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例6篇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1

一、基础指标部分

⒈结收案比。本院结收案比为%,相对于全市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本院全年收结案比指标走势如下图:

从图示看,除因审判人员旧有的“前松后紧”和春节期间休整的习惯思维及做法造成月、月指标偏低外,从月起除三个月外本院结收案比均在%以上。从该指标含义看,当报告期内结案数大于收案数时,审判工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对于三个月结收案比的下降,虽然影响因素很多,但也说明在保持审判工作的稳定性上还需加以努力,进一步挖潜,提高审判效率,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改革创新,从而争得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当然这与我院的报结案时间截止日期在月日也有一定的因素,年月我院收案件,结案件,所结案件大多数为以上几个月的收案,月的收案不同程度地给全年的收结案比打了折扣。

⒉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天,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我院审判效率情况较好,不仅在全市是第一,而且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天的省均值。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院的领导层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高度重视,一直强调审限管理,时刻关注案件审理进度,使审判人员既有了压力,又有了动力。二是全体审判人员在压力面前注重了审限意识,着力提高效率、缩短审理周期。还有就是我院对办公自动化的大量投入,审判人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结案节奏加快,这也使审理天数减少。

⒊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本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基层法院依法延长审限、中止审限、中断审限、暂停审限未结案率。本院四项未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个月以上未结案数,各个法院均无此类案件。综观上列三项指标,虽然我院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不错的,但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在全市排名却是第,客观上审判工作中有一些疑难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虽然这类现象在每个法院都是普遍存在的,但我院的排名与系数高于其它法院,说明我们有些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仍停留在“不能超审限”上,还没有完全做到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结,及时为当事人化解纷争。虽然我院无超审限未结案数,但对于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这个指标,欠缺“第二就是落后”的认识,在审判中应坚决杜绝有超审限未结案件,否则,就是违法!去年法院系统开展的清理积案、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以为真正实现零超审限未结案件提供了实现基础,应始终保持超审限结案数为“零记录”。

⒋民事案件调解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略低于全省基层法院%的平均数。虽然各审判人员的在调解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调解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解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庭前调解的运用还没有能真正得到发挥;充分利用外界因素的感化式调解、信任式调解还有待实践。总的而言,调解的潜力大有可挖。我们要充分学习和理解最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内涵,调解工作定能有所拓展。

⒌上诉率。本院案件上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被改判发回率。本院被改判发回案件数为件,被改判发回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无论从案件数还是发改率均高于其它基层法院的平均数。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高说明我们的法律文书的论证推理能力和审判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两个指标,前者虽然体现的是当事人的诉权,但如果裁判文书的说理通彻,支持与否的理由推理到位,使当事人通过看裁判文书就能一目了然,应该说上诉率的下降是有基础的。为什么我们有的审判人员的上诉率极低,一是说明其调解结案率高,二是其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功底强,减少了上诉的不必要。对于后者更是衡量一个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要真正保持好的指标水平,必须提高办案质量,力争降低被改判、发回案件,真正体现“公正”与“效率”并存。对于本院年被改判发回的件案件,在后面的通报中还将着重分析。

⒍执结率。本院执结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这两项指标在全市均是落后,从客观上分析,一方面我们在统计数据上注重了实事求是,不含水分,体现了真实性。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不足和其它法院在执行工作上的成绩,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执行工作规律,改进执行工作思路,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创新执行方法,为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作出努力,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分析指标部分

⒈基层法院一审、再审收、结案件数。我院收案件,结案件,未结案件,相对于全市件,我院未结案数还是比较高的,尽管月份的收案时间短,难以快结,影响了比率的上升,但指标的考核并非特指我院而言,是一个共性的概念。应该说以收结案比指标是能够准确反映一个法院审判效率状况的。作为该项指标,应着重比较收、结案进度,只有当结案进度快于收案进度时,结案逐渐减少,审判工作才能实现数量上的良性循环,我们只有时时绷紧快审、快结、快执这根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否则,结案压力越来越重,审执人员忙于清理结案,审判、执行质量势必受到影响。

⒉投诉率。向本院向上级法院投诉件数为件,被投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案件投诉率。本院被投诉的执行案件件数为件,被投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投诉率高一是说明案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让当事人息讼服判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二是执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和执行方式。

