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的十个约定范例6篇

狗狗的十个约定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1

这是一个海滨的小城,阳光灿烂的海边,少女小光邂逅了那只小狗。它圆圆的脸,软软的毛,小小的爪子,它就是那只名叫“袜子”的小狗。小光是一个孤独的孩子,父亲永远忙于他的工作,唯一关心她的母亲也不幸病逝了。就在这段灰暗的日子里,小狗“袜子”出现了,它陪伴着小光度过了童年时光,冥冥中他俩的命运牢牢地联系在一起……

母亲生前,为小光定下了和狗狗相处的十个约定,每一条都饱含爱意和深情。最后,当“袜子”即将老死的时候,它和小主人握着手,它的目光十分温柔,像是有许多话要说,可是它已经没力气说了,说了主人可能也听不懂……读到这里,我也不禁潸然泪下,难怪人们常说:狗狗是人类最忠诚、最可信赖的朋友。

我曾经也养过一条小狗,刚开始我觉得很新鲜,为它洗澡、喂它吃东西、每天一早起床去遛狗。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它仅仅是一个玩具,我想玩的时候与它亲密接触,不想玩的时候又烦它,特别是起初的新鲜劲过去之后,大清早小狗在我床边叫着催我起床的时候我简直烦透了。有一次不懂事的小狗在沙发下拉了一泡便便,我一边捏着鼻子为它收拾,一边恨不得一脚把它踹飞。才几个星期,我就再也没有耐心去照顾它了,妈妈只好把它送回去了。

读了《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我的心灵被震撼了。也许是感动,也许是领悟,也许是共鸣。我们养一条狗狗,不应该只是把它当作玩具,而是应该把它当作自己的家人、自己的伙伴一样来关心它,陪伴它,无论生病还是年老,都不离不弃……多么感人的一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

指导老师 卢华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2

《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是2008年我们策划的系列图书“人生动物园”的一种。这套书的缘起是那年年初,我和公司总编辑杨文轩去台北观摩书展,不约而同有一个很鲜明的印象,就是台湾关于人与动物情感互动的主题的图书很多,而且大都有不错的反响和销量。联想到我们多年前引进的《你好,大五郎》等畅销书,我们分析,在生活节奏飞快的现代物质社会,人际亲情的纽带日益隔阂和淡漠,越来越多的都市人把对情感的渴望寄托在与他们朝夕相处的宠物上,这一类图书潜存着很大的市场需求,而对于这方面主题图书,大陆还没有出版社有意识地系统发掘。于是回来后,我们即着手策划“人生动物园”系列。《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就这样跳入了我们的选题视野。

《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是当时在日本轰动一时的同名电影的小说版。故事讲述女孩光子和可爱的小狗“袜子”是从小在一起的玩伴,母亲在光子给小狗喂食的时候,总是教她要用心和狗交朋友,不要忘记人与宠物永远不离不弃的“十个约定”。年幼的光子总是似懂非懂地答应。后来,光子的家庭遭遇一系列变故,母亲突然辞世,父亲失去工作,光子自己也经历了初恋、就业、独立生活等等重大的转折,而每当她感到无奈、彷徨的时候,“袜子”总是默默地陪伴在她身边,给予她最大的鼓励,让她以积极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明天。转眼十年过去了,“袜子”一天天老去,而女孩自己,却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这个融合友谊、关爱、乐观和成长主题的故事立刻打动了我们的编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到版权,引进出版。

