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例6篇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利用;措施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1]。“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

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2]。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所以,要慎重对待单体古建筑好的修缮问题。2.1.2端正文物古建筑修缮的指导思想对于古建筑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还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有的认为就是完全不加入人为的干预,随着岁月的侵蚀,任其自然消亡;另一种认为“修旧如旧”就是修过和没有修过是一样的。针对木结构的建筑特点,我国古代就已经总结出对于不同的构件要按周期进行经常性维修[3]。(1)重视经常性维修。单体古建筑要根据年限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比如:屋面的扫漏补瓦、梁柱支顶加固、室内外排水疏导、门窗构件的替换等要重视。把经常性维修的周期用文字记录下来,避免小毛病蔓延成大问题。只有这种方法才使它保持健康状态。(2)形成文字记录、落实责任。对于每一次的维修日期、维修情况、维修部位要做详细的记录。同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要把问题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也便于管理者对古建筑的状况有个清晰的认识,发现规律。2.1.3加强古建筑人才培养我国历史悠久,文物数量众多。但是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工作与西方国家比较而言起步较晚,文物保护的人才匮乏,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旅游活动中的导游,只是对于景点中表象、历史典故给于宣传,而对于稍专业一点的建筑知识则比较茫然,有的管理人员根本不是科班出身。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通过2个途径:一方面,要在这些岗位上引进专业的人才,另一方面,要重视就业后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在单体建筑做好的基础上,古建筑群该怎么去保护和利用?与单体古建筑不同,古建筑群涉及到空间的形态和外部环境的融合以及具体的利用措施等。2.2.1注重古建筑群院落空间的完整性古建筑群的保护重在浮现历史的真实性,传统的古建筑群体主要是采用中轴对称和“合院”式的空间布局处理。然而县市以及乡镇对于这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若要改变这个状况,笔者建议从3个方面入手:(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各级管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利用主导作用规范市场,例如,禹州城隍庙内西关幼儿园办学的审批(地处危房中),是否过关?襄县文庙的建筑整体性被道路所阻隔,则要考虑道路的重新规划等等,都需要主管部门切实行动起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2)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意识,严格管理职责。根据我国的国情,文物建筑是由各级的文物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对于一些有碍于古建筑保护的行为一方面要积极劝导和教育,另一方面向公众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和古建筑保护现实意义。(3)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一方面可以适时的开展一些义务讲座让广大群众对古建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通过当地媒体扩大对古建筑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群众面对古建筑的任何不妥行为都要积极向政府部门举报,主管部门要对此种行为进行褒奖,对于所提建议要整改并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政府保护古建的信心。2.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我国古建筑的营造从“风水学”角度考虑的是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可以说周围环境和建筑本体一起构成了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只有把建筑和环境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展现古建筑的真实性。(1)建筑高度、色彩、材质和风格的协调。(2)外部环境的协调。结合传统思想和主次关系,外部环境的规划要重视景观轴线的处理,这是做到主次分明、统一与变化的第一步。2.2.3积极探索群体古建筑的合理利用方式从某种层面上说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而不是封闭保护。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原则来处理这些问题,又要积极创新,使利用的方式多样化,竭力在城市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古为今用”契合点。建议采用以下方式:(1)维护原建筑格局,作为宗教祭祀场所。祭祀是人们的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的表现,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的象征,共同的信仰维系了乡土感情,培养民族自豪感。(2)利用古戏楼作为传统戏曲表演的场所。在古建筑群建筑布局,特别有祭祀和会馆类的建筑往往就会有古戏楼的存在,比如许昌的关帝庙、禹州的伯灵翁庙、禹州怀邦会馆和城隍庙都有古戏楼的存在,在古代也是进行戏曲表演的场所,可以利用他们进行戏曲文艺演出,继续延续古戏楼的戏曲表演功能,即丰富了居民生活,也是保持原有使用与功能真实性的内在要求。(3)宣传与展示传统文化的场所。文物建筑直接的功能是作为城市文化性建筑和展览性建筑而存在的。同时延续的公益性文化功能的使用则能对建筑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也进一步提升了古建筑的背景文化,进而影响到城市文化。可以考虑发展成与建筑文化相关的博物馆。(4)开发成为居民休闲停留的场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风貌要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人们已经不是以往仅仅满足于有地方住的状态,而是要住的好。结合已有文物建筑,在其周边开辟休闲广场,丰富了市民生活,使原本封闭的空间有透气的感觉,具体规划时应体现到空间轴线和层次的运用。(5)作为文物建筑旅游景点。旅游事业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在全国内不断盛行,旅游事业不仅能为政府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扩大宣传效应,比如通过一些媒体和影视情景剧的制作来扩大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