⒊申诉率。本院申诉案件数为件,申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此项指标反应了对案件不服,除通过上诉途径救济外,还通过申诉途径救济,这与我们案件质量发改率系数较高是相一致的。

⒋当庭结案率。本院当庭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应保持和发扬。

⒌民事案件撤诉率。本院民事案件撤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本院行政案件撤诉件数为件,撤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说明我院审监庭在调解工作上做出了努力,成绩的取得与他们的深入细致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⒍申诉复查案件再复查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

⒎各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此数据指标的公布目的在于要求各庭在成绩面前总结经验,更上一层,差距面前,找出原因,迎头超赶。立案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立案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刑事审判一庭平均审理天数。本院刑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民事审判一庭平均审理天数。

本院民一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民事审判二庭平均审理天数。本院民二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行政审判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行政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审监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审监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局案件结案天数。本院执行局结案总数件,平均结案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人民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2

收获的2010年即将过去,充满希望的2010年接踵而来。在2010年中,黄泥河中心法庭在县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和“三个至上”为契机,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思想,圆满地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2010年审判案件情况

2010年以来,黄泥河中心法庭新收案件165件,其中,民商事案件件145,刑事自诉案件20件,共办理案件160件。

2010年审结案件160件,结案率为96.9%,其中,审结民事案件140件,审结刑事自诉案件20件。

审结案件中,判决结案54件,占已结案件的33.7%;调解(含撤诉)结案106件,占已结案件的66.2%,调解且执行结案36件,占已结案件的22.5%。

二、政治思想教育情况

以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和“三个至上”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是我党今年政治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法庭在这次教育活动中,不走过场,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让先进性教育的宗旨得到落实,让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提高。首先,法庭认真组织学习了宋鱼水、牛玉儒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教育读本相结合,学习党的优秀传统的同时,总结、发现先进人物身上的闪光点,比照自己的工作实践,寻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认清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其次,庭室同志分组到村委会、村民小组、企业、煤矿一线开展调解工作,梳理总结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寻求工作的突破口,同时拉近了法官与普通工人、群众的距离,在一定层面上改变了人民群众对审判的看法,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三,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出个人的,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的整改材料,提出了改进不足、缩短差距、解决问题的长效措施,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通过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庭完成了一次干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和重塑,转变了干警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逐步树立“笑相迎、主公道、伸正义、显权威”的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队伍建设情况

2010年法庭的培训工作把培训作为一种长效机制的开端,逐步建设形成系统、科学的培训规范,与法院的制度相配套。为改善法官知识结构,增加内涵,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法庭加强了法律专业培训,在院党组和院领导的关心下,二名同志参加司法考试培训,三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为法庭审判工作提供了人才储备。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法官的专业素质明显提高,办案水平不断进步,审视、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同时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在日常工作中更能自觉地注重自身的形象,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从以往的被动服务,向现在的主动服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转变。为创造学习型、知识型、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庭不断注重廉政建设,按照《法官法》严格要求干警,从发生过吃拿卡要行为,保持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审判和调解工作是法庭各项工作的中心。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法庭在上半年紧紧围绕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一是在审判中注重普法教育工作。在庭审中,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人民群众达到600人次,尤其在这些活动中,许多群众看到公告后自发参加旁听,审判现场常常出现爆满的场面。活动后,干警对庭审进行集体讨论,查找各个庭审的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符合法庭特点的审理案件规范。通过这些活动,法庭的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显著提高,同时将它作为培训人民调解员的一种方式,并有力地宣传了法律,让人民群众更理解法庭的工作,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民事、刑事诉讼程序。二是推行重审、改判案件讨论制度,提高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重审、改判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反映出一审案件在审理中是否存在问题,影响着整体案件质量的优劣,因此法庭推行了重审、改判案件讨论、分析制度,旨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此确定审判工作的薄弱环节,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改进依据,达到提高审判人员司法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的目的,并将讨论的结果形成调研文章,依据讨论中发现的问题,调整培训内容,保证审判素质稳步提高。三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发现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结合实际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大胆提出自己的认识,撰写论据充分的调研文章,以调研工作提高法官认识问题的深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审判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四是在领导的关心下,调整审判人员,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调解组审判力量,加大调解力度,创造了法庭调解结案的历史新高。

