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员职责范例6篇

导购员职责

导购员职责范文1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公司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采购部经理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因此,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我把学习贯穿在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参加联合会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党的“十”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学习,紧跟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投资重点,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强化责任领导,树立良好团队形象

在工作中,我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明确职责,以理服人。在资金调度、煤炭进出口管理过程中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对事业、对上、对下、对己负责。切实掌握法律法规,不怕得罪人。讲究程序,以制度服人。凡事按照制度办事,按照规程操作,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充分行使岗位职责,既不错位,也不越位,不搞暗箱操作,坚持清正廉洁,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

三、加大工作力度,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随着企业规模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各成员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及后勤物质保障等方面的采购任务日益增大,为充分发挥公司采购优势,规范采购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今年公司组建了以总经理负责的营销采购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工作程序、规范了采购行为,严肃了采购纪律。使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工作逐渐趋于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发挥公司优势和协调能力。从有利于生产出发,对采购工作进行分级管理,对采购计划编制、计划审批、采购质量、物资价格、货款结算、报帐审查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对雁门硫铁矿采购部实行宏观管理,只对单项采购金额较大的设备及大宗采购定单实施价格控制;采购人员主要负责其他成员企业采购工作,实行谁经办谁负责,价格由公司财务部实施监管,使采购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企业生产和在建项目顺利开展。

二是控制采购物资价格、保证采购质量和时间。把成员企业:等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统一纳入营销集中管理,根据成员企业上报的采购计划,采购人员不分上下班、节假日,相互配合做到及时准确,保证生产和在建项目的需要;严格控制采购物资价格,采购前必须进行多家寻价、比质比价,并与近期采购价格比较,大批量、高价值物资采购,由公司财务部亲自参与,审定确认后方可采购,有效的控制了采购物资价格;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尽可能保证成员企业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凡是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物资坚决退货,不予付款。

三是准确掌握采购信息。要求采购人员随时掌握采购物资和商家信誉,对商家的信誉、产品品种、产品质量、资质证明、售后服务要全面了解,以便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

四是严肃采购纪律。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好企业利益;不按制度程序采购,人为给企业信誉、经济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二)严格招标比价程序

严格招标比价程序,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招标是加强供应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的有效措施。我们严格落实《公司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招标程序,有效降低了费用支出。在比价采购过程中,个别材料由于原材料涨价的原因略有调整,通用材料由各分场到物流超市领取、批量大数量多的是在物流超市招标的基础上又二次招标或比价再从超市转账的方式采购的,再者,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式的变化,多种材料出现了供应紧张的局面,特别是近几年单位和个人扩建或新建的很多,导致我公司用的材料都非常紧张,难以采购,而且价格一涨再涨,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我们不畏难,不发愁,天天靠在生产厂家做工作,保证了工程建设供应。招标比价公开、公正、透明,公司公司分管部门的领导、财务处、供应处、设备科等部门都派员参加,相互监督,共同策划,对招标材料共同做好分析和预测,把握好市场价格,真正达到了通过招标降低采购价格、减少工程投资的目的。今年共招标采购材料次,招标采购额万元;比价采购次,比价采购额万元,形成比价效益万元,占采购额的%左右。

(三)强化班子凝聚力

供应工作是企业创造效益的第一道闸门,事关企业利益得失,也是容易发生问题,倍受别人关注的工作.对此,我采购团队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永远牢记自己的职责,每笔业务都要本着对公司负责,对领导和职工负责的原则,通过我们的辛勤劳动来节省资金,降低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卖方市场已经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厂家使出了浑身解数,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和技巧也很多.对此,个人坚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的态度,摆正心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公正处事.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工作中离领导、职工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员工的业务学习上抓得不够,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多。二是管理措施不够细致,对后勤工作中的一些新问题,思考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三是材料在采购回来后,跟财务部门沟通比较不及时,未能迅速后清晰的报帐,致使财务部工作量加大,减慢其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这些问题,我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强化:一是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加投入的工作热情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提高管理和经营水平。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二是努力把握市场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掘工作潜力,使采购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三是进一歨加强学习有关采购管理、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

(四)狠抓安全生产

导购员职责范文2

一、工作目标

经过调查摸底,我区无住房或住房不达标人员共计2994户,计划用三年时间,到2013年底以前,基本解决一线人员住房困难。

二、方法步骤

(一)明确住房需求。

区建住局在现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确定我区职工住房建设规模,制定职工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实施,分批解决。享受职工住房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未参加过房改的各街、乡干部职工、教师和基层卫生院等一线住房困难的在职工作人员,且申请人具有城镇居民户口。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2、家庭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住房(不包括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的家庭。

(二)组织实施。

1、我区职工住房项目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点、节约用地的原则,安排建设用地,统一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注重安全和环保,方便工作和生活。建设用地拟在新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内解决。

2、职工住房建设项目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区建住局牵头实施。由区发改委下达建设计划;区建住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做好项目监管,并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和相关补贴资金;国土、规划、建住、环保、人防、消防等有关手续由各部门负责办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区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简称区住建办),负责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建设监督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项目备案,按月报送报表。

3、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在职工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向我区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职工住房项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户均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每户50平方米以内。

4、负责住房建设项目的单位,应依照住房项目计划,与区住建办签订《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项目建设责任书》,按责任书要求及合同约定明确住房的面积、竣工时间、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并持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项目施工图、申请项目建设标准备案的文件和《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项目建设责任书》到区住建办进行建设标准审核备案。

5、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区住建办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进行销售。

(三)销售原则。

区住建办按缴纳预售款户数的比例分配到各申报单位,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归属单位统一组织分配进行购买。

