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比赛规则范例6篇

举重比赛规则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1

关键词:田径;奥运会;起点裁判工作

中图分类号:G820.711/20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9)05-0099-03

A Research on Starting in Track Events of Athletics in the29thOlympic Games

CHAI Guo-rong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100084,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does a research on starting in track events of athletics inthe29th Olympic Games, including understanding and utilization of rules and thefocus and difficulty of start jury. It analyzes the controversial issues happen ed easily in the games comprehensively, such as varieties of false start, shot t ime, body shake, penalty scale of false start and of penalty evidence delayed ga me.

Key words: athletics; Olympic Games; start work

在奥运会所有比赛项目中,田径比赛是影响力最大、奖牌最多、最引人关注的项目之一。20 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田径比赛共设47个项目,当中大部分是径赛项目。在径赛项目中 短距离项目参加人数和赛次最多,比赛最激烈,组织运动员比赛也最为复杂。能否有效、顺 利地执行发令,对径赛项目的公平竞赛和有序进行至关重要。作为起点裁判员,通晓规则 ,熟练掌握工作方法,拥有丰富的大赛经验成为比赛的关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第二奥运会田径径赛短距离项目运动员。1.2 研究方法

1.2.1 观察法对所有短距离项目运动员起跑全过程进行细致观 察。

1.2.2 访谈法对国际田联技术官员就规则和判罚的尺度等技术 问题进行访谈。

1.2.3 统计法对起跑反应时和犯规的类型等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规则的理解和运用径赛项目的发令依比赛距离长短有所不同。400 m和400 m以下项目,包括接力跑,其口 令包括:“各就位”、“预备”和鸣枪三个阶段。就口令看,非常简单,但执行起来,绝 非易事,特别是竞争最激烈的100 m跑和直道栏比赛。发令员的工作必须做到既要公平竞赛 ,又要提供给运动员发挥成绩的良好环境。田径规则中有关发令部分的条款不多,但隐含在 规则中的含义需要深刻分析和理解。本文就比赛中常见,并且比较难以判断或有争议的判罚 和工作方法进行分析。

2.1.1 运动员抢跑分析

运动员抢跑通常发生在短距离项目上,抢跑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1) 故意抢跑。当运动 员听到“预备”口令后,运动员在臀部抬起过程中或刚处于稳定状态,即刻蹬离起跑器。这 类运动员的抢跑可视为一种“战术”,通过抢跑打乱其他运动员的正常准备或破坏运动员的 心理稳定性。通常这一类型的运动员比例较少,而且使用这种战术未必一定能给其他运动员 的起跑造成明显影响,如果战术使用不当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2) 由于紧张造成抢跑 。奥运会田径比赛是各类比赛中规模最大、最重要、影响深远的比赛,即使顶级运动员站在 起跑线前也会紧张,适宜的紧张和兴奋在比赛中是必须的。绝大多数高水平运动员有丰富的 比赛经验,能够较好地控制自己的起跑,但个别运动员仍会因过度紧张,不由自主地抢跑。 本届比赛就出现了几例这种抢跑,其中一名卡塔尔运动员在男子110 m跨栏第2轮比赛时,因 过度紧张而抢跑,非常遗憾的被取消比赛资格;3) “压枪”抢跑。多数运动员抢跑属于 此类型,结果见表1、表2。规则规定:“发令员均应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 确之后”,发令员才可鸣枪。但发令的时机,依发令员视运动员是否做好预备姿势而定,而 此时有些运动员揣摩发令员的发令时机,主观判断并蹬离起跑器,试图撞大运抢先起跑而又 不犯规。通常这种行为不能得逞,但也有例外,如刘翔在以往比赛中就出现过两次反应时超 级快,分别是0.103 s和0.108 s。从运动生理学的研究结果和无数次比赛的反应时统计看, 运动员的反应时小于0.120 s极为罕见。从比赛录像看,刘翔的起跑明显比其他运动员快。 造成运动员敢压枪起跑,主要是规则的规定所致。从比赛抢跑的统计结果看,除上面提到的110 m跨栏比赛,一名运动员由于过度紧张,在第二次起跑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外,其他所 有运动员都不敢在重新起跑时采用压枪跑动作。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规则需要变化, 再是对起跑反应监测仪的改进;4) 因“各就位”到“预备”的准备姿势时间过长造成抢 跑,主要原因是运动员上肢力量不支引起,这类抢跑是发令员容易忽视的。因上肢力量不足 ,造成“抢跑”还有一种情况,即运动员由于无力支撑,身体被迫触及起跑线或起跑线前地 面。现行的做法是示意运动员起立,并对所有运动员出示绿卡,重新比赛。

表3是100 m和直道栏决赛运动员的反应时,最快的是0.133 s。此外,对男子100 m和110 m 栏239人次的起跑反应时统计看,小于0.130 s仅有7人次,最小值为0.121 s。

