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例6篇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1

[关键词]纳税筹划 误区研究 综述

“纳税筹划”,也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误区是指人们对于纳税筹划理念、方法、技巧等的错误认识和运用,导致纳税筹划的错误运作。它不同于纳税筹划风险。纳税筹划风险是指在纳税筹划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使企业发生税收损失而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说,纳税筹划误区是指纳税筹划在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本身是错误的。而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没有错误,而是由于不确定因素或原因,导致筹划失败的可能性。风险可以防范,误区必须纠正。

我国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蕴酿期(1994年以前)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极大限制。改革开放以后,为了积极应对对外开放给税收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我国财税部门在思想上、理论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税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包括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内容的税制改革基本设想,并确定配合对外开放政策、税制改革优先解决对外征税问题。这一时期纳税人谋求减轻税负的主要手段是偷税、漏税、欠税。1993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工作从此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随着对偷税、漏税、欠税行为打击的加强,避税,尤其是逆向避税逐渐成为减轻税负的一种新型手段。这一时期税收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立和完善税制以及防止税收流失等问题上,避税问题的研究开始成为热点。这一时期关于避税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王铁军,1987),《避税论:合理避税的方法途径及其理论依据》(谷志杰、许木,1990),《避税与逃税方式・实例・对策》(陈松林,1993)等。虽然这些著作的大部分内容是国外研究成果的移植,但这些研究无疑为纳税筹划理念的引进打下了基础。这一时期对纳税筹划的研究很少,如通过CNKI文献检索,以“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为主题词的只有3条,以“节税”为主题词的有4条,而以“避税”为主题词的有113条。因此,这一时期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是避税和反避税问题,尤其是在对避税问题性质的界定上,争议较大,多数观点认为避税是合法的,也有人认为避税是非法的,还有人认为避税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在内涵和外延上未能对避税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其明显表现就是没有将避税与偷税、逃税、节税等相关概念明确区分清楚,也没有体现避税的本质特征。“近年来,在研究加强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常有人把逃税、避税、节税相混同,认为避税就是逃税,节税也是避税。应当肯定,逃税、避税、节税之间的界限确有不清之处,但也绝非等同。”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不提倡“避税”,并致力于通过完善税法、堵塞漏洞等反避税措施来加以防范。鉴于此,一些学者把避税分为合理(合法)避税与不合理(不合法)避税,认为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符合税收政策法规并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视为合理(合法)避税,不符合国家税收立法精神、钻税收法律漏洞的行为视为不合理(不合法)避税,并试图用“节税”和“税收筹划”的概念取代合理(合法)的避税。因此,这一时期通过对避税行为的研究,我国试图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纳税筹划,由于纳税筹划的研究处于蕴酿期,纳税筹划的误区尚未形成。

二、第二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形成期(1994-2001年)

这一时期,一方面在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逐步完善,企业的市场经济活动的独立地位得到明确,其对于纳税筹划的市场需求也明显增加;另一方面,税务作为一个行业逐步形成,税务中介在全国各地得以建立,我国出现了第一批注册税务师,但这一阶段由于中介行业和税务机关的业务及行政隶属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因此中介主要是业务,以具体涉税事项为主。唐腾翔、唐向(1994)所著的《税务筹划》是国内第一本提出税收筹划的概念并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书中指出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该定义在我国税收筹划研究领域中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但限于当时的经济体制,从事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企业和个人少之又少。”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纳税筹划的研究和运用做了法律层面的铺垫。如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试行办法》,这些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税务及其行为在法律地位上的认可,为纳税筹划的研究做了铺垫。

1999年11月,由浙江财经学院承办的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财政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第二次研讨会在舟山顺利召开。与会代表认为,《税收筹划》作为财政专业的教材是一个新的尝试,但要写得多、写得好,难度很大,其作为主干课尚不够成熟,宜先作为选修课,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定为必修课。与会代表认为,从纳税人角度研究税收筹划问题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也是培养21世纪财经人才的需要。这无疑成为纳税筹划研究的号角,税收筹划开始成为热点。

2000年《中国税务报》率先开办了“筹划周刊”,公开讨论纳税筹划问题,这是一次社会观念与思维的质的飞跃。

2001年1月,由全国各地近百家税务师事务所联办的全国首家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网站一“中国税收筹划网()”在大连正式开通。

关于纳税筹划的文章、专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时期虽然书籍出版了不少,但原理性的介绍居多,理论和技巧大多是引用国外的成果,没有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税法体系形成一套成型的理论,可行性较差。

通过CNKI文献检索,这一时期以“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为主题词的有729条,以“节税”为主题词的有195条,以“避税”为主题词的有900条。但绝大部分文章都以概念辨析、性质界定、成因分析为主。

由于这一阶段纳税筹划在我国公开研究刚刚起步,很多人对纳税筹划尚未形成系统认识,一些书籍报刊及相关文章各抒己见。这一时期关于纳税筹划误区的专门研究较少,有关纳税筹划误区的论述主要在于帮助人们走出五个误区:一是纳税筹划会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二是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是否相同;三是纳税人能不能进行纳税筹划;四是纳税筹划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无关系;五是税务人在纳税筹划中

的作用。

三、第三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期(2001―2007年)

这个阶段的起始标志是2001年5月1日新的征管法的颁布和实施。这一阶段,随着全国税务机关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及税务中介改制的全面完成,纳税筹划在我国开始迅速发展,全面展开,这一阶段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的纳税筹划基础理论框架。学者们在纳税筹划的界定、法律分析、原则和基本原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在总体方面达成共识。

