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例6篇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1

一、由敦煌学研究而肇启其端

上个世纪初,随着敦煌文物文献的重现于世,敦煌学在海内外兴起[2],而有关敦煌佛教通俗文学作品的摸索实乃国内现当代以来唐代佛教文学研究之滥觞。自1920年代,我国学者就开始采集、整理和研究敦煌通俗佛教文学。王国维将这类俗文学作品呼为“通俗诗”、“通俗小说”[3],罗振玉则称为“佛曲”[4],陈寅恪则认为“演义”更适合[5],郑振铎主张用“变文”[6],另有“俗文”、“唱文”等称呼。后来通行的还是“变文”,且在相当长时间内,多数学者将“变文”作为全部敦煌俗文学作品的总称。向达《唐代俗讲考》[7],全面探讨了“唐代寺院中之俗讲”、“俗讲之仪式”、“俗讲之话本问题”、“俗讲文学起源”、“俗讲文学之演变”。孙楷第《唐代俗讲轨范与其本之体裁》[8]将俗讲分为讲唱经文、变文和倡导文三大类,特别是关于讲唱的程序和职掌乃独到之论。解放前在敦煌佛教文学方面卓有成就者还有王重民。敦煌学界的这一倾向很快反映到文学研究领域,即在撰写文学史时,开始考虑佛教因素。胡适《白话文学史》乃配合五四新文化运动之作,主要从写作用语“白话”的独特角度,考察了唐及之前的文学史,认为汉以后的中国文学史乃文言文学与白话文学相互争斗、且白话文学日渐战胜文言文学的历史,中国文学的“正统”、“正宗”乃白话文学;倡言汉武帝时“古文已死”,此后凡有价值的文学必为白话文学,而文言文学毫无价值,只是一些“死文学”。而佛教文学正是自汉朝民歌、散文以来的白话文流的组成部分。佛教白话文学首开其端的为翻译文学;唐初白话诗的来源之一为佛教之“传教与说理”,和尚与打油诗有着莫大关联;王梵志、寒山和拾得皆为著名的白话诗人,其诗作特点除通俗晓畅之外,还具有嘲讽和说理的风格。另外,还注意到了敦煌佛教文献,并纠正和补充了一些唐代白话诗人的生平及其诗歌断代等问题:“敦煌的新史料给我添了无数佐证,同时却又使我知道白话化的趋势比我六年前所悬想的还更早几百年!”[9]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10]以插图形式辅证文学史论述,颇具特色。中卷第十五章专论“佛教文学的输入”,第二十三章“隋及唐初文学”亦包括了白话诗人王梵志、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与胡氏一样破除了传统纯文学史观念;第二十九章“传奇文的兴起”,特别提到唐代传奇吸引了印度养分,此即本产生于古印度婆罗痆斯国、为《大唐西域记》[11]576-578所载,后为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门、李复言《玄怪续录》“杜子春”条、裴铏《传奇》(《古今说海》《太平广记》等并袭之)等所描述的、慎无语而突发声导致鼎破丹飞的故事,段氏曰:“盖传此之误,遂为中岳道士。”第三十三章“变文的出现”,认为“变文只是专门讲唱佛经里的故事”;以《佛本生经变文》、《降魔变文》、《目连变文》、《维摩诘经变文》以及《唐摭言》、《卢氏杂记》、《乐府杂录》等为例,表明僧徒俗讲在中晚唐时期非常流行;变文的发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发现之一,人们突然之间发现宋元以来的诸宫调、戏文、话本、杂居、宝卷、弹词、平话等文艺样式成了“有源之水”。郑氏的其他著述亦涉及唐代佛教文学,如《中国俗文学史》除第六章专论变文之外,第五章“唐代的民间歌赋”亦称,白居易的诗“实在不是通俗诗”,“像王梵志他们的诗才是真正的通俗诗,才是真正的民众所能懂,所能享用的通俗诗”;而且,“唐代的和尚诗人们,像寒山、拾得、丰干都是受他的影响的”;所举唐代俚曲中,《禅门十二时》、《太子五更转》、《南宗赞一本》等皆属于佛教文学作品[12]95、96、104-109。此后,一般中国文学史著作,多受胡、郑二氏影响,开始关注唐代佛教文学。解放后的敦煌佛教文学研究,一是变文。如周绍良《敦煌变文汇录》,周一良等《敦煌变文集》,周绍良《敦煌变文集补编》,项楚《敦煌变文选注》、《敦煌变文选注(增订本)》,黄征、张涌泉《敦煌变文校注》。海外有关研究,还有美国Vic-torH.Mair的PaintingandPerformance,主张只有变相与变文是同一关系[13]。日本学者荒见泰史《敦煌讲唱文学写本研究》[14]、《敦煌变文写本的研究》[15]等,前者探讨了变文特有的韵散相兼的讲唱体的演变过程,认为敦煌讲唱体作品源于佛教讲经仪式,是将佛教通俗讲经仪式所用的文体加以拼接、融合而成的;后者着重文本的搜集、对照,对敦煌变文的研究历史、体裁特征及其与佛教仪式的关系做了较深入探究,集中考释了故事略要本、讲唱体、通俗讲经、庄严文、押座文等变文文献。二是诗歌,如王重民《敦煌曲子辞集》、《补全唐诗》之“敦煌唐人诗集残卷”,任二北《敦煌曲初探》、《敦煌曲校录》、《敦煌歌辞总编》[16],项楚《〈敦煌歌辞总编〉匡补》、《敦煌诗歌导论》、《王梵志诗校注》,任半塘、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集》,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敦煌赋汇》,王小盾《敦煌文学与唐代讲唱艺术》,徐俊《敦煌诗集残卷辑考》,汪泛舟《敦煌僧诗校辑》,伏俊连《敦煌赋校注》,李小荣《敦煌佛教音乐文学研究》,林仁昱《敦煌佛教歌曲之研究》。敦煌变文和诗歌方面,研究较为精深的为项楚,其有关王梵志、敦煌变文等专著和系列论文,纠正了校录和阐释中的许多讹谬,揭示了潜藏在文字背后的佛教文化深义。此外,周一良、赵和平《唐五代书仪研究》探讨了书札体式和典礼仪注方面的卷子,黄征、吴伟《敦煌愿文集》涉及的是法事文学,郑阿财《见证与宣传:敦煌佛教灵验记研究》、刘亚丁《佛教灵验记研究———以晋唐为中心》、杨宝玉《敦煌本佛教灵验记校注并研究》着眼于灵验记,皆颇有创获。有关敦煌文学概论性著作如张锡厚《敦煌文学》、颜廷亮主编《敦煌文学概论》、张鸿勋《敦煌俗文学研究》等,亦有相当篇幅涉及佛教文学。

