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例6篇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实现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经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垦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和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结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须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国家水土保持公告每五年一次,重点省、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成果根据实际需要。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2

关键词:经济欠发达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5-0091-02

一、引言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新的《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从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仪器设备配置、监测项目等方面制定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的标准要求。“十一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5年松花江事件发生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经过几年的发展,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2011年,国务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根据国务院 “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国家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0号),以重点推进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它的实施大大地强化了国家、省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对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由于人事与财政分级管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用房、经费、编制以及必须配套的仪器设备问题如何解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证据,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这是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三级环境监测站实施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道难题。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严重缺编,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偏低。

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较落后,工业不发达,这些地方的县级环境监测站大部分在“十一五”期间才刚刚组建成立,个别县甚至目前只有一个牌子,一两个人,根本无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与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西部地区三级站人员编制不少于10—18人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相比,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缺编相当严重,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也极其偏低,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无法与环境管理需求想适应。

(二)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紧缺,影响标准化能力建设实验室用房和环境监测业务用房、运行费、仪器设备配置等多个方面。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环境监测业务费(不含人员经费)是维持各项环境 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以重点保证。监测业务用房是环境监测必备的基础条件之一,应满足监测工作的基本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标准为基础,逐步加大监测业务费投入,不断改善监测业务用房条件。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组建较晚,基础设施滞后,实验室用房和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得不到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保局大部分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者只有当地政府在其单列时分配给它的仅够自己办公用的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用房和业务用房全部要依靠环保部门自己解决,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型工业企业相对较少,环保部门自己的经费也非常有限,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用房和业务用房也严重缺乏。

仪器设备缺乏,环境监测能力有限,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不能说清楚。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环境监测站刚刚组建,环境监测仪器相对缺乏,目前的环境监测仪器大部分是近几年国家下拨给县级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分析能力有限,工作效率较低。另外,由于经济较为落后,环境监测业务经费没有形成固定的、畅通的渠道,目前还得不到保障,不能达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三)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环境监测质量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受监测技术人员少,监测仪器设备配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县级环境监测站目前仍没有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的监测站能够开展的监测分析项目也仅仅是水、气、声监测中的少部分最基本最常规的项目。这些环境监测站常常遇到有监测业务也因没有资质接不了,接了业务也大部分要向上级环境监测站分包,整体监测业务能力和水平偏低。同时,由于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环境监测质量、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不高,监测保障方面也受到相对的制约,难以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取得的监测数据和信息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三、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环境监测,是指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物理、化学、生物、遥感等技术,监视、检测和分析环境污染因子及其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的环境变化,评价环境质量,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的活动。环境监测站是为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污染物排放情况、监视环境状况变化、检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等,开展环境监测提供科学、准确依据。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一)增加环境监测人员编制,逐步提高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

1.调整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充实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各地在实施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建议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一个类似的文件,并与人事、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协调,将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对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实施、运行管理制定明确的要求,以加强环境监测站的规范管理。县级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与环保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要求,公开招聘符合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技术人员,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充实环境监测人员技术队伍。

2.注重人才的培养,防止专业技术人员流失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环境监测工作起步晚,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还不熟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按规定一级一级来评定聘任,不可能立竿见影达到中级及以上。这些监测站要加强对监测技术人员监测专业技能的培养,通过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监测站内部知识竞赛和标样考核、上级站组织的环境监测大比武和培训等形式增强人才的素质,让他们能再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要注意到当前社会人才流动范围广、速度快,需要及早筹划,防止监测技术人才的流失。从目前来看,从谋划招聘人员到人员招聘到位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从人员招聘到助理工程师的评定需要二年以上的时间,从助理工程师到工程师的职称评定需要四年以上的时间,技术人员结构的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但检测人才的流失可能只要一个或几个月的时间,因此需要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营造一种积极的、竞争的工作氛围等方面着手来防止人才流失。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努力争取各种资金用于标准化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部门以及地方财政对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资金扶持。自“十一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市县环境监测站建设的扶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每年都会《关于申报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经济欠发达地区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将专项资金足额用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其次要努力争取将环境监测站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行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监测站要根据自身的监测能力水平拓宽环境监测业务,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以弥补标准化建设资金的不足。

