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范例6篇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范文1

个人批评性通报范文一

**,男,**年*月出生,现为我院后勤玻璃室工人。

**同志长期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脱岗。尤其是在最近学院考虑到**同志承担的工作量极少,决定自5月16日起临时安排他到丰盛堂自行车棚值班一段时间时,他口头表示同意服从安排(15日下午学院主管负责人找他谈话),但16日至今一直不到临时岗位工作,目无组织纪律。学院主管负责人发现**同志在5月x日没按要求在丰盛堂自行车棚值班,5月x日上午再次通知他如无正当理由必须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同志当时也再一次答应服从安排;而行动上他仍在玻璃室干些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情。5月x日上午下班时,他无打考勤卡(早退);17日下午和20日上午他没打上、下班考勤卡,也不见他上班,但玻璃室敞开着门(17日下午还开着收音机)。更为严重的是,他违反规定,擅自多次涂改考勤卡:3月x日将上午11:42涂改为7:40;5月x日上午10:15,涂改为7:15;5月x日下午将14:13打到上午记时位置,然后涂改为7:13时。

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劳动纪律,对**同志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散漫,无组织纪律性的错误,根据化院[20__]018号文“化学学院院办、后勤、图书分馆工作人员考勤实施细则”的精神,学院决定给予**同志通报批评,并扣除其5月份的奖金和业绩津贴。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____

年月日

个人批评性通报范文二

兹有生产部**车间针修员工 ***、*** 自公司提供周日用餐福利以来,经核查在**年**月**号和**月**号期间,该两名员工均未按照周末报餐和用餐规定进行吃饭和刷卡,其行为明知故犯,目无视公司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公司相关管理纪律,念其该规定实施以来首次违反和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为严肃周日报餐管理纪律,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周末报餐有关规定,经公司生产部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该两名员工的违规行为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人员以此为戒!在周末报餐中严格遵照规定报餐和用餐,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20__年x月x日

个人批评性通报范文三

公司品质管理部 ××× 在近半年来的考勤多次出现迟到现象,经总经办劝诫屡教不改,该员工的行为在公司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该员工触犯第5.8.4条:违反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300元。

各管理处/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员工应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

特此通报!

××有限公司

通报批评范文2

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的下行公文。它是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以及具有典范、指导、教育、警戒意义的事件通知下属单位的周知性的公文样式。

从其传达方式来看,通报可分为“直述式”和“转述式”两种。“直述式”是发文机关直接发出的内容比较单一的通报;“转述式”是先有转发的已成文的材料,发文机关先写转发文件的名称、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提出要求,然后将通报的具体内容作为附件发出的通报形式。

从其性质来看,通报可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传达性通报三类。从其对象来看,通报可分为内部通报和非内部通报。

通报的首要任务是表扬先进典型,树立公众形象,用鲜明的形象和生动的事例来教育大众,这是表彰性通报的功能。但是,绝大多数通报还是批评性的。批评性通报,主要用于一定范围内批评后进,纠正错误,打击歪风,指出存在的错误事实,提出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

通报批评也是处分、警示的一种方式。批评性通报的内容主要是批评不良的人和事,单位里出了典型的错误事件或失误行为,经过认真的调查和整治,弄清了事实和错误的原因,为了教育与事件有关的责任者,让大众引以为戒,最好的方式就是批评性的通报,让其接受教训,不犯类似错误,也让公众从中受到教育和警示。

由于通报的功能,在于让大众周知或警示和教育大众,所以必须在较大范围内发行,传播范围较广,应用领域较宽。它既可表扬好人好事、彰显新风尚;也可批评错误,总结教训,告诫人们警惕类似问题;还可用来互通情况,传达重要精神,指导、推动工作。

二、通报的结构与写作要点

和其他公文一样,通报有着固定的格式和严谨的结构。一般而言,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均有所不同。

(一)首部。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常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违规出版增刊的情况通报》;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情况的通报》。此外,少数通报的标题是在文种前冠以机关单位名称,如《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也有的通报标题只有文种名称。

