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总为无情伤范例6篇

多情总为无情伤范文1

[关键词] 烧伤;吸入性损伤;休克期;输液

[中图分类号] R605.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9)01(c)-030-02

严重烧伤休克期输液公式已有很多,我科总结了1997~2007年收治的该类患者112例,对早期液体复苏的输液问题进行了探讨,现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本组112例患者中,男性95例,女性17例。年龄9~58(31.9±11.5)岁。烧伤总面积(78.9±14.7)%,均在50%以上,Ⅲ度面积(45.1±30.5)%。将患者分为两组,其中一组为烧伤患者65例,二组为烧伤伴吸入性损伤患者47例。对上述患者输液情况进行统计学处理,并进行t检验。

2结果

2.1输液问题

患者第1个24 h的液体入量,在烧伤患者或烧伤伴吸入性损伤患者两组间,除晶体用量有一定差异外,在总量、胶体、水分方面均无差异。第2个24 h各项液体入量均无差异。将以上各项数据进行处理后,描述如下:第1个24 h的液体入量相当于:总入量2.2 ml/(%TBSA・kg),其中,胶体0.6 ml/(%TBSA・kg),晶体1.0 ml/(%TBSA・kg)。第2个24 h的液体入量相当于:总入量1.8 ml/(%TBSA・kg),其中,胶体0.4 ml/(%TBSA・kg),晶体0.7 ml/(%TBSA・kg),水分0.7 ml/(%TBSA・kg)。

为便于计算简化为:第1个24 h总入量2.2 ml/(%TBSA・kg),其中,胶体0.5 ml/(%TBSA・kg),晶体1 ml/(%TBSA・kg),其余为水分。第2个24 h总入量1.8 ml/(%TBSA・kg),其中,胶体0.4 ml/(%TBSA・kg),其余为晶体和水分各半。将全部患者及两组患者的输液情况分别列入表格。见表1、2。

表1 患者第1个24 h的液体入出量情况[ml/(%TBSA・kg)]

表2 第2个24 h的液体入出量情况[ml/(%TBSA・kg)]]

2.2休克期病情

在全部患者中,105例均平稳度过休克期。其主要指征为血压和脉压正常范围(入院时血压低者,在30 min内恢复正常),心率一般在120 次/min左右,尿量平均约在80 ml/h,相当于1 ml/(kg・h),无明显呼吸困难,血气分析均在正常范围,神志清醒,无脑水肿、肺水肿、心力衰竭等表现,血电解质均正常。

3讨论

烧伤休克期输液公式很多,主要理论依据是血管通透性增加,血管内液渗出致血容量不足,输液量以补足血容量为主要目的。但是烧伤后皮肤受损,其防止水分蒸发的功能破坏,大量水分从创面上蒸发丢失,因此必须补充这类失水,本文所总结的输液公式即考虑到这部分失水。

本公式与国内外的其他输胶晶体公式(除parkland晶体公式外)基本是相似的,但也略有不同。①第1个24 h总液入量比较:Even公式为2 ml/(%TBSA・kg),50%以上烧伤面积同50%。Brook公式为2 ml/(%TBSA・kg)。国内主要公式为1.5 ml/(%TBSA・kg)。以上各公式均另加水分2 000 ml[1]。本公式为2.2 ml/(%TBSA・kg),超过以上各公式。②第2个24 h总液入量:比较国内外各公式均为第2个24 h胶体晶体入量为第1个24 h的一半(2/4),本公式则为约3/4。③各公式的水分入量均为2 000 ml,本公式则依烧伤面积及体重而变动,这是因为创面水分蒸发丢失因烧伤面积而异,故水分入量不应固定为一个常数。这也是本公式较其他公式总液入量较多的原因。

休克期重要的监测指标之一是尿量,过去定为30 ml/h以上即可,现认为以0.5~1.0 ml/(kg・h)为宜[2]。根据本文计算为1.0 ml/(kg・h),笔者认为尿量较多有足够的血容量,也反应较高的肾动脉灌注压,有利于保护肾功能。对患者也更为安全。

本文也比较了单纯烧伤与烧伤伴吸入性损伤的输液情况,两者并无差异,说明吸入性损伤对输液并无影响,不必认为吸入性损伤时可能存在肺水肿而限制输液。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吸入性损伤时输液量更要增加[2],也有主张输入高渗钠溶液减轻肺损伤[3]。我们认为各种输液公式都有其特点,都可为休克期补液提供参考,但更为重要的是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输液量计算,不应拘泥于某种公式,还要采取其他综合措施,以保证患者平稳度过休克期为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黎鳌.黎鳌烧伤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51-53.

[2]Dai NT, Chen TM, CHENG TY, et al. The comparsion of learly fluid therapy in extensive flame burns betweet inhalation and noninhalation injuries [J].Burns,1998,24(2):67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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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缕缕伤感的情思,像断了线的风筝与字句,紧紧拽着你的心灵,一种莫名的痛,更是扎在指间,痛在魂灵最深处,羽化为一种莫名的伤感,湖一般四处漫延……

痛着一个人的痛,感受着无与伦比的感伤,你们曾有过的情节,比小说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比电影中定格的画面还要凄婉、动容……

于是,你让忧伤爬上记忆的枝头与河流,任月光孤零为一座座风雨中斑剥的站台。停满泪水,停满忧伤。任泪珠和心灵,潮湿在一片林林总总走过的鲜有岁月汪洋之中……

情,有多深,爱就有多深,伤害亦就有多深。

情,有多真,心灵自然要承受相应负荷的忧伤,这是爱的一条自然法则。

相逢相守的数年来,你们经历彩虹,又见风雨,你们寻寻觅觅,分分又合合,把彼此间的爱书写成一首又一首伤感的歌词,见证着繁花生命旅途中,太多的风雨侵蚀与灵魂苦痛煎熬。

你不是一个人的春天,却把落秋的孤寞与无限惆怅带给了另外一个人的季节与世界;你不是一个人的永远,却带给了一个人心灵深处最不易愈合最亘远的伤痛;你还不是一个人的阳光,却让一个人的生命历程瞬间阴霾四起,忧伤沾满曾经花香鸟语的生命长廊……

