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民俗资料范例6篇

民风民俗资料

民风民俗资料范文1

关键词:本土;民俗文化;凸显;艺术活动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0-133-0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 “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的一生发展打好基础”,“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实际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热爱家乡的情感。”

一、创设环境,凸显本土民俗文化。

为了更好的挖掘本土民俗文化促进幼儿整体和谐发展,提高教师的课程意识和开发利用课程资源的能力,以“本土特色”为基础,把本土民俗文化融入幼儿园艺术领域。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本土民俗文化内容融入到幼儿园环境创设中。

1、创设以民俗民风、家乡文化为特色的环境。幼儿园整个环境体现民俗民风教育特色,各处墙面、角落、长廊都由我们家长、老师共同收集材料,布置凸现民俗文化的布狮布龙、赛龙舟、傩舞面具、擂茶铺、高峰农家乐等,使幼儿和家长一进校园就能感受到民俗民风的气息。在教室布置时,我们根据节日和主题活动的要求,尽量通过民间艺术的途径来反映内容,有的用剪纸的形式表现,有的用撕帖、拼贴、剪报的形式。

2、投放适宜材料,凸显本土民俗。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收集材料(如稻草、蓝花布、土布、成熟的棉花和稻穗、竹子……等等)。老师、家长和孩子还用稻草编织出稻草龙、用竹子制作竹排,如:大班小朋友用蓝花布、土布制作围裙和头巾,投放创设角色区中来布置家乡美食,中班小朋友在豆腐坊中用麻绳做窗帘,蓝花布、土布装饰磨坊屋檐,为孩子们设置场景贴近生活,形象,能更好地让幼儿通过游戏活动更好地感受建宁家乡最质朴本土的文化。

二、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拓展幼儿园美术活动内容

1、民俗文化定义界定。在园本教研中,教师也提出自己的困惑,到底什么是民俗文化?民俗文化与本土民俗文化定义如何界定?如:景点名胜,地方戏曲、民间传说、民俗活动、建筑、人物、民间、服装与生活物品、地域文化等,分门别类设计成幼儿园美术活动课程内容。

2、挖掘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建宁历史悠久,民间传统艺术源远流长,且风格独特,形式多样,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民间剪纸、龙舞、传统服饰制作技艺等具有极大的开发利用空间。围绕这些传统所包蕴的文化内涵及其制作实践的美术学习活动,有助于幼儿了解地方传统文化、风土人情、风俗习惯,有益于培养幼儿了解家乡、热爱家乡,激发幼儿将来长大建设家乡的美好愿望。

3、利用地方现代文化资源。民居、街巷、小区公园绿地、特色雕塑、步行街、商业街、高层建筑、广告宣传、展演活动、消费文化、大众活动、群众文化节等等,既有表面的文化内容,又有深层的人文内涵。围绕这些贴近时代、贴近生活的地方现代文化资源进行相关的幼儿美术课程态设计,引入美术活动课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4、开发利用生活材料资源。丰富幼儿美术活动的空间材料是幼儿在美术学习、创造的载体。是实施美术教育的物质基础。尽管《纲要》指出:“要指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艺品制作的道具,竹编的蚌壳等。

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精神,我们认为对幼儿的教育应从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入手;从周围生活入手,由近及远,充分挖掘本地特色的乡土资源。在实践研究过程中,我们通过收集、筛选和设计,尝试在艺术课程中开展民俗文化的教育,使幼儿园教育更加乡土化、民族化、生活化。

三、把本土民俗文化融入艺术活动中。

建宁民间艺术源远流长,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正是民间艺术大展时。建宁俗语云:正月闹得红,四季都太平。而闹红正月的民间艺术主要有龙灯舞、马灯舞、傩舞、花灯舞、蚌壳舞、伞灯舞、桥灯舞等,过去还兼之以古装戏,风格独特,地方色彩浓,为民众喜闻乐见。

1、民俗舞蹈欣赏:如:在艺术活动《傩舞欣赏》中,教师通过播放PPT,让幼儿先认识傩舞的道具百家伞、担子、线毯、鼓等,再了解角色分配,在傩舞中是角色的装扮,有假面、神像、圣相、头盔、鬼面、脸壳等多种称呼。主要有七人领头表演,一人扛百家伞,六人戴六种颜色的面具,即六个扮相,代表双、福、禄、寿、喜、全六位神仙。其中四位神仙肩挑担子,一头是线毯,一头是鼓。孩子们兴趣深厚,不由地模仿起来。

教师还向幼儿介绍傩舞的由来,傩舞是福建建宁历史最悠久的民间传统艺术之一,是一种祈深拜天的仪式活动。溪源乡大岭村至今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五还开展这一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俗活动。孩子们通过此欣赏活动,对建宁民俗文化有了进一步地认识,并把此活动延伸到美工活动中,孩子们尝试用不同线条和色彩画出各种各样的脸谱,做出别样的傩舞面具。孩子们带上制作的傩舞面具表演,更好地体现了具有建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走进校园。

2、学唱民间歌谣。教师们为了收集更好地民间歌谣,发动家长到民间调研,到各乡镇收集资料。如:《雄伟的金饶山》《闽江正源头》《莲花歌》等建宁民间歌曲。教师们把收集来的资料筛选整理,精心设计案例,融入到艺术活动中,在活动过程中,孩子们通过歌词能更好地了解建宁有家乡文化,同时,幼儿园还开展家乡民间童谣征集活动,教师与家长、幼儿一起把民间歌曲改编成孩子喜欢通俗易懂的童谣。

结合乡土人情,让幼儿在民俗文化感受建宁传统艺术文化的特色融入艺术领域活动中。我们的活动策略是以艺术领域为基准,根据幼儿的能力及兴趣点把传统民俗文化内容融入到艺术领域教学中。。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Z].2001(9)

[2] 《建宁县民间传统艺术与时令风俗》[Z].建宁风俗艺术,2007(2)

[3] 《建宁民俗馆介绍》[Z].建宁风俗艺术,2007(2)

[4] 杜晓霞.《民俗文化在幼儿中的传承和继承》[J].魅力中国,2011(10)

民风民俗资料范文2

关键词歌谣研究会民俗学《歌谣》周刊

中图分类号K890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17-07-29

蔡元培改革后的北京大学,学术研究气氛渐渐浓厚,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纷纷建立。其中歌谣研究会是成立较早的一个学术研究会,它的政治影响不大,却开创了中国近代民俗学研究的先河。对于歌谣研究会的发展历史以及研究成果的考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北京大学在中国民俗学研究中的地位和影响,也更能体现出大学学术社团对于学术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一、歌谣研究会沿革

