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耕田范例6篇

农夫耕田

农夫耕田范文1

摘要:中国自古以来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家庭制度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历来与社会制度、社会变革、社会变迁、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等社会关系十分密切。商鞅变法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法令,既促进了两周后期我国传统农业家庭转向较高级的小农经济家庭,又倡导农业精耕细作,逐步兴起农家之学,一直贯穿于后来的古代社会并影响至今。

关键词:商鞅变法;两周后期;农业家庭;转型;作用

商鞅作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改革创新的探索者,在其执政短短18年的时间里,具《史记》中的数据统计,秦国对外就发起了8次战争,平均不到两年一次且无一失败;成功的实施了一次大迁徙、两次大规模变法,其规模与激烈程度历史上都少有匹敌。商鞅变法顺应战国大变革、大竞争、大重组的时代要求,通过推行县制、分配土地、按户纳税、奖励耕织等政策,促进了两周后期农业家庭转型的整合,使两周后期我国传统农业家庭真正具有了小农经济家庭的意义。

一、“奖励耕织” 重农抑商

商鞅变法首先推行“奖励耕织”政策。一是公元前356年,商鞅第一次变法颁布的第一道政令便是关于开垦荒地《垦令》(《商君书・垦令》),前后共通过了20条之多的法令。其基本精神就是要限制一切有碍于农业生产的活动,把尽可能多的人束缚在土地上,使他们专心致志地投身于农业生产。它要求秦国的官吏、贵族、商人必须与农民一起全力除草开荒,增产粮食,发展农业生产。二是鼓励男耕女织。令民归心于农,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韩非子・奸劫弑臣》),要求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摇役。用减免徭役的方式奖励耕织,“大小戮力本业耕织至粟帛多者,复其身”(《史记・商君列传》)。三是重农抑商。商鞅认为“民之内事,莫苦于农,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而“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商君虚君列传》);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

二、强化“户籍”加强管理

商鞅变法强化“户籍”管理制度,使两周后期农业家庭人口迁徙与流动相对得到稳定。一是秦国户籍管理有详细复杂的分类。根据职业的不同,秦户籍分一般的农户户籍和市籍、士籍、宦籍等;根据身份、地位的不同,秦户籍又有宗室籍、弟子籍、游士籍、刑徒籍、客籍等不同类别;秦统一全国前,根据国别,还有“故秦人”与“客籍”外来者之别。二是“户籍”管理格式固定,内容详细。户籍的立户原则:农民有两个成年男子以上如果不分开立户生活,加倍征收他们的户赋。编入户籍的民户按什伍进行编制:五户一伍,有伍长,十户一什,有什长,与军事编制相同,互相检举揭发,“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实行严格的连坐制度。按军功大小论定:宗室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户籍名册,不能享受贵族特权。

三、一夫一妻进行“分户”

商鞅变法两次颁布《分户令》后,两周后期农业家庭转型的数量明显增多。一是把大家族变为个体小家庭。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使个体小家庭开始具有真正的社会经济地位。二是改变男女婚姻结合方式。“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使秦人知父子有别,男女之别,改变了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男女婚姻方式,以个体小农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鼓励小农家庭的独立发展。三是商鞅变法还在“集小乡邑聚为县”之同时,“为田开阡陌封疆”(《史记・商君列传》),将农业家庭转型与基层政权建设、土地制度改革配套进行,有力地保障了分田到户法令的实施。

四、选拔“啬夫”提升农官

商鞅变法通过选拔“啬夫”使农官地位上升。一是明确“啬夫”的职能。战国的“啬夫”是基层政务的主要承担者,负责赋税征收、户口审核、监督生产、主持奖惩等事务。二是“啬夫”多选拔于民间。这与较多地与农事管理相关。云梦秦简中提到“啬夫”100多次,其中涉及农事者有田啬夫、食啬夫、库啬夫、苑啬夫、厩啬夫、皂啬夫、漆园啬夫等。三是辟田胜敌成为农官的仕进之途。从云梦秦简看,“啬夫”之优秀者或可为县、道长吏。由于各国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务,同时一批“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史记・商君列传》),也因纳粟帛多而拜爵作官。四是随着秦官制的健全与完善,庶长逐渐演变为爵位名称,用以奖励耕战有功者,由此推动农业发展,农业渐成天下大业,农官地位亦随之迅速上升。

五、通过“徕民”异域发展

商鞅变法实行“徕民”政策,加快异域发展。“徕民”一是多来自贫困农业家庭的庸耕者。一般是失去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农民,他们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这样的庸耕者家庭流动性较大。相对于有足够土地,安居乐业的农业家庭而言,他们更容易迁徙,所以成为战国时期各国“徕民”的对象。“人有年老而自养者,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庸未返”[1]《韩非子・外储说》。二是用政策优惠吸引。商鞅曾指出“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又宣布“今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不起十年之征”(《高君书・徕民》)。“徕民”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三晋之民入秦,从山东六国招引了二三百万人口到达地广人稀的秦国。三是政治性移民。商鞅开创了秦移民史上政治性移民的先例,移民的规模,移民的次数不断增加。商鞅把“尽人力”与“尽地力”结合起来,既鼓励多开垦土地,又谋求提高农业生产率。

六、“分田”到户恒产恒心

分田到户最早开始于两千年前的商鞅变法。一是商鞅最早提出了分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家计户授田,设立严密的户籍,建立严密的田界系统,开阡陌封疆再根据授田额决定剥削量”[2]。二是提出“分田”让恒产者有恒心。“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3]。这里的恒产主要是指田地,分得了田地,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4]。三是一切土地归百姓所有。承担实物地租的小型农民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每家每户按土地多少向所在辖区的官府缴纳田地租金,再由官府逐级往上递交国库;土地分到农业小家庭个人手中,自然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总之,认真总结中国古代农业家庭建设与转型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商鞅变法对两周后期农业家庭转型整合的积极作用,对于我们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处理好“三农”问题将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徐铭,李亚光.浅析战国时期农业家庭转型的原因和表现[J].农业考古,2012(03):30-34.

农夫耕田范文2

关键词:诗经;商周时期;耕种过程;管理方法

《诗经》中许多篇章描绘了先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劳动场景,我们几乎可以从中看到商周时期农耕生产的一整套耕种过程和管理方法,大致有相土、开荒、整地、选种、播种、保苗、除草、灌溉、除虫、施肥、收割、晾晒、人仓等一系列活动。

选择好适宜耕作之地是进行农耕生产的首要工作,先民运用长期积累的经验选择能为自己提供生活资料的最佳土地,后稷被认为是相土的专家:“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大雅·生民》)周人的另一先祖公刘率领周民自邰远徙,通过仔细观察,慎重考虑,终于选定了既富庶又繁荣的豳作为定居之地:“笃公刘,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顺遁宣,而无永叹。”(《大雅·公刘》)公刘认为此地宜于农业耕作,大家能够在此获取衣食之源,然后民将安今之居而无长叹。《鄘风·定之方中》说到卫文公徙迁复国,发展农业生产时也是首先做了一番相土工作:“开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朱熹意为:“观之以查其土宜也。”卫文公又通过占卜验证了他相中的确实是一个适合耕种植桑的好地方:“卜之其吉,终然见藏。”

《小雅·楚茨》告诉我们在已经选好的耕作之处,要先除掉丛生的蒺藜,把土地开垦出来:“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艺黍稷。”《周颂·载芟》也是先叙述的除去杂草砍伐树木的垦荒:“载芟载柞,其耕泽泽”。毛传:“除草日芟,除木日柞。”有时还需要放火烧荒:“瑟彼柞械,民所燎矣。”(《大雅·早麓》)为了保证播种的顺利进行,还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要划定田界,“乃疆乃理”(《大雅·绵》)、“我疆我理”(《小雅·信南山》)、“于疆于理”(《大雅·江汉》);要平整土地,“彻田为粮”(《大雅·公刘》)、“彻申伯土田”、“彻申伯土疆”(《大雅·菘高》);要开沟挖渠,“乃宣乃亩”(《大雅·绵》)。

