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决定范例6篇

重要的决定

重要的决定范文1

看到你的QQ昵称“陪我到最后”,老师明白你内心的坚持与勇敢。老师也会在心里默默地为你祝福――风雨兼程的未来人生路幸福快乐!

“老师,我很彷徨”

那天在QQ上你对我说:“老师,早上您在课堂上谈到女大学生同性恋问题时的宽容态度让我很感动。我想对您说我就是个女同性恋。现在我正跟她闹矛盾,我们吵得很凶,我想跟她分手,可是要放弃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我又很舍不得。老师,我很痛苦,也很彷徨,您能帮帮我吗?”“当然,老师愿意为你提供帮助,但老师希望能跟你面谈。”于是你走进了我的心理咨询室,开始你的诉说。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的职工,我是家中的独女,尽管父母后来又收养了一个男孩,但对我的爱与呵护却有增无减。我一直很幸福也很正常地生活着,直到初三那年的暑假,她走进了我的生活。当时我刚跟男朋友分手,情绪非常低落。作为好朋友,她给了我很多安慰和鼓励。整个暑假她都吃住在我家里。也许是好奇,也许是某种说不清楚的需求,最终我们两个人很自然地睡在一起,有了很多亲密的话语和行为。那时我们很相爱,彼此也很在乎对方。大部分的时间她都很疼我,但是当我们两个人发生争吵的时候,她却打我打得很凶,虽然我会很难过,但我却不怨恨她。因为,她对我说,只要我乖乖地听她的话,她就不打我。之后我来到这所学校,她也跟随父母去了外地做生意。我们依然通过电话、QQ等方式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可是最近我发现她好像变了,对我也不像以前那样好了,我们开始不停地吵架、道歉、和好……我很痛苦,真想放弃这段不被父母和朋友祝福的感情。可是现在我对男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尽管很彷徨,也很生她的气,想跟她分手。但我还是很不甘心三年的感情就这样付之东流。”

“她母亲知道一点点我们在一起的事情,很生气。我父母不知道,我也不敢让他们知道,否则家里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尽管我很希望我们的爱能得到父母和朋友的祝福,但我知道我们的爱是不被祝福的!我想放弃可是又放不下,我很爱她真的很爱她,但是对未来的迷茫和担忧又让我们经常吵架、彼此伤害,每一次说好分手却又藕断丝连,最后还是在一起。”

“老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放弃还是坚持呢?我很纠结和无助!”

“老师尊重你的决定!”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曾经说过:“当看着日落时,我们不会想去控制日落,不会命令太阳右侧的天空呈桔黄色,也不会命令云朵的粉红色更浓些。我们只能满怀敬畏地望着而已。”望着你,倾听着你的诉说,老师能理解你内心的彷徨和痛苦,老师没有惊讶于你独特的性别取向,而是想尊重你的决定。

因此,老师开始跟你对话:“你要什么?”“我要跟她在一起。”“可是你们在一起时却经常吵架、彼此伤害,而你也为此痛苦不堪!”“是的,很多时候我很痛苦,我不知道我的付出是否有回报!我很担心父母知道,也担心她变心,更担心迷茫的未来!”“是啊,在主流文化中,你们的爱是不被接受的,老师也会为你担心,为你的父母着急,但老师不会说教你去做出改变,我会尊重你自己的决定!”“谢谢您,老师,有您这样的理解,我很感动,我也知道未来我和她的情感之路会很艰辛,但我目前真的不想放弃她,我愿意选择坚持!”“你想清楚了吗?现在的你是这样的痛苦和彷徨,未来也许会更加痛苦,你还是愿意跟她一起走下去吗?放弃她,你是否会过得更好呢?”

你不再说话,我们彼此沉默着,你眼里的泪花让老师感受到此时你内心所承受的煎熬……你抬起头,坚定地对老师说:“是的,我想清楚了,尽管我现在依然很痛苦,但与失去她的痛苦比起来现在的痛苦不算什么,因为我们彼此爱着对方,这就足够了。所以我要坚持走自己的路!”“那好,老师尊重你的决定!”

