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范例6篇

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

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范文1

【关键词】:审计质量 内部 影响因素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业务的优劣程度,即审计结果达到审计目的的有效程度。审计质量是审计服务的关键,其质量高低一方面对审计报告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也直接关系到审计事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分析审计质量的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众多,cpa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cpa审计服务的主体,是审计报告的直接提供者,对审计质量的高低负有重要的责任。

一、我国cpa审计质量现状分析

近年来cpa审计质量问题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证券监管部门也为提高cpa审计质量采取了诸多措施,但是我国cpa审计质量却不高。这主要体现在;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上爆发了大量上市公司造假丑闻,而相关cpa作为会计信息的鉴证者却未能揭示客户公司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意见类型的选取上更倾向于无保留意见。一般来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质量比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质量要高。

二、cpa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cpa的专业胜任能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gpa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审计工作的基础,是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要获得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cpa需要具有专业知识、掌握审计技术方法和具备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具有专业知识是cpa从事审计工作的前提,各部分知识的深度、广度决定了cpa专业素质的高低。而cpa专业素质的好坏与其审计业务能力成正相关关系-熟练合理地选择和运用审计技术方法有助于审计业务的正确处理,此外,会计是一项人造系统,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要cpa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大量的职业判断,所以职业判断是cpa最重要的执业技能。

2、cpa的独立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独立性是审计服务的灵魂,是审计质量的y,--决定性因素。独立性要求cpa具有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cpa在发表审计意见时,如果不能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其审计质量将得不到保证,但如果只是没有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性,则不—定导致其审计质量低下。

3、cpa的“理性经济人”思想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cpa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运用理性经济人思想、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本无可非议。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审计市场不规范,各项监管机制等的缺位,造成cpa违反法规被发现或发现后被惩罚的机率很小,但是预期的收益却很高。那么cpa的理性经济人思想就很可能促使其为了个人利益而做出有损审计质量的事情。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活动主体——cpa的载体,其组织形式将对cpa的风险意识和价值取向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审计质量。目前我国实务工作中,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有限责任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最大缺点就是cpa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这一方面可能弱化cpa的职业谨慎意识,造成不应当的审计失误或失败。另一方面降低了风险责任对其职业行为的约束,导致cpa可能会为了个人利益降低审计质量,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即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审计质量越高。它主要是通过影响事务所的声誉、审计失败成本和cpa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来影响审计质量。首先,“大所”的审计失败成本更高,所以“大所”有更强的独立性以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其次,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易于吸收更多的专业胜任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cpa,易于进行合理的人员结构安排,进而提升整体执业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吕先锫等通过对2005年的行业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也证明了当上市公司由“大所”审计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更大,说明“大所”的审计质量总体上来说是高于“小所”的。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文化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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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评估方面

许多CPA对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学习、理解和认识不足,且还认为执行新准则是高难度、高要求、高成本,从而对准则产生了畏难感,也有相当部分CPA至今未能正确认识风险导向审计的本质内涵。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了以下实务问题:

1 一知半解

一些CPA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说起来头头是道,但实际上一知半解,真正需要其动手编制风险导向审计工作底稿时往往又无从下手。比如实务操作时,许多CPA不知道究竟应从哪些渠道、用何种方法、具体实施哪些审计程序去了解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也不知道哪些信息和因素可能会对被审计单位产生何种重大错报风险。又如,尽管收集了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大量信息,却往往不懂得如何梳理和寻找其中对被审计单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也不知道如何分析和评估有关信息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特别是如何评估经营风险和重大错报风险。再如,一些CPA没有搞清楚在整体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应分别了解的内容和要求,往往混为一谈。

2 敷衍应付

尽管一知半解,但大多数CPA却勇于“下手”。许多审计项目,风险评估程序尚未完工,进一步审计程序就已经收工,从工作底稿的表面看似乎按准则要求履行审计程序,实际根本不起风险导向作用,典型的形式主义。

(二)控制测试方面

许多CPA抱有这样错误观点,不管是否实施控制测试,反正不能降低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不如直接实施实质性程序,思想上不重视控制测试。实务中控制测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1 浅尝辄止

对控制测试的掌握浅尝辄止,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实施或不拟实施控制测试,不会在底稿中体现不拟实施控制测试的判断过程。