二、“佛教文学”概念的提出及文学界的研究

最早提出“佛教文学”这一概论的,乃日本加地哲定《中国佛教文学》,该书认为,真正的佛教文学应该是“以佛教精神为内容、有意识地创作的文学作品”[17]。唐代佛教文学分为作为正统文学的佛教文学、作为俗文学的佛教文学两类,前者的代表为玄觉、石头希迁、慧然、王维、寒山子、柳宗元、白居易等,后者的主体主要为变文、佛曲、佛讃等;能够呈现自己佛法体验境界的诗偈,才是中国佛教文学中的核心。总体上论述佛教与文学关系者,还有陈洪《佛教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胡遂的《中国佛学与文学》、陈引驰《佛教文学》、张中行《佛教与中国文学》等。1978年,日本学者平野显照《唐代文学与佛教》[18]出版,该书主要讨论了白居易、李白、李商隐和唐代的讲唱文学与小说几个方面的问题,重考据,如白居易的释教碑、李白“金粟如来是后身”的语义、日本流传的“八相变”等。国内最早以隋唐五代文学与佛教的关系作为研究重点者,乃孙昌武先生,他是国内迄今为止在佛教与文学方面投入最大精力且收获颇丰的学者。孙先生曾在日本工作,故而或当借鉴过东瀛学术。自1980年代以来,孙氏写了一系列论文,探讨佛教与唐代文学方面的几个问题,如古文运动、韩愈、柳宗元、王维、白居易与佛教、唐五代的诗僧等。这些论文的结集《唐代文学与佛教》乃国内第一部研究唐代文学与佛教关系的著作[19]。《佛教与中国文学》更将视野扩展到整个中国佛教文学,但其重点乃在唐代:唐代佛教对文人产生巨大影响,主要原因是当时不重经术、统治者大力提倡、儒释道三教调和;唐代的文人普遍有习佛的倾向,如陈子昂、张说、李白、杜甫、李华、独孤及、贾至等;佛教文献“名相辨析”的特点、佛经譬喻故事、佛典佛陀说话方式等,皆影响到唐代散文创作;偈颂对唐五代诗歌的影响,主要是从中唐以后开始,其显著特点就是出现了“诗僧”这一特殊的团体;俗讲与变文在中唐五代流行甚广,韩愈《华山女》即有反映,文溆法师化迹表明“当时俗讲已进入慈恩、荐福等著名的大寺院”[20]。《中国文学中的维摩与观音》以维摩和观音两位菩萨在中国流传为线索,勾勒出了六朝至两宋期间中国文学中的佛教信仰[21]。《禅思与诗情》[22]重点考察了禅宗弘法和观念与唐宋诗人和诗作的关系。总之,孙氏几乎论及隋唐五代佛教与文学的主要问题,且多从宏观着眼,气魄宏大。上述及其他论著中的观点,在其新作、洋洋五大册的《中国佛教文化史》[23]中又有了新的表述和深化。国内系统研究隋唐佛教文学的,还有陈引驰《隋唐佛学与中国文学》[24],勾画出了较为完整的佛教文学图景,特别是在民间宗教诗歌和敦煌世俗文学与佛教文化的关系上着墨较多;然涉及的佛教宗派,只有禅宗。刘金柱《唐宋家与佛教》[25]认为,家在涉佛文体、佛经、方外之友、寺院之游、早年晚岁生迹等几个方面,皆与佛教有所牵扯,如韩愈“以文为诗”是受了佛教偈颂的影响,柳宗元的动物寓言汲取了佛经故事等。相较而言,陈允吉的研究更多以佛教文献和佛教史为基础,他与胡中行主编《佛经文学粹编》[26]即反映了注重原典特色。《古典文学溯源十论》[27]乃力图“探寻古代文学与佛教传播关系之作”,与唐代佛教有关的是中古七言诗与佛偈的关系,以及王维、韩愈、李贺、《长恨歌》和柳宗元寓言等个案研究。《唐音佛教辨思录》[28]等亦颇有深度。陈氏的主要成果,收录于《佛教与中国文学论稿》[29]中。大致而言,其研究特点为材料翔实、考证严密,往往发人所未发,能成一家之言[30]。项楚、张子开等合著的《唐代白话诗派研究》则在胡适等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唐代白话诗的源流。作者认为:“并非所有的白话诗都属于白话诗派。这个诗派有着自己的渊源和形成发展的过程,有着共同的艺术和思想传统,并且拥有以王梵志和寒山为代表的数量众多的诗人。从思想上看,它基本上是一个佛教诗派,与佛教的深刻联系形成了这个诗派的基本特征。”[31]唐代白话诗的萌芽,可追溯自唐前宝志、傅大士、释亡名、卫元嵩诸人之作;而在唐代最突出的代表,一为王梵志、寒山、庞居士,一为贯穿整个禅宗历史的诗僧们。从禅宗谱系的角度理清了唐代禅宗白话派的脉络,揭示出这个诗派发展演变的社会文化背景,并从语言学、文献学和宗教学等方面,对禅宗诗偈的解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姚仪敏《盛唐诗与禅》[32]、谢思炜《禅宗与中国文学》[33]亦是面世更较早之作,只不过切入点更集中于禅宗角度。谢氏主要论述了禅宗与唐宋文学的关联,如对王维、杜甫、韩愈和白居易等的影响,禅宗与境象说、悟入说之关系,禅宗对世俗文学的影响等。继之而起者,尚有张海沙《初盛唐佛教禅学与诗歌研究》[34]、胡遂《佛教禅宗与唐代诗风之发展演变》[35]等。夏广兴《佛教与隋唐五代小说》较为全面地探讨了佛教对这一时段小说的影响[36]。俞晓红《佛教与唐五代白话小说研究》则着眼于“唐五代白话小说的叙事体制”、“唐五代白话小说的题材来源”、“唐五代白话小说的观念世界”几个方面[37]。孙洪亮《佛经:叙事文学与唐代小说》关注于佛经故事与唐代小说的关联[38]。释永祥《佛教文学与中国小说的影响》从转读、讃呗、倡导的形成与发展的角度,分析了唐代俗讲与转变的发展与流变的过程。诗僧研究主要集中于禅宗,除上举《唐代白话诗派》之外,王秀林《晚唐五代诗僧群体研究》总结出十个诗僧亚群体,并分析其地理分布、群体特征、创作特征、历史地位和影响。查明昊《转型中的唐五代诗僧群体》认为,唐五代既是由贵族社会向庶族社会转变的转型期,也是佛教宗派势力起伏波动的时期;诗僧群体计有七类,经历了从“诗为外时”、“诗禅并举”到“诗禅合一”的心路历程,日渐世俗化和文人化。另有高华平《唐代的诗僧与僧诗》、陆永峰《唐代诗僧概论》、普慧《走出空寂的殿堂———唐代诗僧的世俗化》。其实,其他研究隋唐五代文学的学者,亦或多或少地论及佛教,如蒋寅《大历诗人研究》中的中唐诗僧研究,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及所主编《唐五代文学编年史》[39]、陈尚君《唐代文学丛考》[40]、《汉唐文学与文献论考》[41]、张兴武《五代十国文学编年》[42]等。

三、史学、宗教学等维度的探索

对隋唐五代文学与佛教关系关注较多的,还有史学界。这方面立论最为精深的为陈寅恪,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金明馆丛馆初编》《二编》等,向为研究的首选参考。范文澜1960年作的《唐代佛教》[43]重点厘辨了大乘七宗的特点,特别是《禅宗———适合中国士大夫口味的佛教》剖析了禅宗与士大夫的契合之处,虽然立论不无偏颇,但率直而言,还是很有新意,能为一家之言;所附张遵骝《隋唐五代佛教大事年表》亦是研究此一时段佛教史、佛教文学的指南性成果。郭绍林《唐代士大夫与佛教》则为专论士大夫与佛教之间的互动关系之作,书中的“士大夫”还包括了部分文人出身的武官。《士大夫关于佛教的文字活动》一节归纳出了应制、游览等10种士大夫与佛教有关的文类。另外,从王仲荦、吕思勉之《隋唐五代史》直到李斌城等《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唐代文化》等,亦时有论述。相关成果可参看胡戟等主编《20世纪唐研究》[44]。宗教学界和思想界研究隋唐五代佛教,佛教与文学的关系是当然不得不迈的坎。从早期蒋维乔《中国佛教史》到后来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杜继文主编《佛教史》,印顺《中国禅宗史》、《妙云集》,杜继文和魏道儒《中国禅宗通史》,杜继文《中国佛教与中国文化》,吕大杰等《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方立天《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葛兆光《增订本中国禅思想史:从六世纪到十世纪》、《中国思想史》,以及日本道端良秀《唐代佛教史研究》,鎌田茂雄《新中国佛教史》,阿部肇一《中国禅宗史》,柳田圣山《语录の历史》《初期禅宗史书の研究》,美国StanleyWeinstein之Bud-dhismundertheT’ang等,皆有不少篇幅涉及隋唐五代佛教文学现象,鎌田茂雄还有《中国的佛教与文学》。在佛教信仰界,巨赞法师《佛教与中国文学》、弘学居士《中国汉语系佛教文学》、高观如居士《中国佛教文学与美术》等亦可参考。

四、植根于佛教本身的新視野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2

五六十年代,程光裕、吴天颖、林瑞翰、傅举有、华山、曾仰丰、钱公博等一批学者继续进行着唐宋专卖制的研究。出版和刊布的主要论著:《中国盐政史》、《唐代盐和茶的专卖》、《宋代川茶之产销》、《从茶叶经济看宋代社会》、《宋代解盐的生产和运销制度》、《宋代盐榷》等。这一时期的研究仍偏重于专卖制度的内容,但也有学者开始注意专卖与社会经济关系的探讨。

经过十余年的停顿,80年代初,唐宋专卖制的研究又得以恢复,并逐步活跃。先后发表了贾大泉《宋代四川地区的茶业和茶政》(《历史研究》1980年第4期)、周祚绍《略谈宋代盐户的身份问题》(《山东大学文科论文集刊》1980年第2期)、郭正忠《北宋前期解盐的禁榷与通商》(《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张泽咸《汉唐时期的茶叶》(《文史》第十一辑)、鲍晓娜《茶税始年辨析》(《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裴汝诚、许沛藻《宋代买扑制度略论》(《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1期)等主要论文,并出版了《中国的酒类专卖》及戴裔煊先生40年代完成的《宋代钞盐制度研究》,一些有关的论著也开始重视专卖制问题,使唐宋专卖制的研究不断走向深入。但唐宋专卖史研究取得巨大进步,并促使其真正进入一个新阶段的还是近十年(1986—1996)的成果。这十年中出版了《唐代盐政》(陈衍德、杨权著,三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宋代盐业经济史》(郭正忠著,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宋代酒的生产与征榷》(李华瑞著,河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北宋茶之生产与经营》(朱重圣著,〔台〕学生书局1985年版)、《四川茶业史》(贾大泉、陈一石著,巴蜀书社1989年4月版)等专著,漆侠著《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1988年版)、汪圣铎著《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张泽咸著《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及《中国盐业史论丛》等书也较多地论述了专卖问题。先后发表的论文近百篇。取得成果的数量与质量、讨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都大大超越了以前的研究。因而对这十年的研究作一回顾与总结,对进一步推动唐宋专卖制的研究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一、近十年来唐五代专卖制的研究

1、唐代盐专卖研究

近十年的唐代盐专卖制的研究主要探讨了唐初的盐法、盐专卖法的产生及演变、专卖机构、专卖收入、专卖商、专卖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关于唐初盐法,陈衍德认为,唐初创时不课盐税,但局部地区有盐监,边境一些地区有军屯,税盐之制至迟在武周初年已实行。井池盐始行税制时,海盐税尚未从农业税中分离,至迟到开元初,税盐遍行全国。唐初盐税有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等形式。[①]鲍晓娜认为唐初无盐税的局面持续到开元年间。[②]李锦绣对唐前期盐池管理、盐监的作用、盐课的用途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探讨。[③]

关于唐盐专卖实行的原因,陈衍德认为,专卖制是唐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要求,而直接原因是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危机促使政府开辟农业税以外的税源,实施一种地方难于插手的财政办法,从而盐专卖制应运而生。[④]齐涛除论述以上原因外,还认为均田制破坏后,传统的赋税政策失去了基础。[⑤]吉成名还指出唐代榷盐制继承了天宝九年来除陌钱的传统,并加以发展。[⑥]陈衍德认为,唐代税盐和榷盐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抑商已降居其次[⑦]。鲍晓娜的观点则相反,认为禁榷的目的首先在于抑商。[⑧]

