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中华诗歌范例6篇

爱我中华诗歌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1

关键词:徐志摩;诗歌;英国文学;华兹华斯;丁尼生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61-02

徐志摩,在短暂的35年生命中,才华横溢的他为后人留下了众多的经典诗歌。徐志摩的诗歌中普遍体现着个人自由主义的色彩,这一点主要得益于欧美自由民主思想的熏陶与培养。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我们能够很明显地看到徐志摩与英国文学尤其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关系。

一、哲学思想

徐志摩出身于富裕显赫的商人家庭,从小接受了扎实的中国古典文化的培养,后来又多次赴欧美留学,结识了当时欧美著名的文学家与思想家,对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诗歌的创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他信奉欧美先进的政治制度的民主思想,热情的歌颂所有生命的个性解放,在他身上体现着明显的个人主义的色彩,体现了五四以来启蒙文学的显著特点。同时,他大胆鲜明地歌颂美好纯真的爱情,借助歌颂爱情来表现他对于人性解放的崇尚。他像一个天真的孩子,心灵纯洁,对世界充满了美的理想。这样一个追求爱、美、自由的过程也是一个从理想主义到悲观主义的转变过程。在他诗歌创作的后期,徐志摩的情感也转向了虚无与悲观。早期诗歌中那样一种激越浪漫的气息不复存在。

早期的徐志摩受英国浪漫主义的影响颇深。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W.Wordsworth,1770-1850)曾说过“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一句话,这也是徐志摩在诗歌中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他热情地歌颂美好与自由的爱情,信奉资本主义博爱的精神,把爱情与人类联系起来。他的“合理的生活,动机是爱”相近于英国现代思想家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的著名论断:“美好的生活失意情爱相鼓励”。在《这是一个怯懦的世界》这首诗歌中,徐志摩用澎湃的感情写就了这样一曲反封建的高歌:

“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 披散你的满头发,\ 赤露你的一双脚;\跟着我来,我的恋爱,\抛弃这个世界,\殉我们的恋爱!……\恋爱,欢欣,自由--\辞别了人间,永远!”

《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正是诗人否定和拒绝黑暗的现实世界、肯定和向往理想世界的作品。这首诗写于1925年,时值徐志摩与有夫之妇的陆小曼相爱,他们恋爱遭到许多人反对,徐志摩痛感传统的道德观念对人的束缚,深深感受到重荷压制下的精神痛苦,他写作这首诗与当时的处境和心境有关。他咒诅“懦怯的世界”,“容不得恋爱”,决心“逃出牢笼”,“恢复我们的自由”。我们理解这首诗时,自然不必拘囿于诗人的恋爱生活,一首诗一旦完成,就形成自己独立的品格和价值。

然而在当时那样一个黑暗的没年代,徐志摩的改良主义思想根本行不通。他所信奉的英国的资产阶级模式成为了空想,爱情与人生的悲剧使得徐志摩从乐观转向了虚无和悲观中。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小说家兼诗人哈代对徐志摩的影响似乎更大一些,哈代的这些看法与徐志摩理解为“黑沉沉的大口”最后将会把所有的人“吞下去完事”的观点很为接近。《残破》正是徐志摩后期的一首极具悲观主义精神的诗歌:深深的在深夜里坐着:

“当窗有一团不圆的光亮,风挟着灰土,在大街上小巷里奔跑:\我要在枯秃的笔尖上袅出\一种残破的残破的音调,\为要抒写我的残破的思潮。……”

1931年11月,诗人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在济南附近触山而机毁人亡。诗人正值英年,非正常的辞世,可以说他的人生是残破的;回过头来看,他死之前几个月发表的诗作《残破》恰成了他自己人生的谶语。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选择夜的意象,不仅出于审美的安排,还体现了一种深层的文化无意识,即宿命论。夜的展开必然以黑暗为基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生存的空间,却无法逃离时间,时间宿命地把人限制在白天和夜晚的单调的交替循环中,逃离时间即等于否定生命。作者用人与时间的关系注释个体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这种认识或安排表现了诗人对个体无可选择的悲哀、对社会的绝望。

二、诗歌理念

华兹华斯对于自然的描写也影响了徐志摩的诗歌创作。在华兹华斯的《黄水仙》和徐志摩的《云游》中我们可以看到徐志摩受其深厚影响。《黄水仙》中,诗人把自己描绘成一朵流动的云,高高的飞越峡谷和高山。随着云的漂走,这一切又时过境迁,只在诗人的心中留下一个永恒的美德印记。《云游》的主题也是流动的云,自在,轻盈,在地面的一流涧水中投下明艳的云影,使流水从梦中惊醒,流水叹息不能在风光中静止。两首诗都是以流水引出美的图画,有相同的空间,和相同的运动轨迹,还有相同的的结果。只不过,华兹华斯是从天上俯瞰地面的花,而徐志摩则是从地上仰恋空中的云。而且,两首诗的节奏、音韵、情调也都非常接近。

