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例6篇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文1

加强师德建设心得体会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教师是落实以德治国方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以德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教育系统做好这项工作显得尤其必要。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县教师中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强化师德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素质和育人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师德师风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师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教师献身教育、尽职尽责,为发展教育事业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时也为维护和发扬高尚师德传统作出了不懈努力,教师队伍整体是好的,其中许多优秀分子堪称楷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教师的责任更加重大了,师德要求更加规范了,教书能人的标准更高了。不可否认,目前教师队伍中存在少数人思想政治水平不高,道德品质存在缺陷,业务能力不强,治学不严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和心灵虐待,动辄训斥、谩骂、讽刺、挖苦、羞辰学生;个别教师甚至殴打学生,危害学生的人身安全;一些教师变相体罚学生,罚站、罚作业、罚劳动、罚不让吃饭、罚操场跑圈;少数教师不愿干班主任工作,热衷搞有偿有教,对待学生态度因人而异以教谋私等等。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加强师德建设,是改进教风带动学风的迫切需要。教师的教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风。第一,教师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更高、更全面的内涵要求。教师的工作是以心灵塑造心灵,用人格铸造人格。教师在塑造学生的劳动过程中,表现出的是教师的知识、才能、思想道德、个性,展示的是教师的灵魂和整个内心世界,以及教师敬业乐业、献身教育的精神情操和实际行为。教育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行业的道德要求更高。第二,教师道德实践活动方面,比其他职业道德更具有强烈的典范性。“师者,人之模范了。”这不仅是人类几千年对教师的要求,而且早已成为教师职业传统美德的重要特征。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尽管社会制度、教育内容不同,但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三,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影响比其他职业道德更广泛、更深远。学校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教师道德不仅直接影响在校学生的精神世界,而且在通过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教师的各种社会关系、社会活动,广泛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现实迫切要求我们在推动素质教育中,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以师德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师德促进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的增强,以良好的教风,促进学生良好的学风的形成,从而激发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而发愤学习。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讲政治的原则。加强师德教育不能就道德论道德,而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教师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既要克服当前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淡化政治的倾向,也要抛弃假、大、空那套形式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发挥人的自主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对立起来,不能因为心理教育的重要而忽视思想政治教育。

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在规律,是社会主义师德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使广大教师树立共同理想,增强道德情操和敬业爱教、教书育人的奋斗精神,才能振奋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失去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遵循贴近生活的原则。教师道德教育应注重实效,贴近教师的生活,反对空泛的脱离实际的空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关心、理解、体贴教师,将思想道德教育寓于做实事、办好事的实际工作中,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中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从而使师德建设虚实结合,化虚为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途径

师德建设并不仅仅是教师个人的事,更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乃至全社会都要普遍参与的系统工程。从教育部门和学校来讲,要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的工作机制。要把师德师风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教育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教育和管理工作,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师德师风教育情况要作为考核校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

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师德素质。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教育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教师,就是要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领会《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经常对广大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坚持用高尚的精神塑造教师,用正确的舆论引导教师,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教师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饱满的热忱投身到教学之中。

坚持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应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的作用,开展人人读教育刊物,做摘要笔记,写心得随笔活动,并利用各种形式强化交流与运用,促使教师转变观念,提升业务能力。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培养,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牢固树立“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观念,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侮辱、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经常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特别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育人的功能和为人师表的作用,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引导学生争做文明人,学做社会人。

依法强化管理,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宣传师德师风高尚的教师和师德师风教育成绩显著的学校。我们在师德师风教育中实行“三结合”和“五挂钩”:“三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学校结合起来,与实话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五挂钩”即与民主评议行风挂钩,与校园综台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与评聘教师职称挂钩,与认定教师资格挂钩。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年终总评时要扣分降级,校园综治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单位和文明学校;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不能评聘教师职务,已聘任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重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人人遵守师德、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对师德高尚的教师,要给予大力褒奖。为弘扬高尚的师德,我县教育局通过层层推荐和评选,大张旗鼓地表彰了18名“师德标兵”,并组成“师德事迹报告团”在全县巡回演讲,在广大教师中产生了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系统形成敬业爱生、育人奉献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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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教师是无尚光荣的。教师对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要做好教师工作,就必须首先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灵魂。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中学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极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就说最引人注目的“保护学生安全”问题,平时工作中,我们学校都是非常重视的。忽视学生生命的保护,对于我们来说,那是不可能的事。地震灾区的无数教师在地动山摇的瞬间,尽力用自己的躯体去庇护学生让世人感动。我想如果自己身处其间,一定也会这样奋不顾身的,因为那是教师的职业本能,对学生,我们就像父母。