商周时期先民对整地工作相当重视,从甲骨文中“田”字的形状可以看出当时田间已经整治得很规范,沟渠纵横,以防暴雨洪水冲毁农田。《诗经》中常见“亩”字,如:“傲载南亩”(《小雅-大田》)、“乃宣乃亩”(《大雅·绵》)、“横从其亩”(《齐风·南山》)等等,亩就是垄,在田中翻土起垄,并且根据地形和水流走向,将垄修成南北向(南亩)或东西向(“南东其亩”的东亩),这可谓垄作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对整地已明确要求做到深耕和熟耰,《庄子·则阳》:“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餍飧。”《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即要求深耕之后将土块打得很细,这样可以减少蒸发,保持土中水分,以达到抗旱、保墒、增产的目的。深耕的程度要求做到“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然后方可“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今兹美禾,来兹美麦。”在整地技术方面,西周时期已经出现的垄作萌芽这时已形成为一种较为完备的耕作法——甽刚亩法。甽亩法在战国时期已比较流行,“甽亩”已成了农耕的代名词,如“甽亩之中”、“甽亩之勤”、“甽亩之人”。甽就是沟,亩就是垄,据《吕氏春秋·辩土》要求“亩欲广以平,甽欲小以深,下得阴,上得阳,然后咸生。”其规格为:“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鎛八寸,所以成酬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一般是在高早的田里将庄稼种在沟里,在低湿的田里将庄稼种在垄上。实行垄作,可以加深耕土层,提高地温,便于条播,增强通风透光,利于中耕除草,提高抗旱防涝能力,从而达到增产的目的。但开沟起垄劳动强度大,原有的手工农具较难适应这一客观要求,于是起用牛耕开垄,《国语·晋语九》:“宗庙之牲,为畎亩之勤。”指的就是当年在宗庙作为祭祀品的牛,现在用来拉犁开畎(即甽)作亩(即起垄)。可见,战国时期牛耕的推广和垄作技术的推行是有密切关系的。

经过以上的努力,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将会是:“昀昀原隰”、“疆埸翼翼”(《小雅·信南山》)接下来待选好种子“既种既戒”(《小雅·大田》)则可以“播厥百谷”了。播种要及时,《吕氏春秋·审时》指出:“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得时之稼,其臭香,其味甘,其气章。”《大雅·生民》:“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蔸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后稷在经营庄稼时,注意选择光亮美好、肥大饱满的种子,这样的良种方能保障禾谷的子实长的坚实美好。原始农业的播种技术比较简单,只有穴播和撒播两种,穴播一般是先用于块根、块茎植物,后来才用于播种谷物。撒播则用于播种粮食作物。商周时期的播种方法还是以撒播为主,《大雅·生民》中有:“禾役穟穟”,毛传:“役,列也。”描述的是行列整齐的禾苗,由此可推测,当时可能出现了条播技术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垄作盛行而推行条播。条播的庄稼纵横成行,利于田间通风,可达到等距全苗的目的。

等禾苗长出后,随之而生的野草往往妨碍庄稼的生长,于是进入中耕除草保苗阶段,中耕除草通过对作物株行间进行松土、灭草、壅根等生产活动改善其生产环境,促进禾苗顺理利成长。《大雅·生民》:“菇厥丰草”说的就是除掉野草,保护禾苗,《小雅·甫田》:“今适南亩,或耘或耔。”耘是除草,耔指用土培苗,是保苗的一种方法,《周颂·良耜》:“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只有把苗间杂生的荼蓼薅除,才能保证黍稷的繁茂。西周时期,先民已经认识到除草培土对作物生长的促进作用。当时田间的杂草主要是莠和稂,《齐风·甫田》:“维莠骄骄”、“维莠桀桀”,《小雅·大田》:“不稂不莠”。莠是象粟苗的狗尾草,稂是象黍苗的狼尾草,都是旱田农业中似苗实草的伴生杂草。中耕除草战国时期称为耨,由于垄作技术和条播方法的推行,中耕除草成为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求做到:“五更五耨,必审以尽。”间苗也是中耕的一项内容,这项工作要求留下大的,除掉小的。种在肥地上的不要让庄稼过于茂盛,种在瘦地上的,不要让庄稼挤在一起。

先民不仅懂得精耕熟耘等精耕细作,而且注意庄稼的灌溉、施肥和除虫。当降水分布与作物生长季节失调,就会产生人工灌溉和排水的需要,这时需借助修建水利设施调节和改善农田水分状况,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近年来草鞋山和城头山等地古稻田遗址的发现说明早在六千多年前,我国南方稻作业中就已出现了原始灌溉技术,并有了一定规模的灌溉设施。商周时期的灌排系统主要是在农田之间挖掘很多沟渠,称之为沟洫,相传大禹治水时已发明了沟洫。农田沟洫发展至周代已比较系统和完善,《周礼·冬官·匠人》:“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甽,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为之浍专达于川,各载其名。”《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周礼·地官·稻人》:“稻人掌稼下地;以潴(陂泽)畜水,以防(堤岸)止水,以沟(干渠)荡水,以遂(支渠)均水,以列(田埂)舍水,以浍(排水沟)写水。”从以上描述可看出,按功用和所控制的灌溉面积大小的不同,当时把沟洫大致分为浍、洫、沟、遂、甽、列各级,分别起着向农田引水、输水、配水、灌水以及从农田向外排水的作用,形成有灌有排的农田水利体制。《诗经》中经常提到泉水,《大雅·公刘》:“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小雅·黍苗》:“原隰既平,泉流既清。”公刘率周人定居豳和召伯(召穆公)经营谢邑时都特别注重泉水的有无,陈文华先生认为这说明当时已经利用泉水灌溉。《小雅·白华》:“滤池北流,浸彼稻田。”淲池在西安西南,是滮水之源,北流经镐京人渭水,其水被人们利用来灌溉稻田。《小雅·信南山》:“昀昀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农田水利大发展时期,灌溉已被视为农业生产的当务之急,《荀子·王制》明确提出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就是:“修堤梁(修理堤堰),通沟浍(开挖水渠),行水潦(疏通水道),安水臧(蓄贮水流)。”当时还修建了一批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灌溉工程,著名的有安徽寿县的芍陂、河北邺县的西门豹渠、四川灌县的都江堰和陕西关中的郑国渠等。这些水利工程以及上述水田沟洫设施主要是利用地表水流来灌溉农田。对于地下水的利用则是靠井灌,井灌主要是用于园圃中灌溉蔬菜,原来是人工用瓶罐从井中取水,后来发明提水机械桔槔。《庄子·天地》载:“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捐捐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功甚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乎?’为圃者仰而视之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为槔。’”《庄子·天运》也有记载:“子独不见夫桔槔乎?引之则俯,舍之则仰。”在平整后的土地上添挖沟渠,经过灌溉的土地水量更加充足,土质潮湿松软,更利于百谷的茁壮生长。

先民还根据作物的生长情况追施肥料以满足作物对营养的不断需求。“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周颂·良耜》)则是把薅除的荼蓼等杂草沤烂在田间作为绿肥,使庄稼长得茂盛。此外,扫除废弃的杂物,用火烧、土化等方法制成的堆肥也是当时常用的肥料。《礼记·月令》讲到夏季多雨,除草以沤腐、烧灰、浸泡水中藉以杀草,从而“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用火烧和水沤两种办法消灭田间杂草可以肥田。同时还可以起到改良土壤环境的作用。施肥作为农耕生产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而被特别重视,《韩非子懈老》:“积力于田畴,必且粪灌。”《荀子·富国》:“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刺草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

除虫是耕种管理的重要环节,《诗经》中多次提到破坏农作物生长的害虫,《大雅·瞻印》:“蟊贼蟊疾,靡有夷届。”《大雅·桑柔》:“降此蟊贼,稼穑卒瘁。”在《小雅·大田》中可以见到人们防治虫害:“去其螟媵,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螟食苗心,媵蛀苗叶,蟊害苗根,贼坏苗节,先民在长期的耕作实践中,通过细致的观察,充分认识了诸多害虫对庄稼的危害,于这些害虫必须及时清除,以免幼苗受损,影响收成。人们利用昆虫的趋光性特点,采用火光来诱杀害虫,令其自投火中。自取灭亡。