四、存在的不足和2010年的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不足

2010年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1、同志之间的协作、团结不够,全局观念不够;

2、案件流程中某些环节衔接还存在不顺畅的地方,影响了审判效率;

3、案件细节处理不足、不精,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认识不到位;

4、审判效率提高幅度不大,调解力度还需要加大;

5、调研、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充分,亟需加强;

6、法庭的硬件设施配套不足,也在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急需解决。

(二)2010年的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的各项决议,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2、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管理,打造审判精品、调解佳作;

3、加强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深化顾全大局、统筹兼顾的团队精神;

4、按照党组及领导的要求开展好案件速裁巡回审判工作;

5、加强调解工作,稳步提高案件调解率;

6、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撰写信息,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3

20XX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在本年度的工作中,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为民警负责、为群众负责、为法律负责”,在法制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案件审核,确保案件质量。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自从我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以来,始终牢记着这个宗旨,今年以来,我继续狠抓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每一起报送回来的案件,都逐一的进行审核,认真查找案件办理当中的问题,在审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案卷不看完不放手,问题不找准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下。在案件审核当中,共发现各类问题/处,对于这些问题,我都逐一列出清单反馈回案件办理单位。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案,按照案件审核标准,评查合格案件/案,依照规定退查/案,通过我审核的案件,没有被相关机关退查的问题发生。在案件的研究中,我认真履行法制审核部门的职权,及时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当前,随着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的越来越严格,有一些办案民警还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民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有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法制部门是在挑刺、找毛病,对此,我总是认真的进行解释,结合现状,在案件的审核过程中,我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能通过弥补解决的坚决不退查,能现场解决的坚决不发评查通知书,对于一些不大的问题,我多次亲自找到办案人员,进行耐心的讲解,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还多次会同办案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办案民警对案件审核评查的抵触情绪。5月份,我还组织各办案单位,进行了案件交评比活动,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测试,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把培训和案件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在评查案件中以案说法,加深了民警的印象。在6月份开办的警察夜校上,我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讲解,帮助民警正确的处理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每周三的法制学习日,我都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法,强化学习效果,对一些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民警进行讨论,一年来,共组织学习40多次,学习各类篇目100余篇。对一些存在典型过错的案件,我认真进行剖析,在对交警大队违规处罚违章一案进行剖析以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讨论活动,深刻分析民警思想深处的原因,完善了一批执法制度,推动了全局规范执法建设的步伐。

三、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及时查纠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县局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制度,检查中,我注意与办案民警深入交流,边检查边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纠。结合今年开展的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对各单位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彻底复查,纠正了一批问题。为了找准我们在执法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与其他民警一道,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包括曾经受到打击处理的人员1000多人,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和分析,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积极参与到违规案件的清理活动当中,对近年来办案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清收违规收取的费用/元。

四、适时提前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

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根据领导安排,我积极地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在办理诉民警违法办案一案中,局领导安排我介入此案协助调查,帮助案件的把关,经过半个月的努力,终于查清了案情,还民警了清白。在案件的调查中,我认真查阅调查回来的各类材料,提出很多调查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终于将案件查清,使肇事者得到了严惩,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当然,在今年的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4

一、案审委的组成

案审委承担着涉及药械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等重要工作,通过审理,保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研究、总结执法工作,对本系统的执法工作给予指导。案审委工作具有很高的责任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案审委成员应由局领导、法规机构及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

为加强对案审委的领导,案审委主任应由局长担任,可设一至两名副主任,由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和其他副局长担任。在政策法规处科(县级局可在局办公室)设立案审委办公室,承办案审委的具体工作。

二、案审委职责和工作内容

根据我系统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和目前工作现状,参照其他执法部门的做法,笔者认为,案审委主要有以下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是审理案件。这是案审委的主要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案审委主要审理以下案件: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须听证的;本局受理的复议案件或被上级部门复议后决定本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局领导决定审理的;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的;下级请示的。以上列举的案件,或因为复杂、或因为影响较大,或因为涉及面广,需充分研究,认真审理,谨慎作出决定。

因为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都要经法规部门审核,从提高执法效能,节约执法成本角度看,除以上列举的案件外,其他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查处程序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适当的案件,经法规部门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即可,不需再报请案审委审理。

