洋产业做好海洋开发时国家安全的需要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2

1、重视海洋科学、技术和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渔业发展协会和运输部水文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就包含海洋学研究。1966年,成立海洋学会,并发行出版物《韩国海洋学杂志》。1968年,汉城国立大学开设了海洋学教育,并为大学生和毕业生提供海洋学教学大纲。1973年成立海洋研究发展协会,该协会曾到南极进行科学考察,对海洋物理、生物、化学、地理进行了调查,对深海矿产资源开发、热带海洋及全球气候、世界海洋循环试验等国际项目进行了研究。1996年8月,韩国政府宣布成立了近万人的“海洋与渔业部”,该部制订的21世纪海洋战略计划重点是:①制订“海洋世纪”计划,扩大全球海事经济领域,增强海洋管理能力。②将具有世界水平的技术用于海洋科学和产业,为明智利用海洋作出贡献。③改造两个港口,提高海事后勤基地效率,降低成本。④渔业由狩猎型向养殖型转变。加强渔业外交,开辟多样化远洋渔场。⑤采取规范化措施,保护海洋环境安全。⑥对公民进行长期新海洋观教育。2008年2月,韩国国土海洋部颁布了修订的《海洋科学调查法》,提出“在互利基础上加强海洋科学调查的国际交流”。

2、强调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主要源于3方面原因:①海洋运输数量增加和频繁,原油泄漏增多。“1981—1991年,海上石油泄漏达2470起。直接经济损失25485百万韩元”。②近海工业化及城市化造成城市及工业废水严重污染海洋。③沿海大规模开发,滩涂湿地减少,影响海洋生态和海上养殖业。为此,海水养殖者与新兴工业使用者矛盾突出。1977年,韩国政府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和《防止海洋污染法》,并于1991年和1992年分别进行了修改,同时增建了“海洋污染控制委员会”处理海洋污染问题,2011年7月,环境部颁布了修订的《关于独岛及岛屿生态保护特别法》,它提出,“每十年制定特定岛屿保护基本计划”,并确定了13条任何人不得批准和进行的不利于岛屿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在特别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岛屿保护名誉监视员的资格和活动范围。

3、海洋政策管理与时俱进20世纪末以来,世界沿海国家的用海方式由单一性向多样性发展,海洋活动也由近海向深海空间延伸,海洋管理超越了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涉及公海和深海领域,这就使沿海国家发生冲突并面临法律上错综复杂的问题。针对上述情况,韩国政府通过了综合海洋政策工作组制定的一个面向21世纪的国家性海洋政策。为保证政策的有效执行确立了8个议程:“①加强海洋技术、海洋地理勘测、建设海洋公共设施。②通过自我调节的开放政策和有效的港口系统,提高航运业的竞争力。③在近海维持最大限度参量的渔业储备,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保证远海捕鱼区安全。④制订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的新计划,获得部分地区首先开发投资的权利。⑤管理多用途的沿海区域。⑥通过减轻海洋污染制订可行性计划维持海洋环境清洁。⑦通过新的海洋法制度发展海洋外交。⑧重组执行海洋政策的政府机构”。自20世纪50—90年代,韩国制定了涉海法律66种,成立了协调海洋事务矛盾、提高海洋政策执行效率的17个委员会。由总理主持的“海洋发展委员会”面临着解决传统海洋政策与新的海洋管理之间的矛盾以及海洋管理机构重组等政策问题。

4、实施综合性的海洋安全战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大,韩国开始实施“由近海防御向远洋作战”的海洋安全战略。1997年,韩国海军参谋长提出建立“大洋海军”的战略目标,并以建造“战略机动舰队”为宗旨,对造舰计划进行了升级修订。力图通过海军武器装备的更新,打造一支精干、高效、能够适应未来作战的军事力量,提高军队在国际范围内参与军事行动和民事活动的能力。韩国国防白皮书对海军的职能进行了新的概括:除保护国家和海上交通线,还担负着“支持政府外交政策、增加民族声望的任务”。2009年,美韩确定了在朝鲜半岛、亚太地区、全球范围3个层面全面合作的战略同盟。20世纪80年代后,韩国不再购买发达国家武器装备整件,而是购买零部件、生产许可证、先进技术,在国内生产或组装,提高自主生产和研发能力。韩国海军军备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追求技术上“全面先进、全面强大、全面领先”。这种“自主国防”建设政策大大增强了海军实力,其军事上的威慑力显著增强。韩国通过建立全方位、多极化的外交关系;参加地区双边、多边海洋事务合作;加大同世界沿海国家在海洋技术、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交流,构建海洋安全环境。加强对海洋交通、海洋资源、有争议岛屿的保护。建设多功能军事力量,调整军队管理体制和军事装备,为实现海洋安全战略提供保障。

二、日本的海洋公共政策

1、通过发展海洋高科技计划实现海洋空间扩展和资源开发1978年日本提出海洋开发设想和科学研究调查报告。1997年开始实施《海洋开发推进计划》《海洋科技发展计划》。日本海洋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海研究计划”,这是日本政府长期支持的战略计划。它包括日本科技厅对西太平洋深海研究的5年计划、深海钻探计划、大洋钻探计划、国际综合大洋钻探计划等。在2002年时,日本海洋科学技术中心研究出10种自主式潜水器,最深潜达7000m,多种遥控潜水器最大作业深度超过10000m,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天然气水合物研究是日本解决国家未来能源需求的重要计划。1994年,日本投资6亿多美元,对日本周边海域,特别是在南海海槽和鄂霍茨克海进行了大规模海底调查,发现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储量可满足日本100年的能源消耗。1994年日本提出“海洋走廊计划”。试图在21世纪前20年,投资1700亿美元,在大阪湾建设一条长120km的椭圆形海底走廊交通线,使位于海中的关西国际机场和海洋生态城、全球环境研究基地等9个点连接起来,形成具有科技、文化、经贸、通信等不同功能的海上城市,解决大阪湾地区因陆地人口增长造成的住房、交通、商业布局等空间紧张和环境问题。

2、从法律和舆论上为争取海洋利益和国际地位创造条件2005年11月18日,日本海洋研究财团向内阁官房长官递交了《海洋与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其共分为4部分,其中提出了扩大海洋国土管理的具体措施:引领国际海洋秩序与国际协调;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等内容。2007年,日本《海洋基本法》和《专属经济区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同期出台,后者将海洋建筑设施500m以内的范围设为“安全海域”,未经许可的船只禁止进入。日本在其主张海域开采、勘探时,如遇利害关系国阻拦,海上保安厅可据此法将之排除。日本还在《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与邻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重合部分,以“中间线”划界,并试图通过国内法优先、行政司法分立原则使其具有广泛的法律效力,从而实际掌控东海管辖海域,阻止别国在该地区获得海洋利益。3强化海上军事力量以确保海洋利益实现日本海上保安厅成立于1948年5月。在外界强大压力下,最初“海上保安厅法”对其人数、船舶数量、船舶时速、活动范围等都做出了严格限制。然而,随着日本国力的增强,向外扩展海洋疆域的意图明显,发展海上军事力量成为向海洋纵深发展的保障。“海上保安厅法”经过若干次修改,到1999年已经将各种限制条件全部删除。2001年,日本以反恐维和及海洋开发名义修改“海上保安厅法”,扩大了海上保安厅职能,并允许海上保安官在“合理判断”基础上对外国船只主动使用武力,这明显违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近年来,海上保安厅与海上自卫队频频进行联合训练演习,前者已经事实上成为后者的一部分,这显然与《海上保安厅法》第二十五条,“本法中的任何规定不允许解释为海上保安厅或其职员作为军队接受组织、训练或履行军队职能”背道而驰。不仅如此,2007年,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海上保安厅的经费预算、船舶吨位和船舶数量都在不断增加,现在拥有船舶已经超过452艘,年度预算146亿元。2006年,日本参议院议员山本一太接受美国学者采访时说,“海上保安厅预算增加有利于日本国家利益……。我们本应增加自卫队预算,但是这太难了。所以我们不得不转而支持海上保安厅的发展,这样可以比较容易地增加日本的海上安全投入”。可见,日本在海上警察的合法外衣下,实际做着强大海军力量,试图领导世界海洋秩序,扩大海洋国家利益之事。