2.3完善管理体系能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供保障

2.3.1加强立法建设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立法建设。它是规范一切行为的保障,贯穿于古建筑的保护整个过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1)用法律规范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行为。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古建筑的保护修复的具体维修细则少有提及。要不断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科学维修的观念深入到每个维修者心中,加强对个人破坏行为的惩罚。(2)用法律约束管理机构。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法律责任相关联,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公德心。另一方面,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和文化素质,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3)以法律形式规范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的资金额度。另一方面,保护资金保障的内容做到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且这些信息应对公众透明,并接受监督。2.3.2提高公民保护意识及鼓励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也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向科学、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政府要建立公众参与的政策,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保护利用的热情。主要体现在:(1)前期反馈参与。专家根据当地社会风貌、民族风俗、居住行为等进行考察,为设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的方案、图片、文字资料应进行公开展览,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反馈到最终的设计图纸上。(2)后期反馈参与。首先,利用方案进行实施后,对它所起到的实际效果、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可以通过组织公众讨论、问卷调查等来了解情况。其次,专家可以深入其中,亲自观察后期的使用效果。(3)过程参与。公众参与的缺失使他们对政府的保护行为冷漠,从某种程度上说和政府的引导方法不当有关。首先,建立维护区域内原居民参与的制度。其次,建立专业监督机制。通过公众参与管理的政策,专业化的监督制度来保证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合理实现。2.3.3管理运营模式多元化随着古建筑遗产的不断增加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必要要进行管理模式多元化的探索。主要有以政府为主体的运营模式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4]。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根据古建筑的位置、性质、重要程度等综合斟酌,关键是要把握好保护和开发的度,那么需要有政府的监督机制提供保障。

3结语

通过分析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从而建立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文化趋同”现象进一步蔓延的背景下,为挖掘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把古建筑与城市建设有机的联系起来共同发展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专业,它需要政府强力引导,文化部门、规划部门、具体管理部门的共同协作完成。

参考文献:

[1]李航.关于城市设计中古建筑保护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筑,2013,(10):21-26.

[2]梁思成.梁思成文集(四)[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3]马炳坚.谈谈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修缮[J].古建园林技术,2002,(4):58-64.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古建筑 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郑营村位于石屏县城西北部,距县城约10公里。根据消防队现有车辆、道路情况、出警速度、车流量等情况,从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经G323国道、乡村道路到郑营村大约需要30分钟至45分钟。

1.2 地质条件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小江断裂是川滇活动地块和稳定的扬子地块边界,它北起滇川边界金沙江的巧家县北,向南经东川、宜良、通海、建水,最后并入红河断裂,走向近南北,平均水平滑移速率10mm/s。1500年以来,仅在小江断裂的云南段上就发生10多次大于6级的地震,其中,1799年石屏宝秀7.0级地震,1887年12月16日石屏7.0级地震。

1.3 气象条件

石屏县地处东经102。24至102。24、 ,北纬23。44至23。44、。郑营海拔约1400米,南面山地,北面宝秀坝子,年平均气温18.2℃,年降水量898.4毫米。气候宜人。常年刮西南风或者东南风,风力微弱,偶尔达到3到4级。5月到9月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时有发生。

1.4 建筑特点

中国古代建筑布局,呈现闭、密、叠的特征,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郑营村始建于明洪武年间,现存为明清时期至民国年间的园林式村落。村内有“三街九巷”,为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全村有清代建筑2座,民国建筑258座,古井34口。其中陈氏宗祠、郑氏宗祠和陈氏民居为部级文保单位。郑营村民居房屋以土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主,方位皆坐南朝北。陈氏宗祠建于1925年,占地面积2577平方米,其房屋特点皆为木石结构,走马转角楼式四合院。郑营村祠堂,从祠门进去依次为石桥、莲池、中殿、正殿。中殿、正殿前院子两侧均建有对称式的偏殿、楼阁。

1.5 村庄规划

村镇建设规划,尤其是村庄建设规划明显滞后,火灾隐患严重。村民的“小家”与村庄的“大家”反差强烈,村委会除了每月70元的工作经费外,毫无收入来源,要做事就得四处“化缘”,村民家中现代化,村子仍有脏乱差。农民长期养成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或在住宅周围建垃圾坑、堆放柴火、违章烧草积肥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给防火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1.6 人口信息

郑营村委会辖郑营、张本寨两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该村总面积约2平方公里,现有农户934户,有乡村人口2976人,现有劳动力人口1880人,有近70%的人员在外打工。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94人(占劳动力的21.3%),在省内务工345人,到省外务工49人。劳动力大量外出,居住人群多为留守儿童和老人,用火、控火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大大降低了村庄在处理火灾事故中的能力。

2 存在问题

2.1 自然条件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气象、地质条件复杂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峻考验。雷击。郑营古建筑选址依山就势,建位于山脊或山坡之上,其结构独特,分布较广,周围没有高大建筑,5—9月份,常伴有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容易引发雷击,古建筑没有防雷措施,从而容易引起火灾。石屏县古建筑曾有遭雷击记载,“焕文塔原塔为六角七层,高19米,青石结构,塔内仅有方木斜塔,人不能上去。咸丰七年(1857年),因雷击,塔顶三层倾塌,州人用青砖补砌。”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地震可能性存在。地震过程中,火源无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灾。

