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例6篇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1

(一)以强化组织协调为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一是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出台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明确主抓点,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应监管部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整顿治理。二是抓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餐保化监管开局良好,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将量化分级管理率从40%提升到65%以上,圆满完成美食节、台商论坛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出台《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构建了舆情预警、引导、应对处理联动、分类处置等四项机制,建立了网络信息员、发言人和评论员队伍,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及时政策信息,清除虚假不良信息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网络互动氛围。我市这一工作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品安全年中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严格涉药广告监管。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依托两大抓手,致力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步伐:依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局市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两个抓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积极落实推进年度合作共建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努力把打造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区、先行区、创新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实施两大行动,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民生幸福行动的部署,分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继续在高平台上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升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察“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和信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厨房”等建设工程,严格责任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药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企业专项检查。完善打假办案联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平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假治劣和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药品事件。

搭建两大平台,大力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域:

一是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争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市列为信息化建设试点市,共建信息化技术平台和制度体系,大力推动药品电子化监管建设。推动药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的信息化管理。二是搭建服务发展平台,积极引导扶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2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与成绩

(一)磨合新的监管体制,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初步搭建起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平台

1.基层监管机构分批到位。食品药监系统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新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下设了稽查大队、药检所两个下属单位,全县31个乡镇设立了31个基层监管所,并按计划分批到位运行。目前,赤城、蓬南等9个老区所在地的基层监管所已正式投入运行,全部在乡镇政府落实了办公场所,保证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基础办公设备设施如期到位。

2.基层监管队伍逐步到位。投入运行的9个基层监管所配备27名监管人员,其中赤城、蓬南等较大片区到位了5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我们加大了基层监管队伍培训力度,开展了监管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现场执法操作演练培训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3.我县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我县设立了以县食品药监局、畜牧食品局、质监局等2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委县政府协调议事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修订了《蓬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定期组织召开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全县31个乡镇及城南经管局也分别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在全县493个行政村、54个社区各确定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及时调整充实了基层协管员队伍。

4.建立起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农业局、畜牧食品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了蓬溪县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违法犯罪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起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首次将打击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违法犯罪纳防联控工作机制重要内容。为全面、有力的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畜禽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坚持以思想建设促能力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一是先后为联系点鸣凤镇七星村免费送去中药苗黄精2000多株,价值2200元的农肥20多袋,慰问留守儿童12名,送出儿童书籍等慰问物资近两千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联系社区南北街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并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帮助社区清扫街道4条,清除广告牛皮鲜30多处。二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共13次,集中学习达50余课时。通过深入农村、走访企业、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班子及成员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三是针对收集整理的问题对机关考勤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依法行政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扭转了部分职工慵、懒、散的工作作风,加强了财务报销和公车使用的管理,扎紧了财务开支的口子,禁止执法车辆私用、滥用,切实改变了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弹性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在探索中创新监管,合理划分局所队监管事权,初步建立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1.合理划分局所队监管事权。在充分调研、实践磨合的基础,出台了《蓬溪县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方案》,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下属稽查大队及各基层监管所的事权进行了划分,明确了各责任单元在三品一械以及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具体业务工作上的职责,厘清了权责界限,确保了各机构工作运转协调通畅。

2.优化食品行政许可流程。推行了行政许可事前指导和基层监管所行政许可负责制,提前介入提供许可指导服务,优化了行政许可事权配置。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前指导服务流程》《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辖区监管所负责派员对辖区内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和受理后现场核查,局、所之间办证审批资料内部流转,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全权审批,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办结了各类餐饮服务许可101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01件;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346起,其中设立申请177件,变更申请4件,延续申请150件,注销申请15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72件。