2.主送机关。除普发性通报外,其他通报均应标明主送机关。

(二)正文。正文的结构常由开头、主体和结尾组成。开头说明通报缘由;主体阐述通报决定;结尾提出通报的希望和要求。不同类型的通报,其内容和写法也有所不同。

1.表彰性通报。一般在开头概述事件,说明通报缘由,把先进事迹交代清楚。主体部分通过对事迹的客观分析,在阐明事件性质和意义的基础上,写明通报决定。结尾部分则明确提出希望和要求,号召大家学习。

2.批评性通报。在机关工作中使用较多,对一些倾向性问题具有引导、纠正的作用。批评性通报又分两种:一种是对个人的通报批评,其写法与表彰性通报基本一致,要求先写事实,再在分析评论的基础上叙写通报决定,最后提出希望和要求,让大家引以为戒。另一种是对国家机关或集体的批评通报。这种通报旨在通过恶性事件的性质、后果,特别是酿成事故原因的分析,总结教训,从而达到指导工作的目的,写法和表彰性通报略有不同。其正文主要包括叙写事实、分析原因、提出要求和改进措施等。也有的批评性通报,是针对部分地区或单位存在着的同类问题提出的批评。这类通报,虽然涉及面广,但因其错误性质基本相同,故写法上以概括为主,大体和传达性通报相近。

3.传达性通报。主要起沟通信息、反映情况的作用。旨在使下级单位和公众了解面上的情况,以便统一认识,推动工作的开展。正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并作出结论。具体写法,有的先摆情况,然后分析得出结论;有的先简要分析作出结论,再列举情况,说明结论的正确性;总之,写法多样,可因地因事制宜。

(三)尾部。包括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时间。有的在标题中已标明发文机关,此处便无须赘述。

三、批评性通报的特色及写作要点

通报中应用频率最高的是批评性通报。一般而言,批评性通报具有几个显著的文体特色和基本的写作要点。

1.真实性、告知性。通报的内容首先必须是真实的,通报常常把现实生活中一些真实的正反面的典型或某些带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告诉人们,使其知晓、了解。

2.典型性、代表性。通报的人和事总是具备一定的典型性,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规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个性。这样才能使人得到启迪,受到教益。

3.教育性、引导性。无论何种通报,其目的都在于通过典型的人和事引导人们辨别是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批评性通报的目的,不仅要让人知晓内容,还要让人知晓后,从中接受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这就是通报的教育性。

4.严肃性、政策性。通报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严肃的。因是正式公文,是领导机关针对真人、真事和真实情况制发的,无论是表扬、批评或通报情况,都代表着一级组织的意见,具有表彰鼓励或惩戒、警示的作用,因而其使用十分慎重、严肃。作为通报,尤其是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政策性也颇为突出。因为通报中的决定和处理意见,直接关涉具体单位、个人,或事情的处理,同时,还会牵涉到其他单位、部门效仿执行。决定正确与否,影响颇大。因此,必须讲究政策依据,体现政策性。

5.针对性、时效性。批评性通报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而发,其典型性、引导性都是就特定的社会背景而言的。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件在当时看来具有典型意义的事实,时过境迁后,未必仍有典型性。因此,通报作用的发挥,与抓住时机适时通报联系紧密。

四、批评性通报的写作技巧及注意事项

撰写批评性通报的正文,一般应包括通报缘由、通报事实、分析评价、处理决定和经验教训等几个部分。

①通报缘由。在通报开头概述通报的核心内容,交代事件主要结果和对事件的总体评价。文字要精炼,避免与下文重复。较短的通报没有此部分,一般直接通报事实。

②通报事实。这部分要重点写清错误的主要人员、事实经过、情节、结果及有关数据。 ③对事实进行实质性分析评价。这是对事件的认定,要指出错误的性质,对人对事作出客观评价,便于人们认识和领会通报的精神。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再明确提出处理意见。

④分析从典型事例中汲取的教训,由典型引申到普遍,最后提出一般性的要求或号召。

与此同时,撰写批评性通报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行文要准确及时。通报的时效性较强,写作要及时迅速,才可指导当前工作。否则,就起不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2.内容要真实、典型。通报的事实,所引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动笔前要调查研究,认真核对,客观、准确地分析、评论,否则不但影响教育效果,还会有损发文单位声誉。此外,还须注意事例的典型性。

