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若轻范例6篇

举重若轻

举重若轻范文1

广东姑娘陈燮霞,生于1983年,今年26岁,个子矮小,走向举重之路并不平坦,前几年成绩并不理想,差一点淘汰省队。大器晚成的陈燮霞在2007年全面爆发。亚锦赛上,首次亮相洲际大赛的她独揽三金,并打破了由队友杨炼保持的挺举世界纪录。全国锦标赛中,她力压杨炼、王明娟将金牌收入囊中。随后进行的世锦赛,她再次囊括3金,短短一年之内就顺利完成“三级跳”。

我从电视画面上看到陈燮霞身披国旗站在领奖台上,会场响起国歌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射击比赛女神杜丽失手后,中国队夺金的希望寄托在陈燮霞身上,重任在肩。而陈燮霞顶住压力,不去考虑夺金,而是着重放在发挥身体极限上,2公斤,3公斤,重量在增加,观众们聚精会神,心中在默默祝福陈燮霞勇夺举重金牌,陈燮霞不负国人的厚望,把身体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举获得48公斤级金牌。国人沸腾了,兴高采烈,奔走呼吁,把好消息告诉大家。这一场比赛给今后几天的中国国家队员们注入一剂兴奋剂。我们的国家是强大的,运动员是好样的,争取这一届办在家门口的最高运动会能够获得第一或者第二名,为国争光。

运动员训练是艰苦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台下枯燥的训练,伤痛的折磨,封闭式的训练,没有家人的陪伴,冰冷的杠铃就是她的“武器”。年复一年,月复一月。为了心中那个目标,克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苦心人,天不负,比赛考验水平。陈燮霞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苦练的结果。

举重若轻范文2

在过去几年中,从微博的兴起到目前的微信、APP大行其道,几乎主流的客服中心都在微博、微信开通了服务账号,提供了APP服务。行业探讨的热词是如何顺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如何做好服务新模式的发展,然而呼叫中心最传统的电话等渠道则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既不顺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又因为成本高而黯淡无光。有一种说法,将微博、微信、APP等这些新兴渠道称之为“轻渠道”,而貌似传统的服务渠道就成为了“重渠道”,这是一个不太好的定义,意味着渠道的成本高、费力度高、客户使用不便捷。

然而笔者认为,“客户在哪里,我们就把服务入口开到哪里”的思路固然无可厚非,但目前大量的客户需求仍然沉淀在传统渠道,那我们的传统渠道是否就是重渠道呢?笔者认为,所谓的“轻渠道”应该是与客户获取服务和解决问题的便捷性正相关,越靠近客户、让客户越轻松便捷解决问题的,就是轻渠道;自助语音(IVR),短信等相对传统的渠道,如果用得好,将会是非常好用的轻渠道。本文以我们的服务实践为案例和大家探讨这个观点。

使用移动业务的人都比较熟悉1008611(简称11),许多客户都会习惯性地拨打11来查询和确定自己的余额、流量状况,我们称之为直达号。11的服务模式是语音和短信联动,客户拨打11后可以听语音,也可以不用听语音,挂机后客户可以获得一条短信,包括了客户余额、流量信息以及一些便捷办理的信息,直达的意义在于快速、便捷地解决了客户需求(如图1)。

在我们优改之初,1008611每个月的拨打量只有6千万, 而在我们优改之后,月拨打量已经超过1.7亿次,翻了三倍,相当于广东移动每个客户平均每月要拨打2次左右。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笔者认为这要归功于本着“少就是多”的理念,让服务更靠近客户的需求,将简单和便捷做到了极致的结果(如图2)。

从1008611的服务流程来看,它的门槛很低,只要拨打一个号码,都不用听完便可直接挂机,获得的服务就可以通过短信来展示。门槛低,就已经符合了轻渠道的内涵,但如果因费力度低而导致获取的服务也有限的话,这个渠道也不会被客户所接受。那么我们的重点就盯在这条短信上,一条短信,信息量过大就会增加费力度,但过短又不能承载更多的客户需求满足点,解决好这个矛盾,必然就会让这个渠道举重若轻。从传统渠道摇身变为轻渠道,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优改前的11功能很单一,短信内容仅仅显示查询到的余额、流量状况,不仅客户的一些简单需求无法满足,而且余额流量信息也写得很混乱,导致更多的客户需要去拨打热线,不仅提高了客户的费力度,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所以,我们针对短信内容最开始做的事情就是精简折叠。

