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例6篇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1

“铃铃”下课铃声响了,五(2)班的同学们高高兴兴地吃着面包呢!咦?她们在做什么呢?哦!原来她们刚刚才开完一次辩论会呀!在品尝胜果呢?

在三天前,老师就叫我们大家回家准备“开卷是否有益”的资料。老师早早地就把我们分成了“开卷一定有益”方和“开卷未必有益”方,我被分成了“开卷未必有益”方。这三天,我一会儿在电脑上查找关于“开卷未必有益”的事例和一些关于读书未必有益的名人名言,一会儿我又在课外书查找相关的资料,一会儿又联系生活实际来写我个人的观点。

盼望已久的辩论会终于来了,老师首先让我们再次准备一下,预备铃声响了,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大家跃跃欲试,带着必胜的决心,老师大声地说:“辩论会开始,这次我们围绕“开卷是否有益。”正方代表唐瑞佚站起来胸有成竹地说:“我认为‘开卷一定有益,’书是知识的源泉,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读过的书成千上万数也数不清,积累优美的词语,使自己成了著名的大诗人。”我方侯卜文也毫不示弱,立刻站起身大声反驳:“汉代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以种良药,但是,如果我们整天都吃药,那么它将把你拉入死地,因此,开卷未必有益。”

我方的谭雁如补充说:“德国出了一本书叫《我的奋斗》,德国的人们看了这本书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难得这样开卷还有益?”正方代表唐瑞佚灵机一动,抓住了我们班爱看书的颜子贤举例说:“我们班的颜子贤,每天吃饭、洗澡、上厕所也看。正因为她博览群书,所以知识丰富,妙笔生花,这不正好表示了“开卷一定有益。”我方顿时鸦雀无声。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2

【关键词】 口语交际 创设情境 多项互动 学习积累 健全人格

加强口语交际能力是语文课程的主要目标之一。《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培养学生“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如何让学生爱上、乐上、会上,让口语交际课绽放出应有的精彩?现撷取小学语文第十二册口语交际(辩论:“开卷是否有益”)教学片断,尝试开出几个方子,与同行共享。

方子一:创设情景,激发交际兴趣

丰富多彩的生活是口语交际的活水源泉,学生口语交际能力是在具体的情景实践中培养出来的,课标在口语交际实施建议中亦提出 “要在课内外创设多种多样的交际情景,让每个学生无拘无束地进行口语交际”。因此,教学时要精心创设符合生活实际的交际情景,激发学生交际的欲望,使学生在口语交际中说得具体、说得真实、说得生动有趣,从而提高教学效率,达到口语交际训练的要求。在上“辩论”这节口语交际课之前,教师先向学生介绍有关辩论的知识和形式,并告诉学生:两天后我们要上的口语交际课的主题是辩论“开卷是否有益”,将分正、反方进行辩论,同学们根据自己支持的观点准备材料,可通过上网查询、到图书馆或上书店查阅等方式获取相关资料,然后把各自搜集到的材料作个综合,写成辩词,然后选出辩手(正反方各4名),参与课堂辩论。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一环节让学生提前收集资料――酝酿“辩”思,避免学生到时无话可说或表达不流畅。在准备过程中,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的讨论,指导学生通过各种方式、途径获取证据,有意识地指导学生分析筛选支持本方的论据并集本方之力写辩词。上课之前,又把学生熟悉的课堂稍作改变,将教室精心布置成辩论会的格局,在黑板正中用漂亮的美术字写上――“小小辩论赛”,下面写上辩题:“开卷是否有益”。既迎合小学生喜欢新鲜的心理,又给辩论会创设了情境,以此激发学生“说”的欲望,点燃“辩”的热情。

方子二:立足课堂,搭建交际平台

课堂不应该是教师或者某个学生的独角戏,或教师与某个学生的对话。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彼此间有问有答、有评有论、有说有议,这才是真正的口语交际课。如在前文所举课例中,辩手们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台下听众积极参与。课堂上异彩纷呈,高潮迭起,呈现出喜人的“辩论”的“场”:

反②:我方重申,我方观点是“开卷未必有益”,而不是“开卷有益”。未必有益,就是说开卷有时没有好处,比如:我班××同学爱看《蜡笔小新》之类的图书,连课堂上也忍不住偷偷地看,造成他课堂知识没听进去,这一单元不是退步了吗?开这样的“卷”有益吗?(××同学证实这一点,教室内响起热烈掌声)

正③:说到我们班同学,大家知道,谁看的书最多?(生齐答:林XX)是呀,他能区别、记住几十个国家的首都、国旗,他的作文屡屡获奖,数学竞赛又得第一名,如果他不多读书,哪来这么多知识,哪来丰富的词语写作?这不说明“开卷有益”吗?