2、研究视野开阔,纳税筹划个案丰富。纳税筹划既围绕税种类别展开了研究,比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公司所得税筹划、消费税筹划、增值税筹划、财产税筹划等等,也围绕企业的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展开了研究,比如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的纳税筹划、证券投资的纳税筹划、财产信托的纳税筹划等等,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别的研究方式。同时还从契约理论、博弈理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等角度剖析纳税筹划的理论渊源,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约束性和过程从理论上进行揭示。此外,这一阶段还对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3、纳税交流平台多样化。首先,报刊平台。《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和《涉外税务》等主要税收理论报纸、刊物都分别开辟了“税收筹划”专栏。其次,网络平台。这一时期出现了专门进行纳税筹划理论研讨和案例交流的网站,如中国税收筹划网等。再次,电视、广播平台。电视、广播开办了专门的纳税筹划论坛。最后,直接交流平台。各种纳税筹划讲座和研修班如火如荼在全国各地展开。

4、各高等院校相继开出了纳税筹划课程。近年来,许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和相邻专业纷纷开设了税务筹划课程,税收筹划逐步进入普及阶段。

5、研究成果丰硕。从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的涉及纳税筹划方面的专著及编著达170余种,从CNKI文献检索的论文达13000余篇。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始了对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

(1)杨智敏等编著的《纳税大思维――走出纳税筹划的误区》(2002),是第一本有关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著作,该书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了纳税筹划的误区问题。“尽管纳税筹划已渐渐地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但很多人仍然对于纳税筹划没有很明确的认识,往往将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避税,甚至偷税等同起来,而且,现在许多纳税人所做的筹划方案很不规范,其中一部分实际是偷漏税。这些都说明我们纳税筹划已经走入误区”。正如书名一样,该书只是从思维的角度对当时纳税筹划在概念、可能性及意义、目的等方面的误区进行了有限的探讨,其精选的案例涉及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筹资、投资、购货、销货、经营管理、进出口、跨国经营、转让定价、房地产、电子商务、逆向避税、反避税等方面,但还是落入了大多数人研究的窠臼,并没有分析其AA_的现实约束条件,因此对于使用者来说仍然有误区。

(2)阮双峰在《论税收筹划的误区及其正确运用》(2002)一文中从纳税筹划的理念方面分析了其当时存在的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把税收筹划同偷税、避税混为一谈,指出偷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合法,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悖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和政策意图。第二个误区是税收筹划会减少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指出虽然从短期来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会减少纳税,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企业经营秩序与经营机制的完善,从而增强企业长期赢利能力,因而增加实际纳税水平,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3)张文贤、文桂江在《关于税收筹划误区的实证分析》(2002)一文中用实证的方法揭示了这一阶段纳税筹划的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用银行贷款投资比用自有资金合算。其分析结论是:使用银行贷款虽然少交了企业所得税,但由此并未增加企业的收益――净利润,相反它却减少了企业的净收益,因此这种税收筹划思想对国家无利,对企业同样无利。第二个误区是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其分析的结论是:采用后进先出法与其他方法发出材料时,在全部材料从购进到全部消耗的一个考查期之内,其所得税负是完全相同的,即后进先出法并没有减轻企业税负,也没有减少企业的所得税总额,除货币的时间价值外,它仅仅是将纳税的时间向后推迟而已。第三个误区是加速折旧法好于直线折旧法。其分析结论是:直线折旧法与加速折旧法之间,本身并无谁优谁劣之分,用不同的指标考核,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是考核经营者的业绩,则直线折旧法要好于加速折旧法;如果是考核股东财富的大小,则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折旧法要好。这种实证研究在当时凤毛麟角。

(4)姒建英在《当前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及辨析》(2003)一文中分析了纳税筹划在认识、方法、目标上的误区,强调对纳税筹划积极作用的曲解,不利于纳税筹划的发展和完善。

(5)顾跃南在《税收筹划误区辨析》(2004)一文中从纳税筹划个案设计的技法、筹划目标、判别标准三个方面分析了纳税筹划的误区。他认为某些个案的筹划技法涉嫌“教唆”,多数个案的筹划目标不全面,大量个案的判别标准欠准确;某些税收筹划人士的税收筹划认知和职业道德水准亟需提高,并吁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关注、研究和解决税收筹划中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以促进我国税收筹划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6)刘慧翮在《对纳税筹划认识误区的探析》(2005)一文中对此前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成果进行了加工和总结,文章从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与少纳税、纳税筹划与避税、纳税筹划与偷逃税、纳税筹划与税收方案、纳税筹划与税负的高低等八个方面探析了对纳税筹划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7)李龙梅在《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分析》(2006)一文中利用实证的方法,指出了在实务中,企业常常陷入纳税筹划的误区:一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税务筹划不完全合法;二是注重暂时小利,忽视企业整体效益;三是考虑不周全,损人且不利己;四是看重理论数字,脱离具体情况。

(8)苏强在《论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及风险防范》(2006)一文中指出目前企业税务筹划存在许多误区,诸如混淆税务筹划与偷税、避税和节税,只从税种人手强调减轻税负,忽视企业整体利益,片面夸大税务筹划作用等。同时在税务筹划实践中也面临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苏强认为只有明晰税务筹划的概念,遵循操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税务筹划风险,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目标。

(9)宋效中、高淑芳在《企业纳税筹划误区探析》(2007)一文中认为纳税筹划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虽然近年来,纳税人、税务筹划专家以及税收理论界等专家学者们对纳税筹划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但仍有许多人在纳税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将纳税筹划等同于税务筹划,二是将纳税筹划

与避税混为一谈,三是将纳税筹划等同于偷逃税,四是税负最轻的方案是纳税筹划的最佳方案,五是认为纳税筹划不需要成本,六是认为纳税筹划的方法具有通用性,七是片面夸大纳税筹划的作用,八是认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处于对立地位,九是仅从税种上进行纳税筹划。

这一时期对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方面,试图厘清纳税筹划在认识、方法和目标等方面的误区,也有少量的实证分析和个案分析,但不系统、不深入。

