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大专范例6篇

函授大专范文1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均予以承认,而函授大专就属于成人学历之一,因此该学历是国家认可的,而且在学信网也可以查到。但是社会企业对于学历证书等的认可关键在于该企业的性质,因此函授大专的文凭不一定是所有企业均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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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大专范文2

以下是小编向大家分享的大专函授毕业生自我鉴定,希望可以帮到你。

两年的函授大专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通过两年的函授学习和社会实践是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个过程。本人在思想认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毕业之即,对自已两年来的学习和生活作一个总结和鉴定。

一、思想政治方面,本人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能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思想,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作风严谨,为人正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平时关心国家大事,总是尽力去做有益于国家、社会的事。在今年我省汶川大地震中,积极投入到为灾区捐款捐物活动中。平时勤俭朴素,谦虚谨慎,孝敬父母,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而且作风正派,是非观念强,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方面,自参加四川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专高教自考学习以来,本人能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两年学习,现已认真完成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所学课程考核。

三、业务方面,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由于所学的是旅游管理专业,也是我现在所从事的事业,因此非常努力刻苦。除了理论学习之外,还把学到的理论知识用到我现在的工作中来,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非常大的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就请教老师。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我一直坚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了提高我的业务能力,我认真运用我所学习的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我工作时所操作的旅游团队,为我解决了很多实际操作中的困难。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函授大专范文3

两年的函授大专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通过两年的函授学习和社会实践是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个过程。本人在思想认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毕业之即,对自已两年来的学习和生活作一个总结和鉴定。

一、思想政治方面,本人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能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思想,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作风严谨,为人正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平时关心国家大事,总是尽力去做有益于国家、社会的事。在今年我省汶川大地震中,积极投入到为灾区捐款捐物活动中。平时勤俭朴素,谦虚谨慎,孝敬父母,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而且作风正派,是非观念强,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方面,自参加四川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专高教自考学习以来,本人能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两年学习,现已认真完成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所学课程考核。

三、业务方面,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由于所学的是旅游管理专业,也是我现在所从事的事业,因此非常努力刻苦。除了理论学习之外,还把学到的理论知识用到我现在的工作中来,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非常大的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就请教老师。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我一直坚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了提高我的业务能力,我认真运用我所学习的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我工作时所操作的旅游团队,为我解决了很多实际操作中的困难。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通过两年的学习,自身得到了一个很好的锻炼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面对现在,我努力拼搏;面对将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战胜困难,抓住每一个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

函授大专范文4

论文摘要: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本文从课程设置改革的角度分析如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1. 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目前,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的学生基础较差,学生对学习计算机原理及程序设计类的课程普遍感到很吃力,而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派上用场(主要因为他们学进去的很少很浅,而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很多),因而有的学生根本就不学。这让我们感觉到计算机专业的课程开设无所适从,很难把教材、教师、学生和实际应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2 社会市场对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知识技能的要求

2006年上半年,我们学校就业部门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地区总共100家计算机方向知名企业进行了专业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企业对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需求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本行业的专业基础知识。(2)能进行单位内部局域网的操作维护。(3)会为公司或产品在互联网上进行营销宣传。(4)擅长单机维护、调试、软件安装的。(5)胜任信息管理、经营分析工作。(6)熟练运用电脑进行设计工作等。

3 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课程的设置策略

由于计算机专业所涉及到的内容很广,而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学校学生在校时间普遍只有2年,那么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合理的安排课程呢?众所周知,由于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不是很高,学习内驱力弱,认知水平和理解分析能力不强等都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现实。一方面学校为了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课程设置确实要照顾到学生的兴趣,学生学习才有动力,所开设的课程不能太“难”;另一方面也很重要,就是我们培养的学生要在社会上受欢迎,必须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所以,课程设置最重要的依据是市场。课程设置除了要考虑学生的基础和兴趣外,还要考虑实用。我们必须考虑市场需要什么,就开相应课程,以就业为导向,采用“宽基础、重技能”的培养模式。对具体每一个学生而言,首先要要求他们 “基础好”,其次要“有特长”。这样的话,他们既可以凭借其扎实基础知识在小企业充当多面手,也可以凭特长在大企业找到用武之地。