反③:“开卷”未必有益吧。大家看到我鼻子梁上的眼镜了吧,这是我“开卷”所致,我喜欢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够认真了吧,可如今,不戴眼镜就看不清字了,医生都建议我少看一点儿书了,这不说明“开卷未必有益”吗?(笑声、应和声、掌声不断)

……

战到酣时,教师适时点拨、激励,气氛异常活跃。学生辩论结束,辩论会主席(师),及时肯定双方说得有道理的地方,并做引导:开卷是否有益,要像作家赵树理所说“读书也要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要如冰心奶奶所言:“好读书,读好书”,才能实现“开卷有益”。在最后一环节中,师与生共议同评出一名最佳辩手和一名最佳听众,当场颁奖,获奖者当场发表获奖感言。

在这节课上,教师立足课堂,多项互动,为学生搭建口语交际平台,使口语交际主体的认识、情感、逻辑,在多元交互中得到同化与发展。

方子三:丰厚积累,奠定交际基础

对学生来说,阅读是语言积累的有效途径,郭沫若曾说:“胸藏万汇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因此,教师应注重让学生积累语言:读到好文章,可以让学生找出优美感人的句段试读、评议、品读,达到熟读成诵的效果,内化为自己的语言,为交际储备丰富的语言资源。同时引导学生广泛了解社会知识常识,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在平时注重知识积累,胸有成竹,欲发则处,“腹有诗书气自华”。在本课中,学生因为有了课前的充分准备与积累,精彩迭现:

正方①:我方认为“开卷有益”,宋太宗赵光义皇就曾说过:“开卷有益,联不以为易也”。国事繁忙的宋太宗由于每天坚持阅读《太平御览》,学问十分渊博,处理国事也十分得心应手,这不就是“开卷有益”吗?在这个信息化的世界里,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多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量,丰富我们的文学修养,对日后的说和写都有帮助。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开卷有益”。

反方①:我方认为“开卷未必有益”,汉代刘向说过:“书就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那不善读之呢?这就说明书具有两种功能:良药,药到病除;毒药,置人于死地。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不少青年就因看了希特勒的《我的奋斗》而成为希特勒的殉葬品;花季少女刘思影、陈果也因看了的“大法”而自焚。得上所述,我方认为“开卷未必有益”。

正②: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就会增长知识,爱迪生不就是个例子吗?他读了许多书,从中受到了启发,又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才发明了电灯。对方辩友今天能在灯光下学习不正是受这“开卷”之益吗?

……

总结陈词一环节中,正方又举出《资本论》的作者马克思除了读自家一千多册的藏书,又到大英博物馆读了三间房子的书,最终写出了《资本论》这一名著;还有培根名言等来说明开卷有益。最后正方④号辩手以一系列名言:“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再次重申“开卷有益”之观点。而反方则以身边事例为据,如:有人看了黄色书籍而堕落、犯罪;有同学沉溺于看书,其他活动都不参加等总结出要开好卷,否则“开卷未必有益”……这样的课堂让人感叹学生的敢说、乐说、会说。而这,不正是得益于平时的学习、积累?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引导学生关注生活,拓宽视野。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生活中的人、景、事、物都是一幅幅动态的画面。陶行知先生说过:“生活即教育,社会即教育”,《新课标》也强调要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的愿望和热情。因此,教师要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走向大自然,走向鲜活的现实生活,放眼天地宇宙、山水花木、飞禽走兽及生活中的人和事,让学生养成留心观察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学生的见闻,拓宽视野,引来生活这源头活水,遇话题学生即能左右逢源、滔滔不绝。