I wandered lonely那天你翩翩的在空际

as a cloud,云游,

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s自在,轻盈,你本不想

and hills. 停留。

华兹华斯所写的自然,并非仅仅是自然本身,它的每一首诗歌实际上都有深刻的含义。他在描绘自然的时候,实际是在表白自己的内心,自然的图景常常是他的复杂心情的变化。徐志摩同样认识到了这一点,他的那些通过自然来揭示自我的情景诗,多少是受了华兹华斯的启发,《五老峰》《乡村里的音籁》等都是人类情感与自然的美好景象相结合的诗作。

以上是从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思想和他的创作风格谈了他所受西方的影响,但同时也应看到,在五四时期那个思想解放的时代,徐志摩迫切地希望解决中国落后的根源,他如饥似渴地吸收外国的先进文化,他阅读了大量国外的文学作品,用自己的激情来用母语创作,试图激发国人的灵魂。徐志摩模仿和借鉴了国外的文学作品,主要是诗歌创作,但他并不只是单纯的抄袭。徐志摩对于外国文学地吸收主要还是重在观念和题材选择以及形式方面。这是与“拿来主义”一脉相承的,中国的新文学正刚刚开始,正需要一个这样一个摹拟的阶段,以后才是融会和创新。

徐志摩,他的诗歌充满着童真的灵性,他纯洁的思想是那个时代伟大的憧憬。然而他的理想是在那个时代无法实现的,他正象唐吉诃德一样,为空想而奋斗着。这种精神同他的诗歌同样感动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徐志摩对于西方诗歌的模仿和创造,中国白话诗歌在以后才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徐志摩.徐志摩选集[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2] 毛迅.徐志摩论稿[M].四川大学出版社,1991.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2

关键词:华兹华斯;我们是七个;语言;自然;童心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4-0065-02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也是“湖畔派诗人”之首。在其代表作《抒情歌谣集》的第二版中,他对他的诗歌进行了定义,他认为一首好诗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情感。这种情感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是在强大的宁静中追忆起来的情感。他的诗描写和关注的多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诗中的语言虽然看似平淡、朴素,却给人以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们是七个》是华兹华斯于1798年写的一首抒情叙事诗。这首诗的开头描写了一个单纯的孩子,他有力的呼吸,挥舞着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四肢,过着他快活的时光。他真的懂得什么是死亡吗?由这个问题出发,诗人记述了他与一个八岁的农家小女孩的对话,带着读者进入了儿童的心灵世界。

下面就从诗中的语言,诗中的自然和诗中的童心三个方面进行赏析。

一、诗中的语言

尽管华兹华斯的体裁各异,诗体多变,但在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清新、隽永、朴素、亲切的气息。这种语言特色不但与18世纪新古典主义者诗人擅用的工整优雅、警句格言迭出的英雄双行体截然不同,而且与同属于浪漫主义时期的布莱克,以及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雪莱,济慈等人也大相径庭。正如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第二版中对诗歌的定义那样,他的诗多关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用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语言,故其语言也较为简单,朴素,这使得他的诗读起来朗朗上口,不晦涩,且简单易懂。

比如本诗,整首诗共十七节,前三节讲述了诗人偶遇农家小女孩,简单的描述了一下小女孩的外貌及穿着,剩下的十四节全是诗人与小女孩的对话。描写小女孩外貌时,简单的几个词“一头茂密的卷发,头发像杂草”、“她就是个乡下孩子的样子,但是她的眼睛非常非常漂亮”,就勾勒出了农家小女孩的特征――外表普通,心灵单纯,美丽。在下面的诗人与小女孩的对话中,更是体现了简单朴素,清新易懂的语言特色。诗人在诗歌中描写小女孩的回答时,先是她“惊奇地向我张望”,而后又是“随口回答”,然后是“回答得又快又利索”,最后是“坚持回答”。这一连串对小女孩语气的描写,简单而直接,却能使读者对小女孩的形象有深刻的认识。诗中语言虽简单,却有返璞归真的感觉。

二、诗中的自然

华兹华斯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又是“湖畔派诗人”之首,他追求浪漫,热爱自然。华兹华斯深受流行于19世纪的一些哲学思想的影响,其中包括启蒙主义运动,卢梭“回归自然”的理论思想以及泛神论,从而使华兹华斯形成了自己对自然独特的认识: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的关系,自然使人的心灵得以净化,自然是人类的良师,朋友和保护者。在他的眼里,自然才是真善美的完美体现,才能给人以生命的真谛和领悟。自然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因此华兹华斯的诗歌无不体现着他对自然的这种情结。

