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公报范例6篇

十八大公报

十八大公报范文1

出席会议的自治区党委委员69人、候补委员7人。自治区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各旗县(市、区)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通报处置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聚集事件情况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中央在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指导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内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为我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为我们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重大机遇。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刻认识国家出台促进内蒙古发展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各项事业。要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国务院《意见》精神,对《意见》中关于我区新时期的发展定位、总体目标、工作重点等内容,要逐条学习理解,真正学懂学透,不断提高充分用好各项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卓有成效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各项规划,突出工作重点,搞好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意见》的组织领导,自治区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抓紧整合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形成推动《意见》落实的合力。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和检查督办。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良好氛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在中央政策支持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子,以实际成效回报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

会议认真总结反思了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在事关全区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会议指出,要继续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的主题。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继续紧紧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重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经过未来十年的努力,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奋力走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行列。

会议指出,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自治区在改善民生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投入越来越大,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是我们今后发展要着重解决好的问题。要克服民生工作中存在的简单化倾向,既要在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上取得突破、把实事办实,还要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把好事办好。各级各地作规划、上项目、搞工程,都要进行民生效益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关切和承受能力,兼顾好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职责,统筹协调好地方、企业和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要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内蒙古是以草原著称的地方,草原生态不仅极其重要而且非常脆弱,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护好草原生态。保护草原不是不要发展、不搞工业化,把发展停下来保护生态既不可能,也不利于生态保护。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把保护草原生态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牧区工业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要可持续、不能搞“有水快流”,要集约发展、不能搞“遍地开花”,要依靠科技、不能搞粗放开发,要加强管理、不能搞无序乱开乱建。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内蒙古的社会稳定工作有着良好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但在发展中也面临复杂的维稳形势,要始终绷紧维护社会稳定这根弦,更加主动自觉地做好维稳工作。要紧紧依靠群众开展维稳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维稳主体作用,形成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共同维护稳定的生动局面。要持续不断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下大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抓好发展与稳定这两件大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全力保持我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10月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将全面总结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确定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党代会报告起草工作,使报告成为凝聚集体智慧、反映群众意愿、引领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精心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切实使代表选举工作符合规定和中央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和中纪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切实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党代会如期顺利召开。要努力做到换届与发展“两不误”,确保换届顺利进行和全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十八大公报范文2

硕果漫金秋,祥云瑞九州,党的十八大顺利在京召开,它简明而又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党的十八大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开幕了,这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上午,我们在电视上收看了十八大开幕式及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心潮澎湃,斗志昂仰,同时也感触颇多。

这是一次胜利的大会。十八大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5年的工作,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基本要求,分别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八条,不仅条条都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长远指导性,而且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信念,必将极大地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一个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

这两个百年目标,是要强调,此时此刻,我们正处于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时刻,我们既倍加自豪,又对党和人民确立的理想信念倍加坚定,对党肩负的历史责任倍加清醒。也可以这样说,这两个百年目标必将成为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从"建设"到"建成",这一字之变,是个质的飞跃;这一字之改的"含金量"很高,为我们扎扎实实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一个看得见

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阶段性目标,把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美好前景,更加清晰地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必将极大激发全国人民的奋斗热情。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目标是到2020年

"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十八大公报范文3

第一条模范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党工委、办事处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第三条严格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令行禁止。

第四条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做到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六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七条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九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消极怠工,对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工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三章日常行为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机关点名制度。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期间。凡点名后到达办事处者视为迟到

第十四条早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安排。否则按迟到对待。

第十五条职工上班后不得外出买早餐或在办公室用餐。

第十六条街道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到达单位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月底在街道机关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制度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九条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第二十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工作单位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并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

第二十三条执行公务要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执行公务、讨论工作、打电话时严禁态度蛮横。

第二十四条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五条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第二十六条严于律己。谦虚谨慎,言行一致。

第二十七条为人正直。胸怀宽广,行为磊落。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二十九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敢于负责。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对谣言不听、不信、不传。

第三十一条自尊自爱。不参与和支持任何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三十二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三十三条执行公务时。

第三十四条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来

自基层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第三十五条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

第三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

第三十七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三十八条严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损公肥私。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占集体财产。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四十条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参加学习范围限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配档表。由党工委书记负责组织。如果班子成员因公不能参加,须向党工委书记请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同时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理论文章。

第四十一条机关全体职工学习。每周的一、三、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不允许迟到早退。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党政办公室予以备案。

第四十二条学习要严格实行考勤。实行学习点名制度。

第四十三条机关学习由机关党总支组织人员。包括计划上墙、点名册、记录本、心得体会等。年终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实行统一考核。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结合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如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或组织纪律涣散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此项将视情况与年终考核及年终奖挂钩,具体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党工委、办事处各分管领导要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度情况;对于紧急工作。思想上与党工委保持一致,保证党工委决策的贯彻和落实。

第四十六条分管领导要抓好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定期听取思想、工作汇报,协调各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第四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要抓好部门人员的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向分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如遇事关全局的紧急工作,无法与分管领导联系时,也可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十八条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关心部门人员的思想状况。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自觉依据街道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不得纵容包庇。否则,将予以从重从严处理。

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八章办公设备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自觉爱护和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

第五十一条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五十二条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按照登记品种、数额严格管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各管理区及各部门的一切财产物资均归街道办事处所有。并建立财产物资帐目、档案,档案一式两份,财政所、行管办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街道财产、物资的调拨、购置和报销。并经党工委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处置、调拨、挪用任何街道财产物资。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财产、物资的购置、报销由财政所、行管办及时入帐登记和备档(报销后应及时在帐目中注明)财产、物资的存放由街道指定专门仓库存放。出库时应办理出库登记。

第五十六条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的一切固定资产(房地产、车辆、耐久物品)产权均归办事处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应报办事处审批。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农、林、水等几站所)房地产及其它固定资产。不得变卖、开发和作一切权属变更;产权界线不清的应由街道有关部门作好产权界定工作(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权属界定前不得作任何处理。

第九章就餐招待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招待。机关党群部门及无经济收入的部门上级来人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五十九条凡上级单位或外地来人到街道进行公务活动。党政办开具餐券到指定饭店就餐,无餐券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十条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招待费用也应执行此标准。就餐中,对来宾提出的各种要求,按制度安排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或向客人解释清楚。

第六十一条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随意就餐,一经发现,提出严肃批评,费用自理。

第六十二条对口接待。一般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坐陪,重要客人要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坐陪。

第六十三条街道招待用餐地点一般定在城区内中低档饭店。

第六十四条对来宾以礼相待。热情诚恳。提倡禁酒,

敬酒热情而不过分。严禁酗酒。

第十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五条车辆的调度调剂使用。

(一)办事处所有车辆均由党政办公室调度使用。其他领导不设专车。

(二)为方便工作可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使用车辆实行相对侧重。

(三)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自外借车辆。

(四)除街道安排的大型公务活动外。

第六十六条驾驶员应当服从以下管理:

(一)驾驶员作为机关工勤人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工作规范,切实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要立足本职,摆正位置,做好“两员”即上车驾驶员、下车勤务员。

(二)工作日期间。一律在值班室待命,不准串岗;出车时做到出车有去向、收车有回音。对擅自离岗、多次误时误事者,提出严肃批评。坚决服从党政办公室的车辆调度。实行停工反省,并扣发停工期间的工资;对态度蛮横、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对部门车辆拒不服从安排的街道一律予以没收。

(三)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谨慎驾驶,做到礼让先行,不开英雄车、斗气车。

(四)严禁驾驶员工作日饮酒。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五)严格安全行车奖惩。

第六十七条车辆维修与油料管理执行下述制度:

(一)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定点包干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指定厂家维修。对违反审批程序或不在指定厂家维修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实行总量控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使用。

(二)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

(三)车辆燃油费。党政办统一安排用油。实行燃油定额包干制,每车每月用油不得超过200公升,超支不补。外出参观学习及中心工作等特殊情况用油,按有关程序由财政所直接安排。

第六十八条街道专职驾驶员如能认真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年底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意见,发放一次性安全奖。

第十一章通讯工具管理制度

第六十九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每人每月电话费补贴200元。话费随工资发放。

第七十条各部门电话费继续实行包干制度。每月拨付标准为3100元(含部门电话包干费、微机联网费、党政网)