唐代盐专卖制度的演变、兴衰仍是研究的重点。陈衍德在《试论唐代食盐专卖法的演变》中论述道:因海、池、井盐的生产特点、政府控制程度、专卖价格不尽一致,乾元元年分别实行民制官收官销、官制官销、民制官收官销等不同的专卖办法。刘晏改革后,海盐推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调整专卖机构,创立巡院制度,辅以常平盐,保障新盐法实施。池盐大历中始行刘晏新法,改为官制官收商运商销。东西两区的井盐也先后推行刘晏盐法。杨权也探讨了刘晏盐法的内容、实行原因及影响,并论述了刘晏死后唐代盐法的演变,认为德宗时盐法暂乱,顺宗宪宗略有整顿,但未能革除其弊,黄巢起义后榷盐法实际瓦解了。在论及刘晏盐法的影响时强调指出,在中国两千年盐政史上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官专卖到商专卖的变化,而刘晏创间接专卖法即为这一变化的枢纽。他还认为,由于海、池、井盐各有特点,至迟在贞元年间便实行划区运销,这一做法成为后代所行“引岸制”的起源,唐代已出现入纳折博法及作为交换媒介的有价信用文牒——便换(飞钱),具备了引钞盐制的基本特点,成为引钞盐制的刍形。[⑨]吴丽娱则认为,唐代飞钱用于折博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不作引钞使用,唐代折博与食盐的货币作用相关,未与飞钱相结合,唐的就场专卖也使折博法难以推广。到五代折博方式开始明确并成为专卖制中官商交易新形式,为宋代实行钞引制奠定了基础。[⑩]郭正忠认为折博法见于五代后唐,钞盐制见于宋庆历四年至六年(公元1044—1046年)[①①]。

还有不少学者对唐盐法中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门探讨。吴丽娱在《略论大中两池新法及对五代盐政之影响》(刊于《唐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中对大中两池新法的来源、内容及其对五代盐法的启发进行详论。陈丽菲、秦永洲、朱睿根等还专题论述了刘晏盐法。(分见于《华东师大学报》1987年第2期之《刘晏盐法中“官粜”、“亭户粜”考辨》、《山东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之《论刘晏的财政经济改革》、《浙江商业经济》1995年第2期之《唐代刘晏对食盐流通体制的改革》、《江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之《试论刘晏的盐业管理思想》、《平准学刊》第三辑之《唐代的榷盐和刘晏的改革》等。)深化了盐专卖制的研究。

陈衍德在《唐代盐政》和《唐代专卖机构论略》(《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1月版)较系统地论述了盐专卖管理机构。中央管理机构,在榷盐之初,第五琦以盐铁使独掌大权。广德二年(764)出现东西分判,永泰元年(765)分掌格局成为定制,贞元八年盐铁度支分掌盐政制最终确立。盐铁、度支既是平行体制又有上下级关系。地方机构最初是在各地设分支,亦称盐铁使,冠以地名,负责一地盐事,由租庸使兼。第五琦于各地立监院,具体负责专卖管理。刘晏主持盐政后创立巡院制,在第五琦所设监院基础上置盐监。下设盐场,形成院、监、场三级管理机构。作者还论述了各自职能,指出,三者职能各有侧重又有交叉。王林善在《论唐代后期的榷盐与盐商》(《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中对榷盐机构及其职能作了论述。与陈不同的是,他认为巡院不管理推销官盐给商人的具体业务。他还特别指出度支系统与盐铁使系统管理有所不同,京西北所设度支巡院不理盐政,池盐不设巡院监场,而置榷盐使。陈丽菲在《唐代财政三司历史作用初探》中对盐铁、度支在推行专卖中的作用也有论述。

唐代榷盐收入,资料零碎,很难全面统计,但不少学者仍作了艰难的探讨。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中对盐利收入作了概略论述。陈衍德在《唐代盐政》和《唐代专卖收入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论之甚详。他对海盐在广德二年、永泰元年、大历十四年的收入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它们仅为东部地区盐利,并推算了全国盐利总数。对池盐若干年的盐利作了统计,认为,两池盐利以元和时最高,此前此后均稍低,这也大致反映了池盐的岁入升降情况,井盐收入无明确记载。从专卖收入看,盐是首屈一指的商品,大大超过酒茶等专卖品,曾一度占唐财政总入的一半,并在大历时超过赋税收入。

专卖商的研究也受到重视。王林善在《论唐代后期的榷盐与盐商》中论述道:第五琦榷盐排除了商人,刘晏盐法实行官商分利。盐商分有盐籍的盐商与私盐贩。有盐籍盐商投籍官府,贩销官盐。著籍盐商受到政府保护,享有特权,缴盐利、免差役。他们与政府有盐利之争又有共同利益。私贩则受到严禁,但因失业者多、盐价高、小商资薄不足入籍等原因,私贩仍甚。他强调了唐代专卖制与商分利的特点,指出把唐专卖制与汉专卖制一样视为抑商手段不妥当。陈衍德所持观点大致同于王林善,但对唐政府保障专卖商利益而又限制其获取高利的措施,商人与政府争夺盐利的手段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①②]

吉成名、齐涛、陈衍德等学者还对盐专卖与王朝兴衰、社会发展等关系做了研究。吉成名认为唐代盐法从征税到专卖以及专卖的兴废都与唐王朝盛衰相关。[①③]齐涛分析了专卖盐利对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影响,又指出了盐专卖对中央与地方政体的变革起了促进作用。[①④]陈衍德探讨了地方对盐利的争夺及宦官对盐政的干预。认为专卖制促使唐后期阶级矛盾激化,导致封建政府与人民的对立,反抗专卖剥削成为唐后期阶级斗争的新内容。

2、唐代茶和酒专卖的研究

茶酒专卖研究较盐薄弱,成果数量也少于盐专卖研究。八十年代初以鲍晓娜《茶税始年辨析》、张泽咸《汉唐时期的茶叶》论之较详。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

》两书中又有论述。他认为税茶在建中时已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榷茶始于王涯,后榷茶税茶交互出现,且唐宋时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严格讲究。茶商有正税商与私茶贩。私茶贩分一般商人和地主豪强茶商两类。鲍晓娜明确指出税茶始于建中三年。章秉纯认为税茶始于建中年间,但确切年代有待深考。[①⑤]凌大珽认为税茶始于建中元年而唐代税茶和榷茶很难截然划分,一般说税茶困难时才行榷茶,有时税榷并行。[①⑥]王洪军、陈衍德、贾大泉等皆持税茶始于建中三年说。王洪军将唐茶法分为两个阶段:(1)建中三年至元和十二年停茶税;(2)元和十五年复茶税至开成五年。而榷茶仅在王涯当政时实行半年。陈衍德认为太和九年唐政府变税茶为榷茶,并经历了一个全部专卖到局部专卖的过程,他还指出,唐“正税茶商”与著籍盐商相似,就是政府特许贩运专卖茶的专卖茶商。贾大泉也认为榷茶始于太和九年。他还对唐五代四川地区茶叶专卖做了深入研究。商岘的观点与上述又有所不同。他认为建中三年税茶不能算独立征茶税的开端。茶叶正式征收专税是贞元九年。榷茶始于太和九年王涯榷茶,不久复税制。武宗时又向榷茶转化,虽不是官造官卖,而行民制商销官收重税,并禁私贩,但实质已是专卖,是官商分利专卖的变通形式,从增税和禁私即可见。[①⑦]

张泽咸在《唐五代赋役史草》和《唐代工商业》中对唐代酒的专卖也有论述。他认为唐初曾有酒禁,并非如有的史籍所载“唐初无酒禁”。唐征酒税最早见于广德二年,从严格意义讲,建中三年才行榷酒。此前只有酒禁和酒税。唐榷酒有榷曲、征榷酒钱等多种形式。陈衍德则认为广德二年即已开始酒专卖,其最初形式是特许酒户专卖制,后又实行官酤、征榷酒钱、榷曲等三种形式,三种形式即有相互转换又有并存。他还探讨了茶、酒的专卖收入和专卖机构,认为,榷酒收入次于盐,而茶居末,酒茶合计不及盐利之半。盐酒茶的管理机构即有合一又有分离,即有直属三司,又有隶于州县,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严密系统。[①⑧]

3、五代专卖制研究

因资料的原因,五代专卖制研究不如唐代之盛,但成果仍然可观。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中对五代盐政作了扼要论述,认为五代盐法是对唐盐法相沿未改,榷盐而外,自后唐另有表卖蚕盐制,实际上是变相人丁税。他认为五代实行了榷酒,尤以榷曲之风日盛,且设曲务。郑学檬认为后梁未实行统一榷盐制,观其未设盐铁使一职即可证明,但局部地区榷盐是存在的。后唐重建榷盐机构,苛严法禁,其盐法继承唐代而愈严。他认为蚕盐是官盐专卖的一种形式。后晋、后汉、后周盐法时紧时弛但都行榷制。五代盐税多元化,有蚕盐、屋税盐、随丝盐钱等,其盐税带有资产税的附加税性质。这与五代政治经济形势有关。[①⑨]穆祥桐则认为后梁虽无统一榷盐制度,但盐铁转运使一职已设置。他对后唐盐法作了深入分析,并认为蚕盐、食盐、随丝盐钱都是官卖的发展,后晋一度在太原府取消专卖,在州征五等盐税。认为屋税盐在后晋天福二年有人提出,但未实行,后汉后周开始行于城镇。他还对唐和五代盐法作了比较。[②⑩]郭正忠对五代蚕盐作了专门研究。认为蚕盐法制定于梁唐之交,是在当时盛行的预贷和赊购活动中出现的,是官府干预丝蚕业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榷卖,地域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他还对蚕盐的榷征方式与手段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辨析了日本学者对五代蚕盐的若干误解。[②①]吴丽娱也认为五代盐法基本沿用唐制,但五代盐专卖中商销已不占主要地位。官销以表配制与场务榷粜相结合。城乡盐政有较大区别。乡村以蚕食盐为主,城镇以场务榷粜,附以屋税盐或食盐。她还专门探讨了屋税盐问题,认为屋税盐起源最早可能始于朱梁之末,此后从未间断,至后周广顺三年十二月下令取消而中止。蚕盐首先面向农村,并不行于城镇。屋税盐是蚕盐的补充形式而行于农村。她还分析了屋税盐的行销特点及表制实行的根源。[②②]另有吴慧《五代盐政述略》(《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期)也是五代盐政研究的重要论文。

对五代茶法作专门研究尚不多。凌大珽认为五代对一些政权在内部行茶专卖而对外则通商。[②③]商岘认为北方政权不产茶,茶法记载不详。南唐并行官收商销和官收官销,楚征税商销,后蜀行茶专卖。[②④]另《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及王洪军《唐代茶叶产量、贸易、税茶和榷茶》对五代茶法也有略论。