虽然本诗并没有像“Lines Composed a Few Miles Above Tirtern Abbey”那样描述大自然的风景,但在诗中,他写道“She had a rustic, woodland air. And she was wildly clad.”她就是个乡下孩子的样子,胡乱穿几件衣服,一身山野的气息,就是这样一种自然的美,”Her beauty made me glad.”诗人被震撼了。这既描写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又间接反映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在下面的和小女孩的对话中,虽然没有直接描写自然风景,但是在对话中,当诗人问小女孩兄弟姐妹几人时,小女孩回答道:“我们是七个,两个去了威尔士的码头,两个去了海上工作。”让人联想到浩瀚无尽的大海。在诗人纠正小女孩他们是五个人时,小女孩反驳道:“坟堆看得见,青绿一片”“离我家门口二十步左右”“两座坟相挨相靠”。通过小女孩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逝去的人不再具有肉体,但是灵魂长存,已经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里体现了诗人“天人合一”的自然情结。只有在大自然中,人的灵魂才得以永生,才能给人以生命的真谛和领悟。

三、诗中的童心

真正优美的诗歌必然是诗人内心世界的真实显露。华兹华斯很小时就喜欢独自在田间漫步,欣赏大自然美丽的风景,思考自然与人生。童年的经历,对其儿童观的形成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所提出的“儿童乃成人之父”以及“灵魂前存在”的观点是其儿童观的核心内容。

本诗中讲述的童心,是本诗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开篇第一句写道”A simple child”一个纯洁的孩子,仅此一句,就让读者感受到诗人对儿童的爱怜与欣赏。在诗中的第四节,诗人问小女孩她兄弟姐妹共有几人,她说我们是七个,两个在威尔士的码头,两个去海上,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在她家附近教堂的墓园里。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分不清生与死的界限,她自己还常常到那织自己的毛袜,常常带着她的碗到墓园里,独自地吃,独自地唱,唱给她的在土里长眠的哥哥姐姐听。虽然他们静悄悄地没有回应,但在小女孩烂漫的童心中却不曾感到生死间有不可思议的阻隔。所以,尽管诗人一再纠正女孩,说他们只有兄妹五人,但小女孩却断然否定道:“不,我们是七个。”简单的话语,执拗的语气,虽然幼稚,却反映出儿童的天真和对亲人无尽的爱。在诗人看来,儿童虽然对世俗事物懵懂无知,却保持着内心的纯洁与天真,在成人的世界里,却缺少了这份纯洁与天真。诗歌不仅体现了诗人对儿童的怜爱,更体现了诗人对儿童的热爱,对童真的赞美和对儿童时代的向往。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很多情感或许会变淡,情感变淡或许会减少许多失去的痛苦,但是,很多情感,我们是无法改变的,很多信念我们会一直执着的。就像那个小女孩,一直坚信“我们是七个”,无论身处何方,经历何事,唯一不变的是“我们是七个”,天上,人间,只要是你在心中。这里正体现了诗人的儿童观――“儿童乃成人之父”。在诗人看来,在文明社会中保持对自然的虔诚,成人后保留一颗童心,是实现完美人生的必要条件。

总之,诗歌以对话的形式,用简洁、质朴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热爱,对童真的赞美和对童年的向往。华兹华斯对儿童时代的留恋和对童真的赞美,使得诗歌超出了纯粹写景咏物的范围,深化了诗歌的主题,体现了诗歌真正的美。

参考文献:

[1]郑侠.解读华兹华斯的诗歌《我们是七个》[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10:122-124.

[2]王盈盈.华兹华斯诗歌的浪漫主义――诗歌《We Are Seven》评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11,07:36-37.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3

甲:老师们

乙:同学们,

合:中午好!

甲:今天,我们的《古诗欣赏驿站》正式跟大家见面了!

乙:中华古典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瑰宝 , 为了让华人儿童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教育部特意颁发了《语文新课标小学必读古诗160首》。 甲:意在让我们重拾古诗兴趣,在古诗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下,陶冶情操,校园《古诗欣赏驿站》广播稿

甲:老师们

乙:同学们,

合:中午好!

甲:今天,我们的《古诗欣赏驿站》正式跟大家见面了!

乙:中华古典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瑰宝 , 为了让华人儿童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教育部特意颁发了《语文新课标小学必读古诗160首》。

甲:意在让我们重拾古诗兴趣,在古诗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下,陶冶情操,将祖国民族文化传承下去。

乙:现在就让我们随着音乐的旋律,诵读古诗,歌唱古诗,将中华古典诗词唱响校园,唱响神州吧!

甲:下面请欣赏唐代著名苦吟诗人孟郊写的古诗《游子吟》

(播放《试听 》 两遍)

乙: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听了这首古诗歌,是不是有一种想掉眼泪的感觉?这是一支亲切诚挚的母爱颂歌。

甲:古诗用“线”与“衣”两件极常见的东西将“慈母”与“游子”紧相连,写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感情。

甲:这种骨肉之情通过母亲千针万线“密密缝”唯恐儿子“迟迟”难归的心情,

以及作者用“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来讴歌:女儿像区区小草,母爱如春天阳光。女儿怎能报答母爱于万一呢?从而寄托了赤子对慈母发自肺腑的爱。

乙:是啊,“向来多少泪,都染手缝衣”,下面请同学们跟着我们把这首古诗朗诵一遍吧!