第七十一条特殊部门电话费用实行包干制。其中城关派出所每年2000元、武装部每年1000元。

第十二章卫生制度

第七十二条严格各部门室内卫生管理。窗明几净,文件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第七十三条机关办公楼卫生责任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一)各卫生责任区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扫一次。

(二)厕所地面清洁;水池内无烟头、茶根等杂物。无垃圾、杂物、积水、废弃物堆积等。

第七十四条卫生责任区域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划分。

第七十五条党政办公室对机关卫生责任区实行不定期检查。各值日单位要认真负责。对卫生打扫不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三章请销假制度

第七十六条病假、事假、产假、开会、外出参观、函授学习等不能出勤的必须请假。请假人应提前一天持有关证明并写出书面申请。要及时销假,不按时销假的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七条请假审批权限为:一般机关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签字。

第七十八条各种假期期间制度:

(一)病假。干部职工连续休病假2个月以内。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制度》执行。

(二)事假。每月累计事假5天以上的扣除考勤奖50元;如连续事假满30天或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的扣除全年考勤奖。

(三)旷工。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每旷工1天扣发本人1天的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四)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能准时参加点名的半小时之内报告定为迟到下午除工作原因外。扣除2日的考勤补助费;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每5次按旷工1天计算。

第七十九条各类假期时限。婚假一般为半个月,产假一般为6个月,其他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全年假期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半年考勤奖,超过2个月的扣发全年考勤奖。超过假期时限不办理销假的定为旷工。

第八十条凡经党工委研究。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八十一条考勤奖惩: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公示。根据考勤情况对参加机关点名的干部职工发放考勤奖。

第十四章值班制度

第八十二条实行街道领导带班制要率先垂范,度。带班领导对本班的值班工作负总责。坚持到岗到位;因公无法坚持带班时,要提前做好安排。

第八十三条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带班领导的工作安排,有事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凡未履行请假程序而值班期间不在岗者,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第八十四条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八十五条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与党政办人员交接班,做好衔接。

第八十六条夜间值班应安排党政办专人住宿。做好各领导人办公室、党政办、二楼走廊、厕所及一楼至二楼楼梯的卫生,并为各街道领导更换热水。

第八十七条对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值班、恪尽职守者给予适当值班补助。双休日、夜间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

第十五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八十八条所有机关工作人员。给予停职检查处分,并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不执行党工委、办事处决议或擅自改变党工委、办事处决定的

(二)工作日随意酗酒。

(三)连续旷工超过3天。

(四)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五)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顶撞、诋毁分管领导1次,情节恶劣的

(六)连续有2个部门对其工作不满意。向党工委申请将其调离的

(七)未经批准。

(八)机关内部吵架或在各种场合参与打架斗殴。

(九)因吃、拿、卡、要被举报。

第八十九条被停职检查的人员应遵守以下制度:

(一)停职检查期间。按时上下班,善始善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必须定期向所在部门和党工委汇报工作。每半月向所在部门汇报1次,每月向党工委汇报1次;

(三)停职检查期间。享受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380元;

(四)停职检查期间表现较好。并得到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的可由所在部门向党工委提出申请,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后,解除其处分;

(五)停职检查期间。认识不到位,停职检查时间超过半年仍未解决处分的经党工委研究,可责令其下岗回家,直至除名。

第十六章附则

第九十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应模范遵守工作制度。如有违反且全年累计达到6次以上者。

十八大公报范文4

当前全国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会议上所作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重点对报告中的理论创新、发展方向、奋斗目标以及新亮点等进行了解读,提出"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奋力推动价格工作上水平"的口号。

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三型"目标,表明我们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把握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

十八大公报范文5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4月6日在惠灵顿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7年1月1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

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

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防部部长曹刚川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8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

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

会议要求国务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尤其是要严格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审批;要针对审计揭露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财政决算工作。

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

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代表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作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关于接受黄康生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民族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康生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名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韩寓群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免名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纪敏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杜万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三、任命王宪森、叶邵生、刘香(女)、孙基刚、陈纪忠、宫邦友、于金陵(女)、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薛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免的名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

任命名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侯亚辉、詹复亮、吴孟栓、邹绯箭、王蜀青、王莉(女)、肖中扬、刘颖(女)、高虎、李效安(女)、韩凤英(女)、王保权、张安平(女)、孙明、邓云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届第二十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菊、顾冠群、李泽添因病逝世,黄菊、顾冠群、李泽添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黄菊、顾冠群、李泽添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届第二十一号)

最近,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递补黄保欣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黄保欣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2人。

十八大公报范文6

(汶川地震大规模应急救援告一段落后,二??八年六月,我开始专注于地震预警问题,搜集整理资料,写成《地震预警问题的背后》,刊于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杂志2008年8月号。就在文章刊出时,中国地震局官方网站公布,“2008年8月11日,中国地震局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四川5.12汶川8.0级地震科学总结与反思工作”。这是一条重大新闻,然而除若干网站有简短报道外,全国各报刊均没有刊登。我将文章交予《二十一世纪》后,研究继续。本文是《地震预警问题的背后》一文的扩展与修订版。这依然不是思考和追问的终止。我希望将现有的资讯和未解的疑惑,一并交予同样关切此问题的朋友,邀更多同道一起来展开严谨的探究和更为深入的反思。——笔者,2008年8月31日) 汶川八级地震,震动世界。这场在无预警[1]状况下发生的浩劫,引起公众质疑:汶川地震为什么未能预报?汶川地震为什么没有预防? 汶川地震的新闻报道,信息开放度增加。但传媒的追问和反思受到抑制,地震预报等问题难以自由讨论。公众无奈地看见“地震预报是世界难题”(甚至“地震不可能预测”)成为强势话语,[2]却缺乏充分的信息和必要的知识,去纾解愤懑与疑惑。 上世纪八十年代,为写作《唐山大地震》,笔者曾对地震预报问题进行过长时间调查和研究。一九后,我从军队专业到国家地震局,在《中国地震报》(后更名为《中国减灾报》)任执行编委,我所服务的报纸,由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主管,使我有机会和更多的地震科学家近距离接触。时值“国际减灾十年”,我们曾从更宏观的角度思考巨灾问题,编写了《二十世纪中国重灾百录》,考证研究了二十世纪中国一百个最大自然灾害的史料。 汶川地震,也使我心中充满疑云。我的问题是: 对于早已被专家认识、并曾多次发生强烈地震的南北地震带,地震界做过哪些监测?政府做过什么防范?一九七六年在同一区域曾发生松潘、平武大地震(两地分属阿坝州和绵阳市),其后的三十二年间,地震界对这个地区的震情有什么样的分析和判断?二??七年和二??八年的全国地震趋势会商和四川省地震趋势会商,对龙门山断裂带的震情,有什么样的中期预报意见?汶川地震发生前,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有没有发挥必要的功能?部署于南北地震带的观测网点,是没有发现异常信息,还是各种信息没有充分交换、未能提供广大地震预报工作者共享?在震后必然要进行的回溯性调查中,发现了什么样的宏观异常?这一地区还有没有长期观察这些异常的、哪怕是硕果仅存的“群测群防”?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有关部门有责任公布,汶川地震发生前,到底有没有与地震发生实况接近的短期和临震预测意见?——包括专业人士的和业余人士的;包括通过规定程序正式上报的和在学术场合探讨的。而最重要的是,汶川地震前,地震界和地方乃至中央政府到底曾有过什么样的沟通和互动?这一地震,是否完全没有预警的可能? 本文将论及科学范畴的“地震预测”,但探讨的主题,是须由政府、科学界、社会三方合力达成的“地震预警”问题。中国大陆的地震预警,已有四十余年历史。四十余年中,曾有拯救了数万生命的海城地震成功预警,也有唐山地震等错失临门一脚未能实施预警的惨痛记忆,汶川,则是惨痛事件的最新记录。 我们期待汶川地震的震前资料全面公开。在最终能够使用确凿数据,准确判断汶川地震前设防决策的得失之前,笔者从灾害史和危机管理研究的角度,梳理与地震预警有关的史料与观点,作为深入探究的预备。 中国大陆地震预警简史 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国大陆破坏性最大的十二个地震和相关地震预报情形如下:[3] 时间 地点 震级 死亡人数 有无预报 1950.8.15 察隅 8.5 4000 无 1966.3.8 1966.3.22 河北邢台 先后发生6.8、7.2 8064 无 1970.1.5 云南通海 7.7 15621 无 1973.2.6 四川炉霍 7.9 2199 无 1974.5.11 云南永善 7.1 1541 无 1975.2.4 辽宁海城 7.3 1382 有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报 1976.5.29 云南龙陵 先后发生7.3、7.4 98 有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报 1976.7.28 河北唐山 先后发生7.8、7.1 24.2万 无短期、临震预报;有长期、中期趋势判断 1976.8.16 1976.8.23 四川松潘、平武 先后发生7.2、7.2 41 有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报 1988.11.6 云南澜沧、耿马 7.6、7.2 743 无短期、临震预报;有长期、中期预报; 1996.2.3 云南丽江 7.0 309 无临震预报;有长期、中期、短期预报; 2008.5.12 四川汶川 8.0 估计8万 无短期、临震预报;有中长期趋势判断