1、精简梳理,让字数尽量少、让逻辑更清晰

从图2可以看到,优改之前的11短信内容很多,有很多不必要的字眼,针对这一点,我们可以说做到了苛刻的地步,一个字一个字地抠、删、减,只要能表达清晰就绝不多一个字的累赘;另外,我们从客户关心的角度分别梳理和陈列剩余分钟数、剩余流量,再到剩余短信数,在逻辑上更有条理。

2、小类折叠,让不常用的信息折叠到第二层

在剩余的资源中有很多资源小类,比如流量就分很多种类,这种信息很重要,因为有部分客户需要看,但全部展示又太过嗦,而且并非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那我们就将小类的信息折叠起来,增加了如图2所示的1号键,将所有的资源小类聚合在那里,这样既满足了部分客户的需求,又让整体短信一目了然。

二、增加办理,简单贴近客户最多需求

从客户需求的场景出发,客户在查询剩余资源信息的时候表达的可能是套餐不够用、流量不够用等隐含的潜在需求,所以我们在11上增加了2-6号键四个业务办理区域,客户可以方便地直接回复数字。

1、多次迭代,量大业务上榜

一条很短的短信内容可以说是“寸土寸金”,移动业务那么多,放什么业务是非常有讲究的,我们通过大数据的分析(数据分析的过程忽略)来确定部分业务,并且通过上载试用,再去下撤或者替换其他业务,最终确定布放的业务种类是这些,并且会继续随着业务发展而不断调整;这里有一个原则是宁可放弃一些也要保证版面的清晰简洁,留下的都是大多数人需要办理的。

2、业务编码可一键式办理

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我们在每个办理的业务前面都放了一个简单的数字编码,比如叠加包这种大家常会办理的业务,如果客户办多了记住指令的情况下直接发501或者502给11就可以直接办理了,这是一个培养客户习惯的重要过程(如图3)。

三、即时优惠,让客户便捷获得小优惠

常常拨打11的客户有一个共同特点是很关注自己的话费和流量使用情况,可以归类为资费敏感型的客户,他们对于移动最近有什么优惠信息是很希望及时获得的,所以我们开发了8号键优惠专区,虽然仅仅是短信中一个不起眼的按键,但它背后的内容却很丰富,总结有以下两个特点。

1、以大数据为基础,精选推送个性营销优惠

我们实现了不同客户看到的是推送给他的个性化优惠信息,更加具有针对性,并且我们依然会坚持筛选的原则,适合11布放的信息才会上载,需要复杂程序才能办理的不上挂11(如图4)。

2、开头广告语,以提醒和推荐优惠信息

从图4可以看到,我们在短信的前端前置了一个很短的推荐语以提醒客户8号键有好的优惠,这样做的效果非常显著,让营销的能力翻了几十倍不止。

四、在线互动,让轻渠道的扩展性更强

举重若轻范文3

“县大院”这个新闻事实不是偶然的,更不是临时凑成的,而是几十年如一日,一贯这样。据记者调查,长岛县自1963年重新设县以来,县委大院就在这个地方,就是这样无门岗,无警察,老百姓找县委书记,如同进自己家那么熟,用长岛渔民的话说,“闭着眼都能进去”。现任县长于旭华说:“渔民拿着大茶杯子,进门开口就找书记县长,好神气!”这个问题,早在80年代末,记者第一次到长岛就有感觉。但当时,县市都有传达室,“传达老头”的作用,主要是给进县大院办事的人指路。虽然长岛没有传达室,当时其新闻性还不算大。至于“挡驾”,特别是“老头”换上“警察”或者“保安”,还是近几年来针对群众上访事件增多而采取措施的结果。门岗挡驾,群众受阻,在有的地方或有些时候,记者进县大院采访也被盘查再三,但是,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你越挡,群众越是想往里涌,进不去你这个“衙门口”,就要越级往上走。结果造成恶性循环,矛盾越积越大。记者认为,现在大多数群众上访,还是有冤可诉、有状可告的,而不是“吃饱了撑的”。而像长岛县委一样,敞开大门,老百姓随便进出,群众随时有问题,随时得到解决,其新闻价值就在于指导基层党组织要敢于直面群众,大胆接触群众,善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越级上访的问题。因此,每当看到有的政府门口挤满上访群众的时候,我就想起长岛的县大院,每到长岛一次,我都对长岛“县大院”审视良久,越审视,越觉得这个“县大院”是个好新闻。这个题目,我先后对报社领导和有的同志说过,领导和同志们都说“要抓住一个好由头”,水到渠成地写出来,不要强扭硬靠。