现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学习的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以宽广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尤其是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外壳,它是教师高尚的人格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的结合点。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面对挑战和机遇,在教育教学中,我们要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索”的思想,要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为教育事业不停攀登,终生奋斗。在工作实践中,应十分注重自身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以此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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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师德 必要性

1.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现状及产生原因分析

1.1中小学教师师德现状。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千百年来,教师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教学首先是一种道德的和伦理的专业,新的专业精神需要重申以此作为指导原则;在新的教学道德规范中,专业化和专业精神将围绕对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道德定义而达到统一”。我们知道,教育概念首先是一个道德概念,教师的专业特征首先是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是作为教师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专业准则。教师面对的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对学生的心灵和品格塑造起着难以估量的潜移默化的巨大作用,教师理应成为学生的榜样和楷模。我认为教师具有崇高的道德和良好的思想品质,才能真正做到肩迪、感化学生,促进学生的良好成长。

我们不难发现,教师的职业形象近年来已被少数反面典型所影响而遭到诟病。种种关于教师的负面报道常常见诸于报纸、电视及网络媒体。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这么几种不良现象:①少数教师职业道德认识模糊,对职业道德无所谓。认为教书有种种考核标准衡量,而育人是个良心活,育好育坏全凭自己良心。自己只要上课不出什么大问题,所带学生成绩过得去就一切万事大吉了。②或是功利性太强,过分看重自己的个人利益,以单纯的挣钱为目的,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课外辅导和其他的兼职工作中,反而把本职工作当成了“第二职业”。③更有甚者,毫不顾忌自身形象,教师应有形象荡然无存,上课随意迟到早退,抽烟、乱接手机等情况屡见不鲜。仪表不整,言语粗鲁。④师生关系淡薄,课堂外的学生对于这些教师而言形同路人。去年的“范跑跑”事件轰动一时,在社会中引起了大讨论,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诸如此类。上述所举人群虽然是教师队伍中的极少数,可是严重影响了教师这个职业在大众中的应有形象。

1.2目前师德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社会大众,尤其是教师队伍本身不禁反思这样一个问题:教师究竟怎么啦?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下列几个方面的原因:①社会转型时期外部环境的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多个方面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长期以来,教师的清贫是众所周知的,物质待遇不高,社会地位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对待,“金钱至上”的再度抬头,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面前,少数教师迷失了自身的方向;②教育系统评价体制的固有僵化,中小学对教师的评价指标中,教学成绩、获奖成果等量化成了各种硬性指标,而师德品质、敬业精神这些软指标却因难以衡量和考核,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中,教学成绩往往决定了一切。③师德培训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大部分的集中师德培训最终流于形式,而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所以,加强中小学教师道德修养则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2.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2.1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9月1日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有6条基本内容,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第一条是“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第二条是“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第三条是“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第四条是“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而发展。第五条是“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闭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第六条是“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文4

[论文摘要〕从1984年第一次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与修仃有效提高了教师职业道德素养。通过分析,得出规范的六个走向:由他律走向自律,由理想走向现实,由一统走向分层,由宽泛走向专一,由随意走向科学,由难行走向操作。随着师德建设的发展,这些走向必将推动规范步入一个新的高度,使规范从规范对象、名称、内容到时限发生整体的变革。

    从1984年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回首二十余年间,师德建设经历了一个继承和总结优良传统、实践经验,形成师德规范化、制度化成果,进而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发展历程中,在传承优良师德品质的同时,也反映出了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各种师德问题,更体现了我国当今师德建设的研究进程。在第四次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之际,对规范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总结,不仅有助于规范的学习与贯彻,也有助于师德建设的研究,最终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历史沿革

(一)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

    1984年10月13日,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布《中小学职业道德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颁布《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要求》全文(含标题)共267字,分为6条。主要包括的内容:爱国爱党,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热爱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遵纪守法,处理好与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关系;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要求》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作为公民与国家、社会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校集体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家长等社会群体的伦理道德关系。

    《要求》是建国以来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启了师德规范化之路。其特点有三:第一,从宏观角度归纳了时代需要的教师道德品质,缺乏层次性;第二,从理想境界表述教师的职业道德,缺乏操作性;第三,对教师角色职能定位不明,缺乏专业性。