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成立于1920年12月19日。它的成立有其历史渊源,早在1918年2月,北京大学日刊就发表了刘复拟定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号召全校师生以及全国各地学校与教育团体搜集民间歌谣。自简章发表至5月20日,“所受校内外来稿已有八十余起,凡歌谣一千一百余章,由刘复教授选其最佳者,略加诠订,名曰‘歌谣选’”,于日刊上发表,“日刊一章”[1]。但五四运动以后,这项活动受到影响,随后刘复、沈尹默出国留学,原定于1921年校庆23周年出版的《选粹》与《汇编》也因人手不足未能面世。

就在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引起全国对歌谣的兴趣和研究后,北京大学的歌谣征集活动却偃旗息鼓了。当时在北京大学学习的常惠①对歌谣征集活动有着极大的热情,面对北京大学歌谣征集活动的逐渐消沉,他很着急,便写信给国文教授会。国文系很重视他的意见,于1920年12月15日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了《发起歌谣研究会征求委员》的启事,号召校内同学和校务热心人士入会。1920年12月19日,“成立‘歌谣研究会’,管理其事,由沈兼士、周作人二先生主任”。1922年1月,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正式成立,“歌谣研究会”并入国学门,直至1927年11月20日《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第7、8合刊出刊后停止活动。

在与各军阀抗争的过程中,经过了京师大学校、北平大学北大学院的阶段,北京大学于1929年8月8日取得了复校运动的胜利,重新恢复为国立北京大学。随后北京大学的各种组织机构、院系部门逐步恢复,学生社团也有部分得以恢复。1935年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决定恢复歌谣研究会,聘请周作人、魏建功、罗常培、顾颉刚、常惠、胡适诸位先生为歌谣研究会委员”,于1936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议决重办《歌谣周刊》并发起组织“风谣学会”。适值抗日战争爆发时期,“风谣学会”仅存一年有余,于1937年6月停止活动。

至此,北京大学研究歌谣的学术社团经过近20年的发展历程,虽以“歌谣征集处”、“歌谣研究会”以及“风谣学会”的不同名称进行歌谣的征集和研究工作,但它们之间是前后相继的,共同为歌谣研究的资料收集和理论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歌谣研究会”存在时间最长,规模和影响也最为重大,因此对于它们统称为“歌谣研究会”。

二、歌谣研究会的研究内容

从《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的规定来看,此时的歌谣研究还主要集中在搜集“有关一地方、一社会或一时代之人情风俗政教沿革者”、“寓意深远有类格言者”、“征夫野老游女怨妇之辞,不涉淫亵,而自然成趣者”以及“童谣谶语,似解非解,而有天然之神韵者”[2]。但在《北京大学日刊》上编订发表歌谣的同时,“由刘复、周作人两教授担任撰译关于歌谣之论文及记载”[3],自1918年10至1920年也陆续发表了刘复、周作人、关延龄、常惠、罗家伦、沈兼士等讨论歌谣异文、注释、方言等问题的信件,转载了一些研究歌谣的文章,如周作人的《儿歌之研究》、《中国民歌的价值》等文章。更为重要的是,此时的搜集范围开始扩大到了民间谚语、谜语等民间文艺领域和风俗领域。

1920年成立的“歌谣研究会”比起“歌谣征集处”来,它升格了,成为了一个有组织、有章程、有领导、有会员、有计划的正规化的学术团体。在《北大歌谣研究会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中,要求“歌辞文俗,一仍其真,不可加以润饰;俗字俗语,亦不可改为官话”,“歌谣性质并无限制;即语涉迷信或猥亵者,亦有研究之价值,当一并录寄,不必先由寄稿者加以甄择”[4],可见这时的歌谣征集已经以研究的角度为出发点,不限定歌谣的性质与内容。同时,征集的范围也不限于歌謠,而是拓展到了“关于研究中国歌谣之书籍”。在发表其征集和研究成果的主要刊物《歌谣》周刊的《发刊词》中,明确了“本会搜集歌谣的目的共有两种,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我们相信民俗学的研究在现今的中国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业,……歌谣是民俗学上的一种重要的资料,我们把它辑录起来,以备专门的研究:这是第一个目的。……从这学术的资料之中,再由文艺批评的眼光加以选择,编成一部国民心声的选集……所以这种工作不仅是在表彰现在隐藏着的光辉,还在引起未来的民族的诗的发展:这是第二个目的。”[5]而在1924年的《本会启事》中说道:歌谣本是民俗学中之一部分,但现在只管歌谣,把其他属于民俗学的抛弃了,这是很可惜也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先注重在民俗文艺中的两部分:一是散文的:童话,寓言,笑话,英雄故事,地方传说等;二是韵文的:歌谣,唱本,谜语,谚语,歇后语等,一律欢迎投稿。再倘有关于民俗学论文,不拘长短都特别欢迎”[6]。可见,此时的歌谣研究会的研究内容已经扩展了,除了歌谣外,也包含民俗学的其他的研究内容;除了刊登各种类型的民俗作品外,还发表各类民俗学研究的文章,实质上俨然是一个学术性非常强的民俗学研究团体。北京大学复校后,歌谣研究会得以恢复,《歌谣》周刊也得以复刊,并于1936年成立“风谣学会”,它是一个“集合研究歌谣,故事,风俗之同志所组织”。除借助《歌谣》周刊发表研究的文章与整理的资料外,还创办了三个报纸民俗副刊——南京《中央日报》的《民风周刊》、北京《民声报》的《民俗周刊》、北京《晨报》的《谣俗周刊》。

歌谣研究会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社团的学术性逐步增强。《歌谣》周刊除了刊登歌谣及其他民俗方面的作品外,还发表讨论和研究歌谣的理论性文章,代表性的有:常惠《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歌谣》(第2期、第3期)、邵纯熙《歌谣分类问题》(第5期)、刘经庵《歌谣与妇女》(第30期)、周作人《歌谣与方言调查》(第31期)、董作宾《歌谣与方音问题》(第32期)、王肇鼎《怎样去研究和整理歌谣》(第45期)。1923年,由鲁迅设计封面、沈尹默题字的纪念创刊一周年的《歌谣增刊》更是一本民俗学研究的论文集,共计文章17篇:钱玄同《歌谣音标私议》、林玉堂《研究方言应有的几个语言学观察点》、魏建功《搜集歌谣应全注音并标语调之提议》、黎锦熙《歌谣调查根本谈》、沈兼士《今后研究方言之新趋势》、杨世清《怎样研究歌谣》、周作人《猥亵的歌谣》、章洪熙《中国的情歌》、张四维《云南山歌与猓玀歌谣》、刘达九《从采集歌谣得来的经验和佛偈子的介绍》、白启明《一首古代歌谣(弹歌)的研究》、卫景周《歌谣在诗中的地位》、何植三《歌谣与新诗》、黄朴《歌谣与政治》、何尤《我的研究歌谣》、邵纯熙《我之采集歌谣的兴趣与经过及本刊将来的希望》、常惠《一年的回顾》。