(1)计算机基础知识技能方面

首先,专业基础方面要培养学生掌握办公自动化管理、操作、计算机系统维护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主要课程有计算机应用(含计算机基础、中英文录入、文字排版、电子表格、演示文稿、internet应用等知识模块)、微机组装与维护、常用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技术、常用工具软件等。

(2)计算机专业知识技能方面

除此之外,专业教学目标可确定为以下几个培养方向,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一来主修:

a)网页制作

主要培养从事网页设计的专业性人才,培养具有空间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专业网页设计师,培养能从事网页设计的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Dream weaver网页设计、Flash动画设计、Fireworks、图形处理Photoshop、Html语言、JavaScript语言等。

b)网络管理方向

主要培养负责维护公司计算机硬件;根据需求设计网络方案,搭建与配备计算机网络;与网络设备供应商配合进行维护和监控公司局域网,保证其正常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微机组装与维护、internet实用技术、网络技术基础、网络运营管理、路由器交换机配置、局域网组网方案设计、网络工程及布线技术、网络安全等。

c)多媒体技术方向

主要培养从事影视后期制作、多媒体制作、音视系统开发和应用、网络多媒体信息的加工与运营等工作的专业型人才。专业课程涵盖平面图形图像处理、摄像技术、多媒体音视频处理技术、平面动画制作技术、三维动画制作技术、影视编辑技术、影视特技与后期合成等知识模块。

d)广告设计方向

主要培养能从事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网络广告设计的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色彩与素描、构成艺术、平面设计(Photoshop)、网站艺术、多媒体程序设计、flash动画基础、premiere、数码摄影基础、版式设计、动态网页设计、flash高级应用、3ds max、人机交互设计、flash互动设计等。

4 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课程设置方案

基于上述策略,我们针对我校教学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以下专业课程设置方案,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在我校从2006级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新生起予以试行。  第一学期: 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上册和下册一部分);主要内容: 计算机基础知识、中英文录入、Word文字处理排版、Excel电子表格、PowerPoint演示文稿、电子邮件E-mail和Internet应用等。新授课时(含普通上机):55时; 课程设计课时15时.

第二学期: 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册剩余部分)和其他专业基础课程微机组装与维护、常用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常用工具软件和考证培训等;主要内容: Access数据库和一些其他课程内容以及组织考证(如信息产业部的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认证),并培训好,保证其通过率。新授课时(含普通上机): 50时; 课程设计课时20时.

第三学期: 课程: 网页制作方向, 网络管理方向, 多媒体技术方向, 广告设计方向;主要内容: 分四个方向开设专业课程,选择教材时是应注意尽量选用实例型的。教学时多采用任务驱动法,课程考核也应该以实际操作为主,可让学生们(分组)自主进行小型作品开发、课程设计等。本学期继续组织过级考证工作(专业方向考证和通用技能证补考)。新授课时(含普通上机): 各95时; 课程设计课时各45时.

第四学期: 课程: 网页制作方向, 网络管理方向, 多媒体技术方向, 广告设计方向;主要内容: 完成第三学期没有完成的课程,继续组织学生参加各行业技能认证考试,外加毕业作品设计,到企业顶岗实习,及时走访,获得反馈信息。并依据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实时调整我们后续年级整个(1-4学期)的教学。新授课时(含普通上机): 各55时; 课程设计课时各85时.

5 成人教育函授大专层次计算机专业课程设置改革实验

我们在2006年暑假制定了以上方案,从2006级新生开始,我们依据上述课程设置在本校计算机专业进行试验。在2006年下期期末,我们通过学校就业部门利用跟踪回访的机会从2004级(拟毕业)学生中随机抽取了50名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样,在2008年下期期末我们又通过学校的就业部门从2006级学生中随机抽取了100名进行问卷调查,并对两次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与对比:2004级: 学到了知识技能占28%;没学到知技能占72%;已(能)找到满意工作占32%;没(不能)找到满意工作占68%.2006级: 学到了知识技能占53%;没学到知技能占47%;已(能)找到满意工作占56%;没(不能)找到满意工作占44%.可以看出:认为自己学到了知识技能的比例明显上升了;认为自己没学到东西也找不到工作的比例也显著下降了。