方子四:学会倾听,培养健全人格

口语交际是双向互动的,不但要求说者会说,还要求听者会听。可是在课堂上我们经常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以自我为中心,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当自己说的时候情绪高涨,热情投入,但当别人说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听。因此,教会学生倾听是口语交际教学的关键一步,教师要告诉学生“听什么”“为什么要听”“怎样听”,引导学生倾听时着重关注语音是否清楚,语言是否规范,用语是否确切;说话的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富有逻辑性和条理性;声音是否响亮,仪态是否端庄,表情是否自然等。教学生怎样听时,要告诉学生应当尊重说话人,不能打岔,可以适当做一点笔记。如本课上课伊始,教师即宣布几条规则,其中强调听众须注意:①听他人说话要认真耐心;②可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但要举手示意。并提示将选出最佳辩手与最佳听众。学生明确要求,有了个人的奋斗目标,也掌握了评价的基本指南,自然会全心参与。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3

辩论会开始了,反方和正方都很紧张,尤其是正方,一会儿问问这个,一会问问那个,因为我是主辩手,心里就像有只小兔“扑通扑通”直跳。首先由主持人开场白,指明我们正方先陈述观点,应为我们准备的辩词不太完整,只好拼凑起来,我心虚的站起来陈述我们的观点:“我方认为开卷有益,应为世界名人培根说过......所以,我方认为开卷有益。”博得了正方的掌声,反方辩手刘世全自行满满的站起来,头头是道的说:“开卷虽然有益,可害处也不小,‘书都读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是说......所以,我方认为开卷未必有益。"话音刚落,雷鸣般的掌声响了起来。

第二环节是自由辩论,也是最精彩的、最激烈的时候,同学们严阵以待,正方辩手张文娇信心十足,富有激情的说:”我方认为开卷有益,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马烽立刻站起来,胸有成竹地说:”一些人看一些武侠小说,不健康的书,走向邪路.....“正方沉默了一会儿,我正着急,赵月突然站起来,滔滔不绝的说了几句,正方为我们喝彩。

对方神情凝重,我们正方都以为胜利在握,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张文耀来。他镇定自若,说了一句:”如果坏书使我们走向犯罪道路,关进监狱,那你们去监狱里开卷去吧!”这下,语惊四座,我心悦诚服,心想:没想到,他这么厉害。班上有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一场冷场后,杨云雁又自信的站了起来,反驳了对方,可我们这些话,似乎没什么分量,因为刘世全绰绰逼人的语句,让我们一起起陷入僵局,哑口无言。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4

当主持人罗老师讲清了辩论规则后,以一声“开始”拉开了这场辩论会的序幕。

双方辩手分别是:正方的汤佩千、侯智文、向宇乐、陈景兰;我们反方的杨长雨、程雷、赵为和我,分别担任陈词、攻辩、自由辩论、总结的工作。我们东西相向,中间隔了一个“楚河汉界”,就这样真正的对决来临了。

第一环节——陈词开始了。首先,正方的1号辩手汤佩千发表了他们的观点:开卷有益。然后,我们反方1号辩手杨长雨也说明了我方的观点:开卷未必有益。

接下来,进入了激烈的第二环节——攻辩。我们反方的程雷和赵为斗志昂扬,对方的侯智文和向宇乐也不甘示弱。因为有“1号辩手和4号辩手不能参与攻辩”这个规则,所以,舞台灯只为他们亮起,让他们大显身手。作为我们班最幽默又非常爱看《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程雷,果然有“两把刷子”,对方的问题几乎全被他一人“OK”,但对方的向宇乐也爆发了他的“小宇宙”,“摆平”了很多我方的提问,令我哭笑不得。看上去信心十足的赵为提出了一个问题:“希特勒写过一本书《我的奋斗》,很多看过的人都去模仿,结果全都走上了永远也回不了头的道路,这是为什么呢?”向宇乐毫不犹豫,简单、干脆利落地答道:“因为那是不好的书。”这样,我们的3号辩手赵为也失败了。我的辩友几乎都以“看不好的书”为“开卷未必有益”的原因,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对答如流,乘虚而入,而正方的辩手都提“一位伟人不多看点书怎么能出名”的问题,让我们哑口无言。第二环节,总的来说我们太失败了,只能指望第三环节挽回局面了。

