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例6篇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落实 水资源 管理制度 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V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0(c)-0108-02

1 保障措施

1.1 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级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及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起统一有序、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协作配合,沟通及时,工作高效。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2 依托科技,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发展

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借鉴参考先进市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广泛吸纳邀请区内外科研单位,配置形成比较稳定的技术队伍,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作为技术咨询和协调机构,对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负责开展相关科学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1.3 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扎实、任务完成好的乡镇、部门进行表彰;对工作拖拉、敷衍、完不成任务的,将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1.4 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1.5 明确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决定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建设任务和重大研究项目,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计划,部署年度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任务;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与重大研究项目的验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隆德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召集并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编制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指导创建节水型灌区、企业、学校、社区等节水型社会单元载体;负责联络有关部门或组织有关专家,讨论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负责起草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有关制度,建立节约用水激励机制;负责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承办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的组织与实施;承办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重大建设任务和重大研究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详细具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并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国家有关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报道。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各项节水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落实节水型企业准入制度;制定工业水价机制改革方案,会同水务局负责制订水价管理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水价。

县财政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县环境保护局:编制水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全县河流水质监测、监督工作,制定和出台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该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与水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地及河道水质安全。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居民和工矿、企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城居民节水规划和节水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城镇居民节水制度,建立高效协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机制;做好县城居民节水和城区管网改造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地下水文地质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核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推广节水技术、器具;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县农牧局:编制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农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充分发挥示范园区带动引领作用,加大抗旱高效节水技术推广,示范推广节水栽培技术,普及地膜覆盖;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县林业局:编制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林业用水节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加大育苗微喷灌节水技术推广力度;编制并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规划,配合水务局做好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县教育体育局:编制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教育系统尤其是学校节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负责在全县学校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工作,建设节水型学校,做好学校节水工作。

县商经局:编制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商业节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做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各种工业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大力推广节约用水技术,组织工商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发展节水型工商企业,建设节水型工厂;加强工商业非常规水利用;做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控制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城关镇:编制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城绿化用水节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在社区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建设节水型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在本辖区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建设节水型乡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

1.6 完善监管体系

加强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信息管理网络,建立规范的水资源管理统计制度,加强水资源公报等信息,强化公众监督,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人员在水资源保护领域中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2 结语

隆德县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紧缺,另一方面用水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从长远利益考虑,有计划、有目标地利用水资源,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水资源供需结构,对于提高隆德县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程小娟.宁夏水资源安全评价研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5.

[2] 陈欣,姚水萍,沈仁英.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J].浙江水利科技,2014,42(1):14-15.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建筑节能、监理工程师、作用、规范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要求,我国会继续加大力度实施节能减排战略,这为建筑节能工程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同样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建筑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淡薄、理念滞后,对节能工程重要环节认识欠缺, 势必也会在实施中无法完全实现建筑节能要求的效果。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发挥相应的作用。本文通过笔者在本地区工程监理实施中的相关经验, 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 掌握建筑节能的监理依据

要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掌握建筑节能的监理依据。广东省属于夏热冬暖地区,监理工程师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0-2006)、《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 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8) 19 号)、《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文件作为监理工作开展的依据,确立实现建筑节能效果是根本、以过程控制为主导、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工作方法,全过程控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积极推进和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2 建立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体系

节能监理的工作体系大致可分为准备阶段、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验收三部分工作内容。

2.1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节能设计审图意见、备案表及相关节能设计专篇文件;

(2)项目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应编写的具体内容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要求、验收程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旁站监理方案;

(3)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和图纸会审,监理人员要充分了解节能设计的意图、标准和要求;提出疑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形成会审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后执行;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节能设计要求在工地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并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6)对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应按施工图审查程序重新报审,监理单位应进行确认;

(7)会同建设、设计及承包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

2.2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施工、计量等设备的技术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安装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节能构造施工、构件安装、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质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型号、性能进行核对,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出入境商品检验记录、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进行检验签认;并按要求对需做复检的材料和设备做好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关,杜绝承包单位使用国家和省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撤离现场,并做记录。