3.建立药品生产驻厂监督制度。针对药品生产源头监管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实行驻厂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向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检查小组,每周至少现场监督检查一次,每个月提交监督检查报告,重点督促企业深入贯彻实施新版GMP,强化对药品生产质量的动态监管,做到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放,有效消除药品生产质量隐患。截至目前,已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根据新整合职能职责,我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事故应急预警、现场处置和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突出监管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力构筑全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1.狠抓日常监管不放松。对全县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夯实日常监管基础。一是对全县78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拉网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持证的61家学校食堂实行量化评级和等级公示。二是重点推进实施新版GSP。将新版GSP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纳入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了新版GSP培训会,编印发放了新版GSP培训手册,要求药品从业人员必须全员掌握新标准、新要求。督促企业加快实施进度,目前已对2家批发企业、6家零售单店、60余家连锁门店实施新版GSP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实施新版GSP工作推进会,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制订改造实施计划,依据新标准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尽快适应新要求,力争按要求尽早通过新版GSP认证。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推进不良反应工作,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4家次,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监督检查76家次,对具有经营资格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4家次,对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情况监督检查76家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例。四是明确落实专人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及时处理辖区企业预警信息4次。五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并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共移送违法药品器械广告4个。

2.推进专项整治力度。在开展了上级安排的食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桶装水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违法经营儿童鱼肝油专项检查、婴幼儿食品及配方乳粉销售监管、问题奶粉清查等规定动作的同时,还开展了卤菜烧腊专项整治、粉条加工专项整治等自选动作,共计检查食品企业797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08人次,执法车辆932台次。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等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共计检查药化单位9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执法车辆146台次。上半年,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37件,对29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了复核,处罚没款24.8万元。完成重大活动餐饮保障12次,29天。完成药品抽验92批次,其中5批次不合格,完成食品抽验4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25件。

(五)培训与宣传相结合,切实加强宣教工作,努力营造全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氛围

上半年,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培训、卤制品作坊食品安全培训,组织开展了省运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流通环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现已培训各类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培训仍在进行中。

利用节假日、重要宣传时点和节点,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头、进社区、到农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共10次。活动现场共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上万册,接受群众咨询达千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依旧薄弱。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大幅增加,新增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不能满足现有职能职责的履行,加之各监管所尚未配备执法车,又面临监管对象数量多、覆盖面大的监管实际,导致部分农村和偏远地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是上半年开展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企业有反弹现象。

三是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较差,法律观念淡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扎实开展好第一环节回头看、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材料,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做好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查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改进措施,确保“”方面问题改彻底。

二是进一步在人员划转的基础上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充实基层监管所人员。对监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稽查执法技术等全方位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素质。积极争取资金及项目进一步落实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执法取证装备、设备。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好药品“亮剑行动”,以亮剑行动为契机,全面抓好药品生产源头、药品流通、药品使用各环节以及特殊药品、药品电子监管、基本药物、疫苗、急救用药等重点部位、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督与专整治工作,落实好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加快推进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加大对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四是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及一户一档工作,为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夯实基础。深入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3

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药监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年××县药监局是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单位性质为科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个,其中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到××年,全省药监系统机构改革全面启动,省以下药监系统资产和人员全部上划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年底,经过省药监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我局人员基本配齐,资产全部上划。在上划过程中,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除名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都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人,整体素质较高。至××年月,我局未上划人员分流工作全部完成,不符合上划条件的人,经县政府研究,有五人回卫生局,一人回市场办,两人回医药公司。至此,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单位性质变更为行政机关,隶属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导,承担本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⒈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药品广告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五年来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条,发放出宣传画张,展示法律法规宣传板块,散发宣传资料余份,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⒉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协助市局培训中心组织了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多人。并对乡村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以前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⒊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为抓本局的培训学习,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培训课程表,几年来,先后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十几项法律,确定每周星期五下午学习时间,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多课时,今年月,市局组织选派业务骨干到市局执法科室以干带训,我局派出市场股股长和稽查股股长去参加学习,每人学习五周,成效明显。今年月,市局又组织执法培训,我局共有名执法人员前去参加培训,请市检察院和省局法规处的领导授课,受益非浅。通过学习,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三、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自建局以来,我局一直把保障药品质量、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当做首要任务来抓。五年间,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药品经营秩序,依法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净化了全县药品市场。共组织十项专项检查,分别是:过期失效药品专项检查、新特药专项清理、医学专用药品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学校医务室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牙科专项检查等共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个品种,货值万余元,端掉无证经营及制售假劣药品窝点家,维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初见成效

