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例6篇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1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1-0095-1

0 引言

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国,农田的规划建设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合理高效的进行农田建设成为了新的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势在必行。2012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至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已经上升为中央决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问题

1.1 地形地貌复杂,零散耕地整合难度较大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相当复杂。除去少量平原地区,多为丘陵及山地,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高,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公顷。类似美国农场式的集约化生产在我国很多地方难以实现。田块太小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民来说,地块分散,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巨大障碍。

1.2 主管部门联系松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

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基层农林水路等各个站、局及部门统筹规划建设,但现在多数地区各部门各自为战,联系松散,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而且往往造成了重复投资及各部门计划相悖的情况,造成了管理资源及投资的浪费。

1.3 管护跟不上,工程寿命缩短

很多项目竣工后没有形成完善的管护体制,管理主体往往并不明确,且管护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所以管护效果并不理想,工程设施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无视后期管护的重要性将使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资效果大打折扣。

2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点

2.1 目的地水文及地质特点

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须考虑的自然因素。北方平原区地表水资源匮乏,地下水灌溉比较普遍,一般需种植农田防护林,以防风固沙。南方丘陵地带水资源丰富,田块与田块之间高度差距较大,整治后多以梯田为主。配套工程则以明渠明沟灌排为主,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修建池蓄水。农田建设不能单一地追求设计上的美观,应把实用性排在第一位,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方案的设计。

2.2 资金渠道

2.2.1 政府财政拨付 各地政府应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户,专款专用。

2.2.2 探索市场化模式,吸引民间资本 投资人投入前与当地先行签订土地预流转合同,建成后流转给其使用,在流转使用费上给予优惠。

2.2.3 金融机构参与 各地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发多样的低息或无息贷款,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3 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组织作用,领导协调国土、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人员,负责该行政区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二是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实施,采取问卷与实地调查、咨询和座谈会等形式,提出公众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程序、时间和期限等,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信息的公开、参与、反馈一体化机制。

3 结语

近年来,在党中央及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切实保护耕地的有关方针政策,建设了一批与现代经营方式和农业生产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综合功能还未完全发挥,机制建设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全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2

【关键词】基本农田保护;质量标准;责任主体

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历来重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其中又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设置了一系列保护制度。但这些制度太过空泛,指导性大于实践性,操作性太低,难以达到基本农田保护的真正目的。现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包括:

(一)责任主体单一

上文说到,地方各级政府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唯一责任主体,而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最多承担开垦新地、缴纳开垦费的行政责任以及少量的刑事责任。在实践中考察,我们发现,这种行政命令型的管制措施严重欠缺执行力。一方面,从法效果来说,没有明确、严重的惩罚措施遏止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违法批地行为,也没有有效的措施阻止农户和其他用地单位对基本农田的破坏行为。另一方面,从执法成本而言,由政府监督辖区内大量农户的用地、占地行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难以监督、难以惩处,执法成本高昂。

(二)质量标准不明

可以说,这个问题贯穿基本农田保护的始终。首先,在基本农田的划定时,仅考虑农田的性质,而没有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的质量,导致基本农田在划定时即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其次,虽然在占用基本农田时要求用地单位“占多少、垦多少”,却没有标准保证新开垦的耕地必须达到被占用的农田的同等水平。因此,由于基本农田质量指标的缺失,会使“占补平衡”制度变为“占优补劣”,导致基本农田的质量下滑。最后,在基本农田保护中仅笼统地规定耕地现状维护制度,但这只不过是指导性地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耕地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并未有规定有效的惩罚措施进行威慑、禁止。可以说,这一制度在实践操作中几乎等于一纸空文,没有起到法的预防作用。

(三)激励与惩罚措施过轻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文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奖励与处罚。实践中,乡(镇)人民政府也是依据这一责任书实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的监督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但这一目的难以实现。从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来说,每亩每年仅有200-500元的奖励,与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所获收益相比,微乎其微,不能起到激励用地主体保护基本农田的目的。另一个问题是享受激励的主体到底是用地农户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确定,在制度实施中会产生混乱,影响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的激励效果。就保护责任书的惩罚力度而言,也会出现责任主体不明和力度过轻两个问题,导致责任书不能起到理想中的约束效果。