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商周时期已经脱离了原始农业那种不耘不灌,任之于天的状态。同时,由于人口的增加,对耕地的需求日益迫切,因此对土地的利用不再是荒十年八年,等到草木茂盛再重新开荒播种,而只要休闲两三年之后就可以继续耕种,从而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西周的耕作制度是种植一年休耕两年的休闲制,土地利用率已达三分之一,比起原始农业的抛荒制大大提高了。《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中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和再易之地,这就是为了合理的保持土地的肥力。根据田地整治程度确定休耕轮作制度。所谓不易之田就是无需休耕的上等好田,一易之田即耕作一年休耕一年的一般田地,再易之田即耕作一年休耕两年的生荒田。《诗经》中有—套专门的术语言称不同生熟程度的田地,《小雅·采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蓄亩。”《周颂·臣工》:“亦又何求,如何新畲。”《尔雅·释地》解释为:“田一岁日蕾,二岁日新田,三岁日畲。”即初垦的生荒田称为“菑”或“菑亩”,耕作了两年的是“新田”。三年以上的熟田就称作“畲”。这种由荒地逐步整治成为熟田是耕作技术进步的表现。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深耕易耨”、“多粪肥田”等耕作技术的出现和推广,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使地力得到恢复和提高,有一部分较好的土地就不需要休闲几年再种植,而是每年都可以种植,这种土地利用制度叫连年种植制,这一部分土地的利用率是百分之百,比休闲制提高了两倍,这在我国耕作制度上是个巨大的进步,从此以后,我国就走上了连年种植制的道路。有的地方由于人口密集,土壤肥沃,加之善于耕作,精心管理,则可“四种而五获”,甚至“岁而再获”。

农夫耕田范文3

中耕是我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国外有的农学家曾把我国的传统农业称之为中耕农业。中耕主要是除草、松土,改善作物的生长环境。原始农业在播种后“听其自生自实”,自然没有中耕这一环节。后期可能有除草等作业,主要是靠手工或是一些简单的竹木工具来操作。到了商周时期,中耕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据胡厚宣先生的考证,甲骨文中一些字像是双手在壅土或者是用工具锄地除草,看来商代已有除草和培土技术[141]。《诗经·小雅·甫田》:“今适南亩,或耘或籽,黍稷??。”《毛传》:“耘,除草也。籽,壅本也。”说明至迟在西周时期,人们已认识到除草培土(耘、籽)对作物生长的促进作用,中耕技术确已产生无疑。当时田间的杂草主要是莠和稂,如“维莠骄骄”、“维莠桀桀”(《诗经·齐风·甫田》)、“不稂不莠”(《诗经·小雅·大田》)等。莠是像粟苗的狗尾草,稂是像黍苗的狼尾草,都是旱田农业中的似苗实草的伴生杂草,当时都已能识别并要求清除干净,达到“不稂不莠”的程度,可见对除草工作已很重视。另外还有两种野草是荼、蓼。《诗经·周颂·良耜》:“其?斯赵,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即用锋利的农具?将苦菜(荼)和蓼属植物(蓼)薅除,荼蓼这些野草腐烂了,黍稷这些粮食作物就得以生长茂盛。可见到了西周时期,不但强调中耕除草,而且已经利用野草来肥田了,这也是一个进步。商周时期出现的钱?之类的锄草农具就是为这一中耕技术服务的。

中耕锄草在战国时期称为耨。如“深耕易耨”(《孟子·梁惠王上》)、“耨者,熟耘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垄作技术和条播方法的推行,使中耕除草成为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当时非常强调中耕,甚至要求做到“五耕五耨,必审以尽”,以达到“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今兹美禾,来兹美麦”(《吕氏春秋·任地》)的目的。当时进行耨的工具也叫作耨,是一种短柄的小铁锄。据《吕氏春秋·任地》记载:“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耨柄的长度只有一尺,只能是单手执握“蹲行?亩之中”进行锄草工作。耨的宽度只有六寸,亦可推算当时条播的行距大体不宽于一尺,与“垄宽一尺,沟深一尺”的垄作法也是相符的。战国时期新出现的一种六角形铁锄,体宽而薄,不适于掘土,只能用于中耕锄草。它安装一长柄,人可以双手执锄站在田间锄草,既可减轻疲劳,又提高了劳动效率。因刃宽且平,锄草面积大,两肩斜削呈六角形,锄草时双肩不易碰伤庄稼,故特别适于垄作制的要求。因而各地都有出土,并且一直延续使用到汉代。

汉代很强调中耕除草。《?锸ぶ?椤肪桶?SPAN lang=EN-US>“早锄”作为田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各种作物都要求“有草除之,不厌数多”。如“麦生根茂盛,莽锄如宿麦”;“豆生布叶,锄之。生五六叶,又锄之”;“麻生布叶,锄之”等等。书中又说:“麦生黄色,伤于太稠。稠者锄而稀之。”则中耕不但除草,并有问苗之功。汉代农具中有专门用来锄草的铁锄(如前述的六角形铁锄)。《释名》:“锄,助也,去秽助苗长也。”锄在汉代又写作?,《说文解字》:“?,立薅所用也。”都说明锄是专门用来中耕锄草松土的,不同于用来翻土整地的锸、?等农具。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南阳市和江苏省泗洪县重岗出土的东汉锄草画像石,以及四川省成都市土桥出土的东汉农作画像石中的锄芋场面都使我们看到了所谓“立薅”的中耕情形(图五七)。至于水田的中耕技术因缺乏文献记载,只有从出土文物中去寻觅。四川省峨眉县出土的东汉水塘水田石刻模型,右下角刻有两个农夫伏在田中用手耘田的形象,说明当时水稻已采取育秧移栽技术,田中有行距,人才可以下去除草。手耘非常辛苦,但是除草很彻底,通常是将草拔起来再塞进泥中,腐烂后可以肥田,这是用其他工具中耕难以做到的。另一种方式是脚耘。如四川省新都县出土的东汉薅秧画像砖,左半部就有农夫在脚耘的情景(图五八)。脚耘就是用脚趾扒烂稻田泥土,将田中杂草踩入泥中,使之腐烂。脚耘的质量稍逊于手耘(主要是不便于拔草,只能踩草,有时野草可能复活)却高于用其他工具耘禾。脚耘速度较慢,久立容易疲劳,故需扶根竹棍以便于站立,又可减轻疲劳。这种耘田方式今天在南方的一些农村中还可见到。大体上是初耘时伏地用手爬耘,清除田中杂草;二耘、三耘时因稻苗长高,会刺着胸腹,故不能再伏地爬耘,必须站立改用脚耘。因为劳动强度大,速度较慢,今天也只在一些人多地少实行精耕细作的地区采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耕技术主要是继承汉代,更强调多锄、深锄、锄早、锄小、锄了。《齐民要术》中有详细的记载,并指出中耕的好处除了除草之外,还可以熟化土壤,增加产量:“锄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实多。”(《种谷第三》)“锄麦,倍收,皮薄、面多”(《种麦第十》)。中耕还有防旱保墒的作用:“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杂说》)在锄草方式上,除人工外,还使用畜力牵引中耕农机具。河南省渑池县窖藏铁器中有一种从未见于记载的双柄铁犁,犁头呈V字形,没有任何磨损痕迹,套上V形铧冠正合适,两翼端向上伸一直柄,应是安装木柄扶手供操作的。柄上可能连接双辕或者系绳,以牛或人为动力进行牵引。此犁不宜耕翻田地,只适于在禾苗行间穿过,松土除草,有利保墒,可称之为耘犁,类似后来的耧锄[142]。

