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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虫灾害治理范文1
基于刘猛将军原型的抗金事迹,元廷很难容忍这样一个英雄充当驱蝗神。故元代长期没有刘猛将军庙的记载。元末再现刘猛将军庙,恰好证明猛将庙兴盛的初始原因,希望借此再次激发世人抗击外族的决心。但为了减少元统治者的阻挠,便把刘猛将军改称为元末指挥使。此后直至明嘉靖朝才再现刘猛将军庙。嘉庆《合肥县志》:“明嘉靖时知府龙诰建,今潜山庙内有神位”。这是建庙时间较早记载。清初,尤其雍正、乾隆朝,刘猛将军庙兴盛。据史料看,顺治、康熙两朝刘猛将军庙记载极少,这当与刘猛将军兴起的初始目的是驱逐外族入侵有关。元廷不能容忍其存在,清朝当然也不例外。猛将祭祀获得清廷认可并敕令建庙推广,是在雍正二年,直隶总督李维钧奏报:康熙五十九年仲春,刘猛将军降灵自序:“吾乃元时吴川人。吾父为顺帝时镇江西名将,吾后授指挥之职,亦临江右剿除江淮群盗。返舟凯还,值蝗孽为殃,禾苗憔悴,民不聊生。吾目击惨伤,无以拯救,因情极自沉于河。后有司闻于朝,遂授猛将军之职。荷上天眷念愚诚,列入神位。”
猛将军因蝗而死,其神位设置也与蝗灾有关。其职能已发生变化,成为专职驱蝗的神灵。此时刘猛将军庙祭祀已扎根民间,广为流行,已是欲罢不能。经李维钧奏请,雍正随即改变了对刘猛将军的态度。刘猛将军自明末清初再兴后,广泛兴建,这与官府大力推行有很大关系。满清一些皇帝相信猛将军驱蝗灵验,常敕令兴建:雍正二年,“每有蝗蝻之害,土人虔祷于刘猛将军庙,则蝗不为灾”,因此“饬各直省建刘猛将军庙”。民国《定陶县志》也载,“雍正三年知县叶亮奉勅建。”雍正连续敕令兴建猛将庙,足见对该庙的信奉程度。
咸丰《朝邑县志》:“饬各直省建刘猛将军庙”。史料也显示朝廷肯定刘猛将军驱蝗功能对于此庙推行的重要作用,“将军之神力赖圣主之褒勅而直行于西北,永绝蝗蝻之祸,其功亦不伟欤。”地方官及百姓对刘猛将军的信奉也是广泛建庙的主要原因之一。“乙亥年沧、静、青县等处飞蝗蔽天,维钧时为守道,默以三事祷于将军,蝗果不危害。”刘锜一生于江淮间统兵抗金,民间祭奉他,希望他在当年大显神威的地方显灵,驱除由敌方而来的蝗虫。因此,其最初信仰当始于民间,是人民为了怀念这位民族英雄。
在各方信奉的情形下,刘猛将军庙逐步向四周扩展。同治《桂阳州志》:“咸丰八年飞蝗入湖南各府县,遂及州境,知县俞晟修祠祀,立刘猛将军神牌于中,明年蝗不为害。蓝山刘猛将军祠在城隍庙侧。”民国《隆安县志》:“刘猛将军庙在高公祠右,咸丰四年知县丘玉璋建。”咸丰《朝邑县志》:“关西旧无蝗,道光十五六年自河南浸而西,不至蔽天,而群飞甚众,上宪下令捕蝗,又饬所在建刘猛将军庙。”光绪《顺天府县志》:“刘猛将军庙雍正二年奉敕建,今合祀于八蜡庙。”由此形成以江淮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态势,其分布密度与中心区的距离成反比。
传统害虫防治观念
不同时期害虫防治观念表现形式不同,但目的都是消除虫灾。《诗经•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秉畀炎火”等,乃驱虫咒语。陈旉也说是“祈之之辞。”《周礼》中“翦氏”、“赤犮氏”等治虫官吏,只是治理室内或水中害虫,或用“嘉草”、“莽草”熏治,或用“攻禬”、“攻禜”、“炮土”等祈禳。从现有史料看,古代首次捕蝗应是西汉平帝元始二年。此后,历代都有捕蝗行动,很多由皇帝诏令、官府组织进行。但捕杀并非主流,人们更主张以顺气、祭祀、修德等方式防治虫灾。
(一)顺气说认为,农业生产顺应天时、地利等自然因素,作物就能免除害虫危害有所收获。在实践中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统一整体,统一体和谐有序才能稳定,灾害才不会发生。《吕氏春秋•审时》说,“斩木不时,不折必穗;稼就而不获,必遇天灾。”顺天时,则“得时之麻……不蝗;”“得时之菽……不虫;”“得时之麦……不蚼蛆”。“顺”、“逆”天时,得到的是两种相反的结果。重天时、尽地利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条件。陈旉说,“盖万物因时受气,因气发生,其或气至而时未至,或时至而气未至。”万物依时令感受阴阳之气生长、发育,时、气并不总是同步,有时气先至而时未到,有时则相反。人类只有充分把握二者,合理安排农事,农作物才能健康地生长、发育,避免灾害。逆时则滋生灾害,“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顺气说反映了传统农业精华所在,顺应自然的和谐次序对于农业丰收及防治害虫具有重要意义。