2.2 古建筑防火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火灾后果的严重性

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古建筑的木材用量非常大,平均木材量为每平方米使用1立方米木材,而现代建筑则要求每平方米不超过20千克木材的火灾负荷量,如果以630千克每立方米木材算,现代建筑中木材用量为每立方米木材使用0.03立方米。对比之下,古建筑的平均负荷量是现代建筑的33倍。由此可见,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

轰燃迅速、扑救困难。建筑选材范围不广,以石、砖、木为主体,郑营古建筑以砖、木为主打材料。木及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木质干燥含水量低,古建筑内层层叠架的斗拱、藻井和不同形状的门窗等,使古建筑的表面积增大。借助于这些构件所形成的巨大表面,极易出现轰燃和大面积燃烧,且烟雾生成量大。古建筑殿堂内净高9米以上,受房屋布局,结构影响,消防车充实水柱射流容易被阻挡,难以达到起火点,屋面斜坡形状,射流达到屋面马上下流,扑救难度大,灭火效果差。

建筑密集,防火间距不足。宗祠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庭院中厅廊坊相互联通,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廊坊就成为了火灾蔓延通道。郑营村建筑连串,连片布置,庭院相连,一旦起火,容易通过直接延烧、热辐射、飞火等方式蔓延和扩散,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2.3 村庄规划滞后、社会管理松散,不利于灭火救援的组织

郑营村的火灾隐患与村庄规划滞后有很大关系。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郑营村宗祠道路除宽2.2米至3.5米的主道外,其余街巷弯曲,道路狭窄,常规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祠堂周围布局有很多严重隐患的民宅,民宅与祠堂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村庄各类各种场所交替布置,布局混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古老的村规民约渐渐淡出人们视线,新的村民自治规则尚未制定,乡村社会管理出现真空,给防火工作带来诸多影响。村民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使用明火、小孩玩火、纵火等现象突出,加之,易燃物品多,产生火灾的因素众多,预防困难。在社会管理松散的特殊时期,郑营村旅游业渐渐兴起,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游人吸烟,露天烧烤饮食、新建餐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2.4 灭火救援力量薄弱

义务消防队建设不规范。第一,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低。由于精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义务消防队员素质不高。第二,人员在位率不高。义务消防队员仍承担着家庭事务,灭火救援只是兼职。第三,人员训练不到位。第四,人员处置火灾事故能力比较低。火灾是小概率事件,平时缺乏实战演练,遇到突发大火,义务消防队起到作用仍十分有限。

消防大队力量有限。消防大队现有两辆消防车,10名战士,负责石屏县3037平方公里,7镇2乡30余万人口的消防安全保护任务,在面对乡镇木结构建筑大火时,只能保证在第一时间控制木结构火势蔓延,无法迅速扑灭木建筑大火。

2.5 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灭火需求

郑营古文物建筑群虽然设置了部分室外消火栓,但是设施与生活用水互联,水压及用水量无法满足消防灭火要求。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所以一支19㎜(毫米)口径直流水枪控制火灾面积按照30㎡(平方米)估算,火灾猛烈阶段,过火面积往往在150平方米左右,需水枪数量在5支以上,消防实际用水量在30L/S(升/秒)以上,现有消防设备根本满足不了消防用水量。

2.6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机制不畅

郑营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瑰宝,保护古建筑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事业,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长久的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3 对策建议

在诸多危及古建筑安全的因素中,最主要的、最具毁灭性的灾害之一是火灾。我们如何防控火灾呢?

3.1 指导思想

灭火救援时间仓促,立足“防于先”,“控于后”。消防大队需要约35分钟才能到达郑营村。一般松木在发生火灾是燃烧速度为每分钟两厘米,木质结构建筑在起火后,如果在15到20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扑救,即会出现大面积燃烧,温度高达800到1000摄氏度。一旦发生火灾,古建筑将损毁,郑营村古建筑的保护必须立足于“防”。

3.2 建议和意见

3.2.1 推进村庄规划

政府要加强对古建筑村落规划,在消防安全方面,提请政府进行旅游景区古建筑村落的村庄规划。包括电器线路改造、消防车道建设、消防水池建设、破损老房屋的拆迁改造。重点解决消防装备、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功能布局等问题。