于是,你将QQ个性签名改为“你是我最重要的决定”之后,在QQ上你又多次跟老师诉说你的烦恼和无助,老师也多次对你强调你的决定,并不断提醒你所有的痛苦都是你必须要自己勇敢面对的,老师不会一直在你身边。你渐渐地明白了,坚持是需要付出很多的,从此不再主动跟老师谈及你们之间的事情。老师在学校里远远看着你的时候,能感觉到你过得很好,很开朗。

“老师的思考”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同性恋尽管仍是个敏感的话题,但其作为一种独特的亚文化现象却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包容。本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两性生存自然规律在一些大学的校园中却悄然发生异变。大学生女同性恋尽管不好刺探出来,但她们存在的人数却并不比男大学生少。尤其在女大学生偏多的高校里面,这种被称之为“校园里的粉红色”问题日益凸显。她们成为同性恋可能是自愿的,可能是被迫的,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她们的生活痛苦多于快乐,在“拉拉”内部,他们要面临感情的追逐、茫然的未来。面对外部环境,有来自家庭、道德、伦理、法律的诸多困扰。所以,她们

生活得很辛苦。当她们愿意主动跟老师诉说时,老师应该对得起这份信任。以保护学生的隐私为根本,以助人自助为最高原则。“无条件尊重”她们的现状、价值观、人格和权益。个案咨询过程中,我并没有做什么,我只是出租了我的耳朵耐心地倾听学生的诉说,不评价、不歧视、不谴责、不说教、不猎奇,尊重学生的性别取向,理解她的生存方式。也许她在找我之前心里早有决定,她只是渴望一份来自老师的尊重和理解而已。

尽管她也知道迷茫的未来人生路,也许最终她会选择放弃,然而,这就是90后的年轻人,他们更注重过程的体验和遵从此时此刻内心的真实需求。作为老师的我们不应该惊讶,更不应该指责,也不要太过恐慌,因为高校内女同性恋形成的原因除了有一小部分是因为天生的腺体分泌而导致,后天无法改变之外,更多的是因为后天因素的影响。波伏娃并不认为女异性恋和女同性恋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女同性恋行为只是在特定环境下一种被选择的态度,是被激发的,被自由采纳的选择。在以女生占大多数的特定的学校环境下,女大学生同性恋被选择、被激发的可能更容易发生,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在学校里能有一个很好的伙伴,不管这个伴是男是女,即使是女的,“只要对方愿意无私地对我好得死心塌地,我先跟她腻在一起又有何妨?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我只关注我现在的生活过得舒不舒服”。而很多90后的女大学生有时更是将“拉拉”身份当成是一种时尚,一种很难被人欣赏的时尚!时尚的体验之后随着环境的改变,一切也将回归正常!

因此,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者应该正视大学生女同性恋的存在, “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秩序地开设相关课程、利用教学、专题讲座、团队活动、文化娱乐等手段对女大学生进行同往心理教育,并加强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促使同往人群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大学生女同性恋的心理健康状况的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给予她们心理上的支持和抚慰,引导她们理智处理自己的情感生活,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真爱!

参考文献:

[1]燕 虹,左 丹,等女大学生同性恋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08(11)

重要的决定范文2

重大技术发展不应滞后于采办项目

应始终确保其技术发展超越威胁水平并且满足国防需要。这种技术发展不但必须植根于探索性的基础科学以及先进的研发项目,而且要经过真实产品的试验验证,而不是在项目的SDD阶段进行验证。

反映每项关键技术最新发展态势的文件将有助于确定风险以及需要增加投资的领域

在未来项目实施中,应分析和记录所有关键技术要素(CTE)的发展态势,这不仅是技术发展所需,而且也是验证对关键性技术投资所必要的。此外,与所有CTE相关的可量化标准将清楚地显示技术目前的发展水平,以及项目最后所应达到的水平。