在图书编辑制作过程中,突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同名电影将于当年十月引进国内,在各大院线公开放映。这对图书的宣传和营销,无疑是一个莫大的契机。我们第一时间从版权方得到消息,立即调整出版计划,力争小说与电影同步面市,并围绕电影的上映,制订了一系列周密的推广方案,包括在主要城市的影院展示图书海报,书中夹赠独家授权的电影海报,在豆瓣发起“写书评,看电影”征文活动等等。电影在国内的热映,有效地带动了受众群体对图书的关注,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间还有一段插曲。大约就在我们的图书上市后不到一周,国内知名的中信出版社也推出一本同名小说,同样声称是原版引进。一时间,两本“狗狗”小说撞车的话题吸引了媒体的浓厚兴趣,纷纷求证孰真孰假。经我们了解,在日本根据同名电影改编的小说原本就有两个版本,分别由电影的两位编剧泽本嘉光和川口晴创作,由两家著名的出版社每日新闻和文艺春秋出版,虽然题材和故事脉络基本一致,但在细节和文学风格上并不相同,不存在抄袭、盗版的情况,是两本各自独立的作品。我们和中信几乎同时关注到这个题材,通过各自的渠道引进版权,说明双方在对这个选题的市场判断上不谋而合,殊途同归。掌握了这个情况后,我们立即行动,一方面和中信出版社友好沟通,达成共识,一方面借助向媒体澄清事实的机会积极地正面宣传。由于我们反应及时,措施得力,不仅没给图书销售带来负面影响,反而最大限度地引发了读者对小说的兴趣,我们和中信的两个版本都取得了可喜的销售成绩,实现了皆大欢喜的“双赢”效果。我们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曾连续三个月保持在开卷虚构类畅销排行榜前十名,累计销量超过十一万册,成为“人生动物园”系列一个闪光的亮点。

回顾《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的出版经过,再一次印证了一个规律:一部畅销书的出现,既需要策划人有独到的眼光,也有一定的机遇和运气的成分。而机遇,总是会眷顾有准备的人。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3

[关键词]赫哲族;狗

赫哲族是中国北方古老的渔猎民族,其先民肃慎自古生息繁衍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流域,其活动范围远至库页岛等地。在距今约3000年的黑龙江省宁安县镜泊湖莺歌岭遗址中出土了4件小陶狗,说明肃慎系民族驯化狗和使用狗的历史源远流长。因其善于驯养狗并且把狗运用于和狩猎生产和交通运输中,所以在历史上有“使犬部”的名称。在漫长的历史年代,因为赫哲族居住区相对偏远,食物来源比较充足,所以他们的生产方式和交通方式变化很小。狗在他们狩猎生产和交通运输中一直稳定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狗与赫哲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在赫哲族的文化中狗具有重要的地位。

对于在赫哲族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凌纯声先生在《黑龙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偶有涉及,但未作专门论述。目前,于学斌和萨马尔二位先生对相关问题做了研究,但二者分别以“北方渔猎民族”[4](p64-69)和“那乃人”(1)[5](p112-118)中的狗作为研究对象。前者的研究范围较宽,赫哲族仅是北方渔猎民族之一;后者的作者是俄罗斯学者,其论述多涉及俄罗斯远东地区诸小民族。因此,这一课题有进一步专门研究的必要。因所在地区与赫哲族聚居区接近,笔者曾多次去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考察。在这里,以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为例,据笔者所闻见,结合相关史料,对赫哲族的狗略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狗在赫哲族狩猎生产中的作用

在赫哲族的经济结构中,狩猎长期处于重要地位,是他们维持生活的一项主要经济来源。赫哲猎人赖以生存的粮食、棉布、食盐及其所使用的铁制工具、马匹、火药枪、钢枪等生产生活资料都以猎产品换取,所谓“夏捕鱼作粮,冬捕貂易货为生计”。因为他们的居住环境有广阔的草原和茂密的森林,因此其狩猎生产方式长期延续,狗在狩猎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赫哲族普遍驯养猎犬,从其幼仔时期开始饲养和训练。在其成年后,猎人在出猎时带领它认路和嗅兽洞分辨各种野兽的气味,并且由熟练的猎犬带领追捕野兽。在猎犬训练成熟后,猎犬在赫哲族人的狩猎生产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了。