    (二)199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1年,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结合现实需求对(要求》进行修订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1年《规范》)。1991年《关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我国能否培养一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991年《规范》的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教书育人,精心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其全文(含标题)共238字,分为6条。主要包括的内容:爱国爱党,加强思想学习;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提高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热爱学生,保护其身心健康;热爱学校,团结协作;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主要调节教师的三重关系:教师作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校集体的伦理道德关系。

    1991年《规范》在内容上仍显粗糙,其特点有二:第一,调整后的规范内容在整体上更具有层次性意识。第二,更为明确了教师应处理的几层关系,使规范更具有专业性意识。但其舍去了《要求》中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如没有提及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缺失。

    (三)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7年《规范》)。1997年《规范》颁布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素质水平,帮助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促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1997年《规范》全文(含标题)共583字,分为8条。主要包括的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与国家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内群体的伦理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外群体的伦理关系。

    1997年《规范》较前两次师德规范有较大进步。其特点有三:第一,规范较具操作性。它的内容更加具体,时代性也较强,如教师的廉洁问题等。第二,规范较具专业性。它以职业特征为出发点,论及教师应处理的关系。第三,规范的科学性不高。1997年《规范》在本质上是前两次规范的细化,仍然存在着结构不完整和内容不系统的问题。

    (四)2008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9月4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2008年《规范》)。2008年《规范》的颁布在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2008年《规范》(含标题)共501字,分为6条。主要包括的内容: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与国家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内群体的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外群体的关系。

    2008年《规范》是我国步人新世纪后的第一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它集以往三部师德规范之成果,因而更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其特点有:第一,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规范出现了肯定教师个体有提高道德修养的能力与要求的取向。第二,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对教师现实的道德问题加以重视,不只提道德理想追求。第三,对师德规范科学性的探索仍在发展中。过往的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这正是2008年《规范》向前追求和探寻的方向。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比较分析

    (一)由他律走向自律

    回顾二十余年,一次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和三次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历史,展现了师德建设的发展动态。随着师德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师德研究的不断深人,师德规范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就是逐渐由他律走向自律。

    教师群体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受其职业特点要求,教师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及较强的自觉性和自尊心。但《要求》和1991年《规范》均把教师定位于道德无知者或知之甚少者,以一种道德先导的姿态出现,内容和形式均忽略了教师的特点,偏向他律一极。而1997年《规范》已开始突出教师的自觉自修。在本世纪初,学界提出师德建设的基本原则包括:淡化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激励教育等。以教师为师德主体的思想在规范中直接体现为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规范要促进师德生长,就要为教师的自律创造更大的空间。我们有理由相信,由于师德建设中更加强调教师主体性作用,教师自律会是师德规范发展的必然方向。

    (二)由理想走向务实

规范是明文规定的标准,是实践的规则,如果失去与实际的结合,规范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纵观四次规范的内容,由最初只提出抽象师德理想逐渐转变为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生活,更具现实意义。

    尊重教师角色背后的人,就发现了教师的存在,正视了教师的差异,规范走向务实是师德研究中强调“以人为本”的反映。《规范》的这一转变能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真实感受到规范的存在,比组织教师对规范进行理论学习更能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有调查指出,为数不少的教师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表示“不知道”。正如有学者认为,偏重理想性、缺乏现实性的师德规范只会使广大教师内心产生具有距离感的敬畏,致使教师心理压力加剧,并最终因其高远而形同虚设。规范偏向理想一极,是多年来师德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疏离的病疾。只有放下架子,真正服务于教育现实的规范,才是名符其实的师德规范。

    《三)由一统走向分层

    现今,师德分层理念已得到普遍认同。教师的师德层次不同,其师德表现必然不同。只有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的因层制宜问题,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师德建设水平。

    正如有学者指出,我国师德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就在于,过度重视划一性,即用一个标准、一种规范去要求所有的教师必须做到。图规范应使教师能结合自身道德现状有所思,有所求,促成师德提高。因而规范应具有三个基本层次:理想层次、原则层次和规则层次。以规范中关于教师业务学习的内容为例,《要求》内的条目很难适用于全体教师。1997《规范》的表述,则折射了师德观的一次飞跃。它承认了教师道德层次的差异和追求境界的差异,在此基础之上,对处于不同道德水平和不同追求阶段的教师给予相应指导。其不足之处在于师德层次的划分仍不明晰,上下之境亦不通达。2008年《规范》第6条的三句话更加体现了规范的理想、原则和规则的分层,但这一分层仍有待提高。