3.2.2 创新防火举措,提高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

针对古建筑消防设施不足问题,结合《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提出五点建议。在不影响古建筑风貌的情况下,安装消防给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雷电防护装置等消防安全设备和器材。第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内外结合,由于该建筑无人居住和值守,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等装置应设置于建筑,并应采用功率高、讯响强度大的声光报警装置(如工业用),覆盖主要村道,以确保报警在第一时间为周围群众所知,同时将消防控制中心集约至一处以便管理,需长期有人值守。第二,建立消防水池。石屏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图中规划有三个消防水池,均建立在地势低洼处,消防水泵用电保障要求较高。目前,石屏县郑营村尚未达到此供电要求,况且水泵房后期维护需要大量经费支持,根据郑营村依山而建的实际情况,从充分利用资源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建议:在村后山上与村内高差50--60m范围建设不低于200m3高位水池,水池设计液位报警装置,敷设管径DN100以上的供水管网,可确保郑营村内消防管道保持常压,足够的消防供水。第三,保证祠堂内水池常年满水。第四,考虑保护古建筑原有风貌和灭火实际需要,建议适当控制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数量。消火栓属于供水装置,自身并无扑救火灾的能力,灭火由使用水枪的人来完成。陈氏宗祠和郑氏宗祠进深分别为52m、33m,基本都属于两只水枪的控制范围内,建议仅在建筑的前后门处设置室外消火栓,并于消火栓周围适当处放置水枪水带,以便取拿灭火。第五,应当加强雷电防御工作,避免文物单位因遭受雷击而导致火灾事故,对宗祠或者周围较高房屋增加有效的避雷装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定期对文物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针对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建议:逐步拆除古建筑周围私搭乱建的房屋,确保6m防火间距,对于古建筑周围的杂草枯树予以剪除。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建议:对房沿外露椽子,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外观的情况下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的方法保护;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建议取消文物建筑内的繁杂线路,对于必须设置的应采用穿铁管的方式保护。同时在村内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于古建筑上风方向50m和下风方向30m的范围应设置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逐步将在郑氏宗祠内居住的村民迁出,保证宗祠内疏散通道、前后门畅通。

3.2.3 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群防群治工作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3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成为法律。1834年,希腊有了第一部保护古迹的法律。这是国际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国家立法。1840年,法国公布了首批保护建筑567栋,1887年通过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保护文物建筑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干预。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高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在此期间通过了一系列和建议,确定保护的原则,推广先进方法,协调各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的主要文件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1964年5月,简称《威尼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年11月,简称《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1987年10月,简称《华盛顿》)、《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84年)。

《威尼斯》是关于古迹保护的第一个国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连同《奈良文件》阐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和方法,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真实性原则。要保存历史遗留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性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对遗址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2)可识别的原则。修补要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3)要保护文物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它们都保存着历史的痕迹,保存了历史的信息。(4)完整性原则。连同环境一体保护,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所处的环境,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迁移。

《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是针对历史地段保护的,它们的制定有其历史背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需要大规模地建设住宅,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历史环境却被破坏了,城镇的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留城镇的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但它们加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得到了升华,所以有保护的必要。

1987年通过的《华盛顿》总结了各国的作法与经验,归纳了保护历史地段共同性的问题。文件列举了历史地段应该保护的内容:(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从这些内容看,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外部的环境,强调保护延续这里人的生活。所以,关于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文件强调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得穿越历史地段;要有计划的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其周边环境;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4

1、地域与建筑师

・制约下的当代建筑师的地域表达

・地域文化营造中建筑师的职责与角色

・中部地区地域性设计的制约与机遇

2、地域、本土、现代

・地域主义设计与本土设计

・地域与地方、地区、传统、乡土

・现代化与地域传统

・地域性的现代表达

3、地域性与城市活力营造

・传统古镇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洪江、凤凰古城保护模式研究

・洪江、凤凰古城保护对湘西地区城市文化经营的作用

论坛开幕式由《城市・环境・设计》杂志社主编彭礼孝教授主持,湖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魏春雨教授与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前任院长孔宇航教授分别主持上下两场论坛。

齐欣(齐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地缘基因》

1.地缘基因

2.在没有太多限制的条件下,如何创造限制

3.因地制宜――着手做设计时应该对周边环境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跟左邻右舍找关系

梁井宇(场域建筑主持建筑师):《建筑与社会实践》

1.建筑师应该关注社会生活与政治

2.建筑作为社会的实践

3.建筑作为个人奢侈的实践

吴耀东(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十年来的建筑探索》

1.地域性与全球化是一体的,地域性没有固定答案

2.学建筑要搞清楚前人做过什么?为什么这样做?他们是怎么做的?

3.当代建筑师的立场:我们要怎么做建筑?为什么这样做?我们会怎么做?

4.要想把建筑做好,很多功夫在建筑之外

5.建筑应该往前看,不应往后看,我们应该以当代的方式解决城市和建筑的问题

庞伟(广州土人景观顾问有限公司首席设计师):《方言景观――呼吁与实践》

1.“权利”与“权力”在地域文化中的表现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5

论文摘要:西方名城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特别是经历了二战后大规模改造的教训,才焕发出时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视之情。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国际上兴起一股历史文化保护的新潮流。为保护历史文化和缓解旧城压力,西方名城普遍采取了避免向旧城聚焦、在旧城之外建新城或新区的规划方法,以便做到保护与发展两不误,同时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优势,使旧城复兴。西方名城历史文化保护的经验,值得北京借鉴.