案审委着重审理案件是否由本部门管辖,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查处程序是否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二是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案审委应经常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执法中先进的理念,良好的机制,创新的做法等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全系统加以改正和改进。

三是研究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探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对下级部门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集体研究的请示,应及时研究,或给予答复,或报请上级部门指示。

三、案审委的工作程序

根据案审委工作性质和特点,案审委审理工作可照以下步骤进行:

1、法制机构审核卷宗后,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提请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召开案审会,案审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2、法制机构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包括事实、证据、程序、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建议等)和审核意见;3、与会委员对案件及审核意见发表看法,就有关情况询问案件承办人员和案件审核人员;4、案件承办人员和审核人员回答委员询问,回答有关问题;5、委员们展开讨论;6、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综合委员的意见,并依大多数委员意见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罚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7、案审委办公室负责案审委会议的记录,对不同意处罚意见的委员的意见应予记录,记录应交委员审阅并签名;8、案审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审委或局领导集体的决定交案件承办人员执行,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执行结果报案审委办公室备案。

四、目前案审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审委工作,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得到有效保证。为更好地发挥好案审委的作用,以下一些困扰案审委工作的问题需认真对待。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5

20xx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2件,审(执)结992 件,结案率59.3%。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6件,审结158件,结案率73.1%。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上半年生效判决被告人243人,给予刑事处分的210人,其中从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振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固化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上半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140件,判决被告人218人,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仅9人,罪犯服判率达95.9%。

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上半年,判决宣告缓刑的罪犯155 人,占处刑总人数的73.8%。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4人,判处缓刑的9人,占81.8%,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社会矛盾化解年”为载体,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各项审判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95件,审结624 件,结案率57 %。其中,受理离婚、“三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7 件,审结284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320件,审结123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388件,审结217 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案的196件,占结案总数的31.4%。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上半年,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356件,占结案总数的57.1 %,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0 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占40%;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6 件,占60 %。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较好的办案效果。

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土地、环保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9件,经审查裁定准予进入执行程序的19件,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全院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执结了一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90件,执结178件,执结率达61.3%,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371.08万元。自觉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并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 行、和解执行的案件77 件。对于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上半年强制执行的案件34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重视和加强接待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局面稳定。无小事,件件系民生。我院始终把涉法涉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对涉诉案件的调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诉案件23件,已结20件,结案率达87%。其中省法院和政法委交办新的进京访案件,全部做到息访,取得较好的稳控效果。为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院通过加强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进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10件 ,已结5件。其中判决维持的1件,改判的3件,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1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35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实行标准化和“全天候”立案以及法庭代收案、代立案制度,并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便民服务,有效了发挥立案工作的 “窗口”服务作用,在司法程序上,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确保裁判公正

省法院将今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我院以此为契机,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裁判公正。

(一)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上半年,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审判业务庭案件管辖范围的暂行规定》、《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逐步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监督之下,上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法院信息》、《人大代表联络通讯》等形式通报我院审判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诉求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稳控的敏感性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求得监督和支持,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上半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30余件,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抓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半年来,我院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时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切实增强干警在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年初,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我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做到“支部建在法庭”,“党旗插在基层”,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公正执法的一面旗帜。全体党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的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主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法官参加省、市法院召开的“红色经典”读书演讲比赛、报告会和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唱响红歌”活动,以及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街头送法等活动,使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依法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各审判部类法官到上级法院进行续职培训,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层层把关以及指导、评查和交流经验的方法,使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明显增强。组织书记员的考核和培训,促进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用调研促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制定了《岗位廉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兴城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兴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回访表》等制度。加强法院内外部监督,从有关单位聘请6名廉政监督员,落实法院内部廉政监察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上半年,一名干警因违反审判纪律,被给予警告处分。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审判纪律,提高工作质效,公正高效司法。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建筑面积达1万3千平方米的法院综合办公楼已经施工建设,预计年内竣工。积极努力筹措资金,解决办案交通工具,保证一庭一车,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接送干警上下班,解决干警午餐问题,极大地稳定了干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6

我院接到州中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的通知后,院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副院长为组长的调研组,从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人民法庭抽调了精干人员作为调研组成员,对州中院要求的调研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讨论,把调研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调研组成员,各成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我们集中进行了讨论,现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作如下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20*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件,现已结案*件,结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件,占受理总数的*;在审结的*件案件中,调解结案*件,撤诉*件,调撤率达*,速裁结案*件,占结案总数的*;共上诉*件,其中:维持原判*件,改判*件,发回重审*件,调解*件,撤诉*件,移送*件,未发回*件。