甲:领读:(主持人教一句,学生们跟着读一句!)

游子吟孟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乙:同学们读得真动情呀!让我们再来欣赏一下这首古诗歌吧,大家可以跟着学唱哟!相信在一遍遍的跟唱之中,你一定就会对这首《游子吟》心领神会的,也期待着你在校园的古诗歌唱比赛中,一展你的歌喉,欣赏你的风采!

(欣赏《试听 》 播多少遍,根据所剩时间而定)

甲:老师们,同学们,在一遍遍的古诗歌曲唱诵中,我们深深陶醉在这阳光般的母爱中了,让我们也放声跟着唱起来,在歌声中来结束我们的这次广播,《古诗欣赏驿站》下周一再跟大家见面了!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4

38岁的余秀华,来自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因为出生时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走路有些摇摇晃晃,说话有些口齿不清。余秀华无法干农活,也无法考大学,高二下学期便辍学回家。很多年来,余秀华在家中所能做的,就是扫地、做简单的饭菜,“每天割草,喂兔子,为一个兔子的死而悲伤。这就是一个农民在活着”。“我想跑,想飞。可是飞不起来。谁甘心呆在这个地方呢?”余秀华咬牙切齿地说。在这个没有人理解她的村庄,余秀华把理解寄托于“远方”――诗歌,是她穿透平庸生活的唯一的希冀。1998年,余秀华写下了第一首诗《印痕》,到目前为止,她已写了2000多首诗。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2014年《诗刊》9月号重点推荐了余秀华的诗,编辑刘年如是推荐。之后,她被学者沈睿誉为“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写了16年诗的余秀华,终于被大众所识。她的两本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月光落在左手上》接连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和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

余秀华为《月光落在左手上》写的短文《摇摇晃晃的人间》,几乎就是她对诗的告白与敬意。她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她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得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在余秀华的诗歌里,你其实读不到热情的讴歌,但你也读不到悲情的控诉。你读到的是对苦难的笑纳,是对命运的不妥协。她写道:“我的残疾是被镌刻在瓷瓶上的两条鱼/狭窄的河道里,背道而行。”“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这就是余秀华文字本身的力量――不在于身处苦难,而在于面对苦难的姿态。

就这样,她在每天午饭后的时间,用左手一只手指一字一句慢慢地把诗敲进电脑里。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2014日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第三教学楼,当余秀华朗诵完自己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时,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对于一名脑瘫患者,仅仅是朗诵也耗费了她许多力气。现场一片安静,短暂的安静后,是热烈的掌声。掌声中,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向座位,低着头,一滴眼泪滑了下来。

相比于余秀华的诗歌才华,她的人格力量更让人动容。她在现实世界里直接、莽撞、痛感十足。当记者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看待别人总提你的身体疾病”,她立刻打断了,“脑瘫。你直接说呗,修饰什么。”她对自己的身体缺陷有一种近乎残忍的坦然。媒体在的这些日子,她连续三四天都穿着

一件红色的羽绒服,素面朝天地对着摄影记者的镜头。那件红羽绒服是去北京参加诗歌朗诵会前,母亲逼着她买的,母亲总说她太土了。她不在意。“随时可以消失的东西,都是不能指望的”,她说。

然而,随着余秀华一夜之间的爆红,她也迅即被贴上了“脑瘫诗人”“农民诗人”“草根诗人”的标签。余秀华不喜欢被强行赋予的标签。她在博客里强调自己的独立:“我身份的顺序是这样的:女人、农民、诗人。这个顺序永远不会变,但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

她有些抵触外界突如其来的对诗的热捧,还有伴随在这热捧之后的猎奇。面对诗歌带来的喧哗和骚动,余秀华选择了用诗歌来回应:“假如你是沉默的,海水也会停止喧哗。”

■热议锐评:苦难和诗歌,是上天给余秀华的两个礼物。是的,她是残疾的、也是孤单的、可能更是忧伤的,但正因有这样了不起的人承受苦难,人类的生命才显出尊严。受苦的人是伟大的,受苦而写诗的人,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完整的人,因为她不仅找到了自己对世界表达理解与爱的方式,也获得了对自己生命的解释权。余秀华的很多诗,之所以打动读者,我认为是因为它的真实。诗人想展示的是自己生命的姿态,想表达的也是自己对世界的渴望与理解,哪怕这姿态再笨拙、再苦涩、再凌乱,也会因真实而不被各种世俗力量拽得支离破碎。其实,哪个人的青春血液中没涌动过一个诗人?余秀华只是用心灵和词语的力量,让那个诗人活了下来。(叶匡政《新京报》)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5