(二)八蜡之祭始于先秦,八蜡是与农业有关的八种神灵。八蜡通,农业丰收;不通,则歉收。《礼记•郊特牲》:祭祀昆虫是希望其“毋作”,祈求虫不为灾,体现先秦对包括害虫在内所有昆虫的“敬”。古代祭祀大多带有功利目的,祭祀活动遍及政治、经济、生产生活各领域。早期的灵魂不灭论认为,灵魂对其子孙有保护作用,可帮助子孙战胜困难,获得幸福,因而要祭奉祖先。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坚定了这一观念,人们相信风雨雷电等都由超自然神灵控制。蝗虫肆虐的场面,更似遵从着统一号令。只有通过祭祀,讨好神灵,才能消除灾害。
体现了对自然神灵的敬畏。嘉庆《旌德县志》记载八蜡祭仪:“每岁腊月上戊日例祭。八蜡之神至期,主祭官補服行二跪六叩头礼,进香奠帛、献爵焚祝俱与祭。钦颁祝文:具官某敢昭告于八蜡之神曰:稼种百谷,天施地生,耕耘收获,惟神之灵,无灾无害。又因乃成,报功崇本,享祀苾芬,四方九土来格来歆尚饗。……以蜡为索,始于伊耆,历夏殷周秦为名不一。至元明祀废。国朝雍正十二年奉檄通行,每岁用十二月上戊日设祭仪。祭品悉照先农典礼。在于县编祭祀银两内,通融办理,并钦颁祭文。”包括祭期、祭仪、祭因、历史演化、清代祭祀概况等。八蜡之祭已成为一种文化融入社会习俗中,经久不衰。
(三)“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重要观念,董仲舒认为,天人同类,天是“人之曾祖父”。人君受天命主宰天下,皇权至高无上。但皇权从属于天,天有一套评判人间政治得失的标准,人君必须按天意行事。所谓“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在天人同类、同类相感的前提下,构建了天人感应理论。灾异源于人事,统治者失德是一个主要方面。虫灾是政事缺失遭致的天谴,只有修德才能消弭灾害,人力不仅无法消灾,反使灾情更甚。
唐太宗吞蝗可谓“德化”说之典范。《新唐书•五行三》:“贞观二年六月,京畿旱蝗。太宗在苑中掇蝗,祝之曰:‘人以谷为命,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但当蚀我,无害百姓。’将吞之,侍臣惧帝致疾,遽以为谏。帝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唐太宗认为蝗灾是因自己失德,害的却是百姓,宁愿自己被蝗虫啃噬。他吞蝗是把自己作为蝗虫的食物,把灾祸引向自身,舍身保民。尽管开元四年姚崇的除蝗法取得极大成效(《旧唐书•姚崇传》),但倪若水等众多大臣反对捕蝗,主张修德驱蝗(参见《旧唐书•五行》)他们认为,人事缺失引起自然之气失去和谐引起虫灾,人事不仅不能消除蝗灾,反而更加破坏自然万物间的和谐,致使更多灾害发生。以后历代常用“德化”说规劝帝王、攻击政敌或检讨自己。飞蝗过境不为灾是官员有德的表现,《元史•泰定本纪》:“比郡县旱蝗,由臣等不能调燮,故灾异降戒。今当恐惧儆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悯恤生民。”欧阳修的《答朱寀捕蝗诗》说:“捕蝗之术世所非,欲究此语兴于谁。或云丰凶岁有数,天孽未可人力支。”把蝗灾与天数联系起来,神秘性更浓。反思“修德”说,其理论依据是天人同类、同构,可以相互感应。只要人事符合天意,合乎社会伦理道德,就可天人和谐。
通过灾异、人事的比附,实现以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世人行为的目的。综上,顺气说主张合理安排农事,在顺应自然秩序中实现预防虫灾的功效,是从本上下功夫;祭祀既可通过平时祭祀神灵,使其不为灾,也可在虫灾发生时祀神,及时终止灾情继续;修德说也具有灾前预防、灾时终止的双重功效。祭祀与修德说,无论灾前、灾时都不主张捕杀害虫;顺气说则是在农作物、害虫习性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这种认识积极预防虫灾。面对虫灾,主张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害虫。历代捕蝗行动都是这种认识在实践中的反映。
刘猛将军庙反映的害虫防治观念的变化