2 张冠李戴、以偏概全

一些CPA仅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的初步了解,就直接得出内控设计有效、得到执行且执行有效的结论,张冠李戴。另外,还有一些CPA按照业务循环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内容和范围不能覆盖整个审计范围,仅是测试自认为主要的业务流程和重要的认定层次,或根据自己的喜好或习惯进行测试,以偏概全。

3 形式主义

进行控制测试时搞形式主义,测试样本量非常少,象征性抽样,形似而神不是。或者实质性程序不按控制测试的结果进行,负责实质性程序的审计人员仍然按照自己习惯或喜好的方法和程序。

二、客观原因分析

(一)执行新准则的外部环境还欠成熟

准则要求的CPA必须遵循“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不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具备现代管理的理念和基础,而且还要求被审计单位有比较健全和正常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然而,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水平和现状却不容乐观,另外,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会计上事务所没有建立自己的信息数据库,缺乏CPA进行风险评估审计所需要的行业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

(二)行业监管检查没有到位

监管检查工作未真正将执行新准则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提到应有的高度,检查理念也没有上升到判断被检查项目是否能够达到“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程度,仍停留在“将审计程序执行到位”的老准则的理念上。另外,监管检查对不执行新准则或执行新准则严重形式主义的CPA没有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

(三)继续教育课程、教材与实务脱节

继续教育培训的课程和教材应该以指导CPA的实务操作为主,而风险导向审计尤其需要实务操作方面的培训。但是,从三年来各地继续教育的情况来看,都是以理论性内容为主,即使一些课程或教材与实务相关,甚至就是以实务操作或工作底稿编制指南等名目正式出版的教材,往往还是理论有余实务不足。

(四)准则本身变化太大

准则除了审计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外,在具体审计操作方面还有审计对象、审计范围以及审计方法三大变化。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CPA的审计对象、范围、方法和程序,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并没有一些CPA所想像的难度,难的是我们CPA对审计理念的转变和更新,难的是对习惯审计方法的因循守旧,难的是对风险导向准则的正确认识。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COA的内因方面

1 CPA要切实改变审计理念

CPA执行新准则务必树立新的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对于整个审计的全过程,CPA都必须围绕着:“寻找审计风险一评估审计风险一如何降低审计风险一审计风险有无降低”的主线展开。

2 注意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的改变

CPA不仅要改变以往就账查账老习惯,而且更要把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及审计视野扩展到会计账簿以外,扩展到可能给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所有的相关领域、信息或事项,包括能够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取的各类信息和证据。

3 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的改变

CPA要把传统的以账项审计为基础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扩展为了解、评价、评估、分析和测试等凡是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所有方式方法和程序,特别是要掌握对大量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信息的了解、分析和评估。

4 必须消除各种对风险导向准则认识的误区

CPA应根据所掌握的风险导向的审计理论和方法,依据具体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风险评估方面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笔者认为,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完全具备实施风险评估理想化的前提条件,CPA一方面应该考虑能否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另一方面CPA应该考虑到执行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有一个逐步适应、提高的过程,因此,在遇到困难时切不能有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不应放弃风险评估程序,但也不要随便解除对审计业务的约定。

(二)CPA的外因方面

1 完善CPA的执业环境和执业基础

首先是必须给CPA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执业基础。笔者认为,一是国家必须加快对新《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出台,不仅要为CPA的依法执业保驾护航,而且还要为CPA行业的有序和规范发展提供更合适的法律依据,二是不仅要加强企业现代管理理念和基础的培训,而且还应该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三是不仅要切实落实《会计法》所明确的企业负责人是企业会计责任第一人的法律规定,而且还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加大对企业做假账的处罚力度和违规成本,提高企业自行

编制的财务报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度-四是CPA行业协会应该尽快考虑采集并提供给广大CPA执行风险导向审计所必须的各行各业最权威的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结束各地、各事务所自行多头采集数据浪费投资且缺乏权威的局面。

2 加大对风险评估实务操作的培训

一方面,继续教育要结合三年来对风险导向准则的培训和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如针对广大CPA对新准则认识上存在的偏颇和差距等问题结合实务操作实施解剖式教学,发现一个解剖一个,及时为广大CPA答疑解惑,另一方面,根据我国CPA的审计对象大多数为小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对风险导向准则的培训和实务操作指导,应该做到:一是务必根据小企业审计的实际,加强对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框架和审计流程的指导,二是要针对小企业审计的特点,增强实务操作和适应性及针对性方面的培训,以完整的实务案例对广大CPA讲解新准则究竟应该如何操作,以增强广大CPA对小企业审计的理性认识,而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内容的培训上。