三、俄罗斯海洋公共政策

1、建设“海陆空三位一体”军队是国家安全重要保障15世纪末,俄罗斯还是一个远离海洋的内陆国家,17—18世纪,经过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二世向南扩张,不仅占领了黑海及周边若干岛屿和城市,还控制了部分海上交通要道。两次世界大战使俄罗斯进一步意识到海上力量对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了其新的海军军事战略,即“濒海纵深防御及远洋进攻相结合”的“全方位机动防御”战略,俄罗斯发展了亚洲和欧洲两个战略方向,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的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1999年,俄国防部出台《俄罗斯联邦海军战略》,把维护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作为海军重要战略任务。普京在2000年俄罗斯海军节上说:“俄罗斯海军在历史上和将来都是国家力量的象征,必须确保海军的战斗力,必须用先进的武器来装备海军,海军的强大有利于巩固国家安全、捍卫俄在21世纪的国家利益”。为此,俄海军制定了《2010年前俄海军政策要点》《2020年前俄海洋理念》《俄联邦海军未来十年发展规划》《舰艇建造计划纲要》等,对海军发展总体战略、人员编制、武器装备建造及保障措施等做了政策规定。俄罗斯前总统梅德韦杰夫在2009年5月,正式批准了《2020年前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战略》,他在其中指出,“……在争夺资源的条件下,不排除动用军事力量解决出现的问题,……。因此俄罗斯要随时做好由能源战争引发的核战争的准备”。翌年2月,梅德韦杰夫又正式批准《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对俄罗斯军队的基本任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保卫国家和领土完整,免遭外来侵犯。打击海盗行为,保证俄罗斯在世界海洋经济活动的航运安全。俄罗斯政府还组织国防部和60多家科研机构,制定了《俄罗斯在“世界洋”的军事战略利益》子纲要,对海军承担的保护国家海上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科学考察等任务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随后加大了对海军的资金投入,用以购买现代化武器装备,提出到2020年,现代化的武器装备将占俄军装备的70%。普京在2012年总统竞选纲领中说,俄罗斯军队在未来10年将成为全新的军队,将具有400多枚陆基和海基洲际弹道导弹,20艘左右的多功能潜艇,8艘战略导弹核潜艇……。可见,俄罗斯以海军为核心,发展陆海空三位一体具有综合作战能力的现代化军队,海军成为海洋战略的重要工具。

2、设立最高级别综合性海洋管理机构普京曾说,“俄罗斯只有成为海洋强国,才能成为世界大国”。对海洋的重视从其管理机构设置可见一斑。2004年6月,俄罗斯成立了政府海洋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总理或副总理担任,副主席则分别由国防部部长、运输部部长、海军总司令、工业和能源部部长等担任。委员会由35人构成,体现了海洋科技、教育、经济、环境、贸易、海军、外交等多部门综合参与的要求。如:委员有“工业局局长、水文气象和环境监测局局长、农业部部长、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部长、军事技术合作局局长、渔业局局长、国家杜马能源、运输、通信委员会副主席、海军总司令、俄罗斯科学院副院长、外交部部长、地下资源利用局局长、监察局局长……俄罗斯船主协会主席……”等。委员组成几乎涉及政府所有部门和公共组织、企业甚至社会团体的高级负责人。这使国家海洋管理部门间综合协调功能增强,提高了管理的权威性,信息传递效率高,人、财、物、技术、信息等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同时也有利于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国家海洋战略,保证海洋强国地位,实现俄罗斯国家利益。

3、重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法律保障《2020年前俄罗斯联邦海洋学说》提出,“开发世界大洋资源是保持和扩大俄联邦原料基地、确保俄联邦经济和生产独立性的必要的和必须的条件。”为此,俄罗斯制定了《世界海洋和南北极的矿物资源》分纲要,其中对大陆架矿物资源使用及再加工,为深海开采企业补充劳动力、制定滨海地区经济和其他活动相关的法律基础等问题做出了制度规定。2008年9月,梅德韦杰夫签署了《2020年前及更远的未来俄罗斯联邦在北极地区的国家政策原则》,明确提出北极是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基地,并要确保实现“俄罗斯在北极能源资源开发和运输方面的竞争优势。”目前,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收入已经占国民收入的11%,在开发北极资源的世界竞争中,俄罗斯位居前列。海洋渔业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2007年以来,俄罗斯恢复了国家渔业署的设置,重新修改了渔业法规,加大了对渔业资金、技术的投入和宏观管理力度,对渔业配额进行了新的分配。在政府支持下,组建国家渔业船队公司,由政府和私人合作经营。国家还将出资建造渔业资源保护船、科学考察船、码头等基础设施,以便私人进行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业。2011年,俄罗斯渔业委员会制定了俄罗斯联邦国家纲要:2012—2020年渔业综合体的发展草案,对促进俄罗斯远洋渔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俄罗斯海上力量的强大无疑对美国是一个制约作用。但是俄在北极的资源开发引起了周边国家资源争夺持续升温。对越南和印度的支持与联合使亚太地区局势紧张,并明显对中国不利。因此,关注俄罗斯海洋政策变化和海洋活动是我国海洋安全不可忽视的。

四、结束语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3

关键词:国际海洋形势 海洋安全 海洋战略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1)03-0001-09

当今国际海洋形势的变革突出表现为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加强和调整海洋政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同时显现;以海权角逐为核心的海洋地缘战略争夺不断加剧;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影响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中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面临着日趋严峻的挑战。

海洋安全战略研究的任务主要在于为维护国家海洋安全,捍卫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国家的海洋生存空间提供战略思路。由于中国在海洋安全方面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主要来源于中国海洋空间所处的亚洲太平洋地区,因此中国海洋安全战略应主要着眼于处理好中美、中日、中国与南海周边东盟国家的关系。在总体的战略层面,首先需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冷战后中国海洋安全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其次需要把中国的海洋安全战略纳入国家的大战略之中,并与国家大战略相适应、相配合。具体而言,妥善处理中美关系中的海权问题是中国海洋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妥善处理与日本的领海纠纷,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是当前中国海洋安全战略的当务之急;从战略全局出发,妥善处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中国海洋安全战略的重要课题。