从内容来看,歌谣研究会除了对歌谣方言方音、歌谣的整理、分类、特点和研究方法外,还包括对歌谣在学术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此外,还发表风俗调查会和方言调查会的研究成果,比如:顾颉刚《东岳庙的七十二司》(第50期)、《两个出殡的导子帐》(第52期)和《孟姜女故事的转变》(第69期),董作宾《一对歌谣家的婚仪》(第56期),刘策奇《广西语言概论》(第91期),钱肇基《“俗谜”溯原》(第94期)等等,对传说故事、婚俗、丧俗、岁时节日、信仰等进行了研究。

三、歌谣研究会成果与影响

从1918年的歌谣征集处到歌谣研究会,再到风谣学会,虽历经波折,歌谣征集和研究工作却得以继续进行,并在不足二十年的时间内,收集到歌谣有13908首,创立专门的刊物,出版了众多著作,成立了各种研究团体,取得了重大成绩。

第一,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专门性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刊物——《歌谣》周刊。这个刊物的产生源于“歌谣研究会”征集歌谣、拟定出版《北大近世歌谣汇编》和《北大近世歌谣选粹》。然而,由于“材料太少,整理困难”的原因,不出书而改为出周刊,比起《北京大学日刊》中的《歌谣选》栏目,可以“多登些歌谣,引起大家的投稿”[7]196。从1922年12月17日至1925年6月28日,共出刊97期,前24期作为《北京大学日刊》的附张,自1923年9月23日第25期改为单独出版。《歌谣》周刊除了作品的选登、研究文章的发表外,还进行了专题研究,出了“方音标音”、“婚姻”、“看见她”、“孟姜女”等18个专号和“医事用的歌谣”、“关于歌谣的传说”、“雷峰塔与白蛇娘娘”、“腊八粥”等11个征题,大大推动了民俗学的研究。受此影响,北京的《京报》副刊《民众》周刊于1925年8月18日第33期开始,也相继刊出了“歌谣”、“故事”等专号。

第二,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和月刊中发表大量歌谣研究和民俗学文章。1925年6月《歌谣》周刊停刊,并入《研究所国学门周刊》,这个周刊由歌谣研究会、方言调查会、风俗调查会、考古学会、明清史料整理会所有的材料组合而成。其中的歌谣研究和民俗学研究的文章占了很大比重,如魏建功《吴歌声韵类》、谷凤田《吴歌与山东歌谣之转变》、章焕文《浙江嵊县歌谣》、台静农《淮南情歌三辑》、陈德圻《江苏歌谣选》、沅君《楚辞韵例》、沈作乾《括苍畬民调查记》、谷凤田《济宁城隍出巡考》、沅君《回回教进中国的源流》、温寿链《龙岩县的风俗》等等,研究涉及的面很广,也是风俗学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章。

第三,出版著作。自从《歌谣》周刊创刊后,人们对民俗学搜集和研究的兴趣增加,北大收到的有关民俗学的材料和论文增多,原拟定出版《中国近世歌谣汇编》和《中国近世歌谣选录》的计划有所改变,按类别出版民俗学专著。根据容肇祖在《北大歌谣研究会及风俗调查会的经过》一文中说到“已褒辑成书亟待付印者”有:(1)歌谣从书有顾颉刚《吴歌集》、常惠《北京歌谣》、刘经庵《河北歌谣》、白启明《南阳歌谣》、台静农《淮南情歌》第1、2辑、常惠《山歌一千首》、孙少仙《昆明歌谣》、《直隶歌谣》,共8种;(2)歌谣小丛书有董作宾《看见她》、常惠《北京谜语》、常惠《北京歇后语》、常惠《谚语选录》,共4种;(3)故事丛书有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的歌曲甲集》、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集》,共2种[8]。此外,还有《豫皖民众艺术丛录》、《山西歌谣和谜语》、《山东临淄歌谣集》、《童话故事集》、《广西的风俗调查》、《广东的风俗调查》等书稿[9]。但由于经费不足和时局变幻,只出版了少数,有的如《孟姜女故事研究》后来在广州中山大学出版。

第四,促进了北大的民俗学研究。受歌谣研究会影响,北京大学还成立了风俗调查会和方言调查会等风俗调查和研究的學术团体。1923年5月19日,研究所国学门启事,指出风俗是人类遗传性与习惯性的表现,可以觇视民族文化程度的高下;还可以为研究文学、史学、社会心理学提供良好材料。近代以来,西方学者非常重视,但中国学者偏重礼制,对于风俗有系统的研究者很少。“歌谣研究会会员常惠君,曾有组织民俗学会之议,而未果行。近顷张竞生先生亦提议及此,拟就风俗调查表,商定在本学门设立风俗调查会,先事文字上之调查,并约定歌谣研究会会员协力合作。”[10]可见,风俗调查会是由歌谣研究会引起而成立的一个民俗学研究组织,同时歌谣研究会的会员中有许多同时也是风俗调查会的会员,如顾颉刚、容肇祖、魏建功等。歌谣研究会和风俗调查会成立后,北京大学于1924年1月26日成立了“方言调查会”。方言调查会的成立要追溯到1918年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征集近世歌谣而公布的简章,其中明确规定“钱玄同、沈兼士考订方言”。方言调查会成立后,在研究所开设标音原则班、拟定方音地图调查表、设立语音乐律实验室,进行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除了在《歌谣》周刊第89期发行“方言研究号”外,还有在研究所国学门月刊上发表的魏建功《古音学上的大辩论》、王力《谐声说》、魏建功《到底怎么样(方言调查)》、魏建功《吴歌声韵类》等文章。

第五,引起了全国民俗学研究的热潮。北大歌谣研究会不仅引起了校内民俗学研究的兴趣,也引起了全国对民俗学研究的热潮。在北大设立研究团体、创办刊物、发表歌谣研究与民俗研究文章的影响下,各报刊、杂志也纷纷开设专栏或副刊刊登、发表研究的文章,如《晨报》的“歌谣”栏、《妇女杂志》的“民间文学”和“风俗调查”专栏、《京报》的副刊《民众》周刊。1926年秋,北京大学遭受北洋军阀的迫害,民俗研究活动的中心也随着研究学者们的南迁而转到了南方。顾颉刚、容肇祖、董作宾、钟敬文等在广州中山大学发起成立了“民俗学会”,同时创办了《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和《民间文艺》两个刊物②。民俗学会吸取了北大歌谣研究会和风俗调查会的经验,制定了颇为详细周全的计划,包括“作两粤各地系统的风俗调查;西南各小民族材料之征集;征求他省风俗、宗教、医药、歌谣、故事等材料;风俗模型之制造;抄辑纸上之风俗材料;编制小说、戏剧、歌曲提要;编印民俗学丛书及图书;扩充风俗物品陈列室为历史博物馆民俗部;养成民俗学人材”[7]221-222。这些计划中多数得以实现,中山大学民俗学会继承并发扬了北京大学发起的民俗学运动,在组织建设、理论研究、社会调查、编刊出书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对当时及以后我国民俗学事业的发展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自1918年征集歌谣活动以后的30年中,北京大学(20年代)和中山大学(30年代)是民国时期中国民俗学研究的两大基地。虽然起步较晚,中国民俗学运动在短时期内还是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研究范围从歌谣,到谚语、谜语、童话、传说等其他民间文学作品,再进一步扩展到风俗习惯、迷信、信仰等整个民俗学领域;研究对象从汉族民俗,发展到对各个民族的民俗的调查和研究;研究方法从单纯的民间文学和民俗学本身研究,扩展到了与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多角度研究。