另一方面,各用人单位通过就业部门反馈意见也表明,我们06级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相比04级和以前的总体来说专业知识更扎实,操作技能水平更高;相比同类学校的毕业生也具有很明显的优势。索尼老总坦言:“你们现在的毕业生我们很喜欢,主要是他们会的东西多,招过来就能做,能做好;不会做的上手也很快,会做还会学。”所以很多名优企业都加强了在我校招人意向。应该说,本实验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已获得学校领导批准,将把本实验继续进行下去,并总结经验,准备向其他专业推广,促进我校教学的新一轮改革。

参考文献

函授大专范文5

关键词:新形势;航海函授教育;发展;探索

中图分类号:G7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7-022-02

一、航海教育及船员队伍发展新形势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高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国的航海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各种层次的航海类院校和培训机构蓬勃发展。我国现有各类从事航海人才教育与培训的机构104所,其中本科院校12所,专科学校(含高职)17所,中专(中职)25所,海员培训规模每年高达4.6万人。以山东省为例,现山东省从事航海教育的院校有15所,其中有13所是最近4年内批准的。2006年山东辖区中专层次在校生数为零,2007年增长为790人,2008年和2009年中专层次海上专业在校生数每年突飞猛进至近万人。大专及以上层次在校生数量也在逐年递增,2009年航海专业新生入学1.3万人。截至2010年5月底,航海专业在校生达2.8万人,山东省航海院校数量和在校生数量均占全国总量的近1/4。

随着我国航运市场的不断扩大,船员数量也在激增,普通船员基本满足现在的需求,但高级船员缺口非常大,甚至出现紧缺现象。普通船员具有一定的航海经验,熟悉基本航海知识,通过适当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学历水平,就可以转化为高级船员,缓解高级船员短缺的矛盾。为提高船员素质,促进船员队伍发展,落实“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要求,为解决船员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交通部于2008年3月27日了《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交海发[2008]141号),通知的第六条涉及规范函授培养模式,具体内容为:“参加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必须是现职船员,且在校面授和实操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在航海院校参加或者完成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这就为普通船员晋升建立了渠道,鼓励普通船员在岗成才,延长其职业生命。自交通部《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以来,越来越多的普通船员和将来想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开始关注函授这一学历教育,并且希望通过参加成人高考来进行航海类专业函授学习,以期获得大专学历,为以后职务晋升和陆地再择业做好铺垫。

二、新形势下航海函授教育面临的问题

1.学员学习目的不明确

航海类专业函授学员通常在入学前已经通过各种专业培训学习和了解了相关航海知识,通过上船获得了相应的职业技能,在函授知识学习上存在一定的优越感。因而多数学员进行函授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仅是为了获取学历文凭。花钱拿证的不良思想仍在部分函授学员头脑中作祟,这种思想状态必然造成其学习主观能动性大大降低。投机取巧、混成绩的人不在少数。上课不到考试即来、到处托关系找门路的学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航海函授教育管理的正常进行。

2.学员工学矛盾突出

海上专业函授不同于其他专业,工学矛盾显得尤为突出。航海类专业函授学员大多为在职船员,由于船员职业的特点,受所在船靠港靠岸时间的制约,其参加面授的时间通常无法得到保证,因而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校学习,这就造成了集中面授时到校函授学员数量少,函授任课教师难以正常组织课堂教学的困境。这种状况在冬季显得尤为突出,甚至会出现一个年级只有十几名学员到校上课的情况,这就为任课教师的教学组织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学成本,浪费了教学资源。

3.教材体系缺乏适用性

现行航海函授教育体系中所使用的教材,大多平移自同级同类全日制普通院校。这类教材的编写通常是以没有任何职业背景和职业技能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为授课对象,而航海类专业函授学员本身已具备一定的航海知识,有相关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因而这种简单的教材平移不适用于已有相关知识结构和航海资历的航海类函授学员。当前,航海函授教育中所使用的包含教材、习题集等教材体系均没有结合并体现航海类函授学员自身的专业特点和优势,不具备针对性和适用性。