一、深入认识当今国际海洋形势的深刻变革

1、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加强和调整海洋政策

自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海洋国家都在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重新制定或调整本国的海洋战略、政策和法律。在此过程中,美、俄、日等国家海洋政策的调整尤其引人注目。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海洋发展的战略规划。进入21世纪后,美国国会于2000年通过了《海洋法令》。2004年,美国出台新的海洋政策《21世纪海洋蓝图》,对海洋管理政策进行了彻底的评估,并为21世纪的美国海洋事业与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行政命令,公布了《美国海洋行动计划》,对落实美国《21世纪海洋蓝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进入新世纪以来,重建海洋强国已成为俄罗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普京明确指出,俄罗斯只有成为海洋强国,才能成为世界大国。2000年3月,普京以总统命令的形式颁布了《2010年前俄联邦海上军事活动的基本政策》。随后,《俄联邦海军未来10年发展规划》、《俄联邦海洋学说》等文件也纷纷出台。2001年7月,普京批准了《俄罗斯联邦至2020年海洋政策》,全面阐述了俄罗斯的国家海洋政策实质、原则、内容及其实施手段。

进入21世纪后,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海洋开发战略计划,并于2001年提出了国家海洋政策的基本框架。在2001年日本内阁会议批准的科技基本规划中,海洋开发和宇宙开发被确立为维系国家生存基础的优先开拓领域。2004年,日本了第一部海洋白皮书,提出要对海洋实施全面管理。2005年,“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了《海洋与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树立海洋立国思想;制定日本海洋基本法,完善海洋法律体系;强化和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与协调机制;加强对包括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内的海洋“国土”的管理;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事务;加强海洋教育和海洋意识宣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了一系列海洋立法,了《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政府性文件,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等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思想,使我国的海洋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与海洋强国的目标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差距。《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针对中国海洋事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指出:“国际海洋事务出现了新的形势,维护海洋权益面临繁重任务;各国都在加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以增强国际海洋竞争能力。中国的海洋事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发展海洋事业,迎接被誉为‘海洋时代’的21世纪,是中华民族责无旁贷的使命。”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并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结和生效,对当代国际关系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公约所确立的主要国际法制度包括领海与毗连区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大陆架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通过制度、公海制度、群岛和群岛国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制度、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转让制度、海洋争端解决制度等。这些新规定和新制度的确立,对于建立国际海洋新秩序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其积极影响包括:12海里领海制度突破了西方传统海洋大国坚持的窄领海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为各沿海国确立国家管辖区域提供了国际法律制度依据;国际海峡通行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世界海洋贸易的发展;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确立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和制度;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创立有助于争端解决;沿海国、港口国污染管辖权的确立打破了传统的污染专属管辖权。

但是,由于《公约》是世界各国主张折衷、妥协的产物,使得诸多矛盾与分歧在《公约》生效后依然存在,甚至某些矛盾还随着《公约》的生效而日趋尖锐,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首先,《公约》的生效导致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关于划界原则的规定过于笼统、含糊,导致各国对海洋划界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巨大分歧。其次,专属经济区内海上冲突的可能性增多,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的不完善,为少数海洋大国在他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军事侦察等活动提供了借口。最后,“剩余权利”问题的消极影响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公约》对许多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在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由围绕海洋和平利用以及海上反恐问题所引发的争议。

3、以海权角逐为核心的海洋地缘战略争夺加剧

大西洋和欧洲沿海海域的地缘战略争夺突出表现为美俄之间的争夺。近年来,美国一直积极推进北约东扩,从地缘战略层面来看,其战略目的主要在于全面挤压俄罗斯在大西洋的战略空间,将俄彻底挤出传统海洋势力范围,防范和遏制俄海军东山再起,进而全面控制大西洋。普京上台后,大西洋成为俄罗斯安全战略的重点。《俄罗斯联邦至2020年海洋政策》认为,俄只有在大西洋保持足够的海军实力,才能确保俄国家利益和安全。在太平洋和东亚

海域,美、日的战略动向引人注目。美国的战略图谋主要包括:首先,维持在太平洋与东亚沿海区域的海权优势,通过发挥“离岸平衡手”作用主导亚太事务是美国的主要战略目标;其次,推行战略东移,遏制中国海权发展是美国西太平洋战略的主要图谋。日本当前的战略动向突出表现为不断强化日美同盟关系中针对中国的海上安全合作,推行大陆架延伸战略,不断扩大海上军事活动范围等。冷战结束后尤其是9・11事件以来,美国、印度等大国在印度洋的战略扩张尤为明显。当前,美国对印度洋地区的掌控能力明显增强,其安全战略日益凸显为从大西洋、太平洋两翼收拢,在印度洋合围,实现其世界海权与全球安全战略统合的目标。冷战结束以来,印度明确提出了“东方海洋战略”的构想,强力推进“西挺东进”战略,力图掌控从波斯湾到马六甲海峡以东的广大地区。为此,印度加强了对印度洋及其周边海域的战略部署,通过“东进”战略积极谋求向太平洋进行渗透,并大力发展海上力量尤其是海上战略核力量。

4、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

从传统安全的角度看,海洋领域的安全追求主要表现为对海洋主导权的追求,对世界海洋航路及其战略要塞的控制,对海洋资源的争夺,对世界贸易主导权的掌控,进而谋取在世界政治、军事和经济领域的权势。但是,伴随战后以来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来自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也日益进入国际关系领域并对世界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是一种特殊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从安全威胁的层次来看,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涉及国家、地区、全球等多个层次。当前,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主要包括:首先,地震、海啸、台风、风暴潮、赤潮等海洋自然灾害无疑是最典型的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例如,日本大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核安全威胁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安全威胁之一。其次,海盗、海上恐怖势力泛滥,已经成为威胁全球安全的国际公害。第三,部分濒海国家面临海平面上升侵吞国土的严峻威胁。第四,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危机不断加剧造成全球公害。

二、要从战略高度分析冷战后中国海洋安全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1、美国的太平洋战略对中国海洋战略空间的压力和挑战。第一,美日两国呈现出联手控制西太平洋的战略态势,对中国海上安全压力增大。冷战结束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美日安保条约》的修订明显折射出两国联手控制西太平洋、压制中国的战略企图。从我国的安全环境来看,美日同盟的加强对我解决和南海问题产生制约,同时也将使中国海权的战略环境面临更大的压力。第二,美国的台湾政策尤其是对台出售军事武器和美事合作的不断升级,将极大增加中国解决的海权成本。美事关系的存在尤其是美国对售,构成了台湾当局“以武拒统”的重要后盾,纵容了台湾当局将“国际化”和“亚太化”的企图。第三,美国在南海问题上一改过去奉行的“中立”立场,转而采取“积极”介入的政策,不断推动南海问题的“国际化”,不仅增加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及争端解决的难度,同时也破坏了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地区环境。

2、中日和东海海洋划界争端加剧。第一,中日争端的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日本不断强化对的控制,阻挠中国在海域的科学考察,试图在问题上与美国联手对付中国,导致中日关系持续紧张。第二,中日东海海洋划界争端加剧。近年来,中日两国围绕东海的石油天然气开采问题纠纷不断,导致中日两国摩擦不断加剧,并和历史问题、问题一起成为中日关系中的敏感问题。

3、南海争端日趋复杂。当前,南海争端问题日趋复杂化,并使中国的南海海洋与海洋权益面临严峻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南沙群岛岛礁多数被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占据;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与资源争端时有发生,冷战结束后尤其是1995年以来,南海周边的东南亚相关国家与中国围绕南海和资源的争端频繁发生;南海周边国家不断扩充军备,并加强合作;菲律宾在南沙问题上异常活跃,不断叫嚣要把南沙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以积极推动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三、中国应尽早构建与国家大战略相适应的海洋发展战略