一九五?年察隅八点五级大地震发生在中国和印度边境地区,烈度高达十二度,印度称为“阿萨姆邦地震”。因信息闭塞和科技水平落后,中国政府将它看作异国地震,还曾援助大米给印度。[4] 一九六六年,距北京不足四百公里的河北省邢台发生强烈地震,八千多人死亡。国务院总理指示科学界提前解决外国从未解决的地震预报问题。[5]地震预报工作在邢台仓促上马,年轻的科学工作者在震区调查前兆现象,产生朦胧的认识,并立刻应用。在七点二级地震发生后仅仅四天,竟然成功预报了一个六级强余震。 自一九六六年始,中国进入为期十年的强震活跃期。一九七?年初,云南通海发生了七点七级大地震。这个完全没有预警的地震,导致一万五千多人死亡。地震工作加速发展,国家地震局开始筹组(一九七一年八月正式成立)。 中国政府当时对地震预报的成功抱有急切期待,计划三五年内在重点地区实现五级以上地震短期预报。[6]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填西江月词四首,献给全国地震工作会议,他将地震比喻为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认为人类应该比敏感的动物更能够清醒感知地震。词曰: (一) 七十年代伟大, 各条战线扬镳。 风流人物看今朝, 地震力争预报。 肩荷赶超任务, 岂容松懈分毫! 必须力戒躁与骄, 呈出崭新风貌。 (二) 翘首西南一角, 为陵为谷频传。 工农兵学齐上前, 高举红旗抗患。 当作帝修看待, 大家擦掌摩拳。 集中力量将敌歼, 敢向地球开战! (三) 地震还同纸虎, 虫鱼敏感异常。 请看鸟兽犹激昂, 岂有人而怅惘? 总结由来经验, 制成规划远长。 赤心奉献红太阳, 树立全球榜样。 (四) 有所发明创造, 为争光。 爬行主义太荒唐, 祸国殃民无量! 跃进歌声四起, 行军军号悠扬。 东风吹送岭梅香, 转瞬百花齐放。[7] 一九七二年,第二次地震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多兵种联合作战”的地震工作方针。[8]形势逼人。一九七三年二月,四川炉霍发生七点九级地震,两千余人死亡;一九七四年五月,云南永善发生七点一级地震,一千五百多人死亡。两个地震均无预报。与此同时,华北和东北和地震前兆观测,发现了令人警觉的迹象。 一九七四年六月,国家地震局在一片报警声中召开了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会商会议。中国科学院根据会商意见,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的报告》。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下发第六十九号文件,[9]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辽宁通报震情。 六十九号文件转达了地震工作者的预测意见,如“华北有发生七级左右强震的危险”,提出“要立足于有震,提高警惕,防备六级以上地震的突然袭击,切实加强几个危险地区的工作。”决定加强地区间协作,成立北京、天津、唐山、张家口(简称“京、津、唐、张”)协作组与渤海地区协作组,共同监视近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的大地震。[10] 这是一次国家层级的地震预警,空前绝后。六十九号文件下达后,华北及渤海地区的大地震活动确实活跃起来,七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强烈地震的袭击或波及。 六十九号文件下达后不久,地震工作者和地方政府即成功地对辽宁海城七点三级地震作出了预警。一九七四年底,渤海地区协作组工作范围内,出现地下水、动物行为等多项宏观异常。辽宁省委决定,防震工作由省委直接指挥。[11]一九七五年一月十六日,震前二十天,国家地震局提出了“辽东半岛地区,特别是辽宁南部,可能孕育着一次较大地震”的短期预报。二月一日后,营口、海城两县交界出出现了类似邢台地震的小震密集现象。二月四日凌晨,省地震办公室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明确的临震预报意见。[12]二月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省政府向全省发了电话通播,了临震预报。工厂停工,集会取消,救援队待命。当时正是严冬,政府命令“人离屋,畜离圈”。当晚七时三十六分,强烈地震在海城发生。预警大大减轻了人员伤亡。根据当地人口密度和邢台、通海、唐山三个地震的平均伤亡率推算,如不设防,地震将造成五万人以上死亡。[13]而海城地震实际死亡一千三百多人。 海城式的地震预警,不是孤例。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发生在云南龙陵的强震再度被成功预报。[14]龙陵地震包括先后发生的七点三级和七点四级两个强震,震中烈度达九度,毁损房屋约四十二万间。因防范在先,死亡九十八人。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七日,地震工作者还成功预报了四川盐源一云南宁蒗间的六点四级地震。[15] 中国地震预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进展迅速。“地震预报的研究”,被中科院列为困乱时期仅有七项“难得的科研成就”之一。[16] 也就在龙陵地震被准确预报之时,地震界正在全力捕捉另两个可能的大震——即此后三个月之内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和松潘、平武大地震。 唐山地震预报和松潘、平武地震预报,两者有密切联系。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四川省政府以正式文件,了该地区的短期地震预报。国家地震局调集包括北京、河北在内地震观测队伍入川,捕捉临震信息。这在客观上削弱了“京津唐渤张”的监测力量。[17]而四川短期预报后出现的地震恐慌,又使首都圈的地震短临预报变得十分棘手。 唐山地震前,“唐山”这个地点确在地震工作者监视范围内,但他们监视的焦点是北京。一九七六年五、六月,北京以东地区异常日趋明显。七月初,一系列异常引起北京市地震工作者警觉,[18]作出了“从今年下半年起,发生五级以上地震的趋势背景正在加强”的判断,并向国家地震局告急。七月二十六日,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人员与北京市地震队会商,未形成一致意见。在首都圈地区,能否公开发动群众防震,成为问题关键。会商时有人以四川已经出现的动荡为例,认为北京的预报要慎重。七月二十七日,国家地震局领导听取预报人员汇报,决定用一周时间作准备,圈出危险区,派队伍去“抓地震”。仅十几小时后,七点八级地震在唐山发生。[19] 未能预警的唐山地震,结局极为惨烈。二十四万余人死亡,十六万余人重伤,一座工业城市毁于一旦。 当唐山地震发生时,已经作出短期预报的四川地震却迟迟未至,成都平原动荡加剧。八月六日,四川省发出时间点更精确的临震预报。八月十六日、二十三日,两个大地震在松潘、平武相继发生。这是继海城、龙陵地震后,又一次出色的地震预报。但它不是一次成功的地震预警——防震避震造成人员伤亡,停工停产损失严重。[20] 从唐山地震后到汶川地震前,