二、法律完善的建议

(一)明确质量标准,加强土地评价、监测

综合土地生产力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农业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各地区的基本农田质量标准,使得基本农田有明确的质量保证,从根本上杜绝“以劣充好”的行为。对基本农田质量的高要求应当贯穿基本农田划定、占补、评测等各个环节。同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质量监督体系,建立更全面的动态监控数据库。

(二)扩大责任主体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措施:第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并将土地保护的效果列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将土地利用主体如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求其对所承包的基本农田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三)加强惩罚力度

在定期对基本农田的质量进行监测、评价的基础上,对未达标的基本农田采取责令承包人肥化、罚款、取消该年度激励措施等手段;对于占用基本农田的施工单位,在一定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质量达标的代替土地的,对其采取停止施工、限制或取消资质等措施,保证基本农田的质量维持在一定标准以上。同时,对于行政负责人,若连续一段时间如连续两年辖区内20%的基本农田质量不达标,则取消一段时间的评优资格等,情况严重可以采取降职等处分。

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主要存在责任主体单一、基本农田质量标准不明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激励和惩罚手段过轻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基本农田,首先应当明确基本农田的质量标准,并在基本农田保护的方方面面强调基本农田质量的维持和改善。其次,在责任主体方面,要明确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将基本农田保护效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要政绩考核项目中去。同时,使直接用地单位、个人成为基本农田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减少执法成本,提高保护的效率。最后,建立、完善土地评价体系和土地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是否达标,并对破坏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更加严重的行政措施和刑事措施。

参考文献:

[1]唐健.基本农田保护――问题与对策[J].中国土地,2004,07:25-29

[2]何建航,谢伟.我国基本农田立法的四大软肋及其对策[J].浙江国土资源,2015,01:46

[3]胡鑫.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10:102-103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x讲话精神,落实xxxxxxxxx关于农田水利管理的批示要求,全面掌握全省农田水利灌溉现状,切实发现农田水利运行管护中的问题,促进农田水利长效良性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根据《xxxxx关于开展全省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由xxxxxxxxx成立调研组,于6月2日~3日赴XX县开展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

本次采取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问题访谈、现场考察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了XX县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基层同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XX县总耕地面积54.47万亩(该数据来自于农业农村局确权划界数据),总灌溉面积44.25万亩(该数据来自2019年水利统计年鉴),设计灌溉面积36.48万亩,总有效灌溉面积35.46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0.66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80万亩(包括2020年实施的4.31万亩,已完成县级自验,暂未完成市级验收),高效节水面积1.51万亩,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覆盖率达30.0%。全县实际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7.4%。

XX县现有200亩以上农田灌区278座,其中:重点中型灌区1座(走马垅中型灌区),一般中型灌区4座(五渡港中型灌区、白兰中型灌区、上迳中型灌区、迳口中型灌区),200亩以上小型灌区273座。

XX县小(2)型以上水库82座,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10座,小(2)型水库65座,总蓄水量14143万m3;山塘4610座,总蓄水量4287万m3,其中万方以上山塘1022座;水陂922座;机电灌排站401座,装机容量1465kw;机电井354眼,装机容量346kw。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完好率65.2%。

(二)工程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县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财政也积极配套相应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共计投入财政资金2.40亿元,2010~2017年县财政配套资金近千万元。覆盖全县16个乡镇近226个行政村,共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4.0万亩,完成山塘整治171座,水陂改造42座,提灌站更新改造7座,衬砌渠道1210km。2010~2012年及2013-2015年实施了两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2017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和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建设;2019-2020实施了走马垅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灌区总干渠8.55km和左干渠19.18km进行了配套改造。但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

(三)工程管理运行情况

1、中型灌区

2006年,在XX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XX县五渡港、白兰、走马垅、上迳、中村五座中型水库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更为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本水库及灌区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管理维养工作,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水库管理委员会仅负责本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养,并未对灌区的骨干工程进行运行调度和维养。据统计,XX县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合计约200万元/年。

