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所范例6篇

村卫生所

村卫生所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农村卫生所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县政府的补助政策,在整体规范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实施。通过加强农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加快培养卫生技术人员、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使我县乡村卫生机构设施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服务规范,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二、成立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温百宏同志兼任。

三、建设内容

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功能,充实内涵的原则、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加强人才培训,从而改善农村卫生所管理,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建设内容如下:

村卫生所要进行新修或改扩建、设备配置建设。使村卫生所全部达到甲级卫生所标准。

1、基本建设标准: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房屋3-4间,(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分开),业务用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

2、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办公桌椅、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消毒锅、紫外线灯、资料柜、身高体重计、污物桶、换药盘、敷料罐、出诊箱、简易消毒包、冷藏包、消毒浸泡桶、工作衣帽、供水设施、洗手设施、厕所(无害化)、卫生宣传栏、药品柜及中西200种常用药品。各种制度齐全并上墙。

3、根据一村一所要求,今年我县确定首批建设卫生所的重点村是:①省市县确定的全县3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及推进村,②山区村人口在500人以上,平川及河槽村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③村委条件比较好,具备一定投资能力。

4、乡镇村要对村卫生所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积极的财力支持。

5、村委必须按照建设内容的要求,为卫生所无偿提供土地、房屋及基础建设配套。卫生所建设及管理要坚持公益性质。

6、建设资金筹集的办法:凡今年扩建新建和装备村卫生所的,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以乡村投入为主,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扩建补助1.5万元,新建补助3.5万元,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门帐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对完成建设任务的,经财政、卫生、乡镇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7、村卫生所管理:村卫生所权属归属村委集体所有,产权归属村委集体,村卫生所享有使用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改变用途。县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新建村卫生所必须严格按规范化村卫生所基本职责和建设标准审批准入,坚决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卫生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健全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逐步在全县全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卫生所的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站)要对村卫生所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管理和指导,村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村卫生所长经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考核后由卫生院任命,全面负责村卫生所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并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卫生资料,统一上报卫生院。村卫生所经县卫生局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政府交办的公共卫生服务,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支持村卫生所的发展。

8、六个农村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要加快基础设施,基本设备达标建设的步伐,所属乡镇要大力支持,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县政府将根据各站的实际,对房屋维修、基本医疗设施配置等予以1.5万元补助。

四、时间安排

3月20号前,召开各乡镇领导、各卫生院(院站长)会议安排落实,3月15日前各建设单位写出建设工作项目及工程计划。县卫生局与各建设单位在3月底签定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单位于4月全部开工,5月份检查对不能如期开工、没有可行方案的单位,撤消其建设计划,转到另地建设。8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9月份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政府补助资金在各单位开工后先行拨付应拨资金的1/3,工程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

村卫生所范文2

村卫生室工作计划(一)

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镇卫生院、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一次,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保健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 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5、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差价销售。

五.健康教育

1、认真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制定好全年的健康工作安排 ,做到工作有计划,做后有总结。

2、针对重点人群有针对的慢性病进行讲解,让老百姓了解一些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情况。

3、对季节性的疾病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让老百姓增强传染病的认识和懂得一些防治知识。

4、加强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健康宣传。

我卫生室工作计划有所不周,以及在以后的生产实践中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望上级领导在督导工作时加以指正。

村卫生室工作计划(二)

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乡卫生院、村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二五”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乡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季度向村领导汇报工作一此,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免费,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卫生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 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村卫生所范文3

为了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医疗、卫生、保健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市政府年初与县政府签订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的目标责任书,各村的卫生所(室)要达到《山西省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试行)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举办形式

“村卫生所(室)应符合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原村卫生所(室)的基础上,根据人口数量、地理位置等合理设置。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个卫生所(室),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也可联合设置。村卫生所(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乡村联办,社会力量和有职业资格的个人承办,属福利性农村公益医疗卫生机构。

二、基本职能

1、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政策和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2、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及危重病人的就医指导;

3、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救治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4、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5、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与报告工作,.参与本村重大卫生事件的处置;

6、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7、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8、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三、房屋要求

村卫生所(室)用房不得与其它用房混用。要求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与行政村社会活动中心接近,远离污染源。房屋地面、墙壁、屋顶平整光洁,通风采光良好,室内干燥。

村卫生所范文4

推进乡村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满足乡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村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村行政区划,每个乡村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村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村予以协助和支持。乡村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村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村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村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乡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乡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村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村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村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村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村卫生院编制在月日前完成。按照《省乡村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机编〔2010〕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村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月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村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村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村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村卫生院在月日前根据《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月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村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村卫生院空岗人员的补充。乡村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空缺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岗位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的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对乡村卫生院绩效考核,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执行。月日前由市卫生局组织对乡村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村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乡村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村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村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乡村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范围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由省组织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配送。乡村卫生院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其中,已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省采购价;未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具体实施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月日。