地震科学:进步?止步?退步? 地震科学是地震预警的基础条件。从唐山地震到汶川地震,其间三十二年, “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一九七七年至二??七”,对中国地震预报是迥然不同的两个历史单元。前一个单元,为二十世纪中国大陆的第四个“高潮幕”,恰与重迭。后一个单元,地震从平静期走向活跃期,正逢“改革开放”。 后,总结唐山的惨痛教训,人们一度把原因归于政治,认定“”及其党羽严重破坏干扰了监测预报。[22]改革开放初,“唐山地震未能作出短临漏报,根本的的原因是,我们对地震规律的认识还很差”才成为官方表述。[23]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高新技术在地球科学中的应用,特别是空间对地观测技术和数字地震观测技术的发展,地震科学水平有了可与天文学中望远镜的使用和生物学中显微镜的使用相比拟的飞跃。[24]国家数字地震台网于二???年通过国家验收。总投资近二十三亿人民币的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在汶川地震一个月前的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刚刚通过验收。[25] 从唐山地震到汶川地震的三十二年中,中国地震工作的方针和地震预报体制也进行了调整。除了地震预报,地震部门加强了工程地震工作,承担了大批建设项目的工程地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26] 十年期间发展起来的群测群防地震预报工作,受到大规模整顿。唐山地震后,全国有群众测报点三万余个,业余测报人员二十万人。群测群防队伍被认为“科学性不足”,在一九七九年后开始整顿,到一九八?年底,群众测报点降到到五千多个,业余测报人员锐减到两万人。[27]期间,四川堪称群测群防大省,有业余测报人员一万四千人,后叠经整顿,到一九八五年已剩下不足千人。[28] “法制”,“科学”,是这一时期的主题,此前许多事物成为“改革”的对象。然而,究竟应当如何评价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的中国大陆地震预报?那一个地震“高潮幕”所累积的经验和教训,对此后的地震科学发展有各种意义? 地震科学家张国民等人认为:“(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这一时期是地震预报事业空前发展的时期,它奠定了地震监测手段和预报方法的基础”。但由于对地震孕育的情况不十分清楚,目前人们还很难分清构造运动、地震孕育和部分干扰所呈现的前兆异常的区别和联系,无法确认一一对应地震的前兆异常和地震活动性异常,因此,“目前的经验性预报思路很难使目前的地震预测水平有质的提高,更不可能通过它取得地震预报的全面突破。”[29]学者吴忠良写道:“地震预测中一些经验和掌握这些经验的专家,是目前的计算器所无法取代的。一个挑战性的问题是,如何使这些经验变成可继承、可重复、可发展的知识体系”。[30] 唐山地震后的三十余年中,中国地震预报陷入混沌的状态。它的某些方面在迅疾发展,某些方面裹足不前,某些方面在退步。 还必须特别指出,唐山地震临震漏报,在地震界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唐山地震前的学术争议,在改革开放以来掺入权力和利益的复杂因素,造成队伍的分裂。经历过从邢台地震、海城地震、唐山地震的一些“计算器所无法取代的”富有经验的地震预报工作者,在从事科研的黄金年龄段,被边缘化,甚至受到排挤打击。 一九八八年云南澜沧、耿马地震,被认为是新的地震活跃期到来的标志。一九九?年,国家地震局强调“九十年代很可能是我国大陆强震多发的时期”。[31]实际情形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地震活动,远未达到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的强烈程度。影响较大的地震分别是:一九九六年发生在云南丽江的七级地震(死亡三?九人)、一九九六年南黄海六点一级地震(上海有震感),和一九九八年张北六点一级地震(死亡四十一人)。这三个地震均无临震预报。 从一九九六年起,盖勒(robert j. geller)等人在《自然》、《科学》等杂志上连续发表文章,认为“处于自组织临界状态的大地,任何一次小地震都有可能灾变为一次大地震”,因而地震不能预报。随即有人针锋相对发表反驳文章,在国际地震学界爆发激烈争论。[32] 许多人认为,即使能对地震作出正确的中长期预测,短期和临震预报还是不可能的。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唐山地震后的三十年来,中国地震工作者仍作出了二十余次较为成功的短、临预报。[33]这本是地震界的成就,却基本上没有被大众传媒报道——有关地震预报的任何信息,无论正面负面,似乎都受到控制。 笔者核实,这些震例包括:北京小汤山一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四级地震;[34]青海共和一九九四二月十六日五点八级地震;[35]云南孟连中缅边境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二日七点三级地震;[36]四川甘孜白玉——巴塘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五点五级地震;[37]新疆伽师一九九七年四月六日六点三级、六点四级地震;[38]云南宁蒗一九九八年十月二日到十一月十九日四次五级以上(最大六点二级)地震;[39]辽宁岫岩一海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五点六级地震。[40]四川绵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五级地震(震中在汉旺镇);[41]云南大姚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六点二级地震、十月十六日六点一级地震;[42]甘肃民乐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六点一级地震;[43]最近的事例,是二??七年六月三日云南宁洱六点四级地震。[44]这些预报的成功,仍得益于经验性预报方法。其中小汤山地震,在地震界亦称“亚运会地震”,震中距亚运村仅十公里,发生在亚洲运动会开幕式前数小时,对它的预报,意义非同小可。前国家地震局局长方樟顺回忆: ……我记得九月十八日下午,在门头沟开会,当时有十几位同志发言,他们讲得都非常朴实,比如这个手段目前出现了什么异常现象,与这个地区历史上一些中强震的关系,据此提出了近期的判断意见。所以回来以后我们报告了国务院,而且对地震可能产生的影响都讲得比较客观。若发生四到五级,不会造成什么伤亡、破坏等,要求亚运会保持冷静,否则人踩人就可能带来伤亡,这样,组委会基本上做到了心中有数。结果,开幕式当天上午十一时零二分就发生了一个四级左右的地震,恰好又离亚运村那么近。[45] 这就是中国地震科学的现状:高新技术的运用,尚未显示奇效。唐山地震三十二年后,地震预报仍在摸索前行。有时,地震的踪影被发现并捕获。更多的时候,预报者和大地震擦肩而过。包括在二十世纪认定的中国主要强震危险区的概念、发现的强震高潮幕起落规律,似乎都要被改写。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在人们认为的强震平静期内,在传统认定的地震高烈度区外,昆仑山口西发生了八点一级强烈地震。[46]科学家们正在讨论“二十一世纪,在我国是否会发生死伤十万人以上的地震”[47],汶川大地震降临。 面对质疑,官方的解释是:地震部门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这个地区正式的短临预报意见。从震前的监测结果来看,没有发现显著的、大范围的、能够让地震学家们在现有科学水平上、依据现有经验做出判断的“前兆”异常。[48]然而,本文写作之时,到震区考察的地质学家,已经发现震前存在明显的宏观异常现象。[49]对本次地震的深入探究,已经开始。 汶川地震有没有长期和中期预报?答案是清楚的。对汶川地震的构造背景——龙门山断裂带,地震界和政府从未放弃过监视;汶川地震发生的两年前,地震部门曾指出这一地区有发生七级地震的危险。[50]然而究竟为什么,没有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以致完全未能预警? 