3 必须加大对风险评估方面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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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性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员,而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资产评估、会计服务等业务的专业人员。CPA考试是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必备条件,其考试主要科目所包含的内容均是会计学本科专业应重点掌握的课程体系核心内容。而有效地融合CPA考试内容与会计学本科人才培养,既能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会计学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又能使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为将来的CPA考试、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做好准备。

(一)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据教育部于2007年公布的本科专业招生目录的数据资料统计,在全国有678所含独立学院的本科高等院校中,开设有会计学专业的共382所(占院校总数比例的57%);从专业分布看,会计学专业位居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十大专业中第六位。以重庆市为例,全市有13所院校设有会计学专业;在本科院校专业年毕业人数排名中,会计学排第5位,每年为社会提供7000余人会计专业人才。可见,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在学生数量和毕业生数量方面已经具有较大的规模,甚至在局部地区开始出现较为饱和的状态。

根据教育部在200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中,会计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科研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和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但现实中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从需求角度看,社会用人单位普遍感到难以找到满意的会计专业人才,抱怨刚毕业的会计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乏实践经验,实务操作能力不强;同时,从学生就业角度看,部分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会计专业毕业生走上非会计、非财务类的其他岗位,造成较为普遍的学非所用的现象。

会计学专业教学质量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开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专业教学的课程体系经历了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课程体系到以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 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的转变,这不仅体现了会计学专业的核心教学内容,也间接反映了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变迁过程。现行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与我国CPA考试的主要科目在课程名称和教学内容方面大部分相同,这为两者的融合创造了条件。在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内容和教材等方面,如果能很好地与CPA考试科目的内容相结合,既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改善学生的就业状况,又能满足学生CPA考试的需求。

(二)CPA考试及职业前景 CPA是注册会计师的简称,是从事高级会计、审计类相关工作的必备条件。在我国,取得CPA执业资格必须通过相关科目的考试。新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始于改革开放后的1981年,1993年10月31日我国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从业范围等内容。我国CPA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始于1991年,自1993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有超过15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获得了执业资格证书。2007年1月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考场首次设立,考试大纲采用了国内2006年的统一考试大纲,这为在境外学习、工作但志愿考取中国CPA的人士提供了便利条件。自2009年全面改革以来,逐步实现了考试制度的国际趋同。与美国通过学分(150学分)积累,获得CPA执业资格不同,目前,我国CPA考试分为专业和综合两阶段进行。专业阶段考试包括: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审计、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课程;综合阶段主要考核已通过前六科专业阶段考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注册会计师考试不仅为选拔会计和审计类高端人才提供了依据,并且为会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参考。参加CPA考试的条件相对较低,根据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可申请免考一门科目。这一考试基本条件相对较低,但通常报名参加此类考试的人员有会计学专业学科背景或工商管理、经济学等学科毕业或具有从事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CPA考试被认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获得CPA执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有较广阔的执业前景,目前较多的执业CPA从业人员在会计与审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从事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CPA不仅可以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工作,也可以在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审计、会计主管、财务总监等工作。同时,由于执业的CPA人员必需保持工作和经济的独立性,所以非执业CPA成员也较多地分布在高等院校、行政事业单位等;可见CPA的就业范围较为广泛。同时通过CPA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在参加美国的CMA(注册管理会计师)、CFM(注册财务管理师)和ACCA等相关考试可以豁免部分科目,这为部分准备考取国外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在国外从事相关工作的会计人员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专业教学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点。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关于会计学专业的培养要求,可以看出会计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而会计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应该具备的主要知识和能力,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文字表达、语言沟通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等。虽然我国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在人才数量和质量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当前在会计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材质量等方面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一)专业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在学位授予分类中,会计学属于管理学下工商管理类二级学科。会计学本科专业毕业获得管理学学位;但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课题的目录看,会计学归属于应用经济学。所以,从学科体系来看,会计学专业应该属于经济学与管理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会计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而目前一些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课程开设过多、过细,层次不清,内容重复,并且所占比重过大;部分高校关于企业管理、经济学等基础课程比重过小,甚至有个别学校没有开始《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等基础课程。在专业核心课程开设中,有部分院校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中,缺少必需的专业核心课程,如《审计学》、《经济法》等专业核心课程在某些高校被设为选修课程或未开设。