4.灌溉技术

原始农业是“听其自生自实”,本没有什么灌溉可言。在考古发掘中至今也没有发现北方旱地农业中的灌溉设施,因此对当时的灌溉技术难下断言。但近年来草鞋山和城头山等地古稻田遗址的发现,却使人们对南方原始稻作农业的灌溉措施有了全新的认识。草鞋山遗址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马家浜文化时期的稻田遗址,据发掘者报告:“根据发现层位上下区别的水田结构形态的不同,可以分成时期先后的三种类型。早期:不规则形状的自然洼地形成的畦田,尚未形成明显的水利灌溉系统。中期:人工开挖的小面积条状分部的椭圆浅坑畦田,田块之间有水口相通,专设的水沟和蓄水井坑为主体的蓄灌设施已经形成,并有一定的规模和格式。后期:以方形蓄水塘为中心的灌排设施开始出现,浅坑形畦田围绕水塘分布,田块之间有水口或浅沟形成水路串联。从中可以看出,早期到后期的发展过程是当时的耕植方式由自然种植向人工的规模型耕作方式演进的过程,从中还可以窥见中国历史时期的稻作生产,例如整地和田问管理中灌溉系统的雏形。由此将使我们对于长江下游太湖平原史前稻作农业的发展程度作出新的科学评估。”[143]从上述早、中、晚三期水田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早期的水田是对自然低洼地的利用,尚未考虑给水、排水的需要,处于一种纯粹靠天蓄水的原始栽培阶段。中期与晚期的水田已有目的的开挖相互有微落差的水田,依次用水口串联成带状,并与水井、水塘、水路等设施配套使用。其结构上有如下功能:(1)在雨量充沛的条件下,小水池状田块有利于田内蓄水。(2)在自然水源不足的情况下,小水池状田块便于人力取水注入。中期的水井和晚期的水塘都可起到蓄水供水的作用。从规模效益来看,水塘的功能大大超过了水井,而且水塘除了可供蓄水用于田中缺水时救急之外,尚可在多水季节具有一定泄涝功能,这在当时的稻作生产过程中无疑是一巨大的进步[144]。城头山遗址则在大体同一时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汤家岗文化的文化层中,发现了与水稻田配套的原始灌溉系统,有水坑和水沟。在稻田之西高于稻田的原生土层,发现三个水坑(坑径1.2~1.5米左右),并发现了由西南向东北注入水坑的三条小水沟,均是与稻田配套的灌溉设施[145]。由此可见,早在六千多年前,中国的南方稻作农业中就已出现了原始灌溉技术,并有了一定规模的灌溉设施,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它也表明商周时期的灌溉技术并非无源之水。

商周时期的灌排系统主要是在农田之间挖掘很多沟渠,称之为沟洫。相传大禹治水时是“浚畎浍距川”、“尽力乎沟洫”。周代的沟洫已有一定的规模,分为旱田和水田两个系统。旱田的沟洫是宽六尺、长六百尺为一亩田,亩与亩之间挖有深、广各一尺的的畎;百亩之田为一夫,夫与夫之间挖有深、广各二尺的遂;九夫为一井,井方一里,井与井之问挖有深、广各四尺的沟;地方十里为成,成与成之间挖有深、广各八尺的洫;地方百里为同,同与同之间挖广二寻、深二仞的浍。同时利用开挖沟洫取出的土料修筑相应的径涂道路,做到“遂上有径”、“沟上有畛”、“洫上有涂”、“浍上有道”、“川上有路”(《周礼·遂人》、《考工记·匠人》)。当然,实际情况不可能都这么整齐划一,但我们从甲骨文的田字结构(*[囗+艹]、*[囗+井])多少也能想象到当时田野中沟洫纵横交错的情况。根据《周礼·稻人》记载,水田的沟洫则设有蓄水的“潴”(陂泽)、拦水的“防”(堤岸)、放水的“沟”(干渠)、配水的“遂”(支渠)、关水的“列”(田埂)和排水的“浍”(排水沟)。它没有旱田沟洫那样的严格要求,这是因为北方旱田多在黄土平原上,开挖沟洫容易统一规划,南方水田则需根据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实际上水田的沟洫是灌排兼用,而旱田的沟洫则是以排水为主,这是因为黄河流域70%左右的降雨量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往往暴雨成灾,而这时庄稼已快成熟,并不需要多少雨水,如果没有迅速排水的沟洫系统,农田就会被冲毁。所以上述从每亩之间的畎到百里为同之间的浍,越来越宽、越深,就是为了迅速排水而设计的。但商周时期也重视灌溉,《诗经》中经常提到泉水,如“观其流泉”(《大雅·公刘》)、“我思肥泉”(《邶风·泉水》)等等,说明已经利用泉水灌溉。《诗经·小雅·白化》:“??乇绷鳎??说咎铩!??卦诮裆挛飨萄羰心厦妫?????矗?绷骶?渚?今陕西西安南郊)入渭水。说明当时已利用??氐牧魉?喔鹊咎铮?莆樟艘欢ǖ囊??喔燃际酢O匀唬?典?嗯畔低车男藿ǎ?枰??诖罅康耐练剑?投?糠浅4螅?惹行枰?慕??屑蚵?闹衲臼?鞯染蛲凉ぞ撸?俳?巳缤?省⑼??之类的新兴掘土农具的产生,或者说金属掘土农具的出现使沟洫工程得以迅速推行。

农夫耕田范文4

关键词:战国;农学理论;流派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3-0135-06

战国时期,七雄并立,列国无不为了富国强兵而致力于发展耕战,并自觉展开社会改革,为农业生产力开辟道路。在这种背景下,以铁制农具、牛耕、大型水利工程、精耕细作、多粪肥田等为标志的先进农业科技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社会改革的成功、农业科技的进步、富国强兵的需求和百家争鸣的出现,促使战国农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农家学派开始形成,并成为战国“九流十家”之一。农学著作犹如雨后春笋般相继问世。儒、墨、法、道、阴阳、杂家等诸多学派,也无不在西周以来传统重农思想的基础上,引入重视农业科技的内容,提出了丰富的农学理论。由于视角和立场的不同,各个学派的农学理论各有侧重,从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学理论流派。探讨战国农学不同流派的学术主张及其各自的特色,对深入认识战国农学理论是不无益处的。

一、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理论

李悝是战国初期三晋法家的代表人物,《汉书,艺文志》在《诸子略》法家中著录《李子》三十二篇,为李悝所作。

李悝虽属法家,但其农学思想也很丰富,影响颇大。战国初年,李悝辅佐魏文侯,在“七雄”中率先实行变法。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为此,李悝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农学理论。

李悝“尽地力之教”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采用科技的手段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耕地的单位亩产。《汉书,食货志》载:“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因此,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耕地的亩产,对于国家经济有着重大的意义。’

李悝认为,要落实“尽地力之教”,关键在于调动小农的生产积极性,即“治田勤谨”。所谓“治田勤谨”,就是要求农民种田一要“勤”,即勤于耕作;二要“谨”,即谨慎认真。为此,李悝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张和措施:

其一,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大力推广科学种田。李悝运用农业立法,对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据桓谭《新论》载:“魏三月上祀,农官读法,法曰:‘耒无十其羽,锄无泥其涂。春田如布平以直;夏田如鹜;秋田惕惕,如寇来不可测;冬田吴、越视。”这一法令涉及春耕、锄草、收获等田间管理环节,具体而细致。其针对的对象,就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夫。另据《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古书,李悝还要求农民“必杂五谷,以备灾害;力耕数芸,收获如寇盗之至”,“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蔬,殖于疆场”。即是说:要根据作物抗灾能力的不同而杂种五谷,以免种植单一作物遇到某种灾害时难以补救;在耕作技术上要讲求深耕易耨,收获时要抓紧时间,以免因风灾而受到损失;同时要在住宅周围栽种桑树,划出园圃种植蔬菜,利用场边地头种植各种瓜果,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

其二,加强国家的农政管理,督促、鼓励农民努力增产。李悝根据土地的不同品级,为农民规定了生产指标,“视上上之田收下下,女则有罚,下下之田收上上,女则有赏。”通过制定农业法令,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其三,减轻国家赋税,平抑粮价,保护小农的生产积极性。李悝曾为农户小家庭算过一笔账,“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一年到头,除了田租、口粮、日常消费外,一户小农家庭竟然要亏空四百五十钱。如果加上“不幸疾病死丧之费”以及商人在粮食买卖中的盘剥,农民就容易濒临破产,“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这正是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源所在。有鉴于此,李悝在变法的过程中,实行减轻赋税的政策,惩罚“上计”中税收超额的地方官。另外,李悝还推行“平籴法”,丰年乎价收购农民余粮,灾年平价出售储备粮食,防止投机商人利用年成的丰歉压低或抬高粮价,伤害农民的利益。

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其特色是强化政府对农政管理的职能、推广科学种田、保护小农经济,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李悝的农学思想来源于实际,其措施得力,“行之魏国,国以富强”,使魏国一跃成为战国初期最为强大的国家。

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思想,对战国农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书,艺文志》说:“《神农》二十篇。”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可见,战国农家对李悝思想是有所继承的。李悝倡导的“治田勤谨”,实开战国中、后期“精耕细作”理论的先河。李悝的农业赏罚思想,为后来的商鞅学派所吸收,是秦国“农战”政策的思想渊源之一。而他的农、桑、园艺诸业并举思想,也被后来的管子学派继承并发挥。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所具有的上述纲领的性质,为战国农学的发展,创立了基本的理论架构。