四、第四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反思期(2008年至今)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后,税收筹划进入了一个更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的颁布使我国在所得税的实体法上与国际更加接轨,传统的纳税筹划手段迫切需要调整,另一方面,2009年我国颁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理论界学者、企业税务顾问和中介为代表的纳税筹划从业人员开始了理性的回归。

侯丽平在《纳税筹划误区及其指正》(2008)一文中总结了前一阶段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成果,并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了纳税筹划产生的误区,即纳税筹划主体误区、目标误区、概念误区、内容误区、作用误区、方法误区、认定误区和风险误区,并对以上误区进行了――指正。

马建、李伟毅在《企业纳税筹划的三个认识误区》(2008)一文中将“随意夸大纳税筹划的作用”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农海沫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误区》(2008)一文中将“随意采用税负转嫁的筹划方案,片面认为转让定价是行之有效的筹划方法和企业的自主行为”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刘雄飞在《纳税筹划的误区分析》(2009)一文中将“顾此失彼或只注重重点税种”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庄粉荣出版了《税收筹划大败局》(2010)专著,该书可以说是其已出版的《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一书的姊妹篇,以税务稽查案例作为切入点,分析了有关企业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对相关案例的实务操作提出了筹划建议,从实证的层面证明了由于纳税筹划存在的种种误区所导致的后果。

五、分析结论

近年来理论界开始系统地分析纳税筹划的误区,但研究成果偏少,与数量众多的税收筹划理论和技巧的研究成果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少,研究成果缺乏说服力。“就理论研究领域看,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不长,尽管目前有关税收筹划的研究已不少见,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务实的探讨还不多,现有的理论体系不够完整,实践操作性不高,企业未能真正将税收筹划与实际经营战略结合。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避税的嫌疑,容易造成纳税检查风险”。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2

【关键词】 税收筹划;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法

一、引言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税收筹划逐渐成为企业降低税负,取得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主要工具。由于税务筹划所处的内外环境及其行为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税务筹划活动的不确定性。纳税人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税务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很少考虑税务筹划的风险问题。如果企业对新的财会、税收政策不了解,没有及时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调整,就会导致筹划失败,使企业承受巨大损失。就目前的筹划情况来看,谷歌、国美、苏宁、创维、娃哈哈、中国平安等知名企业都曾先后出现过此类税务问题。如2003年华润万家刚完成对某公司的收购,该公司因偷税而面临巨额补税风险,其后为处理该风险又被迫投入很多资源,最终使公司蒙受了数千万元损失。由此可见,税务筹划风险并未引起纳税人的足够重视。因此,重视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管理,对广大纳税人来说,已变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形成

税务筹划的预先筹划性与项目执行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之间的矛盾是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是主观估计的误差,也可能是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从内部环境来看

1.筹划方案自身缺陷

(1)筹划目标不恰当。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在降低企业自身税务负担的同时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而很多企业在进行筹划设计过程中过度强调了税务支出的减少,这就有可能出现税务支出减少,企业总收益同时减少的现象。

(2)筹划方案缺乏全局性。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要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特点,降低企业总体的税收负担。如果没有全面的考虑,那么一种税收的节约可能会导致另一种税收的增加,最终并没有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有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只考虑了税收负担的减轻,而未考虑其他方面的成本与付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纳税成本超过税务筹划带来的收益。

2.税收筹划行为实施者认知水平有限

纳税人能够拟出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从我国目前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来看,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与业务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并不高,受到业务素质水平的约束,纳税人即使有迫切的税收筹划愿望也难以落实为具体的筹划行为,或虽然落实为具体的筹划行为,却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从外部环境来看

1.政策风险

(1)政策选择风险。税务筹划是在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事先安排,其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的正确程度。一旦理解错误,非但不能取得税收收益,还有可能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名誉损失。由于筹划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不够,研究不透,加之对税收优惠政策刻意追求,不能及时调整企业事务,也会影响到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

(2)政策变化风险。税务筹划是企业利用税收政策合理节税的一种合法,是与国家税收政策密不可分的。因此,理性分析税收政策是开展税务筹划活动的一个基本前提。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总会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旧政策会不断取消或改变,新政策会不断推出,这就使得税务筹划,尤其是长期税务筹划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2.税务征管风险

(1)征纳双方认定差异风险。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最本质特征。我国税法的某些规定具有一定的伸缩性,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即使没有直接与税法相抵触,但不符合税法精神,税务机关也可能会视其为非法行为。

(2)税务筹划方案执行偏差风险。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方案执行人没有很好地理解方案的内容,或者错误地理解了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意图,使方案的执行与实际要求不一致,筹划行为达不到预期目的,造成非执行人主观意图产生的税务筹划方案的失败。执行偏差的另一种情况是执行人完整地理解了企业税务筹划的内容,只是由于执行者主观的好恶或出于对自身利益等原因的考虑而拒绝执行筹划方案,从而使税务筹划方案目标不能实现。

三、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评价

税务筹划风险评价就是对识别出的税务筹划风险进行度量和分析的过程,以便为应对税务筹划风险提供依据。税务筹划风险评价是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税务筹划风险应对的前提。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如图1所示。

(一)确定因素集

把影响税务筹划风险的各个因素构成一个集合, 称为因素集。用U表示:U={U1,U2,…Un}, 其中Ui表示第i个影响因素, n为因素的个数。由此,可定义:

U={U1,U2,U3,U4,U5 },

其中:U1代表筹划方案自身缺陷的风险;U2代表税务筹划行为实施者认知水平有限的风险;U3代表税收政策运用不当的风险;U4代表税收政策变化风险;U5代表税务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

(二)确定权重集

权重是一个相对概念,为了反映各因素的重要程度, 对每个因素Ui都赋予一定的权重, 建立起对应于U的权重集A:A={a1,a2,…an};

根据专家打分,赋予税务筹划风险的5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15% 、30% 、10% 、20% 、25%, 即A={0.15, 0.3, 0.1, 0.2, 0.25 }