2.1.2 鸣枪时机 规则规定当所有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发令员即可鸣枪。不同的发 令员对鸣枪的时机把握各异,有些稍早,有些稍晚,但绝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只有相对而 言。最近有种流行的说法,鸣枪有加快的趋势,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更加人性化。在一些人 看来缩短预备姿势和鸣枪间隔时间可以避免或减少运动员抢跑,即通过“快枪”避免运动员 抢跑。但从第二奥运会比赛实际情况看,缩短发令间隔时间并没有真正解决“人性化 ”的问题,运动员抢跑反而更多。发令员不应害怕运动员抢跑而使用“快枪”的节奏。国际 田联技术官员对本届奥运会发令的评价是有些枪发的偏快。

运动员完成预备姿势并稳定后发令,这是基本要求,真正的人性化应从运动员的角度出发。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反应时除受遗传因素影响外,也受外界刺激的强度、注意力集中强度 的影响。运动员在听到“预备”口令后,首先是完成预备姿势,之后才把注意力转移到听枪 上,所以最佳注意力集中强度不是做好预备姿势后的片刻。

2.1.3 运动员举手分析 在短距离跑项目中,特别是100 m的比赛,运动员在完成“各就位”或“预备”姿势后,经 常有运动员举手。此刻,发令员只好要求运动员起立,重新进行比赛。以往比赛,此类行为 多数为无故举手,造成延误比赛时间或干扰其他运动员的正常比赛。2008年以前的田径规则 对运动员的这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2008年补充规则对此行为有新的规范,“当运动员听到 ‘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在发令枪发出信号之前,无有效理由(由相关裁判长裁 定理由)的中断起跑,例如在蹲踞式起跑中手先抬起或站立,裁判长将以不正当行为对该运 动员进行警告”。即如果运动员没有合理的理由而举手将被视为“不正当行为”,并出示黄 卡予以警告,对其他运动员出示绿牌,其目的是限制运动员延误比赛。通常在比赛中运动员 举手分为合理或不合理两种。是否合理,由有关裁判长确定。例如,观众席声音嘈杂或音乐 声过大,致使运动员无法集中注意力做准备,或是不能清晰听到发令员的口令,此时运动员 举手可视为合理。

本届奥运会的判罚办法是,如果有运动员无有效理由举手被出示黄卡,其他运动员出示绿卡 。下一次发令,该运动员抢跑犯规,仍然出示黄卡,在道次牌上立起黄牌,并对其他运动员 出示黄卡。这意味着,如果有任何运动员再次抢跑,将出示红卡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事实是在比赛中此种情况的发生比补充规则说明的要复杂。例如,某名运动员无正当理由举 手,被出示黄牌,并对其他运动员出示绿牌,如果下次发令,那些出示绿牌的运动员有人无 故举手,如何处理,从理论上讲,每名运动员都可以这么做。还有,如果已经对所有运动员 出示过黄牌后的再次起跑,仍有运动员无故举手,如何处理,是继续亮黄牌,还是亮红牌, 依据是什么,规则并没有明确说明。假如仍就以黄牌处理,无法达到限制运动员“不正当行 为”造成的延误比赛的目的,这将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

我们知道,规则不可能穷尽对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规则的运用重要的是 理解规则精神。比较合理的判罚是把运动员无故举手视为起跑犯规,犹如规则中所说“以下 情况也将视为起跑犯规”中的“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未能在适当时间内执 行起跑命令者”和“ 在下达‘各就位’口令后,运动员用声音或其他方式干扰该项目比赛 中的其他运动员”。再次发令时,无论是抢跑还是继续故意举手延误比赛都应该取消运动员 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2.1.4 召回发令员的职责规则要求:“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若发令员 或任何召回发令员认为本次起跑不公允,将鸣枪召回运动员”。在比赛中,召回发令员最常 见的工作是发令员鸣枪的同时有运动员抢跑,召回发令员立刻鸣枪召回。目前的大型田径比 赛,起点均使用起跑检测仪,“则一般情况下发令员需以此仪器提供的信息为准”。但召回 发令员不能过分依赖机器,而忽视了主观判断,这可能会导致判断失误。此外,对运动员抢 跑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召回发令员往往不敢轻易判罚,生怕引起失误。其实,这是很可怕 的想法。如果重新起跑是由于召回发令员判罚失误造成,可以重新比赛,无非是延误了比赛 时间。如果召回发令员对可疑的情况没有果断判断,将会造成严重的无法挽回后果,甚至是 重新比赛。所以,宁可判断失误,也不可不判。