(三)以实验室资质认证为契机,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大力提高环境监测的规范化水平。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都要按照《准则》11个管理要求和8个技术要求19个要素的规定建设实验室,并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经评审确认后才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这时的实验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室。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建设标准化环境监测站,也必须抓住这根主线,除了要加强管理,组织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外,还要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内部知识和盲样考核、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技术人员考核与培训等,并且从样品采集、样品交接与流转、样品分析、样品管理、数据审核、结果报告编写与发出等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做到,这样才能够提高这些地区的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才能够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水平,以适应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需要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结语

经济欠发达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要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对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根据当地的情况找到对应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以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3

关键词:环境监测;问题;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problem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outstanding with each passing day, environmental problem is the general question of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ref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has becom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work is not a single social problem, it is with the human soci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development.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from the basic conten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ence problem and proposal undertook an analysi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

环境监测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是以环境为对象、运用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技术手段,对其中的污染物及其相关组份进行定性、定量和系统的综合分析,以探索研究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它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环境监测分析有两大特征:一是以统计学为基础,互相渗透,又互相结合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组成。二是为社会服务,有效的环境监测分析数据是环境监测的主要产品,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充分反映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各类生态环境的各类环境容量,背景浓度,为各类环境规划、 环境质量和环境评价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各种环境因素是否满足环境建设项目要求,则必须由环境质量结果来表明,因此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一)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

环境监测的主要监测对象是环境中具有代表性的污染因子,其监测内容十分广泛,包含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声环境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因素。环境监测通过对环境中的大气、水以及土壤等的采样分析使环境保护单位清晰看到污染情况及特点,从而及时的调整环境保护工作的策略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方案,令环境保护工作更有方向性,为提高环境质量及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检验员”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展开,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颁布的重要环境保护政策之一,该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与区域开发计划均要经过环境部门的审批,确保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而环境监测就是这“检验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环境监测是不可缺少的。通过监测可以料及项目所在地当前存在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找到关键的污染因子,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可靠地依据,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环境监测是环境质量的“测试纸”

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承担着确保环境不受人类生产活动污染的任务,同时也有保护环境生态系统的责任。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环境质量的标准。完善的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直接反映了当地环境的生态现状以及生物多样性状况及变化趋势。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是当地环境质量好坏的“测试纸”,它对维持区域和城市的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排头兵”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中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我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如果采取了错误的应对方式,便会造成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增大受污染的面积和污染的治理难度,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环境监测的存在,使事故的处理部门能够在污染发生时及时的了解污染物的污染范围与迁移状况,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在短期内对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产生严重的干扰,还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只有通过环境监测的方法来对污染物进行长期的监测,才能够掌握污染物在环境作用下的变化趋势,并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减少环境污染物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的危害,加快环境的恢复速度。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治理以及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恢复中环境监测有着“排头兵”的作用。

三、环境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监测网络已形成国家、省、市、县4级环境监测体系,从 70 年代开始到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共有专业、行业监测站4800多个,环保监测系统监测站2200个,行业监测站 2600 个。国家控制的空气质量监测站、酸雨监测网站、水质监测网站均100多个,此外还建立有噪声监测网、辐射监测网、区域监测网等,为实现科学监测这个目标奠定了重要的基础。30多年来,环境监测经历了“认识不断深化,队伍不断壮大, 能力不断增强,技术不断提高,工作不断深入“的发展过程,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总体体现在基础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理论体系逐步得到完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已经成熟形成,并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 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和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并制定了种类监测方法标准400多项,很多项污染因子已经有了控制标准和监测方法标准。目前,自动连续监测技术和红外遥感监测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的加强和提高。监测信息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定期,重点流域自动监测水质周报和污染源实时监控等工作产生强烈的反响,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而开展的环境容量、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总量控制及空气污染预测预报技术等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现在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四、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环境监测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具体表现在生态环境监测没有成熟, 土壤、 生物、放射性、电磁辐射、热污染、光污染等领域的监测没有得到卓有实效的开展。目前,环境监测的对象以水、气、声、渣为主,监测手段也以手工操作为体现,监测频次低,时效性差,监测项目较少,且以综合指标为主。水质监测项目主要是常规监测项目,大气监测项目并没有开展有机物污染物及国际关注的CO、O3、CH4等项目。其次是监测水平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部分环境监测站正朝着科学监测的方向迈进,其中有的监测站已经拥有具有国际水平的实验室,而在不发达地区的监测站甚至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已经严重制约了整体监测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五、建议