摘要威廉・华兹华斯闻名于世主要源于他情感的力量而非其智慧的力量。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即格律、主题、表现手法来讨论其诗歌《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中情感力量的呈现方式。

关键词:威廉・华兹华斯 格律 主题 意象 情感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领袖人物,与其说是因为他的睿智而使其闻名于世、影响深远,不如说是他情感的力量使其让人印象深刻并为之倾倒,正如同时代的著名英国诗人、评论家马修・阿诺德在致华兹华斯的悼诗中所问的一样:“何处能在欧洲未来之岁月中,再度觅得华兹华斯的愈合才能?”

而华兹华斯有名的“露西组诗”之一的《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便通过传统的韵律、深切的感情、多样化的意象完美地呈现了他情感力量的巨大与深远。本文试从韵律、主题、艺术手法上入手,分析此诗以解读隐含在其中的更深一层的华兹华斯诗歌创作中情感力量的呈现方式。

《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

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

Beside the springs of Dove,

A Maid whom there were none to praise

And very few to love:

A violet by a mossy stone

Half hidden from the eye!

Fair as a star,when only one

Is shining in the sky.

She lived unknown,and few could know

When Lucy ceased to be;

But she is in her grave,and,oh,

The difference to me!

《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

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

住在野鸽泉的近旁;

没有谁曾把这姑娘夸赞,

很少人曾把她爱上:

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

开在长青苔的石旁!

美好得像颗星忽闪忽闪,

独一无二地挂天上。

活着时谁知道她在人间,

更有谁知道她夭亡;

但露西已在坟墓里长眠!

对我呀这太不一样!

(黄杲译)

一 由淳朴语言构建而成的谣曲

这首诗是现代诗坛公认的杰作,是威廉・华兹华斯于1799年发表的著名组诗《露西》中的第一首,描写的是一位普通的苏格兰少女。尽管她“美好得像颗星忽闪忽闪”,却生在“人迹罕到的路边”,既得不到人的赞美,也得不到人的怜爱;更可惜的是,她小小年纪便默默无闻地死去了。消息传来,令诗人感到震惊和痛苦。诗以朴素的语言平平写来,字里行间却渗透着浓浓的情意,真切感人。

在韵律上,此诗分为三节,采用具有英诗中古已有之的带有民歌风格的谣曲形式(四音步抑扬格与三音步抑扬格相间,为交叉韵“abab cdcd efef”),这些语言形式的特点也与诗中乡村姑娘露西的形象贴合得当、和谐统一。很多古时传下的著名谣曲(如《派屈克・司本斯爵士》)以及一些名家的作品(如罗伯特・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都以此格律写成。华兹华斯正是大量运用了这种诗体,使他的浪漫主义诗歌从当时的新古典主义诗歌中脱颖而出,并同英国诗坛上流行了一百多年的双韵体划清了界线,与他所极力反对的新古典主义的诗歌,特别是德莱顿、蒲柏和约翰逊等人的诗歌大相径庭。从上面的原作看,诗行排列似乎参差不齐,但事实上格律相当严整:单行都为四音步,每个音步多由前轻后重的两个音节构成;双行都为三音步,每个音步同样由前轻后重的两个音节构成;每个诗节中,第一与第三行押韵,第二与第四行另押一韵。也有部分尾韵属于眼韵,如“Dove”和“love”,“stone”和“one”。

这首诗歌体现出了华兹华斯语言上的创作理念。在语言上,他主张抛弃新古典主义时期典雅陈旧的词句,而采用日常生活中的用语,采用民间生动的语言,他说这是“一种更淳朴和有力的语言。”使用这种语言的人“表达情感和思想都很单纯而不矫揉造作”;他认为诗的韵律、节奏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与口语的音调相吻合;他还强调诗人的想象力,认为想象可以“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

二 由微贱人们的生活筑起的情感

1800年,在为《抒情歌谣集》再版而写的序言中,华兹华斯主张不仅要写伟大的历史事件,更要写微贱人们的日常生活,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的热情和自然的美以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而此首诗歌所描述的便是微贱人们的日常生活。