(2)墙体节能工程。检查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情况;保温隔热层施工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重点对厚度尺寸、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及耐火性能等进行检查;检查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及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对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和孔洞等) 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检查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3)幕墙节能工程。检查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的密封处理;检查检测幕墙工程的气密性能;检查镀(贴)膜玻璃安装方向、位置及密封条的保温密封处理;检查遮阳设施的安装。

(4)门窗节能工程。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检查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检查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及密封节能措施;检查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及接头处理;检查门窗镀(贴) 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5)屋面节能工程。做好对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的保温隔热措施;检查种植屋面的构造做法、植物种类、种植密度、覆盖面积、种植存活率是否符合设计即有关标准要求。

(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及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检查以下内容: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 冷及热计量设备安装;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检查以下内容: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检测;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调试的情况;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 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 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

(7) 空调与通风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检查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情况;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及调试情况。

(8)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查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检查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对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进行检测。

(9)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查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检查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与空调、采暖、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情况。

(10) 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试验;检查测试、试验的批次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3质量问题的处理

(1)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 监理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进行复审和备案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及没有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示范样板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当下达工程暂停令,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4 事后检查验收。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结果合格,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检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相关节能分部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及合格依据。

(2)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对其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完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资料也应及时整理归档,并要真实完整、分类有序;节能验收资料应独立组卷。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专篇,明确详实地记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并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和质量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做出明确结论。

(4)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 结束语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3

*6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贯彻取水许可条例,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的主要成绩如下:

一是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取得新进展。法规建设方面起草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中明确了节约用水要求;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等一系列文件;下发了《*省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起草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启动徐州、张家港两个全国试点工作,南京市列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确定*、南通、淮安等12个市县为第一批省级试点单位;完成了237个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其中省级80个),创建节水型企业38家,通过了15家“节水型高校”验收,联合省妇联在全省开展“节水型家庭”创建;初步编制完成了《*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三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出台了南水北调基金调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专题调研,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6年全省征收水资源费3.5亿,比*5年增加75%。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全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已形成初稿。制定了《*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市编制了《*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报告》和三年实施方案,经水利部批准,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市。全面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调查和监测。

五是巩固苏锡常地下水禁采成果,全面提升地下水管理水平。省政府年初召开了禁采总结表彰会议,全面总结苏锡常五年地下水禁采经验,表彰了禁采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今年省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下水管理。苏中、苏北地区地下水继续加强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按省厅下达的取水计划和压采目标。实际取水量7.3亿立方米,总量控制在计划之内;压采0.3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任务。组织对全省地下水管理工作开展了互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比。

六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启动了取水许可换证工作,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明晰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年内全省共审批取水许可申请105份,新审批地表水取水量95亿立方米、地下水860万立方米。同时,各地加强了排污口设置的论证和审批管理,从排污源头控制排污总量。

尽管*6年水资源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水资源费征管工作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政策落实情况还不尽如人意,地区间工作不平衡,调价政策落实情况不理想。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南通、南京等地级市以及近半数的县市未出台南水北调基金调价文件。部分市、县(市、区)自来水的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的合并价格没有达到0.20元/立方米的规定标准。

二是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根据“四个总量”控制的要求,市际、县际还没有总量控制和计量设施,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功能区管理要求,水源地保护的应急监测以及快速反应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管理的需求。

三是社会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水资源社会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而国家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水资源管理系统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但是,各地水资源管理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对资源水利的宣传不够,公众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意识还不强,政策措施研究还不到位。

二、二七年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

*7年,水资源管理要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资源水利,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按照资源节约的要求,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环境友好的要求,抓好水功能区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抓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新的一年水资源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和管理

一是要落实调价文件。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水资源费调价文件。*6年省物价、财政、水利三部门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中明确“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尚未调整到位的部分,连同南水北调基金一并调整到位”,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强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凡是南水北调基金文件没有出台的,或者基金和水资源费合并标准没有到位的必须在今年六月底前全部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越权减免文件。