5.1加强环境监测法制建设

应加快环境监测法治化进程,依法管理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尽快制定监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监测信息依法公开、监测工作职能法定。抓紧完善监测管理制度,启动编制国家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规章制度,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以法制建设为牵引,逐步理顺环境监测体制机制,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测事业公益性属性,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确立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明晰各级监测站与监测管理部门的设置等级与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同时,制定《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设施管理办法》、《环境监测信息传输和信息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定员定额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制度,逐步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编制、财政、人事等相关管理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加快环境监测科学发展的体制环境。

5.2加强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搞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储备,以项目实施带动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设备水平。推进监测装备和技术体系的现代化,构筑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实现环境监测由“粗放型”向“精准型”的转变。要加强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研究,加快监测仪器的国产化,做好仪器设备选型,制定科学的装备配置计划,选择适合实际工作的仪器装备。修订、扩充、完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特别是土壤、农作物、生物等要素的监测分析方法,实验室深度分析和应急监测等急需的分析方法标准。创新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围绕群众需求和管理的需要,大胆探索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客观科学的监测综合评价方法与体系。为此,要按照国家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监测基础能力的建设。

5.3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要在科学优化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全国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测网,沿海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长江、淮河等各大流域环境监测网,区域应急环境监测中心网,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中国网等,形成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龙头的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中心体系,为全国以及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监测报告,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工作。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级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及运行机制,制定章程和规范,统一协调,合理分工,相互配合。要用“全国监测工作一盘棋”、“全国监测队伍一盘棋”的理念,将具体监测工作下移,构建“具体监测工作上小下大,技术创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县级监测站承担大量基础性、常规性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工作,监测总站和省站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具体监测任务,重在监测科研,进行监测技术路线、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分析方法体系、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统、全面指导基层实际工作的规范方法标准,基层监测站则按照这些规范方法标准从事监测工作,并承担方法验证。同时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明确界定国家与地方在国控网监测任务、能力建设、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基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区域性的环境监测(如空气和酸雨背景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控点、省界和国界河流断面、入海口断面和海洋远岸点位、国际履约等监测任务以及国家自动监控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等)由国家负责;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共同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责;主要服务于地方环境管理需要的监测任务,由地方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主要由国家和省级环保机构负责。根据国控网建设原则,尽快建设省级和市级环境监测网,做到三级环境监测网的职能清晰、数据共享、覆盖科学,建成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的、满足环境监管需求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六、结束语

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于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来说,在监测理论上有所创新,在监测技术上取得突破,才能在监测能力上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1]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文摘.2008.01.20.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紧密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法规、行政和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理顺体制机制。适度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体系和质控体系,实现环境质量监测活动全要素溯源传递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有效规范环境监测活动,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目标

2016 年底前,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建立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体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数据及仪器参数变化评估及预警体系,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2017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保障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机制。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的用,进一步推进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评价及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权威。

四、工作内容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止行政干预

1.加快监测事权上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保部门适时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完善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二)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

2.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模式。建立国家与省级环保部门组成的两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地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省级环保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分别负责国家和地方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

3.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推动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修订《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制订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从业规范,制定环保行业标准样品使用管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制度,实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4.强化国家网运行管理。国家网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国家网监测数据传输、审核,监控监测仪器的关键参数,国家网运维机构开放通信协议,监测数据与地方共享。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国家网的运维条件保障,不再参与国家网的数据审核。

5.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的作用,强化主要环境要素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组织开展臭氧等气态污染物的量值溯源与传递、颗粒物手工比对工作。每年组织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能力考核。不定期组织开展有证标准样品使用情况调查,组织不同来源标准样品之间的分析比对。组织开展地表水跨界联合监测、比对测试和留样复测等。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随机比对测试机制,组织不同监测单位开展比对测试。