2.1.5 起跑器及起跑反应监测仪的使用规则规定,在短距离跑项目比赛时,必须使用起跑反应监测仪。如果运动员的起跑反应 时小于100/1000 s,将被视为起跑犯规。规则还规定,必须以起跑反应监测仪的检测为准, 除非发令员认为有名显的抢跑。在本届奥运会田径比赛中曾发生发令员看到运动员明显抢跑 ,但起跑反应监测仪并没显示该运动员抢跑的情况。原因,一是监测仪出现故障,无法准确 判罚,二是运动员没有正确使用起跑器所致。规则规定运动员起跑时双脚必须触及起跑器, 但没有明确说明如何触及,如果运动员的脚没有完全踩踏在起跑器上,如前脚掌踩在地面上 ,只有脚的后部接触起跑器,就有可能造成运动员实际上抢跑,而起跑监测仪无法正常检测 运动员起跑的真实反应时,此时发令员或召回发令员应立即鸣枪,然后检查起跑检测仪,再 做处理。它提示我们,对运动员使用起跑器必须规范,助理发令员需要认真检查。

2.1.6 身体晃动 规则规定:“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均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 势,不得延误”,并且“发令员均应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才能鸣 枪。运动员做好预备姿势后,在鸣枪之前,身体晃动在比赛中最为常见。造成身体晃动通常 有两种情形,一种为轻微颤动,这与运动员的技术或身体素质差有关,也可称作运动员无法 自恃或控制,对比赛基本没有影响。另一种是运动员有抢跑的企图。对后一种晃动,发令员 最难把握,也最有争议。规则对起跑犯规的定义中有一款是:“如果发令员或召回发令员认 为有任何在发令枪发出的信号之前开始的动作,都将判为起跑犯规”。身体晃动显然可以视 为“开始的动作”,但实际情况是大家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本届奥运会对此判罚,国际技术 官员持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该让运动员起立,并对所有运动员出示绿卡,重新比赛 ;另一种认为,让运动员起立,对身体晃动的运动员出示黄卡;第三种观点,如果运动员有 身体晃动,可以等待该运动员再次恢复稳定后鸣枪。从比赛实际情况看,如果运动员的身体 晃动不足以延误时间,影响发令员的发令,选择第三种办法比较合理。

还有一种情况也时有发生,即多名运动员身体晃动,且不在同一瞬间。如果发令员认为能够 控制好运动员,可以选择上述第三种办法,否则应让运动员起立,重新比赛。运动员身体晃 动的判罚较为复杂,可以用起跑犯规予以警告,也可用故意延误比赛处理,采用哪种方法应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1.7 反应时小于100/1 000 s的判罚规则规定,如果运动员的起跑反应时小于100/1 000 s,被视为起跑犯规。在同一组比 赛 中有时会出现2名或2名以上的运动员抢跑,如果以规则的要求看,所有抢跑的运动员都会 被警告或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但在本届奥运会和近些年的国际大赛中并没有按此条款执行 。现行的做法是对反应时最快的予以警告,除非两名运动员的反应时非常接近。例如一名运 动员反应时为0.092 s,另一名运动员的是0.065 s,只对反应时0.065 s的运动员予以警告 。运动员之间的反应时差距多大才可选择性地判罚,目前没有明确说明。作为发令员只能根 据比赛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这种做法也有可能引起争议。

2.2 起点裁判工作方法

2.2.1 基本要求 比赛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多名裁判员的有效工作。每名裁判员既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分工, 熟练掌握有关规则、工作方法和要求,又要与全组其他裁判员密切配合。从运动员进入场地 ,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号码,组织运动员练习,到运动员准备比赛的一系列过程都需要按照工 作流程的要求进行。大型比赛,特别是奥运会对准时比赛要求极高,甚至要求分秒不差。每 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造成延误比赛。因此,在赛前必须反复演练,对比赛中可能发生的任 何情况,能做出及时处理,甚至对意想不到的情况也要做出相应的处理预案。

2.2.2 工作难点 在所有径赛项目中,短距离跑,特别是梯形项目的起跑,对裁判组织比赛尤为重要,因为运 动员不在同一条起跑线起跑,并且多了一个“预备”环节,助理发令员需在较短的时间内, 检查运动员的准备姿势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举例说明400 m比赛,从发令员发出“各就位” 口令到完成“各就位”姿势,通常不少于30 s,如果考虑助理发令员的检查时间,可能要40s以上。在国内比赛和2006年在北京举行的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都曾经发生过因运动员准备 动作时间过长,造成个别运动员上肢力量不足,导致鸣枪前无法控制身体,触及起跑线前的 地面,或者造成抢跑。即使运动员没有发生类似的问题,也可能由于体力不支影响运动员的 注意力或起跑技术的发挥。为了缩短检查的时间,助理发令员应尽可能快地检查运动员,必 要时可多派几名助理发令员同时工作。

3 结 论

1) 发令员能够胜任工作,首先必须通晓规则,需要逐字逐句理解每一句话的内在含义,每 一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死记硬背。通过不断地实践,在比赛中真切理解规则的精神 ,才能合理运用。

2) 文中对比赛中常见,判罚时有争议的问题作了较全面分析,发现裁判员对规则有不同的 理解,也显示规则总会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方面,这为我们对规则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建议成为 可能。

3) 裁判的工作方法是依据规则的需要,但方法各异,我们必须从比赛的实际情况,选择最 合理的方法,为此才能更好地为运动员服务。

参考文献:

[1] 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4.