果然,这次采访瓜熟蒂落,顺乎自然。去年11月20日,我到长岛采访。本来想写长岛是怎样解决海上经济新矛盾的。因为受赤潮、高温等严重影响,长岛海产养殖的主导产品扇贝连续三年大批死亡,渔民的经济收入下降。约好了第二天上午9点钟县委书记姜必欣跟我交谈。但是,我和县委宣传部的同志到县委办公室后,大钦岛乡小浩村村委主任已经抢先一步来到姜书记办公室,姜书记像老朋友一样热情地接待他,并让我们在外屋会议室稍等一会儿。结果一等等到11点钟,这位村委主任信心十足地走了。姜书记过来连声说对不起,并兴致勃勃地说起“老百姓是我的常客,经常一开门就来了!”话题就这样打开了。我们从今天的谈话探讨到“县大院”现象,谈到基层干部究竟应该怎样做群众工作,谈到长岛领导干部过“三关”――晕船关、劳动关、和群众的感情关,谈到不能怕群众,躲群众,谈到江总书记的“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归根结底,群众上访不上访,关键看你给群众的事办得怎么样,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给百姓做主,用不着怕群众,挡群众,你越是和群众打成一片,群众越是体谅困难,就是有些事一时办不成甚至确实办不了,群众也能理解。譬如长岛矛盾的焦点是养殖扇贝连年死亡,就是弄不好,但是,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海洋科研,先后研究推出了“深水大流”、“反季养殖”、“南贝北移”等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群众看到你像个办事的样,就不是怨天尤人,而是献计献策。听着姜书记这些介绍,记者感到一股新形势下党群关系的暖流在心头涌动,下决心抓住这次机会,把这件稿子写出去。下午,又找到县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采访了一些情况,看群众来访登记簿处理结果。记者首先站在读者立场上设问了许多问题,譬如,是不是长岛群众老实“找事”的少,结论不是没有矛盾“找事”的少,而是县上拿着“当事办”;再如,是否长岛外出不方便,结论是每天半小时一趟船,进出很方便。打消了这些疑虑,越发坚定了写这件稿子的信心。晚上,打电话向报社汇报了这个题目,得到肯定的支持。

当晚,我反复掂量,这是个十分严肃、十分敏感的政治报道,如果写不好,没有可读性,没有与群众的贴近性,尽管事实是真的,读者也不相信,甚至有粉饰太平之嫌,起到反作用。为了把稿件写得真实动人,可亲可信,第二天凌晨,我从宾馆走到县委大院,仔细看了县大院的门牌号码,看了县大院的冬青“墙”,并站到冬青跟前量一量究竟有多高。最后决定采用散文的笔法,轻松自如地表现这个重大的政治主题。所以,稿件一开头就说“11月21日是星期天,长岛县一名村委会主任到县上找县委书记姜必欣。身为村委会主任却没有被选进党支部班子,他心里疙疙瘩瘩想不通。”紧接着起段说“县委大院在县府街86号,没有警察没有岗,没有传达没围墙,只有半腰高的冬青‘墙’。他径直走进县委书记办公室。姜书记像老朋友一样给他倒茶,和他倾心交谈。临走,他浑身轻松一股劲:‘姜书记您放心,我回去一定干出个样来!’”接着,又连续三段突出消息的骨干,告诉读者,在长岛,老百姓随便进出县委、县政府大院,找书记县长拉家常或反映问题,是平常事。这风气,历任班子代代相传。现任县委书记去年7月归来,就在电视台打广告,宣布每月5日为县委领导接访日,5位书记轮流接访,并写了一件难办的事而办好了的例子。第二段就写道,县委办公楼进门一块牌子:“非接访日找县委领导,请到局登记”。接着用事实说明,登记不是闹形式而是和面谈一样有着落。那么,群众大事小情找县委书记,岂不是要忙坏了领导,闲坏了职能部门?第三段马上交代“书记接访不包办,该谁办的还是由谁办”。局同志抓督办,承办者件件有回音。不该办、不能办的,向群众释疑解惑讲清楚。稿件的最后一部分集中点题,反映效果:“县上工作做在前,老百姓不给政府找麻烦”。告诉读者,今年在焦点、难点问题集中的情况下,全县无越级上访,练习者无出走、无反弹。面对连续三年扇贝受病欠产,群众不怨天尤人,而是献计献策找出路,同心同德创大业。