总结中国地震预警的经验和教训,请允许我重复本文篇首提出的问题: 对于早已被专家认识、并曾多次发生强烈地震的南北地震带,地震界做过哪些监测?政府做过什么防范?松潘、平武大地震后的三十二年间,地震界对这个地区的震情有什么样的分析和判断?二??七年和二??八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和四川省地震趋势会商,对龙门山断裂带的震情,有什么样的中期预报意见?总投资近二十三亿人民币的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在汶川地震发生前有没有发挥必要的功能?部署于南北地震带的观测网点,是没有发现异常信息,还是各种信息没有充分交换、未能提供广大地震预报工作者共享?在震后必然要进行的回溯性调查中,发现了什么样的宏观异常?这一地区还有没有长期观察这些异常的、哪怕是硕果仅存的“群测群防”?汶川地震发生前,到底有没有与地震发生实况接近的短期和临震预测意见?——包括专业人士的和业余人士的;包括通过规定程序正式上报的和在学术场合探讨的。 地震预警,说到底,是政府的公共治理行为。人们更需要知道,汶川地震前,地震界和政府到底曾有过什么样的沟通和互动?这一地震,是否完全没有预警的可能? 政府:有效预警的困境与可能 中国的各级政府面对两难抉择:地震科学研究困难重重,却无法放弃;现有地震预测还只是概率性预测,却必须在许多时刻作出有效预警。 前苏联、美国和日本都有过雄心勃勃的地震预报研究计划。前苏联的研究始于一九四八年阿什哈巴德大地震后,但进展缓慢,一九八八年,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亚美尼亚大地震。美国的地震研究,本为侦察核爆试验而设,一九年发生阿拉斯加大地震后,遂制定了地震预报研究的十年规划,同样绩效不彰,一九九四年,未能防范在洛杉矶发生大地震,损失二百亿美元。日本的研究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在七十年代圈定东海地区为发生八级地震的高危险地区,这个地震迄今未至,却在一九九五年发生了未有预报的阪神大地震。 除了日本仅对东海地区继续开展负有减灾责任的预报,世界上只有中国,在科学研究尚未过关的情况下,承担地震预报任务。邢台地震后,中国政府层对地震预报承担了令世人难以想象的沉重责任。曾有文章记述国务院总理亲自处理地震预报的情景: 一九六七年河北省河间县地震后,李四光在一个深夜里接到了国务院紧急开会的电话通知,他赶到会场已近凌晨两点钟。总理正坐在长桌的一头主持会议。总理让李四光在他的右边坐下,桌上摊开了一张京津地区的防震地图。会议的议题是:有关方面向国务院报告,这天清晨七时北京将发生七级地震,要求国务院准允立即通知北京居民到室外避震。这也就涉及到的安全。会上,各种各样的意见都讲过了。这时问李四光:请你说说,情况真是这样紧急吗? 李四光在发言以前,先走近电话机,迅速给他近年来在北京周围按地质力学理论亲自建立的地应力观察站打了电话,让他们仔细汇报近日来地应力值是否稳定,有无异常。当他得到“无异常”的回答后,这才坐回到他参加讨论的位置上来。这时候,能够给李四光考虑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但是,根据北京地区地质构造条件,当他掌握了必要的可靠资料,经过了紧张的思索与迅速判断之后,必须回答这个重大的问题。 李四光十分明确地说:不存在这种紧急情况。并且建议:最好不要发警报惊动全市市民。李四光对说:请安心休息吧!总理同意不发警报,并说:“李四光同志,您年纪大啦,身体不好,早点回去休息吧!”[51] 这段史实,记述了中国地震预报工作起步时的极端状态:预警决策,取决于一位科学家和一位领导人的决断。当时八十高龄的李四光,有时需要亲自爬上山坡观察断层、伏在乡村井台上测量水位。为北京近郊一口水井的水位大幅度上升和麦田里的地裂缝,总理曾一日数问。[52]科学家的经验性判断,和领导人的“拍板”,都冒着巨大风险。然而此后数十年的地震预报,并未完全脱离这种“经验判断+风险决策”的模式。 让我们从危机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一九七四年关于华北地区防震的中国国务院六十九号文件,以及与这个文件相关的地震预警实况。 一九七四年关于华北地区防震的中国国务院六十九号文件,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的一次中期预警。在这一文件的一九七四年,中国的地震预报起步不久。依据李四光的构造理论和地震活动现象,地震工作者对华北及渤海地区正在孕育大震有正确判断(这种长期趋势判断的水平保持至今)。对一、二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估计,虽有人提出“华北已积累七-八级地震的能量”,但并没有人预测到会接连发生海城、唐山两个强烈地震。这种情况下,文件依据多数人“今明年内有可能发生五至六级地震”的分析,要求七省(自治区、直辖市)“防备六级以上地震的突然袭击”。从地震科学角度看,六级与“七-八级”差别巨大,“六级以上”,表述含混。但从防灾的角度看,这样的判断,已足以使预警产生实效。 较大范围的中期预警达到三个效果:各级政府开始应急准备;专业地震工作者和群测群防队伍开始密切监视地震前兆信息;公众开始接受广泛的地震和防震知识宣传。海城地震的预报和预防,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 据海城地震当事人回忆,六十九号文件下达后,仅辽宁南部地区就建立了群众测报网点两千六百多个,参加测报的人员四千多人,放映地震知识电影六百多场,发放地震知识小册子十五万册。[53]在海城地震发生前的三个月,辽宁全省有一千八百多起宏观异常现象被报告。种种异常和小震活动,使地震工作者较准确地在震前二十天发出了短期预报,在地震前一天发出了临震预报。[54] 辽宁省委在一九七五年二月四日早晨作出的地震报警决定,是在民众已有一定思想准备、地震的前兆信息、特别是前震活动比较明显的情况下作出的,但仍不无冒险性质。成千上万百姓在寒冬被动员出住所,而大地震竟然在数小时后“准时”到来。 唐山是相反的例子。六十九号文件发出“中期预警”后,北京、天津、唐山等地都有过广泛的防震宣传活动。但在地震发生前数月,地震工作者判断与争论的焦点却集中在北京这个高度敏感的地点。四月,内蒙古和林格尔和河北大城先后发生六点三级地震,使关注华北震情的科学工作者陷入困惑,对“京津唐渤张”地区地震形势的判断出现分歧。[55]六月,四川防震引起的社会恐慌,又使得对北京的震情判断增加难度。和后来唐山地震有关的监测、争论、乃至“告急”(包括唐山当地几位观测人员的预报[56])都没有产生正式的预报意见送达政府。只有距唐山市一百一十五公里的青龙县是例外。 在唐山地区的一次地震群测群防经验交流会上,青龙县领导听到一些地震工作者关于“七月二十二日至八月五日京、津、唐地区可能发生五级左右地震”的预测意见,决定“以预防为主,有备无患”。防震抗震的部署传达到所有群众。地震发生时,有准备的群众及时逃生,虽然有七千三百多间房屋倒塌,直接死于地震的却仅有一人。震后五小时,青龙县派出第一支医疗队赶赴唐山救援。[57] 国际地震界公认,在海城地震前确实存在着具有减灾实效的预报,该预报是由地震工作者和政府官员共同完成的。[58]国际上同样高度评价“青龙预防”。联合国的官员曾到青龙考察,仔细查阅了该县一九七六年的档案。[59]一九九六年,青龙县被联合国发展、资助和管理事务部列为“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取得成效”的典型,该部的报告称:“要减轻灾害的损失,早期预报和动员群众做好准备是关键的一环。由于早期预报通常是科学家作出的,加强科学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联系尤其重要。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只有高效的行政管理才能有条不紊地采取对策和组织群众”。[60] 青龙的案例,使许多地震工作者痛心疾首:既然青龙可以在震情预测尚不明朗的情况下采取预防措施,并收到效果。那么,唐山地震前,在京、津、唐这个更大范围,地震工作者是否可能在犹疑焦虑之际及早向政府报告,而政府是否可能在难以决断之际以“打招呼”的方式开始临震阶段的预警设防? 事实上,从一九七四年下半年到一九七六年上半年对“京津唐渤张”的中期预警,对北京和天津这两座重要的大城市,是有极大减灾作用的。国务院六十九号文件下达后,中央机关和北京、天津两市均建立了抗震防震指挥机构,除广泛宣传外,还进行了建筑物的普查、鉴定和加固,尤其是对电力、煤气、石油、铁路、交通、通信、供水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单位的建筑物作了重点加固。