二、商鞅学派“尽地力”的农战理论

农夫耕田范文5

搭建产销间的桥梁

2004年,已在日本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的赖青松,受好友何金富邀请,成为台湾宜兰“谷东俱乐部”的田间管理员。在日本求学之前,赖青松毕业于台湾成功大学环境工程学系。因为在年少时期,曾回到乡下生活一年,与土地有非常亲密的接触,对土地的热爱与依赖从此深深扎根心底。大学毕业后,他曾经在“主妇联盟”工作。“主妇联盟”全名为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旨在推动环保教育与提升妇女关怀。主妇联盟里有个“共同购买”部门,这个部门以消费合作社的方式运作,找一些清净的食物以及环保的用品供应基金会的会员使用。赖青松一进主妇联盟,就担任“共同购买”部门的采购兼司机。在“共同购买”工作的五年里,赖青松和无数商家打交道,认识许多农友,那些人基本上都是台湾当时的有机生产者。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赖青松及朋友们苦恼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彼此信息不流通,存在理解上的障碍。

他们认为,在这个“东西买就好”的时代,食物本身最原始的意义已悄悄流失。“没有人能告诉消费者,现在放在超市或是便利商店货架上的稻米是什么人用什么方法在什么季节的什么地方所生产,等到有机会到产地一探究竟,才发现现在吃的大多是混合米、杂牌军,有时只是为了改变口感,争取消费者的青睐,这往往也代表了降低品质的有效手段。至于人们究竟吃下了哪里来的米饭,是谁辛苦生产,统统都变成无足轻重的细枝末节,没有人会在乎。当然若非有高效率市场机制存在,世界各地的产物无法在短时间满足人们的需求,人类也就无法过上舒适的生活。”但是,当一桩又一桩黑心商品事件被曝光,不得不承认,当消费者距离产地越来越遥远,需求与供应之间的沟通无法正常对话,消费者抱怨付出的金钱换不回等值的商品,而做事踏实愿意提供好质量的生产者,也会对失序的市场失去信心,因为他们发现与其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倒不如花心思在包装设计以及讨好渠道商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显然隔着有一道高大、无形的墙。是否有比“共同购买”更能拉近消费端和生产端距离的方式,可以让彼此之间对话,并且产生信任?赖青松和何金富一直思考着。

何金富在新北市有一块农场,赖青松在假日或是工作之余经常会去拜访。闲聊之中,俩人逐渐清晰了“谷东俱乐部”的雏形――让有些消费者事先出资支持特定农夫,共同分担收成的风险,农夫在日常照料、耕作土地,采用大家认可的生产方式进行耕种,谷东们也要积极参与土地的耕种。这样即可以提供农民最基本的生活,又可以拉近农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成为田间管理员

渴望回归耕作生活的赖青松,成了谷东们支持的“谷东农夫”――田间管理员。在“谷东俱乐部”里,田间管理员与一般农夫最大的差别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田间管理员所生产的东西并不受到市场上非特定大众消费者的选择,他为特定的消费者而生产,相当于一个订做的概念。所以,赖青松管理的“谷东俱乐部”不会做过量生产(只耕作一期的稻作,所以他最忙的时间是每年的二月一直到八月,九月到第二年的一月主要负责出货以及田间简单的照顾和管理),生产的面积和生产所得,满足谷东俱乐部谷东的约定量以及赖青松一家的需求即可,其他的时间,赖青松花在他更感兴趣的事情上,比如写作,做翻译或者是演讲。

谷东俱乐部在“产量不错,滋味一级棒”中有了一个好的开头。中间虽然遇到许多问题,但最终都被解决。在第五年的时候,田间管理员的职权有了一次调整。从原来的风险分摊,改为有增产就摊款的方式,这样的改变,将风险由谷东农夫自行承担,但继续维持原来的计划订购与预约生产。赖青松说:“原本农业生产跟消费的问题就在于生产跟消费两段的距离太过遥远,刚开始,谷东把两者绑在一起,两者之间的距离拉到最近。但是消费者基本上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减产损失,第一个损失的就是消费者。”改动过职权之后,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距离被稍微拉开了一点,但又不像现在社会上两者间的关系那么远,彼此之前完全是陌生的。这样做之后,虽然谷东农夫承担的风险变大,但他所承受的道义上的压力变小。在后来的谷东制里,消费者必须在收成前半年就支付股金。对生产者,也就是谷东农夫来说,还是可以缓解他的不少压力,而且预约订购的方式让生产具有计划性,产销之间就不会出现过多或者过少的问题。

将当农夫进行到底

从不了解种地的城里人,变成职业农夫,赖青松付出的不只是体力和脑力,还要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开始学种田时,赖青松已经34岁。“中年开始学种地,真的是重头开始。单是用好颇有重量的锄头就是一个挑战。”对于土生土长的农夫们来说,田里面的事情驾轻就熟,赖青松则是不断试挫。不过比起完全没有经验的人,赖青松并不担心也不害怕,小时候曾经在乡下爷爷家居住一年的记忆,让种田在他的脑海里有一种若有似无的熟悉感。可是究竟该如何开始,该怎么去做,老实说,他并不清楚。因为不想过分使用农药以及化学肥料,希望尽可能用自然农法的方法进行耕作。一开始种地,赖青松不断遭到同样种田的农夫们的嘲笑,而变化无常的天气,也让他领教了“靠老天爷赏饭吃”时老天爷的威力。他在一次次的错误中学习。

如今,谷东俱乐部已迈向第八年。从第一年的5.3公顷地到现在的5.6公顷地,谷东人数维持在三百人到四百人之间,耕地面积没有变得更大。在“谷东俱乐部”进行到两三年时,谷东俱乐部是否该扩大耕作面积不断被拿出来讨论,认真思考过规模化之后的种种以及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赖青松维持了原来的耕作方式。他不想让谷东俱乐部变成一个农企业。“这样下来我就不需要下田了,而是努力去卖稻米。这就违反了我们想要做谷东俱乐部的初衷,并没有拉近产销之间的距离,而是回到了惯常的形式上。”

八年间,赖青松经历了许多的甘苦和无奈:有的谷东只愿意把谷东俱乐部当成是一种休闲的方式,除了资金投入并不太愿意更多地参与耕种过程;种田靠天吃饭,虽然有节奏但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日常安排,时常发生谷东要来帮忙插秧却遇上天气和条件不适,无事可做的情况,等等。作为谷东农夫除了照料土地,进行生产外,赖青松还将所有生产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每月亲笔书写“谷东米报”,汇报田间作业的情况,以及与风雨虫鸟交手的田间心得,并召开谷东会议,进行“谷东土地旅行”等活动。

农夫耕田范文6

秦统一中国,废封建,行郡县,诸子不复分封。[1]由此,秦天子以下,天下莫非齐民,中间的只有代表皇权的守令,皇帝与臣民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这也可说是韩非子理想的实现,使强宗大族不复能专垄断赋役所自出的人力资源。《韩非子》:"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2]

商君变法,子壮则出分,家有二夫,则倍其赋。论其用心,商鞅大约为了防范宗族成为皇权与人民之间的一个权力个体,而使直接皇权的威势打折扣。[3]秦始皇对于生产是颇为注意的,是以《史记》中所见几条秦刻石的铭文,无不有僇力本业的句子。例如琅琊刻石:"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碣石刻石,"黎庶无余,天下咸抚,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彼诸产,久并来田。"[4]《吕氏春秋·上农篇》开章就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5]这一段说明了农民对皇权的价值,在于生产,服兵役,守法奉上,所谓农民朴重不徙,正是秦汉大帝国的最好国民。

汉高肇业,沿秦法不改,中国仍是一个官僚机构统治的社会。汉初诸帝,皇权逐步张大,废功臣诸侯,削同姓列王,其目的都在消除对皇权有威胁的可能来源。[6]汉武帝尽一切力量打击工商人士,桑弘羊莞盐铁酒酤,杨可告缗算赋,一方面固是为了筹措经费,另一方面则使国家权力直接掌握了经济领域。这一连串的作为,基本精神仍是以政治力量干预并独占社会的各项活动。[7]最与农业有关的,莫非以政治干预,使农业生产为汉帝国的经济基础。

汉法重农抑商,地租极为轻微。[8]文帝时(公元前一六六年),税率由十五税一减半为三十分之一。正式宣布农为立国的根本,则是文帝在前元二年(公元前一七六年)的诏书"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9]