体系采办项目的某些方面不能仅仅依靠技术成熟度(TRL)来评估,应采用多种评估标准来评估技术成熟情况

虽然TRL是确定单个关键技术成熟情况的有价值标准,但它们可能并不适合用于评估整个系统或体系。因此需要发展一些与FCS系统关键性能相关的标准。例如集成化程度(IRL),它主要用于衡量低层次的集成化水平,通过TRL和IRL的特殊组合可形成系统的成熟程度衡量标准(被称为SRL)。TRL、MRL和SRL对于评估技术成熟程度至关重要。这些标准以及CTE都有助于确定哪些技术是解决问题所需,并且引导下游用户发展其评估标准。

吸收有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参与内部评估小组(IRT)有助于确定技术成熟程度并提高IRT评估的准确性

IRT是国防部负责采办、后勤和技术的副国防部长对技术成熟程度做出准确和客观判断的机构。IRT对FCS项目所有44个关键技术(CTE)进行评估,有必要将IRT人员的范围拓展至那些与CTE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因为他们拥有在工业部门或先进研发中心的一线工作经验。

根据体系要求确定补充项目(CP)有助于统筹解决同步问题

过多的CP会大幅增加整个项目的复杂性,超出了项目时间表和资源承受的范围。应该根据技术需求和体系要求来确定CP,每个CP都必须与项目关键技术或系统功能相关,有必要注意的是,许多CP实际上代表了与新系统实现交互作用的继承能力。在分析体系如何依赖由CP提供的特定技术解决方案时,需要由需求、分析和系统工程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而这些工作有必要在进入B里程碑阶段之前完成。

多系统同步研发的历史短暂,相关事例数量有限且持续时间较短。FCS项目在被取消时还未进行到以下阶段―准确界定新技术如何融入装备FCS系统旅级部队的方式。

与外部项目关系过多或过多依赖外部项目都可能导致高风险

FCS项目与许多已有和在研的无线通信系统都具有交互作用,其中以联合战术无线电(JTRS)和作战人员战术信息网(WIN-T)最为著名。然而,FCS项目在最初2~3年内一直在试图界定JTRS系统的地位。此外,ORD将JTRS列为FCS的主要无线通信系统,从而使有关部门不愿进行选择替代电台的相关分析,而这些备用电台虽然性能稍逊,但仍具备部分符合需求的任务能力。由此,FCS项目完全依赖JTRS系统构建网络─此网络将为体系的打击能力和生存能力提供所需的环境感知能力。未来的采办项目必须确保CP提供的任何关键技术系统都拥有备份方案或具有内部资金支持的替代方案,由此降低源于设计调整或计划同步的风险。

采用体系风险降低策略有助于降低各系统风险

即便FCS项目在体系采办方面缺乏最有效的降低风险实践,但外界认为该项目的风险管理流程比国防部确定的标准方式更为有效,前者采用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并覆盖至项目最低层次。即便如此,在降低风险时也应当基于整个体系来考虑,尤其是要研究系统之间的风险妥协。在系统有必要运用那些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新技术的情况下,这种妥协显得尤为重要。

共享建模和仿真库有助于提高任务分析的逼真程度

FCS项目未能认识到这点,因此有必要在超越各机构的基础上将多种建模和仿真(M&S)活动加以整合。建议将仿真数据和文件列为美国陆军采办M&S计划解决方案(AAMSES)的组成部分,从而使不同分析人士能够共享建模和仿真库,由此提高任务分析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任务分析逼真程度的提高有助于美国陆军确定体系提供的作战构想(CONOPS)的类型,同时为单个系统的设计决策提供支持。

在研发试验中采用基于任务的方案有助于提高作战适用性试验方案的有效性

即便是在系统发展的初期,基于任务的方案也能影响试验条件的确定。要想试验方案更有效,就必须尽早在网络、任务分析、相关系统以及试验等部门之间进行协同。

重要的决定范文3

[关键词] 价值 实践 追求

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是由实践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所决定的。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自觉的和感性的对象性活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促成了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动力,是认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