灌区的骨干工程无专人管护,而农户需要用水灌溉,因此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自然而然落在受益主体即所在乡镇。但受人员、经费缺乏等制约,乡镇也仅对干渠规模以上的水闸安排专人放水及除锈等简单维养工作,并未对骨干渠系进行系统性维养。

田间工程根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组负责运行和维养,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效果差,只有在渠道难以输水,田间缺水时才进行疏浚工作,渠系破损基本无人维修。

2、小型灌区

(1)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为乡镇或所在村委。据统计,近年来全县小型水库每年约有100万的维养资金,用于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目前管护情况良好。

(2)山塘和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一般为所在村委,若山塘出现水毁、设备老化、漏水,灌区骨干工程破损、漏水等需要维修加固的情况,管护主体无力负担,村委便向乡镇汇报,乡镇向县水利局打报告,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其维修加固,但因县财力有限,近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多数情况均无法落实维修整治经费。管护主体为村委,但无明确专门责任人,农户的“等、靠、要”思想严重,灌区骨干工程出现淤堵也时常无人清淤疏浚。

(3)拦水堰无明确管护主体,主要在使用过程中,由受益农户进行管护,但如堰前清淤、岸坡固脚等费用较大的维护目前处于缺失状态。

(4)提水灌溉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养由所在村组负责,由村委通过摊派灌溉用电电费,负担基本的养护经费,而一旦出现损坏、老化等需要大修的情况,则村委向乡镇或者县水利局申请维修。

(5)田间工程管护主体为受益村组或新型经营主体,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基本缺失,效果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下拨了维养资金,但维养资金未落实到管护主体,从实际情况来看,维养资金并未发挥应有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

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老化失修,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

1、水源工程病险多。82座水库有4座被列为三类坝,计划2022年完成除险加固;1022座万方以上山塘中已整治171座,需整治760座;922座水陂已整治42座,需整治710座;401座泵站已整治7座,需整治197座。未整治的山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如引水灌溉涵管破损老化、坝体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等,导致山塘蓄水能力差,蓄水量减少,严重影响到灌溉效益。

2、大部分骨干渠系工程未整治。全县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衬砌率35.7%,渠道完好率为65.2%。骨干渠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渗漏、淤积,放水不畅通等问题。限于资金,整体整治达标欠账较大。

3、渠系建筑物损毁严重。全县渠系建筑物自建好以来基本无专门的维修,经过多年运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坏。受限于资金,仅在有上级项目资金建设时才会对项目区内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大部分渠系建筑物损坏后,因无资金来源导致维修不及时,损坏程度逐年递增。

(二)工程建设问题

1、部分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仅仅考虑田间工程建设,并未对项目区的水源工程及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大量存在水源蓄水不足,骨干渠系工程淤积或渗漏现象,无法有效将水引至项目区,导致高标准农田即使建好后无法充分发挥高标农田的效益。

2、部分已建工程不达标。存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导致来年无法进行机械耕种,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影响收成甚至是抛荒现象;存在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影响耕种灌溉效益和耕种效率。例如水陂或分水口等建筑物存在设置不合理、漏设情况,导致局部田地灌水慢,甚至是无法灌水的现象;存在人行桥、机耕桥设置不合理影响农户耕种效率。

3、部分已建工程遭到破坏。存在因其他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投资建设破坏现有灌排工程体系,实施期间缺乏有效监管,相关实施单位未对破坏的工程进行及时恢复或设置临时解决措施。另外,农户机械耕作时不爱护也时常导致已建工程破坏。

(三)工程管护问题

1、管护体制缺失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集体逐步退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位置,特别是取消了“两工”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民投入部分急剧减少,管理上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后续没有有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替代原农村集体作为运行管理主体的体制。

2、管护主体缺位

有中型灌区和小微灌区,中型灌区虽设有专门的水库管委会,但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仍存在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等情况。除水库落实了管护,山塘、泵站及机井等水源工程由村委代管外,其他工程均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3、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2017年之前,上级每年会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约120万元/年。自2017年以来,因职能转变等政策原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被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近年来,XX县用于小(1)、小(2)型水库标准化的维养资金约100万元/年,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约200万元/年,上级未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且县级未配套相应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