举重若轻范文4

徐:爆炸卷发属于严重雷区,建议华语女星最好规避,之前巩俐也中招过,遭遇恶评,不过汤唯尝试起艳丽大花朵图案的礼服还是值得表扬,加上闪耀的钻石项链和大宝石戒指,这样的造型正好平衡了她“太过安静”的印象!

评分:7分

Q:身材还是汤唯的身材、神韵还是汤唯的神韵,就是这安全裤好似一点都不安全,就算是身披黄金甲,也不能输在细节上,欠火候啊。

评分:8分

章子怡

徐:章小姐的复出显得步步谨慎,这条湖蓝色的Dior在红毯上效果很亮眼,可惜过于下沉的腰部线条令整体比例失调,让整个礼服都大了一个Size。不过度极高的华美高跟鞋搭配高开叉的裙子还是不错的选择。

评分:7分

Q:好“春”的礼服,又逢春风得意时?衣服似乎有些比例失衡,腰节线不明确,也许是低腰款式,抑或许是腰部过于宽松。

评分:7.5分

姚晨

徐:穿上了Marc by Marc Jacobs的大姚显得青春逼人,完美的腿部线条加上优雅的蝴蝶结鱼嘴鞋,凸显了“得长腿者得天下”的真理。若要改进的话,手中这只链条包的颜色如果能与鞋子呼应,发型再自然灵动些,就更加分。

评分:8分

Q:知道你是“劳模”了,不过如此有新意的造型还是适合回海边晒太阳吧,巨大蝴蝶结绑带高跟鞋像是将人钉在地板上,与上身小巧装扮没有关系似的。

评分:6分

董洁

徐:清丽优雅的董洁演绎优雅迷人Elie Saab的礼服确实也带着几分“仙气儿”,可惜董洁的身高比例要想驾驭这样的红毯战袍还是让人觉得欠了一口气,过于简单的发型和珠宝配饰,也让整体造型平淡了一些。

评分:7分

Q:裸色、蕾丝、鱼尾,最中规中矩的装扮总是不会犯错的,如果身体再凹凸有致点就好了,尽管已为人母,但还是有点小姑娘穿妈妈衣服的感觉。

评分:8分

董洁

徐:清丽优雅的董洁演绎优雅迷人Elie Saab的礼服确实也带着几分“仙气儿”,可惜董洁的身高比例要想驾驭这样的红毯战袍还是让人觉得欠了一口气,过于简单的发型和珠宝配饰,也让整体造型平淡了一些。

评分:7分

Q:裸色、蕾丝、鱼尾,最中规中矩的装扮总是不会犯错的,如果身体再凹凸有致点就好了,尽管已为人母,但还是有点小姑娘穿妈妈衣服的感觉。

评分:8分

主持人发言

冯颖彬

《南都娱乐周刊》

北京电影季刚刚落幕,虽然这首届的电影季被批无组织无纪律,却也让被批者加了句只有红毯的总结,所以能看的还有红地毯。而这个电影季也确真给力,开幕闭幕红毯都星光灿烂:章子怡、范冰冰、姚晨、董洁、汤唯等连番盛装上阵,掀起了国内红毯秀的好一阵小高潮。谁人最会穿?赛过见分晓!