    (四)由宽泛走向专一

    师德规范必须明确的两个基本因素是教师与教师职业。《要求》和三次《规范》从混合公德、私德和职业道德的“大杂烩”走向纯粹的职业道德的过程,意味着更为成熟的师德规范正在形成。

    由前文对师德规范调节关系的变化可以看出,师德规范至少应处理好四层关系:第一是教师与国家、民族的关系;第二是教师一与同事的关系;第三是教师与学生关系;第四是教师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教育工作的关系。这是由教师社会角色的多样性所决定的。此外,师德规范还应严格划定其范围在教师职业活动之内。师德不是公德,但要与公德保持一致,可以说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师德也不是私德,它应该规范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但不应干涉教师角色外的个人。师德规范与其他道德规范的界限不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教师专业化水平太低,随着教师专业化不断提高,师德规范专一趋势更强。

    (五)由随意走向科学

    如果把师德规范的发展过程称为“师德规范发展史”,那么这段历史折射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凝结着教育科学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师德规范正由过去较大的随意性走!句科学性、

    师德规范科学性突出体现在规范的制定。首先,制定依据更为科学。随着师德研究的深人,教育学和相关领域如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的研究成果更为广泛地应用其中。其次,规范制定人员结构更为合理。规范的制度不再只是官方行为,修订2008年《规范》时,教育部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而打破了单一制定者的人员结构。第三,制定过程更有序。2008年《规范》的修订从2004年开始历时四年多,这是历史上最长的一次修订,并且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充分体现了规范制定的程序化与制度化。规范走向科学不仅体现在制定中,同时还体现在规范的内容与实施之中。

   (六)由难行走向可行

    师德水平直接反映在教师的言行之中,规范的作用也体现在教师能依此判断其行为合理与否。这就是说,以阶段性职业行为禁行规定为底线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科学管理,使师德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师德规范地位意识的转变,促进了规范内容可行性增强的可喜变化。

    历次规范不断增加了操作层面的内容,不仅对提倡的行为,对“不得”的行为均有具体表述。正如有学者谈到,“应该是什么”是教师职业拥有的必要道德条件,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最低限度和要求,它是一种必然和必须。此种要求的教师职业道德指向“大多数教师都做得到的道德”,是一种教师职业领域里的“恕道”,是可以被“习知”的。规范可行性的增强将会更有效地提高师德水平。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来前瞻

(一)制定主体的变革

在分析我国师德规范走向的基础之上,我们将对未来的师德规范构建做一点展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主体将会变革。它会由教育部与全国教育工会或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转向完全由全国性的教师行业组织制定。    四次师德规范均由教育部(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或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但在2008年《规范》修订时,教育部于2008年6月25日在《中国教育报》上正式征求社会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提出“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师共同的行为准则,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遵守,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转变,可见官方制定主体正逐渐向教育行业内过渡。未来的发展中,全国性的教师行业组织势必将取代政府相关部门而成为规范的制定主体。制定主体中政府的去功能化,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政府在职业规范制定中的主导角色正在退化,这不仅意味着道德标准中政治性的弱化,也意味着师德规范将会更为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规范对象的变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范对象将会变革。它会由只规范中小学教师扩大至全体教育工作者。

    早在1991年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关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就提出“《规范》的基本要求亦适用于中小学职工。各地可根据《规范》,结合职工各项工作岗位的特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的不同特点,各地可参照本《规范》对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做出补充规定或提出具体要求。”厄“〕这实质上是为解决中小学教师以外的教育工作者无从业标准的折中提法。《要求》和三次《规范》均未把中小学教师以外的教育工作者纳人其范围。我国现行的全国性师德规范只有2008年《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规范》两部,此外还有地区性的师德规范和各层次学校自定的规范。这既不利于教育工作者群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局限了师德规范自身的价值。因而我们必须逐渐构建起一个包括幼儿教师、中小学和中职教师、高职和大专教师、大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在内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并最终整合形成统一的专业伦理自律公约。

    《三)规范名称的变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名称将会变革。它会由规范改称为教师专业伦理自律公约。