人们祭奉刘猛将军在于其驱蝗功能,乾隆《望江县志》载祝文曰:“神夙昭勇,略懋著灵威功殄螟蝗,惠周原隰,肃明禋而备物兆嘉贶于丰年,维兹谨以牲帛醴齐用,伸虔祭尚。”民国《怀宁县志》:“刘猛将军之祀遍天下,相传以为驱蝗之神。……蝗蝻特其余威之所震,又乌足为公异也。”猛将军御大灾捍大患、驱蝗保稼,因而列于祀典。刘猛将军庙祭祀反映了害虫防治观念的变化。刘猛将军庙祭祀与八蜡祭祀、修德驱蝗都属禳灾活动,但与后两者有所不同。八蜡之祭把昆虫当成虫神祭奉,通过祭祀祈求虫神不再为灾。修德说则认为虫灾是人事缺失上天发出的警示,是天谴。只有修德顺应天意、感动上天,才能不降灾害。二者都是通过讨好、敬畏神灵实现消弭虫灾的目的,体现了对害虫的“敬”。
刘猛将军作为害虫的对立面、灭虫英雄受到祭奉,以消灭害虫为目的,是从“治”上着手。人们不再祭奉虫神,而是祭祀专事驱蝗的刘猛将军,希望它及时显灵杀灭害虫、保稼保民。意味着向害虫宣战,象征着人类从此不再惧怕、敬畏蝗虫,而是进行力所能及的捕杀。刘猛将军庙祭祀所反映的害虫防治观念的变化源自对害虫认识的提高。人们在实践中发现各种昆虫和自然界其他事物一样,有其自身发生、发展的规律,只要具备适宜它们生存的条件,就会发生。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并无神灵驱使。宋代陈旉从时、气的角度对事物发生之理作了论述,董煟的《救荒活民书》也从蝗虫的生活习性分析了最佳捕蝗时间、组织形式等。元代《农桑辑要》对桑树害虫的种类、扑打方法等作了详尽的论述。《种莳直说》突出利用耕耙技术防除虫灾,“耙功不到,……有悬死、虫咬、等诸病。”《元史•食货志》载,“每年十月,令州县正官一员,巡视境内,有虫蝗遗子之地,多方设法除之。”为了避免蝗虫遗卵次年化蝗为灾,敕令各地每年定期掘挖蝗卵以绝后患。
这些材料都证明了害虫发生的客观性及可治性。明清在此基础上有更大发展。徐光启认为水、旱、蝗是凶饥的三个原因,蝗灾危害重于水旱,但是,“惟蝗不然。先事修备,既事修救。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蝗灾可凭人力防治。只要官府发动民众,有组织地协力捕蝗,蝗灾即可消除。因此,他说,“合众力共除之,然后易。”他对“蝗灾之时”、“蝗生之地”、“蝗生之缘”等进行了科学的论述,并从“昔人治蝗之法”、“今拟先事消弭之法”、“后事剪除之法”等方面,提出应对蝗灾的方法。最后列“备蝗杂法”5条,均系防治蝗灾的宝贵经验。徐氏总结说:“蝗虫之灾,不捕不止”,“夷狄盗贼比于蝗灾,总为民害,宁云修德可弭?”只有及时捕杀,才能消除蝗灾,否定了修德驱蝗的观念。
明清一些皇帝也反对蝗灾的唯心观念,认为必须破除,以确保捕蝗措施的切实执行。《九朝东华录》载康熙言:“或有草野愚民,云‘蝗虫不可伤害,宜听其自去’者。此等无知之言,切宜禁绝。捕蝗弭灾,全在人事。应差户部司官一员,前往直隶、山东巡抚,令申饬各州县官亲履陇亩,如某处有蝗,即率小民设法耨土覆压,勿致成灾。”乾隆三十五年谕令:“可见捕蝗并非人力难施之事。任封疆者,岂可徇州县官之诡氏之词,因循姑息,不亟亟为闾阎除大患乎!”可见明末清初,蝗灾可治而非天谴的观念成为许多人的共识,皇帝也不相信巫禳弭灾了。
蝗虫灾害治理范文2
关键词:林业种植;病虫害;防治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90
在整个林业管理中,病虫害防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对病虫害进行防治时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林业整体管理效果,进而使病虫害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高,最终实现促使林业长久发展的目标。
1 林业种植病虫害问题的发生原因
1.1 客观原因
林木种植病虫害问题主要有2种形式:病虫害咬噬;病虫害感染。近几年,因全球整体气候变暖,因此就导致了暖冬的出现,这样就使害虫在冬天过冬依然能够存活,病虫的数量和种类因此变得越来越多,进而导致遭受病虫害问题的林业面积也是不断增加,最终导致病虫害危害逐年严重。一些旧的病虫害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再加上新的病虫害,整体的受害程度就越来越严重;对那些可能以前有过大面积虫灾的地区,比如像蝗虫虫灾,可能之前处理后得到控制,但是因气候问题,其就可能再次发生,难以从根本上防治。仅凭现有的杀虫技术,如果出现严重的虫灾,这对相关人员来讲是难以应对的。