购买职工住房实行申请、审查、公示、审核制度。购房户优先在《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摸底的通知》文件调查摸底中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中产生。对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在区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各街、乡或相关部门负责,在申请人夫妻双方所在工作单位和社区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区住建办在相关媒体和区政府网站再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进行登记备案,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重新审核,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备案的决定,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及单位。

(四)销售价格。

1、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以成本价出售,管理费控制在2%以内。成本出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格认证制度,明码标价,实行“一套房一标价”;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办对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销售价格进行听证、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报区政府审批。

2、负责职工住房项目建设的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区物价局提出书面定价申请。由区物价局会同区住建办对其预售价格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的预售价格进行公示。未经审核的项目,区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

3、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售房价格:

(1)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

(2)各种与住房建设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它费用;

(3)各种违规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4)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造成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而发生的土地闲置费等;

(5)合同约定之外或不在合同期限的银行贷款利息;

(6)按规定已经减免的及其它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五)统一管理。

职工住房项目建成后由区住建办采取公开招标,委托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为住户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职工住房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的,出售人须向区住建办缴纳原购房款与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房价之间的差价款,差价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相关经费的开支。补缴差价款后区住建办出具相关证明,房屋管理部门按商品房办理相关手续。

三、优惠政策

我区职工住房项目享受下列优惠:

(一)建设用地划拨供应。

(二)市政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以成本价出售,管理费用控制在2%以内。

(四)建设资金由购买人自行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经济困难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掌握职工住房的销售范围,严肃纪律,规范运作,做到既解决一线人员住房困难,又不能随意开口子、扩大范围。区监察局负责对全区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项目建设工作的全面监督。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按建设工程法定程序报审和组织施工,擅自涨价或加收其它费用,以及发生其它违法行为的,由住建办提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住房的个人,由区住建办责令审查单位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已购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

导购员职责范文3

【关键词】技工学校 内部审计 独立性 范围 方法 职能

近年来,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技工教育一年一个台阶,呈现超常规发展的态势。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形式的灵活,技工学校需多渠道筹措资金,以支持学校教学设施、后勤服务等各方面的需要。过去被戏称“清水衙门”的学校,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近段时间以来,新闻媒体上相继披露了不少发生在校园内的经济案件。为此,政府部门也逐步加大了对校园中经济犯罪的监督和打击,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有效地遏制学校经济方面的违纪行为。

对于如何开展技工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办学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理顺关系,保持内部审计应有的独立性

学校内部审计具有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使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领导负责,促进经营管理状况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

笔者在工作中,深感到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首先,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组建是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校领导对内部审计在学校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致使内部审计在学校受重视程度不够。其次,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在具体工作时受制于其他相关部门,很难树立起应有的威信。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为了保持内部审计应有的独立性,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上宜单独设立内审机构,直接受校长领导,对校长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最高行政领导人,在其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层次最高,能够较好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推进审计工作的发展,首先应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第一,内审部门应由高校主要领导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者层次越高,就越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第二,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独立实施审计监督权和发表审计意见,不受外界的干扰,将审计部门重新从合署办公的模式中独立出来,设置独立的与财务部门平行的审计部门。

二、与时俱进拓宽技校内部审计的范围

近年来,技校由过去单一的国家拨款办学,变成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办学,对外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和复杂。独立核算部门日益增多,各种培训考证班、成人学历教育、咨询服务、劳务输出、校企合作等创收逐年增加,后勤服务社会化及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审计范围必须拓展。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学校职能部门、校办产业、后勤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针对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的合规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

学校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尽职尽责、廉洁勤政,发挥表率作用,这是衡量领导者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之一。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政绩平庸者是一个有力的批评和督促,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是一次肯定和褒扬,可作为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和使用干部的依据,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正确选用干部。同时,通过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

2、开展对教学设备购置、使用审计,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支出是技工学校办学经费支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仪器设备的质量和使用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目前,虽然重大项目采购由政府采购进行控制,但一些小项目仪器和物资采购,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没有明确的长短期相结合的采购计划,盲目采购,临时采购时有发生;采购价格、采购批量不合理,人情采购或关系采购客观存在,采购的物品质次价高,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采购往往是领导个人说了算,缺乏必要的事前评估和论证;仪器设备的启用、保管、维修及报废制度不健全,或虽有明文规定但执行监督不力;财会部门对仪器设备核算显得粗糙,账目不清,形成账外资产而长期无人过问等。针对上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和使用审计,必须坚持标本兼制的原则。第一,在彻底清查和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帮助有关部门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实行必要的职务分离。第二,仿照和借鉴政府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对教学仪器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由学校老师担任评委,增加其透明度,杜绝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压低采购价格,保证采购质量,对审计部门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有效发挥鉴证作用。第三,开展对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使用方面的专项审计,重点查处借采购之机收受回扣,非法占有使用教学仪器设备,以及由于使用、保管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严重问题。

3、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规范学校经济管理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就是为了保证学校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完整、安全,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一个学校的组织结构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内控体系的建设必须使每一个人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越权、不渎职,从而使学校经济管理科学有序地进行。因此,学校要根据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规定,遵循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学校内部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约束性,符合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实行内部牵制原则、讲究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动态的信息反馈原则,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三、明确审计重点,讲究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审计风险问题也倍受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关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仍面临许多问题,这项工作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审计评价中经济责任界限不明、审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干预较多,都会形成审计风险。因此,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对被审单位和个人进行审前调查,以明确审计重点和难点。审计通知书中除明确被审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外,还要求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严格内部复核制度、保密制度。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另外,在审计内容和重点上,既要注重真实性的审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在强化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服务职能,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还应注意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异同点,分清两者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评价对象方面的不同,讲究审计方法,抓住重点。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全面,注意划清四个界限:任期内责任与任期前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