6.加快培育环境监测市场。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出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规范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环境监测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质量信用情况,完善退出机制,积极营造全行业“重质量、讲信誉”的良好氛围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技术体系,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7.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规范体系的顶层设计,建立制修订项目库,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完善有证标准样品体系。推动部门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统一,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评价结果的一致性。

8.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由国家环境监测质控平台、区域环境监测质控实验室、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组成的三级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国家质控平台设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以及监测质量检查工作。环境保护部在全国遴选若干个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搭建区域质控实验室,负责区域环境监测质控工作,向上、向下开展臭氧量值溯源、量值传递和颗粒物比对等工作,进行例行质控检查。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负责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按规定开展日常维护和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与量值溯源和比对等质控活动,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在实现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实时直传的基础上,开发自动监测仪器关键参数的实时采集和传输功能以及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远程校准、维护等质控功能,及时发现并减少影响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的因素。加快建设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视频O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保存自动监测站内外环境及人员操作情况,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完善手工监测过程质控,探索采样现场和样品运输过程GPS 定位的应用,努力实现视频或图片等记录资料实时上传,形成覆盖手工监测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创新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质控手段

9.推进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由环境保护部主导、第三方参与的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导、第三方参与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构建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的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权威专家组建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下设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专家组,评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0.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区域质控实验室,组织开展质控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每年完成一定比例的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报环境保护部。强化飞行检查,环境保护部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以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结果和举报线索等为依据,不定期组织飞行检查,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1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环境监测信息作为质控重要手段,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执行环境空气和主要水系重点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地表水断面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知情权和监督权。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载体,宣传和解读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政策,畅通建言献策和举报投诉途径,曝光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监测质量意识。

(五)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12.建立质量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明确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在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中的作用,对于地方政府,着重考核环境质量的改善;对于地方环保部门,着重考核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在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的,该地区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考核适当扣除相应分值;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该地区该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13.严肃整治不规范监测行为。对监测工作中仪器设备安装不规范、仪器性能测试不合格、仪器维护频次不够、缺少监测质控报告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14.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动机制。对于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修改仪器关键参数、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样品分析和监测报告造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发现环境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环境监测(含运维)机构或监测仪器生产厂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对造假行为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能力建设

结合“十三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国家质控平台及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核查能力建设,配齐质控仪器设备,完善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在线质控系统、国家网环境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控制系统、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系统等,提高国家质控能力水平。健全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核查、质控样品分装和标准样品验证能力,满足质量控制工作需要。

六、组织实施

(一)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方案,承担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和持续改进工作,直接管理国家网,对地方网进行业务指导。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5

1农村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现行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远远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因此,在农村环境问题的管理能力上表现出力量薄弱、实用性不强和缺少相应的政策等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匮乏,导致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难以建立良性运营的市场机制。二是由于农村普遍没有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一些污染事故也无人处理。农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环境污染问题也无处咨询。三是由于农村环境管理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在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时,往往出现要么大家都去管,要么大家都不管的状况,影响监测工作的开展。四是在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中缺少统一的相关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农村环境监测力量薄弱虽然

目前政府机构中农村环境保护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县级环境监测站往往存在人员编制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我国的县级环境监测站一般建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又有当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并不突出,因此,县级环境监测站的人员编制一般核定在5~10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人员短缺问题日益凸显。目前,县级环境监测站技术拔尖人才极度匮乏,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的状况还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从而导致农村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难以提高,正常业务难以完成,新业务也难以开展。

3农村环境监测没有形成常态化

目前,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仍存在很多缺陷,比如监测指标模糊,检测内容不明确,监测频率不规律等,这些缺陷使得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离常态化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在农村环境监测过程中,很多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监测工作常常被忽视。重点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仍处于初级阶段,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相对较弱,农村环境监测处于不规范的状态。如果没有农民的监测诉求,或者项目建设没有特殊的要求,监测部门一般不会实施主动监测,然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监测工作必须从被动转向主动。