1.2 主观原因
因过去对森林的过度砍伐,导致自然林地面积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为了经济效益,人工林地大面积增长。因人工林地面积的增加,加之对应的管理人员少、管理技术落后以及资金问题,所以在出现病虫害时控制起来就比较难。对病虫害问题不重视,导致病虫害的监测工作不是很到位,都是在虫灾蔓延时才进行挽救。林区多数处在山区或者经济落后的区域,因此导致相关人员没有足够的经济技术能力应对这些病虫害,进而导致灾害进一步蔓延,造成巨大的损失。过去因为经济技术问题,在病虫害防治中,一般都是使用农药,且使用面积比较大,进而导致环境遭到破坏,也将害虫的天敌消除了,这样就出现了恶性循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病虫害潜在威胁。
2 林业种植的病虫害防治措施
2.1 注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完善预防措施
在林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的环境下,注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病虫害预防工作高效开展的基础,所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对病虫害防治技能的讲解,并增强其责任意识等等,才能保障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完善相应的预防措施,结合不同地区的病虫害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及时改善生态自然环境,了解病虫害发生原因,在应用现代化防治技术的基础上,促进林业健康发展,进而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2.2 综合治理
改善人工林地树种类型。选择相对而言优良的品种进行种植。正如上文讲的人工林地面积比较大,树种比较单一,所以应该选那些抗虫能力比较强的品种种植,对那些生长比较慢的或种植密集的林木必要时进行砍伐,以此增强抗虫性,并改善生长环境,使其能得到较好的通风环境且能受到日光照晒;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树种进行种植,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土壤情况,这样就能在有效进行病虫害防治时,还能确保林区持久健康发展;强化对封山育林政策的实施。在开展林业管理时,封山育林政策对改善林区的生态自然环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其是有效促进林业生态系统实现循环发展的基础保障。在育林中要在树种培养以及合理搭配的前提下,强化预防基础工作,同时做好混交工作,这样才能优化树木群落结构,最终提升林业整体系统的防御病虫害能力;适当采用农药。农药防治是病虫害防治中的常用方法,但是其存在很大弊端。众所周知,农药毒性大,容易造成林区的环境污染。因此应对那些残留量比较大的农药进行限制使用,可以借助一些污染伤害小的微生物农药进行防治,结合实际情况,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喷洒,用药时应该经常变换,以此避免害虫对其产生免疫力;使用天敌。自然法则中所有生物都有天敌。但应注意避免引入过多天敌而造成生物泛滥的现象。
2.3 完善病虫害监控机制
病虫害防治应建立在病虫害的监控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把病虫害问题的调查以及检测作为防治工作中的首要内容。在发生病虫害时,强化对病虫害问题的具体特征的监控,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完善树木的检疫工作,必要时建立相应的检查站,以此防止病虫的传入。
3 结束语
为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就必须对病虫害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而言,对病虫害问题,要分析病虫害的发生原因,对此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进而保障林业病虫害防治效果,最终推动林业健康持续发展。