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依据乡村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乡村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差额部分通过其它多渠道予以足额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村卫生所范文5

[关键词] 辖区内;村卫生室;消毒剂管理调查;干预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8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6)02(a)-0150-03

Status survey and intervention measure on disinfectant management in 164 village clinics under administration

TANG Jian-hua1 DUAN Ming-ji2

1.Department of Medical Monitoring,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e of Jian County in Jiangxi Province,Jian 343100,China;2.Department of Hospital Infection,People′s Hospital of Jian County in Jiangxi Province,Jian 3431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management status of disinfectant in 164 village clinics under administration and to implement management measures of disinfectant. Methods 164 village clinics under administration from March 2015 to September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group,the management of disinfectant and the management knowledge of the village doctors were investigate and intervene,the result before and after intervention was compared. Results The correct rate of disinfectant knowledge management answer,the qualified rate of concentration selection and preparation of disinfectant with chlorine,the qualified rate of label on open data of disinfectant the qualified rate of disinfectant biological monitoring in usage after intervention was higher than that before intervention,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

[Key words] Area under administration;Village clinic;Disinfectant management survey;Intervention measure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1]。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也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2]。消毒剂是指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按其杀灭微生物的效果可分为低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和高效消毒剂[3]。为掌握村卫生室消毒剂的管理情况,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方式[4],落实消毒剂的管理措施,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40号《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规范中的要求,对辖区内164所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并实施干预措施,旨在提高乡村医生使用消毒剂的管理能力,从而降低医源性感染隐患。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3~9月辖区内的164所村卫生室,对其消毒剂的管理及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生物监测。入选消毒剂名称为碘伏、75%乙醇、含氯消毒剂、2%戊二醛,排除入选消毒剂名称以外的其他消毒剂。入选乡村医生164名,年龄24~63岁;女性47名,男性117名;均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1.2 调查方法

1.2.1 调查前准备工作 ①在调查开始前向相关村卫生室发出通知,说明调查的目的与调查内容;②抽调相关工作人员12名,进行调查与采样等相关知识培训;③按原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备齐监测采样所需的物品与用品;④设计调查表,印制调查卷后分成4个小组到各自然村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的管理进行调查与采样。

1.2.2 记录 现场调查并记录使用中的消毒剂名称,消毒剂浓度的选择,盛装容器,盛装容器的灭菌标识、更换日期,消毒剂的开启时间、有效期、消毒剂批件等内容。

1.2.3 采样方法[5] 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0 ml被检消毒液,加入9 ml中和剂混匀。醇类消毒剂用普通营养肉汤中和,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用含0.1%硫代硫酸钠中和剂,醛类消毒剂用含0.3%甘氨酸中和剂。用无菌吸管吸取一定稀释比例的中和后混合液1.0 ml接种平皿,每皿倾注冷却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15~20 ml,(36±1)℃恒温箱培养72 h,计数菌落数,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消毒液染菌量(CFU/ml)=平均每皿菌落数×稀释倍数。

1.2.4 使用中消毒剂管理相关知识调查 填写消毒剂管理知识调查表,调查表包括乡村医生的基本信息、消毒剂管理与配制情况、相关知识考试三方面内容,按调查问卷要求闭卷进行。共发放164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64份,有效回收率100%。

1.2.5 干预方法与措施 ①召集相关专业人员和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开展研讨会,查找影响消毒剂消毒效果及导致医源性感染隐患等问题的原因,利用质量管理工具――排列图查找影响消毒剂管理的关键问题和关键因素[6],把包括在累计频率0%~80%范围的因素列为影响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7];针对消毒剂管理的主要因素拟定改进计划,制订改进措施。②将消毒剂管理的应知应会知识印制成小册子和流程图发放到每个乡村医生手上。③卫生监督所对全县乡村医生分四批进行消毒技术相关知识培训。④经过宣传与学习阶段后,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和卫生监督所组织乡村医生进行消毒管理知识理论比赛。⑤再次对辖区内164所卫生所进行消毒剂管理调查,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生物监测采样。

1.3 评定内容与标准

评定内容由消毒剂管理知识调查表、含氯消毒剂浓度的选择与配制、消毒剂开启时间的标注、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合格率四部分组成。判断标准:①乡村医生消毒剂管理知识调查表中的消毒剂管理知识部分总分为100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现场调查情况