天津市在一九七五年二月和一九七六年五月两次部署应急准备,包括疏散方案、医疗救护准备、救灾物资储备等。天津是唐山地震的严重波及区,破坏烈度高达八度,如果没有中期预警,这座城市的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将倍增。[61]唐山地震未能临震预报和预警造成的震惊世界的惨烈后果,遮蔽了北京、天津因中期预警而减轻损失这一事实。 痛定思痛,人们后悔,如青龙那样“打招呼”的临震预警,为何未能在包括唐山市的更大区域实行?但是,“打招呼”的确切定义为何?对地震“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决策原则可否广泛运用?在首都圈的大中城市,而不是在青龙这样的农业县公开进行地震的短期、临震预警,将产生什么样的政治、经济、社会后果?政府忧惧破坏性地震漏报,同时也忧惧影响广泛的虚报,甚至包括防震损失大于震害损失的正确预报。预警于唐山地震前、发生于唐山地震后的松潘、平武地震,其长达四个月的公开防震,在成都平原引起极大恐慌。这一事例,让人们不能不以冷静的态度,来思索地震预警问题。 如果我们把地震的术语“漏报”、“虚报”套用到预警,称为“漏警”和“虚警”,那么可以大致概括:唐山地震后的十年间,余悸未消,地震部门最怕“漏报”,政府最担心“漏警”。而一九八六年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虚报”和“虚警”的担心则上升到主要地位。 一九七六年到一九八二年,广东、贵州、山东、江苏、四川先后发生多起地震虚报。[62]一九八四年初,全国震情会商会认为京西北和河北、山西、内蒙交界地区有多项异常,需重点监视。此后异常增多,河北省地震局有人提出“二月二十三日前后可能为一个可能发震时间段”。地震部门虽然仅强调“严密监视震情”,并没有发出临震预报,但在具有中强地震发震的地质构造背景的张家口,政府开始严密防范,军队、铁路、电力、邮电等也从各自的上级得到消息。三月初,张家口和邻近地区处于紧张状态。大批市民搬出楼房,许多单位进行疏散演习。地震最终未发生(到十四年后的一九九八年,发生了张北六点一级地震),该事件被定义为“地震误传”。[63] “虚警”付出代价。 一九八六年,国家地震局局长安启元要求首都新闻界向群众转达一项忠告:切勿轻信地震的谣言和误传,那只能导致无谓的紧张,扰乱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64]地震预报开始被越来越严格地管理和控制。在“把地震预报纳入法制轨道”的理念下,从一九七七年颁布《国家地震局关于地震预报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颁布《地震预报的规定》到一九九八年颁布《地震预报管理条例》,[65]对地震预报做了一系列约束。一九八八年的规定甚至要求“涉及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水平的宣传报导、写实的文艺创作,在发表前应征得国家或省级地震部门的同意。”[66]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中国大陆经济高速发展,地震活动却相对平静。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本地的稳定,对任何可能“影响投资环境”的负面信息都严加控制。唐山地震后对地震的“过敏”,变成对地震谣言、地震误传和一切“不安定因素”的“过敏”。如海城地震和松潘地震前的大规模发动群众公开防震,在这一时期已然绝迹。一些成功的预警,都可以称之为“秘密预警”。 一九九九年,一个类似海城地震预报的事件,在同一地区重演。在有正确中长期预报的基础上,辽宁省地震局在这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向省政府发出了海城-岫岩将发生五点五至六级地震的临震预报。但当时他们仍无完全的把握,提交给省长办公会议的分析意见,一是“临震”,二是“进一步看变化,也可能发展成一般的震群活动”。辽宁省地震局前局长徐心同写道: 我们这样的不确定的分析预测意见,提交到省政府常务扩大会上,实际上是给省政府的决策者们出了个难题,在看到省长们决策时为难的样子,而我们又无能为力,处境真是十分尴尬。政府的决策者们面对的是把我们的不确定的预测意见变成是否预报、采取预防措施的确定,这是典型的风险决策。[67] 辽宁省政府决定临震预报,但采取了周密的实施方案:按内紧外松原则,各级领导和关键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不惊动更大的社会面;在省地震局圈定的最危险的两个镇,动员居民和师生撤离危旧的住房和校舍,通知井下人员停止作业。政府的预报发出不到两天,二十九日中午,五点六级地震在岫岩-海城交界处发生。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二日中缅边境七点三级地震的情形,与岫岩-海城地震相似。地震工作者在震前三十小时作出了临震预报,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在有限定的危险地区公开防震;如命令孟连县的学生撤出校舍,放假防震,在地震到来时避免了重大伤亡。[68] 地震以及其它重大灾难的预警,政府必须有决策。决策不能闭目塞听而作;但也不能期待握有充分信息后才出。获得专业部门的概率性预报后,政府要做的,是对涉及社会、经济甚至国防的诸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警兆”和“警度”作出判断,发出不同级别的预警讯号。政府的判断,依然是概率性判断。事实上,无论恐怖袭击、化学灾难、疫情爆发还是可监视性已经很强的洪汛、台风,政府即使尽最大努力预先获取准确信息,决策的盲区仍将无可避免地存在。 显然,当前各级政府的灾害预警能力很低。尤为奇缺的,是先进的危机管理思想。 地震界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称为“三要素”,在预测预报中全力追求“三要素”的精确性。但“三要素”的精确性,并不是政府预警的先决条件。例如,就所释放的能量而言,一个八级地震是七点八级地震的二至三倍,是一个六级地震的九百倍,差别巨大。但是政府预警的最基本举措,却未必一定要有这种精确的“级差”。当政府对一个可能震级为六级、破坏烈度为七度的地震进行预警时,就应该撤离、疏散人群。这个举措完全覆盖了震级和烈度更高的地震。又如,对一个地震,仅仅有较准确的地点判断,却没有较准确的时间判断,或者相反,预测准了时间却预测错了地点,这从“三要素”的标准衡量是不及格的预报,但对政府的预警却仍有宝贵的价值。在茫茫的时间/空间海洋中,若干危险点凸显出来。政府可以运用行政力量,作有效防范,弥补地震科学水平的不足。并不精确的预报,却可能达成有减灾实效的预警。 现在问题,恰恰出在把政府预警和科学的预测混淆、等同,深层原因是体制设置错误。中国地震局和各级地震部门,在确定地震预报意见方面,具有法人地位。它兼有“政府”与“科研者”双重身份,既是地震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实施者,也是地震预报的把关人。事实上,地震部门不可能代替政府实施预警,每一个预报的“球”都踢给了地震部门之上的政府。但政府却没有危机管理指挥中枢。震情严重时,政府常常没有判断能力,一次次问地震部门:“你们说呢?”“你们到底有没有准确的意见?”球又被踢回。 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地质背景、经济状况、人口密度差别甚大。由中科院院士、著名地震科学家马宗晋领导的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提出“地震灾害分区”概念,提出对我国地震的四种类型——“华北型”、“川滇型”、“西北型”、“江淮型”采取不同的防灾减灾策略。[69]他们还提出了地震灾度的概念,将地震分为微灾(死亡一到九人)、小灾(死亡十到九十九人)、中灾(死亡一百到九百九十九人)、大灾(死亡一千到九千九百九十九人)和巨灾(死亡等于或大于一万人)。[70] 笔者借用此概念,将“微灾”与“小灾”合并,列出“灾害等级”和“防范等级”的双因子表,显示政府灾害预警的十六种可能的状态: 无防 小防 中防 大防 无害 无害无防 无害小防 无害中防 无害大防 小害 小害无防 小害小防 小害中防 小害大防 中害 中害无防 中害小防 中害中防 中害大防 大害 大害无防 大害小防 大害中防 大害大防

