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行无题范例6篇

江行无题范文1

游记类的文章既有写景,又有抒情,笔下景与胸中情高度统一起来。人们常说“触景生情”,其实在游览一个地方时总会有不同于以往的见闻或感触,所以,游记类文章追求情景交融的最佳效果,即将景与情统一起来,这样的游记类文章才会景真情也真,情文并茂,引人入胜。游记类文章的语言一般要求活泼生动,细腻引人。

解题金钥匙

游记类文章的阅读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掌握文章内容。游记类文章有四个要素——时间、游踪、风貌、游感,从题目上来看,有些游记类散文的题目常常带有明显的游记特征:1.有明显的词语标志,如常冠以“游”“漫游”“记”“游记”“杂记”“小记”等词语;2.以游览的地点为题,如《北固亭》《镜泊湖》等文章的题目;3.以游览景物的方位短语为题,如《峨眉山下》《在草原上》等文章的题目;4.以游览景物的某一特色为题,如《沧海日出》《崂山降雪》等文章的题目;5.以游历的中心事件为题,如《雨中登泰山》《重阳节游灵隐》等文章的文题。

二、理清游人行踪。阅读游记类散文,要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找出作者的行踪,揣摩作者的写作思

路。理清游踪是理清游记类散文结构的一把钥匙,做到这一点,其文章的结构就会一目了然。以作者的游踪为线索组成纵式结构是游记最为普遍的结构形式。同学们在阅读鉴赏游记类散文时,首先要明确哪些段落是总览全貌、哪些段落是分项描写,文章依次写了哪些景物,每一景物又各有什么特点;其次要把握作者的立足点和观察点,明确作者是怎样移步换

景的。如《醉翁亭记》的第一段就是如此,作者从大处着眼“环滁皆山也”,然后压缩范围“其西南诸峰”再到“琅琊山”,最后聚焦到“醉翁亭”,把行踪线索交代得清晰明了。

三、把握作者情感。在游记类散文中,作者总会或显或隐地对特定风物作出审美评价,流露出自己特有的情绪和感受。因此,同学们在阅读游记时,要深入地挥“情”解“意”,把握游感。具体地讲,就是要透过游记文章描写的自然景观揣摩和体会作者的感情,挖掘和概括文章的主题。如《小石潭记》一文就突出了小石潭寂静清幽的景物特点,字里行间融入了作者被贬后抑郁忧伤的心情。《阿里山纪行》一文形象地描绘了作者游览阿里山时所见的迷人风光,抒发了作者的独特感受,由衷地赞美“阿里山的风光美如画”,赞扬台湾人民利用生态发展旅游的先进理念,含蓄地表达了期盼两岸人民的心融会在一起的共同愿望。

四、体会优美语言。体会游记类文章的语言应主要从审美角度入手,就是透过语言外表去品味游记语言的形象美。因此,同学们在阅读游记类文章时不但要看作者描绘了哪些美的形象,还要看作者在描绘形象的过程中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段,尤其是比喻、拟人、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分析如此运用的好处,突出事物的情状。如《瓢城古韵》中的“小巷两边的墙壁由无数的小青砖砌成,纹理整齐犹如图书馆的书列,随便抽出一块,怕也是一本泛黄的线装书吧!这书上一定写满了繁体字,是唐诗宋词还是古乐府诗”,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小青砖”比成“泛黄的线装书”,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古城小巷的悠久历史及文化韵味,进而表达了作者对瓢城深厚文化底蕴的赞美之情。

模拟训练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乌篷摇梦到春江

叶文玲

四年前,在青海戈壁滩竟日奔波时,被辉煌如火的大沙漠灼花了眼睛的我,曾经大发奇想:假如让富春江泻到这儿来,那该多好!

那时,我并没见过富春江,却千百次做过有关她的梦。郁达夫“屋住兰江梦亦香”的诗文和叶浅予墨韵淋漓的画卷,早把我对富春江的梦幻濡染得又浓又甜,那绿沉沉的甜梦中,总是悠荡着乡思绵绵的乌篷船。

我终于圆了梦。回归浙江仅两年,我已两次遂了与她相亲的心愿。

一是去岁金秋,一在今年暮春,两次均作陪客,陪文朋艺友遨游。一棹轻波碧水路,兴致格外高昂,只觉得不枉我作悬肠念的富春江,比梦中更俏更娇美。

两次遨游,都是旱路走,水路归。这行程颇使人得其佳妙:当你迂回山间行行复行行不胜引颈张耳之苦时,突然,一条银练素带,在前方闪闪烁烁起来,你兀的眼前一亮,倍觉这碧波粼粼一江水的鲜活可爱;待盼到归程荡舟起桨开始真正的春江游时,这漾波漫流的大水,更令你陶然如醉,神魂飞扬,彼时,你纵有千种愁思万般忧,也将全部消融在这一江碧玉里。

我始想,富春江的俏,恐怕全在于江流的曲折多姿。从她与新安江、兰江的汇合处下行,越见委婉袅娜;行过淹没在水中的乌石滩,行至流急涡回的七里泷,富春江裙裾一闪,又闪出个江中之江葫芦湾。葫芦湾委实别致有趣,湾形毕肖一只毛茸茸嫩生生的青葫芦,壁立湾畔的奇岩崛石,似乎触手可及,掩映在老树青藤中的村居农舍,更添无限野趣。小船悄悄儿荡进湾来,船上人无不惊讶,若再到那流泻百尺飞珠迸玉的葫芦瀑下溅一溅,定会溅得你满身惬意。

我还想,富春江的娇,也在于她的色泽,无怪她有第二漓江之称。那江水,真是澄于湖海碧于天,活脱脱是天神地母拣尽翡翠绿玉铺就的。行在江上望两岸,只见千嶂染翠,峰峰岭岭尽都浓浓淡淡的绿进去;立在船头看江心,只觉水底天上的云絮,一朵朵一团团,俱是深深浅浅的绿出来,真难说是山染绿了江,还是江浸绿了山,无怪朋友们相视叹曰:喔,一到富春江,眼瞳都是绿的!

我再想,富春江的美,更在于她无与伦比的静。由于电站的建成,益发使江水浪敛波平,所以,她虽还是千重涧水汇清流,但那汇和流,仿佛都是在水底暗处悄悄儿进行的,几十里水面竟没弄出丁点儿惊涛骇浪,“临流鼓棹,帆飞若驰”的光景已不复见,那或顺流或逆水的千舟百舸,亦如动画一般悠悠来去,舒泰、自在极了。“鸥鸟亦知人意静,故来相近不相亲。”在哄哄闹闹的现代生活中,烦躁了城市的嚣音后,人们自然格外钟爱富春江这千金难买的幽静。

奇山异水的富春江,钟灵毓秀,风物独绝,而七里泷碑文荟萃的严子陵钓鱼台,尤能展现她扬古启今的魅力。

我又想,古往今来的人对严子陵如此仰慕,大概并不在乎已成百丈悬崖的钓台当年是否真能垂钓,而是敬重这位先贤不慕富贵不媚皇亲的傲世风骨。试想,几请不出山宁作垂钓翁的归隐客,倘使活至今日,恐怕更要与阿谀奉承趋炎附势开后门发横财之类歪风邪道绝缘;而这位敢把脚搁在刘秀肚子上午睡的严光先生和喝了高粱酒“见了皇帝不磕头”的山东好汉们的神魂,又是何等的相通相似!

哦,钓台不仅是一处风景点,更是历史老人垂落在江边的一只巨手,千年百载,以其特殊的臂力,撩拨着人们心头的重重波澜。

丰哉,富春江,乌篷摇梦梦越酣,唯愿年年得相觅。(选自《致大海》)

1.简要说说文章第一段有何作用。

2.作者已经两次游览了富春江,为什么还会“梦到春江”呢?

3.请分别用一句话概括作者在富春江的所想。

(1)我始想:

(2)我还想:

(3)我再想:

(4)我又想:

4.赏析下面的句子。

(1)富春江裙裾一闪,又闪出个江中之江葫芦湾。

(2)喔,一到富春江,眼瞳都是绿的!

江行无题范文2

长江流域地处我国中南部,它发源于唐古拉山脉主峰格拉丹东雪山西南侧,干流经青海、、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十一个省(市、区)注入东海,全长6300公里。支流伸伸展到甘肃、贵州、陕西、河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八个省(区)。流域面积180余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长江流域资源丰富,人口众多,经济发达。长江流域水资源特性突出:它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070毫米,但时空分布不均匀;长江水量巨大,占全国径流总量的35%,是黄河水量的20倍,且径流年际变化不大,但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匀,年内分布不均匀。

长江流域资源的基本状况及其特征是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对象属性,也可以说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前提条件,立法的必要性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要求对其水资源保护问题予以充分重视

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的开发利用,水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要素,与其它环境要素和资源都息息相关,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海洋环境、生物环境与之进行的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将它们连接为不可分的环境整体;水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是一切生产活动都不能离开的重要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讲,水资源不仅与森林、草原、生物、土壤、矿藏等资源息息相关,而且是一定区域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的基础要素。因此,可以说,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与长江流域水资源丰富直接相关,对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一切规划与设想,也都是建立在长江水资源的基础之上的。的确,在长江流域,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丰富的水资源伴随其间的其它资源为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开发利用资源、迅速发展经济的各种契机。但是,一切规划和设想为我们描绘的美丽蓝图都是建立在长江流域资源可永续利用的前提之上的,如果没有充足的水量或符合人类生存需要和经济发展要求的水质,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或是一纸图画而已。而要真正实现这些设想,就必须对水资源有充分的认识。