人生的故事总是这样百转千回,不是你的,你拥有了,是你的,你却美丽的错失了。当爱与不爱时,你永远都无法平稳好自己的心境,甚至把握住自己未来要走的路的方向。

一种付出,别人不理解。一种红尘情爱,有的只是世世伤心。有的只是相互间指责、埋怨与伤害。

既如此,又何必信誓旦旦的当初?岁月弄人,造物弄人,时光有时是弄人与不待人。

酸涩的爱情故事,总是这样不经意间地于人生戏台频频上演,充斥在地球生灵的各个角落。那出隐隐的幕剧,误了自己,伤了他人。尽管时间是最好的疗程,可能注定也永远治愈不合那些抽刀断水、水更流的心伤。

爱一个人,既有爱,当然亦有恨。爱一个人,有莫名的幸福回忆,更是莫名怅失后的苦痛挣扎。当爱来临时,古道西风,杨柳依依,可谡也是径渭坦途。分手,着实也并不意味着潇洒,彼此一方总有这样或那样浅浅淡淡的忧伤充斥。因为人类社会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地爱,亦没有无缘无故地恨。正因为有了某些不理智的牵手,也才有了某些不理智的泪流与红尘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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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资料

本组10例患者均为开腹手术所致,其中男7例,女3例,年龄30~72岁,平均49.5岁,7例来自单纯胆囊切除,胆囊切除加胆总管探查2例,1例为溃疡病行胃大部切除术所致。其中损伤胆总管6例,肝总管3例,右肝管1例。损伤类型:胆总管被丝线结扎2例,“三管”汇合处被部分切除4例,肝总管和胆总管被部分切除1例,汇合部撕裂2例,右肝管撕裂或穿孔1例。损伤原因:手术分离时破损3例,电刀灼伤1例,结扎切断6例,术中发现并处理6例,术后诊断并处理4例。

讨 论

胆管损伤的原因:医源性胆管损伤多发生在胆囊切除、胆总管管探查取石和胃大部切除术等手术中。有学者认为医源性胆管损伤通常容易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①非常容易的胆囊切除术;②极为难做的胆囊切除术。仔细分析概括起来医源性胆管损伤的发生与解剖、病理及手术三因素有关,针对这些因素加以防范则是降低医源性胆管损伤发生率的关键。具体地说,主要是因对手术存在潜在危险的胆囊切除重视不够,盲目自信,本组中有2例因思想上过于自信而损伤,遇到困难操作不正规,不耐心,不细心,盲目追求速度,盲目钳夹止血,处理胆囊管时过渡牵拉,造成误切,误扎致胆管损伤,本组3例。有些特殊的病理变化,急性化脓性或坏疽性胆囊炎、硬化萎缩性胆囊炎,胆囊颈部结石嵌顿致胆囊管过短及Calot三角狭窄粘连甚或瘢痕化及Mirizzi综合征等情况,由于组织炎症水肿或广泛致密粘连,极易发生胆管损伤。胆道的解剖变异较为复杂,如胆囊管过长且与肝总管并行,右肝管直接汇入胆囊管,胆囊管与胆总管汇合部异常,高位胆囊等等均会增加手术难度而致损伤。另外,麻醉不满意,术野显露不佳,不能直视下操作,过分强调小切口,增加了手术难度和胆管损伤的发生率。

胆管损伤的诊断:我们认为术中、术后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胆管损伤的存在以及常用的检查手段:①胆囊已切除,术野冲洗后,用清洁的干纱布多次蘸术区,确认有无胆汁污染,如果纱布有黄染,应仔细检查渗漏胆汁处,如有困难应常规术中胆道造影,术中胆道造影是及时发现胆管损伤的最好方法。②关腹前仔细检查胆囊的完整性,将切除之胆囊剖开,检查Hartmann袋囊区有无第2个管口,如有两个管口意味着胆管损伤。③术后早期出现皮肤、巩膜黄染,应首先考虑胆管损伤。④术后腹腔引流有多量胆汁流出或术后立即出现腹痛、腹胀、腹膜炎,腹穿抽出胆汁者。⑤术后反复发生上腹部疼痛、寒战高热、黄疸等胆管炎症状。⑥T管或引流管造影:术后经术中放置的T管或引流管造影可观察到胆管损伤的部位和损伤的程度。⑦术后患者出现黄疸,经B超检查发现肝内胆管扩张,肝外胆管中断者即可确诊,PTC检查可观察到胆管损伤的平面,表现为梗阻的近端胆管扩张或损伤部位狭窄,远端胆管不显影,PTC不仅确诊胆管损伤平面和损伤程度,而且为手术治疗提供依据。⑧内镜下逆行性胰胆管造影(ERCP):ERCP此项检查对诊断胆管损伤有一定意义,可观察到损伤的远端胆管影像,损伤部位狭窄或完全不通,损伤近端胆管不显影或通过狭窄部位后的胆管扩张,同时可排除结石、肿瘤等引起的梗阻。此项检查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⑨核磁共振胆道成像(MRCP)可以清楚显示损伤的部位和范围,具有无创、准确率高的优点,本组2例经此确诊。

胆管损伤的处理:胆管损伤的处理应根据发现的早晚,损伤的类型、程度和位置,是否合并感染以及全身情况等选择不同方法。术中做到细致的无损伤单丝线胆管无张力吻合或可吸收线无张力吻合,胆管壁不易剥离过多,注意勿损伤3点、9点处的营养动脉,维护局部良好的血运及术后长时间的胆管内支撑是成功的关键。立即修复的方式以胆管修复加T管引流效果好,但局部条件要好:断端完整,血运良好,内径>5mm,吻合张力不大,损伤周围无明显炎症,否则应考虑行胆管空肠Rouxeny吻合术。术中发现胆管损伤即行处理,只要判断准确,方法选择适当,成功率高,避免再次手术的困难、危险和被动。术后发现胆管损伤修复技术上较困难,注意不可在急性炎性环境下进行修复手术,先行近端胆管引流和腹腔充分引流,待炎症消退后再进行胆管修复或重建手术,术式以胆管空肠Rouxeny吻合最为理想。不论胆管对端吻合还是胆管空肠Rouxeny吻合,必须保证吻合口无张力,黏膜对黏膜对端全周吻合,并放置T管支撑和引流防止术后吻合口狭窄。本组中修补加T管引流6例,端端吻合1例,胆肠吻合3例。1例术中发现胆管损伤,经处理后仍有胆漏,腹腔引流1个月半后,胆漏停止,6个月后拔T管,随访4年无狭窄及胆管感染表现;随访的1例行端端吻合者,手术后3个月开始反复发生胆管炎,诊断为胆管狭窄,再次手术胆肠吻合,随访至今5年无临床症状而治愈。