受理一审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其中:受理权属侵权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受理合同纠纷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我院在队伍建设中,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法律专业水平。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建立《法官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每一位法官干警都有一份廉政档案,纪录了他们的收入申报、奖惩等廉政情况;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每个季度召开*次民事审判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学习、讨论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深对新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提高了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四是每两周召开*次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每次的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不定期开办“法治论坛”,指定*名法官到台上组织学习新法律法规或就某一方面的审判工作进行发言,其他法官再进行交流发言,对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统一

我院始终力求做到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具体工作中,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求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维护稳定的意识和为司法为民的意识,在审判时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二是重视审理涉农案,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我院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认真落实《*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的规定》,同时,我院规定从今年起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五是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20*年以来,我院“大立案”格局基本形成,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法律文书。通过1年多的实践表明,原来所谓“大立案”格局有利有弊:利主要表现在方便了群众诉讼,对审判法官形成一种良性监督制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弊主要表现在造成法官对当事人无任何接触,无法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心里状况,法官只在开庭时抱着卷宗审判案件,因为无针对性,降低了调解的可能性和调解效率、审判效率。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由立案庭统一立案,但排期开庭、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由审判业务庭负责,创造审判法官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和心里状况的机会,以此提高审判效率和调解针对性。此项工作我们正在积极探索中,在权衡利弊之后,我们将做出科学选择。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公正与效率。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按季度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奖惩法官,抓好整改。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人格魅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以当事人的和解促社会和谐,调解结案的大部分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比如,20*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审结民事案件*件,其中调解结案的*件,撤诉的有*件,调撤率高达*。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是:(1)注重把握调解原则。我们的原则是“合法、公开、效率、规范”,合法就是所有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合法,不得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公开就是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效率就是不允许法官以调解为名拖延办案时间;规范就是法官的仪态、语言、调解文书必须规范。(2)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把调节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组织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谈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充分利用和乡(镇)、村、自然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人民法庭认真指导好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仅20*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就指导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民事纠纷*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

*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我院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制度。20*年至今年6月审结的*件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件,占*。

在速裁方面,20*年我院共速裁审结*件案件,多数以调解、裁定方式结案,部分以判决方式结案,具体为调解*件、裁定*件。具体做法为:(1)在立案之初进行繁简分流时,对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的案件在安排开庭日期后直接移送速裁组审理。(2)对可以速裁的案件,填写口诉笔录,计算诉讼费,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即开庭调解,力求当日结案。20*年,我院专门在立案庭成立速裁组,负责速裁案件。今年4月,我们又撤销了速裁组,由各民事审判庭审理速裁案件。具体是哪种方法更适合我院实际,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推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使用方便群众的方式审判案件。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曲江人民法庭每年均有一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审理,即收、即审、即结,走一路审一线,使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民一庭、民二庭巡回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的数量相比较而言更多一些,5年来,该庭在所受理的*件案件中,巡回审理*件,占收案总数的*。

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实

随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法院所收诉讼费用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办案经费难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调解、走访回访当事人等一些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二)编制紧缺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我院现有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审理全县各类民事案件,以上*个庭仅有法官*人。全县每年发生的民事案件在2000到*件之间,法院受理的案件也在500到*件之间,其余由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庭不仅审理这些案件,还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力的不足和繁重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要认真落实巡回审判等制度的话,人力资源的不足更加明显,而受到法院现有编制的影响,法院没有能力增加民事法官。

(三)息诉服判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有打官司的意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使大部分群众打得起官司,因此,民事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由于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上在证据采用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不断申诉,加大了息诉服判的难度。

(四)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的上百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更大的争端。法官在审判这类案件时,不能纯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理,还要顾及社会效果。有时,这类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给法官协调各类关系带来了难度,加大了审判工作量。

*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有些法官同志提出司法鉴定不公正的问题,对负责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中,单位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各集资建房人也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由此带来诉讼主体混乱的问题。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对于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和人员紧缺的问题,请调研组多呼吁、协调,尽量保障办案经费,为基层法院增加编制,确保有人办案,办得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