由于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乃至突发事件,在破坏性上相似,因此政府的预警策略亦具有兼容性。表中的“无害无防”、“小害小防”、“中害中防”、“大害大防”是四种“最好”的状态;“无害大防”、“大害无防”是两种“最坏”的状态;而“小害大防”、“大害小防”、“中害不防”、“无害中防”是四种“较坏”的状态。最好的状态应倾力追求,最坏和较坏的状态要努力避免。在付出努力后,可能得到的另六种“中间状态”。 “小害无防”、“无害小防”、“中害小防”、“小害中防”乃至“大害中防”、“中害大防”,是现阶段科学水平和政府危机管理水平下较有可能经常出现。中间状态并不理想,对灾害判断不准,或是反应过度,形成惊扰,或是反应不足,造成损失。但这是需要接受的现实。 汶川地震属最坏状态:“大害无防”。这一次,中国没有重演海城地震成功的预报和预防(“大害大防”);也没有重演松潘、平武地震付出代价、有深刻教训、但毕竟发生了的预报和预防(“中害大防”);也没有出现唐山地震中的“青龙奇迹”。 在汶川地震前的两年间,如果确有对龙门山断裂带的震情判断,那么政府究竟有没有中期预警举措?在汶川地震前夕,如果确无精确的“三要素”预报,那么政府究竟有没有从地震部门获得欠精确的预报意见?如果有,他们又是如何处置这些“欠精确”预报的?有没有“内紧外松”的应急措施?有没有小范围或特定目标的局部防范?是否有过犹疑、彷徨、顾忌、争论,直至最终未能实施预警? 深入详尽的分析,有待信息全部公开。需要指出,时期数次成功的地震预警,除了地震科学工作者的贡献,“备战备荒”年代广泛发动群众捕捉异常信息的特有方式、政府“不计后果”的拍板,都是重要的原因。那时的地震工作和战备、人防实行统一领导,有的地区甚至直接由军队领导。而在新历史时期,海城预警模式、青龙预警模式或者更宽泛地说“六十九号文件预警模式”,已难以复制。从唐山到汶川,三十二年间,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格局发生了深刻演变。面对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全新的信息流通方式,政府的危机管理,某种意义上说更为困难。 面对巨灾:需要一个更成熟的社会 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许多北京市民都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称,据人民网报道,北京市今晚二十二时到二十四时将发生二到六级地震。短信引起很大恐慌,直到汶川地震的确切消息传来,经地震部门澄清,谣言方消。 这一事件具有警示意义:我国对地震信息的社会应对能力还相当脆弱;无论是政府的地震预警,还是空穴来风的不实信息,都可能引发动荡。这是有效实施预警的严重障碍。 地震谣言源于公众对地震的恐惧,源于科学知识不普及,源于信息封闭、信息畸形传播和民间社会调适功能薄弱,也与地震科学未过关、震情信息若明若暗有关。中国大陆发生过多起地震谣言,为此付出很大代价。 一九八?年春,山东烟台地区流传本地将发生八级大地震和海啸的消息。其依据,有人说是日本地质学家勘测出的,有人说是美国卫星测出的,有人说看到了内部文件,中央已知道,故意不告诉。伴随地震谣言的,还有各种迷信故事。消息蔓延到两万多平方公里、两个市十余个县,据调查,全烟台地区七百万人口,相信的人达百分之二十,半信半疑者达百分之五十,本地经济和民众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71] 一九八一年夏,?西省汉中地区发生暴雨洪灾,关于八级地震将发生的消息随之流传。原因是一个冶金地质勘测队因拆房建房,临时搭建油毡棚。有人说,地质队是通中央的,人家知道得早,要地震了。这起谣言影响二百万人,引起混乱。一次电影院里有人惊呼“地震”,造成踩踏伤人事故。[72] 另一起发生在广东的地震谣言,起源于一九八?年香港《明报》的一封读者来信。该信称,“勘探石油发现地下是空旷大洞 闽南地区盛传大地震”[73]。次年,广东海丰地区发生小地震群活动,当地民众的海外亲属联想起报纸信息,纷纷致信、致电、汇款。民众大惊。三月二十九日,汕尾渔民吹响螺号,次日下午,近二百条渔船载着六千多男女老幼,逃离家乡。其中有一百零六条,载着四千多人到达香港,被香港当局拦截。[74]