预防:每例胆囊切除术,都必须认清Calot三角的解剖关系,随时注意胆道解剖变异,手术时要仔细解剖、结扎胆囊动脉,要靠近胆囊壁,确认胆囊管与胆总管、肝总管、胆囊壶腹关系再结扎,解剖关系不明者采用逆行切除法,仍有困难者可切开胆囊取石,顺囊腔追寻远端胆囊管,切除多余囊腔,仅保留Calot三角区的颈部囊壁,并刮除黏膜。术野暴露要清楚,保证直视下操作,不要过分强调小切口,麻醉不满意时及时纠正,不要盲目比速度,格守不任意钳夹、结扎或切断任何不明确的结构原则。术中遇有出血时,必须保持镇定,不要盲目的乱缝乱夹血管,可以左手拇指和示指经winslon孔捏紧肝动脉后再止血或用手压迫止血点,吸尽积血,在明视下辨认清楚解剖关系后再进行妥善处理,对条索状结构未明确之前,不能贸然切断结扎,关腹前认真检查有无胆汁渗漏。

对严重的急性化脓性或坏疽性胆囊炎患者,不要强行切除胆囊,可先行胆囊造口,2期再行胆囊切除,目前尽管手术技术、输液、麻醉等有长足进步,手术的安全性亦有明显提高,但仍要坚持急诊胆囊切除,宜在疾病发作的72小时内,择期手术宜在1~3个月择期进行处理的原则。对病程超过72小时,但局部体征明显及全身中毒感染症状严重,抗生素等治疗无效,需手术治疗,应考虑分期手术处理,待2~3个月后病情稳定后再行确定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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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章烧伤科技论文表达类型的讲解,我们对科技论文的概念应当有这样的认识:科技论文是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也称之科学的论证性文章。其意义在于把研究的成果用文字表达出来,可以推广,可以传世。然而,撰写论文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形形色色的问题可以发生在论文的各个部分,或者说从论文题目到文章结尾,无处不无毛病错误出现。从本章开始,试图通过对某些烧伤科技论文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或恰当的纠正方法,供广大作者参考。但是论文所要表达的问题有许多,本章重点讨论样本问题。

一、烧伤样本与总体

对于医学研究来说,样本就是病人、健康人或某个单位、或受试动物。为使论文撰写与科研设计、实施及统计学处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这里采用“样本”一词。在临床与基础研究中,我们经常通过一定数量的病人与健康人或动物进行科学研究,从中推论出同一性质的全体观察对象的某些情况。如我们连续观察了500例烧伤病人的深Ⅱ度创面愈合后疤痕生长情况,伤后3个月内有100例病人的深Ⅱ度创面出现疤痕增生,即该组病人深Ⅱ度创面3个月的疤痕形成率为20%。其中500例观察的病人都是样本。然而研究的目的不仅是了解我们所治疗的这500例病人,更重要的是用这个结果推论所有深Ⅱ度烧伤创面3个月内的疤痕形成率。即这500例病人所代表的所有烧伤病人为总体。所有烧伤病人究竟包含多少,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无限的,一种是有限的。假如欲了解的病人不分种族,不分国际,不论现在还是未来的病人皆适用,病人的范围数量是不定的,称无限总体。假如所了解的只是某一种方法治疗后的疤痕形成情况,不包括其它疗法,这个总体为有限总体。以上例子可以说明,总体指的是试验结论所适用的全部个体。也可以说,研究的目的决定了什么是总体。僻如,我们要研究某种烧伤外用药在防治烧伤败血症中的作用,所用的样本最起码应是易发生败血症的患者,如50%体表面积以上的烧伤患者。假如我们选用的样本烧伤面积不足30%,或Ⅲ度面积不足10%,因为这些病人不具备研究总体的最基本条件,即他们发生败血症的机会本来就很少,故研究结果不会也不可能说明总体的本质。又如,有人试图研究某种烧伤创面外用药对烧伤病人血液流变学的影响,但他选用的样本平均烧伤面积明显低于30%TBSA,而国内外资料都报道,30%TBSA烧伤病人不会出现明显的血液流变学异常。因此,本研究目的说明不了总体,是样本选择的一大失误。

二、烧伤样本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烧伤是创伤疾病的一种特殊类型。说其特殊在于致伤原因诸多,烧伤面积相差悬殊,烧伤深度不一,部位分布广泛,病程较长等。它虽然具有较固定的演变过程,但每个过程中都蕴藏着许多特殊问题。老年人、小儿即使与成人烧伤面积相同,但病程与严重程度却不相同。1%烧伤面积的Ⅲ度创面如发生在躯干、预后多为良好;若发生在面部,有可能导致五官功能障碍,或有毁容的危险。因此,有些烧伤病人的烧伤创面愈合了,但烧伤疾病未必完全被治愈。由于烧伤样本具有以上特殊性,欲要证明烧伤总体的变化特点,试图用几例或几十例病人进行研究是得不出正确结论的。选50例病人进行临床研究,这在一般情况下是可行的,但烧伤研究却嫌不足。因为50例病人需要按其特殊性分开研究,如年龄、伤因、面积、伤情等,其结果是被划在一个等级内的样本数量可能是了了无几,从而失去了样本的代表性。有人报道,采用新疗法的前10年,烧伤治愈率为62%(62/100),新疗法的治愈率为80%(80/100),认为新疗法能显著提高治愈率。暂且不讲两者之间有无统计学差异。就表达方式而言,也不能说明事物的内在关系,因为两者之间的样本特殊性均未交待。如果新法治疗前的100例病人均为特重度烧伤,而新法治疗的100例中有部分病人为中小面积烧伤,这样的对比完全没有意义。最好的研究方法是根据样本特性分别进行研究,如50例手部电烧伤的治疗经验,100例烧伤面积大于50%T小儿烧伤的临床治疗体会,20例瓦斯爆炸烧伤的临床特点,100例深Ⅱ度烧伤创面疤痕生长情况的调查,两种不同疗法防治深Ⅱ度烧伤疤痕增生的对比观察,MEBO治疗30例面部深Ⅱ度烫伤的疗效观察等等。