自由辩论来临,终于让我这个辩手有说话的资格了。但正是因为不管是谁想问就提,所以让我们慌了手脚,乱了方寸。我们四位辩手经常一起站起来,又不知道谁先开口,浪费了许多犹如生命般宝贵的时间,还因为我们的同时起立,让观众们发出了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惊叹。而我只提了一个问题:“既然开卷有益,那就请列举出书的5种类型吧!”这个算不上论据的问题让他们面面相觑,结果还是让向宇乐打破了沉寂,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觉得说错了,但又说不出为什么,只能承认他对了。就这样我们连最后的一线希望都失去了。

该我代表反方总结了。我似乎更加紧张,慌乱之中还帮正方说了话,惭愧啊惭愧,虽然这个环节是双方4号辩手的独角戏,可是我还是没有抓住机会。

评委们认为正方赢了,看把他们高兴得,笑得合不拢嘴。最后老师让我们说说自己的感受。向宇乐说:“骄兵必败。”我认为应该汲取的教训是,做一件事之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才有机会获得胜利,就像罗老师说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5

【关键词】阅卷权;被追诉人;有效辩护;利益权衡

目前我国法律对阅卷权的规定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38条与《律师法》第34条,其规定的只是辩护人的阅卷权,对被追诉人本人的阅卷权并没有作出规定,也就是说,我国在被追诉人本人的阅卷权这一点上还处于空白与缺失的状态。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注意,其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在笔者看来,构建我国的被追诉人阅卷权制度有其必要性,而且可行性也很高。

一、构建被追诉人阅卷权制度的必要性

阅卷权理应属于被追诉人,是被追诉人的一项防御性权利,是其辩护权的具体制度性保障。

(一)被追诉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必然要求。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一个国家制定其刑事诉讼法不仅要惩罚犯罪,更为强调惩罚犯罪的程序的正当性。被追诉人不应当成为被惩罚的客体,其作为诉讼主体的地位应当得到全面的承认与保障,其重要的一点就是赋予被追诉人充分的权利,使其在诉讼程序中能够有独立的利益主张,并配以积极的手段,使之与控诉机关在程序上能够实现平等。阅卷权就是这么一种权利,通过行使阅卷权,被追诉人能够更好的了解控方的证据和案件有关资料,充分准备,有效的展开辩护活动。

(二)强化被追诉人辩护权的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是证据的来源,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是独立的诉讼主体,是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并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离不开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了解,因此,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阅卷权,是保障与强化其辩护权的基本要求。

(三)审判公正的要求。公正审判是《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一系列区域性人权公约中确立的公民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人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也有所体现。公正审判除了一般性的规定外,还体现为一系列的具体原则和权利。公正审判要求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是在武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的,控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天然优势要求其必须向辩方开放案卷,以弥补控辩双方地位的落差,以使辩方展开实质有效的辩护活动。因此,辩方通过阅卷获取充分资讯是其获得公正审判的前提和基础。若仅赋予辩护人阅卷权,特殊案件或是无辩护人的被追诉人则不能通过阅卷获取充分资讯,从而无法展开实质有效的辩护活动,这显然不符合公正审判的要求。

二、对我国被追诉人阅卷权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应当享有一定的阅卷权,这是保障其辩护权所必要的,并且,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也是可行的。既然庭审中所有的证据都要向被告人出示,接受其质证,那么,从理论上,在庭审前让被告人提前阅卷并为辩护做准备就不应该有任何障碍。并且在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依据的证据都已经确定,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以获取供述的侦查或审查活动已经终结,让被告人查阅指控犯罪的证据,不会对追究犯罪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我国被追诉人阅卷权制度的具体设置

接下来,笔者将从行使阅卷权的主体、被追诉人行使阅卷权的时间、被追诉人阅卷的内容与范围、被追诉人阅卷的地点和方式、被追诉人阅卷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五个方面来构建一下我国的被追诉人阅卷权制度。