关于本诗所想表达的思想,评论不一。有人认为诗歌表达的是叙述者对露西热烈的爱,尽管其他人对露西的死活并不关心,但他却依旧爱她,爱她的美丽。她美好的品质将永存于他的记忆里;有人认为是诗人借此诗讲述他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对生活的深切感受,即他自己真实的爱恋和失去此爱的悲痛的经历;而关于露西的身份问题,批评家们做了各种推测,却终无定论。传统观点认为,露西即诗人的妹妹多萝西;还有人推断认为露西是安耐特・瓦隆――华兹华斯的女儿卡罗琳的母亲(诗人并未与之成婚);也有人认为诗人幼时的伙伴也是后来的合法妻子玛丽・哈琴森是组诗中露西的生活原型;还有人认为诗中的露西并非特指某个具体的人,她实为一个理想的人物,是一个由华兹华斯的妹妹多萝西、安耐特及玛丽・哈琴森等生活原型合成的想象的理想美的典型。更有人认为,诗中的露西可能并不是诗人的爱人,也许是其朋友,更或者只是点头之交,只是它写出了诗人的至性深情。具体说来,诗人通过对一位美丽少女形象的刻画及其命运的叙述,以自己惜美、惜弱的同情心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一般说来,对于美的人或物,人们都希望能有美的境遇与之相匹配,不如此,便有一种错位之感。像这么一位美丽而孤弱的少女,人们多希望她能有好的境遇啊!可事实正相反。她的逝世就如同星星的陨落,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诗人通过言志抒情的艺术,重在表达情致,展示意境,使读者涵咏体味,感同身受。诗中的感伤气氛、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心情和诗人哀怜的情绪,正是这种至性深情的自然流露,使诗句充满感染力,深受读者喜爱,魅力历久不衰。

三 自然的美和永恒的形式共筑的美诗

华兹华斯明确主张诗歌应以表现主观情感和心灵世界来取代摹仿客观事物,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漫溢”(the spontaneous overflow of powerful feelings:it takes its origin from 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ity),宣称诗歌的伟大主题都是“人心的基本情感”,“那些伟大而又朴实的情感”总是与“自然的美和永恒的形式”相互作用,并以一种“赤裸而朴实的”语言表达出来,而这种语言是用来“永恒地取悦于人类”。而此诗则从形式上呈现了诗人情感力量的巨大与深远。

从艺术手法上看,此诗似无技巧,实则浑然天成、不露痕迹。本诗极其短小,只有三节,共十二行。第二诗节的前两行与后两行之间看似毫无联系,甚至相互矛盾,实则环环相扣。第一诗节描述了一少女虽芳华正茂,然“谁曾把这姑娘夸赞,很少人曾把她爱上”;第二诗节中运用了两个截然相反的意象来描述露西,一是“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开在长青苔的石旁!”;同时又是“美好得像颗星忽闪忽闪,独一无二地挂天上。”为更好地了解这两个意象的独具匠心,我们可以试着把第二诗节从整首诗中抽取出来观其效果。

She dwelt among the untrodden ways

Beside the springs of Dove,

A Maid whom there were none to praise

And very few to love:

She lived unknown,and few could know

When Lucy ceased to be;

But she is in her grave,and,oh,

The difference to me!

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

住在野鸽泉的近旁;

没有谁曾把这姑娘夸赞,

很少人曾把她爱上:

活着时谁知道她在人间,

更有谁知道她夭亡;

但露西已在坟墓里长眠!

对我呀这太不一样!

毫无疑问,当我们读这样的诗时,会顺理成章地达成这样一个结论,为什么露西去世时无人知晓呢?因为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虽然她的离去对世界并无影响,可是对于诗中的“我”,却是“太不一样”。这并不能逼真地描写出人们日常所说“对于全世界而言,你可能只是一个人而已;而对于某个人而言,你可能是全世界”的感受。

因此我们会发现,当我们把两个意象“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与“美好得像颗星忽闪忽闪”剔除时,诗歌中的某些意境、韵味也随之散去。起初浅浅读此诗时,会误认为这两意象不过是装饰而已,是两个为了形象地描绘露西的美丽而作的比方罢了。然而,为什么作者非得用紫罗兰,而不用其它花呢?正如罗伯特・彭斯的爱情名曲《一朵红红的玫瑰》一样,将其爱人比作红红的玫瑰。

很显然,玫瑰是不能作替代的。露西的自然美,就像那“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是源自于她的诚实、质朴与端庄。她,也像那紫罗兰一样“半隐半现的”,朦胧而不引人注意。接下来,倘若这正是诗人借用此比喻所强调的品质,那不是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紧接着的意象把露西比作天上的星星,难道诗人是在故弄玄虚,混淆事物吗?“美好得像颗星忽闪忽闪,独一无二地挂天上”,这不是在暗指黄昏后第一个出现在夜幕上的维纳斯吗?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露西怎么可能一方面易于被人忽略而另一方面却是如此的耀眼、独一无二,让人无法忽视?