通过以上分析,每位烧伤专业医务人员,掌握好烧伤样本的特殊性是最基本的要求,因为1%烧伤面积的烧伤与50%烧伤面积的烧伤其病理变化截然不同;50%Ⅲ度烧伤比50%浅Ⅱ度烧伤的伤情也严重的多。有人说烧伤科的医生一年365天就治一种病(烧伤),然而烧伤与烧伤不一样,100%烧伤面积者诊断为烧伤,1%烧伤面积者也诊断为烧伤,但前者的伤情比后者可能严重不知多少倍。50%TBSA以上烧伤面积的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或不可避免的要发生烧伤休克,水与电解质失调,酸碱平衡紊乱、急性肾功衰竭、脑水肿、肺水肿、低白蛋白血症,应激性溃疡合并上消化道大出血,全身或局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局部或全身感染,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等。因此说,烧伤病人并非只患烧伤一病,共性中包含着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那种“烧伤专科医生一年只治一个病”的说法是缺乏辩证观点的。热液烫伤的诊断应当说够具体了,但工业用废水烫伤的严重性比一般饮用水烫伤严重的多,前者的烫伤机制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即烫伤时,工业用废水中的某些有害物质会借助扩张的毛细血管、毛囊、汗腺进入体内、引起致命性损伤。假如遇到烧伤面积不大,而本来不该死亡的患者却死亡了,面对这种情况应在致伤原因,发病特点等方面寻找其特殊性,总结经验,更好的丰富烧伤专业理论,指导临床,提高治愈率。

三、样本烧伤面积的表达

论文对烧伤面积的表达问题可归纳二个方面即烧伤面积评估的准确性和烧伤面积大小的概念。对于烧伤面积的表达似乎不易出现偏差,因为已对各部位的体表面积进行了量化。然而尽管如此,评估中的误差依然存在,而多数情况下是对烧伤面积高估,其后果又会影响科研的准确性。有人要了解烧伤面积30~50%TBSA病人的临床特点,假如对每个样本烧伤面积的评估出现高估现象,这就有可能使那些本来不足30%TBSA的中度烧伤病人晋升到重度烧伤的等级内,最终又势必出现用中度烧伤病人的临床特点推导重度烧伤,从而得出错误结论。如果所研究的目的是了解重度烧伤病人的并发症或死亡率,上述结果肯定要低于其真正的研究结果。在讨论时,又会错误的提出本组的并发症或病死率低于它人的治疗结果的论断。因此,对于烧伤面积的评估应做到相对准确,即不高估,也不低估,让所用样本的代表性真实的代表总体。

烧伤面积的大小是个模糊概念,说其大小应有一个参照物体对照。然而有些文章的中心目的之一是总结大面积烧伤的某些变化特点,如“40例大面积烧伤的临床救治体会”。当然这40例病人的烧伤面积不会完全相同,有的可能大到100%TBSA,有的可能为30%TBSA。100%TBSA者属于大面积烧伤肯定无疑,但30%TBSA浅Ⅱ度烧伤而又不出现休克者是否属于大面积烧伤有待于继续研究探讨。国内有人把烧伤的严重程度足引起全身症状者谓之大面积烧伤;反之为中等或小面烧伤。就此人们又习惯地把重度和特重度烧伤列为大面积烧伤范畴;中度烧伤者为中等面积烧伤;小面积烧伤多指10%TBSA以下的Ⅱ度烧伤。特大面积烧伤也是一个模糊概念,因为除100%TBSA者可认定为特重度烧伤以外,其它情况均应有参照物体对照,而国内多数文献是指90%以上体表面积烧伤患者。因90%TBSA以上仅指烧伤面积,未说明烧伤深度,90%TBSA浅Ⅱ度烧伤的严重程度不抵50%的Ⅲ度烧伤,故这样描述方法也不能完全代表总体的真实性。鉴于以上情况,作者建议少用或尽量不用这些尚未定论的名词,用现行的烧伤面积、深度或伤情分类 等级表达较妥。假如采用特大或大面积烧伤诊断,应在文章中说明他们的伤情,便于读者参考。

四、样本烧伤部位的表达

多数情况下烧伤病人的烧伤部位是多发的,单一的仅一个部位被烧伤的机会较少,除非是极小面积的烧伤。10%烧伤面积的烧伤部位,除了双下肢、前胸后背及小儿头部外,恐怕其它任何一个部位都容纳不下,因为这些部位的体表面积都小于10%。有人介绍过这样两组病例:治疗组70例,全组平均烧伤面积23.9±4.8%TBSA,面积最大者为61%TBSA,头面部烧伤20人,颈部18人,躯干20人,四肢12人。对照组70例,头面部烧伤19人,颈部17人,躯干20人,四肢14人,全组平均烧伤面积24.3±4.8%TBSA。初看起来两组烧伤部位总和都是70,与病例样本数完全相符,似乎没有错误。其实,它已失去了样本的本来状况,更不能代表烧伤面积在20~30%TBSA之间的这个庞大总体。且不讲烧伤面积达61%TBSA的那个样本,也不讲本组样本的平均烧伤面积,就烧伤机制而言,只烧面部不烧颈部,或只烧颈部不烧上胸部等情况是十分罕见的,除非是个案报道。故两组共140例病人的烧伤部位都是单发是不符合烧伤发病规律的。再看烧伤面积超过60%TBSA的病人,四肢部位的总体表面积占59%,下余部分伤在何处应予交待。会阴、臂部烧伤的机会并不少,尤其是小儿,在统计时且不可忘掉。由此可见,烧伤部位分布多数情况下是复数或多处分布,分布部位总和应大于样本数,它不同于致伤原因分布。作为某一部位来说,如面部烧伤的分布次数只能小于或等于样本数,绝不能大于样本数。烧伤专科病历表达烧伤部位的方法是以通用烧伤面积分布图表标示,应按原始记录如实汇总、统计、哪怕一个样本有七、八个部位都被烧伤,均应汇总在内。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李传吉等在“MEBO烧伤临床中的应用与疗效评价(附217例报告)”一文中(中国烧伤创疡杂志,1995,4:19),对烧伤部位的分布是这样表达的:面部50例,面、颈部39例,面、上肢16例,面、上、下肢2例,面、颈、胸7例,面、颈、胸、上肢12例,面、颈、胸、上、下肢13例(以下省略)。作者认为,这种表达方式即完整又真实,值得借鉴。