  规范,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公约,是机关、团体内部拟定的供共同遵守的章程。公约比规范更为强调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如前文所述,师德规范正由他律走向自律,由难行走向操作。正如有学者指出在教育实践中,作为道德主体的教师要唤醒自我意识,改善自我形象,培养自己的批判精神与反思意识,在反思自我行为合理性的同时也要反思现有道德规范的正当性。这样,师德建设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因此,教师专业伦理自律公约的出现有两点依据:一是教育工作者相对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自觉性与自尊心,这是教育工作者群体能够产生专业伦理自律的基础。二是教育工作者的伦理标准将内化为自我的批判与追求,这是形成专业伦理自律公约的要求。随着师德建设的提高,教育工作者将会对职业伦理道德有进一步的追求,达到了向专业发展和事业追求之境的层次,教育工作者会因自身的发展促成公约的出现。因而,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这一名称必然被教师专业伦理自律公约的构想所取代。

    (四)规范内容的变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将会变革。它会由不周延逐渐走向周延。这一变革将与规范对象等的变革相互促进。

    规范对象将扩大为全体教育工作者,是由规范自身含义提供的可能性。而规范内容由不周延向周延的变革为规范对象的变革提供了可行性。有学者提出,师德规范中一般对整个教育行业自身的建设有所考虑,但考虑不多。有学者也一再追求从教育专业化需要出发重建师德规范。规范内容向周延的发展,正是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因为规范的功能是为对教师应处理的各种关系提供指导。从职业内部要求出发,教师应主要处理八重关系,包括:教师与国家的关系,教师与社会的关系,教师与教育事业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及学生集体的关系,教师与学校领导者的关系,教育与同事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教师的自我关系等。而在处理这些关系的过程中,教师自我认识的提升,教育理论中各种教育观点和概念的深化和澄清,将会使规范达到新的层次。所以,随着公约的形成,全体教育工作者能以其作为处理各种关系的充分和必要判断。至此,规范的内容就趋于周延。规范内容中不合理内涵将被剔除,适用界线将被明确,专业性将被强化,它使师德规范根本独立于其他道德标准,又与各项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共同服务于教育工作者。

    (五)规范时限的变革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文5

关键词: 教师专业化 教师专业伦理 教师专业伦理构建

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建设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我国也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教师专业化建设,随着教师职业专业化建设不断深入,不仅要求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有所提高,还要求教师具有与专门职业相匹配的道德素养,表现出专业人员应有的专业服务精神。由于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化建设相脱离,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主要停留在一般个人道德层面。在这方面,西方走在了我们的前列,构建起规范性的教师专业伦理,使其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所以,研究西方(以英国、美国为例)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提高和完善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加快教师专业化建设,具有巨大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中西方教师专业伦理的差异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中西方的文化基础、生活习俗、教育体制等在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在现实教育职业活动中所形成的职业操守也不一样,其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首先,制定的主体不同。

在美国,1968年全国教育协会对1929年制定的《教学专业伦理规范》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将其更名为《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正式颁布。1975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对该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对其结构和陈述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之趋于完善,成为美国当今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核心纲领性文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世界各国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迈向专业化发展,英国通过制定一系列高度细化的行为规范推动其教师专业伦理建设,2007年,英国全国教师联盟为其成员发放了手册,可以看出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逐渐摆脱过去的传统和经验化,开始进入制度化时期。

可见英国由教师联盟、美国由全国教育协会而非政府来制定教师职业伦理,实现了由教师的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变。

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是由中央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从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是由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到1991年颁布并于1997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再到2008年国家颁布施行的第四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都是由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由于制定主体不同,从道德调节约束力表现也不一样,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来源于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外力作用,属于他律的范畴;而在西方,约束力源于教师对职业的尊重和热爱,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畴,效果更好。

其次,内涵与要求不同。

西方把教师职业道德表述为教育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为维护职业声誉,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一整套基本的制度化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在导言中指出:“教育者认识到教育过程中固有的重大责任,渴望得到同事、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的尊敬和信任,这激励他们去获得和保持可能的。”美国在教师专业化之前已经具备良好的教师道德基础,随着教师专业化的推进,非常重视教师伦理规范建设,在规范中划分教师专业伦理的结构层次,规范中的具体条目基本以限制性文字为主,约束力强,便于落实。英国同样也是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不断完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摆脱了传统教师职业伦理建设的传统化和经验化,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调节教师专业规范,在我国表述为教师职业道德,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的,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表现为社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圣贤伦理,实质上还停留在道德层面,忽视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与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以提升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水平。