一方面,水是不可替代的资源,在当今,水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工业发达国家中,当年总用水量超过河川总径流量的15%时,就会出现水荒和农业干旱。我国河川年总径流量约为26300亿立方米,到2000年总耗水量将达到13000亿立方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我国从70年代开始出现水荒,如今已蔓延到全国,目前我国的实际用水量已达5300亿立方米。有关专家研究指出:由于自然条件和开发条件的限制,年取水量10000~12000亿立方米,将是我国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可能限度,再增加供水将十分困难。据1993年统计资料,长江流域水资源利用率仅为21%左右,可供水量比1980年仅提高128亿立方米,当流域出现枯水偏旱年,约缺水226亿立方米。目前,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已受到给水不足的制约。现状已不容乐观,沿江经济带的发展对长江水资源则会造成更大的压力;而今天的长江流域,除供水已出现紧张外,水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另一方面,水资源是可以不断更新、不断补充的可更新资源,可以寻求可持续开发的途径,使当代人和后代人都能源源不断地永续利用。只要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水资源是可以实现永续利用的。但是,水资源的可更新、可补充能力又是受自然条件限制的,是有一定限度的。任何无节制的开发,都会导致其受到破坏,并使其更新能力下降。因此,必须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管理,以保护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得以实现,否则,长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

1、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过程中的市场无功能和流域资源保护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实行统一管理。

长江流域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对长江水资源进行保护,而要保护水资源首先必须解决谁来付费的问题,在市场机制下,这却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另外,长江流域水资源又是一种公共资源,它不同于一般私人物品,不具有消费上的排他性,不是你用了我就不能再用,而是只要它存在,你可以消费,我也可以消费。长江水资源的这种特性,会引起需求与供给无法自动通过市场机制相互适应的问题。

并且,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是一种流域资源,它具有整体流动的自然属性,以流域为单元,水量水质、地上水地下水相互依存,组成一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开发利用、治理互为影响;它同时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可用于灌溉、发电、供水、养殖、航运和旅游等多方面,有着开发的多部门性和对城乡供水、卫生保健、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水力发电、内陆渔业、水上运输、休闲娱乐等人类活动的多方面利益。另外,还存在着洪水泛滥成灾的危害以至于开发利用的同时必须始终贯穿于防洪和洪水控制的考虑。长江虽然从生态系统上看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但其干支流、上下游却被人为地划分成了多个行政区域,形成了实际上的分割管辖的现象。

2、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客观上要求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管理

从理论上论述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必要性仅仅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绝不止于此;事实上,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已经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

1.长江流域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

2、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

3、对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出现了国外污染转移、资源破坏、自然景观破坏等种种不良现象。

4、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二)长江水流域水资源的公共资源和流域资源属性要求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市场无功能性、对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资源性以及其开发利用形势的严峻性均在客观上要求设置公共权力,对经济个体盲目地开发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的行为加以干预,通过采取"集体行动",解决资源保护的"付费"问题,切实保证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永续利用。过去,我国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也采取了行动,建立了管理机构,但效果却不明显,各种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反而出现了恶化的趋势。究其原因,是我们目前设置的公共权力不符合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特性或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是依照一定的决策原理和环境观念形成的。对此,必须要有正确而清醒的认识。

长江流域水资源首先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具有公共资源的一般属性,如供应的联合性、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高度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性。作为共同财富和公共产品,对水资源的使用,必须集体行动。个体对公共资源的自由选择与利用和社会的公共资源的分散管理,将产生破坏性竞争。根据决策理论,在公共管理中,管理主体越多越分散,管理责任就会愈是趋于松弛,对资源的保护就愈为无力,资源的状况则愈坏。反之,权力越统一,责任就越大;权力越是集中并趋向单一中心,责任就越明确,越统一,责任就越大;权力越是集中并趋向单一中心,责任就越明确,权力主体之间的破坏性竞争和摩擦就越小。因此,在构建整个水资源保护体制时,必须实行统一指挥,加强调控,推行主要管理功能部门化,

确立单一权力结构和单一行政领导系统。同时,水资源作为公共资源可以联合使用和各种可能使用方式的互相依存的重要性质及其因此而产生的复杂难题,在水资源管理中需要有广泛的协调和处理机构间冲突的机制,需要有必要的权力交叉与分割。伸言之,在同一背景和理由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既需要集权,也需要分权与平衡。因此,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中,一般都存在着权力分散的特点,形成了权限重叠、权力分散的多元化体制。事实上,在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构建中,一直存在着集权与分权的难题。一方面,统一领导须在部门协调的原则下实现,集权不是大一统的权力垄断;另一方面,功能上的权力分散又将形成权力行使和管理责任的混淆,导致管理的无责任性与混乱性。如何合理解决这一矛盾,的确需要进行探索。这一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许多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大都选择了趋向集中和倾向单一决策、指导、控制、与执行中心的方向;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权力越来越向一个政府部门聚集,越来越向中央政府聚集。中国水资源保护管理实际上也正在走上这条道路,只是由于在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还未形成有效的协调与处理机制,才造成了一些问题。

其次,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它作为一种流域资源,既是一种环境资源又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跨行政区域性和使用的多元性特征,而无论是对流域水资源的何种使用都涉及到对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问题。一方面,长江流域水资源被行政区划分割为不同的管辖范围,由不同的主体分别行使管理权;另一方面,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并不因为行政区划而改变其发展规律。我国目前水资源所有权主体严重缺位,加之水资源的多重使用价值,使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个体利益的考虑远远大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考虑,使用水资源的外部不经济性和事实上的无偿性虽然在各种立法中通过规范公民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行为、建立各种监督管理制度似乎得到了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却疏忽了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限制,其结果只能是整个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失范,最终导致流域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淮河流域严重污染的原因正是如此,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只注重规范市场主体而忽视政府机关,管理体制的设置只重视区域机构而忽视流域机构的弊端暴露无遗。因此,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构建中,同样也存在着集权与分权的问题,存在着管理权力是否向一个部门、一个方向聚集的问题;但是,其集权与分权的对象却不是同一级政府的不同部门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而是必须从流域管理的特征出发,建立专门的符合流域水资源保护要求的机构,站在全流域水资源保护的高度,摒弃地方观念和部门利益,统一管理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只有设置这样的专门机构并由中央特别授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分权与平衡机制,确立协调原则和程序,才能真正解决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三)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和实践现状在客观上要求制定专门的法律,统一规范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行为。

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与公共权力的设置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保护需要采取集体行动,而目前最经济也是最大的集体行动和公共权力体就是国家及其行动。国家要采取任何行动,都必须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以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在现代法治观念下,无论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法律也以其特有的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强制性发挥着其它手段和措施所不具备的作用,成为国家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力武器。因此,制定法律并实施法律对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完全必要的,法律在这一领域中的作用也是得到了充分认可的。在我国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不时要不要立法,而是立什么样的法?该立法的目标、任务、功能、作用是什么?目前已有的法律制度为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我国,国家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是写进宪法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宪法为基础,国家也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基本上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的有法可依。但这些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流域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突出。我国现行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四部,它们是《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从表面上看,这四不法律对我国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已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但实际上在立法理论与实践中,这四部法律本身及其相互之间都存在着问题。其主要问题表现为:

1.四个法律的关系不清。上述四部法律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从理论与实践上看,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显然都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在立法上也应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等级,才有利于对不同的行为形成规范体系,目前这种立法模式显然不能满足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需要。

2.几部法律之间的关系不协调。四部法律都对管理体制作出了规定,确立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但四部法律实际上是由两个主管部门分别起草然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立法时缺乏综合平衡,立法时间有先有后,也缺乏通盘考虑,污染防治法早于水法,水法又早于环境保护法,不可能使得几部法律很好地协调。各个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够,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特别是缺乏程序性规定,致使一些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不明、具体实施时困难重重。

3.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范围不明。由于我国目前行政机关的设立都没有专门的组织法,各部门的职权都是由各部门自己先制定方案,后报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难免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从而忽视整体利益,造成权力设置的重复或空白,只有分工没有协作,既不能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又不能形成整体效益;反而因为各部门的权力竞争造成对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损害。这种现象在流域水资源保护中十分典型:污染管理者、资源开发者、排污者相脱节,管理者只收费不治理、资源开发者既要开发又要治理、排污者只交费什么都不管。其结果只能是流域水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

4.一些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职权不定,难以实现法律规定的管理目标。在四部法律中,关于流域水环境保护仅有《水污染防治法》有所规定,但其规定却是相互矛盾的。该法第四条规定:"……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而根据我国目前的机构设置,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水资源保护机构,根本没有什么水源保护机构;然而从《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其它规定来看,显然流域水污染防治就是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职责。由于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权力不清、职责不定,当然无法发挥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作用,致使流域水资源保护举步维艰。

正是由于以上几个方面问题的严重存在,才造成了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混乱,以致于在淮河流域出现严重的水污染时,现行制度无法发挥作用的现象。为理顺淮河流域该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不得已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设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授予该小组以行政权,行使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能。抛开已有的机构,另设临时机构并委以重任,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正常现象;更何况,淮河流域是在污染已万分严重的情况下进行的事后立法.如果每一流域都要等到象淮河流域一样了再来设置临时机构,那么,《环境保护法》也好.《水法》也好.《水污染防治法》也好,都不过是一纸空文.预防为主也好.可持续发展也罢,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毫无意义.因此,必须认真吸取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教训,通过立法和修订现行法律,理顺各有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项制度能在流域水资源保护中发挥作用,保证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流域特性是不可忽视的,即使在对现行法律作出修订使之能适应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后,根据流域特点制定专门性立法也是必须的。每一个流域地理位置不同、流域范围不同、资源开发利用的目标不同、径流量不同、所担负的社会功能不同,等等。诸多的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差异导致了各流域资源保护重点的区别,如淮河流域以防治已经出现的严重水污染为主,黄河流域以水土保持为重点,松辽流域预防与治理并重,长江要以预防为主;即使是每一流域都共同负有防治水污染的责任,由于每一流域的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污染源与污染物的数量种类成分等不同,对每一流域所设置的保护制度也应该是有差别的。尤其是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属于预防性立法,它要更关注或注重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现象的法律调整,更大程度上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虽然目前国务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一些原则和制度可以在全国适用,但却不具有长江水资源保护的特征针对性;也有松辽流域、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由流域各省(区)联合会签管理规定,但对长江流域这样一条涉及范围广、涉及地方省市多、资源保护任务和重点差异大的流域来说,不仅仅是达成协议的难度大,而且协议达成后的执行难度更大、也很脆弱。因此,从对长江流域水资源有效保护的角度出发,当然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制度体系,建立切实可行的保护体制。