二、近十年来宋代专卖制的研究

1、盐专卖的研究

近十年来,宋代盐专卖研究成果丰硕。尤以郭正忠的研究最为全面和系统。他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出版了《宋盐管窥》和《宋代盐业经济史》两书。后者集中地反映了他的研究成果,而且也可以说,该书基本上反映了九十年代以前,中外学术界对宋代盐业的研究状况(本文介绍他的观点也主要依据此书,后不另加注明)。郭正忠将宋代盐业分为生产和流通两大部分,流通体制中又分为收贮、运输和销售三个部分。在生产方面,他探讨了宋盐生产技术、生产体制及盐民的社会身份、组织管理、税役负担等问题。认为宋盐生产中至少曾出现过三种所有制形态和五种生产体制:即制盐资料的国家官有制、私有制和官民综合所有制;劳役制、盐民自煎制、盐场催煎制、租佃制和雇佣制。流通体制是其研究重点。认为宋盐收贮体制主要有三种:官府直接敛贮、官府购后仓贮、商人购贮,运输体制又有官运、官民联运、民运等,销售体制也有三种:官府榷卖、官府控制下的商民分销、商民自销。榷卖的形式有官府批发或零售、蚕盐和食盐赊卖、强制认购、纳盐钱。商民分销包括钞引盐、扑买盐、买卖盐场、合同盐场,尤以钞引盐最广。钞引盐具有间接专卖性质。而盐钞与盐引又有区别。他还对折博盐、钞引盐、扑买、合同场、蚕盐等运销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宋盐的“过剩”现象,指出“过剩”的是运销与生产不相适应的产物,还分别对东南海盐和解盐政策体制做了独立探讨。

漆侠在《宋代经济史》中也论述了宋盐榷法的演变沿革。并指出,宋盐销售体制除划分销区外,另划分了两类地区:禁榷区和通商区。他把买扑法和钞引盐制归属通商法(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也持此论)。认为宋代盐法屡次变革原因就在于钞盐法,它反映了封建国家同商人分占盐利中的复杂关系,盐法变更的直接原因是宋辽战争,解盐与青白盐的斗争也是盐法变更的因素。

食盐入中及与之相关的盐钞引是宋盐专卖中的重要问题。林文勋指出,食盐入中法在宋中叶以后取得主导地位、盐政也过渡到以间接专卖为主的时期,食盐入中法保证了封建国家财政收入,解决了官商瓜分盐利的矛盾,成为元明清盐法的主体。他认为,作为有价证券的盐钞出现了货币的趋向,除了用钞请盐的原始形态功能外,又具有了信用货币、便钱飞钱、称提货币等功能。盐钞对宋代信用、财政、金融均起到了积极作用。[②⑤]高聪明在《北宋盐钞与西北货币体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中探讨了盐钞在北宋西北货币体系中的作用,认为盐钞起到了“以钞权钱”的作用,弥补了大铁钱名不副实的缺陷,稳定了西北货币体系,成为陕西与内地经济联系的桥梁。哲宗时盐钞价格不合理变动,致使西北货币体现出现危机,徽宗时蔡京改革钞法,改变了盐钞性质,陕西货币体系更加混乱而至崩溃,可见盐钞实系西北货币制度之大局。姜锡东探讨了交引买卖市场及交引铺的情况,认为交引铺及交引市场出现于雍熙三年前后,其出现与西北入中的大规模展开直接相关。交引铺主要经营交引买卖、货币交易、从事作保活动等。交引铺的活动缓和了商人资金周转不灵问题,有利于弥补政府入中现钱不足。交引市场有京师市场和地方市场,政府通过设官买卖交引、市易法等手段干预交引市场的活动。[②⑥]

私盐是与榷盐相关的突出问题。漆侠认为封建国家用各种途径剥削食盐生产者和消费者,导致了私盐的产生。[②⑦]史继刚认为私盐是盐专卖制度的产物,盐专卖使官盐质劣价昂,定销界使官盐不能便民。封建剥削、商品经济发展、义利观念变化也是私盐盛行的原因。他还探讨了私盐的来源及私盐活动的影响。[②⑧]

郭正忠对各地盐利及全国盐利总入进行了列表统计,并计算了解盐在官卖和通商情况下的利润率。宋代盐利在国家岁收钱数中的比重不仅是渐增之势,而且以北宋后期和南宋前期为最多,其最高比率为44%,在当时的盐利中淮盐和解盐收益又占突出地位。宋盐收入在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效用。汪圣铎在《两宋财政史》中对宋代盐利也做了列表统计,并对所举数据作了分析说明。他指出,解池与淮浙盐产合计北宋时占全国80%,南宋时淮盐占全国70%。漆侠认为,盐利来源于生产者、运输者和消费者。官府通过榷盐制占据了大部分盐利。盐利在宋财政中地位不断上升,南宋更为重要。天禧末占13.2%、仁宗时占18.3%、绍兴末占54.2%、淳熙末占48.4%。他还分析了宋代盐价,认为收购价低,提价慢,售给商人的价格不高,说明政府同商人的伙伴关系及对生产者的剥削加剧。[②⑨]

郭正忠《论辽代盐体制的变化》(《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6期)、吴慧《辽金元盐法考》(《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对辽金的盐法作了专门研究。张秀平《略论宋代的榷盐与边防》(《浙江师大学报》1986年第2期)则论述了榷盐同边境用兵的关系。

2、茶专卖研究

宋代茶业研究较之盐研究略显薄弱,而在茶业研究中茶专卖的研究尤嫌不足,但还是有一批学者关注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不少成果。

宋代茶法复杂多变,茶法的考订是研究宋茶专卖的首要问题。漆侠考析了两宋茶法的变革,尤其详细地论述了宋初到嘉祐四年之间交引法、三说法、贴射法等茶法的兴废交替。他把宋复杂变幻的茶法分为两类:禁榷法与通商法,认为贴射法就是通商法,并指出宋茶法频繁变动的原因是国家、商人、园户争夺茶利的斗争。[③⑩]朱重圣也将宋茶法分为两类:官卖法与通商法。他认为“官卖法属直接经营,亦即专卖制度,又包括禁榷、入中、贴射、三说、三分与四分、见钱、长短引、合同场等;通商法属间接经营,准民自相贩易,仅征茶租与商税而已。”[③①]汪圣铎也认为见钱、贴射法是禁榷法,与朱略同,惟朱重圣把三说与三分相区别,汪则视其为一。汪圣铎还将宋茶法沿革分为三个阶段:北宋前期禁榷和以茶为入中抵偿物时期、嘉祐通商时期、崇宁年恢复禁榷行合同场法及南宋的茶引时期,并对各时期茶法进行了论述。[③②]商岘也论述了两宋各个时期的茶法内容及其特点。认为宋乾德二年开始对南方输入的茶叶实行专卖、次年专卖境内茶,太平兴国二年始完全实行专卖。雍熙入中开始后官商争利致使茶法迭变。他指出,贴射法等属间接专卖性质,与嘉祐通商法不同。蔡京所行卖引法则是商专卖,南宋继承之而略有不同,如食茶小引、兴榷场、外销等。[③③]

四川茶叶,宋前期通商,熙宁七年开始禁榷,且与茶马贸易密切相关。漆侠《宋代经济史》、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对川茶都有概述。贾大泉《四川茶业史》全面深入地探讨了川茶禁榷原因、榷茶机构、茶利收入、茶马贸易制的产生、贸易机构、贸易办法、意义等问题。冯永林在《宋代的茶马贸易》(《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2期)中论述了茶马贸易制度的创立、茶马司的矛盾、川茶搬运、茶马法演变及茶马比价等问题。杜文玉《宋代马政研究》(《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也主要论述了茶马贸易。总体而言,各人关于川茶禁榷和茶马贸易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川茶禁榷起于熙河用兵,榷茶收入解决了财政开支和军费需要,而茶马贸易在军事上保证战马需要,政治上保持同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友好和边境安宁,经济上促进各族生产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在论述重点及川茶搬运方式、茶马机构创设时间,买马茶额等问题上观点又不尽一致。

汪圣铎对两宋茶利收入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稽考了东南及四川的榷茶收入并列表统计,认为宋代榷茶利率比盐低,卖与买价相较,一般为二至四倍。宋朝榷茶收入较多的北宋真、徽两朝约300万——500万贯,南宋前期虽曾达600万,但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少于真徽两朝,宋榷茶岁入约占宋财政岁入的1%—5%[③④]。商岘认为宋茶在嘉祐四年通商前(以嘉祐元年、二年、三年为例)总净利为1094000贯,通商后(以治二、三年为例)为1175000余。蔡京改法使茶利大增,十几年间(崇宁至政和六年)茶息年收由100余万贯增至400余万,最后达千万。[③⑤]《宋代经济史》、《四川茶业史》等也论述了宋榷茶收入问题。

李晓《宋代的茶叶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分析了茶叶贸易状况,认为茶叶销售市场主要是以汴京为首的大中城镇,西北周边民族地区,茶叶流通的最大特点是长途贩运。茶叶市场具有多层次、梯进式、网络状特点,茶叶贸易带动了社会分工扩大和经济结构变化。方健《宋代的茶盐司考略》(《徐规教授从教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考察了茶盐司的起源、沿革、人员构成、职能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与前人不同的观点。《宋代经济史》、《四川茶业史》也论述了茶事机构问题。另《中国税茶简史》、《一千年茶法与茶政》、《金代的茶禁》(黄频英《农业考古·茶文化专号》第五辑)等探讨了辽金与宋的茶叶贸易及金朝茶法。