四、强化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

监督和服务是内部审计的两大职能,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熟悉财经法规制度、精通财务管理的优势,树立内部审计人员以服务为宗旨,以纠错防弊、监督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为手段,督促学校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了达到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的目的,其重心应向评价和服务职能方面转化。一方面要根据审计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地写出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要敢于客观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承担评价、服务的职能,真正实现内审“加强对学校经济行为的监督;维护学校财经经济秩序;促进学校的廉政建设;保障学校经济建设的稳定健康发展”的职能。同时要认清、摆正内部审计地位,在不违反国家法纪的前提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处处以学校利益为重,做好学校利益的护法者,努力担当好校长的顾问和学校经济行为的参谋,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准,去赢得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教职工的信任。

在学校内部审计的工作中往往过分强调查错纠弊的作用,而忽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这也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有些审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将自己等同于领导的行为工具,一切行动以领导的意志为转移,使学校内部审计形同虚设。在审计任务重时,甚至会临时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兼职内审工作,其他部门人员一般未经过专门培训,缺乏审计专业知识,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内部审计自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导购员职责范文4

一、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

三、编制采购文件。制定招标书、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等。

四、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报送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书、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等。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

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受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事宜。

六、日常使用和联系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按政府采购项目组成“评标委员会”。

七、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

九、管理采购人员。负责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考核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办法。

十、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

十一、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采购中心主任职责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心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主持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带领中心全体人员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做到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程序法律化、采购过程透明化。

3、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安排和计划。

4、定期召开中心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各个时期的工作。

5、对中心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有关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6、加强中心管理,关心中心人员生活,努力改善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条件。

7、做好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体人员思想素质。

8、做好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采购部工作职责

一、货物和服务采购

1.负责各类采购项目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的组织实施;

2.负责供应商库的建立和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3、制定具体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并申报(确定)采购方式;

4.编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文件,经采购人确定并报中心领导审批;

5.拟订招标公告经中心领导审批后对外,或发出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函、询价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6.负责招标文件、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确定各招标项目开标、评标时间;

7.根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内容编制评标文件及准备开标、评标资料;

8.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组织评标会议议程;

9.根据评委会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的推荐意见,确认项目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经中心领导审批后将评标结果、询价结果和谈判结果上网进行公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将结果通知采购人及所有未中标或未成交的供应商;

11.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12.收集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核对其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相符,并将一份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根据开标、评标资料督促参与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

14.受理供应商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事项的书面质疑,将调查核实情况向中心领导汇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15、负责与政府采购办公室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16.收集整理已完成的采购项目所有资料并移交综合部归档;

二、工程采购

1、制定具体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并申报(确定)采购方式;

2、起草采购文件,组织实施采购及招标活动;

3、起草、审核采购合同、监督合同履行、组织项目验收和结算申请工作;

4、负责服务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5、依据授权范围答复询问或质疑;

6、办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业务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移交和业务量统计工作;

7、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工作职责

1、组织中心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及笔记的整理;

2、起草和修改中心文件、材料及规章制度;

3、牵头起草和修订机构内部业务操作规程;

4、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公产公物管理、档案集中管理及人事工资、考核工作.

5、负责中心综合治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

6、办理中心采购业务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组织招投标活动;

7、督办会议决定和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

8、负责采购业务活动的内部监察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采购信息统计的管理工作。

2、负责供应商库的建立和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3、编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文件,经采购人确定并报中心领导审批;

4.拟订招标公告经中心领导审批后对外,或发出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函、询价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5、负责按月、季、年上报采购信息资料。

6、负责采购信息的采集。

7、负责对公开招标信息、中标信息、违规通报、投诉处理信息及按规定应公告的其他信息的公布。

8、收集整理已完成的采购项目所有资料并移交综合部归档。

9、负责对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资料的管理。

10、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中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工作。

2、对采购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防止毁损、散失和泄密等。

3、负责保管计算机的磁带、磁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和光盘,并按规定负责查询、存放、复制等。

4、对批准查阅采购档案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

5、负责中心文件、材料的打印分发工作。

6、负责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报纸和刊物的征订、登记、发放工作。

8、负责中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中心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中心工作有序进行,树立良好的中心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正常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到12时,下午2:30分至6时30分。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制。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在考勤表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工作时间未经部室负责人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或早退累计满三次者当作旷工一天处理。工作人员因其他原因(含病事假、公休假、探亲假)不在岗的,由部室负责人在考勤表内注明,旷工连续十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中心领导,作为个人奖罚和发放出勤补贴的依据。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部室考勤情况。

第五条:工作人员病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1天以上报中心主任审批。工作人员公休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档案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根据《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草拟中心内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中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管理与编研工作。

(三)负责对中心各部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负责研究和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提出档案延期保管和销毁的意见。

(五)负责档案的保管、储存、检索、复制等工作。

(六)编写每年中心文书档案《全宗说明》,通报立卷归档情况。

二、归档工作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文件材料。凡是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本中心的收发文电、会议文件、会议纪录、电话记录、图表、登记簿册,本中心编印的出版物的底稿和样本、磁性介质、反映本中心工作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凡传真件应复印后存档)。

2、采购档案:记录反映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档案移交清册,采购档案保管清册,采购档案销毁清册等以及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资料均视同采购档案,一并管理。