五、样本烧伤深度的表达

在样本烧伤深度表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大体上讲也有两个,一是诊断,二是部位分布。目前我国现行的烧伤深度判断标准是以皮肤不同层次烧伤后所呈现的临床或病理特点制定的。“三度四分法”是国内沿用较久的方法,即、Ⅰ、Ⅱ、Ⅲ度烧伤,其中Ⅱ度又分为浅深两型。“三度六分法”是徐荣祥在烧伤湿润暴露疗法实践中提出的一种新的烧伤深度判定方法。因为Ⅱ度烧伤的病理变化复杂,临床发生率高,且治疗困难,他将其分为三种情况,即浅Ⅱ度、深Ⅱ度浅型与深Ⅱ度深型。Ⅲ度烧伤被分为两个级别,即Ⅲ度浅与Ⅲ度深。鉴于后一种判定方法是根据湿润暴露疗法的理基础而提出的,故建议大家在总结METB/MEBO临床经验时应采用“三度六分法”,放弃传统疗法所采用的“三度四分法”,以改变目前的混用状况。正确而统一的判定标准是诊断疾病的依据,也是对疾病基本特征的概括。假如同一份杂志不采用统一的诊断标准,又如何判断其疗效高低。回顾以往的文章,有人说深Ⅱ度愈合时间为24天,却有人说是16天,为何出现这种差别,分度方法不统一是主要原因之一,但也不能排除人为的判断错误。为此,对Ⅱ度烧伤的临床特点加以概述,供烧伤深度判断参考。众所周知,Ⅱ度烧伤局部的突出特征之一是水泡,但水泡特征不一。浅Ⅱ度烧伤水泡出现时间多在伤后2小时之内,水泡大小不等,泡皮也较薄。泡皮脱落处的皮肤组织湿润、微红,有渗出,感觉敏感,弹性良好。深Ⅱ度浅型早期表现与浅Ⅱ度有些相似,烫伤创面也有大小不等水泡,但泡皮脱落后的皮肤组织不是微红色,而是苍白,渗出较多。24小时后苍白色创面上出现密集散在小红点,疼痛也敏感。深Ⅱ度深型早期一般无水泡,或有迟发的小水泡。烫伤创面表皮无水泡者其真皮已分离,并贴敷于真皮上;火焰烧伤创面的腐皮多有黑色碳化物,去除后创面苍白,且干燥或有少许渗出。就其皮肤微循环受损程度而言,浅Ⅱ度烧伤的皮肤微循环已遭到损伤,但没有淤滞带皮肤组织,皮肤结构大部被保留;深Ⅱ度浅型的皮肤微循环在真皮乳头层已发生淤滞,表皮结构已消失,但大部分皮肤附件保留;深Ⅱ度深型的皮肤微循环损伤发生在真皮网状层,仅残留少部分皮肤附件。烧伤深度判定是一项即科学又严肃的工作,切不可草草了事。因为诊断依据全凭医生的临床经验,所以要求每位临床医生应掌握好烧伤创面不同深度的诊断要点,在临床实践中发展提高。从科研角度出发,为减少诊断误差,可采用临床医生会诊方式,集思广议,统一诊断认识,为后来的论文表达打下基础。特殊情况下,或有意义的样本,可做影像记录,为研究工作提供更确凿的证据。然而,烧伤深度判断确实是件不容易的事,即使做了多年专科医师,也难免会出现某些偏差。但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减少误差,让样本更符合实际,更能代表总体。

不同深度创面分布的表达也常出现失真,最常见的情况是烧伤深度单发,即一个样本只发生相同深度的烧伤,哪怕是大面积烧伤也是如此,某作者研究两种不同疗法对烧伤患者的免疫学影响,治疗组与对照组各60例。治疗组浅Ⅱ度26例,深Ⅱ度24例,Ⅲ度10例;对照组浅Ⅱ度24例,深Ⅱ度26例,Ⅲ度10例。显然,这种表达方式不符合烧伤发病学规律。除非是单纯的浅Ⅱ度烧伤,而多数烧伤病人的创面是由浅入深变迁发生的,即使只有一处创面,也常是深浅不一。按着上组病人的记录,Ⅲ度烧伤(各10例)都是纯粹的,它不搀杂其它任何深度的创面;深Ⅱ度烧伤创面也然,都是青一色的Ⅱ度。假如改换另一种表达方式,可能会增加资料确实来于每个样本的真实程度,即治疗组单纯浅Ⅱ度烧伤者26例,有深Ⅱ度和Ⅲ度烧伤者分别为24和10例(对照组表达方式同上)。作者曾在“山莨菪碱(654-2)防治烧伤休克作用机理”一文中对烧伤深度分布是这样表达的:654-2组成人64例,烧伤总面积61.0±18.7%TBSA;有Ⅲ度者44例,他们的Ⅲ度平均面积为21.1±10.1TBSA(中国烧伤创疡杂志,1992,1:23~28)。这种表达方式即能客观的反映样本伤情,还可供读者推敲分析。全组样本烧伤总面积超过51%TBSA,有Ⅲ度者的Ⅲ度平均面积大于20%TBSA,完全可以反映特重度烧伤病人的某些特点。