海洋发展是指人类通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等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海洋发展的历程,是人与海洋的关系从和谐到紧张,再到和谐的不断协调适应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个体、群体、区域社会、国家之间围绕海洋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海洋权益的分割、分享,从竞争到合作、从冲突到共处、从无序到有序的反复协调适应的过程。海洋发展大战略的目标是解决人类围绕海洋进行社会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以实现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述认识,中国海洋发展的大战略应该着眼于以下几个层次:

1、中国海洋发展大战略的目标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战略层次。从大战略的角度来看,中国海洋战略的战略目标应该涉及国内和国际两个战略层面:从国际方面看,中国海洋大战略应以捍卫和维护国家完整和领土统一,解决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维护和捍卫中国海洋权益,创造服务于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全面参与国际海洋制度和海洋秩序的建设为根本目标;从国内方面看,中国海洋大战略应以全面提升全民族海洋战略意识,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使海洋事业的发展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根本目标。

2、中国海洋发展大战略是一个系统的战略体系。构建海洋发展大战略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它构成了指导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原则。由此出发,中国海洋发展大战略应该是包括海洋经济、海洋政治、海洋管理、海洋法律、海洋科技、海洋安全、海洋社会(文化)等子战略,并彼此形成相互联系的系统的战略体系。海洋经济战略的功能在于通过海洋开发与利用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海洋外交战略的目标在于处理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海洋矛盾,服务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总体外交战略和军事战略;海洋管理战略的功能在于借助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手段,实现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海洋法律战略的功能在于海洋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服务于国际和国内海洋秩序的建立与完善;海洋科技发展战略的功能在于寻求海洋发展的科学技术支撑,并协调科技与海洋发展之间的关系;海洋安全战略的功能在于应对海洋领域的传统军事安全威胁以及形形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海洋社会(文化)战略的功能在于继承和借鉴人类历史上海洋社会活动的经验与教训,建构人类与海洋互动关系的良性模式,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海洋发展大战略的各子战略之间应该是相互融通、渗透与互补的关系,并服务于海洋发展大战略目标的实现。

3、中国海洋发展大战略的构建要服务于国家大战略的多重战略需求。当前中国的国家大战略有三种基本需求,即发展需求、需求和责任需求。发展需求即中国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需求,此需求的满足既需要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持强劲活力,同时更需要

国际和国内较长时期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需求即保障领土、边界的不受侵犯,并最终全面实现国家统一以及与周边国家领土和权益争端的妥善解决;责任需求,即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应该成为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有相当影响力、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国家,塑造负责任的地区和国际大国形象。从长远讲,三种需求的满足是互利的,但在局部的时间和空间内又会产生重大矛盾,甚至在同一需求自身内部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中国国家大战略要满足多重战略需求这一基本现实,要求中国海洋大战略的构建要服务于国家大战略的多重战略需求,并实现彼此需求的平衡和互补,有效弥合或减缓不同战略需求之间的矛盾张力,进而服务于中国大战略多重战略需求的实现和满足。

四、妥善处理中美关系中的海权问题

对于海权问题对中美关系尤其是未来走势的影响,近年来中美双方都存在着两种几乎对立的论调,其矛盾的焦点在于中美之间是否存在海权冲突以及彼此如何进行应对。因此,对于中美双方而言,时下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应该如何正确认知彼此的海权性质及其需求,并在主观上做出规避冲突的努力。但是,应该说在双方的舆论界和理论界,都有渲染和夸大中美海权矛盾与冲突的观点在流行,这是中美双方都应该正视的问题。中国应理性应对中美关系中的海权问题,并力求尽可能地规避与美国的海权冲突。

首先,要从中国国家大战略的多重需求角度冷静认识中美关系中的海权问题,并力求尽可能地规避与美国的海权冲突。中国海权发展的基本需求在于需求而非霸权需求,这就决定了中国海权发展的有限性,决定了中国大战略的构建不可能选择使自己成为一个全方位的远洋海权国家,中国海权发展的性质不会超出作为一个陆海复合型国家捍卫海洋的需求。因此,中国海权的有限发展绝不是以挑战美国的海洋霸权为归宿和目的,中国所面临的来自陆地和海洋的多方向的多样性的安全压力决定了中国海权的有限性及其满足需求的性质。从现实而言,中国的综合国力也根本无法建立美国式的全球海洋权力。

其次,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使得中国不可能发展全球性的海权,并对美国的全球海洋霸权构成威胁。中国是典型的陆海复合型国家,根据地缘政治规律,双重易受伤害性以及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国家资源分配的分散化,构成了陆海复合型国家的地缘政治弱点,决定了它们必须努力在海陆两个方面的发展保持一定平衡,而要克服这一弱点,需要极高的外交技巧和谋略,需要高明的决策者选定真正有益于国家的发展道路。尽管中国目前在海洋方面面临一系列潜在的危机与压力,中国未来的国际战略需要在继续经营陆上战略的同时,对海上战略加以平衡甚至进行一定的倾斜,以应对、问题、南中国海问题等几个棘手的问题,但陆地边界的安全问题始终是中国安全战略中的重心所在。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在安全上的相互信任,规避或减少冲突。中美双方不仅需要正确认识彼此的海权性质及其发展,并力求规避冲突,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领域建立和加强海洋安全磋商机制,以减少相互之间因误解和误判而引发武装冲突或战争的危险,减少发生突然性冲突的可能。1997年,中美两国就建立加强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达成了协议。1998年,中美两国国防部长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建立加强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协定》,这是中美两国第一份在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在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框架下,两国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海上安全的具体规则与操作程序,并建立重大海上军事演习和其他主要海军活动的提前通报制度,从而使中美海上军事安全协定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从长远来看,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在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其内容也应该不断扩展至包括海洋非传统安全在内的所有领域,进而形成中美在海洋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机制。

第四,在中美关系的战略互动过程中,双方应加强对彼此战略关切的认识。在未来中美关系的战略互动过程中,就中国方面而言,不宜夸大和渲染中国海权与美国海权之间的矛盾,同时需要向美国表明中国的立场并力争获取美国的理解;在美国方面则应该对中国面临的海洋权益危机及其解决此类危机所需要的海权发展予以理解,进而使双方都能够在认识到彼此海权性质不同的基础上,在主观上规避双方的海权冲突。对此,美国尤其应该意识到,在、问题和南海问题上,中国捍卫国家的意志是不容置疑的,但中国并非要挑战美国的海洋霸权,更没有将美国驱逐出亚太地区的企图和力量;美国还应该认识到,如果美国要凭借其在亚太地区的海权存在及其同盟体系阻遏中国对国家的追求,美国将冒与中国发生冲突的风险,同时美国也没有在台湾等局部问题上绝对胜出中国的把握。对于中国而言,也应该认可在相当长时期内,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海权存在是一种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中国没有力量挑战美国在亚太的海权存在;中国还应该认识到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存在在客观上发挥着平衡该地区局势,维护太平洋海上通道安全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对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战略应对