北京大学对于这些成就的取得有着重大的贡献,中国近代民俗学研究发源于北京大学,并在北京大学得到初步发展,北京大学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也是中国歌谣学运动、民俗学运动和俗文学运动的发源地[7]219。创立了第一个民俗学研究团体——歌谣研究会,创办了第一份专门研究民俗的刊物——《歌谣》周刊,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文字搜集。在组织建设、搜集整理、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培养人才诸多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发掘了民俗资源,开展了学术研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创建了民俗学学科。北京大学是中国近代民俗学研究的领头羊,而歌谣研究会是北京大学中率先研究民俗学的团体,因此,可以说歌谣研究会是中国近代民俗学研究的先驱。

民风民俗资料范文3

一、提升自我,了解民俗文化

在语文教学中,要让学生了解、传承民俗文化,倘若语文教师自己都一知半解,很难想象能教出喜欢、理解民俗文化的学生。语文教师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广泛地了解民俗文化,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今的教学工作。

中学语文教材中涉及到民俗文化的内容很多,对教师的文化底蕴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如果教师的知识储备、学识水平、艺术修养、文化品位不高,不能真正地体验到作品内在的神韵与作者为文之用心,就不能真正地走近作者,理解作品。再者,中华大地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形成的民俗文化也是各具特色,不胜枚举。为了能进一步提升自我,让自己在原有基础上更进一步地了解民俗文化,笔者大量地阅读相关的书籍,查阅相关的资料,力求将教科书中所涉及到的民俗文化理解透彻;并学习、研究本地的民俗文化,力求在教学中做到信手拈来,旁征博引,不至于对课文内容理解得不深不透、捉襟见肘。在课余时间,笔者走访了当地民众,参观了本地的博物馆,并将自己所了解到的民俗文化运用到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在学习教科书中所描写的民俗文化的同时,也知道本土的民俗文化,将作品精神融入自己的思想情感之中,达到真正地领会作者的旨趣与作品的神韵,并且提高欣赏文学能力的目的。

二、依据教材,深挖本土民俗文化

近年来,随着专家学者的呼吁、课程改革的重视、语文教材中民俗文化内容的增加以及测验考试的青睐,民俗文化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这就为民俗文化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提供了可能性。

现行初中语文教材中有很多内容涉及到民俗文化。如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有《社戏》《安塞腰鼓》等这样一些反映地方民俗风情的选文;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开设了民俗文化专栏,所选课文大多是写各地风俗、讲述民间艺人轶事,描述街头商贩的吆喝,展现了一幅幅有声有色的民俗风情画卷。不仅如此,本单元的“综合性学习・写作・口语交际”的主题就是“到民间采风去”。开设有“家乡素描” “认识方言”“乡土发现”“节日探源”等5个专题,让学生关注平常习焉不察的民风民情,探寻日常生活背后的“学问”,并在“参考资料”中增加了“语言与风俗”“少数民族节日风俗”的知识。

在这些涉及民俗文化的课文教学中,笔者与学生一起深挖本地的民俗文化,并通过视频、音乐、图画等形式展示。如在教学《云南的歌会》这一课时,笔者与学生一起跟随沈从文先生欣赏了云南民歌的风采,了解到这个多民族地区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渗透了唱歌的民族特色。之后,笔者给学生讲了本地赣南采茶戏,引导学生了解当地的民俗文化。在学习《端午的鸭蛋》与《春酒》这两篇课文时,笔者与学生一起探讨了本地过端午节和春节的民俗。在这探讨过程中,我们惊奇地发现,虽然同在一个县区,过节的风俗还是略有不同的,有些村在过端午节时包粽子;有些村是过年时才包粽子,有些村在过年时举行“游神”活动,有些村庄却没有,果然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在深挖本土的民俗活动中,学生不仅加深了对自己所在地方的民俗文化的了解,也知道了一些以前不曾了解的民俗活动,扩大了他们的知识面,增长了他们在民俗文化方面的知识。

三、走出课堂,寻找本地民俗文化

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语文素质和能力的渠道之一,但课堂教学的时间毕竟有限,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还得有第二课堂的文化意识。语文的外延是生活,因此,笔者常常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充分开发现实生活中的语文教学资源,去寻找本地民俗文化。

图书馆是学生课外学习的主要阵地。在课余时间,笔者常常带学生到学校的图书馆或附近村庄的文化馆,让学生在图书馆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丰富他们的知识,拓展他们的视野,陶冶他们的情操。

民风民俗资料范文4

要害词:大湘西;可持续发展;文化生态;民俗旅游

一、引言

历史上湘西包括的范围甚宽,现在的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称湘西州)、怀化市、邵阳市和益阳市的安化等地都属于其范畴。本文主要从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角度来定义湘西,为和湘西州区别开来,称之为大湘西,主要包括张家界市、湘西州和怀化市。大湘西地处武陵山脉,长期以来居住着土家、苗、侗、白、回等十多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苗族和侗族为主。在长时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信仰、居住、服饰、饮食、节庆活动等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大湘西一直以来相对闭塞,民俗旅游资源保存丰富而独特,土家族的吊脚楼、哭嫁,苗族的银饰、拦门酒,侗族的风雨桥、侗族大歌等民俗风情享誉海内外。从大湘西的旅游资源来看,民俗旅游资源是其无可争议的特色资源和优势资源。在开发中实现大湘西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无疑应成为大湘西地区的正确选择。

大湘西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张家界的秀华山馆、吉首的德夯苗寨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开发形式基本涵盖了当前民俗旅游开发的主要模式,即以秀华山馆为代表的民俗博物馆;以德夯苗寨为代表的民族村寨和以张家界土家风情园为代表的主题风情园。但该地区民俗旅游发展很不平衡。张家界民俗旅游依托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开发较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湘西州和怀化市发展民俗旅游起步较晚,但发展潜力巨大。