(一)行使阅卷权的主体。在笔者看来,目前看来不宜将此阅卷权赋予所有的被追诉人,将此阅卷权的主体限定为没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以及某些特殊案件中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较为适宜。因为我国当前的辩护人阅卷制度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的解决,如果再赋予所有被追诉人一个阅卷权,就会造成司法实务操作上的困难,使本来就很脆弱的阅卷制度更加羸弱,容易使这一被追诉人的阅卷权更加流于形式,从而失去设置这一权利的意义。

(二)被追诉人行使阅卷权的时间。对于被追诉人阅卷的时间,德国法与欧洲人权法院都允许被追诉人在整个诉讼阶段进行阅卷,我国台湾地区则仅仅将被追诉人行使阅卷权的时间限定在了审判中。笔者认为,由于在前文已经对阅卷权的主体作出了限定,将其仅限于没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和特殊案件中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这些被追诉人本来就处于劣势的一方,如果再将其行使阅卷权的时间限定在审判阶段,就会对其行使阅卷权的本意造成很大的折扣,更加的不利于其做出实质有效的辩护,难以保障被追诉人的有效辩护权;因此,允许被追诉人在整个诉讼阶段都能够行使阅卷权、提出阅卷请求就显得十分可行,这一时间范围的跨度很大,应当包含侦查阶段、审查与审判阶段。

(三)被追诉人阅卷的内容与范围。笔者认为,被追诉人阅卷的内容与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讯问笔录和作为证据用的鉴定结论,原则上被追诉人可以查阅侦查机关与公诉机关的所有的案卷材料,但这并不是说不能对其加以限制与限缩,这就是所谓的例外情形的存在。这主要是指保护侦查目的、确保关键证人的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等。

(四)被追诉人阅卷的地点和方式。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地点供被追诉人阅卷,并提供必要的、相当的便利。对于被追诉人阅卷的方式,德国、欧洲人权法院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采取的作法是允许被追诉人查阅案卷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节录本与副本等。单就我国来说,笔者认为,考虑到原始卷宗的完整性、被追诉人毁证与灭证的风险等情况,适宜将被追诉人阅卷的方式限定为查阅案卷材料的复印件与影印本、节录本,并可以允许被追诉人制作副本。

(五)被追诉人阅卷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就是一纸空文。结合德国、欧洲人权法院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并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笔者认为,要彻底保障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实现,法律必须赋予被追诉人相应的救济手段,且救济也应当以诉讼的方式进行;并且立法还应当明确当公安、司法机关侵害被追诉人的阅卷权时会产生一个相应的程序性制裁后果:未经被追诉人查阅的相关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出示,必须加以排除。

【参考文献】

[1]钱列阳,张志勇.被告人的阅卷权不容忽视[J].中国律师,2009(9).

[2]吴纪奎.被追诉人阅卷权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8).

[3]赵建文.关于被告人权利的最低限度保证[J].法学研究,2006(2).

[4]杨波.被追诉人阅卷权探究—一阅卷权权属为基点的展开[J].当代法学,2012(1).

[5]吴常青.比较与借鉴:论我国刑事被告阅卷制度构建[J].前沿,2011(17).

开卷未必有益辩论词范文6

论文关键词 卷宗案例教学 实践性课程 正当防卫

卷宗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搜集选取真实的案件卷宗材料,经过处理后将之分发给学生研读,然后在课堂中通过提问与讲解,引导学生思考与辩论,使学生深入理解相关法律理论,培养其准确应用法律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随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我国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公认目标就是由过去的通识教育转变为法律职业教育。所以《刑法学》的课堂教学不仅强调理论,也要重视实践。理论性教学主要传授给学生刑法理论以及我国刑法规范,而实践性教学主要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实践性教学离不开真实的案例,而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局限于教师对案例的简单分析,即以讲解教材内容为中心,以解释法律条文为重点,以案例分析作为辅助手段进行教学。这并不能充分培养学生处理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需要引入真实的案例卷宗来引导学生深入学习。

一、卷宗案例教学的意义

如前所述,卷宗案例教学能够弥补传统案例法的欠缺,其积极意义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充分激发学生将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兴趣