(二)实践、实验环节欠缺 会计学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在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实践和实验环节较少,必然导致学生专业实际操作能力较差。一部分高校在部分核心课程教学中缺少必要的实践和实验环节,导致学生实践能力较弱,部分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甚至不能胜任记账凭证填制、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基础工作。一些高校没有开设《会计手工模拟实验》、《会计实训》、《会计电算化》实验实训等课程,导致学生书面成绩优良但操作能力低下。

(三)部分课程内容交叉 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会计学专业开设的部分课程在内容上存在重复交叉的现象。如部分高校同时开设有《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分析》与《财务管理》,这些课程存在内容的重复;如《财务管理》课程中有财务报表分析这一章节的内容,在《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两门课程中均会涉及到成本控制的内容。开设的《经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等课程,有部分内容也存在交叉;《经济法》教材中大多有专门章节关于税法的内容,在《税务筹划》课程中无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章节均会先讲解各税种的具体规定与计算,这与《税法》的很多章节内容相同。

(四)教材质量需要提高 部分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采用的专业教材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教材的内容质量较差。如20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后,会计学相关教材内容需要更新,全国各出版社均出版发行了一系列的会计学教材,但有些编者在没有认真学习新准则体系的情况下编写的会计教材出现许多错误;如部分教材将《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混淆,甚至科目运用也出现差错;部分教材中出现编写金融资产这一章内容时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相互混淆。

(五)人才培养缺乏特色 目前国内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无论从培养方式,还是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基本相似,在人才培养计划、具体课程的设置、教学大纲和专业教材的编写等方面都大致相同,少有自己的创新之处,这也背离了现代高等教育提倡个性化、差异化教育的发展要求。而一些非综合性大学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条件结合学校的学科特色创新会计学人才培养,如具有工科背景的高等院校应该更注重基建预算、成本核算等内容的教学,具有语言学科背景的高等院校应该注重外贸会计、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但现实中较少的高校实施会计学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因此,迫切需要对我国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对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优化,科学地培养高素质会计专门人才,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是培养会计人才的根本保证。

三、CPA考试内容与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融合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和领导CPA全国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修订与出版。CPA考试中的专业考试阶段包括《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共六个科目,而这六个科目所涵盖的内容正是会计学本科专业所应掌握的核心专业知识。目前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将CPA考试与会计专业教学有效融合在专业人才培养中。

(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与内容 从教育部关于会计学专业应开设的主干课程看,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核心课程。而CPA专业考试阶段的六个科目涵盖了以上所列的大部分课程,这也是作为会计学专业人才应该具备的会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但会计学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名称应结合CPA考试内容予以调整,如将科目《会计》分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将《财务成本管理》分为《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两门课程,也可以直接开设这门必修课程;其它包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审计学》均可以直接作为会计学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予以开设。在课程内容方面,可以归并部分课程的交叉内容。如在《税法》课程中采用CPA考试大纲和教材,能避免重复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同时在《经济法》课程中也能避免重复税法关于税种具体细则规定的内容。CPA考试中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较好地将成本会计、成本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整合,将成本计算、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内容较好地进行了融合,在实际教学中也可借鉴。

(二)融合实践、实验环节进入CPA课程 在会计学核心课程开设的同时,应增加专业实践课程或专业实践环节,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提升会计专业技能。可以将CPA《会计》科目分设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的财务报告内容中应增加实践环节让学生掌握各种会计要素变动对应的经济业务凭证处理,掌握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各种报表编制方法。在开设《税法》课程中具体的税种计算时,应增加实际企业的纳税环节和纳税计算与申报等实践训练,让学生掌握各类型企业应交纳的税种、计算、具体申报过程,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财务成本管理》课程中增加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分组讨论后再通过老师点评,从而掌握投资项目分析、融资方式选择、股利分配政策选择等知识要点。

(三)统一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与CPA考试辅导用书 由于目前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由专业任课老师编写的教材质量参差不齐,各种课程教材的时效性不足,合理使用CPA考试辅导用书能有效解决这一现实问题。CPA考试辅导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高等财经院校的专家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编写,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教材内容在专业界具有权威性。同时,CPA考试辅导用书每年都会更新一次,局部内容会按最新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进行修订,使得教材内容新颖,能将最新规定准确地反应在教材内容中。同时CPA考试辅导用书的内容往往作为许多用人单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参考资料,便于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复习,更好地应用专业知识寻找就业机会;同时可将CPA考试辅导用书用于本科学生毕业复习和参加CPA考试。