二是要提高征收到位率。各市要加大征收力度,及时分解下达县级征缴任务,并落实到各征收单位。今年省厅将对各市下达征收指标,按征收到位率和征收额度双重考核。各地要加强与用水户的沟通交流,在节水技术、取用水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要强化用水计量,全面实行计量收费,杜绝协议收费和人情收费,继续大力推广ic卡等先进的用水计量设施,省厅今年将实施取水大户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各市、县已建和在建的系统一并纳入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是要规范管理与使用。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使用“*省水资源费专用票据”,并按规定设立水资源费缴入专户,按月按比例分别缴入同级金库和省库,并将征收情况逐月上报省厅;水资源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规范管理。*7年,省级水资源费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信息化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各地的水资源费使用要与省级相配套,要分级建立项目库,按项目化管理要求用好、用足水资源费。

四是要强化考核奖惩。今年省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各地随意减免水资源费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全省建立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的考核机制,将水资源费征收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各市也要加强对县级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二)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饮用水源地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完成全省1315个重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今年上半年省厅将完成省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并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各地要配合省厅,在此框架下对其辖区内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全面核定,向同级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和预测,建立应急预案。目前各地已经按月组织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并通报,今年在此基础上要定期公布行政区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旬报工作。目前各地普遍存在水质监测设备和能力相对较差的问题,要特别重视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各地要建立健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继续开展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

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管理。在入河排污口普查的基础上,今年要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划定禁止和限制排污水域范围,提出相应的排污口整合方案。各地要加强重要供水水源地、骨干清水河道沿线排污口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设置论证,规范新设排污口的审批和管理。从今年起各市审批的排污口要实行省级备案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各地要编制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开展清水通道建设,突出抓好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泰东河、通榆河、望虞河等主要供水河道的水源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宜兴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试点,探索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经验。

同时抓好*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三年实施方案,报水利部、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工作。完成《*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请省政府出台《*省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是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三个部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徐州市要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控系统,制定行政区域用水总量节约奖励和超额加价办法,为建设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体系积累经验;张家港市要开展循环型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体系和城乡水循环体系的建设;南京市要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起步实施。*、南通、淮安3个地级市和大丰、泗洪、江宁、姜堰、句容、东海、淮阴、武进、高邮9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单位今年要编制完成试点工作规划,并完成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年内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三是抓好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今年省厅要对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各地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工作,推进节水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配合载体建设,开展相关的节水宣传,及时推广先进的节水经验。

四是实施“行业节水行动”工程。年内在火电、化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造纸、机械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力争主要产品用水水平5年内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带动行业节水水平大幅度提高。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重点抓好行业的节水工作,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用水,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鼓励企业废污水“零排放”,建设一批“零排放”示范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试点。

五是建立社会用水总量考核指标体系。今年,全省单位gdp水耗要确保下降4%,一般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总量指标,分行业、地区建立用水总量考核指标体系。对取水、用水实行按月统计并上报省厅。

(四)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主要任务。

一是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步地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充分发挥体制优势。要全面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各项规划;加快人员培训和水务人才的引进,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人才保障;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结合城市防洪建设,做好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和改革运营机制,继续推进水务一体化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全省地下水管理,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的计划管理和开采总量控制,规范地下水审批程序。首先要按照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成果强化地下水禁采区、严重超采区、控制开采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厅下达的年度开采计划,逐级考核到每眼深井。苏中、苏北各市要按照五年压采方案,落实水源调整、地下水开采量压缩等措施。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站网建设,密切关注沿海超采区的地下水位变化和苏锡常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动态监测,及时评估苏锡常地下水禁采成效。再次是要严格控制新凿深井,凡地表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严禁增凿取水深井。

三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460号令),规范取水许可程序。今年省厅将组织专题培训,各地要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学习《条例》,使各级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程序和要求。各地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厂矿企业和广大取水户广泛宣传《条例》,提高全社会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同时,各地要对现行的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监督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等规定进行整理、核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程序,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杜绝发生违规审批行为。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各地要规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加强对水资源论证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资源论证工作。关于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工作,在*6年完成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先换发有效期在*7年底前到期的取水许可证。