(三) 确定评判矩阵

将评价者对各个风险因素可能出现的各种评价结果构成一个集合,称为评价集,用K表示:K={K1,K2…, Km}。其中Kj代表第j个评价结果,m为总的评价结果数。对税务筹划风险评价时, 评价集可设为:K={高, 较高, 中等, 较低, 低}。

根据统计数据, 有关专家对筹划方案自身缺陷的风险有10%的人认为高, 35%的人认为较高, 25%的人认为中等, 20%的人认为较低, 10%的人认为低, 则对筹划方案自身缺陷的风险的评价可得一个模糊集R1:R1={0.1,0.35,0.25,0.2,0.1}。

同理, 对税务筹划行为实施者认知水平有限的风险、税收政策运用不当的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务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信息风险的评价如表1所示。

由此, 可得到一个新的模糊关系矩阵R:

R=0.1,0.35,0.25,0.2,0.10.35,0.3,0.15,0.1,0.10.15,0.2,0.4,0.15,0.10.1,0.15,0.4,0.25,0.10.15,0.3,0.3,0.2,0.05

(四) 建立模糊综合评价矩阵

为了全面地把握风险,得出更合理的评价结果,本文在综合考虑所有因素的影响后,进行模糊综合评价。

模糊综合评价的数学模型可表示为B=A×R。

A:模糊集合,这一集合反映了税务筹划风险因素的重要性;R:模糊矩阵,矩阵中的元素表示税务筹划风险因素可能的风险等级及发生的概率;B:模糊评价矩阵,矩阵中的元素表示税务筹划风险的各种风险等级发生的概率。

则税务筹划风险的评价结果为:

B=A×R=(0.15,0.3,0.1,0.2,0.25)×0.1,0.35,0.25,0.2,0.10.35,0.3,0.15,0.1,0.10.15,0.2,0.4,0.15,0.10.1,0.15,0.4,0.25,0.10.15,0.3,0.3,0.2,0.05

= ( 0.3, 0.3,0.25, 0.2, 0.1)

对B进行归一化处理: 0.3+0.3+0.25+0.2+0.1=1.15,

=( 0.26,0.26,0.22,0.17,0.09)

评价结果表明: 26%的人认为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高, 26%的人认为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较高,22%的人认为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中等,17%的人认为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较低,9%的人认为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低。按最大隶属度原则, 该税务筹划方案风险比较高,为此纳税人要全面权衡得失, 决定是否采纳该筹划方案。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理财当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加之税务筹划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也越来越多,为此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周开君.税务筹划的价值与风险[J].经济导刊,2010(10).

[2] 梁文涛.税务筹划目标研究[J].财会通讯,2010(11).

[3] 杨承明.税务筹划风险及防范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08.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3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收筹划 难点与对策 资源配置

1.绪言

我们通常所讲的税收筹划具体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按照税收方面政策性法规的一个导向,在进行纳税行为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来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一种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我们从这个概念中了解到,它说明企业集团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必须要保障筹划行为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以及税收的相关性法规,而且,税收的筹划方向也应该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一个导向,税收筹划行为必须要在企业生产经营与投资理财活动开展之前进行,它的目标必须是为了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能够做到最大化。我们通常所讲的“税收利益最大化”,不单单包括税负最轻的内容,还应该包括税后的利润最大化、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等内容。

众所周知的是,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通常都是最大限度的发挥集团资源的一体化整合优势以及管理协同优势,借此实现整体性的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和秩序化,从而扩宽企业对外竞争的核心优势,最终实现集团价值的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讲,任何一个成员企业在纳税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也会对整个集团的市场形象有巨大的冲击,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企业集团在整体的财务资源配置问题上特别是一些现金流转的问题上处理的不当的时候,整体的集团资金的流转效率肯定会受到影响,也终会影响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也正是因为基于以上问题的考虑,企业集团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必须要认识到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难点何必需要遵守的一些原则,从而制定出相应的策略,保证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正常进行。

2.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难点和原则

我国的企业集团相关的税收筹划起步时间与西方国家相比较晚,在筹划的过程中也相应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事实上,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有关的企业纳税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企业集团纳税筹划活动的有效进行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的难点,譬如讲在法律遵守方面的难点、成本效益分析方面的难点以及集团纳税一体化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难点问题,毫无疑问的则是,企业在推行自身的税收筹划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要认识到这些难点问题的所在,并遵守一系列相应的的税收筹划原则,使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起来。

(1)税收筹划过程中法律遵守方面的难点与原则

众所周知的是,税收筹划的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依法筹划,从根本上来讲,税收筹划行为是一种合情合理合法的理财行为,绝不是利用税收方面的法律漏洞来进行避税的行为,更不可能是偷税漏税行为,很多企业集团往往把握不好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之间的区别,因此,常常出现一系列的违反税收法规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发生。相关的财务人员必须认识到,税收筹划不能以利用法律的漏洞为着眼点,也绝不能以偷逃税款作为手段,而必须应当从守法意识上出发,将税收的杠杆导向功能引入到实际的企业集团的管理理念与经营的机制过程之中。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依法纳税还要扭转一个思想上的不正确的认识,摒弃那种“纳的税越多,企业的损失越大”固有观念,集团应该认识到纳税越多证明企业对于整个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相应的,企业的自身价值也就越高。

(2)税收筹划过程中成本效益分析的难点与原则

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税收筹划都应该始终围绕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性目标来进行开展,所以企业集团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绝对不能仅仅只是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筹划计划的实施会对企业整体财务状况正常运营所带来的影响,财务人员必须要综合性的考虑税收筹划方案能否给企业带来真正的收益,从而使自身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所以,在选择筹划方案的过程中,企业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成本效益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税收筹划目标的最终实现。企业集团在进行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的总之绝对不是单纯的追求纳税的减少,而是在于使企业取得最大化的税后利润。如果只是片面的追求企业税负的降低过程,必定会给企业的整体运营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因为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的直接受益绝对不会抵补相关的直接性费用,但是肯定会低于与之相关的机会成本,即使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税收的筹划过程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却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秩序带来很大影响,最终给未来的经济效益的增长带来损失。