四、CPA考试内容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嵌入

目前,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对会计人才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如何缩短这种差距,成为目前高等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建议,将CPA考试内容有效地嵌入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在获取专业核心知识的同时为将来参加CPA考试和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在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合理嵌入CPA考试科目和学时 CPA考试在结构上分为专业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六科,专业阶段主要测试会计学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阶段一科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实务能力等。建议在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所有CPA专业考试阶段课程,并在课程后以(CPA)标注。但由于教学内容的复杂性,可以将CPA考试科目按教学课程嵌入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在嵌入教学课程时作相应调整。如将《会计》科目分为《中级财务会计(CPA)》和《高级财务会计(CPA)》两门课程,可以连续两学期实施教学;将《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分为《财务管理(CPA)》和《成本会计(CPA)》两门课程实施教学。在专业课程的学时安排上,可参考CPA考试科目的时间长短安排教学课时。如在CPA考试时间安排中《会计》为180分钟,《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为120分钟;由于课程内容繁多、难度较大,因此可适当增加《中级财务会计(CPA)》、《高级财务会计(CPA)》和《审计(CPA)》课程的教学学时。

(二)合理安排CPA科目课程教学顺序 CPA考试的六个科目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中应合理安排CPA考试科目的课程教学顺序。根据课程的内容和衔接关系,可以在低年级开设《经济法》课程,通过《会计学基础(原理)》课程学习以后再学习《会计》科目课程,即《中级财务会计》。而《财务成本管理》和《税法》科目课程应该安排在《中级财务会计》甚至《高级财务会计》之后学习;《审计》科目课程应该在高年级学习了系列会计课程之后再开设。具体应该在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形成《经济法》、《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审计》的一套较为科学的课程开设顺序。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可以开设在高年级,应该在学生已经学习了《管理学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财务管理》课程,掌握了相关基础知识后再开设本门课程。

(三)实时更新CPA考试教材和教案 在会计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合理使用CPA考试教材。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修订,CPA教材内容不断变化,每年春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均会修订相应的教材内容。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每级每年均应更新一次,采用当年的用教材内容,以保持教学内容的新颖性;而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成员编写的教材,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个别考试科目的辅导教材可作为两门课程的教材,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同时又节约了学生教材开支。如《会计》辅导用书可作为《中级财务会计(CPA)》和《高级财务会计(CPA)》课程教材,《财务成本管理》辅导用书可作为《财务管理(CPA)》和《成本会计(CPA)》两门课程教材。CPA考试大纲每年年初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每门课程都有不同程度的更新;会计学专业承担CPA考试课程的教师每年应按考试大纲实时更新课程教案和相应的课件。

(四)配备专业与实务教师承担CPA科目教学任务 建议高校在进行CPA相关的专业课程教学中,可以实施专业老师和实务界老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让学生学到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会计学专业教师队伍中应有多人具有CPA执业资格或实际从事过会计业务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安排具有多年教学经验,连续讲授CPA相关课程多年以上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而通过CPA科目的系统学习,会计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就业能力将得以进一步提高。

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范文4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审计模式;问题;建议

审计模式是审计在一定社会环境或条件下为履行其职能,实现其目标而采取的所有程序和方法的总和。自古以来,审计模式已经从传统的以账项审计为主的模式[1],发展到以风险评估为主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并且该模式在近年来又有了较大的发展变化。

一、我国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问题

1.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所需的信息系统严重不足。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重要特征是审计重心前移,注册会计师必须首先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充分了解客户整体经营环境,然后针对风险不同的客户以及同一客户不同的风险领域,设计个性化的审计程序。而目前国内很多事务所对行业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缺乏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明显储存不足,信息系统的建设还达不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导致风险评估不准确。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审计结果,容易出现审计失败。

2.CPA的知识结构存在较大差距。在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过程中,CPA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客户及其所在的经济环境。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90%以上的业务是审计业务和会计业务,没有经济方面、法律方面等多元化的背景。CPA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了解相关行业,不熟悉战略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不具备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的能力,这些都不利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实施。

