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范例6篇

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

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1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一般由7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规模较小的由5—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采取“一推两考”(民主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换届后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

第三条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区)委的领导下,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民主推荐由乡镇党委主持。县(区)委派出考察组参加和指导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包括: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部分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会的群众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一般占参会总人数的20左右。

第五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是:⑴听取本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进行民主测评;⑵县(区)委考察组负责同志就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有关问题,包括推荐职务、名额、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原则和要求等作出说明;⑶填写推荐票,全额定向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⑷当场公布测评和推荐结果;⑸向县(区)委汇报测评和推荐情况。

第六条 县(区)委和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候选人的条件和工作需要,分别按照比下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应选名额多40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推荐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不足以取满应有的差额数时,对缺额的人选是否举行第二轮推荐,或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以取足名额,由县(区)委考察组决定。

第七条 原则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拟留任的人选,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达到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票率未达到50的干部,且经过重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新进人选的推荐得票率一般应达到30。

第三章 理论考试

第八条 凡是被推荐确定为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理论学习合格证书后,方可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理论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继续上岗的干部,需重新进行考试。

第九条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细则另行规定。持有市级以上颁发的任职培训和任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免试。

第十条 县(区)委在考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考察人选。

第四章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县(区)委考察组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十二条 考察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的勤政廉政、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要改进考察方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既看工作实绩,也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原单位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乡镇原党委书记要重点了解其履行农组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第十三条 考察应当征求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后,县(区)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分别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酝酿、选举。

第五章 党内选举

第十六条 组织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党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县(区)委批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经乡镇党委全体会议通过后,报县(区)委批准。

第六章 监督和处分

第十八条 “一推两考”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第十九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县(区)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2

在当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街道迎来了新一轮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目前***街道共有10社区、5个村镇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都取得长足发展。***街道领导为了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此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街道党工委以保持农村稳定、发展为前提,按照“两推一选”的程序,将那些具有务实创新精神的党员选到村党支部来,建立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中国查字典

一、具体做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搞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成立指导组,街道5个书记分管5个村,具体监督指导。

(二)分析村情,制定方案,把握关键

街道党工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村情民意,制定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新一届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条件,村支委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长岗、十里、孔井三村进行直选。2月26日前各村召开村党员大会,3月6日前完成群众推荐,3月中下旬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4月8日进行换届选举。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到街道。

(三)规范操作,严格依法办事

党员大会吸收了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会上除原支部班子成员述职外,还对他们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对新一届支部成员候选人进行全额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和候选人条件,党工委及时开会研究,按照新一届支部成员名额2倍人数的要求进行了批复。群众推荐中,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街道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支委侯选人初步人选中实行全额推荐,现场公开计票。两次推荐票均由街道统一印制,由街道联系村负责同志到会现场数票,当场计票,会后封存,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两推”产生了村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组织考察阶段,党工委成立了由分管书记和街道联系村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小组,对各村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组织考察,并以党工委名义向各村辖区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方考察,研究确定了村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4月8日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各审议了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依照有关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

二、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街道党工委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了村两委成员大会,宣布当选结果,布置当前工作,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提出希望和要求。

1、做好工作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求各村及时办理好新、老支部工作移交手续,同时将各种材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对本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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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村党组织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基层党员群众信任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开展直选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备工作

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名额,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的具体安排。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论文百事通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成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定向推荐下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如果推荐同一人选为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在考虑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票数可累加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分别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当场发表竞选演讲。村民代表对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额定向信任推荐,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差额1名)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差额1名)初步人选。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四、组织考察

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村党组织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村党组织由5人组成的,可设副书记1人。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五、党内选举

选举采取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分别直接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新晨

六、具体要求

1、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试行直选的意义,把试行直选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在2006年初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中,每个乡镇确定1至2个村(不含选派村)进行直选的试点工作。

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为依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举产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党结协作、精干高效、党员信任的党组织班子。

(二)目标任务

1、听取和审查中共市区乡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规划今后五年党的工作。

2.听取和审查中共市区乡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市区乡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市区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党代表的推选

1、各村、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市区乡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党代表推选。

2、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根据中共市区区乡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眉彭换届组发[2016]4号)要求,这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03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3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占1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应占20%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22%,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不少于50%。适当扩大大学生村干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三、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二届乡党委拟设委员8名,提名候选人10名,差额2名;拟设书记1名;拟设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乡长)。乡纪委拟设委员4名,提名5名,差额1名;拟设书记1名;拟设副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办法

1.中共市区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中共市区乡第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30%;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30%。

3.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召开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4.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工作步骤

2016年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前期筹备、动员部署、组织考察、人事酝酿、起草报告、代表委员选举、召开会议、总结汇报等八个阶段进行安排,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6年4月15日前)

1、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是宣传引导、换届工作纪律、起草工作报告、明确工职责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2、成立乡换届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研究制定换届指导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0日前)

1、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乡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安排部署选举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换届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进行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和做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有关活动,正确行使民利。

2、指导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三)做好党代表的推选工作。(2016年5月20日前)

1、推荐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2016年4月30日前)。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通过党员群众推荐、党员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推荐并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016年5月10日前)。乡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党代表条件和本乡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统筹协调全乡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充分酝酿沟通。各选举单位召开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党代表名额20%的人数,提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乡党委分选举单位成立考察组,由乡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统一征求乡镇纪委、、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并反馈选举单位。

3、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016年5月15日前)。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审查和批复同意后,选举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3天以上公示。

4、产生正式党代表(2016年5月18日前)。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乡党代表,并及时向乡党委报批选举结果。