103名乡村医生对含氯消毒剂浓度的选择与配制不严谨,包括浓度普遍偏低、配制含氯消毒剂时存在凭经验随意估计加药现象、含氯消毒剂无每日更换等问题。②164所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剂均未进行标注,如启用时间、有效期等。③137所村卫生室使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器械时未对欲浸泡器械进行干燥,只是简单冲洗后立即放入盛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浸泡消毒或灭菌,且未标注浸泡开始时间,取出方式与保存方式等均不符合要求,严重稀释了消毒剂的浓度,影响消毒灭菌效果。④95所村卫生室的碘伏瓶、乙醇瓶盖未及时盖严,盛装容器未按要求进行标注与灭菌,导致药物污染或浓度下降而影响消毒灭菌效果。⑤所有村卫生室对2%戊二醛、含氯消毒剂未进行化学监测。⑥105所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直接用棉签蘸取大瓶碘伏、乙醇使用(表1)。⑦调查问卷显示,乡村医生对使用中消毒剂缺乏相关管理知识,无一人能完全回答使用消毒剂应标注的项目,消毒剂管理知识考试只有23名及格。

表1 164所村卫生室消毒剂管理现状调查结果

2.2 干预前后相关知识及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结果的比较

干预后的消毒剂管理知识回答正确率、含氯消毒剂浓度选择与配制合格率、消毒剂开启日期标注合格率、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合格率显著高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干预前后相关知识及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结果的比较[n(%)]

3 讨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村卫生室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的监测结果合格率低,卫生行业标准执行不到位,乡村医生消毒灭菌知识贫乏[10]。实施干预措施后,乡村医生在消毒剂管理知识、含氯消毒剂浓度选择与配制情况、消毒剂开启日期的标注、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合格率等方面均有明显改善,与干预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加强村卫生室使用中消毒剂的管理,势在必行。化学消毒剂受种类、浓度、时间、污染、毒副作用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正确、安全使用消毒剂是每位乡村医生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干预前的问卷调查显示,有141名乡村医生缺乏中消毒剂使用的相关管理知识,消毒剂管理知识考试只有23名及格,相关知识的缺乏已严重影响消毒剂管理执行到位的力度,成为引发医源性感染的隐患[11]。卫生监督所应及时督导各村卫生室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有章可循,避免出现因管理上的真空而给诊疗操作带来隐患[12],为有效阻断医源性感染提供有力保障。

正确使用消毒剂是消毒剂发挥消毒作用的前提。调查结果显示,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消毒剂使用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之处,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势必造成消毒剂被污染或浓度下降,继而影响消毒效果发挥,甚至引发感染事件暴发。国内已有因消毒剂使用不当而引发医院感染暴发的相关报道。加强对消毒剂的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不仅是取得消毒剂生物监测最佳效果的重要保证[13],还可有效控制外源性医院感染的发生[14]。

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薄弱环节的管理。由于乡村医生外出培训少,相关知识的来源取决于乡镇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而各乡镇医院工作人员同样外出培训机会少,新知识的传授、解说往往滞后,这影响了村卫生室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传达、执行。县级卫生行政机构应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机制,每年有计划地对乡村医生进行消毒灭菌、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行为,降低行为风险[15],提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整体管理水平,更好地实施预防感染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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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范文6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实现村卫生所(室)全覆盖

1.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室)。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所(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所;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室)较远或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的10%;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所。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村卫生所(室)设置规划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省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加强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村卫生所(室)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建设配备。村卫生所(室)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做到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开展留观、静脉滴注业务的应增设观察室。按照《全市农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对村卫生所(室)实行规划设置、内部布局、人员执业、标识标牌、设备标准、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医疗文书、药品耗材采购和健康档案“十统一”规范化建设。

3.多种方式举办村卫生所(室)。村卫生所(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各地区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所(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1.合理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所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按其服务人口数量、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需求计划。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各地区乡村医生需求计划确定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要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制定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人员为竞聘对象,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开展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可在全乡镇或全县范围内调剂聘用。对竞聘上岗的乡村医生履行聘任及注册登记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妥善做好落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对于落聘的乡村医生,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优先聘用。对于乡村医生人数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保证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制定。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所(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所(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继续执业的依据。要每两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对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村卫生所(室)内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清退工作。

2.强化县(市、区)级卫生等部门管理职责。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所(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区)级卫生、财政、物价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实行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七统一”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推进村卫生所(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在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根据村卫生所(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所(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在村卫生所(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与供应。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将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所(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所(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各地区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所(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

(1)按照卫办农卫发相关文件规定,将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结合起来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一般诊疗费。

(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将不少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落实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绩效考核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按照政发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

(4)按照政办发相关文件规定,省和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标准(省级财政2元、县级财政2元)落实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对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村卫生所(室)给予优惠补偿政策。

(5)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卫生所(室)运行费用给予专项补助,保证其正常运转。各地区要随着国家和省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和规定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补助经费。

2.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地区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采取多种途径,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并将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未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参加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到2015年,乡村医生要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市支农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所(室)带教,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临床实践技能。各地区要继续推广下级医生向上级医生拜师学艺活动,积极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鼓励乡村医生在执业中学会中西医两法,熟练掌握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地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区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所(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室)工作。对到村卫生所(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计划。各地区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提高村卫生所(室)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与目标考核和评先定优紧密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搞好调研测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要制定和完善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严禁非法行医、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医改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