(四)灌溉水源问题

本次调查到,XX县大部分病险山塘蓄水量减少,水源水量不足;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山塘养殖用水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上下游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矛盾,导致灌溉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地方在枯水季节灌溉水量得不到满足,如铁石口镇的上塘、寨背村,西牛镇的天龙村、源和村,油山镇的新水塘村、坑口村、红米塅村、长安村,大塘埠的大塘村、樟塘村等。

(五)耕地面积问题

根据调查,XX县嘉定镇侵占耕地的现象,据统计侵占耕地面积达500亩;各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现象,其中嘉定镇1700亩,虎山乡1200亩。

三、问题分析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分析

1、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而县、乡镇财力有限,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导致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2、工程管护不到位,加速工程老化、损毁,缩短了工程使用年限。由于缺人、缺资金、管护体制等工程管护问题,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有限,老化失修,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原来只需小维修即可,现在需要大整治才能发挥功效,导致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二)工程建设问题分析

1、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以往项目因无统一审批平台,项目建设存在多头立项、多头审批、多头建设情况,造成工程不能相互衔接、资金浪费。

2、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未考虑对已有的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原因是《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内容不包含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

3、部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因方案设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导致人行桥、机耕桥、水陂或分水口等渠系建筑物出现漏设、设置不合理的现象,还有因资金的限制,原征求群众意见该设置的渠系建筑物在方案评审时被更改,甚至被取缔,导致与实际生产需求存在偏差,最终无法有效灌溉。

4、其他工程建设导致已建的灌排工程被破坏,因为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管。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主要因为农户对灌排工程保护意识低,部分农户机械耕作怎么方便怎么来,即使发现农户破坏了相关工程,也无处罚措施,缺乏有效监管。

(三)工程管护问题分析

1、考核机制不合理。目前水利工作考核主要针对水利部门,未对地方政府、基层政府抓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灌区管护仅由水利部门监督,无法有效推动,管护难以落实。

2、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管护经费来源缺乏,未建立有效的维养制度。中型灌区虽进行了水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灌区管委会,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小微灌区没有建立统一的管护机构。

3、抗旱保障措施不完善。由于防汛压力大,汛期强调水库等要保持安全水位,甚至是低于安全水位,不让蓄水,一旦到了干旱季节,抗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用水高峰时部分水源工程蓄水量不够,导致无法有效灌溉。

(四)灌溉水源问题分析

1、水量不足。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病险多,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未对其进行加固整治,蓄水能力差;其次是骨干渠道与末级渠系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水、淤堵等问题。

2、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以前很多水源仅作为灌溉水源,随着农饮工程的建设,共用水源需优先保证农饮水安全,导致枯水期灌溉用水水量不足;山塘的养殖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目前还存在许多山塘被承包养殖的情况,山塘养殖对水位有一定要求,干旱季节养殖户不让放水;上下游用水矛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游来水不足,如水源水量不足,渠系淤堵或渗漏导致上游来水不足;二是因为缺乏有效运行管理,上游水浪费严重,甚至会出现灌溉水入河的现象。

(五)耕地面积问题分析

因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

耕地抛荒的原因:1、耕种经济收益低,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农户耕种的意愿低;2、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耕作机械化程度低,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农户不愿种植;3、土质和灌溉条件较差的地方,尽管实施了高标建设,部分农田也流转不出去,无人愿耕种;4、邻近山脚的田地庄稼易遭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极大影响收成,无人愿耕种。5、部分乡镇存在矿产开发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的问题。如嘉定镇的龙舌片,因早期稀土矿条件差,运行管理不到位,尾砂流入农田,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2020年虽采取整治措施,但效果甚微。

四、问题处理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农田水利问题,如有具体问题时,相关的负责部门能提出措施及时解决。近年来关于农田水利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二)工程建设问题措施处理情况

针对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问题,相关部门建议顶层设置统一的项目审批机制,目前并未形成相关机制。

对农户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问题,乡镇和村组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如有损毁要求其对损毁工程进行恢复。