在人类实践活动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实践的主体在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掌握和占有或使用客体,使客体服从自己的利益和目的:另一方面,客体以其特有的属性和规律作用于主体,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是盲目的、本能的,而是有着预期目的的活动,能动的活动。目的,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对目的的理解应该是被主体意识到了的自身需要,是人对某种对象的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是人所自觉追求的理想的价值目标。只有当某个事物被认为是有价值的,能满足人的这种或那种需要的时候,它才能成为主体活动所追求的目的。价值的实现和需要的满足是实践活动目的的完成。可以这样说:实践者的每个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在每个活动的背后也都包含着一定的价值目标,所以说,人们的实践活动实际上是在追求某种价值。

从实践活动来看,社会“经济上的需要曾经是,而且愈来愈是对自然界的认识进展的主要动力”。(《马恩选集》四卷第484页。)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古代,天文学、数学和力学之所以比较发达,就是因为当时人们主要是从事畜牧业、农业以及航海业。为了有效地进行活动,实现自己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人们特别需要天文学、数学和力学的知识,从而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这些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发展,使之成为人类最早的科学部门。到了近代,自然科学之所以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新兴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它的工业生产,需要有探索自然物体的物理的特性和自然力的活动方式的科学。同理,社会科学认识也是这样,一种社会科学理论在某个时代、某个国家产生及其发展程度,也取决于这一时代,国家所从事的社会活动,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对这种理论的需要程度。马克思主义创立于19世纪40年代,这不是一个偶然的历史事件,它是为了世界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和随之而展开的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需要,以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一、价值追求规定和影响着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方向

价值目标是人的行为倾向中比较一贯的稳定因素,它制约着人们的一切行为活动,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之中。作为人的认识活动的一种内在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它起着一种对人们的活动具有指导意义的作用。人的全部激情、意向和认识活动,无不服从于这个选择了的价值目标。可以说,人有什么样的价值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认识方式,采用什么样的认识手段,价值目标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人的整个认识活动的方向和成败。事实说明,只有正确的价值目标,才能使对事物发展趋势的预见和对价值成果的追求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使活动既沿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又沿着主体自身需要的利益的方向发展,从而具有成功的保证。

二、价值追求影响和决定着实践活动的选择。

世界上的事物种类万千,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能同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人们的实践活动不仅取决于客观事物的性质,还取决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水平有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对事物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的判断。即使是同一个客体,成为人们实践活动对象的也并非是它的所有方面和属性。人们同样是根据已经达到的客观条件和自己的需要去选择那些对自己最有意义的方面与属性,把它们最先从客体中分化出来。至于那些人们尚未意识到它对人的具有的深远意义的方面,即使已有的水平能够认识它,人们也不会把它作为科学认识的主要对象而加以研究。同样的作为对客体及其属性的选择相联系而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在思维中保存的表象,也必然受到既定价值目标的影响。虽然人们在实践中感知的外界的信息是很多的,但人们真正认识和记忆的主要是事物的那些能“满足需要”的属性与特征。

三、价值追求规定着主体反映客体的形式

由于人是带着一定目的和要求去认识事物,而目的形成就意味着主体对现实客体的不满足,力图按照人的利益需要改造客体,使客体人化。因此,他对现实的反映就不是简单地直观客体,摹写事物的实际样子,而是要超前反映“合理的”未来,观念地创造目前尚不存在而将来要产生的理想客体。这种根源于价值目标的创造性,是人类认识的根本特点。当然,人也利用自然提供的现成的东西,但这决不是人类活动的本质特征。如果说人类反映事物、改造事物,最终只是要获得现实存在物的复制品,那么这种认识活动就没有什么意义,人与动物也就失去了区别。所以,在认识论中,强调价值观点,就是强调人的实践活动的主体所具有的创造力。