专家评审

徐捷

qiqi

举重若轻范文5

1、雍容不迫:形容态度大方,从容不迫。

2、羽扇纶巾:拿着羽毛扇子,戴着青丝绶的头巾。形容态度从容。

3、神色自若:自若:如常,象原来的样子。神情脸色毫无异样。形容态度镇静。

4、行若无事:行:行动,办事;若:好象。指人在紧急关头,态度镇定,毫不慌乱。有时也指对坏人坏事听之任之,满不在乎。

5、雍容雅步:指神态从容,举止斯文。

6、应付裕如:应付:对付,处置。裕如:按自己的心愿做事。从容对付,毫不费劲。

7、夷然自若:指神态镇定,与平常一样。

8、神色自如:神色:神情,态度。形容在异常情况下态度镇定,神情不变。

9、举棋若定:下棋子好像有预断。比喻行事沉着果断。

10、轻裘缓辔:犹言轻裘缓带。形容态度从容镇定。

11、优游自如:①悠闲适意,无拘无束。②犹言从容不迫。

12、面不改色:脸色不变。形容从容镇静的样子。

13、泰然自若:自若:象平常一样。不以为意,神情如常。形容在紧急情况下沉着镇定,不慌不乱。

14、处之泰然:处:处理,对待;泰然:安然,不以为意的样子。若无其事的样子。形容处理事情沉着镇定。也指对待问题毫不在意。

15、泰然自若:不以为意,神情如常。形容在紧急情况下沉着镇定,不慌不乱。

16、言笑自若:谈笑如常,十分镇定。

17、泰然处之:泰然:安然,不以为意的样子;处:处理,对待。形容毫不在意,沉着镇定。

18、沉不住气:易激动,遇事保持不了冷静镇定。

19、言笑自如:谈笑如常,十分镇定。

20、头脑冷静:指气质上的冷静或异常的镇定,指在紧张情况下表现的冷静或镇定。

21、若无其事: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

22、处之泰然:处:处理,对待;泰然:安然,不以为意的样子。若无其事的样子。形容自理事情沉着镇定。也指对待问题毫不在意。

23、神意自若:神情脸色毫无异样。形容态度镇静。

24、优游自若:从容不迫,不变常态。

25、从容不迫:从容:不慌不忙,很镇静;不迫:不急促。不慌不忙,沉着镇定。

26、神色不惊:神色:神情。()神情显得没有受到惊动而十分镇定。

27、不动声色:声:言谈;色:脸色。在紧急情况下,说话、神态仍跟平时一样没有变化。形容非常镇静。

28、轻裘缓带:轻暖的皮袍,宽松的衣带。形容态度从容镇定。

29、意气自若:自若:不改常态,还像原来的样子。神情自然如常。比喻遇事神态自然,十分镇静。

30、从容自若:从容:不慌不忙,很镇静;自若:自在,如常,保持原样。不慌不忙,沉着镇定。

31、泰然居之:泰然:毫不在意很放心的样子。形容处理事情不慌不忙、沉着镇定或对待事情毫不在意。

32、纶巾羽扇:拿着羽毛扇子,戴着青丝绶的头巾。形容态度从容。

33、意气自如:比喻遇事神态自然,十分镇静。

34、应付自如:应付:对付,处置。自如:按自己的心愿做事。处理事情从容不迫,很有办法。

35、了无遽容:遽:恐慌。完全没有恐慌的表情。形容从容镇定。

36、举止自若:自若:象原来的样子。举动不失常态。形容临事镇定,举动不失常态。

37、拱揖指挥:拱揖:拱手行礼。只须拱手行礼就可以指挥天下。形容从容不迫,镇定自若地指挥。

38、不慌不忙:不慌张,不忙乱。形容态度镇定,或办事稳重、踏实。

39、如无其事: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

40、从容应对:从容:舒缓,悠然。不慌不忙地应付答对。

举重若轻范文6

关键词:反坐;《天盛律令》;唐律

中图分类号:K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8-0000-00

何为“反坐”?戴炎辉先生认为反坐是一种同害刑,“其所谓同害,乃以被害人所受害恶(即加害人之加害),反报于加害人;以其所受害恶为加害人应得刑之内容”。[1](P26)反坐早在秦代就已存在,《秦简・法律答问》载:“伍人相告,且以辟罪,不审,以所辟罪罪之。”[2](P203)即控告不实,以所告之罪反坐。汉代法令中对证言不实适用反坐。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载:“证不言请(情),以出入罪人者,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以其所出入罪反罪之。”[3]P149“证不言请(情)”即证言不实。魏晋时的律令沿用反坐刑罚,不少文献对此都有记载,如《魏书・曹爽传》载:“宣王乃忿然曰:‘诬人以反,于法何应?’主者曰:‘科律反受其罪’。”[4](P177)另外魏晋时的反坐实行连坐原则,如囚徒诬告他人,则反坐连坐家属,“囚徒诬告人反,罪及亲属,异于善人,所以累之使省刑息诬也”。[5]P925至唐代,反坐立法日趋成熟,《唐律疏议》就采用一般原则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对反坐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唐律《名例律》中规定了“反坐不连坐”的原则及“死者,止绞而已”[6](P137)的刑罚尺度,与前代相比,要宽和不少。同时唐律还明确了适用反坐的两类犯罪:(1)诬告罪。“诸诬告人者,各反坐。”[6](P428)(2)司法人员故出入人罪。“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6](P562~563)