1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认识走过的曲折历程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很长时间里,西方城市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到了19世纪,由于工业革命在西欧的普遍开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才引起西欧城市急剧的发展变化。城市出现拥挤不堪、交通堵塞和居住条件恶化等问题,即所谓的“城市病”。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急切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尽快解决“城市病”,而极少考虑如何保护历史文化。

    许多建筑师和规划师就解决“城市病”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其中奥斯曼的“巴黎改建”在当时被誉为欧洲城市建设的经典,而后人却讽刺他为“拆房大师”。19世纪中叶,以近代建筑大师柯布西埃为代表的国际现代建筑学派应运而生。该学派试图以金钱和技术的力量以及规划师的技巧,通过对城市的大拆、大改、大建,解决“城市病”问题,实现建设宏伟城市的理想该学派反对当时建筑上的复古主义和形式主义,蔑视因袭传统。这在当时虽有一定进步意义,但是,他们对历史文化遗产采取的虚无主义态度,却助长了轻率破坏历史文物的风气,以致造成严重后果。二战后,西方国家面对满目疮痰的城市,都雄心勃勃地制定了重建城市的宏伟规划,似乎在城市建设上大干一场的机会已经来临。国际现代建筑学派的规划思想正好适应了这一需要。于是,从二战后至60年代,西方城市普遍进行了一场以大拆、大改、大建为主要特征的大规模改造运动。政府官员和建筑师们都沉浸在建设宏伟城市的狂热中,极少考虑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问题、结果,这场大规模改造使不少城市损失了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也破坏了城市独特的历史风貌。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西方城市的大规模改造运动遭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学者的激烈批判与否定,政府官员和建筑师们才从大拆大建的狂热中猛醒,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对一批历史建筑的拆毁有了“切肤之痛”,开始从心底焕发出一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珍爱之情。在这种背景下,60年代末至70年代,国际上兴起了一股历史文化保护的新潮流,相应的国际文件频频出台。

    1964年5月,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在意大利威尼斯召开国际会议,通过了《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宪章认为,文物建筑是历史文化传统的物证,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必须予以保护。它还指出,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的建筑物,还包括与之有联系的历史地段、城市或乡村的环境。

    1972年,欧洲各国外长会议决定把1975年作为欧洲建筑遗产年。

    1972年11月,联合国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天然遗产公约》,并成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到2003年,被列人《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已达754处。

    1975年9月,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欧洲理事会部长会议上通过了《欧洲建筑遗产宪章》。该宪章确认了在当代欧洲历史文化保护的深远意义,意味着欧洲各国政府承担起保护历史文化的责任。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该文件肯定了历史街区的保护价值,要求对历史街区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1976年,欧洲议会在西柏林召开了题为《欧洲大城市及其变化—它的旧城区的未来》的会议。该会议正式否定了大规模改造运动,肯定了19世纪的旧城区旧建筑的历史价值。

    1978年10月,召开了全美洲“保存艺术遗产讨论会”。这次会议提出要保存民间建筑和半农村的村镇。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简称《华盛顿宪章》。该宪章阐述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的意义、原则、目标和方法,强调保护工作应作为城镇社会发展的政策和各项计划的组成部分。

    可以看出,这时国际上对历史文化保护有了格外的关切和热情。人们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即从开始不认识到仅认识到保护可供人们欣赏的建筑艺术品,继而保护各种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再进而保护与人们当前生活息息相关的历史街区以致整个城市。当然,西方国家为认识到这一步已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作为中国首都的北京城,迟至20世纪90年代,却居然轰轰烈烈地掀起一场以大拆、大建为主要特征的大规模改造运动,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是北京消息闭塞,不了解70年代国际上兴起的这股历史文化保护的潮流呢,还是对这股国际潮流不屑一顾?或许有人认为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太多了,毁掉一些何必大呼小叫北京的这种作法只能被西方国家视为愚昧无知。

2避免向旧城聚焦,采取保护与发展两不误的规划措施

    围绕城市中心聚集越来越多的人口和经济活动,即“向心性”,几乎是一切城市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城市拥挤不堪和居住环境恶化就成为城市发展的普遍问题。二战后,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西方城市一方面错误地使用大规模改造手段大拆大建,以图使城市旧貌换新颜;另一方面也采取了一些疏散城市人口、缓解城市中心压力的战略性规划和措施。实践证明,这些战略性规划和措施为保护旧城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道路。这里略举几例。

    二战后,英国首都伦敦基本执行了英国著名规划师艾伯格隆比于1944年主持制定的“大伦敦规划”。该规划提出了“控制中心区,通过开发城市远郊地区的新城,分散中心城市压力”的模式规划在伦敦城外圈建立8个新的卫星城,并扩建原有的20多座旧城镇,用于疏散内城的工业企业和过剩人口。从内城向外圈疏散人口的规划是否能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卫星城是否有吸引力。为此,1946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镇法”。该法规定,新城镇应为它的居民提供商店、学校、娱乐场所和公共交通等一切必要设施,还要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保证新镇居民就地生活和就地工作。到70年代,英国的新城运动取得极大成功,一些大城市甚至出现了内城荒废现象。