重要的决定范文4

在很多小销售型医药公司,日常管理存在误解,如:财务部门是企业的核心部门、质量部门认为是质量企业的生命,行政部门掌管人事任免大全。在各行政单位,国有企业等大型公司,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但在小型销售型医药公司日常运作中,笔者认为应做适当的变化,特别是财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和行政部门。有些财务在开票时要检查质量部门收集的证照,其实拿出库单的其中一联和申请标就可以开票了,因为能开出库单说明有对方公司的证照已经通过了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了,这说明公司管理人员根本没有给相应岗位人员合理的定位,岗位职责根本不清楚,财务人员更是“瞎胡闹”,闹出不小的笑话,而且给日常的工作增添了不少的麻烦。针对小型的医药公司(年销售5000万以下),笔者作为一个旁观者提供下列建议,仅供参考。

一、定员定岗

质量管理部:质量部经理1名、质管员1名

财务部:主管会计1名,出纳1名

行政部2人:1人负责处理、衔接公司内部各岗位的相关工作,1人负责公司外部分支结构与公司内部相关工作的衔接(即:内勤)

业务部5-10人

特别说明:其它岗位要合情、合理、合法的予以适当调配,在日常工作中上面这些人员已经足也,其它相关岗位可以兼职,一人身兼2岗、3岗是完全可以合理调配的。

二、定职定责

质量管理部:一人负责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走向,日常公司质量监督文件的收集、整理及质量工作的具体把关;一人负责各客户、上游厂商的证照收集、整理、审核等相关工作。

财务部:主管会计负责公司日常账务的管理,出纳负责查款、做好流水、开票等相关琐碎的事情。

内勤人员:做好分支机构与公司内部的各项衔接,快捷、高效的服务为销售部服务。

特别提示:销售型的公司应以销售为中心,一切为销售服务(不管是公司内部业务,还是公司分支机构的业务),只要是通过是公司销售的,就是为公司创造利润的来源,特别是财务部、质量部,在坚持自己岗位原则时,要为销售部开绿灯,不要太过坚持己见,这样对公司没有任何好处。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要有这样的管理策略,财务部、质量管理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但他们都是为销售服务的,不是为销售部制作障碍的,要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工作都是由销售部来发的。

三、工作流程

查款:直接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要在第一时间内尽快完成;

开出库单:销售部收集完对方首营资料,通过质管部审核通过后,凭财务签字的开票申请表即可开具出库单。(特别提示:对于公司外部分支机构一般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财务是否收到客户款项并不重要,有的是先发货后付款,有的是其它的付款方式,只要分支机构与公司财务手续清楚就行。)

开票:凭开具的出库单和开票申请表就可以直接开票。有些公司还要凭质量管理部、业务部、财务、总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请问这有必要吗?除非公司现在税票很紧张,税票有其它特殊用处,否则这就是做无用功,什么都要总经理签字,那且不是总经理除了签字就不能做其它工作了,万一总经理出国了呢?

可以学习大公司,如:九州通、华润新龙等大型医药公司(客户首营资料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直接开,如果对方没有首营资料或首营系统自然就开不了出库单,通过系统审核了,还找相关部门的人员人签字这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他们可以直接开出库单无需人任何人签字;开票也是如此,凭出库单就可以到开票窗口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

重要的决定范文5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个性差异;完善建议

一、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背景分析

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行政决策的逐渐关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深入推行,中央和地方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规范变成了具体活动,兼具着外部行为和内部行为的特征。正因如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显得更为重要。

(一)研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历年来都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尤其注重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制度和机制建设。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还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2004年至今年9月份,各级政府在实践中出台了大量相关的决定、规定、意见和通知等来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各省级政府出台的制度文本数量占到制度文本总数量的97.7%。之后,国务院在2008年和2010年分别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同时,政府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更为精细化,原来许多规定是内嵌在“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文本下的部分条目内容,现在单独对“专家咨询”“听证制度”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随即各省级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条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也因此出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之间的地方性差异问题。