在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研究中,我们首先看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特点和现状,它具有显著的双重属性:长江流域水资源既是一种环境资源,具有公共资源的一般属性,即供应的联合性、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高度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性;又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以长江流域为本体的特殊性,即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管辖的跨行政区域性和开发利用方式的多元性。其次,我们也看到了长江流域水资源在中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以及由此而显现出的长江流域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替代性。但是,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现状令人堪忧,已经出现的质量性缺水、区域性污染呈上升趋势等问题和目前才初露端倪将来可能出现的因不合理开发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而严重影响整个流域乃至全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使我们认识到及早进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门立法的必要性。记忆犹新的淮河流域严重污染状况和先污染后治理的惨痛教训,时刻在告诫我们,长江水资源保护必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如果等到长江流域变成了又一个淮河流域,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将不堪设想。法律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以其特有的概括性、普遍适用性、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为人们设定行为模式,通过引导、激励、限制、禁止等各种形式告知全体公民可以做、应该做、不能做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它可以将未来可预见的各种情况纳入规范的轨道,也可以避免各种冲突与矛盾。从法律的功能与作用来看,它必然是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最有力的武器。另外,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也决定了市场机制或价值规律的无功能,必须要设置公共权力,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能够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权力机构当然是也只能是国家。而在权力法定的现代法治观念下,设置公共权力机关并赋予其一定的职责权限,规定其活动原则和活动范围,也是法律的基本职能。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专门法律都是必要的。

建立在必要性、可能性基础之上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当然还必须具备科学性、逻辑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和内外部的协调性,根据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实践,可以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作出如下基本设想: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的基本结构。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可由六大部分构成:

1、总则。规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立法依据、基本概念、基本对策或原则、适用范围等。

2、监督管理。规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及其权限、机构间勾通协调原则和程序以及适用于整个流域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3、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具体规定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种行为及其开发利用者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规定各项保护制度。

4、流域水污染防治。具体规定各种向长江流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程序和具体制度。

5、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各种违反《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的行为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附则。规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的生效、解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等。

(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的设置原则

在长江流域水资源既是公共资源、其具有公共资源的一般属性,又是流域资源、也具有流域的特殊属性的认识基础上,构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效率原则。效率原则在许多国家都是评价政府活动及体制的合理性的重要标准之一,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机构的效率始终应作为设置体制的基本目标。而管理系统的专门化和管理体制的单一权力机构,有助于减少决策和办事过程中的消耗,可以增长效率、克服无责任性和混乱性。如果将长江水资源保护管理权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或各区域性部门,不只是简单的确定权力分工,为实质上是使机构之间具有了竞争性,这种竞争既有正面效应,如调动个部门的积极性,形成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共同努力;也有负面效应,为鼓励个部门利用一切可行的机会去追求短期利益提供了便利。因为,如果一个部门不这样做,则其他部门便会这样做。其结果是导致长江流域水资源这样的公共资源的开发走到可悲的地步。当相关的方面包括了大量的权力重叠和交叉的小公共权力,而各个小的公共权力又只能够规范几个较小的与作用方面有关的权力的行为时,"公众悲剧"就会在几个较小权力的竞争中发生:而个较小的权力机构沉溺于权力的病态竞争,则无法去注意和实现该权力的真正目标,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或不计效率,使公共权力变成否定性的负值游戏。因此,应充分认识"系统专门化才能增长效率"的意义,吸取过去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的因权力分散而导致的低效率的惨痛教训,避免"公众悲剧"和"非集权化的恶性循环"的发生。在此意义上,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构建必须以效率作为基本目标,选择通过加强大权力者或通过增加专门机构的决策能力、增加对专门化系统的组建、合并与强化的体制。具体而言,就是要真正赋予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以决策权、监督权、协调权和执行权,使其能够担负起统一管理的责任,保证管理的效率。

2、协调原则。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公共性和对其使用方式的多元性决定了其资源保护管理的任务绝对不可能是单一机构就能完成的,必须有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而这种配合必须是协调的。协调是为了避免采取互不相容的政策,控制各机构的活动与决定,使大家步调一致地追求已确定的共同目标和目的。协调既要避免矛盾、又要解决矛盾,既有预防性、又有战略性,既有程序性、又有实质性。在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管理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权力的交叉与分割,存在实际上的权力相对分散的多元化体制,也必然会出现分权与平衡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正确处理统一管理与分权的关系,在保证管理效率的前提下,确立合理解决矛盾的原则,建立广泛的处理机构间权力冲突的机制。这种机制表现在法律上就是要明确各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与权限,明确各部门行使职权的法律程序和行为范围,以协调各部门在长江水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关系。在协调原则下,统一管理是基本目标,各部门在这一目标下分权与平衡:必要的权利交叉既有侧重点又有勾通程序,适当的权力分割也不是互相推诿和扯皮的借口。统一管理机构与分管机构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配合和依存的关系,它们各自均有明确的地位、功能和作用,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竞争,而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管理目标各负其责。具体而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中处于核心地位,长江流域内的各区域性环境保护部门、水利管理部门以及渔政渔港管理部门、航道管理部门等均是协管部门,各部门应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管理;同时,还必须接受统一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及时调整工作方向,避免因权力的竞争损害权力目标的实现。过去,正是由于没有统一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才出现了管理上的种种混乱,现在要制定有关法规,当然首先要解决好管理体制的协调问题,

确立各部门间的正常关系,以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3、民主决策原则。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从一定意义上看就是对长江水资源这种公共资源的分配与控制。在对长江水资源供给的分配中,不仅需要有效,也需要公正、合理。使这种分配有益于实现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有益于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即公众的长远利益。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便是应用正义与公平的必要条件。这就需要合作与参与,需要有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提出批评的权利,更需要有参与和对决策进行修改的程序。因此,在功能性权力集中的同时,还必须建设决策性权力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使决策科学、公正、合理。保证合理、公正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于民主决策与功能权力集中的复合结构之中。多元的决策与集中的控制执行相结合才能构成"完善"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为保障民主决策原则的实现,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构建中,就必须充分注意各管理机构、各管理相对人的民利,在法律上赋予他们相应的地位与权力,设置必要的程序,保证这些权力的实现。

(三)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职权。

要使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承担起统一管理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责任,必须改变其仅作为流域协调机构的现状,使起成为真正的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执法主体。其职权范围因包括:

1、规划计划权。具体为负责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规划和计划、总量控制计划、污染防治计划、供水计划等。

2、监督检查权。具体为监督检查流域规划和各项计划的实施和流域内各行政区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检点工程对长江水资源的影响,检查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获取信息权。具体为流域内各行政区对所辖江段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汇报,要求各地区进行排污申报,指定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定期汇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个别部门和单位进行临时汇报等。

4、监测权。具体为负责长江的水文、水质监测及省(市、区)界水质变化情况监测。

5、建议权。建议流域内各行政区决定限期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等。

6、许可权。包括取水许可、沿江设置排污口许可、污染物排放许可等。

7、纠纷处理权。包括对跨行政区的水污染纠纷、用水纠纷等的处理权。

8、行政强制权。对长江流域水资源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直接的和间接的强制措施的权力。

9、行政处罚权。对长江流域水资源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权力。

(四)《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的制度体系。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制度体系应是一个相对完备的系统,各项制度间也应具有逻辑的联系,根据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整体构想,其制度体系与结构紧密联系,主要制度包括:

1、关于全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制度。具体包括规划计划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水资源保护基金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奖励制度。

2、关于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制度。具体包括开发利用许可证制度、供水分配制度、生态补偿费制度、水利工程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岸边工程的水资源保护制度、航道利用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渔业资源开发的保护制度、水土保持制度。

江行无题范文3

关键词:江西共大;三农意识;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8日

我国始终都很重视农业问题,农业问题由于受历史、社会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早已不仅仅是单纯农业方面的问题。它与我国的农民问题、农村问题相互影响,继而形成错综复杂的“三农”问题。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江西共大就洞察到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着眼于社会实际,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秉承问题意识的“三部曲”,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范式,为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一、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提出问题

“三农”问题隶属于经济学范畴,研究“三农”问题自然离不开经济学的研究思路。江西共大始终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思路提出问题。