3.详略要得当。通报的事例是写作重点,但须详略得当。过于简单,变成抽象的概述,人们难于受到教育,产生不了爱憎之情。过于详细,又会令人难于把握要领。

4.要突出教育性,把握政策性。决定和批评要有根据,要恰如其分,态度鲜明,分析中肯,评价实事求是,结论公正准确,写作处理意见时,必须体现政策,掌握好分寸,使处理决定与事实、政策相一致,做到合情合理。否则,既对当事人不利,又难于服众,难以在公众中起到警示作用。

通报批评范文3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通报批评范文4

那么,“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有无国法党纪依据?有无正当理论根据?继续坚持“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党报究竟能否批评同级党委?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缺乏国法党纪依据和正当理论基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选择的国家治理方式和发展目标。法治国家说到底就是限制官权、尊重人权的国家,即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与保障公民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其中,自由权利是公民作为主体存在价值的标志性权利,言论自由又是自由权利的核心。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确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规定了公民享有的监督批评权。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41条)。据此,“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违背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及批评监督权利的规定与精神,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还是一项违宪违法指示。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是否符合党的性质及党纪呢?从党建立的初衷及性质、宗旨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人民服务是其宗旨,服务的质量如何,人民是否满意,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对服务过程中的不当做法或者不到位之处,人民群众当然有权提出监督批评意见。这也能够确保党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另一方面,从党纪的精神与规定来看,我党是最重视批评的党,不仅党内生活主张批评与自我批评,而且也接受来自群众的批评,我党也从来没有宣示自己享有不受批评的特权。在总纲中明文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作为党员的权利,将“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作为党员的权利。这些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显然可以在党报等媒体上进行。可见,“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既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也没有党纪依据。

退一步说,即便抛开国法和党纪依据不谈,单从理论上判断,也难以找到“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正当根据。物质世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是人们认识的客体,认识主体只有可能因为认识的局限性而无法认识所有客体,但世界上没有任何客体具有不被主体认识的资格。如果说存在某个客体或者某些客体享有不被认识和评论的特权,那只能说是认识主体人为设置的认识,而不是认识客体生来就有的特权。

一个政党,从其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已经开始被主体认识和评价。执政党存在的历史,同时也是被认识和评价的历史。从这一角度讲,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传播媒介,当然都有权认识和评价执政党,执政党也应该允许被认识和评价。

顺便指出,所谓 “宣传有纪律”,应该正确理解、辩证分析。“宣传有纪律”旨在强调宣传工作的权限、职能、程序等要分工明确、井然有序;宣传的内容要尊重事实、符合实际。宣传有纪律不等于宣传无批评,更不等于躲避是非辨别、掩盖错误和瑕疵。如果树立“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宣传纪律,只能说这样的宣传纪律是缺乏正当理论根据的,严格说来属于恶纪歪律,应及时抛弃。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会带来“三个不利于”的后果

事实上,“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不仅缺乏国法党纪依据和正当理论基础,而且这样的指示及其惯例化、纪律化,会直接带来“三个不利于”的后果,即不利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不利于党的建设与完善,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不利于公民言论自由的发育和健全。宪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言论自由有其丰富的内涵,不仅包括表达赞成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也包括表达反对或批评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不仅包括单纯表达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也包括通过媒介表达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也就是说,公民有权通过媒体表达反对或批评意见,即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公民批评监督的对象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国家、政府、政党及其他社会团体,也可以是其他公民,还可以是批评者自身。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在领导人民进行各项事业的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享有言论自由和批评监督权的公民,当然有权进行批评,包括借助党报在内的媒体进行批评。“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指示,堵塞了公民通过党报对同级党委进行批评的渠道,是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监督批评权利设置的一道屏障。

应当说,随着国家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越来越有保障,表真心、说真话的容忍度越来越大,风险也越来越小。但如果继续把“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作为一项宣传“铁律”,无疑不利于公民言论自由的发育和健全。

其次,“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不利于党的建设和自我完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群关系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成长状况和生命力大小。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人民群众牢记于心,这是我党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力量源泉。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已经彰显。贫穷固然不是社会主义,但精神空虚同样也不是社会主义。执政党不仅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向物质富裕,也要力图让人民群众过上富足的精神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党群关系,拓展和深化党的威信。其中,最大限度地允许人民说话,是使人民过上充实精神生活的起码保障,这显然有益于党的自身建设和完善。