(五)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6年省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到管理机构明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设备先进、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各级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节水办、水资源费征收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必备的专业知识;各单位要保证工作所需的车辆、计算机、办公设备以及现场踏勘和调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要重视水资源档案管理和基础工作。

今年,省厅已经组织编制了“*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取水远程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于近期启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时还将制定有关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规范,各地在系统开发建设中,要以此作为建设依据,以利整合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已有的各类资源。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4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1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5.2微观节水评价在宏观整体评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考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状况,还需对具体的节水效果进行微观指标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综合指标评价、农业节水指标评价、工业节水指标评价、生活节水指标评价、生态用水指标评价以及水环境指标评价等方面。

6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实现,必须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最为迫切和重要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6.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的各级领导和工作机制是试点建设的首要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地方行政首长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统一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县(市)之间、水务局与各职能交叉部门之间、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与城市水务管理之间的关系,保障具体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必须建立起由上而下的运转灵活、信息通畅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机制,协调处理上下各级之间、地方政府和流域机构之间的各方关系,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6.2配置稳定的技术咨询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原创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既无现成模式可供借鉴,也无成熟经验可供,但试点建设时间短,实践要求高,因此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应当广泛吸纳省内外和国内外高水平的水利科研单位,配置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技术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既作为试点工作技术常务咨询和协调机构,在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负责开展相关科学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6.3保障相关资金到位,重视配套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国家投入资金的及时到位,不同项目资金在符合基本建设报批程序的基础上,由相应归口单位负责审批,并予以及时划拨。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多种投资渠道,保障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

7结论

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和水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

参考文献:

[1]梁建义,徐振辞.南水北调受水区河北省廊坊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廊坊.2006.

[2]冯城,王亚华.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资料汇编(三).张掖市.2004.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整合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抓好试点示范,初步形成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机制和节约型的办公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节约办公经费和接待费用10%,公务车辆总费用下降8%,单位人均能耗降低8%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1、开展机关资源消耗计量统计

主要内容:制定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下发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开展典型建筑的能耗监测等途径,构建能耗数据库,建立机关资源消耗和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为实施机关资源节约和节能改造、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方法步骤:结合机关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开展机关典型建筑的能耗监测,定期汇总分析资源消耗统计指标,并公布各机关资源消耗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资源消耗统计、计量工作检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2、开展计量仪表改造

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年底前完成机关各类老旧、失灵计量仪表(包括水表、电表等)改造,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改造成一户一表,为机关资源消耗统计和资源消耗监测创造条件。

方法步骤: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老旧、失灵计量仪器自查工作,按照定点采购的要求,更换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完成计量仪表的更新改造。

3、办公照明设备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对机关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除消防通道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全部更换成延时开关。

方法步骤:年底前,完成机关办公建筑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

4、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方法步骤:不断完善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示范改造,组织进行经验交流,为以后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5、用水器具改造

主要内容:对机关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进行全面更换。

方法步骤:下半年,在机关选择一幢办公大楼实施示范改造,然后推广示范经验,开展用水器具节能改造。

6、推进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

主要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国家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中确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良好机制。

方法步骤:上半年,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财政部、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制定我镇政府机关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管理办法,在镇级财政预算单位全面推行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7、开展公务用车节能

主要内容:严格执行车改后的公车使用规定,要在建立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车辆动态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科学合理调度,减少车辆的空驶里程,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强对统一定点保险、加油、维护单位的审查和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方法步骤:上半年,对所有公车的油耗情况进行跟踪汇总,研究核定不同型号车辆的实际油耗标准,并对实际油耗过高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测和维修。下半年,选择公务车辆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试点,按照实际工作量合理控制行驶里程,认真执行核定的油耗标准,并建立相关的台帐制度,为明年加强公务用车油耗支出的预算控制奠定基础。