3.法律法规尚待完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法律诉讼风险的增加。而在我国,虽然《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对规范CPA的执业环境,加强CPA的法律责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我国关于CPA法律责任的规定还比较空洞,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民事赔偿制度不够完善[2]。我国CPA承担的法律风险仍然较小。由于风险导向审计的前提条件就是法律风险,法律风险越高,对CPA的约束作用相应就越大;反之,如果法律风险低,CPA不但不会远离法律风险高的客户,而且还会对审计过程的风险不够重视,审计质量将会受到较大影响,最终也偏离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本意。

4.风险导向审计自身发展的问题。风险导向审计自产生以来只有短短几十年时间,其自身的发展尚不完善。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研究还不成熟。有很多学者认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风险评估理念异化、风险评估范围不明确以及风险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等,其风险评估程序效力也受到质疑。秦荣生更尖锐地指出,如果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势必混淆CPA和经营风险分析师、投资分析师的界限。此时,由这些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如果仍然称作“审计”,那么现代审计已经变质、变味了。[3]

二、我国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建议

1.建立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机制。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将获得的企业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以实现资源共享。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也应该建立庞大的数据库,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并及时更新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所需要掌握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相关知识以及与客户所在行业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2.强化CPA的职业怀疑精神。我国的CPA在执业过程中很难始终保持怀疑态度,有时过于“轻信”管理当局,缺乏对管理当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怀疑。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惯例,强化CPA的职业怀疑精神,要求CPA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怀疑态度,对相互矛盾或者可靠性存在疑问的文件或管理当局声明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由简单的“审计程序执行到位”转变为“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以增加发现和揭示重大错弊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3.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就是针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新形势,适时修改相应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现行的各种法规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因此,应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以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意识。

4.借助专家的帮助,解决CPA知识结构差距的问题。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关注点的前移,对客户经营战略等的关注对执业的CPA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颁布,在对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专家的工作范围、评价专家的工作等进行界定的同时,表明了利用专家的工作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工作中的作用。

新审计准则体系确立了新的审计模式,规定了新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但这种审计模式能否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还有赖于准则能不能有效执行。而要提高准则的执行效率,除了提高准则本身的质量外,严格的监督管理、完善的质量控制、充分的解释机制、有效的后续教育等等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新审计准则体系的有效执行任重道远。

作者单位: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武汉大学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陈毓圭.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由来及其发展的认识[J].会计研究,2004,2:58-63.

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范文5

1、对cpa执业经济意义的认知

不论是职业界本身,还是公众,都对cpa在信息时代的角色定位有了空前的一致认识:cpa无愧为信息专家。人们认识到:cpa的服务的确能够高效地为社会提供信息,在物流、资本流、信息流的循环中,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展开,能够合理有效地保证信息需求者获得较高质量的相关信息。与投资者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去成为信息拥有者相比,cpa行业的存在极大地节约了资源,cpa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低成本、高效率地为资本市场服务;从社会总体资源的配置来看,节约了交易费用,大大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效率,创造了更大社会福利;同时形成的有效市场监督机制,也促使企业本身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是cpa执业的经济意义。

当cpa执业的经济意义逐渐为人们所认知后,cpa的地位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当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时候,竞争也日益激烈。

2、供求市场

近年来,随着cpa职业队伍的不断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急剧增加,在会计服务市场上,cpa提供服务的能力有了级数的增长。脱钩改制以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有4800多家,业务规模远远大于国内事务所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五大”)的供应市场容量同样空前扩张。但是从需求市场来看,虽然对cpa各项服务包括审计、咨询、税务及其他认证服务的需求都有所增长,但相对于供给能力,还存在着差距。尤其是合并重组高潮的到来,许多公司横向、纵向联合,大大减少了会计实体的数量,使得审计业务明显萎缩,也限制了非审计业务的开展。同时,企业外购行为刺激了非鉴证服务需求的上升,种种因素导致了cpa业务的竞争空前激烈。

二、竞争焦点

1、价格

价格竞争的成因:客户对于同质服务,关心的更多的是价格。近年来,一些公司由于财务资源的外购或者对本公司的会计相当满意,那些理性的股东就会要求减少审计费用。实际上,客户期望通过改善财务资源,节约部分审计成本。那么对于事务所来说,如果不降价,就会面临被更换的风险。而且在cpa不断拓展业务的今天,其扩大收入的手段集中在非审计业务上,如果能够通过适当地减少审计收入,来促进咨询或其他服务的增长,这显然是会计师事务所乐意接受的。因为审计收入存在比较统一的收费标准,相反,咨询作为一种增值服务,cpa能够把握较强的议价能力。