二、大湘西民俗旅游开发中凸显出的问题

大湘西民俗旅游资源在开发取得胜利的同时,也凸现出许多问题,影响了大湘西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遍地“开花”,缺乏统筹规划

近年来,民俗旅游逐渐成为热点,大湘西各个地、州、市凭借自身的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出众多的民俗旅游景点,据统计,各种类型的民俗旅游景点近20处,但大多规模较小、项目雷同、重复建造多、布局欠合理。各个地、州、市相互之间没能统筹规划、整合,各地的民俗旅游资源难以形成合力开发出民俗旅游的精品,形成品牌,大湘西民俗旅游的形象并不清晰。

(二)重仿轻真,深度挖掘不够

开发中过分商业化扭曲了民俗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主要表现在民俗旅游被机械地舞台化、艺术化,民俗文化被随意地庸俗化,以至失去了民俗的本色与乡土气息,使一些民俗旅游脱离当地的社会生活,缺乏自然朴素的真情,如在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所展示的并非真正的土家族传统服饰,婚俗表演缺乏土家族特点,存在欺、哄、骗等不良现象。在开发民俗旅游时,不重视对传统民俗的挖掘和民俗文物的收集整理,制造出许多假古董、伪制的古建筑,旅游实践证实,纯粹人造民俗和风情风光不再,正在被市场淘汰。

民俗旅游开发后由于缺乏民族学、民俗学方面的人才,又没有寻求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的智力支持,民俗文化没有专人调查研究,开发层次浅,缺乏深度,止步于对民俗现象非凡是奇、怪甚至庸俗的民俗现象的展示,游客的参与性不强。

(三)主流文化和旅游的双重冲击,文化生态面临失衡

少数民族地区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面临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与保存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矛盾,大湘西地区也不例外。一方面,要应对主流文化的现代化、全球化冲击;另一方面,随着大湘西对外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发展旅游业,大量外地游客带来的“示范影响”改变了当地人的价值观念,也必然会对当地民俗文化的传承产生影响。大湘特的风俗习惯、民族艺术和手工制品等吸引了众多游客,而这些“独特”之处,往往又是“脆弱”之处,在外来文化的压力下很容易遭到破坏。我们已经看到,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多种文化的吸引,大湘西开发民俗旅游的地区民俗文化已遭到歪曲和破坏,变化速度也大大加快。其民俗文化面临丧失自身独特的品质,被现代主流文化所同化,甚至造成民族文化生态失衡的危险。张家界土家族民俗文化的生存环境已岌岌可危了。

三、大湘西民俗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策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渐成为主流的、新的全球性旅游发展哲学。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就是通过开发旅游地民俗旅游资源,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民俗旅游的经历,同时,促进当地民俗文化保护、发展,提高当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的统一。大湘西要实现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需做到:

(一)保持三个原则

1.民俗文化独特性原则

这是指发挥“唯我独有”、“你无我有”的民俗旅游资源优势,充分体现本地区、本民族的特色,创造出独特性的民俗旅游项目。民俗文化要在全国、全世界占有位置,要害在于特色和优势,民族特色和优势也是民俗文化旅游的诱人之处。游客旅游动机之一就是探秘猎奇心理,他们所感爱好的也是异质文化的不同点、非凡点。因此,大湘西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自身的人文和特色优势,开发出具有大湘西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在整个大湘西旅游区,重点开发张家界市的土家族民俗旅游、湘西州的苗族民俗旅游、怀化的侗族民俗旅游。

独特性原则是建立在民俗文化真实性的基础之上。现代人旅游又是一个求真求实的过程,大湘西民俗旅游资源有着可靠的文化背景和真实的民俗存在,符合现代旅游者求真的需要。在发展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挖掘蕴藏在民间的民俗遗存,去劣留优;同时,要开展民俗研究,对本区域的民俗加以科学整理。其次,要抓好本区域民族文化的精品挖掘,科学开发,营造一个逼真的文化背景,树立大湘西民俗旅游的鲜明形象。

2.居民参与原则

即民族旅游村寨的居民参与,共同营造民俗旅游的氛围,共享民族开发的利益。民族旅游村寨的开发,涉及到开发商、旅游中间商(旅行社)、政府治理部门、村寨居民等的利益。在开发实践中,我们往往忽略了村寨居民的利益,使他们成为旁观者,这就需要政府引导,开发商要与村寨居民加强沟通,融为一体,共同经营好村寨,实现共赢,从而实现民族村寨的可持续发展。

3.保护与尊重民俗变迁并举的原则

对游客构成吸引力的传统民俗在当前面临一个保护和民俗变迁的问题。处于当前这样一个变化的文化背景下,我们对待大湘西的传统民俗文化一是发扬,既要保留、保护民俗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和精华,又要扬弃、克服民俗文化中落

后、消极的成分。在开发和利用大湘西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实践中,存在着优劣不分、把糟粕当精华、歪曲民俗的现象。二是尊重,要宽容地承接来自大湘西之外的外来文化,尊重当地民俗的变迁,不能打着保护的幌子,拒绝当地民俗的变化和发展。

(二)选择三种优化模式

1.民族民俗博物馆

广泛收集民族民俗的各种实物资料和声像资料,建立博物馆,馆内一般可分为展示、演示、收藏、科研等区。在博物馆全方位展示该地区民族的传统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同时将其建成该民族的保护和学术研究中央。建造时,博物馆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等要充分体现该地区的民族特色。

大湘西目前建有张家界市的秀华山馆、凤凰的山江苗族博物馆、永顺王村的溪州民俗风光馆等民族民俗博物馆。但规模偏小,所存资料有限,学术研究价值有待提升。吉首市是湘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央,现拥有一所在民族研究方面颇具实力的高等学府——吉首大学,可规划在吉首市建立一座规模较大、特色明显、功能多样的民族民俗博物馆,使之成为大湘西地区民族民俗文化的资料中央、研究中央和发展基地,为大湘西民俗旅游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原生态民族村寨

也有学者称之为民族生态博物馆。它是在民族地区原有自然环境及设施基础上改建而成,保存当地原有的建筑、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和居住者,治理者和工作人员也大多是当地居民。原生态民族村寨充分利用原有的自然环境,把人与大自然紧密结合起来;该村寨还必须融于周边的文化氛围,共同建成原生态调解的民族村寨。原生态民族村寨是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思潮影响下,中外学者共同探索出的一种崭新的民族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模式,也是一种实现动态保护与开发民俗文化双重目标的新型旅游发展模式。

目前,吉首市的德夯苗寨、怀化通道县的皇都侗文化村是发展较成熟的民俗村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德夯苗寨位于张家界一猛洞河一凤凰古城黄金游览线上,地理位置优越,现属张家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企业化治理,治理理念和方式较为先进,今后应把德夯和周围的吉斗等苗族村寨作为一个社区加以保护和发展,维护该社区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的平衡,建成湘西州的苗族文化保护区和原生态的民族民俗旅游村寨,将其打造成大湘西民俗旅游的品牌和示范基地。