8、加强资源节约日常管理

主要内容:通过制定日常资源节约管理办法,采取管理措施,减少照明和办公设备电耗,提高用水效率,控制邮电费用,降低办公经费,使日常节电、节水、节材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方法步骤: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区政府资源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节水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和节约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

9、开展节约型机关试点工作

主要内容:选择不同类型具有典型性的单位、部门进行试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节约型机关的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形成节约型办公模式,为今后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方法步骤:制定节约型机关试点的工作意见,进行组织发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提出试点申请和实施方案。下半年,完善实施方案,实质性推进试点工作,到年底及时总结评估。

四、配套措施

1、建立资源节约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我镇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有效地进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基建办、组织人事科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的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开展节约资源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在镇有线电视台、《通讯》和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组织节能工作培训、现场观摩学习、知识竞赛、节约资源宣传周活动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约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忧患意识与节约观念,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使节约成为每个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3、加强资源节约制度建设

根据机关资源节约的要求,研究制定《镇机关能源消耗定额标准》、《镇机关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等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及其配套管理措施,为资源节约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6

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和必要时提供结构布置图。

3.5.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建筑场地类别、地基液化判别;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简况、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着重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分别予以说明: 当无勘察报告或已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明确提出勘察或补充勘察要求;

3)采用的设计荷载,包含工程所在地的风荷载和雪荷载、楼(屋)面使用荷载、其他特殊的荷载;

4)建设方对设计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与结构有关的书面要求;

5)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2 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处理方案及基础形式、基础埋置深度及持力层名称;若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3) 上部结构选型;

4) 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5)地下室的结构做法和防水等级,当有人防地下室时说明人防的抗力等级;

6)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7)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8) 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和采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模型。

9)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10) 采用的标准图集;

11) 施工特殊要求;

12)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5.3 设计图纸(较复杂的工程提供)

1 标准层、特殊楼层及结构转换层平面结构布置图,注明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平面图。

2 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简图。

3.5.4 内部作业

1 与建筑及其他专业配合,确定结构型式及布置。

2 提出能为编制概算所需的结构简图及附加的文字说明。

3 对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复杂的建(构)筑物应作必要的计算工作,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3.6 建筑电气

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

4)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

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 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 、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 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 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 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压设备操作电源和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0)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4 配电系统

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它负荷的供电措施;

2) 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3) 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 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5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

2)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

6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按工艺要求说明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的组成;

2)自动化仪表的选择;

3)仪表控制盘,台选型及安装;

4)线路选择及敷设;

5) 仪表控制盘、台的接地。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2)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和要求;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5) 火灾应急广播及消防通信概述;

6)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7) 线路选型及敷设方式;

8) 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 应急照明的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等。

8 通信系统

1)对工程中不同性质的电话用户和专线,分别统计其数量;

2) 电话站总配线设备及其容量的选择和确定;

3)电话站交、直流供电方案;

4) 电话站站址的确定及对土建的要求;

5) 通信线路容量的确定及线路网络组成和敷设;

6)对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线路敷设和引人位置的确定;

7) 室内配线及敷设要求;

8)防电磁脉冲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9 有线电视系统

1)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的确定;

2)节目源选择;

3)机房位置、前端设备配置;

4)用户分配网络、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用户终端数量的确定。

10 闭路电视系统

1)系统组成;

2) 控制室的位置及设备的选择;

3) 传输方式、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4)电视制作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选择。

11 有线广播系统

1)系统组成;

2)输出功率。馈送方式和用户线路敷设的确定;

3)广播设备的选择,并确定广播室位置;

4)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2 扩声和同声传译系统

1)系统组成;

2)设备选择及声源布置的要求;

3)确定机房位置;

4) 同声传译方式;

5)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3 呼叫信号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线或无线);

2)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3)设备选型。

14 公共显示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显示装置安装部位、种类、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3)显示装置规格。

15 时钟系统

1)系统组成、安装位置、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2)设备选型。

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系统防范等级、组成和功能要求;