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的对策

1健全农村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目前很多地方农村的环境监管工作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况,因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村的环境监管体系,努力形成“层级职责清晰、面上责任落实、运转制度保障、防治公众参与”的农村环境工作的新局面,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农村环境监测的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环境监测标准和技术规定,创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科学评价模式,保障农村环境监测的质量,促进农村环境监测水平的提高。

2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农村环境监测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努力,因此,必须强化农村环境监测队伍建设。一是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根据实际业务工作的需要,按照“因需设岗,按岗设编”的原则,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满足工作需求。二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环境监测的人才培养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培养高素质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可以请行业内的专家到现场指导和传授经验,对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轮岗培训,提高环境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促进农村环境监测队伍的可持续化发展。

3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要对农村环境状况全面了解和掌握,遵循优选点位、强调代表性和随机布点、突出重点的原则。一是重点监测与常规监测相结合,对于关系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要重点监测。二是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对于农民群众强烈要求的问题,要主动监测,监测信息,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控。三是联合监测与独立监测相结合,应加大监测力度,拓宽监测层面,实现资源共享。四是职能部门监测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部门应在农村环境监测中发挥核心作用,同时也需要农民群众的密切配合,这是监测工作的理想状态。

三结论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6

关键词:环境质量 监测 评价 分析

随着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全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已成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农村环境监测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也随之成为新时期环境监测的重要内容。宁夏各级政府特别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先后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宁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说清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一、“十一五”期间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概况

“十一五”期间,宁夏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了“菜篮子”种植基地和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农村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与评估等工作,不断探索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新方法,积极推进城市与农村环境、工业与农业污染监测并重的新格局,为全区农村环保工作的全面、纵深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十一五”期间,宁夏共创建部级、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98个,其中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41个、生态村45个,部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4个,累计建设农村垃圾池3万余个,发放垃圾清运 (转运)车500余辆,保护了382处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吴忠市扁担沟镇建成了全区首个省级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于2011年1月正式上报监测数据,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宁夏“菜篮子”种植基地和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监测状况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确保食品安全及人体健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宁政发[2001]110号《关于在全区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意见》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4年《全区“菜篮子”种植基地、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技术方案和工作安排》,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5]76号《关于继续开展“菜篮子”种植基地、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调查监测的通知》要求,2005~2006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环境监测站按照“方案”中的任务分工,开展辖区内放心食品“菜篮子”种植基地和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工作。

(一)监测范围。

2005~2006年全区共监测银川市昆仑蔬菜种植基地、永宁县望洪镇西和村蔬菜种植基地、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种植基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大武口乡蔬菜大棚种植基地、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脱水蔬菜种植基地、吴忠市利通区东塔乡白寺滩村蔬菜基地、吴忠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蔬菜种植基地、 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马圆村蔬菜基地和中卫市东园乡瑞应村蔬菜基地9个蔬菜基地;污水灌溉种植区监测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巴浪湖村污灌区和固原市原州区沈家河水库污灌区2个污灌区。

(二)监测项目。

灌溉水监测项目有水温、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氯化物、硫化物、六价铬、总汞、总铅、总镉、总砷,共计11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共4项;土壤必测项目PH、镉、汞、铅、砷、铬、铜、锌,乐果、甲胺磷,共计10项;农产品监测项目:镉、铅、总汞、总砷、乐果和甲胺磷,共计6项。

(三)监测结果。

2005~2006年,全区监测“菜篮子”种植基地和污水灌溉区9个,监测面积达10.25km2,其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5]中二级“pH>7.5”段标准;灌溉水质量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6]中“蔬菜”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除部分基地的总悬浮颗粒物略有超标外,其他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4]二级标准;各种植基地农产品中各类污染物均符合允许量标准。监测的“菜篮子”种植基地和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能够保证农产品种植的安全。

三、2009~2010年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状况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实施的农村“以奖促治”政策,积极探索中国农村环保新道路,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2009~2010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字2009)155号)《关于印发“农村‘以奖促治’村庄专项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环办发【2009】132号《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环境质量监测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2009~2010年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方案”,对全区13个村庄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开展了专项监测。