从古至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一直是赫哲族聚居区。在这里,解放前不管贫富都养猎狗,在狩猎生产中用狗非常普遍。猎犬在家时,吃粮食和鱼骨兽骨;出猎时,猎犬和猎人同吃兽肉。1958年,“这个村二十六户赫哲人家,除老弱病残户不参加狩猎外,有十七户饲养二十三条狗,每户至少饲养一条,多至二条,又多是公社中的‘围狗’(2),它是公社中的公共财产,分到各户饲养,每年由公社补给一定数量的饲养粮。”[1](p53-54)

猎犬寻踪追迹,守洞捕兽,其作用与枪、马同等重要。好猎犬在咬捕细毛兽时,不伤毛皮,也不擅自吃捕到的野兽肉。猎犬在赫哲语中称“音达”,是赫哲族人民狩猎生产中的重要助手,它们主要负责瞄踪和追逐。犬的嗅觉和听觉都和灵敏,在狩猎中能主动在草丛中、江河边和树林里寻觅野兽。赫哲族人居住的地区适合貉和鼬生长,猎犬在协助赫哲族人捕猎时善于追捕这两种野兽。猎犬在生产中能够及时发现这两种动物藏身的洞穴,引导猎人挖掘兽洞。夜晚来临时,猎犬继续守候在洞穴旁,以便于次日猎人次日继续挖洞。在守候的过程中,猎犬有时把猎物杀掉然后回到猎人的住处通知猎人取回猎物。据载,同江市街津口村的两个老太太尽管行动不便,但是依靠优良的猎犬的帮助,仍然能够在秋季狩猎中取得猎物三四只至十余只。[1](p43)

二、狗在赫哲族交通运输中的作用

赫哲族在交通运输中,如果是水路则用船只,如果走旱路则用车马,冬天走雪路则用雪橇。赫哲族不仅用狗狩猎,而且把狗做为重要的牵引力量用于交通运输中。狗在赫哲族的交通运输中,主要是用作狗爬犁的牵引力量。

赫哲族的狗爬犁在其语言中称为“拖日乞”。元朝为保持驿路畅通,曾在这里设立四十多个“狗站”,专门提供“拖日乞”所需用的畜力。明清时期,狗拉爬犁在赫哲族聚居的地区就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明一统志》在“狗车木马”条下引《元志》云:“狗车如行船,以数十狗拽之,往来递运”。解放以前,狗做动力的“拖日乞”还是赫哲族人生活中不能缺少的重要工具。三江地区极其闭塞,到了冬季,一般车辆根本无法通行,而“拖日乞”却畅通无阻。狗爬犁“少则套一、两条狗,多则套七、八条狗。一条狗可拉七八十斤;七八条狗可拉五六百斤”[1](p162-163)这种狗爬犁可以在深雪中行进,便于走远路,比马快的多。

赫哲族用于交通运输中的狗需要从幼年开始训练,“犬在幼畜时勿使其外出,用脖套拴在庭院的桩子上,因它总想往外挣脱,借以锻炼其臂膀的力量”[1](p143)。赫哲族养狗很多,“一般人家弄两、三条狗,据说下江一带还有饲养十几条甚至几十条狗的人家”[1](p163)这是因为,狗爬犁一般是用一条以上的狗牵引。套狗的方法是“由头狗拉一条长绳,头狗是经过训练的,只要头狗走正道,其他狗都是跟着走的。头狗拉总绳,其余的狗各带脖套用短绳栓在总绳上,群狗合力拉总绳”[1](p163)。这样,狗爬犁就能飞快地跑起来了。

因为赫哲族地区冬季严寒,用狗拉动爬犁在冰雪中前进,能够运输货物和传递消息,给人们提供物资和保持联系。这种情况,在俄罗斯境内的赫哲族,即那乃人中也是同样存在的。据俄罗斯学者萨马尔先生研究,俄罗斯境内的那乃人中,“在整个冬季,狗担负起了全部交通运输的重任。在捕鱼和狩猎中,狗是作为役畜使用的。”[5](p115)这从一个方面侧证了狗的作用。当年,这种爬犁是赫哲族主要的交通工具,狗作为牵引畜力,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狗在赫哲族习俗中的地位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俗形成都是一定地域内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并具有很深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地理根源。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民俗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