3、酒专卖研究

漆侠认为宋榷酤最早见于乾德二年,宋代酒制有三种形式:许民般酤、官榷和买扑制,而以官榷为主[③⑥]。杨师群认为宋榷酤始于太平兴国二年,榷制可分为榷曲区(四京)、榷酒禁地、禁外地区、不榷酒地区等四类。他还探讨了榷酒结构及买扑制。他认为榷酒机构由都曲院、都酒务、酒务、坊场等构成。南宋时各级军队、政府经营酒务,形成多系统榷酒结构,且官营酒业超过了民营。酒业买扑可分为三类:城镇酒务、曲务、坊场。买扑初有定额,后实行实封投状等形式。[③⑦]汪圣铎按经营方式将宋榷酒业分为三类:城镇官造卖酒、小城镇及乡村百姓买扑、官卖曲。他认为不禁榷之地仍有酒息酒税,而非纯粹的自由贸易。[③⑧]

李华润对宋代酒业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认为宋酒业的管理机构分四个系统:三司户部、盐司、州县镇寨、诸司三衙,并对各系统的职能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三司户部——监司——州县镇所形成的管理体系是宋代酒业管理的主干,南宋诸军兴办酒业,使酒业体制陷入混乱。他认为榷酒区与榷曲区有严格划分,南宋除绍兴时杭州一度榷曲外不再榷曲,宋特许酒户有两类:用官曲酿酒酤买和纳课获取酿卖权,万户酒有不榷不禁不税放任自由、均摊榷酒钱、税酒等三种形式,酒的销售以酒楼酒店为主、拍户分销也是重要形式。他还对卖扑制的本质,买扑者、酒户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隔槽法是买扑制的变通形式等诸多新的观点。[③⑨]

关于酒课收入,漆侠认为,宋酒课对财政有重大影响。他统计了北宋若干年的酒课及其在总税入中的比例:至道二年占20.4%、景德中16.1%、天禧末36%、庆历中44%、皇祐中38%、熙宁十年44%、治平中29%,南宋时比北宋更有增加。他指出,就酒课收入而言,不论城市、经济发展地区,还是边远地区都有增长。[④⑩]汪圣铎对宋代酒课收入和榷酒添价进行了列表统计。他认为榷酒收入宋初不多,真宗时达到最高水平,政府用提价等手段增加酒课,并使酒利控制权不断上移。南宋榷酒系统繁多、收入分配复杂,酒课也难以统计。[④①]杨师群认为酒课主要来自各级榷酒机构的收入,官营酒库收入占主导,其次是民营酒店课税的曲引钱。宋政府立定岁额、制定赏格,并采取提价、抑配等手段促进和保证酒课征收。他认为酒课总体而言次于盐而高于茶。至道末占缗钱收入的1/12,天禧年间占1/3和1/2,北宋中一直保持这一水平,南宋也不低于北宋。[④②]李华润考察了宋代酒价等问题,认为宋初酒价低廉,为增酒利,庆历二年开始提价,北宋共有六次提价,但浮动不大,南宋上涨较快。酒价与粮价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而涨幅小于粮价,经营酒的本息比例从30∶70到70∶30不等。酒价是官府、买扑者、酒户瓜分酒利的杠杆。宋政府征收酒课的办法除赏格、提价外还有添酒钱,设法卖酒、别求课利等手段。[④③]

还须指出的是漆侠《宋代经济史》、汪圣铎《两宋财政史》对宋代矾、香、醋等的专卖也作了概述,但更深入的研究还待来日。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到,国内近十年来唐宋专卖史的研究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并出版了数部专著,不论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上,还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较以前有了很大进步。近十年来在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定论,对尚未取得一致观点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在以前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如专卖商人、专卖品市场、专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关系等,可以说近十年的努力使唐宋专卖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但近十年来的研究也存在有待发展的方面。一是研究中的不平衡,不仅茶盐酒等大宗专卖品与香矾等小宗专卖品研究不平衡,大宗专卖品研究之间也有强弱;二是宏观研究较少;三是专卖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的研究有待深入。总之,这十年的研究继往开来,为推动唐宋专卖史研究更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① ④ ⑦ ⑨ 陈衍德、杨权:《唐代盐政》(三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② ⑧ 鲍晓娜:《从唐代盐法的沿革论禁榷制度的发展规律》(《中国盐业史论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又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2期。)

③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⑤ ①④ 齐涛:《论唐代榷盐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⑥ ①③ 吉成名:《论唐代盐业政策与王朝的兴衰》(《河北学刊》1996年第3期)。

⑩ 吴丽娱:《食盐的货币作用与折博制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①① 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①② 陈衍德:《试论唐政府与专卖商的关系》(《学术月刊》1988年第6期)。

①⑤ 章秉纯:《唐代茶税考述》(《云南师大学报》1996年第2期)。

①⑥ ②③ 《中国茶税简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年版)。

①⑦ 以上分别见:王洪军:《唐代的茶叶产生、贸易、税茶与榷茶》(《齐鲁学刊》1989年第2期)、陈衍德:《唐代茶法略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贾大泉:《历代茶法制度概述》(《河北学刊》1991年第1期)、《唐和五代时期四川的茶叶》(《天府新论》1987年第4期)、《四川茶业史》、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平准学刊》第三辑下册)。

①⑧ 陈衍德:《唐代的酒类专卖》(《中国社会经济史》1986年第1期)。

①⑨ 郑学檬:《五代盐法钩沉》(《中国盐业史论丛》,又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1期)。

②⑩ 穆祥桐:《五代盐政及其与唐代盐政之比较》(《平准学刊》第四辑下册)。

②① 郭正忠:《五代蚕盐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②② 吴丽娱:《略论大中两池盐法及对五代盐政之影响》、《五代的屋税盐》(《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3年4月版)。

②④ ③③ ③⑤ 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平准学刊》第三辑下册)。

②⑤ 林文勋:《宋代盐钞功能试探》(《中州学刊》1995年第2期)。

②⑥ 姜锡东:《宋代新兴商人资本交引铺的经营活动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宋代交引市场的形成、分布和政府的干预》(《中州学刊》1988年第4期)。

②⑦ ②⑨ ③⑩ ③⑥ ④⑩ 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

②⑧ 史继刚:《浅谈宋代私盐盛行的原因及其影响》(《西南师大学报》1989年第3期)、《宋代和盐的来源及其运销方式》(《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③① 朱重臣:《北宋茶之生产与经营》。

③② ③④ ③⑧ ④①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

③⑦ 杨师群:《两宋榷酒结构模式之演变》(《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宋代榷酒中的买朴经营》(《学术月刊》1988年第11期)、《宋代的官营酒务》(《中州学刊》1992年第4期)。

③⑨ 李华润:《宋代酒的生产与征榷》、《宋代榷曲、特许酒户和万户酒制度简论》、《论宋代酒业产销的管理体制》、《宋代酒的销售简论》(分见《河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1993年第3期、1994年第3期)。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3

【关键词】魏征 事迹 史料

1 两种最原史始的资料

魏征作为贞观贤相,唐代关于他的生平事迹之史料应该是极为丰富的。首先应该指出,关于魏征生平事迹特别是其谏事的最原始资料包括两种,即魏征自撰之书和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1.1魏征自撰之书

《旧唐书》卷71《魏征传》有云:太宗新即位,励精政道,数引征入卧内,访以得失。征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太宗与之言,未尝不欣然纳受。征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太宗尝劳之曰:“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太宗始疑征阿党,征又自录前后谏诤言辞往复,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太宗知之,愈不悦。

可见魏征谏诤之事确实很多,仅太宗即位之初,就已多达二百余事,其一生进谏,更不知凡几。他还曾经亲自将其“谏诤言辞”录为一书,这应该是一部收录谏疏原文的书籍。后人所编《魏公故事》,当近于今本谏录,仅择其主要内容,字数尚多达“凡数十万言”,如果这部书是收录其所有谏疏,卷数应该很多。但两《唐志》所著录的魏征《谏事》仅有五卷,如果这就是史传所说之书,应该是选编重要谏疏而成,而不会是所有谏疏的汇编。

1.2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唐代设立史馆,负责纂修实录、国史,这是唐代最重要的本朝史书。《新唐书?艺文志》正史类著录的国史有“《武?哉旯哿匠?贰钒耸?恚?に镂藜伞⒘詈??薄⒐素返茸?N饩ぁ短剖椤芬话倬恚?忠话偃??恚?ぁ⑽な觥⒘?肌⒘詈?`、于休烈等撰。《国史》一百六卷,又一百一十三卷。”起居注类著录的唐高祖、太宗实录有“《高祖实录》二十卷,敬播撰,房玄龄监修,许敬宗删改。《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顾胤撰,房玄龄监修。长孙无忌《贞观实录》四十卷。”据刘知几《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篇的记载,还有许敬宗在八十卷本基础上增加二十卷的百卷本国史,武周长寿中牛凤及重新编撰的记事起于武德、终于弘道的《唐书》一百一十卷。诸书在唐代流传之久暂广狭不同,有些甚至只是根据一些传材料著录的,根本就没有通行过。如所谓吴兢《唐书》一百卷,实出误解。《旧唐书》卷九八《李元?传》说:“先是,左庶子吴兢旧任史官,撰《唐书》一百卷、《唐春秋》三十卷,其书未成,以丁忧罢职。至是,上疏请终其功。”《新唐书?艺文志》即据此著录。其实吴兢《国史》在编撰过程中,监修国史萧嵩曾奏取六十五卷,死后其子又进八十余卷,应该都不是定本。韦述曾说:吴兢“别撰《唐书》一百一十卷,下至开元之初”。很可能正是韦述将这两次取进的吴兢《国史》合在一起分为一百一十卷,又在此基础上续撰三卷,成为《国史》一百一十三卷。《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说:“国史自令狐德?敝劣谖饩ぃ?淅塾行拮??刮闯梢患抑?浴V潦鍪级ɡ嗬??挂判?冢?粘伞豆?贰芬话僖皇??恚?ⅰ妒防?芬痪怼!卑彩分?移蕉ㄒ院螅?な鼋?湎子诔??缶??嫉热讼群笤霾梗?晌?话偃??淼摹豆?贰范ū尽