其一,马克思恩格斯阐释了农村问题产生的客观规律: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中,专门研究了大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发现了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一般规律。在城镇化历史进程中,他指出:“一方面它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同时也破坏着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如火如荼的时候,马克思强烈谴责了城镇化与工业化带来的城乡不平衡,并主张通过发展教育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江西共大也始终贯彻马克思主义有关农村问题产生的这一客观规律,将农村视为开展教育的主阵地。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我们的学校应该为谁服务?”“我们的学校应该建在哪里?”等也随即产生。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加速农业生产发展的经典理论:相对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阐释了剩余价值,并且明确地提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方法的前提条件――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江西共大在提出问题时,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相对剩余价值理论,将科学技术视为促使农业高产的主要手段。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仍属于小农生产,农业尚未普及机械化和现代化。由于缺乏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投入,广大农村地区只能维持着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江西共大自建校以来,就认识到农业是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产业。因而将改造农业为己任,以实现农业“四化”为目标。同时,江西共大敏锐地发现了当时农业科学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科学知识尚未普及。对此,它基于农业生产的需要相继提出:“如何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实行半工半读是否会降低教学质量?”等问题。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以农民为主体地位的经典学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广大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在其经典巨著《资本论》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提倡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江西共大在思考问题时也秉持这一宗旨。建国初期,我国“一穷二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农民早已陷入了“双无”(即无资财、无文化)的境地,“高额”的学费将普通农民拒之门外,农民根本无暇踏入学堂,整个社会充斥着大量文盲。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文化素质低,生产经验写不下来,遇到问题说不出来,严重阻碍了农民的富足之路。江西共大深谙农民之苦,主张农民要想摆脱对人的依赖,摆脱对物的依赖,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唯有教育,才能增加农民的财富,改变农民的命运。江西共大深入思考以农民为主体的教育,提出“如何很好地完成教学与生产任务,保证搞好生产,又搞好教学?”的问题。

二、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分析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江西共大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分析“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想正确认识事物,正确地解决矛盾,就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江西共大十分重视这种分析方法,在分析问题时适时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在办校期间,它按照农村、山区和各垦殖场的特点和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提出各校应根据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生产和经营重点:在山区的分校,设置以办林学为主的专业;在湖滨、丘陵地区,以办农学、农机和畜牧兽医为主;而在少数分校根据当地的特殊条件,设有蚕桑、园艺等专业。同时,也根据当时当地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开设一些短期的会计、质保等训练班,实行长期的专业培养和短期的训练相结合。此外,江西共大还在劳动配当表、系科设置、课程安排以及生产基地建O等方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此可知,江西共大始终秉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分析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智慧思维来分析问题。

其二,理论联系实际。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联系实际是唯物主义认识规律的基本要求,是主观和客观、知和行、理论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同时也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因而,奉行教劳结合教育方针的江西共大,察觉到理论和实践这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始终践行着这一原则,成为这一理论不折不扣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它批评了办校初期在系科专业设置上曾经出现过的“设置过多,摊子铺得过大”、“忽视条件,贪多求全”现象,认为:系科专业设置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与用紧密结合,实行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教师、技术工人、学生的三结合。另外,江西共大认为,设置专业应该根据生产基地、师资力量和当地发展的需要进行办学,做到与基地生产内容相吻合。将系科专业设置与资源条件、社会需要适当的结合起来,更加促进了生产内容和教学内容的大致统一。

其三,统筹全局。马克思主义早已“捕捉”到整体是事物发展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因而强调,应当用联系的观点看待问题,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避免分析结果的“主观化”。江西共大亦善于用统筹全局的方法来分析问题,并以此指导实践。在办校过程中,江西共大始终坚持立足于农民、农村、农业的现实需要来分析问题。为了更好地秉持劳动建校,江西共大在要不要分系,要分多少系这个问题上,认为:农业的各个生产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如果把系分的太细、太杂,就会割裂知识以及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因为生产是有联系的,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不能割裂其中的联系。学生到社会上去工作,如果只注重“点”,没有了解到“面”上的东西,在遇到在学校里没有学过的东西时就会陷入困境,那这样必然会对工作的开展带来必要的困难。因而,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看问题,注重系科之间的联系。江西共大立足整体,坚持从两个方面分析问题,统筹全局,用实践和事实说话,避开了分析问题“主观化”。

三、着眼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解决问题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贫困问题的经典论述多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人阶级而言的。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理论视域的特殊性,使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可能预见社会主义制度下产生的“新的贫困问题”。对此,江西共大辩证地吸取科学社会主义贫困理论的精华,将教育与“三农”的贫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教育脱贫”道路。

其一,教育为农,技术脱贫。教育为农,技术脱贫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在科学社会主义贫困理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经济的发展,剩余价值的产生,离不开生产技术的提升与革新。据此,江西共大办教育也意识到技术对生产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发展与传播生产技术,帮助农业摆脱技术上的“贫困”。面对农业积贫积弱的困境,江西共大将教育视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并通过一条可靠的路径――教育对农业进行技术脱贫,支撑农业发展。江西共大在专业设置上实行农业化改革。根据“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学习与劳动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的办校宗旨以及当时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始终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培养“一专多能”的农业技术人才。专业设置改革为农业提供了一大批技术全面型的农业工作者。此外,江西共大还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攻坚农业科研项目。在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化学、物理学等学科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先进的技术。

其二,教育姓农,知识脱贫。开展教育要立足于人民群众中,才有利于对农民进行知识扶贫。恩格斯认为,“每个人都获得为自己社会进行劳动的权利并拥有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体力和脑力能力的机会时,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可知,马克思主义非常强调脑力劳动的重要性。江西共大以此为指导,认为发展教育是提升人脑力能力的最佳途径。农民是“三农”问题的主体,教育根本为农民。江西共大始终将教育视为改变农民命运的一条重要途径,采取以下几种方法维护农民的利益。首先,江西共大规定年龄在十七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具有生产劳动经验的工农群众,经审核政治历史合格者,均可录用;其次,江西共大通过放宽培养对象的学龄要求与文化程度,把生产劳动经验列为入学的基本条件,把劳动看作是最高尚的事业;再次,针对部分学生文化水平特别低、学生整体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状况,江西共大设立预科班,对这些学生进行文化补习;最后,还通过发放生活费和鼓励勤工俭学等方式为学生能安心学习进行兜底。这就真正为农民敞开了求学之门。

其三,教育务农,经济脱贫。当下完全照搬科学社会主义中关于贫困理论论述的做法的是不可取的,而应该辩证地看待。因而,科学社会主义的贫困理论需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反贫困”大本营中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众所周知,要实现所有农民的富裕,就必须立足于农村。农村是“三农”问题的阵地,要促进经济的发展,教育就要服务于农村建设。江西共大始终坚持立足农村,开展教育务农,从经济上帮助农村脱贫。在物质匮乏的环境下,江西共大仍然在三无条件下,坚持教育服务农村,农村经济脱贫。一方面在解决自身的办学经费问题上,江西共大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着手探索一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半工半读、自力更生、科学管理”的k校之路。通过征购农村农民无力经营的土地,“广开门路”保障粮食和副食品的供应,建立生产基地等方法,实现了生产自给和建校经费自给;另一方面在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上,给农村经济发展输入了中坚力量。由于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来源于农村,江西共大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要求毕业生遵照培养目标,按照“社来社去”的原则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半工(农)半读育新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办学经验集[M].江西教育出版社,1965.10.

江行无题范文4

369

2015-6-15

投资者报

随着A股不断创新高,新股放行加速,被挡在上市大门外的城商行今年也终于有了上市的机会。

截至5月28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贵阳银行、成都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等9家中小银行的审核状态均从“已受理”到“已反馈”状态。

更令市场产生遐想的是,5月29日,证监会以发行监管问答的形式,梳理了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审核重点。这些迹象都说明银行上市的脚步越来越近。

《投资者报》注意到,江苏成为拟上市银行最为集中的地区,9家排队上市的银行中就有6家身处江苏。尽管同乡,但银行的资产质量却是参差不齐。其中,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盈利竟然下滑了三成;盈利最好的江苏银行其净利润增幅为6%。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盈利下滑超过三成,是否会影响上市进程?此前一直因员工持股等问题上市迟迟得不到解决,目前是否还有困扰?

在宏观经济变化、利率市场化等因素的推动下,业绩表现差强人意的银行2015年的计划怎么样?

《投资者报》记者一一将这些问题抛给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等几家银行,但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得到回复。

张家港农商行利润下滑31%

在上述6家江苏地区的银行中,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利润下滑得最厉害。数据显示,去年,该银行净利润为7.2亿元,同比下滑高达31%。该行总资产为719.7亿元,较2014年年初下降0.83%。江苏张家港银行在年报中,也承认2014年是该行自成立以来面临最大困难和挑战的一年。

除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了大的滑坡,股东问题清理也未见成效。招股书显示,持有该行员工股数超过5万股的股东共782人,持有该行员工股数少于5万股的股东尚有58人。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利润跌幅排名第二。截至去年年末,资产总额为619.45亿元,同比减少0.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亿元,同比减少20.4%。

江阴农商行利润跌幅排名第三。截至去年年末,江阴农商行的资产总额为835.87亿元,相较去年年初增加75.43亿元,但是净利润并没有同步增长。去年全年实现净利总额为9.59亿元,净利润8.52亿元,同比下降17.0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去年微亏,对于2015年的预计更加悲观,该行预计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10.07亿元,比2014年还要少1.6亿元,降幅高达16%。

6家银行中只有江苏银行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盈利没有下滑,分别维持了6%、0.5%的增长。

江苏银行在江苏地区表现不错,但放在全国城商行中,盈利增长表现,作为可以在全国设立网点开拓市场的城商行,其经营业绩显然比同地方的农村商业银行业绩牢靠得多。而常熟农商行在年报中预计今年净利润13亿元,这一数字较去年有所增长。

有市场人士分析,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偏安一隅的农商行来说,由于缺乏自己的特色产品,在银行理财、投行等新业务开拓上也是异常艰难转型。2015年,银行还要经历大考。

贷款坏账趋势加剧

长三角地区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可谓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钢贸坏账与民间借贷风波将江浙地区的中小企业困境暴露得体无完肤。