(一)监测范围。

2009~2010年,全区共监测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马跑泉村、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银川市永宁县杨和乡钠家户村、石嘴山市平罗县渠口乡分水闸村、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龙泉村、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生态移民新村、青铜峡市邵岗镇沙湖村、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山庄村、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马元村、固原市西吉县将台乡明台村、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村、中宁县恩和乡红梧生态移民幸福1村环境质量状况。

(二)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1.饮用水源地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2]表1、表2中的基本项目28项(除COD以外的项目)。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中23项,见《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的通知》(环函[2005]47号),每年开展一次监测。

2.地表水

村庄河流(水库)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2中的基本项目28项(除COD以外的项目),每年开展一次监测。

3.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共3项。监测频次:每年监测两次,5月份和10月份各一次。手工监测:在5月份和10月份各选连续的5天,每天于10:00时和16:00时进行小时监测。自动监测:在监测月份各连续选5天,每天连续监测。

4.土壤监测

监测项目:土壤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硒、钴等元素的全量;机氯农药类:各地根据施用农药种类,监测3-5种主要有机氯农药。监测频次每年开展一次监测。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2009~2010年全区13个村庄布设了具有代表性的72个环境空气、11个地表水、25个饮用水水源地和100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奖促治”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村庄集中水源地基本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各村庄地表水监测断面,均为Ⅲ类~Ⅳ类水质,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的要求;各村庄环境空气质量,除由于村庄土地、农田劳动扬尘普遍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偏高外,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各监测点位全部达标,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pH>7.5”段标准,污染等级为安全级,属清洁水平。通过评价表明:宁夏“以奖促治”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村庄专项监测表明农村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

四、总论

2009~2010年全区农村环境质量专项监测在环保厅组织下,中心站及5个市监测(中心)站的通力协作和配合下开展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相关村庄本底环境质量资料的收集、现场踏勘调查、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实验室质量保证、数据有效性审核、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培训班、监测结果评价以及报告编制等监测任务。通过这一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农村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并为农村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农村环境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建议

(一)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投入需要加大,监测能力亟待提升。

“十一五”的五年间宁夏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民生也获得了很大的改善,宁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各市监测站土壤分析测试能力尚达不到要求,加之农村环境监测点多面广,开展监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农村环境质量自动化程度较低,在“十二五”期间逐渐实现环境空气自动化监测,全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能力亟待提升。

(二)“十二五期间”国家政策支持,着重抓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工作。

2010年宁夏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到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将投入10亿元,对我区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和南部山区黄河支流三个重点示范区集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

2006年~2010年开展了宁夏城镇、乡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首次全面调查了宁夏城市、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水质状况、污染状况及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整理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空间信息资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制作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图集。报告对宁夏城市、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提出的环境管理对策措施具体,在饮用水安全保障及饮用水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支撑作用。

(三)“十二五”期间建立相应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体系,保障农村环境质量科学系统的开展工作。

“十一五期间” 宁夏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的子课题“农田减氮控磷与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第3专题“规模化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农田安全利用技术”研究监测工作,重点以黄河上游灌区农业退水污染控制体系为基础,针对灌区规模化养殖废水污染对农田退水影响的突出问题,以规模化养殖废水处理与安全利用为重点,开展技术攻关及削减污染负荷工程示范项目研究,以期通过减少规模化养殖废水中COD、氮、磷等污染物对灌区农田退水水质的影响,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提升黄河上游宁夏灌区退水污染控制科技水平,为推进灌区农田清洁生产和减少规模化养殖废水在灌区农田退水中的污染负荷提供科技支撑。

宁夏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统筹城乡环境监测工作试点,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初步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体系、网络体系和预警体系,逐步摸清农村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潜在的环境风险,定期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初步形成我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更好的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基金项目: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20092XZ07212-004-03)

[参考文献]

[1]孔令彬、任学蓉等.2009年宁夏环境质量报告书[R] .宁夏环境保护厅.2010.5:115-121.

[2]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6.

[3]GB/T 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1994.10.

[4]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996.10.

[5]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1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