(二)归档时间和手续

1、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文件资料,各部门要按案卷类别要求整理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

2、采购档案由各部室按采购类别整理立卷并保存利用一季度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3、归档案卷由档案室检查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册一式二份,由接交双方盖章,然后随同移交案卷由档案室留存一份,移交部门留存一份备查。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2、卷内文件要排列有序,依次编写页号,并编制卷内目录,逐项填写清楚,书写工整。3、区分文件价值、正确的划分案卷保管期限。

4、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装订整齐结实,符合规范,便于保管和利用。

5、归档时间要用钢笔或毛笔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二份,随案卷一并移交。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库房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九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湿、防霉、防毁、防虫、磁性介质防磁)。

(二)档案入库前须进行杀虫灭霉处理,以确保库房无虫、无霉、无菌蔓延。

(三)档案柜内需放置樟脑、干燥剂等药物保护档案。

(四)保持库房清洁卫生,严防强光高温。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七)经常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或补救。采用磁性介质存储的档案要对其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导致档案丢失。

四、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人员需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外部查阅档案人员还需凭单位正式介绍信。

(二)查阅秘密文件档案,需经中心分管部门领导批准,查阅绝密、机密文件档案需经中心主任批准,查阅一般采购档案,需中心分管领导或中心主任批准。

(三)查阅档案人员需爱护档案、不得圈划、涂改、增册、抽页、剪裁、折叠、损坏、丢失、违者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四)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借出档案室。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借出的档案,限期归还。借阅档案人员需负安全保密责任。

(五)对档案原件进行摘抄和复制后,平件需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绝密、机密和秘密文件需经中心主任批准。摘抄件要妥善保管。复印件按正式文件同样管理、归档或清退销毁,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五、档案销毁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销毁制度。文件材料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中心分管领导或中心主任批准,由综合部派人监销。

(二)采购文件材料档案的销毁制度。

1、采购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会同有关业务部室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中心主任批准。

2、销毁档案前,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室按采购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销毁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3、采购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文件,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在建设期间的工程档案,不得销毁。

采购中心学习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切实加强中心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用现代科技知识充实人员,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人员队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市场经济理论。

3、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法规,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

4、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5、公文书写的基本知识。

6、现代科技知识。

7、办公自动化基本知识。

8、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二)学习方法:

(1)选派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理论、业务培训班。

(2)中心组织学习。

(3)部门组织学习。

(4)自学

(三)学习形式

(1)举行专题报告会。

(2)组织参观学习。

(3)上岗前培训学习。

(4)更新知识培训。

(四)、学习要求

(1)做到时间落实、学习资料落实、人员落实、注重学习效果。

(2)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除自学外,每年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其他人员每年安排学习理论、业务的时间不少于18天。

(3)学后要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任职。

(4)中心领导及干部每年要写出1-2篇学习体会。

廉洁自律十不准

一、不准接受投标企业和委托单位的宴请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二、不准接受投标企业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三、不准私自与供应商接触、私自检查履行合同情况。

四、不准将招标保密事宜透露给他人。

五、不准私自到投标企业进行考察活动。

六、不准借用投标企业的人、财、物。

七、不准越权擅自决定有关采购事宜。

八、不准与采购方或供应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

九、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单位名义、为本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十、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关心政治,努力学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认真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合同法、经济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和制度,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在业务技能方面要熟悉招、投标程序、合同管理知识、商品知识、财政管理业务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遵守会议制度和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和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发扬团队精神,群策群力,为中心荣誉贡献聪明才智。

四、严格遵守市财政局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上班及外出采购时一律带胸牌;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要按规定提出履行请假手续。

五、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聚众闲聊,不大声喧哗,不接待与工作无关的人,不谈论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六、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闭计算机,禁止在计算机上做游戏播放CD、VCD,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拨打信息台等。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八、遵守职业道德、讲求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力行服务“禁语”;树立服务理念,处事周到细致;端正工作态度,待人热情大方;注重仪表衣容整洁,讲究个人公共卫生。

九、严格按中心的工作规程办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答复或决定中心的重大事项,严禁在开标前向供应商透漏一切招投评标信息。

十、保护办公及公共设施,保护办公环境整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设备财产的安全完整。

十一、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的采购单位、供应商和监督部门,自觉的维护中心与各部门的良好关系。树立好政府采购这个“阳光工程”的形象。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形象建设规范

为了不断深化政府采购中心的效能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整体形象规范团结、拼搏、求实、创新。

(一)团结:坚持政治方向,树立全局观念;紧贴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克服本位主义,加强协调配合;反对推诿扯皮,加强沟通合作;襟怀豁达坦荡;心底真诚无私;相互尊重理解,团结互助互谅。

(二)拼搏: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能;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必胜信念;敢于正视矛盾,勇于克服困难,反对骄傲自满,提倡居安思危;鼓励乘势而上,避免坐失良机;弘扬拼搏精神,摈弃裹足不前;努力争先创优,工作实现一流。

(三)求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作风扎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杜绝虚假,反对浮夸。

(四)创新:不因循守旧,敢于超越过去;不抱残守缺,敢于突破现在;不畏首畏尾,敢于创造未来;不浅尝辄止,敢于深层探究。

二、外在形象规范

(一)公共场所标识设计规范

1、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办公区位示意图。

2、办公室门上悬挂部门名称标识。

3、工作人员佩带服务胸牌,统一编号。

(二)工作人员仪表仪容规范

1、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

2、穿着服饰注意做到简朴整齐、洁净、端庄;男同志不得蓄胡须,留长发。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穿过于服装、佩带不适宜的饰物。