然而,这首诗歌,其实并非相互对立。第二诗节中的意象非常完美地引出了第三诗节的立论,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立论似乎是个悖论:虽然露西对于全世界来说是暗淡无光的,就如同“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开在长青苔的石旁”,然而在叙述者的眼中,她却是他天庭中独一无二的那颗星,像名为爱情的恒星一般耀眼夺目;尽管露西的死对繁华的大千世界并无大碍,但对该诗的叙说者来说,却有着天与地的差别。读来有种少有的、难以捉摸的朴实美和萦绕心头、挥之不去的节奏美。而这却恰恰强有力地证明了“对于全世界而言,你可能只是一个人而已;而对于某个人而言,你可能是全世界”的观点。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阐释这两个意象。身影半露的幽然自放的紫罗兰可以视作日光下短暂的事物;而孑然闪耀在天空中的皎洁的星星可以解释为宇宙间永恒的事物。对于芸芸众生,露西只不过是匆匆过客,一如那隐藏在长满苔藓的石头旁、不为人见的紫罗兰。更或者说,露西对于宇宙而言,就如同一个白昼,是如此短暂无力;而对于诗中的叙述者而言,露西是伴随其一生的永恒,抑或是说每一颗生命的存在与逝去实则都是永恒的,精神与灵魂是永存的。

因此,从艺术手法上看,这两个意象绝非一般意义的“附加的内容”,仅仅是“装饰”而已。如果要问,此诗歌是如何将思想与感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何将一种生活经验戏剧性地实体化出来?那本诗歌中的第二节便是重心所在。

这其中的意象又与古人的“言不尽意”之说颇有异曲同工之处。语言本是传达思想情感的媒介,但有些微妙的思想情感,却不能为语言所曲折尽传,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在此诗中,诗人深知语言的表达功能和不足之处,他不但力求以言传情,而且善于运用想象力,把“言不尽意”这一语言的表达缺憾,化为“心头无限意,尽在不言中”的抒情技巧,以一句“对我呀这太不一样!”结束此诗,恰似余音缭绕,让人回味无穷。这种技巧就是通常所说的含蓄。诗的含蓄美,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一种“不言之美”。所写既是紫罗兰与星星,又不仅仅是紫罗兰与星星,从而流露出对生命的美丽易逝的感慨。正如华兹华斯的《孤独的割麦女》使人感到的也不仅仅是看人割麦和听人吟唱而已,对平民的悲欢离合的感同身受都流于言外,体现了独特的含蓄之美。

参考文献:

[1] Frederick A.Pottle,“The Eye and Object in the Poetry of Wordsworth.”Romanticism and Contemporary Criticism.[M].Ed.H.Bloom.New York:Norton,1970.

[2] Gale,Lanzea.Harriee Nineteenth-Century Literature Criticism[M]Gale Research,1986.

[3] 王佐良:《英国诗史》,译林出版社,1997年版。

爱我中华诗歌范文6

【关键词】爱伦坡;闻一多;诗歌;美

如果说中国新诗最初是从中国民谣里去找新的血液,那么在郭之后,他们是输入了西方的新鲜的东西。中国新诗的作者们,无论是土生土长的还是留过洋的,也有试图从西方寻找中国新诗的契合点与落脚点。

“五四”最初的新诗人,突破了旧诗的格律,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由于新诗一味主张“绝端的自由、绝端的自主”话怎么说,诗就怎么写,完全脱开了我国古曲诗歌的优秀传统,这就使新诗创作逐渐流于松散,出现了散文化的倾向。郭沫若的出现,算是给诗歌注入了想象的空间,诗歌中作者的感情恣肆。很是影响了一批青年,他认为诗就是知觉加情调加想象加适当的文字。创造社把情感和想象作为诗歌的基本要素加以突出强调,这有益于调整诗歌内部的艺术结构的发展。湖畔诗社丰富了爱情诗和自然诗的内容,冰心和宗白华为诗歌注入了小诗体的新因素。但他们的情感都是恣肆的,尽管可能因为小诗体的缘故会有一点的节制,但是稍后第一个提出诗歌需要节制的是冯至,并让诗歌朝“哲理抒情化”发展,形式上采用了半格律体。当然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是闻一多先生为代表的新月派诗人,他们要求文学不但从中国传统中吸取营养,比如平仄啊,韵律啊,还要从西方去吸取东西,比如艺术至上,高举“使诗歌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的旗帜。

就象朱自清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歌导言》中所讲,新月派中徐志摩先生做诗只顾着自己,而闻一多先生却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他提出了诸多的理论,比如新格律诗,比如三美,等等。但是偏偏到闻一多才提到了重视诗歌的形式,重视诗歌的格律化,重视诗歌的韵律呢?这固然和他从中国古代诗歌中寻找传统分不开,也和他在清华受的八年之久的“美式教育”和留学美国的学习经历分不开。他从美国主要受的就是唯美主义的影响,提到唯美主义不得不提到爱伦坡,他们在诗歌的理念上,在对诗歌形式的注重上,在对音乐美的要求上,在对诗歌的看法上,都有雷同的地方。