立足于本地企业的农商行难以独善其身,记者从去年年报中可以看到,6家江苏地区银行仅有两家实现了个位数增长,其余都发生了较大幅度下滑。

从披露的资产质量来看,除了江苏常熟农商行将坏账率控制在0.99%外,其余5家银行的不良率均高于1%。最高为江苏吴江农商行,达到1.35%。

为了应对坏账准备,各家银行都大幅提升了资产减值的幅度,因此影响了利润。

以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江苏张家港的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加快,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不良贷款率在1%、1.08%左右,到了2014年就快速上升至1.51%。相应的是其银行资产减值损失2013年为2.96亿元,2014年就飙升至5.9亿元。贷款损失准备共计12.19亿元,在2013年这一数字仅为11.53亿元,导致了去年的净利润下降。

江行无题范文5

节事活动作为旅游吸引物的重要部分,以及塑造目的地形象、提升地区品牌、带动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过近30多年的快速发展,其数量和规模已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发达、人文资源丰富的重要省份,每年举办的会议、展览等各类节事活动亦位居我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江苏省各市县举办的各类节庆达200多个。尽管无锡吴文化节、东海水晶节等节庆品牌早已名声在外,但仍有节事活动存在主题重复,民众参与度低,政治色彩浓厚等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江苏节事活动的数量、种类、时空分布等现状到底怎样,如何优化时空格局,主题和内容应如何创新等问题,成为江苏节事活动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江苏节事活动的发展现状

(一)节事活动资源现状

江苏历史文化悠久,民俗风情浓厚且表现形式多样,自然资源、旅游资源丰富,各市县各具特色,为节事活动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得江苏省节事活动主题多样,类型丰富。本文以百度作为主要搜索引擎,通过以江苏13个地级市名称和“节”等为主题关键词,对2015年全年江苏省举办的各节事活动(不含会议和展览)进行搜索,查找范围涵盖各地政府网站新闻、各媒体报道及江苏省节庆协会的统计网站等,共检索到各类节事活动共212项。

江苏节事活动的类型多样,按主题可大致分为以下类型。

1.自然景观型

自然景观型节事活动是以江苏各地自然地理景观(独特气象、地质地貌、植被、特殊地理风貌、典型地理标志地、地理位置)为依托,综合展示旅游资源、风土人情、社会风貌等的节事活动。主要节事活动有: 徐州马陵山槐花节、邳州银杏节、盐城射阳洋马节、中国盐城丹顶鹤国际湿地生态旅游节、镇江宝华山冰雪节、镇江焦山桂花节、南京国际梅花节、南京莫愁湖海棠花会、高淳油菜花节、南京灵谷桂花节、苏州太湖梅花节、苏州拙政园杜鹃花旅游节、常熟虞山宝岩杨梅节、天平山红枫节、光福香雪海木荷花节、苏州拙政园荷花节、连云港玉兰花会、泰州凤城河桃花节、沭阳花木节、溱潼万朵古山茶观赏节、兴化千岛菜花旅游节、无锡太湖鼋头渚国际樱花节、无锡梅花节、无锡阳山桃花节、无锡杜鹃花节、无锡雪浪山薰衣草节、常州郁金香节等。

2.历史文化型

历史文化型节事活动是依托江苏各地文化和历史传承的景观、独特的地域文化、宗教活动等开展的节事活动。该类节事活动有: 徐州汉文化旅游节、徐州云龙山庙会、徐州沛县刘邦文化节、徐州泰山庙会、盐城西溪庙会、盐城东台董永七仙女文化节、常熟江南文化节暨沙家浜旅游节、中国戏剧节、昆山戏曲节、连云港西游记文化节、连云港赣榆徐福节、宿迁传统庙会、泰州梅兰芳艺术节、郑板桥艺术节、靖江文艺节、灵山浴佛节、无锡吴文化节、无锡太湖山水文化节、常州佛教文化节、张謇文化艺术节等。

3.民俗风情型

民俗风情型节事活动是以江苏各地区独特的民俗风情和生活方式为主题的节事活动。该类节事活动有: 徐州彭祖伏羊节、徐州年俗文化节、中国・建湖烟花杂技节、盐城阜宁金沙湖沙雕艺术节、镇江金山寺除夕祈福撞钟活动、镇江南山长寿节、宝华山泡山节、南京秦淮灯会、海州元宵灯会、泰州姜堰溱潼会船节、光孝寺除夕“撞钟祈福迎新年”活动、灵山除夕吉祥撞钟活动、南京元宵夫子庙灯会等。

4.商品产品和物产特产型

商品产品和物产特产型节事活动是以江苏各地特产和特色商品产品为主题,辅以其他相关的参观、表演等而开展的节事活动。该类节事活动有: 东海国际水晶节、徐州果蔬(采摘)文化节、盐城・美丽仰徐草莓节、徐州沛县陈油坊葡萄节、中国扬中河豚文化节、中国香醋旅游文化节、江心洲野菜、江宁横溪西瓜节、中国・高淳固城湖螃蟹节、洪泽湖螃蟹节、泰兴市乡村文化旅游美食节、宜兴国际陶瓷文化艺术节、太湖湾农渔生态美食节、苏州乐园啤酒节、溧阳茶叶节、中国・盱眙国际龙虾节、淮安淮扬菜美食文化节、中国双黄鸭蛋节、中国丝绸旅游节、扬州冬季温泉养生节等。

5.体育运动型

体育运动型节事活动是以各种体育比赛、竞技运动为主要形式,辅以其他相关的参观、表演等而开展的节事活动。这类节事活动有: 南通青少年校园足球节、无锡环太湖徒步大会等。

6.娱乐文化活动型

娱乐文化活动型节事活动是以休闲、娱乐文化活动为形式, 辅以其他相关的参观、表演等而开展的节事活动。该类节事活动有:徐州马可艺术节、汤山温泉文化旅游节、茉莉花雨花石国际文化旅游节、长江国际音乐节、苏州乐园狮山音乐节、无锡太湖音乐节、常州中华恐龙园万圣季、如皋旅游文化节、南通长寿文化艺术节等。

7.综合型

综合型节事活动多为不同主题相组合,一般节期较长、内容综合、规模较大、投入较多、效益较好的节事活动。该类节事活动有徐州月亮湾春季旅游节、连云港之夏旅游节、金山旅游文化节、中国徐霞客国际旅游节、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中国泰州水城水乡国际旅游节、中国湿地生态旅游节、天目湖旅游节、周庄国际旅游艺术节等。

(二)节事活动时空分布现状

1.节事活动时间分布

江苏节事活动时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分布在春秋两季(3、4、5月和9、10、11月),其中尤以4月份最多,而冬夏(12、1、2月和6、7、8月)两季节事活动较少,其中1月份最少。江苏省的节事活动以自然风光和地方特产为主题的居多,往往是依托于当地最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物产,节事活动内容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此外,春秋二季气候宜人,适宜游人出行,以致许多节事活动都在春秋二季举办。

2.节事活动空间分布现状

江苏节事活动空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地区节事活动的产生、形成和发展, 与各地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水平、旅游环境和市场发展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地区的C合实力和旅游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节事活动的规模和水平。通常意义上,江苏依据地理、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约定俗成地分为苏南(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苏中(扬州、泰州、南通)、苏北(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盐城)三大区域。苏南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地区综合实力强,节事活动相对较多,占到全省节事活动数量的44%(93项),而苏北、苏中地区,节事活动相对略少,分别占到全省节事活动数量的35%(74项)、21%(45项)。

二、江苏节事活动发展的问题分析

(一)节事活动品牌影响力尚待提升

江苏节事活动近年来呈现欣欣向荣之势。据调查分析,尽管江苏各市县节事活动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加大,但不容忽视的是节事活动的质量却并未同步发展,存在着盲目性发展的问题。举办一两届的节事活动最多,举办届数越多数量越少,举办十届及以上的节事活动不足一半。显然多数节事活动缺乏品牌文化和公众认知积淀。已有的节事活动中,如南京秦淮灯会(29届)、南京国际梅花节()、中国・盱眙国际龙虾节(15届)、东海水晶节(13届)、扬中河豚文化节(12届)等举办届数长,节庆品牌虽早已名声在外,但大部分节事活动品牌影响力仍仅限于当地,国内外知名度较低,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社会价值。

(二)空间分布及发展具有不均衡性

江苏节事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发展具有一定的不均衡性。表现为苏南地区举办数量多、质量较高,中北部数量少、质量相对偏低的现象。地区的综合实力直接影响着节事活动的规模和水平,节事活动的发展与地区综合实力的发展息息相关,相互促进。由于江苏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地域上本身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得经济发展相对较落后的中北部地区举办节事活动的能力较弱及所能利用的资源不充足。因此,节事活动在江苏地区发展不平衡,在空间上也就分布不均衡。

(三)主题存在一定的同质性

江苏节事活动类型虽然丰富多样,但主题结构不均衡,创新性有待提升。主题类型多是资源导向型节事活动,尤以自然景观型、商品产品和物产特产型、民俗风情型、娱乐文化活动型和历史文化型的节事活动所占比例较大,依次是: 25%、22%、16%、15%和12%, 五者合计占整个江苏节事活动类型数量的90%。以盐城为例,节就有盐城节和洋马节两个。此外,桃花节,分别有徐州贾汪区桃花节、泰州凤城河桃花节、无锡阳山桃花节、常州圩墩公园桃花节四个。而梅花节,分别有南京国际梅花节、南京溧水梅花节、苏州太湖梅花节、无锡梅花节、常州梅花节五个。由此可看出,各地举办的节庆活动具有较大的同质性,创新性有待提升。

(四)地方政府主办为主导,市场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及关系,同样也适用于节事活动发展。江苏节事活动中,由市政府、市旅游局举办的占194项(92%),而由企业主办的仅有18项(8%)。由此可看出,江苏节事活动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节事活动的发展已成为政绩的追求目标之一,导致节事活动政治色彩浓厚,不利于节事活动的专业化运作,也不能充分发挥节事活动在社会经济文化上的带动作用,反而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