第一,中国需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急需成立由国家高层领导负责的跨部门的专门机构,对中日海洋权益争端进行战略应对。鉴于问题、东海大陆架争端等问题的日趋严峻,中国亟待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中国对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处理尚显被动,仍处于对日激进行为进行局部应对的被动态势,缺乏对处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顶层战略的设计,缺乏对日方战略及其措施的系统研究和预判。因此,目前仅凭外交部相关部门进行局部应对已经无法适应中日海洋权益争端日益严峻的态势。笔者建议国家应该成立由外交、国防、海洋管理、安全等部门共同参与,广泛吸收各领域专家学者,建立由中央高层领导专门负责的机构,全面研究处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战略对策,并就日方可能采取的措施提供可供选择的预案。

第二,对问题进行适度但不示弱的反应,中国可考虑发表关于问题的政府性文件,全面阐述中国在问题上的立场和政策。目前,日本在中日海洋权益争端中战略图谋和行为表现日趋激进,并不断挑起事端,对此,中国应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做出适度但不示弱的反应,尤其是在问题上,亟待形成如何针对日方行为做出有针对性反应的战略思维。针对日本日趋激进且不断升级的行为,中国应该采取针对日方行为进行同步升级的适度反应,扭转在中日争端中的被动态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可考虑发表关于问题的政府性文件,全面阐述中国在问题上的立场和政策。

第三,加强对解决中日东海海洋划界争端的法律研究。对于中日东海大陆架争端,目前中国掌握着较大的主动权,但应该做好日方可能将该问题提交国际法院的思想准备,全面加强对中日东海大陆架争端的法律研究。在此过程中,有三个原则性的问题需要引起中国的高度重视:首先,日方提出的等距离中间线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公平原则,中

国对《中日渔业协定》的负面效应要高度重视。其次,要加强研究岛屿和岛礁在海洋划界中的不同作用,并搜集详实的科学数据。最后,中国不应主动将东海海洋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诉诸法律解决,但要对日方可能采取的法律解决进行充分的准备。

第四,继续进行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理性原则为指导的和平努力,探索和平解决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新途径。首先,在双方政府间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就东海能源问题保持沟通,进行合作谈判,使双方的争端保持在可控状态,并探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具体途径。其次,充分发挥中日两国民间部门的积极性,较好地利用研究机构、学者的智慧,集思广益,并可成立一些民间团体或半官半民的机构,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研究探讨解决分歧的途径。第三,在海洋划界问题上采取“先易后难”、“先海后岛”的原则。中日双方应该首先解决东海海上划界问题,将问题暂且搁置,而后再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六、妥善处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在南海问题上,实现捍卫国家和海洋权益,而又不危害中国与东盟战略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构成了中国处理南海海洋权益争端的两难困境。因此,中国必须妥善处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确立处理南海问题的新理念,探索处理南海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

1、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为原则的南海问题的解决方式。任何解决南海问题的方案,都必须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出发,从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基于这种认识,中国一直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理性原则。尽管这一原则的全面实施直至南海问题的最终解决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但是从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良好态势来看,从中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稳定周边环境来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仍然是妥善处理南海争议的必然选择。

2、坚持“双边协商”的具体策略,探索“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新途径,力避南海问题的国际化。由于中国与南海争端方国家争端的性质特殊,因此,只有保持与南海争端方国家的双边友好协商,才能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创造条件。中国政府多次强调:中国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尤其反对本地区以外大国介入;不同意建立东盟为一方,中国为另一方的磋商南沙问题的专门机构。当前,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在南海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已经为推进“建立信任措施”创造了条件。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菲律宾、越南在南海问题上单方面挑起事端,谋求将南海问题纳入东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框架,破坏“信任措施”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印尼则一直在推动将“处理南海潜在冲突研讨会官方化”。因此,中国应该对菲律宾、越南等国家的南海政策动向保持高度关注,尤其要注意其将南海问题国际化的诉求,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双边沟通,以避免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3、保持与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沟通,确保东盟不致形成在南海问题上对中国不利的一致立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以眼前局部利益的牺牲使南海问题没有上升为中国―东盟间的焦点,赢得了与东盟关系总体良性的发展。由于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与东盟国家发展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加上东盟国家内部的矛盾因素,相关国家并没有真正形成联合对付中国的局面。由于东盟十国的一半成员国与中国存在岛礁归属或海洋划界争议,在事实上东盟已经无法置身于南海问题之外。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体发表联合声明表达对南海问题的立场;第二,直接就南海问题与中国进行对话;第三,通过东盟地区论坛讨论南海问题。以上情况表明,南海问题目前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东盟关注的一个地区安全问题,但是由于受到东盟成员国之间在南海存在争端,以及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关系迅速发展这一主流的影响,东盟尚难以形成一致的对中国明显不利的立场。因此,中国除继续深化与东盟的友好合作关系外,还要积极预防东盟形成一致的对中国明显不利的立场,尤其是要关注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在此问题上的动向。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4

    论文关键词 海岛及周边海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海洋综合管理 风险预防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或岛是指四面环水并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我国拥有6536个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海岛总面积约80km2。海岛四周被海水包围,成因、形态和价值各不相同,但都与其周边相关海域一起形成了特殊的生态环境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偏重海岛海域的经济开发,而忽视了对海岛海域环境的保护,造成目前海岛海域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局面。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近40年来,与海洋相关的法制建设已得到重视,在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我国关于海洋的综合立法和单独立法陆续出台。一些海洋、海岛和海域环境保护立法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入,研究成果逐步为各级立法机关所采纳,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

    尽管如此,由于各种原因,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国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尤其是在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上仍相对落后。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环境保护立法中出现了一些适应海洋发展需要的新原则和新理论,例如风险预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海洋综合管理理论、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以及生态修复原则等。但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对上述原则和理论的借鉴和体现还显不足。我国需要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作为整体,综合考虑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建立立足国情并与世界接轨的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一、我国海岛及周边海域的环境问题

    由于海岛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稳定性差、易遭到损害且被认知度不足,一旦受到人为的破坏,就难以或根本不能得到恢复。目前我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第一,资源开发无序。很多无居民海岛上存在掠夺式的开采现象,采石、挖沙、挖掘珊瑚礁和贝壳堤、砍伐树木和捕捉岛鸟等,都严重干扰和破坏海岛资源。第二,海岛海域生态失衡严重。由于非法开发及陆源污染物的影响,在华东、华南的海岛周围海域赤潮频发,不顾及海岛的环境容量,超负荷接待游客,加剧了海岛及周边海域污染、干扰海岛生物的繁衍栖息和生存、造成了海岛及周边海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失衡。第三,监管不力。海岛具有四面环水的自然特点,这也就决定其与大陆之间交通不便,经济交流不畅,国家对海岛进行法制监管存在困难。我国相当一部分海岛仍存在着炸岛、炸礁,修建实体连岛坝和海岛大面积围垦等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

    二、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海岛资源全面开发中,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海洋和海岛开发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渐加强了海洋、海岛相关立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中国政府作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于1994制定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我国第一部关于海岛保护与管理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填补了我国海岛保护法律体系的立法空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一道初步建立起海岛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在规范海洋环境保护行为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我国海岛及海域环境保护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方面尚未成熟,表现在立法上就会出现一些立法空白,例如,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海岛及周边海域自然矿产资源的勘探,鱼类资源开发及合理捕捞,旅游资源的开发等影响海岛海域环境的问题都亟需法规制度建设。

    三、思考与探究

    在海岛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已明显不能满足海岛海域环境保护对立法的需求。在国际层面,一些理念和原则被逐渐引入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因此,应该放眼世界,针对我国海岛海域环境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的立法原则和技术来改良整个海岛及海洋保护立法体系,以达到国内海岛海域环境立法与国际相关先进立法的无缝对接。