赫哲族的生产生活和狗密切相关,所以狗在赫哲族文化中具有特别的位置。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中,凌纯声先生对狗在赫哲族中的作用的陈述随处散见。俄罗斯学者萨马尔先生在那乃人中间也注意到了相同的情况,“狗的日常应用角色使它的形象在那乃任的世界观、各种仪式和民间文学中都留下了印记”[5](p112)

赫哲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捕鱼狩猎。狩猎生产中漂泊山野,居无定处。冬季狩猎入山,冰雪在肩,寻踪追兽。露宿野外,只有篝火,猎犬与之相伴。[1](p10)赫哲族居住的地区,冬季冰雪覆盖,雪橇是基本的交通工具,狗是基本的畜力。因为狗是赫哲族重要的助手,所以赫哲族人与狗的感情很深厚。

赫哲族人不买卖猎犬,猎犬在幼年时可以互相赠送。赫哲猎人从不戴狗皮帽子、不吃狗肉。在赫哲族任看来,猎犬是他们的亲密伙伴,“猎犬如果死了,尤其为主人尽了不少力气的好猎犬,主人是非常惋惜的,一定把它尸体掩埋起来,以防野兽来吞噬。”[1](p44)据赫哲族人吴连升讲,有的猎人把已死的猎犬扛起来,放在树杈上。但不知道这种方法应做何解释。[1](p44)这种作法,可能是防止野兽吞噬;但是,也可能有更深一层的含义。

在北方一些民族中,长期流行树葬习俗,赫哲族猎人这一行为或许和这一习俗有密切关系。《魏书・失韦传》中,有失韦国“父母聚哭三年,尸则置于山书之上”。《北史・契丹传》“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但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据凌纯声先生考察,黑龙江下游的赫哲族有树葬的习俗“赫哲人打围死在山中时,即取大树干的一段,先将树的一面斫平,再挖成槽形,上面亦覆一槽形之树作棺盖,尸纳木中,用树皮紧扎棺与棺盖。然后用有树叉之树四棵,上架两横木,其上再搁树枝铺成一台,高约丈余,棺即置于台上”[2](p221)与这种风俗相类比,赫哲族是把狗看作与人同样的生命来对待,对狗的树葬是赫哲族风俗的一种延续。

赫哲族信萨满教,狗神是其中的一种神灵,“赫哲族的狗神长约19厘米,主司狗业,平时藏在一个皮口袋里,出猎时将口袋携带在身,祭时则陈列供奉”[2](p141)。由此可以看出,赫哲族已经把狗视作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狗在赫哲族民族习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注释:

(1)赫哲族本来分布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流域,是中国境内的民族。但是,清末的不平等条约,分割了中国东北的土地,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成为界河,赫哲族成为跨界民族。中国境内,称赫哲族;俄罗斯境内,称那乃族,其实是同一个民族。

(2)猎犬,当地人称“围狗”。

参考文献:

[1]民族问题五种丛书黑龙江省编辑组.赫哲族社会历史调查[M].哈尔滨: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87.

[2]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

[3]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辽海丛书第4册. [M].沈阳:辽沈书社,1986.

[4]于学斌.北方渔猎民族养狗使狗的文化阐释[J] .北方文物,2004,(1).