自此以后,汉廷屡次下诏,说明政府对农业生产的关怀。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一六八年)一诏尤其注意于粮食的不足。由此而有减税一事,甚至有时完全免除地租的恩诏,目的在使"脱产"的农民,回到土地从事生产。[10]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一六三年)一诏,文帝竟怀疑是否因酿酒及饲料二项用途,造成了民食的不足,当然也怀疑是否有太多的农夫脱离生产的工作:"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民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11]

上述文帝的诏书,显然忽略了人口增殖的问题。汉代经过一个世代的休养生息,人民乐业,人口的数字也为之增加。[12]太史公则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认为一个世纪的人口增加率,在有些地方可以多到不止二倍或三倍。[13]太史公的粗略估计可以提供增加率的大致趋势,然而究属太过粗略,我们仍无法据此而作推算。倒是《汉书·诸侯王表》有若干有用的记载。这些诸侯大都在高祖初年就封,由立国到国除之间的年代是确定的,十九个国的户数也见记载。[14]不过,这一类资料的可靠性,受两项因素的影响:一则立国就封之初的户数可能已是低估了,二则人口数字的增多也未尝不可能因为人口移入,甚至国界有了改变而未能在史料中看到。反之,因史料性质单纯,而且对比的资料出于同一来源,第一项顾虑可以因此减轻其严重性。诸侯的封邑分散地域颇不一致,可说全国各个人口密度不同的区域都有封国。区间人口移动在有些地区是增加,有些地区是减少。整体言之,由于取样侯国分布各地区,因人口移动而导致的误差,当可为之部分地抵销。而且各封国增殖率的一致性甚高,大率都在百年左右二倍或三倍其原有人口。除这群十九个诸侯国的人口数字外,西汉后半也有三个郡国的人口增殖率可用,其趋势与上述十九国例证所示颇为一致。[15]二十二个例案的增加率,以几何平均值言之,是每年百分之一点六,一个颇为合理的人口成长率。

汉代常有大量的流民,自然也是人口与耕地比率失去平衡的现象。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一一九年)有七十二万五千关东贫民由使者部护,送到北边新秦中安置。元封三年(公元前一0七年)又有移民二百万实边的建议。除这两件荦荦大者,《汉书》记录了移民的事不下二十件之多,移动的人口动辄成千累万。东汉也有不下二十起人口移动的记载。[16]流民大约最后移往人口较稀的宽乡,尤以北方沿边及南方诸郡为多。[17]南方人口增加,添设郡县,更是东汉常见的事。事实上,由汉代开始,中国人口南移是历史上长期的现象,最后终于改变了整个人口的分布情形。[18]

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过剩人口,可能由政府开放前此未开的公田而得到耕地。整个汉代,开放公地公田的记载,史不绝书。其中包括山林园囿,或单纯的"公地",地区则包括近畿三辅,太常公田,以及所在郡国的公田。甚至王公大臣也往往奉命捐献土地,以假给贫民。[19]大约"公田"来源,最主要的仍是山泽林薮。未开发的土地,依封建习惯是属于封君的,在汉代。一切未开发土地当然就属于皇帝了。这种山林之利,因此属于少府,即皇室的私产收入,而不属于大农,即政府的公收入。[20]第二类的公田是籍没的私产。武帝一朝,法网繁密,公卿功臣都动辄得咎,财产入官。杨可告缗,中家以上破产不少。凡此构成汉室庞大公田的重要来源。第三类则是公廨职田,由该管单位放佃,收租作为公费。[21]

第二类及第三类的公田,事实上都是已经垦熟,而且有人耕种的田地。承种者往往不是佃户,即是官奴婢。这两类的公田,即使由贫户承领,也不过赶走一批旧的,换上一批新的。对整个国家的耕种人口与耕地比率,并无改变,而且也不会使农业生产的总额有何改变。在山林薮泽假民耕种时,农业人口的归返生产,自有裨益。但到王莽时只是由公卿大夫捐出土地,以给贫民,则其实际增产的意义,远逊于政治性的均产姿态。最后可以放领的空地,也不过是边地的一些新土地了。

假给未垦的公地,也只能有限度地解决人口增殖引起的粮食生产问题;[22]在人口密度特高的核心地区,人口增殖的压力当更为可怕。汉代人口分布本不均匀;这种特殊拥挤的地区包括三辅地区,黄河中下游,及四川的成都盆地。[23]向南的移民使南方增加了不少人口,但整个汉代的人口重心仍在北方,中原始终是人口压力最大的地区。[24]

增加耕地面积是增产的一法。另一方法则是增加单位面积的生产量。汉武内外多事,封禅、塞河、开边,已将过去几代的储积用尽,食粮不足的现象比以往任何一代更为严重。[25]武帝末年,罢戍轮台,封车千秋为富民侯,象征武帝转而注意到农业的增产。[26]

根据正统的马尔萨斯人口论,在生产技术达到一个水平时,人口也有一段稳定的时期。等到另一技术进步使食粮供应更多时,人口才再度丧失稳定。依此理论,人口是跟着经济情况改变的应变变数。然而人口与经济改变之间的关系似比马氏理论所假定的情形更为复杂。新技术的传播,甚至发明,往往可应人口增加而引起。人口学家Wrigley指出,人口与经济条件之间的互应关系,往往有助于解释何以在欧洲及其他地区工业化以前的社会,其经济基础的农业,仍可以缓慢地,然而逐步地改进。[27]

Ester Boserup讨论农业生产条件的名著,虽只是短短的一本小书,却是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重要修正。近年来,经济史家对这本小书,已有了不少辩论。她认为人口增殖是农业技术进展的主要因素。历史上常见的情形,因人口密度高,农夫才以为集约式耕种可以在同一单位面积的农田获得更多的利润。换句话说,即使农夫已知道了精耕细作的技术,若人口密度不到一定的水平,农夫也犯不着在一块小面积土地上用尽气力。另一方面,人力供应充分,也由人口增殖而不成问题。人口密度高,土地供应少,农夫势必着眼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也就是整个生产量的增加。[28]

武帝时,中原郡国人口密度已超过每平方公里一百人,而新开放的公田也很快的不够分配。人口压力已很明显,赵过的代田法在武帝末年得到推广,当与人口压力的情形,有其对应关系。[29]在此以前,汉室已长期实行劝农政策。而政府中人对于农业知识的推广,也未尝不时时留意,例如董仲舒就曾建议鼓励三辅关中农户种植宿麦。董仲舒的奏疏说到"今关中俗不好种麦,……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30]足见目的为以增加一次冬季农作,庶几因收入增加,而改善农户收入,使农民不致脱离农业生产。

集约农耕的技术,在战国时已到达相当的水平。《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及《审时》四篇,[31]为先秦农作技术的基本观念作了理论性的综合,其中包括选种、精耕细作、合作轮种、防止虫害、适应土壤条件、使用肥料、注意水源供输、正条直行以使空气流通,但同时使作物疏密恰到好处。[32]

赵过的代田法,大约只是整合他所知的最佳耕作技术,编组成为完整的耕作程序。垅与甽的排列可以达到正行列的目的。作物根部因不断隤土附根,也可有助于植根深入。行列正直,使耘田除草都比较方便。甽与垅的"岁代处",亦即轮流作为作物生长的行列,也可算是就地换圃。赵过也提倡新农具的使用,所谓"便巧"的耕具。其中包括牛耕的犁,除草用的农具;还有一种轻便的耦犁,大约是播种用的耧车。据说代田法使单位面积的产量大为提高。赵过受命以代田法训练三老及若干拣选受训的力田。还有若干大农的工巧奴奉命在官设的冶坊生产代田法使用的新农具,[33]这次代田法的实验与推广,堪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一系统的农技改革。

考古学的证据显示,代田法似乎确曾广泛地推行于全国各处。居延汉简中即出现"代田"与"代田仓"等词,其时间只在赵过在关中初试代田法之后二年,远至居延边地,代田法也已付之实行了。[34]代田法中用以播种的三足耧,在汉墓画像石上也清晰可见。[35]

由代田法更上一层楼的精耕技术为区种法。区种的创始人据说为氾胜之(约在公元前一世纪)。其法是在小面积作业区用上高度密集的劳力和肥料,以创造单位面积的高产量。植物种植于成条排列或成方阵排列的小坎,谓之一区。区的面积、深度及分布密度,视作物本身的需要而异。重要的是农夫必须继续不断的灌溉与施肥。区种法在于利用面积太小或不便耕种的边际田地达成高产目的。[36]