2)保安监控及探测区域的划分、控制、显示及报警要求;

3) 摄像机、探测器安装位置的确定;

4) 访客对讲、巡更、门禁等子系统配置及安装;

5)机房位置的确定;

6)设备选型、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7 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确定综合布线的类型及配置标准;

2)系统组成及设备选型;

3)总配线架、楼层配线架及信息终端的配置;

4)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

1)系统组成、监控点数、及其功能要求;

2)设备选型;

3)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9 信息网络交换系统

1) 系统组成、功能及用户终端接口的要求;

2)导体选择及敷设要求。

20 车库管理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 监控室设置;

3) 导体选择及敷设要求。

21 智能化系统集成

1)集成形式及要求;

2) 设备选择。

22 建筑物防雷

1)确定防雷类别;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23 接地及安全

1)本工程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3) 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 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24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构)筑物名称、容量,高、低压线路及其它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架空线杆位,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

2)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和变压器容量;

3)比例、指北针。

2 变、配电系统

1)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二次回路方案编号;

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

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

3 配电系统(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不对外出图)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图(包括西:电及照明干线、变配电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编号)。

4 照明系统 对于特殊建筑,如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等,有条件时应绘制照明平面图。该平面图应包括灯位(含应急”硼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不需连线。

5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

2)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

7 通信系统

1)电话系统图;

2) 站房设备布置图。

8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9 其他系统

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

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

3.6.4 主要设备表 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6.5 设计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 变压器选型计算。

3 电缆选型计算。

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 防雷类别计算及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

6 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 说明了或相应图纸中。

7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 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

3.7 给水排水

3.7.1 初步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内部使用并存档)。

3.7.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摘录设计总说明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内容;

2)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3)其他专业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

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当有其他单位共同设计时)。

3 室外给水设计

1) 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能提供的水量与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温、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和设备选型等。

2)用水量: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 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道路、绿化洒水和不可预计水量等);消防用水标准及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3)给水系统:说明生活、生产、消防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扩建工程,还应对现有给水系统加以简介。

4)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法等。

5)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井绘制水量平衡图。

6)循环冷却水系统:说明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以及当地的有关气象参数(如室外空气干、湿球温度和大气压力等)来选择采取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组成,冷却构筑物、循环水泵的型号及稳定水质措施。

7)当采用重复用水的系统较大时,应概述系统流程,净化工艺并绘制水量平图。

8)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4 室外排水设计

1)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

2)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选型及设计数据,构筑物形式,占地面积,紧急排放的措施等。

3)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产、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量。当污水需要处理时,应分别说明排放量、水质、处理方式,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构筑物概况以及处理效果等。

4)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

5)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1)说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种用水量标准,用水单位数,工作时间,小时变化系数,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注:此项内容在第3.7.232)中表示清楚时,则此款可不表示。

2)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和给水方式,分区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计量方式,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材质,设备选型,保温、防结露和防腐蚀等措施。

3)消防系统:遵照各类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对各类消防系统(如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雨淋喷水、水喷雾、泡沫、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和依据,计算标准,系统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叙述。

4)热水系统:说明采取的热水供应方式,系统选择,水温、水质、热源、加热方式及最大小时用水量和耗热量等。说明设备选型、保温、防腐的技术措施等。当利用余热或太阳能时,尚应说明采用的依据,供应能力,系统形式,运行条件及技术措施等。

5)对水质、水温、水压有特殊要求或设置饮用净水、开水系统者,应说明采用 的特殊技术措施,并列出设计数据及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

6)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并绘制水量平衡图。

7)排水系统:说明排水系统选择,生活和生产污(废)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条件。有毒有害污水的局部处理工艺流程及设计数据。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统选择及室外排放条件,采用的降雨强度和重现期。 8)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6 节水、节能措施:说明高效节水,节能设备及系统设计中采用的技术措施等。

7 对有隔振及防噪要求的建(构)筑物,说明给排水设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8 对特殊地区(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冻土地区,软弱地基)的给排水设施,