3.挖掘民俗精髓,丰富旅游产品

大湘西民族民俗资源丰富,对传统的餐饮、民居、工艺品和民俗节庆活动等进行挖掘既可开发成单项的旅游产品,如凤凰古城将沱江边的吊脚楼改造成家庭旅馆,张家界把土家十大碗搬上游客的餐桌等。传统民俗又是包装大湘西旅游产品,提升其文化品位取之不竭的素材。

(三)建立四种保证机制

1.政府主导,企业运作

发展大湘西民俗旅游宏观上应保持政府主导。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在对民俗旅游资源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科学、权威、可行的区域民俗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开发重点。大湘西各个地州市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很难做到统一领导,因此,在开发大湘西、打造大湘西旅游圈的形势下,有必要成立一个权威的调解机构,建立定期调解机制,共谋本区域民俗旅游的发展。发展大湘西民俗旅游,微观上要实行企业运作。三种优化模式中,原生态民族村寨在经营体制上适合采用企业运作,一般采取公司居民(农户)的运作模式。此种模式胜利的要害在于必须考虑到村寨居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居民参与民俗发展的机制。

2.重视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要保护和发展大湘西的民俗文化、提高大湘西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尤其是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旅游规划设计等人才。因此,必须加强此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与本地和其他地方高校、科研单位协作,实施“借脑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和民俗文化学术研究的力度。对于民俗旅游企业的经营治理人员和一线服务的员工(如表演人员等)的培训,也应引起重视,要非凡注重将纯正、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内容加到培训中去,因为他们是民俗文化的载体和传播者,从而为大湘西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上的保证。

3.加强制度建造,实现民俗文化生态平衡

在旅游开发中,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对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还未能引起充分重视。在发展民俗旅游的过程中,我们在强调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要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保持民族文化生态的平衡。

首先,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保护好传统民俗文化。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不要停留在号召和宣传层面上,应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实施强制性保护。大湘西所属的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惠条件,制定民俗文化的保护法规,借助法规的强制性力量对民俗文化实施保护。2009年5月,湘西自治州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湘西洲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这标志着湘西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其次,要利用发展民俗旅游的正面效应唤起当地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群体及其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激发其民族自豪感,从而自觉地发扬和繁荣本民族文化。再次,要通过编写乡土教材、举办传统节庆活动等形式教导、引导当地居民珍视本民族传统民俗文化,与时俱进,发扬光大,实现民族文化生态的平衡。

民风民俗资料范文5

[关键词]檀萃 滇海虞衡志 民俗旅游 文献学

[分类号]G256

1 檀萃与《滇海虞衡志》

檀萃(1724―1801),安徽望江人。1778年补云南禄劝县知县到云南。后受聘任昆明育才书院、万春书院主讲,居滇20年。学识渊博,学问文章为世所崇。著有《滇海虞衡志》、《农部琐录》、《华竹新编》、《滇南山水纲目考》以及蒙自、浪穹、顺宁、广南、腾越县志等。

《滇海虞衡志》(以下称《滇海》)是在75岁返乡归途中仿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而作此书,以表其“拳拳于滇”之情。全书包括志岩洞、志金石、志香、志酒、志器、志禽、志兽、志虫鱼、志花、志果、志草木、杂志、志蛮十三篇。虞衡,周官名,见于《周礼・天官・大宰》“虞衡,掌山泽之官,主山泽之民者”。

《滇海》是一部“土训”之书,在云南古籍志书中,以“虞衡志”命名的书仅此一部。与其他志书相较,该书在形式上分类记述,便于检索;在内容上,广采博收、参记见闻、考辩异同,记载了云南清中期以前的地方土地山林川泽、出产品物、民俗生活,是一部“地方性百科全书”似的古籍,所记内容又被多部古籍辑用,文献价值突出。随着云南民俗旅游发展对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内涵需求的日益增强,地方文献更具有新的现实意义。蕴含着珍贵的民俗旅游资源,能够转化成云南民俗文化和旅游经济的亮点,这就是地方古籍文献的考证依据作用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体现,可见,文献是历史的遗存,对古代旅游文献的研究,有利于对文献的保护和对云南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 《滇海虞衡志》蕴含着珍贵的民俗旅游资源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旅游,是民族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中最富有生命力的组成部分,能使旅游者在精神上、文化上获得独特享受。《滇海》是云南各民族历史文化的活的标本和缩影,有浓郁的民俗风情,体现了云南民俗的多样性、全民性和自然性特点。

2.1 物质生产习俗

云南物产丰富、人民有高超的民间工艺,金石、香、酒、禽、兽、虫鱼、花、果、草木应有尽有。《志器》篇载:“白铜面盆,惟滇制最天下”,“独绝者唯面盆,所以为海内贵”,此外,还大量生产制作铜屋、铜瓦、各种铜像、钟、磬、鼎、铜炉等。书中详细记述的制铜过程,师徒相授、星火相传,现在的鹤庆县还继续使用着铜制的面盆、菜盆,春节时家家都用铜火锅,这已逐渐成为乡村旅游的独特之处,使那些热衷于乡村旅游的人们能感受到历史的真实,得到内心的满足与愉悦。《志金石》载:“楚石出大理点苍山,宝贵闻于内地”,“楚石器物”,“制作甚精”。可见大理人对大理石的喜爱由来已久,而今家家都有大理石制品,是馈赠亲朋好友的必备之物,一直以来也是最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志草木》载:“普茶,名重于天下,此滇之所以为产而资利赖者也”。普洱茶曾经是贡品,后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和记忆。上世纪末开始,又重新被重视和热捧,成了国内外游客必买之物。这其实是将古代旅游文献与现代旅游市场和旅游者需求相结合的成功典范,同时也使茶马古道游日益升温,带动了旅游地“食住行游购娱”的整体发展。不仅重展历史风采,还推动了民俗旅游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2.2 民族生活习俗

2.2.1 服饰 服饰习俗深受自然环境、生产水平、生活方式、民族交融等条件的影响,云南少数民族由于复杂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服饰的多样性特点更为突出。《志蛮》详细的做了记录,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文献资料。例如:“白罗罗者,裹头跣足,著两截衣,富人耳带铜环,衣如袈裟,以革带系腰”,而黑罗罗“在夷为贵种”,“土官服虽华,不脱夷习,其妇以采缯缠首,带金银大耳环,服锦绮,曳地尺余,然披黑羊皮于背,饰以金银铃索”,与汉杂居的海罗罗,则又是“居食衣服,悉与汉同”。这些记载,是创建民族服饰博物馆的文献依据,有利于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对服饰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播和利用。