再次,可操作性不同。

教师专业伦理虽与职业道德有着密切联系,但是教师专业伦理构建必须与教师的专业化建设相联系,必须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英国在这方面有力地把握了伦理原则,制定了具体的、更具有专业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师行为规范。英国全国教师联盟详细地列举了教师们经常不在意或容易忽视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概括为:不合适的行为、有争议的行为、渎职行为和失职行为。这些都为规范教师在职业实践中自己的行为,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起着重要的调节和约束作用。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教育思潮涌现的高峰时期,同时美国对教师“专业化”探索达到了高潮,教师专业伦理研究进一步深化。将建设教师专业伦理上升到新的层次,分别从教师对待学生和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两大方面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其具体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提升了规范的权威。

反观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我们仍习惯于把教师专业伦理定位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认为职业道德源于社会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习俗和传统习惯发挥调节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高要求的宏观规范,运用行政约束力来实现规范教师教育教学中行为,使得《规范》的制定要求高,不全面,不具体,随意性大,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大大降低,与西方的教师职业伦理可操作性强有着明显的差距。

二、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存在的问题

比较中国与西方两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差异,可以看出,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确实存在着不足。借鉴英、美两国在教师专业理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教师专业伦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首先,客观认识我国现代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

虽然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与西方相比存在着差距,有着诸多的不足,学习借鉴西方建设经验,是非常有益的。但要注意到双方存在的差异,不可照搬。主要表现在:(1)当代中国教育必须面对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与西方相比,其在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上都不同,所以在确立教师专业伦理的地位和标准的理论基础、文化传统等方面,区别对待才是科学的态度。(2)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起步较晚,对教师专业伦理的认识还不足,反映在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还停留在“职业道德”范畴,没能以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没能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从我国教师专业化内容看,它涉及专业知识的成熟度,专业制度的成熟度,专业精神水平(专业伦理)。教师的专业伦理是教师个体专业化的核心,其核心思想:一是专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二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三是终身发展的意识,可见,我国教师专业化意味着教师职业是一种终身发展的高知识高技能的职业,意味着教师被赋予了更大的职业创造性和自由度,必须具备有高尚的专业伦理。(3)西方教师专业伦理源于教师群体的自身,发端于教师对职业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秉承着对教师职业的真挚热爱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职业行规范,其特征是规范具体,切合实际,制度化和可操作性强,约束力效果好,表现出高度的自律行为,而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伦理)由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其实质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往往以完人、圣人、贤人的过高标准来苛求和衡量教师,属于他律的范畴,随意性大,可操作性不强,约束力弱。

其次,转变观念,构建教师专业伦理。

纵观世界教育史,以师范教育的出现为标志,教师职业便开始了其专业化的进程,特别是继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对教师专业化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之后,世界各国先后出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理论研究、政策文件和法规,同时促进了教师专业伦理的重新构建和发展。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教师专业化建设。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必将引导我国教师的职业道德概念的发展向新的概念转向。美英两国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转向过程,即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联系起来,使得教师由“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在教师专业化的运动之中,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必须与教师专业化相融合,以教师专业化为载体,实现由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换。要实现这一转变,就要搞清楚专业伦理的内涵。所谓的专业伦理是指“职业群体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整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专业伦理与职业道德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但是,由于专业与一般职业不同,使得专业伦理与普通职业道德至少有两点差别:一是作用范围不同,普通职业道德作用范围广泛,专业伦理仅在专业范围内起作用;二是作用机制不同,专业伦理的践行主要靠专业人员的道德自律,相比之下,普通职业道德规范更容易接受他律的约束。除此之外,二者依赖的基础也不同,普通职业道德更多地依赖经验;“专业伦理”必须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若无专业知识和技术,行为就会鲁莽,甚至伤害所要对待的生命或社会。所以,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教师专业化建设过程中重视培养教师专业伦理,从传统师德向教师专业化时代的专业伦理转变,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

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发展的希望在教育,教育进步的希望在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任何一个有进取心的民族都不可能不关注与教育质量密切关联的师德建设问题。当今我们需要什么样教师专业伦理?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檀传宝在《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道德》中提出“我们需要‘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因为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在道德理想和基本要求之间建立合理平衡”。这一思想,为我们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提供了参考。