(3)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过程中纳税一体化的难点与原则

众所周知的是,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法人所组成的一个企业联合体,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企业集团是由多个纳税义务人所构成的整体,其中总公司可以作为管理总部,代表者集团整体的名义来行使管理权和外交权。集团建立的最大的宗旨就是要最大化的发挥集团的的整体性优势,所以,为了实现各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运营,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各个其他的成员在具体的纳税活动中必须要树立一体化的观念与原则,把集团内所有的组织看做是一个整体,从而遵守集团一体化的相关的规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集团整体纳税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各个成员企业的纳税利益的最大化。

3.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应对策略

(1)建立起有层次的税收筹划机制

从根本上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是以各个成员各项资金的流动来作为自身的筹划对象的,各个成员单位的税收筹划活动必须是要以整个集团的税收筹划方向作为目标,而税收筹划的能动性的高低对于集团的税收筹划结果的影响很大。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努力将税收筹划作为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要建立相关的约束性制度来明确税收的筹划收益在本质上也是筹划人员节约的成本,集团也应该对企业的筹划收益进行相应的奖励,鼓励各个成员筹划的积极性,成员企业也应该积极的激励自身的下属企业,使他们积极地参与到自身的筹划过程之中,从而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税收筹划机制。

(2)在企业集团的全面预算体系内考虑税收筹划行为

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要认识到,税收筹划绝对不能只是孤立的考虑纳税本身的一些问题,而应该从总体上对现金流量进行有效地控制,因此,集团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预期目标的收益与结构对所得税进行有效的估算,并结合收益实现的一个进度估算,对纳税的时间进行大致上的一个确认;其次,要积极地对集团的各项付现需要的时间结构进行估算,制作出现金需要总量和时间结构分布;第三,结合相关的历史资料,考察集团未来的现金流量和时间分布的匹配度。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税收筹划制度。下属各子公司按集团财务战略目标各自编制完成税收预算筹划,集团公司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与财务战略汇总审核这些预算。在经营时期不断调整、协调这些子预算,并及时反馈至成员企业。层次性税收筹划制度、全面预算现金流量和时间分布的全面统筹让企业的税收筹划时刻保持与财务战略发展协调一致。

(3)积极的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进行税收筹划

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需要收集与掌握非常多的信息与资料,这在以往,通常都是一项非常有难度且异常繁琐的工作,但在现代的网络环境之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此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如今,很多的大型企业集团都积极的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对财务工作进行了有效地控制,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和各个下属单位都可以通过网络集中地将税金各相关的费用递交给总公司,由其进行统一的管理与监督,这对于实现集团的税负最小化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刘秀清.浅谈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战[J].河北煤炭,2009,(8)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4

【摘要】本文阐述了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意义、含义和特点以及税务筹划的方法,并通过部分税收筹划案例具体讲解税务筹划方法的实际应用。分析了公司税务筹划的失败原因、风险应对方法或防范措施等。

【关键词】税务筹划目的 意义 方法 失败原因 风险应对

在我国经济改革开放之初,纳税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比较陌生,对于税务筹划更是认识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税收的作用日渐被人们所认识,同时,随着现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财税知识的普及,税务筹划也走入人们视野,并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与重视。

一、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

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合理应用税务筹划,规避公司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降低税收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意义

我们在实务工作中常常会发现因缺乏税务筹划而多缴税的事例,近年来随着税务管理越来越规范,纳税评估技术越来越先进、税务稽查手段越来越完善,因税务筹划不当而涉嫌偷漏税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因此通过对税务筹划进一步的深入研讨,合理应用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规避税务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不缴不该缴付的税金,减少现金流出;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纳税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其次,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一方面合理的税务筹划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筹划促进纳税人不断学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诚信纳税。

再次,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依法建账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会计账表健全规范,税务筹划的弹性会更大。设立规范完整的财务会计账表、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基础。

最后,税务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很多税务筹划可能是利用现行税制的漏洞和缺陷而实施的,通过税务筹划可以暴露现有税收法规的这些漏洞和缺陷,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逐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二、公司税务筹划的含义和特点

(一)公司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亦称税收筹划或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务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务筹划仅指节税,广义的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又包括避税和税负转稼。

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许多企业、公司都聘请专门的税务筹划高级人才或委托中介机构为其经济活动出谋划策。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并重视。笔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二)公司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与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活动密切相关,主要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等特点。

合法性指的是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即符合税法或不违反税法。合法是税务筹划的前提,当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纳税人可以利用对财务专业知识和税法的掌握,分析比较不同纳税方案的优劣,从而做出纳税最优化选择,从而降低税负。要坚决反对和制止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或借税务筹划之名偷逃税的行为。

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企业购销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在事先测算税务筹划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目的性指税务筹划行为具有一定的目的。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减轻税负、降低纳税成本。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选择较低税负。较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纳税成本,较低的纳税成本则意味着投资者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二是延迟纳税时间,这里的延迟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而是指通过一定的技巧,使本期应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期间缴付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使企业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增加利息收入或减少利息支出。

风险性指务筹划行为同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一样存在一定的风险。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负、降低纳税成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因税务筹划人员事先测算税务筹划的结果不准确,放弃了最优方案而选择了导致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方案;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或操作不当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效果等,因此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风险。

专业性一方面是指税务筹划涉及专业的财税知识,需要由专业的财税人员进行;另一方面指社会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国际贸易业务日益频繁、各国税制税种日益变化,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三、公司税务筹划的方法及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可以单一方法应用,也可以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本文仅简单介绍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合理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法、合理利用税率差异法、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法等几种方法。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利用区域筹划法、利用行业筹划法、创造条件筹划法等方法。