[5]萨马尔,张嘉宾.那乃文化中的狗[J] .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6).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4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强健。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5

说起美国的“狗文化”和“狗道主义”我是久有所闻,1991年在美国纽约州首府目睹了美国人对狗确是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不过那时生活在大学圈内,对于一般老百姓心目中狗的价值和地位还是了解不深。1999年秋至2000年夏,我在纽约州的西切斯特县的怀特普莱斯市住了大半年,算是了解了美国的“狗道主义”。

我们住在1776年华盛顿领导抗英查特顿小丘战役的制高地上,1925年起这里是著名的布鲁克斯河自然保护地的一部分。从制高地往下就是中央大道,从这里可以直接通向纽约曼哈顿地区的中央公园。和查特顿小丘地区紧邻的哈特斯戴尔地区。

1999年11月9日,我们从住所出发,一走到华盛顿街和中央大道的交口处,就发现这里有一座1896年建立的宠物公墓,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

这座庞物公墓在1996年9月26日,经热心“狗道”者捐资专门立碑。墓碑称这座公墓为“美国第一座和最有威望的宠物公墓也是美国第一个宠物埋葬场”。埋葬在这里的宠物,都标有狗名、生卒年月日,有的还有照片,一般狗龄都在20年内,墓碑均相当的精致,绝不亚于人的墓碑,看来,这里很讲“狗情”,很重“狗道主义”我们绕着宠物墓群转了一圈,会计在这里埋葬的爱犬和其它宠物(除了猫,98%以上都是狗),估计有5000条,工作人员也证实了我们的估计。

公墓的正门,面对中央大道,进去15米左右,有一座很高的墓地,上面还高高飘扬着星条旗,下面是受到国葬礼遇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国捐躯战犬,纪念碑上刻有献词铭文:“铭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勇的战犬斯蒂维西斯・伦得尔德,狗作为人们最忠实的朋友,对公众的贡献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一条狗在美国受到如此隆重的礼遇,实在是狗的大幸。

在这座宠物公墓里,每座宠物墓里埋葬的宠物1-7个不等,平均数在2个左右。由于圣诞节即将来临,宠物受到格外的怀念和关照,这里已经是一片墓中宠物和主人共度节日的难忘场景。

我见到一位美国妇女领着一条狗并带着花圈来到她前几年曾葬在这里的狗墓前,虔诚地献上花圈,插上一面旗帜,并深情地用手抚摸着狗墓。我还注意到在几千座狗墓前多了不少 刚刚摆放的鲜花、圣诞花圈和为圣诞节的到来准备的各种装饰品,估计这类特别纪念的装饰不下100多处。此外,狗墓的管理人员专门为某些狗墓插上颜色不同的小旗帜,宠物墓呈现了一片节日气氛。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些狗墓上的墓志铭,煞是感人。如一座墓志铭写道:“我们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重逢的,再见吧,我的亲爱的。”另一座墓志铭写道:“我们的孩子1982-1997”,墓旁安放圣诞老人、安琪儿和圣诞花。另外两只合葬的墓志铭写道:“你们永远萦绕在我们的心坎里”。还有一座墓志铭写道:“你是属于我们的,你走了,但是你和我们在一起,我们永远想念你!”

有座宠物墓很有特色,主人公用绢花做成的十分精致的星条旗图形覆盖在墓前,显示宠物主人别具匠心。像这样的墓志铭在这里是很多的。我注意到这座宠物墓虽然始建于1896年,但是大多数的宠物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80年以来的则更多了。

在怀特普莱斯市不仅有多家宠物商店,而且大凡超级市场都有专卖宠物食品的专柜。宠物有病有专门的宠物医院,生老病死的一条龙服务相当的到位。我每天有早起晨练的习惯,在美国每天清晨最先遇到遛狗的主人及其宠物,独自晨练的人倒不多见。

虽然这里的宠物多,但是沿街却很少发现宠物的废弃物。因为这里有严格的立法规定。我在多处路旁看到醒目的告示牌:“法律规定,保持你的狗的干净,否则罚款25美元”。在闹市区则要“罚款100美元”。

中美文化差异很大,相互了解是沟通的必要前提。我读过刘景源先生1999年7月23日在网上发表的文章《狗与人》,比较了中美人民对狗的不同理解,很有启发,现摘录如下与各位读者分享。