首先,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专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应该在一般社会道德水平之上。这不仅是社会大众的期待,而且是职业特点的要求使然。这就要求崇高的教师专业伦理的追求,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自觉地提升教师专业伦理意识和水平,实际上就是倡导教师专业伦理自主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有关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文件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与英美国家相比,制定主体不相同,英美国家的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职业自身发展需要由教师群体提出的,规范教师队伍的自律行为;而我国主要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这就使得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规范一方面很难顾及现实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因此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国家制定的规范是自上而下实施的,表现为他律,不利于教师群体自由、自主地探索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教师群体是由职业走向专业的主体,也是教师专业伦理建设过程的主体。因此,应当借鉴英美国家以教师群体为主体自主制定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经验,将我国教师培养成为有专业自主意识的,能够主动构建伦理观念、实践伦理行为、践行伦理规范的专业人士。

其次,“公平的”教师专业伦理。

当前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必须坚持教师专业伦理公平性,真正实现“德福一致”的目标。长期以来,我们只看到师德规范对于教师行为约束的一面,而忽视了教师专业生活需要的一面,教师道德教育往往会成为教师专业生活中最枯燥乏味、最不人道的一个环节。毫无疑问,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在当代社会,崇高的师德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原则的落实。我们不能设想在整个社会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时候,教师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老是表现为怯懦。恰恰相反,教师的崇高人格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以身作则向不平等和社会丑恶现象说不。新时期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建立无私奉献和公平正义的平衡,否则我们追求的师德就是一个片面牺牲型的古代师德,那样不仅对教师不公平,更不利于教师“以身立教”,促进学生公民人格的建立,即不利于学校德育实效的提高。

所以从教师专业生活出发,从专业发展的角度理解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是我们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实际效果的一个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德福一致”目标。

参考文献:

[1]黄正平,刘守旗,主编.《教师职业道德新编》.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文6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师德;师德建设

教师专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和职业工作关系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师德是师魂的核心,是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的执教之本,是教育绩效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响应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号召,教师道德建设也必须要加强。

1 我国传统教师道德的现状

我国历来有尊师重德的传统,对教师道德建设相当重视,因而在我国传统的教师道德及其规范中,许多优秀的道德传统在激发和指导教师的行为修养上发挥过很好的作用,大多数教师自觉的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规范教学行为,做到为人师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教师专业整体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教师道德及其规范中凸显出诸多不足,个别教师的不道德行为也时有发生。

1.1 教师道德的专业性不明显,结构单薄

我国并不缺乏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都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那就是缺乏“专业道德”的特征。以我国多年来采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为例,其中包括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8项要求,这对教师职业而言并不苛刻。但仔细分析就可发现,一些条目只要将主题词替换一下就可以马上变成其他职业的规范。如“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等,其他行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这些口号改造为“依法执×”、“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从×”等等。如果仔细阅读对这些条目的具体解释,则这一缺陷会更加明显。具有普遍含义的职业道德规范只能约束教师的行为,没有从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上提出相应的要求,从而无法引发教师自身内在的自觉自律精神。如果我们仍然这样去界定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继续停滞在一般性行业道德的非专业水平上,很难体现教师道德的专业特性。

同时,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随意性很大,不全面,结构单薄。仅仅是随意的几句空泛的表层语句,既不像教师专业技术的规范那样细致,具有能反映教师职业本性、具有充足的专业理论依据、清晰的逻辑体系;也没有深入挖掘其内涵,开发出与教师技术行为对应的可以让教师在具体的专业技术操作和应用中就能具体感悟到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力量。

1.2 个别教师的道德失范行为影响恶劣

教师道德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1)不能公正对待学生。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热爱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但是有的教师偏袒学习好的学生,瞧不起学习差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即使做了好事,有了优点,也得不到承认和重视。(2)依法执教观念淡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目前,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迟到、课堂上随便讲话等动辄被罚站、罚做作业、罚劳动、禁闭、打耳光等。(3)使用语言暴力,给学生造成心灵创伤。对于表现差的学生,个别教师使用辱骂、威胁、讽刺、挖苦的语言,如“你比猪还笨”、“你缺心眼呀”、“你简直就是个废物”、“这么低级的错误都犯,你幼儿园毕没毕业呀”、“你的脸皮比城墙还厚”等 。这些语言对学生心灵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有的学生为此而自尽。(4)消极怠岗。部分教师只是把教学当成一种谋生的手段,根本没有把精力和时间放在教育教学中,厌岗怠业,不思进取。另外,现实生活中个别教师的不道德行为还有以权谋私、不负责任、对学生不信任、要求不严格等。这些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和发生,严重损害了人们心目中的教师形象,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绊脚石,阻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如果不加以重视,广大教师的专业道德水平就没有办法得到提高,专业化之路也就无从谈起。