诚如石声汉氏指出,氾胜之区种是一种用肥和保墒的耕作方法。[37]区种可以用劳力、肥料和适当水分造成小单位的高产。不过,此法最适用的地方,大约也限于特殊的条件,例如地形崎岖的山坡地,土壤易于流失,不能垦拓为大面积农田,即可用区种来补救弱点,但仍须具备大量的劳力,方可承担密集的劳力要求。而肥源稀少,不能普遍施肥,则选择重点集中用肥,也是不失为补救之法。否则,若在大面积农田上以同样方法种植,劳累太过,肥料的需要量也太高,势必得不偿失。至于《氾胜之书》所说产量的数字,据说二人耕种一年之收,可食二十六年;这个数字自然也夸大得不近常情,而原书别处的数字也与此大有差别。[38]

即使区种的成绩不甚可信,代田与区种的基本原则却很合理,大致可以合并为六项原则:

(一)整地

1.正条种植,而不是漫种。

2.相当程度的深耕。

3.考虑到农田所在的地形。

(二)种籽

1.选种。

2.种籽处理。

(三)种植

1."趋时"——-赶上最佳的天气。

2.勤除草、除虫。

3.灌溉保墒。

(四)改良土壤条件

1.施肥——-包括动物肥和绿肥。

2.作物轮种,以缩短甚至避免田地休耕。

3.使用豆科作物以改良土壤肥力。

(五)土地利用

1.一年多作,甚至套作。

2.在边际土地上种植蔬菜。

(六)农具

1.使用畜力,以代替人力。

2.使用特定的农具,作特定的工作。

汉代农夫显然已掌握集约耕作的技术和知识,可以合理有效地连续使用土地,而不须休耕。当然,这种高水平的农耕不是全国皆有之。在大汉天子治下的许多边地,耕种技术仍很落后。在高水平集约与落后耕作之间,当然也因地因时及因其他条件,会有不同水平的农耕技术存在。在公元前一世纪,中国的作物种类包括:黍稷、粱、粟、*、冬麦、春麦、大豆及其他豆类、麻枲、瓜、瓠、芋、稻、芝麻、苜蓿等类。肥料种类包括人肥、动物肥(羊、牛、豕、马、家禽、蚕矢)及绿肥。水利的控制可以借助于沟渠井池陂塘,使农业由天水耕作转变为灌溉耕作。凡此条件,均可有助集约农业的继长增高,日趋更为复杂的境界。[39]

集约农作可利用妇女与儿童从事较为不劳累的工作,如除草、除虫、施肥之类。同时集约农作要求长期而继续的工作。是以集约农作既可减少季节性的劳力闲置,又可使次级劳动力也投人生产。[40]一年多作更缩短了土地休闲的时间。然而,中国的北方究竟有相当长期的霜期。汉帝国的核心区域为关中与中原,冬季颇长,生长季节大受气候的影响而缩短。于是一岁之中,到底免不了有劳力需求分布季节性不均匀的现象。春耕秋获。最为忙碌。而冬季则不失为闲季。[41]

闲季中主要劳动力(男性)及全年中未完全使用的次要劳动力(女性及儿童)都可有相当的时间从事其他非农业性的工作。凡此多少吸收了一些季节性的闲置劳力。其成果不是农业活动的间接支援,即是生产可出售的货品。有一些经济学家称这种非农业性活动为"Z"类活动。[42]

王褒的《僮约》是两汉时代的幽默作品。髯奴便了,原属于成都杨家,在王褒由原主买得便了时,便了要求将一应工作全部开单列出。《僮约》中列举了一个假想农庄的各项农业活动,也包括了修缮、渔猎、畜牧、负贩、制造,各项非农业性的工作。农业活动包括耕种、果蔬、园艺各类,修缮工作包括修葺房屋、沟渠、农具,负贩包括菜、家禽、杂货等等,制造则包括编席、结索及竹木器用。负贩范围可到主要道路及小路上的大小市聚。[43]而出售的货品都不外由上述非农业活动生产所得。[44]

上面讨论的农舍生产无疑会由近村贸易逐步发展为一个贸易市场网,其网络足以联系若干分散的聚落,使当地交易构成一种市场性质的农业经济。[45]宇都宫清吉研究《僮约》,指出《僮约》中的当地贸易可达两个范围。一个大圈子以二百公里为半径,一个小圈子以五十公里为半径。[46]《僮约》本身列举的贸易地点,也可分别为大都市、小城、市聚、各级,符合网络分枝的情形。

既有交易,一定程度的专业性也就势所必至了。东汉《四民月令》大约是缙绅之士的农庄生活,其中所说到的五谷交易,一年之中数度卖出买入,似乎不为消费性的购买,倒更像是为了营求利润。同时,《四民月令》的农庄也生产酒酤、浆醋、药物、腌渍食物,更不用说还有丝帛织物。凡此各项,既可自家消费,也可供应市场。[48]中国的《月令》式时宪书,古已有之。但《四民月令》似是第一次把商业活动包括在内。由此可见,东汉时的市场经济已整合于农业经济活动之中,成为不可分的一部分了。[49]

《氾胜之书》也提到了经济作物的种植,例如种植瓠,不仅瓠白可作饲料,瓠瓢可作水勺,瓠脂也可作蜡烛。凡此都可在市易之后变换金钱。[50]地区性的商业化,逐级提升,最后可以形成全国性的经济网。倒过来,区间的专业化,也因区间贸易而更为发展。[51]《史记·貨殖列传》已列了不少各地的土产,例如安邑的枣、燕秦的栗、蜀汉江陵的橘、淮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的萩、陈夏的漆、齐鲁的桑麻、渭川的竹,凡此都是以运销别处为目的而种植了。[52]

东汉史料未见如此全国性的资料,但赵岐即曾见陈留以种蓝为业,弥望皆是,不植其他。杨震也曾以种蓝为业。[53]织物的地域性专业化,在居延及敦煌的汉简中也可看到。远在西陲边塞,戍军使用的纺织品则来自河内、广汉、及任城。一帛之微,远输千里,而其品质也不过是寻常的货品,并非什么罕有的上品。[54]

近来发现的考古资料更说明此点。辽阳三道壕的西汉村落出土了至少七个烧制砖瓦的窑,窑的容量足可烧制一千八百块砖。据经手的考古学家报告:两窑成一组,轮流生火,可以连续生产,不致中断。在三道壕生产的砖瓦,不仅见于本村遗址,同样的砖也见于辽阳地区的其他同时代遗址。村外有一条道路遗迹,卵石累积三四层作为路基,高达零点三五米,路面上有两条大车的辙痕,路宽七米,足够两车并驶。[55]辽东在汉仍为边地,经济上绝非高度发展的地区。一个边地的村落,可在农业之余,有此专业化的烧窑生产,有此运输道路,则非农业性的经济活动,也就相当可观了。

市场交易网把农业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结合于一个巨大的经济网之中。这种观点多少不同于一般习见的看法。后者总以为中国的农业社会由许多自给自足的村落合成,彼此之间各不相涉。[56]事实上,汉代已有不下二三十个具相当规模的城市,座落于联络各地区的大小干道上。[57]汉代的生产力,足可产生繁荣的工商业。但是汉代的重农政策,尤其武帝时代杀鸡取卵的措施,使甫萌活泼生机的工商业,刚发芽即告夭折,夭折于强大皇权的压力之下。[58]武宣以降,汉代的官僚机构渐渐形成气候,士大夫不容政治之外的工商力量构成对其政治独占挑战。中国将发财与升官联合为一个成语,即可见政治之外,甚至不再容许另一平行的致富途径。[59]商业活动,是以在武帝以后不可能有全面发展的机会。于是生产食物的责任固已由农民担任,连原可由工商专业担任的其他货品的生产工作,也不得不由农村担任,转而也吸引了农村中季节性的多余劳力。