西夏法典《天盛律令》没有唐律《名例律》这样的总则部分,因此未对反坐作原则性规定,反坐的适用散见于具体条文。但纵观律文,我们没有发现与“反坐”相类的法律术语。法典中的反坐多以“以某某法判断”、“与承罪者相当”、“与所诬同罪判断”等形式表述,如对谋逆等十恶重罪的诬告,“依谋逆法判断”;[7](P449)如节亲门下人不应为知证而为知证,“判断已至则与承罪者相当”;[7](P448)如《误殴打争斗门》中,“因殴打争斗而告时语诬者,与所诬同罪判断”。[7](P481)《天盛律令》的表述方式使反坐与其他刑罚极易混淆,特别是与比附。比附与反坐同为刑罚手段,反坐为同害刑,即“被害人所受害恶,反报于加害人”,比附则是因“断罪无正条”而比照相类条文,二者适用的条件与范围均不相同。但因《天盛律令》未明确“反坐”概念,以致易于混淆,如《搜盗踪迹门》中,某人盗窃畜物,畜物主人已有线索,前往盗人家中搜寻。此时“若盗人对搜者诬陷,使与乱拿持罪相等判断”。[7](P180)这里“与乱拿持罪相等判断”与诬告反坐类似,但适用的却是比附原则。

《天盛律令》中的反坐在适用范围上要广于唐律,除诬告罪与司法人员故出入人罪外,还适用于知证与局分人的违法行为。另外在具体运用中,有以原罪反坐、轻于原罪反坐、以增减反坐等多种形式,可以说《天盛律令》中的反坐虽无其名,但已是较为系统化的刑罚手段。

一、《天盛律令》中适用反坐的犯罪

1诬告

诬告罪是反坐的主要适用对象。诬告是指捏造犯罪事实,虚假告发他人的行为。从客体上看,诬告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又涉嫌妨碍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所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危害性较大。因此对诬告罪适用反坐,以其所告之罪罪之。所诬之罪越重,诬告者所受刑罚也越重。《天盛律令》对诬告反坐采用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相结合的方式。《举虚实门》中规定:“诸人十恶及余种种杂罪等举虚者,被告人已被缚制,则受未受问杖一律与所举罪相当。”[7](P449)这是诬告反坐的一般性的规定。此外,《天盛律令》还特别规定“谋逆”、“失孝德礼”、“背叛”等十恶重罪的诬告反坐。“诸人自叛逃以上三种举言虚者,判断已至,则本人不论主从,不论官,依谋逆法判断,家门当连……从犯不论官,当绞杀,家门勿连。”[7](P449)十恶重罪的诬告危害性大,往往造成统治阶级内部残杀,破坏统治基础,触及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因此法典采用特别规定的方式予以警示,体现了对皇权的严格保护。另外《天盛律令》还规定拷讯反坐,即拷囚三番而不肯招承,则举者当受拷杖。“因疑心未见而有告举者,推问时,谓所诉讼人腹心清净,未曾犯罪,不肯招承者,当三番拷问。受杖毕,无所说词,则举者当受拷杖。彼亦不伏其虚时,应何为,当奏报寻谕文。”[7](P448~449)这种拷讯反坐若举告者自承是诬告,则按诬告反坐。若举告者不伏其虚,则需上请。

诬告罪为行为犯,诬告行为的后果如何,被诬告者是“判断已至”还是“判断未至”,并不影响诬告罪的成立,但会影响反坐的量刑尺度。与唐律相比,《天盛律令》反坐连坐家属,最高刑为斩刑等都具有重刑主义的特点,法典试图用重刑主义的反坐刑罚达到“省刑息诬”的目的。