[2] 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9.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2

2008年SHIMANO“鳞海杯”矶钓赛由三司达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新华渔具有限公司、澳仕玛国际钓具连锁承办。出赛的日本嘉宾有SHIMANO钓具部亚洲区负责人佐伯淳先生、大泉正史先生以及三司达总经理周则佑先生等人。参加竞技比赛的日本矶钓名人有立石宗之、江头弘则、宫川明、儿岛玲子。这四位矶钓名人,是日本浮游矶钓领域名副其实的大师级人物,尤其是立石宗之,一个百战百胜的矶钓大师、一个去了任何水域都不担心钓不到鱼的常胜将军、一个擅长实战却拙于表达的矶钓大师。本次大赛,立石先生以一条6斤的大白鳟夺得单尾冠军,同时荣膺个人总重量冠军。

此次参加比赛的钓手中,中国大陆的钓手有30名左右。他们分别来自深圳、珠海、温州等地,而中国澳门地区也有20位矶钓人参加比赛,其余均来自中国香港本地。

13日早上4点30分,参赛人员在香港荃湾码头集合,乘坐专业的矶钓船“大飞”,奔赴大赛组委会制定的钓点参加比赛。下午2点准时收竿,计算成绩,在岛上现场公布成绩,颁发各项大奖以及开展抽奖活动。

本刊记者在采访大赛组委会主席周则佑先生后得知:SHI-MANO比赛,由于规则定得很死,检查很严格,安全后勤各个方面很有保障,比赛含金量很高,每年在香港都受到钓手的热情追捧。今年同样出现有少数大陆钓友没有购买保险,组委会坚决阻止了其参加比赛。此次比赛奖金丰厚,奖品琳琅满目,还可以和名人合影留念。钓友们算是从物质上到精神上都得到了满足,个个笑嘻嘻,乐呵呵。

当问及举办此次比赛的目的时,三司达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则佑先生说到:首先,通过比赛的形式回馈广大SHIMANO产品的消费者;其次,请来日本浮游矶钓大师前来参赛,通过比赛交流来提升竞技水平;三是参赛选手均来自各地,除了加强交流外,还可以增进钓友之间的合心力。这些对推广海钓活动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这就是我们花大财力、大物力、大人力在香港举办比赛的出发点与目的。

相关链接一:大赛成绩单

1、个人单尾最重冠军:立石宗之:6.41斤

2、个人总重量

冠军:立石宗之 10.53斤

亚军:吕德立 7.26斤

季军:梁达义 6.61斤

相关链接二:香港SHIMANO比赛部分规则

1、比赛限用一支钓竿(可以备用一支竿)。

2、钓竿、渔轮(含备用),限用SHIMANO生产的产品。

3、钓钩限用一枚,规格、大小不限。

4、饵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发放,严禁自带。严禁对发放的饵料做任何的加工,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5、选手必须在大赛指定范围内下竿,违者不计算成绩。

6、中鱼过程中,应独立完成整个过程,否则成绩无效。

7、比赛过程中禁止饮酒以及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违者按弃权处理。

8、若发现有选手违规,目击者必须现场举报,事后举发无效。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3

关键词: 基层单位 篮球比赛 裁判工作 素质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也逐步提高,全民健身计划得到大力推广。各基层单位为了顺应时代潮流,提高本单位职工的身体素质,弘扬企业文化,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利用工作之余大力开展体育运动。篮球运动是一项老少皆宜,深受大家喜爱的运动项目。然而,在基层单位举办篮球比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举办单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做好赛前的动员、宣传和编排工作,其次临场裁判员要具备较高素质,在赛前大概了解参赛运动员的技战术水平及比赛特点,在比赛中灵活机动,充分理解规则精神,把握适宜的判罚尺度,这样才能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1.篮球裁判员应具备的素质

1.1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是裁判工作必须遵循的八字方针,也是对一名篮球裁判员的基本要求。

1.1.1正确认识裁判工作,加强道德修养。

只有充分认识到裁判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树立良好的裁判动机。裁判动机是裁判员为什么要从事裁判工作的心理动因,并且与裁判效果紧密相关。只有树立了正确的裁判动机才能产生对裁判工作的执着追求,才能产生强烈的献身和敬业精神。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裁判员才能自觉地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其道德修养,并不断地完善自我。

1.1.2排除干扰,公正执法。

公平正直,坚持实事求是,这是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发挥裁判效力和得到运动员、教练员、观众信任与支持的先决条件。

1.1.3团结合作,相互尊重。

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与运动员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并能与其他裁判员团结合作,进而有效地驾驭比赛进程,顺利地完成比赛执法任务。