(三)工程管护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 号文,XX县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但近年来由于管理人员与资金的缺失,用水户协会职能已名存实亡,无法发挥效益,现XX县用水户协会已全部注销。工程管理问题目前无有效解决措施。

(四)灌溉水源问题处理情况

水源缺水问题:遇到干旱灾情田间缺水时,积极发动水利、应急部门和乡镇根据需求给农户配备临时抽水机进行抽水灌溉。用水矛盾问题:一般由所在乡镇或村委协调解决。

(五)耕地面积问题处理情况

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在早些年较多,随着县政府要求对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和对农村宅基地的严格审批,近几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控制较好。

针对农户种植意愿低的问题,对种植农户进行精准补贴,鼓励村干部和种植大户承包种植,加快土地流转。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4

【关键词】基本农田 高标准 意义 问题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近年来,人口不断增长导致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耕地总量减少的问题十分突出。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基本农田指标体系模糊,加之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弈行为增多,导致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以土地整治工作为核心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涵义

《规范》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通俗地说,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田地平整,水源有保证,沟、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除,旱涝保收,有良好的机耕路网和农田生态环境的不得占用耕地。

建设高标准农田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的差别化整治原则,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龙头,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临的挑战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在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建成1.6亿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理后的耕地平均亩产能够提高10%-20%。从工作量来看,“十二五”期间完成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量是“十一五”期间的2.5倍,建设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建设资金缺口大。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初步分析,完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需6 000亿元投资,而从目前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看,“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计可以征收4 500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可以征收750亿元,两项合计后资金缺口仍然高达750亿元。

三是实施监管要求高。当前,在农村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重项目审批、轻实施监管”等现象,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进度迟缓、标准执行不力、资金使用不当、项目验收滞后等问题。“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样可能遇到这些问题。这就对加强监管提出了很高要求,但要在有限时间内对资金收缴、资金分配、立项批复、施工进展、竣工验收、后期管护、考评奖惩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任务将非常繁重。

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思考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是以土地整治工程为依托,土地整治工程又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量大、工期长、利益主体多、协调事务多,仅靠国土部门一家难以完成,需由区县级以上政府统一组织,加强发改、建设、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工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从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看,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模式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有力保证。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筹安排重大工程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整治、统一发展的要求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突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多功能、多效益的特点。加强与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严格评审程序,强化规划实施与跟踪,发挥规划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整体控制作用。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5

杨邦杰现任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长期关注中国农业发展与土地、生态等问题,在国际上率先解决了土壤斥水性的世界性难题,荣获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我国耕地呈现出“三少一差”的特点,即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资源少、基础条件差,耕地质量总体不高。

必须加快改变农田基础薄弱现状,推进良田建设,面对日益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加快建立耕地保护机制。

农业问题千头万绪,但根在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物质基础的重要举措。农业转型发展必须先行加强良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该成为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良田建设任务量大、牵涉面广,各地在建设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良田建设缺乏法律依据。目前,推进土地整治立法的条件基本具备。

我国耕地资源有限,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很大。因此,在现有耕地资源的前提下,提高土地质量就成为提高产出、保障供给的重要手段。

日前,为了切实了解我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建设现状,探求农业转型背景下良田建设的内涵与外延,致公党中央与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大学等部门专家一起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围绕此次调研,记者采访了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

耕地“三少一差”亟须保护

记者:我国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现状究竟如何?

杨邦杰:总体上看,我国耕地呈现出“三少一差”的特点,即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资源少、基础条件差。就数量而言,虽然耕地资源总量能够排进世界前4,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拿13亿多的总人口进行平均,我们是名副其实的“耕地资源小国”。截至2012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40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

就质量来说,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根据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的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中低产田仍然占了大多数。

从后备资源来看,受生态环境制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日益匮乏,补充耕地能力有限,全国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目前大约仅8000万亩左右,除东北和新疆部分地区外,大多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区,补充耕地成本越来越高、难度也越来越大。特别是有的省份后备资源接近枯竭,通过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的做法越来越难以为继。

从基础条件来看,我国农田地块形态比较破碎,全国现有耕地中,田坎、沟渠、田间道路占了大约13%。由于老化失修和功能退化,田间排灌设施陈旧、沟渠道路配套性差,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98亿亩,仅占全部耕地面积49.4%,耕地的基础条件与建立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成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明显短板。

此外,一些地区土壤污染严重,主要城市周边、部分交通主干道以及江河沿岸耕地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等等。对此,我们应清醒认识到,保障粮食安全对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的要求更加紧迫。

加快建立耕地保护机制

记者:这些年我们在良田建设上是如何考虑部署的?