(1)利用区域筹划法。从国际税收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全国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看,很多城市或地区为了集中行业优势资源,统一管理,成立不同类别的产业园区,为了吸引投资者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有生产业务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A公司为新设立的软件公司,其设立地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座落在市区的写字楼,一个是在市郊的XX软件园。在市区写字楼设立的企业除正常软件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没有其他特殊优惠;而XX软件园为了招商引资,除正常软件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给出了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软件开发人员个人所得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特殊优惠。

大家知道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为自获利年度起“二免三减半”,而XX软件园给出了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两地其他条件差异不大,A公司可以选择在XX软件园设立,从而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减更多的税收。

(2)利用行业筹划法。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农业项目的企业等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还支持与鼓励纳税人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利用相关行业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例:B公司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当年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投资150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所得税率为12.5%。由于B公司从事的环保节能行业,根据相关规定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因此B公司当年应纳税额为0万元,并且50万元结转到下一年度抵免。

(3)创造条件筹划法。实际工作中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如一个企业很多条件都符合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却因为其中某一点或几点不符合条件而难以享受优惠待遇;再如一个企业可能原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遇到这类情况,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相关规定,也可以通过挂靠在其他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下,使自己达到税收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

例:C公司为工业企业201X年度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从业人数为80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当年需新增一台设备,价值300万元,若该企业自行采购该设备,则资产总额可能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3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C公司与D公司协商由D公司购置该设备后租赁给C公司使用,C公司按季度支付租U费。通过购置方案的改变,既满足了C公司的使用需求,又不影响C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二)合理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筹划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即关联企业)各方为转移利润,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它们之间的整体利益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移。在转移过程中,产品的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的。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筹划法是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现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

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情形有两种:一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二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

例如:A公司与B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所有,其中A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B公司为普通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25%。A公司为B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由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很难找到同类市场价格,B公司将其利润500万元通过提高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价格转移给A公司,从而使得A、B公司整体税负降低了50万元[500万元*(25%-15%)]。

转移定价方式多种多样,如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购销、机器设备租赁、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授权使用、收取管理费用等。为了保证利用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的有效性,筹划时应注意:一是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认筹划方案是否达到了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二是考虑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防被税务机关调整而增加税负。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

(三)合理利用税率差异

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是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节税最大化。税率差异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因地域、行业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实质上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上面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中已讲述。

二是因计税基数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多适用于采用累进税率的税种。所谓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采用累进税率时,表现为税额增长速度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速度。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负呈累进趋势。最具代表性的应属个人所得税,它与我们每一个人均息息相关。

三是纳税人身份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如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5%-17%的税率。

四是针对一些特殊时期的业务,税法规定了不同的适用税率。如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后,企业提供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11%,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税率差异的普遍存在性,又给了每个纳税人一定的挑选空间,因此,税率差异筹划方法是一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广的税务筹划方法。我们可以适当的利用分劈技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次从,而达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

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要点在于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以及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寻求适用税率的最低化就意味着节税的最大化;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又会使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四)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

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是指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绝对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

如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存货计价方法等会计政策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合理的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从而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在其他条件(包括一定时期纳税总额)相同的情况下,延期纳税如果能够使递延金额最大、递延期最长,则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延迟纳税时间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比如公司正处于免税或减税期,意味着当期获得的利润越多,得到的减免税额就越多;再如公司前期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即将期满。这些情况下税务筹划方式会相反,最大限度地扩大当期利润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单纯的认为延迟纳税时间应一定会节约税收成本。

四、公司税务筹划的失败原因及风险应对

(一)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

有些纳税人由于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还比较欠缺,造成了税务筹划的误区,有些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的目的,甚至还导致企业税收成本增加,还有些纳税人挖空心思地想少缴税款,把自己放在与税务机关对立的位置上,却没有认真研究我国税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结果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此要真正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在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税收筹划。

(二)加强税务筹划的事前准备

古语云:“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但是这句话并不适用税务筹划。我国现行税法对每一个税种都规定纳税义务发生的特定条件,一旦满足就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履行纳税义务。如果一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其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而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降低税负,很可能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纳税人要开展财务税收筹划,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详细了解这项业务的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哪些税种、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有哪些可以利用筹划空间等等,并通过对未来应纳税事项进行事先的规划、设计和安排,并进行科学的评估,选择最优的方案,从而实现最佳的税收筹划收益。

(三)加强公司内各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

正确的税务筹划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前进行,但往往业务部门根本不懂财务、税务知识,更缺乏税务筹划的意识,而财务部门又通常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才知道,此时想要税务筹划已经无力回天。因此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进行,公司内各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非常重要,对一些重大经济业务的税务筹划更需要公司多部门的参与配合。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为例,需要公司在高新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科研人员比例等方面达到标准,而这些指标达标有赖于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需要财务、研发、人力资源等部门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前1-3年内,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四)正确理解税务筹划,走出观念误区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往往只有半步之遥,有时候其界线难以划清,甚至有些人将税务筹划与偷、逃、避税等混淆起来,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逃国家税款。为了达到其减轻税收负担的最终目的,一些企业制造虚假凭证、账目,有些甚至设置“两套账”来隐瞒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些行为虽能减少税收支出,但并不是税务筹划,而是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而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济活动等的合理安排以达到减轻和规避税负的行为,它是合法和有益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因此,我们要正确理解税务筹划,在现行税法及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用好、用活、用足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使企业的纳税行为更加科学、合理,从而实现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五)充分评估及防范潜在风险

税务筹划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税务筹划在可能给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公司为之支付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如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税务中介机构实施税务筹划的费、被放弃方案可能产生的机会成本等。一旦税务筹划的成本大于筹划收益,即使税收负担降低了,但该税务筹划仍然是失败的、得不偿失的筹划。另外由于不同的人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公司税务筹划方案也可能存在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的风险。如果因税务机关不认可而要求补税,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导致税务筹划失败。

因此纳税人一方面要提高税务筹划成本意识,充分评估税务筹划相关成本和筹划收益,才能更合理有效地开展税务筹划。另一方面尽量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最核心的一环便是税务筹划方案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再好的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都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盖地,苏喜兰,张雅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张进先.税务筹划失败的10大原因[J].财税,2015.