(二)意义

通过比较我国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可以对现有的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认真地审读,更好地了解各地方相关的决定和规定,找出地方政府共识程度高和共识程度低的决策事项,找到它们在程序上相同的决定以及存在的地方性差异,了解各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范围以及是否响应党中央号召都设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建议,灵活的行使程序规则的强制性。此外,还能重新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范围,有些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面广,有些则很窄,一旦作出将会对相关的利益主体带来持续的影响,因此,科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比较显得非常重要。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制度与成效

(一)中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要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党中央2004年制定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等五项内容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起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的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专门明确要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提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保证突发事件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后评级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并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二)各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各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府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相继制定出了地方性文本。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有十个,分别是四川省、重庆市、黑龙江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湖南省、江西省、青海省和山东省;进行规定的省会城市主要有十一个;进行规定的其它市主要有十九个;进行规定的县、区主要有八个。从现有的规定上看,所采用的名称不统一,名称不同也表明规定的效力是不同的,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两种,比如《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则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畴。

从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内容来看,可以概括为范围、过程、制度、执行四个方面,省级地方政府之间有共同的决策事项,相同的决策范围,也有共识不同的决策和范围的界定,这也体现了地区间的差异。

三、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内容与比较

(一)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

从现有的规定看,虽然各地方政府列举的项数有所不同,如项数最多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列举了17项,《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列举了16项;而项数最少的只列举了5项,但规定范围的具体内容有着共同之处。全部都包括“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产业规划”以及“财政预算编制中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宏观调控”这三个项目,得到了各省级地方政府的一致认同,把它们列入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中去,这表明了重大行政决策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同时,也看到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抓住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就是建设有力政府的良好基础之一。

(二)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

在各级省级地方政府的过程规定中,都统一适应党中央的文件,在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纷纷加入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这些规定动作。这五个过程成为了各级政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是对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的强制性要求。对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规定的较详细的有江西和广西。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决策调研;(2)征求意见(3)咨询论证(4)合法性审查(5)会议决定(6)公布结果。也存在对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规定见散在各项条文之中,比如天津政府出台的《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的规定是分别重大事项决策建议的提出;重大事项决策方案的拟定;重大事项决策的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执行和调整这五个过程,但是具体的内容都与上面的规定基本一致。

(三)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制度

2008年《决定》的第三部分指出了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其中提出关于主要制度的六点要求,以此为依据,省级地方政府在各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都不同程度地构建了与此相关的制度。虽然对这六个制度的建设程度不同,但是确实每个地方政府都在规章和地方性文件中有所体现。比如贵阳市出台的《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就把具体的制度体现在了规定的名称上。对于评价制度来说,规定的比较具体的是《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其中对于评价制度做了专章的规定,内容很具体,还规定了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就评价的内容也有规定。而且各地的规定中,大多都有专章来规定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四)成效不足

1、应对态度不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党中央在《决定》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应对态度存在差异,对于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的硬性要求,始终存在不自觉的地方政府,它们的程序规则没有根据国家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依旧沿用以前的程序规则。而且从现在的规定情况看,并不是各个省都有规定,市县就更不用说了。有些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大多数是采用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也有些地方仅仅是关于听证的办法或合法性审查的办法,还不能算是全面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规定中,存在结构不合理的县规则条例,只局限于很简单的几条规则,与国家的要求相差甚远。

2、主要程序不规范。为了避免草率决策、盲目决策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应有明确的规定,在程序的设计中,各省级地方政府对于决策建议是否应加以规定,认识并不一致,而且存在主要程序不规范的现状。

3、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缺失。关于责任制度的制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做了概括性规定,另一种则是规定得较为详细。

四、完善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建议

虽然现有的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庞杂且各自为政,但是聚焦到某一点,还是可以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逐一针对提出完善的建议。我国近年来行政体制一直在不断完善,由地方到中央、由行政到立法都能体现政府改革的决心。完善省级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也是为行政体制完善提供现实的基础,由此看来,很有改善的必要。