2.2.2 饮食 饮食是人类的天然本能,除了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外,还与各民族的风俗和淳朴感情息息相关。书中写道“老酒,滇南士大夫家亦藏之”,“蛮人嗜酒”,“聚而酣之”,《志蛮》:“有十客则令十人行酒,酒初行,乐生一人大呼,众和之,如此三,既就坐”,“开年客至,必供白酒煮鸡蛋两碗,乃为亲密”。现在,彝族和白族都有《酒歌》作为接待嘉宾的开场曲目,将云南少数民族的豪爽与热情淋漓尽致的展现给中外游客,深受旅游者喜爱。

云南的气候和山川特点,为云南民族先民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充分体现了其自然性特点。如:《志虫鱼》载“滇池多巨螺”,“则滇嗜螺蛳已数百年矣”。如今,沙锅鱼、酸辣鱼、煮泥鳅、爆炒鳝鱼、炝螺蛳、海菜芋头汤等,已成为旅游者必品的民族特色食谱。

2.2.3 岁时节令 云南各民族由于自然地理、生产方式、历史发展和文化形态等方面的不同,出现了独特的时令日子,而一旦形成,这些日子就成了全族性的、集体性的和传统性的。么些族,“正月五日,登山祭天”;嫂且族,“以丑月为正月”;土人,“寅、午、戌日,人城交易”;白罗罗,要在五月二十三日,对死者进行祭拜。现在的云南,依然保留着定时赶集交易,春节期间要拜山、祭天、祭祖的习俗。

2.3 民族礼仪习俗

这是云南各民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经历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习俗,包括生活方式、婚丧礼俗、待客往来等,是民俗旅游资源中很有特色的一个部分。

《志蛮》载:“然富者多聘汉儒为师。习六艺,补博士弟子”,可见,虽称为蛮,其实是读书知礼、讲究长幼有序、勤劳俭朴的民族:“平素弟妇见兄公,必肃立低头不敢仰视”。海罗罗“居家俭朴,情性和纯,且知读书”;黑罗罗“担柴荷蒉,治生勤苦”;么些“俗俭约,饮食疏薄”。在待客往来方面也很讲礼仪:“贵宾至,以松叶席地,自门径至堂室,履之清滑可爱”,大有回归自然之感。

婚嫁习俗在民俗风情中独具魅力。“妇拥夫资,不欲他嫁,则招夫,谓之上门,既能专制,所有亲族不得过问”,这一习俗保留至今。婚礼中,有“接松棚会宴”的,也有“婚嫁尚侈,诸种人所不及”的。黑干夷讲究男女自由恋爱:“居深山密箐,男吹笙,女弹口琴,唱和相调”。如今,婚俗表演已成为歌舞表演中必不可少的段落,增添了旅游情趣。

2.4 民族信仰习俗

民间信仰和宗教习俗,是一个民族文化最深层最基本的构成之一,由此反映着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方面,书中写到:古宗“以藏佛经为富”,

焚人“相见合掌为敬”,可见,佛教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早在南诏大理国时期就有“妙香佛国”之称,佛儒合流、通释习儒,以僧道为官、以佛法治国,因此,南诏大理国人民深知佛法,易于治理。如今,即使住着别墅,只要家有老人,都会供奉观音菩萨像,老人也会每天念诵经文。大理的“三月街”,就源自于佛教传说,鸡足山是宗教旅游胜地。版纳的浴佛节,完整保留了对佛教的信奉活动,游人出入寺庙,不可越矩。

祭祀占h方面,《志香》中载“滇人祭神用降香,故降香充市,即降真香也”。《志蛮》:“峨昌,祭以犬,占用竹,三十三茎,略如簪”,“窝泥,祭用牛羊,挥扇环歌,附掌踏足,以钲鼓、芦笙为乐”。现在的白族,用猪头和完整的公鸡祭祀,也要烧香、请专人念经。这些特有的民族文化现象,深深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能满足旅游者探奇的心理。

3 《滇海虞衡志》为开发旅游业提供了新的视角和丰富的考证依据

3.1 自然旅游资源依据

云南自然资源丰富,《滇海》作者在书中多次用了“最天下”、“甲于天下”这样的词,可见的确是独特之物。如《志花》篇“滇南茶花,甲于天下”;《志果》篇“查,巨亦甲天下”,“查饯、查膏尤佳”;《志草木》“滇之茯苓甲于天下”;而“蒙自鸡枞之名,独冠于全滇”,这无疑为旅游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文献支持和考证依据,可据此深入民间采访,还原物品原来的风貌和地位,制作丰富的旅游产品,增添云南旅游的吸引力。

自然资源中以民族地区复杂的地貌构成,形成千奇百怪的自然景观及与之相适应的人文生态环境和异彩纷呈的民族风情交相辉映,成为绝佳的旅游吸引物。

3.2 民俗生活旅游依据

其最具魅力之处在于真实性和可体验性,文献中的记载,旅游者同样能够亲历与感受,成功的实现角色的转换,这种参与式的旅游是民族地区独特的旅游形式。

《滇海》描述了生产生活场景和生活情趣。“寻常杯杓,必资花生”的惬意;品普洱、赏茶花的雅趣;“天日晴朗,滇人多放鸽,散于满城,铃叫盘空,笙箫响逸”好不自在逍遥;“乡村饮宴,则击大鼓,吹芦笙,舞牌为乐”的民俗乐趣;“以茶易马”的古老贸易方式等等,使现代人能从中探寻人文科学的理性之光,得到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满足与愉悦,从而满足“回归”的审美需求。

近年来的民族生态村、民族风情园,是展现民俗生活最好的载体,但不能泛滥甚至变味,可依据文献记载,采用分主题、分时代、分单元的形式,划分旅游区和生活区,展现民俗生活的真实,但又不失传统文化舞台化后的观赏性。这些记载,是历史的遗存,是人文精神的缩影,也最能打动旅游者的内心。这不仅是对历史真实的保护,也能满足旅游者探新探奇、回归自然的审美心理。

3.3 科学考察旅游依据

在《志岩洞》中记录了“南诏五岳”之说,在记玉龙雪山时,毫无保留的记述了游者的惊喜“即惊以为内地所未有,况此奇幻巨力,几出天地之外”。云南特有的喀斯特地形,既是科考旅游的重要之地,又能体会寻幽探奇的奇妙感受,同样有巨大的吸引力。

云南独特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在书中专门有《杂志》篇记载,雪、风、云、雨、雷霆、冰雹、地震、瘴气都有详细记录,这也为科学考察旅游提供了重要的资料,是不可多得的史料依据,也为旅游者了解云南在自然气候方面、社会生产生活状况方面的变迁提供了参考。