有人认为党报是喉舌,党报的职能是同级党委全部职能的一部分,就是为同级党委说话、传递同级党委的声音。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党不仅允许他人批评自己,而且也要发扬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党委既应允许党报刊登他人的批评声音,也应该通过党报经常地进行自我批评。

最后,“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汤啸天先生在其文章中提出的一个讨论议题是:媒体不再遵从“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会影响社会稳定吗?这一追问非常具有现实意义,也是必须回答的问题。因为总有人担心,如果允许党报批评同级党委,对党委、对党员干部、对党政机关的批评声音满天飞,很可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引发一些连锁反应。

在此先必须澄清:批评不等于造反,不等于不拥护,更不等于“唱对台戏”。相反,客观、理性、善意的批评,恰恰是从完善党的领导、优化党的作风、健全党的肌体之大局出发的,本质上是对党的信任、爱戴与拥护。这与图谋反动是两回事。

也必须澄清: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并非对立关系,也不应是对立关系。明文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允许人民群众通过党报等媒体对党委发表批评意见,不是制造对立关系,而是党群统一体内部的共通事务。

社会不稳定的局面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情绪性反应及行动,但除非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可能会导致短时的社会不稳定,否则,人民群众的情绪性反应都会理性地止于来自党和政府的最大宽容。换言之,人民群众因情绪性反应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可能,多是来自宣泄渠道的堵塞及其宣泄所付出的不利代价,而绝非来自宣泄渠道的畅通。相反,宣泄渠道的畅通及当局的宽容,可以有效排解人们的内心压抑,并由此在人民群众中间培育起一种特有的对等式宽容。如果监督批评的机制成熟起来,风气发扬广大,那么,不仅不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且还会创造一种更高层次和境界的新型和谐。

总之,党报不仅担负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及实践、宣传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等职责,也要担负传达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思想的职责,其中就包括批评党委、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允许党报批评同级党委,有利于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使,有利于党的建设与自我完善,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否则,不允许党报批评同级党委,党委政府听不到批评的声音,人民群众也无法从党报见识批评的风气,长此以往,不仅会有损党报和媒体的形象,也会有损党员形象、有损党员干部形象、有损党委形象,最终有损党的权威。

通报批评范文5

管理“十个严禁”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营销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营销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553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奖惩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082号)、《国家电网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96号)和电力营销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农电服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处罚规定。

第三条

违反《营销资金管理“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的惩处对象按照责任相关程度分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

(一)直接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主要责任的人员。

(二)相关责任人,是指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有领导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主管、相关协同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反“十个严禁”规定且存在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或其它非法牟利行为的:

(一)情节较轻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情节较重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对于直接人给予降级(降职)、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对于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五条

违反“严禁账外账”“严禁滞留资金”“严禁延时入账”“严禁拆借资金垫付电费”等规定但不存在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或其它非法牟利行为的:

(一)属个人行为的: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属单位(集体)行为的:

单位(集体)发生以上行为,对企业负责人考核参照《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标准。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六条

违反“严禁擅自变更收费标准”“严禁电费回收空收空销”等规定但不存在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或其它非法牟利行为的:

(一)属个人行为的: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属单位(集体)行为的:

单位(集体)发生以上行为,对企业负责人考核参照《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标准。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七条

违反“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虚假对账”“严禁违规走收”“严禁无票收费”等规定但不存在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或其它非法牟利行为的:

(一)属个人行为的: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不惩处或通报批评处理。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属单位(集体)行为的:

单位(集体)发生以上行为,对企业负责人考核参照《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标准。

1.发生此项行为的,对于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不惩处或通报批评处理。

2.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降级(降职)处分。

5.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或造成特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八条

惩处程序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违规行为涉嫌违反党纪的,除执行本规定外,由所在党组织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此前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通报批评范文6