[3]王梅花.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J].老区建设,2008,(6).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5

关键词 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一、纳税筹划风险分类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企业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法律还不健全,现有的税收规定中法律法规少,规章以及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多,从而造成税收法令政策的规范性、刚性和透明度明显偏低,政策的变化,从而导致原先所选择的节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使纳税筹划失败,甚至面临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如:某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如果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1.425万元;如果设立为有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62万元(微利企业税率为27%)。因此,该企业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可以节税0.195万元。由于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为25%,微利企业为20%,这时,如果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不变,又如选择为有限公司,则税负降低为1.2万元。由于政策调整,有限公司的税负反而比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低0.225万元。

2、财务风险。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负债的利息可在税前扣除,即享有所得税收益;而股息则只能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享有所得税收益。所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考虑利用债务资本。一般而言,企业筹资的债务资本额越大,则税务筹划的空间越大,获取可能的纳税筹划收益也就越多。然而,过多的债务负担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一方面是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另一方面也会减少股东的财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借贷资金比例越大,财务杠杆的收益较高,获取税收收益也较多,但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也相应增大。因此,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除了要考虑债务资本的财务杠杆收益及税收收益外,还要考虑其中的财务风险。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安排好企业的资本结构,防止企业出现过度负债。

3、经营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主体,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或对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有可能失去纳税筹划的必要特征和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有可能加重税收负担。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时时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面临由此产生的风险。

4、法律风险。由于涉税事项不是纳税人单方面的问题,税务筹划提供的纳税方案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特别是筹划中税法的适用具体事项认定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纳税人的理解和税务机关的认定很有可能会产生冲突。如果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发生对法律理解的偏差,那么税务筹划就可能蜕变成偷税行为。目前,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执法人员又参差不齐,税务筹划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同一筹划方案,税收任务宽松的地方或税收任务宽松的时期很容易获得通过,但是在税收任务重的情况下就很难认同,纳税筹划方案就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视为偷税或被视为恶意避税而加以否定,因而产生风险。

5、信誉风险。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强调品牌意识。企业的税务筹划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企业所建立起来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将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增加企业未来经营的难度。比如,虽然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获得解决,但如果纳税人的大部分筹划方案都与税务机关有争议,都需要通过复议诉讼才能够解决,虽然企业最终获得了节省税收的经济利益,但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并且在未来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那么纳税筹划的成本和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影响纳税筹划风险相关因素分析

(一)内部风险因素

1、筹划人员的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有效进行纳税筹划要求筹划人员要全面掌握和综合运用相关知识。不仅包括财务、税收、相关法律知识,也包括与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专业知识。因为纳税人能够拟出什么样的纳税筹划方案,选择什么样的纳税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几乎完全取决于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一般说来,纳税筹划成功的几率与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成正比关系。如果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较高,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及相关业务比较熟悉,甚至是相当的熟悉,那么其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相反,其失败的可能性也越高。如:某公司系商品流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4年6月份,该公司按照某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并取得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面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该公司制定了两套租赁方案:方案1:租期十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某公司,租金总额1000万元,某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

方案2:租期八年,租金总额800万元,某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期满,另一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设备残值200万元。通过计算,方案1公司获利=1000÷(1+17%)-500-6.03-0.3=348.37(万元);方案2公司获利=415-20.75-2.08=392.17(万元)。通过上述筹划分析,该公司的财务部门最终决定选取方案2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然而,根据税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因此,某公司在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时,不应采用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确定的营业额,而应采用服务业的确定标准,即营业额为收入全额,不应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故,某公司获利应=800-44-(营业税及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0.8(印花税)585+200=370.2(万元)。税务机关判定该公司偷逃营业税税款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按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相应税收法规的错用,导致该融资租赁业务税收筹划的失败,反而为此承担了不应该的税费损失。

2、企业自身的经济活动。首先,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任何纳税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而制定的。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其次,企业要获得某项税收利益,其经济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一定特殊性,否则就会面临风险。并且,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约束着企业某些方面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等,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

3、操作执行。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通过有效的实施来实现。即使有了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如果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实施程序和措施,或者没有得力的实施人才,或者没有完善的实施手段,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纳税筹划的失败。影响操作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筹划实施程序,没有把方案中的涉税事项下达到具体的相关部门。企业的纳税环节多种多样,贯穿到企业的采购、生产、营销等部门,筹划方案设计妥当后,如果没有具体部门和人员去落实和协调,一方面会使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人浮于事,另方面,各个相关的关键部门不知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哪些环节发生了哪些税种的纳税义务,更不知道如何在具体的业务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节税,使得纳税筹划方案难以有效实施。

4、纳税筹划成本。纳税筹划与其他经济业务活动一样,不仅要受到法规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需要付出一定量的必要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纳税筹划成本。纳税筹划成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直接成本。指纳税人为节约税款而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它包括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设计成本包括支付给税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以及内部相关人员的工资或奖金。实施成本则是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需额外支付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包括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活动以及会计处理等作出相应的处理或改变等事宜的成本。(2)机会成本。指采纳该项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它方案的最大收益。纳税筹划过程本身是一个决策过程,即在众多方案中选择某个可行且整体税负较低的方案,但选定一个方案必然要舍弃其他方案。这样,在选择某一税务优势方案的同时,可能会牺牲另一方案的非税优势。这种由于选择而牺牲的非税优势就是此项筹划的非税成本,即机会成本。(3)风险成本。企业因筹划方案设计失误或实施不当而造成筹划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例如,筹划中使用的偷税手段被税务机关识破而补缴的税款甚至罚款等。因而,任何一项有效的纳税筹划是在权衡成本与收益之比的基础上,选择收益最大化的结果。