5、乡党委审批(2016年5月20日前)。乡党委收到选举结果报告后,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批复。

(四)提出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016年5月25日前)

乡镇党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按照乡镇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

向区委呈报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般包括:(1)关于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3)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4)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请示及有关材料一般应于召开党代会1个月前呈报区委。

(五)起草报告阶段

报告要充分体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系统总结近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掌握群众愿望和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和途径,明确未来五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六)召开会议阶段

主要包括:1、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2、举行大会开幕式(第一次大会);3、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4、党代会选举(第二次大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5、举行大会闭幕式(第三次大会),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总结汇报阶段

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送区委审批,整理换届工作档案,并及时对换届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区委组织部。

换届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5

此次换届,我省全面推行换届纪律承诺全覆盖。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对当地换届风气负责。省市县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向组织上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书面承诺,对本人的行为负责。全省组织人事干部带头向组织作出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

对于乡镇换届,所有候选预备人选要作出遵守选纪、弘扬新风的书面承诺;乡镇党员、干部和代表作出坚持原则、杜绝拉票的书面承诺;换届考察组成员作出讲程序、守纪律、正作风的书面承诺。

组工干部“5个不”

省委组织部专门对部机关干部提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5个不”规定:干部工作不打招呼,对外不摆架子、口气大,下乡不收土特产,相互不吃请,不收礼金礼卡。

对违反换届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进行组织处理,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坚决调整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并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种行为属拉票

我省明确5种行为属于拉票: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以许诺将来给予某种利益和好处为手段等,请求他人在民主推荐中给予自己关照的;以其他形式进行拉票的。

“5个严禁”明纪律

此次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5个严禁”即,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严查处

换届期间,我省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按照“5个一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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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选举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在10月上中旬启动,11月上旬以前完成。

二、试点单位

1.××社区;

2.××村。

三、资格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党组织注重选拔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党组织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作风过硬。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群众认可。

(三)能力较强。

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促进一方发展的愿望和本领。

拓宽来源渠道,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要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

(四)新推选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村党组织原则上应有1名35岁以下的党员和1名女党员。社区党组织要适当提高女性委员的比例。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年龄不超过55岁,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不超过60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精神不振、心思不专的;(4)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本乡镇排名靠后;(5)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6)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较低,不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信息化等需要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8)村党组织书记在一个任期内,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5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没有明显提高的;(9)其他不符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继续担任的情形等。

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超过60周岁和村党组织委员会其他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继续提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不符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11)其他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情形。

对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和继续提名人选受处分影响期已满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如不存在上述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情形,按照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乡镇党委审慎研究,准确把握因公失误错误和因私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作为推荐提名候选人人选,原则上每乡镇此类人选人数要严格控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村(社区)总数的15%。

四、职数配备

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3-5名,一般为3名,其中书记1名;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一般5至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届职数,具体由乡镇党委确定。坚持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推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统筹推进团支部书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五、实行“两推一选”

村(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是指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一)前期准备

1.调查摸底。各乡镇党委全面了解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群众愿望诉求等情况。结合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建设,重点摸准吃透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的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

2.集中整顿。整合工作力量,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对于确实没有合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3.离任审计。各乡镇党委积极配合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4.分析研判。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逐村逐社区摸排,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

(二)部署启动

5.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社区)工作指导组。乡、村(社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内容。

6.动员培训。县、乡镇分别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

7.任期目标考核。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任期目标考核,由各村(社区)指导组主持,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公开结果。

8.请示、分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按照乡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乡镇党委沟通情况。

(三)宣传动员

9.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标语板报、公告信件等方式和阵地,集中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做好网络舆情监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于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宣讲换届选举目的、意义,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10.党员选举登记。根据宣传发动情况,调动党员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了解登记意愿,确认计算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人数,报乡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确定人选

11.制定办法。乡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形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12.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13.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14.研究比选。县委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和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及平时掌握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反复比选,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15.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政法委(综治办、县610办)审计局、信访局、安监局、环保局、卫计局、财政局(减负办)、民宗局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16.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考察。

17.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社区)进行公开公示。

18.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乡镇党委上报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审批后,乡镇党委批复至村(社区)党组织。

19.纪律承诺。乡镇党委与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其中,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承诺内容要作为竞职承诺的重要内容,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五)大会选举

20.筹备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主要包括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准备大会有关文件材料、研究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和召开时间及地点、讨论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会议纪律及任务要求等事项。向党员下发书面通知、布置会场。

21.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党员大会议程,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22.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讨论和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23.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委员、书记候选人人选及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24.大会复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名单。

25.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进行竞职承诺(含纪律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四项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26.投票选举。竞职演说后,在党员大会上,由党员一人一票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采取间接选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先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等额(或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并当场公布。

27.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乡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

(六)后续工作

28.班子交接。乡镇党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移接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29.思想疏导。乡镇党委与换届选举中落选和不再继续提名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0.材料归档。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一并归档。

31.配套建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做好团支部、妇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建立简明实用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五议五公开”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与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相结合,大力实施“一村(社区)多名大学生计划”,每村选聘1至2名村干部助理,每个社区建立“红色物业”专业服务队伍,壮大基层工作力量。乡镇党委在换届选举完成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2.动态调整。县委抓好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调整优化机制。

六、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指导在县、责任在乡镇、工作在村(社区)”。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试点乡镇要成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向试点村(社区)派驻一个指导组,成员由分管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及熟悉换届工作的人员担任。联系乡镇的县直部门要积极配合,派人参加指导组。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制度,试点乡镇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及时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