    第一,在我国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中规定风险预防原则,以弥补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风险预防原则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德国,并逐渐发展到区域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在1984年的第二届国际北海保护会议中获得共识并被采纳,会后发表的《伦敦宣言》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风险预防原则。1992年《里约宣言》中的第十五项原则对风险预防作了最为权威的表达 。1990年以后生效的所有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性法律文件几乎都就风险预防原则进行了规定,例如《波罗的海海域环境保护协定》及《联合国跨界与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公约》等。随着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及各国立法中逐步被借鉴和采纳,其适用范围也从海洋环境保护领域逐步扩展到环境法的其他领域,并日渐成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风险预防原则是近二十几年来国际环境立法中最具创新性,最具影响力,且最重要的新兴概念和原则,现今许多国家在国内海洋环境立法中都引入风险预防原则,例如《比利时海洋保护法》、《加拿大海洋法》、《英国防止石油污染法》及《澳大利亚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等。然而,在我国现行环境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中都还没有规定风险预防原则,但在2002年10月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风险预防原则已有体现,该法规定建立环境预测和评估机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国内法学界,尤其是在环境法学研究领域,对风险预防原则不乏探讨,经过多年研究,学者们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基本内容、基本构成和内在逻辑性已经有了十分清晰的阐述和分析。也有学者提出,未来我国有必要在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时引入风险预防原则。但我国传统“治理已造成损害的环境污染”的环境价值理念与该原则有所冲突,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出“以法为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基本政策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环境问题。

    第二,探讨将海洋综合管理理论应用于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之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海域环境保护立法。海洋综合管理是政府对特定海域涉海事务进行管理的高层次形态,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中指出,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密切相关的,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有学者对其可行性提出了质疑,因为海洋难以用一种单一的海洋综合管理系统来管理。我国学者最早于1997年阐述了海洋综合管理的概念、客观基础及其与行业管理的关系。海洋综合管理的“综合”是把海洋区域作为一个资源和使用者的完善系统来管理,是国家通过各级政府对海洋的空间资源环境和权益等进行的全面的统筹协调的管理活动,以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海洋综合管理的立法框架。此外,对海洋综合管理模式的选择应适合各个国家自身的特点,例如,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海岛管理中存在一些职责交叉、条块分割以及权力和义务混乱的局面,因而我国有必要调整国家海洋管理模式,建立并实行以综合管理为主,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要充分考虑海岛及海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国海岛海域环境劣化的现实,开展海岛海域环境修复的立法。我国海岛保护法已提及对遭受建设工程项目破坏的海岛进行修复,但是在海岛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没有涉及海岛及海洋环境生态修复的规定。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应政策提出加强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的同时,应尽早将生态修复作为保护海岛及海洋环境的重点内容进行立法,使得我国海岛海域生态可持续发展有法律的保障。当然,在海岛海域生态修复的立法过程中,必然面临着问题和挑战,一方面选择何种方式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进行修复需要跨学科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保障相关法律有效施行,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还是在于并付诸实施。未来的法律要在加大整治和修复力度,推进景观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大海岛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活动,促进海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配合行政法律规定,明确相应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切实推进海岛及其海域生态修复。

    世界离不开中国,海岛海域环境保护是国际责任,割裂中国与世界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关系无疑是非理性选择。因此,我国在研究制定海岛海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国际公约的各项原则,也要借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海岛及海洋立法的成功先例,以国际的视角,从立法到执法尽可能多的和国际环境法形成协调一致。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5

“活海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族馆――直径203英尺,深27英尺,水容量超过550万加仑。位于巴尔的摩市的“国家水族馆”,是世界第二大水族馆,水容量为120万加仑。在巴尔的摩水族馆里有5000种海洋生物;而“活海洋”里有65000种,并且这个数字还将逐渐增加。在迪斯尼的“海洋”如此巨大,你可以站在36英尺水下的一个窗前,观看带水肺的潜水员消逝在远方。

“活海洋”的故事得先从基姆・莫菲讲起。他45岁,是沃尔特・迪斯尼公司管理有关海洋技术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理,也是“活海洋”水族馆的馆长。他告诉我,从孩提时代开始,他就爱上了海洋。

1975年,莫菲第一次受到迪斯尼组织的邀请时,他是一位海洋科学顾问。于1982年开放的埃普科特中心,当时正处筹建阶段,设计师们拟建一个有吸引力的海洋胜景,包括美人鱼、阿特兰提斯神秘岛,以及海神王。沃尔特・迪斯尼幻想组织是一个由美术家、建筑家和工程师所组成的独特的设计机构,邀请莫菲参加他们的工作。当时他婉言谢绝了他们的盛情,继续集中精力干自己的本行。

哥伦比亚影片公司把彼得・本奇利的小说《深海世界》摄制成影片时,莫菲仍然是一位海洋科学顾问。他面临一个激动人心的任务:创造一个水下的影片拍摄环境,避免天气变化给拍摄工作带来困难,以免象拍摄《大白鲨》那样耗资巨大,因为那部影片是在空荡荡的大洋上拍成的。莫菲的解决办法是:在百慕大岛上,把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化为由岩石和已成化石的珊瑚虫构成的高台,外面罩上一层多聚尿烷塑料,里面装满来自邻近的大西洋的海水和生物。那部影片的水下镜头多数是这样拍摄的。

“这使我想到,我们在百慕大建造的大水池也许就是兴建迪斯尼展览馆的关键”。莫菲说道:“假如我们可以把摄影机带进一个生意盎然的水族馆,那当然也能够把人们带入环境中。”

“关于建造人工水下胜景的想法,与在迪斯尼世界的幻想王国作水下遨游的情景类似。而我们曾经轻视这一想法,”水族馆的设计者和建造者蒂姆・德兰尼说:“但后来我们发现在壮观的自然景观面前,虚构的景致都显得黯然失色了。”

迪斯尼的幻想采纳了莫菲的设想。在他的指导下,水族馆建成了。里面有一座加勒比海式的珊瑚礁,有温暖的海水和五颜六色的鱼群。德兰尼说:“一块热带地方的珊瑚礁就成了具有海洋特色的迪斯尼乐园。”

这座珊瑚礁基本上是由纤维玻璃制成,它是那样的逼真,甚至连鱼儿也把它当成了熟悉的栖息场所。至于那些喜欢珊瑚的鱼类,如鹦嘴鱼等,莫菲为它们调配了含珊瑚的食物,使它们既能获得养分,又不致于馋得去咬食那些纤维玻璃。

在迪斯尼海洋乐园设计师们的眼里,“活海洋”的作用就在于,让尽可能多的人们接触到海洋奇境。“游客们成了‘潜水员’,”德兰尼说道,“通过亲自参加各色各样的水下活动,去发现海洋生物,去探索海底世界。”

今天,也就是在基姆・莫菲把他的提议交给迪斯尼幻想组织10年以后,我站在已成现实的海洋世界外面。水族馆的形象,就好比一个接一个的大浪冲上了海滩。水族馆里,游人们即使是并排站立,也可以得到许多的乐趣和知识。在等侯处一个博物馆,它记录着人类为探索海洋的秘密而作出的努力。在那儿,你可以仔细观看英国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先生发明的第一个潜水钟的复制品;可以看到早期潜水服的模型;还可以看到描绘查尔斯・威廉・毕比的探海球的图画。1934年,他坐在探海球里下潜到创纪录的3028英尺深处。