1.2较高的业务素质

1.2.1熟悉、精通规则。

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是裁判员场上判罚的依据和指南。裁判员对此全面熟悉和正确理解是其作出合理、准确判罚的前提和基础。

1.2.2具有丰富的临场裁判经验。

首先,要具有良好的篮球裁判意识;其次,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促进裁判能力的提高;最后,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裁判气质。

1.2.3良好的身体素质。

一名篮球裁判员首先应该视力完好,具有良好的身体风貌,仪表端正,有敏锐的反应能力,精力充沛;其次应具有快速起动、急停的能力等身体素质。

1.2.4良好的心理因素。

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水平与判罚的准确性和控制比赛的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2.篮球裁判员的素质对基层篮球运动的制约

2.1裁判员的素质对篮球爱好者心理的制约

一般来说,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业余爱好者,对于能在球场上执行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十分信任。这种信任从学习的角度来看,他们判定的内容和结果,被参与比赛的人接受并认真总结,无疑会成为一种知识的学习、传播和发展的过程。因此,裁判员本身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从观众到运动员对篮球运动的理解和对规则的诠释。

2.2裁判员的素质对篮球运动发展和提高的制约

一个素质较高的裁判员团体,能把最新的规则和正确的技术要领传达到基层比赛中,人们得以认识和了解正确的篮球技术和规则,从而有利于这项运动知识和技术的传播与发扬。

2.3裁判员的素质对观众欣赏水平的制约

高水平的裁判团体,不但能用正确的判罚和手势来控制场上的比赛,而且能用正确的公正的判罚征服观众,使观众从看热闹的角度上升到欣赏比赛的高度,所以,裁判的素质不但影响着运动员,而且影响着观众的欣赏水平。

3.基层单位篮球比赛的特点

基层单位举办篮球比赛,其目的、形式、参赛队伍等各方面与正式的由专业运动员参加的国际、国内比赛有本质的不同,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3.1首先,基层单位举办篮球比赛的目的是提高本单位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单位活力和凝聚力,弘扬企业文化,比赛胜负居于次要地位。其次,比赛的形式灵活多样,参赛队伍可多可少,不同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适合自己的比赛方式,最终达到比赛的目的。

3.2基层单位篮球比赛的主角是本单位的职工。每名职工都是在“友谊比赛、比赛第二”的原则下参加比赛的,其最终目的是锻炼身体,切磋球技,加强交流,增进友谊。另外,参赛的运动员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正规训练。技术粗糙,战术意识淡薄,缺乏整体配合,整体水平较低,比赛中无谓的失误和犯规较多。

4.基层单位组织篮球比赛的注意点

为了保证篮球比赛顺利进行并且取得良好效果,单位首先要做好组织、编排工作。第一,要求单位领导重视,工作人员宣传到位,准备工作充分,赛前对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全;第二,根据参赛队伍的多少、比赛时间的长短和比赛场地的大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竞赛方法,精心编排,争取比赛在合理的竞赛规程下顺利进行,最终达到举办比赛的目的。其次,临场裁判员必须做到全面掌握篮球规则,充分理解规则精神,对比赛双方队员的技战术水平和打法有所了解,把握适宜的判罚尺度,力争公平、准确、及时。具体要求如下:第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判罚违例时,裁判员在每一实例中都应注重和考虑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二是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三是在比赛控制和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由于基层单位篮球比赛的参与者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其技战术比较粗糙,并且不大规范,因此,裁判员在判罚违例动作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以上三条基本原则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适当判罚尺度。例如,在持球队员走步违例的判罚上,就要特别慎重,不能死板教条地执行规则,发现中枢脚移动,就马上判罚持球队员走步违例。如果这样判罚,不仅会影响队员的水平发挥,而且会破坏比赛的流畅和观赏性。因此,只要持球队员中枢脚的移动没有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同时也未置对方于不利,这样的走步就不必判罚。另外,在判罚队员携带球违例时,应考虑参赛的并非是专业运动员,有个人的习惯动作,况且使用该动作并未给运球队员带来利益,也未置防守队员于不利,同样考虑比赛的延续性不予判罚。第二,篮球运动是一项对抗激烈,身体接触频繁的运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在确定每一次身体接触是否合法时,应考虑以下原则:一是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比赛完整的需要;二是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以不必要的打断比赛的流畅性的手段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三是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比赛中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四是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考虑到参加比赛的队员是本单位职工,并非专业篮球运动员,其身体素质较差,技战术水平较低,进攻和防守动作不规范,因而在比赛中会出现较多的非法身体接触,裁判员在判罚这些动作时,就要慎重考虑。对于一些粗野的动作,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动作,以及可能影响比赛结果的动作要果断、坚决地判罚。而对于一些轻微的身体接触,不会影响比赛结果,也不会导致队员之间产生矛盾的动作,根据“有利/无利”原则,能放则放,尽可能地不予判罚,从而确保比赛的连续性和娱乐性。第三,对于双方实力相差较大,胜负没有悬念的比赛,裁判员在判罚过程中,为了把握局面,平衡参赛者的心态,对弱队的判罚要适当放松,而对强队的判罚则要严格一些,从而确保比赛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顺利进行。