三、江苏节事活动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整合节事活动资源,打造节事活动名品、精品

对目前江苏节事活动量多质轻、形式单一这一现象,江苏省应对节事资源进行整合。将发展较好和有竞争力的节事活动与本地区相同或相近内容的节事活动进行整合,成立节事协会,统一管理,协调发展,促进节事活动专业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来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节事品牌,注重服务和细节设计,合理进行品牌定位和形象设计,提升品牌形象,逐步建立并完善节事活动的品牌开发与创新机制。进行相关衍生产品开发,延伸节事活动产业链,实现江苏节事活动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促进节事活动的合理化时空分布

节事活动的举办往往是依托于当地具有特色的资源和物产。江苏节事活动时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集中分布在春秋两季,而冬夏两季节事活动较少。空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苏南地区节事活动相对较多,中北部地区,节事活动相对较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中北部地区在举办节事活动方面更多的资金、政策等扶持,促进中北部地区节事活动发展,缩小与苏南差距。节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应注意时间、地域的平衡与合理分布,要因地制宜,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 以促进节事活动的时空分布上更趋合理和完善,形成良性竞争发展。传统的自然景观等节事活动的季节性明显,因此在节事活动的创新上,可以多选择诸如音乐节、休闲节、体育节等对季节依赖不明显的节庆活动,以达到时间上分流的目的,避免同质竞争。

(三)注重创新,深挖文化内涵

节事活动得以发展,需要以创新思维将节事活动主题和内容切合江苏客观实际,使节事活动具有地方特色和富有新意。依据江苏地方特色产品、独特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应深挖蕴含在自然、生活中的文化内涵。同时可以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来对节事活动进行包装,例如现在流行的全息投影技术,通过高科技与传统文化或地方特色的结合,来打造创新性节事活动,带给民众不同凡响的美感和艺术、文化体验。

(四)转变政府角色,强化市场化运作

目前,不仅是江苏,乃至全国范围内,政府依然是举办节事活动的重要力量,尤其涉及跨区域性、国际性节事活动的举办时,需要政府支持和协调。在新形式下,政府应该从投资融资、法律规范、行业引导、促进合作、利益协调等方面进行角色转变。例如应构建节事活动投融资平台,拓宽节事活动市场化渠道,建立节事活动筛选和评估标准体系等,强化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通过企业赞助等方式募集社会资本,将节事活动项目进行招标,引导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公司来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好节事活动。

(五)实施整合营销策略,提升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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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盗匪问题 清末 广东 西江缉捕权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4-0115-06

1907年广东各界维护西江缉捕权的斗争,是广东乃至中国近代史上一件较有影响的事件。无论从广大人民群众爱国反帝的民族主义运动角度看,还是在近代中外关系方面,都有研究的价值。① 不仅如此,由于西江缉捕权之争直接源于清末西江一带的盗匪问题,实质上它也是一场由内政不治引起的外交风波,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社会各界对清末广东匪患的深层思考,以及地方政权的艰难处境,也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内外交患背景下晚清统治的危机,提供了一个具体案例。本文拟从盗

匪问题的角度,对西江缉捕权风波再做分析,借以细微地考察清末广东地方社会情势及政府控制状况。

一、西江匪患与缉捕权风波之缘起

晚清以后,广东的盗匪问题日益突出,“粤东盗甲天下”之类的言辞,常见于晚清以后的各类文献之中。② 因特殊的地理条件,近代广东盗匪尤集中于水网密布的珠江三角洲一带,拦河截抢,设卡打单勒索“行水”是其主要的行为方式。③ 西江是珠江水系中第一大河,为联系两广的交通要道,来往其间的大小船只,穿梭不息,自然也就成为广东盗匪经常光顾之地,清朝末年,西江一带盗匪出没频繁,如著名盗匪汤春、傅赞开、区新、陆兰清等都以西江一带为活动的核心区域。1907年初《广东总商会报》刊载一条消息说:“广西富贺通江义生号司事李世铭具禀肇庆府赖守略谓,封川江内盗贼披猖,自去年七月起至十一月止,计连劫货船一十三艘,共失赃银三万余两,此专指八步一埠而言,其各埠不知者尚未计及,今竟有不准小轮拖带货船,每船要收行水一元五毛之信。”[1] 西江区域盗匪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

盗匪为钱财而来,即使是行驶于西江的外国商船也免不了盗匪的觊觎,外籍商船被劫掠之事常有发生,如1900年4月,英国籍“长沙”小轮在西江被海贼抢劫,杀死向导,并掳走买办1人;[2] (P906) 1905年5月,英国籍轮船“西南”号在三水附近江面又遭盗匪攻击,被劫去洋银2000余元,船上英籍医生1人被枪杀,数人受伤;[3] (P105) 1907年5月,英籍轮船“其昌”号也在西江河道上遭盗匪骑劫,[4] 等等。涉外盗案的发生,为英国殖民主义者谋求扩大在华权益提供了借口。早在“长沙”轮劫案发生之前,就因西江一带多次发生劫案,“港督屡次请派兵船助剿”,遭到李鸿章婉拒。[2] (P900)“长沙”轮劫案发生后,港督借名助剿,派兵轮前往出事地点。当时在广东任职的李鸿章接到英领事的函告后,急忙派副将王得胜带小轮2艘驰赴出事地段,会同地方文武,“赶紧缉匪,放回买办,并劝英船勿久留”。[2] (P906)“西南”轮船被劫案发后,英使还照会北京外务部,称粤省西江海盗猖獗异常,大妨商务,要求外务部咨行粤省,从速剿办。[5] (P124) 英殖民主义者对西江的图谋实由来已久。

实际上,在防范西江盗匪,保护外籍商轮方面,英方却缺乏诚意合作。例如,广东水师曾订立章程,规定“凡单行小轮渡,经过轮扒各船,均须停车听候搜查”,但“各轮渡自恃张挂洋旗,竟谓有碍行程,不肯停车候验,间有略为停车,勇丁上船搜查,尚未查毕,即强令盖戳离船,且不遵照定章,随意沿河揽载”;广东水师也曾立下章程,要求“在各埠头设立驳艇,搭客均须先上驳艇,逐一搜查有无私藏军械,始准上轮”,但英领事与税务司“均以为与各商轮有碍”,久不实行。广东水师提出招募“保商营”,随船保护,英领事“初未允照办”。[6] (P2274-2277) 英方的真正意图是谋得“派舰巡缉西江”的特权,却一直遭地方官员的抵制。1906年12月,两广总督周馥电复外务部,认为“若拨巡船交税司管带,固侵地方官缉捕之权,而税司力量亦断不能办到,徒滋纷扰,反使巡官有所推委”。[7]

但英殖民主义者仍不放弃图谋,“其昌”轮被劫后,驻北京英公使佐顿不但向外务部“索赔款项并催促迅将贼盗捕获惩办”,而且还以“将自调本国炮船实行从事捕捉”相威胁。[8] 1907年,英方又以商轮迭次被劫、地方缉捕不力为由,向外务部提出添派巡轮四艘、归税务司管辖、由洋员管带巡缉的要求。外务部在给两广总督张人骏的电文中要求,从税务处筹措20万两经费,添置快速轮船4艘,“认真缉捕,免致有所藉口”,但又提出“惟权限务宜分清,拟将捕匪责成官吏,缉私属之海关,希与该税司妥商办法,并酌筹常年经费,早日兴办”。尽管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人骏复电外务部明确表示,“至现添各船,英使请归税司管辖一节,窒碍甚多,无论税司无缉捕之权,难任越分干涉,即谓分清权限,祗以缉私之事观之,惟海关缉私本有轮船足敷巡查,毋须添设”,而“现添四艘办理缉捕,尚虞不敷,断难兼任缉私之事,且缉捕系地方官专责,即使各轮兼办缉私,亦应由地方官管辖,方免侵越事权”。[9] 但外务部的“曲徇”与模棱态度,给了英殖民主义者可乘之机,“英水师提督缪华谒张督,磋商一切后,即日返港,立调鱼雷船、灭鱼雷船调赴西江”,香港有报纸也称此举“亦幸得外部允许设法施行”。[10] (P29) 消息传到广东后,各界纷纷集会,发表函电,要求维护缉捕,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对英殖民主义者攫夺西江缉捕权的斗争。

二、“治盗”与“自治”:社会各界的反应

广东商人首先起来表示抗议。1907年11月19日广州商界带头散发传单,发起集会,在省城华林寺戒烟会“集议挽回西江缉捕”。[10] (P35) 是日到会者数百人,举黄景棠为主席,“合力坚拒外务部将西江缉捕兵权授人”,并成立粤商自治会,“力筹抵制”。[11] 此后,商界“连日续开演说大会,并派人到佛山沿江及梧州各埠演说,力争西江捕权;又派出全国忠、卢辅宸等赴沪联络省外同乡”,[10] (P36) 拉开了维护西江缉捕权斗争的序幕。

商界的奋起,除出自爱国维护的原动力外,也有保商目的,矛头直指当时于华商不利的关卡。因洋人控制的海关在西江河道上设立不少关卡,对中国商轮苛抽勒索,以致“内河商轮屡迫于关局卡验司差役之苛待,托挂洋旗,以期幸免”,[10] (P28) 广东商人对之早已不满。粤商自治会给轮船公司信函中说到,华船改挂洋旗,一旦遭劫,即引起交涉,“惟厥原因,实由关卡司巡欺虐华商之所致”,要求“将轮船被虐情形详告,共筹办法”。[12] 当时的报纸也说,“西江缉捕问题,其见端起于外人干涉,其远因实由关卡留难所酿成”。[10] (P43) 整顿关卡,争取相应平等的商务权,是广东商人斗争的第一个目标。