为方便广大边远农村的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我局加大力度进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我县原有个乡镇所在地,在截止到××年底,只在个乡镇所在地有正规的零售药店,尚有个相对边远的乡镇未有零售药店,这些地方的农民不能到正规的药店买药,只能到个体诊所购药,有时还从药贩子手上购药,不但价格高,药品质量也难以保证。我局为了让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大力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通过引导与扶持,医药药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通过向市局申请,在其他个乡镇相继建起了零售药店,截止到××年底,这些药店全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店在全县乡镇覆盖率达到了,彻底解决了我县边远农民购药难的问题。

五、协助县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我局是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为了尽快进入监督角色,从今年开始,我局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积极协调“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一是出台了《××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重点区域为各类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类食堂;重点行业为生猪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重点品种为月饼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二是组织召开了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不仅涉及到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执法部门,还有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等部门参加,形成了强大的“食品安全”监督合力;三是为搞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把相关执法部门分成了五个联查小组,分别由质监、工商、卫生、市场办、农业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检查对象各有侧重,五个联查小组分别负责生产、流通、餐饮业和食堂、生肉屠宰、水果蔬菜检测的监督检查;四由县政府印发文件《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把文件下发到十三个乡镇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乡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双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由电视台跟踪,对各个联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食品和生产经营假劣食品和企业和摊点及时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成绩已属过去,“十一五”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我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谋化,制定我局出“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按照省、市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两条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奋进,争创一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本着一监督好二服务好三支持好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局“三抓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以“两个工程”食品安全工程、药品放心工程,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指导,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稽查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

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重点环节的监管,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个工程”即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三个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参与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四个结合”,即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内部执法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实现“五个突破”即在监督机制,监督水平、促进发展,队伍建设,行业形象上有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重点环节是:⒈非法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牙科、骨科、手术室、计生器械等所有类型的医疗器械、诊断试剂;⒉农村医疗机构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等;⒊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⒋加大对通过邮政渠道寄递药品的查处力度;⒌个体门诊、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使用、用后规范处理等;⒍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虚假、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⒏加强对非处方药药店经营范围的监管;⒐加强对生物制品流通秩序、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监管;⒑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抽验频次,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抽验任务,以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药品检验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药品检验资源效能。

(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按照职能划分,履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调研工作。会同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对食品产业链“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及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清、问题明,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的落实,在夏季、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原则,抓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食品,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专题报道活动,宣传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及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揭露和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六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尽快建立符合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安全考核内容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加强自身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履职能力。

(三)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⒈抓好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继续探索日常监管的新路子、新手段。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全程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储存、使用加强日常监管、进行全程监管。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个体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每年检查覆盖率要达到,农村个体诊所每年检查覆盖率达到。监督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购、销、存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发展中药饮片生产。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和无缝隙覆盖。

⒉继续做好农村用药两网建设工作。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供应建设齐头并进,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寻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最低成本和最大效能的结合点,形成以监管部门为主,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无监管盲区;规范有序、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无供应盲区;确保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质优价廉。实现监督网覆盖以上的行政村。以上的乡(镇)实现药品连锁,配送到乡,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供应到村。能够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聘请乡级药品协管员要达到,聘请村级药品信息员达到,并对协管员、信息员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及时通报有关假劣药品信息,充分发挥监督员、信息员的作用。

⒊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

()全程监管,从合法资质到经营使用环节的资质审查要全程监管;从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销售、使用到仓储条件、储存、各种文书的记录规范上要全程监管,一年最少普查一次。

()针对农村个体药品零售企业整体素质低,认证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加大帮促力度,分片分批帮促认证。从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到销售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日常工作的执行,使认证企业顺利通过认证,并把纳入日常工作执行。

(四)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⒈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药品监管工作业务的学习与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通过考试、演讲、开展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公务员要全部达到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⒉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学习培训,掌握食品监管政策,以便于履行监管职能。

⒊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知识的学习。

⒋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微机操作及正常使用进行培训,达到人人会正确、熟练使用。