说明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 9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7.3 设计图纸

1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并标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标、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

2)给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流水方向、闸门井,消火栓井、水表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和其他给排水构筑物位置;

3) 场地内给水、排水管道与城市管道系统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

4)消防系统、中水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的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 2 给水排水局部总平面图

1)取水构筑物平面布置图,如自建水源的取水构筑物距离较远时,应单独绘出取水构筑物平面,包括取水头部(取水口)、取水泵房、转换闸门井、道路平面位置、坐标,标高、方位等,必要时还应绘出流程示意图,各构筑物之间的高程关系。

2)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图。如工程设计项目有净化处理厂(站)时(包括给水,污水、中水),应单独绘出水处理构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及流程标高示意图。各构筑物是否要绘制单线条的平、剖面图,可视工程的复杂程度而定。在上述图中,还应列出建(构)筑物一览表,表中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结构形式等。

3 建筑给排水平面图

1)绘制给排水底层、标准层、管道和设备复杂层的平面布置图,标出室内外接管位置、管径等。

2)绘制机房(水池、水泵房、热交换间 、水箱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等)平面布置图(在上款中已表示清楚者,可不另出图)。

3) 绘制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各类消防系统、循环水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等系统原理图,标注干管管径,设备设置标高,建筑楼层编号及层面标高。

4)绘制水处理流程图(或方框图)。

注:对于简单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一般可不出图。

3.7.4 主要设备表 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3.7.5 计算书(内部使用)

1 各类用水量和排水量计算;

2 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

3 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

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8.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初步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除小型、简单工程外,初步设计还应包括设计图纸、设备表及计算书。

3.8.2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方要求;

2)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3) 其他专业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资料等。

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

3 设计计算参数

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2)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参见表3.8.1)。

表3.8.1 室内设计参数

夏季 冬季 房间名称 温度℃ 相对湿度% 温度℃ 相对湿度% 新风量标准 m3/h·人 噪声 db(a)

注:温度、相对湿度采用基准值,如有设计精度要求时,按士℃、%表示幅度。

4 采暖

1)采暖热负荷;

2)叙述热源状况、热媒参数、室外管线及系统补水与定压;

3)采暖系统形式及管道敷设方式;

4)采暖分户热计量及控制;

5)采暖设备、散热器类型、管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5 空调

1)空调冷、热负荷;

2)空调系统冷源及冷媒选择,冷水、冷却水参数;

3)空调系统热源供给方式及参数;

4)空调风、水系统简述,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

5)监测与控制简述;

6)空调系统的防火技术措施;

7)管道的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8)主要设备的选择。

6 通风

1)需要通风的房间或部位;

2)通风系统的形式和换气次数;

3)通风系统设备的选择和风量平衡;

4)通风系统的防火技术措施。

7 防烟、排烟

1)防烟及排烟简述;

2)防烟楼梯问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封闭式避难层(间)的防烟设施和设备选择;

3)中庭、内走道、地下室等,需要排烟房间的排烟设施和设备选择;

4)防烟、排烟系统风量叙述,需要说明的控制程序。

8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9.3 设备表: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参见表3.8.3)。

表3.8.3 设 备 表 设备编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型号、规格栏应注明主要技术数据。

3.9.4 设计图纸

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初步设计图纸一般包括图例、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除较复杂的空调机房外,各种管道可绘单线图。

2 系统流程图应表示热力系统、制冷系统、空调水路系统、必要的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系统,排风,补风等系统的流程和上述系统的控制方式。

注:必要的空调风路系统是指有较严格的净化和温湿度要求的系统。当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系统、排风、补风等系统跨越楼层不多,且在平面图中可较完整地表示系统时,可只绘制平面图,不绘制系统流程图。

3 采暖平面图 绘出散热器位置,采暖干管的入口、走向及系统编号。

4 通风、空调和冷热源机房平面图 绘出设备位置、管道走向、风口位置、设备编号及连接设备机房的主要管道等,大 型复杂工程还应注出大风管的主要标高和管径,管道交叉复杂处需绘局部剖面。