杨邦杰: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重大。宏观地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要在水土资源更加趋紧的条件下实现长期稳定产出、持续挖掘增产潜力的目标,必须加快改变农田基础薄弱现状,推进良田建设。这是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需要,也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良田建设,可有效增强土壤养分协调、蓄水纳墒能力,降低资源消耗,并为推广科学施肥、节水技术创造有利条件,对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这次我们在宁夏贺兰县立港镇兰光村看到,8000亩有机稻蟹种养基地,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通过在稻田内挖沟养螃蟹,让水稻与螃蟹共生。

良田建设,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有利于增产增收。改造后农田的粮食亩产年均至少增加140斤,户均年增收约700多元。不仅如此,良田建设还有利于增加农民在当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

因此,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国家在加快建立耕地保护机制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2001年到2010年间,全国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亿亩,其中,仅“十一五”期间就建成1.6亿亩。2012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2011年到2015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编制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也提出,到2020年再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土地整治成效明显

记者:宁夏在良田建设中的主要成效有哪些?

杨邦杰:今年6月,我们调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4市9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宁夏近年来大力推进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区情区貌有了显著变化。所谓“三大工程”,就是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中南部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通过“三大工程”,宁夏在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保障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64万亩,改造盐碱地9.2万亩,土地质量普遍提升1至2个等级,粮食亩均单产增加110公斤左右。

二是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北部项目区的排水条件得到改善,中部项目区由旱地无灌溉改善为节水灌溉。

三是促进了农业节水和农民增收。通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灌水时间节省一半,节水20%,老灌区总用水量减少约四分之一。项目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785元,亩均节约劳动力1.1个。

四是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共治理沙漠5.6万亩,治理盐碱地9.2万亩,栽种各种树木298万株,初步形成了乔灌草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项目区80%的农田得到了保护。

先行加强良田建设

记者:宁夏经验的示范意义在哪里?

杨邦杰:宁夏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建立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在良田建设之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就成立了以政府主席为组长、两位副主席为副组长,15个相关厅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国土资源厅将其作为全系统“一号工程”,专门成立国土开发整治管理局。

二是注重规划设计,保障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区政府先后从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移民等相关部门抽调40多位专家,高标准编制了相关规划,特别注重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移民工程等紧密结合。

三是注重工程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不仅层层建立了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惩戒,而且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和资金管理。

四是注重廉政建设,构建防范风险的严密体系。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机构、完善廉政制度、前移防控关口、统一招标平台、完善施工合同等措施,有效防范了腐败案件发生。

作为全国12个商品粮基地之一,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践说明,农业问题千头万绪,但根在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物质基础的重要举措。它的示范意义很突出,就是农业转型发展必须先行加强良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该成为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宁夏近些年形成的“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值得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基层做好统筹、群众有效参与。

推进土地整治立法

记者:根据您的调研,我们应当如何解决良田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杨邦杰:目前,包括宁夏在内的全国各地良田建设正在深入开展。但是,由于良田建设任务量大、牵涉面广,各地也在建设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良田建设缺乏法律依据。良田建设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土地整治法制建设较为滞后。虽然良田建设在宁夏等一些地区由于政府一把手的关注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因而顺利推进,但在有些地方却推进不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其次是一些地方良田建设进度较慢。良田建设资金投入量大、涉及部门较多,在此过程中由于资金下达滞后、部门协调困难或权属调整纠纷等,往往造成一些地方良田建设工程工期较长,而且常常落后于施工进度。