5.结语

5.1基层单位举办篮球比赛的目的是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加强交流,增进友谊,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

5.2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充分的赛前准备工作。

5.3裁判员素质的高低对基层单位篮球比赛的圆满成功起着重要的作用。

5.4临场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在领会规则精神、合理运用规则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运用裁判技巧,把握适宜的判罚尺度,控制好比赛局面,确保比赛按照主办方的意愿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裁判方法和技巧.篮球裁判员手册[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4.

[2]篮球竞赛规则[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4.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4

WGC中国赛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在中国大陆举办的WGC世界赛系列板块之一,由WGC总部授权WGC中国组委会主办,简称“WGC中国赛”。2015年度WGC中国赛将于4月-10月在全国十大城市展开选拨赛,比赛分ABCDE五个差点组,高尔夫爱好者可根据自己的差点情况自由报名,竞争各差点组冠亚军。各城市选拨赛差点组冠亚军选手将获得于10月份举行的2015年WGC中国总决赛参赛资格。而最终胜出的各差点组冠军选手更将获得2015年12月在土耳其举行的WGC世界总决赛的参赛资格。

WGC中国主席邢家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15年WGC中国赛将突出“为荣耀・为梦想・为中国”的核心宗旨,严格遵循高尔夫文化礼仪和比赛规则,突出选手的荣誉感。为全国高尔夫爱好者搭建一个“职业味道”的高尔夫赛事平台,同时选拔那些真正有国家荣耀感、尊重高尔夫规则礼仪、具备高尔夫精神和拥有良好球技的选手组成新一届的WGC中国代表队。

另外, WGC中国联盟杯也将在今年首次拉开帷幕,WGC中国联盟杯是以WGC中国联盟成员为单位组织进行的区域性团体赛事,以球队为单元,按积分制进行。据WGC中国秘书长周从荣先生透露,WGC中国联盟杯将参照欧美先进职业联赛的模式、结合高尔夫比赛的规律进行赛制创新,打造中国业余高尔夫球界的“国家联赛”。2015赛季的WGC中国联盟杯赛,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西、华南、东南、西南、海南赛区,通过分区预赛、复赛、决赛的方式,产生冠亚军并晋级全国总决赛,最终产生的总决赛冠军球队将捧得联盟金杯。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5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十分重视武术事业的发展。1953年在天津举行了首次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武术作为主要表演内容,迈出了进入现代体育领域的第一步。武术被列为正式竞赛项目之后,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国武术协会便邀请一些有经验的武术工作者,仿照西方竞技体操的评分方法,起草了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并于1959年颁布实施,以此为标志,竞技武术正式诞生。

为适应武术运动发展的新形势和进一步推动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家体委组织有关专家,在查拳、华拳、炮拳、洪拳和花拳等拳种的基础上,刨编了甲组、乙组和初级三个组别的拳术、刀术、剑术、棍术、枪术的长拳类拳械系列套路。并以新编长拳类拳械的技术标准为要求,制定了长拳类自选拳械的标准和规定。此后,又规范了太极拳和南拳,逐步形成了以长拳类拳、剑、刀、枪、棍,太极拳类拳、剑,南拳类拳、刀、棍为主体的武术套路竞赛内容体系。

第一届全运会设有武术比赛,引起各省、市、区体委的重视,相继组建了武术运动队,为竞技武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武术竞赛在经历比赛和表演的反复之后,于1989年确立了全国武术锦标赛赛制。1997年10月在上海举办的第八届全运会,所设的28个比赛项目中,武术是唯一的非奥运项目,金牌数达15块,其中有套路项目金牌12块。目前,已逐步形成包括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以及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等一系列赛事在内的竞技武术套路竞赛体系。

改革开放的春风带来的思想解放和观念转变,使武术对抗运动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樊篱,迸发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武术徒手对抗,称为“散打”,亦称为“散手”。经十年试点之后,1989年散打被确定为正式竞赛项目,并在江西宜春举行了首次全国武术散手擂台赛。1990年在河南焦作举行了全国锦标赛散手赛。1990年《武术散手竞赛规则》正式出版,批准了我国第一批散手武英级运动员和部级裁判员。1993年散手被列为第七届全运会的正式竞赛项目。1999年全国武术散手锦标赛更名为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

散打运动给单一形式的竞技武术注入了新的活力,逐步完善了与套路相对应的竞赛体系,并成为武术力争进入奥运会的又一主要项目。目前,散打比赛分为男子11个级别、女子7个级别,形成了包括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武术散打比赛,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全国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以及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武术俱乐部职业联赛等一系列赛事在内的竞技武术散打竞赛体系。