游人排列的队伍把你带进两个有185个座位的剧场之一。在观看一部有关探索海洋最深处奥秘的短片之后,你就将前往“第一海洋基地”――一座水下研究站,准备扮演一位海洋学家。为了把你送往基地,迪斯尼乐园采用了引人幻想的特大电梯。

大电梯名叫“大海之路”,它可以造成一连串的特殊效果――追光灯、深度指示计、舷窗外串串水泡从岸石中冒出――使你在历时30秒的“下沉”过程中,产生已降到42英尺深处的幻觉。

现在,你登上了一辆蓝色的“海车”。它带你穿过巨大的丙烯酸酯塑料窗户,让你观看“活海洋”馆中的海洋主体。那里面有瑰丽壮观的珊瑚宫,还有数以千计的鱼群――从最小的蝴蝶鱼和少女鱼,到康乐马鲛、海鳝,以及窄头双髫鲨和虎鲨。“首先向游人们介绍小鱼儿。”莫菲说,“这样它们就能找到地方去藏身。”

到达“第一海洋基地”的主体部分之后,你可以看到詹姆斯・邦德在暗中控制的高级技术设施。你的视线被引向一个分为两层的透明空心大圆柱体,它叫作密闭室。40秒钟后室内充满海水,潜水员们通过锁钻出来和大厅中的游人们谈话。

在第一海洋基地,有一个科研组织的样板,科学家们在那儿演示海洋监测新技术,他们采用的是综合的潜水和诵讯系统。在他们操纵遥控水下机器人的时候,你可以直接与迪斯尼海洋中的研究者对话。

主体以外的部分被分成六个区,每一个区域都能让探险者前往探查“活海洋”的一个不同特点。有水族展览馆,有电子游戏,有电视录像放映,还有活灵活现的实景,如具有太平洋潮汐的水池,你还可以从中抓到一只海星。

有一个区域是专供水下探险的。在那儿你可以穿上一套模拟的潜水服,并完成一系列与海洋研究有关的任务。另有两个区域分布在太平洋岸边的海藻森林周围。

我最喜爱的展出地点是分为上下两层的海豚训练池,那儿叫作“海洋浦乳动物研究所”。在那里,研究海洋动物习性的专家们和海豚一起参加训练,一起做游戏,任你观赏。女训练员会说:“我们在水面上和水面下训练海豚,观众们可以选择水上或水下的最佳地点观看训练过程。”

我问女训练员,设置该区的意义何在?她说:“这个项目主要是研究海洋动物怎样进行通讯,让海豚通过它们自己的声音来调节它们的环境。在一台能够鉴别各种声音的水下计算机的辅助下,科学家们希望能够翻译出海豚的声音的意义。到以后,比如说当一只海豚想让电灯打开或音乐响起时,它的要求将得到满足。”

有时候,你可以看到一只名叫“凯”的五颜六色的狗在与海豚玩耍。凯学会了坐在台上等待,直到听见发出“游戏时间”的讯号。这时,它身子一振行动起来,纵身跃入水池,拼命地划水。一只海豚用捉摸不定的潜泳来逗它。

假如你十分迷恋海洋,你可以成天在“活海洋”里。你也可以花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去逛一圈,把一些风毛麟角映入大脑。不过,在你离开水族馆之前,还可以经历一次特别的感受――在“海底”进餐。海洋,永远是人类主要食物来源地之一,而“世界第六大洋”自然也不会例外。

在“活海洋”里的“珊瑚餐厅”,包括海产在内的特制珍馐美肴每天都供不应求――从英格兰来的多佛尔鳎鱼,从缅因州来的牡蛎――你还可以透过8英尺高的几扇窗子,观看别致的珊瑚礁海景。

有个孩子一边吃着金枪鱼肉,一边指点着一条鱼说:“匹诺曹就曾经和那条鱼谈话。”

边界与海洋研究范文6

从2003年10月开始,大洋钻探计划进入了为期10年的国际大洋钻探计划新阶段。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每年几亿美元的投入向深海地幔进军。 日本“地球号”

不过,由于技术的不可逾越性,10年的“国际大洋钻探计划”在结束时还存留着大量的研究项目无法实施,为此,科学界对2013~2023年开展的“国际大洋发现计划”新阶段充满了期待。我们以日本的“地球号”为例,先来看看人类曾为钻穿地幔做出过什么样的努力吧。 “地球号”上的大型停机坪

凿穿海底地下7千米

地球深海科学钻探船“地球号”建造于2005年7月,总排水量5.75万吨,是长210米、宽38米的大型船舶。该钻探船的最大乘员数为150人,船上安装了各种高科技钻探设备,是世界上首次安装了立管式钻探系统的科学钻探船,可以在地幔以及大地震发生区域进行高深度钻探作业。 “地球号”的大型钻头

在此之前,海底钻探船舶只能探到海底地下2111米,这样的钻探能力是到达不了地球地幔的。而日本“地球号”的钻探深度达到了此前人类在中美洲哥斯达黎加海底地下钻探深度的3.5倍。“地球号”钻探船可以在2500米(将来可达4000米)深的海底地下钻探,其钻头可以由海沟裂缝钻入地壳达7000米处并进入地幔。其钻杆采用立管式钻探系统,长度相当于美国纽约帝国大厦高度的5倍。 “地球号”钻探示意图

对于渴望了解“地球更深处是什么“的科学家来说,有了这艘能力强大的船舶,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提取到地球不同深度的样本,并当场在船上进行分析,了解地球各个断层的情况、生命状态和可利用矿物质成分等。该船拥有占地面积近2300平方米的4层实验室,可进行沉积学、岩石学、古生物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对于安放地震侦测器和收集地震成因资料有很大帮助,同时还能探勘海底资源。

那么,“地球号”是如何钻探到海底地下几千米深的呢?

首先,为了让漂浮在海面上的船舶顺利作业,必须让船身保持一个恒定的位置。因为,在汹涌的大海中只要船位稍有偏离,连接船只和钻头的钻管就会折断。除了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自动测位,“地球号”还采用了一个重要的动态定位系统技术进行测位――即利用投掷在海底的声波收发器进行声波信号测位。 岩芯采样被送至船上后,科学家必须尽快进行研究和分析

该船将一个声波收发器投入海底,并在船身上安装了4个接收装置。声波收发器不断从海底发出声波信号,船上的4个接收装置根据声波收发器传递的数据,自动完成三角测量,并定出保持船位不变所需的方向和距离。同时,计算机将数据传送给安装在船底的6个360度旋转式推进器,随即推进器开始工作,其产生的力量能够自动校正并调整该船的位置,使该船可以一直维持在钻孔的上方,确保船位的固定。该系统可以确保在浪高几米的海况下,或风力大作的情况下,船位不出现丝毫偏差。 从海底地层中取出的岩芯样本

稳固了“地球号”的位置之后,就可以进行钻探作业了。从漂浮于茫茫大海的船上,伸出几千米长的钻管,穿过海水找到确定的洋底位置,向下钻进千余米深的孔,再把孔里的岩芯取样到船上,这一看似简单的大洋钻探过程实则难度极大。