再次是一些地方良田建设后期管护不够。一些地方在良田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工程设施后期管护所有者缺位、管理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无法落实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竣工并移交项目的基础设备和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影响良田建设工程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高标准农田管护问题范文6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陷;建议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在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重点就是集中在节水灌溉以及建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大中型的节水工程等工作。在近几年以来,由于受到全球气温不断变暖因素的影响,而降水分布极其不均匀,因此旱涝灾害频发,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就必须要不断的加大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步伐,提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此,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1、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影响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因此,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国民经济是否可以得到顺利的发展都取决于农业发展的程度。为此,只有加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才可以促进农业增收增效,推动农业现代化,确保使国民经济可以持续增长。

2、在农业发展当中,水是有限性和不可取代的,但是它却可以进行循环的使用,然而出现不当利用时,则会严重影响到人类生存以及发展,甚至危害到生命安全等问题。此外,水资源也是非常容易受到各种污染的,对此,这些属性以及它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它的合理应用与开发,这也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待我们解决。由于水资源是否可以持续发展则是确保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维持资源、人口生存环境的必要基础,因此,在适应经济发展的同时,则必须要着想于未来,得以水资源可以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

3、在农村发展的过程当中,水利基础建设则是作为一项基础条件,它也是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关键,对此,它必须要利于农业发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不断的增加效益,提高农业的综合发展能力。

二、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缺陷

上世纪60-70年代,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一般都是靠着农民的投工投劳修建的,可以说,这些工程的修建,对改善我国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施工技术等的限制,在工程修建交工时,会存在质量差、标准低、技术设备较为落后以及配套不全等相关问题。如果要受到长时间运行的话,部分建设设计都已经进入到了更新和改造的阶段。经过相关部门的一些资料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有些工程已经出现老化失修以及报废等相关问题,我国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完好率也只有大概五成左右,没在达到实际使用的标准要求。

1、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主要都在农田以及周围的生活区附近,利于日常生产以及生活等需求。农村的水利建设一般都是地方性的项目工程,所以在施工时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此外,在工程修建以后,一般都是要靠农民日常进行维护的,所以就很难达到正常的维护要求标准进行。在一般情况下,施工人员大多数都由农民组成的,而部分施工企业也没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质量监管人员,所以工程质量就难以达到规定标准。

2、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当中,由于工业企业会产出大量的废水,在城镇当中又会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等,这就会严重污染到地表水,给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植被在遭到破坏以后,也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出现土质的松软,耕地减少以及产量下降等问题。对此,就必须要应用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3、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虽然我国开展的比较早,然而在整体设计上却比较落后,所以很多工程项目的都会缺乏一定的目的性。并且在一些农田水利工程上都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划来进行建设,所以也就无法发挥出整体效益,导致出现重复工程建设的问题,这也就造成了人力以及物力资源的浪费。

三、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1、建立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要建立管理机制,从施工开始到结束,要明确监管目标、制定监管计划、掌握监管内容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施工前做好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一切准备工作满足施工过程的需要;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处理;施工后的监管工作主要是工程验收,以科学的工程方案为指导,对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2、加强农田水利技术力量,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水利人才是工程建设的保证,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队伍是完成高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所以必须重视水利人才队伍的建设。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的人员,上到管理者,下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学习。作为管理者,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知识,掌握工艺流程,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对于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思想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差错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3、提高施工规划管理水平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有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要搞好农田水利施工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采集数据资料,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级政府应该为工程的规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投入,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专业人员在分析数据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包括具体的管理目标和进度计划等;详细规定各个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做好各个工序的协调和衔接工作;最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实行责任制。

4、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是农田水利工程顺利完成的保障,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老化设备的维修养护、先进技术的引进、施工人员的培训、工程质量的监管等各个施工环节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避免由于资金不足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所以说,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5、全面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加强对已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是保证工程长期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重点的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重点专人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向水利工程的收益方征收部分费用,用于对现有工程进行定期的养护,遵循“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后期的维护工作;此外,根据各地的地质、气候等具体情况,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以不同模式进行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以,各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和监督管理工作,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提高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水平,使水利工程早日发挥效益,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白美健,刘群昌等.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