    法国首都巴黎采用了保尔·德鲁弗里于1965年主持制定的“巴黎区域指导性规划”,它提出“保护旧城区,建设副中心,发展新城镇,爱护自然村的方针,以建设副中心来缓解城市中心区的矛盾,改变原来聚焦式向心发展的城市模式。具体作法是,沿旧城区圆周切线方向构建两条由东南向西北平行的发展轴,在发展轴上建设5个新城用以疏散旧城人口和经济活动。新城是巴黎本身的一部分,用高速公路和地铁把旧城与新城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位于巴黎西部的拉·德方斯作为巴黎的一个副中心已于70年代建成。这里摩天大楼林立,成为国内外大型企业、财团、跨国公司、托拉斯的集中办公区。世界上100家最大企业中已有1/5在这里设立了办事处。法国人把拉·德方斯称为“巴黎的曼哈顿”。

    俄罗斯首都莫斯科采用了1971年制定的莫斯科总体规划,改革传统的单一中心的城市结构,选择了“多中心八大片”的规划结构(7l( naz)。每一片都要求做到居住、工作、休息三方面平衡,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以克里姆林宫为中心的老城区为核心区,是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区,其余7个片区环绕在核心区四周,呈“星光放射”状的多中心体系。通过主要干道和地铁将八大片区连接为一体。交通网的发达,使莫斯科人到达市内任何一点的交通时间不超过40分钟。

    日本首都东京也是典型的单核中心结构。为缓解城市中心的压力,逐步实施1960年丹下健三工作小组制定的“东京规划一1960。该规划提出了类似动物脊椎的平行放射的.“城市轴结构”、叫。城市轴以现在的城市中心为起点,东南方向从东京湾延伸到梗津市,在西北方向到达大宫、朝霞方面。城市轴上构建链状交通系统,以环为基本单元,类似脊椎的环,每一环的交通可自成体系,环环相连构成城市轴上的交通大动脉。这样在城市轴沿线都可发展新的居民点和经济区,使城市保持着向多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是一个开放型的城市结构。

    罗马是意大利的首都,古代罗马帝国的起源地,又是中世纪教皇的辖地,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几乎任何一项大规模工程建设,都会碰到是否要拆毁古迹的问题。经过一番痛苦的思索和争论,罗马人终于决定,新的经济建设必须避开罗马古城。二战后,罗马人开始在罗马古城的南郊进行新城建设。这使得罗马古城这座“露天博物馆”得到很好的保护。

    魁北克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首府,是法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点,是一座具有法兰西情调的城市,也是北美洲独一无二拥有城墙的城市。为了保护古城,他们在古城的“上城”西南建立了新城。新城拥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古城则保留着17世纪的风貌,马车与汽车并行。

    总之,“在城市总体规划上,划分新旧地区,各以不同方式进行规划,这已是较为普遍的作法。世界上许多城市为了保护旧城和解决“城市病”问题,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共同点就是,避免向旧城聚焦,在旧城以外建设卫星城或新区,使保护与发展两不误。这样,旧城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新城的规划又能为所欲为。像北京今天这样非要在城内“挖金”不可,为建新就大肆拆旧,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3对旧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在经历了大规模改造的教训以后,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认识到,新建筑再雄伟,也替代不了那些蕴涵着历史文化魅力的老建筑。因此,西方人普遍焕发出一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珍爱之情。西方名城在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方面也有许多作法值得北京学习。

3.1在旧城历史中心区增添新建筑极懊,且注意新老建筑的协调

    西方名城现在一般都禁止在历史中心区大动干戈。如果新建筑属于非建不可之列,也极其注意新老建筑的协调,以老建筑的基调为主设计新建筑。

    卢浮宫地处巴黎市中心,是法国建筑艺术的珍品,始建于12世纪。它原来是王宫,1793年成为博物馆‘随着藏品和游人的增多,卢浮宫日益不能适应现代博物馆的需要,馆内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

卢浮宫的整治与扩建势在必行,但卢浮宫是法国人眼中的国宝,神圣不可侵犯。如何既保持卢浮宫原貌又达到扩建呢?这个难题被美籍华人设计师贝幸铭先生解决了。他将休息室、图书馆、电影厅、咖啡馆等所有的服务设施都建在地下,在卢浮宫前的广场中央地面上建了一座高20米、80%透明的大玻璃金字塔。它既是地下设施的出人口,也是通向卢浮宫各展馆的“交通枢纽”。又在广场的东、南、北三面各建一座高5米的小玻璃金字塔,分别通往主要展馆。1989年扩建工程完工。原来卢浮宫每年接待280万人参观已是不堪重负,现在它每年能接纳600万游人。古老的卢浮宫与玻璃金字塔交相辉映,成为新老建筑完美结合的优秀范例。