3、举止大方,行为规范,服务热情,言辞适度,首问负责。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态度明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环境规范

1、服务场所整洁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整齐。

2、设置方便服务对象的表格、纸笔用品,提供查询服务,免费提供有关政策宣传资料。

3、办公室布置统一合理,桌上及台下严禁摆放非办公用品及资料,橱内整齐,报纸上架,水瓶、抹布放置规定位置。

(四)卫生规范

1、办公室内窗明几净,做到无痰迹,无蛛丝尘吊,无杂物,无烟头。

2、办公区内做到:无废纸,无杂物,无水迹,无痰迹,无烟头。

3、讲究卫生,防止疾病,工作日早八时前清扫卫生,每周五下午全面扫除。

三、工作形象规范

(一)岗位规范

1、必须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严守作息时间,提前进入岗位。

2、上岗后抓紧时间搞好门、窗、桌、几等室内卫生,达到统一有序、清洁无尘。

3、检查、整理岗位所有文件、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

4、做好岗前其它准备工作,集中精力,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办公区内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乱扔杂物。

5、落实全日制办公制度,办公时间人不离岗,未到下班时间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办公。

6、每天下班前,将一天的文件、资料、材料整理放到橱柜里,关好办公室照明、风扇、微机、门窗后方可离岗下班。

(二)工作质量规范

1、规章制度健全,业务程序规范,审批符合规定,遵守时限承诺。

2、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适用法规,杜绝违法行为。

3、提高办事效率,精简会议文件,减少无必要应酬。

4、强化服务意识,推行政务公开,尊重服务对象,提倡文明办公,杜绝“四难”现象。

5、文档记录清晰,基础数据准确,保存完整有序,杜绝错漏现象。

(三)办公接待规范

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

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热心、耐心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

3、凡服务对象询问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解释政策要清晰;需要前来办理的要明确告知所需材料、手续及办事程序。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缺少相关手续的,要一次性对其讲明原因。

4、凡属政府采购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敷衍问讯者。

5、不准对应提供服务的对象敷衍搪塞,推诿扯皮;不准态度生硬,拖延刁难,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的服务对象,承办人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做好工作。

四、工作人员形象规范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公正执法意识,服务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作风扎实,办事认真,讲究实效。

(三)办公接待态度谦和,服务热情,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四)执行廉政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爱岗敬业,维护劳动就业部门形象。

贺兰县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一、用户提供的资料

1、《贺兰县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

2、提供技术参数,内容包括:采购品目(品牌)、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

3、如属工程类采购,还需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4、资金落实证明。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招标投标法》;

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运行暂行规定》。

三、办理时限

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其中〈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询价采购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用户提交采购办审核后的《贺兰县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及详细技术参数、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及采购资金落实的证明。

2、采购中心协助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中心编制招标公告并在"贺兰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4、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6、供应商投标,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组织开标,组织评委评标、定标并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7、采购中心在"贺兰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示预中标结果7个日历日;

8、采购中心确认中标人并上网公布,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

9、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0、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11、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

12、采购中心组织项目验收;

13、采购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并退还保证金。

14、采购办或采购人支付货款。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过错失职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中心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增强责任意识,建设责任机关,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工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本中心从事工作职能、承担对外服务职能、内部管理(服务)职能的干部、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过错、失职,是指从事行政职能、对外服务和财物(基金)管理、承担内部专项工作(打字、司机、印鉴管理)的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本单位形象或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工作人员因过错、失职被给予诫勉教育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个人当月奖金的20%。

一、工作时不亮台卡或不挂牌上岗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公益性活动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会议的;

四、在集体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上迟到的;

五、不遵守行风建设有关制度,被局效能建设办公室经查证属实的;

六、着短裤、吊带上装、拖鞋、奇色头发上岗的;

七、酒后上岗的;

八、迟到、早退或在上班期间聊天、煲电话让服务对象等候的;

第五条工作人员因过错、失职被给予效能告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个人奖金50%。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的;

二、不遵守行风建设有关制度,被效能建设机构或有关组织(监督员)查出或被举报到上述部门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条因工作人员过错、失职,引发火灾、水灾、盗窃、损毁或丢失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照价赔偿;损失在1000以上的,按80%予以赔偿;没有经济损失的,予以扣罚当月奖励性工资处罚。

第七条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失职、作出的审核、核准、裁决、决定、认定、鉴证出现错误,给单位和群众利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情节扣发当年3--12个月的奖金。由此引讼的,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含鉴定、勘验、证人工资、律师费用等);

第八条因工作人员不作为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并扣发当月奖金。由此引发行政诉讼的,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第九条工作人员失职触犯党纪、政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各岗位年度内被效能告诫三次以上或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除一个月奖金;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罚半年奖励性工资。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由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要领导(局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报告;对群众举报或上级批转函件,可委托其他工作人员调查,也可直接调查。调查应在5日内进行,中心(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在调查结束报告5日内向政府办公室汇报并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因工作人员过错、失职决定追究责任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当场宣布,说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因工作人员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允许申辩提请复议并可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诉。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政府采购中心(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负责实施。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机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是指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或遵守纪律等方面出现错误或过失但尚未达到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程度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教育,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给予效能告诫。

第三条本办法称工作人员是指中心从事工作职能、承担对外服务职能、内部管理(服务)职能的干部、职工。

第四条对工作人员进行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由中心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实施。

第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诫勉教育:

(一)不执行首问责任制、消极推委,没有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经办人或当经办人不在时不告知其联系电话的;

(二)工作中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

(三)不容许相对人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事结果的;