2节亲门下人不应为知证而为知证、局分人违律推问

该罪表现为节亲门下人违反亲属相隐原则而为“知证”及在此情形下局分人违律推问的行为。《天盛律令》借鉴了唐律亲属相隐制度,规定除部分严重犯罪许举外,“节上下允许相隐罪,不许告举”。[7](P446)关于知证的资格,《天盛律令》中明确规定:“倘若节亲及使军、奴仆等中有能为知证者时,其使军、奴仆、节亲等为自己应告举犯罪人中,则允许相为知证,以知者论。其中不应告举及因其余种种情状等,同居中节亲亲戚至丧服及未至丧服、仆、奴婢及不同门节亲亲戚中自九个月以上丧服内等,不许为知证。”[7](P448)若节亲门下人违反亲属相隐原则不应为知证而为知证,则适用反坐。“及节亲门下人等不应为知证而为知证等,局分大小不应违律推问者,判断已至则与承罪者相当,判断未至则当减一等。”[7](P448)这里除不应为知证的节亲门下人外,局分人违反相隐原则推问,同样要反坐。若局分人无主观恶意,无受贿徇情,仅是无意过失,则以轻于原罪的反坐执行,“比前述判断已至未至之罪情当减三等”。[7](P448)这里局分人的主观方面是反坐量刑的重要依据。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亲属相隐制度。亲属相隐是儒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忠孝思想的集中体现,《天盛律令》对亲属相隐制度的保护实质上也是对忠孝为核心的家长制的保护。

3局分人故出入人罪

局分人故出入人罪是指局分人受贿而枉断公事,即故意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判为重罪或有罪判为无罪,重罪判为轻罪的行为。局分人故出入人罪是司法渎职的典型表现,它包括故入人罪与故出人罪。《天盛律令》对故出入人罪的处罚包括:(1)对本无罪的人定罪的,枉判者承担全罪。(2)“是杖罪而判劳役,有劳役者为长期徒刑,获长期徒刑而令承死罪等”,[7](P340)枉判者承担全罪。审判官改易刑种故入人罪,特别是从徒入死,对当事人影响重大,因此枉判者全罪反坐,以遏制审判官随意变更刑种故入人罪。(3)“有杖罪而加杖数,应获劳役而加年数,是三种长期、无期徒刑而依次加之等”,[6](P340)枉判者承担所加之罪。(4)当事人本有重罪,枉判者故意减少的,“亦所减半多少,由枉罪者自承之”。[7](P340)(5)对于已受贿而未判断者,则“依前判断所至之罪状依次减一等”。[7](P340)(6)除审判官外,律案检、案头、司吏等因受贿、相恶而增减罪时,同样科以所增减反坐,“律案检、案头、司吏当为实状,相接继,当予局分处,经判断实行。倘若问公事处案局分人核罪情及查律令有误时,受贿、相恶而增减者,当令与所增减比较。”[7](P322)

对故出入人罪适用反坐体现了从严治吏的法律思想。唐律中,由于故出入人罪与过失出入人罪在实践中难以界定,枉判时有发生。《天盛律令》以受贿作为故出入人罪成立的前提条件,明确区分故意与过失,有利于司法实践,有合理之处。《天盛律令》中故出入人罪的反坐处罚与唐律的规定有一定差异,唐律规定“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6](P563)《天盛律令》的笞刑适用范围小,徒、流又合并为一个刑种,因此法典中并未规定从笞入杖、从徒入流等改易刑种的反坐处罚。

二、《天盛律令》中反坐的种类

1以原罪反坐

以原罪反坐是反坐制度的基本原则。《天盛律令》中大部分适用反坐的犯罪均为“以原罪反坐”,如《举虚实门》中对诬告反坐的一般性规定:“诸人十恶及余种种杂罪等举虚者,被告人已被缚制,则受未受问杖一律与所举罪相当。”[7](P449)反坐制度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原则,从主观性看,该类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对过失犯罪,则适用轻于原罪的反坐。如局分人违律推问,若无主观恶意,无受贿徇情,仅是无意过失,则以原罪减三等反坐。

2轻于原罪的反坐

除上述的过失犯罪外,《天盛律令》中还有其他一些情形适用“轻于原罪的反坐”。

(1)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反坐的实质是对加害者的惩罚以对被加害者造成的危害为标准。如未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可从宽处罚。《天盛律令》中的“判断未至”就属于这种情形。如《许举不许举门》中对“不应为知证而为知证”、“不应问而问”的反坐就采用“判断已至则与承罪者相当,判断未至则当减一等”。[7](P448)