    德国本斯贝格市政府大楼建在中世纪一座古城堡旁边。大楼建筑摹仿古城堡的塔楼,弯弯曲曲,层次有高有低,给人以崎岖峻峭之感,楼内有现代化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等。大楼外表与古城堡的风格极其协调。

    卡斯鲁厄是德国西南部建于18世纪初的一座巴洛克风格的城市,在城市历史中心有一个“市场广场”,就因为广场中要不要种一些树、加一点廊之类的问题,争议了10年,后来对各种方案作了同比例模型,拍成电影,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决定还是原样不动。足见他们对历史中心区改造的慎重态度。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开化县;霞山;古建筑群;保护;利用;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research the county Xiashan ancient buildings, introduced the ancient architectural complex in geographical location,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servation and its historical value. Careful analyzes Xiashan ancient building protection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utilization, and the Xiashan ancient building group future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Key words: Kaihua County; Xiashan; ancient buildings; protection; utilization;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4-0020-02

1、霞山古建筑群基本概况

1.1地理位置

霞山古建筑群位于浙江省开化县马金镇霞山村。马金镇是钱塘江源头,镇东北与淳安千岛湖接壤,西南与江西三清山相通,西北与安徽黄山毗邻,位于浙皖赣三省旅游的金三角地带。205国道、衢淳线省道及黄衢南高速公路横贯其中,是浙西通往皖赣的交通要道,区位优势独特。

1.2历史背景

霞山的祖先因战乱走歙尾之道经丹山迁于此地,历经一千三百多年的繁衍生息,发展成一个商贸兴隆、经济发达的大村落,据《汪氏会修宗谱》和《郑氏宗谱》记载,明成化年间大学士商辂回乡省亲途经霞山,举目望去“四里长街灯火通明,十里木排不见水道”。从霞田的石撞岭起步入青云庙,攀上观音岩可一览霞山及至马金镇全景,其间有叮当洞、猪母洞、石龙、石眼,风光绮丽,使人留恋忘返;越过213级石台阶,进入霞田村,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片硕大无比的古樟和雄伟古朴的槐里堂,转辗于民间古居,嬉戏于源头之水,好不快哉;不出两百米,霞山古钟楼的钟声伴着学子的书声,幽幽传来,尽目望去皆是古民居升起的缕缕炊烟,迎面而来的古街道上踩着高跷、骑着竹马的迎灯队伍;聆听商大学士“爱亲者不敢慢于人,敬亲者不敢悔于人”的谆谆教诲,领略一番清泉汩汩,小虾戏水的清净;看看济惠桥、涌莲桥下渐渐远去的江水,摸摸码头石上曾拴过多少船只、木排的铁锁石眼;在烈士墓前缅怀一番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走一走那曲径通幽、纵横交错的小巷;沿着杂草纵生的古栈道登上岩石遍布的石川、石柱,转到祝家渡、祝家桥,一路上大小岩石千奇百怪,如龟蛇把门、双柱擎天、千人朝拜、飞马抛剑、起轿掷印等,每一个自然景观都伴随着一个古老的传说,给这些秀丽的山水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2、霞山古建筑群保存保护情况及其历史价值

2.1霞山古建筑群情况

(1)全镇共有明清(包括民国初年)民居建筑361幢,总面积29342平方米,基本集中在霞山村、霞田村和石柱村。霞山村有古民居212幢,其中保存完整的有108幢;霞田村有古民居32幢,其中明代建筑3幢;石柱村有古民居18幢,多为明代建筑。霞山的古民居受徽派建筑影响,多为三合院、四合院,布局对称,进深较大,院落较小,门楼上有砖雕,房子正面很少开窗口,山墙较为突出,底下有角石,三架梁的瓜柱下截为鹰咀形,有牛腿雀替,用木料较多,断面较大,栏杆与窗棂都做得较为精致,更为突出的是,沿溪而建的40余幢民居格式皆为外店内居,下店上居,标有“花酒发兑,南货贡面”、“酒坊茶馆、南北布疋”等字样的招牌比比皆是,肉铺的木樽、米店的售货窗口、梁下雕灯笼也都历历在目,形成一条长达三百多米,风格鲜明的徽派建筑老街。码头巨石上用以拴船只木排的铁锁、眼孔还清晰可见,两条长一百多米,由7根12公分圆木并排,22块桥板组成的浮桥仍静静地跨在江面上,向人们诉说着霞山昔日的繁华。