3.8.5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对于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热负荷、冷负荷、风量、空调冷热水量、冷却水量、管径、主要风道尺寸及主要设备的选择,应做初步计算。

3.9 概 算

3.9.1 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的反映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3.9.2 概算的编制依据

1 国家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 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

4 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或内部作业草图)、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其中:

1)土建工程中建筑专业提交建筑平、立、剖面图和初步设计文字说明(应说明或注明装修标准、门窗尺寸);结构专业提交结构平面布置图、构件截面尺寸、特殊构件配筋率;

2)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动力等专业的平面布置图或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

3)室外工程有关各专业提交平面布置图;总图专业提交建设场地的地形图和场地设计标高及道路、排水沟、挡土墙、围墙等构筑物的断面尺寸。

5 当地和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和专业安装工程的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本节下同)、单位估价表、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

6 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 7 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8 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9 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3.9.3 设计概算文件分为三种:单位工程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建设项目总概算书。

总概算书由承担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单位负责编制。只承担单项工程设计而不承担总体设计的单位,只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建设项目若为一个独立单项工程,则建设项目总概算书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可合并编制。

3.9.4 单位工程概算书 单位工程概算书是计算一个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即单项工程)中每个专业工程所需工程费用的文件,分为以下两类: 1 建筑工程概算书;

2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书。 单位工程概算文件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计算表(见表3.10—2、3.10—3)、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表(见表3.10—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表(见表3.10—5)。

3.9.5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综合概算书是计算一个单项工程(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需建设费用的综合性文件。 综合概算书由单项工程内各个专业的单位工程概算书汇总编制而成。

综合概算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见3.9.7条)、综合概算表(见表3.9—1)、有关专业的单位工程概算书(见3.9.3条)。

3.9.6 建设项目总概算书

1 总概算书由建设项目内各个单项工程的综合概算书和其他费用概算表汇总编制而成。

2 总概算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见3.9.7条)、总概算表(见表3.9—1)、各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见3.9.4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参照表3.9—5)、主要建筑安装材料汇总表(见表3.9—6)。独立装钉成册的总概算文件宜加封面、签署页(扉页)和目录。

3 总概算表的项目应按费用划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1)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费用)

a) 主要工程项目:

b) 辅助和服务性的工程项目;

c) 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包括土石方、道路,围墙、挡土墙、排水沟等各种构筑物、给排水管道、动力管网、供电线路、庭园绿化等工程;

d) 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包括道路、铁路专用线、桥涵、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等工程(与主要工程项目一并立项报建的才列入)。

2)其他费用 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如土地使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人员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等等(具体内容按工程所在地区和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预备费用 a)基本预备费,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不可预见的工程和费用;

b)价差预备费,是在建设期内由于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率、利率,汇率等浮动因素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此费用属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应在总预备费中单独列出。

4)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5) 建设期贷款利息。

6)铺底流动资金(生产或经营性建设项目才列入)。

3.9.7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耗用量,一般应提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材和其它材料。

3.9.8 概算编制说明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编制方法。

4 其他必要的说明。

3.9.9 概算编制办法

1 建筑工程概算

1)主要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概算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主要工程量,按照工程所在地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给排水、电气、暖通与空调、热能动力等专业的单位工程概算也可按类似工程预/概算、概算指标、技术经济指标等汁价依据编制;

2)辅助、附属或小型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概算可按各类指标编制。

2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 1)主要设备的购置费(含工器具购置费)根据主要设备表的设备项目,按设备原价、运杂费率编制。其安装工程费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主要工程量,按主管部门规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

2)其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费可按类似工程预/概算、概算指标。技术经济指标等计价依据及主要材料表进行编制。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 按当地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指标,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

4 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乘以各地区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

2)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根据建设项目分年度投资额,按国家或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测定和的年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5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按国家各时期的有关规定计算。

6 建设期贷款利息:根据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计划,按建设单位提供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计息贷款额在贷款当年按50%计算,在其余年份按全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