一旦价格竞争或明或暗地出现在审计服务市场,许多事务所在低价保住原有客户的同时,瞄准那些期望降低审计成本的企业,以低价来招揽这些客户,这样的价格竞争,即使不会损坏执业的质量,但对cpa行业来说,其职业福利也大大减少。

2、客户

国际“五大”之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ceo-j.michael cook在1985年就作出精彩的描述:假如五年前,某个事务所的客户来向我抱怨其所接受服务质量的低劣,我会毫不犹豫地在第一时间通知那个事务所的主管;但是在今天,如果同样的事发生,我会努力将这个客户争取过来。这段话包含了两层含义:首先事务所对客户的竞争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但是,cpa业务发展到今天,没有客户竞争意识的事务所是无法立足的。事务所的客户需求远没有cpa预想的那么多。cpa已经意识到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在客户的数量与质量上下功夫。不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要获得、发展更多的客户,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关系”的重视。这种关系包括与原有客户、潜在客户、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关系。与客户关系的保持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迁就与依赖,和其他服务业一样,全新服务的理念也冲击着cpa行冲。

对于客户的竞争,促使着业内不断的探索与创新。除了改变传统的客户关系观念,国外事务所还有一种新的作法:“双所共审制”,即对上市公司和有合并报表的大型公司的会计报表,要有两家事务所联合审计,共同写出审计报告,如果意见有分歧,也可分别写出审计报告。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可以互相牵制、优势互补、达到执业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客户竞争。但是无可避免,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对效率的要求,而且在两所意见出现分岐的时候,公众面临着如何进行选择的问题。

3、人才

“cpa服务的收费是按专业人才不同的层次区分,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获取收入的能力,所以在人事招聘中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同时,cpa业务范围的扩展,对人才的要求已经从专业人才扩展到多样化人才,包括法律、网络、税收、商业战略、心理学等各方面的人才。在技术上,由于cpa在执业时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纯粹的技术判断已经无法适应cpa业务的要求,无论是传统的审计业务,还是新兴的咨询项目,对cpa执业经验、专业判断的要求越来越高,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更能体现其潜在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在人才竞争上,谁拥有这些人才,就等于在竞争中占有优势。

三、竞争带来的影响

1、规模

有学者提出,cpa服务市场最有效的形式是寡占市场(寡头垄断)。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审计”这种产品的特殊价值(直接影响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和无差别性(均为按审计准则执行的法定审计),寡占市场的优势可以冲淡审计活动的地域性色彩,减少来自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而且形成的若干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实力,并实现规模经营的经济性;还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通过以前年度的工作积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事务所的生存能力,不会因为一件诉讼案子的赔偿而关门大吉。

事实上,成熟业界所组织的形式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竞争在这一市场结构的形成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激烈的竞争机制实现了优胜劣汰,一些小规模的、业务能力不强、没有足够抵抗风险能力的公司或者被吞并,或者解散。国际从“”变成了“五大”,我国也掀起了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联合的热潮。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给了很大的支持,鼓励在国内组建一批网络性的大型事务所。

2、组织形式与结构

会计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将取决于内部机制的发展,竞争充当的角色就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制、结构的合理性进行检验。cpa业内、业外的竞争导致事务所内部结构不断调整和改进。最典型的就是安达信咨询与安达信集团的彻底分离,只有彻底分离,才会减少利益冲突与争议。

职业界在外部环境和业内外竞争的压力下,正在努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最适合所提供的服务,什么样的服务项目可以并存,哪些业务应该交由其他主体来做,什么样的组织结构能提高整体效率等等。现阶段职业界已经形成共识,合伙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最佳组织形式,成为西方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绝对主流。内部组织结构也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金字塔型结构,从最高级别的首席合伙人到最低级别的助理人员,随着级别的不断降低,每级人数相应成一定比例增大。而在我国,脱钩改制后,90%的事务所经过联合、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制,内部结构或为菱形(项目经理人数较多,助理人员相对较少),或为凸形(项目经理人数过少,助理人员过多),无论是何种形式,都不是事务所的最佳结构,造成责任不明确,效率不高,成本较大等影响其竞争力的不良后果。对于这种现状,有一部分应归因于我国cpa业务竞争不力、无序。