“狗通人性,可以帮主人牧羊,可以训练成猎犬、警犬和盲人导路狗,还可帮主人看家,特别是在主人孤独的时候可以陪伴他们,而且忠心耿耿,从不负人。所以西方人视为狗为人类的朋友,甚至有些西方人爱狗胜过爱人,宁愿弄条狗来做伴也不嫁娶那负心人,连死后也将万贯家产留给爱犬。

虽然在中国狗也有与在西方国家相同的用途。但狗在中国人眼里的名分和地位就要低得多。我们中国人认为狗就是狗,怎么同能人相提并论?更别指望狗会成为中国人的朋友。所以如果你恨某个人就将他(她)骂成狗,让他(她)呆到狗的行列里去。可见狗不但成不了朋友,简直就是敌人的化身。

鲁迅在同他的对手对骂时,就将他的对手写成‘乏走狗’。像鲁迅这样文笔犀利的大文豪,要找一两个骂人的词儿实在是易如反掌,而他偏偏挑中了“走狗”这词儿,可见走狗在人们的眼里实在不是个好东西。再在前面加上若干个贬义定语成了骂人的顶级用语,恶毒且不失身份。”

“正因为狗同人的关系密切,所以在中文里面用狗来形容人的词就很多。且绝大多数关于狗的词都是十足的贬义词。比如骂仗势欺人的人为狗仗人势。有人不太地道就称他狼心狗肺,一听就知道被骂者不是善主,从来不用特别说明狗的肺为什么就坏。如果有人交了不三不四的朋友,就称他们是狐朋狗友。为坏人出主意的人则知名人则称为狗头军师。连狗的动作也弄来形容坏人,比如狗急跳墙,摇尾乞怜。狗的爱好也拿来骂恶习难改的人,叫狗改不了吃屎。可见凡是同狗沾边的,名声就不会好。”

“可是,有些词如果放到西方文化里面恐怕就不好理解,甚至会让人理解成相反的意思。比如猪狗不如这个词儿,在忆苦思甜那阵儿就常常被用来形容工人和贫下中农在旧社会的悲惨生活。本意是说工人和贫下中农吃得如何差,所以又有一个更加直接的说法就叫吃的是猪狗食。如果这话让人直接译成英文拿到西方去,肯定他们丝毫不会同情我们旧社会的工人和贫下中农,而有人还会羡慕我们那时的生活水平高。因为他们的超级商场货架上的狗食和狗的专用品之讲究不比人的差。他们的狗一个个喂得膘肥体壮,为了狗们的健康,狗的主人除了注意选用健康食品之外,还会定期带狗出来散散卡,让狗消耗掉多余的能量。所以我们这些有关狗的词,如果不加解释直译到西方,很难保证他们不会理解偏了。”

“西方人视食狗为野蛮残忍之举,而我们中国人则认为狗肉为一美食,即使那些家养名犬做宠物的豪富,也不会拒绝餐桌上香喷喷的狗肉。那是因为西方人和中国人对狗的看法有着这些根本不同。西方人认狗做友,当然就不会将狗朋友吃掉。而狗在我们中国文化里永远跳不出兽类这个圈子,与牛羊并无差异,为何不能杀而烹之!”

狗狗的十个约定范文6

王欣瑶

从前,有一只懒惰的小鹿和一只非常勤劳的小狗。

有一天,他们两个突然在超市里相见了。小鹿走过去,对正在买东西的小狗说:“我听说你十分勤劳,咱们两个在火车轨道旁的大山上比赛攀爬,看谁先爬到山顶上,拿到那面小红旗。如果输了的,就要做彼此的十年佣人。”小狗听了,回答说:“嗯,好的,时间我们就定在一星期后吧!”小鹿点点头,答应了小狗。

他们约定好之后,小鹿觉得自己一定成功,总是在家里玩。而小狗却和小鹿恰恰相反,它每天都去山上练习。

一个星期之后,他们都准时来到了山下,小鹿宣布开始比赛。接着,他们都开始攀爬。小狗因为熟能生巧,所以爬上了山顶,而小鹿却被山吓破了胆。最后,小鹿做了小狗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