六、样本研究日期及年龄、体重的表达

论文的主体部分包括许多内容,而研究日期患病年龄、体重都是烧伤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许多论文在文章的开头首先介绍该研究的起止日期,但仍有些作者却忽略了这一点,即不注明研究起于何时,也不说明何时截止,结果给读者留下某些疑惑。研究工作具有其明显的时间性,如某作者于×年×月×日开始,采用某种疗法治疗某病,获得令人鼓舞的好效果。时隔几年后,另一位作者采用同种方法治疗同一疾病,并取得相同的效果。即使他们是不谋而合,首创人应属于前者。由此可见,注明研究日期的重要意义在于必要时刻供查对有关线索之用。此外,这也是评价对研究工作是否严谨的一种表现。作者在审稿过程中曾发现某基层医院在一年内采用某方法治疗褥疮××例并同传统疗法××例作对照。我们暂且不谈其疗效,某单位在一年内发生或收治了如此大量褥疮病人的背后又说明了什么问题,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样本的患病年龄对于烧伤疾病来说更有其特殊意义,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小儿年龄的划分界限。国内医学界对小儿年龄的划分标准是:出生后28天内为新生儿期,至生后1周年为婴儿期(乳儿期),出生后第2和第3年为幼儿期,3~6或7岁为学龄前期,相当于目前“幼儿园”的阶段,自6~7岁至11~12岁为学龄期,此后过渡到成人的发育阶段称之青春期,或青春发育期。所有烧伤教课书中均阐明,12岁以下的烧伤谓之小儿烧伤,无论从烧伤面积的评估或休克的尿量判定标准都可证明这个论点。小儿头部与双下肢的体表面积估计,以12作为调整系数。小儿休克期的尿量以每小时、每公斤体重1ml为基准,12岁小儿的计算体重为31(2×12+7)kg,其尿量应为,31ml/h*kg体重。这个数字又是成人每小时尿量的最低要求值,故13岁者理应不在小儿年龄段内。如果要研究13~21岁患者的烧伤特点,建议用青春期或青春发育期表达,因为此期即不完全保留小儿的某些特点,也未完全达到成人的生理标准。烧伤科技论文在样本年龄表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模糊了小儿年龄划分标准,因为医学中的小儿年龄上限与其它部门的某些划分有所不同。杂志中曾刊登过以下类似文章,如某作者企图了解当地烧伤的流行病学,某年龄分组为<6、7~17、18~30、31~50、>50岁;也有人分为<3、4~6、7~10、11~15、16~20、21~30、31~40、41~50、51~60、61~70岁;更令人费解的是,有人在总结小儿烧伤救治经验时根本不谈患儿的年龄。因上述年龄分组不是以小儿各期年龄划分标准划分的,所得出的结果(如7~17岁、11~15岁的结果)究竟代表患儿的哪个时期,论文的质量及价值应如何评定,都是让人迷惑不解的。

测量样本体重对疾病诊治与病情分析均有重要意义,如根据体重计算休克期补液量,了解回收期出现时间,协助分析水平衡,评定营养状况等。一般认为,如果水平衡正常,体重进行性下降,多为营养不良造成。然而多数文章不涉及病人体重问题,可能是由于测量工作繁琐,尤其是对成人,没有认真的做好这项工作。据了解,国内绝大多数烧伤专科治疗单位对患者不是通过实测得来的。可想而知,休克期的补液量尽管采用公式计算,其误差是不可避免的,使本来的估计值又加大了偏差程度。假如采用估计体重所获得的休克期补液量推导新的补液公式,其准确性不能不令人置疑。在多数单位尚无理想的测量体重的情况下,作者建议可否用以下方法补正。1.儿童体重用普通磅称直接测量。2.成人体重有条件的单位也应直接称量,对无法测量者应以伤前最近一次称量结果为依据,并去除当时衣着重量。一般情况下,冬季测量结果扣除2.5~3.5kg,春秋季节扣除1~2kg,夏季可不扣除。当遇到病人可能合并水平衡障碍时,或严重病人必须了解体重时,应克服困难,进行实际称量,为临床病情分析与治疗提供依据。

七、样本休克处理过程中的表达

烧伤休克处理过程中有许多内容要进行表述,这里仅就预防和治疗休克,何谓平稳渡过休克期,尿量满意或标准尿量表达问题作如下评述。

翻开有关烧伤休克临床处理方面的文章,不外有以下提法,即抗休克治疗,纠正休克,预治休克等等。究竟采用哪种表达方式最能反映样本的真实情况,确实需要进一步探讨。烧伤休克是否发生不仅取决于烧伤面积、深度、合并伤、伴随疾病及患病年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是否采用了积极有效地抢救措施。言外之意,有的病人在入院时未必一定都发生休克,对这类病人的处理原则应是预防休克的发生;若病人已呈现出休克的某些特征,积极地抢救休克当然是最基本的处理原则;但有时尚难以做出准确地判定,而防治休克一词却成了普遍的表达方式。休克的防治包括两个概念,一是病人尚未发生休克,预先采用有效地预防治疗措施使之不发生休克。临床实践证明,这种处理措施可使本应发生休克的患者不发生休克。二是病人已处于休克状态,积极投入有效地治疗抢救措施,使之逆转,并为以后的治疗赢得时间与创造条件。值得提出的是,预防休克和治疗休克这两个概念虽然都是依靠静脉补液为其主要手段,但两者之间却有着根本不同。烧伤早期尚未发生休克的病人,内环境状态是相对恒定的,如果预防措施扼制了病情的发展,稳定的内环境就可以维持生命生存,能对抗不良环境和病源的侵袭。相反,若病人一旦发生了休克,就意味着机体不仅发生了血流动力学、血液流变学、微循环功能等方面的变化,还说明细胞代谢功能、补体、细胞因子、氧自由基等都发生了变化。尽管采用的同是静脉补液治疗,后者的疗效肯定不如前者,积极地防治休克的主要目的大概就在于此。

“病人平稳渡过了休克期”是多年来人们惯用的一句话,并逐渐被引用到论文中。其原意是指病人渡过了伤后的48~72小时,因为较好地保住了生命,与死亡相比谓之“平稳”并不过分。然而从烧伤病程全局考虑,休克期平稳渡过的含义需要重新评价。过去的多数文章认为,只要经过补液等措施治疗,在休克期结束时不呈现临床休克,就意味着已平稳渡过了休克期,而且这种认识一直影响着许多低资医师。他们认为,严重烧伤后发生严重休克的病人,只要按公式计算量补充液体,使血压得到回升,病人一般情况尚好,并延缓至休克结束时,就可称之平稳渡过休克期。所以,对有些论文述说休克期渡过平稳,伤后又发生了早期败血症等别扭的词句我们却都信以为然了。这种认识的错误是没有把烧伤休克期当作疾病的一个过程看待,而把休克期误作一道门坎,只要过了这道坎,就可称之取得了一个胜利,全然没有想到除早期之外,还有中期,乃至后期,休克过程对它们所施加的压力。上边已说过,休克一旦发生,机体就已经承受了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干扰。由此可知,凡临床已确诊为休克,就可断定临床经过并不是平稳的,而完全可以作出休克期渡过不平稳的结论,休克期渡过平稳只能说明由于给予积极地正确治疗,使病人免于发生临床休克,细胞代谢等方面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机体内环境也没发生明显的干扰。