蝗虫灾害治理范文3
关键词:林业 有害生物 种类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S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a)-0000-00
乌尔旗汉位于大兴安岭西麓,施业区总面积为592606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12/――122040/,北纬49015/――49052/。平均坡度为150左右,海拔高度在700―1400米之间。属大陆性气候,具有冬季严寒而漫长,无霜期短,温差大等特点,年平均气温在-2.6―-5.20c之间。低温、霜冻是乌尔旗汉林区的主要自、然灾害。植被以森林为主,主要树种为兴安落叶松和白桦。土壤主要是棕色针叶森林土,草甸则为黑色草甸土。
1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主要成果
1.1 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采集病虫标本4356号,1600多种。按分类系统分属于16目172科1506种,已鉴定到学名的有685种,其中乔木病虫286种、灌木病虫89种、苗木病虫27种,发现国内新记录1种。采集有害植物标本45号,8种。按分类系统分属于7科8属。捕获森林害鼠47只,5种。按分类系统分属于1目2科4属。
1.2 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
乌尔旗汉林区分布检疫性有害生物2种,分别是樟子松疱锈病、白杨透翅蛾。划定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和保护区,使其分布范围明确到林班一级。
1.3 主要天敌昆虫资源
乌尔旗汉林区天敌昆虫有5目10科20多种,主要种类有异色瓢虫、七星瓢虫、叶锋、绒茧蜂、金小蜂、姬蜂、猎蝽、大草蛉、寄生蝇等。
1.4 主要病虫类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情况
叶部病虫类有害生物:有尺蛾类、舟蛾类、毒蛾类、灯蛾类、夜蛾类、天蛾类、大蚕蛾类、枯叶蛾类、巢蛾类、螟蛾类、鞘蛾类、卷蛾类、凤蝶类、娟蝶类、蝗虫类、叶锋类、早落病、红斑病、叶锈病、青杨锈病、白粉病等。
枝干部病虫类有害生物:主要有樟子松疱锈病、落叶松癌肿病、天牛类、落叶松八尺小、落叶松球蚜、杨树烂皮病、木腐病、柳瘿蚊等。
果实及种子病虫类有害生物:主要有落叶松球果花蝇、落叶松种子小蜂、落叶松球果螟、东北小卷蛾、落叶松球果瘿蚊等。
根部病虫类有害生物:根腐病、立枯病、金龟子类等。
1.5 森林害鼠发生及危害情况
乌尔旗汉林区森林害鼠主要以莫氏田鼠为主,其次还有棕背平、红背平、大林姬鼠等,地下害鼠主要是东北鼢鼠。
1.6 有害植物种类
有黄花蒿、藜、灰绿藜、车前草、狗尾草、苍耳、野薄荷、窄叶野豌豆等。均属于本土有害生物,对乌尔旗汉林区的生态系统未造成危害。
2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及原因
2.1 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
害虫优势种突出,危害严重。林区林木种类少,中幼林所占比重大,且绝大多数为纯林。环境因子相对的一致性,有利于某些病虫的生存和繁衍,而且一旦发生,很难控制,成为危害优势种。
2.2 林区鼠害危害情况
鼠害在乌尔旗汉林区主要分布在火烧迹地恢复造林地、荒山荒地改造林地、低产林改造地及水湿地改造林地等区域,鼠害近年来危害比较严重,落叶松、樟子松、云杉等幼苗被害率较高,造林地苗木被害率达23%-35%,使造林成活率降低,从而导致造林多年不成材。
2.3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主要原因
2.3.1 雨水、气候、土壤、植被、寄主等自然因子是影响病虫鼠害消长的主要因子,是林木病虫鼠害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