此外,对民族服饰的科考研究,是民族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民族特有的服饰,具有丰富的社会内涵和史料价值。《志蛮》中记述了四十多种不同民族或不同支系的民族服饰,为科考游提供了丰富的史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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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档案馆加强民俗档案建设的困境

1.民俗档案保护主体的多元性弱化了档案馆地位。目前我国民俗档案保护工作主管机构主要是文化部门,最高主管机构为国务院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保护规划,承办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管理处和保护处三个处室;各省市的管理机构亦在文化部门。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民俗档案资料有的是由地方综合档案馆来负责,有的是博物馆,还有的是由地方民俗学会组织或其他群艺组织负责整理保管。由于民俗档案保护主体多元化,造成民俗档案管理归属模糊,大大弱化了档案馆的保护主体地位,容易出现部门抢收民俗档案,或互相推诿,造成部分民俗档案漏档或保管多处,不便综合利用。

2.社会传统档案意识的影响将档案馆边缘化。档案意识是指档案客观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对那些具有考察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加以保护和开发的意识。我国传统档案意识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从国家机关出发,在档案的产生上,只重视政府形成的官方档案,忽视其它社会团体、特别是普通民众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非官方档案的价值。地方综合档案馆由于对政府的依附性较强,其文化形象一直被政治形象所掩盖,容易被公众误解为党委和政府的直属机构。社会的这种传统档案意识直接将档案馆推到民俗档案管理体系的边缘,认为民俗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自然应由文化部门来负责,如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与这些机构相比,档案馆的社会文化形象就明显处于弱势。

3.稳定长效管理机制缺失是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底气不足。从行政上,民俗档案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基本隶属同级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归属于文化行政部门,《非遗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而作为已经加入地方公共文化机构行列的档案馆,在2011年颁布的《非遗法》并没有将其明确为开展非遗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的公共文化机构,这不免让人有点遗憾。也使得多年致力于民俗特色档案建设的档案馆,很难真正参与到民俗档案管理之中,尤其是非遗类民俗档案的保护。目前的民俗档案管理机制对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综合档案馆参与民俗档案保护的紧迫性

1.加强民俗档案建设是综合档案馆职责所在。综合档案馆汇集了具有重要的文化内容与历史内涵的档案,是历史文化的宝库,属于公共文化设施和机构的重要成员,它有别于部门档案馆、大学或私人企业档案馆,地方综合档案馆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它承担着为社会保存完整社会记忆,构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职责。民俗文化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在“非遗”保护的影响下,保护优秀民俗文化就是传承和保护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需要档案机构的参与和指导,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和管理工作。

2.加强民俗档案建设是综合档案馆优化档案馆藏结构的渠道。档案资源建设是档案馆的工作基础。合理的馆藏结构、丰富的馆藏内容、浓郁的地方特色,是各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追求的目标所在。一个档案馆的馆藏结构是否优化、合理,关系着这个档案馆的生存和发展。只有档案结构合理,特色分明,档案馆才会树立文化形象,才能吸引公众的眼球。综合档案馆要积极参与地方的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进行超前介入和监督指导,把民俗档案的收集整理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民俗档案资料接收进馆,极大丰富了馆藏内容,改善了馆藏结构。并将优秀的民俗档案的图文及音像资料尽可能全面制作成电子文档,创建民俗档案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加强保护和管理,为社会各界查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民俗档案保护现状堪忧需综合档案馆参与和技术支持。民俗资料建档保护的过程辐射了档案管理流程上收集、保管、利用等多个环节。目前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仍然以个人行为居多,一些民间文化机构和传承人,由于经验缺乏以及民俗档案的分散性,许多地方的民俗档案收集和管理不规范,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俗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一些濒临灭绝的非遗产档案亟待补救和整理;民俗资料档案化过程不严格,分类不标准,或相关民俗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档案散失、损毁情况严重、利用方式保守落后等问题,不利于发挥地方民俗档案的现实意义。这种现状也急需档案部门的参与非遗类民俗资料的整理与保护。

三、档案馆主动融入民俗档案保护工作的对策

1.组织管理体系上——突破壁垒,理顺工作机制、建立以档案机构为核心的民俗档案管理体系。目前民俗档案保护属于政府文化部门管理,就非遗类民俗档案保护管理体系来讲,各级都是政府主导,相关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主体较多,保管条块分割,归档重点和标准不一,且保管上各有优劣,这不利于非遗档案的长久保护和利用。申遗对于民俗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要求较高,很多遗产单位难以独立胜任此项工作,客观上也需要加强与档案机构的合作,遗产申报单位要积极向档案机构求助,主动接受档案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当然,单靠外部吸纳档案部门参与民俗档案管理是不够的,国家档案局和各地档案行政部门对民俗档案工作也要进行积极争取、统筹规划,将民俗档案工作转化为档案人的自觉意识和长期工作。如可以由政府出面,明确各个保护主体的职责,在非遗类民俗档案管理流程上,群艺馆、民俗研究或传承单位负责对民间传统民俗文化调研,进行系统而又全面的记录、整理、挖掘;博物馆负责民俗文化还原、展示;档案馆负责民俗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保管及培训指导。总之,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促进档案馆与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的积极合作,突破保护壁垒,统一归口,这样才有利于开展民俗档案咨询、展示和保护工作。

2.法律法规上——深入调研,出台相关民俗档案管理法规,从法律上明确档案馆参与非遗类民俗档案管理的地位与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以及现在的工作格局“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牵头下的条块分割”使得档案部门被边缘化,缺少法律支持。因此各级政府及档案部门要尽快出台民俗档案管理办法或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档案馆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管理中的职责与地位,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各保护主体职责,为加强民俗档案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奠定基础。目前已经有些档案机构走在前列,明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写进了地方档案法规,如2008年实施的《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市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生等新领域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上述领域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移交工作。”这就给档案部门积极与当地文化部门开展协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事实上他们已在非遗档案的征集、整理以及网站、数据库的建设上取得不斐的成绩。

3.操作运行上——前端控制,合作共享,加强数据库建设。档案部门要根据申遗标准和要求制定归档规范,对民俗机构和传承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他们在非遗类民俗档案整理收集申遗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符合归档标准,以保证后期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规范化。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在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呈现出更为多维化、更具层次性的特点,其建档保护流程上包含了收集、保管、利用等多个环节。而且与传统档案保护有所不同,它更注重利用与收集等环节,保护与利用环节间的影响和联动更为紧密。为了方便利用和减少原件的利用频率,民俗档案在利用上多提供电子档案。同时。民俗档案载体的多元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对档案部门现行的职能分工、管理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档案部门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不断探索和革新。

参考文献:

[1]邵静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城市建设2009(33).

[2]何永斌陈海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建设刍议.四川档案2008(6).

[3]周林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公共档案馆职责研究.档案学研究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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