商业活动的水平随着政治安定度而升降。国家统一,内部交通无阻隔,则货畅其流,不仅局部性的经济整合,易于做到,甚至全国性的整合,也并非不可能。反之,若国家分裂,伏莽遍野,举步荆棘,则商旅裹足。在这种情形下,农村经济的触须,逐步缩回。第一步当为区域性的经济自足,也就是区域性的经济割据。逐步缩小,到最后一步即可能构成关着寨门的坞堡自给自足。这种小地区的自给自足,不能与当地的自卫分开。地方领袖即由此脱颖而出,成为地方豪强。光武舅氏樊宏父子,即是此等人物。[60]大约全国即已分割为许多经济上独立的小单位,凡事不假外求。[61]西汉末如此,东汉末的坞堡,也正是这种关闭性的单位。[62]其中农民非农业性活动,遂不免由生产可赴市售卖的货品,转变为生产外来供应中断后的代用品。然而,这种由互相隔离自给自足的独立状态,终究只是暂时的现象。到国家再度统一时,孤立的小单位会再度由交易而逐步整合,再度发展为一个全国性的经济网络。中国的集约农业,终究会使农民把非农业活动的资金与劳力,转化为专业货品的生产,让农民在农业收入之外,享有可观比例的农舍工业的收入。 注释:

[1]《史记会注考证》,卷六,页二五--二七。

[2]《韩非子》(四部备要本),卷一七,页一三--一四,又参看卷一八,页一0--一一,卷一九,页八,卷二0,页四。

[3]《史记会注考证》,卷六八,页八、一一。

[4]同上,卷六,页三四--四六。

[5]《吕氏春秋》(四部备要本),卷二六,页四--一一。

[6]许倬云,《西汉政权与社会势力的交互作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三十五本上册。

[7]《汉书》(四部备要本),卷二四下,页八--一三0;《盐铁论》(四部 备要本)自然是讨论这个问题的重要史料,见近人著作:Ch’ü Túng—tsu,Han Social Structure(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72),pp.196—20l;S.N.Eisenstadt,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Empires: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Historical Bureaucratic Societies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of Gleucoe,1963),p.121。

[8]吉田虎雄,《论汉代的租税》,《两汉租税の研究》,东京,一九六六,页二五以下.关于以农立国,参看贺昌群,《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形式》,上海,一九六四。

[9]《汉书补注》卷四,页七。

[10]同上,卷四,页一一。

[11]同上,卷四,页一三。

[12]前述诏书明白地指出了户口纪录不见增多。

[13]《史记会注考证》,卷一八,页三--四。

[14]《汉书》],卷一六。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北平,一九六二, 页二三六--二三七。汉代郡国人口密度,请参考劳干,《两汉郡国面积之估计及口数增减之推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本 第二分,页二一五以下。

[15]《汉书》,卷一八、卷七六,页一四。劳干,《两汉户籍与地理之关系》,同上,页一七九--二一四。

[16]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北京,一九五七,页四五0--四五二。

[17]劳干,“两汉户籍”前揭文,页一九二--一九三、二O八--二一四。

[18]Herold J.wiens,China Marches Toward the Tropics(Hamden,1952):Hans Bielenstein,“The Census of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A.D.2—742,”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guities,XIX(1947),pp.125--163.

[19]天野元之助,《汉代豪族の大土地经营试论》,《泷川博士还历纪念论文集》,东京,一九五七,页八。

[20]增渊龙夫,《中国古代の社会と国家》,东京,一九六0,页二六五以下。

[21]《汉书》,卷二四下,页一二;《后汉书集解》(艺文影印),卷二九,页一二上;卷一一,页一四下;卷八0,页一一上。

[22]若人口以每年百分之一的速度增殖,二十五年后,一百人可增殖为一百二十八人,而一百年后可增殖为二百七十人。E.A. Wrigley,Population and History(New York,1971),p.206,fig.6--2。

[23]劳干,“两汉郡国”前揭文,页二一六以下。在若干地点,人口密度可以局部性的异常高,参看同氏“两汉户籍”前揭文,页一九七--二0一。

[24]劳干,“两汉郡国”前揭文,页二一六以下。比较该文所列两汉资料,可发现两汉十三个人口最密郡国中的十个,仍列入东汉十七个最密郡国之中。

[25]《汉书》,卷二四上。页七。

[26]同上,卷二四上,页一二--一三。

[27]Wrigley,op.cit.,pp.46—50.参看,T.R.Malthus,First Easay on Pop—

ulation(London:Royal Economic Society,1798,reprint,1926.)

[28]Ester Boserup,The Conditions of Agricultural Growth(Chicago,1965),

p.41.

[29]《汉书补注》,卷24上,页一三。

[30]同上,卷二四上,页一二。

[31]《吕氏春秋》有关农作的四篇,自然不是农夫所作。但即使文人学士是真正的著者,仍须当时有有关这一类的问题存在,这些知识分子方可下手讨论,何况先秦有一批真正关心农业的农家学者,也亲自操作,具有第一手农作经验的,如《孟子》中的许行之徒。

[32]许倬云,《两周农作技术》,《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十二本第四分,页八0三--八一八;夏纬瑛,《等四篇校释》,上海,一九五六;万国鼎,《〈吕氏春秋〉的性质及其在农学史上的价值》,《农史研究集刊》,第二册,一九六0,页一八二--一八五。

[33]《汉书》,卷二四上,页一三—一四。至于代田究竟宜于在大面积农田抑小面积农田,仍是聚讼之点,参看伊藤道雄,《代田法の一考察》,《史学杂志》,六十九卷十一期,页六一--七八;西嵨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东京,一九六六,页一六六以下。其实代田法对于大小农田都可使用。

[34]Chang Chun—Shu,“The Colonists and Their Settlements on the Chu—

Yen Frontier,”《清华学报》,新二号,页一六一--二一五。

[35]《山西平陆枣园村壁画汉墓》,《考古》,一九五九年第九期,页四六三,图版一0四。

[36]石声汉,《〈氾胜之书〉今释》,北平,一九五九;大岛利一,《氾胜之书につぃこ》,《东京学报》,京都,十五卷三期,页八六—--一六。

[37]中国的厩肥,以猪肥为最常见,也远在汉代即可见之。汉代明器常见猪圈与厕所相连,汉代村落遺址,也见此种安排,《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一九五七年第一期,页一二四。

[38]石声汉,前揭书,页六四。清代颇有人想重新尝试区种法,参看王毓瑚,《区种十种》,上海,一九五五。一九五八年在河北河南两省也曾有实验,参看万国鼎,《中国农学史稿》,北平,一九五九,页一七八。

[39]石声汉,前引书,页四八--四九。

[4O]妇幼在田间的工作,东汉代史料中颇常见,如丈夫耕田,妻子耘草,例见《后汉书集解》,卷八三,页一五。

[41]Boserup,op.cit.,pp.51--53,但本文作者只借此注说明劳力分布不匀的现象,并非意谓二十世纪中国的情形可用来证明汉代情形。

[42]Stephen Hymer and Stephen Resnik,“A Model of An Agrarian Economy

with Non—agricultural Activiti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59(1969) p.492.

[43]《僮约》全文可在严可均辑《全汉文》中见之。日本学者宇都宫清吉对《僮约》內容有详细的分析。见其《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一九六七,页二五六--三八0。

[44]Hymer and Resnik, op.cit.,pp.492--497。

[45]John C.H.Fei and Gustav Ranis,“Economic Development in Historical Pespective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59(1969),pp.386--395。

[46]宇都宫清吉,前引书,页三四九--三五三 。

[47]同注[43]。

[48]现存最佳版本为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北京,一九六五。又参看杨联升,《从〈四民月令〉所见到的汉代家族的生产》,《食货》,一卷六期,页八以下。

[49]守屋美都雄,《中国古岁时代の研究》,东京,一九六三。

[50]石声汉,前引书,卷四,页一0。

[51]Fei and Ranis, op.cit.,p.393。

[52]《史记》,卷一二九,页一一。

[53]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世界书局影印本),卷六二,页五;《后汉书

集解》,卷五四,页一引《续汉志》。

[54]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西安,一九五八。页六八。

[55]《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遺址》,页一一九、一二五--一二六。

[56]例如,Etienne Balaz,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Translated by H.M.Wright,New Haven,1964),pp.15—16.

[57]宇都宫清吉,前引书,页一0九--一一九。

[58]许倬云,前引文。

[59]同上,又,Balaz,pp.15--18,41--42.

[60]《后汉书集解》,卷三二,页一。

[61]金发根,《永嘉乱后北方的豪族》,台北,一九六四,页一一--一二、

二八--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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