尿量满意或达标准尿量也是论文中常出现的一个“术语”然而每小时多少尿量为满意尿量或标准尿量;尚难让人一语道明。有人在总结“防止休克期体液过度稽留可加重组织水肿”经验时,主张成人每小时尿量不少于30ml,但不超过50ml;另有人主张,“为防止严重烧伤并发肾脏损伤”,每小时尿量应大于50ml,但大到多少,并无严格界限。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有人发现不少烧伤休克病人在执行公式计算补液量的情况下,每小时尿量明显超出了100ml,但又畏怕他人提出置疑却顺从潮流作失真表达。其实,健康成人24小时尿量在2500ml以内尚属正常(不少于400ml),烧伤后有大量毒性物质及代谢产物需从肾脏排出,每小时平均尿量在100ml或偏多于此值可能不是件坏事。然而近年来不少学者主张以适中为度,即每小时平均尿量以50~70ml的折中标准为宜。平均尿量是单位时间的尿量对于那些时有时无、时多时少的异常情况,或依靠利尿剂获得的大量尿液应另当别论。在这种情况下求出的均值尽管达到了30ml或50ml、也不能称为满意尿量。尿量多少还有一个人为因素干预,就是经常用它来调整输液速度,如果调整不佳,势必要出现补液量与尿量之间交替出现的大起大落现象。总之,尿量表达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应当因人而异,因伤情而异,真实记录,严密监测,以求得每个样本的合适尿量。

八、样本吸入性损伤的表达

多情总为无情伤范文5

作者想说的话: 坏女人之前都是好女人,同样坏男人之前也是好男人。不是男人伤女人心,就是女人伤男人心。所以爱情已经不存在我的世界里,我想要的是钱和事业,爱情尼玛有多远滚多远!一个女人之所以变得成熟和坚强,那确实是没有遇到一个爱她、包容她,宠她的男人!

梦很美,不愿醒,几度春秋几度美。

梦已醒,泪满面,真情点滴没人懂。

醉一回,心还痛,尽情放纵醉一回。

不怪谁,缘太妙,红尘贪恋不算错。

今夜,为自己,提笔写下情怀。

伤过之后,才知心有多痛。

醉过之后,才知酒的浓烈。

痛过之后,才知爱的深度。

风吹吹,雨飘飘,伤心几回心空白。

人难舍,情难留,伤心往事忆落泪。

灯已灭,夜已黑,寂寞夜里人悲伤。

谁的眼,两行泪,流在心里似雨水。

谁的眼,两行泪,流在心里似海水。

今夜,为自己,提笔写下伤心。

听着忧伤的歌曲,似乎回到从前。

酒醉后的心痛,心痛得难以入睡。

为何总是有人来勾起我曾经伤心的往事?

为何总是有人能做到对我不理不睬,冷漠的态度。

真情难,真爱更难,情到深处不知该如何面对?

别难过,不后悔,只为今夜能伤伤心心的哭一场。

天地间,黑白永不相见,哭尽所有的悲与伤。

人世间,真情永难拥有,我所伤心只为自己。

曾经所有的伤痛,曾经所有的泪水,让夜与我作伴。

忘记所有的是是非非,忘记所有的爱恨情仇。

只想为自己大醉一场,只想为自己大哭一场。

已经过往的伤痛,已经过往的事物,滴滴都让我心碎。

为何上帝总是爱捉弄我,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这一路走来的情感坎坷,或许我只能给自己找一个理由。

前世我伤太多男人心,今生男人就来伤我心。

我总是在这样的夜,独自一个人伤心,独自一个人在台灯下写着那一行行的文字。

有时候,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以一个拥抱。

有时候,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在我无助的时候给以一个安慰。

有时候,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在我失落的时候给以一个鼓励。

难道,想得到一份真情,对于我来说,就那么的难?即使是不奢求能有什么好的结果??

哈,就这样吧!爱情早就消失在我的世界。

哈,就这样吧!爱情早就不在奢求和期待。

还好,我还有文字。

多情总为无情伤范文6

【关键词】 自我伤害行为;精神卫生;心理学;因素分析,统计学;学生;农村人口

【中图分类号】 R 395.6 R 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5-0424-04

自我伤害行为(self-injurious behaviors)是有意图的、直接伤害自己的身体器官,但不是出于自杀目的[1]。国内关于自伤的研究还局限在以临床为基础、成人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大量研究表明,青春期尤其是青春中期是自伤行为的高发时期[2]。国外研究发现,社区青少年群体自伤发生已呈现出“流行样模式”(epidemic-like patterns),由此青少年自伤应成为急需关注和干预的公共卫生问题[3]。

为了解我国青少年自伤行为发生情况,笔者于2006年10月选择安徽省农村地区在校中学生为调查对象, 将自伤行为根据在过去1 a中的发生次数,区分为偶尔自伤行为、反复自伤行为2类, 同时评价不同类型自伤史的青少年家庭相关因素、生活满意度、自我意识等多维度特征,为青少年自伤的预防和早期干预提供基本资料。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安徽省睢溪、萧县、郎溪、阜南4个县,每个县方便抽取4所中学。每所中学分别在初一~高三年级各选1~2个班级,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获13~20岁学生调查问卷10 894份。其中,男生5 695名,女生5 199名,平均年龄(15.41±1.99)岁。初一年级学生1 841名(16.9%),初二年级学生1 553名(14.3%),初三年级学生1 260名(11.6%),高一年级学生1 720名(15.8%),高二年级学生3 769名(34.6%),高三年级学生751名(6.9%)。

1.2 方法

1.2.1 青少年自伤行为的评定 本次调查界定的自伤行为包括:在过去1 a中有过撞头、故意用手掐身体肌肉、故意吞食异物、割手腕、用刀片或锋利的物品划破皮肤、斩手指或脚趾6种自伤方式。详细询问每种自伤方式发生次数,将任何一种自伤方式发生1次以上界定为有自伤行为,其中将1~3次界定为偶尔自伤行为,4~6次以上界定为反复自伤行为。

1.2.2 多维学生生活满意度量表(MSLSS) 采用美国学者Huebner编制的多维学生生活满意度量表(Multidimensional Students’ Life Satisfaction Scale, MSLSS)。该量表具有良好的效度和信度[4]。量表由40个项目组成,包括家庭(7个项目)、朋友(9个项目)、学校(8个项目)、生活环境(9个项目)、自我(7个项目)5个因子。每个项目按从不这样认为=1、有时这样认为=2、常常这样认为=3、多数情况下这样认为=4、总是这样认为=5评分。总分越高,说明生活满意度水平越高。课题组对108名初三年级学生间隔1周进行重测,2次多维学生生活满意度评分Pearson相关系数为0.92。