【关键词】群众性 文化艺术 批评 传播

传播是一个社会互动行为,社会的发展进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进入了信息时代,传播的作用在社会中日趋显得更加重要。社会大众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大大促进了文化传播,体现了“人对文化的分配和共享,沟通人与人的共存关系。”尤其是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文化,群众性的文化艺术以其拥有广泛的群体和包含丰富多彩的内容,面向社会大众传播,使文化艺术在社会中得以普及。而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以不同的传播类型,通过多种传播途径,不仅沟通群众性文化艺术的生产和接受,而且促进、指导群众性文化艺术的传播。

批评传播的归属

群众性文化艺术的传播,充实、丰富着我们的精神生活。图书报刊的传播让我们从字里行间开拓视野;群众性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的传播,让我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提高素质;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参与活动的传播,让我们发挥自身的才能;各种社会美育活动的传播,让我们从中陶冶情操;广播影视、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媒体的传播,使我们获得知识、技能、信息更加便捷而广泛,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样。这些文化传播在社会中起到了增知益智,寓教于乐,审美鉴赏,娱乐求趣等作用。在群众性各类文化艺术的传播过程中,同时还伴随着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它以群众性的文化艺术为对象、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媒体)来传播。

批评自然是需要传播的,只有经过传播才能达到批评目的。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应该通过口传、文字、电子等渠道,来实现对群众性各类文化艺术的参与、接受、组织、管理等情况的评判、分析、阐释等。通过理论式的专著、论文等形式,系统地传播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宏观地促进群众性各类文化艺术的传播;通过随感式的随笔、杂文、观感等形式,通俗而趣味地传播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以评介式的序跋、书评、述评等形式,有利于对群众性文化艺术某一项目的批评进行具体、概括的传播;以经验式、总结式的经验谈、总结等形式,有助于指导、完善群众性各类文化艺术的传播和推进对批评自身的传播;通过有评论性的报道可以使群众性文化艺术的参与、接受、组织、管理、研究及批评各方之间得以沟通,同时也传播了批评自身;通过网络式的网页、博客、帖子、QQ等形式,利用现代技术快捷、高效地传播着群众性的文化艺术及其批评;通过互动式的手机短信,即时、自由地传播着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

由此可见,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从传播的内容、形式、渠道、特征等方面来看,体现了人们在社会中的精神文化交往,是“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有目的、有指向的活动”,

“包含着人类的智慧,彰显着人类文化的创新”,并且在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信息交流过程中具有双向互动性,可以在人类活动中超越时空恒久长存,属于文化范畴,那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也就体现出文化传播的属性。同时,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面向社会各阶层,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之中,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作用于社会,而且批评的传播者也来自社会各阶层,成为大众化的传播,那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又具有社会传播属性。但从总体来看,在传播过程中,还是文化传播属性占据主要地位,因而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应归属于文化传播。

批评传播的类型与途径

作为一种传播,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是批评传播者(即批评主体,后同)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是精神文化的社会互动行为。对于传播的类型和途径,传播学著作的分类有二分法、四分法。

二分法分为亲身传播和社会传播或社会传播和非社会传播。

亲身传播只有自我传播,由于它主要是一种自己内在的、心理的传播,因而没有通过社会来传播。

社会传播包括人际传播、组织(群体)传播、大众传播。它们都是通过社会来进行传播的。

四分法分为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类型。

文化传播也可划分为人内传播、人际(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类型,也有将群众性的文化传播分为自身传播、亲身传播、团体(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类型_5_,那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作为一种文化传播,根据自身情况,以批评者为传播者,以批评内容为传播内容,以批评接受者为传播对象,通过自我传播、群体传播、媒体传播等来传播文化信息。

自我传播

批评传播者通过接受对象(信息),在头脑里感知、理解、分析、判断,形成自己的批评。但这一过程只是批评主体内在体验的传播,并不对外交流。如一个人当他在接受一个信息(可以是看书报,可以是收听或是观看节目,可以是体验自己参与活动)后,会m现一个判断,这就将体验转换形成批评思维,而他并不一定要说出来。因而这是批评的最基研的传播。这种传播将批评的传播者与批评的接受者合为一体。