探索地底更深处

为了进一步增加钻探深度,“地球号”钻探船采用了重达380吨的“立管钻探系统”(在石油、天然气钻探中表现得卓有成效)。这与以往的钻探船有所不同,原来的钻探船只单纯采用钻管进行简单的钻探,钻探深度最多只能达到海底地下2000米,且钻管周围的孔壁很容易坍塌。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球号”与海底之间用大口径的井管连接,并采用约6层办公大楼高的套筒(防爆装置)保护井口。

基本原理是:将一根根钻管连接起来延伸到海底,在钻管的前段安装大型的钻头。一旦钻头接触到海底,就让其旋转并开始钻探。“地球号”使用的钻管每根长9.5米,随时配备1000根以上,即可抵达距海面约1万米的海底地下。不过,随着钻探的不断加深,船上要反复连接新的钻管推进钻探。考虑到有时会中断钻探作业,或仅是为了确保钻探不走形,钻头外层除了包裹有套筒,内部还装有减震化学泥和排气管,钻探时一旦遇到石油或者地壳中温度过高的岩石,套筒可以起到保护钻头的作用。与此同时,这个保护装置还可以预防船只受到逃逸气体如甲烷气体与高压液体喷发造成的灾难性爆炸与大火等伤害(如果气体冲出并上升,将足以冲翻船只并致使船只沉没),也使得每次采集的岩芯样本可以安全回收。 美国“决心号”

将钻管推进后,还需通过泥水循环进行钻探。所谓泥水循环是指采用由海水或船上的淡水与减震化学泥混合而制成的泥水,不断在船只与采掘点之间循环。钻探不断加深,会导致岩石摩擦发热、温度过高,泥水正好成了保护钻头的冷却剂。另外,黏土的微粒状附着在孔壁,可以固化孔壁,防止钻孔因地层压力而坍塌。 “决心号”拍摄到的印度洋海底图像

通过钻探,从海底地层中取出由沉积物或岩石等组成的圆柱形岩芯(直径7~8厘米),并对其进行测量和成分分析,从而阐明过去在地球上发生的各种现象。岩芯采样以9米长为1个单位,在采样至船上后立即送到研究区,被切成根,每段长1.5米。在进行X射线检测、CT扫描或物理测量等非破坏性检查后,对其中一根进行竖向剖开,用于研究及成分分析,其他的样品则被保存起来供将来研究。

总之,岩芯是有“生命力”的东西,被从海底地壳拖到船上的岩芯,且不说温度、压力的变化,即使接触到空气中的氧,其中的成分和物质性质都会很快发生变化。所以,科学家必须尽快进行研究和分析。研究区设有调查微生物的实验室和古地磁的实验室等。为了不受现场地磁场和船体磁场的影响,古地磁实验室完全被磁屏蔽。所有分析数据都存入计算机。在船上经过初步研究、分析后,岩芯将被送到陆地的研究中心冷藏保存。 美国“决心号”计划图

最新进展:美国“决心号”,打穿地壳地幔边界

2015年12月2日,由12个国家的科学家组成的超强阵容科考队登上了美国“决心号”大海钻探船,计划奔赴西南印度洋中脊“亚特兰蒂斯浅滩”,开展海底地下钻探,预计“刺穿”地壳和地幔之间的边界。完成该项目预计得花费数年时间,将通过检测岩芯样本探明那里是否有生命迹象。科考队从海底地下一点一点打入地球内部,采掘地幔岩石样本,探寻着地球深处的秘密,他们期待了解神秘的地球内部究竟是怎样的,甚至揭示生命的存在。

20世纪中叶,在大洋中钻探还是一件非常有难度的事情,比如,钻探需要把船固定到一个地方。1997年,科学家们也曾在亚特兰蒂斯浅滩打过孔,取得过一些预期成效,比如,获得了很长的辉长岩剖面。然而好不容易打到海底以下1500米左右的时候,海面狂风大作,海浪导致钻探船颠簸不已,为了解决船只颠簸可能造成钻管折断、堵塞钻孔,甚至翻船等情况的发生,这次尝试不得不终止。

之所以研究亚特兰蒂斯浅滩,是因为这里的地壳较薄,相对容易达到地幔。而且这里从地幔溢出的岩浆量较少,意味着这里的硬岩不多,容易取得突破。此外,这里已经进行了很多研究,资料丰富。可以说,亚特兰蒂斯浅滩是一处研究地球壳幔转化的理想构造窗口。

钻探的第一阶段,从2015年12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16年1月。2015年12月18日,“决心号”到达钻探地点后,科学家就开始在海底架设设备开始钻探,计划将钻探深度达到海底地壳下方1500~2000米。

钻探的第二阶段,计划钻探深度为4000米。并且希望留下一个能反复进入、且能在今后的钻探过程中不断加深的孔。如果一切顺利,钻探就可以进入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即配合日本“地球号”钻探船,沿着这个孔一鼓作气地钻探下去,打到5000~6000米的深度,达到地震边界莫霍面,最终打穿地壳和地幔的边界。也就是说,在目前的这个钻探点,这个边界位于海底地下5000米以下的地方,只要完成以上三个阶段就能钻穿地壳,达到地幔。

那么,什么是莫霍面是呢?莫霍面是以克罗地亚地震学家莫霍洛维奇命名的,被认为是地壳和地幔的分界面。目前,这个边界只能通过一些间接的手段(如实验模拟等)推测其物质组成。

早在1957年,美国地质学家就曾经提出“莫霍计划”,即在地球上打一口“深井”钻穿地壳,一直钻到莫霍面,取一些样品直接看看。由于地球上的洋壳比陆壳薄得多,该计划选择在深海大洋里进行。

“人类已经登上了月球,却对地球上的大海知之甚少,研究手段也非常有限。打穿洋壳进入莫霍面,是我们长久以来的梦想,我们希望了解更多发生在地壳和地幔之间的事情,以及可能存在的生命”。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的亨利・迪克教授说。他认为,通过钻探获取的岩芯,会让我们更加了解地球的构造。 通过钻探获取的岩芯,会让科学家更加了解地球的构造。图为不同岩石组成的显微镜成像

为什么要研究地幔?

有人提出,壳幔边界实际上可能是海水的最低点,海水通过裂缝渗入地幔的岩石,有可能改变了岩石的组成,生成蛇纹岩,反应生成甲烷和氢气,这就有可能存在通过地壳深处的化学作用吸取能量的细菌,与太古代生命起源时期类似。如果在多国科学家鼎力合作下,发现了蛇纹岩存在于地球内部的证据,那么,生活在极端地区的生物有多少?是哪些?生活极限是什么?这些都是重要的需要回答的问题。这些发现有可能完全改变我们目前对壳幔界面的认知。

由于海底的地壳比陆地的薄,因此,在那里钻探有可能达到人类从未涉足的地幔。地壳是地球固体地表构造的最外圈层,整个地壳平均厚度约为17千米,大陆地壳的平均厚度为35千米左右。高山、高原地区的地壳更厚,最高厚度可达70千米以上;平原、盆地地区的地壳相对较薄。大洋地壳则远比大陆地壳薄,厚度只有几千米。而太平洋马里亚纳群岛的海沟,是地球上地壳最薄的地方。迄今为止,有关地幔,人类仅从因为地质构造运动或蚀变而露出地面的岩石(蛇纹岩或橄榄岩)推断前者是由非常坚硬的岩石构成的。现在,通过从海底到地幔连续开采岩芯,通过对岩芯的研究,说不定还能阐明板块构造的原动力。

什么是莫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