唐代实录、国史中记载许多魏征事迹,不仅是就魏征在唐史中的地位和实录、国史在唐代史书中的地位所作的简单推断,也可以从两个具体事例得到证明。一是吴兢所撰《贞观政要》亦多载魏征事迹言论,而这部书主要即据实录、国史摘编而成,陈寅恪先生甚至说“《贞观政要》即《(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二是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中引用《实录》,不少条目都涉及魏征,特别是有几条与《魏文贞公故事》同时引用,更说明二者的记载有同有异。

唐代实录、国史的编纂,始于唐太宗时期。高宗以后,不但国史经过多次改编,《高祖实录》、《太宗实录》也经过许敬宗等人篡改,但关于高祖、太宗时期的史事,大体可以视为太宗、高宗初年的记载。因此,其中记载魏征事迹言论的部分,比魏征自撰之书略晚,却比后人相关著作要早,后人著作应该参考过实录、国史。

2 对《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几种魏征传记史料略作介绍

魏征自传之书在《旧唐书·经籍志》中有所记载,即子部杂家的《谏事》五卷,题魏征撰。此外专门记载魏征事迹的书籍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则著录了六部之多,即史部故事类有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史部杂传记类有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子部儒家类有《魏征谏事》五卷。而现今传世的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北宋时的两种目录中并不见记载。笔者对《新唐志》所载几部书籍作简要介绍。

2.1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敬播传》说:“敬播,蒲州河东人也。贞观初,举进士。俄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寻授太子校书。史成,迁著作郎,兼修国史。与给事中许敬宗撰《高祖》、《太宗实录》,自创业至于贞观十四年,凡四十卷。”敬播是唐太宗时期参预编纂实录、国史的主要史臣之一,应该是在修史过程中,接触到大量关于魏征生平的史料,就同时编撰了此书。这部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宋代以后除郑樵《通志·艺文略》据以转录外,其他公私藏书目录都没有著录,可能早在唐五代时期就已经失传。从书名中“传事”来看,应该是一部以记事为主的传记性史书,只因多涉朝章典故,而被著录在故事类。

2.2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

《旧唐书》卷八七《刘?之传》说:“刘?之,字希美,常州晋陵人……直昭文馆。俄迁右史、弘文馆直学士。上元中,与元万顷等偕召入禁中,论次新书凡千余篇。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时谓‘北门学士’……除中书舍人……俄拜相王府司马,检校中书侍郎……后既立王为帝,以其参奉大议,愈亲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垂拱中……赐死于家,年五十七。”刘?之在睿宗初次即位时,当过很短时间的宰相,后被武则天所杀。他编撰《文贞公故事》六卷,应该是上元(674—675)年间,在“论次新书千余篇”之内。所谓“论次新书”,就此书而言,很可能是指在敬播五卷书的基础上,又从改编之实录、国史及民间杂书中采摭材料,增加一卷,而成为魏征传记新书。那么自然刘书一出,敬播原书很快就亡佚了。这部书除《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外,还见于其他书目著录。《崇文总目》传记类载:“《文正公故事》三卷,刘?之撰。”《宋史·艺文志》传记类载:“《魏玄成故事》三卷。”文贞公是魏征的谥号,宋代讳“贞”字,改为“文正公”,又或以其字称为“魏玄成”。三卷本很可能已是残本,《崇文总目》为藏书目录,著录实有卷数,《新唐志》为史志目录,仍著录其全书卷数。《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唐代传入日本的古书,其旧事家著录《魏文贞故事》六卷,虽然没有题撰人,但卷数相合,应该也是刘?之此书。

2.3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

这部书《新唐志》故事类著录在刘?之书下,《通志·艺文略》转录,其他公私藏书目录不载,应该也早已失传。张大业的时代和生平都没有记载,应该略晚于刘?之。武则天、唐玄宗时有张大素、张大安兄弟,著名于时,张大业或即其同族兄弟。

2.4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

王方庆,雍州咸阳人。年十六,起家越王府参军。永淳中,累迁太仆少卿。则天临朝,拜广州都督,境内清肃。证圣元年,召拜洛州长史。万岁登封元年,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俄转凤阁侍郎,依旧知政事。后以老疾,授麟台监修国史。寻兼检校太子左庶子,进石泉公。长安二年(703)卒。《文贞公事录》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崇文总目》史部传记类。又《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著录“王庆方撰《魏征传》一卷”,“庆方”二字当为“方庆”之误倒。《宋史·艺文志》传记类作“王方庆《魏玄成传》一卷”。“事录”与“传”意义相通,卷数又相同,应该是同书异名。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曾经引用“王方庆《文贞公传录》”,这个书名正好介于“事录”向“传”过渡的中间阶段,可以很好地说明这部书的书名变化过程。

2.5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

此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传记类著录。“故书”不知是否为“故事”之误。又日本藤原孝范《明文抄》卷一《帝道部》上、卷四《人事部》下、卷五《武事部》引有《魏文贞故事》,卷二《帝道部》下引有《魏文贞政书》。(据孙猛先生《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考证》书稿,未出版。)由于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曾传入日本,这几条佚文应以出于刘书的可能性为最大,“政书”亦为“故事”之误。但如果日本果真曾有“政书”流传,则很可能就是“故书”,政、故形近致误。

上述几部书籍都已亡佚,唯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传世至今,然此书北宋以前书目中都未见记载,南宋以后突然出现,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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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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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兢.贞观政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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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应麟.玉海[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7]郑樵.通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8]王尧臣.崇文总目.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9]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0]吴兢传.旧唐书(卷102).

[11]王应麟.玉海(卷46).集贤注记.

[12]陈寅恪.元白诗?证稿.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133.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4

[关键词] 大明宫 遗址公园 建筑艺术 文化

doi:10.3969/j.issn.1002-6916.2012.21.044

随着人们对民族历史文化需求的日益增加,对此我们也越来越重视。唐文化的热潮,西安肩负着传播、挖掘、重现唐文化的重任。西安大明宫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人文象征,它们不仅是世界上规划最具特色、规模最大的宫殿群,也是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的交融点。所以,研究大明宫人文精神以及布局的原貌,使我们更清楚的认知,唐代作为中国鼎盛王朝所透出的繁华与气魄,对西安未来更好的建设、发展、创新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借鉴。

一、西安唐大明宫遗址地区概况以及布局

大明宫位于唐长安城龙首塬上,建筑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其遗址主体面积约为3.2平方公里,宫墙周长近8000米。唐大明宫在总体布局、建筑技术与艺术等方面均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宫殿建筑群落之一,被誉为“中国宫殿建筑的巅峰之作”。

中轴线思想在我国宫殿建筑规划中形成比较早,至少不迟于西汉。大明宫真正完全按照中正、对称的中轴线原则布置,沿中轴线对称,左中右三路的布局方式,成为后世宫殿遵循的基本布局。这是封建时代宗法礼制和帝王权威的象征。三大殿(宣政殿,紫宸殿,延英殿)制度,对后世宫廷建筑布局影响极为深远。如,北宋开封皇宫、紫禁城太和、中和、保和三殿实际就是对唐三大殿制的临摹。三大殿制度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很多宫城的基本特征。

二、大明宫遗址公园空间的建筑艺术

它在建筑艺术风格上,具有恢宏、朴质、真实的品格。含元殿、麟德殿、宣政殿、紫哀殿、三清殿等建筑物,营造出了壮阔肃穆的氛围。同时,二宫还显现出质朴、真实的特点,在宫城遗物中,没有纯粹为了装饰而在建筑物上加上去的构件、没有为了屈从于装饰要求的而歪曲建筑材料性能,这和明清宫殿专好于雕琢恰恰相反,单体与群体、局部与全部之间的有机联系是唐人营造宫殿更看中的,而不是追求过于矫揉造作的装饰和细碎俗艳的色彩,给人们的印象是在形式的宏丽中蕴含更为内在的精神、更为动人的雄浑和阔大。

在建筑艺术创作上,体现出的独创精神难能可贵。大明宫无论是建筑与大环境的融合、建筑群的总体布局方式,还是单体建筑的造型、结构、空间构思以至建筑的细部处理、建筑装饰做法都有着开创性的成就。如,开创了“前朝后苑、三大殿制、左中右三路”的总体布局方式;开创了“宫苑结合、宫城中设内苑、外拥禁苑”的宫城建筑与大环境巧妙结合的处置体系;开创了含元殿反凹字型的门网形制等等。这些创举是继两汉以来在建筑艺术上的又一次质的飞跃。

在建筑技术上,解决了很多技术问题,如木构架建筑大面积、大体量的问题等等,也是唐代宫殿木构架建筑正趋向于定型化的标志。例如,大明宫中的麟德殿、含元殿、宣政殿不仅面积超大,而且拥有极为可观的高度。

三、大明宫遗址公园建筑蕴含的历史价值

大明宫曾经是中国唐朝政治文化的中心,对整个东方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由于长安又是当时中国地理位置的中心,扮演着东亚大陆中心点特殊角色,而大明宫又是当时长安城的中心,因此,唐代时期的欧亚大陆的中心所在就是大明宫,也是当时世界的焦点。在这个中心点,中国和西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对于各国的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此扩展开来的东西方文化圈,在那个时期也得到了很好的融合。正是由于这样的交流和贸易形式的存在,使我们在中国唐代也能够感受到外来文化的气息,让那个时代成为中国历史上,世界影响力最大的时期。

以大明宫为代表的隋唐宫苑建筑所取得的成就,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建筑艺术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隋唐宫苑无论是建筑单体、宫殿布局、装饰和部件构成上,都比前代更加完善成熟,为后代树立了楷模。唐代宫苑建筑是中国传统宫苑建筑发展完全成熟期的结晶,是中国建筑艺术体系发展的高峰。而大明宫就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代表。

大明宫不仅奠定了中国的宫殿建筑制度,而且对日本等国家的宫殿建筑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日本平城京、平安京宫城无论是宫殿布局还是与廓城的位置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模仿了唐太极宫和大明宫。这一点中日两国学者早有共识。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造就了西安这座闻名遐迩的历史文化名城。让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发挥在科学保护和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方面继续进行积极探索,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又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文化功能、社会功能、生态功能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功能,促进西安成为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成为保存、延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人文之都,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它是一笔伟大的东方文明财富。

参考文献

[1]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唐大明宫遗址地区整体改造规划[Z].2008.