4.课程讲授缺乏针对性

部分函授任课教师对函授面授教学不够重视,认为学员函授的目的只是为了拿到学历证明,因此就顺水推舟做老好人,仅就部分要考试的内容进行简单讲解,为考而讲,为使函授学员考试分数达及格线而讲,而不是将课程的重点、难点以及学员在实际应用中的疑点作为重点讲授的内容,这种授课状态不利于学员的学习,影响着航海函授的教学质量和学员知识的接纳。函授任课教师授课内容以促使大多数函授学员通过考试为目的、就考而讲,学与不学都能过关,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学员自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约着学员自主学习的质量。

5.函授教育手段落后

函授教育主要是运用通信方式进行的一种远程教育,在学员自学、作业、答疑辅导等环节中应当体现现代信息技术交互的过程。但是到目前为止,在航海函授教育的这些环节中并未体现出现代教育技术的强大优势。现代教育技术在函授教育自学环节及答疑辅导过程中的缺失,使目前的函授教育变质为短期集中培训,无法体现出函授教育特有的优势,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

三、促进航海函授教育发展的措施

1.结合函授学员实际,建立适用的教材体系

航海函授教育应在充分了解和分析学习对象职业特点和固有知识结构的基础上,针对学员固有的特性,考虑学员的学习特点和学习能力,结合实际选取或自行组织编写一套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符合航海函授学员自身学习规律和特点的函授教材,并建立起包括自学指导书、习题集等相配套的教材体系,确保学员能够及时获得难度适宜的自学教材,避免因教材要求过高或难度过大致使学员放弃主动学习。在编制教材时,首先应在教材中体现大纲的要求,使学员明了各章节学习的重点、难点,并对重点难点进行解析,便于学员自学理解;其次,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员在工作中边实践边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学习质量

航海函授教育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尤其要加大学员自学环节的检查力度,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充分调动函授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函授学员应按自学指导书中学习计划的要求,对照教学大纲通学教材,完成既定作业,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和自学进度。函授学员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可以按照自学情况、课程考试成绩、上课考勤各占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加权汇总得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函授学员自学主动性,提高课堂出勤率。函授指导教师应定

期检查学员的作业,并针对函授学员自学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时进行解释,确保有惑得解、学有所得,确保函授学员的自学质量,为函授集中面授教学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样在函授面授过程中应加强对任课教师的监督检查力度,可通过学员和函授管理人员双重监督,提高课堂授课质量,促进教学相长。

3.提倡因材施教,实施弹性教学

由于函授学员中船员和接受过相关航海教育的学员占绝大多数,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备课的同时,还应充分地“备学生”,在教授课程时充分结合学员的特点,因材施教,实行弹性教学。“弹性教学”是活的教学,它不对教学方式、练习作业、教材教法做固定的要求,而是因学生实际定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因学生实际不同而定不同的教学方式。它不以教师主观想法施教而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施教。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教学目标是分层分类的,学习材料是多维、开放的,教学手段形式多样,评价方式多元复合。这种弹性教学的方式恰恰适合海上专业的函授教学,在充分结合函授学员已有的航海知识和航海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变的课堂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

4.缓解工学矛盾,实施弹性学制

在职人员尤其是船员常会遇到无法固定船期进行集中学习的情况,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往往无法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函授面授时间通常较固定,也无法对学员进行单独教学,对此,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弹性学制,考虑在职船员的职业特点适当延长修业期限,取消“学籍”限制,允许其随低年级修读,为因在航、生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集中面授学习的函授学员提供一定的便利,做到以人为本。函授学员中有部分为高级船员,他们在入学前已经参加过甲类海船船员适任评估与考试,对这部分高级船员可以采取课程免修制度,对那些评估考试成绩合格者允许其免修相关的课程,但要按规定提供适任证书原件、成绩单等有效证明。另外,免修科目的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确保函授教学秩序的稳定。

5.借助现代教育技术,促进教学相长

现代教育技术灵活多样,教学资源丰富多彩,航海函授教育可以通过网络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可以通过电子邮件、QQ群、校友录等进行相互交流与沟通,有条件的院校可以搭建远程教育平台,将优秀课件、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源加载其中,通过改变传统教育模式,灵活授课,灵活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手段的开发和利用,不仅为函授学员带来便利、促进教学相长,也给航海函授教育管理带来极大的转变,并促使其不断向高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卫桂荣.高级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青岛远洋船员学报,2008,(1):9-11.

[2]吴兆麟.《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述评[J].航海教育研究,2008,(3):1-4.