⒌请法律顾问就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进行培训。

(五)抓好药品监管综合办公楼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4

一、创新监管体制机制,释放改革活力

(一)监管改革“四个到位”,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全省率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承接了质监、工商、农业、商务、粮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逐级划分事权,逐级简政放权,逐级传导和落实责任,形成了新的监管体制机制,对全市5529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99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单位进行有效监管。一是监管机构设置到位。市局按照“局+分局+中心”的模式、9个县市区局(含区)按照“局+分局+所”的模式、4个城区局按照“局+大队”的模式、高新区由市局直接设监管所新组建了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市13个县市区局和110个乡镇监管所全部挂牌运行。二是监管人员划转到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定编889人,其中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编制数为817人,乡镇(街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平均配备人员为4-6名,基层监管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三是监管网络覆盖到位。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职责,对三峡坝区、旅游新区、葛洲坝集团等特殊区域明确了监管责任主体,做到了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专兼结合的监管网络。四是检验平台整合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改革意见中提出的“有条件的市州整合资源建立综合性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的要求,我市按照“3合1”的方式,跨部门、跨行业整合分属于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粮食三个部门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职能、资产和人员,组建了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了区域性、综合性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各县市(区)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相应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常规检验检测任务。

(二)监管方式探索创新,全面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平台实施方案,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和举报投诉中心,完善了“一个中心”、“三个系统”,通过“一对接”“两跟进”,有效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使食品药品安全小纠纷、小案件、小问题有人及时发现、有人及时监管,用小网格撑起大安全。一是创新专兼结合的网格化监管体制。按照“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托已有的社区网格,在城区范围内划分31个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对接1421个社区网格及社区网格员,明确了区域领导、监管责任人及网格员的职责,按“一格一人、综合履职;专群结合、两网对接”的要求,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二是建立运转高效的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将市长热线等7个诉求渠道整合到市12331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实现了诉求渠道统一。通过再造工作流程,变层级管理为扁平化管理,由指挥中心直接下达指令到食品药品网格监管员,减少层级、快捷高效。从社区网格员发现问题、E通道上报信息到指挥中心下达指令、分派任务、相关人员处置到最后结果处置形成闭环式工作运行模式。三是发挥“抓早抓小”网格化监管活力。通过网格化管理,整合专业监管员、信息员、网格员和志愿者力量,形成专兼结合、社会共治格局,有效发挥基层“千里眼”“顺风耳”作用。1-11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123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13%。通过网格化管理,摸清了底数,排查了问题,消除了隐患,为及时准确掌握监管动态、推进服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奠定了坚实的信息支撑。我局网格化监管工作得到市委、政府高度肯定,农工党中央领导,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贺家铁等领导先后到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试点示范有序推进,特色亮点凸显。一是“四个一”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其一,开展基层所试点建设。作为全省基层站所建设试点单位的枝江市制定了《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5项建设内容、16项建设标准,率先为8个监管所配备了执法车辆,在安福寺镇和马家店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其二,开展地方食品生产标准试点建设。拟定了《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地方标准》,已通过调研、修订、专家讨论等环节,并报省审委会审批。其三,开展婴幼儿乳粉药店试点经营工作。确定了2家大型药品零售连锁公司为试点单位,规范指导婴幼儿乳粉销售,做到专区存储,专柜摆放,醒目提示。其四,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积分制试点。远安县在全国率先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积分制管理,对食品经营者在证照管理、环境设施、从业人员管理、自律制度、质量管理等方面试行“扣分制”的积分管理措施,实行季度定积分、年度定等级,差异化监管。二是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开展了省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成功创建9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25个,示范街5条,餐饮示范景区1条。推广托管模式创建A级学校食堂,倡导明厨亮灶建设“阳光厨房”,在全市4000多家餐饮单位中创建了359家阳光厨房,119家A级单位。申报了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30个,示范街4条。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开展责任保险。