(一)设立专门的立法

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来说,现有的规定形式主要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是来自于省级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就会导致不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文件的情况发生。国应该有制定整体的行政法规,从而约束地方政府的文件和具体行为,真正做到统一的规制。这样一来,既可以统一地方政府的行为规范,结束上述混乱的局面;还可以节约整体立法的资源,降低行政的成本,保证一切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处于规范和监督的范围内。除此之外,也能避免有些地方政府把条例复制粘贴,没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造成无法实现高效行政的严重后果。

(二)科学界定决策范围

在梳理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不统一的现象,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实现科学的界定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想要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科学界定,应对重大的特性有深刻的把握。要考虑重大决策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也要了解重大决策具有抽象、模糊、相对或者不确区域、层级等的特性。科学地界定重大决策的范围,应该综合应用定义、列举、排除、建议、确认五个方法。首先作出准确的定义性描述,重大行政决策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再根据定义性描述提出明确且具体的标准,结合立法实践、法制的协调统一性要求,明确应排除的事项,最后通过建议和确认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界定中的作用,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被遗漏。

(三)程序设计系统化

现有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决策作出程序规定得比较详细,比如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但相对忽略决策前和决策后的程序设计,对决策、监督、执行之间的内在关系也没有进行仔细地梳理,出现了重事中监督、轻事前和事后监督的局面。重大行政决策关乎利益主体较多,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因此,对于这类行为的程序设计应当更加注重系统性。其实,决策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包含了决策信息输入到政策输出的全过程。由此决策程序应该包括决策动议、决策议程设定、备选方案设计、方案抉择和决策合法化五个阶段,它们和政策执行和反馈一起组成一个闭合的政策过程环。因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设计应该参照政策过程来进行,不仅需在一些薄弱环节上弥补加固,也需要在系统上下功夫。

(四)确保责任制度落实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要求最终都要通过严格的责任制度来落实和保障,没有法律责任约束的行为必将越轨,因此在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中,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一方面要确定责任的主体,把执行的各类主体的责任分别规定,实现主体明确合多方承担责任的行政决策责任结构。另一方面要明确何时问责,把决策失误应追责的情形都列举出来,如果出现规定了但不作为的也要实现问责,真正做到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此外,还要在责任结构的设计上考虑到机关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追究个人责任,要做到不停留在内部处分,使得责任制度具有更强的约束力。

参考文献

[1]莫岳云.行政决策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

[2]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

[3]栗燕杰.行政决策法治化探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29.

[4]杨海坤.中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256.

重要的决定范文6

(一)“三重一大”概念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对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出现问题,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重大决策事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重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内容 包括关系各单位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1)重大决策。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兼并、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换,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企业薪酬分配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涉及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的重要奖惩制度,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事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大、关键性的设备、技术引进,重要物资设备和购买服务等重大招标采购管理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承发包;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重大捐赠、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使用。

二、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意识不强 个别领导人员集体决策意识淡漠,违反规定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人员认为重大问题按集体决策程序会影响决策效率,贻误机遇;有的领导人员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决定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系统性不强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主要包括会议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得比较原则,业务管理制度主要是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管理需要制定的,相互之间的协调性和系统性不够。有的单位由于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系统、规范、严格,有的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就开始实施,在相关部门要检查才事后补程序、补手续,使得发挥众人智慧,提高集体决策科学性以防范决策风险的作用荡然无存。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监督与责任追究不够 不少单位内部同级监督乏力,个别单位的同级监督甚至形同虚设。个别单位(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不顺畅。有的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没有征求广大群众、职工的意见,难以实行民主监督。

(四)企业治理结构不到位 不少企业正处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过程之中,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尚未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有的企业由于党政决策机构的人员高度重合,决策、监督、执行的体制构架不清楚,导致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决策的机制保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

(一)确定“三重一大”的范围 认真梳理本单位及其系统的各项业务,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属于“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

(二)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进行逐一列示。

(三)确定“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依权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保密原则。对于未通过和限定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三大程序。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五)注重“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集体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改变的,应重新提交集体讨论作出决策。负责决策执行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要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