函授大专范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或批准,并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本、专科函授教育所属函授站。

第三条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或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函授站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函授站的工作进行指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导和监督。

第四条函授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规章,执行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签订的建站协议,执行主办学校的有关制度,配合主办学校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根据本规程协商建立函授站。

第六条主办学校设站应遵循的原则。

(一)拟设站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校不得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签订建站协议;

(二)根据系统,行业或地方的人才培养要求和本校函授教育发展规划,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教委批准的招生区域内,合理设置函授站;

(三)设置函授站的数目和函授站距离主办学校的远近,应同学校的办学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函授站一般应建在函授生较集中、交通较方便的地方。

第七条设置函授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二)能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管理人员队伍;

(三)能就地就近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

(四)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其他教学条件;

(五)能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经费。

第八条提倡在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普通或成人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函授站。

若干所普通高等学校若同时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举办函授教育,经过协商可以联合建立函授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的函授站及招生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包括受部委委托办学的其他学校)的函授站应根据部委对系统、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函授布局的规划安排。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也可根据地方需要和有关规定建立面向社会招生的函授站。

第十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协商后,应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建站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主办学校(建站方)与设站单位(设站方)各自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覆盖地区(或招生范围)、发展规模;

(三)函授站地点及办学条件;

(四)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

(五)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

(六)履行协议的期限;

(七)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第十一条建立函授站必须到函授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在履行备案手续时,主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教委颁其举办函授教育的文号及专业备案情况。建站协议在履行上述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函授站的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由设站单位提名,与主办学校协商确定。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职责

(一)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对教育质量及在函授站所进行的教学环节负责,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三)制定函授站协助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和招生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派遣主讲教师,聘任或派遣辅导教师;

(五)每学期或每学年对所属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进行整顿;对不能保证辅导教学质量的函授站,应予撤消;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六)每学期或每学年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函授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函授站的职责是:

(一)协助主办学校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承担主办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交给的教学辅导任务,执行主办学校交给的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六)向主办学校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主办学校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函授生所在单位联系,争取单位对函授生学习的关心和支持,解决其学习中的困难;

(八)及时向主办学校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和意见、建议;

(九)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定期对本站所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主办学校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受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十一)每学期或每学年向主办学校、设站单位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二)建站协议规定的其它有关职责。

第十五条不承担第十四条第(三)或(六)项职责的,应称为函授点。

第十六条设站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动配合主办学校落实函授站的建置,提供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四章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

第十七条函授站设站长人(一般可由设站单位负责人兼任),副站长—人。管理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配备,可按函授生人配备管理人员人的比例安排。

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品德好,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八条函授站负责人的工作人员应按受必要的培训。

第十九条辅导教师既可由主办学校从本校教师中选派,也可由函授站将本站或本地能胜任函授辅导工作的人员向主办学校推荐。函授站推荐的辅导教师应由主办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辅导教师担任教学辅导工作。辅导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条辅导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教师职务,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能力。

辅导教师应认真按照主办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辅导,教书育人,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主办学校应当指导和考核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应组织辅导教师到校短期进修、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函授站专职辅导教师,经过一定时期教学工作实践的考察,可由设站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委托主办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评定助教或讲师的教师职务资格。设站单位为其办理任职手续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不能套改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第二十三条兼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由其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四条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工作不负责的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主办学校或函授站应及时更换。对于作出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

第二十六条函授站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函授站的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一)向函授站和设站单位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令、法规;

(二)根据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和设站单位的条件,统筹规划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函授站布局,择优设站。注意利用和发挥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其他部委所属学校的优势和作用;

(三)向函授站有主办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指导学校合理设置专业和招生计划;

(四)监督建站协议的执行;

(五)定期检查、评估函授站的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函授站,应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函授站的招生,进行整顿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六)帮助解决函授站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在有条件的地、市、区、县设立综合函授站或函授教育中心;

(七)组织函授站交流经验,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培训函授站工作人员;

(八)执行国家教委赋予的有关任务。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可将上述部分职责委托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所属学校建在直属部门、单位及行业系统的函授站,形成函授网络。为函授站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监督、检查教育质量。配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函授站。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条主办学校及其函授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其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站招生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规程规定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以函授站名义独立办学等超出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进行活动的;

(五)违法或违反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所属函授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