二、加快示范建设,打造放心城市

(一)高位推动,各项建设任务有了新进展。“建最佳”工作开展以来,黄楚平书记始终坚持亲自督办、亲自检查、亲自落实,先后5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并把“建最佳”作为个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市长马旭明亲自带队,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汇报,争取国家对我市“建最佳”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完成了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和《市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构建食品安全“四大监管平台”和“六大工作体系”,形成特色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3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建最佳”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市政府印发了《市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市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专项工作评议单位之一,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支持。市政协把“建最佳”作为今年一号建议案加强督办,李亚隆主席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意见。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了系统内“建最佳”工作目标与任务分解,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地各部门扎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市区都按照“建最佳”要求,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各项创建任务稳步推进。在创建活动中,各地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积极探索创新。枝江市、区组建了创建工作专班,分别安排200多万元创建经费,对放心乡镇、放心村、放心企业进行奖励。当阳市率先在乡镇开展十星级食品安全经营单位创建活动,实行“红黑榜”公示制度。枝江市将食品生产企业追溯平台融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之中,采用样板带动、企业互动、监管促动、政府推动等多种形式创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秭归县、五峰县结合实际,细化小餐饮、小作坊整改规范标准。宜都市围绕“一个办法”,突出“两个制度”,创新“三项措施”,抓实“四个证照”,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

(二)全域追溯,食品全过程监管有了新保险。在溯源监管平台建设方面,全领域推行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加速推广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不断完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食品安全追溯链条。农业部门一是建立主导产业追溯系统。在126家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安装和运用追溯系统,建设了3个互联网项目,构建起市、县、企业三级监管平台和追溯信息平台。今年6月,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柑橘、茶叶、高山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二是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自产自销农产品“三制”(生产承诺制、农户联保制和监管责任制)监管方式,在点军区朱市街社区针对分散的农产品生产者开展自产自销农产品上市登记备案试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酒类、乳制品企业已全面推行溯源制度,大型商超继续推行使用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目前,全市共有11800户食品经营主体建立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其中乳制品、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运用率均达到100%。在食品流通环节,按照“先易后难,先批发、后零售,先大户、后小户”的思路,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经营管理水平。商务部门抓住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机遇,对肉及肉制品、蔬菜等大宗食品进行电子台账管理,确定了深化设计方案,完成了重要流通节点的深化调研。

(三)注重诚信,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有了新导向。食品安全诚信平台纳入了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黑名单”制度和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市456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了食品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强化了企业信用基础。在枝江市安福寺镇工业园、区白酒行业、五峰茶叶行业和市15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会,通过实名实事通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了20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了36个批次的不合格问题食品及9个批次的不合格桶装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结合每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道德讲堂等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树立尚德守法价值取向,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监督、消费者投诉举报,为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和实现社会共治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立体宣传,社会共治食药安全有了新成效。一是树立宣传就是监管的理念。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2120个,覆盖到农村乡镇(村)、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和农贸市场,形成科普宣传的模式。编印了2万册食品药品安全“五进”系列丛书,6万份公益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免费向公众发放。把食品安全知识编入了中小学校本教材,作为每学期第一堂课,食品安全知识将纳入2015年全市中考命题范围。加强食品安全媒体宣传,在本地媒体开设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在《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日报》和《三峡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64篇。二是有效应对舆情。妥善处置麻雀事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撰写了“对处置麻雀死亡舆情事件的思考”,得到国家总局张勇局长批示,应对舆情的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并已收录到由国家总局和清华大学联合汇编的《怎么做,做什么》一书中。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关注民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市电视问政曝光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不到位、餐饮店滥用食品添加剂、桶装水质量监管不到位、夜市食品安全监督不严等问题,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农贸市场、含铝添加剂、桶装水生产企业、夜市及流动摊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媒体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四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食安办抓手作用,落实三方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分别与经信委、安监局、卫计委、公安局、检察院、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了部门联动共治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购假先赔制度,引导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享有”的“建最佳”氛围。

三、突出日常监管,防控安全风险

(一)全面实施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国家总局、省局要求,重点推进新修订药品GMP、GSP实施。2014年完成国家局对长江药业冻干粉针剂GMP认证检查,完成省局对人福药业的原料药(盐酸纳布啡)、恒安药业的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及长江药业的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原料药(福多司坦)、秭归县恒安气体公司、安琪药业的颗粒剂、长坂坡药业中药饮片厂等6家企业的GMP认证检查,目前为止,全市22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共15家企业、35条制药生产线、17个原料药品种通过新版GMP认证,认证比例高达70%,超出全省40个百分点。印发全市关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认证现场检查的指导意见,明确和统一了现场检查标准,完成了25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对6家迁建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重点督查,上门进行指导检查督办。组织21家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国家局及省局举办的新修订GSP培训班,全市12家药品批发证书到期企业已有9家顺利通过新版GSP认证检查。