[2]尚明杰《关于大明宫的几个问题》 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3]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4]丁永刚,《西安构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战略考虑》,《理论导刊》,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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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5

关键词:中国古代社会前期;官修史书制度;发展演变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6-0097-02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视历史的国家,史书修撰在古代受到高度重视。史书修撰大体上可分为官方修史和私家撰述两大类,其中官方修史源远流长,持续不断,成果显著。我国古代前期官修史书制度的发展为后期高度发达的官方史学奠定了基础。

一、先秦时期:官修史书制度的萌芽

(一) 史官的设置

我国史官的设置很早就有了,传说中黄帝之世始置史官,仓颉、沮颂居其职。 有史可考的史官在商代已正式设立,史官在甲骨文中称为“作册”“史”“尹”等,其职责为纪录时事,管理文书,同时兼管祭祀等。西周时期,史官的职数增加,分工已经较为具体,据载已经有了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名称[1]333,336,340,341。周王室之外,各诸侯国也先后设立史官。先秦的史官一般是终身的、世袭的,这就更容易把大量的资料积累和保存下来,使得丰富的连续不断史事得以记录。

(二)官修史书修撰中编年体和国别体体例的出现

这一时期,史书的编撰体例出现了编年体和国别体。一般认为,《春秋》是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编年体史书,它虽为孔子私人编撰,但依据的史料则是鲁国及其他诸侯国官方的记载和史籍。编年体是这一时期史籍编撰的主流。另外国别体史书也开始出现,著名的如《国语》和《战国策》,但在后世官修史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纪传体史书体例还没有出现。该时期专门记录国家大事及帝王言行的史官初现,史书著作的形式还不完善,可视为官修史书制度发展的萌芽时期。

二、秦汉至南北朝:古代官修史书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一)纪传体的创建与完善

西汉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以时间为中心的编年体史书已经不能囊括整个社会的全部史事,司马迁应时代的需要,首创包罗万象的纪传体史书体例,构成以帝王为中心,从各个角度记述人类社会历史的体系,由此被统治者确定为正史的修撰体例。但是《史记》是一部通史,东汉统治者急于总结前代的历史经验,于是班固撰修《汉书》,开创纪传体断代史之先河。《汉书》既突出了汉代的历史地位,经验更为直接,因而受到统治者的欢迎。《汉书》以后,统治者确定的正史,除《南史》《北史》外,都沿用纪传体断代史体例。

(二)史官职能的专业化发展

两汉史官职能则由兰台令史、校书郎官及以它官兼职撰著史书的官员承担。太史令向天官发展,但其记事职能仍然存在。魏明帝太和中始置专职的史官――著作郎,负责修撰国史,记起居注,这是历史上由朝廷设置专掌国史修撰官的开始。西晋形成著作官制度。著作官按照职责分工合作:在国史修撰方面,佐郎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正郎执笔撰写,秘书监即负责统筹协调,有时还参与撰写,还具有监修的职责。

(三)专门修史机构的出现

汉代兰台和东观则渐成为汉代官方修史的主要场所。但是兰台和东观并不是官方正式的修史机构,只是东汉时期的官方著史的著述场所。

晋武帝泰始初,始置著作局,初隶中书,遂称中书著作局,著作局是见诸的最早的修史机构。西晋后置秘书监,著作局改隶属秘书监,著作局的史官有著作郎、佐著作郎、著作令史等。著作郎负责朝中记注、受命撰制策文,职如内史。惠帝元康二年(公元292年)后,著作郎的主要任务转至修撰晋史。著作局在以后的东晋、南北朝直至唐初,均递相沿置,成为该阶段专门的修史机构。

(四)大臣监制度的确立

南北朝时期官修史书制度的重大变化就是大臣监修制度的确立。南朝的修史制度主要继承了两晋的传统,而官修史书制度对隋唐有影响的主要出现在北朝。北魏的官方修史机构是著作局,隶属秘书省统辖,著作官有著作郎、佐郎等。著作郎职能是主管国史撰述,还负有监领职责,展到后来逐渐形成了大臣监修国史制度。太武帝拓跋焘经两次召集朝士撰述国史,命大臣崔浩总领其任,开国史监修之先河,并被后来的东魏、北齐、北周所沿袭。北齐立国后的大臣监修国史,除第一任平原王高隆之以宗室身份任外,监修大臣大都属才学名士,并且从魏收开始,诸监修大臣均负有实责,尤其在国史的体例断限方面,不再是挂名。至此,大臣监修前代官方史书制度完全确立。

总之,秦汉至魏晋南北朝,从史官职责的明晰化,设置专门的修史机构,再到史书修撰由大臣监修,表明国家对修史活动越来越重视,政府对重大修史活动的监控越来越严密。这一官方修史的操作运行机制为以后王朝所效法,产生了远深影响。

三、隋唐:官修史书制度的正式确立

官修史书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史馆取得独立地位,成为主要的修史机构;二是宰相监修制度的形成;三是史料来源的规范化、制度化,官修史书内容的固定化。

(一)官修史书的主要机构――史馆的正式设立

隋朝政府明令禁止私人修史,将修史活动置于在官方的严格控制之下。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年)下诏:“人间(即民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2]38。从此,国史只准朝廷指派人专修,国史的修撰权被官府垄断,对后来的修史制度产生了双重影响,既推动了史馆的确立,又成为朝廷修前代纪传体史书的先声。

唐朝初期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非常重视对隋亡教训的经验总结。早在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李渊就接受大臣令狐德芬建议,下令修魏、周、隋、梁、陈、北齐六代史。唐太宗李世民不但重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而且将史学与治国之术结合起来,最终促进了唐代史学的发展和官修史书制度的正式确立。其标志是贞观三年,唐王朝正式设立史馆于禁中。唐初史馆是对魏晋以来官方修史机构的完善与总结。《唐六典》在讲道史馆沿革时称:“后魏并置著作,隶秘书省。北齐因之,代亦谓之史阁,亦谓之史馆。史馆、史阁之名自此有也。”[3]281从此,史馆作为官方的主要修史机构,历经宋、辽、金、元、明、清等朝,有千余年的历史。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史籍修撰机构,除为修撰前朝史而临时设置的秘书内省和主要修撰本朝国史的史馆外,还另有著述机构,如《唐六典》就是在集贤殿书院完成的,前代的修史机构秘书省著作局,则只是负责修撰碑志、祝文、祭文,不再负有修史职责。

(二)宰相监修制度的形成

唐初继承北齐大臣监修国史制度,形成宰相监修前代史制度。唐初大规模的修撰前代史,因修史的需要,多由宰相或其他重臣一人或数人同时兼领监修国史之职。贞观四年(公元630年),房玄龄改任宰相,随即监修国史,这是唐宰相监修国史的开始。此后,高季辅、令狐德芬、长孙无忌、来济、韩瑗、李义府、许敬宗等都先后以宰相身份监修国史。特别是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以太常卿监修国史的姜皎被罢免后,形成了史馆设宰相一人监修国史的定制。监修者在国史修撰中要体现皇帝的意志,并且应是宰相群体中负有才学之人。其职责主要有:一是领旨接受修史任务;二是奏取史官,组建修史班子,分配任务;三是确定体例断限,删断史事,或者亲自参与撰写;四是审定书稿,撰写论赞,掌握褒贬大权;五是书成之后,领衔表上朝廷。由宰相总领监修国史和前朝正史,最终完成由正史由私修向官修的过渡。从此,各朝各代在其建立起政治统治之后,都要将修前一代或数代政权的史书作为重要的思想文化建设来抓,皇帝颁诏,宰相监修,著名史家集体修撰,形成“国灭史不灭”的传统。

(三)唐朝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史料征集制度

隋代起居舍人的设置,它进一步完善了自汉代以来的记注制度,为国史修撰建立了一套官方史料系统。唐朝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史料征集制度。该制度规定史料征集的范围包括皇帝、朝政和驻外司、地方州县等。其史料的搜集、积累主要有三大来源:一是《起居注》和《时政记》,这是反映最高统治集团政事活动的基本史料。《起居注》撰自省禁记注官,记注官不仅记天子言行,还将朝廷大事系自年时月日,成为修撰国史的主要资料来源。《时政记》则是皇帝与大臣商讨军政大事的纪录汇编,令宰臣一人专门纪录,每月封送史馆。二是各部门报送史官的文书,这是反映社会各侧面重要时事的基本史料。外朝及地方州县材料征自诸司,为此唐初制定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4]1089这一具体的制度。三是遗闻佚事及行状、文集,主要来自于史官的自行采访和诸司的报送。唐朝史料征集制度执行得比较好,为官方修史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四)唐朝官修史书的主要内容:前代史与本朝国史

唐朝官修史书主要内容有两大部分构成:前代史和本朝国史的修撰。唐初重视对前代史的修撰,形成了以后封建王朝官方修撰前朝史的传统。唐太宗时期,为避免高祖朝诏修六代史未能完成状况的重演,贞观三年为加强组织领导,唐朝在中书省设置了秘书内省,专修前代史。随后在太宗朝、高宗朝,相继修成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六部前代史和《五代史志》[5]3313,达到古代官修正史的一个高峰。

在传统二十四史中,唐初修撰了八部,其中六部来自官修。这不仅使纪传体断代史的独尊地位进一步巩固,而且使“正史”的修撰走向官府化、制度化,并把中国古代史学的鉴戒功用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高宗以后,唐将修史的重心转移到当代史修撰上来。唐朝国史修撰主要由史馆负责,相继修成了《武德、贞观两朝史》及《高祖实录》《太宗实录》《高宗实录》,以后唐朝的各个皇修撰了实录。

除上述唐朝官修前代史和本朝国史外,唐政府还在玄宗时期组织编撰了行政法典性质的《唐六典》,组织修撰了专详一代典章制度因革损益的《唐会要》和《续会要》,反映一代礼制的《大唐开元礼》等。这都为后世所效法,影响很大。