(二)外部风险因素

1、法律政策因素。根据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必须有严格的政策法律作依托,必须在税法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来进行,因此法律政策因素是引起纳税筹划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首先在法律政策选择方面。如果纳税筹划人对法律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纳税筹划就很可能成为偷税和恶意避税的代名词。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内容复杂层级很多,并且多数法律税收制度一般只对有关税收的基本面作出相应规定,具体的税收条款设置不完善,无法涵盖所有的税收事项,如果与相应的法律精神理解有偏差,就会使纳税筹划失败。其次在法律政策变化方面。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因为一国的税收政策总是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地推陈出新,因此,一国政府的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实效性。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发生变化,税收政策的稳定性更差,一些税收细则会出现频繁的变化,增加了纳税筹划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学习和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不能及时合理地变更方案,仍然照搬过时的方案,就会面临筹划方案失败的风险。

2、执法因素。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由于许多活动都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况且,我国国情比较复杂,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又高低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遭遇一些税务执法机关的观念冲突与行为障碍,从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或者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企业纳税筹划成为一纸空文。

3、外部经济环境因素。企业纳税筹划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也是导致纳税筹划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在某些行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投资环境不完善,需求状况不确定,经营风险可能较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争取税收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这些外部因素在纳税筹划时也不得不进行考虑。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对策

1、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纳税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方便的纳税筹划预警系统,对纳税筹划存在的潜在风险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及时遏制风险的发生。

2、明确纳税筹划责任,规范纳税筹划程序。企业应明确纳税筹划的责任部门,由其统一协调纳税筹划事宜。同时,规范纳税筹划的流程,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比较结果——修正方案”程序规范操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人。企业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薄,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基本依据。

对税务筹划的总结认识范文6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税收成本

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构成了企业集团很大一部分成本,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成本战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延迟税款缴纳时间,为企业集团减少成本或节约资金成本。

(二)提高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集团就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需要对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推迟纳税时间,企业集团通过税收筹划使某一笔或几笔税款延迟,这就相当于企业集团从银行免息获得贷款,税款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企业集团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就越大。

(四)有利于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管理制度,防范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集团的最新税收管理制度,这些税收管理制度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并将其流程化,有利于实际操作。这些新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五)产生财务协同效应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以集团为主体,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比一般企业更具优势,还能够发挥财务协同效应,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二、目前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

当前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效益。由于管理层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多倾听财务部门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见,与财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企业税收成本上升,丧失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水平较低

许多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没有系统性,没有将税收筹划意识融入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缺少前瞻性,属于被动性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停留在较低层次,由于缺少统筹考虑,无法实现最大化的筹划效益。

(三)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

企业集团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对进行税收筹划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很少在管理层会议中进行讨论,导致企业集团对税收风险的整体把握不足。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筹划的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技能,对税收风险把握能力较弱,无法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四)税收筹划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上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集团曲解有关税收筹划的涵义,对税收筹划的“度”不易把握。一方面,如果税收筹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损害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可能会被定义为“偷税”;另一方面,如果对税收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会造成企业集团税收成本的不合理,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措施建议

(一)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要的是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将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管理层对税收筹划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由于税收筹划涉及众多的部门和环节,为了各部门能够更好地沟通协作,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资源,企业集团还需将税收筹划的意识至上而下地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及相关的岗位,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二)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集团要重视客观存在的税收风险,对涉税事项要保持高度警惕。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存在税收风险,而管理层又觉察不到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严重的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倒闭。例如,企业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旦被税务局查出,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收风险,在成员企业间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快速的税收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做到事前有分析、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另外,上一轮的税收筹划的分析总结还可以为下一轮的税收筹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通过业务培训,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

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的主导部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能力,都会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洞察税法动向的能力,制定出符合集团战略的税收筹划方案。另外,对各业务部门的骨干也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法的理解能力,落实税收筹划的执行力。由于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每年都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要想理解并吃透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光靠自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风险无法把控的税收筹划,实行业务外包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求他们懂得财会和税法知识,还要精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由于企业集团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般是兼职的,时间与精力不够,加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于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由中介机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将税收风险转移到中介机构,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中介机构作为旁观者,加上他的专业知识,可能还会为企业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非常复杂,涉及的环节非常多,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使企业集团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分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分步骤地对每个涉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比如,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采购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企业集团应该对各成员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系统筹划,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对于采购合同实行企业集团统一模板,对发票类型、税率及提供时间进行周全的计划,确保实现最大化税收效益。

2.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或延迟纳税期限

通过选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满足税务认可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的条件下,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营业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所得。实务中,对收入的确定,选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完工百分比等方法来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降低当期营业收入。对成本费用,一般通过选用存货计价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等加大当前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度。通过收入的降低与费用的提高,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进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收入推迟确认和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从另一方面也相当于推迟了纳税期限。另外,收入的延迟确认,使流转税当期少交或不交,从而延迟流转税的缴纳时间,这就无疑为企业集团争取了一笔免息贷款,税款的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为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

3.制定企业集团的合理转让定价机制,实现税负转嫁

企业集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实现集团内部利润的转移,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讲,集团的转让定价,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转让定价,可以把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成员企业,达到高税区成员企业利润降低,进而减少缴纳所得税,低税区企业虽然利润增加,由于税率低,增加所得税肯定小于高税区减少的所得税,进而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另外,集团也可以将利润从盈利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亏损的成员企业,进而减少盈利企业的所得税,亏损企业只需就补亏后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的税法中有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特殊的税收规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又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规定等。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从区域优惠向行业优惠转变,企业集团如何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新设软件企业,来转移企业集团的利润,让新成立的软件企业充分享受第一、二年免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进而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的目的。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