(二)强化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高风险类药品(注射剂、特殊药品生产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每两月1次;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季度1次;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半年1次。6月份,我们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7家中药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约谈3家没有严格执行GMP标准的中药生产企业法人、负责人,对发现的15个缺陷进行了通报,组织开展3个月的“回头看”,促进了全市中药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好药品生产企业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和各省增补品种电子赋码工作,做到了每周不少于2次预警处理,100%核注核销。按照省局开展药品批发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及检查标准,结合新版GSP和监管实际修订了我市《日常监督检查表》,完善了日常监管内容,明确了检点,把日常监管工作与实施新版GSP有机结合。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共监测违法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203余例,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积极稳妥承接食品生产监管职能,明确市县两级食品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换发证食品生产许可证142家150张。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交叉检查,对6个方面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制定了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共完成定期监督抽查532家1084批次,合格1024批次,不合格60批次,合格率94.5%,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企业整改,规范监督抽检的后处理工作。二是明确了机构改革后《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核查、审批及发放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根据国家、省局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食品流通环节2014年监督抽检计划,截至目前共配合国家局完成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检30个批次,协助质检机构和独立完成省级监督抽检共216个批次,完成省局组织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抽检200个批次、市级监督抽检907个批次。三是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着力健全“五项规范”,即研究制定《市小餐饮监管办法》、《市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团年饭”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餐饮具消毒监管指导意见》、《私房菜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着力探索“四项创新”,即建设“阳光厨房”,开展试点自愿式保险,强化协会自律,探索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着力推进“三项创建”,即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等级创建、餐饮消费文明创建。完成高、中考,“三节”,“622”专案等重大活动保障26余次,做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四)强化医疗器械监管。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学习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推进医疗器械GMP的贯彻实施,对重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工作,全面完成国家总局及省局交办的抽样任务。

(五)强化风险监测和评价。从“防、控、查、处”四个方面强化风险防控。科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范风险监测程序,全面完成省局药品抽验计划。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教育培训,指导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并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评。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工作,2014年全市共收集上报ADR报告5151例,同比增加了23.5%,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1687例,占报告总数的33.4%,同比增加了12.1%;收集上报MDR报告890例,同比增加了31.6%;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均居全省前列。全市9家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开展了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工作。

四、严格执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法治监管水平。贯彻国家标准管理通则,推进各类标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市局2014年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制定工作计划,其中拟提交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的规范性文件5个,以局文件形式下发的规范、制度6个,转发省局文件4个。结合“建最佳”,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工作机制和制度,出台了《市小饭桌管理办法》等十多个配套规范性文件。编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手册》、制定了《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考核办法》,细化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督促全市系统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修订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的工作规范、巡查日志,明确分类监管频次,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逐步完善管理责任考核、投诉举报考核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能力建设、风险监测与防控、日常监管执法规范和行政处罚规范等配套制度。在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两书一报告”制度及食品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在大型商超落实到期食品下架制度,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在农贸市场落实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和自检制度,要求经营者每天必须检测8个品种食用农产品并予以公示。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引导顾客寻找笑脸消费。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四小”监管难题。坚持把“四小”整规作为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的突破口来抓,坚持堵疏结合、奖惩结合,促进“四小”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专班,起草制定了《市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市小饭桌管理办法》、《市小餐饮管理办法》、《市城区食品小摊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联合文明办、城管办下发并张贴《关于在城区开展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集中专项整治的通告》1000多份,开展了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小餐饮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餐饮食品安全“春雷”行动,基本实现了“五个三”的工作目标及“九变”的工作要求。针对夜市经营无序、占道扰民的问题,市食安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完成了夜市的定点规划,并规范了西陵区的北苑夜市、伍家区的江山多娇夜市、猇亭区的金岭路夜市、高新区的南苑市场夜市。区还投资300多万元,建设了夜市集中经营场所,同时配备了油烟、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物业管理,有效改善了原来夜市随处摆摊、违章占道、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和市政府部署,组织开展以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乳制品、白酒、食品标签标识、儿童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四非”等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活动;深入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中药提取物生产、夏季冷藏冷冻药品经营等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亮剑”行动和铲除黑窝点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刑对接收效明显。以重心下移、重点打击、重典治乱为原则,紧盯社会关注度高、投诉频率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查处了一批有质量、有份量的案件。在稽查办案中通过畅通热线、受理举报、区域协查、用好抽验、实地侦查等多种途径拓展监管领域、发现案件线索,排查安全隐患。坚持依法行政,突出稽查办案,全市共办结各类案件3134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17起,一般程序案件2317起。加强行刑对接,组织全市稽查系统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40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刑事拘留8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五、优化服务环境,助推产业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承接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零售)告知等3大项10子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含高新区、三峡坝区)。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等原15项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即办件数量增加至37项,窗口现场办结率提高到60%。对特殊药品许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许可证审批,医疗机构制剂调剂批准,药用罂粟壳购进计划审核)实行一审一核,办结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其他需进行现场检查的承诺件办结时限统一调整为一周办结,办结时限提高了58%。截至12月底,窗口共受理办件2477件,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审批、100%公开透明、100%按期办结。