人际传播

批评传播者将自己形成的批评思维作为信息通过语言在两、三人左右之间进行交流,由于人际之间的交流是社会成员的礼会互动行为,因而具有社会化,那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就体现了社会化的群众性文化艺术信息的传播。可以采用聊天、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流,如将自己对群众性文化艺术节目的观感或对自己参与群众性文化艺术项目的体验,通过这些方式在一定的人际中表达出来,从而实现礼会传播。这是批评的基本传播。这种传播可使批评的传播者与批评的接受者角色相互转换、交替。

团(群)体传播

批评传播者在一定的刚体(或组织)举办的三人以上群体场合中,交流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信息。大多是通过研讨会、座淡会、报告会、总结会等有计划组织进行精神文化的社会交流,从而起到社会传播作用。这种传播既可双向传播(即传播者与受传者相互交替),如研讨会、座谈会等,也可单向传播,如报告会、总结会等。

媒体传播

批评传播者通过报刊、图书、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手机等社会媒体向社会传播自己的批评思维,进行精神文化的社会交流。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社会媒体也在与时俱进,新媒体的出现、传统媒体的现代化,为开展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与环境,使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面越来越广泛,传播方式越来越便捷,传播 种类越来越多样。

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途径根据不同的传播类型及其传播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途径:

直接途径

批评传播者以人际传播的聊天,团(群)体传播的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总结会等方式通过语言直接地进行传播。

间接途径

批评传播者以人际传播的书信、电子邮件,媒体传播的报刊、图书、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通过文字、媒体间接地实现传播。

批评的传播者与受传者

从传播角度看,批评本身就是一种传播,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即以批评主体为传播者。具体的批评传播者由于来自社会各方面,人数众多,构成复杂,大体可以划分为个体层面传播者与群体层面传播者。

个体层面传播者以个人面目出现从事传播,包括批评者、作者、编者、休闲者等,其中批评者、作者、编者多从聩世立场出发,属职业传播者,休闲者则从自身感受出发,不受职业限制,是自发行为,属自发传播者。

群体层面传播者则由几个人或一群人等组成的团体、组织、机构等从事传播,包括各种协(学)会、报刊编辑部、群众文化艺术单位、学校、研究单位等,所进行的传播活动与职业相关,属于职业传播者。

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受传者即是批评的接受对象、批评传播效果的反馈者,同样来自于社会各方面,也可分为个体层面与群体层面的受传者。

个体层面受传者包括休闲者、编者、作者等。主要通过自我传播、人际传播,以直接途径或间接途径接受并反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

群体层面受传者大多为集体受传者,包括学校、研究单位、报刊编辑部、群众文化艺术单位等,主要通过组织(群体)传播、大众传播,大多以直接途径接受并反馈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

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者与受传者,均应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或专门知识、一定的或较高的思想水平、审美能力和鉴赏水平,并在传播与受传中体现出来。

批评传播的行为

由于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的传播多方面地影响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具有多方面性,而批评的传播者来自社会各阶层,具有多层次性,其立场、出发点各异,传播目的、任务等也均有所不同。因此又可根据传播目的、任务、立场、出发点等的不同,批评传播的行为各有不同,这里归纳为“自发批评传播行为”、“职业传播行为”两类。

自发批评传播行为是从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传播者个人的立场自发进行的传播行为。这一类根据批评主体个人兴趣、感受自由地传播,完全是个人的批评思维。这类传播行为一般出自休闲者、部分专家(学者)。

职业批评传播行为是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批评传播者从工作需要的立场为出发点所进行的传播行为。这一类由于须符合自己的职业、地位、政策等,传播的是职业批评思维,因此并不完全是个人的批评思维。这类传播行为大多出自管理者、职业批评家、专家(学者)、编者等。

批评传播的影响

作为精神文化传播之一,群众性文化艺术批评自身对于群众性文化艺术的传播可以在导向性、鉴赏性、指导性、启示性(借鉴性)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导向性的影响主要在于政策方面,多为职业批评传播行为而产生。批评传播者通过对批评对象进行政策上的把握,在批评中对受传者进行引导,从而使批评传播起到转变受传对象的观念、更好贯彻政策的作用。

鉴赏性的影响主要在于审美方面,由包括职业的和自发的批评传播行为而产生。批评传播者通过对批评对象的鉴赏,在批评中实现审美体验、审美阐释,从而使批评传播达到提高受传对象的审美情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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