(四)不认真执行AB岗制度,主岗人员离岗没有指定人员代办业务或被指定人员不履行职责的;

(五)工作中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或故意不接听电话的;

(六)公文、法律文书起草、打印、校对出现一般性语言、文字、格式错误造成轻微损失或主要抄送部门被遗漏的,

(七)其他给予诫勉教育的。

第六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效能告诫:

(一)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及党组(行政)决定,情节轻微的;

(二)因工作安排不当或决策失误,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三)工作敷衍塞责、推委扯皮、不履行职责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政务公开、社会承诺规定、工作效率低下,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给予正式答复的;

(五)非组织或领导安排,擅自离岗、脱岗或在上班时间串岗、办私事、转街、购物的;

(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失误,致使作出的审批、核准、裁决、决定、认定、鉴证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错误或纰漏的;

(七)不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

(八)擅自降低收费标准或应收而不收,年累积金额500元以上或一次金额在100元以上的;

(九)私设收费项目擅自收费或违反规定自设行政许可、审核、备案事项的;

(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服务对象的吃请或收受礼金情节轻微的;

(十一)语言粗俗、污言秽语辱骂服务对象或使用刺激性、性语言、行为与服务对象吵闹的;

(十二)酗酒后扰乱办公秩序、撒酒风、在岗不提供服务或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

(十三)工作责任心不强,丢失服务对象提供证据材料,致使服务对象二次提供或造成申请事项无法办理的;

(十四)对承(交)办邮件、督办件(群众来信)、上级部门转办件、领导批示或交办其他事项不按规定(要求)时限办理的;

(十五)违反工作纪律,严重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或不履行请假手续而脱岗,致使工作停滞、无法进行影响对外服务的;

(十六)财务管理和经办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粗心大意,疏于管理和监督的;

(十七)由领导错误指挥、授意、指使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事,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十八)虚拟数字编造工作报表的;

(十九)不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对当事人的询问、咨询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解释,致使当事人误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二十)公文、法律文书起草、打印、校对出现严重政治上法律法规引用及文字、格式错误或主送部门被遗漏的;

(二十一)其他需要予以效能告诫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

(一)单位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当年不合格的;

(二)单位工作人员一月内有两次或一人年度内被两次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的;

(三)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隐瞒不报的;

(四)对上级机关或效能建设投诉机构转交办的投诉件,不认真办理,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的。

第八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报告。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在调查结束5日内向政府办公室汇报并作出决定。

第九条对决定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的,由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进行谈话,当场宣布,并发给诫勉教育、效能告诫书。诫勉、告诫决定统一存档,并予以通报,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抄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条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被诫勉教育两次以上的,给予效能告诫。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一个年度被诫勉两次或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并可根据情节或影响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对受到效能告诫不服的,可在收到《效能告诫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请复议并可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诉。本单位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做出决定,并给予书面答复。但申诉期间不停止原效能告诫的执行。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效能建设投诉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劳动就业工作作风、行风的转变,加强和规范效能建设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质量等方面的投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设立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统一办理投诉的一切事宜。

第四条效能建设投诉处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戒、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依法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职责:

(一)受理、调查处理投诉者对工作人员属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各类投诉;

(二)办理上级部门及督办转交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的职权:

(一)要求被投诉个人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就投诉问题作出说明;

(二)要求被投诉个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义务;

(三)责令被投诉个人停止违法或不当行为;

(四)责令被投诉个人对所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提出对被投诉个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建议。

第七条投诉人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投诉:

(一)无法定依据不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收费、处罚等行为,或者执法不公、弄虚作假、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事项不予受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

(三)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决、不受理、不办理或者不履行职责的;

(四)对群众提交不属本单位职权内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事项不说明、不清交、不移送的;

(五)未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

(六)对服务项目内容未执行公告公示制度的;

(七)损毁、丢失当事人提供资料或泄密的;

(八)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商品、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的;

(九)服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十)设立的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等面向社会的公开电话无人接听的;

(十一)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十二)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在下属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

(十三)违反自治区党委“三条禁令”的;

(十四)其他违反服务管理规定的;

第八条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对投诉人进行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九条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对属于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投诉按规定查办并回复。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应告知其处理机关;对有其他原因或误解引起的投诉应当向投诉人说明,做出解释。

第十条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对投诉人投诉应当保密的,不得泄露,不得将投诉材料及投诉人相关情况转予或通知被投诉人;需转交被投诉人核实、解决的,应摘要转交且不得泄露被投诉人姓名。

第十一条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对投诉案件,要做好登记、处理和立卷工作。投诉处理结果,作为单位效能建设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时限:

对属于本单位处理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可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限。

对正在发生且影响较大、将产生不良结果的投诉,应立即或责成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对投诉人及责任人处理方式:

(一)对涉及干部职工的情节恶劣、影响较大、后果较重或效能建设办公室认为应当自查的投诉,由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受理(含转办、督办的投诉);必要时也可责成被投诉人所在单位、股室负责调查,报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处理。

(二)对不属本单位受理范围的投诉转由有关机关受理。

第十四条因单位对投诉事项推委、不办、查处不力、纵容包庇,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或对转办的投诉处理不当的,对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其行政责任,需重新处理的,责成重新处理或由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直接查处。

第十五条投诉事项的办理结果,应根据投诉内容、情节后果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公开,以儆效尤和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之日起实施。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示公告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民主建设,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公告制度是指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服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二、工作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携带资料等上墙公布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公示制度。经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向社会公示。

四、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当服务对象到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服务问询时,接受问询的第一位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所提要求应给予认真接待和满意答复的制度。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其责任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询。具体做到:

(一)对电话问询者做到说话和气,态度诚恳,语言表达准确。

1、询问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清晰解释政策,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手续及办事程序。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告知承办人的联系电话。

3、不属于政府采购中心职责范围的,要尽可能的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的具体情况。

(二)接待来访者。做到来有迎声,主动招呼,坐有请声,热心询问,问有应声,耐心讲解,走有送声,亲切感人。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及时办理;严禁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态度蛮横;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及所需材料和办事工作程序。

2、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二、凡属政府采购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工作人员禁止以“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或敷衍问询人员。

三、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负责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遵从原则,耐心说服,做好工作。

四、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本规定,按照《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过错失职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一次性告知是指政府采购中心承办人依据政府采购中心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对象提出办理服务事项的要求给予一次性的告知。本制度承办人指本单位承担对外服务、内部管理(服务)职能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承办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必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不得推诿、拒绝、扯皮。

三、工作人员根据本部门工作要求明确办事程序,承办人在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和办理事项时,要一次性告知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或手续。

四、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所提供材料或手续齐全的,承办人审核无误后,按以下情况一次性告知管理和服务对象:

(一)属当场办理的,应当即告知办理;

(二)属当场办理但需请示领导的,告知请示后予以办理;

(三)不属当场办理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说明原因并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五、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所提供材料或手续不齐全的,承办人要以书面形式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或手续齐全后,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办理;

六、对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特殊需请示领导的,承办人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并留下联系方式,在请示领导后及时给服务对象明确答复;

七、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或引导到经办处办理;

八、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不属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人要尽可能告知承办部门;

九、承办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发现核实后按《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过错失职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

二、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接待办事人员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解释政策、答复询问耐心准确。

三、承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符合规定,手续资料齐全的事项能当即办理的当即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法定形式,手续、资料不齐全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要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以书面形式告知。

四、采购办传递审核后的采购申报需求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县长批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上级部门转办件、督办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结率达到100%。

六、在执行本制度中,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部门“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良好形象,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限时办结是指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

二、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

三、政府采购中心对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县委、政府批转的重大事项、上级和县领导批示件、重要报告按照要求时限答复办理。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按照《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过错失职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定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工作行为,强化监督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经办人对服务对象向本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或要求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办理,予以否定的,经办人应向分管领导报送或上级机关报备的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否定的必须报告备案:

l、服务对象向本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或者要求办理的事项;

2、凡上级下文无法执行,下级请示和同级来函不能办理的事项;

3、经办人认为需要向领导报告备案的否定事项。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审核,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可否定。

四、经办人做出否定后,应填写《否定报备表》,说明否定的依据和理由,并在3日内向主管领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

五、主管领导收到报送备案件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报备的否定行为正确的,应在报备资料上签字认可,并将报备材料留存备查;发现报备的否定事项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六、经领导审批确定不能办理的,应将否定依据、理由以书面形式答复来文、来函的单位或个人。

七、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而又未履行否定报备手续的,按失职予以处理。

八、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效能考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建立量化管理和科学的考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效能考评制度

是对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评和评议的一种制度。这项制度以效能为主要目标,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考评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使之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效能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二、效能考评的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效能考评的内容

(一)考评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四个方面

1、工作目标:工作人员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有关文件、领导部门要求落实和上报事项的完成情况。

2、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情况;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文明秩序情况;信息宣传情况;工作纪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卫生情况等。

3、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公平、优质、高效办结应办事项情况;基层和群众的满意情况;行风监督员评议情况。

4、廉政建设: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违背政策规定为个人、亲友、小团体谋利益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及生、冷、硬、推等不正之风;行风监督员和群众有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机关工作人员考评德、能、勤、绩、学、廉六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1、“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要素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3)遵守地方和部门的规章制度;(4)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5)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6)团结协作和大局意识;(7)坚持原则,明辨是非的观念;(8)关心和爱护同志;(9)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10)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11)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的表现);(12)群众口碑。

2、“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考核要素为:

(1)学习的能力;(2)调查研究的能力;(3)表达能力(语言、文字);(4)沟通协调能力;(5)心理调适能力;(6)综合分析能力;(7)依法行政能力;(8)社会服务能力;(9)开拓创新能力;(10)政治鉴别能力;(11)决策能力;(12)办公室现代化、普通话和外语能力;(13)对社会性事件的判断和应变能力。

3、“勤”是指工作态度、纪律和事业心。考核要素为:

(1)履行岗位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对工作业务的熟知程度;(3)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责任心;(4)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5)服从组织决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6)上班出勤率;(7)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8)参加各类会议的出勤率;(9)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出勤率;(10)办公室整洁程度和卫生值日效果。

4、“绩”是指工作实绩

(1)工作思路和目标的明确性和贴近性:(2)工作计划和部署的合理性和科学性;(3)承担工作任务的数量;(4)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5)完成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方式方法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6)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和时间;(7)完成工作任务的创新性;(8)完成工作的质量和取得的效益;(9)所完成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10)完成工作后总结的及时性和参考价值。

5、“学”是指通过各类学习或培训而提升素质的程度和效果。考核要素为:

(1)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的主动性;(2)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主动性;(3)学习上级组织和领导工作部署文件的主动性;(4)对上级组织或领导工作意图领会的准确性;(5)主动性和效果;(6)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7)上级组织规定需要撰写的调研报告或论文的篇数和质量;(8)主动撰写的研究报告或论文的篇数和质量;(9)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的篇数和字数;(10)报送工作和调研信息的时效性和被上级组织采用的篇数。

6、“廉”是指遵章守纪,廉洁奉公。考核要素为:

(1)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2)行政执法的规范性;(3)使用权利的正确性;(4)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的态度;(5)对违纪政纪的人和事的态度;(6)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管教;(7)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8)实施收费项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9)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态度;(10)敢众的评价和举报。

四、效能考核的方法

由平时考评和年终考评两部分组成。平时考评实行月度考评,被考评人员每月填写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将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以主管领导签字认可为准),以文字形式报告专门负责人进行汇总备案。

五、效能考评的奖励与处罚

考评采取被考评人按细则要求内容提供依据建档,年终由各单位考评小组逐一打分,经反馈本人确认无误后,核定总分并按等级进行奖励。

导购员职责范文5

上(下)午好!