(二)助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战略部署,细化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举措,促进全市食品医药产业优化重组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医药产业发展调研,组织召开中药材GAP认证座谈会和医药企业资产重组、转型升级与品牌建设座谈会,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整合优势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塑造企业品牌,不断做大做强。帮助人福药业出口基地、三峡制药氨基酸基地等6家企业通过生产许可检查验收。组织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到康鑫、华润新龙、九州通等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引导全市药品经营单位成立药品流通商业协会。全市食品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可望达到1500亿元。

六、践行群众路线,转作风提效能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结合实际紧。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精心策划好“自选动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最佳”要求,提出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民心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食品药品“健康卫士工程”等六大民生工程。二是学习方式新。围绕8项学习内容、9种学习方式的要求,严明学习纪律,认真开展自学、周四“夜学”和周日集中学习活动,通过编印制作辅导资料、开通教育实践活动学习QQ群、开设“局长、科长讲坛”、开展主题讨论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着力构建广视角、全方位、全天候的学习交流平台。三是查找问题深。坚持开门搞活动,结合行业特点,通过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开展结亲拜年走访、“三进五访”和“三万”活动、设立意见征集箱、直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十个渠道全面查找问题,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立行立改实。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了一系列立行立改事项。通过一系列迅速有效的整治,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查找问题全面深入的做法和党组整改方案得到了市学教办的充分肯定,并予以转发。

(二)开展“培训年”活动。坚持和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在线学习和党员干部自学等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学习、办专业人员培训班、到各县市区巡回培训、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不断推动监管人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注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更新培训内容,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开展“三品一械”从业人员培训20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5

本计划适用于对县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指南》

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按照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要求A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

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2。

(二)临时安排检查

县局、各食药监管所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工作安排以及行政执法的需要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2.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5.索证索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做好检查记录

不论是否发现违法情况,均应当场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与检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注意对检查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必要时,可采取抽样检验、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检查对象回避,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确定检查意见。必要时,可将汇总情况向检查对象通报。

(四)整理归档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和跟踪检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入检查对象日常监督检查档案。

(五)问题处理

1.责令整改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或者监督指导的,应及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监督指导意见书。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检查对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在整改时限届满后15日内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检查对象完成整改,并填写《回访记录》。

2.抽样检验

检查发现的问题可能涉及食品质量的,检查人员应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对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既往生产的产品,检查人员应充分考虑该问题对既往产品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3.情况通报

检查对象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在审项目的,检查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审查单位。

4.移交查处

涉嫌违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及时固定有关证据,在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经检查人员所在机构负责人批准,移交稽查机构依法查处。

5.风险研判信息提供

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要求,及时提供风险研判信息。

6.其他处理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在后续监管中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检查对象加强产品自检,或者要求检查对象将产品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抽样检验次数;

(3)要求检查对象定期汇报质量管理情况;

(4)约谈负责人;

(5)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建议检查对象主动召回或者责令召回相关产品。

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三)不准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人实施监督检查;

(四)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检查;

(五)不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不准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

(七)不准未按要求着执法服装实施监督检查;

(八)不准对检查对象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

食药监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6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