学生在学习刑法学过程中,首先掌握的是刑法理论和罪刑规范,这难免让人觉得枯燥乏味。虽然通过课堂上教师的举例,通过课外的阅读和交流,学生自然会接触到很多刑事案例,但仍然无法感同身受。而卷宗材料对学生来说不仅新奇,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点,而且它是第一手资料,具有普通案件报道不可比拟的真实性。唯有真实,才能打动人心;唯有真实,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广泛的,学生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知识,其实不仅包括刑事实体法方面的理论和法律规范,还包括诉讼法知识以及案件相关的其他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单纯的理论讲解和案例评析中无法充分传授,只有在案件卷宗材料中才能具体展现。而且预习卷宗材料过程中,学生自觉地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其自身学习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在实践能力方面,通过教师的引导,卷宗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像律师一样思维,像检察官一样思维,像法官一样思维,不仅使其逻辑论证能力得到提高,其证据调查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写作技能等也均可以得到充分的培养。

(三)培养学生具备“法律人”的优秀品质

“法律人”是法律从业人员中的精英,除了专业素养之外,“法律人”还要具有合理怀疑的态度,维护正义的使命感。法律人是法治的旗手,除了熟谙法律之外,他们还应有一种信念、一种责任感、一种事业心。卷宗案例教学细致地反映了犯罪行为的起因发展和社会危害;体现了涉案人员的生活背景、心理活动;更展示了法律工作者为实现正义的艰苦工作,为发挥法律社会效益的全面考量。当然卷宗材料也会透露中国法治的缺陷和社会现实的阴暗面,这会激发学生对实然法(法的现实)和应然法(理想法)的深入思考,从而成为高度信仰法律,敢于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斗争,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人”,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二、卷宗案例教学实施的准备

卷宗案例教学的实施是完全可行的,虽然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通常不会提供给学校卷宗材料,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卷宗是前述机关主要卷宗材料的综合。大部分高校都有法学教师兼职律师工作,所以通过学校或私人关系获取卷宗并不是难事。卷宗案例教学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不可能经常实施。所以教学并不需要大量的卷宗,但教师可以在相关单位的档案库中选择符合教学需要的卷宗并进行充分的准备。

(一)选择实施的主题

虽然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展现的内容涉及刑法多方面的罪行规范和具体制度,但是也应明确教学的主要内容,突出主题,否则学生收获的只能是知识的一盘散沙。所以教师仍然应结合刑法理论教学的重点来确定主题,例如针对刑法总论中的正当防卫制度,就可以以此为中心进行实施。当然此前需要完成理论环节的教学,将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防卫过当、特别防卫权等基本问题讲解透彻。

(二)选择案例卷宗

所选的案例必须是针对主题的典型案例,同时要具有启发性;卷宗的篇幅也不能太庞杂,否则难以在有限的课堂时间组织实施。例如正当防卫案件,笔者选择了自己曾经办理过的两个案案件,案情简介如下:

案例一:男青年高某认为研究生李某与自己争女友(黄某),于是约李某出来谈谈。当晚李某只身赴约,而高某早已带了10多人等候。双方一言不合,徐某便一记重拳将李某的双眼打肿、鼻子打折,其他人也上前对李某拳打脚踢。情急之下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一阵乱捅,当场造成对方张某、王某重伤。

案例二:石某在露天菜场路边的小铁皮房卖杂货。某日下午,地痞肖某在铁皮房外与人打牌,肖某喊石某拿两瓶啤酒来,石某因肖某以前多次拿酒不给钱便装作没听见。于是肖某怒骂石某,并走进房内用自来水管将石某打得头破血流,石某被迫拿起所卖小刀刺肖某两刀,第二刀刺中其心脏致其死亡。

以上虽然是两个案件,但材料数量适中,内容且各有侧重,能较充分地反映正当防卫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具体运用阐述于后。

(三)卷宗的处理和分发

卷宗材料包括公安机关侦的查卷、检察院的审查卷、法院的审判卷,当然还有律师的辩护卷,其中又分为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两大类。由于内容庞杂,这就需要教师进行编排处理,把一些本课程暂时不需要的材料剔除;需要在课堂上进行展示的就扫描进电脑;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的内容,就要隐去或者更换相关人员的真实姓名。