广东商界斗争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则是针对广东盗匪问题的,要求政府切实整顿捕务,保护地方。11月29日,粤商自治会召开特别大会,着重讨论整顿全省水陆缉捕事宜,认为“挽救西江捕权必须整顿全省水陆缉捕最为要点”,并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包括:甲、水陆提督现奉旨分设两缺,应请将水师提督,改为巡阅西江两省水师提督,周年驻船,(仿)长江营制不设衙署;乙、东江设水师总兵一员,北江设水师总兵一员,营制与西江同;丙、拟请将防营酌裁,以成数改为巡警,分布各属,并请照天津四乡巡警章程,颁发期限开办;丁、清乡经费岁需甚巨,应请酌行撙节裁留,改为开办巡警经费;戊、东西北三江沿海地面,拟请酌量安设行军电报,请督宪札所属通饬沿江乡村,举办民团,即以警法部勒之,分隶于警局,并与省会商团互相连络,以期官绅商民联同一气。[13] 内容涉及兵制、巡警、团练等方面,其核心在兴办地方民团及四乡巡警两点。在12月6日召开的特别会议上,粤商自治会又进一步提出,“至商团及四乡巡警,亟须举办,尤以联络各乡为急务,应刻日派员前往沿江各乡各埠,一面劝止暴动,一面密查匪踪,一面调查各地方情形,因地制宜,切实与各处绅商酌议办理”。[14]

兴办地方民团及巡警,无疑是防御盗匪的一条出路。但在当时广东商人看来,举办民团亦是推行自治的重要内容,“我商民应即由省自治推于村町自治,联络西江沿江各乡村速行举办民团,自治内匪,以为地方官缉捕之助力”。[15] 这实际上又体现了清末广东商人要求地方自治的政治意识。在12月15日的集会上,粤商自治会甚至提出“忍辱负重,切实自治”的口号。[10] (P37)

广东商人第一时间倡设的“粤商自治会”,职责也并非仅在于争取缉捕权,其章程参照《天津自治章程》,明确规定“凡有关本省地方自治事宜,得依程序自行议订”。所关心的地方事务很广泛,包括 “地方利弊、整理治安、维持风化之条陈”;“调处民事两造之争执”;“下级各城市镇乡之自治团体及巡警章则之修订、成立、取消”;“本省内防乱、消患机关团体之筹议、改良、撤消”;“本省商务、建造工程、教育、水利、慈善、卫生、交通、市场监查费等之筹议、改良等方法”;以及“本省地方财政”等内容,[16](P29) 明显体现了粤商自治会政治机构的性质。在挽回西江缉捕权的斗争中,粤商自治会始终将盗匪问题的解决与其地方自治的政治主张相结合,声称“本会自治为保守捕权起见,以治盗为第一级办法,此外凡关于地方自治范围者当推举”。[17] 粤商自治会在其通过的决议中还明确提出,“要求政府承认本会有监察地方缉捕权”;其会长、董事、议员的选举“由有选举权者选举,其去留由本会全体主持,地方官不得干预”。[17] 实质上,“粤商自治会”的成立及其上述主张,可以看作是清末广东商人借西江缉捕权风波之势,谋求扩大自身内政参与权的表现。

就在商界发起集会的同时,11月19日,广东绅学各界也在广府学宫明伦堂集议力争西江缉捕,“是日到者约二百人”。[18] 会议在讨论西江缉捕权问题时,也讨论了英国人在惠州一带海面“竖旗立界”测量水道及澳门勘界等问题,将力争西江缉捕权定位于维护国家的高度,称“地方缉捕,关系国权,授人以柄,丧失。”激进的学生甚至决定成立“国权挽救会”,出版《国权挽救报》。与商界一样,在外争国权的旗帜下,绅学各界也借盗匪问题呼吁切实自治。绅界提出,“拟联请速派谙练捕务大员,添募探队实力督巡。省会警练局即已成立,拟请分别札行照会员绅,联络沿江各乡村,一体设法防御堵截,从此官任巡缉,绅任自治,通力合作,水陆兼资,务求劫案寝息,行旅V安”,使外人无所藉口。[11] 绅界希望推行地方自治,寻求地方政治改进的政治目的表露无遗,这也是晚清地方绅权努力伸张的体现。

商、绅界的地方自治要求也得到了学界更为强烈的回应。学界进一步组织了“地方自治期成会”,告示声称:“窃维地方行政不具,则中央行政必堕,而地方行政责诸官治,不若责诸自治,是则地方自治,诚我中国探源握要之图”,“当此国权日替,吾粤惠州香山领土、西江缉捕、高廉铁路诸事,更外患,怆怀时局,系念梓桑,苟非力图地方自治,则覆巢之下,断无完卵。”[19] 学界所标榜的地方自治矛头指向的是地方行政上的官僚政治,显示出改革社会的强烈要求。显然,具有较多民主思想的学生并没有将对问题症结的思考局限于广东盗匪问题本身,而是从更深层面上反思了当时社会的政治体制,表达一种寻求根本性救治方案的愿望。

广东绅商各界的奋起抗议与强烈要求地方自治的主张,实则包含着对政府“治盗”不力的极大不满。晚清以后,广东盗匪问题日益突出,为对付盗匪,官府调集军队,在多盗地区推行严厉的“清乡”政策,但成效不大,有的地方反而适得其反,军队下乡屡屡扰民,弄得民怨沸腾。1907年水陆提督的文告中也承认,“近闻各营下乡捕匪,多有不加约束,任令兵丁藉端搜取财物者,实属形同盗贼”。[20]“清乡”招致了很多批评,有报章就称:“自清乡后,其中有名著匪均已远r,时有波及善良无辜,受累者均已纷纷迁避,所余无力者,不能迁徙,外匪又欺其势孤,连夕到劫,虽经报警,援救无人,其祸已可概见,是清乡之未睹厥成,实清乡之转阶其厉也。”[21]“清乡”本需要地方士绅的配合与支持,由于对“清乡”的失望及对盗匪报复的恐惧,不少士绅“匿迹家居,噤口不谈公事”。[22] 士绅的不合作是对官府“治盗”不力不满的直接反应。而在当时所谓“官不卫民,民自卫”口号的鼓动下,广东绅商各界对办民团、办警察、行自治表现出极大热情。这也是维护西江缉捕权运动中广东绅商各界力主地方自治的一个重要背景。

尽管绅商各界的主张与活动预示着进步的趋势,却与其时清政府当权者的态度相冲突。这一时期的地方自治活动“引起了清政府的恐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民政部通知各省督抚:“近来迭接各省士绅禀报,开办自治,私拟章程,多未合法,甚有误解自治定义,举动轶出范围”,并指示各地,为了防止“流弊丛生”,“应安心静候,不得轻举妄动”。[23] (P80) 于此看来,由西江缉捕权问题引发出的地方自治吁求是当权者不敢正视的“敏感话题”,预示着了内政危机的潜在。

三、匪患难弭:广东地方政府的处境与回应

绅商学社会各界的根本出发点旨在维护,反对外务部的妥协,主要矛头对准的是外务部。但在风波中,外务部并未与广东各界过多直接“交锋”,“先后发电往外务部者凡数十起,而该部除答复粤商一电外,惟有一电致张督,请谕饬法政学堂再将详情覆部,措语略为和平”。[24] 外务部的反应多是通过广东官员传达,态度相当强硬。如外务部认为粤省商学界争西江缉捕权之事,实属无理取闹,难保无匪党从中借以鼓动,“特电粤督明白晓谕,以释群疑”。[10] (P33) 对粤商在电文中的激烈措辞,外务部也十分恼火,“竟欲用专制手段,电饬张督将领衔之人陈基建等,严拿究办,并力斥所论之非”。[10] (P33)

广东各界除了直接致电北京外务部外,也纷纷施压于广东的地方官员。如粤商自治会商董陈基建等曾就英轮搜掳华轮之事,向两广总督具禀,请求“照会领事严诘,并电外部,促洋轮速撤,以弥乱事”。[10] (P34)河南商船公会也集议要求“公禀督院转知税司,请将虐商之郭苏娣惩革,并准予船商照香港验船例,自雇机器高等毕业生妥验,缴呈验船司发牌放行”。[10] (P38) 无形之中,两广总督及广东地方政府成了风波的中心。

处于风波旋涡中心的广东地方政府,处境却相对更为艰难,既不能直接答复民众,又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态度过于强硬而激化矛盾。两广总督只得敷衍塞责,在接见请愿的商界代表时,一面肯定“众商热心爱国,联结团体,提倡自治力保,深堪嘉尚”,表示“自当电请政府坚拒”,一面又要求商界“须劝谕全省商民,切勿暴动,以免多生枝节”,力图缓和矛盾。[25] 群情激愤之下,广东地方官员还得担心社会的稳定。两广总督张人骏“以此次粤人因争捕权,异常激烈,恐有会党乘机煽引平民,乘间起事”,不仅密令广州协、巡警局、南番两县“即派干员分赴城厢内外,严密稽查”,并“电札各属饬即查明所属绅民,有无开会集议之事,及民情如何,即行电覆”,还特派人员赴港澳密查有无“乱党将此事煽惑摇动及图谋倡乱等事”,不得不考虑“安民心而免激变”之策。[26]