2.3.2 林区多年来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过量采伐,采好留劣,加上林内地被资源无节制的采挖等不合理的经营活动,使林内生态环境恶化,林木抗灾能力及天敌生物对病虫鼠害的抑制作用降低,进而导致森林病虫鼠害容易大发生。
2.3.3 林区长期营造的大面积人工林,多为落叶松纯林。林内环境因子相对一致,使林内的生物种群和食物链等都比天然林简单,林分的自控力及调节力很差,进而为病虫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2.3.4 森林火灾、风灾、雪灾、虫灾造成的森林环境的破坏,是造成鼠害严重发生的直接原因,林区鼠害发生严重区域主要是火烧迹地恢复造林地、荒山荒地改造林地及水湿地改造林地。由于营造大面积人工纯林,林分结构相对比较简单,生物多样性差,为林鼠的滋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减弱了林分抵御灾害的能力。
3 防治措施
3.1 实行森防目标管理责任制
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发生范围、危害情况及发展趋势,确定了重点防治对象。坚持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化管理,建立各级森防责任制,层层签订森防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四率”(成灾率、防治率、检疫率、监测率)指标和其它六项指标落到实处。
3.2 提高防治检疫水平
加强以测报为中心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理念;建立信息畅通工程;建立长期规范的业务培训机制;健全档案归档制度;加强科技攻关,解决森防难题。
3.3 具体防治措施
3.3.1营林技术措施
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营造混交林,建立自控能力强的森林生态系统;对林木较稀、下木较多的成片林地,应进行封山育林,创造有利于天敌栖息的环境;同时对郁闭度较大的松林,加强抚育,对现有纯林、残林和疏松林地进行补植速生阔叶树种,逐步诱导,改造为混交林。
3.3.2 加强监测预警
根据《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和《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施业区范围内,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造成危害的害虫、病害、害草、害鼠等有害生物及其对森林造成的灾害进行全面监测,准确掌握害虫、病害、害草、害鼠等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种群动态,为正确制定防治方案,采取防治措施及检疫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相关信息。
3.3.3 严把检疫关
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法规 ,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规定,加强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特别要加强对松树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的调运检疫工作。积极主动地与资源、防火、邮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实行联防联检,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参考文献
[1]萧刚柔.中国森林昆虫[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1年.第二版,
[2]王平远等.中国蛾类图鉴[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年.I-IN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