(2)适用于从犯

《天盛律令》区分首从原则,反坐也不例外。一般对首犯科以原罪反坐,对从犯则适用轻于原罪的反坐。如《举虚实门》规定:“诸人自叛逃以上三种举言虚者,判断已至,则本人不论主从,不论官,依谋逆法判断,家门当连,……从犯不论官,当绞杀,家门勿连。”[7](P449)

(3)诬者改口认虚

诬告者在被告人未被缚制之前主动承认诬告事实,则可按诬告罪减一等量刑处理。[7](P449)这是自首减刑原则在反坐中的体现。《天盛律令》的这一原则借鉴自唐律“诸诬告人流罪以下,前人未加拷掠,而告人引虚者,减一等”。[6](P431)但二者略有不同,唐律规定诬告他人需为流罪以下,即诬告他人死罪不能被减一等,而《天盛律令》规定举虚者可举“诸人十恶及余种种杂罪等”,这里包括诬告他人死罪的情形。

(4)“得功承罪法”原则下的反坐

得功承罪法指在举告人所举罪行虚实相间时,所举罪为实则得功,所举罪为虚则承罪,所举罪虚实相间则功罪相抵。若重罪为虚,实罪为实,那么在“得功承罪法”原则下,坐其功罪相抵后所剩的刑罚。如“举杖罪实,劳役罪虚,又举劳役为实,长期为虚,举长期为实,死罪为虚时,判断已至,则依此等罪名不同次第,与举虚使重部分相同判断。”[7](P451)该原则下的反坐由于立功抵罪,也属轻于原罪的反坐。西夏社会告赏发达,告赏与诬告反坐的结合有效地解决了举告罪行虚实相间时的法律适用,体现了“赏罚分明”的特点,既能达到对诬告者惩戒,又有利于鼓励民间告发行为。

3重于原罪的反坐

重于原罪反坐适用于侵犯皇权的严重犯罪。如对失孝德礼罪、背叛罪的诬告反坐,法典规定对该二罪的诬告以谋逆罪反坐,对谋逆罪的处罚显然要重于失孝德礼与背叛罪。

4以所增减反坐

以所增减反坐适用于局分人受贿枉判,故出入人罪的情形。其中故入人罪中加杖数、年数及徒刑的按所增多少反坐,故出人罪中有重罪减少的,按所减多少反坐。以所增减反坐对司法人员的枉纵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司法渎职罪的预防。

三、《天盛律令》中反坐制度的特点

如上所述,《天盛律令》中的反坐虽无其名,但从其适用范围、种类来看,无疑是较为成熟的刑罚,同时在诬告罪、司法人员故出入人罪等方面发挥着“省刑息诬”,震慑司法渎职行为的作用,是预防此类犯罪的有效手段。另外与唐律相比,《天盛律令》的反坐还具有以下特点:

1重刑主义

《天盛律令》对“背叛”以上三种十恶重罪的诬告处罚,最高至斩刑,且反坐连坐家属,这些规定均重于唐律,在量刑幅度上有重刑主义的趋势,立法者试图用重刑主义的刑罚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量刑上,反坐与《天盛律令》整体刑重一脉相承,《天盛律令》整体量刑重于唐律,以严酷著称,反坐作为刑罚之一,自然因袭这一趋势。

2实用主义

唐律在《名例律》中对反坐的概念、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而《天盛律令》从实用主义出发,略去反坐的概念与原则性规定,仅在具体条款的刑罚适用时规定反坐。这种拿来主义的立法模式,强调法律的实际运用,却忽略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备,是西夏人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在立法上的体现。元昊建国之初,野利仁荣言及立国大势时道:“惟顺其性而教之功利,因其俗而严其刑赏,则民乐战征,习尚刚劲,可以制中国、驭戎夷。”[8](P186)可见功利、实用是西夏人的民族特性,这种特性体现在立法上,却让执法者无法洞悉刑罚的目的,不利于本民族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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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西晋)陈寿,撰.三国志・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6.

[5](唐)房玄龄,等,撰.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唐)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M].刘俊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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