2 教师专业化趋势对加强教师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

教师专业化运动肇始于17世纪末专门教师培训机构的产生,但是早期的教师培训学校学徒制或者经验型的教师培训实际上是职业训练而非专业教育。18世纪中期以后由于义务教育普及对于教师教育的需求增强以及教育专门知识的增加,真正的教师专业化的步伐才告开始。特别是自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对教师专业化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之后,教师专业化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如何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如何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等问题就成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实现和提升教师专业化日益成为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内在专业结构包括教育观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态度和动机、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和专业道德等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专业水准不断提高,教师获得持续专业发展的过程。其中,教师专业道德是与教师教育活动紧密相联的,是在教师的教育活动中表现并提升的一种专业性的道德,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和统帅,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志。

转贴于 教师专业化昭示着承担培养人职责的教师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对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造就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专业素养最根本、最直接的体现。由于教师的劳动对象——学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和模仿性,决定了教师专业具有较强的表率性,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以此去影响、感化和教育学生,从而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随着教师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对教师专业道德的要求比其他职业要高得多,因而加强教师道德建设该不容缓。 3 加强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3.1 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师德规范

针对我国目前教师道德规范中存在的缺陷,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师德规范进行深入的研究,从教育学与伦理学的高度对传统的师德规范进行重新审视,在承认教师道德专业性的前提下开展教师道德规范的制定工作。新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应该具有深厚的专业伦理基础、能反映教师专业发展特性、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师德规范的内涵也应不断丰富,补充更能体现教师专业发展特征的内容,要突出体现教师的专业精神,包括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理想、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主动追求专业发展的精神等。

3.2 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成长的整个过程

教师专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应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整个过程。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和方式很多,以教师教育的阶段为线索可划分为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那么,师德教育也应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教师教育系统在师德培育上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职前教师教育环节基本上处于“真空”地带,既没有具体的师德要求,也没有具体的课程安排,只是在教育学课程中的教师一章里有所涉及,教师资格证书虽然有一些模糊的规定,但是在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候并无实质上落实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教师的职后教育中,我们要么根本没有师德教育环节,要么有师德教育内容,但多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采取“一锅煮”的形式,没有真正的成效。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的教师教育必须进行改革。

3.2.1增强教师职前教育阶段的师德教育

教师职前教育阶段的师德教育是教师专业道德形成的基础。在职前教育阶段也要重视师德教育。首先,必须改革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确立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中心的课程观,增设师德修养课,使学生通过专业道德课程的学习,理解专业道德对其今后专业生活以及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掌握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原则、规范及其相应的理论基础;其次,把师德教育融合渗透到各学科的教育教学之中,安排适当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尝试专业道德行为并体验专业道德情感。

3.2.2重视在职训练,把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实践相结合

新教师入职教育对于教师专业发展和专业道德的养成至关重要。现在很多学校都要求新教师接受岗前培训后才能上岗,应该充分利用这次培训机会,专门对新教师进行专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调师德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全面掌握最基本的师德规范。还有,建议把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制度化,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恰当的场景,使宣誓者通过庄严的仪式激发起内在的需要,提醒教师记住自己的教育责任和义务,让教师尽早把责任意识融入专业工作中。

职后教育是师德向高水平发展的阶段,学校要经常开展师德师能教育。师德学习应纳入教师的业务学习范畴,定期进行,要注意通过学习提高教师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引导教师经常进行反思,进行自我教育,从而养成教师的专业自律。

教师专业道德的提高离不开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场景中的日常专业实践。师德主要表现在教师的专业实践中,专业实践也是师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教师的许多优良品质是在专业实践中形成与发展的,专业道德规范只有在专业实践中才能内化为教师自身的专业品质。不同的教育教学情境会呈现出不同的道德现象与道德问题,教师在实际教育工作中究竟怎么做,在专业实践中能不能主动按照师德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都与教师本人的实践经验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师德教育要与教师的日常实践相结合,通过对道德现象、道德问题,甚至是道德冲突的认识、理解来提高师德修养与能力。

3.3 完善师德规范评价体系

过去对于教师专业技术的评价一般都比较细致,而对于教师道德的评价往往比较粗放,很难有说服力,难以发挥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因此,必须制定一套与师德规范体系相适应的、能够真正促使主体道德成长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