(2)全镇现存祠堂、议事厅十二幢,皆为明清时期的徽派建筑。其中霞山“汪氏宗祠(含启瑞堂)”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爱敬堂、永锡堂、钟楼、霞山烈士墓四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A、汪氏宗祠始建于元朝至元庚年(1280年),面积达1282平方米,重檐翘角,巍峨壮观,雕梁画栋、描金绘彩、牛腿雀替雕刻精细,每幅雕刻代表了一个戏剧场景,祠外空地植槐故又名“槐里堂”,内有戏台、大厅、后堂三进,大门外有对旗杆墩,为大清举人汪云鹤所树,槐里堂几经损毁,几经修复,最后一次重修自光绪二十九年至民国六年,历时十五年,现存的“汪氏宗祠”和“槐里堂”匾额是民国元老于右任手书。该祠规模之宏大、建筑之精美、历时之悠久、保存之完整,实属罕见。

B、爱敬堂于明正统乙丑年(1445年)始建,共三进,总面积1050平方米,后堂天井三面青石护栏,双抱鼓石,清泉汩汩,常年不断,有小虾游戏其间,令人称奇。明荣禄大夫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商辂亲笔提名“爱敬堂”并留下一段佳话。

C、现存古钟楼二座,保存完好的一座,位于霞山村村口,五脊重檐式歇山顶,正脊中二只兽,正吻(鱼翻尾),滴水瓦当、楼回字形,上五架穿斗式、搁板井字三角形,周围栏杆檐柱和垂莲柱,三层木结构,建筑面积108平方米,三层中梁悬挂一口明弘治铭文大钟,该楼始建于明万历年间,一庵堂与钟楼同时建造,古诗《集书生》云“钟声包书声,女莫伴歌声”,现在庵堂的位置已改建成学校,古诗所描绘的情景仍然存在。

霞山村一大祠堂,占地面积1840㎡,于70年代烧毁,现四周墙仍在,门面砖雕保存完好,内柱础、覆盆尚存,平面分布保存依旧。

2.2建筑特色

霞山自宋代属古徽州,建筑风格多为徽派,粉墙玄瓦,马头翘角,错落有致。门楼、门枋有砖雕并辅以壁画,花腿雀替,花格窗棂皆修饰得玲珑剔透,鬼斧神工。除大量小巧精细的民居外,较大型的建筑有爱敬堂、永锡堂、钟鼓楼、汪氏宗祠及郑宅等,其中霞田汪氏宗祠建筑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三进,各有天井,戏台牌楼式,雕刻精细,气势雄伟,另有大木材商郑松如故居(郑宅)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保存完整的有1500多平方米,分中堂、前厅、书房、后花园、水榭、落桥厅等七部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2.3民俗风情

全镇五大姓氏现存宗谱六部,较为完整地记录了霞山一千多年来的历史,是不可多得的宝贵文化财富。从宗谱的记载和民间传说中可以看出,昔日的霞山商贸兴隆、经济发达、重视教育、人才辈出。逢年过节,迎龙灯舞草龙、踩高跷骑竹马的风俗也遗留至今。现全镇还保存着一支16人的高跷竹马队伍,一条由每户出一板的板龙,元宵节和农闲时村民自娱自乐,曾多次参加县元宵节、三边艺术节等大型活动。

3、霞山古建筑群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3.1群众保护意识不够。开化县霞山古建筑群的建筑属徽派建筑,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宏大、范围之集中、建筑之精美在浙西是十分罕见的。它包含了深厚的文化底蕴,记录了一个个历史画面,是一笔珍贵的历史遗产。由于岁月的侵蚀以及各种历史原因,许多文物流失了,许多古建筑改变了原貌,许多人文景观被人为地破坏。加上江南气候湿润,许多民居中的梁、柱以及雕刻精细的牛腿雀替腐烂严重。若我们不加大保护力度,不久的将来便会失去这批珍贵的历史遗产。

3.2保护资金不足。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现已投入一百多万元。但是由于我县地处浙西偏远山区,属于浙江省的省级贫困县之一,经济力量薄弱。

4、霞山古建筑群今后的保护和发展建议

4.1提高公众意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单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依靠公众参与是当务之急。必须加大对国家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

4.2创新发展模式。在统筹发展上,将古建筑群保护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在经费投入上,一是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要求,逐年加大县级财政对文物事业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二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可考虑设立文物保护与发展基金,促进文物保护模式的多样化。三是对一些旅游观光条件成熟的古建筑进行开放,然后提取适当比例的门票收入用于古建筑群保护。

4.3坚持依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本县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使古建筑群保护更加法制化、规范化。4.4建立应急机制。为解决急需抢救性和搬迁性保护问题,使一些重点古建筑得到应急保护,应建立文物保护应急管理机制,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单位到人头,做到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使有可能毁坏倒塌的古建筑万无一失。4.5强化行政执法。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加大文物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二是在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法遵循文物工作方针,确保规划建设对古建筑群不造成损害。三是加大对阻扰、破坏古建筑群保护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5、结束语

古建筑大多蕴藏着无数的历史故事,能陶冶人的情操,启迪、净化人的思想,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融的重要载体。应把握好主要与次要、重点与全面的关系,找准古建筑群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切入点,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使古建筑群这一“国宝”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开化县霞山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项目可行性报告》吴德良等,浙江省开化县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