3、营销战略

20世纪70年代中期,“营销”对于cpa业界来说,是个奇怪而多余的概念,更不用说去聘请营销专家。但是在今天,在全球化信息需求的大环境下,cpa提供的能给企业价值带来增值的服务完全融入了商业社会,竞争无可避免。如前文所述,cpa业内的竞争一直是敏感问题,无论是业内、公众、还是监管者对于竞争是否必要一直争论不休,但是,这种讨论并没有使任何有战略眼光的会计公司停止抢占市场先机,相反,随着大营销时代的到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服务机构,也开始尝试通过成功的营销战略构筑竞争优势。早在80年代初就有学者提出发展营销战略的四个步骤:定义现时需求与潜在客户;划分相同需求的市场;选择目标市场;设计能够带来效益的服务。这种营销战略被许多大型会计公司所运用。和其他企业的营销战略所不同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营销战略、甚至高价聘请营销服务机构的目的不是为了产生更多的直接收入,而是通过各种合理的营销手段,建立良好的形象,吸引客户。

竞争使得营销战略在事务所中得到广泛应用,同时营销战略在事务所的实施与渗透,促使竞争朝着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或许是反对竞争的人士所预料不及的。

4、职业形象

cpa审计中需要的会计知识范文6

    一、CPA审计失败后的问题梳理

    (一)CPA审计失败会伤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是企业的股东,但他们却处在信息不对称中,因而,这使股东们又把对CPA出具的审计报告给予很强的依赖性,他们在投资股票中把审计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如果CPA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必然会给股民带来金融投资的重大损失,尤其在当今我国证劵市场信息来源不对称状况。如果出现审计失败,更会使投资证劵的中小股民完全处于被动之中,这不仅关系到中小股民的投资意愿,重要的是审计报告的诚信会给投资环境带来重大影响。

    (二)CPA审计失去诚信与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CPA审计失去诚信的后果的严重性是难以估计的,由于审计的失败必然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这些由于CPA审计失去诚信带来的问题,最直接的反映是会危及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使金融市场的作用失效。审计失去诚信更使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更加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CPA审计失去诚信会和风险同时存在,使金融市场造成更大的决策失误。同时,由于CPA审计失去诚信,会导致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失效,使经济秩序紊乱。

    (三)CPA审计失败会损害事务所及CPA个人的发展

    如果CPA审计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了失败,这不仅仅涉及到事务所的声誉问题。因为它还会因声誉问题而影响到事务所的业绩,从而影响到事务所的经济效益。但如果一旦CPA审计出现失败,而且是连本文由LWlM.COM收集整理续出现的话,受到伤害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市场中就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CPA个人的发展也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事态发展严重,就可能连事务所的存在都会严重受到威胁。在十年前,记忆犹新的安然事件,就是栽倒在CPA审计的问题中失败原因,由于有人怀疑安然的盈利模式,结果就在审查中就暴露了CPA的审计问题。

    二、CPA审计失败原因解析

    (一)CPA个人能力及素质的缺失

    作为CPA的审计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思想和业务水平,及敬业精神。由于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被审计的单位管理层就会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商业利益的诱惑驱使会计师事务所去迎合管理层的需要,从而背离了公正的要求,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CPA在审计主客体之间的委托关系缺陷

    CPA的存在本身是为了消除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减少成本。当CPA职业服务的供给者和需求者进行交易时,表现在独立审计的委托关系中,就是经营者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给财产所有者造成损失。在这样有缺陷的委托关系中,审计失败、舞弊事件的出现则变得更加容易。

    (三)CPA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处理失衡

    中国目前的外部约束机制主要是政府的监管,约束CPA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则较少。从具体操作来看,起诉CPA的主体受到限制,以此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不作为诉讼对象,不接受集团诉讼。在公司的一系列的诉讼案例中,几乎没有任何人起诉CPA,CPA没有因审计失败而承担法律责任,处罚力度更谈不上严厉,违规的成本太低。

    三、CPA审计失败防范机制

    (一)加强道德建设、行业自律,提高审计人员能力及素质

    CPA的职业道德依据《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但这只是一般的原则,这对于执业行为遵循职业道德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应由相关部门出面,构建一套自律、他律的职业机制,强化行业监管职能,提高权威性;发挥政府和行业自律的作用;这样才能既保证社会的利益,又合理保证CPA的利益。

    (二)提高CPA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

    CPA应该充分认识独立审计是一项带有风险和重大责任的工作。CPA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和技能,保持适当的专业技术水平;按照有关的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履行其职业责任;通过继续学习,在职业竞争中保持适当的竞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