1.2.3 父母养育方式 采用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评定其父母教养方式。该量表共66个条目,均采用1~4级评分,各因

子得分越高说明该方式采用越多。

1.2.4 青少年自我意识评价 采用Piers-Harris儿童自我意识量表(Children's Self-concept Scale),该量表含80项选择型测试题,包括6个分量表:行为、智力与学校情况、躯体外貌与属性、焦虑、合群、幸福与满足,得分越高表明青少年自我意识水平越高。低于粗分46分为自我意识低,高于粗分58分为自我意识过高。粗分在46~58分间为自我意识水平正常。

1.2.5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包括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其他10个症状因子,共90个项目。每个条目采用5级评分制。症状从“无”到“严重”分别赋值1~5分,得分越高,表明症状越明显。

1.2.6 调查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遵从自愿参加的原则,研究对象无记名填写调查表,班主任教师不在场。填写好调查表后立即上交调查员,调查员检查缺漏项目后收取调查表。

1.2.7 统计分析 资料采用SPSS 10.0进行分析。以生活满意度总分低于x-s界定为低生活满意度,大于或等于x-s界定为中高生活满意度。本研究生活满意度平均为(139.57±21.097)分,x-s为118分界定生活满意度等级,并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Forward 法),探讨社会人口特征变量、心理相关因素对自伤行为的影响效应。

2 结果

2.1 农村中学生自伤行为报告情况 由表1可见,农村中学生中偶尔自伤报告率为15.0%,反复自伤报告率为7.3%,总体自伤行为报告率为22.3%。无论是偶尔自伤行为,还是反复自伤行为,“掐自己”均是最多被采用的方法。

2.2 不同社会人口统计学特征农村中学生自伤行为报告率比较 由表2可见,将自伤行为按发生频度进行分类后,女生偶尔自伤行为报告率明显高于男生,但反复自伤行为报告率与男生类似。不同年级学生偶尔自伤行为、反复自伤行为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高二年级偶尔自伤、反复自伤行为报告率最高,其次为高一、初二年级。父亲不同文化程度和自评学习成绩对自伤行为也有一定影响,但母亲不同文化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自伤行为报告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3 自我意识、生活满意度对农村中学生自伤行为的影响 由表2可见,自我意识评价低、生活满意度评价低,偶尔自伤、反复自伤行为报告率均越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4 父母养育方式对农村中学生青少年自伤行为的影响 父母养育方式中,父亲6个因子除偏爱被试因子得分在不同自伤行为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他因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反复自伤行为青少年的父亲情感温暖、理解因子得分最低;父亲惩罚、严厉,过分干涉,拒绝、否认,过度保护5个因子得分,反复自伤行为青少年>偶尔自伤青少年>无自伤行为青少年。

母亲养育方式各因子得分与父亲养育方式结果一致,除偏爱被试因子得分在不同自伤行为青少年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余4个因子得分在各种自伤行为青少年中的分布与父亲各因子分布完全一致。

2.5 农村中学生自伤行为危险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将自伤行为划分为有、无2分类因变量,将性别、父亲文化程度、学习成绩、自我意识等级、生活满意度等级、SCL-90各维度评分、父母养育方式中除偏爱被试以外各因子等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女性SCL-90得分越高,母亲过干涉、过保护,母亲拒绝、否认养育方式,自我意识低等是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而父亲情感温暖、理解的养育方式是自伤行为的保护因素。

注:变量赋值采用2分类变量,即“男”赋值为0,“女”赋值为1;“中高生活满意度”赋值为0,“低生活满意度”赋值为1。无序多分类变量采用哑变量赋值,将学习成绩上等、父母文化程度大专以上、自我意识高设为参照。数值变量按原始数据赋值。

3 讨论

本研究显示,过去1 a中偶尔有自伤行为的农村中学生报告率为15.0%,反复自伤报告率为7.3%,总体自伤行为报告率为22.3%,高于英国(6.9%)、澳大利亚(6.2%)、德国(14.9%)等欧美国家青少年自伤报告率。值得关注的是,反复自伤报告率也高于英国(3.7%)和德国(4%)[5-7]。

本研究发现,农村地区中学生自伤行为的性别差异与国外研究结果[8]一致,即偶尔自伤报告率女生高于男生,但反复自伤行为报告率在不同性别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农村中学女生总体自伤报告率(23.5%)高于农村中学男生(21.1%)。将自伤区分为偶尔自伤和反复自伤后,女生与男生2种自伤行为报告率有相反的表现,女生偶尔自伤报告率显著高于男生,但反复自伤报告率低于男生。原因可能与自伤发生不同频率的本质有关。有学者发现,偶尔自伤和反复自伤存在本质区别,1次或偶尔自伤行为可被认为是青春期发育中某段时间内的试验或模仿行为,而反复自伤行为可能主要为潜在的、待诊断的某种精神疾病的情感调节方法[9]。

中学女生偶尔自伤报告率高于男生,可能与女孩焦虑/抑郁情绪、进食紊乱、恋爱问题的发生较高有关[10]。

本研究进一步发现,父母养育方式对农村中学生自伤行为有一定影响。父亲情感温暖、理解、自我意识高是青少年自伤行为的保护因素,母亲过干涉、过保护,拒绝、否认的养育方式是青少年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父母拒绝与青少年自杀行为的关联,超过了青少年同伴关系问题[11]。父母过干涉、过保护,拒绝、否认等不良养育方式可造成青少年不良个性发展、焦虑、抑郁情绪、消极应对应激,甚至造成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过低。根据自伤的情感调节假说,自伤是一种减轻急性不良情绪或情感唤醒的策略[12]。早期不良环境,包括家庭环境导致个体形成应对不良情绪的能力较差。在这种不良环境中成长的个体伴随或不伴随情绪不稳定的易感性,通常不能很好地调节自己的情绪,因此很容易采用自伤作为情感调节策略。另外,根据人际联结假说,自伤青少年由于成长过程中未形成安全型亲子依恋,多缺乏自我感。在皮肤上留下瘢痕等自伤行为,能让自伤青少年感到一种“与众不同”,从而确认自我同一性[13]。

本研究提示,我国青少年自伤行为已不容忽视,急需开展以学校、家庭、社区为基础的综合性心理健康干预措施。同时也需要更多关于青少年自伤的队列研究,进一步证实青少年自伤行为的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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