总之,中国古代官修史书制度,从先秦时期的萌芽,经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隋唐时期正式确立了其基本范式和主要内容,为我国古代后期官修史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周礼译注[M].吕友仁,译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

[2]魏征.隋书・卷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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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范文6

[关键词]地理环境;唐家湾历史人物;区域文化价值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8-0093-02

1 引 言

珠海唐家湾地处岭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北部。近代以来,在多个领域涌出一大批引领的时代先驱,有民国第一任总理唐绍仪,作为太古洋行总办长达六十多年的最大买办的莫仕扬三代,清华大学第一任校长唐国安,中国第一家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第一任总办唐廷枢,中国工人运动领袖苏兆征,大实业家蔡昌。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引起了世人的关注。探究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形成的原因目前只是对个体人物的研究,范围非常局限,主要集中在唐廷枢和苏兆征二人身上;是以描述性为主的,以唐家湾为中心的珠海区域文化价值的发掘还远远不够,而对这一区域文化价值的成因的探究更是匮乏,几乎没有。本文试图仅就地理环境这一因素探究以唐家湾为中心的珠海区域文化形成的原因。

2 地理位置与弱势文化创新再造

珠海地处岭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局限,珠海一带的开发较之中原和江淮地区明显较晚,在明中期以前,珠海还是一片尚未完全连成陆地的岛屿群。首先,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相对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强势文化来说,岭南文化始终属于弱势文化,自从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桂林郡、象郡、南海郡以来,该地区就划为中央王朝的管辖之下。从此,中央政治制度、经济生产方式、文化礼俗都影响着这一地区,再加上历代战争中所产生的流民以及岭南地区与中原及荆楚蛮越文化的交流,使得中原主流文化一直主导着岭南区域文化,中原主流文化是岭南区域文化的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地理上远离中原,岭南区域始终是中央主流文化鞭长莫及的地方,在历代封疆大吏中,岭南籍只是占一小部分。近代以前,珠海区域文化就处在这样一个大文化背景下。

然而,作为弱势文化的珠海区域文化并没有一直受到中原文化的牵制,而是在原有文化底蕴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再造,表现得最突出的就是近代国门打开以来,珠海区域文化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形成了留学文化、买办文化、商业文化。容闳、黄宽、黄胜率先留学欧美,成为中国近代留学教育的先驱。唐绍仪、唐国安作为公费留学生留学美国,学成归国后为中国留美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唐家湾会同村的莫仕扬三代作为英商太古洋行的总办长达六十多年;唐家村人唐廷枢、唐廷植兄弟,族兄弟唐翘聊、唐瑞芝也是广大近代历史上著名的买办。香山县三大买办家族唐家湾就占有两席。商界巨子蔡昌创立了驰名于海内外的大新公司。唐家湾人不断地推动着中西文化价值观念的整合,整合的结果便是在近代中国出现了以唐家湾为中心的独特的区域文化,从而引导了岭南乃至整个近代中国现代化的方向,是近代中华文化的杰出代表。

作为弱势文化的珠海区域文化是如何实现文化的创新再造呢?笔者认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遥远的距离削弱了中原文化的影响力。处于祖国边陲的珠海虽然以中原文化为其文化的核心内容,但并没有像黄河流域那么厚重的传统文化,而是根据现实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境遇作出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唐家湾人并没有把读书作为人生唯一的出路,没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仕途理想,因此有些人念了几年的私塾就外出谋生了。唐廷枢只接受过六年的正规教育,之后就从事商业活动。另一方面,唐家湾人摒弃了守旧、保守、顽固的封建思想,他们敢于和洋人接触,敢于学习西洋先进的经济制度,颠覆中国千百年来“士农工商”顺序,是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破冰”意义的先锋。②作为主流文化的中华文化遭遇了危机,在外来文化的挑战下,中华文化本身也在寻找着自身的变革,不能继续主导弱势文化的价值取向;同时,弱势文化在国难当头,其领袖人物将进行文化反思,洞察传统文化的劣根,从而实现对原有文化的创新再造。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一步一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有识之士都在寻找救国图强的道路,洋务派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见证了中国人作出的努力,唐家湾人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在西学东渐的指引下,沐浴着“近代化”风气的浸润,积极向西方学习,形成了不甘落后、开放自由、开拓进取的精神。

3 地理环境与经济形态

3.1 中国传统文化的超稳定结构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农业文化,整个文化的物质基础的主导方面和支配力量是在自然经济轨道上运行的农业。

作为一个农业民族,中国人主要的生产方式是农业劳动力与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的相结合,由于土地是固定的,中国人的生活范围也是相对固定的,他们建立的社会是区域性的小型社会,不需要与外界进行太多的沟通交流。农耕民族不需要像海洋民族那样出海远游,也不需要像游牧民族生活地点随牧草、随季节迁徙,几千年下来形成了中华民族安土重迁、重稳定的民族心理。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社会,宗法制在中国根深蒂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由家庭组成家族,由家族组成宗族,进而组成国家,实现了家国同构。因此,只要宗法制的农村不解体,中国社会就能获得这种超稳定形态。

位于珠海的唐家湾,却不具备形成这种文化超稳定的条件,居住在唐家湾的居民大部分是由北方迁徙过来的,没有强烈的家族观念,打破了地域上的稳固性,这些都为唐家湾人摆脱守旧、迂腐的封建文化创造了条件。

3.2 珠海地理环境与珠海经济形态

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经济形态就会产生相应的文化。

从地形特征上看,唐家湾镇有山丘、台地、冲积小平原、沙滩、海滩。其地就占陆地面积的53.9%,而山丘、沙滩、海滩又不适合农业耕种。从气候上看,唐家湾镇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候风气候,暴雨台风频发。同时又经常发生旱灾,据史料记载,唐家湾地区从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后(1965年),共发生11次特大自然灾害。这些表明唐家湾镇没有条件形成稳定的农业生产,唐家湾人过着半农半渔的生活,渔业生产没有稳定性,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数过着贫困的生活,因此,依儒家耕读传家的文化制度设计,他们虽同有求取功名、严守道德伦理之想法,但贫困却使此种想法不可能实现。由于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唐家湾人必须出去闯,去外面寻找更多的谋生之道。商界巨子的蔡昌只读过三年的私塾,十四岁就随兄蔡兴到澳洲,从此投入到商业经营。唐廷枢曾在香港的马礼逊教会学堂接受过6年(1842—1848年)的殖民地教育。离开学校之后,唐廷枢从洋行最低的职位做起,进而在港英政府做翻译,最后由自己洋行生意到接任买办。莫仕扬自幼聪颖过人,富有经济头脑,从家乡来到广州做生意,从底层做起,慢慢站稳脚跟。在广州,结识了十三行的洋人,粗通英语,深谙洋务,很快得到洋人的赏识。1860年赴香港经商。1870年出任太古洋行第一任买办。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唐家湾人形成了积极进取、不畏艰险、敢闯敢拼、开拓创新的精神。

4 地理环境与海洋文化

唐家湾毗邻澳门,是珠澳文化的走廊,澳门对唐家湾的影响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以1535年市舶司从广东电白迁至蚝镜澳为标志,澳门开埠至今已有470余年的历史。在中西方文化交流、接触的过程中,澳门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优势日益突显,由此对珠海的影响也与日俱增,澳门对珠海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有人说珠海文化是香山文化,有人认为其实就是岭南文化,甚至可以称为珠澳文化,但笔者更赞同把珠海区域文化归为海洋文化,这是因为珠海区域文化具备海洋文化的显著特征:①珠海区域文化的开放性;②珠海区域文化的多元性;③珠海区域文化的开拓进取精神。显然,澳门对于珠海区域文化中的海洋文化特征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从宏观方面来讲,首先,珠海人通过澳门最先接触西方先进文化。在鸦片战争以前,澳门一直是中国唯一一个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吸纳了许多西方先进科技文化成果,这些成果很快就往珠海传播,大大拓宽了珠海人民的视野,澳门是一个窗口,珠海人通过这个窗口看到了整个世界。其次,珠海人最先从澳门走向世界,澳门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澳门开埠以后,为出国留学和移民海外打开了方便之门。再次,澳门不断传送来西方的新思想、新文化的信息,使香山珠海人大受启迪,逐渐形成了一种锐意进取、敢于创新、敢于开风气之先的文化精神。

从微观方面来讲,也就是对珠海普通民众来说,澳门是他们日常讨生活的重要出路,很多人将自己的子女送往澳门求学。为了讨生活,不仅他们自己要学外语,甚至逼迫其子女学外语,将来如果能当个翻译,家里生活就有保障了。这种为日常生活所迫而产生的需要,客观上却为中西文化的交融创造了条件。唐家湾人也开始了解和学习一些外国文化,并开始摸索和运用西洋的经商之道,这一过程开阔了他们的眼界,宽广了他们的胸怀。他们开始对出国留学、外出学徒或打工已经习以为常。这些都应是珠海唐家湾出产留学生和大买办的真正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唐廷枢少时即在澳门学习英语,后接替同乡林钦任怡和洋行总办。他深悟掌握英语对与洋人经商至关重要,遂与兄弟费时两年编出实用英语读本,以《英语集全》之名正式出版。正是由于澳门这块跳板的激发,珠海人才能接触到先进的西方文化,出现了一大批大买办,活跃在历史舞台上,从而引领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5 结 论

唐家湾历史人物与珠海区域文化的形成,地理环境这一因素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形成的珠海区域文化是不会消失的,而是代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唐家湾这种区域文化价值激励着珠海人民不断拼搏、奋斗,不断开创。在当今中国的转型困局中,广大中西部地区面临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尤为复杂,传统文化的遗产、计划经济时代的包袱以及自身文化积淀的薄弱都会对中西部地区社会改造转型和历史文化创新制造各种障碍。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吸收像珠海这样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智慧。以唐家湾为中心的珠海市作为中国近代以来区域历史文化现代转型的鲜活样本,其文化价值创新再造的内在运行机制和经验,一定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后发展地区实现跨时展的他山之玉。

参考文献:

[1]孙刚.文化遗产价值论[J].中国文化遗产,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