卷宗处理完毕后,还要复制分发给学生进行卷宗阅读,归纳犯罪事实、适用的法律规范、提出自己的判断和理由。此外,对于卷宗材料的各种类型,教师应事先给予讲解,对学生阅读中的障碍随时予以解答。

三、卷宗案例课堂教学的实施策略

卷宗案例教学实施的核心是引导,简言之即教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讨论并做出解答,这一过程不可能像庭审一样存在固定的程序模式。只能由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引导,而引导的基础在于卷宗材料运用。以前述案件为例,教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辩论与模拟相结合

首先分别请控方和辩方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包括罪刑的主张,归纳的事实、理由、支撑的证据、适用的法律;然后引导双方进行辩论,从而归纳出争议的焦点,再进一步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断。

例如在案例一中,对于李某致人重伤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学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控方强调李某带了凶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而对方并没有凶器,并不想危及李某的生命。辩方主张李某被打中头部后又面临十多人的殴打,已经丧失了认识和控制能力,挥刀乱刺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控辩双方理由各自成立,没有卷宗材料完全不能分清事实真伪。笔者提出当时李某能不能认识判断自己的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查。终于有学生提出:证据显示李某刺伤张某、王某后,又爬起追上已经逃远的高某将其打倒,这表明李某并未受到严重的伤害,认识判断能力并未受到影响,所以结论是防卫过当。

在辩论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往往可以通过案例模拟的方法加以解决。案例模拟是让学生把自己置身于案例实际情景中来扮演相关角色,使其领悟如何解决有关疑难问题。例如案例二中,控方认为石某致人死亡的行为明显是防卫过当。辩方难以提出有力的反驳,笔者引导模拟的现场是一个6平方米、堆满了杂物且没有后门的狭小空间,让两个学生扮演石某和肖某的角色,让其他学生宣读证人证言说明在小屋内的打斗时间很短,还有石某头部被砸的鲜血染红了眼睛的情景。学生才终于明白当时石某在命悬一线、在无处逃避、视线不清的情形下,举刀猛刺是唯一可能制止行凶的行为。所以结论是正当防卫,适用特别防卫权的规定。

(二)证据与事实相结合

卷宗中以证据材料为主,包括大量的被害人笔录、证人笔录、犯罪嫌疑人笔录、证物、书证材料、司法鉴定书、视听资料等种类。在课堂实施的过程中,教师不能简单地提出或否定事实,必须引导学生掌握“事实是如何来的,其中包括证据的收集、筛选,事实的认定和推定等环节。”

例如,在案例一中,为李某作正当防卫的辩护必须寻找证据的支撑。经过细致调查,有一名目击证人称看见一群人边殴打李某边将其往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中间拖。在课堂上,经过教师提示,辩方学生指出这表明李某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是正当防卫的有利证据。在案例二中,控方的多名证人笔录显示石某是在肖某逃出铁皮房后,追上去刺出的致命第二刀,属于事后防卫。但辩护律师也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有一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石某没有追出来刺肖某,在铁皮房内的打斗时间也很短。而控方证人均未出庭作证。课堂上,学生对此两方证据进行了激烈讨论,并且同法医鉴定书查明死者刀伤在前胸结合,辩方学生取得了辩论的胜利。

(三)文本与内容相结合

卷宗也包含大量的司法文书,如公安卷的报案登记、拘留证、逮捕证、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检察卷的告知委托律师辩护书、审查报告、起诉书,法院卷的立案登记表、起诉书送达回证、通知律师开庭书、判决书,律师卷的委托辩护()协议、授权委托书、辩护词、词,还有各种询问、讯问笔录等。教师可以解答学生的疑问,向学生介绍这些法律文书的文本格式及其在诉讼程序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一些基本的重要的文书如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其内容应当要求学生认真研读,研究其中对事实的证据论证、法律适用的推理。同时作为测评的手段,教师可以安排学生在课前或课后自己撰写相关法律文书,例如在前述案例教学中,笔者在课前并未提供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律师的辩护词、法院的判决书,而是在课堂教学结束后,要求学生自己写作,再择时评析。这不是单纯的法律文书写作,而是在阅卷基础上解决刑事案件的重要实践。

(四)法理与情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