感谢公司领导在过去的半年内给予我锻炼的机会!感谢公司领导在过去的一年内给予我的栽培和信任!感谢公司同事在过去的一年内给予我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20XX年1月,我被公司任命为采购部负责人,负责采购部日常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运营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及部门内部管理工作,达到提高物资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尤其是在这半年内,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有了较大的提高。

接下来,我根据岗位职责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述职: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

1、根据公司的要求,明确了采购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理顺了采购部的采购流程。建立了物资采购数据库,对所有询价的供应商信息及询价资料进行更新维护。

2、加强采购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采购部编制招聘人手,部门人员由2人增加到现在的x人。每位员工都能较好的融入恒大的文化,做事积极主动、不怕吃苦、任劳任怨,尤其在钦州开盘前派单的支援中得到体现。

3、对部门人员进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在人员配备充足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三个三原则询价,采购流程和相关制度已经相应落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采购工作步入正常运行的状态。

4、每月定期培训公司采购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部门员工综合素质,目标是使每位同事在采购工作中独当一面;每周召开部门会议,不断总结日常采购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便在下次采购时避免发生同样的失误。

5、我部上半年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手不足等困难,较好完成了钦州恒大绿洲开盘前各项活动礼品和物资物料准备工作,为钦州恒大绿洲开盘尽献了一份力量。

x、每季度深入各项目所在城市进行市场调研,把握建筑材料市场行情,为公司相关部门提供乙供主材的最新价格信息,从而为公司拒绝施工单位不合理提价要求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7、截止x月xx日,我部累计完成单项采购约1x5宗,采购金额约180万元,甲供材下单x宗,金额约13万元。

二、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采购流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流程没走完就提前采购的现象 ;

2、有时候与需求部门或供货商沟通不到位,导致采购的物质未能完全满足使用部门需求或者供应商中标后拒绝履行订单,给物品采购的按时到货带来困难。

3、对工程材料缺乏透彻的认识和理解,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采购效率,需要着重学习和加强。

4、我部大部分员工虽拥有3年采购工作经验,但采购经验积累还不够,重点体现在议价能力偏弱,沟通和谈判的技巧有些欠缺,不利于控制公司采购成本。

5、对地区公司采购工作中的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思考不够。比如三线城市采购问题,集团未有明确制度要求,地区公司采购部应当如何操作。

三、下半年的改进方向:

1、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加热情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到采购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不懈地抓好采购流程和制度的落实,使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尽快落实;

导购员职责范文6

设备管理员需要熟悉设备管理程序,熟悉普通机床电路及工作原理,测绘制各种机床零部件;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11、协助领导负责生产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办公设备的大中检修计划的拟订、检查和实施工作;

2、协助领导对进厂设备质量技术检查,公司的量具校验送检与记录,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3、协助领导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4、负责所有设备的采购,档案的建立,操作规程的编制,运行记录的整理;

5、负责公司办公室管理,包括网路维护,系统维护,常用设备;

6、负责旧设备的统计、报废处理等;

7、负责网络和数据安全策略的实施;

8、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21、协助编制车间设备/设施的保全计划,制定设备/设施点检、预防性维修及突发故障维修方案;

2、协助编制设备/设施备品/备件月度采购计划及委托外供应商保养设备/设施的年度维保计划,并与相关部门沟通采购进度及备品/备件库存信息;

3、负责参与制定设备/设施相关的设备采购、备品/备件采购、设备委外保养的各项费用预算;

4、负责参与制定车间操作工设备自主保全推行方案并跟进实施,为车间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改造提供建议或方案,并参与实施;

5、协助车间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安全相关文件(人员培训档案、安全操作规程、月度安全报表等)编制、整理、归档。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31、设备使用管理

2、设备保养及维修

3、备件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41、负责对需采购设备进行选型、材质等;

协助仓库对购置入厂的设备进行验收;监管对设备的安装调试。

2、负责生产设备、厂房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设备的分类、分级及设备的统一编号管理,协助财务部搞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

3、负责制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三大规程和标准;

每月负责进行设备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动态,确保持续改善。

4、负责公司设备保养、检修、备品备件的管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组织设备大修及年检,有效控制设备维护保养成本。

5、负责制定各种设备检修保养计划项目、内容等,做到组织实施和验收

6、负责公司用水、用电、用气等公用工程的管理

7、参加技改、技措及设备报废等项目的讨论、审定,负责具体设计和设备的前期管理,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统计资料和报表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事项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51、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关领导批准;

2、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3、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指导责任。

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个还击额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61、协助组织车间的设备检查,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设备跑冒,提高设备完好率。

2、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设备防腐蚀,润滑、设备标识工作。

4、负责协调车间大修计划、设备更新计划,备品备件计划、部分设备供应计划、外协件计划。

5、参与施工工程的设备管理,参与检查车间大、中、小修项目完成情况及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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