但是对广东地方官员来说,更主要的压力还是来自盗匪问题。引发缉捕权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广东的盗匪问题,地方官员当然难辞其咎。由于负有整顿捕务、维护地方的直接责任,广东官员既不可避免要承受各方的批评指责,又必须寻求尽快解决“匪患”的良策。各界要求整顿捕务的呼声也与保全的活动相伴随,粤商自治会在决议所行办法中,就有“除要求政府截留洋银,整顿捕务外,全粤水陆均以此为戒,预为之防”的内容。[17] 上海广肇公所在致外务部暨同乡京官的电文中,也直指广东的盗匪问题:“粤省数年来盗风愈炽,民不聊生,总由地方文武玩视民瘼,缉捕不力所致。历年清乡,亦仅勒红勒交,甚且妄诬包庇,累及绅商,不啻以盗为伥,此乱机所由伏也。恳奏饬粤督,会集绅商,上下合力,认真整顿,以遏乱萌而谢邻贲。若令税司增船协缉,徒失,流弊滋大,尤望慎防其后。”[27] 朝廷也施加压力,军机大臣警告广东的官员说,“现闻广东内河外海等处盗贼充斥,肆行劫掠,大为行旅之害,甚且扰及外人,致令啧有烦言,意图干预,若不亟思整顿,肃清匪踪,后患何可胜言!”[28] 殖民主义势力也将匪患归结于地方官吏,香港报纸称“实则因此地之贪官污吏,一筹莫展,涓涓不塞,遂成江河”。[10] (P29) 据说,英领使向外务部也反映“中国巡船腐败,办理不力,见贼不捕,以致盗氛日炽”。[9] 为平息风波,取得问题的解决,于内于外对上对下,广东地方官员必须直面盗匪问题。但其出台的措施,仍多属应急之策。

首先,将一度合并的水陆提督一缺奏准再分设成水师、陆路提督两缺,着手整顿水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岑春煊督粤时曾大举裁撤绿营制兵,为节省经费统一事权起见,奏准将一直分设的水师提督、陆路提督两职合而为一缺。西江缉捕权风波发生后,为加强水师的管理及巡防能力,两广总督张人骏又奏准恢复水师提督,由李准署任。盛炽的盗风充分暴露了当时水师的腐败,就是官方也不得不予以正视。外务部在给两广总督的电文中就直言指出,“粤省水师,腐败已极,积习太深,非有强干大员难期大加整顿”。[29] 广东官员也承认“各江水师之腐败,已达极点”,但在他们的眼中,水师腐败的总原因仍在用人,“实由各轮扒员弁之不得其人,此项员弁,大半系属各该管上司之私人,其余均多徇情贿赂而得,无论缉捕情形,地方形势,忙然不知,即所部勇丁,亦多不服其约束,以故骚扰需索之事,时有所闻,实皆由管理不得人之故”,[30] 而没有看到整个机制的问题。因此,所谓的整顿仍停留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见识,如议定“嗣后中大兵轮必须毕业生始能充当”之类。[30]

其次,筹划全面整顿各江捕务。缉捕权风波发生后,两广总督张人骏召集地方文武要员与海关有关官员共同议定了一个详细的“缉捕章程”,主要内容包括:(一)添设巡缉快轮四艘,于西江“常川来往梭巡”;(二)酌量归并原有的分段小轮,“以两轮为一队,仍分界限由新添快轮督率,随同巡缉,以厚兵力”;(三)约定大小各轮梭巡时刻,并“仍仿会哨章程”,逐日登记,按月呈缴察核;(四)责成轮船弁勇登岸追匪,“附近防营团练亦应合力截缉”;(五)严定客货上落埠头,“以杜匪徒私用小艇上轮行劫,及中途接应”;(六)查明商轮来往时刻;(七)酌定商轮往来航路;(八)沿途稽查商船;(九)派勇驻船稽查,“由卫旅营酌派员勇数名,常川驻船”;(十)严搜搭客挟带军火,省河扼要之处设立搜查军火厂三所,沿途上下客货埠头,由官各设一卡,“派员常川驻扎”等十项。[31] 这些措施着力于对航路的保护,以防范盗匪,直接回应了解决西江盗匪问题的要求,但仍仅是治标不治本之策。

再次,对于省内严重的盗匪问题,则仍是办法不多,决心不大,信心不足。在整顿陆路防务方面,“均以严加考核为主”,要求“嗣后各防营及清乡营,应于每旬将查缉搜捕及一切防务各事,列表禀报并于月底将缉捕、操演各事详细情形,汇总列表,按期报查,以便随时派员查察及分别功过赏罚”。[32] 同时要求各地推行巡警与举办团练,“如款足办巡警者,即刻举办;如款不敷,亦须举办团练,以期联络”。[33] 办警办团都需经费,也离不开商绅的支持,这已是长期以来存在的难题,所以,有官员就指出,“以目下筹款维艰,恐难多所建设”。[34] 据说总督张人骏曾连日督同所属官员筹议治盗办法,“而所谓司道大员等,皆面面相看,胸无成竹”,显示出信心不足。[35]

内政不治而招致外患,于广东的地方官而言毕竟不是件光彩的事,加之缺乏可以迅速扭转炽烈匪势的良方,盗匪问题成了困扰广东官员的敏感问题。1908年初,学生李鉴渊等“以盗风猖獗事,具禀督辕”,却让为官者老羞成怒,大加批斥:“缉盗安民本系地方文武应办之事,惟该学生等不应违章妄呈,现奉上谕严定学规,以后如再有干预学外之事,定行严惩不贷。”[36] 反映了地方官员所承受的压力与艰难处境。

经过两个余月的斗争,广东各界在维护西江缉捕权的斗争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比如,人们揭露了关卡勒索的积弊,并使之得到初步解决,同时豁免了挂龙旗商轮的牌费,取得了与挂洋旗者一律的待遇,等等。[10] (P43) 但盗匪问题的治理仍然没有明显改进。一年后,总督张人骏甚至说:“粤省盗风素炽,劫掳横行,近更有结党联盟,蓄谋不轨者,而地方文武尚复毫无觉察,置若罔闻,以致迭次纠众拜会,掳杀横行。该管营县既不认真查拿,甚或意存规避,绝无一字禀报,似此因循泄查,形同聋聩,实属不成事体。”[37]

其实,盗匪问题是晚清以来一直困扰着广东的社会问题,清末以后,盗风尤为盛炽。由于积弊太深,矛盾重重,尤其是随着清王朝统治的衰败,社会控制力的下降,盗匪问题并非一时可治。由外患带来的治匪压力,本可以进一步刺激当权者对问题严重性的重视,但他们实际上仍难有大的作为。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社会危机,政权体系内的离心力往往会对政权统治构成更大的压力。绅商学各界所提出的地方自治要求,可以说是对清末盗匪问题出路的一种更深层思考,尽管这种声音还很微弱,意识也尚朦胧,却预示着挽救社会的变革必成趋势,显露出清王朝在地方的统治潜伏着严重危机。在某种意义上,西江缉捕权风波却成了广东绅商各界利用盗匪问题寻求扩大地方政治参与的一次出色表演。

[参考文献]

[1]西匪之猖獗[N]. 广州总商会报,1907-03-19.

[2]顾廷龙,叶亚廉. 李鸿章全集(三):电稿三[Z].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3]中外交涉汇志[J]. 东方杂志,第3年第9期,外交,1906-10-12.

[4]购缉行劫其昌船匪犯[N]. 广州总商会报,1907-08-02.

[5]中外交涉汇志[J]. 东方杂志,第3年第10期,外交,1906-11-11.

[6]王克敏,杨毓辉,孙乃荼啵 光绪丁未(三十三)年交涉要览(上篇)[Z]. 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7]粤督电复派舰巡缉西江[N]. 申报,1906-12-11.

[8]西江商轮被劫之交涉[N]. 广州总商会报. 1907-07-25.

[9]西江添设巡船问题[N] . 申报,1907-10-17.

[10]李默. 1907年两广人民反对英帝国主义攫夺西江缉捕权的斗争[Z]. 广东历史资料,1959,(2).

[11]粤人议争西江缉捕权汇志[N]. 申报,1907-11-24.

[12]粤东西江缉捕问题[N]. 申报,1907-11-27.

[13]粤商自治会特别会议详情[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1-30.

[14]初二日粤商自治会议案[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2-07.

[15]续粤商自治会特别会议[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1-27.

[16]节录粤商自治会章程第一次草稿[J]. 广州文史资料(第7辑),1963,(4).

[17]戒烟总会第二次集议西江缉捕权[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1-22.

[18]绅界集议力争西江捕权详志 [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1-21.

[19]广东组织九府七州自治会之传单[N]. 申报,1907-12-28.

[20]严禁藉捕为盗之文告[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1-20.

[21]南番后人. 论小盗为害更甚于大盗[N]. 香港华字日报,1905-12-01.

[22]周鹗芬. 论乡绅交匪之难[N]. 广州总商会报,1907-10-01.

[23]丁旭光. 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M]. 广州:广州出版社,1993.

[24]粤东西江缉捕问题[N]. 申报,1907-12-10.

[25]商界联赴督辕请争西江缉捕权情形[N]. 中国日报,1907-11-26.

[26]张督又惧民党起事[N]. 中国日报,1907-11-28;又派侦探赴港澳[N]. 中国日报,1907-11-29.

[27]粤东西江缉捕问题[N]. 申报,1907-12-09.

[28]粤省西江缉捕问题[N]. 申报,1907-12-01.

[29]张督整饬捕务之例文[N]. 中国日报,1907-11-30.

[30]整顿水师之例文[N]. 中国日报,1907-12-02.

[31]各江缉捕之详细章程[N]. 中国日报,1907-12-18;19.

[32]整顿缉捕之空文[N]. 中国日报,1907-12-25.

[33]札饬速办巡警[N]. 中国日报,1907-12-13.

[34]监司大员大受申斥[N]. 中国日报,1908-01-01.

[35]以捕务责秦提[N]. 中国日报,19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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