与此同时,长期流离于民间的太极推手也受到礼遇。在试点的基础上,1979年和1980年在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进行了表演。1989年太极拳推手归八太极拳、剑比赛之中,成为全国太极拳、剑、推手比赛。1994年颁布了《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同年全国太极拳、剑、推手比赛更名为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增设了女子太极推手竞赛项目。至此,太极推手成为正式竞赛项目,标志着太极推手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套路、散打是较早形成竞赛体系的武术运动形式,作为武术另一运动形式的功法也随后形成了武术功力竞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于2004年两次邀集有关专家学者,在广州和北京召开了武术功力比赛赛项论证会,对各地武术行家报送的56种功力比赛赛项和竞赛规则进行了认真论证,还对比赛的规程、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会后制定并颁布了《首届全国武术功力大赛竞赛规程》和《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2004年11月,首届全国武术功力大赛在广东佛山举行。由于借鉴了套路和散打竞赛多年开展的经验,使用了高科技的比赛器材,起步较晚的武术功力比赛在连续举办5届之后,顺利提升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表演赛项目,武术功力比赛面临若新的腾飞。功力竞赛项目是从传统功法和功力比试方式中整理出来的,不仅体现着浓郁的东方文化特色,而且具有与奥林匹克竞技项目在形式上相近,在规则上相通的契合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武术功力大赛的成功举办,是武术运动发展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一种新的武术竞赛形式的诞生,也标志着竞技武术体系逐步趋于完善。

竞技武术的诞生与发展使武术竞技告别了庙会献艺与擂台争斗,成为武术现代化的突出代表。在其引领之下,武术跨入了高等学府的大门,登上了现代体育竞技的大舞台,走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成为新中国武术的主力军。

新中国成立以前,在中外体育文化交流中,武术多以自发的形式向外传播。伴随着改革开放,1982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武术工作会议确定了“要向世界奉献中国武术”的方针,以此为起点,武术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国际进行推广。

在武术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国际武术组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5年在西安成立了国际武术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在筹委会的影响推动下,欧洲武术协会、亚洲武术协会等洲级武术组织相继成立。经过五年的积极准备,1990年国际武术联合会在北京成立。2002年国际武术联合会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承认,成为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成员。

国际武术竞赛体系的完善,是武术国际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1984年在武汉举行的首届国际太极拳邀请赛开创了国际武术比赛的先河。1987年在日本横滨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武术锦标赛,表明武术竞赛在亚洲首先扎下了根基。在1990年的第十一届亚运会上,武术套路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这是武术进入体坛高层次竞赛新的里程碑。1991年第一届世界武术锦标赛在北京举行,套路和散手携手走上世界武术竞技赛场。1998年第十三届亚运会,散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2002年第一届散打世界杯在上海举行,开创了采用商业运作手段举办单项国际武术赛事的先例。

在国际武联和会员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不同级别的国际武术竞赛相继举办。目前,已形成包括亚运会武术竞赛、东亚运动会武术竞赛、东南亚运动会、南亚运动会,以及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杯武术散打、亚洲武术锦标赛、欧洲武术锦标赛等多种比赛在内的国际竞技武术竞赛体系。国际竞技武术竞赛体系的完善,表明竞技武术已成为一项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体育运动,其国际化发展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国际武术竞赛的规模也随着武术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扩大。第一届世界武术锦标赛共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运动员参加,第九届则达到了89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名运动员参赛。赛事规模表明竞技武术的国际化传播已取得巨大成就。

经过努力,竞技武术作为特设项目登上了奥运舞台。2008年8月21日至24日,北京奥运会武术比赛在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比赛共设置男女套路10枚金牌,男女散手5枚金牌。来自世界五大洲43个国家和地区的128名男女运动员参加比赛,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亲自到赛场为运动员颁奖。

举重比赛规则范文6

一、 活动宗旨:

团结、向上、友好、互助。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不仅要学习而且要参加各种活动来丰富自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会组织本次拔河比赛不仅可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而且可以使大家强健体魄,增强同学们的了解和团结,加强各班各学部之间的联系。本次比赛为大一新生提供了一个展示青春活力,展现自我的空间和舞台。

二、 活动目的

增强大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时尚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拔河比赛发扬团队精神,增加组织凝聚力,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使同学们体会到有组织有纪律的集体力量。

三、 主办单位: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团委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会

四、 比赛地点: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生活园区操场

五、 活动时间:

十一月上旬至十一月中旬

中午12:40——14:00

六、 工作流程

1、 比赛前一周时间设立展板,进行前期的宣传工作。

2、 审批场地,检查比赛绳索的安全情况。

3、 通知比赛班级进行抽签,具体安排比赛进行的时间。

4、 裁判员培训,使裁判员了解比赛的规则和判罚的尺度。

5、 活动结束后利用宣传栏、试翼、康桥等报社进行后期的宣传工作。

七、 比赛规则

1、 本次比赛以班级为参赛单位,面向大一所有班级。每班男女各十人参加比赛,可以据情况安排替补队员。

2、 每班设领队一名,比赛前十分钟各领队到签到台签到,参赛队伍按照比赛场次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时间的班级提前通知工作人员。

3、 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每局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胜出时比赛宣布结果,获胜班级进入下一轮比赛

4、 比赛分为淘汰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

5、 为避免损伤要求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准戴手套,不许穿钉子鞋参加比赛。

6、 各班组织好自己的啦啦队秩序,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和参赛资格。

7、 必须听从裁判的判罚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又不服从劝阻的判输。

8、 比赛前由各班体委或领队抽签决定对阵,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9、 河界为三米,比赛始末由裁判哨声决定,时间限定为两分钟。

八、 奖励办法:

一等奖:足球一个

二等奖:排球一个

三等奖:羽毛球拍一副

组织风尚奖

组织风尚奖评比标准

1、 啦啦队人数,多者为佳。

2、 啦啦队组织有序,口号整齐,遵守比赛须知的相关规定,服从秩序人员安排。

3、 啦啦队语言文明,没有诋毁恶意他人的现象。

4、 比赛队员文明比赛,遵守比赛须知相关规定,服从裁判判决。

5、 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风格。

另附比赛细则如下:

一:人员安排

举办方:每场主裁一名,副裁一名,秩序员三名,记录员一名。

参赛队:传统比赛:每队男女各十人,男女监督各一名,每队出负责人一名,可自愿安排啦啦队长一名组织啦啦队活动

二、职责和义务

举办方:

1、 所有工作人员提前半个小时到场。

2、 裁判自备计时工具,硬币一枚,供双方选场。

3、 裁判赛前向双方负责人强调比赛规则。

4、 主裁判吹哨,判定是否违规及比赛胜负,副裁负责计时和每局比赛结束后报时,协助主裁。

5、 记录员负责记录比赛结果

6、 秩序员负责组织队员入场,清点队员人数,维持现场秩序,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7、 主裁判每场比赛结束后请双方负责人在记录表(两张)上签字。

8、 每天比赛结束后清理比赛现场并通知下场参赛队的比赛时间。

9、 如有突发情况,由裁判与负责人交涉,形势重大的由主裁提请裁判委员会判定。

10、 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语言得体。

参赛队:

1、 负责人为参赛队的总负责者,对于比赛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疑问,负责人是唯一有权向裁判及裁委会直接举报、干涉、协商之人,也要对本队因不遵守比赛须知有关规定而出现的意外事故及结果负责,负责人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名。

2、 监督负责赛前清点对方队员人数,比赛监督对方是否有违规行为,如对方有违规情况可向本场裁判或秩序员举报。

3、 队员负责拔河,请使用正确姿势,注意安全。

4、 啦啦队只能在比赛场地外加油助威,不得拥入场内,不得与队员发生身体接触。

5、 队员和啦啦队成员无直接质疑权,如有任何疑问可提请本队负责人与裁判交涉。

6、 比赛采用单淘汰制,三局两胜,每局两分钟,以裁判计时器为准。

7、 每场比赛前由主裁组织负责人以投币方式决定双方选场权,每局结束后互换场地。

8、 迟到十分钟及以上者按弃权处理,另一方直接晋级。

9、 每队第一名队员不可越线,队员不可将绳子绑在身上。

10、 啦啦队员不得与参赛队有身体接触,给予一次警告,如若再犯,当局判负。

11、 所有比赛应保持队员一致,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一局结束后向主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队员。

12、 比赛以主裁哨声为准,分持绳、开始、结束、松绳四声哨,如在松绳响起前松绳,造成双方队员摔倒或受伤,如责任在获胜方,则此局成绩取消加赛一场,并对受伤队员负全责,如责任在负方则此局成绩有效,对受伤人员负全责。

13、 比赛队员必须是本班或举办方规定的联合班成员,不得请外援,否则一经举报核实后,取消比赛资格。

14、 对于恶意扰乱比赛秩序,不服从比赛规则的现象,给予一次警告,如若不听取消比赛资格。

15、 赛后负责人在成绩记录表及风尚记录表上签字,如有质疑可在签字前与裁判协商,由裁判裁决,记录表一经签字,成绩即可生效,不得更改。

三、应急处理办法:

1、 对于比赛过程中的任何突发情况都由负责人与裁委会协商交涉,由裁委会决定。

2、 比赛中如有重大意外,马上终止比赛,并由主裁提交裁委会判定。

3、 比赛中因器材造成的手划伤可在一局结束后,由秩序员带到总记录处进行伤口处理。

4、 比赛中因个人姿势不当或违反规则造成的伤害,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