一些对地震谣言的研究,结论引向政府的管理,要求对地震谣言严厉打击。然而,许多的地震恐慌,并非谣言所致,而是与地震预报有关。 一九八三年在甘肃古浪发生的地震传言,起因是一位教授的内部预报意见。该教授预测,九月十七日前后,古浪一带,将发生六点二级地震。这个并未形成共识的意见,本由地震部门内部掌握。但地震测量队在野外工作时钱财被盗,向县公安局报案,顺便向公安部门透露了这个消息,并有“君子协定”,商定绝对保密,不能外传。于是公安局内首先出现了防震棚,路人问询,又神神秘秘不作回答。不久,防震棚便在古浪县遍地开花,连群众大会都不敢在礼堂内举行。[75] 一九七六松潘、平武地震,预报取得成功,预警却有深刻教训。[76]这次预警,在地震中期预报被作出后即开始。年初国家地震局召开的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肯定了川、青、甘交界地区,特别是松潘、茂汶在一九七六年可能发生六级或六级以上地震的意见,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危险地区。四月,四川省召开地震工作会议,部署松潘、茂汶地震危险区和其它重点区工作。绵阳、阿坝、温江等地区先后召开地震工作会议,地震局派出大批专业人员在松潘、南坪、茂汶、汶川、黑水、理县、江油、大邑、邛崃等县协助当地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在地震发生的四个月前,震情信息已经广泛传播。 某种意义上说,四川防震,与“六十九号文件”下达后华北地区的预警方式有关,也与海城地震和刚刚发生的龙陵地震被成功预报有关。六月十四日,省地震局发出该年度第二期地震简报,提出龙门山断裂带中南段,茂汶、北川至康定在一、二个月内,特别是在六月下旬可能发生六级左右地震。这个短期预报意见,引起各级政府的极大重视。 但社会缺少成熟的应急措施和精神准备。当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防震抗震指挥部在六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相继成立时,动荡随之出现。二十四日凌晨,成都市近郊一家工厂的锅炉放气,人口密集的生活区一片混乱,一些人跳楼致伤。当晚,成都火车站地区警报器误动,又引起市民恐慌,数万人冒着大雨上街避震。省地震办公室接到各种各样的问询电话,从水库是否需要放水、电影院是否可以开映到医院的手术能否进行。 人们紧盯着预报所说的“六月下旬”。二十二日,国家地震局和四川省地震办公室在成都举行“南北带中段地震趋势会商会”。有专家判断,灌县(今为都江堰市)与汶川县交界的映秀湾一带(即本次汶川地震的震中),可能是发震地点。而人口集中、工矿企业较多的灌县,是危险区中的危险点。消息迅速传到灌县。县政府决定,县城的五万人全部撤离。市民搭汽车、火车,或是在大雨中步行,撤向成都。二十六日,灌县已经成为一座死城。月底,地震没有发生。省政府正式的地震短期预报,预计发震时间推迟到“八月底前”。 七月,成都气氛稍缓和,月底唐山地震爆发,恐慌再起。人员外流、哄抢仓库、砍伐树木、干部带头撤离家属等事件连连出现,满城遍布防震棚,停工停产。中共中央为此发电报指示四川稳定局面。八月初,地震部门发出临震预报。这个预报所圈定“十三日、十七日、二十二日前后”三个时间点。八月十六日,为贯彻中央指示而召开的二十万人大会结束不久,松潘七点二级地震发生。二十二、二十三日再接连发生六点七级、七点二级两个强震。震后,地震部门又发出虚报,成都警报拉响,一度陷入半瘫痪状态。 八月二十七日,在政府已撤销警戒后,四川省安县秀水镇红光村发生六十一人集体投水、四十一人死亡的奇异事件。两个月来,有线广播里频频的地震警报,使公众绷紧的神经几近断裂。风声鹤唳,许多自然现象和动物行为,都被当作异常报告,有的公社的业余观测员,也可以向全社地震预报。地下的“一步登天道”在这时散布“四川要沉为大海”、“讲的天翻地覆,就是要发生地震,要赶西山塞东海”、“大难临头了,善人要收一半,恶人要收完”、“只要进佛门,赶快做功,祖师爷就会派慈船来接你们到仙山,回到西天躲劫难”等传言,致使六十一人连续四日聚集,念咒发功,最后集体投水。 [77] 松潘、平武地震的预报是在小震活动不明显的情况下作出的,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但它没有带来成功的预警。它不像海城等地震的预报那么“幸运”,短、临预报发出后不久地震就发生;松潘、平武地震对发震时间的判断几经调整,预警持续了较长时间。公开发动群众防震的有利之处,是宏观异常可能被迅速报告,地震短临预报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弊端是社会要承受动荡压力。这个案例提醒人们,地震预警的实际操作有极大复杂性,在社会自调控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公开防震,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是极大挑战。 历史的吊诡在于,时期信息封闭,但在那一时期,地震信息却曾有过公开的传播;结束至今,社会逐渐开放,地震信息却被牢牢控制,防震知识的普及也大大减少。公众对地震的反应,仍处于幼稚阶段。中国大陆的“地震恐慌”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在汶川地震后还有愈演愈烈的可能。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日,山东苍山县发生五点二级地震。震害不大,却有许多人惊慌外逃,因摔倒挤压、跳楼造成伤残,其中百分之九十九是中小学生。原因是大多数人缺乏地震知识和避震常识,尤其是部分教师率先外逃,引起学生极大恐慌(这一事实显然不曾传播到四川)。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甘肃玉门五点九级地震,间接死亡的两人,亦因惊恐。有三百五十人,在惊慌逃离住宅时拥挤压伤或摔伤。更严重的是,恐慌的人群在严寒中滞留户外,八千多人冻伤患病。[78] 一些论者认为,唐山地震后,中国公众中存在着严重的恐震心理。事实上,政府的恐震心理,确切说是政府因“稳定压倒一切”、怕地震信息引起社会动荡的“恐乱心理”,更为严重。与其责怪百姓蒙昧,不如首先反省现行的信息传播和社会控制体系。因为信息的过度控制,独立媒体缺位,使单一管道释出的官方信息公信力日减。因为社会体制的僵硬,民间社会不发育,政府和民众间缺乏有弹性的中间层,民间缺乏自我调适机制,无法参与灾害预警。政府与民间,表现为管制与被管制的二元分离状态。公众对地震预报,存有对气象预报同等的期望值。未能预报的破坏性地震,常会引发公众对地震部门和政府的追究诘难,导致“人祸说”流行。而政府则因此越加谨慎,严控舆论,形成恶性循环。 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临震预报和公共管理增加了难度。公众的忧震、恐震心理,公众对地震专家、政府的期望与信任,与整体上临震预测的可信度和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间形成强烈反差,使地震信息高度敏感,极易传播“扰动”社会正常秩序。[79]进入数字时代,各种新工具为包括“临震应急”在内的公共管理提供了便捷条件,然而传播中的信息“放大”效应,也成为政府地震预警必须正视的新困扰。 结语:地震预警的现实选择 中国地震预警的现状是:地震预报水平虽领先各国,却仍处于“荆天棘地”的摸索前行时期;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应对灾害的社会素质,均亟待提高。 二十世纪,中国直接死于地震的人数高达五十万人以上,而美国在二十世纪七级以上地震总共二十次,总死亡人数一千三百八十人。中国别无选择,不能放弃地震预警。 在汶川地震后思考地震预警问题,笔者以为,下列诸点尤为重要: 一,彻底改革巨灾应急体制。政府在灾难预警中处于最关键位置,在现实条件制约下,政府肩负有限责任,但必当全力以赴。政府应向公众坦陈风险决策的难度,并明确说明对预警的承担。我国亟需建立常设紧急事务部门,统筹职能区分明确的灾害情报信息系统和减灾事务管理系统。[80]包括中国地震局在内的各级灾害情报系统,负责向此常设机构呈递特定灾种的预报。依据损失最小化原则,是否宣布预警,在什么范围、实施何种等级的预警,由此预警枢纽(必要时由政府首脑)决断。 二,给地震科学研究充分的学术自由。政府的责任归政府,科学的天职归科学。要让地震预报工作者免于恐惧,放手工作,向灾害情报系统大胆预报。地震预报队伍,既包括目前政府地震系统的地震工作者,也包括所有科研机构和民间潜心地震预报的人士。在科学尚在攻关的现实下,“虚报”和“漏报”均应免责。在政府支持地震预报同时,要探讨市场(保险业)和民间组织(包括非赢利基金)资助的可能。要重新审视时期的地震工作“群测群防”模式和防震抗震科普宣传模式,探讨在新的社会格局下,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地震观测的新方式。 三,增加震情信息开放度。全国和各省的地震活动背景、长期地震活动趋势、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应编成面向公众的通俗宣传品。中期预报意见,应在媒体向社会披露,通过政府部门、科学界各种非政府组织向公众进行防震科普宣传(包括辨识地震谣言)。在经济、文化较发达、同时存在地震危险的首都圈和沿海地区,此事宜早不宜迟。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送达政府后,如决定预警,应在特定范围、以特定方式传布。 四,减压。当前特别需要减压——政府给科学界减压,社会给政府和科学界减压。地震预警通过政府、科学界、社会三重不同角色的互动实现。政府、科学界和社会应密切沟通。全体社会成员同舟共济,宽容,务实,沉着面对巨灾威胁;理解预警需要成本,共担必要代价。在地震预警的困局面前,将急切的诉求,转为理性期待和积极参与。 五,建立预警过程的“复盘核查”制度。预警的决策结果必须允许失误,但预警的决策过程决不容存漏洞,事后必须检验,不要让决策的巨大难度,成为者逃避责任的理由。二??八年八月十一日,中国地震局正式展开汶川地震的科学总结与反思工作。这一总结和反思,必须容纳一切意见,特别是中国地震界学术异见人士的意见,真正做到民主和公正。反思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任何机构和阶层的专利。这一总结和反思,必须信守中国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承诺,向社会公开,接纳社会参与,让媒体充分报道。笔者呼吁,尽早公开没有任何理由视为“秘密”的汶川地震震前资料,全面启动汶川地震预警问题研究,化惨痛教训为公共治理的宝贵知识资源。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修订于香港大学圣约翰学院 [1] “预警”有两重定义。二??八年六月十四日,日本岩手发生七点二级地震。东京市民在感觉到震动前片刻,从电视上看到了来自气象厅的警报。这是狭义的“地震预警”(earthquake early warning)。它利用了地震波传播速度与无线电传播速度的时间差,使受地震影响地区有数秒甚或上百秒反应时间。广义的“预警”,是指危机管理的监控、预防、处置、恢复全过程中的监控和预防。本文中“预警”的定义属后者 [2] 见腾讯网专题:《脸厚可以预测地震》 [45] 《中国地震年鉴(1995)》页8,地震出版社,北京,1996年 [46] 孙加林:《对中国地震预报现状与未来的思考》,《国际地震动态》2005年第5期 [47] 陈?等《“十一·五”期间中国重大地震灾害预测预警和防治对策》,《灾害学》2005年3月号 [48]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所长、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南北带地震构造研究组组长张培震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国地震灾害与防震减灾专题讲座时的讲话。见新华网:/newscenter/2008-06/26/content_8445749.htm [49] 吴冲龙:《汶川地震有前兆》,长江日报2008年6月25日/gb/content/2008-06/25/content_900909.htm [50] 汶川地震发生后,笔者曾在cctv新闻频道的直播节目中听国家地震局首席预报员孙士?说过此言,但事后未能查到文字记录 [51]黄钢:《亚洲大陆的新崛起》,人民日报1978.01.07 第2版 [52]人民日报1979.03.07 第3版 [53] 刘益民:《回忆海城7.3级地震》,《东北地震研究》1986年12月号 [54] 参见郭增建、陈鑫连主编:《地震对策》页321,地震出版社,北京,1986年 [55] 陈非比着:《悲壮的历程》页111,地震出版社,北京,2006年 [56] 详见张庆洲着:《唐山警世录 : 七. 二地震漏报始末》,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2006年 [57] 国家地震局1976年11月8日所发《地震工作简报》第17期,见钱钢着《唐山大地震》页202,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2005年 [58] 陈棋福:《海城地震预报过程的回顾及地震预报发展的思考》,《国际地震动态》2005年5月 [59] 刘玉成:《当年的奇迹》,《中国档案》1996年7月 [60] 钱钢着:《唐山大地震》页217,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2005年 [61] 郭增建、陈鑫连主编:《地震对策》页354,地震出版社,北京,1986年 [62] 宋守全等:《地震谣言和地震误传事件对策》,《国际地震动态》1985年4月 [63] 郭增建、陈鑫连主编:《地震对策》页94,地震出版社,北京,1986年 [64] 人民日报1986.10.16 第3版 [65] 中国地震局官方网站:/news.asp?id=5356&classid=4 [66] 一九八六年笔者的《唐山大地震》一书出版,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此作品时,应国家地震局要求,删除了有关地震预报问题的第七章《大震前后的国家地震局》 [67] 徐心同:《关于岫岩-海城地震成功预报的思考》,《东北地震研究》,2000年6月号 [68] 李宣瑚:《1995年7月12日中缅边境7.级地震预报成功》,《国际地震动态》1995年9月号 [69] 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编:《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分论)页75,科学出版社,北京,1993年 [70] 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编:《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分论)页67,科学出版社,北京,1993年 [71] 宋守全等:《1980年中国山东省烟台地区流传的一起谣言及辟谣对策》,《国际地震动态》1981年8月 [72] 苏刚等:《1981年?西省汉中地区暴雨洪灾中的地震谣传及辟谣对策》,《国际地震动态》1982年4月 [73] 香港《明报》1980年7月20日 [74] 郭增建、陈鑫连主编:《地震对策》页408 [75] 郭增建、陈鑫连主编:《地震对策》页92,地震出版社,北京,1986年 [76] 有关史料,参见洪时中:《1976年松潘-平武地震前后成都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工作的简要回顾与思考》,《四川地震》2006年12月;罗灼礼、杨懋源:《临震预报与公共管理的思考——从1976年松潘地震谈起》,《国际地震动态》,1998年3月;韩渭滨:《松潘-平武地震预报经验的有效性与推进地震预报的艰巨性》,《四川地震》,2006年12月;张珍:《我们是怎样预报松潘7.2级地震的》,《四川地震》,2007年9月;陈焕新:《成都平原的动荡》;《20世纪中国重灾百录》页854,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99年 [77] 陈焕新:《成都平原的动荡》;《20世纪中国重灾百录》页854,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99年 [78] 陈?等:《“十一·五”期间中国重大地震灾害预测预警和防治对策》,《灾害学》2005年3月 [79] 参见罗灼礼、杨懋源:《临震预报与公共管理的思考》,《国际地震动态》,1998年3月 [80] 参见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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