一 理与情在诗歌中的关系

爱伦坡在《创作哲学》中说他要讲《乌鸦》这首诗是如何做出来的。然后一步步的告诉我们做法,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同于那种灵感来了就提笔狂写的做法,是一个用理性的设计去装情感的做法。他设计好一切,最后再一一填补。而闻一多关于诗歌创作的时候也讲过:初得某种感悟,,感情正烈时并不作诗,要等到“感触已过,历时数日,甚至数月以后,记得的只是最根本最主要的情绪的轮廓,然后再用想象来装成那模糊影象的轮廓。闻一多说“诗歌是做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这和爱伦坡在《创作哲学》中处心积虑的讲如何的设计更加完美如何的设计更体现出来美,是有相似之处的。

二对诗歌中美的理解

爱伦坡:“我历来坚持一种观点,即诗的惟一合法领域就是美”,“我认为,那种最强烈、最高尚、同时又最纯洁的快乐存在于对美的凝神观照之中。实际上当人们说到美时,其准确的含义并非人们所以为的一种质,而是一种效果――简言之,他们所说的只是那种强烈而纯洁的心灵升华(这里的心灵指灵魂,不是指心智或情感),对这种升华我已有过说明,人们只有在对美的凝神观照中方可对其有所体验。”爱伦坡在这些话中表明,他认为美就是诗歌要表达的东西,也是诗歌唯一要表达的东西。也是他做诗所追求的东西,这也是爱伦坡一直提倡的“为艺术而艺术”相契合的。爱伦坡所做的一切的诗歌的努力都是为美服务的。包括他设置的情节:女子的死,男子的思念,也是因为他认为“美女之死无疑是天下最富诗意的主题。而且同样不可置疑的是,最适合讲述这种主题的人就是一个痛失佳人的多情男子。”他所做的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表达美的需要。

这一点对于闻一多来讲,他最初在美国的时候就打算建立一个“唯美”的社团,高举“为艺术而艺术”的旗帜,他讲究诗歌的格律,讲究诗歌的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都是为了诗歌的美而服务的,“自然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其实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因为那样便无以鉴别美丑了”。他对之前太过散文化的白话诗做了批判,白话诗中白话不是最主要的,首先要看白话诗是不是诗,诗所要的不是简单,平凡,平民化,诗最好还是贵族化一点的好,对诗歌的严格的要求也是他对诗歌中美的要求的一种表现。“文学二字在我的观念里是个信仰,是个VISION,是个理想――非仅仅发泄我的情绪的一个工具。”又说“我的基督教的信仰已失,那基督教的精神还在我心里烧着。我要替人们CONSCIOUSIY(自觉的)尽点力。包括各种艺术而尤注意于印刷精美。以求不负于艺术真旨”。

三 诗歌的结构和音乐美的观点

这两点放到一起讲,爱伦坡认为诗歌要短,“诗的长度。任何文学作品的长度都有个明确的限定,那就是能让人一口气读完”。他还严格限制了长度,范围,情调,艺术振奋点,以及最后的“意味深长”的要求。他把诗歌当做了一个整体,从各个角度考虑诗歌的创作。闻一多也是如此,他认为诗歌不能太散文化,要讲究格律,还举例讲是不是工整的诗歌更看着可人呢?认为形式是自由的,新的格律是不同于以往的格律的,形式是服务于内容的,有了好形式只能使内容添光加彩。而且他不但注重音乐美,还注重绘画美,建筑美。

关于音乐美,爱伦坡在《创作哲学》中有这样的话“我仔细琢磨了所有惯用的艺术因素――或更恰当地说,琢磨了戏剧意义上的所有点子――结果我很快就发现,被人用得最经常就是叠歌。叠歌运用之广泛足以使我确信其固有的价值,从而免去了我对其进行分析的必要。”他选择了叠歌,并把叠歌创新化“叠歌(或称叠句)不仅被局限在抒情诗中,而且其效果也只依赖声音和意义之单调所产生的感染力。归根到底,它的愉悦性仅仅来自人们对其同音同律和循环重复的感觉。我决定要使叠句有所变化,从而极大地加强其效果,作法是大体上保持叠句声音之单调,同时却不断地变化其含义;换句话说,我决定通过叠句寓意之变化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效果,而叠句本身却基本上保持不变”。在讲到最后的诗歌的音节的时候他讲到“我当然不能声称《乌鸦》的韵律和音步有任何创新。前者是扬抑格,后者则为八音步和不完整八音步交替(第五行重复不完整八音步,末行为不完整四音步)。说得通俗一点,全诗采用由一长一短的两个音节组成的音步,每小节第一行有八个这样的音步,第二行有七个半(实际上是七又三分之二),第三行有八个,第四行七个半,第五行七个半,第六行三个半。如果分开来看,这样配置音律的诗行都被前人用过;但《乌鸦》的创新之处在于用这样的六个诗行组成了诗节,而前人从未进行过哪怕与此稍稍相似的尝试。这种诗节的创新效果被其它一些与众不同且完全新颖的效果所加强,那些效果产生于对尾韵和头韵的用韵原则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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